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疫情督导工作计划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florayuling”为你整理了这篇卫生健康法治与综合监督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卫生健康法治与综合监督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一、2020年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2020年根据市卫健委工作部署,结合“健康内蒙古”、“法治内蒙古”总体要求,在“双城同创”的关键时期,围绕疫情防控核心工作,坚持国家“双随机”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放射机构、供水单位、企业等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20年,在“双城同创”关键时期,组织监督机构围绕疫情防控核心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辖区公共场所、医疗、放射、供水、企业、学校托幼机构等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共出动监督员14618人次,监督检查7344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 1345份,行政处罚75件,罚款22.59万元。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7起,处理率100%。
疫情期间,海拉尔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被中国卫生监督协会评为参与疫情防控先进单位,王凤梅同志被评为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参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医疗系统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二、2021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
重点是抓了“四个好”:
一、接好警。
**月**日至**月**日,110共接警起,有效警情起,其中类警情起、类警情起。对接到的每一起警情,该查处打击的坚决打击,对求助、提供服务的第一时间给予救助、服务,对咨询的及时解答,做到有求必应,无投诉等情况发生。
二、站好岗。
重点抓了四个方面:
一是强化医疗机构等重点部位的安保值守。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等警力人,进驻家医院、个观察点,实行24小时驻守执勤,坚持最严密的安保维稳机制,全力维护医疗机构秩序,保障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目前,无医患纠纷、案件等情况发生。
二是全力以赴加强道路交通管控。目前,共查控车辆台、人员人,劝返车辆台、人员人,保障“六类车辆”通行台次、人员人。
三是零容忍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对疫情期间阻碍执行公务、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等案件,做到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目前,办理涉疫案件起,打击处理人,收到了“打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是强化应急处突和城区巡逻防控。整合警力,每天抽调人组成个应急专班,应对处置全县涉疫突发性事件。同时组织名警力在地区开展不间断地巡逻、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等工作,防止人员聚集造成疫情扩散。
三、送好信。
一是严密网络舆情监测。组织警力24小时加强网上巡查,严密监测网上舆情,打击各类网上谣言。目前,共监测网络涉疫帖文条,均正面引导,无涉疫舆情发生。
二是强化情报搜集研判。对月日以来涉人员往来武汉乘车、住宿的余条信息,进行全面落地核查,共筛查从汉返回人员人。同时每日对常住名境外人员进行电话跟踪回访,了解健康情况,及时上报。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严格疫情期间信息报送机制和要求,第一时间报送相关信息,无迟报、瞒报等现象。
四、管好人。
一是管控包保小区人员。目前,先后排查包保户家、登记进出人员人、劝返人。
二是严格单位内部防范。
三是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战时纪律,一律取消调休,全警动员、全员上岗,做到疫情不退,警察不退。
四是执行最严督导检查。采取随机式、突访式对各单位、派出所和各卡点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天通报督导检查情况,确保防疫各项部署落实落地。
《派出所疫情防控心得体会》出自:文库
一、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辖区登革热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爱卫部门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经常性全县防蚊灭蚊,翻盆倒罐,填堵树洞,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室内外蚊孳生地,消除积水,杀灭幼虫和成蚊,降低蚊虫密谋,控制或消灭登革热传播媒介,切断登革热传播途径,降低发病风险。
宣传、卫生、爱卫、教育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开展登革热防治知识宣传,使群众自觉行动起来,清除室内外白纹伊蚊孳生场所,预防控制登革热。
二、加强预警监测,严防疫情发生
继续在凤城、敖江、江南、东湖、县医院等建立监测哨点,按照《2014年县登革热监测工作计划》开展登革热蚊媒监测和人间疫情监测。各监测哨点6-10月份每月开展容器指数、房屋指数和布雷图指数的监测,在流动监测点内进行成蚊密度监测;5-11月份在人群中开展正常人群抗体水平调查和发热病人抗体调查。
三、提高医疗诊治水平,及时报告疫情
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疫情处理和监测人员登革热疫情诊疗、判断和处理等培训,重点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各级医疗机构要不断提高登革热诊疗水平,减少登革热漏诊和误诊的发生,及时将病人送我县指定的县医院救治,做好危重病人抢救工作。收治登革热病人的县医院要做好防蚊灭蚊工作,防止院内感染。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登革热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四、规范病人管理和疫情处置
在疫情发生时,各地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登革热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等文件精神,加强传染病管理和蚊媒控制,及时规范处理疫情。对轻症病人就近隔离治疗,隔离期限从发病日起不少于5天,密切接触者进行15天医学观察。隔离区内应有防蚊措施,并进行灭蚊。及时采集病人血液标本进行血清学试验和病毒分离,以明确诊断。疫情证实后,应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采取综合措施,紧急杀灭成蚊,消除蚊虫孳生地,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20__年,全市急性传染病防制、疫情管理以及免疫预防工作以“非典”、人禽流感、霍乱、不明原因肺炎等重大疾病防制为重点,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管理,认真实施免疫规划,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大检查指导、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综合防治能力,更好的发挥疾病控制对人民健康的保障作用。
