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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问题
1、个别教师对学生不能从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进行细致耐心关怀;还存在着对学生讽刺的语言。
2、个别班级教师只关心学生的成绩,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
3、个别教师存在着布置的作业量过重现象。
4、学校住宿紧张,生活不方便,缺少开水炉。
5、不能终身学习。不重视自身的业务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高,缺乏积极的进取心。
6、个别教师不能做到关爱学生,教育观念落后,教育方法简单。
7、个别教师不能组织至上,集体观念差,工作上避重就轻,不服从组织调配。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认识不到位,敬业精神不够所致。个别教师没有把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工作看成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而仅视为一种谋生的职业,工作主动意识不强,缺少热情和创造性。其次,不重视学习。我们绝大部分教师没有养成终生学习的良好习惯,缺乏积极的进取心,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再次,自我约束不力,不与先进看齐,只想私人利益,不重视个人素质的学习提高。
三、整改措施
对于这些情况,我校师德师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认真进行了总结,并召开了教师座谈会,开展了更深一步的自我反思活动,提出了学校师德师风要让社会、家长、学生、上级领导满意的口号和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1、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制度机制
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良好的规章制度是提高约束力,增强凝聚力的主要机制。为此学校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师德规范要求和我县师德师风集中整顿活动的具体要求,科学制订和逐步完善师德师风各项规章制度。要发扬民主,使师德建设制度化,常抓不懈。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师德师风建设常抓不懈。
学校要经常性地采用各种形式,加强师德教育的学习与宣传。学校要建立师德建设专栏,举办师德报告会,开设师德论坛,举行争创师德标兵的活动。严格学生、家长、社会评教制度。学校领导经常了解情况,及时梳理总结,面对面和教师交流。使先进典型深入人心,力争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教育理念新,教学技艺高的一流教师群体。
3、要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保障、监督机制。
(1)学校的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要把师德师风建设考核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学校将严格按照我县师德师风考评标准,成立由校委会、工会、教代会各部门代表组成的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和评议,作为教职工聘任、评先、晋职的考核依据。
(2)对学校内已有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凡是欠合理或不完善的都要及时修订或完善;同时,要联系实际,讨论并制定一些新的规范管理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健全奖惩机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制,使广大教职工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动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关键词】职业院校;图书馆管理;问题;整改建议
1引用
图书馆是职业院校师生获取知识、收集信息的重要途径,但是传统的职业院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存在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图书馆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也不利于职业院校师生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对这些问题展开分析与探究是十分必要且重要的。
2当前职业院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图书管理形式较为传统
部分职业院校的图书馆管理形式仍较为传统,管理人员采取单一的模式为师生提供图书借阅等服务,工作质量较低,且图书馆的内部资源并没有定期进行更新与维护,很多资源已经无法满足师生的实际需求,资源类型与数量均相对较少,这使得师生在图书馆中无法获得贴心、个性化的服务,因此他们对图书馆的兴趣不高。
2.2信息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传统的信息管理机制并不完善,职业院校固守本校的资源,没有与外部进行联合以及统一管理,资源的数量较少,且质量不高,师生难以通过图书馆数据库获得全面的参考资料,不完善的信息管理机制极大的降低了图书馆服务质量。另外也有部分图书馆并没有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对图书馆信息资源展开管理,师生借阅图书、还书的程序较为复杂,这一问题的存在极大的降低了师生对图书馆的兴趣。
2.3常规管理工作不到位
图书馆的常规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是资料的更新与丰富,在以往的职业院校图书馆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并没有对图书更新予以足够的重视,他们认为师生对图书资源的需求仅停留在教学资源方面,因此图书馆资源多为教材或教辅材料,师生多样性的图书、资料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第二是登记工作,图书馆内所有的馆藏都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登记,并做好分类入册等处理,但是一些工作人员忽略了这个问题,新引进的图书没有及时进行登记,继而为后期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造成的阻碍;第三是借阅流通管理,由于部分院校并没有制定详细的借阅流程或仍以人工的方式进行借阅管理,使得借阅流程极为繁琐,图书节约效率低下,且易出现错误;第三,防鼠、防潮以及防火处理,如果工作人员不能做好日常管理,那么就极有可能导致图书出现损毁或丢失等情况。
2.4图书馆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
图书馆管理人员是图书馆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其职业素质的高低将会对图书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质量与效果造成较为直接的影响。从目前情况来看,图书馆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并不高,难以满足现实工作的需求。一方面,年龄较大的政工人员思想较为传统,工作形式与方法落后,难以与时俱进,也无法对工作进行必要创新;另一方面,虽然也不断有新鲜血液融入图书馆管理工作,但是这些员工的实际工作经验不足,虽然理论素质较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无法有效处理问题,工作效果也不理想。另外,由于职业院校并没有对图书馆管理工作予以重视,图书馆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也缺少动力与责任心,工作中常常出现较多的问题。
