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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经济发展变化精选(九篇)

家乡经济发展变化

第1篇:家乡经济发展变化范文

[关键词]经济增长质量;城乡协调度;二元经济结构转变

一、问题的提出

一国经济增长包括城市和农村两部分的增长,经济高质量的增长要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单方面注重城市发展而忽视农村发展最终会引起经济结构的失调,影响国民经济增长的质量。城乡关系影响经济增长质量的机制在于作为城乡发展失衡核心的二元经济结构直接影响经济增长质量的具体要素,如产业结构、城乡收入与消费差异、劳动力转移程度等等。基于此,经济增长中城乡的协调发展可以作为评价经济增长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于城乡协调发展与经济增长质量关系的早期研究主要建立在工业化早期城乡经济不平衡发展的现实之上,通过分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演进与经济增长质量的具体指标(劳动力转移、工业化进程、城乡收入差距等)间的关系来解释城乡协调发展对于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性。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二元经济结构转换方面涌现出了主张“工业主导论”的刘易斯经典二元经济模型,主张“工农业平衡发展论”的“拉尼斯一费景汉模型”,强调二元经济结构转换中农业剩余作用的“乔根森模型”等等。在城乡经济非均衡发展理论方面,出现了缪尔达尔的累积因果关系理论、以赫尔希曼为代表的不平衡发展理论、佩鲁的增长极理论等。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伴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现实与二元结构理论的冲突出现以及新型古典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演化经济学分析方法的兴起,经济学家开始将分工组织、市场分割、收入分配等代表经济增长质量的指标引入到对二元结构的分析当中,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揭示了二元经济结构与收入差距的关系,如库兹涅茨的倒“U”型曲线;另一方面是对二元结构的成因和结构路径的反思。杨小凯在新兴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下,利用超边际分析方法构建了一个一般均衡模型,说明了二元经济结构的出现和演化是专业分工不断演进的结果。他指出,无论是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还是从分工水平演进的角度来理解二元经济结构,其转化都意味着农业比重的相对缩减和工业比重的相对增加,即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过程就是一个工业化的过程。高帆认为二元经济反差源于两部门不同的分工水平,结构转变的趋向必须在分工演进的视角下才可能得到解释;他通过构建新兴古典经济学模型,证明了随着分工组织的演进和分工水平的提高,二元经济结构转变体现为一个工业化,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服务业的兴起和城市化水平提高的过程,而促使分工演进的关键是交易效率的提高,也就是交易费用的降低。

进入21世纪,城乡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的桎梏。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许多学者开始使用定量的方法研究城乡协调度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关系。赵保佑通过构建城乡经济关联度评价体系,运用网络层次分析法(ANP法)对我国城乡协调度进行了静态(截面数据)和动态(时间序列数据)两方面的评价。从静态角度来看,我国城乡经济关系发展水平差异显著,呈现出明显的东、中、西的区域分布规律;从动态角度看,我国城乡关系发展到现在呈现出复杂的过渡型态的特点,一方面表现在城乡经济相互关系与依存加深,呈现向协调发展的良好趋势,另一方面城乡关系又含有浓厚的传统色彩,呈现出高度的空间不平衡性。饶晓辉等应用非线性平滑转换回归(STR)模型对城乡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结果表明当经济发展水平在高速增长阶段时,城乡收入差距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为负,当经济发展水平在低速增长阶段时,该影响效应为正。

基于上述研究,本文试理论上分析城乡协调度和经济增长质量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建立相关指标体系,结合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数据,评价我国城乡协调度和经济增长质量之间关系的演变。

二、城乡协调度与经济增长质量的关系

(一)城乡协调发展可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市场的统一、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发展中国家往往面临生产要素市场的城乡分割。若将发展中国家早期“剪刀差”政策环境下的要素流动称为“要素的非市场方式转移”,现在改革的目标即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引导要素流动,带来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就劳动力市场而言,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的二元特征决定了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四级特征”,这样一种劳动力市场结构极大地阻碍了劳动力的有效流动。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第一产业产值在GDP中的比重逐渐下降,但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下降缓慢,其就业比重与产值比重的偏差值一直保持在30个百分点以上。劳动力市场的统一可从两点上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第一,打破一级市场正式职工由于缺乏竞争者所引致的低劳动生产率的现状;第二,将之前企业采用短期合同雇佣低成本、低技术的年轻农民工纳入到培训范围之内,提升整体产业工人技术结构。

资本市场方面,打破城乡分割将有利于资本运动从丰裕的城市流向匮乏的农村,解决农村地区严重的“资本饥渴”问题。王俭贵指出,在资源配置方面,二元经济结构内生出分割的要素市场,传统部门的劳动力不能与现代部门的资本有效对接,从而形成了劳动与资本的双重过剩,这说明增长还远没有接近生产的可能性边界。农村地区由于资本匮乏致使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困难重重,也阻碍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严重影响了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二元经济结构使资本大量淤积在现代部门,工业增长大多采用投资主导的“马克思类型”,而不是技术主导的“库兹涅茨类型”,工业增长是伴随着资本-产出比的上升而增长的,这就导致了经济增长过程仅仅是量的增加而非质的优化。

土地市场方面,我国土地整体上分属于国家所有的城市土地和属于集体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这就造成了土地使用和转让的“双轨制”:在城市国家垄断着一级土地市场,在农村二级土地市场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要通过行政转让或有偿出让。这种效率的转让方式造成了土地的浪费和利益分配的不公平。低价征用的土地成为高速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驱动器,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公共投资的重要来源,土地抵押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投资的主要融资工具。城乡土地市场的统一将使二级市场土地以市场方式定价,这样农民就可以参与到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当中,分享改革的成果;同时,还将遏制城镇土地的盲目扩张,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

(二)城乡协调度的提高可以缩小城乡生活差距,提高收入和消费水平,从

而促进全社会福利改进,进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我们可以采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以下简称城乡收入比)来衡量城乡收入差距。可以看到,改革开放后我国城乡收入比与消费比成不断上升趋势。在凯恩斯经济学理论中,消费需求是有效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农村消费需求一方面通过影响总需求带来经济的乘数增长,另一方面在萧条时能够拉动需求和投资而缓解通货紧缩,在过热时会充分发挥农村消费的“熨平机制”而减弱通货膨胀,维持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平抑经济波动。提高农村收入水平拉动农村消费的关键就在于城乡协调度的提高,加大对农村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力度,稳定农民收入预期,通过稳定性收入代替暂时性收入来提高消费水平。占发展中国家多数人口的农民消费能力的提高将进一步拉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三)城乡协调度的提高可以通过带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协调发展,从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经济增长质量提高的重要表现是经济结构的优化,这种结构性的优化表现为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相互协调、相互推动。但发展中国家过分重视工业化过程而忽视城市化进程往往导致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在工业化进程中也较易出现以乡镇工业、城市工业并存、传统工业与现代工业并存为特征的二元工业化格局。在我国的二元工业化格局中,城市工业化是其中一元,城市工业化是以国有工业为主题来推动的;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农村工业化是其中的另一元。二元经济结构下的工业化存在严重弊病:一是造成了城乡工业的产业趋同,使得城乡工业间出现过度和无序竞争现象,资源难以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使得城市生产要素和城市文明难以向农村转移,延缓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四)城乡协调度的提高可以通过完善市场体系,从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要求城乡市场的统一,这样才能够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城乡之间商品交换关系。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现实是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的分割,资源难以在两个市场之间自由流动并得到有效配置,全国性的市场难以形成。在城市中,商品交易活动所需的物质条件和制度条件都较为完善,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较低,商品市场与要素市场均较为健全。而在农村市场体系中,传统的农村经济和市场化的农村经济并存,而且由于各种非正式制度的存在,农村市场中的交易成本也比城市市场要大得多,这大大阻碍了农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城乡协调发展就是要通过解决城乡市场的分割和城乡市场体系的不对称问题,建立健全城乡统一、规范、竞争的大市场。城乡市场体系的二元分割性,决定了城市和农村经济转型的任务不相同:在城市市场中,主要任务是完成经济体制的转型与经济结构转化,既要促进城市经济结构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演进,又要加快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完善城市市场体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在农村市场中,既要由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向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的现代市场经济转变,又要促进农村经济由传统的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方式转化。

三、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协调度的评价

(一)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本文将城乡协调度的评价分为城乡经济融合度与城乡社会融合度两个方面,每个方面又包含若干评价维度和基础指标。综合城乡协调度评价的侧重点与相关数据的可得性,得出以下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本文主要数据来源于各年《中国统计年鉴》以及《新中国55年统计资料汇编》,时间跨度为1978年-2008年。多数指标数据可直接获取或经过简单的计算得出,吉尼系数的各年值来源于刘慧霞等(2008)的研究。

(二)因子分析

参见表1的指标体系,共涉及19组变量,直接进行比较分析较为繁琐,因此首先考虑使用SPSS16.0计量软件,采用因子分析方法减少变量个数,在此基础上进行特征分析和综合评价。在考察了原有19组变量适合进行因子分析后,根据变量的相关系数矩阵,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因子并选取特征值大于1的特征根,并采用方差最大法对因子载荷矩阵实行正交旋转(Rotation),提出三个公因子,并使其具有命名解释性。第一因子F1主要概括和反映了工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之差、财政支农比重、城乡恩格尔系数比、基尼系数、城乡居住面积比、城市化水平,综合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将其定义为经济社会发展因子;第二因子F2主要概括和反映了二元对比系数、城乡收入比、城乡消费比、高校学生数、每千人医生数,因此将其定义为福利因子;第三因子F3主要概括和反映了人均GDP、第一产业比重、工业化程度、第三产业比重、二元反差系数、非农就业量比重,因此将其定义为产业与就业结构因子。

因子分析之后,由回归法估计因子得分系数,并以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3个因子总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作为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得出评价改革开放后城乡协调度的综合因子,如式(1)。综合因子得分值越高,说明该年城乡发展越协调,反之则越不协调。经测算,综合因子得分如表2所示:

F=0.46837F1+0.30752F2+0.14057F3 (1)

四、改革开放30年城乡协调度变动趋势的特征分析

根据表2中改革开放后城乡协调度综合因子得分,可以绘制出相应曲线图,如图2所示。

从图2可看出,自改革开放开始,城乡协调度变动呈现出“下降一调整一上升一调整一上升一下降”的趋势。依据我国市场化改革的阶段和城乡关系变化情况,可以将这一阶段分为两个时期: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时期(1978年至1992年)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发展阶段(1992年至今)。

第一个时期是引入市场化改革,逐步弱化计划调节、强化市场调节的时期,期间主要经历了两步骤的改革:1978-1984年,农村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改革以及对部分工业企业实行扩大自的改革;1984年-1992年,实行以城市为中心的全面体制改革。改革开放初期开始施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生产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制度开始瓦解,长期被压抑的农业生产潜力得到发挥,农民参与生产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农村经济得以迅速发展;在城市里,逐步开展了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微观体制改革,扩大企业的自,特别是给企业一部分的利润权,这给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新的活力。此外,虽然政治风险巨大,但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非公有制企业也开始艰难起步,逐渐开始打破“一大二公三纯四统”的公有制模式。工农业的增长关系比改革前开始改善。虽然多项改革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惯性的存在,国民经济中长期形成的比例失调状况太严重,难以在短期内根本改变,加之各方面的认识不统一,执行调整措施的步骤不得力,致使重大比例关系仍然失调,最终导致该阶段城乡协调度不升反降。从1984年开始,农村改革的成效初步显示出来,这也给以城市为中心的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城乡协调发展关系开始在调整中上升。在农村,出现了“马路市场”,政策上允许其

自由发展;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明显缩小,国家财政对于农业支出和通过金融渠道流入农村的资金也有所增加;流通领域中,我国实行了30多年的统购统销制度于1985年基本结束,这使得城乡商品流通关系得到了改善。此外,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已经逐步被视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乡镇企业的发展大大促进了不发达地区的城市劳动力向发达地区的转移;同时,不少城市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也开始流向乡镇企业,这使得科技成果向农村流动的速度明显加快。总体说来,虽然受经济发展惯性的影响城乡协调度并未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农村与城市的改革已经带来了城乡发展良性循环的局面,它意味着城乡经济联系调节方式的变化,即由国家通过行政手段施行的强制调节转到了由市场决定的经济调节。

