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房地产合同管理范文

房地产合同管理精选(九篇)

房地产合同管理

第1篇:房地产合同管理范文

在目前的房地产发展中,针对空余房地产租赁的合同进行管理力度的加强,有着一定的重要性。就现阶段的空余房地产租赁的合同管理来说,其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就需要有效的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的合同管理更加的科学化和系统化。本文就主要针对加强空余房地产租赁的合同管理进行了简要的探究,仅供同行参考和交流。

关键词:

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

在人口不断集中的过程中,空余的房地产数量也随之增加,空余房地产出租从原先的单独出租,发展到目前的大规模出租,在管理上,也实现了由分头管理转变为集中化管理。特别是在一些大中型的城市中,空余房地产的升值空间更大,在目前的房地产事业中,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课题。而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其所涵盖的内容有很多,而合同管理则是其中一个关键的环节,其贯穿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的全过程,在租赁管理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下面本文就主要针对加强空余房地产租赁的合同管理进行深入的探究。

1、加强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般来说,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所起到的主要作用就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秩序,另外也是对个体行为进行保护,其可以有效的维护个体的权益。合同的签订都需要严格的依据法律的效力,如果没有融合法律观念,那么该合同将没有法律效力,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本身就具有较为突出的管理优势,而最为明显的就是全过程以及系统化的管理优势。所谓的全过程就是指代的合同的自开始洽谈到合同结束的一系列过程。而所谓的系统性就是指代的合同中的各项有关的房地产管理内容都要进行全面的管理。并不是合同签订完成了就可以了事,而是在合同签订完成后,要严格的按照合同中的内容进行各项活动的开展,针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管理,在合同签订前以及签订后的各项条款都要进行有效的管理。

2、目前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2.1法规意识不强,合同意识淡薄

目前很多的空余房地产都是租赁给个人或者是单位,很多地区的空余房地产都有着各自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其自身的特殊性,这就使得很多的单位以及个人在进行空余房地产租赁的时候,需要根据其特殊性和历史遗留问题与自身的发展是否相符来进行全面的思考后,再确定是否选择租赁空余房地产,但是很多的个人以及单位对于这方面并不重视,在不清楚房地产租赁存在的历史问题以及特殊性的基础上,针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遵守,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这样就使得合同的执行并不规范,很多的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形同虚设,从而使得房地产企业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经济发展上出现了倒退的现象。

2.2空余房地产部分租赁合同不规范

一些空余房地产的租赁合同并不规范,很多的内容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这就使得租赁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在法律上无法使得空余房地产合同受到认可,而造成这一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相关的人员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在法律认识上比较欠缺,从而使得空余房地产部分租赁合同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使得房地产企业蒙受较大的损失。

2.3合同引起的纠纷

由于没有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加上出现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在产权隶属关系上较为模糊,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都使得道路以及电力等公共设施无法得到切实的落实,从而使得用地出现纠纷,租赁双方的权益都会受到的影响,导致了经济效益的下降,严重的会使得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出现倒退的现象。

3、加强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的措施

3.1严格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处理力度,使得各项法律法规能够更加符合现代房地产发展的需求,可以充分的依据这些法律法规来进行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的管理,在审批手续上可以更加的规范化,针对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进行有效的强化处理,展开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的法治教育,积极的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从而可以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能够有法可循,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开展。

3.2强化合同的规范性,加强监督力度

针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合理的应用相应的法律手段,将既定的法律规范当做参考的依据,保障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能够针对租赁合同进行全面的管理,针对合同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规范化设定,保障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合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这样不仅能够使得空余房地产得到有效的利用,防止资源的浪费,同时也能够更好的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从而使得房地产行业可以具备更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3.3合理审核合同内容,减少纠纷,提高履约率

一份合同能否顺利执行,会不会引起合同纠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同在签订前是否对合同条款进行过认真的评审。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的内容审查,主要包括界限清晰、租金明确、租期适当、文本流畅、防止错漏或产生歧义等几方面的内容。各单位应把合同内容的审查作为一项硬性规定实施于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中来,只有对合同内容进行细致合理的审查,才能有利于房管部门宏观合同管理,还可以从微观上防止无效合同和诈骗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协调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履约率。

4、结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了解到,针对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实施高效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必要性。而要想能够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的管理力度可以得到强化,就需要构建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依据该机构来对租赁合同实施高效的管理,同时要构建高质量和专业的人才队伍,通过这两点,就能够使得空余房地产租赁合同得到强化管理,从而就可以进一步的推动空余房地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使得房地产行业能够实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攸海莲 单位:衡水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参考文献:

[1]王杉,高屹.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J].价值工程.2014(22)

