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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全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暨表彰大会,是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全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在发展我区民营经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动员和部署我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刚才,区长宣读了区委、区政府《关于表彰发展民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民营企业、出口创汇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个体工商户的决定》。建筑工程公司等六家单位从不同侧面做了书面或口头发言。下面,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的意见,我就做好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讲以下三点:
一、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充分认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区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抓,不断解放思想、优化环境、强化服务,使我区民营经济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缓慢到快速健康发展的历程。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增长点,在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提高服务业水平、参与改制重组、拓宽就业渠道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是整体实力明显增强。截止20*年底,全区民营(非国有)企业已达到1361户,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8*2户。20*年,全区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19.2亿元,同比增长24%,占全区GDP的64%,与20*年相比提高了2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呈稳步健康发展态势,已成为支撑我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各民营企业特别是今天受到表彰的企业,勇于拼搏,争先创优,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如:20*年实业有限公司被评选为河北省百强民营企业,开创了我区民营企业入选省百强民营企业的先河。的产品荣获“河北省优质产品”荣誉称号,在我区争创名牌产品活动中迈出了可喜的一步等等。这些荣誉,不仅仅是企业本身的荣耀,而是全区共同的荣誉。希望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以优秀民营企业为榜样,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再立新功。
二是涉及领域逐步拓宽。近几年已有多家民营企业通过兼并、租赁、承包、竞价购买等形式参与企业改制工作,实现了民营企业发展与企业改制重组的有机结合。截止20*年底,全区共有32家民营企业参与了企业改制,盘活资产1.55亿元,既为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提升了民营经济发展水平,也有力地促进了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实现了双赢。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对所购投资2000多万元改造后,成为我市首家通过国家GSP认证的民营药品批发企业。去年,酒业饮品有限公司积极投身到国家放开准入的城建体制改革,参与了环卫作业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公开招标,并竞标成功,成为河北省第一家介入城建体制改革工作的民营企业。前几天,该公司又成功的赢得了两个作业区的清扫保洁权,开创了我省由民营企业介入城市建设工作的先例。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近年来,特别是当我们遇到突发灾情和暂时困难的时候,各民营企业展现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精神风貌,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主动捐款捐物,奉献爱心,积极参与助教、救灾、助残、扶贫等项活动,表现出极大的责任感和大局观念。就在昨天,境内民营企业还为慈善捐助事业捐赠资金万元,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誉。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多年来支持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广大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与先进县区相比,我们的民营经济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一是结构不尽合理。一般服务业所占比重过大,缺乏科技、信息、中介等现代服务业,一、二产业中科技型企业较少。从产品结构看,初级产品多、粗加工产品多、名优特新产品少、技术密集型产品少、终级产品少,名牌产品少。二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企业管理方式不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小富即安、小进则满,缺乏那种开拓进取、追求大发展的勇气和魄力。个别企业遵
章守纪、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法制观念淡薄,政策观念差,坑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三是发展环境还有待改善。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发展民营经济重要意义认识不够,上位不高,思想不够解放,观念上存在偏见,服务意识淡薄,为民营经济发展所创造的环境不够宽松等。
今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深刻表明了非公有制经济包括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形势,转变观念,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抓好“发展是第一要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以及在新形势下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以思想认识的飞跃,推动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二、加强领导,优化环境,进一步营造发展民营经济的良好氛围
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为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在省、市出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具体实施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我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情况,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从行业准入、融资、税收等方面制定了更为优惠的政策,并制定了对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的标准,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今年,我们更是要把优化环境做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抓好、抓实、抓出实效。
一是要高度重视,强化服务。各单位、各部门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要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省、市和我区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出良好环境。要把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服务监督到位,推进我区民营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要关心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以促发展为己任,以服务发展为天职,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涉及民营经济的相关部门,都要增强以民为本的意识,为民营企业多出实招、多办实事,多解决难题。这里,我强调一点,凡是民营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只要不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就要努力设法解决,促其健康发展。各乡、街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职能,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振兴本区域经济的重要措施,用足用好政策,满腔热情地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把民营经济发展再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是依法管理,规范有序。要把强化服务与加强管理结合起来,一方面提供各全方位的服务,关心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意愿,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要切实强化监督和管理,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建立自律机制和自我创业辅导体系,营造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促使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确保我区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实际,客观分析形势,坚持“政治平等、决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坚决把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方针,贯彻好、落实好,全面提升我区民营经济实力,力争使民营经济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66%以上。
一是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实现企业在多领域发展。积极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商贸市场建设、社区服务、城市建设经营管理等所有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领域。以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增加企业效益、增加财税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为目的,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型、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型和社区服务型的企业,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生产出口创汇、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品,积极支持和发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医疗、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便民服务业,推动民营经济向主体多元化、业务市场化、经营规模化方向发展。
二是鼓励有市场、有潜力的优势民营企业增加投入、扩大规模,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民营企业开展产、学、研联营,组合各种生产要素,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民营企业向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发展。要积极引导民营经济进入国家放宽市场准入的各项投资领域,实现民企与国
