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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评议工作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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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评议工作报告

第1篇:人大评议工作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雪沁”为你整理了这篇文化和旅游局人大评议整改工作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近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对我局评议工作中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反馈,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评议整改工作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积极进行整改。

一、具体整改情况

在本次县人大对我单位工作评议所反馈的意见建议中,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经过梳理,共分成四个方面,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全县旅游业政府投入资金方面

1、加大投入,全力打造旅游精品

整改措施:主要是坚持发挥重点项目的拉动作用,强化示范引领。一是推进田园牧歌乡村文旅项目。二是完成郯国古城一期郯王宫文化旅游项目。三是委托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乡村振兴旅游研究所设计团队,实施马头古镇、胜利—重坊—新村银杏游线路规划设计。四是按照省级村庄景区化建设要求,指导做好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新苑社区和重坊镇徐出口村的村庄景区化培育建设。五是根据省级精品文化旅游小镇评定标准要求,指导做好马头古镇的主题特色和地域文化挖掘,推进业态培育和功能提升,推动马头古镇打造省级精品镇。六是积极争取上级村庄景区化培育扶持资金、全域旅游集散中心改造提升补助资金和旅游厕所奖励资金,及时研究并会同有关乡镇完成资金划拨。

取得成效:目前田园牧歌乡村文旅项目一期建设已完成园林式文旅创作创意写生基地、艺术馆、民宿;古树名木栽植和石刻石雕、小桥流水园林打造。郯国古城一期郯王宫文化旅游项目已完成,已争取了上级村庄景区化培育扶持资金20万元、全域旅游集散中心改造提升补助30万元和旅游厕所奖励资金16.1万元。

(二)关于全县旅游业外来招商方面

2、加大招商,积极引入旅游项目

整改措施:我县近年来坚持大力推进旅游招商引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科学规划,积极向外推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遵守科学规划开发的原则,对不具备开发条件的资源做好保护,对条件较好的资源积极招商开发。

取得成效:我县旅游业在银杏生态旅游、古郯文化旅游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先后落地了鲁地天沐温泉、古神树部落、郯国古城等项目。今年以来共接待文化旅游开发建设客商6次,其中田园牧歌乡村文旅项目已落地。目前,正积极推进马陵山景区、马头古镇、胜利贾湾银杏园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三)关于全县旅游工作宣传方面

3、加大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力

整改措施: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前期调研摸底,形成并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提报通过了全年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筹备方案,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按照“一乡镇一品牌特色”的理念,精心打造全年11个场次的节庆活动,助推打造县域知名文化旅游品牌。同时,积极组织景区、旅行社和旅游商品企业参加全省助力旅游企业复工复产网络营销、“山东人游山东”、全省旅游发展大会交易会、全市“亲情沂蒙贺年会”、“最美民宿”、“最美景区评选”、《临沂新闻》黄金时段景区宣传以及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等活动。

取得成效:目前和有关乡镇配合,己先后成功举办中国结结艺大赛、中华银杏园第四届蓝莓节、全市文旅网络推介会郯城直播专场、郯国古城夜市大集及灯光啤酒节、农民丰收节、柳琴戏艺术节、二胡制作大赛、第三届马头小吃节、锣鼓大赛、“游在沂蒙,吃在郯城”评选活动等一系列宣传推介活动。郯国古城获评临沂市首届文旅夜间经济集聚区,中华银杏生态旅游区获评临沂十大“最美景区”,马头民宿和我县中国结、木旋玩具、木板年画、二胡、杞柳制品等均获得好评。

(四)关于全县文化下乡文化服务方面

4、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文化下乡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 “一村一月一场电影”文化下乡。二是鼓励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艺演出。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四位一体”多元繁荣的演出格局。三是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四是加大戏曲作品创作扶持力度,每年创作一批优秀剧目。

取得成效:目前已完成送戏下乡260多场,送电影下乡故事片和科教片共9758场。各乡镇、社区也都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演出活动。

