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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音乐文化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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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音乐文化论文

第1篇:非物质音乐文化论文范文

2002年10月22日-23日,中央美术学院召开了我国首届高等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此次会议正式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宣言》,并明确提出高等院校应“肩负起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肩负起民族文化创新发展的历史使命”。(谭寅汉.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建设模式探讨[J].图书馆建设,2010(3):13-17)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全国高等院校均以保护、继承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目的,运用自身的专业特点和地域资源优势,进行大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如中央美术学院于2002年5月率先成立了我国首个高等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并将民间美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式列入大学艺术教育体系。此后,中央民族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纷纷建立起相关的科研机构或是课程体系。

与美术类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快速发展相比,音乐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脚步稍显迟缓,无论是在相关科研机构还是相关学科的创建方面都处在起步阶段。不过,尽管没有创建相应的科研机构,但大多数音乐院校仍不遗余力地运用手中的资源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关的工作。其中,以音乐院校图书馆馆藏资源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即是这方面特色较为鲜明的一种方式。下面,笔者以自身参与创建的西安音乐学院图书馆“西安鼓乐数据库”为例,试谈音乐院校图书馆的特色数据库建设的特色之处,以及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之间的关系。

一、创建“西安鼓乐数据库”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2009年,“西安鼓乐”(又称“长安古乐”、“西安古乐”等等)这一源自唐代、绵延千年,流传在陕西关中地区的珍贵乐种,正式列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四次公布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之中。一时间,社会各界反响热烈,从中央到地方、从社会团体到高等学府,都在热议如何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西安鼓乐的问题。作为国内最早从事西安鼓乐研究的音乐专业院校,西安音乐学院在此方面具有深厚的学术研究基础,更为难得的是我院图书馆内就藏有大量珍贵的西安鼓乐文献资料。那么,在全社会都在讨论如何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大背景下,我们如何能够发挥音乐院校图书馆的优势,在保护、传承和开发西安鼓乐文化资源方面突出我们的特色?我们在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之后,选择了创建数据库这一形式,其原因有下几点:

首先,数据库(Database)作为一种数字技术集成模式,已成为当前网络时代背景下最为常用的多介质文献资源整合手段之一。通过将纸质文本、音频文件和视频文件等传统文献资源的数字化,我们可综合海量的信息用于呈现某一事物的全貌,并用储存、检索和研究。作为高校图书馆而言,运用数据库技术将馆藏文献资源进行整合,一方面有助于形成某一学科的专项科教资源库,一方面也可使图书馆的文献利用率和学术科研质量得到提升。

其次,数据库是国家所提倡的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技术手段之一。2005年,我国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所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雷国洪.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构:意义、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J].三峡文化研究,2009(00):528-538)因此,使用该手段对西安鼓乐资源进行整合,也符合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

第三,创建“西安鼓乐数据库”,既可突出学院学术科研特色、发挥学院图书馆的馆藏优势,又可成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遗产的教育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宣言》别强调:“大学现行教学知识体系中应当反映出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和文化价值;大学应当积极创建国家及社会文化遗产事业继续的新学科,为国家文化遗产事业服务。”作为音乐类专业院校,保护和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的天职,建立与之相关的学科或专业方向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但在目前现行高等音乐教育体系还未形成相关学科或专业的情况下,通过音乐院校图书馆自建数据库的形式在大学中普及、传播以及进一步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无疑是一种多赢的选择。这样一方面可以发挥高校图书馆教辅职能的作用,一方面又可为未来相关专业的形成做好文献准备和人才培养工作。同时,亦可为学院乃至国内外同类研究提供科研文献服务。

正是基于上述理由,以西安音乐学院图书馆馆长刘荣弟教授为主持人的研究团队,在2011年以“西安鼓乐数字资源整合应用研究”为题申报了陕西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并于同年顺利通过立项审批,项目编号为2011KRM89。该项目已于2013年3月通过验收顺利结题。

二、构建西安鼓乐数据库的基础与结构

(一)以馆藏文献为基础,组织数据库内容

构建西安鼓乐数据库的第一步,便是以馆藏文献为基础,研究馆藏文献、整合文献资源。经过检索我们发现,目前我馆藏有西安鼓乐文献共计五类,其中西安鼓乐乐谱35种,9525页;研究论文142篇;专著2种;视频文件85个,总长7554.960分钟,约126小时;音频文件63首,总长851.84分钟,约14小时。这些文献资料中,既有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院相关研究者的采风资料;也有目前最新出版的西安鼓乐研究文集。

在乐谱方面,我馆藏有20世纪70年代由本院研究者和陕西省艺术研究所的相关专家合作辑录的油印本《安来绪古乐谱》《僧派鼓乐曲集》《俗派鼓乐曲集》和《城隍庙鼓乐曲选》等早期研究文献,还有一部分是直接从西安的各个鼓乐社中复印而来的明清手抄本,如何家营乐器“古韶乐”抄本和东仓古乐社“福寿堂”抄本等等。此外,由我院早期西安鼓乐研究机构存留的老艺人手抄谱也收入我馆藏内容当中,如余铸先生传承的清代鼓乐手抄谱等等。尤其是我馆近期收藏的已故西安鼓乐研究领域巨擘李石根先生的鸿篇长卷《西安鼓乐全书》(1-5卷),更使本数据库的规模和价值得到提升。

在理论专著方面,褚历的《西安鼓乐的曲式结构》和程天建、李宝杰编撰的《长安古乐研究论文选集》作为目前国内仅有的两部西安鼓乐研究文论,也纳入了本数据库的资源整合之列。

视频与音频文件方面,更是本数据库建设的最大亮点及价值所在。在总约164种(首)音视频文件中,囊括了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大量西安鼓乐表演、采访和曲目演出的珍贵图像和音响,是不可多得研究西安鼓乐发展的第一手资料,具有突出的科研价值。其中不乏李石根的采风录像,余铸的教学音响,关于西安鼓乐的电视纪录片,西安音乐学院赴海外演出西安鼓乐曲目的珍贵视频等等。

(二)从文献类型入手,构建数据库框架

在拥有大量实物文献的基础上,本数据库开发人员进行了大量的数字化转换工作。出于保护版权的目的,本数据库所有的实物文献的数字化转换工作均由本馆人员完成。与此同时,关于本数据库的框架与模块设计也进入了实验论证阶段。

本数据库是在ASP技术上构建的动态网页式数据库。ASP是一种服务器端脚本编写环境,可以用来创建和运行动态网页和Web应用程序。使用该技术可有以下几个优点:

第一,ASP可以使用服务器端ActiveX组件来执行各种各样的任务,例如存取数据库或访问文件系统等;

第二,由于服务器是将ASP程序执行的结果以HTML格式传回客户端浏览器,因此使用者不会看到ASP所编写的原始程序代码,可防止ASP程序代码被窃取;

第三,方便连接ACCESS与SQL数据库。

由于ASP技术可实现动态网页效果,因此对于音乐类文献的展示就带来了更为优化的条件。本数据库开发者,根据收集文献内容的不同,将其框架和模块设计为六个板块,具体如下:

1.简介

1.1 关于本数据(本数据库的简介)

1.2 西安鼓乐小知识(关于西安鼓乐的入门知识,包括概念解释、具体性质等等)

1.3 西安现存鼓乐社(以地图的形式展现西安市内目前仍在演出和发展的民间鼓乐社)

2.文苑集萃

2.1 新闻报道

2.2 学术论文(涵盖1980年以来以西安鼓乐、长安古乐、西安古乐为题的论文)

2.3 学术著作(以西安鼓乐研究文论为主的专门著作)

3.音乐资源

3.1 乐谱资源(含有出版物、油印本、手抄本和复印资料)

3.2 音频资料(含有出版物和采风录音资料)

3.3 视频资料(含有出版物、出访演出录像以及采风资料)

4.专家学者

4.1 我院专家(以我院冯亚兰、焦杰、程天建三位学者为主,内含其个人简介与学术成果)

4.2 知名学者(以李石根、余铸、马西平等西安鼓乐研究领域知名专家为主)

4.3 西安鼓乐传承人(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公布的西安鼓乐传承人为主)

5.读者留言

5.1 读者留言(读者可通过此处,留下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5.2 文献预约(研究者可在此留言预约相关研究文献,来馆进行阅览)

6.西安音乐学院学术成果专栏

6.1 学术活动与掠影(含我院西安鼓乐研究方面的学术活动图片)

6.2 出版物与论文(由我院专家学者编著、撰写的相关出版物)

6.3 西安鼓乐讲堂(由超星公司采录的我院教授程天建先生主讲的《西安鼓乐》学术视频)

6.4 西安鼓乐进校园(西安鼓乐民间社团在我院的演出视频)

该数据库本数据各个板块均能够实现在线阅览。在音乐资源板块,各子栏目还有更为具体的目录呈现。

三、结语

西安鼓乐数据库于2012年底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目前仅针对校园网用户开放试用。截至目前,该数据库点击量已达8320次,按人均点击率计则两倍于西安音乐学院的在校生总数。其中,读者关注和点击率最高的是“音乐资源”板块,尤其是音视频资料的点击率占总点击量的三分之一。其次是“文苑集萃”板块,点击率达到2000余次,在线浏览人数最高时达到同时80人在线阅览。从目前该数据库的运行状态来看,各项工作指标正常且反馈良好。

第2篇:非物质音乐文化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地方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保护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了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1]

我国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全国各地贯彻落实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实施,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潮州市当然也不落人后。潮州素有“海滨邹鲁”的美称,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积淀,同时也培育了绚丽多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潮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级别,已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4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8项。潮州市可以说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的城市。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载体,也是潮文化的灵魂。潮州的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潮州音乐、潮剧、潮绣、潮州木雕、潮州歌册、潮州菜烹饪技艺、潮州铁枝木偶戏、枫溪瓷烧制技艺、茶艺、潮州剪纸……,涉及传统音乐、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民俗等,种类繁多。

对于如此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该如何保护及利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地方高等院校以服务地方文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为办学宗旨,在这个新课题上应该当仁不让,担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时代重任。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曾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是紧迫的,而高校在信息型实践与社会参与中具有很大的潜力,希望各地高校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事业中,发挥大学在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信息职能、人才培养和培训以及重要的文化发展创新作用。”[2]那么,地方高校在保护工作中究竟有哪些得天独厚的优势?高校应如何充分发挥优势,推动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呢?