3职业院校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整改建议
3.1从师生需求出发调整工作
职业院校图书馆的首要工作目标应当是为师生提供全面、高质量的图书服务,因此图书馆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师生需求进行必要的调整,可定期对师生进行问卷调查,让其对图书馆的各项工作做出评价,并提出建议与意见,图书馆管理人员要对师生的评价与实际需求予以重视,不断丰富图书资源的种类与数量,并对工作形式与内容予以调整,使各项工作均能够得到师生的认同。图书馆可以在馆内或者图书馆网站上设立相应的意见箱与评价栏,让师生能够随时随地提出意见,从而使图书馆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得以增强。
3.2建立健全信息管理机制
完善的管理机制是图书馆开展各项工作的必要前提与保障。为了使图书资源能够得到较为有效的管理,管理人员应当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信息管理机制,使其能够与时俱进。首先,图书馆应当将内外部资源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让师生可以在图书馆内接触到丰富多样的资源;其次,应当对图书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规划,使其能够更加合理,对于无法满足现实需求、工作效率较低的部门应当进行撤销,或将其与其他部门进行合并,提高工作的集中性,提高实际工作效率;最后,应当在信息管理方面实现自动化,采取一证通用制度,只要拥有相关证件,师生就可以在图书馆获得一切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简化服务流程。
3.3做好图书的常规管理工作
首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馆藏进行整理,对于落后的图书资源可及时删减,对于新近发表的杂志、图书则应当积极引进,同时要拓展资源种类,包括视频、音频等,以满足师生的个性化需求;其次,应当做好登记工作,为后期工作的展开奠定良好的基础;再次,还应当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展开借阅管理工作,使借阅、还书的过程可以实现高度的自动化;最后,应当定期对纸质图书资源进行检查,保证分类清晰、准确,避免资源出现损毁或丢失等情况,并将资源录入电脑,致使成为电子资源,能够长久的留存下来。如果图书出现损坏应当及时进行修补,保证可正常使用。
3.4加强对图书馆管理人员的培训
职业院校应当在图书馆管理人员培养方面予以重视,使图书馆的各项工作能够获得充足的人力支持。首先,在引进人才时,管理人员应当对人才的理论素养以及实践能力进行综合考评,选择能力突出的人才参与图书馆工作;其次,应当定期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其参与学习,使其的基础知识素养以及实践能力能够与时俱进;再次,应当在培训结束后对工作人员予以必要的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参与图书馆的各项工作;最后,职业院校应当加强对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与约束,使其能够在工作中形成较强的责任意识,对图书馆工作产生认同感,从而在工作中投入更多的精力与激情。
4结语
图书馆在职业院校中扮演着提供信息资源以及信息服务的角色,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然而当前职业院校图书管理工作仍存在着管理形式落后、信息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管理缺乏以及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职业院校应对此予以重视,并积极开展整改,调整工作形式与内容,应用技术手段展开创新管理,并对工作人员予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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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意见和建议是指审计机关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查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以及管理不规范等行为,提出的对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整改建议。
第三条区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由区审计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督办。区财政、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负责协助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
第四条实行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办、组织、监察、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整改情况,提出协调解决审计意见建议整改关问题的建议,并对被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五条区审计局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第六条区审计局及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依据下列审计文书,督促和办理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
(一)向区政府提交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在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中查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
(三)根据审计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书;
(四)发现案件线索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审计移送处理书;
(五)区审计部门依照审计程序查出问题下达的其他有关审计文书。
第七条区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第八条区审计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应当依法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问题,应当依法作出审计移送处理书,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区审计部门对发现的应当依法由有关主管部门纠正和处理的问题,应当依法作出审计建议书。
