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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合同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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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合同

第1篇:水电合同范文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01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01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第2篇:水电合同范文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XX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01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01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第3篇:水电合同范文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xx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第4篇:水电合同范文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派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总工程师:

质量负责人:

监理人:(全称)

地址:

总监理工程师: 联系电话

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拟修建 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可研文件名称,文号: .

1.4初设文件名称,文号: .

1.5工程规模: ;

建设任务: .

1.6工程概算审批总投资 万元;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

2.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名称;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须标注起止里程桩号)

.

2.2主要合同工程量:(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

三,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承包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3).

3.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

(人民币小写 万元).其中:永久工程 万元;临时工程 万元;安全措施费 万元;技术措施费 万元(详见合同附件2).

四,合同工期及进度

4.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4.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3为满足本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同以下关键项目进度满足控制性工期要求.

关键项目控制性工期表

序号

关键项目名称

最迟完工日期

备注

4.4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要求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按监理人核实的提前天数,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提前完工奖励金计算方法: .

五,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5.1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1.1发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1.2发包人负责在主体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水利工程开工许可手续,并委托监理人于 年 月 日前向承包人开工通知.否则,承担工程延误责任.

5.1.3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并在开工通知前将监理任命及发包人相关人员职权,联络方式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主要人员的职权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在合同中的主要职权

联络方式

5.1.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或协调征地移民责任单位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提供的用地范围为:

;

期限: .

5.1.5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提供承包人使用的工程为:

;

期限: .

5.1.6发包人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5.1.7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5.1.8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和期限

序号

图纸名称

提交日期

份数

备注

5.1.9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5.1.10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发包人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5.1.11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5.1.12发包人应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协助承包人办理爆破,安全以及特种行业许可手续.

5.1.13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发包人负责办理的保险有: .

5.1.14发包人应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定,组织或主持有关验收工作.

5.1.15其它责任:

5.2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2.1承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2.2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按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或现金.本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履约担保证件在保修责任终止前有效,并在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4天内返还承包人.

5.2.3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日内,按投标文件及时向工地调遣或雇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若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按时调遣人员,设备,材料,或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工地调遣或雇佣主要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在合同中的主要职责

到达现场时限

主要人员

1

项目经理

2

总工程师

3

质量负责人

4

安全负责人

现场管理人员( 人)

1

行政管理

……

2

技术管理

……

作业人员工种

( 人)

1

土石方工程

2

混凝土工程

3

灌浆工程

4

钢筋安装

5

金属结构安装

6

设备安装

7

其他

特种作业人员( 人)

塔机机手

放炮员

安全员

质检员

……

承包人向工地调配施工设备和材料

主要施工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用途

到达现场时间

1

2

3

主要材料

1

2

3

5.2.4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监理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5.2.5承包人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承包人负责提交的图纸和文件表

序号

图纸和文件名称

提交时限

提交发包人份数

1

施工组织设计报告

2

施工技术措施计划

3

年,月进度报表

4

质量检测与评定资料

5

工序开仓(开工)资料

6

竣工图及验收资料

7

结算资料

8

承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

5.2.6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

5.2.7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5.2.8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5.2.9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2.10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5.2.11承包人应在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 天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5.2.12其它责任:

六,监理人的职责

6.1监理人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6.2监理人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若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行使某种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则应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人行使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事先批准.

6.3监理人负责工程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负责设计变更审核和合同管理;协调建设各方关系;工程分包,工期调整,设计变更等,监理人在作出决定前,应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属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按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控制.

6.4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人驻工地履行监理职责的全权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全面负责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作.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签发施工图纸,监理文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评定与分部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审签工程进度结算资料.

6.5监理工程师在总监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

6.6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其授权监理人员签名.

监理人的指示

序号

监理指示名称

监理指示主要内容

1

开工通知

监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向承包人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元工程等开工通知.

2

监理审批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文件,施工导流及度汛方案审批文件,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审批文件,试验报告及质量标准审批文件,签发施工图纸等.

3

工序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指令

要求承包人提供试验和检测成果;停止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停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设施的安装与使用;要求对不合格工序进行补工或返工;对造成质量事故或多次严重违规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意见等.在紧急情况下,监理可以做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5

施工过程进度控制指令

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或加速施工的指令,督促承包人做出调整安排,编报赶工措施报告,报监理批准,并督促实施.

6

工程造价控制指令

工程量审定表,工程进度结算表,完工结算审签资料等.

7

现场协调指令

工程变更,价格调整,工程停工或缓建,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划分,多家承包人交叉作业干扰,现场矛盾协调等指令.

