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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截至2009年9月末,仅农信社就对全市20912户合作社成员发放贷款余额达9935万元,累计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贷款5.28亿元,成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发展势头相比,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还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
融资渠道狭窄、资金短缺仍是制约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因素。通过对两家合作社120户成员调查,有83户表示当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资金短缺,占被调查户的69.2%;据对获取信贷支持的13户农户调查,有8户表示信贷资金仍然偏少,资金需求难以满足。据富硒合作社反映,2009年前9个月该合作社通过贷款、内部集资共筹措资金58万元,仅占其资金需求量的8.08%,远远满足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强烈需求。
涉农金融机构仍然偏少,贷款覆盖面低。目前,全市金融机构除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提供部分贷款外,其余各金融机构很少涉及。
金融服务相对滞后,信贷产品少而单一。从调查情况看,各金融机构并未开发出专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创新产品,对合作社的信贷投放主要为针对其成员的五户联保贷款、个人消费信贷、小额贷款等传统信贷产品。
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殊法人地位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农民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尽管得到法律的确认,但多数金融机构对其法人性质仍存疑虑,特别是借款主体的不确定性更是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各金融机构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它的信贷政策,信贷服务无法发挥作用。
在现有农村地权制度安排下,土地使用权抵押、流转受法律和集体权力的双重制约。从调查情况看,两家被调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少,抵押资产缺乏,合作社社员主要以家庭承包方式经营或入股。以龙珠合作社为例,其180万元注册资本出资形式全部为枣树。两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抵押物品主要包括土地承包权、农业设施和农民的固定资产(房屋)等。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同时,由于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所需的评估、登记、交易等配套服务尚不健全,在现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双重约束下,农村依法可抵押的荒山、荒滩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权面临着办理难、处置难、变现难等问题,影响了银行的放贷积极性。
金融产品创新滞后,与合作社多元化、个性化的资金需求特点不匹配。一是贷款额度小。据调查,目前五户联保贷款单笔额度在2万~5万元,邮政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这对于现代农业的基本建设等大额资金需求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龙珠合作社反映,计划新建恒温库,购置生产线设备,共需投入近100万元,但通过农信社获取的大联保贷款根本满足不了其资金需求。二是贷款期限短。从调查情况看,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期限多在8个月到一年之间,这与农业生产的长周期特征吻合度较差,合作社不得不循环借贷,大大增加了生产的不确定性和贷款成本。
贷款利率偏高,影响了合作社贷款的积极性。目前,全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生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仅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两家金融机构,垄断性的农业信贷供给导致涉农贷款的高利率。从调查情况看,农村信用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的五户联保贷款利率一般较基准利率上浮50%以上,贷款年利率达11%,而邮政储蓄发放的小额贷款利率更是高达15.84%。高利率抑制了农民合作社的合理信贷需求。
规定扶持政策 创新体制机制
明确法人资格:确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主体地位
法律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郑文凯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群众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但是,过去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始终是不明确的,有的在农业部门登记、有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有的在民政部门登记,多数没能登记,贷款难、签合同难等问题非常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
郑文凯说,今后,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的一类市场主体,可以和其他公司、企业一样,名正言顺地到工商部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与其他市场主体签合同、做生意,到金融机构办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开展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规范组织行为:保障农民的民利和合法利益
法律规定,在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中,实行一人一票制,每个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建立个人财产账户,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等等。
郑文凯说,过去因为没有法律依据,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行为不太规范,农户成员的合法利益难以保障。有的公司、企业和单位冒充农民专业合作社,套取国家的有关扶持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进行了适度规范,明确了合作社的办社原则和要求、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农民入了社,但家庭承包制不会变,个人入社的财产权利不会变,在合作社中,成员地位平等,大家都是合作社的主人,都是合作社的老板。
规定扶持政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法律第八条规定了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政策。法律还专门设“扶持政策”一章,规定了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
郑文凯说,这在其他市场主体法中是少见的,这些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在“三农”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和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精神。
创新体制机制:开辟建设现代农业的新途径
从办厂到种粮再到养猪
今年56岁的李安伦,黑黑瘦瘦,个子不高。“回郭镇乡镇企业起步较早,当时国家大力支持,我就紧跟潮流开了个工厂,赚了‘第一桶金’。”李安伦说。