第二个时期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时期,城乡协调发展程度也随着改革的深入发生变化。相对于前一时期城乡关系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调节的过渡,这一时期市场在城乡间资金、技术、劳动力流动等方面发挥的基础性作用更为明显,城乡关系的具体特征可以简单描述为资金、技术联系加强、劳动力流动加速、城镇化水平提高、城乡收入消费差距拉大。根据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状况该时期可以分为两个部分:1992-2000年,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期;2001年至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期。十四大的召开标志着我国正式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自1992年至21世纪初,我国主要将改革的重点放在城市,微观上逐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宏观上开展了财政、税收、金融、外汇、投资和外贸、流通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搞活一大批国有企业,国民经济发展也在1997年出现了“高增长、低通胀”的局面,实现了经济的“软着陆”。而农村同期,市场调节与改革中心向城市转移的政策取向在加快农业向市场化发展的步伐、逐步拉近城乡联系的同时,也依然难以在短时间内弥合工农业长期存在的差距。在非公有制发展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三个有利于”的提出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扫除了理论上的障碍,其数量在不断增加,通过城市劳动力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途径联系了城乡经济关系。负面影响方面,199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和自然灾害多少对我国经济造成了一定消极影响,工农业增加值的增长都受到影响。进入到新世纪,我国市场经济改革进入到了体制完善阶段。对城乡关系影响重大的事件有两件,一是非公有制经济由理论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到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二是从2004年起中央三个一号文件的颁布,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在此基础上开始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战略转型,同时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大增加了劳动力需求水平,也缓解了由于国有企业战略重组造成的大量下岗工人的就业压力。政府出台的减免农业税和给粮农直接补贴的惠农政策,加上市场上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涨价,农业大幅增产,农民收入增加,这给农民消费支出的增长打下了基础。此外,随着农村基础教育“三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和医疗卫生领域“新农合”的开展,农村“上学贵”、“看病难”的状况有所缓解;城镇化水平也达到了新的水平。但也应看到的是,虽然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城乡居民收入比也在提高(由2001年的2.9倍增加到2007年的3.33倍),同期城乡居民消费比一直在3.6左右变动,并未出现明显缓和。城乡收入消费差距依然在拉大。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体制的完善和制度的创新

经济转轨制国家的城乡二元结构演变的主线为制度变迁,辅线为经济发展。我国的改革被认为是渐进式改革,这种模式对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稳定起了很大作用;其缺点在于这种制度安排是在体制外进行的突破,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有触动既得利益。政府一方面要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诱发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进行诱致性制度创新;另一方面要适时运用行政手段弥补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不足(例如搭便车等问题),将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结合起来,降低制度变迁的阻力和成本。一个长期被关注的领域是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明晰问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带来的好处告诉我们:应该让农民个人的责任感尽量地发挥,给他们更多的自由选择。土地所有权明晰能够真正的“以人为本”,激发农民最自然的责任感,使其有激励保护好土地,同时积极参与到市场经济体系中来,为土地创造最高价值。同时,土地交易的市场化在给农民实实在在利益的同时也能够尽可能地避免“寻租”活动的发生。这些都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我国经济增长质量的必须要做的有益尝试。

第2篇:家乡经济发展变化范文

【关键词】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路径机制

【中图分类号】F4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3)05-0151-04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基金项目“族群网络与专业网络——香港、上海、福建之间的华人跨界企业家成长研究”(批准号:11YJC840063)

【作者简介】袁建伟,香港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绍兴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社会管理;

李生校,绍兴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企业成长。(浙江绍兴312000)

从历史经验看,城乡社会之间跨地区移民流动是人力资源在经济理性与文化理性支配下,随着产业发展而进行的经济社会活动。改革需要我们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探索城乡社会管理机制如何完成从流动人口管控到移民人口管理的变革,力求用发展的理论视角重新审视当代中国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移民管理问题。地方政府需要重视移民群体、移民经济、移民网络对于区域性产业集群发展、城镇化战略、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经济文化融合的重要作用,要从发展的角度看待由大规模农民工进城、东西部地区劳动力转移、产业结构调整而带来的移民管理问题,将其放在与国民经济收入再分配、区域经济社会平衡发展与跨地区经济文化融合等重大问题相关的战略高度进行统筹考虑。政府公共部门改革和城乡社会管理制度创新是实现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到“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切入点。在城乡社会公共事业创新中,需要实现由“管制型”政府机构到“善治型”公共服务机构的变革。

一、理论探讨回顾

(一)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根本原因与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基本路径

当代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导致当代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政治经济原因很多,主要是1949年以后,中国政府一直推行的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国家战略,以及改革开放之后工业化进程与城市化推进过程中产生的城乡工资差距与城乡消费不平等(林毅夫,陈斌开,2009、2010)。形成城乡二元分立结构的症结所在,是政府面对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的跨区域流动人口社会管理复杂性和城乡人口社会融合障碍问题而产生的城市化不能完全推进问题,即王春光(2009)指出的“半城市化”问题。温铁军等农业经济学家在横向比较世界范围内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经验、教训后,指出“在大型发展中国家没有看到城市化成功的典范”。温铁军等(2007)提出中国应该避免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的陷阱,通过城镇化战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难题,将城镇化作为连接农村社区与中心城市的经济发展地带,并可以促进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发展。中国第四波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挑战(叶嘉安,徐江,易虹,2006)诸如城市就业压力、区域差异与城乡差异、城市贫民等问题,迫切要求中国政府对城镇体系进行重组,发展服务型城镇。区域型产业集群城镇联合周边城市共同形成一个城市网络,加强协同,联动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

(二)城乡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三大挑战

1.城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政府公共部门转型

地方政府打造开明政府、以民为本、推行善政、统筹城乡社会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完成从“政府管制”到“政府治理”的转型。地方政府如何通过有效推动政府公共部门改革,动员企业与民间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从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与城乡社会统筹机制建设,是改革的关键。在城乡社会管理创新中,地方政府要对公共事业部门进行商业化与民营化改革,实现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到“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Christine Wong(2009)在中国研究权威期刊剑桥大学《中国季刊》上,指出重建面向2l世纪的中国政府的关键所在,是通过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间的财政制度改革,促成地方政府公共部门变革与社会管理创新。

2.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移民管理问题

当代西方发达国家主流学界倡导政府需要从发展的视角看待世界范围内的跨地区移民问题。国际移民研究权威Ronald Skeldon(2010)在反思现代化过程中移民管理发展经验后认为,政府政策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到新的移民模式、人口模式与经济发展模式的变化与需求。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在经济理性与文化理性支配下合理的跨地区移民循环流动有助于消除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在劳动力、资本、技术、教育与思想观念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障碍(Ronald Skeldon,2010)。中国政治学者俞可平首次将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农民进城的现象看成是新移民运动,进而从政府治理层面将农民工跨地域流动看成是促进中国社会进行制度变迁和结构调整的发展动力(俞可平,2010)。俞可平也同时强调政府要从推动民主和法治人手,制定相应的政策,切实维护新移民的基本公民权利。

3.民间社会力量与民主法治建设

社会公平与善治,是建设和谐社会基石(俞可平,2005)。民主建设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金国华,汤啸天(2011)提出,民主建设与民生建设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缺一不可。在当前中国场景之下,“公民社会”的社会组织与社会力量需要进一步培育与发展。民营企业与民间组织在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服务事业改革等诸多方面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蒲奇军,罗伟,2011)。李景治(2011)通过回顾建国以来中国社会形态基本特征认为,以“单位社会”为主体的传统格局依然发挥作用,倡导在党和政府领导之下,引领民营企业、民间社会组织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元化社会管理创新。

综上所述,应对中国城乡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三大挑战的关键问题是转变社会管理模式。孙立平(2011)倡导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探讨如何从消极防控式的城乡社会管理模式走向积极的注重全体公民幸福感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城乡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城乡社会管理创新、县域经济转型发展、政府公共事业改革,是新时期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三大重点问题。在中国的政治经济场景之下,城镇化是解决城市化难题、破解城乡二元对立格局的重要路径之一。区域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产业发展走向集群化、注重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与民生建设是县域经济发展城乡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

(三)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动力机制探讨

地方政府经济发展模式直接影响城乡社会发展的内生性动力机制建设。在发达地区县域经济转型发展、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对地方政府治理转型与城乡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建设的经验与教训需要进行进一步总结与分析。依靠乡村工业化过程中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而领先全国的“苏南模式”,与乡村工业化过程中民营经济主导的“浙江模式”,是中国长三角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两个典型代表。

以“地方公司主义”(温铁军,2011)为特色的“苏南模式”,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同时带来的“强政府”、“弱社会”现象,需要通过城乡社会管理创新和政府转型得到进一步的解决。温铁军等(2011)将“苏南经验”进行“去意识形态化”的解读指出,“地方政府公司主义(Local State Corporatism)”是适应了区域性的产业资本调整和产业扩张需求的市场化改制,在金融资本全球化条件下,主导了一系列的制度变迁与城乡资源配置。“苏南模式”通过“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事业现代化”共同发展来实现城乡协作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走出了一条通过城乡社会管理创新向现代化迈进的新路(陆学艺,浦荣皋,2009)。

城乡社会发展的内生性动力机制建设离不开民营经济的成长、企业的创业创新活动与民间组织的培育与发展。经济学家吴敬琏(2010)与政治学者俞可平(2005)都从政府治理与政府转型入手,提出制度环境建设、完善市场机制、改革公共治理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城乡社会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性。陆立军(2008)对义乌的实证研究表明,地方政府通过社会管理创新推动农村向社区、农民向市民、农业向企业转变,努力促进城乡融合,可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区域分工协作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模式。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是回应当地社会民生发展、市场发育与产业转型对于制度环境建设与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需求(应小丽,2011)。浙江与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经验表明,发展民营经济、完善区域市场体系、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改变中国区域发展非均衡状况的有效举措(王志凯、史晋川,2011)。

二、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建设与路径选择

实施城镇化战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通过社会管理创新促使政府公共部门转型、在民主建设和法治建设基础上拓展城乡社会管理创新的多元化路径,是破解中国城乡二元结构所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的基本途径。

(一)城乡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建设与路径选择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

通过区域产业集群培育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为城乡社会管理创新提供重要的发展环境基础。地方政府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企业创业创新的制度环境,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培育地方产业集群成长,打造区域经济发展平台。要完善移民管理政策,改善就业环境,逐步积极推进城市化发展进程,努力缩小城乡差距,鼓励外来移民产业链内部创业、融入当地社会。

在城乡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发挥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的重要作用。民营经济的壮大与发展是城乡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动力来源,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产业集群升级、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地方社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城镇化战略中,政府与企业在移民管理、劳资关系调整、城乡社会保障建设等方面要建立协同与互动机制。政府要以善政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完善监管与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由大规模移民产业工人管理而产生的深层次社会矛盾。通过建立合理的城乡社会保障机制与城镇化建设,促进社会融合与民生和谐。

地方政府要适应后单位时代社会阶层变迁与社会结构调整的需求,建立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调节、社会组织多元参与的城乡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当中,要通过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民权益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与组织力量。既要充分发挥企业组织与市场机制的作用和活力,又要积极促进专业团体、慈善机构、行业协会、社区委员会等NGO新型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与参与渠道的拓展。

(二)从政府公共部门改革和城乡社会管理制度创新切入

地方政府在探索在城乡社会公共事业创新中,政府公共部门改革和城乡社会管理制度创新是实现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到“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切入点。要努力实现由“管制型”政府机构到“善治型”公共服务机构的变革,从五个方面进行制度设计,研究如何推动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城乡社会管理机制创新:

第一,通过政府监管制度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改革,增强政府公共危机处理能力,提高行政运作透明度。

第二,逐步推动社会公共服务商业化进程。

第三,发挥民营企业与民间组织的作用与活力,在合理的范围内推进公共事业民营化。

第四,通过民主建设与法制保障拓展城乡社会管理参与渠道与扩大参与主体。

第五,通过培育新型社会组织、加强社区建设实现多元化城乡社会管理创新。

(三)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引入新的研究方法

第3篇:家乡经济发展变化范文

关键词:金融发展;城市化;就业结构;城乡收入差距

一、 引言

经过改革开放,我国建立了基于市场经济的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金融体系日臻完善,金融规模不断扩张。广义货币(M2)增长率2010年达到19.7%,远高于10.8%的GDP增长率。我国的金融市场已经从金融抑制走向金融深化,并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的考验。当然,我国金融市场仍然不够完善,与国外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我国的金融市场目前仍处于市场化初期阶段,直接金融发展缓慢,大量的金融风险存在于银行信贷市场,信贷配给依然失衡。金融发展直接影响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影响居民的收入分配。而已有研究表明,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具有某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在当前金融危机影响未退,经济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分析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有助于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提出促进金融市场发展的建议,并为解决城乡收入差距提供建议,有利于转型期和谐社会建设。