第十条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决定,并将依法应当缴纳的款项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有关规定缴入关账户。涉及追缴税款、滞纳金或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的,除被审计单位已准备缴纳以及区审计部门认为被审计单位能够落实外,区审计部门在对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决定书的同时,应当抄送给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建议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及时收缴落实,并于60日内将协助办理落实情况书面通知区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决定执行期内书面向区审计部门报告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第十二条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被审计单位,与同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区审计部门可建议财政部门在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时抵缴,或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计决定事项。
第十三条区审计部门向有关部门发送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依法予以办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有关部门认为不能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审计机关,并退回移送资料。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对审计移送处理书不予办理的,区审计部门应当提请区政府或建议监察机关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区审计局应当将审计重要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列入政府督查范围,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十六条对审计意见建议整改实行问责制度,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意见建议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
第十七条组织部门应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存入干部管理档案,作为干部提拔、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存入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档案。
第十八条区审计部门对各部门单位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依法予以公告,充分运用社会力量督促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里控规划、定政策,依法组织土地招拍挂;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村居严格程序组织实施”的思路,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充分保障村居集体和失地农民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县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县规划部门会同乡镇、村居高起点编制城中村改造详细规划,实行总体规划、突出重点、梯次推进,乡镇、村居分步组织实施。
(二)坚持民主公开、政策透明的原则。涉及城中村改造的各项政策要公开、公示,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充分利用村庄现有旧址土地资源,通过改造实现节约集约土地,杜绝建新不拆旧。城中村改造区域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实施规范有序的物业管理,力求与城市化发展水平相协调。
(四)坚持依法拆迁、公平合理补偿的原则。按照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城中村改造;坚持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做到让利于民,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利益平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操作;区分住房和生产用房、营业用房、公益性用房等不同性质,实行不同的补偿办法。对被拆迁村民统一进行住房安置;对生产企业给予货币补偿。
二、城中村改造范围
根据县城市总体规划,城中村改造范围为建成区及近郊区,含赵家洼、赵官庄、龙沂庄、西址坊、东址坊、前埝头、后埝头、东埝头、柞城、大新庄、朝阳居委、中兴居委、泉山居委、和平居委、新华居委、葛庄、晒米城前、代村、大官庄、大城东、南城里、小城东、后营、仓谷屯、北芙蓉、西三峰、南徐庄、小北山、柞城前、椅子圈、降香台、朱城前、朱村、泇右村、北城里、城后、孤山屯、贾庄38个村居。
三、任务目标
力争城中村改造“三年内全面铺开、五年内基本完成”,城中村完成改造后区域的绿地面积、公共空间显著增加,村居环境、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同时,配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把城中村建设成现代化文明社区。
四、完善政策、规范管理
城中村改造由乡镇、村居具体组织实施,改造补偿方案要坚持实事求是、兼顾政策连续性;要优先建设村民安置用房,再进行商业开发,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规划、土地和拆旧建新管理的各项审批手续,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改造工作健康快速有效运行。
(一)规划政策
1、县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中村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可打破村庄界限,实施村庄整合,充分利用各类公共配套设施,鼓励规划建设大社区。
2、城中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由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县规划部门、乡镇、村居共同参与组织,充分考虑村居的实际情况,可适当规划村集体经营用房。规划编制完成经县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
3、城中村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其范围内的所有产权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城中村规划,严禁私搭滥建以及改变地形、地貌等行为。
(二)土地政策