企的在准入领域的平等竞争,通过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合资合作,以及兼并、收购等形式,学习国有企业中的先进适用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强化民营企业“技术为先,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的意识,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提高民营企业的整体实力和企业素质,增强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占有率,提高民营企业的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要通过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积极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增强我区税收收入发展后劲,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双流县民营经济工作会。我首先代表市中小企业局和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大会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 通报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XX年,我市全面贯彻国家和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和 “加快产业发展年”的要求,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培育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现了我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全年累计实现增加值1326.6亿元,同比增长20.1%,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8.2%,其中工业增加值491.2亿元,同比增长26.9%;入库税金276.6亿元。截止XX年12月底止,全市民营企业达55.4万个,其中私营企业10.2万个,个体工商户44.9万户。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民营经济已占我市国民经济的“半壁河山”。XX年,民营经济占全市gdp比重达48.2%,比上年末提高2.5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6.6%,为全市gdp增长13.8%贡献了9.2个百分点。民营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53.0%,比上年末提高3.6个百分点,增幅高出全市工业增加值增幅6.3个百分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缴纳税金276.6亿元,占全市国税、地税总收入的68.4%,占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的58.5%。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民间投资已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全市民间投资1050.2亿元,同比增长31.4%,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5.3%,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全市私营企业注册资本1061.5亿元,户均103.8万元,比上年末户均增加5.8万元,同比增长5.9%,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总额达7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亿元,户均1.72万元,同比增加0.12万元,增长7.5%。全年新增私营企业1.6万户,新增个体工商户5.8万户。
(三)民营经济已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大约240万人,其中私营企业直接吸纳就业101.4万人,新增19.4万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达到84.7万人,新增15.9万人,为缓解我市就业矛盾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继续发挥在全省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带动作用。我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民营经济总量的32.8%,发展速度名列全省第2位。最新公布的XX全省民营经济综合实力测评中,成都市名列全省各市州第一名,我市金牛区等区(市)县名列全省各区(市)县前5名,其中我们双流县名列全省第3名。
二、 XX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思路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民营经济工作非常重视。省委将民营经济作为四项重点工作之一,而发展大企业、大集团,产业集群,县域经济等三项重点工作也与民营经济工作密切相关,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要性由此可见。近期省上已召开了全省民营企业工作会,表彰奖励先进市州和民营企业,并出台政策措施,必将进一步掀起发展民营经济的新。从今年起,省上首次将民营经济发展目标下达各市州进行考核,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市上也继续将民营经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区(市)县的目标考核。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民营经济工作的要求,XX年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即将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和“三新”突破年工作要求,以加快产业发展,促进工业强市为主线,以优化发展环境、培育产业集群、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继续推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市实现新“三最”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XX年全市民营经济主要目标是: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20%,其中工业民营增加值增长22%,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0%。
(一)狠抓落实,继续优化政策环境
继续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重点落实放宽投资领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以及财政支持、民营科技企业扶持政策等方面的政策。加大对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二)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产业发展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新”突破年要求,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强分类指导,加快民营工业企业发展。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增强团结合作精神,加强协作,组建企业集团,走强强联合之路。重点扶持科伦集团、汇源集团、康弘药业等一批年营业收入过10亿、20亿及以上的大型骨干民营工业企业做强做大。着力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继续实施 “三年千家”小企业培育计划,全年将300家小企业培育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壮大规模企业总量。
(三)突出重点,继续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以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为重点,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开发银行以及市商业银行、信用联社等扶持资金的作用,继续大力推动民间资金和外资进入我市信用担保领域,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继续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创业辅导、筹资融资、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加大宣传力度,继续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民营经济对国家、对社会的巨大贡献,广泛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先进典型。继续开展对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区(市)县和民营企业五十强、优秀个体工商户的评选表彰。给予民营企业及创业者应有的地位和荣誉,充分体现发展民营经济有功、发展民营经济光荣,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民间的投资创业激情,调动全社会发展民营经济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三、 对双流民营经济工作的两点建议
(一)希望双流成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排头兵
从XX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看来,双流县民营经济增加值总量在全市20个区(市)县中排第三位(金牛、武侯分列第一、二位),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了55.1%,列20个区(市)县的第4位,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民营经济发展目标任务,为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XX年全省民营经济综合实力测评中,列全省区(市)县的第3名,成绩可喜可贺。围绕“三个集中”,双流民营经济发展特色突出,“蛟龙模式”为全市、全省工业集中发展区的经营管理提供了借鉴,产业集群发展稳步推进,有一批具备较大规模和较高知名度的民营企业,双流民营经济发展有着较好的基础条件和进一步发展的潜力。
希望在新的一年中,县上要进一步推进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依托现有医药、电子、机械、建材、食品等支柱产业,切实抓好西航港、蛟龙工业港等工业集中发展区载体建设,大力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要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壮大规模企业群体,进一步加大对远大蜀阳、康弘制药、川开集团、和协电力等一批重点优势企业的支持力度,促使其上水平、上台阶,做强做大。
(二)希望双流成为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的排头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和加快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现就财政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贯彻落实党的*和省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实践“*”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是推动我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大举措。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扩大经济总量,优化资源配置,增加社会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发展是第一要务”的高度,充分认识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使民营经济尽快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成为实现“翻两番”奋斗目标的重要支撑力量。
二、财政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应把握的原则
(一)要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应享受国民待遇,对民营企业要实行“三同”、“三不”,即同环境、同政策、同待遇,不加码、不歧视、不干扰。
(二)要与中央的方针政策相一致。国务院三令五申,各地不得擅自制定减免税和越权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严肃性,任何地方不得超越权限出台涉及税收的优惠政策,对违反国家统一规定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要一律废止,为各类企业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要依法加强管理。依法管理,也是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政策的制定要有利于民营经济的规范、迅速发展。要鼓励民营经济依法按市场规律运作,扩大就业,增加收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三、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从事高新技术、环保、社会福利等国家鼓励行业的民营企业,以及安置吸纳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民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彻底清理“三乱”。协同监察、物价、工商等部门,全面清理收费项目,对省制定的专门面向民营经济的收费项目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清理,对保留项目收费标准过高的要适当降低;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制定收费目录,把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向全社会公布。以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彻底脱钩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票款分离”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和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三乱”行为,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
(三)进一步放开民营经济投资领域。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参与水利、交通、能源、公交、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投资,参与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事业的发展。对民营企业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的,财政可给予一次性资助或奖励。支持和鼓励省内外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通过购买、承包、租赁、联合、兼并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改造,推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退民进”,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四、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
贯彻公共财政和国民待遇原则,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经济发展资金在扶持对象上不再区分所有制性质,给予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政策待遇。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吸附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增加科技含量,在符合国家项目立项政策的前提下,高新技术贴息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的资金安排上,可以向民营企业倾斜。建立和完善主要面对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大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再担保服务的力度,通过贷款担保、贴息等方式,拓宽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引导、聚集社会资本,壮大民营企业的实力。
