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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杜绝占道经营、违章用电和吸烟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个新商城持久安全稳定运营。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常委每周向区政府作书面汇报。集中整治小组每日至少有七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区消防大队1名消防监督参谋、区城管分局1名干部,新商城管委会1名分管领导和3名物业保安。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改阶段。时间为6月7日至6月12日。从即日起,新商城管委会须利用商城内的电子显示屏和消防广播连续一周时间不间断播放对新商城内占道经营、违章用电以及吸烟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商城各经营业主必须与商城管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自觉对占道经营、违章用电以及吸烟等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30日。由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区消防大队1名消防监督参谋、新商城管委会1名分管领导和3名物业保安组成的集中整治工作小组每日对商城内的占道经营、违章用电和以及吸烟等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巡查整治。整治第一周消防大队派出四名战士参与协助集中整治工作。
1、整治的主要内容:
(1)占道经营现象;
(2)占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现象;
(3)违章用电现象;
(4)吸烟;
(5)遮挡妨碍消防设施使用;
(6)店铺(摊位)违规吊顶;
(7)在店铺(摊位)上方隔层上堆放货物;
(8)违章在商城内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
2、整治措施:
(1)对发现的占道经营、占用疏散通道或堵塞安全出口现象,当即对占道物品予以扣押收缴,同时依据《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2)对发现的违章用电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处五千元罚款;
(3)发现在商场内吸烟,依据《消防条例》第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五日拘留;
(4)对遮挡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现象,责令当场改正,并比照《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5)对店铺(摊位)违规吊顶现象,立即予以拆除,并依据《消防条例》第七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千元罚款;
(6)对在店铺(摊位)上方隔层上堆放货物现象,当即对堆放货物予以扣押收缴,并比照《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7)对违章在商城内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现象,当即对占道物品予以扣押收缴,并依据《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三)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日。由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商城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主要存在的八个方面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个验收,并向区政府作书面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要求,明确责任。新商城管委会必须责任到位,向经营业主公告集中整治的内容和要求,确保每位经营业主了解自身职责,明确整改内容,使整改方案落到实处。集中整治小组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整治查处商城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强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治理工作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线,坚持“属地管理、引摊入市、引商进场、引摊入院”的原则,按照“堵疏结合、还路于民”的思路,规范整顿五中周边区域各类无证占道经营摊点和出店经营行为,争取在短时间内实现该地段市容市貌较大改观,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此次占道经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占道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联合执法队伍。此次集中整治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其中办2人、执法分局6人、工商2人,卫生2人,公安2人,交警2人。各单位派出人员名单于5月8日前报区城管局。
三、整治内容
有下列情形违法(违章)行为的,一律予以清理取缔:
(一)在公共场所流动设摊的;
(二)临街店面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的;
(三)夜间占道设置马路烧烤摊和夜宵摊的;
(四)餐饮店未按规定排放油烟,造成污染的;
(五)占道堆放物品、停放车辆等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的。
四、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局负责行动组织协调工作,并对油烟污染经营户提出整改意见。
(二)办作为日常管理主体,负责监督落实五中周边中寰路、规划八路沿街商铺的“门前三包”责任制。
(三)区执法分局负责清理无证占道和出店经营等违规行为。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执法保障工作,对严重阻挠行政执法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现场处置。
(五)区工商分局负责清理无证经营、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违规行为,对多次拒不配合整改的商户,依法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六)区卫生办负责清理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经营行为、交警负责清理该地段乱停乱放车辆。
五、整治步骤
此次整治活动从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教育阶段(年5月15日至5月20日)