二、 文献回顾

金融发展与收人差距之间的关系研究逐渐成为近年的一个热点。金融发展和收人差距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至今没有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理论,不同的经济学者运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和样本,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1. 倒“U”型理论。Kuznets (1955)首次探讨了经济发展过程中个人收人差距的变动趋势,提出了著名的库兹尼茨假说。Greenwood和Jovanovic(1990)对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之间关系进行了较早研究,提出两者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理论。他们基于一个动态模型,认为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门槛效应”的假设下,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关系是倒“U”型的,即金融市场不发达时,金融发展既会促进经济增长也会扩大收入差距;随这经济发展的成熟,穷人跨过门槛水平享受到金融中介服务,金融发展就会逐步缩小收入差距。陈伟国和樊士德(2009)、肖燕飞(2009)以中国的数据也验证了两者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

2. 金融发展缩小收入差距。很多国外学者认为金融发展缩小收入差距。Banerjee和Newman (1993) 建立了一个四种策略的职业选择模型,认为随着金融市场的完善,基于遗产继承的低收入者也可以自我就业和成为企业家,那么金融发展将降低收入分配差距。Galor和Zeira (1993)也持有同样的观点。Clarke,Xu和Zou(2003)针对全球数据的研究显示,金融发展会显著缩小一国的收入分配差距。Beck等(2004)认为金融发展有利于减小贫富差距。Beck等(2007)利用跨国数据和动态面板回归方法,发现金融发展不但降低了基尼系数而且还减少了日均生活费低于一美元的人口的比率。Muhammad Shahbaz和Faridul Islam(2012)以巴基斯坦1971年至2005年的数据建立ARDL模型发现金融发展减少收入不平等,而金融不稳定却恶化收入差距,同时对外开放加剧了收入不平等,还验证Greenwood和Jovianvic的倒“U”理论假设不存在。

3. 金融发展扩大收入差距。最新的研究表明金融发展扩大了收入差距。Céline Gimet和Thomas Lagoarde-Segot(2011)对49个国家1994年~2002年的银行业和信贷市场的数据建立SVAR模型,发现银行领域对收入不平等的冲击很强。Jauch Sebastian和Watzka Sebastian (2011)应用非平衡面板对138个国家1960年~2008年的跨国数据分析表明,控制了国家固定效应和人均GDP,金融发展与收入差距成正向关系,金融发展导致更高的收入差距。

章奇等(2004)首次对中国各省以银行信贷占GDP的比重所衡量的金融发展水平和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金融发展显著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姚耀军(2005a,2005b)应用协整和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分析表明金融发展规模扩大城乡差距,同时城市化与城乡收入差距负相关。而针对中国的现实,温涛等(2005)从城乡“二元结构”角度出发,分析了在我国金融发展过程中,一方面金融抑制抑制了农民收人的增长,另一方面金融深化促进城市居民收人水平的提高,从而拉大了城乡收人差距。 其他学者如翟立宏和徐志高(2009)、孙永强和万玉琳(2011)、叶志强等(2011)分别应用协整、格兰杰因果检验、面板数据等计量方法分析指出,中国金融发展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总之,城乡收人差距在发展中国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引起这一差距的具体原因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也不尽相同。但是,从金融发展角度对收入差距的研究还是较为主流,本文利用我国1978年~2010年33年的时间序列数据,检验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同时也检验城市化等因素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三、 模型、变量及研究方法

1. 模型设定。本文研究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我们设定基础计量模型并采用时间序列分析,其对数形式如下:

上述方程中α0、α1、βi为系数,theil,fir,Xi分别为城乡收入差距、金融发展和其他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控制变量,其中城乡收入差距为被解释变量,金融发展及其他控制变量为解释变量。

2. 变量说明。

(1)城乡收人差距(theil)。在现有文献中,大多数学者常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来衡量城乡收入差距,也有用基尼系数来衡量的。但是,我国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具有显著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王少平和欧阳志刚(2007)的研究表明,泰尔指数这一度量方法更能体现城乡人口所占比重的变化,同时与基尼系数对中间阶层收入的变动比较敏感不同,泰尔指数对两端(低收入和高收入阶层)收入的变动比较敏感,因而更能体现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主要体现在两端变化的特征。本文采用王少平和欧阳志刚(2007)的做法,采用泰尔指数衡量我国的城乡居民收人差距。其定义和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i =1,2分别表示城镇和农村地区,Pi,t为城镇居民( i=1)或农村居民(i=2)的总收入(用相应人均收入和人口相乘得到),Pt表示t时期城乡的总收入。Zi,t表示t时期城镇地区(i=1)或农村地区的(i=2)人口数量,Zt表示t时期的城乡总人口,因此,这里定义的泰尔指数所度量的城乡收入差距是基于城乡人口比例和收入比例,以收入比例为权数,对城乡收入的份额加权得到。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越大,则泰尔指数越大。

(2)金融发展(Fir)。目前关于金融发展的指标类型较多,包括金融相关率、金融效率等,我们采用金融相关率指标表示金融发展。基于时间序列数据可获得性,我们选取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占GDP比重来衡量金融发展。

(3)城市化(Csh)。本文把城市化作为一个重要的控制变量引入模型中,这是受到陆铭、陈钊(2004)的启发,在他们的研究中,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会显著降低城乡收入差距。城市化水平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

(4)财政支出(Cz)。政府如果过分追求经济增速将导致财政支出结构的偏离,进而影响城乡收入水平。用财政总支出占GDP 的比重来衡量财政支出水平。

(5)对外开放(Ex)。中国经济增长方式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出口导向,出口为我国经济发展获取了大量的外汇,但是对外开放的效益由于享受主体的不同进而会影响主体生活水平和收入分配,容易造成收入失衡。对外开放以进出口总额与GDP的比值表示。

(6)国有化程度(Ginf)。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成为重要的领域,国企改革造成了大量的下岗失业现象,体现了国有企业改革下受益人群的利益变化和国有经济体的变化。本文以国有单位就业人数占总体就业人数比重表示国有化程度。

(7)市场化程度(Minf)。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多重所有制共同发展,体现了市场化改革的程度。由于经济成分的非国有化改革集中体现在工业领域,因此,用工业非国有化率表示市场化程度,以非国有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表示。

(8)就业结构(Tw,Thw)。衡量产业结构的指标主要有就业指标和产值指标,本文选取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结构作为本文研究的控制变量。分别为第二产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比重(Tw)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Thw)比重表示。

(9)经济增长(Gdp)。很多学者都把经济增长作为变量引入到模型中(叶志强等,2011),本文选择人均GDP表示一国经济增长水平。

3. 数据来源和处理方法。本文所有时间序列数据的跨度为1978年到2010年。数据来源为ccer数据库、《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2010年中国金融年鉴》和《2010中国统计年鉴》。以上指标经选取后,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各指标不具可比性,需对各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其中涉及到的GDP以1978年为基期用GDP平减指数进行平减,人均GDP以1978年为基期的人均GDP指数进行平减,其他指标以CPI价格指数进行以1978年为基期的价格调整。为消除异方差的影响,所有变量均进行了对数化处理。本文采用Eviews6.0软件进行计量分析。

四、 实证结果与分析

1. 描述性统计。图1所示1978年~2010年我国泰尔指数与金融相关率的两轴折线图。从图中可以看出,金融相关率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并且波动并不显著,尤其是20世纪中期我国实现经济软着陆后,金融发展更是明显,我国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玩善。而泰尔指数在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反映了金融发展与收入差距存在着正相关方向,金融发展扩大了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而另一方面,泰尔指数呈现几次波动,反映了由于经济社会制度的不同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还存在着阶段性偏差,与金融发展关系较为复杂。

2. 回归分析。表1列出了模型的主要回归结果,下面基于表1进行回归分析。

(1)模型1是传统的一元回归,结果显示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存在正相关关系,即金融相关率每增加1个单位,城乡收入差距指标泰尔指数就会增加0.451 9个单位,可见金融发展使一部人收入相对增加,而是另一部分人收入相对减少,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2)模型2~模型5分别是加入了其他相关控制变量的原始模型的改进,结果显示加入城市化等变量后,金融发展仍然与城乡收入差距正相关,金融发展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并且各变量的系数方向不变,说明这些变量的变动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在时间序列上本身都存在稳定性,并且加入相关变量后,除了模型2以外,其他模型中金融发展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程度都比模型1增大。

(3)其中模型2显示了控制对外开放和就业结构的变化下,金融发展对于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结果显示金融相关率每增加1个单位,城乡收入差距指标泰尔指数就会增加0.390 047个单位。对外开放的回归系数为正值,而且在10%的显著水平下显著,说明改革开放后随着对外开放扩大了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这与孙永强和万玉琳(2011)、叶志强等(2011)的结论相符。对外开放属于外向型经济,在改变我国产业结构的同时,就业结构也会发生变化。表中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变动系数为负,就业结构变动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负相关,可以认为随着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人力资本的改善和增加,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

模型3反映了控制城市化、对外开放、国有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变化情况下金融发展对于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而且金融发展本身的变化居然引起同方向收入差距1倍以上的变动。模型中城市化的系数为负,城市化的提高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而且在1%的显著水平下显著,并与陈伟国和樊士德(2009)结论相符。而国有化程度与城乡收入差距负相关,表明国有化程度越高,即国有就业人数越多,城乡收入差距越小;也即下岗人员越多,城乡收入差距越大,这显然与现实相符,国有企业的破产重组一方面有利于国有经济质量的提高,但会造成很多工人下岗,使大多数工人的收入以及收入能力下降,收入差距必然拉大。而市场化程度系数为正,反映了非国有经济越发达,即市场经济越发展,城乡收入差距越大,这可能是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存在诸多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导致我国现在城乡收入差距还处在逐渐扩大阶段。模型4与模型3基本相同,只是加入财政支出变量,虽然财政支出增加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但是在统计上是不显著的。模型5中将所有变量共同放入一个模型中,说明在其他变量不变情况下,金融发展仍然扩了城乡收入差距。

(4)模型2至模型5同时还有一个共同变量为经济增长,以人均GDP表示,在1%的显著水平上显著,且符号为正,表明人均GDP的增加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这可能是说明在就业结构、对外开放因素的影响下,在市场经济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和金融发展以及人力资本投资大部分都偏向于城市,农村并未充分享受到其利益。

五、 结论和对策

本文基于我国1978年~2010年33年间的时间序列数据对我国金融发展、城市化及对外开放等因素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进行了综合考察。实证结果表明,中国的金融发展显著地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同时也表明城市化水平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对外开放也即贸易自由化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而就业结构的改变,尤其是第三产业就业人数的增加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健全,也扩大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现阶段,我国人居GDP的增长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这表明目前我国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思路还是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还需深入进行,增加居民收入,解决收入不平衡问题。

本文的政策含义显而易见。首先优化银行业存贷款结构,一方面提高居民各项收入水平,在二次分配中解决低收入人群收入问题;另一方面增加消费减少储蓄和提高贷款效率。其次,合理城市化进程。一方面以人为本,依据经济发展规律和人文地理环境推进城市化发展;另一方面在已有城市化的基础上,巩固城市化成果,使进农民充分就业并防止农民返贫。再次,在国际金融危机后期,经济前景依然不明的情况下,加紧产业转型和就业结构调整,减少贸易自由化的冲击。最后重视和反思国有企业改革,把下岗再就业问题和市场经济制度建设问题相结合,走出制度转型期。

参考文献:

1. 姚耀军.金融发展、城市化与城乡收入差距——协整分析及其Granger因果检验.中国农村观察,2005,(2):2-8.

2. 姚耀军.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的经验分析.财经研究,2005,(2):49-59.

3. 温涛,冉光和,熊德平.中国金融发展与农民收人增长.经济研究,2005,(9):31-43.

4. 翟立宏,徐志高.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于1978-2006年数据的实证分析.经济体制改革,2009,(2):33-36.

5. 孙永强,万玉琳.金融发展、对外开放与城乡居民收人差距——基于1978~2008年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金融研究,2011,(1):28-39.

6. 叶志强,陈习定,张顺明.金融发展能减少城乡收入差距吗?来自中国的证据.金融研究,2011,(2):42-56.

