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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调研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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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调研报告

第1篇:纳税评估调研报告范文

一、保本估税法的涵义与内容

(一)保本估税法的涵义

保本估税法是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法律和地方政策的有关规定,以个体工商户实际支出的“三费”信息资料为基础,运用倒推方法,对已经核定的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分析和综合评定。通过评估及时发现、纠正核定税中的错误,并对异常核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为征收、管理、稽查提供工作重点和措施建议,从而对征纳情况进行全面、实时监控的一项管理手段。

(二)保本估税法的内容

以成本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三项基本固定费用,通过保本测算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是保本估税法的基本原理。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费用很多,本文通过简化的办法,只对发生的三项主要固定费用关注,而忽视其它发生的费用,是从实际出发对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正确考量,是落实科学治税观的体现,从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出发,对个体工商户弱势群体进行必要的扶持正是体现国家这一政策,双定征收是对个体工商户的“生存型”经营的实际支持。

1.成本租金。是指个体工商户为了生产经营向承租人实际缴纳的金额。成本租金是房屋、设备租赁交换时要维持简单再生产所商定的最低租金标准,是房屋设备租赁经营盈利和亏损的临界点。成本租金是以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息、地租等五项构成。正常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之前,与出租人通过协商,议定一个一定时期的租金合同,确定租金额,通常是一个季度,一年,这个租金额就是保本估税法核定的成本租金。为了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要求纳税人在纳入税务机关管理,在核定“双定税”时必须提供房产、设备租赁时签订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原件归还纳税人,税务机关备存复印件。如果纳税人提供的合同租金额相差甚远,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规定,可以比照同地段的房产租金、相同或类似设备租价确定纳税评估使用的成本租金。

2.人工工资。人工工资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为顾佣生产经营人员而支付的人工费或者纳税人因从事个体经营而支出的必要生活费用。人工工资是纳税人实际支付给用工者的支出,可以直接从纳税人列支的工资清册中获得,没有工资清册的,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各个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列支。在确定人工工资时,对使用人数的确定,税务机关有必要对部分个体工商户进行实地调查,可根据业主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的“三金一费”核定其实际顾佣人数,不能只根据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数字评估。

3.水电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为生产经营实际支付的水电费支出。水电费用是通过向供水局、供电公司缴纳的费用,资料来源水电局、供电公司收取费用的有关凭证。

4.行业毛利率。行业毛利率是经过当地政府、税务机关每年核定的,以法规形式颁布实施具有法律效力有关行业经营数据。毛利率是用以反映纳税人每一元营业收入中含有多少毛利额,它是计算净利润的基础。计算公式如下:营业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5.保本估税法的计算。以成本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三项费用之和除以(1-行业毛利率)得出本期生产经营收入,以本期生产经营收入乘以税率得出本期应缴纳税额。

特别强调的是,在收集资料时要依靠科技手段获取数据,广泛采集各方面的信息,努力保障评估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有效性。纳税评估信息资料的缺乏性、真实性,仍然是目前纳税评估的一大难题,纳税评估难免要扮演“难为无米之炊”之“巧妇”。要保障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纳税评估信息资料不仅包括税务机关内部各岗位在日管中整理形成的种种资料、数据,而且还应该包括其他涉税资料,如账簿、凭证等。同时要保障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单凭税务机关内部的资料是很难确认其申报的真伪性,所以,有些纳税人对不同部门报送不同的资料数据,如:报送税务是一套数据,报送银行又是一套数据,数字不相同,评估结果相差甚远。所以,外部信息资料与内部信息资料的比对,就能发现评估信息资料的真伪,找出问题的根源。要保障纳税评估资料的有效性,是做出准确的判断或认定的基础。所以,对纳税进行评估,首先,要有纳税人纵向涉税资料的比较,如跨年度比较,其次要有横向的涉税比较,如跨行业的比较,这样才能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估。因此,在现有的征管资料的基础上,要重视纳税人的涉税资料信息,加强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横向联系,获取最新数据;随时掌握纳税人的经营动态信息,了解结算资金的变化情况。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评估现状

(一)纳税评估促进税收管理工作质量提高的作用未得到充分认识

现阶段的纳税评估工作的重点只限于企事业,对企事业开展纳税评估的作用得到了较高的认识,国家税务总局在制定纳税评估实施办法时,也只有对企事业的纳税评估办法。但是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评估,税务部门就没有那么重视,税务部门征管的纳税人不仅限于企事业,还有个体工商户,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虽然个体工商户税收收入占税务部门组织收入中的比重很小,但是税法的贯彻不能因为是个体工商户就另当别论,因此,对个体工商户开展纳税评估要有一个高度的认识,亟需在对企业纳税评估的经验基础之上,尽快开展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评估形成共识。

(二)纳税评估工作缺位,评估工作未能得到充分开展

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评估工作,目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无规定。*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纳税评估的通知》(国税发[*]43号)的规范性文件,详细规定了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规定,针对建帐企业使用的财务指标进行详细的设计,但是工作开展起来较为复杂、繁锁,操作难度大。对没有建帐核算的个体工商户来说难以适用,因此许多地方税务部门虽然成立了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其实就是针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而成立的。正因普遍对个体工商户纳税评估的认识不足,如何开展纳税评估思路不清,重视程度不够,致使评估工作迟迟没有开展,工作上还处于缺位状态。

(三)核定的“双定税”被误解就是评估税

目前,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方法主要是通过双定税进行,个体工商户是否按照税法规定正确履行了纳税义务,税务部门核定的定税额度是否正确、合适,没有人再作衡量。“双定税”是片管员个人通过纳税人报告的数据经核定后报税所所长审批确定下来按期征收的税款,可以说“双定税”是经过评估过的税,但是所长在审批过程中多数只是简单地对双定表上的数字进行表面审核,对数据的逻辑关系进行审定,至于表里面数据来源的真实与否就不得而知。

(四)没有系统性的合法的信息来源渠道

当前,个体工商户一般都是采用“双定办法”征收税款,在日常的税收管理过程中,税收的管理资料主要是由管理部门收集,税务人员往往重企业、轻个体,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资料非常有限,大部分的资料是纳税人口头提供的,这样税务部门从资料中得到的真实信息很少,因此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料开展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评估是困难重重,评估结果经不起检验。

(五)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评估指标设定存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果纳税人提供的信息数据质量不高,资料不全,相关信息不足,但被测算的指标在正常幅度内,就难以确定结果的真实性,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型等因素,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很难合理确定纳税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企业还受到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结果和开展方向,何况个体工商户还没有企业一样的财务指标,所以各地开展起来花式多样,没有一个标准化的纳税评估体系。

三、保本估税法在个体工商户纳税评估中的具体运用

(一)保本估税法的测算

对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评估应该评估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1.营业税的测算

纳税人每月发生固定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之和/(1-毛利率),计算出保本营业收入,用营业收入乘以税率得出测算的应交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测算

纳税人每月发生的固定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之和/(1-毛利率),计算出保本销售收入,把销售收入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收入,用不含税的销售收入乘以增值税率得出测算的应交增值税。以应交增值税乘以城市维护建设税率得出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样可以计算出应交教育费附加。

3.个人所得税的测算

用保本估税法测算出保本营业(销售)收入,用营业(销售)收入乘以随征个人所得税税率得出测算的应交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的测算

一般检查个体工商户签订的房屋、设备租赁、货物进销合同,以合同签订额乘以对应印花税率得出应缴印花税额,同时检查有关的证照是否帖花。

5.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测算

主要是检查房屋出租方出租房屋时是否已经缴纳了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出租房屋的合同乘以出租房产税税率得出应缴房产税;如果房产是个体工商户个人自用的,以使用房产的价值计算应缴房产税,同时以使用房产的土地面积计算土地使用税。

6.保本估税法的修正

保本估税法采用“三费”和“一率”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评估,经营业户每月发生的三费:固定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相对稳定,每月发生的费用占其支付月固定费用支出的90%以上,具有普遍性,因此对一般性的个体工商户适用,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个体工商户,除了发生这三项费用以外,发生的一些比较固定的特殊费用也是很大,如连锁加盟店,每月发生的连锁加盟费用占固定费用的25%左右,如果按上述的“三费一率”方法不考虑该费用,评估的结果会产生巨大偏差,因此在使用“三费一率”估税方法时,对某项费用每月固定发生额占月固定费用达20%以上时,应在三项费用基础上加上该费用,变成“四费一率”,这是对“三费一率”估税办法的修正。

在评估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时要注意二个问题:

一是不同行业的毛利率问题。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行业毛利率,毛利率是地方政府经过相关部门调查定期制定颁布,相对固定,使用时要注意适用最新的规定;二是不同行业的个人所得税负担率问题。个体工商户适用的随征个人所得税率,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是不一样,是各地方税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定期调整,不是固定不变的。

(二)比较评估结果与核定定额的差异

通过保本估税法评估得出的结果,主要比较个体工商户原来已经双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种,得出两者之间的差异,看原来核定的“双定税”是否高了还是低了,通过评估发现应该缴纳的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否已经缴纳,已经缴纳和实际缴纳的数额差异在那里,以此做出税收征管建议。