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认真、细致、深入、扎实地做好宣传、发动、摸底、人员调配、装备落实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后期整治有针对性的进行。
(二)集中清理整治阶段(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牵头单位要做好统一部署,合理调配整治力量及协调联系相关部门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清理、规范、整治任务,要求立见成效,不留死角。
(三)巩固提高长效管理阶段(年5月31日后)
整治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要将集中整治与加强管理相结合,边整治、边巩固、边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该地段符合管理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专项整治占道经营是今年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以大局为重,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一、组织领导
为配合对世界地质公园中期评估检查的顺利通过,特成立我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主任由同志兼任,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同时设立督导组。中期评估结束,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迎检整治工作方案
2、配合市政府做好相关迎检工作,确保评估的顺利进行
3、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落实整治工作
(二)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1、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好市国土局做好周边的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县工商局负责对景区内外山门经营企业、商铺的经营资质,“三无”产品进行检查整治。
3、县公安局负责景区内外治安、消防安全及交通秩序和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整治。
4、县住建局负责整治景区外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占用及毁坏人行道、绿化带等行为进行检查整治,禁止任何时间段的占道经营行为。加强景区山门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垃圾场的清理工作必须到位。
5、县旅游局负责督促景区周边星级宾馆硬件配套、服务质量达标进行检查整治。
6、县物价局负责对各店铺的明码标价进行检查整治。
7、县质监局负责景区内外食品生产企业如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及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整治。
8、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景区内外的餐饮卫生进行检查整治。
9、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景区外营运车辆、客运交通秩序、景区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检查整治。
10、街道办对山门前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整治,教育景区内外周边群众要合法经营、诚信经营,配合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11、县局、综治办负责做好评估期内全县的维稳工作。
12、县经信局负责对内外餐饮企业、商店酒类经营进检查整治。
13、县卫生局对景区外周边的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以及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检查整治。
14、县公安森林分局负责对野生动物保护、开山毁林行为进行检查整治。
15、县水务局负责对周田电站、河道治理进行检查整治。并通知周田电站于7月6日—16日停工。
16、县公路局负责对沿途323、106国道的环境及占道经营进行检查整治。
17、周田镇、黄坑镇负责赣高速周田出口至门沿途村庄按清洁美标准进行整治,以及加强对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等行为进行检查整治。
18、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正面引导及报导。
19、县环保局负责对世界地质公园存在的影响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20、以上各项工作任务由县督导工作组负责督办。从本月9日开始督查,届时,将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并每天将督查情况报书记及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二、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2013年7月6日——10日为整改时间。
(二)7月6日——8日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进行自检。
(三)7月9日——10日综合职能部门意见再进行整改,县检。
(四)7月11日迎市模拟检。
(五)7月12日——16日迎世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世界地质公园中期评估事关国家、省及我市在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形象和声誉,是检验世界地质公园近年来发展成果、提升国际品牌影响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地质公园保护、建设与管理,培育生态友好型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果不能通过中期评估,则会出现被取消世界地质公园牌子或予以黄牌警告的严重后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中期评估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中期评估各项筹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
为确保我县高考、中考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博为组长,班子领导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考领导小组,并于6月2日根据县招考委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高考、中考工作的整治方案》(双城管[20*]77号)和《关于高考、中考禁噪工作方案》(双城管[20*]81号)文件,全面落实了市招考委和县政府保考工作指示和安排部署保考工作。