前些年,看到许多农民都去乡镇企业务工,大片农田撂荒,农民出身的李安伦很是心痛。于是,他又开始包地种粮,成了种粮大户。
2007年4月,李安伦联合几个养殖户成立了春兴生猪农民专业合作社,他被推选为理事长。此时的他,工厂不开了,一门心思种地和养猪。
经过6年的发展,合作社已拥有社员108户,年出栏生猪4万余头,年产值6400万元。
最大难题就是缺资金
去年春节,李安伦在回郭镇又开了第一家“回兴”牌生猪鲜肉专卖店。“这次没看准,开得有点早了。”李安伦有些后悔。春节后,生猪收购价格持续走低,春节时每斤7.8元,近期已跌到每斤6.6元左右,直逼每斤6.5元的生产成本价。
因为有合作社,养猪户们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明显较高。李安伦说,合作社的饲料都是以赊账的形式提供给社员们,等社员卖猪时,再还饲料钱。
赊饲料,社员可减少投入,但对合作社来说,必须有大量资金来支持。李安伦说,现在他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资金问题。“国家虽然对合作社有许多扶持政策,但现在养猪成本不断攀升,尤其是饲料,受粮食价格影响较大。”他算了一笔账,150万元的资金大约可以扶持100多户社员,他现在的流动资金勉强能顾住现有社员发展,再多就承担不起了。
土地证、猪舍做抵押都不好使
到银行申请贷款,“什么土地证、猪舍做抵押都不好使,只有楼房做抵押才给你贷款。”
【关键词】 农业资产; 会计科目; 会计核算; 异同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于2008年1月1日实行,而在此之前,财政部已经颁布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企业会计制度》(于2005年开始对已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农业企业实行《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三者对农业资产的会计核算有着较大差别。
一、“农业资产”与“生物资产”的区别与联系
《企业会计准则》和《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都明确提出了生物资产,并将生物资产分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三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规定,生物资产是指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即企业所拥有的具有生长、蜕化、生产和繁殖能力的生产资料。这里所指的农业,包括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和水产业等行业。具体的生物资产包括:蔬菜,粮食生产企业的大田蔬菜,花卉生产企业的花草苗木、林木生产企业的用材林、经济林和防护林,畜牧(家禽)养殖企业的存栏牲畜(家禽),水产业养殖的鱼虾、珍珠、贝类等。
而《制度》并未提出“生物资产”概念,只对“农业资产”进行了界定,并规定合作社拥有的农业资产包括两类: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不包括种植业和水产业所涉及的生物资产。下文仅对农业资产,即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不同制度、准则下农业资产的核算
(一)牲畜资产的核算
《制度》并没有将牲畜(禽)资产按消耗性和生产性资产进行分类,而是分为“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两类,除已投产(成熟)的产役畜外,其他牲畜资产的均在“幼畜及育肥畜”科目核算。
1.消耗性牲畜(禽)资产
育肥后作为农产品出售的幼畜(禽)及育肥畜(禽)属于消耗性牲畜资产。消耗性牲畜(禽)资产会计核算如表1所示。
2.生产性牲畜(禽)资产核算
《制度》中所指的“产役畜”属于生产性牲畜资产。自行繁育的生产性牲畜(禽)资产会计核算如表2所示。
(二)林木资产
《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按林业资产的生产目的、价值转移方式以及经营性质将林业资产分为三类:“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和“公益林”。
《制度》则采取了不同的分类标准,将林木资产分为两类,分别是“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而制度并未对其具体内容做出规范。
经济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国《林业法》将林木资产分为5大类:1.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2.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3.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4.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5.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业法》中所指的“经济林”属于狭义经济林范畴。广义经济林是与防护林相对而言,以生产木料或其他林产品直接获得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具体可包括生产干鲜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味料、香料、工业原料、药材和木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如果《制度》所指“经济林木”为狭义经济林,则“经济林木”都属于“生产性林木资产”。如为广义经济林,则“经济林木”有部分属于“消耗性林木资产”,一部分属于“生产性林木资产”。笔者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中所指“经济林木”,应为广义经济林。
1.消耗性林木资产核算
消耗性林木资产主要包括用材林等,用材林在《制度》中列为“经济林木”核算。会计核算如表3所示。
2.生产性林木资产核算
生产性林木资产主要是指果林、橡胶林、茶林等经济林,这部分林业资产在《制度》中属于“经济林木”,会计核算如表4所示。
3.公益林核算
公益林主要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这部分林业资产在《制度》中列为“非经济林木”核算,会计核算如表5所示。
三、不同制度、准则下农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
《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幼畜及育肥畜科目借方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幼畜及育肥畜跌价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后的净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农业生产成本科目借方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其他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后的净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固定资产”原价项目下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子项目,反映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累计折旧”项目下的“生物资产累计折旧”项目,反映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余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下的“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反映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在建工程”项目下的“生物性在建工程”项目,反映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借方余额减去生物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后的净额。消耗性林木资产科目借方余额减去消耗性林木资产跌价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后的净额,在“消耗性林木资产”项目单独反映。