(三)提出评估税收管理建议

纳税评估后必须有工作反馈制度,才能达到纳税评估的目的。在纳税评估工作中,为进一步加强对纳纳税评估结果的利用,应有纳税反馈制度,要求对纳税人纳税评估结束后,将纳税评估结果反馈给稽查部门与征管部门,找到相关行业的稽查方向和加强征管的方向。同时纳税评估要有告知制度,将对业户进行纳税评估的所有事项细化,让纳税人知道评估结果,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纳税评估的理解,最大限度的取得纳税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配合,保证纳税评估后对工作管理质量的提高。对存在重大嫌疑的纳税评估对象,在实施纳税评估工作前,要求制定详细的评估实施方案,保证纳税评估工作的针对性,要有专项评估实施方案。评定后续管理后完善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将纳税评估的结果与每年的信用等级联合评定相联系,完善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办法和后续管理办法,通过信用等级的评定来加强对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把握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

(四)保本估税法测算说明

保本估税法,之所以说“保本”,实际上是没有能够按照税法规定得出准确的数据的情况下,采用一种折扣的办法来推算一个接近实际的数,是保本估算法应用的前提,这是个体工商户的特点决定的。使用保本估税法对象只能是没有建帐的个体工商户,对建帐的个体工商户适用查帐征收办法,评估方法适用与对企业纳税评估方法相同。对个体工商户采用保本估税法纳税评估分析时,要综合运用各方面的信息,参照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测算预警值,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使用保本估税法要建立一种信息传导机制,明确出环节间资料传递的步骤、时间限制、责任单位,纳入征管流程,并以严格的督查考核促进落实。一是要征收监控、管理服务、税务稽查及时将纳税申报资料、发票稽核、财务资料等有关资料传递到评估岗位。在现有的征管、申报资料的基础上,要重视纳税人提供的会计资料信息;依照新的《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强与工商、银行、政府等部门的横向联系,获取最新数据;充分考虑纳税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和资金投向等信息资料;随时掌握纳税人的经营动态信息,了解结算资金的变化情况,实现对纳税人经营行为的全方位监控。

对企业纳税评估,通常用到几个财务通用指标:如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对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评估就没有这些指标,只能通过上面所提出的“三费”和“一率”来开展评估,所以得出的数据只一个比较接近实际的数据。评估的结果,也只能测算已经双定的纳税额是否接近纳税人在经营保本的情况下应该缴纳的税款,这是一个比较保守的数字,但是较为合理可靠。

四、保本估税法的使用评价

(一)有效加强税收管理的刚性

1.通用性。保本估税法简单实用,合理可靠。评估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对于纳税人、税务机关双方都能接受,普通税务人员容易掌握,纳税人也容易理解,不仅适用于地税独管户,也适用于国地税共管户,不仅适用农村个体工商户也适用城市个体工商户,不管何时何地,不管何人使用,方法科学、合法、简单实用,对于目前我国的各地税务机关征管着4000多万户个体工商户来说,是一种简单易行的纳税评估方法,对于成千上万的纳税人来说,在没有建帐征管的情况下,显然是一种可靠的办法,通过在基层的实践证明,无疑是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在评估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程度时是较容易接受的方法。

2.公平性公正性。保本估税法是按照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比较固定的“三费”客观存在事实的为依据,在科学划分行业的基础上,通过行业调查了解每个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掌握行业性客观经营规律,抓住其核心问题的基础上,以事实数据说话,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完全掌握个体工商户个体生产经营的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成本消耗等关键性信息指标和数据,作为评估的依据和标准,因为信息数据指标都是客观性的特点,因此评估过程和结论对于每个个体工商户来说都是公平和公正的。

3.增强服务意识。简单化纳税评估是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为纳税人减少工作干扰,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一般涉税违章违法行为或疑点后,能够及时主动约请纳税人沟通相关征纳信息,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法规宣传、辅导,促使纳税人主动自查自纠,减少征纳税收成本,减少税收争议的一种服务工作方式。保本估税法能使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变被动为主动,有针对性地把一般涉税问题前置,且对个体纳税人起到一种有效监督,减少对纳税人的处罚,节约纳税成本,在大大提高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水平。

(二)可以有效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源监控能力

税收征管质量的高低,取决于税务机关对各类税源监控能力的强弱,而税源监控手段是否先进、科学、易行,又直接影响到征管的效率。在纳税人数量逐渐增多,工作人员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加强纳税评估是提高税务机关税源监控能力必不可少的措施。保本估税法就是面对几千万的个体工商户开展的一项税收监督管理手段,以“雷达检测站”的方式定期运动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是税务机关实施有效管理可靠的方法,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科学的评估,对监控区域内全体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扫描”,及时发现疑点,向其他管理环节传递排除疑点的意见,使各项管理措施环环相扣,有效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源监控能力。通过纳税评估,树立一批诚信纳税人,促进诚信纳税;通过对不同信誉级别纳税人的征管制度设置,形成良好的体制激励,从而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

(三)使稽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纳税评估是税务稽查实施体系的基础,有助于税务稽查明确方向,发挥整体效能。保本估税法是对个体工商户是否履行税法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程度的一种评价。因此,是税务稽查实施体系的基础环节,是构建依法、统一、协调的税务稽查体系的重要内容,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税务稽查的实施效果。一方面,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使稽查选案环节避免随意与盲目,而且可以使税务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税务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规范税务稽查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慑的整体效能。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通过审核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分析税负异常,提醒纳税人规范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数据,遏制各种偷税行为,使税务机关及时发现日管工作的漏洞和偏差,避免税收征管中的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影响。它通过税务机关的提前预警告知,引导纳税人自行规范纳税义务,自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提高申报准确率。

(四)增加税收收入

通过实地使用该办法,为地方税收增加了40%的税收收入,个体工商户在核定双定税过程中,容易产生纳税偏离的问题,在评估中,发现核定的营业额普遍低30%,有的偏离很远,税收只收了应缴税款的三成。同时使用该方法,可以使原来容易漏征的土地税、房产税、印花税征管到位。目前个体工商户租用的经营场地绝大部分是个人房地产,在小城市县镇特别突出,这部分出租户的纳税大部分被忽略了,流失的税款比经营户还要多,必须加强对这块税收的管理,在经营户向税务机关第一次报送纳税资料时,税务部门必须同时要求经营户报送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不是租赁关系的,必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没有房产证原件的要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房产是谁在管理使用,税务部门同时建立相应的出租户房屋场地电子台帐,确保对出租房屋场地的税收管理。对出租业主定期进行必要的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租金的真实性,防止出租业主弄虚作假,通过税务部门的稽查工作,完善对出租户出租租金税收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有效预防税务干部以税谋私

第2篇:纳税评估调研报告范文

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课题。研究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发挥国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调节作用,构建服务型国税机关,遵循并有效利用经济社会发展之规律为和谐社会发展服务,是新经济形势赋予国税的使命。

江苏省通州市国税局经过15年的艰苦努力,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自科学发展观理论提出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坚持边学习、边领会、边实践、边落实,以创新的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国税事业科学发展刚刚起步,还有很多不足和广阔的提升空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组织了多层次的问卷调查,其中涉及税收服务的几个问题很有代表性。结合党政部门、社会各界以及人大代表等对象的反馈意见,我们认为目前在国税系统内部影响科学发展的薄弱环节,主要是在做实纳税服务方面。在具体措施上,我们顺应现代税收管理的潮流,建立了3项机制。

一、建立开放式的需求沟通机制

我们从纳税人的需求入手,建立开放式的需求沟通机制,实现纳税服务体系由职能发起型向需求导向型的转变,不断提升纳税人的服务满意度。

(一)掌握纳税人的真实需求。

20xx年,我们成立了纳税服务需求沟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的纳税服务需求沟通应对工作。我们通过国税部门外网平台、内部层级上报、发放各种类型的问卷调查表或调查卡、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沟通渠道,采取分税种、分纳税人类型、分管理区域等多种形式收集纳税人的需求信息,20xx年共收集到4大类19个小类约1800余户次的需求信息。同时,我们通过搭建大企业交流平台,采取税企面对面交流的方式收集重点税源户个性化的需求信息近200条。20xx年1月,我们又分别与通州市纪委纠风办、市统计局城调队签订了协议,委托他们按季度开展纳税服务需求和服务质量的调查。

(二)对需求信息进行分析应对。

收集到纳税人的需求信息后,由需求所涉及的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团队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采用“四位一体”的因素分析法对不同的需求信息进行排序,将其分为优先级、次优级、一般级、较低级和最低级5个层级,从中筛选出合法、合理、可操作应对的信息作为需求要点,定期编制纳税服务动态和纳税人需求调研报告,供纳税服务需求沟通领导小组参考。在具体应对时,我们根据需求的实际内容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办法:本级税务部门可以解决的,成立专门的项目化应对小组负责应对;本级税务部门难以解决的,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跟踪解决。

(三)需求信息的反馈和评估。

需求应对结束后,我们及时将应对措施和结果向纳税人进行反馈:对在大企业交流平台上收集到的个性化需求信息,因为反馈对象单一,我们逐户进行反馈;对通过其他渠道收集到的信息,因为涉及人数众多,我们在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公共场所进行公告反馈。同时,我们还组成专家组对需求应对的整个过程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估,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意见,确保持续改进。