第4篇:家乡经济发展变化范文

[关键词]收入分配理论 二元经济结构 人力资本积累

一、引言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人均实际GDP从1978年的378元增长到2008年的4505元,年实际平均增长率高达8.6%。然而,我国经济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带来了收入分配格局的急剧恶化,我国整体经济的基尼系数已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收入不平等程度的进一步加剧势必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以及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收入分配状况亟待改善。

二、西方收入分配理论及其发展

关于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研究,最早由著名经济学家库兹涅茨(Kuznetsl955)提出了倒U型假说。该假说认为,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收入不平等程度会随着人均GDP的提高而提高,而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则会产生一系列阻碍收入不平等程度扩大的因素,从而收入不平等状况开始维持不变并随后逐渐改善。在此假说提出之后,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研究分为了以下三个方向。

其一,围绕该理论假说,产生了大量运用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数据的实证研究,然而,结论却并没有与理论假说完全保持一致。国外的研究表明,倒U曲线基本能够揭示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的美国和大多数OECD国家的收入分配动态,但对欠发达国家,结论并不明显(Anand和Kanbur 1993,Aghion等1999)。我国学者也对我国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分配的倒U曲线的存在性进行了检验,并且也没有得到一致的结果,有些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的收入差距扩大能够支持倒U型假说(杨俊、张宗益2002,陈宗胜1991),有些则没有找到我国收入分配符合倒U型的证据(李实1999,李实、赵人伟1999,王小鲁、樊纲2005)。

其二,随着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美国和OECD国家收入分配状况的恶化特是其工资差距的拉大,产生了各种解释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分配状况再次反弹恶化的理论。这些理论主要从国际贸易与经济全球化、技术进步尤其是技能偏向型技术进步、经济组织形式的变化三个方面来解释发达国家收入分配状况的再度恶化现象(Aghion等1999)。这些文献可以被看作是对倒U假设的发展,它们给出了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分配在可能出现倒U型之后再度不平等提高的可能性。事实上,倒U曲线所反映的是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变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分配的演化过程,然而并没有指出在实现工业化后的现达经济中收入分配的演化和决定因素。

其三,随着上世纪八十年代新增长理论的出现和兴起,旨在研究促进经济增长的分配政策,大量研究开始将兴趣转向相反方向,即考虑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传统的观点认为不平等是有利于增长的,主要是由于富人趋于具有更高的边际储蓄倾向,所以当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时更有利于资本积累从而促进经济发展。除此之外,更高的不平等还可以克服投资的不可分或通过提供更高的激励促进效率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然而,最近发展的理论对该传统的观点提出了质疑,根据Aghion(1999)的总结,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得出平等化促进增长的可能性,更加平等化会导致更广的投资机会、更大的投资贷款激励和宏观经济的稳定性,从而有利于增长。Galor和Moav(2004)试图将这两种相冲突的观点统一起来,他们的模型描述了这样一个经济发展图景:在经济发展早期,物质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引擎,不平等通过将有限资源聚集而有利于积累和增长。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转向现代经济增长的阶段,人力资本开始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平等化则有利于缓解信贷约束带来的负面效应,从而促进人力资本积累和增长。虽然这些最新发展的理论旨在分析初始收入分配及再分配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但其均从经济环境以及微观个体的禀赋和特征出发推导长期的增长,所以收入分配的演化也往往在其中被内生决定。

总之,西方经济理论对收入分配的研究开始逐渐深入到微观领域,从考察整个经济长期的收入分配转变为考察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或技术进步的推动下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以及微观人力资本的积累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这种理论研究的转变与深人为研究我国收入分配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思路,以下分析其对改善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启示。

三、西方收入分配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一是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及落后地区的基础教育,促进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化。西方经济理论指出,人力资本是决定发达国家经济长期增长的主要力量,相比发达国家资本的积累过程,由于当今发展中国家有更多的机会获得资本,技术转移或政府主导的增长方式转变都将使得经济陕速转向主要依靠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的发展阶段,但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往往仍具有传统经济部门、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市场不健全的特点,所以经济和社会结构的二元性又是经济在长期中的主要特征。在这种二元经济体制下如果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那么教育和决定人力资本生产技术的其他因素将成为主要的市场力量主导收入分配,城乡人力资本生产技术差异将导致不可缩小的城乡收入差距。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以及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我国农村及落后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教育资源投入明显不足,整体教育资源分配失衡的状况突出,这从根本上决定了收入水平的底下和地区差距的扩大。所以,无论是试图促进长期经济增长还是旨在改善城乡之间或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经济政策,都必须注重人力资本积累以及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化。

二是消除劳动力市场摩擦从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是有限的。而加快城市化、改革户籍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则更有利于更广的人口积累人力资本从而促进增长和改善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国内有诸多研究关注城乡动力力市场分割以及劳动力转移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并认为劳动力市场分割以及城乡劳动力转移障碍的存在不利于农村人均收入的提高和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然而从西方经济理论研究中可以看出,扫除这些制度可能并不是缩小城乡差距的根本途径。因为即使城乡是一个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即农村入力资本与城市一样也能获得合理的报酬,但由于城乡之间存在大量经济体制的差异,城乡人力资本形成差异仍然存在,这势必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继续不断扩大。换句话说,在一个经济增长主要由人力资本推动的二元经济中,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以及劳动力流动障碍会导致更大的城乡收入差距,而促进劳动力转移的政策不能保证收入差距的

缩小。所以,消除市场分割的促进劳动力转移政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是有限的,必须加快城市化进程、改革户籍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民工市民化,逐渐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事实上,大量数据均表明,从农村转移出去就业的劳动力相对留守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有更高的人力资本水平,这两类农村劳动力并非同质的,大部分转移的劳动力或有更好的身体素质,或有更高的文化水平。如果二元经济的发展逐渐主要依靠人力资本,技术进步则要求基本劳动力的技能水平不断提升,如果不改变农村落后的人力资本生产技术就无法更充分利用农村入口资源,其他促进城乡劳动力转移的措施将在长期内失效,相比消除劳动力市场摩擦促进劳动力转移的政策,加快城市化、改革户籍制度、促进农民工市民化更有利于更广的人口积累人力资本,从而促进增长和改善城乡收入差距。

三是一次性或长期的简单城乡收入转移政策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从根本上改变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还必须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营养、医疗卫生条件。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对农业的补贴是一种最直接的城乡收人再分配政策,一方面能让更广大的人民享受经济发展的硕果,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城乡收入差距;另一方面能刺激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率。如果只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角度看,一次性或长期的简单城乡收入转移政策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并且这种收入再分配政策是以效率损失为代价的,原因是城市比农村具有更高的人力资本积累技术,资源\,城市转向农村降低了资源使用效率。而提高农村入力资本生产技术的收入转移措施将有利于限制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比如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环境等。相比之下,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也不同于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免费义务教育是一种公共教育,如果税收主要来自城市,那么其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城乡财富转移,公共教育可以缓解在收入水平低下时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融资约束,从而有利于农村人力资本的积累,但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人力资本生产技术差异,所以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也是有限的。彻底改变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还必须逐步消除城乡人力资本形成差异,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改善农村营养、医疗卫生条件。

四、结论

本文在总结西方经济理论中有关收入分配的研究理论基础上,将西方收入分配理论与我国二元经济特征紧密联系,对我国收入分配的变化作出了判断,并从中得出了改善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若干启示。如果人力资本是推动长期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那么人力资本积累方式将对增长和收人分配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城乡之间存在大量经济体制与环境的区,由此产生了明显的人力资本生产技术的差异,这种差异势必导致城乡收入增长率差异与城乡收入差距。所以,首先,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及落后地区的基础教育,促进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化;其次,必须加快城市化进程,改革户籍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民工市民化;最后,必须逐步消除城乡人力资本形成差异,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改善农村营养、医疗卫生条件。

[参考文献]

[1]陈宗胜: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杜、上海三联书店,1991,

[2]李实: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与收入增长和分配田,中国社会科学,1999(2),

第5篇:家乡经济发展变化范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如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农民土地承包权的长期稳定;调整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支持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支持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逐步放开农产品流通和价格,培育农村商品市场;实施城镇化战略,积极发展小城镇等。

但是,不可讳言的是,我国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在继续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在趋于强化。城乡差距扩大表现在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上,近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远远落后于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城乡收入之比由1978年的2.571,1983年一度缩小为1.821,此后就不断扩大,2003年扩大为3.231;已超过改革开放初期。如果考虑到城市居民享有的各种福利和补贴,而农民收入中包括生产经营支出等因素,实际收入差距可能要达到61。

在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已经有了明显提高的情况下,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依然十分突出,除了受工业化阶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外,关键还是制约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诸多体制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为:

第一,城乡有别的管理体制。计划经济时期,为了加快工业化建设,国家一方面运用行政手段,如通过强制性粮食统购统销和工农产品剪刀差,将农业剩余转化工业积累;另一方面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以维持资本密集型城市大工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城乡有别的户籍管理、劳动用工和社会福利制度在相当程度上被沿袭下来,尽管一些地方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但这些改革因为隐藏在背后的社会福利等诸多因素,需要支付的社会成本较高,进展还不大,因而城乡居民在就业机会和社会福利水平事实上的不平等还未根本改变。

第二,城乡分割的市场体系。从商品市场看,农民由于组织化程度低,一般只能进入城市集贸市场进行零星的、小规模的现货交易,基本上没有进入批发市场,更难以参与大宗远期合约和期货交易,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批发贸易基本仍由国有流通企业垄断经营。从要素市场看,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因农业平均利润率偏低和受利益驱动,主要面向城市经济,城市相对充裕的资金没有进入农村,农民参与进入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条件和渠道都十分有限;农村土地转化为工业和城市建设用地还不能直接市场化,必须通过国家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入市场,一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农民很难进入,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分享农地向非农地转化过程中形成的巨额增值收益。

第三,城乡分离的工业化模式。计划经济时期集中农村资源推进城市工业化,在很大程度上阻隔了我国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改革开放后,实行城乡分离的工业化模式,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加工没有形成有机联系,农民难以分享农产品的加工增值收益;乡镇企业在管理体制上独立于行业管理之外,既无所不包,又自成体系;农村“离土不离乡”的工业化和城市工业化并行发展和过度竞争,使得农村工业在市场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和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对接后,发展空间受到明显制约,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到农民分享工业化的成果。

第四,实行有别的投入机制。计划经济时期,为了维持资本密集型城市大工业的发展,国家将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集中投向城市,同时依靠农业积累支持城市工业发展。改革开放后,一方面,农村的资本、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在经济效益驱动下,向城市转移和集聚;另一方面,国家在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上,继续向城市倾斜,农村却在一定程度上依靠自我积累,如“三统筹、五提留”,进行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此带来城乡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各方面的差距不断扩大。

综上所述,体制性因素事实上形成了农业和农村发展与工业化和城市发展的相互隔离,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关键。

二、充分认识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新体制,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变,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包括用城市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造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生产要素重组和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和迁移、城乡产业有机整合和组织方式的变化等,还包括整个社会结构、组织、文化等的变迁。这个过程是一个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日趋突出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不失时机地在重要、关键环节推进改革。

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新体制,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变,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包括用城市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造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生产要素重组和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和迁移、城乡产业有机整合和组织方式的变化等,还包括整个社会结构、组织、文化等的变迁。这个过程是一个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日趋突出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不失时机地在重要、关键环节推进改革。

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是伴随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长期历史过程,也是一个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要求的复杂的社会经济过程,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个过程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到面临的矛盾和困难。要肯定,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格局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城乡市场分割的局面已经有较大改善。但是,也应该看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关键性体制因素,如城乡生产要素市场的统一、农村土地征占用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依然滞后,有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此,要有充分的估计。要循序渐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根据条件成熟程度,不失时机地在重要环节取得突破;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在局部地区先行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三、深化改革,统筹城乡发展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体制和机制,就是要以体制和政策创新为突破口,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利于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各项制度,从根本上消除阻碍城乡一体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促使城乡经济体制向不断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的方向转变,为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转变创造良好的体制条件。

第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在有条件的地区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取消农业户口,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为依据,实行新户籍管理制度。农民取得城市户口以后,与原城市居民一样,尽同等义务,享受同等权利。逐步取消城市各种消费补贴和城市特有的社会福利,同时逐步加大对农村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较大幅度的提高农村居民的福利水平。

第二,推进农村土地征占用制度改革,实行“土地换社保”的政策。改革土地征占用制度,要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公益性用地要提高补偿标准,合理调整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和农民间的分配关系;经营性土地要真正引入市场机制,开展集体用地交易试点,由市场机制决定土地占用价格。探讨建立中央政府、省级政府与省以下政府的土地出让金的分成制度,并将土地出让金纳入国家及地方预算,以体现国家对土地的所有者权利,抑制地方政府的扩张冲动和对土地资源的粗放性使用。探索土地出让金按年征收的可能性,以避免地方政府的急功近利,促进地方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农业用地非农化实现“土地换社保”的政策,农业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形成的批租收益的一定比例,建立专户定向用于失去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第三,加快农村税费制度改革,逐步统一城乡税制。统一城乡税制的主要对策,一是逐步减征直至最终取消农业税,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由此形成的地方财政缺口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解决。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过渡期内可加大中央和省、地(市)三级对农村财政转移支付的同时,逐步减免和取消乡镇统筹等收费,将农村公益性支出和乡镇行政管理支出列入政府预算,并逐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三是巩固和完善县统筹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省和县(市)统筹,区别情况实行不同的统筹比例,中央逐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

