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宗教论文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本文作者:金龙云 单位: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韩国传教几可说是一种全球行为,是文化软实力的彰显,宗教作为韩国国际形象的建构要素,有助于树立韩国的国际形象,为其外交、政治、经济贡献自身力量。宗教传教热情之高涨非其他传教国所能相提并论。2007年7月发生了阿富汗人质危机,韩国政府不惜代价,动用各种外交资源和管道,力图营救本国传教人士。宗教既可能是和平的缔造者,又可能是冲突的肇始者,是有形力量和无形力量的集合体。在中韩关系中,宗教是政治和经济因素之外影响两国关系的“第三种力量”。根据韩国教会在中国东北与沿海地区进行传教抑或宗教渗透的严峻现实,韩国在很大程度上在宗教领域对中国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和挑战,而“强国弱宗教”的中国则不可能在宗教领域对韩国国家安全带来消极影响。因此宗教问题给中韩关系设置了障碍,亦为中韩加强安全战略合作留下了空间。因此如何在中国的外交考量中,妥善处理中韩之间的宗教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学界对韩国宗教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外学者,特别是历史学界和宗教学界在这一领域取得了很大成就,出版了有分量的学术著作、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关系学界从国际政治层面就宗教与韩国对外关系进行的深入研究则不多见,相关论著较少,迄今尚未取得好的成绩。笔者通过对相关文献的阅读分析尝试对该课题的研究状况作一述析,以求为自已研究及后来者提供清晰的思路。
国外学术界的研究状况
在学术著作方面,以韩国学者的研究较为典型,美国亦有学者对韩国的宗教问题著书立说,最具代表性的著作如下:韩国学者朴荣臣、郑在永的《现代韩国社会和基督教——韩国社会变化中的教会作用》一书阐述了基督教在韩国社会中的地位、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以及积极的入世态度,认为在急剧变化的社会发展中,基督教与韩国社会是同步前行的。(1)韩国学者金知邦的《政治教会——痴迷于权力的韩国基督教内部探察》一书考察了韩国基督教与政治的密切关联,认为韩国的教会在一定意义上是政治范畴的教会,宗教与政治的结合导致了政治教会的形成。(2)韩国学者金景载等的《无礼的福音——韩国基督教的传教问题和省察方案》一书就韩国基督教的传教史进行了梳理,对其海外传教行为、传教的方式、传教人员的选拔等问题作了分析和阐述,认为福音的传播问题值得探讨。(3)韩国学者柳在信(Chai-ShinYu)所著的《基督教与韩国》一书从历史的视角阐释了基督教在韩国出现、发展、壮大的历史流变。(4)
韩国学者朴忠信(Chung-shinPark)所著的《基督新教与韩国政治》一书对李承晚、朴正熙时期基督教内部的发展、基督教与政府的互动进行了深入探讨和阐释。(5)韩国学者张炯澈(HyungChullJang)所著的《宗教与全球化:全球化时代韩国新教的文化融合研究》一书从宗教文化的视角详尽阐述了韩国新教不拘一格,与异质文化共存共融,以开放的胸襟拥抱全球化时代。(6)韩国学者金得榥的著作《韩国宗教史》作为一部韩国宗教信仰史,比较详尽地阐述了韩国宗教发展的历史轨迹,充分地反映了中韩两国的宗教关系,对于我们认识韩国的历史面貌帮助甚大。(7)美国学者塞缪尔•墨菲特(SamuelMoffet)在《韩国基督徒》一书中比较了韩国的基督教与儒教、佛教、萨满教的相通之处。(8)他认为,韩国的基督教在传播社会公正,尊重科学和教育方面与儒教有相似之处,在寻求心灵的安宁和许诺来世方面与佛教有相似之处,强调祈祷能够得到回应以及现世愿望实现方面像萨满教。美国学者詹姆斯•格雷森(JamesGrayson)在《韩国:一部宗教史》一书中认为,韩国的历史就是一部宗教的变迁史,宗教在韩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较大影响,基督教的作用与地位尤为明显。(9)
