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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化 金融创新 政治体制
自党的十六大确立城镇化战略以来,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2.57%,今年预期达53.47%。目前,巨量的资金缺口成为了影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关键。据国研中心测算,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点,相关的投资就可能超过1万亿元。相对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银行借贷困难以及债务到期的种种难题,创新城镇化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显得尤为重要。
一、中国城镇化融资的主要方式及其局限性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和2008年的金融危机迫使中国城镇化融资从以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为主转变为以土地财政、地方融资平台、地方债为主,外资和民间资本为辅的融资方式。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这些融资方式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三类项目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促进了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但是,在提倡新型城镇化之际,这些融资方式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
(一)土地财政及其局限性
以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城镇化融资模式已经难以维持城镇化发展中必需的巨量资金流,土地财政便成为了推动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动力。地方政府通过经营土地集聚了大量建设资金。但是,土地财政存在着以下弊端:政府对农村土地的征用使得大量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耕地,在既“失地”又“失业”的状况下,社会稳定和发展受到威胁;收支规范与监督机制的缺乏致使资源、资金严重浪费;政府投资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加剧了建筑业、房地产业产能过剩。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及其局限性
在合法融资渠道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地方融资平台应运而生。从资本化角度考虑,地方投融资平台主要由特许权资本化、土地资本化、政府支出资本化这三个渠道为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地方融资平台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其可持续发展:融资过度依赖银行以至于形成了以银行贷款为主要来源的单一结构;根据《担保法》,国家机关不能作为保证人,因此,地方政府出具的担保承诺函不具法律有效性;政企分界模糊、偿债责任不明确,资金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这些问题会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城镇化融资带来负效应。
(三)地方债及其局限性
在城镇化的过程中,银行贷款也是资金融集的主要方式之一。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和土地抵押融资的方式向银行取得贷款。国家审计署《关于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的报告》指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万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为6.71万亿元,占62.62%。面对着不断增加的大量债务,地方政府有限的财政收入使其偿债能力不足,从而造成债务积压,使得银行贷款成为不可持续的融资方式。
面对未来城镇化的巨大资金缺口,以上几种融资方式皆呈现出“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状态。为了能够保证城镇化进城中所需的资金,多元化、多渠道、创新型的融资方式显得尤为重要。
二、多角度考虑融资方式的创新
作为城镇化建设的主体,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的领导地位不可撼动。本文主要从金融创新服务城镇化、完善政治体制两个角度来阐述多元化、多渠道、创新型的融资方式。
(一)金融创新服务城镇化
1.营造投资环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即市政债券(Municipal Securities)。随着我国地方债券的发行机制、定价机制以及二级市场流通渠道的进一步完善,政府可以尝试发行专门的城市建设债券如收益债券,募集社会闲散资金用于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建成之后的有偿使用能够为发行的收益债券提供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未来稳定的资金来源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收益债券的信用评级,降低融资成本,延长融资期限,这些优势有助于提高民间资本使用效率的同时促进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2.信贷资产证券化变“债权”为“股权”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进行组合,对该组合产生的现金流进行结构重组,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和融通资金的过程。首先,将地方政府平台贷款债务进行分类,按照是否产生现金流和不同的现金流时限进行分类,然后,发行贷款的银行将这些产生现金流的贷款组合卖给一个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现金流则被分配到不同的份额中。
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解决资产的流动性问题,帮助地方融资平台走出债务重重的泥淖,使其能够继续为城镇化融资做出贡献。此外信贷资产证券化也有利于分散商业银行的集中性风险,而从“债权”到“股权”的转变则使得地方政府面对社会众多投资者的监督,促使地方政府对资金严格管理、合理利用。
3.根据产业特征设立产业化基金
城镇化中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以及公共服务的建设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参与。在政府的支持下,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生产、文化、教育、医疗、养老等经营性领域的产业化投资基金,不仅能够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吸引社会公众参与进来,还能使得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城镇化建设情况,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和效率。
4.股权投资与信托基金并进
在过去城镇化过程中,债务性质资本远远超过股权性的资本,在债务融资方式遇到阻碍的时候,不妨提高股权性资本的比重,利用PE、VC等方式充分利用政府之外的经济主体如企业、金融机构等的剩余资金,增强金融市场的活力以便更好地服务城镇化。此外,可同时发展信托基金。通过信托基金募集流通中的剩余资金投向基础设施、房地产、公用事业,能够极大地减轻城镇化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同时促进我国城镇化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完善政治体制服务城镇化
1.完善税制以增加地方财力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收入占比从1993年的78.0%下降到2011年的50.6%,而地方财政支出占比从1993年的71.7%上升到2011年的84.9%,地方政府面临着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难题。事权下放地方,财权上移中央加剧了地方政府的财力窘境,影响了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发挥。当前税收改革的热点主要有资源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物业税,在这些改革中务必做到适度向地方政府倾斜。税收具有长期效应,能够增强地方政府的规划、领导能力,促使其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发展,形成有合理计划的城镇化发展,也能够为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不稳定时进行调控提供保障。
2.建立信息披露平台
信息披露平台的建立能够使得城镇化建设阳光化。地方政府对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其中也不乏腐败现象。信息披露平台能够帮助社会公众更清楚地了解我国城镇化的发展状况,对地方政府的计划和行为进行监督;有利于投资者及时地了解投资的风险程度,更理性地做出投资决策;也有利于社会闲散资金的高效流动和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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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商品与质量, 2012(5).
目前高层正在为此进行顶层设计。
记者获悉,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新型城镇化的纲领性文件《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编制完成,上报国务院,预计将于全国两会后出台。
一位熟知此次规划制定研讨的人士告诉记者,此次《规划》的主导思想是,以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化居民为重点,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依托,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保障。
这位人士分析,此前的城镇化主要是土地的城镇化,就是城市通过摊大饼的方式不断吞噬农村土地;而此次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主要是逐步转移农民工进城。
而对于由于农民工进城产生的成本问题以及农民工进城后新增加的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规划》提出了统筹推进农民工户籍改革,用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农民工集聚区的供排水管网、燃气和集中供热、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问题,并进一步加码保障房建设等措施。