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公益林”子项目,反映公益林科目的借方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消耗性生物资产是企业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通常一次性消耗并终止其服务能力或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类似于流动资产中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中也是并入“存货”项目反映;生产性生物资产是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与固定资产一样都属于劳动手段,但在资产负债表上须单独列报;公益性生物资产主要是以防护、保护环境为主要目的,如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提供的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格式中,并没有“公益性生物资产”项目,对于有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企业,应增设“公益性生物资产”项目,列在“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之后。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合作社购入或培育的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根据“牲畜(禽)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在“农业资产”项目中的“牲畜(禽)资产”子项目填列。合作社购入或营造的林木,根据“林木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在“农业资产”项目中的“林木资产”子项目填列。
根据以上制度和准则的要求,农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如表6所示。
四、问题和几点建议
从以上对比中可以看到,《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对于牲畜资产和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差异很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也有明显不同。针对这些差异,笔者提出以下一些建议:
(一)林木资产分类
《制度》将林木资产分成“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类,这样的分类不够科学。一方面,因为经济主体所拥有的资产,都具有“经济性”,因为“资产”确认的条件之一就是能为会计主体带来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制度》未指出哪些林木属于“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使得会计实务操作出现困难。如果“经济林木”属于广义经济林,则其既包含“消耗性林木资产”也包含“生产性林木资产”,制度对这些林木资产都采用一种会计核算方法,未反映其属于存货或固定资产的特性,并由于制度要求对投产后的“经济林木”需计提摊销,也就要对其中的“消耗性林木资产”进行摊销,这样的核算显然不够合理。如果“经济林木”属于狭义经济林,那么也同样产生类似的问题。笔者建议借鉴《企业会计准则》和《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将林木资产划分为“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和“公益林”,并参照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二)农业资产摊销的核算
《制度》对农业资产计提摊销时直接减计农业资产,所以农业资产会计科目只反映其折余价值,不反映原值和累计摊销价值,使得农业资产价值的信息反映不够充分。作为一项长期资产,所提摊销直接冲减其账户余额,会造成“账实不符”,让信息使用者产生误解。因此笔者建议增设“农业资产累计摊销”作为“农业资产”备抵账户核算其摊销额,“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拥有该项资产的账面原价。
对于投产后农业资产(投产的产役畜、投产的经济林木)的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将其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计入“经营支出”,这种做法会造成少计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其较为合理的核算办法与下文“已投产的产役畜和经济林饲养和饲养费用核算”类似。
(三)已投产的产役畜和经济林饲养和饲养费用核算
《制度》规定,经济林、产役畜(均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投产后,其管护费用、饲养费用都予以费用化,计入“经营支出”,经济林木、产役畜计提摊销时也计入“经营支出”,这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做法一致。但是在实际农业生产中,产役畜投产后开始繁殖或者承担劳役,例如奶牛开始产奶,其饲养成本应该由其农产品牛奶承担,计入相应的“生产成本”等科目,而不应一概而论计入“经营支出”。同样,经济林投产后开始生产农产品,其管护费用应由该林木所生产的农产品(果品等)承担,计入“生产成本”等科目,在农产品成熟入库或出售时进行结转。已投产的产役畜和经济林饲养和管护费用核算是否合理恰当,将直接影响到农业资产和农产品的成本核算。
(四)资产负债表列示
生物资产在所处生命周期中的不同阶段会具有类似存货或固定资产的特点。存栏待售的牲畜具有存货的特点,应属于流动资产,而生产性林木具有固定资产的特点,应属于非流动资产。《制度》将合作社的牲畜资产和林业资产都计入农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长期资产,显然不够恰当。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特殊性较大,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在很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随着合作社的不断发展,财政部应及时不断修订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逐步缩小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使合作社与其他企业在平等基础上互相竞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下运行,以实现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等.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及讲解[M].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职业培训有效性;成人学习
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职业培训的影响因素及模式创新研究――基于福建省的调查”(立项批准号:FJJKCG14-101)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C975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5月10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作社的发展对社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职业培训意义重大。合作社社员作为成年人,具有不同于一般学生的成人学习特点,必须遵循成人学习的规律,合理进行相应的职业培训,提高培训的综合效果。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职业培训的必要性
