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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GIS空间分析;行政区划;优化调整;人口规模;定远县
中图分类号:P2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8015903
1 引言
行政区划是指在一个国家的领土内,在综合地理、历史、经济的基础上,根据政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对行政管理区域进行划分和调整。行政区划调整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1]。
国外关于行政区划的调整研究已将定量研究引入到行政区划调整中,起步很早而且有了很多尝试。例如,瑞典的乔克普森等做过许多类似的探讨,很具有理论意义,但也只是在理论层面上提供了一种研究方法,缺乏实践性 [2,3]。当前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还是以定性分析和主观判断为主,缺乏有效的定量分析,大多数是通过经验对乡镇进行硬性撤并。近年来,我国的一些地理学者试图为行政调整提供一种定量的标准,其中最具成果性的是王德等人开发的城镇势力圈的分析计算机系统[2,3]。需要借助科学的方法对目前的行政区划进行优化调整。本文就是在GIS空间分析的基础上用定量的方法对滁州定远县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提出优化方案。
2 研究依据
2.1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影响因素
(1)乡镇人口规模。中心大城镇的形成,需要一定的人口规模,人口评估一直都是城镇规模的一个重要指标。不同等级规模的城市具有不同的规模效益[4],通过研究区的人口规模标准来确定乡镇调整的保留个数。
(2)乡镇势力圈范围。
乡镇调整的目的就是要使研究区的行政范围与经济范围大体上保持一致,以便调整后更好地促进研究区的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效率。本次研究就是以人口作为乡镇规模计算乡镇势力圈。
(3)乡镇的空间联系。
空间联系在行政区划调整上主要体现在对乡镇势力圈范围的划分和对有联系的乡镇进行区划调整上。本文就是利用GIS方法,从空间联系上进行考虑。
2.2 乡镇区划调整的原则
(1)包围合并原则。
如果一个乡镇的势力圈完全被另一个乡镇的势力圈所包围,此乡镇应划入另一乡镇。
(2)合理性原则。
中心城镇的势力圈范围较大,会影响其他乡镇的范围计算结果,因此划入中心城镇的乡镇不超过2个。
(3)完整性原则。
如果将一个乡或镇拆分为几部分并入周围的镇,会造成管理混乱。所以在行政区划调整中我们要保持乡镇的完整性,不拆分原有乡镇。
(4)综合性原则。
在调整过程中,还需要综合考虑政治因素、民族因素、历史社会因素。
3 研究方法
3.1 乡镇规模的确定
需要保留多大规模的乡镇,是首要解决的问题。由罗伯塔・卡佩罗(Roberta Capello)等对乡镇规模的研究中得知,城镇存在有效规模[5]。因此本论文也用乡镇人口来代表乡镇的规模。
借鉴了俞燕山对我国城镇的合理规模和效率的研究结论:10万人以上人口规模的小城镇效率最高,其次是人口规模为5~10万人的小城镇,再其次是人口规模为3~5万人的小城镇,最差的是人口规模为1~3万人的城镇 [6-7]。城镇的综合经济效益随着城镇的规模扩大而增大。
3.2 乡镇势力圈的划分
乡镇势力圈的计算首先要生成一个连续空间,所以选择栅格数据结构[8]。根据重力模型[9]和城镇势力圈分析的计算机系统[3]可将本次乡镇势力圈范围的计算公式定为:
Fij=Mi/d2ij
式中: Fij是i城镇对j区域的辐射强度;dij是i城镇与j区域之间的距离;Mi为i城镇的人口规模量。
3.3 GIS的空间分析
ArcGIS集成了多学科的最新技术,其为空间分析提供了强大的工具,空间分析早已成为地理信息系统的核心功能之一 [10,11]。本次研究就是基于人口规模的确定以及乡镇势力圈划分计算的基础上,运用GIS软件对人口以及距离等数据进行处理,得到基于GIS软件空间分析上的行政区划调整。
4 定远县乡镇行政区划案例
定远县是安徽省滁州市的市属县,位于安徽省东部。东接滁州市南谯区,西邻淮南市,南依肥东县、长丰县,北连凤阳县、明光市。定远县总面积2890 km2。总人口65万人左右(2000年末)。
4.1 乡镇规模分析
在2000年时共辖有16个镇、21个乡和2个未批乡,最少的为旱庙未批乡7672人,定远县的人口规模差异还是比较大(基于第五次人口调查)。定远县的人口差异比较大,城镇化水平相当低。有必要对定远县2000年时的 39个乡镇进行合并工作。
在对定远县人口规模分析的基础上,并结合之前的乡镇规模有效性研究的结论,确定本文撤并后的人口不少于1.5万人作为本次乡镇撤并的基本规模参照标准。
4.2 定远县乡镇势力圈计算
4.2.1 乡镇间的距离统计
在对定远县栅格地图矢量化的基础上,通过 ArcGIS 的 Anaysis Tools 工具中的 Point Distances 计算所有乡镇相互之间的距离,这样得到 39×39 个记录。剔除距离等于 0 的记录,得到 39×38 个记录,是任何一乡镇到其他乡镇距离统计。最后确定本次研究的栅格像元大小为800 m×800 m 适宜。
4.2.2 计算乡镇势力圈
在ArcMap下,启动ArcToolbox工具,选择Spatial Analyst ToolsRaster CreationCreate Constant Raster工具,生成定远县的栅格数据,格像元大小为800 m。利用ArcToolboxConversion ToolsFrom RasterRaster to Point工具,将上一步生成的完全包含定远县的栅格数据图,转化为点状数据图并确定定远县区域内点的个数为4971个。利用ArcGIS 中的 Analysis Tools工具的Point Distances来完成。得到距离记录的表格,并将含有乡镇人口数据的表格与新生成的表格合并,建立Fij新字段,并插入到新建立的字段中。然后统计出Fij的最大值,将生成的新表格与前面的栅格数据生成的矢量点数据属性表进行合并,最后将合并属性表的矢量点数据转化为栅格数据。然后对栅格数据用不同的颜色来表示。得出每个乡镇的势力圈范围,结果如图1所示。
将乡镇势力圈的栅格数据转化为面状数据。通过以上步骤统计其面积和人口数据(见表1)。
5 定远县乡镇区划优化调整和对比分析
5.1 定远县乡镇区划调整
按照之前介绍的乡镇合并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各乡镇的人口撤并标准的基础上,应该对定远县的乡镇做以下调整:程桥乡、斋朗乡并入定城镇,青洛乡、年家岗镇、严涧未批乡并入炉桥镇,靠山乡、青山乡并入永康镇,九梓乡、站岗乡并入吴圩镇,旱庙未批乡和高塘乡并入张桥镇,朱马乡、仁和乡并入藕塘镇,岱山镇并入池河镇,练铺乡并入三和集镇,东兴乡并入西卅店镇,天河乡并入桑涧镇,界牌集并入大桥乡,并且撤乡为镇。合并后的乡镇区划如图2所示。
通过本次调整,定远县撤掉了 18个乡镇,保留了 21个乡镇。
5.2 定远县乡镇调整优化对比分析
对比定远县的实际行政区划调整(实际保留了22个乡镇),结果只在界牌集镇划不划入大桥乡有着不同的意见,考虑到大桥乡和界牌集镇的人口规模都小于1.5万人,乡镇势力圈的范围有着重叠的部分,而且合并之后可以发挥城镇合并的规模效应,并且考虑到大桥乡行政中心的地理位置,所以优化方案中把界牌集镇划入了大桥乡并且撤乡为镇。
6 结语
以定远县为例,在ArcGIS中利用空间分析的方法,探讨运用定量的方法解决行政区划调整,为行政区划调整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但目前我国的城市乡镇发展基本都是依靠道路交通来发展的,越是交通便利的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才越好,因此,在做乡镇区划的时候,得考虑到交通和地形等要素,所以必须认识到用时间距离去代替单纯的空间距离是大的趋势,但是具体如何操作运用,还需要作进一步研究与探讨。同时必须认识到在做GIS分析的时候,如果能预测各个乡镇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竞争力大小的变化情况,就可以以此来预测势力圈的变化,则得出的结果对将来行政区划的调整更有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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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村镇规划;矛盾分析;行政区划调整
0.概述
城乡规划中对土地的利用规划所考虑的主要问题是当地的自然资源、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基础等因素,其规划制定的目的是实现一定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整合和管理,城乡规划是一个统筹和协调各专业部门空间建设和空间发展的空间政策平台。从内涵上看,城乡规划可细分为城乡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等类别。在这些规划类型中,村镇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整体的规划体系中占有最大的面积,规划的可塑性也最强。在国内城乡规划中偏向于对重心城市的规划,村镇的规划受到的影响较为被动,加之村镇的发展相对落后,村镇规划的理念也滞后于中心城市的规划,因此在城乡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二者之间出现一定的矛盾就不足为奇。
1.村镇规划中的常见问题
村镇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分别属于不同的层次,都属于规划规划行为,但由于其涉及的范围和所参考的管理体系不同,二者之间的矛盾表现形式也就具有多样性。要理清其中的矛盾,对村镇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基本概念应先与明确。村镇规划的依据是《镇规划标准》中所界定的镇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有机联系的镇区和村庄群体,是以行政等级原则来建立的。而城乡规划则是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规划范围。正是这种具有明确行政级别的规划行为导致了村镇规划级别的提升,也不利于不同规划体系之间的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
村镇规划的层次结构一般都是按镇区(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基层村这三个基本的层级。尽管这一组按行政级别划分出来的层级较为明确,但却存在着聚集度角度,村庄数量大的问题。在村镇规划中通常都会倾向于以中心村作为规划的重点,将人口集中化,并试图降低村镇分散所带来的问题。在实践中以中心村为重心的村镇规划是存在较多的问题的,因此进行全国范围的推广方面仍然存在争议。这种争议的表现之一是中心村比较难实现村镇规划中的规模效益。从现行的《镇规划标准》中的界定,中心村所承担的任务集中在提供公共服务,而不是提供就业服务。如果以中心村作为规划的重心,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分散的边缘村庄,对农用地的集中使用也有利,有可能形成规模效益。但在我国小农经济依然普遍存在的大背景下,如果推广中心村重点规划的模式,将可能造成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并不利于保持农村的长期稳定。以中心村为重点规划的方式潜在的最大效益是规模经济效益,但从理论上讲要实现经济效益的根本问题是实现稀缺资源的最大效益。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地价高涨和农村耕地日渐减少的背景下,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已经高于劳动力资源。因此如果不改变以中心村为重心的村镇规划模式,将出现以牺牲土地产出效益为代价来提高人均农业产出的情况。加之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域类型的村镇存在形式差异巨大,很多地区实际上很难实现以中心村为重点的规模经营模式,在土地较为分散的地区,强行采用这种模式意味着迁村集中,无疑会增加村民的生产成本。
其次,中心村的建设与我国城镇化的目标相违背。城镇化是为了吸引农民向城镇的转移,而中心村建设却把一部分的农民分流到了村庄,不能引导乡村城镇化,也使得小城镇更加难以扩大规模。这种表现形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乡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的直接矛盾,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也是矛盾的。
第三,在村镇规划中“迁村并点”也是较为常见的形式。提出这种模式的重要原因是经济快速发展造成的土地资源逐步稀缺,中央和地方多个层面上所的相关政策法规也将“迁村并点”作为一种重要的规划方式,并逐渐演变成政府考量政绩的手段,也将中心村纳入到了村镇规划的编制中,从而让这种方式具备了一定的强制性背景。但从实际执行的情况来看,尽管按照规划大量的行政村需要迁徙,但实际上存在大量的行政村和自然村都没有消失,也存在着数量众多的留守村民,由此导致的土地集约效果较差,而且容易导致大量的重复建设。这种规划和实际执行效果之间的差异是规划者需要反思的。
2.出路分析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见,当前村镇规划中的问题的重点在规划体制的一刀切和复杂多变的村镇实际布局之间的矛盾,以及城乡总体规划和村镇局部规划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是要解决村镇规划在整体规划中的地位以赋予村镇规划更大的自由度。
在制定村镇规划时由于仍然以《镇规划标准》为依据,而且受到城乡总体规划的限制,因此在具体操作时考虑行政区划与村镇体系的调整是必然的出路。采用这种方式后可能产生的问题是调整后某些村会失去原有的职能甚至于衰退,而其他的个别村可能从中受益,并逐步成为新的村镇中心。这就涉及到如何评估经过村镇规划调整后未来的村镇发展状况。从思路上看,存在两种主要的视角,一是以集镇(中心村)的标准来评估,二是以村庄标准来评估。笔者认为宜采用集镇的标准来评估。其理由在于进行村镇规划时的重点是选择一个具备成为未来附近村落核心的村庄,在选择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是交通的便利性、未来工(农)业发展的潜力、与周围村庄的交通联络条件、自身具备的市政设施和社会服务条件等。
其次是在进行村镇规划时应突出重点,这和一般意义上的“中心村”的建设模式有所不同。村镇的重点建设应突出村庄局部发展的特殊性,如将某个村庄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示范村落,而将某个交通市政服务完善的村镇作为镇区的发展对象等,避免在规划时的盲目性和前瞻性缺乏。
第三是调整行政区划和村镇体系,增加二者在规划体系中的协调性。从行政区划调整的角度看,其执行方式主要有调整边界、调整管理层级、调整行政中心和撤销行政区域这几种形式。不论采用哪种调整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避免出现西方在城镇化进程中的所出现的错误,合理配置城、镇、村,构建高效的城乡一体化体系。从实践效果来看,采用“分散化的集中”是比较有效的方式。具体而言,可有以下两种实现方式,一是划定发展边界,二是开发“棕地”。划定边界的目的在于阻止城镇化的过程中过分的侵占土地,这在我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的背景下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而开发“棕地”(即荒废土地)的目的在于尽可能的保护现有耕地和拓展可利用的土地资源,于此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规划时进行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但不论是哪种方式,都可能会涉及到行政区划的调整,因此在执行村镇规划之前就从更高层级上完成必要的调整是编制高效、具有可执行性的村镇规划的重要保障。 [科]
【参考文献】
[1]张占录,张正峰.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59.