二、下一步发展和提升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文旅融合全域旅游的发展理念,叫响“银杏之都,幸福郯城”和“文看三孔,武看马陵”的口号,围绕“一区两带”以整合做强两园(银杏园、古栗园)、一镇(马头古镇)、一城(郯国古城)、一山(马陵山)为重点,积极挖掘郯城文化资源,弘扬传承郯城优秀传统文化,将郯城打造成为鲁南苏北全域旅游的重要目的地。

第2篇:人大评议工作报告范文

一、积极投入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我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十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有: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评议派出所等,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即坚持不作不发言不提建议意见的“挂名代表”;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近两个多月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掌握到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去虚留实,力求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但更重视提出对策,而且对策要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让有关部门可操作,增强议政的准确性、实效性。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四、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

一年多来,我始终坚持了解群众疾苦,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一是及时了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最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酝酿、起草、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第3篇:人大评议工作报告范文

评议法院庭审与法有悖

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法院庭审,不符合监督法有关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

实践中,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法院庭审,往往针对个案进行,甚至在评议中代表对个案应如何判决发表建议意见,要求法院采纳,这种做法与法有悖。监督法规定了人大常委会监督法院工作的主要形式是听取和审议人民法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以及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等,并不允许个案监督。这种个案监督缺乏法律根据,既无实体根据,也无程序根据。加上以往个案监督屡屡出现个人批案、多头干预、代表自身涉案等状况,这种监督往往违背促进司法公正初衷,极易造成监督权僭越司法权,反而直接影响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和判决的公正性。

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作为法治国家,为了防止司法审判权的膨胀和滥用,我国法律制度的设计者对法院审判工作已经设置了各种层次和形式的监督,包括人大立法监督、政党监督、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法院内部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公民个人的监督等等,每种监督形式各有其实现的方式,但都应置于不影响法院独立审判权的前提之下。我国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权,实质上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常委会要正确行使宪法赋予的监督职权,就要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

四川省南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蒋松柏

代表评议庭审不具有法律效力

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是人大代表视察审判工作的一种形式,也是加强对审判工作监督最直接的一种手段。但庭审后由旁听的人大代表对庭审情况进行评议实为不妥。

首先,就人大代表个体而言,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主要是通过议案、意见、建议等形式,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人大代表如直接对庭审进行评议,就带有对具体个案进行处理的性质,还意味着人大代表可以就个案的判决发表具体意见。事实上,参加旁听庭审的少数人大代表作出的评价,并不能代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集体意志,不具有法律效力。这种做法本身没有法律依据。

其次,目前,很多地方人大代表评议法官庭审情况没有系统的量化指标,有的地方制定了一些量化指标,但害怕有违反“独立审判”之嫌,指标比较原则,操作起来很难把握。因此,不同的人大代表对法官评定会有所差异。这样的监督,只会给法官带来消极影响,不能提高审判工作质量。

再次是,人大代表评议庭审,法官难免会采取迎合人大代表“口味”的措施,做出人大代表希望的判决,这就损害了司法公正。同时,审判活动非常具有专业性,许多人大代表并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由外行来对内行作出评价,这本身就不是科学的制度设计,评议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 滕修福

组织代表评议庭审违宪违法

法院公开审理案件普通公民都可以旁听,人大代表旁听也无可非议。但若人大常委会主动组织人大代表去旁听并评议庭审,则有违法律规定。

代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代表“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干涉具体司法案件”。人大常委会主动组织代表旁听庭审,难免不被误解为有“干涉具体司法案件”的嫌疑;如果应法院方面邀请,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是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积极姿态,目的是推动和提升庭审质量,就避免了干涉司法案件的嫌疑。如若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后还要对法官审理的单个案件进行评议,不仅有悖于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关于“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规定,也直接违背了代表法的上述规定。再说,法官审理案件的法律性、专业性、程序性等特点,也不适合组织人大代表去评价其对与错、满意还是不满意,更不必说去对某一个案的审判提出整改意见。让“外行”去评价“内行”,也显然不妥。

开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吴照生

明确目的、科学评议不会“干预个案”

笔者以为,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并进行评议,不能简单地视为干预司法个案,关键在于明确目的、合理组织、科学评议。