1、城中村改造规划用地,原则上应在本村符合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并依据规划和需要合理确定村民住宅安置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的面积、位置和控制边界;对涉及企事业单位的,按照“整体改造、分类安置”的原则进行。具体规划控制指标由县规划、国土部门与乡镇共同确定,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确需利用本村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按程序报批,严禁未批先占。新增的建设用地在村居改造后公开出让的土地面积中抵扣,抵扣部分土地处置后的政府收益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2、城中村改造中的集体土地,具备条件的依法征为国有土地,并按国有土地进行管理;其中农用地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用手续。城中村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后,任何单位不得无偿使用。城中村村民住宅安置用地,可根据村居土地实际使用情况,在拆迁后预留部分集体土地建设安置楼,或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还建安置等名义变相占地进行商品房开发或圈占、闲置土地。
(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政策
1、城中村改造项目区内的道路、绿化、亮化、排污等市政、公益设施,由改造主体按照规范标准和审核通过的城中村改造规划进行组织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后,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备案。
2、按规划进行组团式集中安置、合村并点、异地搬迁的,幼儿园、学校、老年公寓、公共绿地、各类市场、停车场、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和建设资金,由相关村居或开发单位按照建筑面积所占比例进行分摊。
(四)规费政策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拆迁腾空土地公开出让的土地收入,扣除出让成本,按照国家规定依法足额提取各项专项资金及费用后剩余的政府纯收益全部返还乡镇,由其统筹用于补贴城中村综合改造。
土地出让成本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城中村拆迁改造需要建设用地指标的,按每亩10万元指标使用费计入土地出让成本。
2、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住房,经相关部门核实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除上缴上级以外的予以免缴;服务性收费按照最低标准的30%收取。
3、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单位负责配套主管线到小区。原有供暖的用户,可按照住宅面积变化收取供暖配套费差价;原有数字有线电视的,免收初装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中村改造是县委、县政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量大的系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关部门必须严把城中村改造方案的审批关,严把涉及城中村改造土地返还资金的使用关,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认真履行职能,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工作程序。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村居(单位),在村两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村民代表会和党员会议通过后,形成改造书面意见,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审查后报县政府批准,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要科学制定城中村改造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需包括村民安置用地面积、房地产开发用地面积、改造户数及面积、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资金来源等内容,该方案须经村两委研究、所在乡镇审查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实施。
一、巩固新农合省级试点成果
2010年,我区新农合省级试点将进入第四个运转周期。为确保年内 “省级先进区”称号,今年,农民个人交纳新农合资金仍为10元不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人均40元,达到年人均筹资50元标准。扩大宣传,使新农合行政村覆盖率继续保持100%,农民参合率达到98%以上。年内我们计划对参合农民进行健康查体,参合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免费健康体检率、建档率达100%,使广大农民都能享受到新农合这一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同时,我们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新农合监督管理力度,年内实现新农合管理报销微机联网。
二、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2010年,完善全区5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8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软硬件建设,社区居民覆盖率目标为85%。在XX年年投资XX余万元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配套改貌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开展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和二星级以上标准,居民免费调查率、健康查体率达100%,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全省领先目标。深化和推广卫生职能进社区,完善卫生助理员制度,XX年年,区政府拨出专项社区卫生经费100万元,极大地推动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2010年,我们将继续争取财政支持,以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的目标。
三、加强基层卫生机构改貌建设