关键词:政府债务债券化地方政府
一、问题的提出:地方债务压力及其缓解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导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计划放权、财政让利”这一创新体制(吕炜2002,p.102)的推行实施,各级地方政府获得了较大的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经济自,促进了地方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渐进式改革中所积累和新生的各类矛盾与风险,也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日益显化,并呈加速态势。在诸多矛盾和风险中,地方政府因推进经济发展、防范与解决金融风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所形成的现实债务压力和潜在财政风险,及其与社会经济稳定之间的矛盾,显得尤为突出。
地方债务压力首先源于日益固化的财政缺口。改革以来,各级地方政府一直承担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补贴国企亏损的责任,加之庞大的具有刚性特征的办公和人头经费支出,地方财政支出负担沉重。而财政增收相对滞后,财政收支缺口较大。同时,为加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的升级换代,推进经济发展,各级地方政府或直接或间接地借入内外债务,积累了相当规模的债务责任和还本付息压力,财政压力因此逐渐加大。
地方金融风险的财政化转移模式加剧了地方债务压力。1996年来,各地在化解日益积聚和暴露的地方金融风险,如城市信用社、农村基金会、信托投资公司与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违规经营所形成的巨额不良资产,以及解决它们对社会和个人的巨额债务兑付困难时,基本上采取了财政化的风险转移模式。这一模式与波兰等经济转型国家在化解金融风险中的成功举措(海尔,1999)不谋而合,有利于有效转移金融风险,维持地方金融和经济的稳定,但其“转嫁”性质,却使地方政府在短期内面临集中的债务承接压力。
此外,近年来各地逐渐进入外债还本付息的高峰期,而外债偿还基金等准备又严重不足,各地外债偿还压力较大。庞大的社会保障资金缺口,更加大地方债务压力。所有这些因素形成的债务压力,如不能有效缓解,将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稳定。
减缓地方债务压力的措施,除继续保持经济增长、扩大税基、开辟税源并厉行节支外,在中期内还需寻找替代性的稳定缓和机制。依托不断发展的金融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将债务债券化,建立地方财政债务资金的流转机制,不失为一种值得探讨和推行的举措之一。
二、现状的剖析:地方政府债务债券化的可行性
地方政府债券,又称地方债、市政债券,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债务管理方式,它具有双重创新特性:既是财政管理与债务管理制度的创新,也是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的创新。地方政府通过制度创新,逐步完善债务管理方法和债务流转机制,形成宽口径的地方财政债务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运作地方政府债务,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同时,中国金融市场内在的结构缺陷是资本市场相对发达,而货币市场不发达;资本市场中,股票市场发展迅猛,而债券市场相对滞后。在发达国家作为重要金融工具的地方债,在国内尚属空白。因此,地方债务的债券化,是地方政府完善对地方经济管理与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客观趋势。目前在中国进行地方债的发行与流通试点,既有必要也有可能。
首先,地方政府发债动机强烈,债券的内在品质较高,这是地方债发行的有利条件。地方政府供给地方债的动因主要有二,一是缓解迫在眉睫的债务压力。通过发行地方债实现行债务“掉期”,不失为一种现实明智的选择。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地方债偿还的长期性(最长可达20—40年)和灵活的提前赎回能力(FrankJ.Fabozzi等1998,p.351),能充分缓解地方债务压力,有利于地方财政灵活安排与调度财力分配。二是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较之其他债务压力缓解方式,地方债务债券化的显性与隐性成本较低。以地方金融风险的财政化转移模式(即向中央银行借款)为例,中央银行再贷款年利率为3.24%(2002年2月21日调整后),而同期进出口金融债券的发行利率仅为2.11%,中长期国债利率也不到3%。地方债因风险高于国债,其发行利率可能略高于国债,但仍低于再贷款利率。因此,地方债发行成本低于中央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地方债较高的内在品质,主要源于趋于成熟的税收担保条件。
其次,中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市场条件正逐渐具备。日趋市场化的多样化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发行制度,以及日渐规范完善的债券交易流通市场,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制度基础。经过20余年的培育和初步发展,中国债券发行渠道不断拓宽,品种日益增多,除柜台和交易所发行外,银行间市场异军突起,成为债券发行的主战场;债券现货、回购等交易日益活跃,流动性增强。同时,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实力雄厚、资信良好的债券发行中介机构也迅速崛起。现有债券发行和流通市场的规范拓展,为地方债券发行和交易提供了成功“先例”和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第三,地方债的市场需求巨大。这种市场需求主要来自金融机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资金充沛,证券投资需求稳步上升。据统计,到2001年底,各商业银行的存差高达两万余亿;证券类资产(主要是国债和金融债)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已由1997年的不到4%,上升至2001年的18%。保险公司在投资渠道偏窄和存款利率降低的不利格局下,也急于为高达2000亿元的保险基金寻找证券投资途径。由于法规限制,也基于稳健经营的需要,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谋求稳定的高收益证券投资组合中,对债券与基金情有独钟。但现有的债券、基金品种和发行规模,远不能满足其需要。其他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也迫切需要新的债券品种,以解决债券投资面狭窄的现状。
三、方案的设计:尝试性的分析
国内地方政府债券的制度设计,可以借鉴国际上的相关经验。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责任债券和收入债券两大类型。前者以税收权与税收收入为担保,而后者则主要依靠债务资金项目的收益来支付债务本息,以市政公司债券(也称“岁入债券”)为典型代表(FrankJ.Fabozzi等1998,pp.348—349)。本文的探究,以一般责任债券为主。
(一)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
1.发债主体、方式与中介。结合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国内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应该限定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政府。省级财政部门制定地方债的发行计划和预算方案,管理债券资金的周转和分配,掌握还本付息的总体状况;省级以下的各级政府不作为发债主体,其债务资金纳入省级财政预算进行统一管理。地方债应采取公募发行方式,以体现透明度原则,接受纳税人群体的公开监督。为方便于批量交易和托管,地方债应以记账式债券为主,以培育机构投资主体,增强市场的稳定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行面向个人的凭证式债券。
地方债的发行中介,可由人行各地大区分行组织承销团,承销团成员可以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但以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为主比较合适,并由发债主体确定最终承销商。对发行规模较小的地方债,则可在经人民银行和证管机关许可后,由地方政府选择区域性金融中介如地方证券公司、城市商业银行等承购包销。
2.发债审批与评级。国内地方债的发行审批工作应由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三个部门共同管理:证监会制定全国统一的地方债管理办法,授权各地证管办进行具体的监督管理;财政部负责债券的发行规模和各地的指标分配,监督各地财政部门对债务资金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则负责地方债的发行组织工作。鉴于地方政府债券可采用区域化发行,人总行可授权各大区分行进行发行的操作,对于竞价发行的地方债,人民银行还需组织招投标工作,负责招标的全程管理与监督。
同其他债券一样,地方债也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因而存在信用等级差异以及信用风险。国内地方债的评级,可以参照国际成功经验,从地方政府的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财政收支水平和结构、地方财政管理和行政效率、地方财政负债水平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分析与定性界定;由证监会依照评级结果,给予审核,批准符合信用等级的地方债发行。
(二)地方债的流通与市场监管
发达、活跃的流通市场是债券发行市场的有利条件之一。要实现地方债有序的流通交易,就必须建立严格的债券登记结算管理制度。根据现在的制度规范和已有的市场条件,可以将该类债券纳入中央债券统一登记结算管理系统,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管理。同时,建立、完善地方债的二级托管制度,由信用度高,经营管理规范,债券交易与管理经验丰富的商业银行担当二级托管人,提供地方债的托管服务和债券清算业务,为债券流通提供基础条件。地方债的流通,可以借助于多种形式的交易方式。目前可以商业银行的柜台交易为主,面向个人与机构,发展柜台市场。对资质好、信用等级高的记账式地方债,应允许其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也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现券与回购交易。
西方国家对地方债的市场监管,主要从地方债的信息披露制度、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等方面进行。未来中国地方债的潜在风险,可能主要源于两个方面:地方政府的风险控制能力较弱,以及地方性债券市场的管理缺陷。后者属于技术性问题,通过完善信息技术条件、规范发行秩序、增强监管经验和手段等途径,比较容易克服;而前者则会在债券发行与清偿、债务资金预决算与执行等环节削弱风险自控能力。因此,需要建立财政部对债券资金预决算的管理制度,证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对其发行和偿付行为的监督制度,以及面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在地方政府的债券资金预决算管理上,可供考虑的思路如下:首先由地方财政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年度内偿债资金,然后由中央财政等部门核定各地债券存量的上限,供地方政府确定年度内债券存量余额水平,以确定年度内债券规模和债务收入的增量;在财政年度决算时,总结、调整当期债券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在年度财政收支节余较多时,可将上一年度的财政节余资金,适当地进入下一年度的债务偿还预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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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都市区是指由一定规模以上的中心市及与其保持密切社会经济联系,非农业活动发达的地区共同组成的具有城乡一体化倾向的城市功能地域。据此,在划定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的合理范围时,需严格分析考察其区域一体化的表现程度。范围过大.不仅不利于区域一体化发展,而且影响都市区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范围过小,又会抑制甚至阻碍都布区的发展。英国曼彻斯特大都市政府之所以解体,除了重要的政治因素外,与其行政范围被缩小有直接关系图。这对于我国都市区行政范围的合理确定,是一个可供参考的例子。
2都市区行政组织与管理模式的建立
都市区内若干城市在地域上的连续性,某些服务的共享性,使得在都市区建立统一的政府和管理机构成为必然,在国外大都市区政府管理演变过程中,出现了两种典型的、体制不同的组织方式,即“大都市政府”和一系列松散的职能单一的政府联合委员会,以提供和协调大都市范围的公共服务,如计划、交通、供水、金融等,前者被称为单中心体制,后者被称为多中心体制[’1.象伦敦、墨尔本、多伦多等都市区属单中心体制,曼彻斯特、旧金山等都市区则属多中心体制.两种体制在国外都市区的发展实践中,各表现出自身的优缺点。单中心体制,亦称一元化体制,是指在大都市地区具有唯一的决策中心,有“一个统一的大城市机构”。在这种体制下,可以剔除或减少有害于大城市发展的竟争和冲突,可以使资源流动更为畅通,可以在解决主要问题时适应大都市地区的战略;但这种体制又易陷入等级化的官徐结构危机,突出地表现在对居民日常需求反映的迟钝,不能代表当地的公共利益。呈尔本大都市政府行政结构的演化也体现了这一点。多中心体制又称多元化体侧,是指在大部市地区存在相互独立的多个决策中心,包括正式的综合的政府单位(州、城市、镇等)和大t重登的特殊区域(学区和非学区),各种管理区域的划分和变动以及协调组织的建立,都是谋求特定的公共服务的经济利益的结果.多中心体制试图以此来满足居民的种种孺求和偏好。由于政府较小.公众容易参与鉴督,因而政府对当地居民的需求及其变化更具有弹性,反应更加灵敏。美国堪萨斯市的协调机构—美国中部区域委员会就是这样做的。多中心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实现大都市区内超越各种功能小区的更大地区范圈内的公共利益问题。实现这种公共利益只有通过各地方单位的合作、竞争和协商来提供大规棋的公共服务。事实上,这种合作是相当困难的。