首先,要把提高代表法律素养和监督水平作为旁听的主要目的所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对法院工作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需要人大代表有较高的法律修养,旁听庭审正是增强代表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之一。人大常委会在组织旁听时要做到合理有序,即事前充分了解案件内容,认真听取法院方面的意见建议,选取有重大影响、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有序组织代表旁听,使代表既增长见识,又了解法院审判工作。

其次,评议庭审情况应做到科学慎重。一是评议内容要立足于案件审理的程序,不对案件实体问题进行评议。如对庭审程序、法院安检等问题发表意见。二是要事后评议,即一般应在案件已作出宣判之后进行评议,而对尚未宣判的案件不宜开展评议,以免影响法院的独立审判。三是对代表在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应本着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交由人大常委会研究,再决定是否转交审判机关处理。如此旁听和评议法院庭审,何来干预司法个案?

河南省汝州市人大常委会 闫旭辉

代表评议庭审有利于司法公正

一般情况下,人大组织代表旁听和评议法庭庭审要经过调查研究、组织实施、总结评价、意见反馈4个阶段。为了提高评议质量,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往往来自司法界或对法律熟悉的,开庭前还要对代表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介绍案件争议的焦点,从而使评议更具实效。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是对法官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审判作风等情况的总体评价,既然是集中邀请代表旁听庭审,自然不同于分散邀请代表监督的做法,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

有鉴于此,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和评议法庭庭审,是依法对司法机关进行监督,是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这与法院独立审判并不矛盾,代表也不是以个人身份随意参加庭审,不存在干预司法独立的问题。当然,要规范旁听庭审代表的行为,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不得利用旁听庭审活动干预和过问个案,不直接向审判人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坚持集体行使监督职权。

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周晓沸

组织代表评议法院庭审值得提倡

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并对庭审进行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法院审判工作监督的一种有益探索,与法院独立审判并不矛盾。旁听是面对面地对司法人员的司法活动进行监督,旁听后的评议,主要是对庭审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评议,这与个案监督有根本区别。

第4篇:人大评议工作报告范文

这次考察学习的五省市都是我国改革开放起步较早,经济发达,地方人大工作卓有成效、富有特色的省市。这五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了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他们在人大监督、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创造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我州各县市人大学习借鉴。

(一)抓住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法律法规实施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大监督力度,监督工作卓有成效。

包头市人大的监督工作很有特色。包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道尔基把他们在监督工作方面的特色归纳为“两书”(审议意见书、执法检查监督书)、“两评”(工作评议即接受评议的单位由代表在人代会上投票确定,评议意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述职评议)、“票决制”(人代会、常委会听取报告后都要通过电子表决器表决)。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需要在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举行新闻会和记者招待会,向新闻媒体通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定、决议的重大事件,回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话题,必要时请“一府两院”领导回答记者提问,解难去疑,体现民意,反映民声,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二)通过制定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在代表工作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

包头市代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建立“代表之家”,建立各级人大代表信息网络系统,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改进代表视察方式,把代表按地域分组视察与专业分组视察结合起来。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扩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的范围,把代表向选民述职与选民评议代表结合起来,加强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不断提高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参政能力。加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力度,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重视常委会机关建设,在机关工作的建章立制人大会议硬件建设等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机关工作的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在会务、公文处理、印信管理、公务活动、档案、保密、打印、复印、办公自动化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包头市办公楼和会议中心功能齐全、设备先进,办公自动化系统覆盖了人大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大大提高了人大机关工作的效率,适应了信息时代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体现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尊严和地位,适应了人大议事

决策的需要。

二、考察学习的基本情况

为了学习内地人大监督工作、代表工作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以*人大常委会主任布鲁尕为团长,和硕县、和静县、轮台县、尉犁县、若羌县、且末县、博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和州人大常委会助理调研员为成员的学习考察团,对*自治区及*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辽宁省*,*省*等省(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在五省市的大力支持和精心安排下,考察学习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

三、五省市经验的启示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通过短短二十几天紧张、充实的学习考察,五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城市建设的崭新面貌令人鼓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勇于开拓,善于创新,取得的突出成绩极具借鉴意义。在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各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地人大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显示了勃勃生机。这也充分说明,人大工作大有可为,大有作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先进省市的经验对我县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有多方面的启示。