二、多措并举,开展专项整治
(一)强力整治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车辆违章停放行为。
我局根据高、中考考点和食宿点分布情况,充分发挥城市网格化管理优势,调动城管执法人员、城管协管员加强了对考点、食宿点周边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车辆违章停放行为的整治力度。自6月2日至6月15日,我局共计处理流动摊贩150起,规范机动车260辆,暂扣越门经营物件60余件,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出动执法人员670人次,执法车辆260台次。强有力的执法力度有效的保证了我县高、中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联动,整治各类影响考生正常生活、学习的噪声源。
为有效防治城市噪声污染,切实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给考生提供一个环境清雅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我局联合环保、公安等部门对考点、食宿点周边影响考生的噪音源进行了整治,整治中制止商贩占道经营产生噪音28件,夜间“冷谈杯”12件,规范机动车辆73件,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执法车辆80余台次。
(三)加强了对考点、食宿点环境卫生和市容景观的管理力度
为切实给考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我局合理调整了考点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时间,环卫车辆实行了无音作业。在市容管理上对临近考生住宿的周边,对路灯、夜景灯饰进行了调整;“两考”期间暂停了东升、华阳、中和城区的占道装修、施工、宣传行政审批。多项措施有效保障了高、中考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元旦春节期间市容市貌整治安排部署方案呈报如下:
一、整治时间
在2018年12月25日—2019年2月10日期间开展以“防反弹、重巩固、在提升”的集中整治行动。
二、整治范围及项目
(一)整治范围: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其中重点整治灵应寺菜市场、南海市场、广灵路口。
(二)整治项目:游商小贩、非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噪音扰民、大气污染、牛皮癣广告、违章搭建、“门前脏、乱、差”、破损广告、灯箱、雨棚等。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问题梳理、排查,以每一条街道为单位建立占道经营、环境污染、噪音、烟尘、破损广告、灯箱等台账,对标问题、组织人员提前整改。
(二)约谈共享单车负责人,要求按照现有停车区域,规范标准停放共享单车,以达到停放合理、科学美观的效果。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规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省城市市容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改善对外“窗口”形象,夯实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基础。通过对全县沿线路段综合环境的整治,达到汽车修理、建材加工等行业归行就市和规范管理,从根本上消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壮大,扭转全县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状。
二、整治工作范围和总体目标
整治工作范围是:铁路桥涵洞电厂路三叉口至火车站沿线路段。
整治工作总体目标是:通过公安、交警、工商、交通、建设和镇政府的共同努力,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要求,在较短时间内解决县城全县整治路段汽车修理和建材加工业主抢道占道经营、破坏市容环境、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等问题,实现汽车修理行业归行就市和建材加工业主转场生产,取缔一切抢道占道经营行为,从根本上消除城市道路安全隐患,实现城市“窗口”环境和对外形象大的改观。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既定的成效和目标,成立“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具体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3月27日至30日)。
此阶段工作主要是制定出台《整治工作方案》、整治《通告》和组织召开一次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动员大会由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县城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成员单位责任人、汽车修理业主、建材加工业主和出租房屋业主参加。通过宣传动员使业主充分认识到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当前开展此次工作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县委提出的工业两年翻番和建设特色旅游名县目标的重要性,力求取得广大业主的共识,积极主动的配合此次全县环境综合的整治。
(二)自我整改阶段(年3月31日至年5月30日)。
此阶段工作主要任务是积极引导、组织和督促汽车修理业主完成原有场地和经营场所的疏散清理和搬迁、相关建材加工原材料堆放场地(所)转场和已建建材预制构件的疏散清理和搬迁,全面完成汽车修理业和建材加工业归行就市。具体分两步实施:第一步汽车修理业主自我整改搬迁。时间为自通告下发之日起至年4月15日止;第二步建材业主自我整改搬迁。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建材业主的转场搬迁工作,镇洋湖村在年5月15日之前完成建材加工市场规划建设。市场建设完成后,建材加工业主在年5月30日前完成场地的搬迁清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4月16日至18日,6月4日至6日)。