第四,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向农村延伸,逐步扩大社会保障在农村的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区,促进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向农村延伸和覆盖进入城市的农民,逐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首先覆盖农业用地非农化过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再覆盖进入城市就业并愿意退出承包地的农村转移人口,进而逐步覆盖到农村地区。

第五,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入,提高农民福利水平。加强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城乡统筹规划。规范对农村公共品投入并使其制度化,国家新增财政收入和股权收益,用于投资和社会福利支出的,大幅度增加农村的分配比例。

第六,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鼓励农民建立新型的经济合作组织,增强农民获取市场信息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6篇:家乡经济发展变化范文

一、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性因素及其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如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农民土地承包权的长期稳定;调整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支持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支持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逐步放开农产品流通和价格,培育农村商品市场;实施城镇化战略,积极发展小城镇等。 但是,不可讳言的是,我国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在继续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在趋于强化。城乡差距扩大表现在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上,近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远远落后于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城乡收入之比由1978年的2.571,1983年一度缩小为1.821,此后就不断扩大,2003年扩大为3.231;已超过改革开放初期。如果考虑到城市居民享有的各种福利和补贴,而农民收入中包括生产经营支出等因素,实际收入差距可能要达到61。 在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已经有了明显提高的情况下,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依然十分突出,除了受工业化阶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外,关键还是制约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诸多体制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为: 第一,城乡有别的管理体制。计划经济时期,为了加快工业化建设,国家一方面运用行政手段,如通过强制性粮食统购统销和工农产品剪刀差,将农业剩余转化工业积累;另一方面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以维持资本密集型城市大工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城乡有别的户籍管理、劳动用工和社会福利制度在相当程度上被沿袭下来,尽管一些地方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但这些改革因为隐藏在背后的社会福利等诸多因素,需要支付的社会成本较高,进展还不大,因而城乡居民在就业机会和社会福利水平事实上的不平等还未根本改变。 第二,城乡分割的市场体系。从商品市场看,农民由于组织化程度低,一般只能进入城市集贸市场进行零星的、小规模的现货交易,基本上没有进入批发市场,更难以参与大宗远期合约和期货交易,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批发贸易基本仍由国有流通企业垄断经营。从要素市场看,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因农业平均利润率偏低和受利益驱动,主要面向城市经济,城市相对充裕的资金没有进入农村,农民参与进入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条件和渠道都十分有限;农村土地转化为工业和城市建设用地还不能直接市场化,必须通过国家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入市场,一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农民很难进入,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分享农地向非农地转化过程中形成的巨额增值收益。 第三,城乡分离的工业化模式。计划经济时期集中农村资源推进城市工业化,在很大程度上阻隔了我国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改革开放后,实行城乡分离的工业化模式,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加工没有形成有机联系,农民难以分享农产品的加工增值收益;乡镇企业在管理体制上独立于行业管理之外,既无所不包,又自成体系;农村“离土不离乡”的工业化和城市工业化并行发展和过度竞争,使得农村工业在市场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和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对接后,发展空间受到明显制约,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到农民分享工业化的成果。 第四,实行有别的投入机制。计划经济时期,为了维持资本密集型城市大工业的发展,国家将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集中投向城市,同时依靠农业积累支持城市工业发展。改革开放后,一方面,农村的资本、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在经济效益驱动下,向城市转移和集聚;另一方面,国家在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上,继续向城市倾斜,农村却在一定程度上依靠自我积累,如“三统筹、五提留”,进行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此带来城乡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各方面的差距不断扩大。 综上所述,体制性因素事实上形成了农业和农村发展与工业化和城市发展的相互隔离,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关键。 二、充分认识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新体制,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变,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包括用城市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造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生产要素重组和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和迁移、城乡产业有机整合和组织方式的变化等,还包括整个社会结构、组织、文化等的变迁。这个过程是一个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日趋突出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不失时机地在重要、关键环节推进改革。 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新体制,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变,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包括用城市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造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生产要素重组和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和迁移、城乡产业有机整合和组织方式的变化等,还包括整个社会结构、组织、文化等的变迁。这个过程是一个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日趋突出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不失时机地在重要、关键环节推进改革。 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是伴随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长期历史过程,也是一个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要求的复杂的社会经济过程,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个过程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到面临的矛盾和困难。要肯定,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格局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城乡市场分割的局面已经有较大改善。但是,也应该看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关键性体制因素,如城乡生产要素市场的统一、农村土地征占用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依然滞后,有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此,要有充分的估计。要循序渐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根据条件成熟程度,不失时机地在重要环节取得突破;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在局部地区先行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三、深化改革,统筹城乡发展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体制和机制,就是要以体制和政策创新为突破口,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利于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各项制度,从根本上消除阻碍城乡一体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促使城乡经济体制向不断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的方向转变,为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转变创造良好的体制条件。 第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在有条件的地区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取消农业户口,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为依据,实行新户籍管理制度。农民取得城市户口以后,与原城市居民一样,尽同等义务,享受同等权利。逐步取消城市各种消费补贴和城市特有的社会福利,同时逐步加大对农村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较大幅度的提高农村居民的福利水平。 第二,推进农村土地征占用制度改革,实行“土地换社保”的政策。改革土地征占用制度,要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公益性用地要提高补偿标准,合理调整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和农民间的分配关系;经营性土地要真正引入市场机制,开展集体用地交易试点,由市场机制决定土地占用价格。探讨建立中央政府、省级政府与省以下政府的土地出让金的分成制度,并将土地出让金纳入国家及地方预算,以体现国家对土地的所有者权利,抑制地方政府的扩张冲动和对土地资源的粗放性使用。探索土地出让金按年征收的可能性,以避免地方政府的急功近利,促进地方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农业用地非农化实现“土地换社保”的政策,农业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形成的批租收益的一定比例,建立专户定向用于失去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第三,加快农村税费制度改革,逐步统一城乡税制。统一城乡税制的主要对策,一是逐步减征直至最终取消农业税,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由此形成的地方财政缺口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解决。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过渡期内可加大中央和省、地(市)三级对农村财政转移支付的同时,逐步减免和取消乡镇统筹等收费,将农村公益性支出和乡镇行政管理支出列入政府预算,并逐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三是巩固和完善县统筹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省和县(市)统筹,区别情况实行不同的统筹比例,中央逐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 第四,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向农村延伸,逐步扩大社会保障在农村的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区,促进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向农村延伸和覆盖进入城市的农民,逐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首先覆盖农业用地非农化过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再覆盖进入城市就业并愿意退出承包地的农村转移人口,进而逐步覆盖到农村地区。 第五,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入,提高农民福利水平。加强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城乡统筹规划。规范对农村公共品投入并使其制度化,国家新增财政收入和股权收益,用于投资和社会福利支出的,大幅度增加农村的分配比例。 第六,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鼓励农民建立新型的经济合作组织,增强农民获取市场信息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七,积极发展农村金融,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按照市场化原则,适当放宽对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促进农村信用社的股权多元化,股权形成和流动的开放化,努力消除资金流动的城乡封锁和分割。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谨慎积极地促进民间金融发展和改革创新,有条件地放宽对民间金融发展的限制和约束,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 第八,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稳妥地推进撤乡并镇,适当扩大乡镇政府服务半径,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试点推行乡镇政府改为县政府派出机构的改革,减少行政管理层次,大幅度减少行政管理人员,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第7篇:家乡经济发展变化范文

[关键词] 国家; 市场; 乡村社会; 政府干预

Market,State and Rural Development: Practice and Rethinking

Peng Bing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Lishui University, Lishui 323000, China)

Abstract:In mainland China,the rural community is caught in an awkward situation in the process of modernization.Since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policy of reform and opening-up,market forces have become an impetus for the revival of rural economy.The pressing-onward of market forces,however,results in the relative decline of some rural communities.In the transition from a traditional to a modern rural society,though the incentives of market forces have been fully recognized,the state is a redress of the negative impacts of large-scale marketization on rural development.With the growth of market forces,the rural development is driven by more than one single force,but the state still remains a dominant force to drain resources from rural communities.Both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are likely to intervene in the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name of rational calculation and benefit drafting,which truly impairs the benefits of some rural communities and peasants.Meanwhile,the two images of the state help it to obtain plenty of resources from the countryside on one hand and generate possibilities as well for the reconciliation between the state and the rural society on the other.Therefore,it is urgent for the state to rethink the direction,content and limit of its intervention,and to readjus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tate and the rural socie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ong-term benefits of rural communities.As for the direction of intervention,the state is accountable for the survival of the rural communities in difficulties.It means that,the state not only needs to readjust the institutional reform in the beginning of the reform to release the control of market forces,but also needs all the more in the push of marketization to help those rural communities which are now in an inferior position in market resource allocation.As for the content of intervention,the state needs to increase financial support and provide public service for the rural communities,and take active measures to promote their development.And as for the limit of intervention,the state should avoid the undue control of market forces and their over-aggression on rural communities,and should also prevent itself from over-drafting the rural resources.The prospect of intervention is to achieve the linkage between rural and urban communities in terms of economic relationship and social structure.

Key words: state; market; rural community;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在以市场化和现代国家构建为代表的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普遍被视为中国社会最难改造的部分。然而,乡村社区至少在人口、产业、文化和社会治理等方面仍有存在和发展的意义。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大国,中国的乡村社区仍是组织乡村人口共同生活的重要方式。对国家而言,多数乡村社区与农业互相支持,对于保证食品供应及国家粮食安全有直接贡献。从文化价值上来说,乡村社区在自然环境、居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代表着与城市社区不同的文化价值,扶持和发展乡村社区经常意味着保存文化多样性。在社会治理的意义上,乡村人口的居住模式有分散化和小聚居的特征,乡村社会治理仍然需要依托乡村社区。三十多年来,市场力量在乡村的不断推进总是影响国家对待乡村的态度,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国家与乡村的关系。

一、关于市场与国家的经典假设

对传统乡村社区而言,市场化无疑是推动乡村经济、社会转型的主要动力。市场力量能够刺激乡村经济的发展,推动乡村社区财富的增长。但当市场力量的深入推进造成对乡村经济与社会的过度侵蚀时,国家对乡村的保护作用就显得更加重要。如果这个问题处置不当,不但直接影响到国家干预的有效性,而且会造成市场与国家对乡村社会的双重挤压。

改革开放以来,代表市场化倾向的工业化与城市化为中国乡村社区的产业发展、农民致富以及乡村面貌的改善注入了强大的动力。经济观察家认为,中国的乡村改革受到内外双重因素的影响,即公社化造成的乡村社区发展困境以及世界范围市场改革的成功范例

20世纪90年代初,有一批研究中国大陆经济发展的文献,参见W.A.Byrd(ed.),China’s Rural Industry: Structure,Development,and Reform,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 C.Chen,L.Chang & Y.M.Zhang,″The Role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China’s Post-1978 Economic Development,″ World Development,No.23(1995),pp.691703; J.A.Dorn & X.Wang(eds.),Economic Reform in China: Problems and Prospects,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0; P.Nolan,″Economic Reform,Poverty and Migration in China,″ Economic and Political Weekly,No.28(1993),pp.13691377.。改革开放前乡村长期实行的体制造成农户生产积极性低下,主要农产品供应不足;自然灾害和乡村经济的滞缓造成很长时间内许多农户无法实现温饱。这不但加重了农村的贫困程度和城市的消费品短缺,而且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引发了很多社会和政治问题[1]98。林毅夫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当时的制度无法激发劳动者个体的生产积极性。要提高农业经济的效率,促进整个国家经济增长和解决人民温饱问题,就有必要解除一些不利于激励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约束[2]68。于是,国家转向调整乡村社区生产关系,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新制度的实行消除了收入与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并不紧密联系的“搭便车”问题[3],并趋向市场化激励,带来乡村经济多样化、私营及合作乡村企业的增长、乡村人口外流等新现象[4]。市场激励机制的导入无疑给传统乡村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活力,并给中国许多乡村社区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增长。