(一)掌握相关生产和经营知识,提高文化素养。终身教育的理念由来已久,教育不能局限于学校,应当贯穿人的一生,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来说,也不例外。接受教育的形式可以多样化,比如学历提升教育、非学历在职培训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大多是农民出身,原有的文化水平偏低,一般只是初中、高中文化程度。通过参加相关的职业培训,可以使他们系统地掌握农业种植、养殖、畜牧、经营合作社等方面的最新知识,了解行业热点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利于其综合文化素质的提升。这对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增强其创业能力、提高综合素养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提高农业操作技能,增强实践能力。现代农业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对农民的操作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没有及时参加相关的培训,就无法跟上时展的步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惨遭淘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大多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通过参加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的职业培训,使社员可以与相关的农业技术专家、学者面对面的交流,得到其系统的指导,获得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方法的宝贵机会。培训中的系统讲授、亲自示范、互动交流、当场答疑等灵活生动的方法,有利于合作社社员提高农业操作技能,增强实践能力。这对于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意义重大。
(三)增加农业经营收入,推动农村社区发展。衡量培训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培训对于促进增收的影响。如前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职业培训,有利于提升社员的综合文化素质,提高其农业操作的基本技能,增强农业生产经营的实践能力;而这些都对其农业收入的提高、脱贫致富至关重要。此外,参加过相关培训的社员,往往见识更广阔,学习意识更强烈,能够较好地拓宽增收渠道,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务,推动合作社三产融合等,促进所在农村社区的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成人学习的特点
(一)注重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学习目的性明确。作为成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独立性和自我约束水平强,其学习区别于普通学生的一个典型特征是以问题为中心,讲求实用。主要体现为,希望将培训中所掌握的有关生产技能知识、经营管理理念和法规政策等内容,迅速地使用于实际生产生活中,立竿见影,习惯于“缺什么学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对与现实紧密联系的内容,学习动机和学习欲望强烈。对于纯粹理论的讲授,他们往往没有太多的兴趣和耐心,认为不够实用,无法有效解决实际生产中的问题。这对合作社职业培训的课程内容设计和培训方法安排等,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二)善于联系原有生活经验。成人学习的一大特点就是建立在丰富的社会经验基础上。合作社社员大多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生产实践经验,不少社员本身就是生产大户、销售能人,一些社员养殖、种养的技术水平较高,还有部分社员曾经在外做生意或打工多年。由于社会阅历丰富,在培训中他们往往习惯于将以往的经验、阅历作为背景知识来理解培训中所讲授的知识要点,将新知识点与过去已经知道的内容进行比较,进行类化。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经验可能是双刃剑,有时会起误导作用。
(三)崇尚“干中学”,厌恶纯粹理论的灌输。成年人比较喜欢“干中学”,认为通过亲自参与实践学到的成果才能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通过亲自操练,能够印证有关理论的假设,学习的积极性和动力更强。在培训中,合作社社员最欢迎的就是培训讲师亲自在田间地头的示范引领,在讲师手把手的指导下,他们普遍感觉能够获得较大收获。他们对实际生产过程十分熟悉,能够较好地通过“干中学”将新技术运用到实际中,动手能力强。相对来说,农业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政策法规方面纯粹理论的课堂讲授,社员们一般兴趣不大,觉得只是浅尝辄止,被动受教,不得要领。
(四)自我意识强,在培训中害怕失败。成年人的自我意识和自律水平较高,同时自尊心较强,被人尊重的需求较为强烈。在参加培训中往往比较要面子,希望大家能肯定认同自己,惧怕犯错出丑被人嘲笑。部分社员年龄相对偏大,原有文化水平不高,有一定的畏难情绪,总认为自己基础差,学习能力不强,不愿意接受新观念、新方法、新挑战,受挫能力偏低,在培训中有一定的焦虑感。因此,只有当培训的环境让他们觉得安全、自尊心、自信心不会受损的情况下,他们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否则往往简单应付或随便听听,不愿意付出较多时间精力。
(五)部分社员学习积极性不高,被动参与培训。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往往日常有很多事务需要处理:既要忙农活,还要一定程度上兼业打工,部分能力较强的社员还做些小生意。由于时间、精力有限,一些社员参与培训学习的积极性并不高,学习兴趣不足,态度不够端正,觉得参加培训耽误了生产,浪费了时间,又没有太大收效。即使勉强来到培训现场,往往也是消极应对,不主动参与培训课程的有关环节。
三、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职业培训有效性的建议
(一)紧密联系合作社实际,提高培训内容实用性。不管是合作社理事长,还是普通社员,在合作社发展中都会遇到很多实际问题,如社员管理、利益分配、生产技术困难等。根据上文所述的成人学习特点,在培训内容的设计上就应当与合作社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充分体现培训的服务现实导向,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职业培训的有效性。具体来说,在合作社培训的内容设计上,应该避免抽象、概括的理论灌输,尽量选择合作社运营中生动、直观的一手典型案例;以其为基础,讲授有关知识,引导社员共同探讨解决的对策。比如,在讲到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时,就可以分析社员所在的合作社按股分红、按交易额返利情况等方面的账务处理;在讲述合作社治理结构优化的时候,可以用参训社员中某个经营较好的先进社作为案例,介绍其社员组织管理、内部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引发其他社员思考和讨论。
(二)有效运用社员已有经验,调动社员主动性。如前所述,合作社社员大多有着丰富的人生经验和阅历,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在培训过程中必须加以重视。对培训讲师来说,应当在培训课前向培训有关组织机构详细了解参训社员的个人基本资料,如经营品种、生产经验、做生意情况、学习经历等,保证培训内容的设计充分考虑其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背景。在此基础上,才能以旧的知识点为基础,通过巧妙联系新旧知识点,使社员在学习时倍感亲切,同时唤起社员的学习兴趣。比如,在培训之前的社员基本情况了解中,得知其中一位参训的理事长曾经在外从事农产品贩销十余年,对市场行情十分了解,也参与办过一些初级加工厂,生产经营经验丰富。在培训课程中,就可以邀请其分享对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拓展、三产融合加工增值等方面的心得。在社员介绍的基础上,培训讲师点评总结,联系有关理论进行提升,就容易调动参训社员的积极性。
(三)在真实的情境中进行培训,改进培训效果。合作社社员大多是农民出身,作为早已脱离校园的社会人,不习惯在固定的教室里“老师讲、学生记”这种传统的教授知识方式。针对社员更希望“干中学”的实际,应该在真实的情境中组织培训,比如在合作社的办公现场,在所经营的田地林场等,现场讲述有关知识,示范操作相关技术要领,社员观摩或参与操作;还可以考虑带领参训社员到合作社发展比较成功的浙江、山东等地,考察学习。如果条件不允许在真实情境中培训,也要通过充分运用相关资源,模拟仿真的情景,提高培训的效果。