此阶段工作主要是针对前一阶段未进行自我整改或自我整改不到位的业主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和取缔。分两次实施,第一次督促未自我整改或自我整改不到位的汽车业主整改到位,对拒不执行整改的汽车修理业主,进行强制性取缔。时间是年4月16日至1日;第二次是督促自我整改或自我整改不到位的建材加工业主整改到位,对拒不执行整改的建材加工业主,进行强制性取缔。时间是年6月4日至6日。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即:取缔马路市场、培育集贸市场、扩大专业市场、搞活城乡流通;做到六个结合,即: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改(扩)建与新建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市城乡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这次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县、乡道路上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各县区县城街道乱摆摊点、沿街叫卖现象和现有的131个乡(镇)集贸市场。整治重点是处在国道212线、316线、省道205线、206线、219线、307线上且最易出现占道经营的39个集贸市场。
三、整治目标
总体目标是:全面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于已经建有市场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进店、行商入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要重视建立蔬菜、西瓜等季节性农产品交易市场。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具体目标是:
1、15个乡镇首先要选择合适地点划定交易区域,实现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严重、随意搭建临时货棚摊点、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同时要结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选择市场建设用地,通过各种融资途径,抓紧解决市场建设问题,确保年内建成规范的农贸市场。
2、19个乡镇,要解决交易场地不足,货物交易有场不进,车辆在公路上无序停放,垃圾乱堆乱放,排水不畅,摊点货棚占道等问题。对有市场不进入,在公路两旁占道经营的全部予以取缔,及时组织进入市场,对违规搭建的铺面货棚一律拆除,对现有市场的场地设施积极进行维修,培育规范的集贸市场。
3、5个市场,重点解决监管不到位、设施陈旧、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取缔康县毛坝桥头交易市场,通过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场建设管理水平。
四、整治时间
从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1、集中治理阶段。召开有市、县区和重点乡(镇)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制定并印发《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年3月6日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以路为市取缔占道经营行为的通告》精神,结合县区实际,制定本县区通告,并在所有集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整治内容和要求。市县区要抽调得力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个重点集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各县区要从相关部门和乡镇干部中抽调人员,分乡镇成立由乡镇长担任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组成工作组,在县区的统一协调下,由乡镇具体负责开展集中整治,对本乡镇各集贸市场开展巡查,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2、规范管理阶段。各县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农村集贸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的规章制度,理顺县区和乡镇市场建设管理机构,制定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
3、巩固提高阶段。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不出现反弹,各项整治措施充分落实到位。基本建成确定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达到彻底根治马路市场的目的。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向市马路市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市上组织全面考核,进行总结和表彰奖励。
五、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已经成立了马路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政府副市长为组长,市商务、工商、交警支队、公路、交通、运管、公安、建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商务局长侯恩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专人做好工作。涉及马路市场整治的所有乡镇都要成立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常年负责市场建设和管理。整治工作要在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县区负责、乡镇主抓”的原则,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市、县区各部门和各乡镇要从维护对外形象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舆论宣传。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日报、电视台、公众信息网要在集中整治期间开设专栏,及时报导整治动态,宣传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各县区要要尽快制定通告并下发到所有经营户,张贴到所有集镇乡村,让政府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重点乡镇都要利用标语板报开展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
3、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期间,市政府从商务、工商、交警支队、公路、交通、运管、公安、建设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按照逢集时间,每天深入重点市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动态,每天通报督查情况,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4、搞好协作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商务、工商、交警支队、公路、交通、运管、公安、建设等部门都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工作,为繁荣农村集贸市场做出应有的贡献。