在学术论文方面,亦以20世纪90年代至今的韩国学者的文章较为典型:韩国学者朴承元(Seong-WonPark)的《韩国教会传教纵览》一文就境外传教概况、传教工作的类别等进行了较简要的介绍。(10)韩国学者李韩久的《权力化的宗教是对自由的威胁》一文阐述了宗教在韩国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影响力与日俱增,呈现渐不可控的态势,认为宗教的权力化于自由而言不是福音,是现实的威胁。(1)韩国学者崔爰俊的《焦点与分析:阿富汗劫持事件与韩国教会海外传教》一文考察了2007年7月的阿富汗人质危机,认为韩国教会海外传教的狂热行为与传教对象国的矛盾与冲突是导致此次危机的根源。韩国教会如不认真考虑传教对象的民族特性、宗教渊源,类似的危机不排除再次发生的可能。(2)韩国学者大西哲光(NorimitsuOnishi)的《播撒福音的韩国传教士》一文重点阐述20世纪90年代以后韩国基督教境外传教的情况,包括境外传教的有利条件、不利条件,以及如何解决所面临的问题等。(3)韩国学者金正韩(JungHanKim)的《基督教和韩国传统——基督教在韩国获得成功的原因》一文对韩国的传统宗教——巫教与基督教之间的相似之处进行了分析,认为宗教传统的影响导致韩国人比其他的亚洲国家更容易接受基督教。(4)韩国学者朴俊施(Joon-SiPark)的《基督教在韩国》一文对于基督教和韩国传统的结合以及对韩国文化教育事业的贡献,以及近代以来基督教在韩国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侧重点在基督教对现代化的作用方面。(5)韩国梨花女子大学教授崔俊植的文章《从韩国宗教的现实及透镜观察到的韩国文化》对韩国社会流行的几种宗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由于他是从韩国的视角来观察韩国宗教的情况,因此更加接近事实真相。(6)韩国学者文相哲(SteveSang-CheolMoon)的《当代韩国的新教传教活动的发展》一文对韩国的基督新教传教活动进行了数据的统计,并指出了这种活动发展的规律。(7)上述论著的研究内容包括韩国宗教的历史变迁与韩国基督教传教的历史流变、传教特点、未来走向、境外传教的局限和不足等等方面,对韩国基督徒传教狂热性根源、传教动机、传教得以迅速发展的历史条件略有涉及。在时间方面多集中于对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境外传教展开研究。
国内学术界的研究状况
本文作者:曾广乐 单位: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论”是指人把自己的本质从内部抽象、分离出来,并通过自己的想象力把自己的本质对象化为一个独立于人的精神实体———神、上帝。神不是别的,神就是人自己的本质,神的本质就是人的精神本质,神的全知全能无非就是人的理性、意志的无限扩张的结果,神的道德完善性就是人的道德理念的神化,神对人的爱就是被神化了的人的自我之爱,属神的活动就是属人的活动。神是人的本质、人的心理、人的活动、人的道德、人的希望与追求等的对象化了的综合体。
当然,费尔巴哈在揭示宗教的人本根源、强调神与人的一致性的同时,也指出了神与人也存在对立的一面。他说:“我们的任务,便正在于证明,属神的东西跟属人的东西的对立,是一种虚幻的对立,它不过是人的本质跟人的个体之间的对立;从而基督教的对象和内容,也就完全是属人的对象和内容了。”②他还说:“一个精神的即抽象的东西或神,被人拿来当作人生的法则,其结果必然造成残身和禁欲等现象。可见,基督徒世界的物质灾害,归根到底只是他们的精神的神或他们的理想。”(《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第758页)但是,费尔巴哈在这里所说的神与人的对立,是指作为人的普遍性本质的抽象化产物的神与个体人之间的对立,是指作为人类的精神理想的神在“被人拿来当作人生的法则”之后,作为具有普遍性的精神理想的神与信仰个体的具体信仰行为和欲望之间的对立,而不是指人格化的神的本质与普遍性的人的本质之间的对立,更没有认为奴役人、强迫人和束缚人是神(上帝)的本质。相反,他认为,“上帝爱人”,上帝的本质就是爱。他说,“爱就是上帝本身,除了爱以外,就没有上帝。爱使人成为上帝,使上帝成为人”。(《基督教的本质》第85页)“上帝之爱人———当他爱人的时候———乃是为了人,也即为了使人善良、幸福、福乐。”(《基督教的本质》第91页)他认为,上帝对人的爱,其实质是人对自己的爱。“上帝对人的爱———这是宗教之根据和中心点———,毫不含糊地和毫不矛盾地证明,人在宗教之中把自己直观成为属神的对象、属神的目的,换句话说,在宗教之中,人只跟他自己的本质、只跟‘自我’发生关系。”(《基督教的本质》第95—96页)上帝对人的爱也唤起人对上帝、人对人的爱。“上帝的爱驱使我也去爱;上帝对人的爱,是人对上帝的爱的根据:属神的爱导致、唤起属人的爱。‘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基督教的本质》第96页)“可见,既然上帝爱人,那么,人就是上帝的心,人的幸福就是上帝最关心的事。”(《基督教的本质》第96页)