一、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锐意开拓进取,勇于在体制上创新,不断加大对民营经济的领导,支持和扶植力度,努力从观念上,体制上、政策上、服务上为民营经济的发展破冰除障,给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宽松、自由、充满生机活力的环境和空间,使我区民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其具体表现是:
1、民营经济已成为区域经济中发展最快,潜力最大,最富有活力的经济成分。截止**年3月底,我区民营企业总户数已达12984户;从业人数61317人。注册资金84443万元;其中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的有156户;500万以上的22;1000万以上的有16户,吸纳安置下岗职工22000人。近几年来,又有”辽宁卫星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北恒铜业有限公司”,“沈阳信达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等高科技含量密集,实力强、利润丰富,成规模的知名民营经济陆续落户我区,更增强了我区的民营经济整体实力。
2、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对区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也逐步增大。**年,我区民营经济实现产值45亿元,三年内平均增幅达27%,为区库财政提供收入3.4亿元。民营企业缴纳地税率增幅显著,**年我区民营企业缴纳50万-100万元的有23户;100万-500万元的有28户;500万-1000万元的有3户;1000万元以上的有1户;缴纳地税总额为10536万元,占全区地税总额的64.96%,大大超出了“半壁江山”的范围。
3、民营经济已成为促进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几年来,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和区属企业的改革和改组改制,使我区经济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目前,据区经发局提供的资料表明,民营经济成分占区域经济的比重已达92%。同时还应看到,民营企业大都集中在批发、零售、餐饮、服务、交通运输等产业,为优化我区的经济产业结构做出了突出贡献。
4、民营经济逐步成为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体动力。民营企业在以高科技为先导的诸多生产领域中发展态势迅猛。目前通过对原有国企、集体企业的公司的改造和产权制度改革,我区的民营企业已进入到机械加工、橡胶、医药、化工、冶金、汽车制造等领域。另外,通过既定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以及与项目相伴生的民营企业的扩张和发展,填补了我区原有产业的空白,如生物制药、电脑、微电子技术、电气线路改造等。同时还应注意到,通过几年来市场经济大潮的洗礼,我区民营企业中已经涌现出一批新生代的优秀企业家,他们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思想开阔,怀有强烈的实现自我产业报国的雄心壮志。在我们走访的不少企业中,大都有组建集团,扩张发展,走集约化发展的强烈愿望。随着我国加入WTO,许多中型民营企业也正向着与世界接轨,向着规模化,集团化,多元化,国际化的目标迈进。他们的发展必将对我区经济发展逐步显现出强劲的拉动作用。
二、我区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从民营经济发展内在的因素和外部环境的现状上剖析探究,感到当前我区民营经济的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足:一是数量虽多,但形成规模的相对少;二是粗放型的多,高科技含量型的相对较少;三是家族式管理、传统、经验管理型的多,新机制,先进管理型的相对小;四是行政部门管理限制多,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的相对少。当前影响我区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是:
(一)思想观念解放程度不够,手脚未完全放开。主要表现,一是在一些部门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还存有不同程度的偏见和误区;二是对民营企业重税费征收,轻服务引导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民营经济重要性的宣传造势还尚有死角,加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
(二)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责不清晰、服务不到位。目前,具体管理民营经济的机构尚不健全,管理办法也不尽完善,合理、协调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各类问题缺乏力度,个别部门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生、冷、硬,吃、拿、卡、要的现象仍然存在,不少民营企业的法人对此都有反映和意见。
(三)经济结构,产业布局不尽合理。根据工商部门提供的数字分析,我区民企中从事商业、批零餐饮、服务、运输的11506户,而从事工业的只有1487户,约占12%,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民营经济产业的市场和发展空间相对狭小。
(四)融资机构不健全。金融机构与民企(尤其是中型以下企业)对接融通不够,使一些产销前景看好,有发展前途的民企贷款难,发展受阻,对此,不少民企反映强烈。
(五)民营企业本身也存在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的突出问题。有的民企法人素质不高,管理方式陈旧落后,管理制度不规范,信誉度不高,人才聚集力不强,有的法人,业主纳税意识不强,偷漏税现象时有发生,也严重影响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总之,从横向比,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步伐还不够快,民营经济的管理体制和手段与发展的要求看还相对滞后,民营经济发展的软环境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净化。
三、几点建议
(一)彻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全区上下要乘“新一轮思想解放”的东风,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把发展民营经济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去认识,坚持“放心、放开、放手”的方针,树立三种意识,即:不管什么体制,发展就行;不管归谁所有,纳税就行;不管哪种形式,搞活就行。彻底破除所有制形式的桎梏,破除一切歧视,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多种偏见和模糊认识。从我区区情出发,在对现在的民企抓大、抓强、抓高的同时,着力支持扶植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发展,抓大不放小。既注重提升扩大现有民企的质量和规模;又注重新组建,新引进民企的发展,形成整体推进,齐头并进的态势。要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作用及对国民经济的巨大贡献,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树立典型扩大影响,充分反映民营企业的呼声和正当权益,营造尊重纳税人,崇尚知识,崇尚人才,崇尚创业,产业报国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宏观引导。
1、健全和创新管理体制。一是建议由区政府挂帅,成立“**区民营经济管理委员会”,实施对全区民营经济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委员会的工作,吸收人大、政协分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参加。二是完善区政府已经构建的“一个漏斗对内,一个窗口对外”的“两个一”为核心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办好政府办事大厅及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从信息、咨询、政策和法律援助等多方面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帮助。三是发挥好工商联(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并加强民营企业中的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建设,明确地位和作用。四是工商部门要抓好“个协”的工作,并规范管理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发挥好这些组织在引导和规范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宏观引导,政策引致,促进民营经济向特色产业集中。我区应以“沈海现代工业示范区”为龙头,通过“高起点规划,新机制动作,新体制管理”,用“一网式服务”等形式,将国有存量盘活与民营资本扩张结合起来。将民营经济发展与园区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努力打造有“扛鼎”“挑梁”作用,并具有**特色的创新名牌产业,相应带动餐饮、五金、钢材、汽车零部件、社会家政服务、商业等方面的产业,进而不断扩大民营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与此同时,政府各有关执法部门也要切实依法负起监管职能,实现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引导督促民营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照章纳税。
(三)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的软环境
1、认真贯彻省市决定,切实放宽市场准入,除国家法律、政策明令禁止的外,各个行业、各个区域都应允许民营企业自由选择经营范围和方式。在注册和登记等方面公平对待,创造与国有、集体、外资企业平等的投资经营条件。取消一切歧视性的税费征收制度和规定。
2、充分发挥信息港示范区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及时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关市场,科技,资讯,产业政策,法律规范等信息服务。
3、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建议成立行业协会。个私企业联动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担保服务中心等配套服务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经营策划,市场开发,协调攻关,融资贷款担保等方面的服务,发挥好各类中介组织配置资源的市场化作用。
4、强化监督,规范执法行为。①尽早开通区政府办事大厅的服务业务,不断总结经验,做到特事特办,抓好首问负责制。及时向企业准确快速传递信息。②调整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稽查的工作思路,树立以服务为主体的思想观念。主动接待,走访民企法人和业主,听取意见,切实为民企解决实际困难。③对执法部门的罚没和收费实行严格管理,杜绝罚没和收费与部门利益挂钩。④坚决刹住和纠正以罚代管的现象。⑤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的作用。加大对执法部门工作的评议和举报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帮助中小民营企业解决贷款融资难的问题
1、注重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积极协调银行与中小民营企业的关系,帮助民营企业争取银行资金的支持。要针对银行和民企的特点和需要,政府每年都要牵头举办由银行和民企法人参加的对接洽谈会,联谊会,项目推介会和创业会,加强银行与民企的交流与沟通。同时,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担保贷款业务;支持中介机构参与货款审理、评估。
2、建议成立**区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会。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设定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多种资金来源,建立多种组织参与,多层次结构的担保体系并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政府的支持金。基金可采取会员制,民营企业以会员身份加入基金会。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基金的运作。一是政府与一家商业银行合作,由银行按照市场化的运作形式审核企业贷款。二是对会员企业的贷款可采取个人资产抵押,企业联保等形式,适当扩大会员企业保证金的贷款额度。支持银行和行业投资机构联合成立担保组织,支持社会团体,企业群体共同出资设立信用担保公司。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在外部环境上提供帮助。
3、利用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对符合有关条件的民营企业,支持其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积极支持、协调区内民营企业之间通过参股,控股。资产置换等资本营运方式盘活资本存量。
4、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今年我国将启动个人信用的评估体系。这标志着企业和个人担保信用制度的建立,将对中小型民营企业信贷资金规模扩张发挥积极作用。我区应不失时机地建立企业和个信用调查机制和规范的个人资信评估机制的信用制度,以企业和个人标识码的形式,建立企业和个人的经营信用、资本信用、质量信用、完税信用,个人行为信用等方面的资信档案。档案部门要适应时展要求乘势而上,更新观念,开拓服务领域,统筹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探索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档案工作的新思路,新对策。
(五)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素质,完善自我