然而,市场力量依其自然禀性,总是试图让乡村社区中的产业、劳动力与土地等都服从市场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古典经济学家与新古典经济学家都强调自由竞争市场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经济的自由发展需要商品的自由流通,同时要求劳动力与土地的商品化,以及货币的自由流通和兑换[5]112137。在市场体制下,资源通过价格机制分配,以使供求达到平衡[6]。自由市场经济学家认为,如果没有大规模的不平等,就不需要国家干预。自由市场与最小国家的主张得到奥地利学派哈耶克和米塞斯等的支持。然而,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带来了凯恩斯对最小国家的批评,他认为国家必须进行直接投资,以解决资本主义的危机和失业问题[7]。贝茨的研究也指出,引入市场可能是实现经济繁荣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在现实经济中,往往需要国家与市场互补,而不是替代[8]。市场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显而易见,资本主义经济的兴起与增长为此提供了佐证。在今天看来,在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国家干预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一般来说,许多乡村社区在传统农业、劳动力与资本拥有等方面都不具备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势。在中国,经过一个时期的发展,市场化对乡村社会的过度侵蚀作用也开始显现。因为农业易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而且改革开放前国家对农业投入的普遍不足造成农业基础极为薄弱。相关研究也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由于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落后,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的逐步扩大,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水平低,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与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覆盖城乡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910]。农业弱质、农民弱势以及资本对土地和劳动力的强烈索取等等,总体上会使乡村社区面临衰败。有些乡村社区的发展面临传统农业衰落、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农村设施破败和公共服务缺乏等问题。在缺乏人才、技术、资金等支持的情况下,部分乡村社区的发展难以为继。

其实,在现代经济学家界定自发调节市场的局限之前,波兰尼就断言,自发调节的市场从来没有真正存在过。无论何时,只要出现信息不完备或者市场不完善的情况,那么干预应该就存在。从原则上讲,这种干预可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波兰尼认识到市场的力量,也认识到它的局限,从而强调政府干预经济的必要性。波兰尼指出,将土地、劳动力和货币这些虚拟商品视为真实商品的危险在于,这不但在道德上亵渎了自然与人生命的神圣性,而且忽视了国家在经济中的角色。他警告将社会大于经济、经济大于市场倒置为社会服从经济、经济服从市场的危险。这将引起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反弹,因此,国家应采取抵制经济从社会脱嵌的保护性反向运动[11]211220。按照波兰尼的观点,三波市场化也会产生相应的社会反向运动:第一波市场化产生了反对劳动力商品化的反向运动,第二波市场化产生了反对货币商品化的反向运动,第三波市场化产生了反对自然商品化的反向运动。布洛维在对现代社会考察的基础上也指出了三波市场化现象,即劳动力、货币和土地的市场化。他还认为,波兰尼没有预测到第三波市场化浪潮对世界的影响。而且我们正身处其中的第三波市场化浪潮,可能需要全球公民社会去应对。第三波市场化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就有了,自然商品化的后果已经开始接近我们,而且它们还具有累积效应[12]6467。各种社会现象表明,市场经济伴生的各种问题,以及社会、国家对这些问题解决的需要,在中国已经不是天方夜谭。

从发达国家乡村社区的发展历程来看,市场化对乡村社会的侵蚀带来了传统农业衰落、乡村人口外流以及公共服务集中化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造成乡村社区的凋敝。针对市场的激励与侵蚀的双重作用,国家面临两种选择:一是任由市场发展。正如发达国家曾经在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指导下的选择,它一般被认为是乡村衰败的进程。二是意识到市场的效率,但也要加强对乡村社区的保护[13]。随着市场化的深入推进,无论是基于经济优化的目的还是出于自身的社会责任,国家都需要积极干预、支持乡村的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在中国,21世纪以来,国家表现出积极干预乡村发展的姿态,中央连续出台了八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借以推动乡村社区的发展。国家通过这些文件提出乡村社区的设想:对于乡村产业的发展,国家希望通过继续推进市场化,加大对农业的科技投入,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对于乡村人口就业,国家希望借助非农产业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扩大,使大量乡村剩余劳动力转向第二、第三产业,或就地城镇化;对于乡村社区的面貌,国家希望通过对乡村的规划与整理,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按照这种设想,乡村社区发展的理想情况应该是农业转型升级、农民收入增加以及乡村社区面貌改善。然而,这其中也不难看出,国家仍重视市场化在振兴乡村中的重要作用,并开始转向关注对乡村产业、人口和环境的支持与保护[14]。对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乡村社会来说,市场的激励作用不应被忽视,市场的导入直接带来了中国乡村的全面复兴。然而,面对市场力量深入推进给乡村社会带来的发展困境,国家肯定是防止大规模市场化过度侵蚀乡村社区的重要力量。乡村改革是以村庄生产关系的调整为开端,无论是改革的兴起,还是市场化在乡村的深入推进,都无法否认国家在其中的角色。

二、国家对乡村的掌控

从改革开放的兴起来看,市场力量的导入是挽救许多生活面临重重困难乡村社区的重要因素。虽然不能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变化简单地归结为国家力量的加强还是削弱,但至少有一点是明确的,即面对市场力量的兴起,国家力量在乡村难以保持一元主导的局面,需要不断调整对乡村社会的掌控方式。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虽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国家对乡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干预,都曾因为传统社会、文化结构的根深蒂固而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新兴国家通过广泛的政治动员和有效的制度设置,实现了对乡村社会全面直接的掌控[15]。在经济领域,计划经济体制和工业化优先的发展策略,使国家在乡村采取敌视市场力量的态度,并因此造成了大量农民的基本生活出现问题。迫于当时的乡村发展困境,一些农民开始自发地转向依靠市场激励振兴乡村经济,逐步展开的乡村改革也往往被认为是一场大规模乡村自发的市场化运动。柯丹青(Daniel Kelliher)就特别强调农民在去集体化中的角色。他指出,去集体化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农民通过增加国家政策偏好的成本来操纵政策。由于国家权力和集体化将所有农民都放在同样的制度限制中,农民个人寻求摆脱集体限制的行动,采取了集体行动的形式,并演化为原有公社制的大众运动。国家失去了对乡村改革进程的控制,去集体化更多体现的是农民的力量[16]。然而,崔大伟(David Zweig)显然不赞同过于强调农民自主性在去集体化中的作用。他认为,不应忽视当时中央领导中激进改革者的重要角色,过于强调农民的力量降低了市场化改革中领导者的角色以及宗派主义在去集体化中的角色[17]1213。其他资料也印证了这种观点,《人民日报》于1956年就曾报道过四川江津和安徽芜湖等地实行包产到户的试点,《浙江日报》也于1957年1月27日刊发浙江省永嘉县委副书记李云河的文章,探讨包产到户的农村经营方式,但这些做法由于没有得到中央层面的有力支持而很快被批判中止[18]4043。魏昂德(Andrew G.Walder)认为,转向市场分配本身对权力和收入的分配没有内在的影响。其实市场本身并不是重点,重要的是界定市场的各种制度和条件[19]。事实上,如果没有中央领导中改革者的推动,单靠农民自身的力量难以全面铺开乡村生产关系的调整。之后,各级政府也逐渐认识到,市场对经济的激励作用是国家计划体制、公社制度无力实现的,因此开始全面推行乡村的市场化改革。

市场力量大规模导入的直接后果是改变了国家力量在乡村一元主导的局面。安格(Jonathan Unger)指出,市场的导入可能造成国家在乡村社会中的角色被削弱[20]。社会和经济精英抓住了经济改革带来的机遇,他们的影响越来越大,并形成了对国家权力的有力限制。而且,这些行动在体制变迁之前和之后,也削弱了“再分配国家社会主义”(redistributive state socialism)的制度基础。倪志伟(Victor Nee)提出的市场转型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干部的优势可能会下降,以至于市场取代再分配成为经济分配的主导模式。转向市场意味着除了国家通过再分配方式控制资源分配,乡村也可以通过市场这个渠道获得资源配置,因此这个转变也削弱了乡村对国家的依赖[2122]。村干部也不再直接控制经济活动的管理,他们的角色转变为地方经济交易的中间人和经纪人,因此权力也被大大削弱了[23]。如此分析乡村去集体化过程,强调了乡村社区生产关系成功调整中国家以外因素的重要性。而且,乡村家庭和社区的富裕程度日益与市场而非国家和官员的行为相联系[24]。可见,改革之初,国家是通过制度调整实现了乡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复兴。此外,之前政治因素主导乡村社区权力配置的局面也被改变,经济和社会因素开始成为推动乡村社区转型的重要力量。

在现实中需要看到的是,经济和社会因素在乡村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凸显,并不意味着国家对乡村掌控能力的削弱,这主要表现在国家对乡村资源的汲取能力仍未受到实质性的威胁。有研究指出,国家在乡村的角色是从“再分配―动员”型转变为“规制―发展”型[25]。去集体化的一般假设是,国家在乡村的权力受到严重削弱,经济决策的解除管制给予农民更多自。然而,改革不是国家权力单方面削减的过程,其实国家权力在这个过程中只是被重塑了。更重要的是,在改革的社会主义体制下,国家特征发生变化,国家对农民生活的干预更加间接。中国改革的目标是减少国家对微观经济行为的干预,国家主要起到维持市场秩序、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制者角色。

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实际上是国家试图通过市场力量刺激劳动者个体牟利的积极性,以此摆脱乡村发展的困境,因而在实践过程中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尽管市场和社会因素开始成为乡村发展中的重要力量,乡村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多元力量共同作用的格局,但国家仍然在乡村发展中保持着独特优势。

三、国家在乡村的两种形象

表面上,国家在乡村社会的独特优势因为市场的兴起而被削弱,实际上,从作为国家代表的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为来看,国家也在不断调整与乡村社会的关系,保持对乡村资源的汲取能力。市场化进程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利益和形象上不断发生分化,这似乎使国家在干预乡村发展中的角色难以界定。然而,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两者都有可能基于自身的政治偏好和利益损害乡村社区的利益。即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对待乡村工业化、城市化的深入推进以及防止乡村社会受到市场化过度侵蚀等方面的态度有所不同,但国家确需反思在乡村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镇企业在许多地方迅速发展起来,乡镇企业在乡村经济中的地位逐渐显著起来。有人将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归结为国家的推动和主导[26]。戴慕珍(Jean C.Oi)在分析中强调,经济动机是地方政府积极推动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她创造了“地方政府公司主义”这个概念来讨论地方政府在乡镇企业发展中的角色,揭示地方政府像商业公司一样,直接经营和管理乡镇企业并参与利润分成。财政体制改革中企业利润余额的支配权成为地方官员发展乡镇企业的动力,有些地方官员甚至直接担当集体企业的董事长。随着中央控制和财政支持的相对减弱,地方政府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入可以用于维持财政收支平衡、公共服务支出等。因此,地方政府的工具性特征趋于明显,并在地方经济增长中起到积极作用。在实际的企业经营中,地方政府可以动员所属部门培育优质乡镇企业,甚至可以作为企业的监管人,利用私人及工作联系为企业筹集资金。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承担了企业家的新角色,并通过分配稀缺资源来影响地方经济的增长模式[27]。随着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待乡镇企业的态度也逐渐发生了分歧,而财政体制改革则是根本原因。本来,中央政府从改革之初就开始逐步放松对地方事务的控制,大量的决策权从中央下放到下一级政府,以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全国各地政府都开始进行财政分配体制改革。财政分权政策使地方政府成为财政独立的实体,地方政府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处置财政收入余额的权力。当时,乡镇企业为地方财政增长做出很多贡献,自然也成为一些地方政府追求新的经济利益的重要方式之一。

需要看到的是,财政体制改革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央政府汲取资源的能力。面对财政收入的下降,中央政府于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此后中央政府在税收分成中所占的份额开始增大。这个时期,国家在汲取乡村资源方面是通过压力型体制实现的,具体说是上级政府借助干部责任制控制下级政府的绩效。有人强调非经济动机在乡镇企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即干部负责制或者岗位目标责任制所产生的政治动机所起的作用更大。岗位目标责任制能够解释为什么地方官员会将集体资金用于投资一些基础工程,而且会用于资助私营企业,因为这是上级政府工作目标的要求[28]。因此,魏昂德在研究中指出,乡镇企业出色的经济表现可以归结为地方政府对乡镇企业的监控能力[29]。戴慕珍也承认,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是国家主导型的,改革是路径依赖的,受到制度变迁的影响。地方发展依赖官僚体系与结构,地方政府利用官僚体系促进市场生产,利用行政力量推动公司发展。有些乡镇企业即使不盈利,也能解决就业问题[30]。虽然趋利性是地方政府积极参与乡镇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但中央政府却能够利用干部责任制使地方政府的行为服从宏观政策导向。在此过程中,中央政府既激励了地方政府发展乡镇企业的积极性,又使地方政府有效服从中央的工作全局。这在20世纪90年代初面对乡镇企业发展困境时,中央政府出于整体经济发展需求,敦促地方政府与乡镇企业利益上脱钩,成功实现乡镇企业全面改制上体现出来。