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异化论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宗教是自然力量、社会力量和人的本质的异化的产物。马克思指出:“只是由于一切宗教的内容是以人为本源,所以这些宗教在某一点有些理由受到人的尊敬。”③恩格斯指出:“神是什么?德国哲学这样回答问题:神就是人。”④恩格斯还指出:“是人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了人。”⑤“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在所有文明民族所经历的一定阶段上,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正是这种人格化的欲望,到处创造了许多神;而被用来证明上帝存在的万民一致意见恰恰只证明了这种作为必然过度阶段的人格化欲望的普遍性,因而也证明了宗教的普遍性。”⑥“在历史的初期,首先是外部的自然力在人们头脑中获得了幻想的反映,而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在不同的民族那里又经历了极为不同和极为复杂的人格。……但是,除自然力量外,不久社会力量也起了作用,这种力量和自然力量一样,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最初也是不能解释的,它以同样表面上的自然必然性支配着人。最初仅仅反映自然界的神秘力量的幻想的形象,现在又获得了社会的属性,成为历史力量的代表者。”⑦马克思还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⑧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在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想中的、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人们对立着。”⑨恩格斯在论述基督教的神时指出:“这个神本身是长期的抽象的产物,是以前的许多部落神和民族神集中起来的精华,与此相应,这个神所反映的人也不是一个现实的人,而同样是许多现实的人的精华,是抽象的人,因而本身是一个想象的形象。”⑩
从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异化论的基本思想是:宗教的本质在于,“一切宗教的内容都是以人为本源”、自然、社会和人都是宗教的源泉。宗教是“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是人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了人”。宗教既是自然力量的反映,又是社会力量的反映(包括幻想的、歪曲的、颠倒的反映等)。神是许多现实的人的精华与抽象。“神就是人”———神是人的人格化、对象化,神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
当代中国的宗教异化论
本文作者:杨富有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
定都大都后,皇帝宗戚每年回到上都的诸多活动,都深刻体现着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重温。因而,经年在大都与上都之间奔波,是其内心对本民族生活与文化难以割舍的感情体现,即每次巡幸上都都是这些贵族在精神与情感上的回归,接受着传统宗教的洗礼,使之在民族文化与宗教文化氛围中汲取精神力量、民族认同与心灵归属感。反映其民族原始宗教活动的作品如张昱的《辇下曲》、吴莱的《北方巫者降神歌》等都能充分体现了这些特点。其中后者描写尤为细腻:“天深洞房月漆黑,巫女击鼓唱歌发。高粱铁镫悬半空,塞向墐户迹不通。酒肉滂沱静几席,筝琶朋掯凄霜风。暗中铿然哪敢触,塞外诸神唤来速。陇坻水草肥马群,门巷光辉耀狼纛。举家侧耳听语言,出无入有凌昆仑。妖狐声音共叫啸,健鹘影势同飞翻。”该诗歌生动的描绘了女巫降神的过程,从降神音乐、降神仪式、降神场面等几个方面展示了萨满教降神活动的场景,以诗歌的形式生动表现了元上都本土民族宗教文化的多神性与丰富性特点。这里特别值得关注的宗教文化价值在于:多神信仰的民族宗教文化体系本身即具有开放性和灵活性,这正是元上都多元宗教文化共存的民族宗教文化的思想基础。