二、建立规范化的应对运行机制

在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中,我们突出服务重点,将从需求沟通机制中收集到的信息分为轻重缓急,实行差别化服务。自20xx年以来,我们先后成立了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服务、窗口职能整合、税法宣传咨询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4个项目化应对小组,依照应对层级和纳税人的具体需求要素,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需求应对工作。

(一)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的优质管理和服务。

项目建设是通州市近两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重点企业是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20xx年初,我们的项目服务小组制定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税源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门布置此项工作。我们主要的服务对象包括:南通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产业储备项目,南通市和通州市政府确定公布的大企业(集团)、小巨人企业、上市公司以及拟上市公司等,其中局长挂钩服务市政府重大项目完工工程和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部分企业。其他项目和企业也实行项目负责制,做到项目到人、责任到人。

20xx年8月7日,我们举行了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服务签约仪式,主动与重点企业(项目)和地方党委、政府代表签订了服务责任状,郑重地向社会推出了5项服务承诺:一是在办税服务厅为重大企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全程陪同、协助办理,开展“直通车”式服务。二是依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分析企业项目的优势、劣势,开展前期税源预测和税收贡献度纳税评估服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实行一员一户的税收指导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与企业联系,了解和掌握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开展全程跟踪服务,根据税收服务需求调整服务方式和内容,及时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四是根据重大项目的实际情况,向企业宣传辅导拟开工项目、已开工项目、开工在建项目、建设完成项目等建设环节相关的税收政策和 优惠政策。五是对重大项目的涉税审批申请、本级审批的承诺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涉税审批申请不属于本级权限的,应迅速上报,协调处理,加速办结。

为了促进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升,我们建立了《纳税服务建议书》、《税收存量预期评估报告》、《服务承诺落实评价报告》“三位一体”的服务机制。截至20xx年3月底,已完成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服务对象的调研共271户次,其中已完成重大项目调研服务103户,重点企业调研服务168户;向调研服务对象出具税收调研服务建议书237份,其中向重大项目服务对象出具61份,向重点企业服务对象出具176份。

(二)整合窗口职能,优化征管服务运行机制。

为了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20xx年4月,我局成立了窗口职能整合项目化应对小组,将城区中心办税服务厅内原来按业务类型分设的申报、发票、综合3个专业窗口,统一整合为可以受理多项办税业务的全职能综合服务窗口。在业务流程上,我们根据“综合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单”的理念,对纳税人依申请涉及的11大类共121个办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受理的业务统一归并到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在具体操作中,做到4个“一律”:一是将所有依法申请的涉税事项统一调整到办税服务厅受理,一律不得再由责任区管理员违规受理。二是在受理纳税人涉税申请资料时,对上级局已经明确规定取消或减少的涉税资料一律不得再要求纳税人报送。三是统一受理的纸质资料通过内部传递机制在各职能部门间流转,一律不得让纳税人拿着纸质资料在各职能部门中传递签批。四是根据征管软件中工作流程的时间限制和对外的服务承诺,给每一项涉税事项设定办结期限,一律不得超期办结。

20xx年,经过充分论证和周密安排,我们又将窗口整合延伸到农村。真正实现了纳税业务全城通办,方便了纳税人。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们实现了“小窗口、大服务”的整合目标,初步建立起无差别化的、共享式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的多项涉税事项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结,减少了多头跑、重复跑的次数,节约了办税时间和办税成本。

(三)税法宣传和政策解读服务。

近年来,我们根据社会和纳税人的不同需求,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宣传、咨询和辅导体系,实现对纳税人办税全过程的覆盖式服务。组织咨询服务专家团队,重点解决涉税疑难问题,增强咨询答复的权威性、准确性。

自20xx年起,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税收政策,我们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同时,我们针对不同企业的特点,改进宣传方式,开展分级、分类的宣传和培训。我们主动上门为金飞达、东源电器、综艺股份、大富豪啤酒、韩通船舶等上市企业或重点税源企业提供政策解读服务,指导企业依法纳税,辅导企业正确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为了加强政策调研,完善协税护税网络,我们将税收政策调整的信息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让其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能有效应对。我们深入企业单位,认真调查研究税源情况,切实掌握经济发展的真实情况,正确分析税收收入的总体趋势,积极争取政府对税收服务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发挥社会化办税的整体联动效应。20xx年,我们共编辑7期《经济税收分析》专刊,大部分被市政府《要情通报》选用,为政府部门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20xx年,我们结合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进一步简化程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用好职工教育培训费用的列支政策,鼓励企业在限、停产期间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延缓和减少对职工的裁减。积极兑现落实促进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采取各项措施强化出口退税的政策功能:对新办和小型出口企业退税,由按年办理改为按月办理;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外贸出口企业采取先退税后核销的特殊办法办理出口退税;加强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对企业出口信息退税申报进行预警提醒服务,防止企业因超期申报补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与金库联网,运用电子化手段实行无纸化办理退库,同时简化退税程序、加快退税进度,缓解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

20xx年,我们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增值税转型的发展机遇,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充分运用所得税预缴政策,积极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开发项目位于通州境内,预计计税毛利率下限从10%下降到5%,限价房和危改房下限下降到3%。大力支持船舶企业等有竞争力的产品出口,在明德重工等企业实行出口船舶按照工程进度采取先退税再结算的办法。实行税务稽查回访制度,对a类企业原则上3年内不进行检查。此外,国税部门提供的培训辅导、税务登记工本费、涉税资料等全部费用从4月1日起开始零收费。

三、建立多层次的服务评价机制

服务评价机制是对国税部门纳税服务、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的综合评价。我们以纳税人是否满意为中心,尽可能客观公正地征求纳税人的意见,通过开展多层次的纳税服务评价活动,及时掌握纳税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

第3篇:纳税评估调研报告范文

摘要: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和发展带动了服务型政府的发展,税务部门作为政府部门就必然要向为纳税人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转变。本文试图从客户关系管理模式的内涵及其对纳税服务的启发着手,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就如何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提供理论思路和对策建议。

关键词:纳税服务;客户关系管理;国际借鉴

一、客户关系管理(CRM)的概念

客户管理管理(CRM)最早是由Gartner Group(盖特纳集团)提出的,Gartner Group认为,所谓客户关系管理是“企业的一项商业策略,它按照客户的细分情况有效地组织企业资源,培养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行为以及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流程,并以此为手段来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收入以及客户满意度”。其后IBM以及众多的国外著名研究机构和跨国公司都提出过自己对CRM的定义,总的来说,CRM包括三个层面:

第一:CRM是一种管理理念。它强调通过对客户资料的收集,运用一定的方法与手段来甄别不同的顾客,并对其进行分类,以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进而增加客户的忠诚度以及增加企业利润。

第二:CRM集合了各种先进的信息技术。如: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多媒体技术、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呼叫中心以及相关的专业咨询等。

第三:CRM以应用软件系统为支撑。它运用上文提到的数据挖掘、呼叫中心、企业应用集成等信息技术来解决商业实践问题,为企业的销售业务、客户服务业务等提供更优的解决方案。

二、在纳税服务中引入客户关系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自身职责的规定,以国家税法为依据,以完成税收任务为前提,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通过规范的征管手段、科学的管理方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引导纳税人正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向纳税人提供服务事项和综合性工作”。纳税服务与企业客户关系管理有相似之处。第一:税务机关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目的是希望提高税收遵从度进而在增加税收收入的同时降低征税成本,这与企业通过建立CRM提高客户忠诚度进而增加收入降低成本具有相似点。第二:税务部门通过纳税人的历史资料对纳税人进行辨别和分类从而进行不同力度的管理,与企业对客户进行识别分类从而提供不同的服务颇为相似。

三、英国国内收入局的客户关系管理

自2000年起,英国国内收入局将客户关系管理的理念引入到纳税服务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改进:一是国内收入局的服务对象发生了变化。从前的服务对象仅仅包括纳税人,引入客户关系管理的概念后,纳税人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体现,如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同时可以享受到法定的税收抵免及儿童津贴等权益。二是“在评价税务组织及税收管理方式的绩效时,综合考虑税收征收总量、政府政策效应、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公民对英国的贡献等因素,以便从开始就对税务组织形式、税收业务流程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等做出正确的评估和选择,以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损失”。三是通过日常税务管理,实现征纳双方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特别的,英国还设立了大企业管理机构。因为大企业对税收收入贡献较大,并且数量较少,经营活动相对复杂,需要税务局进行一些专门性的纳税指导,所以英国国内收入局特别设立了大企业管理机构,针对大型企业提供更为专业的税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英国的大企业管理机构有如下特点:1.将大企业按行业分类进行管理,并且业务上由伦敦的大企业管理局进行直接垂直管理;2.大企业可以将各个税种合并申报;3.建立大企业联络员制度,定期由专人负责与大企业联系交流,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纳税服务的需求。英国成立大企业管理机构之后,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而征税成本也同时降低了。

四、对中国纳税服务的借鉴

将CRM引入纳税服务中,要注意四点。一是将纳税人细分,分析不同类别纳税人的需求特征和行为偏好;二是对纳税人提供动态服务和管理;三是提供主动的个性化服务;四是服务加管理,即在将CRM引入纳税服务的同时也要加强管理。具体来说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实施个性化的纳税服务