由此可以看出,新型城镇化带来的投资机会仍然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必将拉动新一轮投资的高速增长。此后则通过各种社会政策的改革,比如户籍制度、农民工社保制度、子女教育制度、卫生设施建设等的完善,进一步拉动城乡消费的增长以及升级换代,从而实现中国经济结构的转型,整体越过中等收入陷阱。
户籍制度是核心
有人说,目前政府主导推进的新型城镇化过程,对于几千年农业文明主导的中国而言,是“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其中重要的标志是实现大批农民离土离乡,放弃农业生产,进入城市从事现代工业和服务业。
国家发改委小城镇研究中心主任李铁曾经表示,新型城镇化其实就是力图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中国农村发展的深层次体制矛盾,通过促进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集中,缓解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的压力,并增加城镇人口,带动消费需求,刺激国民经济增长。
熟悉此次规划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此次《规划》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中国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将长远的政策目标和当前可行的政策手段结合起来,率先解决一部分农民工在流入地城镇安居落户,逐步缩小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在公共服务上的差距,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要让农民工市民化,核心的一条就是要拆掉目前挡在农民工进城道路上的栅栏——户籍制度,《规划》提出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按照目前的数据,中国城镇化率是50%,这只是统计意义上的城镇化,绝大部分被统计为城市人口的农民工并没有在城市实现永久定居,如果按户籍来算,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因此,只有打破目前的户籍藩篱,才能让进城的农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北大教授张千帆认为,“获得城市户口的农民,理应要享受城市公民一样的待遇,这是新型城镇化需考虑从户籍制度改革入手的关键所在。”
目前户籍制度改革的难度是享受城市优越公共服务的群体不愿农民分享,其中最主要的是,城市政府的反对,去年4月、5月间,国家城镇化专题调研组完成了对浙江、广东、江西和贵州等8个代表性省份的调研,该专题组在全国不同城市发现“户改几乎遭遇所有市长的反对”。
其实,户籍的根本问题是其蕴含的公共服务,解决农民的户籍问题其实就是要让他们与城镇居民一起享受福利待遇、医疗、住房、义务教育等各方面的公共服务。这意味着,一方面,城市必须努力创造更多平等的就业机会,一段时期内可能还得对新户改对象提供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以便他们能够尽快缩小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另一方面,城市还必须加大对原来农村人口的社会福利待遇、医疗、住房、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投入,这对很多城市而言更是情非得已。
解决城镇化的成本
户籍改革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其实就是要为农民提供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这是一笔巨额的投入。
此前的城镇化资金来源主要是土地财政,就是政府通过卖地收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但是目前看来这种方式已经走到了头,由于土地财政导致的强制拆迁积累了大量社会矛盾,使得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即将出台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将大幅提高农民的收益,新型城镇化遇到的最大障碍还是资金问题。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规划》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要大幅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即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
因此新型城镇化提出后,大家担心的是城镇化的资金从哪里来呢?《规划》提出,在目前分税制的税收制度没有变化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将采取各种方式支持地方投融资平台,并鼓励市政公用企业在资本市场上上市融资。
《规划》讨论时,还规定对于公益性的基础设施投入,政府将会自动承担投资责任,中央政府或将逐步提高财政预算、国债资金中用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比重,按照城镇化的人口比例,在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设上给予资金支持。
而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此次在讨论《规划》时,大家认为城镇政府要减少对经营性基础设施的投资,逐步退出经营性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有限保障公益性基础设施投入。
政府还将对于进入微利或非营利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外资或者民资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补贴机制。
从目前设想的情况来看,要解决新型城镇化的资金来源问题,目前政府主要想到了三块:中央财政资金、民间资金和国际资金。目前的中央财政资金比较庞大,但是刚性支出也在增加,而民间资金和国际资金进入需要比较好的盈利项目,并要有一整套的制度改革。比如目前政府主导的招投标就存在许多腐败问题,让民资和国际资金很难进入。
建立成本分摊机制
除了资金来源问题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农民进城的成本不能由农民独自承担,应该分摊到每一个国民头上。
《规划》提出了建立合理的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摊机制,就是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摊机制,统筹考虑农民工的落户需求,加大相关财政支出力度,拓展筹资、融资渠道,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人口承载能力。
其实,要保障农民工市民化的顺利推进,急需解决的问题就包括农民工子弟学校、农民工集聚区、农民工转移人口的专业技术培训,农民工如何融入城市社区、农民工的权益维护等,这些都是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进入城市后,政府有义务提早安排解决的问题,不然就会形成南美国家普遍出现的贫民窟。
熟悉该《规划》的人士告诉记者,在规划制定过程中,以上问题都有大体的框架思路,并已经写入《规划》。比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民工子弟学校改善教学条件,同时加强农民工集聚区供排水管网、燃气和集中供热、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公共卫生、义务教育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更为关键的是农民进城后的住房问题,对于这个问题《规划》提出了一揽子的解决方案,一是建立住房租赁体系,二是加码保障房建设。
今后政府将逐步探索如何把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多元化的住房租赁体系。在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规划区内,政府允许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各类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出租屋。
有专家分析认为,以上规定可能是小产权房进一步合法化的一个有效途径。
另外,政府将对这些出租屋的建筑质量、消防要求、环境卫生等方面制订出租屋标准,规范租赁双方的责任,引导农民工通过租赁形式逐步解决住房问题。
这些基础设施投资将带动水泥、钢铁、建材、家电等目前已经陷入产能过剩泥潭的行业重新寻找需求支撑点,为经济进一步复苏提供动力。
城镇化争议
对于目前的新型城镇化,业内争论很大,有一部分人认为,新型城镇化就是盖房子,没什么新意;另有一部分人认为,新型城镇化就是首先实现“美丽”。前者是悲观派,后者是理想派。
悲观派认为,由于体制惯性,最近几年的城镇化还只能走政府主导大规模投资的老路,而资金来源则主要还是征得土地,然后赚取征地收入中的巨大价差,新一轮浪费、环境破坏和对农民的剥夺将不可避免。此举还将进一步推高房价,中国房地产的泡沫将更被吹大,这对经济的健康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在这条城镇化的老路上,由于政府介入市场经济太深,国有经济完全主导资源配置,民营投资被挤出,产业不兴、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农民不能进城买房就业,拉动消费发展经济的愿望落空,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目标也难以实现,最终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因此,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就认为,下一步城镇化不是拉动经济的动力,而是经济发展的阻力。对此只能从政府与企业对老百姓从欠债到还债的角度去理解,过去增长快,是欠账,如今要还债了,故发展会慢下来。“过去30年的城镇化,拉动效应正在递减。”他说。
还有一种是理想化的路径。按照目前中央表述的新型城镇化的新意,那就是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
新型城镇化的“新”,是指观念更新、体制革新、技术创新和文化复兴,是新型工业化、区域城镇化、社会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生态发育过程。“型”指转型,包括产业经济、城市交通、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转型,环境保护也要从末端治理向“污染防治—清洁生产—生态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生态政区”五同步的生态文明建设转型。
但是这种观念又过于理想化,发改委小城镇研究中心主任李铁批评道,我国对于城镇化发展的进程要求较高,往往以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发展的现状作为我们学习和参考的借鉴。无论是在理论界的研究还是在一部分地方政府的决策过程中,似乎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都是一种美好的预期、花园式的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和生态、高素质的人群、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等。
其实,中国的城镇化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要让农民和一些适应我国劳动力要素特点的企业能有较低的门槛进入,这样才有助于在低成本的城镇化道路上完成人口的转移。