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新建的村(居)卫生机构实行财政扶持,每建成1处符合标准的新卫生所,区财政和镇(街道)财政各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XX年完成18处新建农村卫生所,XX年年投资216万元新建13处村卫生所(站),改貌建设21处。总投资330万元的邱家店中心卫生院迁址建设已经完成。2010年,我们继续加强基层卫生机构改貌建设工作。按照三化要求,确保实现全区所有村(社区)卫生所(卫生服务站)全部达到省市卫生部门要求的规范化卫生所(站)建设标准的目标,确保基层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中国县乡财政困难问题自 1994 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开始凸显,其根本原因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政策与体制不完善、管理粗放与监督约束软化等多方面原因长期综合作用,而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导致中央与地方的政府间关系格局不协调,从而导致了省以下的纵向财力出现一定程度的失衡。为解决上述问题,自 2005 年起中央财政安排 150 亿元资金,建立“三奖一补”县乡财政困难激励约束机制。另外,乡财县管政策也有助于此,即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①截至 2009 年底,全国实行乡财县管的乡镇近 2.8 万个,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80%。通过以上措施,基层财政困难总体得到缓解,地市级收支水平有所下降,财政支出逐步向县级倾斜。2009 年,地方省、市、县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平均分别为 23%、33%、44%,与 1994 年相比,县级上升了 2 个百分点;省、市、县三级财政支出比重分别为 23%、27%、50%,与 1994 年相比,县级上升 7 个百分点。②但是此种体制从设计初衷来看就不具备长期执行的效力,当前的机制无法有效引导上级财政将财力下沉并作为基层财政的可用财力。有鉴于此,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是一项极具前瞻性和现实性的重大问题。
一、云南省县乡财政主要状况分析
云南省县乡经济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人口基数大,城镇化水平较低。2009 年末,云南省人口城镇化率 3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 12.6 个百分点;二是农民收入较低,贫困面大。2009 年云南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为 3 369 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65.4%;三是地区间各乡镇经济发展不平衡。云南省县乡财政状况从收入情况看,1998—2004 年,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县乡财政收入的比重为 30%~34%之间,部分县一直未实行县、乡分税政策。从 2005 年开始,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县乡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滑。乡镇级财政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包括政策因素和体制改革因素。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农特税取消,导致乡镇财政收入来源大幅萎缩。二是乡镇财政收入全部上划县级统一管理,乡镇不再参与财政收入分享,这是导致乡镇收入占县乡财政收入比重急剧下滑的重要原因。同时一系列的改革对县乡收入的增长率的影响甚大,从上页图1可以看出,自2004年以后,县乡财政收入增长率呈现显著的逐年下降趋势,与之同步的还有乡镇收入占县乡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这意味着作为底层的乡镇一级财政收入已经逐年委靡,如果说这仅仅由乡镇财政改革引致的话,那么县级财政收入增长率的“先扬后抑”,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直接验证了当前的县乡财政体制对于县域经济增长的束缚以及关于对当前体制中存在的“短期有效,长期有害”的疑虑,导致县乡财政的“自我造血”功能日益弱化。值得注意的是,实行县和乡镇收入分享的县的个数与这种趋势在2004 年后呈现出一致的走向,从侧面说明取消收入分享后对县乡财政增收的主观积极性有所打击,急需在这些方面予以完善。
二、云南省现行县乡财政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云南省目前的财政体制中,大部分县级实施的即是乡财县管的办法,这种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的办法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方面起了一定作用,但乡财县管仅仅是一帖短期良药,它在治愈了县乡债务膨胀、机构运转困难的“恶疾”之后,若长期不加修正的执行,将会给财政与经济等各方面带来诸多问题,以下是云南省各县乡镇财政体制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1.基层政府自主发展经济积极性降低。由于目前县级财政上收了财权,导致乡镇政府抓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不高,自主发展当地经济的意愿不强。这说明目前需不断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减少财政体制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束缚,理顺县、乡两级财政关系,调动乡镇政府当家理财、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2.事权与财权不协调,乡镇基本职能弱化。目前的乡镇财政作为县一级单位管理,无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的权力,这势必增加县财政的权力集中度。本着事权与财权相适应的原则,按理县级的财权越大,相应的事权也越大。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乡镇作为一级政府承担着大量的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而县级在无意识中忽视了乡镇财政监管区域内所有财政资金和作为国家各项惠民财政政策的执行终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重要职能,对于公用经费和工作经费的衡量无法做到精确合理。
3.乡镇管理水平不高,监督执行无力。大部分县市全面实行乡财县管以来,多数乡镇综合预算管理薄弱。乡镇财政仅是记账单位而已,对单位和部门的收支预算执行监管不力,没有真正发挥财政的监管作用,没有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某些上划部门的经费开支及上级部门直接组织在乡镇实施的专项项目,乡镇财政没有参与核算的意识,基本未形成乡镇财政监管的有效机制。由于管理关系未理顺,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还未真正赋予乡镇财政有力的监管手段和措施。
三、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的建议
随着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逐步建立,准确定位县乡财政职能、明确各自的财政职责,是当前县域范围内亟待解决的问题。县乡财政体制的改革,直接影响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公共财政体系的成败,关乎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进程。基于此,在结合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构建一套相对科学、完善的县乡财政体制是必要的,其内容应该包含四个机制:县乡分税机制、财力保障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监督管理机制。