第2篇:房地产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内部控制;房地产;合同管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3月8日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是房地产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本文将内部控制下的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方法作为主题,分别从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方法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希望可以对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有效地推动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一、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常见问题

(一)合同订立缺乏严格的审核程序,导致合同内容出现问题。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房地产行业更是如火中天地发展着。房地产公司的每一项业务都离不开经济合同,每一份合同的签订都和房地产公司的经济利益有很大的联系。由于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比较火暴,企业利润可观,一部分房地产公司往往忽视合同的管理,觉得合同管理不是公司的重要经济行为,给予的重视度不够。殊不知合同一旦出现了问题,会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一些小企业甚至会出现灭顶的灾难。究其原因,主要是合同管理不到位,在合同订立方面由于缺乏严格的审核程序,在具体操作中,工作人员容易忽视合同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而导致合同内容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合理,缺乏完整性和严密性,漏洞百出,问题层出不穷。

(二)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管不到位,导致合同执行不力。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一些必要的监管行为,有专门人员处理、监督每一个环节,这样才可以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同时也可以降低房地产公司的潜在风险。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的房地产公司往往会忽视对合同执行的监管工作或者监管不是非常完善和科学。这样一来容易造成合同执行不力,甚至出现合同违约的现象,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企业的形象造成了影响。所以,企业应当明白合同的执行并不是一个人或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在监管的过程中需要许多的部门共同协作,相互配合完成,这样才可以保证合同及时有效地执行,确保公司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对合同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由于合同的内容不够严谨曾给某些房地产公司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这给许多企业敲响了警钟,许多房地产公司才给予重视,大多都提高了对合同制定的重视程度。但是隐性的危机仍然存在,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尤其是一些小型房地产企业,在合同制定并签订结束之后便认为结束了,对合同后期的管理欠缺统一的管理流程,仅仅只是将合同交给相关的人员,对合同未执行完毕的一些细节问题没有后续跟进,欠缺解决。同时更没有对合同进行复审的环节。这样除了制定和签订的人员之外,其他工作人员对合同的内容并不是很了解,很容易导致合同未执行完毕的部分出现拖拉、甚至违约现象,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者牵涉经济纠纷。

二、完善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建立一套完善的适合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内部控制下的合同管理部分,房地产公司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战略目标,制定一套合理的适合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涉及的各部门职责要有明确的规定,对合同制定、签订、执行及后续管理各环节均要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做到合同制定前、制定中、制定后均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保障相关企业与本公司的利益,切实维护企业经济利益不受损失,获得双赢。

(二)设立规范的组织机构。房地产公司要想管理好经济合同需要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首先,需要对相关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工作,要让他们在思想上对合同管理的工作加以重视,时刻将合同的严谨性和条理化记于心中,作为标尺;其次,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部门对合同进行严格管理,合同管理部门的人员必须是能力强、素质高、经过专业培训的员工,在实践中严格执行,保障制度的执行;最后,需要根据房地产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合同管理体系,既从宏观把握全局,注重整个合同的完整性,又要注重合同中的每一个细节,着实处理合同签署后的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为企业的发展在合同环节扫除障碍。

(三)加强对合同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房地产企业想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就必须加强合同各阶段的审核监督工作。

1、加强合同制定前的管理。首先,需要对制定合同的规范非常熟悉,对合同的订立内容充分了解,把握每一个条款对双方的利害关系;其次,了解合同对方的各方面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合同履约能力,签署的合同真实有效;最后,对于涉及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要组织法律、技术及相关人员参与谈判,确保整个流程顺利进行。

2、对合同制定中的监督,要对合同的细节部分加以重视,防止在合同中出现漏洞,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这个环节要严格按照企业合同签订程序进行,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合同按程序进行审核,特别注意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合同各项条款是否签订明确,合同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等。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及控制。一是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条款有误、对方有欺诈行为,或国家政策变更、市场变化等客观情况发生,可能或已经对企业经济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时,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并和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二是合同履行中有纠纷的,及时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按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最好的解决办法;三是加强合同登记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登记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及时将变化的信息更新。另外,定期将相关员工集结起来,让他们总结在此段时间内合同各环节所遇到的问题和不足,并确定改进方案,防止以后出现同样的问题,防患于未然。

三、结束语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企业管理方面便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人事、财务、风险等各个部门都会存在不同的问题。但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合同管理问题。合同管理在公司中举足轻重,关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经济利益,以及潜在的风险问题。本文以内部控制下的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方法为题,分别从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以及完善内部控制下的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方法两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对房地产公司来说相对适用的方法,对解决该问题时可以给予相应的借鉴,希望可以为一些房地产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方面有所帮助,解决了房地产公司中存在的潜在问题,解析了本领域的疑难杂症,从而达到提高房地产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目的,促进房地产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余宜林,张海东.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中的重要地位[J].交通标准化,2004.10.

