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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后配额时代纺织服装业贸易壁垒
根据WTO《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进口纺织品服装配额,但这并不意味着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进入了自由贸易时代,事实表明,两项“特保”措施、反倾销、绿色技术性标准和社会责任标准、区域经济集团对区域外贸易的歧视性等将成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后配额时代努力设置的主要贸易壁垒。
一、我国纺织服装业出口面临的主要贸易壁垒
1.“特保”措施 “特保”措施指中国加入WTO文件中的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和过渡期特定产品特别保障措施。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规定从2005年至2008年年底,在WTO成员认定中国产品造成“市场扰乱”的情况下,可对中国已取消配额限制的纺织品服装重新实施数量限制,此条款称为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在《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6条中,规定从中国入世直至2013年底,WTO成员如认为中国出口造成或其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可对中国采取过渡期特定产品特别保障措施,限制中国产品流入。两项“特保”措施含义大体相同,其明显的不同是前者针对纺织品服装,而后者可针对任何产品且有效期长。 2005年1月1日,随着配额的取消,为降低发生贸易摩擦的可能,我国政府曾以加征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关税进行自限,但并未遏止住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潜力在短时间对美欧等国和地区的集中释放,导致美欧于2005年5月23日、27日先后对中国纺织品根据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实施限制。贸易摩擦发生后,中国政府委派专人赴美殴进行反复磋商,并与殴盟于6月11日签署纺织品备忘录,与美国于11月18日签署了备忘录,中殴、中美纺织品备忘录将分别于2007、2008年底到期。根据中欧、中美纺织品备忘录,从2005年至2007年,中国有10类纺织品对欧盟出口的增长幅度被限制在8%~12.5%;在2006年,有21类服装和纺织品对美国出口的增长幅度被限制在10%~15%,在2007年,被限制在12.5%~16%,在2008年被限制在15%~17%。可以认为,在2013年底之前,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会始终处于“特保”阴霾之中。
2.反倾销措施 我国纺织品服装遭受贸易摩擦处于不断上升状态。据WTO统计,1995年~2005年,成员方共发起贸易保护调查案件2840起,反倾销案我国469起,占16.4%,其中2011年,我国遭受52起,占24.5%,2005年57起,占29.8%。对华贸易反倾销案件数量逐年增长,2006年前三季度,已达到70起,从中看出欧美等国利用反倾销手段对我国纺织品服装设限的意图明显。反倾销措施对产品出口的危害要比数量限制大得多,尤其是国有企业,由于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的制约,更将受到严重影响。一旦某类产品遭遇反倾销,那么该类产品出口环境的稳定性和预见性将受到影响,波及产业和产业链的发展,最终导致投资和就业等出现困境。
3.绿色技术壁垒 纺织品服装绿色技术壁垒是指发达国家依靠其较高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以所谓保护环境和保障人身安全为目的,通过颁布法令或技术法规,制定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强制性产品技术标准,实施环境标志和其合格评定程序,对不符合它们要求的纺织品服装实施限制或拒绝进口,以对国内市场进行保护。目前主要有两类: 一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其代表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14000,ISO14000是一个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具体内容是要求调查企业使用的能源、用水、原料、排水及工业废气物的处理情况及噪音、振动、臭味等状况,并要求企业提出改善期限及数值等。通过ISO14000认证是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重要标志,可作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二是绿色环保标志认证。在纺织品服装领域中最有影响的环保标志是生态纺织品标准100(OKO-Tex Standard 100)。该标志只涉及对纺织品服装本身所含有害物质的检验,它由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和检验协会颁布,现在该协会已包括了13个欧洲国家的协会,加贴该标志的产品在欧盟更为普遍。
4.社会责任标准壁垒 社会责任标准壁垒是指以保护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由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目前,最引人注目的标准是由社会责任国际组织在1997年 10月制定的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认证标准(SA8000),该标准是国际采购商要求供应商的标准,其内容涉及以下方面: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体系、工作环境等。我国作为纺织品服装出口大国,由于劳动力成本低,因而中低档产品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优势。但若实行SA8000与订单挂钩,企业必须额外增加大量费用去申请SA8000认证,这样势必增加出口成本。若企业申请认证未获成功,会因此失去不少跨国公司的订单,导致我国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下降。
5.区域壁垒 目前,全球区域集团已超过50个,区域集团在便利了区域内贸易的同时,却形成了对区域外贸易出口方的歧视。最典型的例子是在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内,美、加、墨之间的纺织品服装贸易迅速增长,且NAFTA的纺织品原产地规则极为苛刻并带有歧视性,由于该规则的影响,我国纺织品服装在美国市场的份额急剧减少,1994年以前,我国一直是美国最大的服装供应地,而在2001年,墨西哥的出口数量已经是中国的1.5倍;对欧盟而言,纺织品服装贸易以区域内部贸易为主,区域外国家进入欧盟市场的屏障越来越厚。
二、我国纺织服装业扩大出口的对策
1.提高产品质量,努力培育新的竞争优势 我国纺织服装企业众多,但总体来讲,其技术、管理水平相对落后,且企业研发投入很低,难以适应开发新产品的需要。虽然低廉的劳动成本使我国出口产品有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但随着亚洲周边国家纺织服装业的崛起,这种优势正逐渐弱化,加之国外贸易保护主义频繁用各种手段对我国产品设限,致使企业出口获利日趋艰难,因此,我国纺织服装企业应在发挥自身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的同时,努力培育新的竞争优势,要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的消化吸收,加强自主研发,生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借此来发展我国纺织品服装产品的出口。
2.加强行业自律,杜绝恶性竞争 凡国外对我发起“特保”、反倾销调查,直接原因往往是进口产品量大价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我国纺织服装业确实具有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二是国内纺织服装业重复投资现象严重,造成某类产品增长过快,致使有些企业竞价销售。因而,要求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协调,维护出口秩序。首先,要建立产品出口数量、价格监控系统。对增长过快,易引起进口方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产品,做好出口价格、数量、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监测工作。其次,通过价格协调机制控制出口总量的适度增长,避免个别企业压价竞销,发现竞价销售的情况要坚决制止。
3.加快认证步伐,主动应对绿色壁垒和社会责任标准壁垒 面对绿色技术壁垒和社会责任标准壁垒,我国纺织服装业不要被动适应,要主动应对 。为此,企业要从保护环境、关注人类健康角度出发,推行绿色生态纺织品服装的生产,在产品设计、生产、消费直至废弃使用后消亡的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控制,并争取最终获得绿色技术标准认证。与此同时,要不断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关注员工健康和安全,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薪酬,维护工会权利,主动申请SA8000标准认证。
根据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是否由于交易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国际服务贸易分为四种提供模式: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存在。这四种方式包含了跨境和非跨境两类交易活动,其中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属跨境交易,商业存在属非跨境交易。GATS只对服务贸易的范畴提供了原则性意见,并未确定服务贸易具体涵盖的内容。而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5版(BOP5),则将服务贸易定义为某一经济体中的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以外汇支付的服务交易过程,其中BOP5把服务贸易分为11类,分别为运输、旅行、通信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特许权使用和许可费用、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目前,世界上大部分成员经济体均按BOP5统计口径和项目分类编制本国(地区)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宁波市对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主要也还是采用BOP统计方法。服务贸易不同于货物贸易的地方主要在于:服务是无形商品,国际服务贸易是国家间无形商品的交换活动,其生产、交易、消费具有直接的同一性,同时进行,不同储存;货物贸易的监管手段主要是关税、许可证、配额,而服务贸易的监管手段则主要是法律法规等;服务贸易的国民待遇不是自动获得,而是靠谈判。相比货物贸易而言,服务贸易则是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的方式,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二、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BOP统计只包括以外币形式支付的收入和支出,只包括通过宁波市进行外币支付的服务贸易收支,不包括通过异地的收付汇。BOP统计包括14个统计指标:分别是运输、保险、旅游、金融服务、通讯和邮电、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教育医疗保健、广告宣传、电影音像、其他商业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分局提供的2000-2006年度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统计表,对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现状分析如下:
1.从近6年数据来看,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势头极为迅猛
2001-2006的6年间,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受服务贸易出口影响,贸易规模迅速扩大。
到2006年,全市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27.73亿美元,其中出口16.53亿美元,进口11.20亿美元,分别是2001年的9.2倍、14.1倍和4.9倍。也就是说,2001-2006年5年时间,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出口、进口的年均增幅分别达到64.3%、93.8%、48.9%。
2.从国际服务贸易类别来看,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占了九成以上
从总体看,2001-2006年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总额中,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两项合计占比一直稳定在90%以上,其他项目虽都有所涉及,但所占份额均极小。2006年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贸易出口合计占比达到99%。从服务贸易进口来看,运输项下进口占比平稳上升,从1999年的57.3%已升至2006年的72.3%;其他商业服务项下进口占比平稳下滑,从1999年的31.9%已降至2006年的19.6%;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项下支出增长较快,逆差态势明显,两项支出合计占比已从1999年的2.7%升至2006年的7.5%。
备注:其他商业服务收入(出口)主要包括外国驻华机构办事经费、佣金、回扣和服务项下尚未归入明确细项的收入;其他商业服务支出(进口)主要包括宁波市驻外机构办事经费、佣金、回扣和服务项下尚未归入明确细项的外汇支出。
3.从国际服务贸易市场来看,中国香港为最大的贸易伙伴,占宁波市服务贸易的份额超过六成
2006年,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前五大市场分别为中国香港、美国、英国、韩国,合计占比超过80%。其中,对中国香港服务贸易进出口11.36亿美元,占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总额的40.9%,列各市场首位,其中出口5.39亿美元,进口5.96亿美元,贸易逆差1.13亿美元;对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2.49亿美元,占总额的9.01%,居各市场第二位,其中出口1.84亿美元,进口0.65亿美元,贸易顺差1.19亿美元。韩国、英国服务贸易额占比则分别为2.4%、1.7%。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美国、中国台湾市场,而逆差主要来源于中国香港、法国等市场。基本表现为从发达国家和地区进口高附加值的服务,向东、南亚等周边地区出口相对低附加值的服务,这也体现了宁波市今后发展国际服务贸易,提升质量的方向。
4.从国际服务贸易分行业数据来看,货物贸易对服务贸易的支撑作用非常明显,交通运输仓储及通信业实现顺差最大,而制造业企业支出了宁波市绝大部分的专利使用费和咨询费
2006年,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服务贸易进出口额12.82亿美元,占全市总额的57.4%,说明宁波市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关联度还是很高,产生逆差3.31亿美元,其中运输项下逆差达3.16亿美元,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际运输市场上中外资航运公司所占份额的极不平衡,以及我国外贸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的弱势地位。交通运输仓储及通信业服务贸易进出口额3.12亿美元,占全市总额的14.0%,实现顺差1.86亿美元。制造业项下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支出0.32亿美元,占全市该项目支出的84.6%;咨询费支出0.28亿美元,占全市该项目支出的62.4%。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全球服务贸易增长最快的金融、保险、通讯、邮电等知识与技术密集行业,宁波市仍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在国际服务贸易进口中,除运输外,其他商业服务(主要为驻境外机构开支等)、对外咨询费、境外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占有一定比重。
以上BOP统计的数据仅是涉及到跨境的外汇资金往来,依靠现有的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统计监测体系,无法全面掌握各服务贸易项下的完整业务信息,因此,目前所汇总反映的数据总体略偏小。
根据现有数据分析,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期,整体规模小、水平低,对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弱,国际竞争力不强,严重滞后于国际货物贸易发展。究其原因,首先,宁波的服务业发展滞后,国内服务业是服务的生产部门,也是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基础。二者的关系就如同制造业与外贸的依存关系一样,国内服务业发达,服务贸易就自然有了基础和潜力。作为全国市场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宁波市,工业所占比重较大,服务业(或第三产业)比重则相对较低,发展相对滞后。2007年宁波第三产业增加值1149.1亿元,增长15.9%,相比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增幅最大,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仍然偏低,明显低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由于第三产业的不发达,影响到服务贸易的发展。
其次,宁波的传统物流仍占主要地位,港口优势还未充分发挥。宁波拥有天然的港口优势,截至2007年8月底,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为3.1217亿吨(摘自交通部综合规划司),直追上海港居中国大陆港口第二位;但从集装箱吞吐量来看,截至2007年10月底,宁波集装箱吞吐量达730万标准箱(摘自中国航务周刊),远次于上海、深圳、青岛,仅为上海集装箱吞吐量的不到1/3。集装箱运输所占总港口货运量的比重仅为2.76%,在同比四个城市中处于末位,与宁波市经济发展实力和在全国货物贸易中的地位很不相称。这说明宁波的运输业中传统物流还占有很大的比重,现代物流还需要大力发展。而且近年来,全球国际服务贸易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渐向新型国际服务贸易部门转变,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比重下降,金融、保险、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等为代表的服务比重不断上升。宁波服务贸易多为经营租赁等劳动密集型或资金密集型的低附加值项目,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服务、技术咨询,专有权利和特许、广告宣传和电影音像等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服务产业,由于受制度、技术、知识和文化等基础因素的制约,发展速度相对缓慢。
第三,目前各界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意识普遍不足,宁波市政府部门缺乏统一权威的信息监测和工作协调机制,至今仍没有负责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商会、协会等中介组织,而这些组织又是必须的。因为服务贸易工作涉及许多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如外经贸、银行、保险、外管、旅游、电信、邮电、文化、信息产业、建筑、咨询等,涉及服务贸易的部门规章较多,而各部门之间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利益保护和行业经营垄断现象,难以形成公平竞争环境。如果没有统一的工作推进和协调机构,则会导致工作体制不顺,缺乏力度,协调难度大。而且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上也存在另两个不足:缺乏国际服务贸易全口径统计与监测体系,缺乏相关立法。随着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服务贸易种类越来越多,而目前外汇收支统计体系的项目设置已不能全面反映服务贸易发展的真实状况;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也缺乏,从目前非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看,尽管也涉及到对交通运输、港口、邮电、广告、咨询、展览等服务业,以及对著作权、专利权和商誉等无形资产外汇收支进行规定,但除了境内居民个人外汇以及引进无形资产付汇管理法规比较细化外,其他都散落在《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法规中,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而且,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依据,使得对一些违规行为无法惩处。
三、推进宁波服务贸易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1.发展现代服务业
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增强宁波国际竞争力,推进宁波国际服务贸易的首要战略举措。服务业是服务贸易的基础,目前宁波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对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技术咨询、广告营销、金融中介等相关服务业的需求十分巨大,但是支持生产的服务业还没有跟上来,导致宁波市的综合竞争力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要突破这种局面,就应把发展的重心转移到服务业上来。一是要全力推进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产品市场服务业的发展,加快编制六大生产业领域产业发展规划。二是要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包括五大服务平台,即宁波国际贸易中心、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国际会展服务中心和以国际服务业外包为龙头的生产基地(软件外包、信息服务、商品检验检测、科技研发与服务),为宁波承接国际现代服务业提供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并以向制造业的两端延伸和中间分离为突破口,以软件业为重中之重,拓展生产服务业的发展领域。三是要积极争取服务外包试点机遇,建立服务外包产业基地。服务业外包不是简单地将企业内部的工作和流程转移到外部,还伴随着产业分工的继续深化,逐步形成多种新兴服务业,这些新兴的服务业统称为外包服务业,并可以细分为物流外包、软件外包、金融外包、管理外包等。服务外包影响着广泛的服务活动,遍布各个产业。由于外包服务往往以跨国公司的非核心商业流程为主,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相对较低,因此,发展中国家在承接外包服务方面拥有低成本优势。