1、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和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建议区政府借鉴“星火计划”的成功经验,责成有关经济、科技部门和商会制定和组织实施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计划”。“教育培训计划”,“管理提高计划”。以此提高民营企业的素质。要加强人才开发和专业技术培训,推动科学家和企业家的对接,促进高校文化与商业文化的融合,为民营企业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多年来,县司法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工作者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的法律服务,全力支持我县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自**年来,全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共为民营经济担任法律顾问130多家,解答法律咨询30万多人次,办理公证事项**多件,调处涉及民营经济主体矛盾纠纷3000多起,共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草拟、审查合同1500份,标的额超过6亿元。从调查情况来看,法律服务机构为民营经济服务的现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法律服务机构工作越来越扎实,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律师法》、《公证暂行条例》为准则,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为民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律师所结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加强了律师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使律师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律师所采取了案前集中讨论,案件互相帮助,案后共同学习,以老带新、新老结合等方式方法,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在经济和民事中,既注重经济疥疮,更注重社会效益,只要民营业主求助,就及时提供服务,得到民营企业的广泛好评。先后有12名律师收到民营企业的锦旗和表扬信。公证工作积极深化改革,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出台了多项优惠改革和服务承诺标准,规定凡是民营经济需要的法律服务,一律优先,优质、优惠服务,在收费上能减则减,能缓则缓,最大限度地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司法行政部门对民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县司法局十分重视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局内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各律师所、公证处主任为成员的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内部设立了法律服务管理科,及时下发了《关于为民营经济搞好法律服务的决定》、《关于加强全县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规定》等多个文件,加强了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采取召开民营业主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询问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当事人等多种方式方法,全面掌握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民营企业态度不好,服务不周的,一经发现,黄牌警告,直到撤销执业资格。推进了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对民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的领域越来越大。各律师所、公证处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寻求服务民营经济的突破口和融合点,主动深入民营业户,开展上门服务和送法进户,认真抓好对民营企业的法律知识教育,不断增强民营业主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积极引导私营业主识大体、顾大局,自觉依法办事,依法处理社会事务,走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的路子,法律顾问点、公证联系点、法律咨询服务已延伸民营经济园区,遍及城乡各地,形成多元化服务新格局。法律服务已涉足于民营经济的方方面面,包括法律咨询、公证见证、开展非诉讼调解、协助对外开展经贸洽谈、办理企业合同等。
(四)法律服务质量越来越高。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把民营经济服务作为重急,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以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己任,不怕任务繁重,不怕困难,以无私奉献的精神默默地工作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第一线,法律服务人员无论是开展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公证、见证,还是仲裁诉讼,都能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精诚服务,以民营业主满意为最高宗旨和目标,积极贡献,民营业主满意率达95%以上。
总的来看,我县法律服务队伍为民营经济服务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少数法律服务人员对民营经济发展没有足够重视,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一些法律服务机构缺乏竞争激励机制,业务拓展不够宽
二、为民营经济搞好法律服务的对策及建议
过去,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立足自身职能,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取得了很大成效,对一些好的做法与经验,值得总结并进一步发扬广大,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已驶入快车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量越来越多,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理清思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为民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牢固树立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意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是搞好服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队伍素质的高低,关系对民营经济服务的优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站在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高度,站在提高全县经济规模总量的角度,充分认识为民营经济发展搞好法律服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以作风建设和创满意活动为载体,组织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引导广大法律工作者把为民营经济服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观念,不断提高为民营经济服务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其次要采取多种措施,抓好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与能力,积极吸纳优秀法律人才进入法律服务队伍,壮大法律服务队伍的规模,使法律服务业与民营经济协调发展。
(二)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公证处、律师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组织要积极整合人才资源,优化专业服务配置,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拓展为民营经济服务领域,特别是在法律顾问工作上寻求新的突破,尽可能扩大法律顾问的覆盖面,广泛开展多元化、多层次的法律服务。要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实施体制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依法运用公证手段协助民营经济拓宽融资渠道,争取发展资金;帮助民营企业开展对外经贸业务往来,协助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出国洽谈生意,签定合同,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劳务合作和从事其它商务活动等。
2005年全年,我们一方面积极组织帮助民营企业申报各类各级科技项目,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另一方面加强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全年共为全区民营企业组织申报区级以上科技项目××项,其中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省级星火和火炬计划×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家、省级高新技术产品×项、省科技攻关计划×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2005年度,全区科技三项经费支出中,对民营工业类项目共支出××万元,占工业、农业和社会事业类项目总支出的××%,占全部三项费用总支出的××%。2005年,我们表彰全区第×届优秀科技工作者××名其中民营企业科技工作者×名。全年我们共认定民营科技型企业×家。区科协在企业科协组织建设中,共帮助筹备建立民营企业科技协会×家。
在服务民营企业的工作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三点:
1、加强调研,增强互动,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的有效性
为贯彻落实好全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步伐,我们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传达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析形势,明确思路,把服务于民营经济作为部门的中心工作来抓。
我们首先在全区范围对民营企业的科研状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通过调研,掌握民营企业的科技项目需求,技术难题和在手科研项目进展情况,宣传落实科技政策,增强民营企业与科技部门的互动,营造企业致力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我们把企业科技状况调查表、服务热线电话卡、相关人员联系方式专程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认真了解企业科研情况,积极帮助企业寻找技术攻关和合作伙伴。同时我们对发放的资料进行统计整理,建立被调查企业档案,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区民营企业科技工作动态数据库。
2、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为抓手,利用“科交会”平台,服务民营企业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高新技术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推进器,科技部门服务民营企业的重点就是要主动为企业搭建科技合作平台,引导和帮助企业开发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我们在去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会议之后,先后分层次,分行业组织召开了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座谈会,通过政策解读、类比分析,深化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文件,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了民营企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化方向发展的思路。去年我们先后多次帮助民营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和项目,帮助××××厂到××工学院寻求合作项目,帮助××××公司与××大学联系洽谈合作,帮助×××××与中科院合肥××××研究所寻求技术支持。
“科技合作交流会”是市委、市政府为推动院企合作,解决企业科研人才不足,新产品开发能力不强,思路不宽而搭建的一个平台。我们在这项工作中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密切协作,加强集成,为科交会前期的洽谈合作做了充分的准备。一方面,根据部分企业的需求,我们先后安排专人到××工学院、××大学、××工业大学、××大学等高校科研单位进行走访,与相关的专家教授接触,有选择地洽谈合作项目,帮助东宝电器、××食品、××化工和××机械等多家企业找到技术依托和合作单位。另一方面把专家请进来,加强多元化合作。我们先后邀请清华大学××××研究所的×××博士,浙江大学的周××、王××两位教授,××工学院李××教授,中科院合肥×××研究所的宫××教授等专家来区考察、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商谈合作,建立合作网络。经过我们的努力,“科交会”南线活动中,我区××家企业负责人,在广州、深圳两地与当地高校、科研院所广泛接触,深入洽谈,共签订各类项目××项。
3、突出重点,大力培植民营科技型企业,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民营科技型企业是民营企业中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新型成长性企业,是新经济发展的一支最活跃的生力军,也是推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力量。
为大力培植民营科技型企业,我们着重抓好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浓厚的创业氛围。我们将市局下发的《××市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市星火特色支柱产业基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科技文件与目标考核办法一同下发,同时,我们还将《××市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和市政府办200×年×月下发的《××市加快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意见》抄送至区人大等部门,通过宣传市规范性文件,促进全区上下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服务于民营科技型企业良好氛围的形成。去年×月份,区人大组织部分代表视察区属重点企业,对全区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转型工作取得的成效结给予了充分肯定。