第3篇:房地产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合同 ,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real estate project is a vast and complex engineering, in its development process, will involve a lot of contract, also faces many risk contract, this, we need to strengthen the risk management of the contract, so as to realize the management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he cost of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project of purpose. Along with our country market economy progress, real estate project construction also swing, its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also is more complex, contract management in which also holds a very important role.

Keywords: real estate enterprise, con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93.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房地产企业合同的特点

1.1主体的多样性

房地产在其开发的进程中都会涉及到以下相关合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项目贷款合同、监理合同、合作开发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勘察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咨询合同等。这一系列合同就需要不同的主体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进行谈判、商洽与签订。

1.2条款专业性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房地产企业已经形成熟悉的模式,有及其专业化的操作。所以,很多项目开发合同都是采用了有固定条款的格式化合同。它可以提高合同的谈判效率,有利于减少谈判双方的分歧,同时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也有利于矛盾的及时化解。

1.3期限的长期性

由于房地产开发需要很长的周期,所以合同也具有很长时间的履行期。这种期限的长期性可能涉及到整个工程的始末,比如房地产开发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

1.4履行的复杂性

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极有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况,例如市场行情、政策变化、法律法规的出台或修订、项目所处位置受到城区规划的影响等。同时,由于房地产项目合同的标的都很大,这种情况就会涉及到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双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致使合同履行时具有复杂性和难度大的特点。

二 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现状

2.1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

很多房地产企业都没有一套合理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没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造成风险事故时有发生,经济损失数额增大。在房地产企业中,很多合同管理人员都属于工程技术人员的行列,他们缺乏合同管理的知识,更不熟悉相关的合同领域的法律知识,这样造成工作责任划分不明确,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缺乏相关的信息资料和原始记录,致使合同的执行没有有效的依据,基础工作薄弱。

2.2合同管理人员缺乏主体精神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缺乏认真负责的主体精神,造成合同管理制度的缺位,管理人员之间权责不清,责任心不强。只有管理人员有认真的监管才能使房地产开发顺利进行,降低合同风险,提高建设质量。最重要的一点,房地产企业要意识到,合同不只是一个岗位或一个部门的责任,它需要每个部门的协调配合,这样才可以使合同得到有效地执行,企业正常的运转。

2.3合同多头起草、多头谈判、多头签订

设计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营销推广合同、配套采购合同等,不同的合同,营销部、项目部、预算部、设计部等不同的部门,不明确的部门职责,混乱的合同管理,合同版本各不相同,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也就不统一、不规范,难免漏洞的存在。合同条款内容不规范、不全面、不具体,尤其是在甲乙双方责任划分上和承包范围的界定上不清楚,经常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遗漏和分歧,耽搁工期。

三 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的作用

3.1 它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

合同是一纸契约,对房地产项目的合同双方起制约、督促和保障的作用。它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合同就成为了房地产企业运行的导向和轨道,一切都以合同为基础,围绕合同开展各项工作,根据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3.2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房地产企业的项目经营特点有工程量大、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自项目立项开始至竣工验收为止,风险都无处不在。如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双方供求信息不明确或有意欺瞒,使企业无法做出正确的选择,导致投资决策的方向性错误。而合同管理则规避了这些风险,它能通过科学的评估和判断,分析每个环节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为企业做出正确的选择,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降低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3它是保证公平竞争的最佳手段

市场经济需要各种法律法规的订立来确保市场经济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这就需要房地产合同代表平等的意志和维持竞争秩序。为了实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签订合同有利于起到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作用,使之公平公正的竞争。

四 加强和完善房地产企业管理合同的措施

4.1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房地产企业要提高对体系建立与完善的重视,要逐步实现对合同管理的制度体系、组织体系、人员体系和运行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要建立可操作的、具体的规章制度,规范和协调各方工作,做到各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职责清晰;要自上而下的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使之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工程建设的每个角落;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上,应采取简捷、高效的方式,使这些机构和人员相互之间协调配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4.2加强人员的管理

①正确地选择合同管理人员,要将岗位责任制切实地落到每个合同管理人员的身上。故此,企业要设立专职合同管理的部门,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的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并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同时,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利、权、责,建立竞争机制,奖励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另外,要重视合同管理人员的流动管理,避免交接脱节造成的失控。

②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企业要根据市场的变化,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学习或利用闲暇时间补充学习。在职学习的方式多种多样:进行短期培训;安排学习任务,定期检查;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专家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企业也可以选派人员到高等学校脱产学习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公司、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到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③加强对员工的合同管理风险意识的培训房地产企业由于所处行业专业性较强,一般较注重员工的专业技术培训,然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很多,因此要加强对员工的合同风险意识教育,特别是与房地产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必须经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管理风险意识的培训。同时,应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在防范项目合同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聘请法律顾问指导企业的项目合同管理,避免失误和漏洞,及时为企业决策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避免潜在的风险。

参考文献:

[1] 蔡明.论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J].科学与财富,2011,(12):289-290.