七,质量

7.1承包人应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7.2承包人应严格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认真履行质量检查职责,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写质量检查报表,每 个月向监理人提交质量自检报告.

7.3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7.4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 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还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5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人正式移交给承包人.在验收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时,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人负责;如属承包人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

7.6承包人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开展施工检测工作,施工检测方案在工程开工前 日内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后实施.施工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无条件和能力建立现场试验室,承包人应委托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和资格的检测单位承担现场材料和现场工艺试验等施工检测工作,签订施工检测合同.施工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测费在工程开工后 个月内,由发包人在支付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除,按检测合同规定支付给检测单位.

7.7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必须按相关规定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承包人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8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人有权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以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9承包人对施工质量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事故,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直至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八,安全

8.1发包人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建立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8.2发包人应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认真履行本工程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和抢险预案,与承包人等参建各方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在工程开工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3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本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8.4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承包人应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8.5承包人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并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名.

8.6承包人单列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经监理人批准后,专款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7对本工程发生的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重庆市水利行业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8.8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为执行本合同所各自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并按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

九,工程计量与结算

9.1计量

9.1.1本合同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9.1.2计量方法应按本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9.1.3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9.1.4工程量的计量必须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代表签字认可.

9.2 支付

9.2.1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第一次支付预付款总额的 %,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 %.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天内,并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经发包人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 天内支付给承包人.

(3)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 %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f2——按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9.2.2工程材料预付款

(1)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 等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 %,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1/6平均扣还.

9.2.3工程进度付款

(1)进度款按月支付.

(2)承包人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14日内完成核查,并向发包人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人.

(3)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已完成的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② 经监理人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③ 按第9.2.2款规定的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④ 根据第9.2.8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⑤ 扣除按第9.2.1款和第9.2.2款规定应由发包人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⑥ 扣除按第9.2.4款规定应由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9.2.4保留金

(1)由监理人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

%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 %为止.

(2)在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验收合格并签发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1/2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人.

(3)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剩余保留金总额的1/2支付给承包人.

(4)发包人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

9.2.5完工结算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四份),并按要求附详细证明文件,监理人应在28天内完成复核,并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60天内完成审批并支付给承包人,若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则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承包人,并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9.2.6最终结清

承包人在收到按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和结清单,监理人应在14天内完成复核,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查监理人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发包人.

9.2.7发包人或承包人若未按期付款,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为: .

9.2.8价格调整

(1)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对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按下面两种方法中的第 种方法计算价格调整的差额,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种方法: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作任何调整.

第二种方法:在合同约定工期内,现行价格引起的总价调整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时,双方自行承担物价调险,合同价格不进行调整.当现行价格引起的总价调整的绝对值大于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时,取其绝对值大于 %的部分为合同价格的调整数.

调增时,价格调整方法为 ;

调减时,价格调整方法为 .

(2)除合同本款规定的调价因素外,其余因素的物价波动均不另行调价.

(3)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原定完工日期后施工的工程,采用原定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进行结算.若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延长了完工日期,但又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延长后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延期期满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延长后的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进行结算.

(4)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投标截止日前的28天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9.2.8款规定以外的增减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

十,合同变更

10.1变更

10.1.1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或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10.1.2变更引起的单价或合价调整,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在28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价格审核期间,承包人仍应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进行施工.价格调整的原则:

(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2)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新增项目单价计算方法为:

.

10.1.3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于承包人违约或其它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2 转包与分包

10.2.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不得通过租用,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承包人如有上述行为,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第11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2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

10.2.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

(1)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重大变化,致使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任务.

(3)项目有特殊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涉及专利权保护的.如承包人同意,则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如承包人拒绝,则可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分包人,但需经发包人书面认可.

10.2.4发包人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10.2.5除发包人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十一,违约与索赔

11.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未按第5.2款规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人违约:

11.1.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11.1.2承包人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11.1.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设施或材料撤离工地;

11.1.4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拒绝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11.1.5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连续3个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11.1.6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对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

11.1.7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经查证核实后,发包人可将此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

11.2由于承包人原因本合同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工,承包人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 元/天,累计不超过

元.

11.3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生书面警告或停工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监理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无视监理人的指示,不提交整改报告,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应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 %(5%~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1.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未按第5.1款规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发包人违约:

11.4.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

11.4.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

11.4.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无正当理由阻挠,拒绝批准任何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11.4.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1.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窝工人员损失和机械设备闲置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通过赶工方式保证工程按合同约定工期按期完工,则应由发包人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合理费用.