不能忽视的另一重要现象是,政治与宗教的相互需要促成了宗教在元代包括元上都的长足发展。无论是佛道,还是儒学,都代表着不同地区、不同文化层面的社会群体对宗教的认可乃至拉拢,就是对这一社会群体在宗教上的吸纳;对于宗教而言,来自于政治的支持也是其获得发展空间的重要基础。所以,元代的宗教也相当程度地参与到了元代的社会政治进程之中,藏传佛教、道教对元代政治生活的影响是巨大的。是以,政治与宗教的相互需要是宗教在元代包括元上都获得发展的一个主要动力。
基于此,元代在对待各种宗教的宗教政策上,基本上采取了持正、公允的态度,这给各种宗教的生存、发展提供了相对公平的政策与社会环境。“被长生天护佑的成吉思汗,将其他人当成了劣等民族,但并不在宗教的领域内鄙视他们。”据《元史•释老传》记载,道教领袖丘处机就曾受成吉思汗召请远赴漠北,历尽艰难,转道遥远的阿富汗一带才见到成吉思汗,受到成吉思汗的热情款待且被成吉思汗尊称为“神仙”;对于佛教尤其是藏传佛教,元廷更是礼遇有加,中统建元年间藏传佛教领袖八思巴就被封为“帝师”。尤其重要的是,由于朝廷对这两种宗教基本上持中正态度,当佛道两种宗教在发展中发生冲突和矛盾不可调和时,元朝政府让两种宗教公开论战而不是自己作武断的仲裁者。无论其内在主观想法如何,体现出来的大体上是不偏不倚的态度,对元代多元宗教的平等发展是有利的;至于对伊斯兰教、基督教及其各个流派,元朝统治集团内部虽然有过纷争,统治者的信仰也各自不同,但在整体上一如对待佛道,基本都采取了一种开放、中立的态度,任其传播、发展。
从元上都扈从诗看上都佛教文化的发展
衡量一种宗教的实力和影响,其宗教活动场所是一个重要的物化参照。自从佛教传入中国,关于佛教寺院、庙塔等描写的各类作品数量浩繁,“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杜牧《江南春绝句》)就是典型例证;至于杨衒之和他的《洛阳伽蓝记》更能证明那个时代佛教的繁盛程度。元上都扈从诗中,以上都佛教寺庙为题材的诗歌数量很多,也能充分显示佛教在上都的发展概况和在国家政治生活、民众生活等方面的地位与影响。上都的佛教寺院数量众多,仅仅诗歌中涉及到的寺庙就有乾元寺、帝师寺、开元寺、黄梅寺、庆安寺等,其中以华严寺地位最为崇高,袁桷对此描写道:“宝构荧煌接帝青,行宫列峙火晶荧。运斤巧斗攒千柱,相杵歌长筑万钉。(殿基水泉沸涌,以木钉万枚筑之,其费巨万)云拥殿心团宝盖,风翻檐角响金铃。隃知帝力超千古,侧布端能动地灵。”(《华严寺》)姑且不论诗歌对华严寺高耸入云、巧夺天工等特点的描述说明了这座寺庙是多么金碧辉煌,仅就建设时克服重重困难这些事实,就足以说明元朝统治者对其重视的程度。当然,这样一类宗教活动场所的存在,也足可说明其雄厚的实力与影响。尤其是,如此规模宏大、建造困难的寺院都是由国家出资兴建的,这些无疑都说明上都佛教在元代受到了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关于佛教在元代特别是上都影响的证据,扈从诗中有不少。这些影响,既包括对政治生活的影响,也包括宗教在国家和普通人民日常生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首先,皇帝每次巡幸上都均要求僧侣、道士扈从,诗人筠轩、马臻就分别是佛道随扈队伍中的著名人物,也是佛教、道教在元代政治生活中拥有重要影响的表现。其次,佛教思想通过影响统治者进而影响元代政治。“梵音通朔漠,法曲广伊凉。御榻惟经帙,官炉独篆香。吾皇清净德,银管愿垂芳”(袁桷《上京杂咏再次韵十首》),就从皇帝平时阅读习惯养成、爱好等角度说明了佛教对元代最高统治者影响程度之深。第三,佛教在上都的城市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百戏游城又及时,西方佛子阅宏规。彩云隠隠旌旗过,翠阁深深玉笛吹。”该诗注释明确记载:“每年六月望日,帝师以百戏入内,从西华门入,然后登城设宴,谓之游皇城是也。”(杨允孚《滦京杂咏》)可见,游皇城活动的组织者及主角是身为帝师的佛教领袖。另外,上都很多重要社会活动都请佛教徒作法事,以期保证活动顺利进行,“雍容环佩肃千官,空设番僧止雨坛。自是半晴天气好,螺声吹起宿云寒。”(《滦京杂咏》)杨允孚自注:“西番,种类不一,毎即殊礼燕享大会,则设止雨坛于殿隅,时因所见以发一哂。”类似的例子在宋褧的《诈马宴》、王沂《上京诗》、张翥《上京即事》等诗歌中都能见到,佛教活动所涉很多方面虽然难免迷信以至于可笑,但佛教参与政治与社会活动并拥有巨大影响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至于佛教对人们思想等方面的影响,则是潜移默化而深远的,袁桷的《赠华严寺长老二首》等诗歌都从不同角度表现了佛教在日常生活中对人们思想行为的影响。“音响偏闻仍梵呗,谈笑微中寓禅机。一时遂悟忘形乐,万事无过尽醉归。”(许有壬《六十里店饮脱别歹大夫帐》)就是记述、描写佛教禅机对文人思想感情产生顿悟、“忘形”等影响的诗句。