一、地方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优势

(一)人才培养优势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存在方式是活态的,文化形式与文化空间只有在传承发展中才能保证其鲜活的生命力。”[3]根据这一特点,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除了进行全面的普查、搜集、记录、整理之外,还应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而高校汇集了大批的青年学生,他们是传承与创造发展的主体论文提纲格式。大学生在求学期间接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有助于培养他们对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热情,提高他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和从事保护工作的能力。这些影响是深刻持久的。学生在毕业后也有可能选择从事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从而更好地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事业添砖加瓦。

高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丰富的智力资源,可以为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同时也可以为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提供智力支持。专业教师可以组织广大的学生到民间采风,积极调研,参与项目研究。在锻炼学生能力的同时也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

(二)信息资源优势

信息同能源、材料并列为当今世界三大资源。在信息爆炸的年代,信息资源的掌握和利用是极其重要的。而高校在这方面具有相当大的优势:图书馆是大学校园的信息中心,信息资源数量庞大,种类繁多,传播方式也多种多样。除了传统的文献资源、数据库和电子出版物等现实馆藏外,还有虚拟馆藏,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及通讯设备共享馆外大量的信息资源。高校图书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具有教育引导、文化熏陶等功能。另外,图书馆拥有的场地、设备和专业的人员,可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中提供展示、宣传的平台。

(三)科研创新优势

高校是人类文化遗产的传习地,也是高素质人才的云集之地,长期以来在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研究上走在前面优势,起步较早。高校有志于民族文化研究的学者一直笔耕不辍,申报科研项目,积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上作努力,出版了大量的研究成果。这是其他部门难以媲美的。高校对外的文化交流也日益频繁,各高校间也互相配合,资源共享,这样,无形中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发展搭建了更加广阔的平台。

地方高校经费稳定,组织有序,往往是一个地方的文化中心,具有其它部门不可替代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在调动学校内部各方面力量,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举办学术研讨会,设立研究机构,创办刊物展示研究成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活动有一定的优势。

二、充分发挥优势,推动潮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以上谈到了地方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一些优势,但是如何发挥发势?作者拟以潮州市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韩山师范学院为例,谈谈具体的做法。

(一)设置相关专业,培养专业人才

韩山师范学院于2011年设置了四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陶瓷艺术设计(枫溪瓷烧制技艺)、雕塑艺术设计(潮州木雕)、服装设计(潮绣)、烹饪工艺与营养(潮州菜烹饪技艺)。其中前三个是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最后一个是入选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专业的设置以充分的调研论证为基础,考虑到地方社会近几年急需这类人才,学院在师资力量充足、各种条件都已成熟的情况下申报设置这几个专业。这也得到我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韩山师范学院根据社会需求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举措,不仅是为自身寻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尝试,也是培养专业人才,推动地方文化产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

(二)开设相关课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韩山师范学院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意义,很早就开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类的课程。有的作为校性选修课,有的作为专业基础课或专业选修课,这些课程的开设大受学生欢迎。主要有:《潮汕历史文化》、《潮剧欣赏》、《潮汕民俗研究》等校性选修课;《潮菜工艺学》、《潮州音乐合奏》、《潮州茶文化》等专业选修课;《潮菜制作技术》、《潮州小吃》等专业基础课。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集体创造并传承下来的,是中华民族的一笔珍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民族生命力、创造力的集中体现论文提纲格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纳入课程体系优势,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将有助于培养学生对地域历史文化和地方经济建设的兴趣,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创新意识,从而为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使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

(三)建立研究机构,大力争取政府支持

1991年,韩山师范学院中文系设立“潮汕文化研究室”,后更名为“潮汕文化研究中心”。2002年,在原有基础上设立“潮学研究所”,定位为学校直属科研机构。2008年,学校与潮州市政府合作成立市校共建了“潮学研究院”,并与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于1991年8月创建的涵盖汕头、潮州、揭阳三市的民间学术团体)合办了大型学术刊物――《潮学研究》。可以说,韩山师范学院在潮汕文化研究上一直走在前列,尤其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传承方面。主要有:一批有志于民族文化研究的学者积极申报课题,如《潮汕民间剪纸的普查和抢救》、《地域文化与潮州民间剪纸》、《正字戏文献抢救、整理及研究》等,孜孜不倦地从事潮汕民间剪纸、正字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抢救和研究工作,并出色完成课题研究,出版发表了大批相关的论文及著作;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讲学,举办或参与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积极与国内外的同行进行交流。例如:2003年与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香港大学香港人文社会研究所联合举办了“历史人类学讲座系列”,2006年与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了“中国地方史国际学术研讨会”;韩山师范学院还积极走出“象牙塔”,争取政府支持,探索使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优势得到最佳发挥的有效途径。2011年,韩山师范学院决定实施“潮州市非遗专业人才‘3+2+2’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构建方案”,此举得到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的大力支持。几十年来,韩山师范学院以“润物细无声”的春雨精神,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四)发挥社团作用,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韩山师范学院的社团文化丰富多彩,具有独特的地方特色,有些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保护的重要阵地。于1987年创建的潮风学社,是韩山师范学院历史最为悠久的社团之一,经常组织社员开展民俗采风、义教、民俗征文比赛等活动,为韩师学子提供一个了解、学习、研究潮汕历史文化的平台;茶艺表演队成立于2008年优势,社团虽还年轻,但是表现不俗。2010年,我院茶艺表演队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潮州工夫茶”传承人叶汉钟老师的带领下,在亚运会、亚残运会上为世界各地来宾表演了潮州工夫茶、茶艺服务等,展现了传统潮州工夫茶的魅力; “卡通潮剧”是韩山师范学院2005年立项的科研课题项目,它将潮剧与动漫完美结合,为潮剧注入新的活力,让更多青少年了解潮剧,喜爱潮剧。后在此基础上成立潮动画工作室,现在仍孜孜不倦地为潮剧和潮州童谣的传播作努力。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韩山师范学院作为潮州市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应该主动担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的义务,不遗余力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奉献力量,同时,也不断地在此过程中构建自己独特的文化个性,彰显百年院校的魅力。

Local Universities and the Protect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akeHanshan Normal Universityfor Example

ZHENG Jing-jing,WANG Heng-an

(HanshanNormal University,Chaozhou,Guangdong 521041)

Abstract: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witnesses the history of ourcountry and contains Chinese culture, however, the protecting and passing down of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has been urgent increasingly. Local universities areincomparable with any other departments in the protecting and passing down of intangiblecultural

heritage. The writer try to take Hanshan Normal University for example and probe into how local universities doing to promote the protecting andpassing down of loc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local universities; intangiblecultural heritage; advantages;protection

参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EB/OL]

unesdoc.unesco.org/images/0013/001325/132540c.pdf

第3篇:非物质音乐文化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非遗”视野下展开的对民间音乐之传承与保护的探讨,应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关注的问题。文章以山东新泰大谭村“古事音乐”的田野调查为基础进行分析,提出了对民间音乐传承与保护的几点思考,以期让更多的人了解民间音乐,引起人们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

随着现代文明影响的逐渐深入,民间音乐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许多民间音乐品种濒临灭绝的边缘。在此背景下,对民间音乐进行普查并探讨其传承与保护的具体策略之意义重大,抢救与保护人类的民间音乐遗产,以维护民间文化生态平衡。

一 “古事音乐”概况

大谭村位于山东新泰市果都镇境内,由明朝永乐年间山西枣强县谭氏居民迁入此地聚居而成现在的村落。所谓“古事音乐”,即该地区群众对秧歌音乐的统称,称“秧歌队”为“古事队”。秧歌最初是一种纯粹的歌唱形式,后发展到独立的民间歌舞表演。音乐一般有小场演唱、打击乐和吹唢呐等部分组成。用到的乐器有锣、鼓、二胡、唢呐等。内容以歌颂太平、扬善惩恶、儿女情长为主。由于各地语言、风俗习惯的不同,其表演形式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丰富的区域文化内涵。

笔者曾就“古事音乐”的起源问题,探访过当地居民。据本村民间艺人谭西风(1929-,田野调查中主要采访对象)叙述得知,从其爷爷的爷爷就有传唱,曾为县令表演过。这些话虽不具有确定性,但可以说明当地“古事音乐”存在之久远。由于史料记载的匮乏,现只能就所掌握的资料对“古事音乐”的产生作一推测,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种可能:

其一,陕西甘泉县出土的宋金时期的浮雕砖刻距今已八百多年,本村村民为明朝永乐年间由山西枣强县迁入,所以推测当地“古事音乐”有可能是祖辈从山西老家带来的。

其二,新泰地区民俗音乐形式多样,方圆几十里有大洼独杆跷、谷里逛荡灯等,其他村的“古事队”也相当活跃,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大谭村的“古事音乐”主要以“边关调”为主,与大洼村的名字一样。史料记载大洼村的“古事音乐”至少产生于清光绪十三年,如果二者之间产生横向影响的话,那么大谭村的“古事音乐”也应至少在此年代出现。

其三,从其传承来看,据谭西风叙述,在解放前有谭志星、谭志风、谭志全、谭献昌、谭献信等人会唱“古事音乐”,不过他们只能唱出各个角色中的部分唱段。能够确定师承关系的是谭献信(谭西风之师爷)一支,谭献信出生于咸丰九年左右(具体时间不详),所以推测在这个时间里,“古事音乐”已经产生。

由以上推测可知,虽然“古事音乐”产生的具体时间尚不可考,但其渊源确已久远。

二 “古事音乐”发展现状及分析

“古事音乐”曾经辉煌过,但现在发展状况不容乐观。据谭西风讲述得知,那时的人们都盼着看“古事”、玩“古事”,几乎人人都能唱上三五段;如今虽也玩“古事”,但只剩下一种形式了,全是在走、舞,而根本没有唱段了。例如,大谭村“古事音乐”之《边关调》共分花船、女驴、男驴等角色传唱。男驴角色所唱《边关调》属该地民乐中较有特色的部分,共分24场,加上“走场过寨”可演唱一天一夜。遗憾的是,如今的“古事”中再也见不到如此丰富的传唱了,音乐部分也只有乐器演奏,演唱的越来越少。

“古事音乐”的发展堪忧,日益衰落,面临后继无人之状况。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民间音乐生态环境的改变。民间文化如同自然生态环境,在这一环境之下繁衍、生产了不同的民间文化之树和果实。如果这一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文化将会凋零、失落,这正是文化的生态性。随着高科技和先进的工业文明的到来,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在底层社会对物质的追求高于精神的享受,民间音乐的生态环境面临失衡的状态。

第二,传承方式的局限性。民间音乐大多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借助“口传心授”的形式进行传承,很多东西在流传过程中变异、消失,这是民间音乐自身传承的局限性所致。大谭村的“古事音乐”也同样避免不了这样的局限。

“古事音乐”的发展濒临灭绝,为了丰富我国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我们应大力提倡对诸如大谭村“古事音乐”此类的民间音乐进行传承与保护。

三、民间音乐的传承与保护

大谭村的“古事音乐”在民间音乐中看似不出众,但在音乐形态、精神内涵中则透露出一种内在美。她独具地方特色,是劳动人民在劳动中的审美总结,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应采取有利措施对其进行保护。

首先,让民间音乐走进课堂,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民间音乐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学校教育又是传承文化的重要场所,所以将民间音乐纳入教学内容,在丰富学习生活的同时,为音乐的传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充分发挥民间自身力量,对优秀的民间艺人传承行为给予物质奖励。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其丰富,完全依靠政府行为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民间自身的力量。既然大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民间,那么最好的传承与保护方式就是还原于民间,充分依靠民间力量,通过民间艺人以及民间组织来进行传承。同时,政府应通过适当的物质奖励措施来激励他们。

再次,健全保护机制,落实对民间音乐保护的政策法规,借鉴专家学者的科研成果,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保护体系。对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音乐,要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支持,开发、引导市场需求。