(四)采用参与式的培训方法,营造良好培训气氛。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老师,不能把自己定位于高高在上的知识传授者角色,而应该以一种更加平等的态度,认真对待并充分尊重参训社员,使他们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树立学习的信心,消除焦虑感。相比于知识讲授者,培训老师更应以学习引导者和帮助者的身份组织培训,与社员进行分享和交流。同时,要重视培训方法的设计,更多地考虑参与式的方法,而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比如,针对一些和现实联系密切的知识点,如合作社效益提升困境、合作社利益相关者管理难题等,可以通过发放精心设计的典型案例,让参训社员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案例讨论;合作社管理中理事长和社员之间的沟通问题等,则可以通过现场的情景模拟和角色扮演,让两位参训社员分别扮演理事长和普通社员,通过模拟面谈,来体会沟通中的技巧和注意事项;一些需要大家通过练习掌握的问题,如合作社账务处理,则可以通过随堂小练习的方式,让参训社员当场完成。总之,应该通过多元化的培训方法设计,使整个培训过程充分体现参训社员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主动性,避免枯燥无味的单一讲课。
(五)提高培训师资水平,满足参训社员需要。合作社社员不同于普通在校学生,对培训教师的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增强培训效果,应高度重视对相关师资的培养。首先,培训教师应该对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有充分的了解,避免纸上谈兵的问题,可以考虑形成相关制度,要求每位教师每年固定在合作社驻点一段时间,亲自参与合作社的相关实务工作。其次,针对社员成年人学习的实际特点,有关机构应安排富有经验的专家,指导培训教师的课程设计。通过提前演练、模拟授课等方式,做好充分的准备,保证授课质量。此外,在师资队伍建设上,除了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关老师外,还应考虑当地基层优秀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生产经营能手。通过选送学习、考察等方式,提高其综合素质。
主要参考文献:
[1]张胜军,聂伟进.基于成人学习特点的农民工培训教学策略[J].职教论坛,2012.13.
[2]曹华.基于成人学习特点的有效培训[J].中国质量,2012.8.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扶贫 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贫困问题一直备受关注。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农业和农民的数量也在不断减少。同时,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化也在不断地提升与扩大。但农村经济的提升需要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来对其进行保障,同时还需要创建一些相应的行业组织和专业协会。200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此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这个农业高速演变的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范围涉及种植、养殖、农机、林业、植保、乡村旅游等各个领域,其服务功能和内容也由单一的服务功能开始向多元化的服务功能转化,这种转化不仅提高了合作社成员的生产效率,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农产品的市场风险。虽然我国已经开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更为关注,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问题的研究分析的还不够充分。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特点与运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农民为了得到相关服务并维护其自身利益而自愿组成的非政府组织,这里的服务可以理解为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一种交易,农民能从这些交易服务中取得实际的利益,这也是他们最终想要达到的目的。我国曾对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过深入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将较为薄弱的小农群体有效地聚集在一起,并且可以实现相对强大的竞争力使其存在于市场经济的博弈中。而且,合作社能够较为科学地运用和开发农民所持有的自然资源、物力资源、人力资源、社会资源以及经济资源等等。与传统的家庭经营模式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能降低生产交易成本,有效地减少农户在市场中所承担的风险,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业分工与合作的效率,加快农业产业化的经营和发展,有效地完善农业产业的整体结构。烤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一般的企业法人、社会团体不同,它是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之上,采用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合作方式,对具有一定规模的连片土地进行集中化生产管理、统一化农事操作、现金支付劳动报酬和经营收益的烟农联合生产性管理组织。它拥有独立自主、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由、退社自愿和服务于民的特点,是一种新型的市场主体。
宁远县地处永州市南部,总面积为2510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的687个行政村(其中省扶贫开发重点村121个),总人口达83.9万(其中贫困人口21万,低保人口6.7万)。宁远县于2002年被列为湖南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县,2011年又被列为全省48个扶贫开发片区和重点县之一。宁远县的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时往往也都是“传统化”、“大众化”的模式。宁远县左坝烤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于2009年,是由烟草部门引导、政府主导以及烟农自发组织而成立的宁远县首家烟叶服务合作社,种植烤烟达2000余亩,蕴藏了大量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最为首要的目标就是强调科学知识的吸取和融入,同时还特别重视创新。另外,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在发展思路上遵循“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缺者为贵,稀者为奇”的理念,在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市场经济的引导下,运用新型农业管理和经营模式发展合作社和带动农户的经济效益。近年来,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在农户中的影响逐渐扩大,而且为农村扶贫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农村扶贫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近几年的实施进程中,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带动了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同时还在开发和促进市场导向型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专业化分工和农民组织化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且它还相应地为教育培训、创造就业机会和老人女性的赋权提供了极大的扶持和推动力。
二、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的扶贫路径
(一)重视科学知识,培育“四型”农民