一、农村宗教信仰问题研究的历史回顾
(一)农民信教的原因
贾名党(2011)在考察安徽省农村各类宗教信徒现状后,发现女性占其中的绝大多数。贾名党并从经济学角度剖析她们信仰宗教的原因,主要体现为追寻致富意愿、教育设施落后、文化建设荒废、自由市场波及、基层管理缺失、宗教组织经济刺激等。李新霞(2011)则认为,当前农民热衷于信教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改革开放后,农村基督教产生和成长前提条件已经形成,那就是较为自由宽松的社会生活大环境;二是这些留守在农村的老人与妇女,在农村文化建设荒芜和娱乐活动匮乏的状况下,选择信仰某种宗教是一种寻求精神寄托的方式;三是农村社会中医疗保障的低水平使很多生病却无法得到医治的农民转向信仰宗教;四是农民在农村基层组织作用不断弱化的状况下缺乏一定的组织依赖与心理归属。这些因素整合在一起在客观上为农村地区宗教影响的扩大提供了必要的机会。
(二)农村宗教信仰的特点及功能
邱新有(2007)等人通过对江西铁村的实地调查,从信仰个体的角度将我国农村宗教信仰的特点进行了相应的分析,认为中国农村宗教信仰个体的基本特征是信仰的意志较为脆弱、信仰的动机比较功利,甚至无法准确把握教义,所选择的信仰对象具有多样性等四个方面。姜裕富(2013)认为我国农村宗教信仰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无论是在地域的分布方面,还是在年龄、知识、性别结构等方面,农村宗教信仰的兴盛总体上呈现不均衡的状态,差异明显;第二,众多的村民是由于灾难、疾病、敛财、从众、精神空虚等因素而加入当地宗教团体的,因此使农村宗教信仰出现功利性特征;第三,农村区域的宗教信仰多数具有较强的自发性。因为当地宗教组织建设薄弱、自主能力差,很难有计划地推进工作,组织日常的宗教信仰活动,也就使农村宗教的发展呈现显著的自发性特征。陈朝晖(2013)指出,宗教在农村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为:促进乡村道德发展,维护社会安定;推进信徒心理调试,缓和各类矛盾冲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部分教徒现实生活中的困难。李新霞(2011)则认为,基督教有着调节农村社会关系的作用;基督教团体促进了中国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基督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社会粘合剂的作用。
(三)农村宗教信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张伟(2014)通过研究发现,目前农村宗教的发展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混乱现象较为明显,乱建庙宇乱造神像、假僧假道乱做佛道事、对不信教者散布谣言等现象时有发生;工作系统和网络不健全,相当一部分党政干部对宗教工作不去管、不想管现象较为突出,宗教管理工作的具体运行机制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民间宗教各自为政,缺乏引导;夸大民间宗教的作用,当前有些信教人员口头经常出现这样的话语:“信仰自由”、“宗教内部事务是独立的”,不愿意接受党和政府的相应监督与领导。陈朝晖(2013)认为,教徒精神容易在农村宗教信仰的发展进程中被控制甚至被利用;教徒可能会因为对基督的虔诚信仰而排斥党和政府的监督引导;很多的家庭聚会因为活动地点是在最基层、最善良的村民家中,不仅较为隐蔽,而且数量可观,这也导致政府监管困难,存在着很大的隐患。“贫穷和愚昧是宗教偏见最深刻的根源”,贫困自始以来就是我国农民皈依宗教的深刻根源。李春光(2002)通过总结认为,只有不断强化农民的经济意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才能最终实现教徒人数的下降,事实也印证了发展地方经济能够有效地避免农民盲目地进行宗教活动。李宇征(2010)直言不讳地指出,应对农村宗教信仰问题,解决现实问题是基础;妥善处理政教关系是关键;拓展公共领域是核心;规范约束宗教团体的越轨行为是前提。
