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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机农业生产与有机产品贸易现状
据FiBL-IFOAM统计,截至2011年底,有162个国家和地区从事有机生产,有机农业用地达到3720万hm2(包括有机转换的面积),另外还有3250万hm2的非农业用地,主要是野生采摘。由图1可知,农业用地最多的地区是大洋洲(1220万hm2,占32.8%)和欧洲(1060万hm2,占28.5%),其次是拉丁美洲(690万hm2,占18.5%)、亚洲(370万hm2,占9.9%)、北美洲(280万hm2,占7.5%),最少的是非洲(110万hm2,占3.0%)。由图2可知,有9个国家的有机农业用地超过100万hm2。与1999年相比,2011年有机农业用地增加了2倍多。中国是亚洲有机农业面积最多的国家(190万hm2),美国则是北美洲有机农业面积最大的国家。2011年,有180万有机生产者,亚洲、非洲、欧洲各占34%、30%、16%。尽管全球经济增长放缓,有机产品的销售却持续增加,有机食品和饮料销售额达630亿美元。近几年美国的有机食品销售额增长很快,从2000年的41亿美元,猛增到2011年的292.2亿美元,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有机食品销售市场,占世界销售额的44%,有机食品美国整个食品行业的份额从2000年的1.2%增加到2011年的4.2%(图4)。有机农产品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得到了快速增长,据美国农业部初步统计,美国有机农产品的进口远远高于出口。中国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有机产品价值统计数据,据估计,2008年有机产品的价值达到24亿美元,其中0.5亿美元用于出口,其余在国内销售。每年有机产品进口额在300万~800万美元,2009年最多,为0.2亿美元。中国的有机产品主要出口到欧盟、美国和日本,出口额从1995年的0.003亿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8亿美元.
2有机标准认证体系的发展
21世纪,农业标准越来越多地被用来规范食品生产,比如有机食品。有机认证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销售给消费者的有机产品,从种子到销售符合有机产品标准。生产者必须依据特殊规定的有机标准进行生产,产品才能标注“有机”商标。为了规范各国的有机生产和销售,各个国家根据自己国家的地理环境、风俗习惯、农业技术和有机农业发展水平制定了自己国家的有机标准和认证系统。据FiBL统计,制定自己国家有机法规和标准的国家增加到86个,还有26个国家正在进行这方面的立法。目前,有机产品的法规和标准体系主要分为3个类型,一是国际性的标准,包括CAC和IFOAM标准。标准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创建,是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食品安全标准,是基础标准;标准是世界范围内制定标准的框架,是关于有机生产、加工标准及认证程序的。二是区域性的标准,如欧盟的有机法典是欧盟成员国所普遍采用的标准。三是国家性标准,如美国国家有机项目日本有机农产品和加工食品标中国的国家有机标准等。这些标准相对独立且互不承认,这就导致认证机构在认证不同国家产品的同时必须获得这个国家的认证资格,有机生产者的产品面对不同的市场必须进行多重认证。欧盟、美国和日本是全球有机产品最大的消费市场,其他国家生产的有机产品进入这些国家都要分别遵守这些国家的有机法规和标准。控制进口一般采用以下3种方式:(1)经过等效评估,政府间签订有机产品互认协议,各自生产的产品可以单项或双向互相承认认证结果;(2)经过评估后进口国政府承认出口国一些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3)进口国政府只承认按本国法规标准进行认证的结果,这种情况下出口国的产品需要获得进口国认证机构的认证。目前3国都允许采用第3种方式进口;欧盟和美国还允许采用第1种方式进口,2012年美国与欧盟签订了互认协议,中国也在与欧盟进行互认谈判;日本和美国都接受国外的认证机构申请批准后可以在国外开展认证,欧盟在修订有机法典时也增加了这种进口途径。
3中国与美国的有机认证和标准比较
3.1中国的有机产品认证系统
食品安全问题促使中国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就制定了食品安全条例和法规。有机农业法规早在2000年就开始引入,但到2005年才开始实施,要求所有有机认证机构、生产者和经营者遵守中国国家有机标准和认证协议,进口的有机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法规。2004年中国的认证机构只有6家,到2005年跃升到26家。中国的有机食品理念可以远溯到明代珠江三角洲的“桑基鱼塘”,即在低洼处挖塘养鱼,垄上种桑树,桑叶喂蚕,蚕屎养鱼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是由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创造的一种传统的循环农业模式;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提出了,到了90年代,农业部提出了绿色食品计划,目前绿色食品从标准、认证到商标的使用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也得到中国消费者的认可。