11.6发包人违约,并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违约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暂停施工后,发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已完工程的合同价款,同时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1.7索赔的提出.双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人,并抄送违约方.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产生影响,履约方应按监理单位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并抄送违约方.否则,违约方可不受理.

11.8索赔的处理.

11.8.1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应核查履约方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履约方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单位可要求履约方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

11.8.2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应立即依据当时记录进行审核,并在履约方提交上述报告后的42天内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在上述时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履约方,并抄送违约方.

11.8.3双方应在收到监理人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人.若双方均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则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列入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双方可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任何一方可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

11.8.4若履约方未遵守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人依据当时记录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调解组提出的或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

11.9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新的索赔.

十二,工程验收

12.1 发包人应按现行的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及时主持或组织工程的各项验收.

12.2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人的指示后 天内提交,整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验收资料.

12.3 无论是发包人原因或是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在具备验收条件时不能及时进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的项目,责任方要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元,一次性支付给非责任方.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①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它

14.1本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为 个月.

14.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适用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同签订后发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致使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协商可解除合同.

14.3双方应按《廉政合同》范本(见附件7),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生效.

12.4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在本施工合同上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生效.

14.5承包人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发包人,且保修期满,发包人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已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14.6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十五,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报价书

3.招标文件

4.技术条款

5.图纸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廉政合同》

8.其它材料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现场代表:(签名) 项目经理:(签名)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第5篇:水电合同范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在经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辅助材料)、包设备、包工具用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施工风险、包技术资料整理、包交工验收、包综合治理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水、电、暖气安装工程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具体工作内容:

①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②施工图纸中安装内容:

依据设计图纸和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包括所有的上下水、暖气、消防、强电、弱电预埋等)及一切配合和设计变更等工作内容。

③所需的结构预留洞口的留设、预埋件、管线槽口开凿、补槽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等工作。

④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⑤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⑥成品保护、设备调试、竣工交验。

⑦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内整齐、清洁等工作。

⑧与其它工种的配合施工。

⑨预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浇灌(若甲方施工则扣除乙方该部分工作的相应费用)。

四 、施工用具管理

①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提供现场及楼层固定电源箱。

②乙方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及劳保用品。

五、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作为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2.乙方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质量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 乙方若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六、双方职责与权限

㈠ 甲方:

1. 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清洁卫生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

2. 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 提供住宿方便(住房及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4. 制定施工计划。

5. 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6. 提供水电暖完整完整图纸2套(竣工图一套)。

1. 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规定的要求自行组织购进、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 2. 乙方组织有资质证的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等有关人员的指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 乙方应保管好自己的材料,预防丢失,材料的保管与堆放、工人生活用品、用具等一切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合同价款

1. 乙方承包 栋楼的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合同预算价暂定为: 万元,每平方米为 元,最终按实际工程量以实结算,工程造价最终以甲方与业主方结算价为准。

2. 工程量结算按2019年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施工期内的有关的文件规定执行,以工程结算总造价下浮15%作为甲方的综合管理费用(含税,除此之外, 乙方不在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八、付款方式

1. 主体施工;一、乙方垫资施工至主体十层时,甲方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价款。二;以后每施工一层甲方按该层乙方承包总价每平方米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2. 安装阶段:一、水;每施工完十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1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二、电;每施工完五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3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三、暖;每施工完五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3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河南省2019年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和有关的最新文件规定及所完成的工程量(工程总造价下浮15%)结算给乙方,结算造价按甲乙双方和业主方最后审定的造价为准,甲方支付乙方总造价(下浮15%后)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 乙方保修期(以甲方和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无利息)给乙方。

5. 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6. 订立合同后乙方必须交 万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进场交 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主体结构至10层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0%,主体结顶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7. 以上合同不包括现场变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甲方需要工期顺延,变更造价按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8.如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后,乙方概不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附注:每平方米承包总价的分项比例为:1、主体 30% 2、水 10% 3、电 30% 4、暖 30%。

九、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竣工后此协议作废。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水电装修合同(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_______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19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19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第6篇:水电合同范文

水电工劳务合同书范文一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甲方将所承建的 住宅楼工程项目中的水电暖安装分项工程以包工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参照有关经济和劳动合同条例、依据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 程 量: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注意事项

1、施工内容

从基础开挖至工程交工全过程(施工蓝图及技术说明、工程联络单等范围内)以及承包范围保修期内发生的保修工程量(模板工、泥工、油漆涂料、屋面防水、钢筋工以及塔吊司机工资除外,临时设施搭设除外但包括拆除及材料利用)。