(一)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继续把监督作为我县人大工作的重点,把监督放在首位。五省市的经验表明,监督工作是地方各级人大工作的重点,已成为共识。我们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坚定信念,突出监督工作这一重点,围绕我县”水陆并进、项目带动、优势资源转化,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战略,突出“红色产业、特色种养业、芦苇业、旅游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重大事项,围绕执法中的难点、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我们的监督工作。

执法检查的项目不在多,在于精,着重在实效上下功夫。五省市在执法检查上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每年只安排一、两项执法检查,集中时间和精力扎扎实实抓出成效。在具体操作的步骤上,注意向两头延伸,强调做好前期调研和后期跟踪落实,时间一般为半年。在具体操作的层面上,两级人大上下联动,相互配合,有的地方还组织交叉检查,使执法检查有广度、深度和力度。相比之下,我们每年安排的执法检查项目偏下落多,精力和时间分散,前期调研准备不够充分,影响了执法检查的效果,确实要加以改进。今后的执法检查,一是要集中时间、精力,每年抓2—3项重点内容;二是要加强执法检查的前期调研,充分运用明查暗访、普遍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情况;三是要抓住典型和突出的司题,监督整改,讲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改进和加强个案监督。我们个案监督制度还不健全,要借鉴*市的做法,建立健全个案监督制度,把个案监督和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紧密结合,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纠正错案并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强化个案监督的权威性。

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博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督查督办工作一直没有形成制度,比较薄弱。要借鉴内地人大的做法,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的程序,改进监督方式,试行审议意见办理方法、执法检查监督书和专题工作报告票决制办法,运用督查督办制度保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重要意见和建议的贯彻落实,对办理不力或者逾期不报告办理结果的承办单位,要规定相应的追究方式和程序。承办单位不仅包括“一府两院”的有关部门,也应包括人大常委会的内设机构。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强化对“一府两院”干部的任前把关和任后监督。各地人大对拟任干部实行任前法本文来自文秘之音网律知识考试是普遍做法,但*市规定考试不及格者不得提请任命的做法,大大提高了任前法律考试的约束力。有的地方对“两院”拟任命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拟任干部的意见,提高了人大在干部任免上的透明度,有助于进一步增强被任命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市对审判人员在常委会上进行述职评议,拓展了述职评议的对象;有的地方人大对评议对象的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审议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对表决结果不满意的要督促其重新整改,加大了评议的力度。包头市对接受评议的单位由代表在人代会上投票确定,评议意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这些做法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今后,我们要逐步实行拟任干部的任前调查了解和“两院”工作人员任前公示制度,选择“一府两院”负责人为述职评议对象,适时开展对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的述职评议。评议“两院”工作人员和任前公示制度要尽快制定办法,交主任会议通过。开展述职评议活动要把人大依法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与人民群众的监督密切结合起来。

(二)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制度建设,完善有关工作机制,使我县代表工作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具体来说,一是要借鉴五省市的经验,制定和完善代表视察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办法,常委会领导与不驻会委员的联系办法,进一步加强“一府两院”与代表的联系,建立“一府两院”向各级人大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各级人大代表就重大问题约“一府两院”负责人的制度,切实保障代表的权利,发挥代表的作用。二是要借鉴包头市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的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代表向选民和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并接受评议的活动,并使之经常化和制度化,以更好地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代表意识。可以先选择一、两个单位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广。三是要借鉴*市的做法,适时引进常委委员自选题目发言的做法。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就自选题目发言的选题范围、提起程序等操作办法作出规定,并将此制度列入常委会议事规则。

(三)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第5篇:人大评议工作报告范文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承担着为人民履好职、行好权的重要职能作用。几年来,我们东昌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发展高于一切的宗旨,始终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摆在人大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建设经济强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东昌区经济的大发展。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研,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2008年,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围绕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找准切入点,深入基层,联系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区委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我们结合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了经济工作、民生工作、科技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等方面的调查,形成了《关于东昌区城市居民住宅楼弃管状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在东昌区推行部门预算工作建议的报告》、《关于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调查报告》、《关于落实科技进步法和科技进步条例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的调查报告》等调查报告,这些报告都得到了区委的高度重视。其中,《关于东昌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区委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结合区人大调研报告中的建议,切实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7月份,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在山东潍坊建立了东昌区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基地。