5、优化经营环境。工商、税务和市场管理部门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减免税费等措施,降低摊位租金费用,提供优质服务,降低入市门槛,扩大招商引资,吸引业户进场入市经营。市场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市场设施完善,秩序良好,为广大经营户提供优质服务,让他们进得去、留得住。
整治时间和重点
自即日起至3月底,利用一个多月时间,重点对惠源路以南的鑫源路、大桥路、新开街等主次干道两侧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广告牌匾、车辆乱停乱放等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富强路、泰安街、龙岗街等商业街道的经营秩序。
整治目标和任务
经过持续强力整治和规范,改变旧城区脏乱差现状,杜绝沿街商户门店门前摊位乱摆、物品乱堆、垃圾乱扔、污水乱倒、车辆乱放等“五乱”现象,实现坐商归店、游商入市、车辆入位、垃圾入池的良好秩序。
(一)强化商业门店整治。按照道路两侧无伸杆搭篷、无占道经营、无倚门摊点的要求,整治交易秩序,切实解决摊位乱摆问题,取缔店外经营、乱设乱摆、占道经营,解决好治理反弹问题。
(二)清理整顿占道摊点。加大流动摊点打击和治理力度,取缔流动摊点,杜绝沿街叫卖。对修鞋、修车等民生摊点,有限制地予以保留,并尽量安排至次要街道、背街小巷等相对偏僻区域设置。
(三)堵疏结合集中经营。明确富强路东段为小商品批发一条街、泰安街中段为便民服务一条街、龙岗街为服装百货一条街。清理取缔各主次干道内存在的流动摊点、占道临时摊点,引导至鱼塘市场、富强路、龙岗街、泰安街等商业街,分行划市、集中经营。
(四)规范管理商业街道。规划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共同拟定商业街规划建设方案和管理意见,在商业街口设立明显标识。工商局、城管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要组织力量不断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实现两侧摊点退距有序经营。
整治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2月底前)。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具体工作。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县城管局(一名副局长带队,10名队员)牵头,抽调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带队,4名警员〈含城区分局治安警2名〉)、工商局(一名副局长带队,4名人员)、栾城镇(4名人员)、交通局(2名人员)、环保局(2名人员)、食药监局(2名人员)、爱卫办(1名人员)等参加;政府督查室参与,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职责督导落实。
(二)集中攻坚(3月1日至3月底)。综合执法成员单位,坚持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对旧城区街道徒步开展全天候、循环型、地毯式整治,逐门逐户开展宣传教育和违章纠正工作,强力推进攻坚整治。县电视台、报社安排人员全程跟踪报道,展开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大力宣传攻坚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形成全民参与、共同创卫的良好氛围。
(三)巩固提高。加强攻坚行动后续管理,坚持以打露头、打反弹、打反复为重点,对多次劝说无效、拒不整改,或屡说屡犯、屡教不改的商户门店,有关部门要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吊销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巩固攻坚成果。对暴力抗法、严重阻扰综合执法的,要果断采取治安拘留处罚等强制性措施。
保障措施
1、召开会议,总结2012年度工作,部署2013年工作安排,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进一步制订完善示范街创建工作、市容秩序整治等方案。
2、做好“两节”假期期间城区市容秩序维护和管控;继续推进省园林城市初审迎检工作,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组检查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植树节相关活动;
3、开展市容秩序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乱停乱放、乱绑乱挂、小广告、违章占道行为。专项治理重点:①车站周边市容秩序治理,②南门口水果临时批发市场秩序治理,③城区下渡街、坚强超市周边等路段车辆停放秩序管理,④彭迳三岔路通阻塞治理,⑤违规占道经营、广告牌匾和小广告治理。
4、对2012年度城区已审批水果摊、店招广告、等审批项目情况,进行大规模梳理、排查,切实做到无缝隙衔接,无遗漏管理。与此同时,出台相应规范店招广告管理标准,因地制宜划定符合县情的临时水果摊设置点,规范城区临时摊点经营。
5、是拟定城区街面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内容。首先,重点整治店外店经营,摩托出租占道经营,全面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规范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按规定的区域车头朝外停放整齐。其次,整治集贸市场周边秩序,改善城区市场入口处脏、乱、堵、等现象,尤其是彭迳市场,中队拟安排专人守候,错时值班,规范入口两侧的摊点摆放,划定区域面积经营,严格审批科学管理的模式,管控城区市场入口处周边市容环境,保持场地整洁,保证市容秩序基本整洁有序。再次,提高示范街管理标准,进一步加强一类路段管理力度和整治密度,确保核心部位优美、规范、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环境。最后,加强老城区三岔路口周边和惠诚路等区域的管控力度,确保市容秩序基本整洁有序。
二、行政执法
6、开展流动摊贩疏导并拟定相关工作方案。
7、实施车辆乱停放集中整治。
8、制定下发2013年城管大队绩效考核办法,出台相应考核考评奖惩措施,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重实效、看实绩切实建立和完善中队长效管理机制。组织2013年度第一季度执法效果及队伍建设考核工作。
9、制定城管大队2013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政策、法规学习培训。
三、综合管理
10、做好县“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分解和答复工作。
11、做好迎接省园林城市初审检查组综合协调、执法保障、宣传引导和资料准备等相关工作。
12、制定城管大队2013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13、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内部流程试运行,完成行政审批有关资料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