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是我们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重点内容。通过基地建设可以充分整合利用好现有各种资源,尤其是技术资源,避免重复投入;可以进一步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强化产业优势,提高产业竞争力;可以向上争取各级各类资助。对××××××特色产业基地我们先后请市局同志进行实地考察、指导,并与镇政府商定制订产业基地中长期规划,帮助相关企业整理申报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软件资料。对××××××产业化特色基地,我们主要着眼于帮助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2005年,我们重点扶持帮助的××××××有限公司开发出×××××型××××(产品),该产品当年通过国家级鉴定,填补了国内空白,还获得2005年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
1、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在科技项目申报、科研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评审、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三项费用申请等方面进一步对民营企业给予有力的支持;积极研究和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机制;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省科技攻关计划等各类支持。
2、认真组织实施市下高新技术产业化目标考核各项内容,利用市“×××论坛”在××召开的契机,早安排,早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带企业出去,请专家进来,促进民营企业与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争取谈成更多的合作项目,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考核任务。
3、引导民营科技型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力度,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重点针对我区民营经济的基础和产业特色,着力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改进工艺、装备和材料,加速产品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突破民营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中国既有的渐进改革是比较成功的,其中的一个要害是实现了所谓的“增长衔接”(张杰,1999)。改革初期,国家通过有约束的价格双轨、金融补贴以及强有力的金融控制,保证了国有经济产出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相对比重的缓慢下降(张军,1998)。与此同时,集体经济依赖其特殊的“模糊产权”结构和地方政府的金融支持获得持续快速增长,从而及时而有力地弥补了国有经济产出下降的影响。不过,集体经济产出(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增长在90年代以来出现了停滞趋势,暴露出“模糊产权”的局限性和过渡性,而民营经济的崛起又迅速弥补了由此带来的增长缺口。由于民营经济的增长依托于一种合理的产权结构,因此它体现了中国经济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同时也必将成为中国未来宏观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可是,民营经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却面临着越来越紧的发展约束,这些约束有来自市场进入方面的,也有治理结构和产权保护方面的,本文则关注来自金融方面的约束。
在改革过程中,民营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内源融资,但这种金融安排只适用于处在初创时期的民营经济。当民营经济的发展进入追求技术进步与资本密集的阶段后,则需要新的金融安排的支持。1996年以来中国信贷萎缩与经济增长乏力的现实表明,在国有经济面临重组困境从而难以为经济增长贡献更多份额的情况下,确立适用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安排并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就显得特别必要。本文试图从国有企业的资本困境入手描述民营经济面临的金融困境,旨在从最初始的层次切入,说明民营经济金融困境的性质。作为渐进改革的一种内生现象,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源于国有金融体制对国有企业的金融支持(金融补贴)和国有企业对这种支持的刚性依赖以及由此形成的信贷资本化(张杰,1998a)。为了维持国有企业对金融支持的刚性依赖,国有银行便不得不持续处于追求信贷的“事后效益”的状态(平新乔,1998)。结果,使大量资金被就业、社会稳定与经济增长等因素所牵扯而失去周转增值的属性。在这种情况下,民营经济就自然不但无法在国家控制的金融体制中寻找到获得金融支持的机会,反而成为一种其进入行为被竭力限制的因素。
事实上,国有金融支持很难与预算硬约束的民营经济建立联系,它原本就是由预算软约束的国有经济内生出来的。在软的预算约束条件下,国有金融与国有企业的金融沟通依赖于国家自上而下建立的纵向信用联系。而就民营经济而言,其金融支持则需要通过一种横向的信用联系来实现。从这种意义上看,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从根本上讲是一种信用困境。显然,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不能指望通过在国有金融制度与民营企业之间建立某种直接联系来解除。因为,如果那样的话,软的预算约束因素便会被引入。问题的要害在于如何在确立外源融资制度的同时不损害民营经济的内源融资机制。应当明确的是,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本身并不意味着其内源融资机制出了什么问题,而是这种内源融资机制已不能满足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或者说,民营经济已难以依靠内源融资“单打独斗”,而需要外源融资机制的接应。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外源融资制度不至于损害民营经济的内源融资机制呢?这是本文要着力回答的核心问题。理论上讲,只有内生于民营经济本身的外源融资制度才是最好的制度,尽管内生的制度总是要与现存的正式制度安排发生利益冲突。
由此表明,国有银行的分权化或市场化改革,以及理论界一度呼声甚高的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努力,对改善民营经济外源融资条件的作用是有限的。而那些通过让民营经济进入股票市场来缓解金融困境的政策主张则更会产生误导效应。剩下的问题便是民营经济的金融需求了,而这个问题则更为根本。现实情况正好表明,民营经济的投资倾向十分低落,许多民营企业的经理不愿意把企业做大,主要是担心做大以后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既然民营企业不愿意投资,何谈金融需求?当然,这已不属于本文所讨论的融资制度层面的问题,但它对融资制度本身却会产生致命的影响。
二、“体制内”金融支持与民营经济的筹资困境
既有的改革表明,在国有企业产出占比与就业份额依然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维持国有企业的稳定与产出增长事关渐进改革的前程。但国有企业产出的持续增长需要国家财政的持续投入,而事实恰好表明,在国家财政能力迅速下降的情况下,这种投入又不可能兑现。正是基于此,以1985年“拨改贷”为标志,在国有企业的产出与国有银行的信贷支持之间确立了一种刚性依赖关系。这样,国有企业乃至整体改革进程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有银行信贷支持的能力与国有银行的稳定。当然,国有银行的稳定与信贷支持能力又取决于居民储蓄的增长和居民对国有银行的信任。这种宏观经济组合直接塑造了国有企业的特殊资本结构并导致了改革以来国有经济日益严重的资本困境。
其困境的要害可简单概括为:国有银行替代国家财政(所有权的代表)以信贷的方式向国有企业注资,国有企业事实上把国有银行的信贷视作国家的所有权注资。这种特殊的信贷性注资并不单纯如杜瓦特波特和马士金(DewatripontandMaskin,1989)所描述的那样,是因为存在着一种“事后的有效”,而是由于国有银行的信贷已经构成国有企业资本的一部分,而对此,信贷者在事先是确知的。在事先预知的情形下,不良的信贷行为仍然不可避免,则完全是由于存在一个集中的国有金融体制或者国有银行制度。由此不难进一步推断,即便是诚如福雷和海尔威格(FuleyandHellwig,1975)所指出的,每一家银行都假定自己是最后一个贷款供给者,则同样不会使其给企业贷款的行为谨慎起来,贷款条件也不会更为严格。原因很简单,在中国的渐进改革过程中,国有银行提供信贷本身是一种注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追求的目标并非是单一的利润或经济收益,而是宏观经济的增长、社会的稳定乃至国家的信誉等等。应当看到,国有企业的特殊资本结构事实上锁定了国有银行的改革角色与金融责任,同时也决定了改革过程中金融资源的配置结构。
既然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的信贷蜕变成为注资,那就意味着国有银行在决定资金去向与数量方面并没有多少选择余地,或者说它的信贷行为是被动的。信贷数量的多少并不取决于国有银行对项目本身的选择以及对信贷回报的考虑,而是取决于国有企业以及渐进改革对金融资源的需求,或者说取决于国家的金融偏好。既然如此,在国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便出现了一种十分特殊的现象,即资产是被事先给定的,国有银行所做的工作是寻找与这些资产相对应的负债。在这里,从表面上看,国有银行对负债是可以选择的,而事实上则别无选择。因为,国有银行不可能从国家财政那里得到多少所有权资本,股权融资受到国有银行产权结构以及所履行的政策性业务的制约,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只能获取有限资金且成本甚高,相比之下,事实上只有居民的储蓄存款可资利用了。这种负债情形必然会导致国有银行之间的储蓄竞争。饶有意味的是,当国有银行的资产被给定,而负债又是别无选择的时候,任何形式的负债一旦进入国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便会超越国有银行自身的资本结构,而成为由外在于国有银行的机制来负责的因素了,因为单个国有银行是负不起这个责任的。
而一旦由作为委托人的国家来承担最后责任,则对国有银行来说,居民储蓄就蜕变成为一个免费资本;在储蓄竞争中,哪家银行吸收的储蓄越多,便意味着获得更多的免费资本。由此不难推断,国家的进一步选择必然是,对于居民储蓄这块“蛋糕”,既然它对国有银行(事实上是国家)来说是刚性的,那就有必要保证国有银行来切取其中的一个固定部分。这样,在存款市场上,就需要由国家出面在制度上确立和维护一个垄断的或者集权性的金融体制(国有银行体制),而排斥非国有的或者竞争性的金融因素对存款市场的进入。而事实上,在国有银行先入为主且其分支机构迅速扩展的前提下,即便国家不在制度上对非国有金融机构施加限制与“歧视”,这些金融机构也无力与国有银行竞争存款(张杰,1998a)。值得指出的是,真正非国有金融机构的有效运作需要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结构,而后者在渐进改革过程中是不可能具备的。由此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些具有地方政府背景且产权相对模糊的非国有金融机构可以大量出现并一度取得迅速发展。但是,它们最终也面临着与国有银行类似的问题与困境。渐进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近似地等同于乡镇企业,这种金融机构因其所具有的特殊产权结构注定要走与乡镇企业相同的兴衰之路。
这种地方性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为地方政府所偏好的项目筹资并提供信贷的,它们与国有银行之间的竞争事实上是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的结果并不会导出合理的金融产权结构和市场结构。这样,很显然,国有银行在获取大量居民储蓄之后将主要部分用于维持国有企业的特殊资本结构,而地方性金融机构则将其支配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政府所偏好的企业与项目,而惟独民营企业一直没有相对应的金融支持机制。客观地讲,国有银行体制及其金融支持对渐进改革本身的贡献十分巨大,而地方性金融机构在调动地方积极性和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方面也功不可没。但这两类金融机构都无一例外地逐步陷入各自所倾力支持的实质经济的资本困境之中而难以自拔。令人不解的是,中国民营企业的经营绩效都普遍较好,产权结构也较为完善,资本结构因依托于内源融资机制也较为完备,为什么国有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却很难与它们建立普遍的金融联系,以至于形成一方面大量的资金贷不出去,另一方面许多好的项目却融不到资的尴尬局面呢?这里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在市场不完备的情况下,国有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一时很难在众多的民营企业中分辨哪些是好的,而哪些是坏的,因为企业(尤其是经营不善的企业)本身都具有隐瞒自身真实信息的偏好。从理论上讲,在利率给定的情况下,影响银行信贷决策的根本因素是银行对客户对象的风险评级或认识。如果银行缺乏对企业客户风险的足够信息,从而不能作出适宜的风险评级,也就不会提供相应的信贷服务(贺力平,1999)。
对国有银行来说,民营企业几乎完全是新客户,社会上也没有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及其服务可资利用,因此对它们的信贷行为必定是谨慎的。同样不容忽视的是,在很多情况下,向国有银行争取贷款(出高价)的民营企业很有可能是劣质企业或者是一些不好的贷款项目。因为在国有银行不愿向民营企业贷款的信息公布之后,好的民营企业和好的项目不会继续纠缠国有银行,因为对它们来说,等待和纠缠的机会成本过高,不如寻找其他的筹资渠道。相比之下,只有那些不好的项目才舍得花功夫继续向国有银行“公关”。进一步地,国有银行不愿意也没有必要因为给民营企业发放贷款而承担额外的风险。把钱贷给国有企业,即便还不了,责任在国有企业,若把钱贷给民营企业,如发生坏账,则要怀疑银行经理人员是否接受了贿赂等(张维迎,1999;樊纲,1999)。国有银行之所以宁愿把钱放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账户上,也不愿意贷给有效率的民营企业,还因为钱闲置在账上是体制原因,风险损失由国家承担;把钱贷出去,万一还不了,风险损失及其相关责任则由自己兜着。民营企业除了无法从金融中介机构那里得到信贷支持外,它们在证券市场上的筹资行动也面临许多难以逾越的障碍。在渐进改革过程中,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刚性信贷联系导致了大量的不良债权,金融风险也迅速积累。国家出于分散风险的考虑,出面塑造了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证券市场,以期给国有企业提供一种新的筹资渠道,从而把原来由信贷市场实现的货币性金融支持转换为由股票市场实现的证券性金融支持,民营经济自然被排斥于证券市场筹资的行列之外。而事实上,民营企业因具有与国有企业不同的成本而对股票筹资望而却步。在中国,只有像国有企业那样的资本结构才会激励企业去争取上市机会,因为它们的成本可以外部化。而对民营企业来说,成本则只能由自己内部消化。因此,即便证券市场对民营企业敞开大门,真正的民营企业也是难以进入的,只有那些具有特殊背景和特殊资本结构的所谓民营企业才会大量进入。