一、急性传染病防制与疫情管理工作
[找文章到文秘站 ()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一)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预防和控制,防止重大传染病传播。1~4月、11~12月要严格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认真做好不明原因肺炎主动监测工作。进一步抓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各项防治措施,继续贯彻落实《湖北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湖北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做好监测、报告、防控工作,及时发现、控制SARS、人禽流感及其它传染性呼吸道疾病疫情。
(二)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等的快速应急和处理能力。根据卫生部及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制订应急处理方案,成立疫病防制机动队,强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全面推进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工作。同时,加强组织领导、人员培训、预案制订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对突发事件、重大传染病和原因不明疾病以及因自然灾害引起的重大疫情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三)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报告与管理。一是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途径、时限报告各类传染病。针对我市传染病的漏报、迟报问题仍然较为严重,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规范,存在缺项漏项情况较多的问题,20__年主要从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入手,以规范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减少迟报、杜绝漏报为重点工作内容,定期对医院的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综合质量纳入各地各单位年终考核指标,要通过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我市传染病网络报告综合指数,提升我市在全省传染病报告质量评价中的排名。二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进一步提高各种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瞒报、谎报、缓报现象的发生。三是开展传染病疫情分析预测工作。各地要认真做好每月一次的常规疫情汇总报告,于每月5日前报出疫情简报,有半年和全年疫情分析、特殊时期做好专项疫情分析。
(四)抓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监测防制。5~10月份开展对医疗机构肠道门诊的督导,进一步要求各医疗机构规范肠道门诊,加强腹泻病人的检索,做到“五专”,“逢泻必登、逢疑必检、必报”,检索率达到20以上。各地CDC要按《全国霍乱监测方案(试行)》和《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要求开展外环境和食品监测,在5~10月份每月完成公厕、污水、水产品、可疑食品等外环境样品的检测任务,并于每月5日前报出监测报表。同时,认真做好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病例监测工作,完成菌株上送工作。
(五)保质保量完成省下达的相关疾病监测工作。进一步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按照国家CDC或湖北省CDC下发的各种重点传染病的监测方案,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我市各种重点传染病具体的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重点控制霍乱等疾病爆发流行,加强对流感、流脑、出血热、狂犬病、乙脑、百日咳等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开展相关疾病病例监测工作,落实以免疫接种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努力降低发病率。
(六)开展对责任疫情报告单位的传染病漏报率调查,杜绝漏报、迟报、瞒报和谎报疫情现象的发生。严格按《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及《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的有关规定,对辖区内责任疫情报告单位进行法定传染病漏报率调查,11月底完成并上报调查结果。
(七)按照《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要求,逐步做好死亡病例监测工作。
(八)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九)加强督导培训工作。全年市级对各县(市、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2次以上的督导,各地对辖区内乡镇及直管单位应不少于4次。加强疫情信息管理的培训工作,实行定岗定人。
二、免疫预防工作
(一)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1、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加强经费保障,落实免费接种政策。我市温泉城区和咸安区、崇阳县已于20__年全部或部分落实了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但其它地方还没有落实,各地今年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及时足额落实一类疫苗免费接种经费,确保计划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2、落实免疫规划基础管理工作,加强接种单位的管理。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湖北省免疫规划基础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免疫规划基础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各接种单位(包括接种门诊、接种点、产科接种点)的设立应按照“区域规划、合理布局、定点接种、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各县(市、区)卫生局应明确辖区内各接种单位具体的责任区域和预防接种工作职责,杜绝管理上的盲区;每年进行1次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格认证或审核。
二是各县(市、区)CDC及各接种单位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基础资料(包括总人口数及15岁以下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建卡人数、建证人数、儿童流出流入情况、托幼机构及学校数、 学生人数等)的收集与管理。各接种单位应对责任区域0~6岁儿童开展主动搜索工作,每年至少1次,并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完善基础资料管理,保证建证、建卡率达98以上。