我国是一个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多民族的发展中国家,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科技水平乃至管理水平、思想观念等都有很大差异,而且在近期之内,这些地区之间的差距还会拉大.因此,在分析借鉴国外两种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模式的同时.还应因地创宜,走多棋式发展的道路[.]。例:在我国的京津唐、苏锡常、厦潭泉等地区,可借鉴多中心体制的实践经验,在我国特有的国体、政体下,探索中国式的地域性和专业性的协调方式,建立市与市、市与县(市)之间的有权威的高效能协调机制,在上海、重庆、武汉、广州等都市区,借鉴单中心体制的实践经验,在适当时候、适当地区,尤其是跨界城市区,建立联合政府,是适应我国城市发展进免或解决“城市病”的一条可行途径。
3明确都市区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
在都市区设立跨城市的区域性的联合政府、机构,对单一城市政府的职能必然产生影响,使单一城市政府的职能相对减少.例如:学区的设立,环保、公共交通、消防、供水等委员会的设立.都减少了单一城市政府的此项功能。因此,如何处理好都市政府与各地方政府职能的关系,成为都市区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多伦多都市政府作为解决都市问题、处理地方政府关系的成功范例,对世界城市的发展与管理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71。我国与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国体、政体不同,在都市化发展中其组织与管理模式不能照搬国外的模式,但多伦多大都市组织与管理成功的经验,对于解决我国都市化地区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问题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多伦多大都市政府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即是各级政府有较为明确的职责分工,使各级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责、有所不责,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目前我国政府职能分配中存在不合理的现象。有些事务,从低级地方政府、高级地方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插手管理,这样常常不是各级政府管理效果的盛加,而是相互挤兑、相互推诱,造成管理混乱、行政效串低下.因此,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明确各级政府与都市区政府的职责,实行合理分工是极为重要的。
4都市区内地方政府利益的协调
从国外众多都市区的发展来看,无论是大伦敦、多伦多、墨尔本,还是曼彻斯特、旧金山等,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都充满着区域内各城市政府利益间的矛盾,因此,怎样在区域范围内解决各城市共同面对的间题,成为都市区研究的热点。
在我国,由于长期实行中央集权性质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中国特有的“行政区经济”[8]现象进一步加强,区域内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冲突更为加剐,因此处理好都市区各地方政府间利益关系显得异常重要.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城市地区MUC和RCM体系的建立.便是试图在一事定区域范围内联合解决区域性问题的实例之一.在理论上,西方一些学者建立和发展了“公共经济学”力图从规模经济的角度分析和解决这类问题.“公共经济学”认为,城市间的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边界与市政公共设施的服务空间的不一致。从“公共经济学”的砚点看,城市政府具有生产和提供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理想的城市政府行政边界.
应当大体上与公共设施的空间服务范围的自然边界相符。事实上,由于不同的公共设施有不同的服务空间范围,因而在西方城乡分治、“切块设市”的体制下,一个城市政府管箱的行政边界不可能与所有的公共设施的自然边界相适应,相邻的区域之间,地域相连的城市之间,公共服务相互渗透,而公共服务的费用支付,却被限定在行政边界范围内。如何建立大城市地区合理的行政管理结构和组织,从而使城市公共设施和服务达到最佳经济规棋,便成为西方管理及经济学者十分关注和争论的热门课题。一些学者认为应通过联合所有的政府服务(总费用)来考察规模经济.在都市化区域实行一元化管理体制,有利于组织公共服务,使其达到规模经济;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地方政府的合并或联合造成了公共服务费用的增加,而不是减少.也就是说,在都市化区域实行多中心政府管理体制更为有利.它比一元化的体制更富有弹性。
尽管我国和西方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设置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西方学者用“公共经济学”的观点解释和研究都市化地区城市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路,对我国,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大城市地区城市间的利益冲突,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5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的法制建设
市场经济是个法治的经济,健全法制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之一。国家要依法治理,行政区划也要依法管理。美国的行政区划管理既有资产阶级政治的糟粕,也有人类行政管理的普遍经验。我们完全可以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加以扬弃吸纳。在美国、法律的实施是市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我国也有必要通过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完善各项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将各市施政纳入法制轨道,让市政府自主地依照法律实行行政管理,并接受人大和上级政府的法律监督和公众舆论鉴督.逐步改革凡事均需逐级请示审批的人治传统习惯,以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
参考文献
l史育龙,周一星.戈特曼关于大都市带的学术思想评介,经济地理.1996(3):32一36
2吴健平,曼彻斯特大都市政府的形成发展评述.中国方域.l996(1沙:19一21
3刘君德.张玉枝.国外大都市区行政组织与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城市规划汇刊,1995(3)
4许晓辉.墨尔本大都市行政管理模式研究.中国方域.199别5):27一29
5王文.美国都市化行政管理考察.中国方域,1995(6):21一23
6刘君德.世纪之交:中国城市化发展与城市型行政区划改革新思路.中国方域.1995(妇:2一6
7刘君德,王德忠.多伦多大都市政府形成发展及其借鉴意义.中国方域,1995(2):14一17
8舒庆.中国行政区经济与行政区划研究.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1一18
9张玉枝,蒙特利尔大城市地区的政府组织及其思考.中国方域,1995〔1):24一26
10同3
11同5
关键词: 《康藏前锋》 ;《康导月刊》; 《康藏研究月刊》; 康藏研究
中图分类号:C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81 2012 02-0070-13
Commencement of Modern Tibetology in China: Three Academic Values of Tibetan Studies in Kang Region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Tibetan Studies Pioneers in Kang Region, Tibetan Guide Monthly, Tibetan Studies in Kang Region Monthly SHI Shuo YAO Le-ye
Abstract: Based on the three academic periodicals Tibetan Studies Pioneers in Kang Region, Tibetan Guide Monthly, and Tibetan Studies in Kang Region Monthly, which are concerning Tibetan studies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paper expounds completely and systematically their backgrounds, time characteristics, articles contents and academic values. Meanwhile, by use of literature metrology, the numbers of publications and types of the three academic periodicals are made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Furthermore, this paper probes into two issues: (1) the reasons why the emergence of Tibetan professional academic journals, as an important mark of the rise of modern Tibetan studies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has the close connection with Tibetan studies in Kang region; (2) the position of the studies in Kang region in the process of the rise of modern Tibetology in China.
Key words: Tibetan Studies Pioneers in Kang Region; Tibetan Guide Monthly; Tibetan Studies in Kang Region Monthly; research on Tibetan studies in Kang region
从某种意义上说,20世纪上半叶我国现代藏学的兴起与发展,与康区研究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换言之,康区作为藏、汉及与内地之间的一个文化交汇与连接地带,对康区的认识与研究,很大程度上成为我国现代藏学兴起的一个重要发端。这突出地表现于以下两点:第一,20世纪上半叶我国现代藏学的重要开拓者和奠基者如李安宅、谢国安、李有义、任乃强、刘立千、马长寿、刘赞廷、闻宥、李思纯等一批前辈学者大多同时也是康区研究的先驱,他们与康区研究结下不解之缘,或由康区研究而涉足于藏学,或是借助对康区的认识而始致力于对整个藏族历史、社会与文化的研究。第二,若从现代学术区别于传统学术的一个重要差别是专业性学术期刊的出现这一点而言,我们可发现一个重要现象:在20世纪上半叶,作为我国现代藏学兴起的重要标志——藏学类专业学术期刊的出现大多同康区研究有密切相关。总体而言,20世纪上半叶我国出现的藏学类专业学术期刊中,以延续时间长、发刊量大而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主要有三种,这就是《康藏前锋》(1933~1939年)、《康藏研究月刊》(1946~1949年)、《康导月刊》(1938~1948年)。这三种期刊可以说是当时研究藏事和康区的主要学术期刊,刊载了大量有影响和极具价值的论文、考察报告、政论性文章。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种期刊不仅刊名均有“康”一字,其所刊载的文章内容不少也多与康区密切相关。
为什么20世纪上半叶作为我国现代藏学兴起之重要标志的藏学类专业学术期刊的出现,竟均同康区有密切的联系?康区研究在我国现代藏学兴起过程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这是一个颇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现代康藏研究兴起及
论文摘要:文章借鉴国外典型都市区发展的经验,对我国都市化地区的发展,提出行政管理上应注意石坪究的问题。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在世界城市化进程中.都市区先后出现于西欧、北美、亚太以至全球,伴随都市区的出现与发展,都市区的行政组织与管理问题成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广泛关注和学术争论的重要问题.近半个世纪以来,城市聚集化及百万人口以上的大都市的发展更是引人注目。
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新兴城市大批出现,城市化进程大大加速,在东部沿海地带特别是原有的城市群区域(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写京津唐、辽中南、夏漳泉、.山东半岛等),都市区的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现代化水平大大提高,与此同时,中部地区的一些城市群也将崛起,如:江汉平原、中原地区、成都平原、湘中地区、陕西关中盆地等。这些地区在向都市化迈进过程中,都市范围的确定、都市行政管理的职能、都市发展的模式等问题相伴产生,借鉴国外都市区发展中的一些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探讨这些问题,对于改革我国现行都市区的行政区划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1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范围的确定.