三、两种信用联系与民营经济的改革地位
在中国,经过长期的制度演进,形成了一种纵向的社会信用联系,它是中央计划经济体制赖以存在与运作的社会基础。基于此,整个社会的信用因素被牵系于一种以国家为中轴的框架之中,并通过自上而下的机制来组织。不难想象,这种信用联系需要某种集权体制或者国家权威的外在约束力维持。而国家之所以要出面维护这种信用联系,则是为了追求符合其效用函数的经济增长与经济控制。客观地说,这种纵向信用联系是已有渐进改革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它使国有银行依托于国家信誉而大规模地吸引储蓄,并让这些储蓄中的绝大部分转换为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从而保证了体制内产出的持续增长和改革条件下的社会稳定。但是,仅从金融角度看,纵向信用联系的存在是有条件的。
一方面,居民储蓄必须保持一个较高且相对稳定的增长率,这是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存在一个垄断的金融体制,通过它把居民储蓄配置给国有企业,这是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国有银行账面上的居民储蓄能够持续增长,则纵向信用联系就可以维持下去。当然,纵向信用联系的维系本身也有限度,那就是国家对由这种信用联系所内生的国有银行不良债权和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的最大承受能力。纵向信用联系在改革中的确立依靠的是高储蓄与高投资,而当这种高投资达到一定程度,边际效益变成零或者负数时,麻烦就来了(许小年,1999)。或者说,当国有银行的信贷从对渐进改革的支持效应转变为对进一步改革的抑制效应时,维持纵向信用联系的成本将上升,其对渐进改革和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就到了尽头。这里存在一个政策困境:若继续维持纵向信用联系,则会伴随不良债权和金融风险的不断积累,国家承受能力有限,因为这种信用联系实际上是由国家信誉维系着的;若以暂时中断这种信用联系来遏制不良债权的继续积累,则又会马上出现信贷萎缩与经济增长速度的下滑。其要害在于,经济增长所需要的几乎全部支持与激励因素都牵系和依赖于这种纵向信用联系。平新乔(1998)的一项计量分析结果证明,银行对于未完成的投资工程的再贷款具有显著的事后有效性。事实上,这种事后有效性正是纵向信用联系的实质所在。
1985年“拨改贷”以后,由于财政状况每况愈下,国有银行必须面对一系列慢项目,这就意味着从此国有银行被完全纳入纵向信用联系。从理论上讲,银行只是针对快项目的,慢项目应由财政负责①,但如前述,在中国改革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种“强金融、弱财政”格局,由此使得银行必须介入慢项目。在这种情况下,慢项目便不一定是低效率的项目,只不过从银行的资金性质而言,它是低效率而已。正是基于此,国有银行给投资项目的再贷款就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了事后有效性。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国有银行对慢项目的金融支持,就不会有改革以来持续的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的改善。问题是,这种总体上的事后有效性在国有银行的账面上却体现为不良债权的积累。更进一步地,国有银行角色的错置(针对大量慢项目)导致了一种特殊的项目选择博弈。在此过程中,快项目反而会被淘汰出局。而当大量慢项目充斥整个宏观经济时,国有银行的流动性压力就会迅速增加。国家只有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来强制中断慢项目或对慢项目的支持机制(主要是信贷)实施严格控制,但这样做的结果则只是慢项目的减少,而不会同时增加快项目。由于经济增长与就业水平依赖于慢项目的存在与运作,因此慢项目的中断便会立即引发经济增长速度的下滑与社会就业压力的上升。这就是国家一直在进行治理整顿,但问题总是得不到根本解决的原因。问题最终要归结到快项目的产生与扩展上面,但这又需要同时确立一种横向的信用联系。从理论上讲,如果银行将资产投放于快项目,则无须对项目实施监督,因为快项目可以被设定为好项目,它是注定要盈利的。如果银行把资产投放于慢项目,为了追求事后有效性,就有必要对项目实施监督,而且慢项目的收益率取决于监督力度。
在这种情况下,凡是收益率较高的项目,一般都需要银行支付很高的监督成本。而对于绝大多数项目来说,当监督成本过高时,银行(事实上是国家)就会放弃监督,这笔贷款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不良贷款。相比之下,在横向信用联系存在的场合,由于银行的资产一般都由快项目组合而成,因此具有最低的监督成本。在中国,由于国有企业大都处在纵向信用联系之中,一时难以内生出快项目,因此,确立横向信用联系的主要依托是一直被纵向信用联系排斥的民营经济。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讲,尽快让民营经济步入正常增长途径,便成为保持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一个关键步骤。从总体上讲,纵向信用联系对渐进改革与经济增长的贡献潜力已经耗尽,横向信用联系的能量尚未得到很好发掘,由此决定了民营经济在进一步改革中的地位与作为。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民营经济产出已占较大份额的情况下,横向信用联系的确立就显得刻不容缓。种种迹象表明,有一部分民营企业已在想方设法与政府建立某种联系。很显然,民营企业在现有制度环境下具有挤进纵向信用联系的偏好。如果等到大部分民营企业都通过寻租方式挤进纵向信用联系,那么,建立横向信用联系的可能性就要大大降低,改革所付出的代价无疑会成倍增加。进一步地,1998年中国民营经济产值占GDP的比重已达42%左右,成为最大的经济部门,但固定资产投资只占百分之十几;同期国有部门投资增长28%,而非国有部门(包括民营企业)投资只增长4%。民营经济投资情绪低落,这很能说明问题。
如果缺乏完善的横向信用联系与相应的权益保障机制,人们无法通过市场竞争来获取正常的收益,那就只有借助市场以外的其他方式了,这是问题的关键。1997年以来,中国的总体投资状况不佳,一方面是因为纵向信用联系中断,使得国有经济可能获得的信贷减少;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横向信用联系残缺,使民营经济缺乏投资激励。因此,问题可以归结为,国家需要通过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来减少创租机会,从而逐步让民营经济远离纵向信用联系,其中最为核心的是确立国家的产权保护角色,以便从根本上激励民营经济的投资热情。而从理论上讲,纵向信用联系的增长潜能消耗殆尽,也会促使国家内生出保护产权以推动民营经济投资的需要。一旦民营经济的边际投资倾向上升,对金融的需求也会伴随增加。若这样,在金融机构和民营经济之间才会逐渐建立起广泛的金融联系。也只有如此,我们才可能在不损害民营经济内源融资格局的前提下引入外源融资机制。
四、民营经济的融资次序与策略选择
理论上讲,企业的融资次序应是先内源融资,也就是使用留利,只有在留利不够时,才向银行借款,或在市场上发行债券,最后的选择是发行股票(张维迎,1999)。西方企业的资本结构大致出自上述融资次序。在1966—1970年间,美国、英国、西德和法国四国的留利融资在资本结构中所占比重分别为69•4%、51•4%、63•1%和65%,就连严重依赖外部资金的日本也达40%。1970—1985年间西德与英国的融资结构更能说明问题,其内部留利融资占比分别为67•1%和74•2%,债务融资(银行贷款和债券)为21•1%和23•7%,股权融资则分别仅占2•1%和4•9%(崔之元,1993)。为什么会如此呢?那是由于一方面内部留利融资无须支付利息,另一方面不存在信息问题。只有当信息成本相对于资金短缺给企业收益造成的机会成本变小时,企业才会谋求其他的融资方式。依据以上讨论,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相对于国有企业似乎显得更为合理。在改革过程中,民营经济的产出增长主要依赖于内源融资。据调查统计,在民营企业(私有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中,继承家业、劳动积累以及合伙集资即所谓内源融资的比重占65•2%,而银行与信用社贷款等外源融资仅占10•7%(张其仔,1997)。这种状况虽然局限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但这又出人意料地给民营经济奠定了一个能够适应进一步改革与市场环境的资本结构的合理基础。来自国有金融制度安排的金融支持的不可得,事实上强化了体制外企业的内源融资加民间信贷支持的资本结构,这有利于遏制体制外金融依赖现象的出现(张杰,1999)。
可以说,政府因素的有限干预与债务融资的迟缓进入,对民营经济是一种潜在优势。不难想象,如果民营企业很早就与政府发生联系,以及与国有银行牵扯过深,则也会内生出大量模糊产权(事实上近年来已有一些民营企业发生了产权蜕变)。因此,至少从资本结构来讲,民营企业具有后发优势。也正因如此,在市场环境仍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要特别注意维护民营经济的内源融资机制,并激励其投资倾向。其中最为迫切和关键的是,国家要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并确立和履行产权保护承诺,以此为基础,逐步取消与缓解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约束,尤其是地方政府所强加的各种交易成本与市场障碍。与此同时,需要尽力避免民营企业与现有的国有银行发生广泛联系,以防民营企业资本结构向国有企业的趋同。之所以要这样做,那是因为在乡镇企业中已经普遍出现了这种现象,资本结构趋同是乡镇企业产生效率下降与增长乏力的基本原因。
从这种意义上讲,那种以为国有银行对民营经济提供信贷的主要障碍只是囿于所有者关系,从而主张国家应打破这种界限,鼓励国有银行向民营经济(包括其他类型的中小企业)贷款的思路无疑会产生误导效应。从根本上讲,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在确保其内源融资机制的前提下,发育内生性的横向信用联系,也就是让民营经济通过内部相互之间的资金流动与组合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基于这种逻辑,鼓励民营经济自身出资组建金融中介机构便势在必行。道理很简单,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中介机构必须是内生于这种经济自身的。由于这种金融中介机构是由民营企业内部的资金供求矛盾导出来的,因此不会损害其内源融资机制,从而也就很难导致像国有企业那样的刚性依赖。理论界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发生融资困难的原因是国家对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基层小金融机构进行了清理与整顿,因为民营经济增长所需资金主要是由这些机构提供的。事实上,国家清理掉的大部分金融机构是派生于国有体制的外生性金融机构,而这些金融机构不会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多少正面的金融支持。与此相关联的是,由政府出面发展外生性的中小银行也于解除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无补。姑且抛开上述的外生性问题不谈,仅中小银行本身最容易受信息成本与监督成本制约这一点就使其很难给民营经济提供大量的信贷支持。那种认为小的民营企业需要小的金融机构来配合的设想只是一种机械的搭配而已。
世界银行(1989)的研究表明,在过去40年中,在很多国家和农村地区,政府通过引进正规金融制度向民间提供廉价信贷的努力似乎并未产生预期效果。因此,更为切实可行的策略是,国家放松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激励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机构的产生,并给予政策上的扶持与引导。内生性的金融机构一开始可能具有非正规制度安排的性质,从表面上看,有时表现得杂乱而无序。但其内在的机制则是最为有序的,因为民营企业本身的产权结构决定了由此导出的这种制度安排包含着相互的约束。相比之下,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纵向信用联系从外表看整齐划一,或者表现得十分有序,但由于存在严重的外部性,因此事实上却是无序的。显然,鼓励(至少不抑制)内生性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是使民营经济走出金融困境的一种长远策略。如果说在改革一开始,国家对内生性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施加严格限制,那是因为当时国有经济产出的占比在70%—80%之间,国有经济的增长直接关系到渐进改革的前途;而国有经济因其具有特殊的资本结构亟需金融支持;这种金融支持又需要国有银行通过垄断的方式集中大量金融资源(尤其是居民储蓄)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限制内生性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从而保持信贷市场的垄断性是渐进改革的需要(张杰,1998b)。
可是到后来,国有经济产出占比迅速下降,非国有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产出占比大幅度上升,后者承担的渐进改革责任比前者更重,在这时,国家仍然限制内生性金融机构的生长与进入,那就有问题了。话又说回来,在渐进改革中,国家作为一种拥有自身效用函数的利益主体,总是希望把金融资源的配置过程牵系到自己可以控制的链条之上,并且,当民营经济对改革的贡献度上升时,又试图在纵向信用联系的框架中兼顾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比如,国家就曾经试图鼓励自己所控制的国有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提供信贷,同时把曾经向民营经济提供信贷并在此过程中逐步成长的非国有金融机构纳入其能控制的限度之内。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国家存在一种两难因境:若继续通过集中的国有金融体制给国有经济提供信贷,其效率注定是十分低下的,金融风险的积累已不堪其负,但社会稳定与就业压力又使国家一时难以作出退出选择。可以说,在改革进入到伤筋动骨的阶段以后,各种利益矛盾与社会压力都会附着到纵向信用联系的链条之上,而贯穿这一链条的关键要素便是国家信誉。一旦国家退出,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社会信任结构的解体。因此,在横向信用联系一时难以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国家不可能迅速而全面地退出纵向信用联系。
国家事实上也意识到发展民营经济的极端重要性,而且民营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符合国家的效用函数。但基于上述原因,国家对纵向信用联系的退出也只能是边际性的,而不是总体性的。由此也决定了在国家效用函数中存在对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安排的一种权衡。或者说,在某个时期,国家需要寻求上述两种金融安排进入与退出的均衡点,以求兼顾国有经济稳定与民营经济增长双重目标。进一步地,如果纵向信用联系一下子解体了,横向信用联系的建立也会失去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更何况,民营经济的产权保护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的强有力又一时离不开纵向信用联系。因此,横向信用联系的建立不仅是边际性的,而且还具有反复性与曲折性,或许还要经历几次国家的治理整顿,但最终这种边际性的变革必然要扩展和加总为横向信用联系。