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是指针对纳税人的不同纳税服务需求而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由于纳税人的所处行业、涉税业务、经营状况、业务熟练程度都不尽相同,导致他们对纳税服务的需求也出现一定的差异。如果税务机关对所有纳税人都采取统一的标准提供纳税服务,将不利于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有针对性的获取相关纳税信息。实施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并不是对纳税人的歧视,反而能反映出税务机关对每一位纳税人的重视与尊重。

(二)推行纳税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

建立纳税信用分类体系,设置分类评定标准和细则,对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合计算机技术,建立信用数据库,通过税务机关输入的资料自动生成纳税人的客观评价和信用等级,并对纳税服务提供建议。数据库的信息可以公开和共享,实行全国联网制度,包括与工商部门银行部门联网,以实现纳税人信息资料的搜集和分享。根据纳税人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服务于管理。设置信用激励措施,以促进纳税人改进自己的信用等级,提高税收遵从度。制定信用奖惩机制,促进全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

(三)建立开放式的纳税人需求沟通、改进机制

只有充分了解纳税人的诉求,才能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才能使有限的服务资源发挥更大的效能,才能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

1.搭建征纳双方沟通平台,如互联网、QQ、微博、微信等,通过以上手段及时了解纳税人需求,并向纳税人宣传各种最新税收信息;选择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工商联合会、行业协会、行风监督员等,建立定向联系渠道,定期征求意见;采用召开座谈会以及实地调研等形式,主动了解纳税人需求。

2. 加强对需求的分析、应对和反馈。定期对通过上述渠道采集到的需求信息进行整理分析,编制纳税服务动态或纳税人需求调研报告。税务机关的不同职能部门有针对性的对收集到的纳税人需求进行研究,及时针对需求提供相应的纳税服务措施,限期执行,并及时获取反馈信息以改进服务。

(四)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

丰田汽车公司于在20世纪50年的时候从超级市场的运行机制中得到启示,提出了准时生产(JIT)的概念,其中看板管理是JIT的一个核心工具,在看板管理的帮助下,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恰好能在需要它们的时候准时到达,大大提升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如果将办税事项看成是一条生产线的话,纳税服务也可以借鉴看板管理的思想,实行看板服务,将涉税事项的办理进行分类,区分情况,按权限限时办理。

服务型税收管理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增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信任,增加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信心,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树立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同时,税务机关又能自觉地把税务工作置身于经济发展大局中,面向社会、面向政府以开放型的思维开展税收工作,认真、全面、依法履行好税收职能,为促进经济发展、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李志刚主编.客户关系管理理论与应用[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

[2]吴旭东主编.税收管理(第四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第4篇:纳税评估调研报告范文

《新理财》:今年,湖南省圆税收入高增长的动力主要是哪些方面?

程安亭:今年以来,我省国税系统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实现了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2010年1-11月份全省不含海关代征的国税收入完成868.15亿元,同比增收169.76亿元,增长24.31%;全年预计将完成932亿元,同比增收14.,81亿元,增长19%左右。此外,全年预计办理出口产品退税38亿元;全年预计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残疾人就业、再就业扶持等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收40亿元;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减收7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际抵扣40亿元。

综合分析,2010年全省国税收入规模不断壮大,预期实现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经济发展以及加强征管的积极拉动作用,并有效消化了税收政策对收入的影响。

《新理财》:从结构、产业上看,与往年相比税收来源有何不同?

程安亭:首先从1-11月份增收结构看,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大部分行业实现增收。其中机械交通及运输设备制造业、采矿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增值税重点行业增幅超过或接近40%。二是卷烟税收依然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1-11月卷烟税收占总收入的比重达34.82%,比2009年比重提高1.13个百分点。三是区域协调性增强。1~11月份全省除湘潭受钢铁行业拖累出现下降外,其他地区均保持15%以上的增幅,其中郴州、益阳和株洲等地增幅达到30%以上。

其次,税收政策影响减少了部分税收收入。今年的税收政策仍延续结构性调整的主线,反映在税收上,减收仍要大于增收。从减收影响看,全年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预计减收7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际抵扣40亿元,同比增加6亿元;从增收影响看,卷烟批发环节加征5%的消费税政策翘尾形成1~5月份增收7.38亿元;再生资源回收与批发行业受退税50%政策激励全年预计完成38亿元,同比增收13亿元;成品油行业受政策影响新增消费税预计完成33.8亿元,同比增收4.7亿元。

第三,加强税收征管,促进收入增长。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加强税收征管,有效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全年预计通过开展纳税评估、清理漏征漏管户入库税款将达到30亿元;通过加强税务稽查,查处涉税违法行为预计查补入库税款、罚款和滞纳金达到12亿元;通过加强税收入库管理,努力实现应收尽收,预计全省新欠将会控制在1800万元以下,发生率将低于0.2‰。

增支和减税相结合

《新理财》:您如何看待结构性减税?今年,湖南省国税系统落实结构性减税的情况?这项政策对湖南国税收入的影响有多大,由此带来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

程安亭:2008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央及时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两年多来,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取得显著成效。可以讲,结构性减税政策涉及领域之广减税规模之大,效果之明显,前所未有,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2009年以来,全省国税系统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减少税收142.45亿元。

从短期看,实行结构性减税会无法避免地减少税收收入;但从长远来看,通过减税效应的作用,必将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培植和涵养税源,夯实税收持续增长的基础。从本质上看,实施结构性减税和确保税收增收具有同向性,相辅相成,其终极目标都是服从服务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大局。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堵塞跑冒滴漏,把该减的税减下来,把该收的税收上来,做到应收尽收,较好地处理了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组织收入之间的关系。

《新理财》:当前,“转方式、调结构”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湖南省国税系统在促进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行业以及两型社会发展等方面采取了哪些相应的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程安亭: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优先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和节能环保等七大战略新兴产业。

一 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推动企业进行高端化、高新化改造,促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等产业加快发展,支持骨干企业做强做大。今年1~10月,我省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际抵扣35.32亿元,同比增加9.11亿元。

二 积极运用限制高能耗产业发展和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推动我省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两型”改造。1~10月,我省再生资源回收与批发行业受退税50%政策激励完成30.45亿元,同比增收14.28亿元,增长88.38%。

三 用好用足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着力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高新产业园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落实好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以及支持下岗再就业、残疾人就业、大学生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以来,我局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免税收72.29亿元。

四 以提高出口退税率为契机,培育壮大我省有比较优势的出口企业。2009年以来,我局办理出口产品退税74.51亿元。

五 积极推动支持“两型社会”建设、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等税收政策研究,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分析,深入调查、全面分析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对经济税收的影响,向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出了10多份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新理财》:财税政策在引导和刺激消费方面功不可没。湖南省国税系统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做法,成效如何?

程安亭:目前,我国运用财税政策引导和刺激消费,既表现在大规模增加公共支出、以建设民生工程为重点扩大国内需求上,又反映在采取一系列减税措施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上。财政增支和税收减税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有效地发挥了财税政策的综合效应,减少了投资和消费的后顾之忧,增强投资和消费的能力及意愿,扩大了国内需求,增强了微观经济主体活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5篇:纳税评估调研报告范文

关键词:增值税;改革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我国为了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即消费型增值税,然而在运行过程中现行增值税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征收范围过于狭窄,税率设计不合理,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等方面。对于其凸显问题的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所提出的对策将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对于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一、增值税基本概念

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根据商品的增加价值部分课征的税,在我国理论上增值额从微观上看,相当于一个企业的净产值,从宏观上相当于全社会创造的国民收入。增值税具有“道道征税,税不重征”的特点,这一特点使纳税人税负相对公平,促进了商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社会化大生产。增值税具有有效消除重叠征税、保持税收中性、收入稳定等特点。增值税从产生至今,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将其作为本国的主要税种。增值税的基本类型包括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

二、现行增值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增值税征收范围狭窄,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并存。增值税征税范围过窄,影响了其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地区和产业经济平衡发展的调节作用。《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及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它将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业及其他服务业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影响了其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地区和产业经济平衡发展的调节作用。

(二)现行增值税率设置不尽合理,有失公平原则。三档差别税率,影响税负公平基础。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是对企业生产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产生的增值额按一定税率课征的税收。现行三档差别税率,17%作为基本税率,13%的低税率适用于资源开采和农业等国家支持产业,0税率用于鼓励出口贸易。税率设置存在的较大差距,差别税率作用于增值税链条,进一步影响税负公平。

(三)增值税主体税种地位受到威胁,减免税优惠过多过乱。增值税是我国主要税种之一,在整个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很大,是国家建设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明显下降。特别是现阶段,减免税项目过多过乱,既有直接免税,也有“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和“先征后返”优惠。特别是免税项目过多,税务机关难以监管。一些免税企业,一方面无偿享受“最惠国待遇”;另一方面却钻政策的空子,大肆隐瞒销售收入,即使税务机关发现了,也只能做罚款处理。

(四)进项抵扣凭证不合理,税款抵扣不实。首先,进项抵扣凭证不合理。现行增值税法规定有3种合法扣税凭证可作为当期进项抵扣的依据,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然而,在税收实践中,由于税法本身的不严密性,使扣税凭证对抵扣税款产生了诸多影响;其次,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购进扣税法,在抵扣方面存在着少扣和多扣两种现象并存的状况,税款抵扣不实。