三是以乡(镇)、县(市、区)为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计免资料、账册的整理、核对工作,掌握本辖区内的儿童接种情况,分析未种原因。每季度与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医院产房核对新生儿登记,多渠道掌握适龄儿童数。
四是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免疫接种,杜绝接种差错、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预防接种前前告知工作,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避免发生预防接种副反应引起的纠纷。
3、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湖北省免疫接种管理规定》、《湖北省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基本标准》,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启动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按《湖北省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鄂卫发[20__]9号),各县市区今年完成三分之一乡镇规范化建设。
4、开展经常性计免督导工作。按照《湖北省免疫预防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价实施办法(暂行)》要求,对辖区开展经常性计划免疫督导工作。县(市、区)每年至少对所有乡镇的免疫预防工作督导4次,对直接管辖的免疫接种门诊至少督导6次;乡镇卫生院每年对所辖的每个免疫接种门诊(点)至少督导6次。
5、进一步完善流动儿童管理制度,提高流动儿童的建卡率和接种率
一是加强对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管理,完善流动儿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流动儿童接种登记簿和流动儿童迁入、迁出登记簿,认真落实流动儿童接种,力争寄居三个月以上流动儿童建卡率≥95,五苗接种率≥90;
二是每季度应对辖区内流动儿童变更情况进行一次核查。
三是全年至少组织一次流动儿童接种率专题调查,有调查总结。
6、加强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管理,防范预防接种反应和纠纷
一是各接种单位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使用率100。使用后及时毁型、消毒处理,并有记录;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器(安全盒)使用率达85以上;
二是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试行)》、《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指南》要求,认真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明确专人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上报,积极调查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三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实施零病例报告,每月5日前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和常规月报表。
7、认真实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按照鄂卫发[20__]96号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转发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按统一表式进行登记,对接种史不全者,均要实施补种,10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至市疾控中心。
(二)继续巩固消灭脊髓灰质炎的成果
1、强化AFP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敏感性和报告质量。以市为单位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以上,要求各县(市、区)不少于1例;AFP病例监测报告(包括“零”病例报告)及时率、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及时率、14天内双份合格粪便标本采集率、粪便标本7天内送达及时率、未采集合格粪便标本及分离到脊灰病毒的AFP病例麻痹75天内随访及时率达到80以上。
2、加强AFP病例主动监测和零病例报告。按照《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和《湖北省AFP病例监测工作规范》要求,县级以上疾控机构每旬应安排专人到县(市、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神经专科医院、儿童医院、传染病院、综合性中医医院等AFP监测医院进行访视,主动搜索AFP病例,并做好记录;对去年无AFP病例报告的综合性医院应作为主动监测的重点医院,分析无病例报告的主要原因,消除AFP监测工作盲区;AFP病例主动监测登记表县(市、区)级以旬为单位汇总按月报市疾控中心,及时报告率与完整率在95以上。市疾控中心每季度通报一次监测结果,并分析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全年对各县(市、区)AFP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及时、认真地对AFP病例进行调查和随访并及时上报相关调查表格。重点抓好高危AFP病例和聚集的临床符合病例的综合防制。发生高危和聚集的临床符合病例的地区,应按卫生部下发《高危AFP病例和聚集的临床符合病例调查指南》进行调查,做到:患儿居住环境的调查及相关病史资料的收集;采集5名五岁以下密切接触者粪便标本;调查患儿所在村30名五岁以下儿童的脊灰疫苗接种率;病例所在村及县级以上医院的AFP病例的搜索;必要时,在当地开展应急免疫或查漏补种工作。
4、实行AFP病例报告奖励制度,按省卫生厅有关文件执行;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有组织地开展脊灰强化免疫活动。
5、开展AFP报告、监测的业务培训。各疾控机构今年至少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有关人员进行一次AFP的定义、报告、标本采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要求有培训通知、人员签到、培训讲稿、试卷和培训小结。
(三)加强乙肝防制,做好乙肝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
1、按照《20__~20__年湖北省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要求,以乡为单位12月龄内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以县为单位首针及时率达90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接种点要达到95以上)。
2、开展15岁以下儿童新发乙肝病例的个案调查上报工作,提高报告质量。
3、加强新生儿乙肝疫苗的接种和管理,切实做好社会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疫苗和注射器材管理、资料收集与报告,进一步完善疫苗使用手续,杜绝疫苗挪用现象发生,经常性地开展督导、检查与评价。
4、严格按照“谁接生谁负责接种第一针”的原则,确保新生儿及时接种乙肝疫苗。
(四)加强其它计免相关疾病的监测工作
1、开 展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落实免疫策略,控制麻疹暴发