五、结语
本文讨论表明,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是渐进改革过程中内生的现象,其实质是信用困境。民营经济金融困境的解除不能依赖于现有的国有金融框架,而要寻求以内生性为特征的金融制度创新。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外部金融支持机制的建立不能以破坏民营经济的内源融资基础为代价。没有良好的内源融资机制,民营经济的发展将失去起码的资本结构基础,会重蹈国有经济的覆辙。正是基于此,本文认为,国家至少从宏观改革策略上不应诱使民营经济与现有的国有金融体制建立广泛的联系。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特别是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市的社会结构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传统社会阶层不断演化,新的社会阶层正在形成和壮大。
1、传统农民阶层发生分化。长期以来,传统的农民阶层一直保持着相对稳定,但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由于社会流动的不断加快,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一部分农民“洗脚进城”,一部分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传统的农民阶层逐渐分化,农民的数量逐年减少。应该说,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市农民阶层的转移分化是与社会进步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市出现过两次大型的农民转移潮:其一是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十万农民进流通”后,通过制定出台一系列的鼓励引导措施,先后有10多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活跃在市内外的城乡街头;其二是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初步统计,从1999年到2004年,全市农业人口从116.34万人减少到104.15万人,减少12.19万人,年均递减2.2%,占总人口的比重也从73.53%下降到70.42%;农业劳动力的数量也从1999年的33.01万人减少到2004年的30.06万人,年均递减2.8%。尽管农业劳动力转移很快,其速度也是过去不曾有过的,但我们认为这只是农民阶层结构分化转移的开始,并没有
最后完成,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农业劳动者的数量还将继续下降,但下降的速度要取决于经济增长和城市化的需要。
2、民营业主阶层正在兴起。民营业主阶层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兴阶层,主要包括民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主,这一阶层不仅发展速度很快,而且社会、经济和政治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市民营业主阶层的兴起,主要是得益于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把民营经济作为市场主体来塑造,使民营经济成为机制最活、发展最快、贡献最大的经济增长点。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根据中央“抓大放小、有进有退”的方针,我们确定了“1+x”的改革模式,大面积、大规模、大力度地推进企业改革。除办好迈亚1家国有控股公司外,其它600多家国有集体企业实现整体转制,全部转为民有民营。同时,围绕改革带来的体制优势,我们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突破口,着力大招商、招大商,招商引资成效显著。近4年协议引资100多亿元,实际到位资金80多亿元,实际到位资金超过改制前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总和,台湾旺旺集团、南方路机集团、中百包装富思特集团、英国联合利华公司等一大批大企业、大项目纷纷落户仙桃。我市这种大改革、大开放,有效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使民营经济成为投资主体、税收主体和就业主体,完成投资、上缴税收、提供就业岗位均达到90%以上,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初步确立。初步统计,全市民营企业现在已发展到2400多家,个体工商户达4.5万户。
3、打工阶层逐渐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在促进民营业主阶层兴起的同时,也带来了打工阶层的逐步发展壮大。在“1+x”的国有集体企业改革过程中,全市共有6万多名国有集体企业职工通过付现、转股、投保等多种补偿方式转变身份,其中绝大部分职工以打工者身份进入新企业,成为打工阶层的主体。同时,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市内外打工的农民工激剧增加。初步统计,我市外出打工人员已达25.83万人,比1999年的7.89万人增加了3倍多。在民营工业企业的从业人员也从1999年的2.76万人增加到了6.74万人;个体从业人员已达到6.83万人。我市彭场镇是全国著名的无纺布加工基地,近两年新增企业50多家,全镇民营企业达到140多家,吸纳2万多人就业,从过去的“就业难”变为了现在的“招工难”。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加速了社会结构与阶层的分化,使得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也相继出现,在政治、经济、分配、就业、劳动保障以及社会文化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影响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民收入水平过低。当前,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打工收入,总的来说是有增长但增长缓慢,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尽管现在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惠农举措,包括粮食直补、取消农业税等,但毕竟杯水车薪,农业产业的弱势性制约了农业增收的空间,农民增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打工收入。资料显示,近些年来我市农民打工收入快速增长,1999年为1.94亿元,2004年达到5.59亿元,5年增加3倍。2004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615元,比1999年的2946元增加了669元,增长了22.7%;但同期我市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4655元增加到6895元,增加了2240元,增长了48.1%。因此,城镇居民收入不仅比农民收入绝对数要高出1倍左右,而且增幅也要高出1倍,加上城镇居民在医疗、教育、保险等方面的较好保障,使得农民在收入分配上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农民收入过低,潜藏着引发社会矛盾的可能性。
2、城市贫民处境艰难。城市贫民主要是指部分下岗失业职工、农民工和少数城市失地农民以及其他特困群体。这个群体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一是生活难。很多城市贫民基本生活没有保障,有的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靠低保金过日子的不在少数,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而这部分人绝大多数年龄在40~50岁,“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压力很大。有些农民工在城市缺乏社会保障,缺乏生存的本领,生活也非常艰难。二是就业难。相比其他群体而言,这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能力较弱,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存在就业无门问题。绝大多数就业在收入水平较低、技术含量不高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三是就医难。大部分城市贫民有病无钱医,特别是重症病人根本就看不起病。四是教育难。主要是子女上学问题,有限的生活费用很难支付起高额的教育费用。
3、改革发展欠帐太多。这几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很快,特别是在体制改革和招商引资方面力度很大,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阵痛”,在某些方面作出了较大牺牲,遗留问题较多。一是土地征占问题。随着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占的土地不断增多,由于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以及失地农民安置补偿资金难到位等原因,在土地征占过程中群众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二是下岗职工安置问题。我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绝大部分企业职工通过付现、转股、投保等多种补偿方式顺利实现再就业。但受多种因素影响,还是有少数职工补偿标准偏低、养老保险没有交齐、再就业没有落实、低保金没有到位,引发群众的抵触与不满。三是环境污染问题。我市的产业定位主要是轻纺型,绝大多数企业污染较小。但在少数地方、少数项目仍然摆放了一些污染较重的企业,直接影响了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此外,在城市管理、农业结构调整、体制改革等过程中,都存在着一些需要迫切解决而又非常棘手的问题,如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与农民失地的矛盾、城市建设与拆迁补偿的矛盾等。
4、政策落实难以到位。政策落实的弹性是引发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样是一个政策,但在落实过程中、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各种利益关系往往会千差万别。国家先后出台许多利民惠农的政策,如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差价直补,但这些政策在少数地方并没得到完全落实,有些资金甚至被克扣、占用。造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成政策落实难到位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执法执纪的不公正性,包括司法腐败、执法执纪标准弹性过大以及“三乱”现象严重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三个方面:
1、思想观念的大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社会思维方式、思想观念发生着显著而深刻的变化。过去那种僵化的、束缚的思想观念被解放,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民主观念、人本主义思想正在生成和发展,追求公平、正义,维护私有财产和个人利益的理念逐渐形成。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认为完全合理、天经地义的,认为是和谐的事情,现在也逐步开始质疑,逐步改变过去那种“不能问、不敢问、也不想问”的局面。这种思想观念的变化直接导致社会行为方式的转变,从而带来一些社会矛盾。
2、利益格局的大调整。改革开放实质上是一场利益格局的大调整。在这次大调整中,在许多具体和直接利益上往往又表现出矛盾和冲突,尤其是以农民和企业下岗职工两大群体受到的利益损害最大。这种利益格局调整的不公平性,决定了社会不和谐的必然性。和谐社会应该是一种追求的目标,是治国安邦的过程,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指望有什么灵丹妙药,指望仅靠出台一个文件,就会使和谐社会一蹴而就。同时,和谐社会是相对和谐、总体和谐,往往一时的和谐被打破,又会逐步形成新的和谐,在社会的动态发展中逐步实现和谐。构建和谐社会要坚决反对“人造和谐”和“花钱买和谐”。在对待群众上访、社会稳定等问题上,不能过分追求零上访、零纠纷,而忽视问题的成因,忽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主要精力全部放在“人盯人”、当“灭火器”上,一味地想办法“捂盖子”,用钱来买稳定,用钱来营造和谐氛围,这实质上是一种不作为,是一种“假和谐”。
3、转型时期的大磨合。当前正值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和利益主体日益多样化,利益格局发生深刻调整和分化,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碰撞磨合的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矛盾。比如由于干部与群众在执政理念上难以对接,在理解执行党的政策上难以取得一致,在社会发展变化的认识上存在偏差等,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社会摩擦与矛盾。再如,在对待群众上访问题上,很多党员干部对党与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缺乏认识,总认为上访群众是“刁民”,是无理取闹,总感到无可奈何、束手无策。有些群众上访动不动就几十人、上百人静坐示威,扰乱社会秩序,方式方法固然不对;但同时也有一些干部“官本位”意识时时作怪,一看到老百姓上访,就认为是“犯上”,责怪基层、责怪群众。现在很多地方通过建立政府集中接访室,给群众在思想上建立排解情绪的“缓冲站”,对防止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起到有效地作用。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市专门出台了《关于提高执政能力,打造和谐仙桃的意见》,这个《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打造和谐仙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打造和谐仙桃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以及具体措施。结合我市改革发展的实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充满创造活力是和谐社会的显著标志,社会创造活力来自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政策上、体制上、制度上调动和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一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增强发展活力。加快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之道。“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更不能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现阶段,发展不够始终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实际。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始终把发展放在首位,始终保持一种强烈的发展冲动和激情,抢抓发展机遇,激发发展活力。二是全面贯彻“四个尊重”的方针,增强创业活力。社会活力源于人们的创造活动,创业活力越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越足,步伐越快。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支持人们干成事的创业氛围和环境,激发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让“创业”、“创造”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增强体制活力。体制活力是最强大、最持久、最根本的活力,直接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和活力。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不懈地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不懈地破除妨害经济发展和社会活力的体制机制弊端,特别是坚持不懈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植根于民、成长于市、贡献于社会,是机制最活、生命力最强、发展最快的经济,最有利于调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积极性。要进一步消除民营经济进入社会各领域的门坎和体制障碍,让民营资本畅通无阻地进入法律未禁止的范围,让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第二,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协调稳定。