所谓都市区是指由一定规模以上的中心市及与其保持密切社会经济联系,非农业活动发达的地区共同组成的具有城乡一体化倾向的城市功能地域。据此,在划定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的合理范围时,需严格分析考察其区域一体化的表现程度。范围过大.不仅不利于区域一体化发展,而且影响都市区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范围过小,又会抑制甚至阻碍都布区的发展。英国曼彻斯特大都市政府之所以解体,除了重要的政治因素外,与其行政范围被缩小有直接关系图。这对于我国都市区行政范围的合理确定,是一个可供参考的例子。
2都市区行政组织与管理模式的建立
都市区内若干城市在地域上的连续性,某些服务的共享性,使得在都市区建立统一的政府和管理机构成为必然,在国外大都市区政府管理演变过程中,出现了两种典型的、体制不同的组织方式,即“大都市政府”和一系列松散的职能单一的政府联合委员会,以提供和协调大都市范围的公共服务,如计划、交通、供水、金融等,前者被称为单中心体制,后者被称为多中心体制[’1.象伦敦、墨尔本、多伦多等都市区属单中心体制,曼彻斯特、旧金山等都市区则属多中心体制.两种体制在国外都市区的发展实践中,各表现出自身的优缺点。单中心体制,亦称一元化体制,是指在大都市地区具有唯一的决策中心,有“一个统一的大城市机构”。在这种体制下,可以剔除或减少有害于大城市发展的竟争和冲突,可以使资源流动更为畅通,可以在解决主要问题时适应大都市地区的战略;但这种体制又易陷入等级化的官徐结构危机,突出地表现在对居民日常需求反映的迟钝,不能代表当地的公共利益。呈尔本大都市政府行政结构的演化也体现了这一点。多中心体制又称多元化体侧,是指在大部市地区存在相互独立的多个决策中心,包括正式的综合的政府单位(州、城市、镇等)和大t重登的特殊区域(学区和非学区),各种管理区域的划分和变动以及协调组织的建立,都是谋求特定的公共服务的经济利益的结果.多中心体制试图以此来满足居民的种种孺求和偏好。由于政府较小.公众容易参与鉴督,因而政府对当地居民的需求及其变化更具有弹性,反应更加灵敏。美国堪萨斯市的协调机构—美国中部区域委员会就是这样做的。多中心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实现大都市区内超越各种功能小区的更大地区范圈内的公共利益问题。实现这种公共利益只有通过各地方单位的合作、竞争和协商来提供大规棋的公共服务。事实上,这种合作是相当困难的。
我国是一个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多民族的发展中国家,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科技水平乃至管理水平、思想观念等都有很大差异,而且在近期之内,这些地区之间的差距还会拉大.因此,在分析借鉴国外两种都市区行政组织管理模式的同时.还应因地创宜,走多棋式发展的道路[.]。例:在我国的京津唐、苏锡常、厦潭泉等地区,可借鉴多中心体制的实践经验,在我国特有的国体、政体下,探索中国式的地域性和专业性的协调方式,建立市与市、市与县(市)之间的有权威的高效能协调机制,在上海、重庆、武汉、广州等都市区,借鉴单中心体制的实践经验,在适当时候、适当地区,尤其是跨界城市区,建立联合政府,是适应我国城市发展进免或解决“城市病”的一条可行途径。
3明确都市区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
在都市区设立跨城市的区域性的联合政府、机构,对单一城市政府的职能必然产生影响,使单一城市政府的职能相对减少.例如:学区的设立,环保、公共交通、消防、供水等委员会的设立.都减少了单一城市政府的此项功能。因此,如何处理好都市政府与各地方政府职能的关系,成为都市区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多伦多都市政府作为解决都市问题、处理地方政府关系的成功范例,对世界城市的发展与管理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71。我国与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国体、政体不同,在都市化发展中其组织与管理模式不能照搬国外的模式,但多伦多大都市组织与管理成功的经验,对于解决我国都市化地区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问题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多伦多大都市政府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即是各级政府有较为明确的职责分工,使各级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责、有所不责,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目前我国政府职能分配中存在不合理的现象。有些事务,从低级地方政府、高级地方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插手管理,这样常常不是各级政府管理效果的盛加,而是相互挤兑、相互推诱,造成管理混乱、行政效串低下.因此,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明确各级政府与都市区政府的职责,实行合理分工是极为重要的。
4都市区内地方政府利益的协调
从国外众多都市区的发展来看,无论是大伦敦、多伦多、墨尔本,还是曼彻斯特、旧金山等,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都充满着区域内各城市政府利益间的矛盾,因此,怎样在区域范围内解决各城市共同面对的间题,成为都市区研究的热点。
在我国,由于长期实行中央集权性质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中国特有的“行政区经济”[8]现象进一步加强,区域内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冲突更为加剐,因此处理好都市区各地方政府间利益关系显得异常重要.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城市地区MUC和RCM体系的建立.便是试图在一事定区域范围内联合解决区域性问题的实例之一.在理论上,西方一些学者建立和发展了“公共经济学”力图从规模经济的角度分析和解决这类问题.“公共经济学”认为,城市间的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边界与市政公共设施的服务空间的不一致。从“公共经济学”的砚点看,城市政府具有生产和提供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理想的城市政府行政边界.
应当大体上与公共设施的空间服务范围的自然边界相符。事实上,由于不同的公共设施有不同的服务空间范围,因而在西方城乡分治、“切块设市”的体制下,一个城市政府管箱的行政边界不可能与所有的公共设施的自然边界相适应,相邻的区域之间,地域相连的城市之间,公共服务相互渗透,而公共服务的费用支付,却被限定在行政边界范围内。如何建立大城市地区合理的行政管理结构和组织,从而使城市公共设施和服务达到最佳经济规棋,便成为西方管理及经济学者十分关注和争论的热门课题。一些学者认为应通过联合所有的政府服务(总费用)来考察规模经济.在都市化区域实行一元化管理体制,有利于组织公共服务,使其达到规模经济;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地方政府的合并或联合造成了公共服务费用的增加,而不是减少.也就是说,在都市化区域实行多中心政府管理体制更为有利.它比一元化的体制更富有弹性。
尽管我国和西方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设置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西方学者用“公共经济学”的观点解释和研究都市化地区城市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路,对我国,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大城市地区城市间的利益冲突,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经济区/综合性/经济中心
一、历史经济区域概念的产生
经济区是由多种自然地理要素,包括地形、土壤、气候、资源的相对一致性和与之相协调的人文环境(历史文化传统、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科学技术)所决定,以劳动地域分工为基础,各具产业特色的地理区域。经济区域与经济区域之间商品流通是经济区域形成的必要条件。我国国土辽阔,各地区之间自然条件有很大的差异,由此而导致经济和人文现象的差异同样是十分明显的。根据我国的自然条件(主要是气候和地貌),可以划分为东部季风气候区、西北干旱和半干旱区、青藏高原高寒区三大自然区,这三大自然区决定了我国经济区格局的基本框架。同时这三大自然区内部也同样存在自然和人文环境要素的差异,在历史上先后出现过不同社会产业的地域分工,这种产业分工和差异便形成了不同的经济区。
在我国古代社会的早期,由于经济开发不足,生产力低下,区域间产业分工不明确,商品经济还处于萌芽状态,区域间商品市场体系没有形成,经济区的边界是模糊的、不明确的。大致到了春秋战国时代,随着金属工具的用于生产,农业、手工业生产力的提高,各地根据本地的自然条件所生产的具有本地特色产品的产业兴起,除了满足本地区需要外,可以将多余的产品与他区进行交换,并从中获利,于是形成一定规模商品交换和贸易,产业的区域分工初步形成,开始出现经济区的雏形。正如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所指出:“由于自然条件不同,即由于土地肥力、水域或陆地、山区和平原的分布不同,气候和地理位置,有用矿藏的不同以及土地的天然条件的特点不同,又有了劳动工具的天然差别。这种差别造成了不同部落之间的职业划分,我们一般应在这些部落相互进行的交换中发现产品向商品的最初转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34页。)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产业区域分工已经客观存在,经济区域的概念在当时人们观念里也有所反映。例如《尚书·禹贡》中以山岭、河流、薮泽、土壤、物产、贡献以及交通道路划分的九州,不仅是一种综合的地理区划,实际上也是经济地理区划;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第一次将汉朝全境分为山东、山西、龙门碣石以北和江南四大产业区,汉成帝时刘向的《域分》、朱赣的《风俗》,《隋书·地理志》各州后序,《宋史·地理志》各路后序,虽然都是以“物产风俗”划分的人文风俗区,实际上也是经济地域差异引起的人文地域差异的反映。因此可以说我国古代经济的地域差异在人们的观念里已经存在了。唐宋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地区间产业分工明显,商品贸易频繁,经济区域的特征更为显著,这在区域差异比较大的南方地区更为突出。南朝以来以至唐宋延及明清时期的所谓“三吴”、“江南”、“两浙”、“荆湖”等等已不仅是政区名称,更贴切的是经济区域的名称。明人王士性《广志绎》根据浙江省内不同自然、经济条件分为若干亚区,其云:“浙十一郡惟湖最富,盖嘉、湖泽国,商贾舟航易通各省,而湖多一蚕,是每年两有秋也”;“台、温二郡,以所生之人食所产之地,稻麦菽粟尚有余饶。宁波齿繁,常取足于台,闽福齿繁,常取给于温,皆以风漂过海,故台、温闭籴,则宁、福二地遂告急矣。”这就是说,在浙江省内还分为若干经济亚区,各经济亚区间的商品交换已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行为。明清时代大体上各省自成一大经济区,而省内又按自然条件分为若干亚区,这种亚区又可能跨省而成,如所谓“江南”即指长江三角洲经济区而言,虽然对“江南”范围的界定有不同看法,如有人认为苏、松、常、镇、宁、杭、嘉、湖、太八府一州为江南经济区(注:李伯重:《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有人认为应该是苏、松、常、杭、嘉、湖。(注:陈学文:《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网络》,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不论怎样,“江南”一地作为一经济区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宋代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地区产业差异更为明显,经济区的存在更为明确,经济区的等级、层次更为繁复。对此进行研究,是我们全面认识中国传统社会经济、文化的区域差异和区域整合问题的重要切入点。
二、历史经济区域形成的历史和地理条件
在我国人类社会早期,地域、部落之间农业、畜牧业分工并不是很明确的。至少在黄河流域古代社会的早期,原始农业、畜养、采集、狩猎同时并存。我们从考古发现和文献资料中都可以看到,从新石器时代开始到古代社会早期,华夏地区以及周边草原森林地区产业中兼有原始农业、畜养和狩猎的痕迹。以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采集经济向原始农业发展,狩猎经济向畜养、游牧经济发展,标志着攫取经济向生产经济进步,以后逐渐形成以农业为主兼营畜养的部落与地区和以畜牧为主兼营农业的部落与地区。这种选择和变化,很大程度决定于所处的自然条件,如春秋战国以后,北方草原区形成畜牧区,东部季风区形成农耕区,东北高寒区还停留在采集狩猎阶段等等,由此形成的这种经济区本质上也就是自然-经济区;这种经济区之间的物产互补和交流成为当时人们生活的必需。《荀子·王制》:“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①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可见在春秋战国时代中原与周边地区在产业差异上的互通有无是很频繁的,不可或缺的;从自春秋战国至汉代初年,农耕区和畜牧区之间、农耕区内部商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一直延续到汉代,《汉书·食货志》说:“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就是说汉代初年,商品贸易在社会上还有很大影响。由此可见,不同产业区域之间商品贸易是经济区形成的必要条件。其次,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特别是西部、西南部和北部地区,主要是汉族以外少数民族的聚居地,由于民族发源地的自然条件决定了该民族经济的特点,如北部蒙古高原上袤广绵亘的草原哺育了游牧民族,西南横断山脉地区的深谷密林决定了采集和狩猎成为当地民族的主要生产方式,东北高寒森林地带原始民族必然以采集和狩猎为生。以后随着民族活动的频繁,生产活动变化,如游牧民族所到之处,往往将畜牧业带至该地,而汉民族所到之处,无不垦地种植。因此民族经济也成为我国区域经济的一个特色;而这种民族区域经济间的互通贸易,很早就开始,一直延续到整个历史时期。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市籴一》:“互市者,自汉初与南越通关市,其后匈奴和亲亦通市,后汉与乌桓、北单于、鲜卑交易。后魏之宅中夏,亦与南陲立互市。隋唐之际,常交戎夷通其贸易,开元定令载其条目,后唐复通北戎互市,此外,高丽、回鹘、黑水诸国,亦以风土所产与中国交易。”民族区域之间的贸易,也是反映不同经济区的一个方面。其三,由于我国很早就形成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为全国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自然条件发展不同产业门类提供了条件,同时出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也就是中央政权对地方经济管理上的需要,尤其是当地方政权特别关注地方经济发展时,有过多的干预,于是经济区的划分和调整往往与政治形势和政区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多次分裂局面,原先在统一政权的同一经济区,分裂后必然形成不同的经济区。行政区和经济区有密切的关系。故而我国历史上的经济区往往包含自然