[2] 唐丽娜.浅谈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J].管理观察,2011,(22):82-83.

[3] 吴玲.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探析[J].大科技·科技天地,2010,(8):36-37.

第4篇:房地产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 合同管理风险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 A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签订者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一、房地产合同的特点

房地产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合同标的物――房地产开发项目具有固定性的特点,建筑产品投资大,同时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不确定因素多。

2、合同执行周期长。项目合同执行周期长是由项目施工周期决定的。在长时间内,如何保证及时实现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始终应注意的问题,要求开发商加强项目合同全过程的管理。

3、合同内容多,涉及范围广。由于开发项目涉及经济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及每个项目的特殊性,开发项目受到多方面的制约和影响,这些是相应地反映在项目合同中。范围广主要表现在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全涉及多方面关系,如监理单位、承包方、分包方、材料供应单位、构配件生产和设备加工厂家、银行及保险公司等。

4、合同风险大。由于项目合同上述特点以及金额大、竞争激烈等因素,构成和加剧了项目合同的风险性。

二、房地产开发常见的合同管理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同管理缺失或不健全,或者建立的制度不完善、不合理,合同管理制度不符合或不满足本企业或本项目合同管理的要求,达不到合同管理的目的;二是未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指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导致合同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不清晰,合同管理散乱;三是配备的合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如人员数量少、缺少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差等。

2、对中标候选人的信用和履约能力调研不充分,导致签约后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从而影响到项目整体的建设。

3、签订的合同内容不严谨。主要表现为合同条款不完善,如缺少应有的条例,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内容表述不明确,违约责任过于笼统,意思表达模棱两可等;合同语言表述不准确、不规范,导致拟定的合同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扭曲了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一旦出现违约,容易引发合同纠纷。

4、合同签订与执行脱节。合同签订层与合同执行层缺少必要的沟通和交底,导致执行层对合同理解不到位,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不符合标准的现象,从而为纠纷埋下隐患。

5、合同履行不到位,导致乙方进行工程索赔。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所需要的翔实、准确的资料;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提供材料和设备等。

6忽视对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管。企业未建立对执行过程中的合同进行适当调整和控制的相关制度,或虽然建立,但未能有效发挥制度的作用,导致合同执行偏离目标(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时不能及时纠正,从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等。

三、对合同管理风险的应对措施

防范合同管理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并完善适合项目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归口管理、审查、考核等环节,对合同签订前的调研和准备、合同签订中的协商和谈判、合同执行过程和执行后的评估等进行全流程的管理,保证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运转顺畅,各个环节之间衔接流畅。

2、成立专门的机构或指定归口管理部门,并配备业务熟练、品德优秀的专业人员负责合同合同管理工作,同时要明确其他业务部门的配合责任,实现全面管理、全员参与。

3、加强对合同招标的管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信用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调研。

4、重视合同谈判和合同内容的签订,完善的合同可以防止或减少争议,从而减少费用。在谈判起草合同时,一定要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尽可能地预见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并予以适当考虑;签订合同时,要尽量做到条款完善,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违约责任清晰,用语规范、准确、简练,尽量避免出现存在歧义的条款和使用不利于自己的含糊其辞的语音;另外对自己不能兑现的事项,不要写进“专项条款”里。

5、加强合同签订层与执行层的沟通,合同签订层要把合同签订情况,特别是一些特殊条款,向执行层交底,以便执行层能够正确地理解并准确地执行合同。

第5篇:房地产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房地产财务;作用

随着经济制度的改革,对房地产财务管理工作也存在一定的挑战。房地产财务作为企业合同管理中重要的环节,财务管理是否正常运行决定了企业经济活动的发展状况。加强和完善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能够有效的提升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的作用