第一篇:西北少数民族宗教传统体育活动分析
西北地区地域广阔,区内聚居着40多个少数民族,经过千百年历史变迁交融形成了现阶段衣、食、住、行和礼仪、节庆等丰富多彩且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民族体育活动。西北地区作为多种宗教汇聚地,在其体育活动的形成和演变过程中,宗教无疑成为影响当地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形成、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并以民族体育活动和项目的形式被反映出来。在各族少数民族体育活动中,到处渗透着与宗教相关的文化现象,其中图腾崇拜、祭祖崇物等宗教观念影响最深,从文献记载看:西北地区个别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形成已有几个世纪之久,这些体育项目、活动的形成与宗教的传播、发展有直接联系。各族特色的体育活动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上反映了各族民众在历史潮流、社会环境、政治经济发展及文化风俗等方面与宗教的相互融合[1]。每当节日或祭祀之时,本民族群众都会无一例外的进行统一化的庆祝或祭奠,那么是什么使各少数民族形成统一庆祝或祭祀共识?又是什么使西北地区成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开展最为“火热”的地区?本文从民族史学、体育史学、文化学等多学科角度,结合对西北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实际和相关文献资料,对其少数民族体育活动中的宗教文化进行阐述,以期为西北少数民族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及宗教文化研究提供借鉴和依据。
1西北地区少数民族宗教传入与信仰
西北地区主要包括陕西、甘肃、青海三省及宁夏、新疆两自治区。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3,主要有哈萨克族、回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受地理、人文环境影响,现阶段西北少数民族在人群分布上形成大杂居、小聚居和相互杂居的特点,就信奉的主要宗教及其分布地域来说:各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相互并存发展,并呈现出多元性、多重性、民族性的基本特点。史料考证,我国的原始宗教起源于原始社会人类由于对自然现象的不理解和恐惧,私有制产生后人的命运受社会力量的支配,在双重压迫下人们把现实世界歪曲为超现实超自然的力量,并加以人格化,由此产生了宗教。我国西北地区少数民族信奉的宗教主要为伊斯兰教、佛教、东正教和萨满教。少数民族信奉宗教的历史由来已久,唐宋时期(7世纪中叶),伊斯兰教从阿拉伯传入中国,约在10世纪初(五代时期),进入西北地区,其传播活动与伊斯兰教势力在中亚的发展关系密切,主要信奉民族维吾尔族是突厥人游牧部落的一支,建立汗国后接受伊斯兰教,并以武力加以推行,最终在西北确立了伊斯兰教。元代开始,伊斯兰教成为独立宗教信仰,其发展是随着穆斯林人口的增长而发展,现在西北地区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有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东乡族、保安族等少数民族;在西北地区宗教发展历史上,佛教对西北历史文化的影响最大。目前,佛教是西北地区第二大宗教,至于佛教是何时传入中国,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佛教在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公元58~75年)传入中国,汉魏至隋唐时期,佛教在西北地区的广泛传播,形成了西域、河西、陇右、关中、陕北、陕南六大佛教文化区。10世纪中叶以后,佛教文化重心久在西域。直至隋唐时期,西北地区佛教文化重心转移到了关中。宋代后,汉地佛教渐趋衰微,而藏传佛教在西北地区河湟流域渐渐兴起,并于蒙元时期日益兴旺繁盛。明清时期,西北地区佛教文化重心转移到了河湟地区,奠定了当今西北地区佛教文化的基本格局[2]。