首先,在短期内还是要靠投资,土地财政还必须继续。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而中西部地区的确在基础设施投资上的需求很大。但是,政府一定要放慢速度,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量力而行,不要如4万亿元刺激时期那样急躁冒进,寅吃卯粮,放大泡沫。
其次,政府要完全对民资和外资放开,要发展产业,改革目前的招投标制度,用制度和法制的手段减少投资过程中出现的,清理目前的项目审批制度。
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引发了诸多城市空间问题,城市权利问题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通过列斐伏尔和索亚对城市权利的探索,西方的城市权利思想不断深化和发展。作为紧跟时代步伐的坚定的学者,哈维也提出了具有深远现实意义的城市权利思想。城市权利关系到世界城市化的走向乃至未来世界的总体格局,关系到中国城市化的方向、质量乃至历史命运。城市权利研究已成为指导以人为本、空间公正的新型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工具。
自1940年代以来,冒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风险, 许多的 问题 关于 城市的 空间 有 而且 兴起 在里面 这个 迅速的 发展 属于 城市化。 这个 城市的 正当 有 成为 这个 专注。 之后 这个 勘探 属于 列斐伏尔 和 西方城市权思想不断深入发展 像 A. 决心 者 下列的 这个 速度 属于 这个 时代, 提出 这个 主意 属于 这个 城市的 正当 具有 意义深远的 实际的 意义。 这个 城市的 正当 是 相关的 到 这个 方向 属于 世界 城市化 和 即使 这个 全面的 图案 属于 这个 将来 属于 这个 世界。 信息技术 是 而且 相关的 到 这个 方向 质量 和 即使 历史的 命运 属于 中国的 城市化。 这个 学习 属于 城市的 正当 有 成为 一 重要的 工具 到 指导 这个 建设 属于 刚出现的 城市化 在里面 中国,以人为本,以空间正义为导向。
城市权利。urbanization。construction pathnew urbanization。城市是理解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空间周边的城市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产生了许多城市问题。各种城市环境的冲突与矛盾城市发展中的权利继续出现。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城市权利问题尤为突出。城市权利研究对解决中国当前的城市化问题有一定的启示。
,中国城市化的质量乃至历史命运,都必须对城市权利做出科学的界定。城市权逐渐成为城市研究的中心议题之一。通过列斐伏尔(Henry Lefebvre)和索亚(Edward,Soja西部)对城市权利的探索,西方的城市权利理念不断深化和发展。作为城市权利思想的主要代表之一,哈维(David Harvey)在借鉴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对《资本论》的重新研究,提出了具有深远现实意义的城市权利思想,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20世纪60年代,为了纪念马克思的《资本论》出版100周年,列斐伏尔撰写了《进入都市的权利》这部关于《城市权利》的第一部著作,反映了20世纪60年代巴黎的生存危机。列斐伏尔在书中认为,城市权利不仅反映了日常生活的逐渐衰落给城市人带来的痛苦,也反映了城市人在危机中生存和建立新的城市生活的愿望。
相信《城市权利》可以让人们在城市中占有一席之地。同时,他认为,这项权利“不能理解为一项简单的进入或返回传统城市的权利,它可以转化和更新为城市生活权”[1]158。论城市权利在利益主体方面,他认为城市权利是一种基于人自身的权利,具有广泛性和包容性。这里的权利主体既指个人意义上的城市人,也指群体意义上的集体。就城市权利的内容而言,可以通过哈维对列斐伏尔的评价来理解,即,“城市权利问题将被一个模糊的问题所取代,如城市生活权,在他看来,这将逐渐演变成一个更普遍的问题问题,如《空间的生产》的权利”[2]Preface:15。换句话说,列斐伏尔从列斐伏尔认为,“城市权利是城市及其居民拒绝外部力量单方面控制的权利(由国家和资本主义经济驱动)“[3]在
的城市权利研究中,列斐伏尔用一种新的空间视角考察了阶级以及不同阶级之间的权利关系。在批判城市空间异化的过程中,他提出了城市权利的概念。列斐伏尔指出,这是城市日常生活的不正常运作,是社会的不稳定这导致了城市空间社会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处于不平等和不公平地位的弱势群体发动了各种形式的斗争,以重新获得城市权利,其目标是要求更多的社会权利和社会资源。
索亚(也称为爱德华苏贾)
是一位著名的后现代地理学家。他最著名的理论贡献是“社会—空间辩证法”的提出。可以说,他的理论起源于列斐伏尔一世,但索亚比·列斐伏尔更进一步。
的《社会—历史—空间》“三元结构和以空间为核心的三元辩证法是解释城市现象更为合理的框架目前在这一框架内,对城市权利相关问题的探讨始终围绕空间展开。在讨论城市权利时,索亚认为“城市化进程的这一更广阔的视野与空间正义的斗争密切相关,而空间正义的斗争就是城市权利的斗争。”[4]6
索亚将城市权利作为城市和空间正义的问题进行宣传,城市权利与空间正义是相互建构的。他认为,我们应该从空间角度研究城市问题,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寻求空间正义和城市权利。随着城市运动的迅速发展,人们对城市权利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居民日益认识到,城市权利缺失的主要原因是空间发展不平衡。因此,索亚提出空间正义是城市权利的基本内涵,空间正义的构建是城市权利的保障。实现空间正义就是实现空间的开放性、包容性、多元共存与和谐共存。这是城市空间正义权的基本价值所在。要实现城市中的各种权利,必须建立合理有序的权利等级。索亚对城市权利和空间正义的深入研究,不仅加深了人们对城市权利的基本认识,也让人们看到了城市权利空间化的重要性。为了实现人们多样化的城市权利,有必要实现空间的同质化发展。
与列斐伏尔相比,索亚的城市权利更为具体。后者认为,城市权利不仅是一种诉求,也是人们普遍享有的一项具体要求。城市权利应该真正实现对空间的占有,尤其是对公共空间的占有。
。同样地,我们通过日常的城市活动改变城市,反过来,城市也在改变我们。作为坚定的者,哈维也这样认为。从这个角度出发,他对城市权利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这是一种根据我们的意愿改造城市和改造我们自己的权利。”[2]3哈维认为,城市化正在不断发展和改造我们自己。
·哈维认为,从城市权利主体的角度来看,城市权利的承担者被称为一个群体。“城市权利远远超出了我们所说的获得城市资源的个人或群体的权利。城市权利是根据我们的期望改变和改造城市的权利。”[2]4哈维指出,“比起的个人权利,而城市权利是一种集体权利”[2]4.城市权利只有属于集体主体,才能产生更大的行动力。就城市权利的内容而言,其内涵极为丰富,涉及到人们在城市中的生存、发展、休闲等各个领域。
哈维的思想具有相同的地理背景哈维的思想不仅包含了空间正义,还提出了独特的《重获城市权利》的具体方式——开展城市社会运动。通过对哈维城市权利定义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哈维《城市权利》的内涵他非常富有。在《叛逆的城市:从城市权利到城市革命》(Rebel Cities:从城市权利到城市革命)一书中,哈维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城市权利的主要内容:资本主义危机的城市根源、创造城市共享资源的艺术和地租2]28-109
大学优先,资本主义危机的城市根源。首先,在城市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肆意剥夺城市权利的现象,导致不断的反抗,最终形成“城市”危机第二,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也是引发危机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全局和长远来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不仅会对未来社会经济产生严重后果,还会对资源的枯竭和环境的恶化产生影响。第三,城市化进程中对低收入群体的剥削也是城市动荡和资本主义危机的重要原因。
第二,创建共享资源的城市。共享资源普遍存在于人类经济社会中,具有多种形式。然而,并非所有形式的共享资源都向城市居民开放。有些是向公众开放的,例如空气。另一些原则上对公众开放,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受到监控和限制,甚至由私人管理,如城市道路和户外公共健身设备。此外,还有其他形式的共享资源,如品牌、技术、专利等。如今,这些被视为特定事物甚至资产的共享资源在城市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被商业化和私有化。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是共享资源本身,而是生产和创造共享资源的群体与导致共享资源商业化和私有化的群体之间的关系。哈维认为,共享资源是一种基于集体劳动的动态变化的社会关系。
第三,地租艺术。资本主义的私人业主垄断了某些资产,导致土地租金垄断。传统上,房地产开发和财政政策是获得垄断地租的主要途径。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和发展,垄断保护和垄断地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削弱。在文化产业深化发展的过程中,一些特定的文化产品逐渐被视为获取垄断地租的重要途径。但毫无疑问,资本主义和垄断权是相互交织、不可分割的。然后是一个问题-如何解决这种情况?这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重构垄断权。哈维指出,现实中人们往往从文化的角度重申这些垄断权。哈维在
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重新定义了传统文化和文物,即定义为“集体符号资本”。他认为,如果一个城市通过“集体符号资本”获得垄断地租,其他城市也会效仿,出现越来越多的同质商品。这不仅会使城市失去自身的特色,还会导致原有城市结构的破坏和一系列的城市问题。结果,许多资本主义国家要求“集体符号资本”的权利。哈维指出,城市居民对“集体符号资本”的要求是所有人都应该享有的城市权利。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面对新的形势和问题,我们必须在深入研究城市权利的基础上,探索研究城市权利的新方法、新途径。
。纵观中华民族近代史,尽管我们经历了许多曲折和困难,但我们最终赢得了革命的胜利。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坚持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指导实践。在
,中国的城市化发展迅速。为了准确把握这一快速发展阶段,我们必须面对空间变化的现实。由于城市的权利和发展越来越空间化,社会问题必须解决也来自太空。如城市资源分配不均。面对城市化进程中的这些空间问题,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即重视和重视对城市权利的研究。城市人能否获得城市权利是城市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涉及到如何让边缘群体进入、使用、生产和创造城市空间的各种权利,如何满足个人在城市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权利,以及如何实现空间生产中个人权益的合理分配。因此,可以说,城市权利是空间权利,“换句话说,无论我们身在何处,我们都应该牢牢控制我们空间的社会生产过程,或者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有更多的权利来控制空间的社会生产。从某种意义上说,获得城市权利是在寻找空间正义。”6-7.