2、施工质量

必须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并通过验收。严格按各分项工程验收规范规定控制工程质量,杜绝质量通病。特别注意梁板柱钢筋绑扎工作质量。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3、甲方根据乙方计划和要求及时组织材料。本着节约的原则,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严禁随心所欲浪费材料。

4、积极配合各工种合理安排劳动力,保证工期(按总进度控制工期),必要时要加班。

5、积极配合监理和上级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查工作,施工中严禁使用砂浆王。

第三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条例,执行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材料堆放有序,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检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无安全防护的高空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如有违反,所发生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在结算时扣除相应金额。

3、施工中因违章指挥、违规操作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伤亡事故由违反方负责。

4、严禁酒后上岗,违者劝退。

5、乙方管理好自己的工人,特别是在有矛盾激化发生争斗时,应迅速阻止处理。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生,一律交送派出所处理,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对乙方

6、特别提醒:施工现场外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各自看管好自己的代步车辆,如有丢失和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第四条 工资价格及发付比例:

1、面积计算:(固定面积包干)以户型面积×户数结算,即129.16㎡×80户=10140㎡。

2、价格计算:以10332.8㎡×20元/㎡计算。

3、结算比例:

按进度(最后一栋完成时间)分批次付款,以总价的80%(约16万元)为付款基数。 主体期间每层(四栋)结构完后给付0.75万元。

春节前能交工,工资付至95%,余款待结算后结清(或双方另行商议)。如工程跨年,春节前工资付至实际进度的80%。来年复工后按本条款给付工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因违约方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负全责,乙方因质量、安全等其它问题被第三方(监理及主管部门)罚款和强制解除时,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并终止合同,甲方按实际进度的70%支付乙方工资。

第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补充协议。另订安全生产合同书。

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甲方公司1份,经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电工劳务合同书范文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主体工程水电工程劳务承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事项:

l、临时设施的修建用王(不含甲方办公用房);

2、有关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方面的用工;

3、按该工程水电图纸所述内容的所有水、电安装用工;水、电所需预留孔的水泥砂浆浇灌用工:该工程的弱电所有焊接、安装用工;

4、制作用所有机械、工具由乙方自备;

5、甲方负责送电到现场,配备固定电箱。其余乙方自备;

6、施工过程中场地内应做到工完料清,整洁文明,所有材料按发包方指定地点分类堆 放整齐。

7、该工程所有的临时水、电工程用工;现场机械故障简单维修。

三、质量要求:

承包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施工,保证质量。如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承包方承担;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四、进度要求:

必须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紧跟施工进度安全生产,能安全、及时满足工程旋工的需要。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总工期:有效工期 天

六、工程质量标准:市优质主体。

达到市优质主体不奖不罚,达不到市优质主体罚 ,如被评为省级优质主体另外奖励 ,奖罚基数为劳务总承包价。

七、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1、安全标准: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乙方在签订合同示向甲方交纳全施工保证金,该安全施工保证金在乙方工程承包范围及事项全部完成后没有伤亡安全事故发生,甲方一次退还,如有伤亡应由乙方处理完事故后剩余部分退还。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凡验收不合格不能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文明工地标准:达到市级文明工地。

八、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按仙桃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所述面积计算,按每平方米

2、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发生变更,甲方不向乙方增付任何费用;

3、主体部分付款方式:主体工程的砌体第三层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主体工程的砌体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付总工程款的 。

4、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总造价的,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安装至第六层后,付总造价的 ,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造价 , 的质量保证金按甲方与仙桃市城图房地产开发公司约定同步支付。(注:正常情况下,主体完工后半年余款付清)

九、甲方权利与职责

1、甲方授权项目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乙方应全面服从项目部的监督和管理;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及地区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 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监督管理;

3、甲方要经常性对施工的新老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

4、甲方提供塔吊、物料提升机、搅拌机、固定配电箱、水源及至施工现场配电箱的主干线,其余模板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和各类大小型器具、质量检测工具、设备照明用电缆电线、照明灯具均由乙方负责;

5、施工过程中甲方将按照分项工程质量检差评定内容,完全施工验收规范和工地文明施工的若干细节对乙方施工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如不符合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后延;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施工周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并按进度计划监督落实,在必要时应采取措施,确保施工进度;

7、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在施工工程中违反规范要求的进行经济处罚。对有害人生安全的部位,有权立即停工要求整改。