最后,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提高人们对民间音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虽然现在人们休闲娱乐的方式多样,但是如果能借节日、庙会之际,将“古事音乐”此类的民间音乐做大,也不失为一种应时之策。

以上仅是笔者通过对大谭村“古事音乐”田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而总结出的保护对策,当然,对民间音乐保护的具体策略也并非笔者所能概全,这需要众多有识之士来共同探讨,在此抛砖引玉。

参考文献:

[1]新泰市文史资料,新泰市文史办公室。

第4篇:非物质音乐文化论文范文

会议专家主要来自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南京艺术学院、厦门大学、扬州大学及淮河流域的大部分高校,共19家单位,参会一百余人。研讨共分四个单元,提交论文四十余篇,与会代表宣读论文28篇,专家们就淮河流域音乐文化研究策略、方法、平台建设、音乐“非遗”等主题以专题发言和评议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一、专家发言内容精辟、观点深邃

张振涛在《背谱》中认为,工尺谱的骨干音记谱方式促使乐师不得不采用费时费力的方式,死记硬背,乃至再次转记,即民间艺人在谱本的“大字”之间,填写只有学习者自己懂得的“小字”和各种各样的奇怪符号的方式。这个有悖常理的现象,体现出隔离文人与乐工的知识系统双轨制。张青在《地方戏的内核塌缩――以国家级“非遗”淮剧为例》中总结了地方戏内核塌缩主要表现在区域人群通过地方戏所反映的审美趣味被否定,地方戏原生区域人群的价值观和伦理观被质疑,区域戏曲文化的典型符号被剥离,在地方戏中体现的“群体情感记忆”被抹去,最终导致群体文化自信力被剥夺。张伯瑜在《要保护传统,请不要改变它!》中主张“非遗”所面对的传统音乐具有非常复杂的社会背景,其中不仅仅是声音问题,还与人们的生活有着紧密的关系。社会的变革必然带来生活的改变,生活变了,附属于生活的音乐能不变吗?钱茸在《唱词音声解析与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研究的关系》中主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重点之一是地域性文化遗产,中国音乐的地域性文化遗产有着深厚的声乐传统,且与各地域方言音声有着难解难分的关系。杨殿斛在《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中论述到当下音乐人类学研究的壮大,应和了“非遗”保护的国策推行和文化建设的国家主张,这些政策成就音乐人类学中国实践的时代风景。

杨曦帆在《区域音乐研究实践》中指出对背景文化的整体解读,区域研究对民族音乐学之所以有效,还在于几乎所有民间音乐或多或少因地域、历史、人口等等原因而大致和文化区域相关。赵向欣《豫南花鼓灯的研究、传承与发展》谈及豫南花鼓灯作为信阳民间歌舞的主体,它在对本地其他文化形态施加影响并在区域文化特性认同充当民间文化与情感交流的介质,体现汉民族创作天赋等方面,无疑起着重要的作用。陈在《光山花鼓戏的文化归属》中指出相对封闭的地域环境养成了信阳民间音乐文化独具特色的风格,但在研究信阳、光山民间文化时也不能忽视其在形成过程中兼容并包,上承中原,下联吴楚的一面。戎龚停在《沿淮民间歌舞的时空构建脉络》中认为,沿淮民间歌舞是一支庞大的歌舞体系,是在与多项民俗的共融生发和相依滋养的历时进程中而构建的,具有多重层次的生态共生模式。马志飞在《淮河流域传统曲艺的传承谱系与美学品格》中认为淮河流域的传统曲艺不仅具有黄河文化与长江文化的过渡性文化色彩,还具有独特的文化属性和美学品格,这是由其地理环境、历史变迁和文化交融等因素造成的。喻林在《淮河流域花鼓灯音乐的道家文化阐释》中强调淮河流域是道家思想的发源地,流行于此地的花鼓灯艺术也深受道家文化的浸润,主要体现在“通神警人”的价值观、“自然无为”的审美观及“世俗娱乐”的功能观。

周显宝在《自然生态与人文景观之互育共生――人文地理学视野中的皖北仪式音乐研究》中指出西方人文地理学关于观念、行为和人文景观及其互育关系的研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和方法。杨传中在《多学科视角看花鼓灯歌舞艺术中的文化》中强调花鼓灯歌舞艺术是中国民族民间歌舞艺术重要品类,兼具舞蹈、灯歌、锣鼓与后场小戏表演等诸种表演样态,从多学科进行研究将得到很好的阐释。杨民康在《从北方秧歌的生存现状看当代传统乐舞文化变迁的几个特征》中根据近十余年来在北方秧歌展演等地进行田野考察的经历,对该类乐舞展演活动的当代文化变迁状况予以研究和分析。

秦序在《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通过对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中的相关概念进行解读,把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之间的密切关系进行了论述,对学界中关于传统文化的种种误读进行了相关诠释。傅利民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与传承的思考》中认为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与传承是个永恒的话题。孙云的《俗曲佛用――以五台山佛教为例的微观解析》认为拿来世俗音乐为用是佛教音声创作的主要传统,进入佛教音声体系的世俗音乐一部分与经文中的偈赞结合,其他成为仪式专曲和供养曲,唱经、伴奏、供养是其为用的三种功能样态。李清的《蚌埠双墩一号春秋墓出土乐器的音乐学研究》认为这是一套一钟一音的编纽钟,只有正鼓音的音列,整套石磬由于毁坏严重,虽有一定的音律组合,但无完整的音阶关系。

二、采风、研讨、表演三位一体

大会在信阳市罗山县周党镇龙镇村罗洼组李世宏皮影基地设置了第二会场。专家们参观了皮影工作室、皮影戏戏台、皮影藏品陈列厅等。信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纪华林、陈依雯、郭德华、金平、于立刚、刘世嵘六位教师分别做了题为《走进课堂的豫南花鼓灯》《浅谈豫南花鼓灯文化的传承》《淮河流域戏曲音乐的实证研究》《罗山皮影戏的发展历史及传承机制研究――以李世宏皮影基地为例》《信阳新县“三壁吹打乐”音乐文化特征分析》《淮河流域花鼓灯艺术表演形式的比较研究》的发言。

研讨会后,与会专家在皮影基地大院欣赏了由李世宏和王晓丽一起表演的传统罗山皮影戏《文武魁》。表演结束,专家针对演出中的楔子全集、曲牌集子、大板词等唱词和主打腔调“西调”“扑地哼”调和“南调”进行了记录。在采风现场进行学术研讨是此次大会的一个亮点,这使民族音乐理论研究与民间活态紧密结合、相得益彰,让书面历史与当下传统对接,有较强的实证性和现场感,让历史、传统、田野三者相互比较、印证。

在区域音乐研究中以河流作为对象规避了行政区划的约束和局限,研究可灵活体现河流音乐文化的自然性、连续性和统一性。专家认为河流这一主题把淮河流域相关高校的学者通过学术纽带联系到了一起,彼此保持沟通和学术交流可增进友谊也寻求到了新的学术增长点。与会代表建议成立淮河流域音乐文化研究组织机构,以确保淮河流域音乐文化的研讨和交流长期、稳定、有序进行,让“散兵游勇”式的孤军奋战形成“大兵团”联合之势。第二届研讨会将在安徽阜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举行。

第5篇:非物质音乐文化论文范文

一、关于乐种的命名及归类方面的问题

按照什么原则给某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命名及归类,这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我们看到的第一、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一些情况来看,其命名显得有点乱。全国的情况我们不完全了解,但是与河北省相关的乐种,我们还是能够发现其中的一些问题。

如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河北省的乐种里,有“河北鼓吹乐”,还有“冀中笙管乐”,其实“冀中笙管乐”就是以鼓、钹等打击乐器与管子、笙、笛子等吹奏乐器构成的一种鼓吹乐合奏形式①。如果就其词义内涵来说,“笙管乐”应该包含在“鼓吹乐”之中,“冀中”应该包含在“河北”之中,它们二者不应该是并列的关系,但是在国家名录中却以并列的方式存在。

再说“冀中笙管乐”,这也只是部分学者对冀中地区“音乐会”的一种称呼,而不是局内人的自称。这个名称本身也值得再推敲:用参与演奏的两件乐器来命名整个乐种,有以偏概全的嫌疑,不太合适。

学者给乐种的起名常常有争议,官员给乐种起名就更添乱了。河北省易县燕下都故地燕子村的“音乐会”,在省里为这个乐社进入国家名录而向有关机构提供的申报材料中,就是按有关领导所定“燕子古乐”之名来上报的,但在公示的以及后来正式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没有这个乐社的名字。这里是否有因为官员乱起名而引起审查批准机构不解的因素我们不得而知,但是随便乱起名字肯定是要引起混乱的。

我们认为,尊重民间音乐局内人的自称,按“约定俗成”和“名从主人”的原则称呼和命名民间乐种,应该是我们在为进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乐种命名的一个基本原则。之所以这样,除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和混乱外,还因为这种局内人的自称往往包含着该乐种丰富的人文内容和特定的音乐形态特征。

不但存在乐种命名较随意的问题,在乐种的归类上现在公布的名录也有许多不妥之处,显得有些混乱。如易县东韩村的“拾幡古乐”,本是清代把南方的“十番”乐种纳入宫廷的“南府”,又从宫廷里流散到民间的“十番乐”,本应归入“十番音乐”一类里。可是在“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易县东韩村的“拾幡古乐”却非常委屈地被归入了“冀中笙管乐”一类中,这是极不合适的,它与“冀中笙管乐”(音乐会)之间完全是两码事!

二、保护工作需要“雪中送炭”的情怀

在冀中音乐会这个乐种里,今天进入国家级与省级名录的,大多是由于各种机缘闯出了名声的一些乐社――或是由于学者的长期考察,使该乐社名声在外(如高洛音乐会);或是由于乐社自身主动寻求有关专家和研究部门的关心、重视而闯出名声的(如固安县屈家营音乐会、雄县赵岗村音乐会、安新县圈头村音乐会等)。而更多的同类乐社正在迅速走向衰亡,亟待抢救和保护。

已经闯出名声的乐社,往往各级政府、有关机构的人纷纷来村里表示关心,各级各类媒体机构也一拨又一拨地有记者前来。最早出名的固安县屈家营音乐会,省里还为他们拨款百万元建成了建筑面积近千平方米、上下两层的音乐堂(这种“帮助”,实际上是在改变音乐会的文化属性,非常不合适)。

而与其同类的众多乐社,却在默默无闻中面临即将灭绝的危机。如易县神石庄村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仅一个村就有三个音乐会②,现在全都不在了;涞水县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有音乐会十七个③,现在能够维持活动的仅有四、五个;定兴县易上营,易县流井,涞水县北白堡,雄县十里铺,安新县赵北口等村的音乐会虽然没有了往日的盛况,但尚可正常活动,有的乐社甚至在人员实力、演奏水平上一点也不比现在已经名扬天下的屈家营、高洛音乐会差,但由于普查工作没做好,现在基本上尚未纳入各级“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应少一些做秀,多做一些实事。要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尽力将所有的遗产一并保护。一时进不了国家“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要先进入省、市、县级“保护名录”,要让这些仅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政府关注的视野,给予合理的保护。冀中音乐会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内涵的乐种,需要一个保持一定量的种群环境才能正常生存,因此我们的领导者和各类媒体,不要将眼光只盯在已经名声在外的乐社。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该多些“雪中送炭”的情怀,少些“锦上添花”的浮躁。