哈维认为,城市或城市体系作为进行社会运动的场所,反映了其被动性。同时,哈维认为城市也有它的主动性。它的主动性体现在其独特的环境特征上,这往往被拥有城市权利的统治阶级用来控制和镇压不稳定的人。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城市是社会运动和阶级斗争的重要场所。在
,人们传统上认为阶级斗争、反资本主义斗争和城市社会运动之间的关系是分离的,或者后者是前两者的附属物。即使在考察城市社会运动、劳动力剥削和异化时,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的剥削和异化也是不可能的这只是反资本主义斗争的一个方面。哈维通过分析巴黎公社运动的性质,打破了城市社会运动与阶级斗争和反资本主义斗争相分离的传统观点,指出城市社会运动既是阶级斗争又是反资本主义斗争。
·哈维指出,随着时代的变迁,传统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工人阶级已经消失,并在今天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被无产阶级所取代。当前,我们首先要重新认识和扩大无产阶级的内涵,把分散在城市的工人也包括进来。应组织和团结各党派的革命力量,开展城市社会运动,以恢复城市权利为目标。正义自古以来就是人们追求的理想。然而,在现实社会中,理想与现实总是有距离的。目前,城市空间存在许多问题,如城市居民之间的权利不平等,这需要在城市空间的研究中更多地关注正义。空间公正日益成为衡量城市权利能否获得的重要指标。本文从城市权利的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在城市权利主体方面,
应坚持主体多元化。城市主体不仅包括原城市居民,还包括从农村进入城市的群体。城市权利是使这些城市的人们能够实现他们的目标。由于正义是不同的,政府应该更加关注城市个体的成长过程,特别是解决农民工权益问题和城乡结合部的发展问题,使不同的权利主体得到尊重和保护。就城市权利的客体而言,空间资源和产品应考虑到生产、分配和使用的公正性。空间生产是城市化和城市转型的根本动力,人们应该在免费咨询的基础上参与创造此外,与交换价值相比,空间正义应更加注重空间的使用价值——地方化的社会需要[5]60,以确保城市空间的同质化发展。因此,要实现空间正义的价值理念,关键在于认识正义的差异性,实现城市个体权益,关注空间生产的正义性和使用价值。
。事实上,城市权利往往被人们忽视。当前,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与城市化相关的住房、土地、社会、生态等权利问题和权利冲突。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权利已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城市权利建设对于实现我国未来城市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人权是指人的基本权利。人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其中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同样,人权必须包括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社会属性是基本属性。然而,就社会属性而言,人权往往成为一种形式化、肤浅化、合理化的话语体系,甚至成为一种在不同时代为特定人攫取权力和利益的话语体系。人们在自然属性方面的基本权利没有得到尊重和保障。
的城市权利包含了当今时代背景下人权的具体内容,实现了外在形式与内在意义的统一。在今天的城市化社会中,就城市权利的内容而言,人民不仅是城市的主体,也是城市空间的主体。城市空间的目标是实现人民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人们可以生产各种各样的空间产品,处理、协调和利用不同空间的物质资源,创造出各种具有使用价值的空间形式来满足人们的需求不同层次的人的发展要求。这种城市权利以正义为导向,集空间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于一体,也就是说,城市权利所包含的个人权利的实现,不仅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需要,也是对美好生活的精神向往。我们应该认识到,要实现人权,首先必须实现空间经济正义和政治正义,以满足当今时代背景下人权的两个属性,实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未能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未能有效实现城市空间华人的权利。基于此,
将实现人民的城市权利作为稳步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的根本目标之一。个人的城市权利体现为:在居住方面,可以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的定居,并在城镇获得舒适、安全、健康、卫生的住宿。在就业方面,可以在不离开家乡的情况下,努力实现当地人在当地的工作,并有足够的就业机会。在社会保障方面,在城乡建设方面,要树立城乡统筹的理念,坚持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结合,实行联动推进。大力发展特色小城镇,加强村庄综合治理等。通过以上对城市权利具体实现的分析和探讨,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建设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打破“重物轻人”的传统思维,大力推进人民城镇化,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
前面提到过,城市权利的价值是实现正义。在中国,空间正义与指向中国城市化的城市权利范畴密不可分。要实现具有空间正义的新型城市化,我们应该用城市权利来勾勒各种空间和城市化问题,然后用空间正义来批判和反思这些问题,以实现空间层面的公平和正义。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2017年底,中国城市人口占总人口(城镇化率)的比例为58.52%。在城市化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资源过度开发、盲目占地、环境污染、各级城市权益保护不力等问题。日益突出的现实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化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不断探索新型城镇化的建设道路,在的指引下,建设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面向空间正义的新型城市化内在要求我们实现城市化的协调发展。协调发展是一种基于长期和总体规划的战略考虑。在处理城市化建设中空间发展不平衡问题时,要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的理念。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城市权益,协调各方发展,实现空间共享,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1]亨利·勒斐伏尔。关于城市的著作[M]。Oxford:Basil Blackwell,1996年。
[2]HARWEYD.Rebel Cities:从城市权利到城市革命[M]。London:Verso,2012年。
[3]吴宁·列斐伏尔的城市空间社会学理论及其中国意义[J]。社会,2008,(2):112-127。
【关键词】新城镇化;公共医疗资源;公平
医疗资源配置包括医疗资源在城乡之间、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之间、以及预防与治疗之间的增量配置和存量配置。医疗资源配置决定着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优化我国公共医疗资源配置,对实现病人有序分流,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公共医疗服务可及性,推进城乡一元化有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新城镇化过程及其医疗资源配置的要求
(一)新城镇化与医疗资源配置内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城镇人口比重连续上升。新城镇化,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医疗资源配置在新城镇理念下推行,是指政府如何使医疗资源公平且有效率地在不同地区、领域、部门、人群中分配,从而实现医疗资源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积极推进医疗资源配置均等化,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公共医疗资源服务机制。
(二)新城镇化对医疗资源配置的要求。新城镇化发展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注重人与人的平等和相互尊重。这就要求医疗资源政策人性化、均等化。
医疗资源配置格局要与新城镇化发展理念相结合。新城镇发展,要求医疗资源配置要从人的视角出发,为人而配置,合理布局与配套集群发展;要求医疗资源要加强公共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其服务质量,创造方便、舒适的公共医疗服务环境。
二、新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医疗资源配置现状及问题
(一)医疗资源政策。医疗资源政策是政府配置医疗资源,解决医疗资源配置问题,预防疾病,确保医疗服务领域公共产品的供应,确保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公平性,矫正医疗保健和医疗保险方面的市场缺陷。
改革开放前,城市以三级卫生防御网为主的卫生防疫体系,农村重点是三级医疗卫生网,即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中心。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卫生机构财政短缺,许多预防保健机构出现了重有偿服务、轻无偿服务的不良倾向。农村乡镇卫生院逐步调整为在乡镇财政补助下实行多种形式经营。
中国城乡医疗资源政策,使得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有所提高,并减少了政府的管制。但是,财政对公共卫生的支持不断减弱,导致公共卫生服务的社会效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滑坡,卫生资源配置出现了重城市和重医疗、轻农村和轻预防的倾向,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医疗服务机构和人员缺乏提高服务质量的动机,医疗机构的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
(二)新城镇化推行过程中的医疗资源配置。在新城镇化推行过程中,医疗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发展和完善。重庆市沙坪坝区近年来公共医疗政策有所调整。2014年,重庆市沙坪坝区医保市级统筹政策将实施三大调整,包括特病参保人员住院“门槛费”、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特殊病种种类。此外,重庆市沙坪坝区,外地人可以在这里住院、看病,及时足额办理医疗报销。这一时期的医疗资源配置问题在于:医疗资源配置过程中,公平性较低;医疗资源配置重居民轻农民。
(三)新城镇化推行过程中的医疗资源政策与配置的效益与公平性。新城镇镇的发展,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这就要求医疗资源配置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质与量的相对公平。从问卷调查与实地访谈中探知公共医疗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360份问卷调查中,有18.9%的人步行去医院需要30分钟左右的时间,这说明,有不少一部分人看病不够方便,医院覆盖率低,医疗服务效率较低。
调查结果显示,27.9%的人不了解当前医疗保险政策,8.4%的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其中,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人群中,有15%的人是因为经济条件不允许而未参加医疗保险。多数人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清楚了解医疗保险政策的人不到50%,且了解医疗保险政策的群体大多是医生职业。其中,有少数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这说明,医疗保险政策还未深入人心,且医疗保险政策还不在全体社会成员的承受范围内;医疗资源分配不均,效率不高。
从调查与访谈结果可见,医疗资源政策与配置的公平性较差,效益较低,导致其公平性和效益性较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三、新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医疗资源配置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在医疗资源配置过程中,由于考虑经济利益,及利益体之间的较量,会出现“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公共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特别是城乡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市场能调节医疗资源配置,但是市场也会失灵。医院由于考虑经济利益较多的原因,会降低对医疗资源配置政策的执行效率。城乡群众得不到对等的服务量。应树立城乡一元化发展理念,加强政府制度化管理和监督能力。
四、结语
健康、完善的公共医疗配置体系,公平、有效、人性化的公共医疗服务,对整个社会而言,是实现质量导向型的“人的城镇化”的关键;对个体而言,无论出生在哪里,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它都是实现个体的 “中国梦”的核心。在新城镇推行过程中,医疗资源配置需要以人为主体,尊重个性需求,更加全面地满足人的医疗需求,让医疗真正地为人而服务,促进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是指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在发展规划、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体制机制、推进工作等领域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破除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相互脱节的“两张皮”现象,达到城市格局与智慧产业布局有效对接,城镇服务体系与智慧应用体系优化匹配,城市基础设施与智慧设施网络有机结合,使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智慧城建设紧密融合,城市化与信息化互为动力,促进两者互动协调发展。具体而言,其内涵要求包括四个层面:其一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规划等要与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相匹配、相对接;其二是智慧产业发展与城市产业的规划、布局、特色等相互协调;其三是智慧城市建设基础设施与城市空间、功能、发展结构等相融合,两者相互支撑;其四是智慧城市应用系统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统筹谋划与推进。
二、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宁波深化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必须从完善功能体系、优化空间格局、畅通交通网络、提升品质特色、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城乡一体等方面全面统筹整体推进。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就是要在城市建设中融入智慧产业、管理、应用、文化等因子,从而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一方面,依托主城区边缘设立智慧产业园区或在远郊打造独立智慧新城,是拉开城市框架的有效路径;另一方面,强化在城市建设、管理中智慧基础设施、智慧应用系统的融合,是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的重要路径。