一是结合AFP监测工作,按《全国麻疹监测方案(修订)》、《湖北省麻疹监测方案(试行)》、《全国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方案(试行)》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定期到监测医院了解麻疹、新生儿破伤风就诊情况,发现病例及时报告,每月5日前将监测报表报市疾控中心,报表上报及时率和完整率95以上。
二是所有新破病例和疑似麻疹病例均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流调表要求填写完整,尤其是免疫史的核实,调查表通过中国免疫规划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报至市疾控中心。
三是疑似麻疹病例采集血清标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测率100。
四是对于以县为单位,麻疹发病在1个月内增加5例以上,或发病率超过1/10万的地区,要组织专门调查,分析流行因素,预测流行趋势,及时采取应急接种等相关控制措施。各县(市、区)应对所有疑似麻疹暴发疫情开展调查、及时采集病人的血样并及时送市疾控中心检测,麻疹暴发疫情的及时上报率应达100。
2、加强流脑和乙脑疫情监测工作
一是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推广使用精制乙脑疫苗、流脑A C疫苗,努力提高接种率;
二是注意疫情动态:以乡为单位,月发生3例以上病例;或以县(市、区)为单位,发病数比同期发病数高20以上,要及时报告市疾控中心;
三是发现流脑、乙脑疫情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个案调查表报市CDC,同时报省CDC。采集乙脑病人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采集流脑脑脊液、血清等标本,送省CDC检测。
3、主动开展免疫监测工作
按省、市有关监测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免疫监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省疾控中心下的监测任务。各疾控机构也应根据当地情况,主动开展相应的免疫监测工作。
(五)加强冷链和疫苗的管理
1、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湖北省免疫规划基础管理工作方案》以及《湖北省计划免疫疫苗冷藏、冷运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保证冷链正常运转,严格各种疫苗的供销渠道,确保疫苗冷藏,并节约用苗。
2、一类疫苗冷链运转原则上由省到市、市到县、县到乡、乡到村逐级运转。全市一类疫苗冷藏冷运管理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渠道、加强监督、规范储运的原则,市及各县(市、区)对本级管理的疫苗冷藏冷运实施监督管理,并对下级的疫苗冷藏、冷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同时负责申报辖区内疫苗使用计划,对疫苗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对辖区内的疫苗冷藏、冷运情况进行查验,做好冷链运行设备的维护等工作。
3、市、县、乡级应建立健全冷链设备帐册,并有专人管理,建立疫苗进出库和贮运温度记录。冷链设备维修时应做好记录,备查。
4、每逢单月5日前上报上次冷链运转生物制品使用数、库存数等。健全生物制品的领发手续,生物制品进出账目清楚,帐物相符,领发手续保存三年以上,索证资料要存档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六)认真开展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接种率稳定在较高水平
1、维持农村每两月一次、城镇市区每月一次以上的冷链常规运转,以接种点为单位每年冷链运转不得低于6次。重点抓好0~6岁儿童“五苗”常规免疫和百白破、麻苗、脊灰苗、白破二联的适时加强;以乡为单位0~6岁儿童“五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及加强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全程合格接种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CDC每年应组织开展一次儿童计划免疫疫苗(包括乙肝疫苗)接种率的调查。应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关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告的要求,定期逐级上报流脑、乙脑疫苗的接种情况。
2、及时统计、分析辖区内各接种门诊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开展情况,注重接种数据的逻辑性和准确性,每逢单月10日前将上次常规免疫接种情况报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15日前报至省疾控中心。
3、市疾控中心每半年对接种情况进行一次分析,以简报的形式反馈至各有关单位。
今年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是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暂行办法》,落实《湖北省》,以行为干预和健康教育为主要手段,以高危人群主动监测,积极救治病人,自愿咨询与检测等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及国际社会合作项目,全面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控制艾滋病的传播。
一、总目标
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阻断医源性途径和母婴传播,减缓艾滋病传播速度
二、具体目标(如果与省要求任务矛盾,以省下达指标为准)
1、全市完成高危人群监测 人份,羁押监管人员监测 人份
2、目标场所100%安全套项目达到省项目办要求
3、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4、早孕妇女监测完成 人份,达 %
5、自愿咨询检测完成 人份
6、对符合医学入选条件的病人抗病毒治疗率及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率达100%
7、
三、具体工作要求
1、防治能力建设及目标责任志
第一责任人:
执行时间:年
按照省政府、省防艾办、省卫生厅、省性艾中心,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醒目办及省套办和市政府、市卫生局的有关要求,对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两次定期督导检查,并不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检查组织一次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双盲样考核。分别举办一次艾滋病诊疗技术管理培训班和高危人群干预培训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组织编写“孝感市艾滋病防治简讯”
2、健康教育
第一责任人:
①、大众媒体宣传。在新闻媒体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每月不少于4次,提高群众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认识,消除歧视。
②、社区教育。在城市专栏,刷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在重点高危人群较集中的地方开辟有针对性的宣传栏。
③、互联网宣传。在疾控中心网站和槐荫论坛上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每周不少于1次。
④、党校培训。在各级党校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要求每名入校干部必须接受一次培训。