三、录音、录像方面的问题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有“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的表述。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保定市于2008年3月份为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几个乐社进行录音录像。但办理这件事的过程,却显出了具体做这项工作的人非常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及相关的基本修养,没有把好事办好。

首先,市文化局要求这几个乐社统一到保定市电视台的某个工作室去集中进行录音录像。这是一个违反民族音乐学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本常识的做法――把它剥离了原生文化环境。这样的录音录像,实际上只留下了一个声音及图像的外壳,其文化内涵却全部被丢掉了。音乐会这类仪式音乐,“需按照传统规矩,在具有特定象征含义的场所和特定时间中与乡村仪式同步进行。它不能独立存在,不能按照个人意愿,随心所欲地展示于任何时间与空间,离开了它借以展演的仪式,便失去意义。”④

这样做好像是避免了在自然环境中录音产生的一些“杂音”,但“在当代音乐人类学的认识之中,这些所谓‘非音乐本体’的‘杂音’,不论是来自表演者还是来自观众和周遭的环境,只要是当场当时的实际音响和行为,都与所考察的音乐不可分割,都是这音乐活动和音乐文化的实际构成部分。……(我们)所要关注和采录的,不仅仅是狭义的‘音乐本体’,而是这种实际音响整体及相关因素、这种织入现实社会和文化的音乐。”⑤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录音录像,“主要目的不是像商业音像公司那样为音乐欣赏者提供无‘杂音’、‘纯音乐’的‘漂亮’音响,而是为……研究提供作为整体的音乐文化和社会现象的实际记录。”⑥

再有,当民间乐师们来到指定的录音录像场地后,他们被告知,为了提高效率、节省时间,每个乐社仅限录制两个小时的乐曲(而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每个乐社的若干套曲和文坛念唱总合起来,往往在十至几十个小时之间)。还规定:为了避免混乱,一个套曲不能连续演奏,要一个只曲一个只曲地分开录,这破坏了套曲的完整性。这些做法都是不符合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录音、录像要“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的要求的。

就此我们得到的教训是:对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录音录像,一定要坚持“真实、系统和全面记录”的原则,一定要将其“音乐本体”与它的原生文化环境一起录下。因为这种录音录像的主要目的,不是为音乐欣赏者提供“漂亮”的音、像,而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下全面的文化信息档案。

四、文字、乐谱资料的整理与出版

文字、乐谱资料的整理与出版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涉及到冀中音乐会的文字、乐谱资料出版物,除了张振涛、钟思第等中外学者的研究著作和学术文章外,近几年还有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年3月出版的《河北安新县圈头村音乐会考察》(张伯瑜编著)、由河北美术出版社2006年11月出版的《河北民间古乐工尺谱集成》(马维彬主编)及由中国文联出版社2007年7月出版的《高洛音乐会》(涞水县宣传部、文教局编)。

《河北民间古乐工尺谱集成》共收录了河北省二十个有代表性的民间乐社的700多个曲牌的工尺谱。除乐谱外,本书还收集了一些乐器照片、现场演奏照片以及各乐会的简介等。虽然有关报道宣传得很“玄乎”,但实际上仅仅把这些乐曲的工尺谱出版,什么用都没有:对于研究者,它的资料作用很有限;对于一般懂音乐的人,那是一本看不懂的“天书”;甚至就是拥有这些乐谱的乐社,他们那些“学事”的学员们仅凭这些乐谱也难以学会演奏这些乐曲。

《河北安新县圈头村音乐会考察》是中央音院张伯瑜教授根据对安新县圈头村音乐会的考察编著的一本书。该书既有自己的个案研究成果,又有该乐社工尺谱的影印文本和工尺谱与五线谱对照的“译谱”文本,在书的后面还附有该乐社部分曲牌的演奏录音。工尺谱影印文本能够使人们看到民间工尺谱的真实原貌(它比转换为以印刷体形式出版的工尺谱更能够保存全部原有音乐信息,因为手写工尺谱字的大小、谱字相互之间的距离等都是有特定的含义的,这些细节包含的信息在转换为印刷体形式时往往会丢失),工尺谱与五线谱的对照文本能够使一般懂音乐的人知晓其所演奏旋律的细节。书后所附该乐社部分曲牌的演奏录音,能够使我们对该乐社的演奏乐曲有一定的感性认识。该书不足之处在于:1.只有部分曲牌的演奏录音,显得不完整。2.没有视频资料,使人难以对该乐会演奏时的文化环境产生直观的印象。3.缺乏对该乐社打击乐曲牌的记录和整理,留有遗憾。

“高洛音乐会”是对高洛音乐会全部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主要是涞水县的退休干部刘阜和我带领研究生尽义务做的具体工作)。该书也有民间工尺谱的影印文本及工尺谱与简谱对照的“译谱”文本;对于打击乐器演奏的状声谱,本书还创造性地以“舞谱”图示的方式将“舞钹”的动作套路进行了形象的记录;音乐会的“文坛”念唱部分,则将念唱的《后土宝卷》等文本全文刊出,并将原来甚至连工尺谱都没有,只凭口传心授的文坛曲牌一一用简谱的形式记录了下来;书中还附有许多资料图片及张振涛、薛艺兵、钟思第等学者的相关研究论文及论著节选(为了方便外国学者的参阅,一些文章还附带了英文译文),使这本资料集更有学术价值和资料价值。这本书也有一些不足:没有附上与这些乐曲相关的音频、视频资料,个别研究成果缺乏学术上的严谨性。

从有关冀中音乐会的文字、乐谱资料的出版所得到的经验与教训,为我们今后出版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集提供了借鉴: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整理出版,应该贯彻“真实、系统和全面”的原则,把该乐社各方面的信息尽量都包容进去。2.在民间乐谱的整理方面,一定要有该乐社全部原谱的影印件及原谱与简谱或五线谱的对照文本,并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对传统乐谱进行今人能够理解的表述。不提倡将民间手抄工尺谱转换为印刷体形式,那样无法让人看到民间乐谱的原貌,还会造成音乐信息的丢失。3.要有对该乐社基本情况和相关研究成果的文字内容,从而帮助人们形成对该乐社各方面情况及其文化价值的理性认识。4.一定要附有与乐曲相关的音频、视频资料,从而使人们对该乐社的音乐及相关文化环境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并为这个乐社留下永久的音像信息。

五、不正常的“崇古”心态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我们还看到一种现象,就是为了强调某个乐种的历史价值,常常不适当地、夸张地强调它的历史悠久程度。

涞水县高洛音乐会本来是冀中音乐会众多乐社中的一个,但是为了显示它的古老,就有人根据过去高洛音乐会每逢农历三月十五都要到易县后山庙(有人根据传说,认为这个后山庙曾是黄帝祭天、后人祭祀黄帝的地方)上香朝拜的事情,把它说成是“黄帝祭天、后人祭祀黄帝的音乐的留存”、“始于殷人祭祀始祖契”⑦,把这个音乐会神化,好像它是天下最古老的音乐了。这种说法把神话与史实混为一谈,本不值得一驳,却在河北省很有市场。

易县燕子村的音乐会,也有人根据其村落附近即为古燕下都遗址的地缘特点,一度把它附会为“燕国宫廷音乐的遗存”、“古燕乐”。

我们认为,对于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应该追溯,但是这种追溯要以严谨的科学考证方式来进行,而不能只凭想象和妄猜,这样做是非常不严肃、不合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也绝非简单到仅仅像出土文物那样越古越好,大可不必为了证明它的价值而去杜撰它的历史。

六、重申报、轻保护的问题

各级领导部门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往往表现得很积极。在年终季末总结工作时,也常常将其作为一项工作政绩、一种荣誉提及。可在一些地方,一旦某个项目申报成功后,除了向上伸手要钱之外,却见不到申报材料中所允诺后续保护措施的具体实施和落实,而一些热心人自发做的许多与保护工作有关的事情,却又被领导者拿来作为他们的工作业绩炫耀。

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很高,这自然是可喜的。但是,一个项目的申报成功,实际上意味着要承担起一种曾经向国家、向全民族允诺过的责任――要努力、踏实地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为保护好我们民族的这个“DNA”而尽好当地政府的一份职责。只将其看作一项工作政绩、一种荣誉,是非常错误的认识,显示出了某些地方领导者浮躁的工作心态。

建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阶段,要将保护措施制定得是否完善、合理作为是否批准该项目立项的关键内容之一,重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相关申报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在项目被批准后,应该定期地、不走过场地检查相关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将写在纸上的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对于保护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不可挽回后果的部门领导,应该实行问责制,追究其领导责任。

七、动员各方面的积极力量来参与保护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牵扯到方方面面,只靠一个机构或几个人是不行的,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够做好这项工作。

在社会各界,都有许多热爱传统文化、愿意为此贡献自己一份力量的人。但是我们看到,过去社会力量对冀中音乐会保护工作的参与,往往是自发的,缺乏有关部门的积极协调和组织。如果有关部门能够主动地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各种积极因素的作用,一定更有利于做好这项工作。在这方面,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如北京市和浙江省等地采取招募热爱传统文化的志愿者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相关信息的收集、保护政策的宣传、相关资料的整理和记录、申遗材料的编写等工作,这是一种少花钱多办事的好办法。

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也是做好保护工作所必需的。如果在非遗项目的认定、申遗材料的编写、保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保护工作的监督等方面多请教有关专家,请内行人来把关,本文前面提及的冀中音乐会保护工作中的许多失误就都可以避免。

以上我们谈了冀中音乐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大概不仅仅是冀中音乐会所遇到的,而是带有普遍性的。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刚刚开始,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正视这些问题,并提出各种应对措施去解决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愿我们每个人都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个光辉灿烂的未来!