(五)增值税日常管理暴露的问题

1、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利用经营形式的变化,搞增值额体外循环,企业通过转让价格偷税避税,形成大量增值税零负申报。

2、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我国增值税管理信息化程度不一,虽然基层基本达到每人一机(计算机),增值税从登记、认定、申报、抵扣、稽核到查处等各环节都实现了通过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初步实现了增值税人机共管,但基层既懂管理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加之现行的各项考核监控系统的密集推出,系统没有很好整合,一些干部为了减少失误和责任追究,能不操作系统尽量少操作,从而造成现代化滞后。

3、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配比例不尽理。现行增值税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比例为75∶25,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改革增值税税制的措施

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无论对微观经济主体还是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增值税税制,要在保证财政收入的同时,充分体现“中性”原则,尽量减少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要公平税负,为市场经济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要保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以利于实现对增值税的规范化管理。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基本构想:在兼顾公平、效率两大税收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增值税环环抵扣、节节征收的整体链条特征,简并税率,规范抵扣,完善增值税链条,达到公平税负、提高税收效率的目标。

(一)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完善税收链条机制,均衡产业发展。增值税征税范围越广,税款征收链条就越紧,就越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解决混合销售不清、兼营等问题,并且降低征税成本,有利于强化税源的控制。然而,由于扩大增值税范围对原来征收营业税的企业税负变动较大,以及对分税制后作为地方收入的营业税收入影响较大,因此结合我国当前财政实际,适宜采取分阶段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二)适当调整增值税税率,进而达到公平合理。按照增值税改革实际,考虑到现行增值税税率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增值税税率调整应遵循调控经济、体现“宽税基、低税率”、便利征管、公平负担的原则。(1)调整增值税税率模式,实行一档税率17%;(2)完善现行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单一征收率;(3)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以增值税免征额政策取代起征点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应该遵循增值税中性特征,确保符合增值税“环环相扣”的特点,充分发挥增值税收入功能,最大限度降低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乱对经济的扭曲。(1)优化退税方式,以“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优惠方式为主,尽量减少直接减免项目;(2)要及时清理和废止各种过渡优惠政策,对过渡性优惠政策一律到期结束,使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对增值税的抵扣链条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逐步将减免税产品控制在极少数最终的消费品上;(3)调整、完善现行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一方面全额免征初级农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考虑三农问题,且鉴于农产品销售价格不高、自然损耗较大、增值较小实际,建议对单纯从事初级农产品购销业务的纳税人,视同自产自销农产品,给予免税照顾;另一方面改进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征税政策。

(四)规范抵扣政策,完善抵扣链条。在增值税环环抵扣、节节征收的整体链条特征下,纳税人购进货物少抵扣的每一项进项税额,都会成为本身多负担的增值税税额,所以规范抵扣是纳税人公平税负的关键。(1)销售免税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免税应仅限于对本企业货物本环节增值税免征,不应影响免税货物流转方向,更不能使税负向后一个环节转嫁;(2)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凭票抵扣政策,取消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和运输货票按7%抵扣政策规定。

(五)强化增值税日常管理。(1)进一步强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和税源管理。坚持标准,从严审核,严格界定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避免大量财务管理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混进一般纳税人队伍,给增值税管理特别是发票管理带来大的冲击。同时,严格对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商贸企业的认定管理,尽量减少税源管理风险。加强税源日常监控分析,强化零税负、低税负纳税人的风险评估,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打击偷逃税行为;(2)加快增值税信息化建设步伐,借鉴现代管理科学的信息论原理,大力推行计算机在增值税管理领域的应用,建立完备的征管运行信息网络,争取早日实现与银行、地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网,加强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

(作者单位:陕西理工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杨斌.初级农产品增值税问题调研报告[J].税务研究,2009.12.

[2]王连清.中国新税制[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

第6篇:纳税评估调研报告范文

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把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近几年来,xx市私营个体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最活跃的经济增长点,以高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增长速度,为xx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已成为关系双辽市全局发展的重中之重,是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增强城乡经济活力,实现双辽县域经济突破的战略之举。为此,在赴长江三角洲考察学习期间,围绕如何优化政策环境,促进私营个体经济更快更好发展这一课题,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认真解读和吸纳了长江三角洲部分地市的政策意见精华内容,结合xx市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实际,特提出以下几点思

考意见:

一.放开政策,放开手脚。

可以说,哪里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哪里的经济总量增长就比较快,社会就比较安定,人民生活水平也会显著提高。因此,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实现县域突破、富民强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全民创业是掀起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发展的关键是观念和行动。我市在发展民营经济上的硬件条件(资源、气候等)不差,差的就是外部环境(社会舆论、人们的观念等),在号召全民创业的同时,各级政府要率先行动起来,坚决冲破一切束缚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民营经济发展的做法、规定;坚决革除一切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弊端。要使各级领导从允许民营经济发展转变到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来;使各相关职能部门从消极的“管”转变到积极主动服务上来;使广大群众从“小富即安”转变到积极创业上来。进而,使我市的资本、劳动、技术、管理等一切活力竞相迸发,使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二.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

要通过制定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实施办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允许私营个体经济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投资创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义务教育以及学生公寓、食堂等教育后勤设施;投资文化、体育产业化项目和科普、旅游、民政社会福利设施。建议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市财政应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一部分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提供创业辅导和服务、提供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对接服务、提供教育培训及信息咨询服务、提供标准与检测服务、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等。加快形成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可安排部分财政性资金,同时募集社会资金,建立双辽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并对其他由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进行资源整合,打破现有归属原投资部门管理的界限。鼓励法人资本,民间个人资本和外商资本设立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和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切实解决担保机构的风险分但问题,贯彻银行、担保公司、地方政府(财政)三方合理分担办法。

三.加强对私营个体企业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提高。

要积极开展面向私营个体企业员工的培训工作。要把私营个体企业家培养纳入到全市企业干部培养计划,鼓励私营企业家参加有针对性的理论培训,管理培训和技术培训。私营个体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在调干、调工立户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对流向私营企业的人员,原单位要按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和有关保险结转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

第7篇:纳税评估调研报告范文

关键词 绩效考评;税式支出;效益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3-0461(2011)02-0086-05

目前,我国实行的税式支出种类繁多。面对纷繁复杂的税式支出,如何避免税式支出的滥用,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进行科学有效地管理和监督,以充分发挥税式支出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积极实现社会经济政策的预定目标,切实提高税式支出效益,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建设科学、合理、有效的税式支出绩效考评体系是提高税式支出效益的必要举措。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操作的管理要求,不断开拓创新,循序渐进,从制度、机制、能力等方面去建立、建设和完善税式支出的绩效考评体系。

一、税式支出绩效考评体系的基本理念

税式支出绩效考评,是指采用一定的考评准则、考评指标和考评方法,对我国现行税式支出的关联度、效率、效益、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和科学准确的考评;是一种以税式支出项目为导向的考评方法。其目的在于通过考评税式支出项目的成果是否符合或达到预定税式支出目标来考评一个税式支出项目成功与否,所以说,绩效考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促进税式支出效益的提高。

税式支出绩效考评本身所固有的特点和目的,决定了该绩效考评的原则、准则和方法。

1. 税式支出绩效考评应遵循的原则

(1)客观公正的原则。税式支出绩效考评在考评准则、考评指标的设计中,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和整体统一的战略思想,力求能够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地反映税式支出项目的多维度绩效,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和全面真实性。

(2)科学规范的原则。税式支出绩效考评的设计和实施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操作的原则,力求使各考评指标通俗易懂,便于获得,易于理解,利于量化,并在概念涵义、口径范围、计算方法、时间空间等方面,能相互衔接,全面、综合地反映税式支出各构成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内在联系及其规律性。

(3)独立可靠的原则。税式支出绩效考评要求其实施不应受到考评项目以外因素的干扰,须依据税式支出相关可靠的数据和事实,独立地对税式支出项目做出准确可靠的结论。这就要求绩效考评中的考评指标本身必须具有可测性,同时考评指标还须在考评过程中具有现实可行性。前者要求考评指标可用操作化的语言定义;所规定的内容可运用现有的工具测量并获得明确的结果。后者则要求绩效考评指标能够获得相关的充足信息,税务机关可利用这些指标和信息作出适当和合理的评判。

(4)系统导向的原则。税式支出绩效考评的目的就是运用绩效考评体系进行测评所反映出来的结果,来引导、督促税式支出收益对象实现其战略目标及检验其战略目标实现的程度。系统导向原则要求绩效考评体系与税式支出收益对象的战略目标、绩效考评的目的间具有一致性。要从税式支出收益对象的战略目标出发,根据战略目标实现的层次和步骤来开展绩效考评。所以,税式支出绩效考评应以税式支出项目为导向,重点考评税式支出项目的关联度、预期目标的实现度、相对于预期目标实现度的效率以及项目成效的可持续性。

2. 税式支出绩效考评应依据的准则

(1)关联度。关联度是指税式支出项目与政府的发展政策和纳税人的受益需求之间的相符程度。考评税式支出关联度可以有效地检查税式支出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发展方针和产业政策,能否解决纳税人收益需求的实际问题。