对于传统的企业的房地产财务管理目标主要是将利润最大化,这就需要考虑投入产出、风险因素和时间因素的相互比较,然后根据市场上股票的股价来进行财务分析和管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波动性比较大,很难有一个公正、统一衡量的标准,使得财务管理工作中一些隐患。相比于传统的财务管理,房地产财务管理的目的主要是将房地产效益和合同责任都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内容,合理的对企业财务进行管理,选用最优的财务措施,对风险与报酬和资金的时间价值两者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在确保企业的经济增长的同时,加强投入资本和合同管理,将社会责任风险报酬、经济风险报酬和环境风险报酬的企业价值发挥到最大化,有效的保证合同的执行,促进房地产企业可持续化发展战略实施。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所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房地产财务状况不够重视,没有有效的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在合同的执行中管理意识还比较淡薄,房地产财务工作受到阻碍,相关的财务报表不够详细,信息不够准确,企业自身的管理上存在着片面追求利润增长的理念,一些企业领导有着先施工,再签合同的思想,对于企业合同管理意识不强,财务管理人员缺少相关的监督,从而制约了房地产财务管理有效的实施。

(二)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

在房地产财务管理工作中,对于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管理是其中重要的环节。目前,在我国房地产企业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缺乏该有的重视,对财务管理上没有一个合理的设计方法,导致在制定的过程中只是简单的制作,没有参照其它的数据,使得房地产报告缺失相应的科学依据和事后评估报告。相关的合同签订和经济效益统计工作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对整个房地产财务管理运行造成一定的阻碍。

(三)合同管理不够规范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合同管理工作在我国许多企业中都开展起来。当时在合同管理方面还不够科学和系统,随意性问题比较严重,对一些相关事务的安排没有统一的规划。对于合同没有统一的格式,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不够全面,相关条款制定不够严谨。一些房地产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没有按照相关的标准来制定合同,并且对一些注意事项、处理措施和责任分配都没有纳入合同中。转让合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没有进行分类,对签订的合同没有合理、科学的编号,没有全面的合同档案体系,合同滥用现象比较明显。对合同的保管不够重视,使得财务部门不能及时的对合同所产生的交易信息进行记录,会计处理出现滞后现象,从而使得纳税不够及时。还有一些房地产企业信息化水平比较低,财务人员对合同的变更、登记等相关的操作全部依赖与手工,信息技术应用不强,造成财务管理效率低下,管理中错误问题不断提升。在资金方面出现数据偏差或者合同管理不足情况,对财务管理的工作造成一定的阻碍。

(四)监督评估机制还不够健全

在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不仅要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落实,还要注重房地产财务活动的评估和监督。当前一些房地产企业在财务管理中没有相应的财务报表评估环节,对于财务的处理只是停留收支的环节上,没有对非货币信息过多的关注,这就使得企业合同管理的开展上不能有效的体现出合同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使得房地产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关联性不能得到有效的体现。在房地产财务管理的执行和落实过程中,由于涉及的环节比较多,这就使得监督体制不能很好的开展,房地产财务管理受到一定的制约。

(五)管理人员水平还有待提高

在企业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签订和合同格式相对比较繁琐、结构比较复杂。由于缺少相关的专业人员,使得不能够在房地产财务中对企业合同管理有效运用。在房地产合同管理和制订过程中,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比较缺乏,专业水平相对较低,这就使得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不能发现问题的所在,制约了房地产财务工作进行。一些企业管理人员对房地产财务进行日常的审核时,由于专业水平的问题,很难发现其中的隐患,部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意识不高,这些都使得在房地产财务工作难以开展和落实。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的应用对策

(一)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房地产企业中,根据目前财务人员综合性人才缺乏的情况,应该要加强对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综合性人才队伍培养,以此来满足财务人员在合同管理中的需要[1]。推动财务工作模式的完善,更应该对现有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升自我的职业道德素养,并且能够让他们能够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在财务活动中的重要性[2]。财务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该树立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工作的积极性。通过互联网技术和相关的信息技术,对相关的人员进行指导,更好的培养实践性人才,保障房地产财务工作在合同管理中有效进行,同时满足合同管理中对财务人才的需求,确保房地产经济活动有效进行。

(二)建立有效的合同控制体系

当前一些企业所采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财务管理体系主体上还不太明确,没有特定的控制主体,造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没有有效的落实到实处,企业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对企业合同控制体系的完善和建立,对企业合同涉及到的数据应该要注意及时的进行记录。对于企业发展的投资项目应该做好审核工作,成立董事会,构建完善的合同控制体系,并且建立多元会的监事会结构。确定控制体系主体,采用分级负责的方式,明确各个企业部门之间的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加强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共同配合,保障房地产财务能够有效的落实和实行。成立职工持股会,使员工的人力资本能够权益化,进而从内部进行监督和治理,减少财务工作的不规范性出现。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加强房地产财务管理。