在全球新一轮产业转移的大潮中,宁波发展服务外包也因此具有积极意义。加上服务外包的各种载体也有望为宁波拓展服务外包创造新的推力,如宁波研发园区(启动区)及一系列软件园区工程启动、中石化的科研机构落户宁波、宁波市大学科技园区创意产业基地开建、宁波市与微软达成合作意向,共同组建“宁波微软技术中心”等等。未来几年,宁波要紧紧抓住新一轮国际服务业加速转移的契机,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大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聚焦重点区域,优化空间布局,积极打造以保税区、开发区、科技园区、镇海区的服务外包示范区,重点发展软件开发外包、研发设计外包、物流外包。并在现有外包企业中,发展重点企业的外包业务。政府应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产业优势、规模效应和品牌形象的规模企业,鼓励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积极进行自主创新,实施品牌战略,通过购并、重组等资本运作手段,尽快形成若干龙头企业,提高产业的运作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对于重点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实行一企一策,在引进高端人才、定向培训可适用专业人才、国际标准认证、投资融资方面给予财政补贴,支持企业争取商务部扶持出口型企业研发资金,支持企业拓展海内外市场,发展外包业务。
2.建立如货物贸易那样有效的国际服务贸易促进机制,加快形成部门整体协调机制
目前,我国的货物出口促进机制相当完善,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外贸出口、提升外贸发展质量的政策、措施。但支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都尚待制订,有效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平台也需要探索建立。此外,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政府部门多,情况分散复杂,在推动和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部门整体协调机制。货物贸易出口的迅猛发展与“大通关”建设、银贸、税贸合作密切相关。因此,加快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也需要建立起由外经贸、金融、旅游、教育、文化、信息等诸多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机制,以便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服务贸易。建议将服务贸易工作纳入政府评价管理渠道,把服务贸易作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制定鼓励和扶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专项发展资金,落实金融、税收等部门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建立工作目标评价体系,市政府应把发展服务贸易工作作为全市外向型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服务贸易工作的不同类别和特点,实施分类考核,逐步建立服务贸易的目标评价体系。
3.充分发挥政府的孵化、激励作用,审慎建立服务贸易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
政府对构建城市竞争优势的作用除了体现在对科技进步的孵化上,还应体现在对企业创造力的激励上。当前国际服务贸易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其当地政府为了鼓励服务出口,长期以来给予服务企业很多优惠,同时非常重视技术研究、开发与教育。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宁波市要加大对国际服务贸易企业尤其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政策倾斜与扶持力度,完善财政、信贷等优惠措施,辅之以积极的产业政策,努力提高宁波国际服务贸易的整体竞争力。
另外,随着我国相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推进,目前宁波在现代物流、金融、保险、计算机数据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方面势单力薄,很难与外商抗衡。为此,宁波应加快建立服务贸易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同时要深入研究并合理运用WTO的“保障措施协议”以及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条款,做到有备无患,并多方寻求法律、法规的支持,有理、有利、有节地保护宁波的弱势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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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业作为我国的传统产业,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纺织品服装一直是全国首位的出口商品,其出口金额不仅占到出口总值的1/5,而且是我国外贸顺差的第一大来源,这样的巨额顺差成为我国外汇收入和资金积累的重要来源。作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业纺织业为我国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目前我国在纺织、服装、化纤行业工作的人员超过800万,随着入世对我国纺织业带来的发展契机,将会更多地吸收我国的劳动力。而我国的纺织业在世界市场上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作为世界最大的纺织生产国和贸易国,我国是影响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的重要力量。目前全球纺织服装业的贸易额约为每年3200亿美元,中国的纺织品出口贸易额约占全球纺织服装贸易额的1/4。
随着中国加入WTO,一直困扰我国纺织品出口的配额问题将得到解决。然而,取消纺织品及服装进口的配额限制,对我国纺织业的影响也是双面的。一方面,取消配额将会实现纺织品服装的自由贸易。多年来受被动配额困扰而不能大幅度增加出口的中国纺织服装业,将得以释放。另一方面,取消配额将会对我国纺织业的竞争形式产生极大的影响。以前的纺织品贸易是在配额庇护之下的“不公平”贸易,现行的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格局,在一定程度上是根据配额划分的。我国对欧盟、美国等设限国家的纺织服装出口,也主要由配额决定。一旦取消配额限制,势必导致市场格局的变化。取消配额之后,纺织品市场实现了自由贸易,我国纺织品对外贸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2当前纺织品出口压力现状分析
2.1屡遭倾销投诉,国际市场竞争压力巨大
自从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制造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就遭遇越来越多的反倾销调查,中国产品受到越来越多的反倾销抵制,根据一份来自WTO的年度报告表明:200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间,在全球149项反倾销案中,中国的出口贸易受到了27项调查,占世界总数18.12%。其中纺织品反倾销案件日趋增加,特别是2002年以来,中国纺织品在全球遭受到的各种贸易壁垒数量之多、涉及面之广都是前所未有的。
中国出口的纺织品,主要采取价格策略,即以低价作为进入市场的方法,将开拓国际市场的希望寄托在低劳动力成本所形成的价格优势上。这种做法不仅造成国外对我国纺织品产品的质量产生质疑,而且使中国产品遭受反倾销的指控。由于反倾销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且反倾销措施可以延续5年之久,又可以在5年到期后经过复审继续维持,因此,若我国出口的纺织品产品被征税后,可以维持10-20年之久,等于被永久地排除在进口国之外。
2.2绿色贸易壁垒削弱了我国纺织品出口竞争力
绿色壁垒是技术性贸易壁垒(TBT)的一种形式,是指那些为了保护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平衡等目的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措施,其实质上就是一种新兴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发达国家利用其比发展中国家所拥有的明显得经济与技术优势大力发展环保技术、环保产品,并逐步形成环保壁垒。
近年来国际上纺织品的生产环境要求越来越严格,特别是那些针对产品的环境法规、技术标准对纺织品、服装贸易产生了严重影响。因为纺织行业是高污染行业,产品生产中的印花、染色及后整理等工艺所涉及的污染问题和成品中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有些国家为此出台了标准不一、行时不同的针对产品的环境要求,对国际纺织品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目前,由于我国纺织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纺织品达不到国际纺织品环保标准,在日益强化的环保要求下,我国纺织品出口竞争力受到严重挑战。
3.3成本优势减小,技术设备落后,产品竞争力下降
我国纺织品竞争优势长期集中在原料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低廉方面,然而近年来一方面由于棉花价格持续上扬与进口面料增加而使劳动力成本明显提高,另一方面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与此相应的劳动生产率提高较低,使劳动力充明显上升,我国纺织业的成本优势进一步弱化。而我国棉纺织业先进设备拥有量低,自动络筒机仅有30%,而发达国家是百分之百;各种无梭织机占10%,不但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40%的水平,而且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20。由于设备技术落后,我国不但缺乏开发新产品能力,而且难以提高质量和降低成本,不利于提高我国纺织品竞争能力。
3.4其他发展中国家纺织业的兴起加剧我国纺织业国际竞争的压力
就纺织品档次而言,世界市场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发达国家所占据的高档纺织品市场,二是新兴工业化国家所占据的中档纺织品市场,三是发展中国家所占据的低档纺织品市场。很显然,我国处于第三层次。就竞争力而言,部分发展中国家以其更低廉的成本与更接近欧美市场的优势与我国竞争低档纺织品市场,虽然未影响我国的世界第一大纺织品出口和生产国地位,但已经夺走了相当数量的市场份额。东南亚、南美、南亚、非洲的发展中国家,都有着传统的纺织品服装生产历史,近年来又出现了一些纺织品服装生产大国,他们享受比我国优惠的政策,劳动成本比我国低,一直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同时,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市场受到东欧、土耳其的蚕食,由于他们具有费用低、交货期短、距离近、关税低的优势,挤占了一些我国的传统市场;欧盟的纺织品服装自由化策略也有利于欧洲区域的贸易自由化。因此,尽管我们是全球纺织品第一出口大国,但是面对来势汹汹的其他发展中国家,我们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正在一步步缩小,利润空间也一步步被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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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MFAATC纺织品贸易磨擦产业升级
一、配额取消后中美纺织品贸易环境的变化
2005年1月1日,根据乌拉圭回合纺织品服装协议(Agreement on Textiles and Clothing (ATC))要求,纺织品服装数量限制被取消,配额的取消意味着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进入了后配额时代。中国2001年11月加入WTO使中国获得了ATC待遇,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品服装的出口总额在2005年初快速增长,据中国海关统计,2005年1月~4月,中国对美国纺织品的出口增长了70%,其中对美国出口的棉制裤子、棉制针织衬衫、棉制及化纤内衣的数量分别增长1435%、575%和871%,2005年美国和欧盟取代2004年的中国香港和日本,成为中国第一大和第二大纺织品出口市场。但取消配额后,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的形式与配额取消前相比更多样化。如“242”条款、反倾销、绿色壁垒和特保措施等,这些贸易壁垒中均是WTO允许的,因此其应用也更频繁。根据中国加入WTO报告书“242条款”,直到2008年12月31日,进口方可在认定中国出口的纺织品产生“市场扰乱”的情况下,对中国已经取消配额限制的产品重新施行了数量限制。2005年5月17日,美国以“今年以来中国纺织品出口美国剧增,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对中国棉制裤子、棉制针织衬衫、内衣、化纤制裤子、化纤制针织衬衫、男式梭织衬衫和精梳棉纱等7种纺织品实施限制。同时,美国政府还对中国的合成纤维布、套衫、毛制裤子、针织布、胸衣和浴衣等6种产品进行设限调查。