(2)效率。效率是指税式支出的投入转化为成果的经济性。考评税式支出的效率主要包括税式支出项目实施的时间效率、税式支出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税式支出资金的产出效率以及税式支出项目的经济内部收益率。

(3)效益。效益主要是指税式支出项目承受对象(税式支出的目标纳税人)的受益情况。考评税式支出的效益主要包括税式支出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和税式支出项目的瞄准程度,即税式支出所产生的成果能否真正被其承受对象所享用而使其获益。

(4)可持续性。可持续性是指税式支出项目持续运行和发挥成效的可能性。考评税式支出的可持续性主要包括税式支出项目管理或运行机构的持续性、税式支出项目产出的维护和利用以及税式支出项目持续运行并发挥成效的制度保障。

3. 税式支出绩效考评可采用的方法

(1)成本―收益分析法。该方法是对税式支出进行考评的主要方法。在用于政府税式支出决策时,可通过比较多种备选方案的全部预期收益与全部预期成本的现值,来评判各种方案的优劣,以作为决策的依据或参考。在用于对具体的已实现的税式支出项目进行考评时,则可通过一定时期内收益与成本的比值来进行评判。

(2)因素分析法。该方法是将税式支出的相关因素尽量列举出来,同时将产生的效益也列举出来,并以同一单位来衡量成本与收益的一种方法。

(3)历史动态比较法。该方法是将历史上各个时期的税式支出数额按照一定原则类别分列排出,进行比较分析,确定税式支出效益变化情况的一种方法。

(4)最少成本法。在一些税式支出项目的考评中,无法直观地判定其效益的大小或高低时,可以采用该种方法,比较多个效能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成本最少为标准,来评判税式支出的绩效。

(5)目标与效果比较法。这种方法通过比较税式支出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来分析评价已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和状况,从而评判税式支出的绩效。

(6)摊提分析法。这种方法通过研究某税式支出项目以年度盈余回收税式支出投入的时限,来评判该税式支出项目的绩效。摊提时限越短;风险就越小;绩效也就相应的越高。

(7)同类近似比较法。这种方法是将某税式支出项目的实施执行情况和效果,与同类或近似项目的状况进行对比,进而分析评判该税式支出项目的绩效。

二、税式支出绩效考评的实施流程

税式支出绩效考评的实施流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考评准备阶段、考评实施阶段和考评总结阶段。

1. 税式支出绩效考评的准备阶段

考评的前期准备主要包括确定考评任务及其组织实施模式、编制考评任务大纲以及设计考评实施方案等内容。

(1)确定考评任务及其组织实施模式。确定考评任务就是要明确考评的目标、目的和时间。税务机关必须根据考评任务的需要,成立绩效考评小组。该考评小组是进行税式支出绩效考评的设计、实施、结论和报告编写的团队,所以也是考评任务能否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通常情况下,考评小组的成员应具有以下的知识和技能:绩效考评理论知识、方法和经济分析、统计分析、社会调查等技能;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税收专业知识;了解税式支出项目承受对象的情况及其所在地社会文化背景和发展政策导向等。

(2)编制考评任务大纲。考评任务大纲是一个明确了考评的目的和范围、考评使用的方法、考评针对的标准、需要的资源、时间安排和考评报告要求的书面文件。在考评任务大纲中,应根据不同考评准则的重要性赋予不同权重。每个考评准则分为四等(非常成功、基本成功、部分成功和不成功),并对不同等级赋予不同分值。考评人员根据所收集的证据和评级规则,对每个准则进行评级,并得到相应的分值。对四个准则进行加权平均得出税式支出项目的绩效分值,再根据绩效分值进行绩效考评。不难看出,考评任务大纲体现了税务机关对税式支出绩效考评的要求,是从考评任务组织到考评结果使用和扩散的整个考评活动所必须遵循的核心文件,主要发挥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为税式支出的相关各方对绩效考评任务达成共识提供基础;为考评小组进行具体考评设计和实施提供基础;为税务机关进行绩效考评质量控制、核查考评小组任务完成情况提供依据。

(3)设计考评实施方案。考评任务大纲是由税务机关的绩效考评管理者负责设计的,主要对绩效考评的关键要素进行说明以使绩效考评实施的纲领性文件。因此,负责具体实施的考评小组就必须在充分理解考评任务的基础上,将考评任务大纲转化为可操作的实施方案,以确保税式支出绩效考评的成功实施。绩效考评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划项目逻辑模型、构建绩效考评框架和订立绩效考评实施方案。项目逻辑模型是一种理解从投入到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有效工具。税式支出项目背后的逻辑是:政府通过税式支出对纳税人的一个项目投入一定的资源,以便其开展必要的活动并获得一些产出,从而通过纳税人使用这些产出带来政府所预期的某种变化。所以,税式支出项目逻辑模型应包括(税式支出)投入、活动、产出、成效和影响五个关键要素。而考评小组则应以税式支出项目的逻辑模型为基础,来构建绩效考评框架。绩效考评框架是开展税式支出绩效考评的核心。绩效考评框架包括考评准则、关键考评问题、考评指标、证据、证据来源、证据收集方法等。税务机关为了更好地收集有用的考评证据,应当以绩效考评框架为基础,设计问题清单,经过认真研究后,形成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考评实施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绩效考评的背景和目的;项目基础信息表;绩效考评框架;约谈、研讨会记录或实地调研问题清单;考评任务分解、分工和时间安排等。

2. 税式支出绩效考评的实施阶段

考评的实施阶段主要包括:证据收集、证据整理、证据分析和考评结论等内容。

(1)证据收集。证据的收集涉及到证据来源和收集方法两个方面。因为考评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都是有限的,所以收集证据要聚焦于绩效考评框架中设计的指标,并选择适当而有效的收集方法。证据收集一般应遵循以下规则:首先,要尽量利用现有可用的数据;其次,如果要使用现有的证据,那么须要明确,证据是如何被收集的且其准确性又如何被保证;再次,如果根据需要,必须收集原始数据,那么必须制定证据收集程序并遵照执行,以确保证据定义的精确性并验证证据整理和输入的精确性。证据收集的方法主要有:案卷研究、约谈、研讨会和实地调研等。

(2)证据整理。由于并非所有的证据收集以后,都可以直接用于分析,而需要对证据进行整理方可使用。证据整理对于以下两种情形尤为重要,一是证据的放大,即从个体收集的证据要上升到用于判断整体;二是用不同的方法从不同来源收集同一指标的证据。所以,将证据整理成便于分析的形式十分重要。证据整理须针对指标进行。一般用来分析一个指标的证据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用于衡量指标的证据;第二类是分析指标实现或没有实现预期值的原因;第三类是税式支出相关各方的观点。证据整理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证据列举,即将同一个考评指标从不同来源收集的证据列举出来;其次是证据验证,即将不同来源的证据进行交叉验证,剔除那些错误的或不可靠的证据;再次是证据确定,即通过证据验证,最终确定用于绩效分析和考评的证据;最后将证据整理到绩效考评的框架中,以便于分析。

(3)证据分析。证据分析是指根据整理后的证据和一定的基准衡量指标、回答关键考评问题以及进行原因解释的过程。证据分析一般采用三种方法,即变化分析法、归因分析法和贡献分析法。变化分析法是分析指标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是否达到预期值的方法,一般是通过比较指标的实际变化情况与预期变化得到分析结果。其缺陷在于,不能体现变化与项目实施之间的必然关系,因此也就无法分析指标产生变化或没有产生变化的原因。归因分析法是考评观察到的变化有多大比例是由项目实施产生的方法,一般通过建立反事实场景来进行分析,即分析如果没有实施税式支出项目,是否还会产生这些变化以及变化的比例。其缺陷在于,在现实环境中,建立一个反事实场景非常困难,而且需要很多的数据和较高的技术,因此较大的困难性和较高的复杂性也局限了该种方法的使用。贡献分析法是分析税式支出项目的实施是否是产生变化的原因之一,或者是否对产生变化发挥了促进作用。由于产生某种变化往往有很多因素,而且也很难考评这种变化有多大比例是由某个因素造成的,这种情况下,贡献分析法较为切实可行也合理有效。考评证据在经过证据分析后,要形成分析结果,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是指标的衡量结果,即指标是否达到;其二是指标达到或没有达到的原因,然后在此基础上形成对关键考评问题的回答。

(4)考评结论。考评结论一般要包括四个考评准则的评判结果和项目综合绩效的总体评判。形成考评结论一定要有充足的证据支撑,所以税务机关的绩效考评人员应当通过对指标的评判来对关键考评问题进行回答,须以关键考评问题的回答结果构成对每个准则进行评判的基础。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个准则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关联性,如果各个准则的评判差异很大,那就要重新考察准则的评判和综合评判,以确保逻辑的一致性,进而提高评判结论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税式支出绩效考评的总结阶段

考评的总结阶段主要包括: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善建议、撰写考评报告和推广考评结论等内容。

(1)总结经验教训。经验教训是指通过绩效评判总结出来的可能有助于开展其他相同或相似税式支出项目的信息。通常总结经验教训,主要是描述项目准备、设计和实施的优缺点,及其对项目绩效的影响。总结的经验教训要限于被考评的项目,要有可靠详实的证据支撑,并具体指出哪些方面是有参考价值的。