(三)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经营、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据当前企业合同管理执行不规范的状况,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是很有必要的。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开始应该做好合同中的编制工作,对合同的格式和内容进行要科学、合理的制定,合同管理中注重改革的重点,对于合同形式确定之后,不要随意的对其进行更改,尤其针对相关责任人对合同随意更改的问题,制定企业管理者共同审定批准制度,保障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批准并且能够严格执行。根据合同签订的形式,做好合同纠纷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减少合同问题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对于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支出项目,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然后对合同管理制度执行要加强检查工作,企业的管理部门对合同制度执行加强检查力度,对每个月、季度进行签订的合同数据状况进行审查,并且及时掌握和了解相关的合同制度执行情况和合同财务资金数据,同时房地产财务部门对相关的专项经费进行专项审计,从而避免漏记、多记的现象出现,确保企业合同管理有效进行,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四)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制度

在房地产企业的运作过程中,评估和核算是企业用来调整财务活动的方式,能够有效的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在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应该定期及时的对合同财务收支状况和具体的资金流动状况进行评估和总结,以便于能够在最早的时间内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改正和调整。加强对合同项目考核和评估,进而提升财务管理的价值。注重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改进和创新,结合房地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有效的考核评估制度,这样才能保证财务管理在运行过程中对合同涉及到的收支情况真实性,确保企业经济活动正常运行。

(五)转变合同管理观念

目前,房地产企业主要是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对企业合同观念还比较落后。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对于财务管理越来越重视。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对好的房地产楼盘更加的青睐,为保障房地产企业财务运行水平提升,转变合同管理观念是很有必要的。通过多元化、科学化的合同管理观念加入到财务管理中去,不仅能够解决房地产企业运营中所出现的问题,还能够改变当前环境下房地产企业外在性的情况,而且还可以协调好财务关系,组织好资金运动,有利于抢占市场份额,推动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效益统一和谐,使房地产企业价值达到最大。

四、结语

终上所述,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重要作用探讨是很有必要的。通过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有效的合同控制体系、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制度、转变合同管理观念等措施,能够有效的提升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加快合同管理观念的转变效率,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第6篇:房地产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Abstract: "labor contract law" of the enterprise labor contract standardization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workflow to more careful and tight, increase the enterprise's illegal cost. How to solve the "labor contract law"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labor contract of published between them, to standardize enterprise of labor contract, dissolve the enterprise and employees about the labor contract between the conflict and contradiction problems, and promote the whole enterprise in the labor contracts standard, reasonable and legitimate, will all the accepting unit is necessary in the face of reality.

Key words: the labor contract law; Real estate enterprise;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产生劳动关系的调整,是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新分配。这为房地产企业的劳动合同用工管理规范化提供了极强的法律依据,给房地产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带来了深远影响。

1.目前房地产企业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事实劳动关系。在房地产企业容易引发事实劳动关系包含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应签而未签订劳动合同,招用劳动者后未及时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其二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劳动关系。在用工过程中,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将增加房地产企业违法用工的成本,还为将来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埋下隐患。

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缺乏了解。部分房地产企业用工管理人员没有认真研究思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能随意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否则,房地产企业就属于违约,还要承担违约责任。考虑到房地产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如果房地产企业进行内部机构调整和精简时,劳动者不服从调配,将会使房地产企业的用工管理工作陷入被动。

对劳动合同的管理不完善。部分管理人员不清楚用工管理流程和规范化操作,致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搁在一边,没有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和终止手续;有的甚至造成了劳动合同的遗失。

对劳动者的考核不到位。有些房地产企业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对劳动合同工缺乏严格考核,部分劳动者产生消极怠慢情绪。因碍于情面,对部分劳动者的考核大打折扣,不能对劳动者法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该终止的终止不了,该解除的解除不了,给房地产企业的劳动合同用工管理带来了被动和掣肘。

社会保障不完善,引发劳动争议凸显。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房地产企业应依法为劳动合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有些地方由于参保制度的不完善,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一方面强调全员参保,另一方面又对农民工参保设置了许多障碍,如参保无法续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的人员不让参保等,既影响了个人参保的积极性,也使得部分房地产企业未足额为劳动合同工参加社会保险,从而引发劳动争议。

2.推进房地产企业劳动合同用工管理规范化的对策

深入学习《劳动合同法》、领会精神实质。房地产企业用工管理人员,需深入学习《劳动合同法》,领会其精神实质,规范的实施劳动合同用工管理。通过学习,明确不签订劳动合同房地产企业将承担的不利后果,在招用劳动者后要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鉴证、终止、解除等相关手续,避免产生事实劳动关系。同时房地产企业深入探讨建立完整规范的劳动用工管理程序,依法建立劳动关系,避免由于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带来的风险。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房地产企业建立的规章制度是规范劳动合同工的行为准则,也是单位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的依据。规章制度一定要程序民主、内容合法、条款清晰,表述准确,有较强的操作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所谓“严重违反”,“严重失职”,“重大损失”都是模糊概念,要求用人单位立足于用工管理实际,对类似模糊概念加以明确和界定。只有建立健全对劳动合同工的考评制度、考核指标及岗位责任,才能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据可依、论据充分。