、民族、政治三方面的特色。我国历史上早期的经济的区域差异,可按自然条件分为农耕、游牧、渔猎三大经济区。这三大区实际也是汉族政权和游牧民族、采集狩猎民族的活动区。汉文帝给匈奴单于书云:“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使万民耕织,射猎衣食,父子毋离,臣主相安,俱无暴虐。”(注:《汉书》卷四《文帝纪》,中华书局标点本。)这就是自然区、民族区、行政区和经济区合一的反映。
在这三大区中,从自然、人口、资源、文化各种条件而言,东亚季风区的农耕区都占主要地位。这里人口最多,几占全国人口的90%以上,资源最丰富多样,生产力最先进,最早进入文明社会。因此这里最早出现经济的区域差异,其先决条件是农耕发展到一定程度,有足够的粮食提供给社会,可以使一部分人从事适应本区自然条件的其他产业,以其产品与他区进行交换,首先就是经济作物商品化,也形成经济区之间贸易的主要内容。例如《史记·货殖列传》载,战国秦汉时代时“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获;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各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这种经济作物的区域差异才能初步形成经济的区域性。其中又可以自然、社会、人文等因素的差异分为若干亚区,各经济亚区因其经济在全国的影响,在全国的地位也不同。以后,随着自然环境变化以及人类适应自然能力和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分工的细化,商品流通的加强,以及地缘政治因素的变化,不仅经济区边界会发生调整,同时也会引起经济区在全国地位的升降。无论大区和亚区的经济区域调整、变化的因素也是多种的,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因素(主要是气候和地貌),就是自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引起经济区的调整,例如蒙古高原上一次巨大风暴、寒流,使生存在高原上的游牧民族大规模南迁,形成游牧区的南扩;黄河一次重大改道,就可能引起河北、河南经济区的调整,一次大规模的洪涝干旱灾害引起环境变化和人口迁移,就可能引起一些经济区地位的衰落和一些经济区地位的上升。二是政治格局变化引起的经济区调整,如长期大规模的战争,可能造成一些经济区的衰落和一些经济区的兴起,如关中地区自两汉末年战争的破坏,其经济地位明显衰落;南北政局分裂时期以秦岭、淮河一线为南北分裂界线和以长江为南北分裂界线,经济区的格局就不同。又如首都所在地的确定和转移都可能引起经济区的变化。这在我国传统的中央集权的国家里,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这种变化是很显然的。三是人口和民族迁移活动引起的经济区格局的变化,如农业民族的北移和游牧民族的南进,农耕民族向西南、东北地区的扩展,就可能引起经济区划的变化。秦汉时内地人口的移向北边,“定襄、云中、五原,本戎狄地,颇有赵、齐、卫、楚之徒”(注:《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中华书局标点本。),必然引起高原地区草原的农耕化,反之,魏晋时期匈奴入居中原,自然会将原有的耕地辟为牧地。西晋永嘉之乱、唐代安史之乱、北宋靖康之乱引起的我国历史上三次人口大南迁,对南方地区社会经济变化起了重要作用。四是产业分工的细化,如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提高,自然资源的重要性的显露,手工业的发达,商品经济的发展,引起经济区的变化。如宋代以后长江以南地区蚕桑、植棉、茶叶业、矿冶业和造纸、瓷器业等其他手工业的兴起和发展,原料和产品生产地的分离,商品市场网络的形成,从而引起经济区的变化和细化。经济区之间分工和差异主要表现为商品交换贸易,早期的交换和贸易主要在大区间进行,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业、手工业分工的细化,同一大经济区内经济亚区间的商品贸易量也会增加,于是中心城市和交通路线的布局也随之变化,最后引起经济区格局的变化。
我国古代不同经济区,对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影响。20世纪30年代冀朝鼎曾作文提出基本经济区的概念,“中国历史上的每一时期,有一些地区总是比其他地区受到更多的重视。这种受到特殊重视的地区,是在牺牲其他地区利益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这种地区就是统治者想要建立和维护的所谓基本经济区。”“中国的统一与中央集权问题,就只能看成是控制着这样一种经济区的问题:其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对于提供贡纳谷物来说,比其他地区要优越得多,以致不管哪一集团,只要控制了这一地区,它就有可能征服与统一全中国。这样的一种地区,就是我们所要说的基本经济区。”即每个时期封建王朝都有一个或几个基本经济区,是这个王朝生存的经济基础。当基本经济区衰落时,这个王朝也由此衰落。而新王朝的崛起必需寻找新的基本经济区。(注: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8、10-12页。)由于当时资料条件的限制,冀文在具体论述上尚有可商榷处,但其基本观点是可取的。从这个问题上剖析进去,我们将发现对古代中国经济区及其演变的研究,是对中国古代王朝兴衰的原因深层次认识的重要条件,同时也能对今天全国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变化的历史背景有深刻的理解,从而有利于现有经济区域的改造和规划。
三、历史时期经济区域划分的几条原则
我国历史时期划分经济区有些什么标准呢?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李伯重《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中说:“关于中国古代经济区域的划分标准,我国史学界尚未有深入讨论。在海外学术界,则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另一种则以自然条件为根据。显然,对于经济史研究来说,后一种意见比较恰当。这种见解首先由施坚雅先生作出系统的理论阐述,后又由斯波义信先生加以发展和改进,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区域研究理论。施氏的理论主要着眼于水路交通,故其理论的核心可简述为‘地域即河川流域’说。斯氏则在重视水路交通的同时,也强调生态系统的作用,从而把施氏‘地文地域’说发展为‘地文-生态地域’说。我们认为施氏、斯波氏的理论是站得住脚的。但是还需要补充一点,即:我们所划的经济区域,在古人心目中,应当也是一个特定的概定(念?)。换言之,得到历史的承认。鉴于以往学术界对于江南地区的界定缺乏共识,我们认为有必要根据上述理论与意见重作划分。在确定其合理地域范围之前,有必要将我们所依据的划分标准,作一简要说明。首先,这个地区必须具有地理上的完整性,必须是一个自然-生态条件相对统一的地域,换言之,在其外部应有天然屏障将它与毗邻地区分隔开来;而在其内部,不仅应有大体相同的自然-生态条件,而且最后还属同一水系,使其内部各地相互发生紧密联系。其次,这个地区在人们心目中应当是一个特定的概念。也就是说,不仅由于地理上的完整性与自然-生态条件的一致性,而且也由于长期历史发展所导致的该地区内部经济联系的紧密与经济水平的接近,使此地区被视为一个与其毗邻地区有显著差异的特定地区。”我们认真读了李伯重先生的论文,认为他将他所定的标准对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划分作为一个经济区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个标准是否适合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所有经济区呢?我们认为还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这里需要补充一下,施氏的经济区域理论是从他研究历史上城市体系角度出发的,他在《中国历史结构》一文中对中国历史上大经济区的观点,大体上可概括为下列几点:一是“每一大区经济都是在某一自然地理大区中形成并完全被包容其中,这种自然地理大区是依流域盆地而划分的。”二是这些区域的核心区,都处于河谷中的低地,中国传统社会里,以农业生产为主,而核心区的可耕地自然条件最好,交通运输最为便利,成为交通枢纽。因此核心区比边缘区商品化程度更高。每一区的中心城市都兴起于核心区,并以不同层次,不同核心区构成不同层次的城市网络。于是在“每一个主要的自然地理区域中,都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城市体系亦即彼此来往频繁而集中的城市群,城乡之间的联系也很多,但大都局限在区域内。”三是大区经济应看成为复合的体系,内部是有差异的、相互依存、一体化的,尽管这些特征在边缘地区较核心地区松散。(注:王旭等译:《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0-12页。)
施氏的理论是有其可取之处的,例如任何一大经济区是有其核心区和边缘区,但核心区是否必然是该大区的河谷低地,则未必然,应视某一特定时代的其他人文因素而定。此外,认为一大经济区内部是有差异的复合体的观点也是可信的。斯波先生在施氏的理论上加入了生态系统作为考察的依据,即将人类活动引起生态系统变化的因素作为参照模式,比施氏理论又较为全面。但他们所研究的对象,在时代上偏重于宋代以后,地域上偏重于江南。这种模式是否适合整个历史时期,是否适合全国的范围,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总之,以往关于经济区域划分的种种理论有其正确的部分,也有其不全面的缺陷。首先,单单强调自然区域的条件,可能会给予人们一种误解,似乎历史上的经济区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历史时期除了黄河下游河道迁徙以外,其他自然地理要素只有量的变化,没有质的变化。那末是不是可以认为二三千年来我国经济区的格局基本没有变化?显然是不能的。其次,我国历史上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势力曾互有进退,同一自然生态区如鄂尔多斯高原,当游牧民族占有时,则成为畜牧区,这就可能与其北面的河套平原形成一个经济区;当农耕民族占有时,往往变成农耕区或至少是半农半牧区,则可能与其南面的陕北高原形成一个经济区。可见民族活动对经济区的变化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其三,历史上经济区有过不小的变化,当经济开发不足,商品经济不发达时期,经济区的地域比较大,核心区与边缘区的距离较远。不同的自然地理单元可能存在于一个大经济区内;当经济开发充分,农业、手工业生产力大大提高,产业分工细化,商品经济繁荣发展时,经济区就可能划小,原先一个大经济区就可能划分为几个经济区,如两汉时期的“江南”经济区与明清时期的“江南”经济区地域就不同。其四,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相当长时期的政治分裂局面,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在不同的政权统治下,就可能分属不同的经济区。如河北平原和山西高原在宋辽时曾分别属于两个政权,因此河北平原或山西高原在宋辽时就不可被认为是一个经济区。由此可见,划分经济区除了重要的自然生态条件外,人文因素还是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然而我国古代划分经济区域应该有那些标准呢?我们认为自然生态的相对一致性、完整性无疑是最基本的条件,但仅此还远远不够,因为历史时期人文环境的变化十分复杂,不同时期经济活动差异又很大,所以不同时期的经济区域的划分还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劳动分工的地域差异,即本区与他区在主要产业上的差异性,从大处而言,如农耕区、畜牧区、渔猎采集区和农牧交错、狩猎采集混合经济区等等;从小处而言,农耕地区内又可分若干亚区,如水稻作物区、干旱作物区、经济作物区等等。二是我国在近代化以前,基本上还是处在自给自足封闭式的小农社会,某一地区的基本生活用品,不可能全部依靠他区的供应。因此各经济区在主要产业分工的前提下,还有其他产业辅助,以使其成为一个可以独立生存的地区,如关中地区固然是一个农作区,然“其山出玉石,金、银、铜、铁,豫章、檀、柘,异物之类,不可胜原,此百工所取给,万民所@②足也。又有jīng@③稻梨栗桑麻竹箭之饶,土宜姜芋,水多蛙鱼,贫者得以人给家足,无饥寒之忧。故丰镐之间号为土膏,其贾亩一金”(注:《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中华书局标点本。)。如巴蜀地区“沃野千里,土壤膏腴,果实所生,无谷而饱。女工之业,覆衣天下。名材竹干,器械之饶,不可胜用。又有鱼盐铜银之利,浮水转漕之便。”(注:《后汉书》卷一三《公孙述传》,中华书局标点本。)如清代江南苏、松、太、常、杭、嘉、湖自成一经济区,当无异议,其农作有稻、棉、桑三种作物相对集中,鱼盐之产也很丰富,同时又是棉、丝纺织业中心。珠江三角洲当为一经济区,水稻为其主要农作,但其经济作物专业化十分突出,果树、甘蔗、荔枝、香蕉等热带水果以及基塘养鱼,成为农村主要产业,清代中期以后地区经济发展迅速,这正是商品经济发达的结果。明清时期华北平原(冀、鲁、豫)除了粮食作物(麦、豆、高粱)外,还有经济作物棉花、烟草、枣梨、药材、酿酒产业。因此产业的综合性也是古代经济区的特色之一。三是在大产业分