(二)有利于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无论是构建智慧产业园区,还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着力提升智慧元素,对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智慧产业园区作为智慧产业的集聚区,为智慧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为园区内中小企业、创新企业提供场地、技术、资金、孵化等专业支持和服务,从而有利于智慧产业快速发展及相关企业做大做强。在城市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提升智慧化水平,为智慧产品、服务、应用系统等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商机,对于加快智慧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也十分重要。
(三)有利于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是改善民生、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客观需要。在城镇化建设中,着力加强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资源的整合共享,可以让居民更方便地使用信息网络及相关资源;强化交通、医疗、教育、文化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智慧应用体系建设,可以让居民享受到更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在城市管理中推进社会治安监控体系、灾难预警体系、应急体系等系统建设,可以大大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三、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的模式借鉴
(一)智慧新城建设型
案例:广东省惠州市是科技部和标准委批准的首批20个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近年来着力打造的潼湖新城是一个典型的智慧新城。新城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规划了留学人员创业园、高校创新园、国际科技合作园、工业设计园、大企业研发中心和科技与金融服务中心,以及相配套的商务区、智慧生活示范区、三网融合智能化小区,突出强化“产、城、人”的深度融合,目标是打造成为智慧产城融合、智慧技术集成、智慧产业发展、智慧服务惠民的美丽城市。
(二)旧城智慧改造型
案例:近年来,四川省南充市投入巨资启动了规模最大的旧城改造,在此过程中把智慧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融合放在突出位置。从无线网的覆盖面来看,经过改造后的南充老城智慧基础设施在全省名列前茅,同时大力推进智慧政务、智慧产业、智慧民生三大工程建设,加快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物流等一批成熟的智慧应用项目,城区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功能快速提升,城市管理更加智能。
(三)智慧城镇建设型
案例:上海浦东新区周浦镇是中国智慧城镇创新示范单位,将“智慧城市、智慧产业、智慧科学”的概念引入城镇建设管理,目前已实现百兆家庭宽带接入和无线网络全覆盖,大力推进物联网、云计算、智能电网等高新技术在节能降耗、清洁能源、城市安防、智能交通、医疗服务和智慧社区等方面的示范应用,基本建成了百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智慧商务区和智慧产业区,以“数字惠民”大大提升了周浦居民智能生活环境的水平。
(四)智慧社区创建型
案例: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社区的智慧社区建设始于2012年,组建了智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规划,建立了“智慧社区信息发展中心”和“智慧社区市民体验馆”,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列为市、区两级智慧社区首批试点单位。建设重点包括社区管理、公共服务、智慧商圈、人文精神等四大板块,具体可以概括为“一库(民情档案综合信息库)、一卡(智能炫卡)、两平台(社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多系统(以平台为基础开发的各类具体的应用系统)”。
(五)智慧产业园区拓展型
案例:目前我国有30多个国家级高新区正在有序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其中江苏省无锡市的T-Park是智慧产业发展与园区城市建设共同发展的典范。与传统工业园、开发区不同,T-Park是一个智慧产业和生活融合区域,园区规划时就不仅包括了智慧产业发展内容,还包括了园区开发建设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内容,不仅有发达、完善的智慧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更有便捷、优化的创业服务链,是一个不仅宜业而且宜居的大“社区”。
(六)重点开发区智慧提升型
案例:2012年,武汉开发区启动智慧产城一体化战略,委托北京泛华集团对“智慧城”、“生态城”进行总体规划并对重点核心区进行城市设计,规划面积84.7平方公里,重点打造11大功能片区,其中最核心的是“智慧城公共服务片区”,重点建设企业服务中心、智慧展示中心、综合数据中心、特色商区、川江池智慧公园、专家公寓和智慧社区等项目,着力创建国际化智慧城示范区和慢生活休闲体验区,打造智慧产业与公共服务完美融合的城市名片。
(七)都市功能区整体智慧化开发型
案例:南京将建邺区江心洲整体智慧化开发,成为智慧功能区建设的经典案例。江心洲是长江沿线各大城市中唯一位于主城范围、区位优越、环境优美的江中洲岛,面积15平方公里。南京市政府与战略合作者对该岛进行整体开发,突出以生态、低碳、智慧产业为主导,着力建设科技研发、创意智慧和高端总部高度聚集的国际化智慧产业园区,以及生态旅游、文化创意、商务休闲、生态居住等功能相互交融的国际化低碳智慧岛。
(八)智慧城市综合体带动型
案例:绿地集团以纽约曼哈顿的全智能建筑为模板,在合肥全力建设一个智慧城市综合体示范点。该综合体将立足城市建设的最前沿,把最先进的规划理念、智能技术运用到项目中,打造面向未来的科技智能建筑,搭建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增值平台。在这个智慧综合体中,每一个建筑及信息、设施、设备都是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的生态链条,建成之后,智慧办公、智慧商贸、智慧物业管理等都将成为现实。
四、宁波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宁波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总体战略部署,大力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及智慧城市建设综合试点,并在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取得一定的成效。一是城市建设中智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大力实施“光网城市”和“无线城市”等工程,加强基础资源数据库和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中的“智慧因子”不断增强。二是城市管理运营中智慧应用系统效用发挥更加明显。智慧城管、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教育等试点项目进展顺利,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智慧产业园区的城市功能不断拓展。着力发展软件、信息、智慧制造等智慧产业,重点推进宁波杭州湾新区的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宁波国家高新区的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两大试点区域建设。四是智慧功能区块开发积极探索。比如鄞州下应区块“智慧城”完成规划设计,海曙、江北等地“智慧社区”建设成效明显。
(二)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宁波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尚处于自发性的初级发展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在思想理念上认识不够。比如新近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的决定》中尽管提到了要“坚持智慧管理”、“加快智慧基础设施建设”等,但是没有明确提出深化两者融合问题。二是在规划制定上缺乏沟通衔接。城市产业规划、国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与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衔接程度不够高,规划制定过程中缺乏沟通对接,规划之间“两张皮”现象突出。三是在工作推进上缺少协调融合。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分别由不同的部门主管,分管市领导也不同,这也导致在工作中难以做到深度融合、互动协调。
五、推进宁波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发展的对策思路
(一)加强对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工作融合
一是要深化认识。通过理论宣传、政策引导,进一步加深全市上下对提升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水平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把融合理念贯穿到各地各部门推进城镇化和智慧城市建设的实际工作中。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体系的对接。目前宁波新型城镇化和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领导机构分别是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这两个领导机构尤其是牵头单位的对接,建立协商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两者融合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三是要加强工作推进对接。比如在推动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中,要与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相一致;在推动卫星城、中心镇建设时,要与智慧城镇建设相融合;在推动老城改造、新城建设过程中,要与智慧社区、智慧综合体建设等相匹配,等等。
(二)加强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的规划融合
一是要促进规划对接。积极探索“多规合一”,建立开放式的规划编制程序,由规划部门召集发改、经信、建设、国土等部门共同修订和完善相关规划,促进城镇化规划、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与国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有机对接。二是要适时制定出台专项规划。制定出台提升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水平的专项规划,建立规划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规划监管和协调机制。三是要制定出台行动纲要。研究提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行动纲要,明确阶段性实施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实施主体和各项保障措施。
(三)强化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的产业融合
一是要加快发展智慧制造业。结合宁波实际,着重发展智能家电、智能电表、数控设备、智能交通、智能环保等智慧装备产业,以及移动通信数据中心、金融数据处理中心、国际物流数据处理中心、重点产品和资源数据中心等网络数据产业。二是要加快发展智慧服务业。重点发展软件研发、智慧物流、智慧贸易、智慧旅游、智慧健康、文化创业、工业设计、科技服务等高端智慧服务业,大力引进和发展智慧总部经济。三是要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依托各类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加快建设“精准农业”信息系统,着力打造智慧农业示范推广基地。
(四)强化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融合
一是要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光纤到户、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第三代、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全面推进无线城市建设。二是要加快建设智慧市政基础设施体系。近期要重点加快推进城市智慧交通体系、水务管理、污染治理、能源管理、园林旅游等市政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感知化建设。三是要加快建设智慧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智慧技术在教育、医疗、文化、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应用,加快开展智慧学校、智慧医院、智慧图书馆、智慧政务等试点。
(五)强化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体制融合
一是要强化管理融合。进一步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监控、灾难预警、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监测、口岸疫情预警等信息系统,提升城市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二是要强化体制机制统筹。在开发建设方面,理顺新型城镇化和智慧城市建设体制,统筹确定开发时序、重点,强化重点项目、重点区块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在投融资方面,着力于建立完善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综合平衡机制、资源资产盘活机制、投入产出与回报机制、重大项目共建共享机制等。在督查考核机制方面,统筹构建两项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协同开展目标进度监测评估等。三是要强化政策法规统筹。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制度规则、实施细则等方面的衔接,强化财政投入政策、土地保障政策、人才政策等方面的统筹协调。
(六)加快新型城镇化与智慧城市建设融合的平台建设
最为重要的社会经济政策,其重点在发展中小城镇。本期的主题是讨论中国基层的城市化问题,但我们的重点是探讨民营企业在新城镇化过程中的定位、功能和发展机遇。
国务院推动新城镇化的政策一出台,关于新城镇化的讨论便风生水起,尽管大家的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观念不同,对新城镇化的理解、表述各异,但是经过密集的讨论和思想的碰撞,至少在以下几点达成了共识,即:新城镇化不再是简单的“新4万亿”,不是继续靠投资拉动和促进经济增长,而是要把调整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作为重点;新城镇化绝不仅是“土地的城镇化”,更是“人的城镇化”;新城镇化的关键是改善民生,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培育具有现代文明意识的新市民。在寻求上述共同点的基础上,还要明确,新城镇化应该不再是由政府主导的城镇化,而是由政府引导的、以市场力量为主体的城镇化,也即:推动新一轮城镇化的重要力量和参与者应该是市场、市民和民营企业家。
所以,我们讨论这个主题的切入点是:新城镇化对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意义,民营企业分享和挖掘新城镇化的商机在哪里?