①“鼓吹乐:以打击乐器、吹奏乐器等合奏形式为主的音乐,……”。见《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第234页。当然,有人对这个定义也持有异议。

②张振涛《冀中乡村礼俗中的鼓吹乐社――音乐会》,山东文艺出版社2002年5月出版,第75页。

③刘阜《涞水县民间音乐考察报告》,油印本,写于1983年7月“中国民间器乐集成”普查阶段。

④张振涛《冀中乡村礼俗中的鼓吹乐社――音乐会》,山东文艺出版社2002年5月出版,第428页。

⑤⑥杨沐:《从花儿研究现状思考中国民歌研究中的问题》,载《音乐研究》2004年第4期。

⑦见涞水县宣传部、文体局编《高洛音乐会》,中国文联出版社2007年出版,第836-909页。

第6篇:非物质音乐文化论文范文

主持人简介:周秦,江苏苏州人。幼承家学,通韵律,工诗文,擅恹笛度曲。1982年毕业于江苏师院中文系,师从钱仲联先生治明清文学,为入室弟子。1989年主持昆曲艺术本科班教务。2001年出任中国昆曲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广泛联络海内外专家学者,筹办并主持中国昆曲国际学术研讨会,编辑出版《中国昆曲论坛》。2003年,应白先勇先生之请担任青春版《牡丹亭》首席唱念指导,复与曾永义先生合作编演《梁祝》《孟姜女》《李香君》《杨妃梦》。多次赴台北、香港等地及日本、韩国、美国等国讲学教习,推动昆曲在海内外的传承弘扬。2004年获苏州市政府颁发的“昆曲评弹传承荣誉奖”,2009年获国家文化部授予“昆曲优秀理论研究人员”荣誉称号。现任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昆曲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昆曲论坛》主编,中国昆剧古琴研究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有《寸心书屋曲谱》《苏州昆曲》《昆戏集存》等,目前主持的重大科研项目有“中国昆曲音乐研究”、“苏州大学白先勇昆曲传承计划”等。

主持人话语:作为一种成熟完美的综合性艺术,昆曲艺术的遗产价值体现在极其广泛的文化领域中。它代表着中国古典戏曲艺术曾经达到的最高成就,并在世界文化总格局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一席。明证之一便是2001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不同地区的首批19个文化社区和文化表现形式以人类口述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称号,中国昆曲(KunquOpera 0f China)赫然名列其中,它是得到由18名专家组成的国际评审委员会全票通过的4项代表作之一。

“入遗”十年以来,伴随着昆曲存活环境和发展态势的长足改善,昆曲正日益成为文化学者和高校师生关注的热点,与昆曲有关的科研日益繁荣。2001年12月,苏州市人民政府与苏州大学共建中国昆曲研究中心。自2003年以来,中心已在国家文化部的指导下实施五届中国昆曲国际学术研讨会,编出《中国昆曲论坛》8辑。2005年8月,经国家昆曲艺术抢救、保护和扶持,领导小组确定中心为“国家昆曲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并正式授牌。2009年6月,中国昆曲研究中心经国家文化部授予“为昆曲艺术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荣誉称号并受到隆重表彰。

为纪念昆曲“入遗”10周年,2011年5月间中心在昆曲发源地――昆山千灯召开第二届国际高校师生昆曲研讨会。来自海内外36所高校的百余名教授、研究生应邀与会,提交并宣读了65篇论文,内容覆盖昆曲史论、传奇文学、声腔音乐、场上表演、剧本翻译以及昆曲艺术的教育传承、昆曲文物的保护修复等广泛领域。本期专栏选刊千灯研讨会发表的部分论文。其中陈学凯教授从遗产守护、文化自信的高度对昆曲的历史文化内涵重新加以认识阐发,将昆曲传承的意义归纳为“既可以被看成是一个中华文脉继承延续的工程,又可以被看成是一个为中华文明在现代的崛起,做一种基础的扩展、强化、巩固与铺垫的工程”,进而就昆曲的传承发展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见解。周秦教授带领他的科研团队,通过为时五年的深入调研,基本理清了昆曲艺术的场上遗存现状,并以苏州昆剧院为基地,实施“苏州大学白先勇昆曲传承计划”,初步建立起一个高校与剧团合作互动的工作平台,藉此“为昆曲遗产的保护传承积累经验,并产生实在的推动促进作用”。随着对外开放和国力的增强,中华传统文化得到越来越多海外学者的关注和认同,近年常有外国名校博士研究生选择与昆曲有关的课题作为学位论文题目,并来到中国进修。美国耶鲁大学博士研究生Kevin Schoenberger采用国内学术界尚不太熟知的“混音文化”理论,分析研究明代戏曲家徐渭的杂剧《歌代啸》。立意新奇,方法独特,启人深思,颇值得一读。

摘要:昆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在于它的历史与艺术文化价值,而守护昆曲的历史与艺术文化价值。则是守护昆曲遗产的核心任务。昆曲是中国戏曲发展史上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中华民族最古雅久远、积淀深厚、且包含有大量中国古代各种文化艺术信息的重要载体。昆曲深厚的文化内涵,悠久古雅的艺术气质,唯美精致的艺术表现手法,能够感召与震撼人们心灵与情绪的艺术境界,是昆曲自身文化自信的具体体现。从昆曲本身所具备的深厚艺术与历史文化底蕴来看,我们完全有理由满怀这样的文化自信。昆曲的发展与创新必须以自我为中心,以充分彰显昆曲的文化自信。只有坚持自己的文化特色,彰显自己的文化自信,昆曲未来的任何创新与发展都不会失去其本真,昆曲才有大好的希望和前途。

关键词:昆曲;历史文化;文化自信

作者简介:陈学凯(1954―),男,陕西西安人,西安交通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哲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

中图分类号:I207.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403(2012)01-0136-05 收稿日期:2011-10-15

保护昆曲首先是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坚持与守护,其作用是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与多元性,以保障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这是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基本精神,并为世人所认同。除此之外,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更为重要的还是昆曲作为中华民族最古雅久远、积淀深厚、且包含有大量中国古代各种文化艺术信息的载体的重要性,尚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对于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整理,也还远远不够;对于什么才是保护、传承昆曲的的最佳途径,尚存在诸多认识上的分歧。

昆曲是中国戏曲发展史上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昆曲的出现虽然可以追溯到早期的元明之际,但是,戏曲的产生显然要早于这个时期,因为昆曲作为最精粹的戏曲艺术是戏曲成熟后的产物,在此之前的元杂剧就已相当成熟。昆曲是元杂剧的发展者与继承者,是高则诚、施解元“易北为南”的结果,也是魏良辅、梁辰鱼雅化昆山腔的结果。昆曲所达到的艺术高度是中国戏曲经历漫长的历史形成的,因此,认识昆曲的文化价值也应从中国戏曲的源头开始。

王国维在其《宋元戏曲史》中说:“歌舞之兴,其始于古之巫乎?巫之兴也,盖在上古之世。”“是古代之巫,实以歌舞为职,以乐人神者也。商人好鬼,故伊尹独有巫风之戒。及周公之礼,礼秩百神,而定其祀典,官有常职,礼有常数,乐有常节,古之巫风稍杀。然其余习,犹有存者:方相氏之驱疫也,大腊之索万物也,皆是物也。”戏曲史家徐幕云先生则认为:被称为“优伶”的古代艺人,“优字始见于春秋之世;而‘伶’字则自黄帝时代。考‘伶伦’为黄帝乐官。”‘乐虽始于黄帝,至舜乃益备。史称舜作五弦之琴,又孑L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韶,舜乐也。”徐幕云的“优伶”说似乎将戏曲的源头推到了传说的黄帝时代。而穆凡中先生的《勾栏瓦舍》一书则认为:“百戏起于秦汉,两晋隋唐也很盛行。”

王国维、徐幕云和穆凡中在戏曲的历史渊源问题上,看法存在着一些差异,这只能说明中国戏曲文化的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具有深厚难测的不同时代的不同文化内涵,对它的研究,存在着认识和观点上的多样性分歧则是必然的。

从中国戏曲史的角度来看,元明之际钟灵蕴秀的昆曲的出现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而是数千年戏曲文化发展与积累的必然结果。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昆曲是从上古到元明这数千年来,戏曲文化演变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枝艺术奇葩,也是中国古典戏曲艺术所能达到的最后一座高峰。而昆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就在于此。因此,昆曲的研究必须从戏曲的源头开始,这不仅是为了搞清昆曲之前戏曲演变发展的源与流的问题,更关键的还是要通过它们来认识昆曲背后所存在的深厚历史文化价值,进而才能够树立起支撑昆曲不断走向未来的源源不绝的文化自信。

站在这个角度上来看,昆曲的保护与传承不仅是为了延续我们民族的文脉,其重要的意义还在于我们今天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不断地从昆曲中汲取中国古典文化思想之伟力,古典艺术精神之气质,古典艺术技巧之神韵,并在此基础上创造出人类历史上更伟大的文化艺术成就。因此,昆曲守护与传承的作用和意义,既可以被看成是一个中华文脉继承延续的工程,又可以被看成是一个为中华文明在现代的崛起,做一种基础的扩展、强化、巩固与铺垫的工程。以昆曲本身所具备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来看,我们是完全有理由对她满怀这样的文化自信的。

对昆曲的文化自信,也就是对数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自信。我们拥有这种文化自信的理由源于昆曲悠久的历史,唯美、隽永、深厚的艺术魅力,因此,我们有必要永远珍重、保持这一份文化自信。文化自信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一种“持志”精神,一种对我们钟爱的文化的淡定和自守。刘熙载在其《古桐书屋六种・持志塾言・叙》中说:“孟子始言‘持志’,志之赖於持也久矣。持之义不一端,大要维持之欲其正也,操持之欲其久也。持之之方亦不一端,大要善其志之所以养也,慎其志之所以发也。每念古人之学,无不以此为兢兢,而即可准此以见吾人之失。”“持志”是一种文化艺术能够永续传承的精神基础,也是我们今天守护昆曲这一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必备的精神意志与思想认识。

刘熙载认为“持志”的首要问题是“欲其正”。所谓“欲其正”就是要永远秉承守护一种艺术文化的正统和正宗地位,保持其正确的前进方向,而且要从始至终都毫不动摇。而难就难在能够使它久而不失,持之以恒地传承与延续。“持志”的方法同样也是要发扬其优长才可以保障其久而不失,只有充分发挥其文化艺术之优长,养其正气,慎其志趣,兢兢业业,才可以守之不失,才可以充分地张扬一种艺术传统自身所具有的文化自信和艺术魅力。

昆曲作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它毕竟不同于其它一般的文化遗产,它之所以能够在我国首批人类非物质文化代表作的评比中脱颖而出,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昆曲深厚的文化内涵,悠久古雅的艺术气质,唯美精致的艺术表现手法,能够感召与震撼人们心灵与情绪的思想艺术境界。从这个方面看,昆曲的唯美精神,昆曲的艺术魅力,就是她自身的文化自信的具体体现。所以,我们今天要守护昆曲,就必须坚持对昆曲的这份文化自信。

昆曲的美学思想和美学价值,是在中国文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她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沃土之中,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传统文化既是昆曲艺术的源泉,又是昆曲赖以延续与传承的文化基础。同时,昆曲又是中国古代非物质文明的一座高峰,她把中国古代诸多的艺术形式和艺术内容,汇集综合于一身,尽显中国传统艺术文化的博大与精深。

以昆曲的音乐声腔为例,它的曲牌体的音乐结构,上承古代庙堂与宫廷音乐的余绪,还包括唐宋大曲以及宋词、元曲、诸宫调、唱赚、民歌、甚至于玄妙的宗教音乐在内。昆曲汇集了我国古代音乐的精华,是我国古代数千年优秀音乐的大宝库,是真正融合了百代之优长的华夏之音,是名副其实的雅乐正声。因此,从音乐文化的视角来看,昆曲相对于当今时代任何一种中外的音乐文化,包括中国其他所有的戏曲声腔在内,就其音乐文化内容的丰富与精美而言,无与伦比。昆曲以她的音乐文化之深厚、久远,以她的音乐文化蕴藏之丰富多样而冠盖群乐。我们应该看到,这是昆曲在音乐文化中最为重要的文化自信之所在。