8、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如管理不善、人力不是技术素质低劣、野蛮施工浪费材料、模板材料供应不及时,拖延工期增大成本影响工程的全面施工计划或者是乙方不听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甲方有权收回承包项目,并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只按已完成通过甲方验收的实际工程量人工费的80%和未经甲方验收的实际工程量的50%结算人工费(该人工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20%和50%作为对甲方的补偿费用,并按甲方通知时间无条件主动退场;

9、甲方提供乙方的办公室和仓库各一间;

10、甲方提供乙方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保证乙方的施工环境不受外界因素干扰。

十、乙方权利与职责

1、乙方在施工前配备工地负责人一名,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上建技术员一名,模板工一名,安全、质量检查员各一名,参与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施工管理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工程月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及时上报甲方审核并按进度计划实施;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材料应爱护,并经常维护保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乙方承包的项目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会审纪要、变更通知、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成施工任务,听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和指挥,积极配合各工种施工,接受甲方的安全、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规范标准,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确保该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5、乙方应对新老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甲方并对每发生一次事故处以罚款50-20xx元;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种用品乙方要妥善保管,完工后如数归还,乙方劳务人员的其它劳务用品及安全带、安全帽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按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材料必须堆放整 齐,道路畅通,并创市文明工地;

8、施工现场搭设电源和接线装置由乙方派专人负责,严禁私拉乱接,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GJG46—20xx标准执行;

9、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高空作

10、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内部管理,严禁发生员工聚众打架尊件,如有发生每次罚款 500元,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11、乙方应保证工程的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月艮从和接受一缓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挥,若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检验因乙方施工出现的不合格,乙方应全力整改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如质检不合格,每次乙方自愿承担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费用,如安检站下达一次安全停工通知,甲方对乙方罚款20xx元,该损失费用利罚款均从乙力劳务费中扣出(属于甲方责任除外);

12、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卫生清理及管理,保证每次检查时施工现场清洁 卫生;

13、乙方必须按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施工,保证建设单位和质监站等单位能一次性验收合格,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致使本工程不能一次性验收合格而进行二次验收,乙方愿按劳务总价下浮3%结算。

1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工程工期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后延,乙方愿承担工程后延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

15、由于甲方原因材料供应超过3天不到位造成停工时,甲方补给乙方在场有关人员(经过甲方和现场监理认可的人数)生活费;每人每天按10元标准补偿,同时工期顺延。

16、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超过8个月以上的,其人工费用增加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7、工程工期按合同总工期执行,由于不可抗必的因素影响,建设单位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和因连续停电24小时所造成的影响工期可顺延,除此之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不予顺延。

18、每次往下乱扔杂物和材料罚款500元。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清余款合同自行终止,合同中末尽之处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签定补充协议可与本合同同时使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电工劳务合同书范文三发包单位: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XXXX大厦项目地下室水电工程项目,经内部劳务招标,确定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甲方要求,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XXXX大厦

第二条、工程地点

街区

第三条、承包范围

XXXX大厦地下室水电系统(除消防系统外)及防雷系统的施工。

第四条、承包内容

1、地下室所有室内外给水(环境给水除外)、室内排水、强弱电、避雷、预埋、安装及管网的防腐、油漆。地下室、电梯门厅、楼梯、灯具预埋安装、防雷系统及地下室钢板止水带安装,部分预埋件。具体施工做法和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说明和修改通知施工。

2、材料的场内运输。

第五条、承包方式

1、包工(除主材及主材配件外)、包油漆、包辅助材料、包机械、包工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单价的形式进行承包。

2、包施工工具、施工电牌、电线、安全帽、水鞋、雨衣。

第六条、承包价格

1、根据上述承包内容,按建筑面积结算,以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2、甲方如需修改图纸和设计变更,价格双方协商调整。

3、付款的审批程序按甲方规定。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并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18%,剩余2%作为二年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2、乙方收到款后,每月必须付清工人工资,并向甲方提供工资发放表。

第八条、工期

1、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

2、甲方需赶工期时,乙方应无条件顺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拖延工期,否则甲方有权增加人员或增加队伍进行施工,增加人员或增加队伍所完成的工程量从乙方的总工程量中扣除。

第九条、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国家的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等级以上。

第十条、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起。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处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另委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政策指导:通过教育、引导和监督,使乙方贯彻国家的方针、 路线、政策,遵纪守法。

(2)制定项目的管理措施,加强对乙方的技术质安工作指导、管理、 检查、监督,协调各班组的生产管理工作。

(3)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必需的施工图纸。

(4)保证及时供应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垂直运输机械。

(5)负责将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管线架设到各楼层总箱,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6)负责外墙脚手架的搭设。