⑤、学校健康教育。督促相关学校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及无偿献血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并利用各学校的宣传栏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⑥、羁押、监管场所。继续对羁押、监管人员发放艾滋病宣传资料,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⑦、“12.1”宣传。组织全市“12.1”艾滋病宣传日。
3、抗病毒治疗及抗机会性感染治疗
第一责任人:
对符合医学入选条件,按照“知情、同意、保密”原则为艾滋病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指导病人定期进行相关生理,生化等监测,对感染者和病人的监测按照国家抗病毒治疗方案执行,指导有关病人进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根据《湖北省艾滋病抗病毒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免减药物治疗管理实施细则》协助共报销治疗药物补助费 ,完善感染者档案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在省未统一规范病人档案的情况下,统一全市病人档案管理,包括感染者档案和感染者家属密切接触者档案,以保证档案真实、及时、准确。
4、高危行为干预
责任人;
①、继续在全市实施100%安全套项目工作,在旅游度假区4-10月份开展项目工作,确保娱乐场所宣传资料摆放率,同伴教育实施率,从业人员体检率,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并完成KABP调查。
②、积极开展高危人群主动监测。市直及各县市全面完成任务,新入所羁押、监管人员必须进行检测,附任务表。
③、对社区美沙酮替代门诊定期进行检查、督导。
④、7-10月份完成国家级吸毒人员行为学调查400人。
5、自愿咨询检测
责任人:
在全市各VCT点常年开展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及转介服务,制订规范全市统一的自愿咨询表,公布咨询电话,以方便求询者,具体任务为:市直 人
6、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
责任人:
完成市级艾滋病防治核心项目及技术援助大悟县开展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具体活动情况 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工作计划书)
7、职业暴露及突发事件
责任人:
按要求处理全市各类工作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事件,定期更换储备抗病毒药品,并开展职业暴露监测,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及政府处理艾滋病人群体性上访事件。
8、性病管理
一、工作原则
(一)全局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即日起全部取消休假,普通干部实行轮休,保证每个部门每天都有人,基层监管所每天保证2人以上。
(二)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巡查和重点行业检查并重的工作思路,实行分管领导带领分管基层监管所和科室人员对本辖区进行执法巡查工作,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工作内容
(一)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30日,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巡查。
1、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和山货经营商户进行重点巡查,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督促批发市场经营者规范使用销售凭证,确保畜禽产品去向可追;
2、对辖区内的医药行业进行重点巡查,禁止出售口罩搭配药品,禁止在疫情期间医疗器械(口罩等)无故涨价。严把在疫情期间口罩、药品、消毒水的价格。
3、对辖区内的餐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要求承接婚宴等集体性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取消集体聚餐。
4、对辖区内的大型超市、商场等销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对网上销售的网店进行检查,查处是否有野生动物经营行为和哄抬物价等行为。
5、对辖区内经销的粮油、菜、肉、蛋、奶商户等销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查处哄抬物价等行为。
6、向辖区市场主体发放《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涉及防控新型肺炎相关用品药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和防控疫情宣传单。
(二)2020年1月31日上班开始至疫情结束,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我局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的十条工作内容,对所监管的工作职责开展执法巡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整合执法力量,完善防控措施,明确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负责机构,并将相关责任直接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履职到位。
(二)各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形成情况交流和信息互通机制,提高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
(三)执法巡查工作中,参加巡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好巡查记录。对批准立案查处的,工作人员及时制作现场勘测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和收集整理各类证据资料,形成调查报告上报法规科审查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积极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文明执法、秉公办案。
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发现和治愈活动性(特别是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
㈢、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肺结核患者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
㈣、实行肺结核病免费检查、诊断、治疗政策。
㈤、以农村结核病控制工作为重点。
二、2012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指标
(一)肺结核病人和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转诊率达到98%,
(二)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督导治疗覆盖率达到85%。
(三)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规则治疗率95%。
(四)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达到85%。