经济增长伴随着乡村迅速的城镇化,这种乡村加速城市化的新发展趋势进一步反映了地方政府的牟利取向。尽管沿海和内地在经济结构上存在差异,乡村城市化在富裕和贫穷的地区同样推行开来。而且,地方政府在发起、领导和推动乡村城市化中起到关键作用。然而,国家的发展导向使地方政府把城市化视为自身的政绩表现和追求经济利益的手段,许多地方的城市化是以农民利益的损害为代价的,农民也开始抗议地方政府的征地拆迁。甚至有人认为,城市化带来的区域繁荣和现代化远远不及乡村居民所付出的社会和生态成本,例如失地、环境恶化及经济负担加重等[31]。此外,去集体化与随后的改革虽使农民收入提高,但也造成农民负担增加。有人指出,农民负担是国家、集体、农民之间利益分配的整体性问题,处理不好会危及社会的稳定[32]。蔡永顺甚至指出,政府的汲取成为乡村反抗的一个源头[33]。面对因为自身的利益和需求导致的矛盾和对抗,国家即使是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也需要调整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关系。

财政体制改革强化了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责任,地方财政压力增大。分税制改革虽然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但也给予它们更大的自主性,实际上强化了它们自己筹资的动机和能力。由于公共财政无法提供必要的资金,这就造成针对农民集资和摊派的增加。之后,由于农民负担过重,中央政府又开始实施税费改革,并全面废除农业税。随着国家转向发展主义,发展的导向也从“不惜一切代价的经济增长”转向加强农村的经济、社会建设。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因为税费负担过重的抱怨逐渐消失;国家开始向乡村注入大量资金,使农民获益;公共服务的“去商品化”使农村居民开始更普遍地享有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福利。同时,税费改革的另一个直接的后果是乡镇政府自主性的下降以及地方服务供给的减少。税费改革的目标是减轻农民负担并提高地方政府的效率,但最终的结果是,一些较穷的乡镇政府在财政上不得不依赖上级政府,这也直接导致有些乡镇的合并。因此,有人指出,税费改革实际上加快了政府的结构调整和“柔性”集权[34]。加上中央关心农民和欢迎上访的态度,我国农民对中央政府维护公道的能力充分信任,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农民上访,以申诉地方政府的[35]。在许多中国农民的眼中,这个时期的国家政府分为“温和”的中央政府和“不好”的地方政府。对于农民来说,中央政府是“温和”的,因为它减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财政转移支付,以扩大乡村地区公共服务。中央政府出台政策治理官员腐败,遏制开发商牟取暴利。乡镇政府是“不好”的,不仅是因为他们收取税费,还和城市开发商合谋掠夺农民土地。有人认为,这也和农民与中央的联系多数是政治性和象征性的,与地方政府的联系是社会的和经济的有关。因此,农民与中央的联系是间接的、无形的,与地方的联系是直接的、有形的[36]。总之,中央政府的政策调整加速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乡村的利益分化,并进一步导致中央与地方政府在乡村的形象迥异。

不难看出,中央政府通过财政体制改革和税费改革获得了农民的支持,地方政府则往往成为农民道德批判和政治抗争的对象。而且,此间兴起的城市化所激发的对土地等稀缺资源的争夺,又进一步加深了地方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在此过程中,中央政府积极取消农业税、加大对农民的公共福利供给、谴责地方政府的趋利行为。国家形象开始出现中央和地方层面的两种形象。这种形象分化既使国家在整个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从乡村获取大量资源,又为化解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冲突留下了空间。毕竟,轰轰烈烈的乡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

无论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当国家在干预乡村发展的过程中裹挟着“理性计算”与“利益索取”时,无疑会给部分乡村社区的发展和农民的利益造成了影响。国家对乡村社区发展的干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乡村生活共同体的命运。因此,国家仍需要明确自身在乡村发展中充当的角色,并从乡村社区的长远发展来调整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关系。其重点是,国家在积极干预乡村社区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干预的向度、内容与限度。就干预的向度而言,国家有责任挽救困境中的乡村社区。这不但反映在改革初期国家通过制度调整,放松对市场力量的管制,发挥市场对乡村经济的激励作用,而且表现在随着市场化在乡村社会的深入推进,国家更需要挽救在市场资源配置中不占优势的乡村社区。就干预的内容而言,国家需加强对乡村社区居民的经济支持与服务供给,并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许多乡村社区的相对衰落。具体包括,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民、农村的各项投入和支持,努力实现乡村社区的平顺转型。就干预的限度而言,国家既需防止对市场力量的压制,又要防止市场化对乡村社会的过度侵蚀,还要防止自己成为过度索取乡村资源的力量,其前景则是在经济关系与社会结构上实现城乡社区的衔接。

(衷心感谢《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匿名审稿专家的宝贵意见!)

[参 考 文 献]

[1] 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Du Runsheng,Du Runsheng’s Self-Recount: A Record of Major Decisions of Rural Institutional Changes in China,Beijing: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2005.]

[2] 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Lin Yifu,Institution,Technology and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Shanghai: Shanghai Joint Publishing Company,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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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B.Sudhir,″Onion Prices and State Intervention,″Economic and Political Weekly,Vol.39,No.33(2004),pp.36843686.

[7] [英]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重译本)》,高鸿业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J.M.Keyness,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Interest,and Money,trans.by Gao Hongye,Beijing: The Commercial Press,2002.]

[8] [美]罗伯特•H.贝茨:《超越市场奇迹――肯尼亚农业发展的政治经济学》,刘骥、高飞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R.H.Bates,Beyond the Miracle of the Market: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Agrarian Development in Kenya (Political Economy of Institutions and Decisions),trans.by Liu Ji & Gao Fei,Changchun: Jilin Publishing Group Ltd.,2009.]

[9]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分析小组:《“十二五”时期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的挑战与选择》,《中国农村经济》2010年第8期,第413、47页。[The Research Team at the Research Center for Rural Economy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The Challenges and Choices of the 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s in the Twelfth ′Five-Year′ Plan Period (20112015),″Chinese Rural Economy,No.8(2010),pp.413,47.]

[10]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十二五”时期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框架与基本思路》,《改革》2010年第5期,第520页。[The Research Team of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re of the State Council,″The Policy Framework and Basic Thoughts on China’s Rural Reform and Development in the Twelfth ′Five-Year′ Plan Period (20112015),″Reform,No.5(2010),pp.520.]

[11]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 [K.Polany,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Th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Origins of Our Time,tans.by Feng Gang & Liu Yang,Hangzhou: Zhejiang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2007.]

[12] [美]麦克•布洛维:《公共社会学》,沈原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M.Burawoy,Public Sociology,tans.by Shen Yuan,Beijing: Social Sciences Academic Press,2007.]

[13] 毛丹、彭兵:《市场推进、政府干预与农民行动――加拿大乡村的兴衰及启示》,《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第3340页。[Mao Dan & Peng Bing,″Market,Government and Farmers: Implications from Canadian Rural Communities,″Journal of Zhejiang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Vol.40,No.6(2010),pp.3340.]

[14] 毛丹等:《村庄大转型――浙江乡村社会的发育》,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Mao Dan,et al,The Transformation of Villages: The Growth of Rural Society in Zhejiang Province,Hangzhou: Zhejiang University Press,2008.]

[15] 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Cao Jinqing,Zhang Letian & Chen Zhongya,Social and Cultural Changes in the Rural Areas of Northern Zhejiang Province,Shanghai: Far East Publishing House,1995.]

[16] D.Kelliher,Peasant Power in China: The Era of Rural Reform,19791989,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92.

[17] D.Zweig,Freeing China’s Farmers: Rural Restructuring in the Reform Era,Armonk: M.E.Sharpe,1997.

[18] 吴象:《中国农村改革实录》,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Wu Xiang,An Actual Account of the Rural Reform in China,Hangzhou: Zhejiang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2001.]

[19] A.G.Walder,″Markets and Inequality in Transitional Economies: Toward Testable Theories,″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101,No.4(1996),pp.10601073.

[20] J.Unger,″State and Peasants in Post-Revolutionary China,″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Vol.17,No.1(1989),pp.114136.

[21] V.Nee,″A Theory of Market Transition: From Redistribution to Markets in State Socialism,″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54(1989),pp.663681.

[22] V.Nee,″Social Inequalities in Reforming State Socialism: Between Redistribution and Markets in China,″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56(1991),pp.267282.

[23] V.Nee & F.W.Young,″Peasant Entrepreneurs in China’s ′Second Economy′: An Institutional Analysis,″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Vol.39,No.2(1991),pp.293310.

[24] V.Nee & R.Matthews,″Market Transition and Societal Transformation in Reforming State Socialism,″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Vol.22(1996),pp.401435.

[25] X.Lu,″The Politics of Peasant Burden in Reform China,″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Vol.25,No.1(1997),pp.113138.

[26] J.Eyferth,″How not to Industrialize: Observation from a Village in Sichuan,″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Vol.30,No.3(2003),pp.7592.

[27] J.C.Oi,″Fiscal Reform and the Economic Foundations of Local State Corporatism in China,″World Politics,Vol.45,No.1(1992),pp.99126.

[28] M.Edin,″Local State Corporatism and Private Business,″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Vol.30,No.3(2003),pp.278295.

[29] A.G.Walder,″Local Governments as Industrial Firms: An Organizational Analysis of China’s Transitional Economy,″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101,No.2(1995),pp.263301.

[30] J.C.Oi,″The Role of the Local State in China’s Transitional Economy,″The China Quarterly,Vol.144(1995),pp.11321149.

[31] X.Guo,″′It’s All a Matter of Hats′: Rural Urbanization in South-West China,″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Vol.29,No.1(2001),pp.109128.

[32] X.Li,″Rethinking the Peasant Burden: Evidence from a Chinese Village, ″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Vol.30,No.3(2003),pp.4574.

[33] Y.Cai,″Local Governments and the Suppression of Popular Resistance in China,″The China Quarterly,Vol.193(2008),pp.2442.

[34] K.J.James,″From the Tax-for-Free Reform to the Abolition of Agricultural Taxes: The Impact on Township Governments in North-West China,″The China Quarterly,Vol.189(2007),pp.4359.

第8篇:家乡经济发展变化范文

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一些有能力有思想的农民开始进城打工,跟随着历史的脚步抓住了机遇,创造了更多的财富。从此这批人成为了带动农民创造财富的领路人,他们致力于把农村经济搞上去,为农村的经济建设工作立下了无数功劳。这是对农村经济精英最初的一个概念界定,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科学的进步,越来越多走出去的农村人开始回到自己热爱的土地上贡献自己的力量,笔者以为,他们都是带动农村经济富裕的先行者,都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精英人物。

目前农村精英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社会精英。他们在各自的领域拥有着普通农民没有的资源,把这些资源汇聚在一起,就可以为乡村的经济发展出一份力。在当今中国农村精英群体中,占据精英数量最大的是经济精英。可以说,他们对乡村的经济发展起着主导作用。

二、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趋势与特点

现代乡村旅游市20世纪80年代出现在农村区域的一种新型旅游模式,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发展迅速我国的乡村旅游一般以独具特色的乡村民俗文化为灵魂,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城市居民为目标市场。发展乡村旅游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意义。当前,我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总趋势是乡村旅游已超越了以往的农家乐形式,进而向观光、休闲、度假等复合型方式转变。个性化休闲的时代已经到来,乡村旅游产品开始进入创意化、精致化的发展新阶段。

(一)发展趋势

首先,地方政府开始起主导作用 。近年来,我国乡村旅游市场发展迅猛,乡村旅游消费的群体规模也在逐步扩大,目前已经成为中国旅游发展中的一大特色。因为旅游人数的增多,乡村旅游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开始把把乡村旅游纳入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让它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一颗新星。把乡村旅游当作重点项目来培育与管理,可以说地方政府在此起到了一定的主导作用。

其次,投资趋势更加多元化。由于乡村旅游已经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甚至当地政府为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特意出台了一系列的乡村旅游政策。因此,随着旅游人数的扩大,吸引了一些实力雄厚的资本家或者企业前来投资,而且投资的主体也在朝着多元化的趋势发展。既有农垦个体或合伙经营,也有村集体投资经营,一些较有实力的公司、集团等城市资本也纷纷介入乡村旅游开发。