经过多轮双边谈判,2005年11月8日,中国商务部部长和美国贸易代表波特曼在伦敦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按此协议规定,协议产品2006年增长率为10%~15%,2007年增长率为12.5%~16%,2008年增长率在15%~17%,并且在以后的年份可以增加。2006的开即时美国对从中国出运的22类纺织品实施数量限制,新一轮的纺织品贸易摩擦又凸现。由于贸易摩擦的长期存在性,有必要对新的贸易体制下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的原因进行分析,以找出应对贸易摩擦的长效机制。
二、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的原因
1.中国出口的快速增长部分原因在于配额扭曲限量下正常释放
配额取消后的贸易摩擦起因于中国纺织品出口的迅速增长,中国企业充分利用劳动力等资源低成本的优势扩大出口,同时,关税降低也使中国纺织品和服装成本进一步降低,价格上更具有竞争力。但是,出口的增加很大一部分是贸易扭曲的限量下的正常释放。2005年前,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竞争被配额扭曲。2005年前的配额是以双边“自愿出口限额”(VERs)形式进行的,所以出口的产品种类及配额程度地区之间存在很大差别。例如下图美国服装进口中,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议(NAFTA)和AGOA,美国从墨西哥和亚非进口是没有配额的,根据加勒比公约Caribbean Basin Initiative (CBI),加勒比海国家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受限额低于15%。相比之下,亚洲和中国服装出口到美国50%以上受到配额的限制。到2005年1月1日,美国服装中的89%,纺织品中的47%受到配额限制。这种歧视性配额导致配额取消后的中国纺织品出口激增,问题出现后,美方又通过贸易保护来解决问题,最终引发了双方贸易争端。
资料来源:Peter Minor, Changes in Global Trade Rules For Textiles and Apparel:implications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 research report, November 20,2002, Nathan Associates Inc. TCB Project. Page No.12
2.中美贸易的不平衡是中美贸易摩擦的根本原因
中美贸易不平衡首先表现为中国和美国国际收支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不同,如2004年,据美国统计,美方逆差达1619.78亿美元,而中国商务部公布的统计数字为800亿美元。美国用的是“原产地”原则,中国从香港地区或者其他国家了出口到美国的商品都算中国的帐上。中国对日、韩和东南亚国有有巨大贸易逆差,美国出口到这些国家的商品再卖到中国却未统计到美国的出口。美方使用的是到岸价格,中方的统计是按照离岸价格,中间差了运费和保险费。而美国统计不包括服务贸易,而美国的投资银行和咨询公司中国都是赚钱的。其次,对于这种贸易不平衡的原因双方存在分歧。美国认为是中美贸易逆差的原因在于中国长期实行奖出限进的贸易政策,如中国通过出口退税政策鼓励中国企业扩大出口,另一方面,对服务业的开放程度不够和人民币汇率偏低。中国认为中国一直重视中国国际收支失衡,中美贸易逆差是由于美国由于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同所造成的不信任,以及由于这种不信任的造成的美国对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管制,限制高技术产品对中国出口的结果。由于双方对贸易不平衡的统计方法和原因的分歧,美国对中国出口较多的纺织品频频设限。
3.国际间产业结构不匹配,是贸易摩擦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国际市场的依赖性加强,这也加强了不同国家之间产业结构的联系,产业发展水平相似和产业结构同化的矛盾如果不能通过协议和一体化的制度安排解决,必然外化为贸易摩擦。配额取消后,中国国内纺织服装企业数量增加较多,(见表),下表的数据显示中国前四个最大纺织品服装出口地区的三个地区,浙江、江苏和上海的纺织企业的数量2005年比上一年增长均超过了30%,三个地区纺织企业数量总和超过了4000家。由于许多纺织服装企业从事的是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生产,其中中国的服装加工贸易以OEM制造为主,兼有少量的ODM生产,在纺织服装链条中, 中国纺织企业大都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生产和加工。美国在配额取消前10年过渡期内没有很好调整纺织业,这样两国纺织产业同类产品之间的竞争加剧,而中国纺织企业产品过剩和价格低廉让贸易保护主义者找到的限制中国进口的理由。
资源来源:冯伟, Challenges Faced by Textile Enterprises:Post Quota, 2005.8
4.中国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加大发生贸易摩擦机会
2004年中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市场集中于中国香港,日本,欧盟、美国和俄罗斯,这5个国家和地区占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二。2005年由于配额取消,中国出口到美国和欧盟的纺织品和服装增长加快。2005年中国出口到欧盟的纺织品和服装总值为183.2 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了56.9%,占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的15.9%,出口的美国的总值为 186.4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了 70.5%,占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的16.2%。美国和欧盟取代中国香港和日本,成为中国的第一大和第二大出口市场。但配额取消后的中国出口市场仍过于集中,这加大了与美国发生贸易摩擦的机会。
5.美国国内的政治因素对双边贸易摩擦的影响越来越大
美国纺织业目前主要集中在阿拉巴马州、南北卡罗来那州和弗吉尼亚四个州,这四个州的产值约占美国纺织产业年产值的80%,而这四个州在美国总统选举时均投了布什的票,布什不得不考虑这些州纺织工人的利益,加上美国持“中国”的一些集团的推动及遏制中国的长期战略的结合,美国政府频频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如配额取消后,美国纺织品进口的增长完全正常,美国纺织品市场并没有受到巨大冲击。2005年1月~6月,美国进口的纺织品总额与2004年同期相比,在金额(美元)上增长了11%,在数量上增长了9%。截止2005年6月底的过去12个月中,美国纺织品进口在金额上增长了10.8%,在数量上增长了9.9%。美国进口纺织品的这种增长完全是正常的,过去10年中有5年美国纺织品进口量的增长率都达到了10%左右,而这都是在有配额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利用中国加入WTO“242条款”控制中国出口,在一定程度上是把中国当作替罪羊,转移国内视线,获得国内某些特殊利益集团政治上的支持。
三、应对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的政策建议
1.重视中美贸易不平衡,加强对外直接投资
中国不追求长期的过大的贸易顺差,中国的贸易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保持进出口的基本平衡。因为一方面长期双顺差造成了外汇储备量大量增长,对中国不利。中国的外汇储备2006年9月已达9879亿美元 ,位居世界上第一,高额的外汇储备易陷入“斯蒂格利茨陷阱”,即我国以高昂的代价促进出口以获取外汇,又以低收益购买美国债券方式再流入美国,造成巨大的福利损失。另一方面,长期顺差易招致美方的强烈不满,引发贸易摩擦。国内有实力的纺织企业可以利用外汇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实施走出去战略,一方面减轻“中国制造”过多造成的贸易压力,另一方面能缓解简单式耗能生产给中国带来的生态问题,促进纺织产业向利润高的价值链的高端升级。
2.促进产业升级
面临其他低工资国家竞争和人民币升值,中国纺织产业成本上升,客观上要求中国纺织产业的升级和产业转移,提高产品档次,以减少低价出口的恶性竞争,中国纺织服装产业利用低成本的比较优势战略从静态角度看有利于本国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但从动态看,当许多国家同时采用这一战略将导致生产能力快速增长,产品供过于需,市场价格下降,销售越多,收益反而下降,其结果就是企业的贫困增长。纺织产业(包括服装)市场结构类似垄断竞争市场:有许多卖者和买者,产品有差别,容易进入和退出。由于处在垄断竞争市场的企业只能在短期获得经济利润,长期由于进入容易不能获得经济利润,所以企业获得经济利润的方法是不断创新,即创造产品差别以不断创造垄断。创造产品差别包括创造产品的实际差别和产品感觉上的差别,前者是通过产品开发,如设计和技术创新;后者通过广告和营销。这也是从价值链低端向价值链高端的两条升级路径。
3.开辟多元化出口市场
由于贸易摩擦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是产业发展水平相似和产业结构同化,所以纺织产业的升级在中短期内未必能迅速减少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当前美国纺织产业定位在高端产品领域,当我国将纺织品出口结构逐步转向高端时,与美方产业间的竞争性将日益明显,潜在性冲突仍不可避免。所以开辟多元化的出口市场是减少出口市场过于集中的市场风险的进一步措施,积极开发拉美和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市场,特别加强与美国有优惠安排的国家的投资与合作,充分利用这些国家输美纺织品无设限要求的优势,为我国纺织品对美国出口开辟新的途径。同时,通过产品设计和营销创造自已品牌,做好中国国内市场。
4.遵守和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国内纺织服装出口企业需要稳定的贸易环境,但通过政府双边谈判谋求短期稳定贸易环境只是“治标不治本”的策略,很难达成令中方满意的结果。当前扭转中美纺织品摩擦进程的有效方式,还是尽可能将其置于WTO争端解决机制,因为在该机制下,多边体制的纪律约束是居于首位的,从长远计也能帮助中国更娴熟地运用WTO规则维护自身权益,如中国可考虑为“市场扰乱”这一启动特保措施的必要条件确立一套国际公认的标准,否则针对中国入世承诺的“滥用”还将不断持续,甚至扩展到其他产品领域和被其他国家纷纷使用,给中国带来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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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使得资源能源消耗不断增长,一方面,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价格不断飙升,另一方面,发展经济的同时造成了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能源成为现代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太阳能。
太阳能是一种人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它具有清洁性、安全性、广泛性、持久性、充足性、免维护性及潜在的经济性等优点,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水能、风能、潮汐能可用的总量都太小,满足不了人类的需求。核聚变能虽然产生的能量巨大,但有不可控性及安全问题。地热能从理论上看也具有潜力,但是存在技术和安全性的问题。所以,太阳能是人类所知,目前已经可以利用的,清洁安全的,能够解决人类未来所需的唯一能源选择。人类直接利用太阳能还处于初级阶段。太阳能发电是一种使可再生能源被利用的新兴方式。通常说的太阳能发电指的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简称“光电”.