(7)负责组织对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

(8)施工期间,如发现乙方的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出现重大漏洞或未将工资发放到工人,经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收回工程承包权。

(9)负责代乙方办理生产工人伤亡保险和工伤保险,但乙方必须按承包工费的6‰上缴甲方作为保险费用。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颁布的各种管理条

(2)精心组织,保证按期、优质、安全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3)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必须按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下》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士条例》的规定,教育工人自觉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护设施,杜绝伤亡事故发生;若因违反制度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担。

(4)虚心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督促。

(5)负责对生产工人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坚持对各分项工程的自检的交接检查工作。做好班前交底,班后检查;做到工完场清。

(6)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并进行登证,人员进场后应组织办理暂住证,费用自理。

(7)每月必须付清工人工资。

(8)按承包金额的6‰向甲方上缴工伤和伤亡保险费。

第十二条、现场的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应做到每道工序工完场清,不得任意毁坏、消费、没有工完场清的,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处罚班组。

3、严禁工人在工地吵闹、打架,如发现打架,每人每次罚款500元,3人以上参加打架每次处罚3000元以上,医疗费由先动手方负责。

4、严禁工人在工地内乱搭宿舍,乱用电炉及乱接电线,用电丝烧水,违者被管理人员查到,每次罚款200元,款项由承包人负责,造成严重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5、严禁一切工人带其他人或亲戚进入工地,违者被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没人每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离开工地。

6、禁止雇佣童工,如被有关部门发现,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7、乙方工人上班时如无戴安全帽及穿拖,每人每次罚款20元,发生大小事故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配比下料,浪费甲方材料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9、楼地面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打扫,保证施工场内清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乙方须将本组人员名册上报甲方,如需办理临时养老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2、杜绝伤亡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2.4‰以下;如由于乙方发生工伤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必须及时汇报甲方并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将工程擅自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回收工程承包权。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如未能按期完成,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偿付违约金1000元。

2、由于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返工工期计入乙方施工工期,逾期完成违约金同上款。

3、如乙方施工度达不到要求,管理措施较差,返工次数较多,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其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由甲方清算后按70%付清,其余30%作为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五条、附则

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毕自行失效。

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分,乙方执一份。

甲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单位

第7篇:水电合同范文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杨军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天一康园g栋702房

使用面积:137平方米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2060 元。

其中包括水电改造,洁具安装.灯具安装,电视音响改造,打墙垃圾清运费、材料搬运费等。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 500 元 ;

2、水试压成功,付 450 元;

2、电改造完成后付 450 元;

3、灯具安装完成,付 560 元;

4、保修金 100 元,从竣工之日起___1_月后支付。

四、 施工

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水电图纸共_2__张,并负责交底工作。

2、 图纸中没有注明的地方,乙方在施工前须画草图或商量让甲方认可;

4、 施工质量将按照如下进行验收。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2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甲方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 乙方应帮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7、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成品的保护工作;

8、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 工期

从 2007 年 7月25 日起至 2007 年 8 月 15 日止,工期为 20 天。因甲方因素工期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工期拖延,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30 元/天。

七、 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 乙方应具备在长沙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指定由 杨 军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8、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若引起火灾,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 现场禁止吸烟;

3、 乙方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若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全部责任。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三年内无偿维修,隐蔽工程五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加条款

1、

2、

3、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两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黎安安 乙方签章: 杨 军

签约日期: 2007年8月20日 签约日期:2007年8月20日

一、给排水管道

1. 基本要求

a.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氯乙烯排水管材。

b.施工前需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然后再进行施工,施工后再检查管道是否畅通。隐蔽的给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查,新装的给水管道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c.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口,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d.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e.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f.所有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要求。

g.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2.验收要求和方法

a.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b.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查有无渗漏。

c.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用钢卷尺检查。

四、电气

1.基本要求

a.每户应设置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b.导线的敷设应按装饰设计规定进行施工,线路的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导线截面的选择,低压电气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长沙市有关规定进行。

c.室内布线除通过空心楼板外均应穿管敷设,并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d.照明及电热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e.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f.进户的pvc塑料导线管的管壁厚度应不小于1.2mm。

g.电暖器安装不得使用普通插座,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h.插座离地面应不低于200 mm。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 mm,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螺口灯头相线不应接外壳,照明灯开关距地高度宜为1.3 mm,开关不宜装在门后。

i.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l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2.验收要求和方法

a.工程竣工后应向业主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尺寸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需隐蔽的电气线路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

b.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接地应可靠。开关插座应安装牢固。采用目测和手动的方法检查,并采用电路测试的专用工具检验插座上的相线、零线和地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c.导线与燃气管路的间隔距离按表1的规定,并用钢卷尺进行检查。