同时,中国诞生了首个有机食品企业,绿茶由荷兰的有机认证机构SKAL认证,并出口到荷兰;1994年,由原国家环保总局成立了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国内有机食品的认证和发证工作。有机食品发展中心遵照国家有机农业运动联盟的基本法规和标准,制定了本国的有机食品认证体系,包括有机食品商标的使用和管理、有机产品技术规范等,于2001年由原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将有机食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职能移交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认监委”)后,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有机产品认证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67号令)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11号公告),由国家标准委了GB/T19630—2005《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并于2011年进行了修订(GB/T19630—2011《有机产品》),新的国家标准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国家认监委基于风险分析原则对《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对有机产品认证要求更加严格,并建立了销售产品“一品一码”的追溯体系,对《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至此,中国建立了比较成熟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法规和标准体系。目前,中国的有机产品认证体系建构如图6所示。国家认监委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简称“国家认可委”)在国家认监委指导下对有机认证机构颁发许可证和考核,本国或国外的有机认证机构只有向国家认可委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国家认监委颁发证书,才能进行有机认证工作,国家认可委还负责有机产品法规和标准的组织制定工作.
1闽台有机农业发展概况
福建省积极发挥
“三品一标”在推进有机农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截至2014年8月,全省累计有效使用标志的“三品一标”产品数达2563个,其中有机食品企业32家,有机产品200个,有机农产品认证率达到0.5%,“三品一标”认定地理环境监测面积已达到22.7万hm2,认证产品总量达409万kg,稳步推进有机食品认证和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我国台湾通过建构作物健康管理模式,推动吉园圃安全用药标章制度,建设有机农业专区,加强有机农产品推广与认验证管理,拓展有机农产品营销等策略,积极推动有机农业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12月底,台湾“农委会”已认证的有机农产品验证机构13家,其中12家有机农粮产品(11家兼具验证有机农粮加工品)、1家验证有机畜产品;通过有机农产品验证机构验证的有机农粮产品验证面积共5558hm2;设置14处有机农业专区,面积达到533hm2,辅导有机集团栽培区9处,面积298hm2。
2闽台有机农业发展模式比较
2.1生产组织模式比较
2.1.1福建有机农业生产组织模式
(1)企业带动模式
1有机农业的起源及发展
1.1有机农产品的营养价值和安全性
科研人员在一项长达十年的有机食品与普通食品的研究中,通过比较结果发现有机西红柿中一种被称作类黄铜的抗氧化剂的含量是普通西红柿中的两倍。该研究小组认为,西红柿中类黄铜含量的差异源于有机种植过程中没有使用化学肥料。最近欧洲的一项研究也表明,有机西红柿中维生素C、B胡萝卜素和类黄铜含量比普通西红柿高,并且有机桃子和苹果中抗氧化剂含量更高。另外,2012年美国儿科学会在一份名为《有机食品:健康及环境优势和劣势》的报告中指出:有机食品的农药残留水平明显低于普通食品。施用天然成分的农药不仅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也减少了农场操作工人化学药剂灼伤中毒事件的发生。有机方式饲养的畜禽感染耐药性细菌的可能性也较低,因有机畜禽在饲养过程中,只有当采用多种预防措施仍无法控制疾病或伤痛时,才能在兽医指导下使用抗生素,并要有相应时间的休药期才能销售。有机农产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的要求标准严于普通农产品,从根本上保证了产品的安全。
1.2我国有机农业生产执行标准