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证据意识。《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课以更多的举证义务。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如果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明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将承担败诉的风险。房地产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人员在平时工作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留,以免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使房地产企业陷入不利地位。对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本人主动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房地产企业用工管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征询劳动者,并保留劳动者同意的书面证据,避免因劳动者事后反悔而出现的劳动纠纷。

建立有效的纠纷应对机制。《劳动合同法》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渐加强。由于劳动仲裁案件的诉讼成本降低,劳动者将更加频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引发越来越多的关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解除等一系列纠纷。房地产企业应建立劳动关系预警和协调机制,争对日常管理中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的问题、环节和分歧采取必要的措施,提出相应的对策,消除劳动争议隐患,化解用工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增强企业预防控制劳动争议的能力。

3.结语

总之,企业的劳动合同用工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企业应当吃透法律精神,增强法律意识,用足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用工管理过程中充分维护企业的权益并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按规定履行劳动合同的全部义务。并利用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水平,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科学长效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王学先,李永慧,吕毅然. 房地产公司的劳动合同规范化[J]. 管理案例研究与评论. 2010(04) .

第7篇:房地产合同管理范文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是房地产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本文就内部控制下的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方法为主题,分别从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以及完善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方法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希望可以对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二、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

(一)合同订立缺乏严格的审核程序,导致合同内容出现问题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房地产行业更是如火中天地发展着。房地产公司的每一项业务都离不开经济合同,每一份合同都和房地产公司的经济利益有很大的联系,而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爆,企业利润可观,一部分房地产公司往往忽视合同的管理,觉得合同管理不是公司的重要经济行为。殊不知合同一旦出现了问题,会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一些小企业甚至会出现灭顶的灾难,究其原因,主要是合同管理不到位,在合同订立方面是由于缺乏严格的审核程序,具体工作人员忽视合同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而导致合同内容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合理造成的。

(二)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管不到位,导致合同执行不力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一些必要的监管行为,这样才可以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也可以降低房地产公司的风险。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的房地产公司往往会忽视对合同执行的监管工作或者监管不是非常完善和科学。这样一来容易造成合同执行不力,甚至出现合同违约的现象,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企业应当明白合同的执行并不是一个人或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在监管的过程中需要许多的部门一同来完成,这样才可以保证合同及时有效地执行,确保公司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三)对合同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

由于合同的内容不够严谨曾给某些房地产公司造成非常严重的麻烦,许多房地产公司也都予以借鉴,大多都提高了对合同制定的重视程度,但是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尤其是一些小型房地产企业,在合同制定并签订结束之后便认为结束了,对合同后期的管理没有统一的管理流程,仅仅只是将合同交给相关的人员,对合同未执行完毕的一些细节没有后续跟进,更没有对合同进行复审的环节,这样除了制定和签订的人员之外,其他工作人员对合同的内容并不是很了解,很容易导致合同未执行完毕的部分出现拖拉、甚至违约现象,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完善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适合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内部控制下的合同管理部分,房地产公司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战略目标,制定一套合理的适合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涉及的各部门职责要有明确的规定,对合同制定、签订、执行及后续管理各环节均要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做到合同制定前、制定中、制定后均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企业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二)设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房地产公司要想管理好经济合同需要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首先,需要对相关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工作,要让他们在思想上对合同管理的工作加以重视;其次,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部门对合同进行严格管理,合同管理部门的人员必须是能力强、素质高、经过专业培训的员工;最后,需要根据房地产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合同管理体系,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三)加强对合同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房地产企业想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就必须加强合同各阶段的审核监督工作。

1.加强合同制定前的管理。首先需要对制定合同的规范非常熟悉,对合同的订立内容充分了解;其次,了解合同对方的各方面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合同履约能力;另外,对于涉及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要组织法律、技术及相关人员参与谈判。

2.对合同制定中的监督,要对合同的细节部分加以重视,防止在合同中出现漏洞,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这个环节要严格按照企业合同签订程序进行,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合同按程序进行审核,特别注意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合同各项条款是否签订明确等。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及控制。一是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条款有误、对方有欺诈行为,或国家政策变更、市场变化等客观情况发生,可能或已经对企业经济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时,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并和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二是合同履行中有纠纷的,及时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按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三是加强合同登记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登记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另外,定期将相关员工集结起来,让他们总结在此段时间内合同各环节所遇到的问题和不足,并确定改进方案,防止以后出现同样的问题。