据公开资料披露,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的城镇化率接近53%,城镇人口逾7.2亿,全国各地,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已经形成了不少工业、人口高度聚集、人口在十万以上的工商业强镇。它们是中国新兴工业化的基地,也是新城镇化的基础。同时,从乡村流出的人口,也即农民工,大多数分布在这些工商业强镇中。这些城镇的非户籍人口经常是其户籍人口的数倍。这些城镇中的民营企业无论是在数量、规模、就业、税收和发明专利等方面都是地方经济最主要的贡献者,他们在地方的城镇化建设中,始终发挥着巨大作用。
如果按照人口、产值、工业化率等物质性标准,这些镇已经具有城市的特点和功能。然而,无论是在政策上还是在观念上,这些镇始终只是乡镇,处于“半城市化”状态。由此导致诸多问题:
一是大量人口被悬置在城乡之间,无法完成市民化转型。数以亿计的人口已经脱离乡村,聚集在工商业强镇,从事现代工商业,并且不会回到乡村。但是,他们不具有当地户籍,各种权利得不到承认和保障。
二是这些工商业强镇的社会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低下。地方政府没有足够财力进行城市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品供应严重不足。
三是城镇化结构畸形。由于工商业强镇无法完成城市化,中国过去20年的城市化演变成了一线城市的“大城市化”。这种“大城市化”实际上是由政府借助行政权力聚敛周边地区资源,堆砌城市;而那些通过自发秩序,演化而形成的小城镇却不能成为城市。
四是工商业强镇产业升级无法展开,经济增长缺乏后劲。产业升级的本质是人的升级,企业必须能够吸引和留住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和投资者,而这些人员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是目前的市镇所无法满足的。同样,城市化滞后,也给服务业发展造成极大约束,尤其是中高端服务业没有机会发育、发展。这些工商业强镇占据中国经济半壁江山,其发展受约束,也就意味着中国经济结构升级受到制约。
这些问题是新城镇化发展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而新城镇化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应该是依靠市场制度和市场机制,依靠全社会的参与和完善法治建设。毫无疑问,如果发展新城镇化战略能够坚持市场开放,鼓励公平竞争;能够着手打破行政垄断,降低民企进入传统行政垄断行业的门槛,那么,民营企业固有的市场竞争潜力就会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坚持主要以市场制度解决上述问题,就是民营企业借力新城镇化发展的机遇。具体来说:
1.新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提出了满足人的发展的基本需求问题。大批的农民进城后,其生活质量必然要改善,生活水平一定要提高。庞大的人群所产生的巨大社会需求,在吃穿用住行等各个市场和细分市场,无疑是民营企业的机会。
2.城镇生活中的各种各样的“难”,特别是上学难、居住难、看病难、乘车难、停车难、甚至上厕所难等等,都会为参与新城镇化建设的民营企业提供大量的发展机会。
3.国务院“新36条”及其实施细则,均明确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公共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建设。尽管细则还有很多可以细化之处,但是在全面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公私合作模式上,再次为民营企业提供了空间。
一、站在白城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快中心城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拓展中心城区的承载功能,壮大城镇经济,破除城乡二元壁垒,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十分迫切和必要。
第一,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的有力举措。白城作为吉林西部一个重要的地级城市,与松原市共同被确定为建设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的核心城市,突出以新区为引领,推进老城区改造,加快中心城区建设,符合政策,切合实际,意义深远。
第二,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是白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加快白城发展,既离不开自身努力,更离不开外力支持,无论是西部生态区打造,还是城镇化建设,都为城市建设发展争取政策项目支持、借助外力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此关键节点,规划建设生态新区,加强打造中心城区,推进城镇化进程,是抢抓借力发展机遇、加快自身建设发展的现实选择。
第三,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是提升白城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有效途径。城镇化建设是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基本之策,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载体。加快打造中心城区,在拓展城市空间、优化城市功能、打造特色发展支撑等方面,为中心城市发展提供了先行示范的龙头引领作用,也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高标准规划、生态化发展、产城融合的鲜明范例,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盲目建城”和“摊大煎饼”的不良发展倾向,必将有力推动白城城镇化发展步伐。
二、着眼洮北未来发展的现实角度,正确看待加快中心城区建设与洮北发展的关系
洮北区地处老城区,是白城唯一的行政管辖区,是中心城区的重要有机部分。以生态新区为引领,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洮北区近水楼台,是最直接、最大化的受益者。
第一,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有利于做大洮北城镇经济。中心城区占据整个城市区域的主导位置,是发挥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主要平台。从白城现状来看,加快中心城区建设,能够使新区和老城区形成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竞争力,引领带动洮北城镇经济加快发展,进一步发挥要素集聚的洼地效应、消费需求的规模效应和城市面貌的窗口效应,有力提升中心城区的形象和品位,进一步增强投资吸引力,促进洮北区域经济特别是城镇经济加快发展。
第二,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有利于推进洮北城镇化进程。以生态新区为引领,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是转变白城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发展的有力举措和重要载体,必将增强这里的综合承载能力、人口吸纳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带动洮北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
第三,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有利于增进洮北人民福祉。建设城市的目的在于形成经济的集聚效应,打造区域强市,最终通过城市自身的发展壮大,不断满足人们的民生需求。突出以生态新区为引领,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有利于增进洮北人民群众民生福祉,促进人居环境优化、住房条件改善和公共服务提升,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增强居民群众归属感。
三、树立服从服务全局的发展理念,主动融入中心城区建设
突出以生态新区为引领的中心城区建设,需要一手抓新区建设,拓展发展空间,一手抓老城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实现协调联动、互促共进。为此,作为地处老城区的洮北,务求科学定位、准确站位,主动融入中心城区建设发展。
第一,全力配合新城区建设。在土地问题上,全力配合市里开展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为新区建设提供用地支持。在人口问题上,紧密结合城区危房、廉租房、棚户区等住房改造工程,做好征收安置工作,促进城区人口流动,汇聚新区人气。在社会服务上,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在教育、卫生、民政、司法等社会事业建设管理方面,统筹协调,配合联动,努力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第二,不断加强老城区改造。新区见证着现代文明,老城区承载着洮北的历史,新老城区务必同步建设,协调发展。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要着力抓好小区巷道改造、街路绿化、城市亮化和市政维护等工作,完善市政设施,健全城市功能。在城市环境管理上,着力加强市容卫生整治,强化小区物业管理,完善市容环境管理机制,提升科学化、网格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在综合服务上,不断优化社会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努力促进老城区与新城建设发展水平同标、同频,做好补充服务,实现同步提升,双轮驱动。
在过去200年里。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经历了这一历程。并具有鲜明的工业主导色彩。但随着二次大战以后经济的全球化以及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升级换代。城镇化的动力日趋多元:逐步从单一的工业发展驱动转化为工业。现代服务业等多轮驱动。随着社会进步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化、生态革命、信息化发展等也对城镇化的发展产生各种各样的重要影响。对于后发国家而言,城镇化的背景和动力都出现了新的形势。
同时,从历史的角度看。随着城镇化过程的推进。城乡关系一直在发生着变化。城市与乡村孰重孰轻也一直在不断调整之中。因此。从历史的角度客观看待我国城镇化的发展阶段。从符合一般规律的角度判断我国城镇化的未来发展趋势是十分必要的。
1我国城镇化研究的传统视角
1.1工业化、城市的传统视角
我国现有对城镇化的研究多从工业化、城市的视角切入。研究发现,城镇化与现代化。经济发展之间有正相关的关系。即一个国家城镇化水平越高,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水平也会相对越高。在评价我国城镇化功过是非的时候,也会强调其功。即对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推动作用。由于过于强调城镇化和工业化之间的联系,而工业化发生的条件又讲求规模效应和人口集聚,所以城镇化的空间载体自然而然地被锁定在大中城市甚至更高一级的城镇化形态——城市群。相应地。在城镇化道路的选择中。很长时间占据上风的是“大城市战略”.进入21世纪。
城市群的地位逐渐凸显。特别是在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带动全国城镇化、引导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战略性的决定作用,因而国家对城市群也是愈发重视。新近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同样明确提出要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市群。使之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
1.2大城市、开发区等主要实践领域