二是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不断强化执法检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最具民主性和广泛性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落实科学发展观,地方人大工作最主要的切入点,就是促使国家权力机关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各个环节。因此,我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完善监督程序。我们制定了监督工作计划,印发给“一府两院”,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找准方向、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紧扣我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战略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开展“三察(查)”活动,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一些突出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在监督中,我们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分工不同,但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为此,我们从支持的角度出发实施监督,同“一府两院”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促进全区发展的强大合力。并力求做到“监督不缺位、履职不越位、支持不添乱”,让“一府两院”切实感受到来自权力机关的真诚监督和支持,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狠抓审议意见的落实,注重跟踪问效。为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每个审议意见下发两个月时,常委会主任会议都要听取区政府关于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的报告。我们还注重跟踪监督,对上一年的监督议题,没有落实到位的,选择重点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成效。2007年,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审议意见。为了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促进这项工作更好地开展,2008年常委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跟踪检查。区政府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要进一步改善定点医院的医疗卫生条件、尽快配备救护车”等四条建议都逐一落实和解决,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涵就是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人大在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的过程中,要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更加了解民心、体察民情、改善民生,所作出的决议、决定都必须充分反映民意,集中体现民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努力做到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紧紧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形式,督促政府做好社会保障、治理环境污染、加强农村医保和农村科技队伍建设、名师工程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定和谐;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人大工作力度,做到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严重司法不公、社会影响大的重大问题,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优势,通过人大代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民声、凝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注重搞好代表视察,结合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涉及的问题、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反映集中又未能解决的问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媒体关注的问题来确定代表视察的题目,开展“三察(查)”活动。做好代表应邀参加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的组织工作;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旁听法院开庭审判,使代表在闭会期间既执行代表职务,又知情知政,充分反映民意,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注重抓好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和社区代表工作站工作。配齐配强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人员,选好代表工作站的站长和联络员。目前,我们在全区的10个街道、乡(镇)建立了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在51个社区和13个自然村建立了代表工作站。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工作活力

《监督法》的出台,丰富了监督形式,有力地防止了“一张任命书,五年太平官”现象的出现。在监督形式上我们进行了新的尝试。对人大任命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工作,采取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提高了监督实效,促进了当地科学发展。常委会制定出台了《通化市东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2008年,对区林业局、区发展和改革局、东昌区地税局和工商东昌分局四个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为了搞好工作评议,常委会组成调查组,通过听取被评议单位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民意测评,与机关干部个别谈话,征求区纪检部门、区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等形式,全面了解了被评议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履行职责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工作评议,增强了被评议部门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区人事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和区安监局四个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收到明显效果。

第6篇:人大评议工作报告范文

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2013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经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面落实好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办公厅将《报告》提出的预期目标、重点工作进行了梳理、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完成今年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于本届政府开好局、起好步,加快“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和跨越式发展至为关键。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做好今年的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相结合,与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两会”部署相结合,与开展“深化准备之冬、迎接建设之春”活动相结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负责,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切实把工作抓在手中,把任务落在实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推进“两区”建设、实施“2258”工作思路,严格按照《报告》及任务分工,建立完善部门工作公开承诺、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对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责任到单位,细化到领导,落实到人员。对需要出台的政策措施,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要及早谋划,深入调研,尽快制定,完善体制机制;对列入自治区层面的工作任务,要主动与自治区对口厅局对接,争取更多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对列入市本级的重点项目,要抓紧项目准备、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确保3月初全面开工建设。

第7篇:人大评议工作报告范文

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表决,在海曙区已实行了4年。

新表决器背后的新制度

时间回溯到3年半前。

2006年12月19日,海曙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陆续进入会场。他们发现会场有了一个小小的变化――桌子上的表决器被更换了。褐色、簇新的表决器在灯光照耀下,显得十分醒目。原来长长的电线也不见了,表决信号全部改成无线传输。