一直以来,宁远县的烤烟种植都具有产业规模小、劳动强度大、专业化程度低以及投入成本高的特点,当地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时都是使用传统而大众化的手工操作生产方式,这使得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不高,抗风险能力极弱,种植烤烟的收益很低。人们想致富,又缺乏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也没有专业人员对他们进行指导,这些都导致了他们物质和精神生活上的贫困,但是他们拥有极其丰富的土地资源。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的社员们相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积极传递运用科学知识致富的理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导农民不断地种植和培育新品种。在农村发展产业扶贫的同时,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还特别注重创新,重视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融入。同时,合作社还注重将传统式农民转变为“知识型、技术型、开拓型和管理型”的现代化“四型”农民,运用新型的管理思想和发展理念带动当地农民致富增收。
(二)采用新型产业经营模式,降低农户风险
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农民不了解市场需求,盲目的种植生产,会导致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质量不高,没有针对性也没有特色产品优势,无法高价出售,甚至根本卖不出去。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创建之初采取的就是“公司+基地+农户”和“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合作社由龙头企业带动,企业在了解市场需求后直接去农产品生产基地跟农民签订合同,农户结合科学技术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生产,公司与农户风险共担。现在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还采用了互联网+扶贫的新型扶贫模式,直接建立自己的网站,在网上进行宣传,销售自己的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这些都有利于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发挥特色优势产业和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生产规模,产生规模经济效益,极大地降低了农户所面临的风险,提高了他们的收入。
(三)提供全方位服务,实现共同致富
当地农户生活在欠发达的地区而且受教育程度低,在进行农业生产资料选择时,无法判断市场需求,盲目的从众种植,农户在生产过程中又缺乏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指导,这些都会造成产业结构趋同,农产品质量过低并供大于求,影响农产品的销售价格,降低农户的经济收入。因此,当地工商部门对合作社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并组织和鼓励他们积极学习国内外其他合作社的经验。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了四项服务:生产、技术、知识与协作。合作社统一购买化肥农药烟苗等一系列生产资料,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给社员,让社员自愿购买。为了解决单家独户造成的劳动力缺乏等问题,合作社实行统一育苗、统一整地、统一防治病虫和集中运输烘烤。另外,合作社还成立了专门的服务性办公室,随时帮助农户解决一些农业生产相关的问题。同时合作社积极地为农户开拓市场,提供销售合作的信息与平台,让农产品能及时销售出去。为了预防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合作社还跟农民签订报价收购的协议,在农产品丰收时,合作社直接到生产基地现场付款进行收购,这些都有利于当地农户脱贫致富。
三、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在扶贫中的独特作用
(一)实现技术资源共享的最大化,提高农民的市场地位
近年来,我国制定并颁布了相关的鼓励政策和扶持政策,各级政府部门也开始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一系列的农业技术下乡服务活动和农民技术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断扩大,实力不断提升,这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技术资源共享的最大化,还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市场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对象就是其内部成员,在为其内部成员提供一系列的农业生产材料、技术和服务的同时,它还建立了自己的资源共享交流平台以便实现对优质资源的合理有效使用,实现技术资源共享的最大化和共同致富。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其内部将优质与薄弱结合在一起,进行薄弱结合互帮互助,这同样可以有效实现技术资源的共享,还能提高农民的市场地位。
(二)推动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的主要决策就是实行高效率的农业种植模式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大量的烤烟栽培和种植是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的基础经营业务之一,也是其核心业务之一。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在降低农业生产多样性的同时,还增加了土地的资本投入量来推动农户最大化的使用土地资源和提升农业产值。在实行此模式的进程中,农户相应地增加了自身的农业专业知识和种植技术。农业增长方式的改变也可以有效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综合效益。
1.有效利用扶贫资金,保护农民利益
为了能有效地实现群体的规模效益,保护农民的确切利益,还需有效利用扶贫资金。如果没有充足的资金条件,产品的附加值将无法提高。2016年是农业改革发展的关键年,我国有关农业补贴的资金也更侧重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这些注重产业发展的经营主体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不仅可以增加销售渠道,壮大发展队伍,还能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有效利用扶贫资金,为宁远县较为贫困的县区提供了很大的机会,帮助了不少用户提升其家庭的经济来源和效益。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扶贫中可以有效利用扶贫资金,保护农民的利益。
2.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增加农产品销售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帮助广大农民增加农产品销售收入,从而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建立在农业家庭经营效率的基础之上的,这种方式的交易不仅能降低生产交易的成本,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业分工与合作的效率,增强农户升级组合的多元性,为农户提供相应的保障和提升生计来源,这对于农村中的贫困农户而言显然又增加了一条能够增加收入和摆脱贫困的道路。
四、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贫能力
与相对发达的地区相比,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产业链较为短缺,在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上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与不足。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才创建几年,产业链还有待延长。同时左坝烤烟种植合作社在改变农户的种植观念、带动农户生产经营经济型作物方面的作用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局限性。最为重要的是,合作社还未能给社员农户提供较好的社会保障,因而农民合作社在农村扶贫中的作用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这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重点关注的。