(2)提出改善建议。改善建议是旨在提高项目绩效,对项目进行重新设计和分配资源的各种提议。改善建议要与考评结论和经验教训联系起来。要具体阐明改善建议是针对什么提的,应该在什么时候实施,但是最重要的是要阐明为什么提出这些改善建议。

(3)撰写考评报告。考评结论是税式支出绩效考评实施阶段活动的最终产物,一般是以书面绩效考评报告的形式呈报给税式支出的有关各方,主要由执行摘要、主体报告和附件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执行摘要的内容主要包括:概述、考评结论和绩效分析、经验教训和建议;主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关键信息、绩效考评等级、引言、绩效考评概述、项目绩效分析、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绩效考评结论、经验教训与建议;附件的内容主要包括:考评任务大纲、绩效考评框架、调查问卷、约谈、研讨会和实地调查人员名单、税式支出相关各方对考评报告的反馈意见、考评小组认为必须附上的其他文件。

(4)推广考评结论。绩效考评的价值就在于其结论的推广和使用。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不能把考评报告简单地等同于考评结论。绩效考评报告初稿形成之后,要与税式支出的主要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其目的在于:避免考评小组的重大遗漏,从而影响对税式支出项目绩效的考评;听取相关各方对绩效考评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税式支出相关各方对考评结果的利用,尤其是考评报告提出的建议。然后在吸取相关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并完善考评报告,最终形成考评结论。考评结论应当提供战略、操作和学习三个层面的信息:在战略层面上,是否在做正确的事,项目选择和设计是否清晰并符合逻辑;在操作层面上,是否在正确地做事,包括实现预期目标方面是否有效果、资源是否得到优化利用、纳税人满意度如何;在学习层面上,是否有更好的方法来实施项目,包括是否有其他方法、最佳实践、经验教训等等。考评结论应尽可能通过工作论文、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出版发行或上网免费公布,以满足社会各界对税式支出绩效考评信息的各种需求。

三、税式支出绩效考评的建设效益

建设税式支出绩效考评体系,有利于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实际效益:

1.有利于优化政府的经济决策机制

优化政府的经济决策机制,促使政府决策科学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了解、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积极性逐步增强,纳税人更加关注政府税式支出的状况、结果和效益。税式支出绩效考评体系的建立,可以通过将税式支出绩效考评的执行情况和实施结果公布于众的方式,使公众不仅可以了解政府政策的预期目的、税式支出的投入状况,还可以对各类税式支出的结果、收益进行对比分析,进而有助于加强社会对政府决策的评价和监督,提升政府的决策水平,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性和有效性,优化政府的决策机制,从而增强税式支出在有效配置资源、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良性发展三个方面的积极效用。

2.有利于完善现行税式支出制度

由于税式支出作为一种政府调节经济的杠杆,具有直接、快速、高效等特征,既能较好地体现政府的政策意图,又能使纳税人快捷获益,因而备受青睐。在我国目前的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于税式支出普遍抱有盲目的过高的预期,把税式支出作为推行政府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万金油”,以至于导致税收恶性竞争,税式支出泛滥的不良局面。通过建设税式支出的绩效考评体系,政府可以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判断:税式支出在效率领域和公平领域中的配置结构是否合理;税式支出在高效领域和低效领域的配置结构是否合理;税式支出在体现政府意图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过程中是否发挥了应有的效用;税式支出的规模是否合理适当,进而准确而有效地评估现行税式支出制度的优劣得失,纠正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于税式支出错误而不切实际的认识,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消除眼下流行的“处处税收优惠,处处优而不惠”的不合理现象,从根本上扭转税式支出重优惠、轻管理的倾向,以提高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和税式支出的实际效益,进而完善现行税式支出制度。

3.有利于强化政府的政策导向

税式支出必须为实现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服务。虽然在不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经济社会目标,但税式支出总是在一定的政策目标下进行的,并且随不同时期政治经济目标变化而变化。具有明确的支持目标,才能构成税式支出。通常国家的政策目标既有关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等方面的政策,又有贯彻某项社会目标方面的政策。建设税式支出的绩效考评体系,可以有效地将税式支出的方向和目标统一到国家的中长期社会经济发展轨道上来,通过优化资源分配,尽可能地以较小的税收收入减少,去换取最大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4.有利于提升税收的征管质量

税式支出是以国家放弃一部分应收的税收收入为代价的,在“效率优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式支出必须遵循有效原则。税式支出的有效性既表现在微观层次上,又表现在宏观层次上。在微观层次上,有效的税式支出能通过增加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对其经济行为施加影响;在宏观层次上,有效的税式支出政策能够促进经济增长、资源配置优化、国民经济布局合理化以及社会福利最大化。因此,税式支出的设计、选择和组合必须考虑实效性。税式支出绩效考评强化了政府和纳税人两个方面对于税式支出的成本意识,促使政府和纳税人都更加重视税式支出的效果,在税式支出的选择和运用上也更加强调适度,即通过操作(实施)考评工具对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参量进行控制和调节,加强对税式支出的监督和管理,进而提升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科学、规范、高效的税式支出应当能够充分发挥调节经济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资源朝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激励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方向流动。而建设切实、可行的绩效考评体系,有利于对税式支出进行总量、方向、效率、风险等多方面的监督和控制,进而有效提高税式支出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最终提高税式支出的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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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万 莹.税式支出的效应分析与绩效评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 刘 佐.税式支出的效应分析及构建思路[J].北京:中国财政,2003(9):12-13.

[4] 李新辰,等.建立符合中国特色是税式支出分析制度[J].北京:中国 财政,2003(3):31-32.

第8篇:纳税评估调研报告范文

自从担任瑞银慈善基金会(UBS Optimus Foundation)亚太区董事以来,魏巍经常往返于北京、香港两地,除了参加各种论坛和会议,还要与内地富人商议慈善捐赠事宜。

在北京华贸中心丽思卡尔顿酒店咖啡厅,《中国慈善家》记者见到了魏巍,他刚刚结束与两位客户的会面,他们都是内地超高净值(总资产达到3000万美元及以上)人士,均做过两年慈善。在聊天中,二人向魏巍抱怨了很多做慈善之艰辛,并表示已“心灰意懒”。

“做了很多事情,经历过很多曲折,却没有达到效果,最后丧失了对慈善的热情。这是很多热衷于慈善的财富人士面临的共同困境。如果不投入精力,慈善项目是无法推动的。然而,即便付出很多,由于这不是他们擅长的领域,最终效果也未必会很好。”魏巍说。

但是现在,那些希望投身公益慈善,却又始终不得入其门的中国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资产达到100万美元及以上)有了新选择。今年5月7日,瑞银慈善基金会在香港成立了地区办事处,以拓展及推广亚太区的慈善业务。这个新设的办事处,将为有意参与慈善的亚洲财富家族提供系统咨询及解决方案。

新地区

据瑞银和欧洲工商管理学院2012年联合编制的《亚洲家族财富调研报告》显示,“慈善事业已经成为许多富裕大家族事业中非常重要的部分。”然而,尽管亚洲家族慈善事业的发展成果表现亮眼,但是要想实现可持续、可转化的影响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与高速发展的经济相比,亚洲的慈善事业显得极其滞后。

这正是瑞银慈善基金会加大在亚洲的投入力度的原因。贝恩国际顾问公司2010年的一项调研表明,在印度和中国,慈善捐赠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6%和0.1%,而在美国,这一比例为2.2%。

此前,由于亚太地区慈善资金的本土化趋势还未形成气候,成立于1999年、拥有2亿瑞士法郎资金规模、在全球75个国家资助逾300个项目的瑞银慈善基金会,虽然将其23.8%的款项投放在亚太地区(参考瑞银2011年财务声明),但是并没有特别主动地、战略性地开发亚洲的捐赠资源。

现在,这一情况有望改变。瑞银慈善基金会香港地区办事处的成立,有可能使亚洲财富家族及高净值人群的慈善事业步入快车道。

作为一家多次被《欧洲货币》评为“全球最佳慈善事业服务私人银行”的瑞银,选择于今年5月在香港成立慈善基金会办事处,主要源于两方面的考虑。

首先是近几年来,瑞银的亚洲财富管理业务成长较快,这与亚洲经济的高速发展密切相关。截至2009年年底,亚太地区已有300万高净值个人,财富总额达9.7万亿美元,中国和日本的高净值个人占了其中65%的份额。“瑞银的财富管理业务在香港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在大陆也有7年多的运营经验。在此过程中,瑞银在考虑如何利用自己在财富管理上的核心优势,为社会多作一些贡献,同时更好地服务客户。”瑞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冼丽芬对《中国慈善家》表示。

其次,瑞银还观察到,近年来亚洲的家族慈善发展迅猛,这也表明亚太地区的慈善越来越趋于本土化。“以中国为例,几年前国内很多慈善事业的资金都来自海外。现在,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超高净值、高净值人群数量激增,慈善的资金来源也越加趋于本土化。”魏巍说。