(二)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这种技术所需要的关键元件是太阳能电池。光伏发电是根据光生伏特效应原理,利用太阳能电池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不论是独立使用还是并网发电,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太阳能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它们主要由电子元器件构成,不涉及机械部件,所以,光伏发电设备极为精炼,可靠稳定寿命长、安装维护简便。从理论上讲,光伏发电技术可以在任何需要电源的场合发挥作用。光伏发电系统由太阳能电池方阵,蓄电池组,充放电控制器,逆变器,交流配电柜,太阳跟踪控制系统等设备组成。它是近年来发展最快,最具经济潜力的能源开发领域。
(三)光伏产业链。
光伏产业链主要包括硅料、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应用系统5个环节。上游为硅料、硅片环节;中游为电池片、电池组件环节;下游为应用系统环节。整个产业链从上游到下游呈明显的金字塔分布,随着产业链的增加市场容量和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由于硅料特别是高纯度的硅料在整个光伏产业链中利润最高,因此处在上游的企业所获得的利润很明显的高于下游企业。我国光伏产业现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如今正处在快速发展的阶段,2009年我国内地多晶硅产量超过了两万吨,太阳能电池产量超过了4000兆瓦,已经连续3年成为全球太阳能电池的第一大国。
2010年5月,中国光伏产业联盟成立,此联盟以规范发展、推动应用、引导行业联合创新为核心,研究鼓励光伏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其中主要包括22家国内光伏骨干企业、行业协会及研究机构。中国光伏产业联盟始终致力于整合产业资源、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加大行业凝聚力,增强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
二、光伏产业的发展现状
世界光伏产业在过去10年内每年以30-40%的速度增长,论文格式根据Solarbuzz最新数据统计,2007年全球光伏系统装置新增容量为2826MW,同比增长62%.光伏产业一直是政府宏观调控在进行政策支持,通过产业自身不断技术创新,企业不断规模化而迅速发展。但是全球光伏发电的补贴却处在下降阶段,这就驱使光伏产业不断寻找科技创新、降低成本的途径。到2012年时全球光伏产业发展迅速。
(一)经济的发展促使光伏产业的发展。[论/文/网 LunWenData/Com]
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是资源的大量消耗,特别是化石能源日益减少,同时环境受到破坏,日益严重的温室效应,因此各国均大力发展太阳能利用技术,其中发达国家因其经济发达、能源消耗大而起步较早,日本、欧美等国家在技术和应用上都处于领先地位。但是太阳能发电成本与传统能源相比较高,因此需要政府给予政策扶持。20世纪90年代末,“阳光计划”在欧美、日本等国家内开始实行,政府在许多方面采取政策支持,例如太阳能发电的价格、国家税收、发展基金等方面给予较大优惠。同时,欧洲一些高水平的研究机构在政府的资助下也加大了对太阳能能源利用的研究。
(二)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之迅速受到了世界的瞩目,但同时我们也深刻地意识到,在能源构成中,煤占有着主导的地位,煤的直接燃烧会产生大量污染物,给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从环境和能源双重考虑,政府正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在我国广阔的土地上,太阳能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潜力非常广阔。年平均日照超过2000小时,大多数地区年平均日辐射量在每平方米4千瓦时以上,西藏日辐射量最高达每平米7千瓦时,与同纬度的其他国家相比,有着巨大的优势和开发潜能。
中国光伏技术在20世纪70年代兴起,起初用于空间,70年代后光伏应用扩大到地面,中国的光伏产业应运而生,每年以400%的速度快速发展,短短5年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强,中国光伏产业取得的进步世界瞩目。根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将力争使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GW(百万千瓦),到2050年将达到600GW(百万千瓦)。预计,到205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的电力装机将占全国电力装机的25%,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将占到5%.预计2030年之前,中国太阳能装机容量的复合增长率将高达25%以上。中国光伏产业一方面拥有相对的电池技术、半自动化的设备和人力的最佳生产模式和成本优势,但是另一方面光伏产业链还不健全,关键技术上有所欠缺,与国外相比,我国光伏产业市场化进程却相对缓慢。过去几年中国政府和业界人士一直共同努力改善“原料、市场、技术和设备”四个都在外的情况,但是从整个产业链来看,我国光伏产业主要集中到2010年9月人民币兑美元的名义利率已超过20%.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影响广东省服装贸易的进出口量。据统计,人民币升值1%,服装行业的出口产品的营业利润将下降10.3%,人民币升值到5%到10%的这个阶段,服装行业的利润率将下降到10%到60%.人民币的升值还将影响到外资对广东省服装行业的投资积极性。
2.周边地区竞争激烈。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加快运转,江苏、浙江、福建等省份服装产业的发展尤为迅速,以自创品牌、推行特许加盟等模式来占领市场。加上中西部地区开始重视服装产业的发展与建设,产业环境和政策环境都在逐步优化,竞争优势越来越明显。这些地区的服装出口规模不断扩大,这对广东的服装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国际服装贸易保护主义下导致的贸易壁垒。
自从2005年服装配额取消以来,我国对欧美地区的服装出口大幅度增长,为了保护本地区的利益,美国、欧盟启动了“特保”条款,对多种服装实施进口数量限制。
三、广东省服装出口的发展战略措施
(一)提高品牌意识。
高产出、低附加值已经不适合广东服装发展的道路,广东省只有转变服装出口的模式。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广东省服装企业应逐步认识到其经营规模和竞争力已亟待改善。自己的企业要尽快变革,形成品牌效应,抓住时机融入世界经济舞台。
(二)组建大型服装集团。
采取强强联合、工贸联合、内外贸联合、跨地区联合组建大型服装出口集团,国家应给予必要的支持政策,加大国家资本退出的速度,以此强化企业的市场化职能。在更短的时间内率先允许服装业内外贸的合并,允许企业重组和国有资本退出,原有的外贸专营权同步转移。
(三)优化产品结构。
建立有效的营销激励机制集中现有优良资产、优势资本和优良技术装备,开发市场适销的特色化产品,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提高产品毛利率。对于积压产品、亏损严重的产品要坚决停产,将产品产销率提高到国家要求的水平。加强营销管理,要把“质量、效率、低耗、效益”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全员的市场意识,增强营销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四)加强地区交流。
广东省无可比拟的地理位置,加强了地区与地区间的优势,包括珠三角地区和港澳台地区。加强地区间的交流,获取最新信息。有助于广东省服装业进一步的发展。
论文摘要: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0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本文在对四种保障措施进行法源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在后配额时代第一年所遭遇的特保措施,并从政府、企业、行会三个层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0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我国纺织品服装出I:2I大幅增加,为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不受损害,欧美等国在后配额时代频繁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对此,我国政府、企业和行会应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本文在对四种保障措施进行分析和比较后对该问题作了重点讨论。
一、保障措施的法源分析及比较
(一)四种保障措施的法源分析
为维护公平贸易和正常的竞争秩序,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过激增长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使用保障措施以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保障措施和反倾销、反补贴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不同的是,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不公平贸易行为——价格歧视,而保障措施则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由于美欧等国担心中国人世后,纺织品服装进口的急剧增长会扰乱其市场秩序,损害其国内相关产业。所以在中国人世时特别要求中国政府做出一些特殊承诺,这些承诺反映在《中国加入议定书》(下文简称《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下文简称《报告书》)的具体条款中。简言之,WTO其他成员方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保障措施。其中,第一种也被称为“一般保障措施”,而后三种则通常被称为“特殊保障措施”。
1.依据《关贸总协定》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保障措施
《关贸总协定》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规定了一般保障措施制度。基本内容是:如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和因一缔约方承担总协定义务(包括关税减让在内)而产生的影响,使某一产品输入到这一缔约国领土的数量与国内生产相比绝对或相对增加,以致对该领土内生产同类产品和/或直接竞争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则该缔约方在防止或纠正这种损害所必需的程度和时间内,可以对上述产品全部或部分地暂停实施其所承担的义务,或者撤销或修改减让;实施保障措施应针对正在进口的该类产品,而不考虑其来源。