我国有机农业生产按照国家标准GB/T19630—2011执行。有机生产基地要求所在地有比较好的环境质量,但并没有提出过高的指标。种植业产地环境要求如下:(1)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中的二级标准。有机农业不使用化学肥料,避免了化学肥料带来的氮磷流失及因此而引起的地下水的污染。通过合理的有机耕作方式,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问题。通过秸秆还田和人畜粪便的综合利用,有效防止了农村废弃物的不合理利用带来的环境污染。(2)农田灌溉水环境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84的规定。有机农业标准中灌溉用水只需要达到最基本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即可,是由于水中的某些物质如凯氏氮含量高于农业生产时并没有不利的影响,相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作物生长。检查员现场检查时对重金属污染等的要求方面,应根据农场耕作类别来评估农场用水水质的标准符合性。(3)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中二级标准和GB9137的规定。如果农场的有机生产区域受到邻近的常规生产区域污染的影响,应在有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跟水一样,空气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有机农业基地周围的上风方向如有污染源,则有可能流动到有机生产区域内,因此通过利用缓冲带和提供天敌栖息地来形成一定的保护空间。
1.3我国有机农业发展现状
有机农业在我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在标准制定、生产技术、加工技术、市场培育、产品认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经验日趋成熟,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1发展有机农业困难和问题
1.1环境条件有待改善
许多地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企业污染、化学投入品的长期大量使用和汽车行业的不断扩张,造成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土壤生态结构破坏、空气质量恶化等问题,成为制约有机农业发展的瓶颈。
1.2缺乏统一规划,发展优势不明显
有机农业布局比较零散,有待统一合理的布局,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程度不高,产品结构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种植类产品上,多以有机蔬菜为主,有机畜禽、林果、水产养殖业规模太小、品种较少,而且多为初级加工产品,缺乏精、深加工产品’产品附加值不高。
1.3生产技术服务体系不完善
专门从事有机农业生产技术、生产资料的研究、推广和咨询的机构较少,生产研究和科研开发项目与经费相对缺乏,技术服务体系不健全,影响了有机农业的持续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
1健康原则要求保持有机产品质量的完整性
1.1健康的生产环境
高质量的有机产品首先来自于健康的有机农场,由土层深厚、土质肥沃、微生物和土壤动物丰富、生命力旺盛的健康土壤,生长出健康的植物,构成多样性丰富、景观优美、功能协调的生产环境,花草散发芳香,蜜蜂、蚂蚁、蚯蚓、昆虫大量出现,一个和谐、自然、高效的生产环境是保证有机产品高质量的第一步。如果只是一味地对环境造成破坏,有机完整性将没有立足之地。
1.2适宜的作物品种
有机农场的建设要遵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物制宜”原则,首先是选择适合当地的高质量品种。有机农业不仅拒绝转基因作物,以避免带来健康和生态风险,更肩负着保存当地原生种、保护当地遗传基因种子库的使命。虽然有机农业不拒绝外来高质量种子的进入,但更主张强调生产和消费的本土化,以避免引种不当造成生产“全军覆没”或生物入侵等潜在风险,而这种例子在中国时有发生。因此,以当地种为主,选育适合当地环境、适宜有机种植的优良作物品种也是保证有机生产完整性的重要环节。
1.3严把加工、储藏、流通质量关
有机产品首先是尽可能地少加工,保持产品营养成分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即使要加工,也只能采用生物、物理和机械的方法。当有机和非有机的产品储存在同一仓库时,容易发生有机产品被常规产品污染的危险。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最好有专门的有机产品生产线和储藏仓库。如果不能满足这样的条件,也要做好将有机和常规产品分离和清洗的工作,在流通环节也最好配备有机产品专用运输车辆,如果条件达不到,则在有机产品装车前要彻底清洗,将风险降到最低。首先,应该对所有生产场所和生产流程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然后,制定防止污染的措施,例如与认证机构协商制定生产场所和机器的清洗步骤;最后,由认证机构进行检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控制风险,确保有机产品的有机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