1.县乡分税机制。在县乡政府间试行县乡分成的体制,确保县乡政府都有各自的“当家”收入,从而形成一个县级财政对县域经济具有较大调控能力、乡镇财政基础较为稳固、县乡财政关系比较规范的财政体制。在上划中央、省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按各级政府所得税分享改革方案办理的基础上,测算一定比例进行县乡之间的分成,将分税制的末端神经延伸至乡一级财政,建立更为完善的与中国行政体制相适应的分税制制度,使得乡一级政府拥有一定程度的自有财力,可以作为其承担事权所对应的必要财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2.财力保障机制。首先,制定科学、合理的乡镇基本支出保障标准,建立稳步提高县乡政府基本运转的标准和水平。结合政策性因素、管理因素以及部门职能,使用以定额定员为主的标准化测算手段,对预算单位实际支出水平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建立一套部门分类准确、档次结构合理、支出水平定额量化的支出标准体系,对各乡镇的潜在支出需求给出科学、合理的保障。其次,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把预算外部分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统筹使用,提高预算外资金使用效率,做到“以外保内、综合平衡”,作为基本财力保障的组成部分。
一、切实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成为行政执法的难点。国务院、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级政府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因此,各街镇(工业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狠抓审计整改的落实,在全区营造一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执行审计整改工作“五项制度”
搞好审计整改工作,必须要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保证。因此,全区各街镇(工业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审计整改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项制度”,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整改情况报告制度。一是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审计局报告审计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二是区审计局要不定期地向区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三是每年年底前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综合情况。通过以上报告制度的落实,使区人大、区政府及时准确了解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并以此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区纪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落实1名联络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列席。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联席会议每季召开1次,由区审计局通报审计整改情况,提出协调解决审计整改的相关问题的建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审计整改工作相关问题,区纪监委、区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用的日常信息。
(三)整改进度督查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及区纪监委督查审计整改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查结果,促使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对涉及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要协调沟通,促使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并将督查、查处结果反馈区审计局。
(四)整改责任问责制度。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包括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由区纪监委、审计局在这三个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具体操作上,还可采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意问责、媒体新闻问责等形式。
(五)整改结果公开制度。区审计局要在继续做好审前公示的基础上,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审计整改情况,促使被审计对象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充分运用社会力量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公开方式主要包括:一是在被审计单位公布审计整改情况;二是在区政府网站上审计整改信息;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典型,并对那些拒不整改和屡查屡犯的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批评。
三、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
审计整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各街镇(工业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审计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及时了解审计整改情况,认真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确保审计整改取得预期效果。
(一)抓好审计法制建设,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依法治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将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纳入全区“五五”普法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民审计法制意识,促进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和建议有效落实。
(二)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把审计成果提升到更高层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听取区审计局意见,对审计查出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地分析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制定或者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防止、遏制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部署,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整体效益逐年提高,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国有企业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仍处于攻坚阶段。加快推进国企改革,是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意见》(陕发[*]14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国企改革的紧迫感