昆曲是“百戏之祖”,中国后来兴起的京剧和许多地方戏曲剧种,都曾经以它为师。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那样,昆曲与京剧的区别绝对不像其它地方戏和京剧的区别那么简单,昆曲与京剧和其他地方戏的区别并不仅仅停留在剧本、唱腔、调式这些方面。最为重要的是,昆曲是我国古典音乐和古典词曲的活化石,因而,昆曲所拥有的文化底蕴与文化价值是其它任何剧种都无法比拟的。以昆曲的曲牌为例,它承袭了唐诗、宋词、元曲的艺术传统。因为曲牌和词牌有着一定的渊源关系,在艺术形式上具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律。昆曲曲牌在格律上,要求曲有定拍,拍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声。京剧与地方戏则以板腔体为其声腔特征,板腔体的音乐结构与曲牌体的音乐结构之间的差异是巨大的,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为板腔体是由民间音乐乱弹发展而来,它是地方戏的显著特征。诚如傅谨先生所指出的那样:“严格地说,除了昆曲以外,其他所有剧种包括京剧在内都只能称为‘地方戏’,因为除昆曲之外的所有剧种,都是基于某种地方趣味发展而来的。更局限地说,京剧几乎在所有方面都与昆曲构成鲜明的对峙――就其艺术上的地域特色而言,京剧无疑更接近于北方而不是江南,它在音乐声腔体系上,是梆子乱弹系统在其流变过程中不断与各地的方言土语相结合而衍生出的地方声腔中的一种,由源于湖广、安徽加上北京本地的诸多地方声腔发展演变而来,既为特定地域的民众所喜爱,同时也充分体现着这一特定地区的美学趣味。”

而昆曲却不同,它是数千年来士大夫知识分子所创造积累的戏曲雅文化,并成为跨越所有时代的中国文化的形象代表,是我们民族精神高端和艺术高端在文化艺术领域里的绽放与显现,也是中国传统优秀艺术的一个总汇集。因而,昆曲在与任何中外戏曲剧种相比较和相对垒的过程中,都应该拥有充分的文化自信才是正确的,而这一切都是由昆曲自身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所决定的。

我们认为,昆曲的文化自信是历史赋予的,是中华数千年文学艺术的积累赋予的,她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改变和杜撰的一种艺术。作为拥有深厚文化积淀的戏曲经典,她能够继续存在于今天,本身就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作为中国文化的经典,她更无需改变自己,也无需为了适应现状而模仿别人。这就是经典存在的价值和经典存在的意义,也是我们守护文化遗产的基本态度。因为昆曲是今天的中国人传承中华文明、延续中华文明的一个重要的立足之点。所以,对于原汁原昧的昆曲的坚持守护与永续传承,已不仅仅是一种文化自信的问题,而是关系到真正的中华文化能否得以继续生存,以及她的未来命运将会如何的重要问题。

我们坚信昆曲的传承,必须首先树立起对昆曲的文化自信,并通过这种文化自信以达到繁荣与复兴昆曲的目的。而如何提升人们对昆曲的文

化自信,坚守这份文化自信,以及永久延续这份文化自信,则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研讨的问题。

首先,我们必须对昆曲抱有坚定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

这就是说昆曲的文化自信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努力寻找与实践的,只有我们不断地去努力展示与充分地实践,才不会使昆曲的文化自信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老子说:“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老子・三十三章》)昆曲的守护与传承只能是有志者的理想和事业,只有把昆曲看成是自己理想和终生事业的人,才适合于这一项工作。老子的“不失其所者久”就是指一种内在的自信力,有了这种内在的自信力量,方能走向久远。亦如孔子所言:“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里仁篇》)

同时,昆曲的文化自信不是一种外在的期待,或者完全依靠外在的恩赐,而是一种自我的不懈努力与追求,这是我们永久保持对昆曲文化自信的必由之路。这就需要我们在两个方面不断地继续努力:一是昆曲的理论研究要更加深入,对昆曲的文化内涵的挖掘与探讨应更加注重;二是演艺方面应不断地汲取这些理论研究成果,将其转化为真正的舞台实践,并传播给戏曲的广大受众,使之成为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成长繁荣的一个重要基础。

其次是守护昆曲的艺术理念和固有程式。

昆曲的艺术理念和固有程式,是昆曲区别于其它戏曲剧种的本质之所在,是昆曲的内在规律的外在展现,也是昆曲艺术安身立命的基本条件,它是不容我们作任何背弃与改变的。守护昆曲的艺术理念和固有程式,是保持昆曲的文化自信,维持昆曲生命永续存在的大前提。亦如明代学人屠隆在其《梁伯龙鹿城集序》中所说的那样,“草木之华必归之根本,文章之极必要诸人品。”背弃了根本,丢掉了人品和灵魂,不仅是文化自信的丧失,实则是对昆曲的根本放弃。守护昆曲的艺术理念和固有程式,是对昆曲艺术信念的坚持,是对原有程式的维护,而这一切都需要有一种文化自信才能坚定起来并自持下去。

我们所说的文化自信,一言以蔽之,就是对民族数千年来优秀文化遗产的珍视与崇敬。亦如孔子在对待三代传统时的态度一样,坚持“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篇》)孔子决心守护周公之道统,并声言“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论语・述而篇》)孔子的伟大与不凡即体现在这里,那就是他的“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精神,孔子最终以三代传统的不朽而成就了自己的不朽。孔子不是企图通过舍弃和贬低传统来张扬自己,孔子的圣智是基于对民族优秀传统的敬畏,对民族优秀文化的崇拜,对传承华夏道统的历史使命感,而不是为了一己之私。因此,孔子的人品是尊贵的,孔子的文化品位是高尚的。孔子之所以伟大,正在于此。

其三,昆曲的文化自信在于充分展现自己的艺术理念与原则。

明代昆曲曲师钮少雅在其《南曲九宫正始・凡例》中说:“大凡章句几何,句字几何,长短多寡,原有定额,岂容出入?自作者信心信口,而字句厄矣。自优人冥趋冥行,而字句亦厄矣。试就《琵琶》一记,夫句何可妄增也?南吕宫【红衲袄】末煞,妄增一句,不几为同宫之【青衲袄】乎!夫句何可妄减也?南吕调【擎梧桐】末煞,妄减一句,不几为同调之【芙蓉花】乎!夫字何可妄增也?仙吕宫【解三酲】第四句下截妄增一字,不几为南吕宫之【针线箱】乎?夫字何可妄减也?正宫【普天乐】第一句上截妄减一字,不几为双调之【步步娇】乎!”钮少雅还指出:“凡歌曲必先正其文句,而又合调依腔,方为正体。”钮少雅以一个昆曲艺术家的眼光与立场,不仅坚守了昆曲的艺术理念与原则,亦在于通过理论影响和昌明自己的思想主张,来充分地展现与强调昆曲的艺术理念和原则。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强化昆曲艺术的本真,从而坚定人们对昆曲的文化自信,达到永续传承昆曲艺术精髓的目的。

其四,昆曲的发展创新必须以我为中心方能彰显其文化自信。

任何文化艺术的生命延续都必须关注发展与创新的问题,昆曲亦不能例外。尤其是在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讨论这一问题更显得至关重要。因为守护文化遗产与发展创新之间,有时的确是存在着一些尖锐的矛盾与对立。至于古老典雅的昆曲应该不应该有所创新,我们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问题的关键是昆曲应该在什么样的情况和条件下,才可以畅言发展和创新的问题,因为创新与发展不是一个可以不可以的问题,而是一个在哪一种成熟的条件下才可以进行的问题。我以为在目前的情况下,特别是在昆曲作为文化遗产还处于频临消亡的低潮时期,是不宜提倡发展创新的。因为它会干扰文化遗产的抢救与挖掘工作,而削弱和分散本来就非常稀有的昆曲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应该说在当前的形势下,积极地保护,倾尽全力地坚守,只争朝夕地抢救、挖掘与传承才是当务之急。等到昆曲步入了繁荣甚至于异常火热的时代氛围时,等到我们对昆曲的认识和把握到达了一定的高度和深度时,创新必然会在内部发生,而且会自然天成,合情合理,没有做作,到那时更无需我们刻意去提倡创新了。

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是,昆曲能否借鉴不同文化和不同时代的艺术元素,来装扮、修饰、美化自身?我们认为:凡是人类所创造的文化艺术都有着某些共同的规律性,艺术文化尽管不可同类,但其内在的精神总有相通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同艺术文化之间,是可以相互学习与借鉴的。问题是它们能否在恰当的时间与恰当的地点上,找到一种自然的交集,而且这种自然的交集又能为昆曲的发展和创新预留多大的空间,我们能否做到既无不及,又无太过,使不同艺术形式之间的嫁接融合达到一种天衣无缝、恰到好处的水平。

但有一点是必须确定的,那就是昆曲的发展与创新必须以自我为中心,以充分地彰显人们对昆曲的文化自信。只有坚持自己的文化特色,张扬自己的文化自信,丰富自己的文化内涵,昆曲未来的任何创新与发展都会不失去本真,那么昆曲才有大好的前途和希望。

第7篇:非物质音乐文化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信息技术已经透到艺术的各个方面,给艺术研究带来了极大的改变。文章分析了信息技术对艺术载体的影响,研究了发生相应变化的艺术研究界面。通过分类基于信息技术的新的艺术形式,归纳了数字艺术的特征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艺术研究的非物质化的特性。

信息技术已经带领人们进入一个全新的信息时代,人类的生存方式也随之产生了历史性变革。从工业社会的物质文明向后工业社会的非物质文明转变,人类社会正在进入一个非物质化的新时代。这种巨大的变化不仅改变了人类社会的技术特征,也对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和艺术等各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艺术研究也经受了这场剧烈变革的冲击和挑战,并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变化。决定21世纪艺术发展的两种主要力量:一是信息技术,二是艺术研究。在社会信息化进程越来越快、程度越来越深的今天,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推动艺术研究发展的新动力。特别是虚拟现实技术和互联网的影响,使得信息化下导致艺术研究的对象、方法和手段都凸显出非物质的特性。

一、 艺术载体的改变及影响

艺术的本体由一定的信息和载体构成,在人类社会早期,人们用岩石、泥土、竹木、铜铁等自然物质作为艺术的载体。文字的产生和丝帛、竹木、纸张等加工媒介的出现,大大丰富了艺术的表现方法和表现手段。随着印刷术的发明,使艺术作品大量的复制变得更为容易,同时也加快了艺术的传播。进入工业革命,以物理、化学为代表的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将胶、磁等物理技术很快地应用于艺术领域之中,以胶片、磁带为载体的媒介也应运而生,艺术中的视觉传播开始得到极大的物理化,而艺术的形式、内容也开始从平面走向立体。在艺术家们的创作中,以摄影等三维方式制作的作品迅速增加,艺术作品的传播也由于其载体的变化而开始从静态向动态领域扩展。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将不利于永久保存,多次修改会损耗作品质量的磁带、胶片等载体淘汰,此时,基于光学原理的“激光读取技术”,作为读取与写入的存储技术走到了科技舞台的前沿。光盘技术给计算机系统带来了大容量储存能力,而且它体积小、使用方便,这些优势使它能够很容易地替代其它载体。它的应用让艺术作品从传统的静态式、单向式、平面式的表现形态跨越为动态的、多向的、立体交互式的全新视觉形态。