工前提下,还有产业的专业化方向,如农业区中有水稻产区、旱作产区、渔业区、经济作物产区、矿业区,经济作物区中有蚕桑区、植棉区的差异等等的专门化,以此专业化产品得与他区进行交换与贸易。《盐铁论·本议》:“陇蜀之丹漆旄羽,荆扬之皮革骨象,江南之nán@④梓竹箭,燕齐之鱼盐旃裘,兖豫之漆丝chī@⑤@⑥,养生送终之具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故圣人作为舟楫之用,以通川谷,服牛驾马,以达陵陆;致远穷深,所以交庶物而便百姓。”揭示了各地区特定产业及其互相间的物资交流,成为人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四是经济中心城市及其辐射范围,即全区生产、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最集中的城市和以此城市为中心形成的城市网络和交通网络。《盐铁论·力耕》:“自京师东西南北,历山川,经郡国,诸殷富大都,无非街衢五通,商贾之所臻,万物之所殖者……宛、周、齐、鲁,商遍天下。故乃商贾之富,或累万金,追利乘羡之所至也。”《盐铁论·通有》:“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陈,郑之阳翟,二周之三川,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诸侯之衢,跨街冲之路也。故物丰者民衍,宅近市者家富。”概言之,划分经济区域应有区域性、综合性、专业化、中心城市四条标准。
四、经济区与自然区、行政区的关系
经济区与自然区、行政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自然区的划分,是根据岩石、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自然地理要素相对一致性所划分的区域。行政区则是按照统治者为加强地方统治的政治原则所划分的区别;有时为发展经济、巩固统治,可以考虑自然地理要素,有时则为了加强中央政权的控制力,有意违反自然地理原则。这在中国历史上事例很多,如汉代的长沙国,元代的陕西、湖广、江西行省划分,明代的南京划分等等。经济区则是根据产业的地域分工和商品贸易经济原则划分的,已见上述,不再赘述。行政区是封闭的、内向的,经济区则是开放的、外向的。这三者是出发点不同的三类地理区划。程民生《宋代地域经济》一书中说:“经济地理与行政地理不是一个概念,但二者联系十分密切。行政地理的划分一般以经济地理为基础的,所以研究历史地域经济,仍须以政区的划分为空间区划。”(注:程民生:《宋代地域经济》,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页。)这种处理方法似乎过于简单了些。当然,经济区的划分不能不考虑自然地理条件,这一点似无需赘述。同样,经济区的划分不能不考虑行政区的要素,因为在中国这样一个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国家,政府的行政体制常常要控制和干涉经济活动,使经济区服从于行政区,尤其是宋代以后中央集权空前加强,地方行政长官为了加强税收、协调地方经济、用行政手段支配社会经济部门的管理,如在同一政区内发展同类经济,统一施行对自然环境的利用改造,以及颁布适应地方条件的经济政策等等,使经济区与行政区协调起来。所以明清时期经济区与行政区大致吻合。正如杨国桢在《清代社会经济区域划分和研究架构的探索》一文中说:“清代社会经济区域的调整和行政区域的变动是并行不悖的。社会经济区域的划分,可以借用行政区域的划分系统。比如说,我们可以行政县、乡、村作为社会经济区域的基层单位,而把行省作为社会经济区域的地方单位。”(注:《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7页。)但这只能是在基本属于同一自然经济的结构条件下,凡行政区与自然区违背的情况下,经济区就未必与行政区合一,如明清环太湖流域的
苏、松、常、太、杭、嘉、湖自成一经济区,就不受江苏、浙江两省的限制。施坚雅也说:“经济发展和朝代更迭很难一致,正如区域经济并不完全受帝国行政单位影响一样,事实上,它们的相似之处是很接近的。”(《中国历史结构》)可见虽然明清以来,经济区与行政区比较一致,但当地方经济进一步发展时,经济区必然要突破行政区的框框。
自然区的变化是缓慢的,有时需要数百年甚至上千年。行政区的变化则为常见,历史上一次改朝换代,往往会引来行政区的一次大变动,有时一个朝代内前后也有大变化,如汉、唐。但经济区则不一定因行政区的变动而变动,如明、清。经济区的发展有其继续性、稳定性的一面,它不是随着政权更递、行政区的变化而变化,而是随着生产的发展,产业地域分工的演变而演变。这就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地域分工有了新的调整,商品贸易开创了新的局面,新的经济区的出现将是必然的结果。
五、研究历史经济区形成发展变化的意义
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我国由于地域广大,自然差异明显,各经济区的形成、发展的特点都是不同的。《中国人文地理·中国经济地理》一书中指出:“为谋求国民经济在全国各地能因地制宜地合理发展,为编制全国和各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为进行国土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有必要按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特点,进行经济区的划分。目的是指明各经济区在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的地位,揭示各经济区经济发展的长远方向、主要矛盾和解决途径。根据经济区是经济生产分工的地域单元的特点,在划分时要注意把经济发展与发挥地区优势相结合,地区生产专业化与综合发展相结合,地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的相似性与合理的经济联系相结合,地区经济现状与发展远景相结合,经济中心城市与其经济辐射所及的地区相结合,地区经济发展与改善环境质量相结合,不同层次的经济区和相应的行政区相结合。”(注:《中国人文地理·中国经济地理》,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3页。)我们研究我国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区形成和演变的目的:一是了解我国历史上经济发展过程的特点。我国在近代化以前,就总体而言基本上是一个自给性封建小农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但整个历史时期情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有几经起伏的过程,这在经济区的发展过程中,很能看出其痕迹。二是了解各经济区形成的自然和社会条件及其产业特点,分析各经济区兴衰、演变的过程及其内在因素和规律。三是揭示历史上不同经济区在整个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进一步理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各地区的自然和经济基础,以及有关人文信息的经济背景。四是由于经济区有继承性和稳定性,研究历史时期各经济区的形成、演变的原因和规律,对今天经济区的划分和规划,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左纟右去
@②原字“印”去一
@③原字左禾右亢
@④原字左木右冉
[论文摘要]本文从产权结构、组织结构、业务结构三个方面论述了国有商业银行重组的必要性和构想。
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为我国银行业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全新课题。银行重组是当前世界范围内银行改革与发展的典型方式。它能够有效地避免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与进步,也能够使商业银行迅速获得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同时,在银行重组的过程中,按照经济发展的要求调整了银行的规模和结构,因此也增强了银行的规模效应和结构效应。此外,银行重组还可以实现银行业的优势互补,提高银行业的经营效益等等,这些都是银行重组之所以长盛不衰的奥秘。
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走过了20多年的风雨历程,从总体上看,基本上可以认为是一个整合与重组的过程。这些重组与整合,适应并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以及我国加入WTO等,我国银行业在新世纪面临着新形势,因此,就必须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其核心就是深化银行重组。我们认为,我国银行业重组的重点应当放在产权结构重组、组织结构重组和业务结构重组三个方面。银行重组的侧重点则应放在国有商业银行上,同时兼顾地方性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根据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和银行业的现状,银行重组应当综合设计、系统思考、整体推进。
一、银行产权结构重组
产权结构重组是银行重组的基础要件。没有产权结构的重组,银行重组就是一句空话。按照十六大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建立与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产权体制、金融体制和银行管理体制,是实现金融改革新突破的关键。
(一)以创新思维推进产权结构重组。
十六大提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把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银行业,其改革与发展必须与经济制度相适应,并且还要能够有效地服务于经济制度的完善,促进经济的发展。这就要求一是国家垄断信用的和传统观念必须打破;二是金融市场必须要对内对外同时开放;三是以现代公司制改革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四是发展大、中、小共生、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产权结构多元化的银行体制。
(二)用总体战略统率产权结构重组。
要采取用总体战略统率产权结构重组的方针,实现产权结构重组的战略目标。我国银行业改革的总体战略就:“改革主体,发展两翼”。即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现代公司制改革,壮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民营银行机构和合作银行组织。
我们认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重点应放在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内控结构的重新整合上。大、中、小银行的改革都应按照这个思路进行。产权不界定,就不可能建立起现代公司制的治理结构,没有科学的治理结构,也就不可能建立起有效的内控机制。而且权、责、利的统一,信息的对称,激励约束机制的健全,又是提高竞争力、创新机制的制度基础,所有这一切都取决于产权改革、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建立。因此,根据国有和非国有银行在历史中形成的产权结构以及全国性和地区性规模各异的大、中、小银行机构的现实状况,从制度转换成本的承受能力出发,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取得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和内控结构改革的新突破,是银行重组创新必须突破的三个战略重点。另外,实现我国银行产权结构重组还必须坚持市场取向,无论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小型银行机构与组织,都必须按市场运作的原则来进行。
(三)扎实推进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重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进行重组,实现产权制度创新,从而构建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加快体制创新,实现与国际银行业惯例接轨所应当首选解决的问题。
1、股份制——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一般形式。商业银行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股份制法人产权制度便应运而生。实行股份制的商业银行法人产权制度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了商业银行的运作效率。因此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现代商业银行一般都是建立在现代法人产权制度基础之上的,现代股份制产权结构是现代商业银行产权结构的一般形式。
2、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重组的最佳选择。无论是理论界,抑或是实务界,在关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探讨中,都认为实行股份制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重组的最佳选择,也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创新的最佳路径。
3、股份制运行——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按股份制方式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产权结构重组与创新,就必须建立符合现代商业银行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内容。
(四)重视增量改革:产权结构重组的重要环节。
发展民营银行机构,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是银行制度增量改革与银行重组必须突破的障碍。民营银行机构包括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银行。他们是县域经济、中小企业、个体经济、私营企业、农村经济与农民金融需求的主要供给者,又是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中间环节。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的理论禁锢和法律限制,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对内开放。广大农村的集体信用合作组织,也是一种功能和机制扭曲的“准国有金融”,基层机构。至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民营资本得以进入也还是一种特例。