在招聘渠道上,为了能够保障人才发展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上都是以熟人介绍的方式来进行人才的挑选。但是,由于合作社中所产生的福利待遇相对较低,这会使一些相关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望而却步,导致合作社团队中缺乏专业的技术型人才,从而造成合作社过于依赖当地的政府部门,缺乏自主增收致富创新的理念,无法正确评估市场需求。人才是合作社发展最为核心的基本要素,人才的缺失会给合作社在实行可持续发展和带动农户发展的过程中造成严重的制约,因此,这是合作社目前必须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存问题的对策
为了能更好的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问题,我们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对策,比如完善人才制度、细化专业分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模式等。人才的缺失会对合作社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形成制约,所以要加大人力资本的投入。其次,根据等级制度来进行福利待遇的发放会使部分员工产生抵触心理和负面情绪,对员工的成长和优秀员工的留存都存在着消极影响,会阻碍合作社的发展。因此一定要加强农户的话语权,使其形成“利益共同体”,这样社员才会更为关注合作社的发展,这对于合作社未来的发展和进步都有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应增加农户的话语权,制定更为科学有效的员工绩效考核方法。另外,我们还需要延长合作社农业产业链的形成,细化专业化分工,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农业产业链的延长意味着农产品附加值的增长,能为农户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而且在增加农户生计多样性的同时还能有效地减少农户生计的脆弱性。只有解决好以上相关问题才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在农村扶贫中的推动作用,更好地带动农户增加经济效益和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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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扶持引导工作。各地基层工商所应以村镇消费维权联络点为依托,通过定期召集农户举办培训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并公布服务电话接受村民咨询;要深入辖区开展摸底调查,及时掌握农村生产情况,提供跟踪培训、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提高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利用政策优势,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对合作社的支持,集中扶持一批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并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范畴,将有关农业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合作社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为合作社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撑,鼓励农技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帮助合作社解决人才缺乏的问题。
三、加大领导力度。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县政府要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体制,承担合作社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的日常工作,为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加快发展速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以做大做强、培特培优为重点,根据我县农业产业的现状,应以蔬菜、水果、畜禽等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为重点,在“专业化”上做文章,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上抓突破,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
五、加大实施品牌战略,扩大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基层工商所在日常监管中,要深入普及商标知识,加大对农产品商标的注册指导力度,鼓励和扶持合作社结合区域优势产业,选好发展突破口,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要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助推规范管理,提高合作社的品牌知名度、信誉度和市场影响力、竞争力。
六、积极开拓市场。立足市场需求和优势资源,研究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规律,加快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开发。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到县外或市外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拓宽原料来源。同时注重市场营销和推广,加大农产品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参与市场竞争,使更多的农产品销往县内外市场。
七、加大培训和人才引进,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管理人才等方面缺乏问题。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专题培训等种种方法,分期分批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培养,选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到专业院校进行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也可以通过实地考察、观摩学习和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素质,逐步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同时,通过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积极实施“专家进社”服务行动计划等举措,千方百计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技水平和经营能力,逐步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管理人才缺乏等问题。
选对项目路好走
4月21日,刚下过一场春雨后的空气格外湿润,伴着油菜花的清香,笔者来到了江苏省兴化市开发区开创村陈元果蔬专业合作社的果蔬基地。
看着长势喜人的圆包菜,陈祥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别看这一大片田地现在都长着蔬菜,4年前可是另外一番模样,到处杂草丛生,有的地块长着半人多高的草,看着让人心疼。由于种地收入低,村里的青壮年好多出去打工了,当时村里有近300亩农田撂荒了。”今年已近60岁的陈祥是陈元果蔬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以前当过开创村的村委会主任。
说起成立合作社,陈祥激动起来,他告诉笔者,当时只有一个想法,“一定要把那些荒了的田地利用起来”。在开创村从事传统农业生产收入不高,这也是一些村民不愿意种田的主要原因。于是,陈祥想到,如果将村里的荒地集中起来进行蔬菜种植,为脱水蔬菜加工公司提供原料,可能是一条好出路。
和陈祥做法一样,临城镇陆横村陆埂子果蔬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陆秀庭没有走传统种植的老路。他告诉笔者,“我们这里的农民如果种植棉花,一亩地的纯收入大约1000元,而种植大棚草莓每亩纯收入能达到6000多元。村民们看到种大棚草莓的收益好都纷纷效仿。加入合作社之后,他们不用担心市场问题,草莓销售由合作社统一负责。”陆埂子果蔬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陆横村发生了大变化:2002年陆横村人均年收入2800元,2011年这一数字达到2万元;草莓种植面积由最初的13亩发展到3000亩;合作社成员也由最初的几户增加到117户,全村近80%的劳动力从事着与草莓种植相关的工作。