现今西北信仰佛教的有藏族、蒙古族、裕固族等民族;在我国信仰人数最少的东正教产生于公元一世纪的基督教(东正教前身),系自犹太教中分离出来,中国的东正教信徒主要分布在中国的东北及新疆自治区的中俄、中哈边境一线,如新疆的伊宁地区等,我国的东正教徒大多由外国信仰人员在十月革命后流入。1922年,驻北京传教士团在新疆等地设立主教区,这一举动促进了东正教徒在西北地区的聚集,但在西北地区信仰东正教的教徒不多,主要为俄罗斯族。作为资历最古老的萨满教起于原始渔猎时代,是一种民间信仰活动,流传于中国东北到西北边疆操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蒙古、突厥语族的许多民族中,因通古斯语称巫师为“萨满”,故此得名。直至20世纪50年代初,很多民族尚保存该教的信仰,对各民族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习俗等各个领域产生过重大影响。由于各民族对“萨满”称呼不同,本文主要以蒙古语族的达斡尔族为例。历史发展过程中,宗教在适应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特有宗教信仰、感情和相适应的宗教理论、教义教规,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人类的各种思想文化,与政治、哲学、法律、文学、建筑、绘画、道德等因素相互渗透、相互包容,逐步形成属于自己的宗教文化,成为世界丰富文化的成份。同样,对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而言,宗教的传入极其文化的发展对各部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及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也有着巨大影响作用。
2西北民族体育活动与宗教文化的关系
据不完全统计,西北地区传统体育项目有80多种,其中维吾尔族的达瓦孜,藏族的骑马、射箭,回族的武术,蒙古族的赛马、射箭等项目至今广为流传。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是各民族群众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中经不断积淀、由后世沿袭、传承的一种习惯性的体育活动,不单历史文化悠久且开展范围极其普遍。而西北地区作为宗教汇聚地,各民族基本都有不同的宗教信仰,由于不同教系传入,再加上各民族历史迁移,生存环境与外界的文化不断融合,西北地区逐渐形成了一种带有多民族特色的多宗教信仰体系。各民族虽崇拜不同,地区不同,但有着重要的意识导向和行为准则———信仰:即通过一系列教规、礼仪使社会成员形成一种本能性的遵从意识、唤起共同的思想信念。西北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是宗教与体育两大文化因素经过长久融合、相互发展得来的一种体育现象,是我国体育文明中的一块瑰宝。少数民族体育项目的形成多与自身崇拜的神灵、偶像和民族图腾等因素相关,而在形成的体育项目中也传播、散发着浓重的宗教文化色彩。有许多体育活动本身的内容就是从宗教仪式、活动中演化而成的。体育活动与宗教结合包涵如下三方面:①娱神慰祭所隐含的民族民俗体育成分,即民族群众为神灵与人类和睦,按照自身的性格、想象和好恶设计繁多的仪式活动来取悦神灵。②在特定宗教观念支配下,个人或群体有意识地采用某些特定手段来对本民族身心和活动进行宗教改造。③在宗教节日中,大多宗教仪式是伴随着文体活动而开展的,通过体育活动,化解和预防人们心理失衡而进行“渲泄行为”,体现了活动的宗教性[3]。我们今天看到的民族传统体育反映出更多的是体育活动的属性:即活动具有的健身性、娱乐性、竞技性。但追根溯源,我们可以看出西北地区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具有双重的目的性:“娱神又娱人”,既达到了宗教活动的目的,同时仪式的参与者也锻炼了自身身体。所以,西北地区的各民族与宗教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相互依存的,现实中各民族的思想观念、语言文字、文学艺术、体育与舞蹈等传统活动,无不印有深刻的宗教烙印,宗教文化已成为西北民族体育活动及民族文化的重要一部分了。
3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中的宗教文化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