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同志表示,之所以更换表决器,目的并不在于追求会议设备外在的美观,而是为了满足实施审议意见满意度表决制度的需要。新的电子表决系统专门设置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表决页面和选项,弥补了原有表决器的不足。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和“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提出的意见。审议意见的处理,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力度和监督实效。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对于落实情况的报告,通常只是作为常委会会议的参阅材料,放置在会议正式文件之后,因而很少引起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议论。”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同志坦言,由于一般情况下无需“一府两院”口头报告,也难以引起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重视,材料的质量也不能保证,责任担当更谈不上。在这种情况下,审议意见办理制度难免流于形式。

如何提升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功效和约束力?海曙区人大常委会的做法是:修改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建立对“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的满意度表决制度。

2006年6月,该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规定,“一府两院”关于办理审议意见的报告,列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并进行审议和表决,表决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选项。

办法还明确,“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未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的,为审议意见办理结果不满意,区人大常委会向办理单位发出《海曙区人大常委会监督通知书》。办理单位应认真研究,重新办理,并再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常委会会议对重新办理情况的报告将再次进行表决。对重新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仍为不满意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根据《海曙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案。

满意度表决带来新气象

海曙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的新规定实施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个普遍感觉是:“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更加重视了。

据悉,对于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一府两院”都建立了更加严格慎重的审核和报告制度。以政府为例,报告由相关部门提出初稿后,需经过政府办公室的审核,再由分管区长核准后报常委会办事机构。在常委会会议上,一般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受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而“两院”则由院长或检察长亲自报告。

变化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更重要的是,政府对办理情况的报告中,一些措施、计划和目标更加明确、具体和可操作。如针对人大常委会对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在办理情况报告中提出:在预算编制和支出安排上,要充分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确保民生及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占全年预算支出的比例达60%,当年新增财力的70%以上用于安排保障民生及社会事业投入。这些明确的表态,表明了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态度和决心,也为常委会监督提供了标准和依据。

审议意见表决制度的实行,还促成了政府和“两院”之间在一些事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的相互协作。2008年4月,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法院执行工作时发现,法院执行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既有法院自身的原因,也有人员保障不足等客观原因。因此,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意见中强调:法院要进一步加大执行的力度,加强队伍建设,配强配好执行队伍,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同时,还要求区政府要大力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切实解决区法院事业编制人员问题,发动各部门积极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协助执行网络的建设,形成执行工作的合力。

在常委会的监督下,两个月后,法院和政府均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法院进一步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加强了执行队伍建设;政府对执行干警配备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为法院增配了科级干部和事业编制人员。对此,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投下了满意票。

“基本满意”引发的话题

在海曙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政府提交的关于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中,包含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二是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在分组审议后,各组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均未发表批评意见。

从表决结果看,虽然总体满意,但也显示出部分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尚有一些看法,因此产生了6张基本满意票。但这些“基本满意”到底对政府的哪一块工作而发,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还是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显然,从表决程序中,我们无从知晓。从这个角度看,满意度表决虽然反映了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总体评价,但它无法充分、完整、准确地表达常委会组成人员个性化的审议意见,也无法引导“一府两院”找准工作中的不足,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从实践中看,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分组审议时,各组汇报的审议结果往往显得比较笼统,一般只反映大多数组员的意见。一些组成人员或许在小组审议时有尖锐的观点,但常常被汇报人忽略或有意识地“过滤”。在各组汇报后,会议虽然也为组成人员提供了个别发言的机会,但经常是无人响应。因此,要取得好的审议效果,光设置满意度表决程序还不够,最终还要取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勇气。

第8篇:人大评议工作报告范文

各位选民代表:

大家好!我是活道镇**村委会**村长。受领导和选民的信任,我于2016年8月被选为活道镇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至今已有一年多了;从当选那天起,我深知选民赋予我的不只是一个“人大代表”的名称,而是一种极大的责任和一种崇高的使命 。始终感觉选民用期盼、信任的目光看着我,这无时无刻不在鞭策着我、提醒我是一名要为群众讲实话、做实事的人大代表。时刻牢记自己人大代表的身份,在镇人大的正确领导下我自觉履行义务,勇于承担责任,较好地履行了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努力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下面,我向大家报告今年来的履职情况,请大家进行评议,并向我提出宝贵的意见:    