新玩法

在魏巍看来,与成立香港办事处前相比,更加策略性地开发慈善资源是瑞银慈善基金会在亚太地区战略的最大变化,这也意味着,瑞银在亚太地区的决策将更加本地化和更加及时。

“现在,我们与客户的沟通成本降低了,沟通的实效也增强了。我们正在设计很多新的产品,帮助客户更加全面地参与进来。我们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加科学的规划,而不仅限于捐赠和被捐赠的简单关系,客户可以随时参与到项目中来。”魏巍说,“对客户而言,这是一项增值服务。”

事实上,中国的财富家族在慈善领域已经开始了很多新的尝试。

2009年,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提出了高达约40亿元的股权捐赠计划,虽面临注册、纳税等诸多体制障碍,他仍单兵掘进,以“河仁慈善基金会”为试金石,推进制度破冰。

2010年12月,蒙牛乳业有限公司在香港宣布,公司创始人牛根生已将其名下的境外蒙牛股权资产全数转让给Hengxin信托,开始了自己的公益慈善信托之路。与曹德旺试图影响捐赠政策的坚持相比,牛根生选择境外慈善信托接收境外资产,或为避免内地机构接收境外资产产生的诸多税项及繁琐程序。

瑞银慈善基金会香港办事处的成立,则为中国的财富家族提供了一个新的慈善出口。此前,瑞银集团已搭建起系统的财富管理体系,也对客户的慈善事业提供部分专业服务,如基金会的注册成立、内部的部门设置和人员配置等。在魏巍看来,瑞银慈善基金会拓展了瑞银财富管理的体系。“客户的需求是多样的,包括财富管理、家族传承及慈善投入等。在香港办事处设立之前,瑞银向客户提供的慈善服务止于提供建议阶段。”

但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损失。而现在,瑞银慈善基金会团队与瑞银的财富管理团队联系紧密,在客户的慈善服务上,二者分别完成前端和后端,基金会对财富管理团队的慈善服务进行深化和细化。魏巍强调,瑞银慈善基金会的角色定位就是,专注于帮助客户个人或家族基金会进行慈善事业管理及寻找优秀的执行机构。

第9篇:纳税评估调研报告范文

关键字:FDI; 负效应; 措施

FDI(外国直接投资),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是指一国的投资者将资本用于它国的生产或经营,并掌握一定经营控制权的投资行为。它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便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对投资国以及东道国以及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并呈现逐年迅速增长的趋势。FDI的进入在弥补我国建设资金缺口,加速企业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的变迁以及推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FDI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巨大的贡献背后,它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经济的运行和发展,不论在微观经济层面还是宏观经济领域都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

一、中国FDI的现状分析

1.FDI规模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吸收FDI规模迅速扩大(参见下图)。1988-2007年的20年间实际利用FDI增长25.88倍。分析下图可得知,1988-1991年,FDI增长速度较慢; 1992-1994年, FDI高速增长,1992年FDI首次突破100亿元;1994-1998年,FDI增长速度显著放缓,并在1999年首次出现负增长;2000年我国初步克服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利用FDI出现明显回升迹象,2004年首次超过600亿美元。2005年又首次超过700亿元。2007年中国实际FDI (含银行、证券业在),达826.58亿美元,首次超过800亿元,再创新高。

2.FDI企业市场占有率分析

市场占有率(Market share),又称“市场份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某公司的(特定某类或某种)产品在某一(特定)市场区域(或范围)上的销售量与同期同类产品在同一市场上的总销售量之比例,它是分析企业竞争状况的重要指标。FDI在东道国市场占有率的提高,意味着压缩了该国企业的生存空间,扼制了本国企业的成长。相比国际FDI市场占有率警戒线标准(通常为20%,一般行业为30%,少数竞争性行业为50%),我国FDI的市场占有率处于偏高水平,甚至部分FDI企业已经处于垄断地位。

据有关数据统计分析,2004年FDI企业在我国制造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超过20%的省、直辖市一共有9个,其中上海的FDI制造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已经高达50%。在通信计算机电子设备、家具、废旧资源回收加工这三个大产业中,FDI企业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也已高达50%。FDI企业产品在中国市场上的占有率的节节攀升,给我国国内企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经济的独立自主。

二、FDI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负效应分析

1.FDI抢占国内市场,制约国内企业发展

FDI依靠其本身雄厚的财力、先进的生产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纷纷并购我国国有企业,利用我国国有企业原有销售渠道打开并占领中国市场,迅速抢占了相应领域的市场份额,逼走国产产品,极大的冲击了我国国内企业,尤其对处于上升期的中小型企业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国内企业的不景气,甚至破产必然导致大量工人失业,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同时也极大削弱了我国国内品牌的国际竞争力,使得我国经济处于被动发展状态。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都通过调研报告的方式承认,FDI企业在中国的垄断状况已非常严重,其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构筑起较高的行业进入壁垒。

另一方面,FDI的偏高的市场占有率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我国产业的发展。以我国支柱产业之一的汽车产业为例,美国《财富》杂志2004年7月公布的最新一届全球500强名单中,上汽集团首次名列其中,上汽集团的主要企业是上海大众和上海通用,生产的主要是外国品牌,上汽自己既无品牌也无技术,只是作为一个加工型企业靠数量进入全球500强;又如Microsoft、Intel、Nokia、Motorola等跨国巨头通过扩大在中国的投资以及兴建研发中心,挖掘大批国内优秀人才,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它们在中国市场上的主导地位。

2.市场换技术的重重缺陷

市场换技术是引进FDI的主要思路之一,其目的是开放市场,通过招商引资来引进大批技术,从而达到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然而该思路却忽视了FDI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利用其“独占性生产要素”在我国庞大的市场上获得最大利益。因此,FDI企业通常不会自觉将技术,尤其是核心技术透露给中方,他们利用先进技术独占市场,挤压国内现有技术生产的产品,于是导致我国国内企业要想继续拥有市场份额,就必须购买他们的技术,从而致使我国国内企业在技术创新上始终难以有所突破。

另一方面,我国的FDI企业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其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都不强,而且从事的项目中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国际先进技术的大项目也不多,对我国技术进步影响不大。而一些大型FDI企业也仅仅提供适用技术转让,而非核心开发技术。

例如上海大众1985年一开始生产桑塔纳轿车,德国大众就把这个车型淘汰了,20年来他们已换型四五次,可是上海大众至今还在生产这种主机未变的落后车型。换来的虽比我国原有的技术先进得多,但实际上是在世界上已进入成熟期、衰退期的,甚至是马上就要淘汰的技术,真正先进的技术上海大众并没有换来。

三、减少FDI对我国经济负效应的措施

1.规范跨国并购和FDI投资导向,消除FDI行业垄断

由于FDI企业大量吞并我国国有企业,造成国有资产“贱卖”,民族工业被挤压,最终导致我国经济失去活力。于是,我国必须规范FDI企业对我国国内企业的并购行为,不仅要建立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并购秩序,还必须制定严格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保证在并购过程中的国有资产完整性。同时还必须完善FDI对国有企业的并购行为的法律建设,尽快建立有法可依的并购市场模式,保护我国民族工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我国应该在2002年和2004年分别修订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制定严格的限制FDI进入有关我国国民经济命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领域的规章制度,保护我国有关国家经济安全的产业以及拥有资源优势的产业,保证我国经济的独立自主性。

2.新思路换技术,充分利用FDI先进技术

以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看,我国国有企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不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方法也较落后,面对财大气粗、技术先进的FDI企业没有足够的竞争力。长期以来,我国FDI企业处于一种没有竞争对手的安逸环境中,他们即使采用一般技术便可以获得可观利润,于是他们便失去了对我国输入先进技术的动力,同时我国市场也失去了引进FDI企业先进技术的机会。因此,我国必须创造一个充满竞争、拥有先进技术的市场环境,为我国国有企业营造一个学习吸收先进技术的良好环境。如在同一产业领域引进多家FDI企业,促使他们在相互竞争中纷纷采用各自先进技术;利用一些优惠措施鼓励那些我国急需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FDI企业的研发部门,以此促进现有FDI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提高在华企业的技术水平。

3.提高反避税能力,击碎FDI企业避税怪圈

首先,FDI企业之所以能够大肆脱逃纳税,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因此,为了避免FDI企业再度钻法律的漏洞,我国应该汲取国际反避税经验,尽快制定一部更加完善的反避税法律法规以及实施细则,从源头上断送FDI企业“合理”避税的生存。

其次,由于FDI企业避税手段趋于复杂、隐蔽,因此我国必须注重培养、重用精通会计、审计、企业经营、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并具备较高的侦查能力的人员;大幅提高税务人员的待遇水平,吸引外部优秀人才;实行重赏制度,鼓励、重赏知情的专业人士的揭发举报。

最后,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FDI,赚取更多政绩,牺牲国家税收收入,庇护FDI企业的避税行为。这就需要我国及时完善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制度,将税收征管力度可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同时也可效仿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建立一支精干的税务警察队伍或者反避税部以打击避税行为,维护税收。

结束语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中,FDI对中国经济的发展确实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FDI也是一把双刃剑,对我国经济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随着我国市场管理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FDI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将越来越小,对我国经济的贡献将进一步增加。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05级

参考文献:

[1]李未无.理性看待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作用[J].海南金融,2005,(7):45-47.

[2]国税总局掀反避税风暴.遏止每年300亿税款损失[J].北京青年报,2005,(6):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