(五)村级医生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到90%。
(六)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要保持在100%。
(七)各种报表及时、准确、保存完整率100%。
三、2012年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措施
(一)、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结核病防
治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对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监督监测、健康教育、社会学评价和科学研究;具体负责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管理。所以要加强区结核病防治机构建设,充实必要的设备,改善工作条件,稳定结核病防治专业队伍,进一步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防治技术和服务水平。
(二)、积极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人:
1、采取因症就诊和以痰涂片显微镜检查为主要的方式,积极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对高危人群、高发地区和边远地区进行主动发现工作。计划在2012年继续在区辖的大庆监狱进行犯人和管教人员的结核病检测、普查和发现工作。继续深入乡村,积极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主动发现病人。
2、继续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与结防机构之间的合作,各尽其职。加强对综合医院放射、门诊、呼吸科医生的转诊培训工作,熟悉转诊程序,提高转诊质量,积极做好病人发现工作。
3、对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积极给予治疗,并实施全程督导管理,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登记一例,治疗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有效地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三)加强结核病监测工作,做好报告信息系统。
专人负责结核病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等信息资料的综合与分析,保证各类统计报表数字的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及时掌握结核病疫情动态,不断改善结核病防治措施。
加大结核病病例网络报告和转诊管理力度,积极培训辖区各医疗机构结核病网报、转诊医生培训班,不断提高网络报告和转诊质量。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积极开展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新技术、新方法以及国内外防治工作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坚持专业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利用多种培训形式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服务和结核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综合医院联合发现培训班、结核病医生培训班。
(五)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提高全民结核病知识知晓率。
在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国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资源库》,有针对性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我国的结核病发现率仅40%左右。2012年将积极拓展各个渠道,加大多方位的宣传,达到多发现结核病人的目的:
1、以3.24世界结核病日为契机,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和咨询活动,争取上电视、上报刊、上广播,让更多的人了解肺结核病,达到发现的目的。
2、继续制作宣传单,与大庆各报社协调,随各报刊发行让千百个家庭了解肺结核病。
3、继续协调和争取,在让湖路区闭路电视中播出“结核病健康促进工具箱”中的电视宣传短剧和公益广告。让观众在娱乐中接受结核病防治知识。
4、制作彩门、高空气球、宣传条幅,在区内有重大集会活动时,聘请礼仪公司进行启动宣传。
5、继续协调,开展结核病知识进校园活动。
6、继续申请网通公司,在本单位开通多部宣传国家免费治疗肺结核病政策的彩铃语音业务电话,使更多的人了解肺结核病。
7、做好体检门诊的健康证X光体检工作,同时给受检人员发放防治结核病知识宣传单。
(六)药品库房管理要做到账面与药品、处方与病历相符,剂型与批号相符,严格做好药品的统计与核销工作。
(七)结核病人痰检复查工作,要按时通知,按时检验,做好登记与核报工作。
(八)控制结核病疫情的措施
1、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对结核病传染源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确诊的病人要及时报告并转诊至市结核病防治所,建立个人病历档案,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中的化疗方案进行正规的治疗与全程督导管理。对传染性结核病人必须待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和参加工作;非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可以边工作或学习边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正规治疗。
2、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防止结核病疫情爆发。
(九)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查、督导和管理。
病人管理、网报转诊和宣教发现等工作,由专人组成督导组,做到每两个月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结核病的监查、督导和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是手足口病防控扎实有效。今年以来,卫生系统把防控手足口病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服从服务于全县大局,积极采取措施,科学应对,严防死守,全力以赴迅速投入到防控手足口病工作中。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在县电视台举办手足口病防治常识专家讲座,利用村广播早晚宣传达5000余次,张贴宣传画300余份,刻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问答dvd光盘50多盘。举办4期专题培训班,对疾控人员、医疗单位医生、托幼机构、小学分管负责人、校医进行培训,接受培训人达500人次。乡镇卫生院又对辖区内乡村医生、幼儿园保育员进行培训,培训1539人。摸底排查,对53831户70488名儿童分类登记。总投资500余万元,配备应急抢救器械和药品,做到了疫情面前,保障有力。
二是学习实践活动成效明显。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卫生系统积极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督导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确保了学习效果。通过学习教育,干部职工自身素质明显提高。