现在,我国已经加入WTO,金融业既然可以向外资开放,就更有理由对内开放。而且,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市场战略调整后,机构收缩,功能缩小,使县域经济、民营经济面临着严重的金融服务短缺;加之货币政策传导不畅、机制梗阻、政策扩张而运行紧缩的矛盾日益凸出,已经和正在产生的严重的负面效应,构成了银行业发展的严峻挑战和压力。在这种形势下银行业的对内开放就成为了突破制度增量改革障碍的题中之义。发展民营银行,实现增量改革,增加金融供给,推动我国银行业产权结构重组,是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重要战略任务。
二、银行组织结构重组
同银行产权结构重组一样重要的,是银行组织结构的重组。只有加快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创新与重组。其产权结构的重组才能有所依托,也才能尽快形成商业银行的创新体制,形成与国际银行业接轨的新型运行机制。
(一)现代组织结构的有关理论问题简述。
现代组织理论认为,组织理论的基础是一些有关组织结构和职能的设想。一种是关心工作和从事这些工作的人的设想,被称之为以工作为中心的古典组织理论。另一种不同的是以人为中心的,被称之为新古典理论。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要从系统的内在关系上去理解组织,则被称为权变理论。作为组织而言,它是组织实体和组织过程的统一。著名管理学家马奇和西蒙在他们所著的《组织》一书中指出,组织及其效率依赖于认识并适应许多变化着的和相互依存的境况因素,而丑那些被认为对某一种情况有效的组织,对另外一种情况可能就是不幸的和不适当的。也就是说,第一,一个组织的效率依赖于环境因素;第二,不同的环境因素对不同的组织产生不同的影响;第三,组织及其结构要随着环境的变化不断改革和发展,也就是要不断进行组织及其结构的重组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进行组织及其组织结构重组与创新,必须深入研究现代组织理论、深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深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既有的组织结构及其问题,只有如此,才能对症下药,顺利实现组织结构重组与创新,与国际银行业接轨,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
(二)我国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主要问题简析。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问题表现为继续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框架,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化运行很不适应,问题重重,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在金融业竞争的严峻形势下,必须对之进行全面重组与创新。而在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问题中,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问题是十分突出的,代表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典型类型。
1、忽视经济原则。根据经济学的原理,在经济发展的低级阶段,不可能也不需要存在分支机构遍布的大型银行机构,如果刻意追求之则是不经济的;相反,现代分支网络发达的大型银行机构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和结果,如果刻意抑制之也是无效率的。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是一种“低(初)级阶段”,因此,忽视经济原则,按行政区划设置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就导致了银行规模过大、科层结构重叠、信息传递迟缓,从而造成了组织结构的不经济问题。由于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呈现出一种非均衡状态。而且由于交通、通讯落后,在这种情况下,从首都北京到边远小镇,按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层层设置分支机构,不仅忽视经济原则,而且造成奇高的经营成本。
2、助长行政干预。在我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状况下,不仅银行的自主经营受到了多方限制,而且导致了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地方化倾向,削弱了商业银行总行的调控功能。在这方面表现最突出,也是最具典型性的就是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
3、损害银行效率。按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设立分支机构,使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授权经营制度的效率和业务经营的效益受到严重损害。如经济发达地区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现有权限下无法满足当地经济发展所产生的有效金融需求,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却存在着权限过剩,进而造成金融资源的严重浪费。无论金融资源的不足还是过剩,都是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损害。
4、缺乏创新思想。这里主要是指在地方性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设置上,缺少创新思想。依旧是一地一行,与行政机构配套,名曰扶持地方经济发展,实则因袭国有商业银行设置的套路,因循守旧,缺乏创新,最后会依然重蹈国有商业银行的覆辙,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和银行体制的改革增加负面效应。
(三)我国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创新的思路。
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创新,既要依据组织结构理论的有关原则,又要参考国际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还要考虑中国的国情和我国商业银行的行情,从而使创新后的商业银行及其组织结构既能与国际商业银行接轨,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商业银行的要求,更能促进商业银行的全面发展。通过重组与创新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使商业银行真正成为经营稳健、管理严谨、实力雄厚、效益良好的现代化金融企业。
创新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经济区划原则。打破原有的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的格局,优化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减少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提高经营与管理的效率与效益。二是坚持集约经营原则。要坚持组织结构重组与创新的集约化,用集约经营的指导思想,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进行创新。三是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国有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创新,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结构改革的方法即按经济区划设置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和支行。
在重组与创新国有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同时,要全面重组与创新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要建立一种或松或紧的,可以将全国各地方性商业银行联系起来的机制,使地方商业银行既独立自主经营,又互相联系沟通,交流经验、提高水平、提升效益,全面创新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达到我国商业银行组织结构重组的目的。
三、银行业务结构重组
目前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仍然是传统存、贷、汇三大块,这十分不利于商业银行的发展。综观世界各国商业银行发展史和业务经营史,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都是交替发展的。所以,我们必须迅速着手商业银行业务结构的重组,使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建立在知识经济、全球化浪潮、电子化时代的基础之上。
(一)业务管理思想创新。
商业银行业务管理思想经历了一个由资产管理、负债管理,到资产负债联合管理的发展过程。目前普遍地采用资产负债联合管理的模式,实际上仍然是以负债管理为主导。根据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实际,以及我国商业银行巨额不良资产存在的现实,我们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应当以资产管理为重点,突出资产管理的指导思想。在重视资产管理的基础,创新业务结构,突出电子化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结构中的地位,为业务全面电子化奠定基础。
(二)存贷业务关系创新。
在经济欠发达与流通中货币偏紧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形成了一种“存款情结”,也错误地诱导社会公众偏爱存款。我国商业银行加强业务管理、创新业务结构、实现业务结构重组,首要的是调整存款与贷款的关系,将贷款管理作为业务管理重心。只有加强贷款管理,迅速清收不良贷款,全面盘活存量资产,才能为业务重组与管理创新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三)突出业务创新重点。
进行业务管理创新,必须紧紧抓住电子化、网络化、全球化这一主线。当前,最能体现电子化与时代精神的是表外业务。电子化为表外业务发展提供了契机,表外业务的发展又为电子化在金融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我国商业银行在业务开拓与管理中,要以发展表外业务为重点,设置发展机构、制定发展目标、拟定发展步骤、促进全面发展。
(四)全面推进混业经营。
实现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重组必须迅速推进混业经营。国际银行业的混业趋势与中国商业银行的分业现状,要求我国商业银行推进分业格局下的渐进式混业经营模式,这是实现业务结构重组的要义。
1、功能定位:完善信用中介职能,提升支付中介、信用创造和金融服务职能。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金融业相互渗透与跨业经营趋势的逐渐明朗,使得商业银行功能发生了重大变化。金融其他各业的发展冲击了商业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但强化了其作为金融业务“操作平台”的功能。这样,商业银行若能保持传统优势、把握新兴优势,就得以完善和提升各类职能,以推进混业经营。
关键词:新市镇;新城;卫星城
中图分类号:TU9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06)04-0031-03
收稿日期:2006-04-19
作者简介:罗月泓(1970-),男(汉族),湖南茶陵人,株洲市规划设计院注册规划师,主要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及城市问题研究。
城市郊区新市镇是城市从向心集聚转向离心分散发展过程中在郊区人为规划建设的新兴城镇。在大城市郊区规划建设新市镇是缓解市区人口压力、优化城市结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使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手段之一。当前,重新审视新市镇建设的内涵与意义,分析大城市郊区发展特征,并提出适合我国当前国情的新市镇规划建设模式,对提高我国郊区化质量,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新市镇(New Town)概念与内涵
1.1概念的提出
新市镇的概念根源于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的思想。1902年,英国学者霍华德在其所著的《明日的田园城市》(GardenCitlesofTomorrow)一书中指出,要解决伦敦等大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必须首先通过在郊区建设“田园城市”来减少市区中的人口。霍华德指出田园城市(GardenCitles)是一个有完整社会和功能结构的城市,有足够的就业岗位维持自给自足,空间合理布局能保障阳光、空气和高尚的生活,绿带环境,既可以提供农产品,又有助于城市的更新和复苏。[1]
霍华德“田园城市”的设想深深影响了战后英国政府的新城规划。1940年“巴罗委员会”向政府提交了“巴罗报告”,提出了新市镇规划建设的理论。1946年,英国政府通过了《新市镇法》(NewTownAct),第一次以官方立法的形式提出了新市镇的概念,《新市镇法》指出,在大都市郊区兴建新市镇是为了吸收大都市人口,解决战后住宅紧缺的问题;在衰退地区兴建新市镇则是为了实现产业振兴,导入新产业。《新市镇法》还提出新市镇应具有就业自足性,要注重人口职业、年龄、收入结构的平衡,人口规模为2~6万人。[2]