信息技术使得艺术在传播方式和存在媒介上都有了巨大的改变,使得艺术的研究界面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一些较为庞大的物体如建筑、古墓、人类文化遗址等文物很难用传统手段复原及展示,我们可以利用计算机进行虚拟重建,让它存在于网络的虚拟空间之中。利用SimXML互联网仿真技术,通过在互联网上重建象阿旁宫、圆明园、古代长安城等那些早已被毁灭的古代建筑,能让他们出现在倒转的时空当中,使得艺术研究更为直观、快捷和方便。艺术载体的变化,使得我们的研究界面也随之变化,在信息社会以前,参观者只能通过博物馆所展示各种物品或物品的残片、图片、以及相应的文字说明,来想象当时的情景。现在情况则完全不同,通过数码复制技术,而在虚拟博物馆里,人们不仅可以看到物品的3D模型,而且可以在计算机虚拟世界环境中对其观赏,计算机虚拟世界在每一细节上看上去与实际的历史遗迹并无二致,并可以亲自操作。

二、 数字艺术的出现

信息技术已渗入传统艺术所涉及的一切领域,通过对艺术载体的历史性变革,使得艺术的内涵得到深化。信息化也导致艺术的形式也得到了新的发展,出现了一系列的数字艺术,例如电子音乐、数码版画、网络艺术等。传统音乐所涉及的一切领域几乎都受到信息技术的影响,现有的计算机技术原则上可重现自然界一切已有的声响,并能够制造出自然界并不存在的声响,从而冲破了人们对音乐的传统认识,更新音乐观念,促进音乐研究的深化。信息技术同时也给音乐开拓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天地,给音乐艺术提供了无穷无尽的音源,大大地拓展了声音的表现范围和艺术感染力。通过互联网的广泛传播,数字音乐已逐渐为人们所接受,成为音乐在信息时代新的发展形式。

根据国际上的共识,凡是用计算机或有CPU的数字电路所作的有关音乐的工作和活动都属于计算机音乐的范围,计算机音乐包含以下一些主要内容:

(一) 音乐声的数字合成。音乐声包括乐音、在乐音中应用的“噪声”以及在谐波中存在的对音色起作用的一部分超声。各种音乐声都可以根据声音的原形进行分析后再用计算机技术予以合成复制,这是声音数字合成的一个方面。声音数字合成的另一个方面是可以随意产生自然声中从未有过的各种声音。

(二) 音乐的数字录音。数字录音是计算机技术在录音领域的应用。DAT、DCC数字录音机、激光唱片都属此类,现已推出DDDD激光唱盘及可多次录音的激光唱片。数字录音与一般的模拟录音相比,其优点有:频率特性好,保真好;动态范围大;抖晃趋于零;信噪比高,信号失真极小;对失落信号可以补偿恢复;经多次复制后不会降低声音质量;节目搜索时间短;重放精度高;记录密度高;记录时间长;体积小等。

(三) 网上音乐。互联网的普及使得在网上可以随时听、看音乐会、音乐表演、MTV等,可以购买CD、VCD、DVD和与音乐有关的书籍、资料等,可以进行网上问题讨论、评论、交谈等一切音乐活动。能够实现远程控制的互动性MIDI中心在一些国家、城市已经建立,方便浏览者随时点播节目,实现资源共享。

除了音乐,其它一些艺术形式诸如舞蹈、戏剧等也或多或少的融入了信息技术的成分,就连电视广播节目也有了虚拟主持人。这些数字化的应用,使艺术的表达、传播甚至存在的途径都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虚拟艺术形式的出现,表明人们已逐渐适应信息化带给人们的冲击,甚至人们已经开始习惯这种充斥着信息化、非物质化特性的艺术形式。

艺术的非物质化存在是社会信息化的结果。信息社会是一个“基于提供服务和非物质产品的社会”,信息社会是物理现实和社会现实充分信息化的社会。“非物质”不是物质,但“非物质”是基于物质的,只不过是脱离了物质的层面。艺术形式的非物质化,使得传统的艺术理论在解释新的艺术形式时面临巨大的挑战。声音、图像、文字等诸多艺术因素的非物质化,导致艺术理论中非物质性成分的增加,例如,数码设计艺术原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原理等。

三、 数字艺术的特征

将利用数字技术创造的艺术形式及其过程统称为数字艺术,例如,由计算机来渲染的动画片,数字音乐还有计算机设计的雕塑品等。数字艺术是一种真正的技术类艺术,是建立在技术的基础上并以技术为核心的新艺术。数字艺术包括交互媒体设计、数字影像艺术、虚拟现实设计、新媒体艺术等,只要在创作过程中全面或者部分使用了数字技术手段,都可称为数字艺术。数字艺术与传统艺术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很大不同,其创作手法、风格、传播与接受方式是特有的。概括起来数字艺术具有个人性、动态性、瞬时传播性等特点。

(一) 个人性。由于数字艺术作品都是以数字形式存在的,因此它们都可以被随意复制而且易于改造。个人主观意愿能够更大程度地得以实现,有人因此发出信息时代艺术家会不会失业的疑问。传统艺术更多体现“公共性”,艺术是为更多的人服务的,艺术创作完成之后要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媒介,而数字艺术由于更为强烈的开放性、随意性,反而更具有“个人性”,个人的随感,一点点灵感,一点点艺术的火花,都可以记录下来、制作出来。

(二) 动态性。数字艺术与传统艺术不同的另一特点是:从静态到动态。传统艺术一经造就,除非毁坏,永世不变;电影电视制成拷贝、录像带,难以更改。在某种意义上,数字艺术作品是永远创作中的作品,是一种动态艺术,作者和浏览者可以随时加以评述、修改、补充,进而形成新的艺术作品。

交互性。传统艺术是一种“只读艺术”,只可被动观看,空间上有一定距离,数字艺术是一种“可读写艺术”,空间上距离缩短为眼睛到屏幕的距离。数字艺术通过网络可以很好的进行交互,甚至时时更新。只要网络艺术作品传播者愿意,可以随时对这些作品进行修改、补充与完善。受众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可以是信息的参与者、制造者。

(三) 瞬时传播性。与印刷在纸张上的文字相比,那些刻在石头、铜鼎、龟背上的文字显然更坚固更不易毁坏,但后者的可复制程度要低得多,甚至根本不能复制,因而保存于这类媒介上的艺术品不易传播。大规模复制技术使艺术得以更广泛快捷地传播,网络技术更使艺术作品能够在光缆中以光速的瞬间传播。与数字艺术创作的个人性相反的,是数字艺术的“公开传播性”。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的融合大势所趋,网络日益成为重要的传播手段。数字艺术在传播速度、传播效率上要大大优于传统艺术。数字艺术的传播既是快速的,又是公开的,传播效率极高。应当说,任何一种传统艺术的传播速度传播范围都比不上数字艺术。在速度上,传统艺术要慢得多,在范围上,传统艺术要受许多因素的制约。但是,易于复制的特征也使得数字艺术作品的影响反而越小。原真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地被复制品取代,人们可以将数字化的艺术作品任意放大或缩小,任意使其静止或运动,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大规模的机械复制使艺术作品中独一无二的韵味丧失了,至少是减少了。

四、 艺术研究交流的变化

进入信息社会,人们的交流方式和层面发生了质的变化,人们可供选择的交流方式越来越多,信息交流手段则是多元化、多种手段并存:“图像文字三维环境虚拟现实”。以前人们交流局限于文字和图像,但是文字和图像很难说明事物变化的动态过程,于是人们采用了三维环境的方式,制作一个现实的实体,来表现动态的变化过程。进入信息社会,这种三维的交流方式也逐渐显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其表现力虽然很充分,但受到空间、时间、材料、加工工艺的限制,不能随心所欲地实现信息传递,其手段应该说还是比较被动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应用虚拟现实技术,在计算机上模拟真实的三维环境,使用者有如身临其境,并能操纵系统中的每一个对象,同时又具备了听觉、触觉、嗅觉等多媒体功能,使得虚拟展示的方式更为多元化和主动性。主动性关键在于它的“实时”图形渲染功能,所谓“实时”就是即时随机进行图形渲染的一种技术,当用户在观赏虚拟三维的场景,根据自己的需要变换视角时,它可以即时的生成相应的图形,满足用户的交互需求,这种获取信息的行为完全是主动的。

传统艺术研究交流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同一时空内所获得的信息量永远是受客观环境制约的。如我们想同时去若干个学术研讨会,这在过去是不能想象的,现在,我们可以利用虚拟现实技术非常完美的达到这一目的,因为它的实时性和网络传输的特点——我们只需多开几个视窗,便可通过互联网方便的浏览和获取学术研讨会的相关信息,并且可以有选择的把信息保存在电脑中。

虚拟现实不但是实时性的而且是交互性的。它的交互能力主要体现在全方位的个性化的行为方式上,你可以选择你自己的方式去浏览和参与展示活动——在虚拟的环境中,你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想象力,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事而不受他人影响。

虚拟现实技术使得信息传播方式发生变化,内容更加丰富,突破了物质世界的束缚。让艺术研究者可以足不出户的进行研究,他可以方便的得到关于研究对象的一切信息,包括以数字方式存在的前人的研究成果。用虚拟现实技术复原历史古迹,有望使人们重见罗马古城、雅典古城的辉煌。而今天的虚拟现实技术使人进入无我之境,融入艺术创造的环境之中成为可能。庞贝古城在公元前9年被维苏威火山喷发的火山灰掩埋。现在庞贝某些部分的模型已经建立起来,并且在虚拟现实程序中得以实现。美洲考古研究所以及匹兹堡大学艺术史学的专家重建了庞贝的剧院建筑群与爱西斯神庙以及这座古城的其他建筑,虚拟现实场景使观众体验到庞贝人的生活和文化。剧院建筑群的重现包括大剧院、赫拉克勒斯神庙及三角论坛。人们可以走进一个露天圆形剧场,并观看一场戏剧演出。在另一个重现中,观众可以探索以惊人细节展出的爱西斯神庙,设有柱廊的走道、庭院、建筑结构、雕塑及彩色壁画。这种真实感又由于诸如一个唱诗者和长笛手等动画人物,以及由于良好的伴音而得到进一步加强。一开始从远处看,唱诗的歌者说的是拉丁文,但当观众走近时,唱诗者都改用了英文。这为今天的观众创建了一个动态世界,并使他们处在其中去理解和感受,这些都是传统的博物馆无法提供的。

日本东京大学精密工程研究所开发了一个虚拟雕塑系统。利用这一系统,人们可以用虚拟的粘土捏成自己所希望的形状。这一系统有位置测定装置,以测定人的手指对虚拟粘土所作的移动,并将其所在位置不断地表示出来。系统还有运动控制装置,以此来制约手指的运动,并生成碰到虚拟粘土时的触觉信息和感觉到手指在捏土时所施加压力的大小。这样,人们就可以像在真实世界里捏粘土一样,捏虚拟世界中的粘土,达到虚实交融的雕塑境界。这些虚拟博物馆和虚拟系统的兴建,必将加快艺术研究的非物质化进程,对艺术研究产生深远的影响。