2.依据《纺织品和服装协议》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6条规定,在纺织品、服装贸易回归关贸总协定的1O年过渡期中(自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开始起算),除已纳入GATI’I994的纺织品或服装产品外,各成员在过渡期内可实施特定的“过渡性保障措施(TransitionalSafeguardMeasures,简称TSM)”,即如果某一未受配额限制的特定纺织品或服装产品进口数量增加,对生产同类和/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实质威胁,则可对该产品的进口实行配额限制等措施,如果是单个成员的进口出现急剧和实质性的增加,可对该特定出口成员的特定产品实施配额限制。该过渡性保障措施既可以通过磋商后达成的协议实施,也可以单方面实施,但需要由纺织品监督机构(TMB)审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是WTO协议中唯一规定了自行废止内容的协议,在10年过渡期后(即2005年1月1日以后),随着配额限制的全部取消。该协议本身也就不存在了,理论上第6条关于在过渡期采取保障措施的规定也随之失效。
3.依据《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如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则受影响的WTO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要求中国采取行动以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如在中国收到磋商请求后60天内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受影响的WTO成员有权对此类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且在迟延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受影响的WTO成员可根据一项有关进口产品已经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的初步认定,对中国的产品采取不超过200天的临时保障措施,并提出进行双边磋商的请求。如果WTO某一成员认为在上述第一种情形下基于“市场扰乱”所采取的限制中国产品的行动(包括中国自己同意进行的主动自我限制行动)造成或威胁造成中国产品进入其市场的“重大贸易转移”,则该成员可请求与中国和/或有关WTO成员进行磋商。如此类磋商未能达成协议,则请求进行磋商的WTO成员在防止或补救此类贸易转移所必需的限度内,有权针对该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自中国的进口。该条款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4.依据《报告书》的规定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报告书》第241至242段(也作242条款)的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其他成员方仍可以对原产于我的纺织品服装采取限制措施,如果WTO其它成员认为《纺织品与服装协定》所涵盖的原产于我国的纺织品服装自《WTO协定》对我国生效之日起,由于市场扰乱,威胁或阻碍这些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则该成员可请求与我国进行协商,以期减轻或避免此市场扰乱。如双方在90天的磋商期内,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办法,则磋商将继续进行,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可继续实行限制。
(二)四种保障措施的比较
为了对上述四种保障措施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本文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其异同点。(见表1)
通过表1分析可知,一般保障措施的实施条件最苛刻,实施标准最高,且依据无歧视原则适用于所有成员方,故实施时会遭遇较大的阻力。而后三种特殊保障措施中,《纺织品服装协议》的实施条件较严,且该协议于2005年1月1日以后,随着配额限制的取消已自动废止。所以在后配额时代,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服装,欧美等国实施特保措施时更愿意援引《议定书》和《报告书》的相关法规,这两项特保措施的实施门槛较低,且实施形式和实施期限更为灵活,即使最终磋商失败,也为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方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便于其调整本国的外贸政策。
二、后配额时代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遭遇的特保措施
(一)关欧等国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
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O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后,原属于配额产品的我国纺织品出口大幅增长,据统计,2005年1至4月,我国纺织品出口额312亿美元,同比增长18.4%,其中对欧出口39亿美元,增长幅度为82%,对美国的增长幅度为250%。为此,欧美等国援引《议定书》的第16条和《报告书》的242条款频繁对我国实施特保措施。
1.美国
2005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于4月对纺织品实施特别检测设施,该措施使美国海关对进1:3纺织品的监控预警期从6周缩短到2周,以便其迅速出台相应的保护措施;2005年4月4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决定对部分原产于中国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以及棉制和化纤制内衣等三类纺织品发起纺织品特保调查;两天后,美国制造商贸易行动联盟、美国纺织团体协会、美国纺织协会、美国棉花协会和名为“团结起来”的工会组织5家纺织行业组织,向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提交特别保障措施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7种、14大类纺织品服装实施特别保障措施,这些产品占2004年美国进口中国纺织品服装总额的8.1%。5月13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正式宣布对我国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棉制及化纤制内衣3类纺织品采取特保措施,理由是这些纺织品“正在威胁和扰乱美国的市场,并要求其今年进入美国市场的数量最多只能增长7.5%;仅5天后,该委员会再次对我国的棉布和人造纤维男衬衫(包括男童衬衣)、人造纤维布裤、人造纤维针织男女衬衣以及精纺棉纱4类纺织品实行进1:3配额限制。截止到11月8日,中美双方就纺织品服装出1:3共进行七轮谈判,其间,美不断扩大受限产品的范围和条件,我国纺织品服装企业遭受的损失也与日俱增。
2.欧洲
2005年3月10日欧洲服装及纺织业组织EURATEX提出申诉,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针织紧身衫及套头衫、棉质或人造纤维装等12类纺织品服装实施市场保护限制。4月6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行动指南》,明确指出欧盟设限的标准,以2004年中国纺织品占欧盟进1:3总量的百分比为准,将进口产品分为四类,各类产品在2005年到2008年间每年都有一个增长,若超过规定的增长率,欧盟则进行特保调查。4月底,欧盟正式宣布将对中国9类纺织品服装展开为期6O天的特别限制调查,且正严密监测从中国进口的另外11类产品的交易情况。如果调查发现中国纺织品确实破坏了欧盟市场的市场秩序,欧盟可自动启用临时特保措施,对中国纺织品加以限制。5月17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以2005年第一季度欧盟从中国进1:3的T恤和麻纱增长过快,且扰乱欧盟市场为由,提议与中国方面进行正式磋商。并声称,如果正式磋商未果,欧盟将会对这两类纺织品实施“紧急特保”措施,将其2005年进1:3数量的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一周后,欧盟纺织品委员会通过了曼德尔森的提议,并于5月27日正式启动对T恤和麻纱的“紧急特保”程序。
3.其它国家
除美欧外,土尔其、巴西、厄瓜多尔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以不同的形式对我国纺织品服装采取限制或发出信号。如2005年1月中旬,厄瓜多尔纺织业工业协会援引《中国人世议定书》的第16条,由其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对我国271种纺织品采取特保措施,征收5%一3CHD%的关税。这些措施无疑使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雪上加霜。
(二)欧美对我国实施特保措施援引法律的不合理之处
欧美对我国设限的主要依据是《报告书》的242条款,但援引该条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确凿的数据证明中国纺织品服装在美欧确实存在扰乱市场、威胁阻碍贸易发展的情况,且两者构成因果关系。正如商务部部长所言,“美欧等国仅凭三四个月的数据就草率对中国设限,是没有道理的,也是不科学的。”同时应客观理性的看待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激增现象”:首先,尽管2005年1—4月我国对欧美市场有一个总体增长,但也存在两个下降,一是增幅逐月下降,二是纺织品服装出口占中欧、中美贸易的比重逐月下降。其次,美欧把发展中国家最具出1:3潜力的产品配额保留到最后一刻,美国保留了90%,欧盟保留了70%,所以在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制被全面废除后,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出现“激增现象”。再次,这种“激增”是一种正常增长,因为它是由过去长期扭曲自由贸易的配额体制转向现在纺织品一体化、自由化过程中所发生的现象,这和正常贸易过程中某一年、某一个时期、某种产品的突然激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该情况是可以预见的。
欧美在实施特保措施的法律程序上也存在着不合理之处。他们总是单方面宣布将对中国的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采取特保措施,并未及时与中方进行磋商。他们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实际遵循着“双重标准”,一方面对其本国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极力要求自由贸易,另一方面,对于发展中国家能够挑战他们产业的一些产品(如纺织品服装)推行贸易保护主义。
三、后配额时代我国应对特保措施的主要策略
面对欧美等国频繁的特保措施,我国应变被动为主动,以变应变,积极寻求建立和谐的贸易体制。本文主要从政府、企业、行会三个层面来分析具体的应对策略。
(一)从政府层面看
1.在保持自身立场的同时应变对抗为对话,争取以和谐的方式解决贸易争端
自美欧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以来,我国政府已与美欧代表进行了多次磋商。6月11日,中欧终于就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签署了《备忘录》。根据《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1O类纺织品终止调查,对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242条款;双方同意,自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而中美双方经过七轮磋商,历时半年,最终于11月8日达成协议,并签署《备忘录》。两个《备忘录》的签署,不仅符合中、美、欧三方的利益,而且充分体现我国政府在解决贸易争端中的积极主动性,为解决其他贸易争端提供成功范例。