陈祥和陆秀庭成立专业合作社并取得了初步成功,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点,就是都选对了项目,合作社的社员跟着他们能实现致富。
传递技术带农户
向土地要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走现代设施农业之路非常需要种植技术。
“村民为什么愿意跟我,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合作社能为他们提供种植技术。但是,在合作社成立之初,我种草莓也是外行。”原来对种草莓也是一窍不通的陆秀庭很理解合作社社员对技术的需求。
2007年成立的陆埂子果蔬专业合作社是兴化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种植大棚草莓。“开始接触大棚草莓是在2002年,当时我连草莓都没吃过,更别说如何种了。”陆秀庭笑着说,“看到隔壁乡镇两个浙江来的农民种植大棚草莓,听说每亩地能有5000多元的收入,我就想试一试。”
有了想种草莓的念头,陆秀庭就借着帮工的由头天天跑人家大棚里免费干活,偷偷学艺。
学到技术后,陆秀庭自己开始种植草莓。“2009年,合作社的大棚草莓出现了一次严重的病虫害。我联系到北京的农业专家咨询后才知道,大棚草莓种植2至3年后必须换地方,或者每年必须轮作种植,否则土壤就容易缺失营养发生病虫害。”陆秀庭说,“在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这个道理。现在基本的草莓种植技术已经掌握了。”
为了解决合作社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兴化市农委经常组织合作社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到现在已累计培训2.5万人次。
与陆秀庭先发现市场后学技术不同,姚长松则是靠自己的技术组建了专业合作社。2002年,担任陈堡镇农科站副站长的姚长松主动申请停薪留职,租用了40亩地种植大棚番茄,建起了绿松果蔬稻谷专业合作社。“当时家里人极力反对,他们想不通,我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工作不要,偏偏要去吃苦受累当农民。”姚长松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说。
“我是一名农业技术人员,对番茄种植技术熟悉。番茄的消费群体比较大,市场需求也很大,经济效益是种植小麦水稻的10倍多。”姚长松说,“我即使把种番茄的技术传授给农民,他们也不敢种,他们必须亲眼看到效益才会去尝试。因此,我要带个头。”
根据温室大棚果蔬种植的特点,姚长松在种植番茄的基础上,探索出了番茄、草莓与甜瓜、水稻轮作的高效设施种植模式,每亩地纯收入超过1万元,比以前翻了三番。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深知农业种植技术的重要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他们往往承担着农业种植技术的学习和传播的职责。
灵活销售不愁卖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在维护广大农民的经济收益上发挥着积极作用。对于农民来说,跟上一个好合作社,可以让产品卖个好价钱,社员们选择谁当理事长,也就选择一个啥样的市场前景。
“我们合作社成立之初就已和江苏兴野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400多亩的蔬菜基地都作为公司的订单生产基地,公司负责统一供种、统一技术指导,并在种植之前跟我们签订收购合同,在合同中我们约定了不低于市场价的收购保护价。这些都有效地保证了合作社种植户的经济利益,也解决了合作社在销售上的后顾之忧。”陈祥介绍说。
即使没有与公司建立订单合作关系,陆埂子果蔬专业合作社的种植户也不会为销售发愁。“合作社本着分散种植、‘大统小分’的销售宗旨,在保证种植户利益的情况下,会定出当年草莓保底价,如果商贩收购价高于保底价,种植户可以自由销售;如果商贩收购价低于保底价,种植户可以直接销售给合作社。”陆秀庭说。
一、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增加财政投入。财政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对农业比重比较大的区县和经济相对困难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生产粮食等国家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给予扶持。通过市和区县各类支农资金,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的扶持。
二、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要抓紧落实国务院批准的有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农产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免税农产品,可按13%扣除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得税在国家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前,暂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执行,企业从事农业、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免征减征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梳理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扶持政策。工商部门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搞好合作社成员名册登记。
三、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本市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市和区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各区县用于农业贷款担保资金。担保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需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对授予市级守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的,给予重点扶持,小额贷款可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农业保险公司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积极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提供各类保险服务,进一步扩大政策性保险的品种和覆盖面,切实提高理赔服务水平,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抗风险能力。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撑。
四、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地用电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养殖业场、农机示范推广和设施农业用地,属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临时性生产辅助设施,主要包括仓库用房(存放粮食、农资、农机具,进行冷藏、蔬菜整理等)、场地和必要的管理用房用地,可参照本市对设施粮田、设施菜田内生产辅助设施建设临时用地的审批办法解决,但不得移作它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加工企业等所需要的非农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农业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由土地管理部门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享受国家农业用电优惠电价,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申请享受农业生产分时电价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