表1 导线与燃气管道间隔距离 mm

类别 导线与燃气管之间距离 电气开关接头与

燃气管间距离

位置

同一平面 =100 =50

第8篇:水电合同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管理职能;工程项目

[中图分类号]F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23-0036-02

1 引 言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同时许多问题也应运而生,基本建设领域也不例外。我们知道,我国基本建设领域大多采用招标承包制,其中,招投标和合同是非常关键的步骤。招投标是为了帮业主选择好的承包商或者合作伙伴,而合同明确了两者之间的法律责任,需要在招投标文件基础上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做出规定。同时,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合同中应该制定明确的经济条款、技术条款、进度条款和违约责任条款等。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合同也是必不可少的,素来被称为“建设宪法”。一旦合同的当事双方遇到纠纷和争端时,合同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不管双方通过何种方式解决纠纷和争端,都需要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来执行。实际上,合同管理就是指及时地对项目合同的签订、执行、解除和更改等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充分处理在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纠纷问题,从而确保项目合同能够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以及全面执行。本文结合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以水电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为例,阐述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提出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2 合同管理在水电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工程项目合同有着法律效力,有助于协调双方工作关系和处理合同纠纷等,从而能够保障规范有序的经济活动。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并通过法律手段对双方的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从而能有效地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目前,随着我国水电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当前我国合同管理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合同执行力度不够、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等,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2.1 加强合同管理,使其与市场经济条件相吻合

加强合同管理,为政府部门的监管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政府相关部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并结合合同的条款,全面的调节和管理市场发展的基本动向。同时,各个市场的主体部分也应根据相关政策和市场变化,建立系统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2.2 加强合同管理是有效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对于任何一项项目都不例外。一旦忽略或小觑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就无法对项目工程的进展速度、工程质量以及工程风险等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这样一来就更谈不上对项目整体成本费用的控制以及人力资源的充分合理的利用等。所以说,加强合同管理是确保项目有效、顺利进展的保障。

2.3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相关主体行为的法律依据

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活动离不开交易行为,但交易行为又伴随着各种诚信问题以及采取不良手段竞争的问题。目前,由于经济主体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现象是司空见惯的,而这些后果的造成与他们缺乏必要的合同管理意识是分不开的。项目合同明确地规定了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各方之间的关系,因此加强合同管理,不仅为主体各方履行义务、权利提供了有利的法律基础,而且它还是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的法律依据。

2.4 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迎接机遇和挑战的必备基础。2001年11月10日晚6时38分(卡塔尔首都多哈当地时间),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申请,中国将从12月11日起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这一消息无人不为之振奋,但这也标志着我国经济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市场也会进入到中国,冲击着我国传统的经济贸易行为。在面对WTO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时,我国经济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适应国际市场基本规则以及国际惯例,不断地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加强合同管理,这样我国企业才能与国外企业一争高低,才能巩固我们的市场地位。

3 当前水电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水电建设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属于现代工程,以合同管理为中心。而合同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在所难免,主要有以下两点。

31 合同履行主体的分工不明确

在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如果一个企业中标,那么企业将与项目经理签订内部经营责任书,把合同直接授予项目经理或项目部。此后,企业法人将不再关心合同的履行情况,也不关心对项目上带来的巨大亏损,而只注重项目经理按经营责任书返回的企业利润。这种把项目部作为合同的责任主体,企业法人却远离合同管理的现状是我们很多在建工程项目亏损的重要原因。

因此,我们必须把合同的责任主体和履行主体界定为:①项目经理或项目部是合同履行的执行主体。应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强化全员合同意识,认真研究合同条件,全面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原始依据。若出现纠纷,应根据合同及时认真地开展索赔工作,从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②企业法人是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要把合同履行的最终责任落实到企业法人身上,当然合同的最终权益也应由企业法人来享有。这样,企业法人对项目合同管理才能负责到位,项目经理负盈不负亏的问题才能得到根本的转变。

32 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的脱节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管理缺乏业务指导,导致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的脱节。与此同时,项目部也未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各种信息,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无法弥补的漏洞。所以,企业法人合同主管部门在对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建档时,应注意分类,并按照合同履行进展。此外,还要注意定期评审合同,及时发现和纠正重大偏差。同时,项目部的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向企业提供项目合同履行情况的详细书面报告,对合同中的疑难问题主动聘请企业合同专家进行及时处理。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知道合同管理中的主要环节是工程的变更和索赔,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同时,一旦各阶段隐含的问题全部暴露出来后,还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件,再加上管理协调不力,就会出现原不该发生的变更和索赔。因此,我们需要特别研究并加以防范对工程建设具有实际意义的变更索赔问题。