信息技术给艺术研究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同时也给其带来了新的发展的契机。新的观念与思维方式的导入为我们重新审视艺术研究提供了更多的思考维度,信息技术也为艺术研究提供更多样的可能性,使得我们能够摆脱以往客观物质的束缚,进入艺术研究非物质化的新时代。

参考文献

[1][美]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

第8篇:非物质音乐文化论文范文

 “跳月”是生活在弥勒县和石林县的彝族阿细人在生产劳动}创造、发展起来的一种民间舞蹈和音乐。1946年前,撒尼人的舞蹈和音乐的节奏较为舒缓。1946年5月由西南联大部分师生组织,彝族青年毕恒光带领“士山彝族舞蹈队”到昆明演出,其中,“阿细跳月”以其独特的舞蹈形式和热情、奔放的音乐征服户‘一大观众,演出大获成功。撒尼小伙子争相学习、模仿,“跳月”迅速在石林彝族各支系中流传开来redlw.com。  

  彝族阿细人和撒尼人世代毗邻而居,地理位置便于双方交流,二者处于同一个文化区,在共同的劳作中,相互借鉴、学习彼此的文化和歌舞艺术,经过四十余年的融合、创新、发展,形成I当今各其特色的彝族三弦舞。

   石林彝族撒尼大三弦舞是撒尼人从“阿细跳月”的基础上发展起来,表现其生产、生活及欢乐情绪的自娱自乐性集体舞蹈,情绪欢快、热烈,基本步伐是三步一踢脚,撒尼人称“三步乐”,5/4拍子,男子身背大三弦跟随笛子的曲调,自弹自跳,女子在大三弦的伴奏下徒手舞蹈或拍掌起舞。男女面对面相向起舞,可列成排,可围成圈,少则几人,多则成百上千人。大三弦舞节奏明快,粗犷豪放,欢腾激越,每逢“火把节”,州门燃起簧火、点上火把,围着簧火弹响大三弦载歌载舞,纵隋欢歌redlw.com。

第9篇:非物质音乐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河北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 产业化 MUCM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它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多方面、多层次的价值。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开始呈现简洁、实用、快速的趋势,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所具有的大部分价值被更多的新兴事物代替,其所蕴含的文化思想受到西方文化以及现代价值观的冲击而濒临消失。面对现在衰败到只能放在博物馆保护起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有必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发展提出新的理念。①要认识到“合理开发也是一种保护”这一思想,在唯物的经济社会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向产业化发展已经形成了现今的一种必然之路。

河北、天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作为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河北省拥有丰富的资源,拥有1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77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河北梆子、唐山皮影戏、武强木板年画、蔚县剪纸、曲阳石雕等知名项目。②但相较而言,河北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工作处在一个较低水平,随着河北省生态、经济、政治等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所面临的问题已经愈发凸显,特别是在资金和立法保护方面的问题最为严重。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人的价值观念和生活观念,所以现存制度和方式下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并不能给其保护工作带来任何可观的起色。同时在立法保护上,多数地区在产权方面的保护不到位,法律和市场管理机制都不与实际情况相切合,侵权、恶意压价等现象随处可见,加之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各方面机制都相对落后于其它省市,其发展前景并不乐观。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颇丰,且种类广泛,如杨柳青木板年画、泥人张彩塑、大沽龙灯、评剧等,涵盖了传统戏曲、传统曲艺、传统美术、传统书法、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手工技艺、传统舞蹈、传统医药、民俗、传统体育等类别。③

作为经济实力雄厚的直辖市,天津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等方面投入巨大。政府部门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法规,努力挖掘散落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激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并通过建立生态景区、展示场馆、实习基地和进行生产性保护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实地保护。

依仗古老的历史文化和有利的自然环境,天津孕育出了丰富且具活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依靠雄厚的经济基础,天津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了有效地挖掘、保护、开发和发展,并且作为一个人口流量巨大的地区,其旅游业发展无疑为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道路提供了良好的销售渠道。④

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的因素分析

必要性分析。虽然传统认为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重要的载体,但是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产业化发展已经成为其重要的保护途径之一,而市场也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好的载体和传播空间,换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的最好的手段就是市场化。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也是对河北省经济的一种促进,为河北省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所以有必要正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现状,对现在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对策,来改变河北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低迷的现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道路引向产业发展之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优势。首先,河北省作为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基础;⑤其次,河北地处华北,东临渤海、内环京津,东南部、南部衔山东、河南两省,西倚太行山与山西省为邻,西北与交界,东北部与辽宁接壤,拥有优越的地理环境;再次,河北省拥有华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地位,从北京通往全国各地的干线铁路和公路,均须经过河北向外辐射,利用河北省便利的交通优势和北京、天津的辐射,吸引大量的游客,也同时为企业的投资和物流等提供了便利;最后,劳动力资源雄厚也是河北省的一大特点,全省劳动力总资源已达4260多万人,从业的社会劳动者达3252万人,占76.3%。丰富的劳动力可以为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建设提供更低的成本消耗。

此外,据统计,河北全省现有各级各类景区景点400多个,其中包括世界文化遗产3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5座、国家5A级景区5个、4A级景区23个。无论是数量规模,还是价值品位,河北都堪称是全国的旅游资源大省。⑥璀璨的历史文化与秀美的湖光山色交相辉映,构成了独具特色的燕赵旅游百花园。将这些自然景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结合起来,可以形成一个巨大的旅游产业链带动整个旅游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劣势。一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地方政府并不能给予切实的、足够的政策扶持。同时面对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选择的扶持方式往往显得杯水车薪。二是河北省经济发展水平整体不高,各地区经济发展十分不平衡。这就造成了部分地区不能实现具有一定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而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越来越差。三是不合理的宣传方式造成的人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理解、不接受。同时没有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牌宣传出去,缺乏品牌优势。⑦四是由于经济和生活水平的层次差异过大,并且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造成大多数人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文化精神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五是未形成一个大型的、具有规模的企业或地区作为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产业都是片面的,其它的具有一定相关性的产业没有得到重视,造成整个产业链分散、无秩序。

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机遇。首先,面对中国的高速发展的经济,越来越多的人在满足自身生活必须物质需求的同时开始追求很多的精神文化需求,而近几年,各地的民俗旅游等正成为多数人们选择的热点。其次,河北省的服务业依旧具有很大的发展和投资空间,并且有的地区经济水平相对较低,建设成本需求很低,必然会吸引大量的商家前来投资。再次,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的加强,人们的文化修养逐渐加强,而能比过去更加容易地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特殊的色彩,并且开始逐步转变消费观念,从最基本的满足个人物质生活开始转向精神层面的消费。⑧

此外,结合上述优劣势及机遇分析,可以发现河北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面临很多不足和劣势的情况下也面对着巨大的机遇,而这就需要结合实际问题,并参考其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发展工作较优秀的地区的经验,提出一种有效的、具有河北省特色的方式来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利用MUCM来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难题

MUCM的提出。针对河北省在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未来产业化发展需要面对的问题,我们提出利用统一销售、统一管理、打造“民俗村”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市场统一集中管理体制(Market Unified and Centralized Management以下简称MUCM)来解决。我们在MUCM中确立了合作的理念,通过确定一个地区或范围来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区,将河北省各个地区所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拿到这个地区或范围来进行产业化发展。

MUCM的实行。其具体实行方法如下:一是引进类型。如果某地区有财力或者有意图将该地区发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集中区的话,那么可以和其它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区合作,类似于其它地区向该地区投资,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集中区,每年或每段时间给其它地区利润的一部分,或者是作为一种产权每年或每段时间给其它地区固定的经济利益。二是走出类型。由某地区提供一定的区域(该区域的具体建筑、市场规范等建设由该地区负责,其它地区协助),如果有其它地区愿意加入,每段时间就向该地区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和租金等费用,金额可以根据每年或每段时间的行情来确定,然后在该地区统一对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销售。

MUCM的区域构建。一是销售区域。即部分可以作为商品销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销售区域。可以将商品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在一个区域,方便集中销售和管理;⑨二是表演区域。即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表演展示来实行产业化发展的表演区域。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氛围,不建议以规划建设类似场馆的方式进行;三是服务区域。即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的餐饮、住宿等区域。其内部构造、设施、用具等建议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或者直接利用部分可利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

为满足人们的全方位需求,在区域的构建中也应该以现代产品为辅线,有必要为一些现代产品划分出一个区域来进行规划,但是同样的,可以建议其产品融入各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

MUCM中政府与企业的作用。政府在MUCM中主要的作用:首先,政府应该进行大量的宣传以吸引企业前来投资;其次,政府对企业的投资提供便利的条件和优惠的政策扶持;再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对当地销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状况进行监控、评估、规范;最后,有必要组织加强对传承人在其它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培训,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劳动技能。企业在MUCM中的主要作用:一是对当地的各类商业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二是为自己需要投入的商品进行广泛的宣传;三是在发展经济产业的同时,投入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MUCM的优势分析:一是通过该体制的统一和实时管理能够有效地、及时地发现侵权问题,并得以有效解决;二是集中销售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并且有利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产业的发展;三是集中统一管理销售有利于形成规模、打造品牌,从而吸引投资;四是在统一管理中有利于价格管理,防止恶意竞价的现象出现;五是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人们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有利于改变人的价值观念,让人们更加容易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六是有利于更多的人参与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去,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断传承和发展;七是有利于通过局部经济的发展和局部地区的品牌效益促进全局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品牌建设;八是有利于促进就业,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民众的生活质量,反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MUCM方案可行性有如下分析:从经济方面来讲,经济的来源主要以企业投资为主,实际起步的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而政府只需要提供相应的优惠和小部分的投资。在运作正常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可以在短期内收回投资成本。⑩土地资源方面,河北省内有不少的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尚有大量未开发的闲置土地,并且这些地区恰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较为广泛的区域,此类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减少成本投入。从政策扶持方面来讲,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定了各种政策,虽然大多数政策尚不完善,但是从整体考虑,不管是国家还是地方必然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提供政策倾斜。人才资源方面,河北省不仅拥有大量的劳动力资源,在产业化发展步入正规后产生的影响效应也必然会吸引许多人去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河北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产业化发展必然将会成为一项经济热点,只有在不断地完善产业化发展思路的情况下,其发展才能获得更多的机会。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单单只能作为一种产业,它也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河北省快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这种具体的、强大的精神来支撑起人民群众创造、发展的积极性。

(作者为石家庄经济学院科学技术处副研究员)

注释

①李俐颖,张艳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云南档案》,2011年第3期,第27~28页。

②⑩曾秀艳:“河北省非物质文化建设研究”,《东京文学》,2011年第2期,第220页,第 219页。

③王振艳,高玉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问题的思考”,《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23期,第97~99页。

④单丹丹:“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津味旅游纪念品研究”,天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⑤周云逸:“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以曲阳石雕为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1年第32期,第158~160页。

⑥王松华,廖嵘:“产业化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9期,第107~112页。

⑦李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化运作的可能性―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符号价值谈起”,《贵州民族研究》,2008年第28期,第68~73页。

⑧张红英:“略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9年第12期,第10~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