2.以变应变,适时调整本国的对外贸易政策
为了稳定出口,减少贸易摩擦,实现贸易一体化的平稳过渡,我国政府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对全球出口的外衣、裙子、衬衫、裤子、睡衣、内衣等7大类33个敏感类别的148个服装税号,采取从量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从6月1日起,对上述产品中的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多数产品的税率比原来提高了4倍,并对亚麻单纱开征出口关税。但美欧对我国主动采取的限制出口措施反映平淡,反而不断加大采取特保措施的力度,在2005年5月达到高峰。对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不得不在5月30日宣布,2005年6月1日起对81项纺织品取消征收出口关税,其中包括先前要提高关税的74种纺织品。此外,商务部在7月7日公布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明确列出输欧10类纺织品2005年的第一次分配全国总量。这些对外贸易政策的及时调整,不仅降低了我国纺织品服装厂商的出口风险,而且表明我国政府在制定时外贸易战略时更加成熟、灵活。
(二)从企业层面看
1.提高纺织品服装的质量,改变价格策略
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同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具有互补性,而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产业结构严重趋同,再加上国内企业间的激烈的竞争,往往造成纺织品服装出口商竞相压价来扩大市场份额,创造更多的外汇,从而促使进L=I国采取反倾销和特保措施等贸易壁垒来保护本国产业。因此,我国企业要改变这一被动局面,就应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附加值,加大纺织品服装研发和创新的力度,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发展和培育自己的知名品牌,抛弃低价竞争策略,以质优价廉开拓国际市场。
2.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和“走出去”战略
市场多元化可以降低出口市场过分集中带来的贸易风险。目前,我国出口到香港地区、日本、美国和欧盟四大市场的纺织品及服装,约占出口总量的70%。出口市场的过度集中,极大地增加了出口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因此,我国企业在后配额时代应主动开拓其他国家市场,尤其是东欧、中东、南美地区和独联体等轻纺工业相对不发达或竞争优势相对较弱的国家市场。
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国际化经营是我国纺织品服装企业在后配额时代保持持续竞争力的有效途径。那些拥有先进技术、雄厚资本、知名品牌、一流管理的国内企业在海外直接投资设厂,不仅可以将贸易壁垒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而且可利用东道国的某些税收优惠,不断扩大当地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利润。
(三)从行会层面看,应充分发挥纺织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建立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关键词:纺织工程;技术重要性;相关问题;
中图分类号:J5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世界先进纺织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纺织新技术、新工艺日新月异。论文论述了纺织工程的技术的重要性,和纺织工程存在的一些问题。
1. 纺织工程技术的重要性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是中衣占首位, 这足以说明纺织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
随着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素养的提高, 装饰织物及其配套产品涉及的范围也日趋广泛, 地毯、窗帘、名人字画、床罩、被套等等都以系列化、配套化、整体化展示着它的独特风格。就连客车、客机、客轮的内部装饰也为开拓装饰配套产品提供了丰富的内容;大都市文化娱乐设施的兴起, 更期待纺织装饰品为它们精心装扮。
纺织技术在产业方面也是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航天技术、原子能工程, 以及一切动态领域中均有应用, 如: 运载火箭、宇航器材、原子能工程的防辐射遮蔽物、防辐射工作服、各种交通工具的辅助、装饰材料等; 用于水利工程、采矿、农业、林业等技术的增强材料或遮蔽物; 用于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及使用工程, 如: 吸音、隔音、传音、节能等材料及各种休息、娱乐场所的有关设施; 用于机械、电气、电子及复合材料工程; 用于医疗、医药、保健及公共卫生设施, 纺织品的潜在发展势头难以估量, 纺织专业的前景更是一片蓝天。
2纺织工程技术的发展
纺织业的发展在如今看来是一发不可收拾。它给各行各业都带来了用途。这还要追踪到20世纪的那两次改革。是它们把纺织产业制造技术彻底改变了。.前20 世纪40年代的产业革命给纺织送来了新材料和材料科学, 这一高新技术使纺织品的产品体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从那时候起, 研究人员学会了怎样根据自己的需要去制造最适用的纤维和产品。
而在20世纪70年代, 则给纺织送来了基于智能技术和机电一体化技术的现代制造技术, 使纺织制造业的生产力水平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提升。过去, 开发一个新的提花布, 从设计到生产大约需时15天-20 天, 而现在由于数码纺织技术的介入, 只要15m in -20m in就可以完成; 过去, 生产一种新印花布, 从花型设计到制版印花至少要数天或数十天, 而且还要多道工序予以配合, 但现在由于使用了基于数字化技术的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 也只要十多分钟就能完成。
目前, 这些新技术、新产品虽还处在不断取代、完善及丰富的过程中, 但普及不会超过10 年-20年。现在企业界感到最急于解决的倒是怎样培养出一批能够理解、掌握和运用这些创新技术的专业人员的问题, 除了其质量还要数量。
3纺织工程存在的问题
3.1废水
纺织废水主要包括印染废水、化纤生产废水、洗毛废水、麻脱胶废水和化纤浆粕废水五种。印染废水是纺织工业的主要污染源。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印染企业每天排放废水量约300~400万t,印染厂每加工100 m织物,将产生废水量3~5 t。排放的废水中含有纤维原料本身的夹带物,以及加工过程中所用的浆料、油剂、染料和化学助剂等,具有以下特点:(1)COD变化大,高时可达2000~3000 mg/L,BOD也高达2000~3000 mg/L。(2)pH高,如硫化染料和还原染料废水pH可达10以上。(3)色度大,有机物含量高,含有大量的染料、助剂及浆料,废水粘性大。(4)水温水量变化大,由于加工品种、产量的变化,可导致水温一般在40 ℃以上,从而影响了废水的处理效果。
3.2 废气
纺织行业的废气主要来自行业内的约两万台锅炉,这些锅炉总蒸汽容量约为6万t,其中烟尘排放达标的锅炉约占总数的85%。这些锅炉绝大多数以煤(包括一部分原煤)为燃料,这些煤含有一定量的硫,在燃烧过程中排放出大量的燃烧废气、二氧化硫和烟尘,严重污染了环境。
纺织废气的另一主要排放源来自纺织生产工艺过程。纺织工业生产工艺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于化学纤维尤其是粘胶纤维的生产过程。化纤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二硫化碳和硫化氢为合成原料,由于工艺原因和过程控制的不彻底,直接导致了一部分废气的排放。
3.3 噪声
噪声污染是纺织行业尤其是棉纺织行业目前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之一,棉纺织厂由于大量使用有梭织机,厂内噪声达90~106 dB(A),而人耳对噪声的最大允许值仅为85 dB(A)。纺织车间的环境噪声平均在100~105 dB(A),超过了人耳对噪声的容许极限,故对工人听力损害特别严重,听力损伤可由听力下降逐渐发展为噪声性耳聋。此外噪声还可引发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及生殖系统等多种症状。有报告显示,噪声对纺织工人健康影响主要临床表现为耳鸣、头痛、头昏、失眠、记忆力衰退、听力下降、心电图异常等症状,严重威胁妊娠期的女工及其子代的健康安全。在强噪声环境下还会出现行为功能损害、视觉反应时间延长、阅读能力下降、思维受影响等症状,这些症状将随时间变化愈加明显。
4应采取的对策
4.1建立健全相关的环境法规法律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很不完善,中国加入WTO,纺织和服装产品的环境质量标准与国外相差较大,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纺织和服装产品的出口。为此,只有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才能为我国纺织产品的出口建立绿色通道。同时,还应加强政府管理职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纺织企业的偷排超排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污染问题严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小型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的措施,对一味发展经济不顾环境的地方保护行为进行打击,对环境友好的产品和企业大力扶持,鼓励和发展绿色产业,促进绿色消费。
4.2采取多种措施推进环保。国家应发挥自己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职能,运用经济手段对推行环保产品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资金上的支持,对弱势环保企业予以扶持,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运用政策手段来调整纺织产业的布局,对存在污染问题的“三资企业”和生产设备与技术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环境影响评价,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不能引进。合理征收环境污染治理费用,加大环境治理资金的投入,提高污染治理效果。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淘汰落后工艺和落后设备,引进先进技术,开发高效低耗的节能环保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燃煤锅炉的比重。在税收方面对环境产品和企业进行适当的减税甚至免税。
5纺织业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与进步
改革开放20年来, 纺织业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 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纺织纤维加工总量从1978年的300万吨发展到目前的近1000万吨, 居世界第一位, 纺织品曾多年居全国出口商品之首。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 全国现有中等规模以上的纺织企业2万余家, 2001年纺织工业总产值(不变价) 8895亿元, 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0. 5%;纺织品服装出口533亿美元以上, 占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201% ; 实现利润268亿元, 占全国工业利润的58%。