4 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对企业来说,合同管理有着非常大的作用和意义,它不但可以满足市场的需要,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还能确保企业在履约过程中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不管如何,在加强合同管理时,首先必须按照以下四条基本原则来执行。①以法律为依据。只有以合法为前提条件,才能切实保障业主的根本利益,促进工程的顺利建设。②以工程实际情况为出发点。③以预防为主,减少甚至避免纠纷和索赔的发生。④保持权责一致,最大限度地将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纳入到合同管理的范围中,使参与项目建设的任何一方都能以合同为依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共同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具体来说,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 加强对承包商和合同管理人员的资质管理

在严把承包商资质管理的同时,还要加强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不但要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从而维护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还要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可以采取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

42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要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不得组织招投标,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43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大部分的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在并未做出详细推敲的情况下就草率签订,与此同时,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广泛存在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的现象,最后出现纠纷时很难处理。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同时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从而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5 结 论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水电建设项目中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成功的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个部门,以确保它们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的共同配合,才能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参考文献:

第9篇:水电合同范文

房屋装修水电安装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居室水电工程项目进行安装施工,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项目:住宅水电安装。

2、地点:**大道东都怡景花园 幢 室,套内面积 ㎡。

3、施工安装内容:拆墙、打洞、开槽(见附件1《基础工程项目》)、强弱电线和开关插座安装、冷热水管及下水道安装、灯具及龙头安装。

4、总价;工程款 元。增减项目需经双方商定价格后签字确认生效,依此增减工程安装项目并增减造价。

5、工期:本工程耗时 日。工程自2019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程安装项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工程现场无影响水电安装施工的障碍物。

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和主要材料。

3、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布置图》(附件2)、《开关插座布局图》(附件3)、《用水器具布局图》(附件4)、《灯具布局图》(附件5),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线路,应向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登记等手续。

5、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以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6、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招呼,处理好邻里关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场材料确认签收(在附件6 上签收),合理使用材料,保证材料安全。

2、严格执行施工工艺规范,按合同规范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文明施工,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短路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必须负责尽快修复或赔偿。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绝对保证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自担施工安装过程中的伤亡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5、严格按照本合同签认的工程量表和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强弱电线路走向标注记录,提供强弱电线路正规图纸。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材料、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工程施工标准,双方同意参照GB50327-2019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规范》规定。

2、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6《装修工程材料预算清单》。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双方应另签补充合同。

5、其他质量要求和标准见附件7《电工施工规范》、附件8《水工施工规范》。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项目,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有挪用应按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要求,规格有差异的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

4、甲方提供的材料由于乙方保管不当,应由乙方负责双倍赔偿。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灯具安装以外的工程项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价款的60%预支付工程款,灯具安装完成通电试灯后,经双方验收确认,再支付30%工程款,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 工程工期

1、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处理;因甲方原因耽误工期,完工期限顺延。

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返工导致工期延误,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字认可,甲方需承担全部施工费用且工期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本合同工程验收按《工程验收单》(见附件8)的标准进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分两个阶段验收,除灯具安装以外的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组织甲方进行预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后在见附件8上签字,然后办理工程移交和预结算手续。

2、灯具安装试通电亮灯后,双方在进行总验收,合格后在附件8上签字,然后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的时限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另定日期验收,但完工期限按甲方耽误的天数顺延,因此给乙方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质量保证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工程质量保证期限为5年。保修期自本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见附件8《水电安装验收单》)。

2、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维修项目,乙方免收维修费和材料。质保期外和非正常使用的维修项目,乙方维修费和材料费按成本价收取。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甲方问题反映的当天来维修,甲方不扣除质保金;乙方在甲方问题反映二天后,每迟一天来维修,甲方将按10%的比例扣除质保金。即使扣除质保金,但仍不能排除乙方免费维修的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2、工期延误,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2%扣减合同价款,最多扣至合同总价的50%。

3、交付验收中的质量问题必须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签字。由此耽误的时间,按工期延误处理,执行本合同十.2条规定。

4、非文明施工造成对甲方的损害未修复或未赔偿的,甲方将在付款时等价扣除。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或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特别原因,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条款与原合同条款有矛盾时,以时间在后的条款为准执行。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