四是村卫生室建设进展顺利。全县规划设置的242个村卫生室,全部建设完成验收达标,基本实现了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较好地满足了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和保健需求。
五是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全面竣工。总投资1000余万元的陆圈、渔沃、长兴、城关、菜园、焦楼等革命老区项目和国债项目以及单位自筹项目建设,目前都已全面完成主体建设任务,部分楼房已投入使用,卫生院整体服务功能得到提升。
六是卫生局机关形象焕然一新。举全局之力,经过半年时间顺利完成了局机关的迁址和整修,合理分配了各股室办公用房,更新了办公用具,办公条件得到较大的改善,机关整体形象明显提升。
七是卫生史志修编圆满完成。经近两年的辛勤努力,跨度60年的卫生史志修编工作基本完成,卫生志的出版将是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史上的一支奇葩。
二、存在问题
一是卫生工作基础比较薄弱,部分乡镇卫生院虽然进行了改貌,但配套设施还不能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二是医疗卫生管理机制不活,卫生体制、人事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新农合管理不够规范,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四是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偏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农合的开展;五是卫生队伍素质偏低,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三、明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运作县医院搬迁事宜,争取领导支持,完成立项、选址、规划、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加快县卫生监督局迁址原卫生局的进度和胡庄卫生院病房楼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积极做好卫生院建设和村卫生室建设的扫尾工作。
二是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突出抓好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全力做好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确保病人应治就治。同时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县、乡、村三级预防网络建设,严格疫情管理,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素质。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个最严”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抓住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一主线,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监督检查为主体,专项检查为重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食品销售环节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销售监管体系,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市食品销售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对象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自建网站销售食品的经营者;第三方冷库;法律、法规、规章等确定的与食品销售监管有关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三、检查计划和主要内容
(一)日常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主要针对《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中规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市场开办者及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下同)销售者开展监督检查。
(二)专项检查。
主要内容: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活动,“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季节转换期间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等重要节点,以大型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单位,以农村地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商业区、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冷链食品、生鲜肉品、乳制品、大桶水、节令食品、高风险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结合本地政府对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对相关食品销售者及涉疫食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
(三)飞行检查。
主要内容: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流通环节不合格样品为重点,对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也可对重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1.组织对省厅、市局飞行检查以外的2020年度其他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销售单位及农业农村部门通报的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
2.视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食品、冷链食品等重点销售单位开展飞行检查。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抽查。
主要内容:以“告知承诺制”获证单位为重点,对食品销售者保持获证条件情况进行抽查。
实施主体:由县局相关直属分局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责任和人员,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科学制定本单位食品销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方式、频次,并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禁止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禁止刁难检查对象。
(二)规范检查行为。各分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记录。除疫情防控工作以外,其他检查工作要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动公示监督检查结果,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