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保持社会的协调稳定,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成为打造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一是完善利益协调机制,构建统筹兼顾、各得
其所的利益格局。社会的矛盾和冲突,说到底是利益的冲突,改革实质上就是各方面利益的不断调整。必须建立健全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的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要切实维护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又要统筹兼顾好不同社会阶层、各方面群众的利益,特别是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既要保持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又要维护群众最关心的直接利益,决不能以名义上的公共利益、大局利益侵害个人合法的现实利益、直接利益,要把改革的力度、经济发展的速度与群众的承受程度结合起来,实现社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既要坚持效率优先,又要注重维护社会公平,在经济发展上鼓励竞争、鼓励先富、鼓励培植优势和特色,在利益分配上注重公平、关注民生、扶贫济困、雪中送炭。
二是妥善处理
人民内部矛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党执政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要根据群众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管理,切实把管理方式从行政命令为主转到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要坚持和完善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民主制度,保证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利,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把决策的过程作为群众意见表达和意见统一的过程。要加强群众政治思想工作,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各种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增强对群众的感情,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真正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
三是树立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网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当前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事。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增强防范和处置重大自然灾害、社会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构建美好人居、人际环境,推进社会安居乐业。
社会政通人和、人民安居乐业是和谐的直接体现。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营造和睦融洽的人际环境,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和坚强有力的社会保障,形成全体人民安居乐业的祥和社会。
一是以提高人的文明素质为核心,营造和睦融洽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首先是人自身的和谐和全面发展。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让全体人民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的良好氛围,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
二是以打造绿色仙桃为载体,营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人居环境的改善是现代城市文明与自然生态文明的综合体现。要积极推进城市化,不断提高城市化水平,让更多的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群众享受到现代文明带来的成果。同时,要加强生态环境的保,促进人与自然长远协调发展。
关键词:县域经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
黑龙江省地处祖国东北边陲,现有69个县(市)土地面积45.4万平方公里,人口3 792万,耕地面积700多万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70%左右,土地肥沃,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
一、县域经济类型的划分
(一)县域经济的界定
县域经济主要是指小范围经济,一种当地的区域性经济。所谓区域经济是按适应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统一组织生产和交换的要求,以一定空间范围而存在的区域内国民经济综合体。按照区域经济级别划分为地区经济、省域经济、县域经济等。县域经济是指在县域内,多数是农业占相当重要地位的各种产业综合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形式。
(二)县域经济的特征
县域经济具有明显的农村性、地域性、层次性、综合性和差异性的特征。
1.农村性。中国县域经济本质上属农村经济范畴,县域经济以农业为主体,县域中从事农业的劳动力约占75%。目前中国的农业生产水平不发达,农业产业的经营活动又是分散的,且靠天吃饭的地区仍占相当大的比例,因此经济波动性较大。从总体来说,县域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劳动力的文化、技术素质较低。
2.地域性。全国县域在空间上具有一定范围及齐全的功能,并有一定的决策与调控权限,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县域的划分具有明显的历史、地理、自然、社会等因素的地域性。
3.层次性。县域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基本层次,本身包括县经济、乡镇经济和村经济三个层次。县经济是全县经济具有核心和导向作用,属于最高层次,乡镇经济是介于县域和村域之间的纽带层,村经济是县域经济的基本单元或基础层.即具有承上启下联结城乡的作用。对上县是微观经济层次,接受上级的宏观调控,对下又是中观经济层次,起宏观调控的作用。
4.综合性。中国县域具有与国民经济相对应的各个产业领域和部门,县域经济门类齐全、活动范围广,不仅包括工业、农业和建筑业,而且涉及财政、金融、文化、教育等领域,不仅有生产经营企业,还包括经济与社会管理机构,因此县域经济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二、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影响
(一)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滞后
黑龙江省各县(市、区)虽已经确立了自己的主导产业,但是由于优势主导产业中没有较为强大的龙头企业支撑,无法带动主导产业的壮大,优势主导产业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目前,全省70多家省级龙头企业平均销售收入只有3亿元,占全国重点龙头企业平均销售收入的一半还不到。这种情况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限制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民营企业经济相对落后
从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经营的案例来看,其经济的发展实都显示出了县域经济发展对其所带来的重大影响,并且实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还受到来自计划经济的直接影响以及体制障碍等因素所带来的制度阻碍。所以,黑龙江省的民营经济和其他发达区域的省市相比较而言,还有着较大的差距。而这其中所存在的另外一方面主要原因就是由于民营企业自身的经济实力普遍较差,再加上绝大多数企业都是非工业企业,这也就出现了民营经济无法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的情况出现。
(三)县域地区人力资源匮乏
人才这一因素,无论是在经济发展还是在社会发展中,都是极其重要的一项资源。要想县域经济体系在经济领域中能够达到跨越式的快速发展,就必须要拥有一支实力强大、团结、配合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就当前的黑龙江省来说,出现了大量人才流失的现象,这都是由于城乡之间的经济差异导致大量人才不看好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促使了人才的大量流失。而人才的流失又使县域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其结果更不利于人才的吸引,由此在县域地区经济与人才流失之间形成了恶性循环。
三、黑龙
省县域经济发展调控路径
(一)壮大优势主导产业,走主导稳基之路
各个不同区域的县应当根据自身所具有的相关优势,来确立相应的主导产业,利用自身所具有的优势来使得产业的发展速度更加迅速,以此来达到民营企业经济带动全县经济发展的目的。并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本县所具有的相关特色,来建立起本县的立县企业,通过全县的经济、人力的集中来扶持立县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工业型企业更应当加大企业发展的力度,促使工业企业带动全县经济的发展。
(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走特色兴县之路
在当前的经济体制中,民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最为活跃的增长环节。因此,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制度的过程中,适当的放宽政策,使得市场发展更加灵活。同时,大力扶持实业企业的创办,扶持民营企业的改制,并且在当前既有企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引进更多的企业进入到县内发展,从而形成一个极为完善的经济构成体系,使得经济发展能够全方位的循环发展。
(三)引进人才培养机制,走机制治县之路
认识人才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树立强烈的人才资源意识,创新人才培训机制。各级政府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政策吸引人才。给各类人才提供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舞台。
(四)加大新兴工业化,走工业强县之路
壮大龙头企业,增大工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大对外开放水平,扩大对外(特别是俄罗斯)贸易;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向小而强发展;培育特色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强化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集中。
(五)创新农村金融体制,走资金保县之路
县域资金是保障县域经济稳固发展的关键。政府应加强对农业的补贴,完善财政转移的体制,加大对贫困县的扶持。加快县乡财政体制的改革,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支持。
四、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提出了大量新的要求,这些要求既是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挑战,也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基于。黑龙江省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时,就应当与时俱进,化挑战为机遇,使得县域经济能够得到持续不断的发展,从而让黑龙江省的经济能够在这一过程中更进一步。此外,在大力开拓黑龙江省县域经济的过程中,还应当做好发展的指导工作,让整个县域经济体系能够把工业发展作为主导、农业经济作为基础,所有工作以城镇化的发展来展开,把农民收入提高和农村经济发展作为根本性目标,为小康社会的实现做出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王占国,刘小宁等著.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探索[m].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