最后,开始注重产品的升级与改造。随着投资趋势的变化,当地的乡村旅游开发者们开始思考产品的创新之路。其中,一批农村经济精英开始介入,他们利用手中各种优势资源开始对乡村旅游业进行整合与改革。以前只是单纯的通过各种渠道对外传播乡村旅游的好处,而如今随着不断地变化与发展,发现原有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发展要求。于是,开始注重对乡村旅游产品的升级与改造。这些农村经济精英们大多已完成了原始积累,一方面要求开创更大的事业,一方面也已经感受到了竞争的压力,所以必然要求把乡村旅游事业做大做强。

(二)发展特点

一方面,乡村旅游业发展更加全域化、特色化和精品化。由于??家和政府对乡村旅游的大力推崇,越来越多的乡村开始发展自己的特色产品,扩大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范畴。在助力推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为了避免出现同质化的现象,各个地方乡镇都开始走全面变化的道路。这里的变化主要包括全域化、特色化和精品化。大家都开始潜心挖掘适合自己乡镇的旅游产品,精心设计,力争让自己的旅游产品更能代表这个乡村。

另一方面,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现在乡村旅游发展很快,走在前端的主要是南方的几个发达城市。其中江苏省出现了一系列的乡村旅游新业态,山东省的扶持力度也很大,每一个县都做乡村旅游规划,省政府给予每县乡村旅游规划资金支持。在这种情形下,农村经济精英又开始探索与研究新的发展道路,那就是让旅游产品继续走出去,开发新的旅游模式。比如一些省份的乡村开始做起了生态果树园的旅游发展新模式,利用农业来带动乡村旅游,二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独特的旅游发展业态。据了解,我国现在的乡村旅游有了十大新业态,它们分别是国家农业公园、休闲农场/休闲牧场、乡村营地/运动公园/乡村公园、乡村庄园/酒店/会所、乡村博物馆/艺术村、市民农园、高科技农园/教育农园、乡村民宿、洋家乐、文化创意农园。

三、农村经济精英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影响

(一)使资源得到了合理利用

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城市与乡村生活场景、生活方式异质化基础上的。但是它作为资源层面的吸引要素是不能直接面向市场的,于是农村经济精英的参与就有了存在的意义。经济精英们依据以往的经验和对市场发展的预见性,使他们成为乡村旅游地与外界市场之间最好的衔接主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存在提高了乡村旅游业的市场化运作程度,使资源得到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

(二)提高了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首先,农村的文化教育还没有大城市那样普及,从实际情况来看,乡村旅游业的服务人员素质偏低,所以必须对乡村旅游业的服务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工作,这样才可以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而农村经济精英们恰好明白现代人对服务的需求,可以更好的给予他们指导。由农村经济精英们带动当地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这样就很好的促进了乡村旅游的快速、健康和规范发展。

第9篇:家乡经济发展变化范文

关键词:商业裂变期;城乡发展;和谐

1商业活动周期的界定

按照商品在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流向关系,商业活动周期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聚变期、过渡期、裂变期和交变期阶段。在商业聚变期阶段,商品由农村分散的家庭手工作坊生产后汇集到城市,在中心城镇地区,商品出现集聚现象,由此把这一阶段的商业活动称之为商业聚变期阶段。到了商业过渡期阶段,商品主要在城市生产,也主要在城市销售。这一阶段的商品主要由城市大工厂生产,工厂聚集生产节约了大量的成本,并由此使得人口密集的城市成为商品的最大卖场。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品供过于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有效需求不足,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为了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扩大农村需求成为扩大国内需求的重点,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则能为日益形成的强大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于是商人另辟蹊径,将商品疏散销往广大农村,因此带动了农村市场的快速发展,农村市场成为商家投资的热点,这时的商品流向相对于城市而言,表现为向外扩散的态势,故称之为商业裂变期。第四阶段是商业交变期阶段,也可称之为城乡和谐共赢阶段,在这一阶段,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在我国具体表现为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城乡关系正处于商业裂变期阶段,家电下乡政策的出台正是这种关系的映射。然而家电下乡政策在繁荣农村市场拉动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似乎非常有限,究其原因是目前我国失衡的城乡关系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而影响到我国城乡关系由商业裂变期顺利过渡到商业交变期的进程。

2我国城乡发展现状解析

在商业裂变期阶段,我国城乡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城乡之间的不和谐程度还很严重,具体表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方面的差距。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最主要指标分别是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目前我国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纯收入接近三倍的水平,而且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接近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的二倍。扣除物价因素,1990年到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0%,而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约增长62%。另外,在收入统计之外,我国城乡居民享受的各种社会福利也存在较大差距。很多社会福利实际上是居民的一种隐性收入。因此,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差距应比统计上的收入差距要大。目前,城市居民享受的住房补贴、物价补贴等各种补贴,以及各种社会保险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收入保障等,绝大多数农民都不能享受。城镇居民以社会福利方式获得的隐性收入难以准确估计。据世界银行1997年的估计,如果考虑城镇居民享受的各种社会福利,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应是4:1,可见社会福利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拉大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差距。

第二,城乡社会发展水平方面的差距。具体表现为:首先,城乡教育投入差距大,农村居民平均受教育程度远低于城镇居民。城镇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口的比例分别是乡村的3.4倍、6.1倍、13.3倍、43.8倍、68.1倍。更重要的是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辍学、流失现象也比较严重。其次,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卫生总费用的分配存在严重偏向城市的倾向。目前,全国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只有10%多,80%以上的农民属于自费医疗群体。近几年,由于公共卫生供给短缺,医疗价格大幅度攀升,农村不少地方出现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再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保障狭义上通常被认为应该包括五大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及失业),外加三种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共八个保障体系。按照这个体系梳理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难看出:社会保险制度严重缺位,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不完善,社会福利体系残缺不全。另外,农村社会保障范围窄,覆盖面小,保障标准低,总体水平不高。以目前我国农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例,由于筹资额度低(一般为人均每年总额30元,发达地区略高一些),保障水平不高,而且由于是保大病住院,使得相当部分参保居民由于交不起首次入院费而不能住院,进而无法享受医疗保障,新型合作医疗能否真正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致穷的问题不容乐观。

第三,城乡制度供给方面的差距。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把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到城市,与城市经济发展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创新取得明显效果,而农村制度的改革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事关“三农”问题的制度供给滞后于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城乡制度供给严重失衡。以农村金融制度为例,过去农村的融资渠道有四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基金会等多个渠道,现在多数地区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上只剩农村信用社这一渠道,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撤并、重组,形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盲区,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还存在性质模糊,定位不清,历史包袱未得到政策性支持等问题。目前农村民间借贷活跃但缺乏规范,由于没有法律的监管约束,民间借贷良莠不齐,纠纷频发,矛盾四起,增加了农民债务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另外,农村证券、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缺乏,金融创新和金融电子化产品基本还是空白。再加上农村金融机构运行效率低下,适应性差,使得现行农村金融制度安排无法使潜在收益内在化,支农金融机构效益低下,无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3我国城乡发展失衡的原因分析

第一,非均衡发展战略的惯性推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时期,我国实行“重城抑乡、重工轻农”的城乡非均衡发展战略,通过提取农业剩余,使得我国在较短的时期内建立了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我国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并获得了快速发展,为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但与此同时,长期实行的以农补工政策,通过直接税和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形式,将大量的农业剩余无偿转移到城市和工业,在城市居民生存环境显著改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工业规模急剧扩大的同时,农业、农村、农民则因“失血”过多而削弱了自身的发展能力。如从1950-1994年的45年时间里,国家通过工农业剪刀差大约取得20100亿元收入,加上同期的农业税收入2733亿元,减去国家向农业投入的5346亿元,国家共提取农业剩余净额17487亿元,总计占第一产业GDP的25.2%。这种经济发展战略使我国形成了典型的二元结构社会,扩大了城乡差距。改革开放以后,党和政府虽然采取了一系列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的政策措施,而且曾经一度使工农城乡差距有所缩小,但由于实施力度不够,原有战略的强大惯性以及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加大了城乡之间发展的鸿沟,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城乡差距最大的国家,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第二,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以城乡隔绝的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形成了二元就业制度、二元收入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和二元教育制度等,它们相互交错运行,维系并强化着中国特殊的二元管理体制。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是以牺牲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利益为代价,其结果是严重扭曲了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形成在收入水平、发展机会和社会地位等方面不平等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大社会集团,使农民几乎处于绝对贫困状态,沦为社会的弱势群体,造成了城乡发展的两极分化。目前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严重性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这就意味着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绩效有限,进而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和三次产业之间难以协调发展。造成二元经济结构反差强烈的根源是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转换的不对称,即在产值比重由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大幅度转换的同时,农村劳动力却并未实现同步的甚至跨越式转换。对此应通过技术方面和制度方面的努力来加快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以最终消减双重的二元经济结构。

第三,公共产品供给严重失衡。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带性差异,“城乡分治”的资源配置方式以及各级政府间财权事权的不对称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我国城乡公共产品的供给严重失衡。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由政府一手“包办”,而农村公共产品则由农民自己“买单”,结果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公共品供给严重不足,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村居民的相对贫困化程度加深。农村社会发展和公共品供给属于外部性很强、容易导致市场失灵的领域,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解决农村社会发展和公共品供给问题,往往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容易导致其供给不足,这就需要政府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但事实上,政府近些年来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仅没有合理地矫正市场失灵造成的偏差,往往还放大了市场机制的负面作用。很多政府主要领导热衷于招商引资、抓项目工程,而忽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忽视公共物品的提供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的维护,造成了城乡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严重失衡。

4城乡和谐发展的路径选择

消除我国城乡差距,加快推进我国城乡关系由商业裂变期过渡到商业交变期实现我国城乡的均衡发展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其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

4.1调整发展战略

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为配合繁荣农村建设,调整农村的战略发展目标,关键是要把农村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进行开发,而不是作为包袱去努力摆脱。农村的开发,主要立足于其传统优势,把其真正建设成为:国家的环境保护和粮食生产基地;国家的文化传统教育基地;国家的广阔就业基地;基层民主自治的培训基地。农村新的发展战略需要改变以农民进城为重点而推动城市化的办法,其立足点是将农村、农民和农业作为我国经济起飞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基地,充分地开发农民、农村和农业的传统价值,使农村真正成为对城市有着巨大吸引力的新农村。这样,城乡才能得到均质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

4.2进行制度创新

第一是创新户籍制度,实现人口自由流动,户籍制度创新的目标是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逐步过渡到城乡统一的一元户籍制度和非农业人口与农业人口一视同仁的人口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让农民与市民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上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竞争。第二是创新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制度创新的目标是从中国农村的实际出发,按照整体规划、城乡一体,共同负担、多元筹资,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三是创新金融制度,通过创新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创新融资机制来解决农村的金融功能建设问题。在创新农村金融机构制度业务、扩大农村金融试点的同时,监管水平也需要做出相应的变化,不仅坚持严格监管原则,严格准入标准,规范许可程序,还要强化资本约束,注重防范风险,以确保新机构安全稳健运行。第四是创新教育制度,教育公平是社会流动合理化的前提,教育资源分配制度合理化是实现农村教育机会公平的基础。教育资源分配差距过大,将进一步加剧目前已存在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状况,继续影响农村人口流动、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可持续发展。教育资源分配制度创新势在必行。第五是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政府应当大力承担起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责任,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财政投入,使农村与城市共享现代文明。在此基础上,改革单一性供给体制,积极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多元化。同时针对农村基层政府的财政困境,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支持的力度,提高农村基层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能力,改变农村基层政府无力顾及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的现状。

4.3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要实现城乡和谐发展,就必须建立起使城乡和谐发展并付诸实施的政策支持体系。首先利用合理的宣传激励优秀企业进入农村,同时通过制定合理的政策方针鼓励优秀企业进入农村发展,并引导优秀企业参与农村的现代化建设,让企业增加社会责任感,让城市和农村一起和谐快速的发展,达到实现繁荣农村的伟大目标。其次为了缓解城市压力以及支援繁荣农村建设,国家必须出台严格的措施,停止在城市建设农业加工企业,停止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城市建设的土地审批,同时提高农产品企业在城市加工所交纳的税收,以迫使相关企业进入农村,以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民就业渠道,同时就地解决农民工就业,帮助农民工降低生活成本,帮助农民提升农产品种植技术含量和全面了解农产品市场应用,以真正促进农业发展,促进繁荣农村建设。最后出台政策,在保证农村生态环境平衡的前提下,扩大城市工业向农村转移的行业对象,力争把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轻工业等低技术含量的企业全部分流农村,同时鼓励一些高技术低污染的企业进入农村,以建立一个庞大的农村经济体系,以加快现代农村建设,促使我国城乡关系尽快从商业裂变期过渡到商业交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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