我国也是世界最大的纺织生产国和贸易国, 是影响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的重要力量, 仅1999 年,纺织品出口创汇达480亿美元, 是仅次于机电出口产品的第二大宗出口商品。现在, 我国进入WTO无疑将给纺织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已有专家做过预测, 中国加入WTO 以后, 纺织品出口将大幅度增加, 纺织业将是我国得益最大的工业, 其就业需求将会在现有基础上增加26%以上。
6结语
总之,从改革开放至今, 纺织虽然在中国的出口产品中已降到次要地位, 但中国却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服装生产国, 全世界有1 /3以上的人穿的都是中国制造的服装。这几年, 中央采取棉纺压锭的措施, 许多入都误以为这是一个产业不景气的信号, 但实际的情况是从压锭以来, 通过新建和改制后重建形成的纺织制造能力已远远超过了原有的纺织能力, 甚至是成倍地增长, 在经济发达的地区, 许多新兴的纺织工业区(城), 简直可以说是星罗棋布, 一片兴旺发达的景象。我国纺织工业正处在非常好的发展时期, 内、外两个市场为该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要努力提高我国纺织品质量水平,迅速建立我国纺织品标准体系,同时也要加强生态纺织品标准化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关键词】血汗劳工;血汗工厂;1909年最低工资法
一、研究意义
英国工业高速发展,工业化不断深入,工人阶级的劳动条件却日益恶劣。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英国颁布最低工资法以期解决上述问题。1909年最低工资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工业革命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在解决劳动力与社会公平问题上作了有益尝试。正是英国加强立法方面的建设以保证广大人民的基本生存需要,进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可以说英国在该领域走到了整个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前列,为全世界提供了制度借鉴。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英国血汗劳工的状况、英国社会对血汗劳工的认知行动以及英国政府层面对血汗劳工的反应。
(一)血汗劳工的状况
1、血汗劳工、血汗工厂的相关研究
英国血汗工厂、血汗劳工的数量、规模、分布情况以及劳动力与社会公平问题:杰姆斯・施米兴的《血汗工厂与血汗劳工:以英国服装贸易为例》(James Schmiechen, Sweated Industries and Sweated Labor:the London Clothing Trades 1860-1914, London, Croom Helm, Limited, 1984.)通过概述英国血汗劳工的数量、规模来论述其影响。从血汗工厂整体分析,作者对血汗工厂持一种比较理性的态度:指出血汗工厂是现代工业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与工业社会、工人劳动联系紧密。
以下两部著作从个体的角度来论述血汗工厂的相关问题,扩展了我们的研究思路,增加了本选题的研究角度。杰伊・M・皮尔泽((Jay M. Pilzer)《犹太人与“血汗劳工”大争论1882-1892年》(The Jews and the Great Sweated labor Debate1882-1892.)从劳动力角度入手,以犹太人血汗劳工的遭遇来批判社会不公问题。此外还有劳拉・海贝克(Laura Hapke)《血汗工厂:美国人的思想史》(Sweatshops: The History of an American Idea,U.S,2004.)也是研究所参考的重要资料。上述著作从不同角度研究血汗劳工、血汗工厂的相关问题,为论文撰写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2、血汗行业的女工研究
血汗劳工不受工会保护,血汗工厂中存在大量女性更是由于其先天的弱势而受剥削程度显得愈加严重。珍妮・莫里斯(Jenny Morris)《女性与血汗劳工贸易:最低工资立法的起源》(Women Workers and the Sweated Trades:the Origins of Minimum Wage Legislation, Gower, 1986.)以女性为中心探讨英国最低工资法的起源。作者阐述了血汗工厂对女性的压榨以及女性为此开展的斗争。而卡罗琳・劳埃德等(Deborah M. Figart, Ellen Mutari and Marilyn Power)编著的《生活工资、平等工资与劳动力市场》(Living Wages, Equal Wages : Gender and Labor Market Polic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New York,2002.)从劳动力与社会公平关系的研究出发,抨击了女性在劳动力市场受到歧视,强调了女性应当争取最低工资。
(二)社会的认知行动
1、关于工人阶级生活水平的研究
英国工业化程度不断深化,经济快速发展,但国内民众的生活水平却没有明显的提高。尤其是血汗劳工生活仍旧十分困窘,这引起了工人阶级的普遍不满。A.J.泰勒(A.J. Taylor)《工业革命时期英国民众的生活》(The Standard of Living in Britain in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 London,1795.)研究了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社会生活水准较低的问题。P.H.林德尔特和J.G.威廉姆森(P.H. Lindert and J.G. Williamson)《工业革命时期民众生活水准研究》( “English Workers’ Living Standards During in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London,1980.) 探讨英国不同行业工人生活水平停滞、下滑问题。上述著作通过研究工业革命时期英国工人生活水平,指出工人阶级工资水平低下的问题。通过了解工人阶级生活状况的相关资料,从而认识工人运动、工会运动爆发的背景与原因,这对本选题具有重要意义。
2、工会运动、反血汗工厂运动的研究
血汗工厂逐步发展壮大,工人阶级进一步认识到其剥削的特点。由此工人阶级开始组织工人运动,同时掀起了反血汗工厂运动。工亨利・佩林(Henry Pelling)《工党的起源》(The Origins of the Labor Party 1880 1900, Clarendon Press, 1965.)、德瑞克・墨菲与理查德・斯坦顿(Derrick Murphy& Richard Stanton) )合写的《英国历史:1815-1918年》(Britain 1815―1918, Collins Educational.均涉及了工人阶级要求合理的工资收入、杜绝社会不公现象而引发的工会运动。
本德尔(Bender)的《反对血汗工厂运动与劳动力宣言》(From Sweatshop to Model Shop: Anti-sweatshop Campaigns and Languages of Labor and Organizing, 1880―1934, New York University, 2001.)从劳动力与社会公平角度研究血汗劳工问题。血汗工厂逐步壮大,“反血汗工厂运动”蓬勃开展起来。作者认为“反血汗工厂运动”有助于保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并改变社会不公现象。
(三)国家政府层面的反应
1、1909年最低工资法的研究
希拉・布莱克本(Sheila Blackburn)《日工作量与日工资是否对等?血汗劳工与最低工资立法起源》(A Fair Day’s Wage for a Fair Day’s Work? Sweated Labor and the Origins of Minimum Wage Legislation in Britain,Sheila Blackburn,University of Liverpool, UK)站在全方位的视角并采用长时段的研究方法,探讨了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前中期血汗劳工与最低工资立法之间的关系。作者认为旨在消除血汗工厂的1909年最低工资立法是英国政府的重要解决措施,但该法案并没有发挥其预期功效,只有少数行业受其影响。这部著作是“血汗劳工与英国1909年最低工资立法”这一选题的权威性著作。美国学者哈特(Vivian Hart)所著的《宪法约束:妇女、工人与最低工资标准》(Bound by Our Constitution Women, Workers, and the Minimum Wage,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4.)探讨了最低工资标准、妇女地位合理化等问题。作者论述了英国最低工资政策的发展进程,同时阐述了英国最低工资政策对于美国工资法的影响。
2、19世纪下层儿童教育的研究
血汗劳工中童工占据较大比例,同时下层儿童的识字水平相对低下。因此英国相继颁布了《工厂法》、《教育法》,《工厂法》限制血汗工厂的童工数量;《教育法》规定下层儿童必须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科林?布朗(Golin M. Brown)《实业家与工厂学校》( ‘Industrialists and Their Factory School’,History of Education.)指出19世纪将下层儿童的劳动与教育结合起来的典型教育机构是工厂学校,在这种学校就读的儿童接受的是一种半工半读制的教育。格特鲁德?沃德(Gertrude Ward)《童工教育》(The Education of Factory Child Workers,1833-1850, University of Minnesota.)阐述了19世纪下层儿童受教育的形式、规模等,同时论述了全职童工的衰落与兼职童工的兴起。
三、国内研究现状
对于血汗劳工问题与英国最低工资法,从严格的学术意义上讲国内尚未出现系统的研究,只在一些通史类著作中有所涉及,比如王觉非主编的《近代英国史》以叙述英国历史为主线,对血汗劳工、最低工资法进行了简要的概述。同样,钱乘旦所著的《第一个工业化社会》谈到了英国的工厂工人融入到资本主义体制之中,而工人阶级只想限制剥削程度却不想打破整个体制,从而提出了十小时工作制、提升工资水平等要求。此外由北京大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阶级分化与代际分裂:欧洲福利国家养老金政治的比较分析》一书主要研究了以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福利国家”的成型、危机与改革。在第八章中谈到了保守党与工党迫于社会压力进行工资改革问题,这与本选题有一定的相关性。
针对血汗劳工与英国最低工资法这一选题的研究,国外学者已有较为丰富的成果。合理利用这些资料将是论文成败的关键,力图从国外研究专著中汲取养分以为自身研究夯实基础。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血汗劳工与英国最低工资法的出台密切相关,而国内学术界对这一问题并没有进行专门的研究论述,为我们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空间,本选题希望能够对国内这一问题的研究做到补充性创新。
【参考文献】
[1]James Schmiechen, Sweated Industries and Sweated Labor:the London Clothing Trades 1860-1914, London, Croom Helm, Limited, 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