现代《大英百科全书》(EncyclopediaBritannlca)将新市镇(NewTown)界定为一种规划形式,即通过集中兴建住宅、医院和企业,设置文化、休闲和商业中心,形成全新的、相对独立的社区,从而达到将人口迁出大城市的目的。
1.2内涵的评析
新市镇(NewTown)的内涵与其建设目标密切相关,也就是要建设一个“既能生活又能工作的、平衡和独立自足的新城”。这里的“平衡”有三层含义:第一,总人口要有相当数量的本地就业人员;第二,新城的工作岗位不能是单一的,以防止经济上的过分依赖性和单一企业造成垄断;第三,新城的阶级和阶层应该是混合型的,要有不同层次的人员来居住和工作。
“独立自足”的含义是新城应该有学校、商业、影院、公交、教堂等生活设施,要能给居民提供工作岗位。新城能否“独立自足”和能否达到“平衡”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就业人口和居住人口的“平衡”是“独立自足”不可或缺的充分和必要条件。因此,在新城开发建设中,吸引工业相对于提供足够的住房来说显得更为重要[3]。
2 对几个含混概念的辨析:新城、卫星城、新市镇
2.1共性
新城、卫星城、新市镇这三个概念都源于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都继承了田园城市理论中通过在农村地区新建城镇来吸引人口,从而降低大城市集聚程度的基本思想,在新兴城镇建设中都参考了田园城市的规模、形态特征。
2.2卫星城
卫星城建设思想是霍华德的追随者雷蒙恩温(R.Unwln)在20世纪20年代提出的,他主张在大城市周围分散布置一些独立的城市来分担大城市功能,从而疏散人口控制大城市规模。卫星城建设的目的是分担大城市功能,因而在经济、社会、文化上与大城市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对中心城处于依赖和依附的地位,往往被视为中心城某一功能的疏解地,并因之成为中心城市的一个有机功能区。
2.3新城与新市镇
新城和新市镇从城市学来看其本质是一致的,在某种意义上仅是翻译上的不同,这两个概念均源自‘NewTown’一词,在我国大陆学术界多被译为“新城”,香港、台湾地区则一般译为“新市镇”。由于我国特殊国情,城市除具有城市学特质外,还具有政区类型与行政等级、规模的意义,新城与新市镇也有了区别:
(1)当前我国理论研究中的新城概念,基本上是对卫星城概念的延续和发展,因此又被称为“第三代卫星城”或“独立的卫星城”,它的建设目的是站在大城市的角度对市区人口、产业和功能进行疏散,打造新的城市增长点;(2)我国当前的新市镇建设是以实现城乡统筹为目标,是在大城市郊区人为规划的新兴城市型社区,它具有自给自足、均衡发展的特性,既是中心城市功能扩散的产物,又是郊区自身城市化的集聚中心。(3)“市镇”(Town)与”城”(City)在规模上存在着差异,在我国新城主要是指大城市周边规模较大的新型城镇,其发展方向是中等城市;而郊区新市镇主要是指人为规划建设的郊区区域性中心镇,其任务是城乡统筹和推进郊区城市化。
3 我国当前新市镇规划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3.1我国新市镇规划建设历史回顾
我国大城市郊区新市镇规划建设大体上包括卫星城建设、新城建设、新市镇建设等几个阶段:
3.1.1单一功能卫星城规划建设阶段
建国后为了避免出现中心城市过度扩张的弊病,曾经按照苏联模式在大城市郊区兴建过一批单一功能型的卫星城,但是这些城镇由于选址不合理、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对外交通联系不便、户籍制度的阻碍等问题,普遍缺乏集聚力,大城市向心发展的趋势仍相当明显。
总体而言,这一阶段建设的卫星城以分散中心城区工业、人口为主,功能较为单一,对中心城区依赖程度较大,交往比较密切。由于卫星城数量多、布局分散,郊区工业项目难以形成集聚效益。城镇内生活、教育、文化等服务设施水平不高,对市区人口的吸引力不足。
3.1.2相对独立的新城规划建设阶段
90年代中后期,我国一些特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在前两代卫星城建设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城建设的概念,即“第三代卫星城”或“独立的卫星城”,计划通过建设相对独
立的新城,形成由“中心城一新城一中心镇一集镇”或“中心城一新城一镇”等组合形式的多层次城镇体系,有序引导人口和产业向郊区疏解,控制中心城发展规模,集聚新兴产业,带动区域发展。
新城相对卫星城而言,在功能上更注重产业、居住、生活的协调发展,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也是城市规划学界在总结卫星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新探索。
3.7.3新市镇规划建设阶段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我国不少大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郊区化阶段,表现在城市建成区以“摊大饼”的模式向外扩张,周边城镇与中心城建成区逐渐连成一片,进一步加重了中心城区人口膨胀、环境恶化、交通拥挤等问题[4]。郊区城镇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规划部门和学术界提出了在郊区规划建设若干新市镇的构想,每个市镇人口在15―20万人左右。新市镇将成为新城和一般乡镇之间承上启下的一种居住聚落,是区域的中心城镇。
在大城市郊区规划建设新市镇正是缓解市区人口压力、优化城市结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使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当前郊区建设顺应郊区工业化、城镇化客观规律的现实选择。
3.2我国新市镇规划建设现状与问题
新市镇(NewTown)在我国通常被译为“新城”,这一称呼表明在我国更注重规模较大的新城规划建设,而对郊区新市镇的重视和关注不够,总体上还处于起步与探索阶段。
我国早期的新城规划主要受到苏联卫星城建设理论的深刻影响,功能较为单一,主要是作为大都市区的卧城或工业卫星城,90年代中后期以来逐渐开始建设功能配套的新城。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大都市政府逐渐意识到要解决都市区内部的城乡发展不平衡,促进郊区农村城市化,实现资源整合,仅靠发展几个规模较大的新城是不够的,还需要兴建一些集聚人口规模超过一般乡镇,但又小于现有新城的区域性中心镇(新市镇)。上海、常州等城市已经开展了新市镇建设方面的探索。此外,除了政府推动的大城市郊区新市镇建设之外,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还出现了房地产商“造镇运动”、农民自筹资金建设新城镇等现象,形成了一些自下而上成长起来的新市镇。
4 我国新市镇规划的探索与思考
4.1我国新市镇规划建设不同于国外的典型特征
由于经济水平、体制背景和城市发展特征的不同,我国新市镇建设中存在着不同于国外新市镇的特殊问题,要求我们在借鉴国外开发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4.1.1在我国新市镇建设中,郊区农村就地城市化的要求比较强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城市郊区乡镇企业得到了蓬勃发展,非农经济比重、从事非农产业人口比重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受到土地、户籍、行政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制约,郊区农民“离土不离乡”,人口分散居住、乡镇企业散乱布局的现象十分普遍,影响了郊区的可持续发展,客观上要求人口、产业向区域性中心城镇集聚,实现就地城市化。因此,我国大城市郊区新市镇建设除了要达到疏散和分流城区人口和产业的目的外,还要承担起集聚郊区农村地区人口和产业,发挥经济辐射功能,带动农村的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最终实现大都市地区城乡一体化的作用。
4,1.2我国大城市郊区人口密度较大,现有城镇小而密集,相对国外而言,郊区新市镇的规划建设具有很大的延续性,需要立足现状,对现有城镇进行空间资源整合。这当中涉及到多个乡镇的利益:有的还存在着乡镇与开发区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这使得我国新市镇的开发和未来管理体制不能完全照搬国外模式和经验。[5]
4.1.3国外新市镇在规划建设时,市区往往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并且边缘有绿带约束。而当前我国存在着郊区化与大城市市区继续集聚扩张并存的现象,整个区域城市化水平较低,中心城市仍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这影响着新市镇的区位选择,在新市镇和中心城市的距离问题上应进行动态的长远规划。[6]
4.1.4由于城镇建设资金需求量大,投资期限长,需要政府在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这在我国当前的新市镇(新城、卫星城)开发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行政区划作为行政权力的空间投影,对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有着刚性约束作用”,是新市镇开发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部分大城市在新市镇的规划中存在着忽视现有行政区划或者通过频繁地调整行政区划来适应城市规划的两种错误倾向,前者极易导致规划不能真正落实,后者则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这些问题在欧美国家的新市镇建设中很少见,也未能引起我国学者的足够重视。
4.1.5在西方发达国家,居民迁入新市镇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大城市环境恶化后的推力和郊区新市镇良好居住环境的拉力,是市场作用下的自主性郊迁。相比之下,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建设的新市镇(新城、卫星城)多是土地市场化后,政府为了实现中心城区土地功能置换而在郊区进行联动开发的产物,居民的迁入是有组织的和被动的。政府的政策导向在吸引人口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4.2我国新市镇建设模式探索
4.2.1跨乡镇建设新市镇
由于我国乡镇普遍存在着数量多,规模小、集聚能力较弱的问题,因而一些大城市往往由多个乡镇进行统筹规划建设成为新城、新市镇。同时,为了避免受到乡镇行政区划的阻碍,往往直接将多个乡镇撤并,在郊区“造”出一些规模较大的镇,这种模式以广州市最为典型。2003年,广州市提出要重提卫星城的概念,计划在5-10年内通过撤并乡镇,形成约十个人口规模在20万人左右的现代化新城。2004年,广州增城市将原来的16个镇(街)撤并为6镇3街,从化市将原来的15个镇并为5镇3街,白云区也将9个镇撤并为4个镇。
4.2.2改造郊县(区)驻地镇,建设新市镇将大都市郊县郊区驻地镇规划建设成为新市镇(新城)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做法。郊县县城往往建设历史悠久,拥有一定面积的人口、经济规模和腹地范围,吸引能力强,能在较短时间内建设成为新市镇。以北京为例,1982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要重点建设燕化、通县、黄村、昌平四个卫星城,1993年的城市总体规划又将卫星城的数量进一步扩展到十四个。2001年,《北京市“个五”时期城市化发展规划》中选择了区位条件相对优越、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六个卫星城进行重点开发建设,其中通州、昌平、黄村、良乡、顺义五个卫星城都是郊县(区)的驻地镇。
4.2.3在中心镇、重点镇基础上扩建新市镇
中心镇是区域内的中心性城镇,具有一定发展优势和产业、人口规模。它往往是自然形成、客观存在的,是城镇体系规划中介于县城镇与一般镇之间的一个层次,是带动区域
发展的次级增长极,它的分布相对均衡。重点镇是人为确定的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是重点发展、扶持的小城镇,体现了较强的政策导向性。对一个大城市而言,其郊区的中心镇、重点镇数量一般较多,不可能同时进行建设,往往会选择一些条件特别好的进行重点建设。这些城镇经过规划建设,未来将成为郊区新兴市镇。
4.2.4房地产开发的“新市镇模式”
近年来,国内一些大型房地产企业开始关注新市镇的概念,试图通过新市镇建设模式,改变以往房地产开发中单纯的楼盘、社区开发模式,将建造建筑产品、培养人文居住氛围、创造就业机会等紧密结合,以居住为中心,综合考虑居住生活、就业、教育、医疗保健、通讯、治安等问题,最终建立起一个低价位、低容积率、低密度、高品质、个性化的郊区新型市镇。目前已经开展的大型新市镇房地产建设项目主要有:万科集团天津东丽湖项目、广厦集团杭州天都城项目、开源房产广州洛溪新城项目、万通集团北京龙山新新小镇项目等。
4.2.5依托开发区建设新市镇
开发区建设对中国的改革开放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同时大大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开发区的建设带动了原有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改变了当地景观;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同时也改变了当地居民的就业结构千口生活习惯。一些新兴城镇正是依托开发区这一增长极发展起来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中,亦庄、顺义、通州被明确为北京市三个重点发展的新城。亦庄新城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总体规划面积195km2,建设用地面积64.3km2,2020年规划人口70N100万人。其职能也从单纯的经济开发区转变为人口的聚集地、城市职能疏散地和产业聚集地。
参考文献:
[1] EbenezerHoward著.金经元译.明日的田园城市[M].商务印书馆,2000-1-28.
[2]杨裕富.各国都市计划[M].台北:明文书局,1980:22-25.
[3]陈劲松.新城模式―国际大都市发展实证案例[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20-24.
[4]周一星,孟延春.中国大城市的郊区化趋势.城市规划汇刊[M],1998(第3期):22-27
[5]林拓,刘君德.开发区与乡镇行政体制关系问题研究[M].经济地理,2002(第3期):196-199.
[6]长捷.当前我国新城规划建设的若干讨论――形势分析和概念新解[J].城市规划,2003(第5期):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