我市国有企业机制不活、资产凝滞的症结仍十分突出,相当一部分企业陷入生产经营困境,人员负担重,资产负债率高,设备陈旧,技术开发能力弱,产品竞争力不强。一些企业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职工生活困难,经常出现群体上访,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这种状况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和扭转,不仅国有企业自身无法摆脱困境,还会对全市经济实现突破发展带来影响。当前,我市正面临着深刻变化的外部环境和日趋加剧的市场竞争,尤其是面对非公有经济的迅猛发展,国有企业面临的挑战和压力明显加大。因此,加快国企改革,建立起适应市场、应对竞争的快速反应机制,将是国企走出困境并增强发展活力的重要途径。面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困难和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促进国有企业盘活资产,力争在*年末全面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
二、明晰国企改革思路,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
全市国有企业都要通过改制、引资重组、相互参股、兼并收购等多种途径改制为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是要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把改革发展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积极引进国内外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以控股、收购等方式,对我市国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二是推进国有资本调整,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对涉及基础设施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控股和相对控股;对其他一般性竞争领域的国有资本,实行依法转让有序退出。三是要围绕装备制造、有色冶金、绿色产业等产业集群的发展,支持产业相近或产品关联度高的企业实施“强强联合”,促进优势企业对本行业其他企业的兼并与收购,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做大做强企业规模。
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国企改革
为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步伐,认真落实改革措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本着公共财政向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倾斜的原则,想方设法解决国企改革中筹措资金难、人员安置难、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难的问题。
(一)积极筹措国企改革发展资金。当前困扰我市国企改革一个难点问题是改制资金不足。为此,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国企改革发展资金,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一是结合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在切实落实保工资、保运转和政策性配套支出安排后,尽力安排国企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二是加强企业国有股收益收缴工作。要将实现的国有股权红利收入作为财政收入如数收缴入库,并用于国企改革。三是对个别净资产量大的国有企业,在实施改制后,将土地及资产净收益作为财政收入如数收缴,专项安排用于国企改革。四是对个别国有企业在实现兼并、重组改制时,实行国有资本退出的方法,其国有股权出让收入全部集中为国企改革发展资金。
(二)认真做好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工作。职工安置是国企改革中的敏感问题,也是难点和焦点问题,从根本上影响着改革的成败。在职工安置上要实行统一标准。应不分企业净资产大小、效益好坏、行业类别,统一制定国企改革人员安置标准,防止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的盲目攀比,避免发生资产状况好的企业安置职工费用标准高、资产状况差的企业安置职工费用标准低的问题。
(三)切实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由于我市部分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差,连年亏损,企业无力负担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和国企改革的障碍。各级财政部门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企业改革的大局出发,按照企业筹资、财政补助、共同负担的原则,切实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解决市县区属国有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的通知》(汉政办发[*]166号)精神,积极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将关闭破产和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为我市国有困难企业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充分发挥监管职能,规范企业改制行为
2020年x月x日,医保局对我单位住院病历、医保结算审查过程中,发现住院病例、住院结算中出现诊断与用药不符、未根据患者具体病情按需检查等问题。我单位领导高度,立查立改,对医保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改正。后对xx年x月至xx年x月之间病例进行自查。
发现具体问题如下:
1.xx、xx、xx、xx、xx、马xx等8人次在诊疗过程中使用丹参酮ⅡA,此药品限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支付不超过14天,诊断与用药不符的情况,共计药品金额x万元。
2.xx、xx、xx等19人次病例中出现检查项目与诊断不符的情况,均为腹部常规B超,共计金额x万元。
3.xx、xx、xx等12人次普通针刺计费超天数,共计金额x万元,上述共计金额x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整改措施如下:
1. 对多收费、错收费所产生的报销费用由单位承担交到医保局。
2.对不规范病例进行查漏补缺。
3.门诊及住院医师认真学习医保政策。
4.在后续工作中自我监察,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病例书写、病例审查、及病例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工作督导和指导工作,把住院收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