第8篇:房地产合同管理范文

引起笔者思考的是这样一个案例:原告某公司作为预购人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9年签订一份《房屋预售合同》,并到该市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了预售登记。后因该项工程长期停建,由该市政府有关部门按停缓建工程代为处置并拍卖给第三人。第三人投资续建竣工,但该市房产管理部门以原有预售登记为由拒办房产登记。原告被告要求交付房屋,认为该预售合同已办理了预售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第三人抗辩认为,该项登记违反法律规定,不能对抗政府的处置拍卖行为,并以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违法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两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房屋预售合同》的预售登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上?政府代为处置行为效力暂不论?。

笔者认为,不论是民事行为还是行政行为,其行为效力都要依法认定。尤其是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正确理解和解释法律就成为正确适用法律的关键。

首先,国家立法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本意,在于在建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商品房现房销售。无疑,这种售房方式对于搞活经营、广筹资金,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商品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导致“炒地皮”、“炒楼花”等投机行为发生,导致蓄意诈财或中途倒闭、偷工减料、延迟交房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因此,法律对预售商品房应当具备的条件和监督管理措施都作了明确规定,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是对预售合同的监督管理措施,共同构成了商品房预售行为的依法登记和依法监管制度。

其次,国家对商品房预售行为实行依法登记和监管制度,主要体现在该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和第二款“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预售登记是法定条件,申报登记备案是监管措施要求,都是依法登记制度的规定,均不得违反。

第三,该项依法登记制度,实行的是部门法定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和登记程序法定原则。非法定部门不得受理登记,无法律授权不得办理登记,非依法定程序登记无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通过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对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管理,达到监督检查、宏观调控的目的,有利于这两个法定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预售行为予以纠正和查处,有利于掌握预售情况和商品房建成后产权转移登记发证工作,以切实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对受理预售合同申报登记备案的法定部门,明确规定为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并且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这两个部门。除此之外的其他部门无权受理申报和登记备案。

第五,地方各级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不是法律授权的受理预售合同申报登记备案的法定部门。其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然不具有合法登记备案所预期的法律效力。除非其具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授权,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任何违反该规定的私下授权都是无效的。

第9篇:房地产合同管理范文

引起笔者思考的是这样一个案例:原告某公司作为预购人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9年签订一份《房屋预售合同》,并到该市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了预售登记。后因该项工程长期停建,由该市政府有关部门按停缓建工程代为处置并拍卖给第三人。第三人投资续建竣工,但该市房产管理部门以原有预售登记为由拒办房产登记。原告被告要求交付房屋,认为该预售合同已办理了预售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第三人抗辩认为,该项登记违反法律规定,不能对抗政府的处置拍卖行为,并以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违法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两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房屋预售合同》的预售登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上政府代为处置行为效力暂不论。

笔者认为,不论是民事行为还是行政行为,其行为效力都要依法认定。尤其是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正确理解和解释法律就成为正确适用法律的关键。

首先,国家立法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本意,在于在建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商品房现房销售。

无疑,这种售房方式对于搞活经营、广筹资金,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商品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导致“炒地皮”、“炒楼花”等投机行为发生,导致蓄意诈财或中途倒闭、偷工减料、延迟交房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因此,法律对预售商品房应当具备的条件和监督管理措施都作了明确规定,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是对预售合同的监督管理措施,共同构成了商品房预售行为的依法登记和依法监管制度。

其次,国家对商品房预售行为实行依法登记和监管制度

主要体现在该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和第二款“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预售登记是法定条件,申报登记备案是监管措施要求,都是依法登记制度的规定,均不得违反。

第三,该项依法登记制度,实行的是部门法定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和登记程序法定原则

非法定部门不得受理登记,无法律授权不得办理登记,非依法定程序登记无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通过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对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管理,达到监督检查、宏观调控的目的,有利于这两个法定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预售行为予以纠正和查处,有利于掌握预售情况和商品房建成后产权转移登记发证工作,以切实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对受理预售合同申报登记备案的法定部门

明确规定为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并且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这两个部门。除此之外的其他部门无权受理申报和登记备案。新晨

第五,地方各级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不是法律授权的受理预售合同申报登记备案的法定部门

其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然不具有合法登记备案所预期的法律效力。除非其具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授权,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任何违反该规定的私下授权都是无效的。

第六,尽管一些地方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也接受并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但并不是法律规定的申报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