近30年来我国城乡规划类型的转变过程也能反映出不同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政策的导向。上世2e,80年代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2,JJ居多。到了上世纪90年代城市总体规划兴起。2000年以后,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多个重要城市编制了城市发展战略。主要目的是调整城市空间结构。整理出新的成规模的发展空间来应对这一轮的经济快速增长,jZEl2000年编制的<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2001年编制的<南京城市总体发展战略研究>.2003年编制的(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以及近些年编制的<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 <重庆市主城区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上海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和(-7-波2030城市发展战略>等。2005年前后。区域规划开始得到重视,如<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以及相继开展的珠三角城镇群规划、长三角城镇群规划和京津冀城镇群规划。省一级政府也竞相开始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可以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理念已被深深地贯彻到规划工作中,规划服务的主要对象就是经济增长的重点地区,对于反映城镇化成果的城市地区关注较多。而对城镇化要素析出的农村地区关注甚少。
2当前我国城镇化的主要问题和新的发展趋势
2.1“二元结构”仍然是我国城镇化当前的主要矛盾
我国城镇化的突出问题是“二元结构”.其本质就是城镇化的两头——城市和农村——关系的不协调。因为在前30年的发展过程中。我们是通过廉价的土地要素、劳动力要素投入来换取工业化资本的。特别是自上世纪80年代起劳动力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提高。总抚养比持续下降。
供应充足的劳动力多年来保持了低工资的状态,因此为中国城镇化提供了低成本发展的“人口红利”.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城乡差距持续扩大。社会不平等加剧,城镇化带来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多地被巨大的社会成本所抵消。这样的一种发展模式在未来还能否持续、发展模式如何转型是从国家到地方。从政府到学界甚至每个人都在思考的问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201 3年提交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一份研究报告<中国城镇化的道路,模式和政策>中对我国未来的城镇化趋势作了一系列预测:2030年前后我国城镇化率将保持在65%左右,仍将有5亿农民;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快。经济与人口聚集的区域化格局逐步强化;人口向大城市和小城市两端聚集,县级单元成为城镇化的重要层级等。这一系列预测的结果告诉我们。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的城镇化不能走单一的路径。
除了传统的城镇化地区——东部沿海城市群和中西部大城市——之外,城镇化的基层空间——县、镇、村——的重要性也在不断上升,而市场化和来自基层的内生发展动力是推动这些地区城镇化的最主要的推手。
2.2多元化的城镇化方式30年来一直存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伴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基层县、镇。村充分利用自然。人文。交通、区位,土地、农产品、能人等各类资源。不断进行制度和技术创新,走出了多元化的发展路径。改革初期。苏南模式“、 .温州模式”,.珠三角模式“是最具代表性的东部沿海地区小城镇发展模式。除此之外还涌现出许多名村。如”华西村“、 ”“. ”小岗村“等。而时至今日。随着市场需求的细分。新生产组织方式和产业门类的出现。村镇的发展路径也愈发多元化。如,同为工贸型城镇,山东省寿光走的是一条面向大中城市蔬菜消费市场的农业纵向一体化道路,而甘肃省陇西走的则是面向更大区域的中药材种植、加工。贸易和物流一体化道路i同是乡镇企业发家。浙江省平湖镇走的是村镇工业嵌套外向型经济的道路,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走的是三集中配合花园城市建设的道路。而华西村则通过一轮轮的并村仍然维系集体土地上产业低成本扩张的路径i针对国内旅游消费的升级。贵州省雷山县西江苗寨凭借其保存良好。特色鲜明的自然人文资源发展原生态旅游探索出一条文化传承和脱贫致富相结合的道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包括提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城市建设管理创新等在内的国家一系列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的创新也为我国基层县、镇、村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渠道和更多的发展机遇。论文格式
3城镇化研究的新视角和规划探索
3.1以国际视野、历史角度来看待城乡关系的演替
正因为城镇化基层空间的重要性在不断上升,所以城镇化研究的视角也在发生转变,我们尝试从城乡关系的角度去认识城镇化、去探寻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和可能路径。放眼世界。在19世纪初期一19世纪中期,也就是工业化的初期,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内城乡之间的联系紧密。有着相互依存的关系。乡村协助城市完成工业化初期的原始积累。同时,乡村又是城市的市场,消费城市生产的生活用品、农业设备。城乡之间存在着大量的物资交换。轻工业的发展也带动了小城镇的发展。1800年至1850年间,世界范围内1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镇人口在全部城镇人口中的比重由46 8%上升至tJ64 1%.1 9世纪中叶一20世22,50年代,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农村劳动力和土地迅速减少,乡村经济的比重迅速降低。城乡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被打破。城乡差距开始拉大。重工业部门得到了迅速发展,与这些工部门的发展相适应。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较快地发展起来。小城镇的发展速度逐渐减慢。人口所占比重也逐步下降。1850—1950年世界范围内1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镇人13在全部城镇人口中的比重由64.1%下降至1J42 5%.20世纪50年代一20世纪末,乡村在景观环境、生态平衡方面的价值逐渐显现。部分发达国家的人口和企业开始从城市流向乡村地区。出现郊区化现象。农村产业结构发生变化。非农产业比重增加,乡村和城市生活方式不断融合。发达国家大城市人口比重和数量持续下降。中小城镇人口比重和数量逐步回升,发展中国家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仍在快速增长。
20世纪末禾I]21世纪初。一些先发国家率先进入了”城乡融合“的发展阶段。城市经济高度发达。乡村经济也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农工商经济体系。城乡之间形成良好的物质双向交流关系,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在政治上形成了城乡平等融合的民主政治格局。在文化领域。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更趋兼容。乡村地区科技与教育普及。乡村居民素质得到发展和提高。在空间及社区建设上,乡村社区享有城市社区的基本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较为完善。在社会保障机制方面。城乡社区拥有统一的社会安全与生活保障,不按城乡划分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保障的标准。在保护社会竞争机制的同时。更加侧重对社会的整体关怀。
相比较而言。我国的城乡关系就较为复杂。由于国土面积大、各地区发展基础不一。所以在现阶段不同地区的城乡关系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东部沿海的一些发达地区已经出现。城市反哺乡村”的势头j中部地区随着工业化的加速。城乡之间的差距开始拉大;而西部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城市仍发育不足,城乡之间并没有太大差别。理清现代化进程中的城乡关系,既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经济问题。也是一个复杂的科学问题。在城镇化研究的过程中。对乡村特点的把握、对乡村问题的认识,对乡村价值的-t:0断以及未来发展道路的选择,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立场、视角和价值取向”的问题。否则就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对于我国的新型城镇化而言,村镇的价值在于它们是我国人口承载的重要空间载体、维持城乡社会稳定的“蓄水池”、中华文化延续的重要空间载体、国土保全的重要保障和城市居民亲近自然、健康休闲的场所。
3.2以新的成功实践重新梳理研究思路
在这样的一个价值判断下。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近些年的一系列规划实践中试图从城乡联动、协调发展的角度去做一些尝试和探索。比如在201 3年启动的《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我们将城镇化进城人口和农村析出人口进行了挂钩。用土地流转水平和种植收益作为两项最重要的因子去测算农村析出剩余劳动力的数量。进而预测出未来可能的向城镇转移的人口。在实地调研中。研究发现不同的农业种植类型对于农业劳动力数量和工时的需要是不一样的:单位面积土地用工量和纯收入最高的是大棚种植;单位面积土地用工量和纯收入最低的是水稻以及玉米等粮食作物种植;柑桔、茶叶等经济作物的单位面积土地用工量和纯收入介于上面两者之间。这种生产方式和种植类型的差异导致可析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差别很大,大棚种植家庭析出的劳动力少。而粮食种植家庭析出的劳动力就多。在此基础上。规划对山东省进行了农业种植类型的分区,针对不同地区给出了不同的城镇化政策建议。除了从农业生产的角度去研究城镇化之外,<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另一个重要的研究切入点就是人口的流动。研究发现山东省区别于其他省份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省内人口流动比例高,其中又以县内人13流动比例为高。农民工在县域内就业的占88.1%.因此。规划建议山东省城镇化空间的着力点是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胶东半岛沿海地区以/j口q-业为主的劳动力吸纳地区。如济南、青岛、烟台;另一个方向就是鲁西南相对落后以县域经济为主的就地人口转化地区。<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从农业生产和现代化以及人口流动的角度去研究和寻找符合山东省情的城镇化路径,是切合新型城镇化内涵“四化同步、人的城镇化”的一种探索。
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编制的<广州市村庄地区发展战略与实施行动规划>则对大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城乡关系有了更进一步的思考。广州分别于1997年,币112007年开展了两轮村庄规划。但规划都无法落地。在201 3年启动编制的第三轮村庄规划中。就村庄论村庄、缺乏城乡统筹和对城镇化趋势判断的既有规划技术思路能否走通困扰着政府决策者和规划师们。当时广州市范围内仍有34个建制镇、1142个行政村。村庄地区的地域面积占到全市的78%.村庄地区的建设用地占到全市建设用地的77%,201 2年村庄地区的常住人口占到全市常住总人口的47%.从这个比例上来看。村庄地区的发展问题不是小问题,而是涉及到全广州市发展的大问题。而广州农村地区的城镇化过程又十分特殊:1 980年代,乡镇企业兴起开启了城镇化之路:到了1990年代。外资驱动和土地制度创新成就了全国闻名的“珠三角模式”;进入21世纪以后。自上而下政府和资本主导的新城和园区建设以及自下而上乡村地区的工业集聚和农房建设均快速推进。形成了城市地区,城乡混合区以及乡村4三元空间“.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建设用地破碎低效,违法违章建设严重等景象。城乡二元制度是这一局面形成的根本原因。但这已经不是单纯的规划技术所能解决的。因而<广州市村庄地区发展战略与实施行动规划>在规划技术思路上。除了传统的空间规划之外,还特别强调空间之上的村庄内生动力培育和制度改革创新。以及空间规划之后的实施行动和政策保障。这个规划给我们的启示是,北上广等大城市地区城乡关系已经进入了城市扩张速度趋缓,但城乡内部结构还在剧烈变化的阶段。为了应对这种阶段的到来。规划也将从单纯的中心城市扩张型规划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型规划转变,规划的内容、技术方法也将随之发生重大调整。
3.3新型城镇化研究重点的转向
《经济》:您曾公开表示“城镇化只是中国最大内需的潜力所在而不是内需所在,要想从内需潜力变成真正的内需,就必须要借助改革来推动其实现”。您所指的“改革”具体指哪些方面?