一、认真学习,提升修养强素质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明村村长我深知学习的重要性,为此,我始终把学习贯穿于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全过程。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着力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同时,带头深入贯彻学习镇人代会决议、决定,提高依法行使代表职权能力,增强当好人民代表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了做好代表工作的信心;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做到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真才实学。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学习、会议和代表活动,使自身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进行思考,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办法,有效地推动了村内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增强代表意识,积极履行代表职责 

当选镇人大代表以来,我积极参加每年的人代会,认真听取、审议大会的各项工作报告,闭会期间积极参加人大主席团以及区、镇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组织分配给我的任务。积极参加镇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我的眼界开阔了,知识也增长了不少,使我对生我养我的这片热土更加地了解和热爱。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最根本的职责就是为选民行使权利,面对党和人民的重托,我深深体会到,当代表就要履行职责,当代表就要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去。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努力去做的,提好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是代表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我立足大局、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提出建议、意见,积极建言献策。 

我们首岭村委会由于自然村分布较为分散,部分村道破烂需要修整,为方便村民的出行及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我向镇人大以及区级相关部门提出了以下建议,并得到重视。一是建议对首岭村委会破烂道路进行修整维护,以方便村民的出行;二是建议在村中新建自来水过滤池,以保障村民的安全用水。三是在明村新建停车场、公厕,以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

三、身体力行,履职尽责促推进

作为代表就应该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努力为选民负责,为政府排忧,协助政府推行工作。日常工作中,我坚持深入群众听取反映,密切联系广大选民,做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动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与群众交朋友、拉家常、解疑释惑,正面回应群众关切,面对面征求群众对镇村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村中的和平稳定、安定团结。

四、廉洁自律,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镇人大代表,一名党员干部,首先必须是勤政、廉政建设的模范。因此,我一直以这样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身的一言一行,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勤俭清廉,务实为民,在全村党员干部和群众中自觉树立自身形象。 

五、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第9篇:人大评议工作报告范文

一、目标任务

分析检查阶段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阶段,是巩固扩大学习调研阶段成果、促进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和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全局党员干部要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原则,紧扣“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率先发展”实践载体,深入查找问题,认真研究对策,严要求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党员干部要做好分析检查工作,找准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主客观原因,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的思路,为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工作安排

分析检查阶段从5月上旬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重点是抓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等三个环节。

(一)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进一步深化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个人和班子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影响科学发展的思想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科学发展的共识。

1、继续深入学习调研。在第一阶段学习调研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突出“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率先发展”工作主题,把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学习贯彻上级民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搞好学习实践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和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共克时艰的信心和勇气。

2、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围绕学习实践活动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通过召开民政系统民主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重点查找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主观世界、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的问题汇总归纳梳理后,作为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和撰写分析检查报告的重要依据。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搞好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建议、查找问题不足的基础上,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各项民政工作”这一主题,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重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方向和寻找对策。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分析民政工作发展理念、发展定位、发展路径、发展体制和发展动力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个人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党性修养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的差距,进一步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科学发展方向。邀请县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督导)组成员列席会议。

在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同时,所有党员都要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支部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都要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

(二)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是分析检查阶段的中心环节,是前一阶段活动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整改落实的重要依据和方向。分析检查报告要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充分运用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深入查找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其他突出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理清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举措。注重突出分析和检查两个重点,做到主题鲜明,内容详实,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

(三)组织群众评议

对起草完成的分析检查报告,认真组织群众评议。采取特邀代表评议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邀请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本机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人士、行风监督员以及民政服务对象或其他群众代表,从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进行评议。群众评议要坚持正确导向,讲究科学方法。为了保证评议效果,提前将分析检查报告发给参评对象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充分吸收,体现到分析报告中。分析报告和评议结果经指导(督导)组把关后,以文件的形式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继续履行好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具体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撰写分析材料、带头边议边改、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2、贯彻群众路线。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尤其需要群众广泛参与。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大胆探索群众参与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广开言路,开门纳谏,集思广益,使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群众意愿、凝聚集体智慧,更好地推进民政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