易鹏:户籍、财税、利率、机构职能、土地等基本资源要素、经济考核制度、收入分配体制等改革。
推进新型城镇化,就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基于绿色、生态的理念。因此,税收要向抑制高耗能的产业、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倾斜,起到结构调整的作用。要以推动消费为主,扩大投资为辅。“两会”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税收工作重点,可能会更侧重消费税方面的改革,比如房产税,因为地方政府更愿意促进消费。而以往以增值税为主体的税收方式,是以工业生产为主体,这就导致钢厂、水泥厂的严重产能过剩。税制的调整会带来产业结构的变化,有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的提升。比如,最近北京市出现的雾霾天气。北京市内污染严重的工厂虽然已经迁到京外,但雾霾天气是受整体区域环境影响的。北京市周边的河北省是产煤大省,并且北京把很多厂迁到河北,这样就会造成京外空气污染影响京内。通过税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就会促进绿色、生态经济的发展。通过利率市场化的改革,经营要素能够实现更好的资源配置。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一边要让农民工进城,一边又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政府财政支出的支持。一些专家、学者反对户籍大改革,就是出于财政方面的考虑。但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将大型国有企业,比如银行、事业单位、国企等的收入充实到社会保障基金中,帮助解决城镇化建设中面临的财政不足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把新型城镇化误认为是“造新城”,依赖土地财政资金的支持,或者将重点转向房地产投资,但核心还是想方设法提升城市的承载力。
未来的10年,我希望是改革的10年。现在我们处于城镇化进程深水区、攻坚期,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化解许多问题。以前的城镇化是“多赢”,现在的新型城镇化是“此消彼长”,比如北京市在开放异地高考政策方面,在惠及一些人利益的同时,也会危及一些人的利益,因此需要不断研究。但如果不推动改革,就会出现倒逼改革的现象。比如此次“两会”期间,有着“最美洗脚妹”之称的安徽农民工代表刘丽,引起广泛热议。来自深圳的农民工代表易凤娇也提出“建议公司提供夫妻房”,期望社会给予农民工更多的人文关怀。新一代的农民工大多为“80后”、“90后”的年轻人,他们的成长与生活环境与他们的父辈大不相同。这些“农民工二代”更期望得到社会的认同与尊重,否则将会造成社会的动荡。在推行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中央应重视各项改革措施的整体性、协调性。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社会、改革问题。
《经济》:新型城镇化在推行的过程中会不会走投资驱动型的老路?顶层是否对制度考核有相应的考量?
易鹏:一年前,就已经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概念,目的就是为把城镇化的问题讨论清楚,比如粗放性、不公平性等。以前,城镇化是1.0版:重速度,不重质量;现在,新型城镇化是2.0版:既重速度,也重质量。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会将新型城镇化误认为“搞投资”。因此,首先要明确新型城镇化的内涵,让社会中的更多人知道城镇化不是搞房地产、搞投资;其次,在明确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后,顶层应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比如:对于“造新城”现象,中央可以通过制定更严格的土地制度、土地指标,逼迫地方政府在原有城市基础上,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再次,建立新的政绩考核体系,将新型城镇化落实情况与政绩考核配套;最后,对城镇化率一定不要规定指标考核,使其顺其自然地增长。把城市承载能力、公用服务问题解决了,新型城镇化自然就会水到渠成。否则,将会造成弄虚作假、导致半城镇化和低质城镇化现象的出现。中国的城镇化不是一蹴而就的,新型城镇化更是以制度为基础的。
此次“两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表示,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稳步推进大部门改革。机构体质的改革,表明顶层对各部门职能、岗位要求的更加明确、清晰。但在推行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还要加强监督落实。这方面,除了靠中央政府外,还要加大民众的参与。比如很多地方开山辟地,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民众的反对就会成为最大的声音和制衡力量。改革就是放权,不能总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说了算。但要政府权力转移,一定要有承接平台,这就需要搞活企业,从而解决就业问题。因此,城镇化成本的支出是由个人、企业、政府一起承担的。
《经济》:会不会出现城镇化投资“”的现象?
易鹏:存在一定风险。中央从没说过城镇化建设就是“造新城”,也不是投资“”,关键在于制度改革、合理规划、节约发展。地方政府应该做到:首先,控制投资。城镇化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投资,但必要的投资还是要有,只是不能超过正常增长水平;其次,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有些村镇人口数量有限,因此,对人口数量有一定要求的工业生产便不能成为这些地方的发展主体,只能转而发展旅游业或有特色的产业。在这方面,中央政府应做总体规划,地方政府做制度规划,因为个别城市的发展规划需要根据诸多因素的变化发生不断地调整。比如深圳曾以农民工的人口流动为主,现在又出现了新的人口流动模式,即到深圳务工人员将自己的老婆、孩子、父母都接到深圳去,这对深圳的公共服务设施就会提出更高的要求。此外,深圳的人口素质在不断提升,配合高新技术产业也在不断发展。随着人口规模、结构、素质的变迁,未来城市布局也要不断发生改变。
《经济》:在推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地方政府除了会扩张造新城,还有哪些问题是可能发生或应该避免的?
易鹏:地方政府对新型城镇化的概念理解并不是太清晰,因为中央还未出台规划意见。地方政府在推行新型城镇化时,钱从哪里来是个极大的问题,不能靠征税,所以只好做地产投资或“造新城”。
此外,在推行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地方政府还会出现对城市管理、规划的不周全。比如我国一些小县城,人口不到20万,却要修很多条宽敞的马路,这是没有必要的。反之,上海高铁因现在没有太多人乘坐,就出现众多“资源浪费”等类似的声音。我认为,这都是对外来城市管理、规划考虑不周的表现。地方政府在推行新型城镇化建设时,应具有前瞻性,看到未来的发展趋势,而不该仅着眼于当前。此外,多地出现 “视觉城市”。今年“两会”开幕伊始,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提出,要建设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更应由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过渡。在上海市陆家嘴工作的人们,在生活方面会感到非常不适,因为该地区的消费过高。在建设之初,地方政府将视觉效果放在实用性之上,造成巨额的财政支出。这就使我们考虑到一个问题:中国是不是很多城市都需要建设成为世界城市、视觉城市?因此,我认为,城镇化的投入成本不应过高,否则会使市场、居民望而却步。并且,高投入必然造成高房价、高消费,这也将抑制城镇化的进程。
中国各个城市的实际差别很大,因此,在进行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应根据自身情况,逐渐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