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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共组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队伍120人参加。通过情景构建、任务设定和角色扮演进行桌面推演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沉浸角色、各司其职、积极参与、深入讨论、团队合作,进行了全程真实的模拟演练。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应急演练中心主任张秋老师对演练总策划,并全程指导和专业点评。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杨玺观摩演练,副局长张永强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处杜怀忠处长全程参加指导。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惠森作动员讲话,副调研员张兴华主持演练。
本次推演模拟某地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其部分组成单位,针对某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开展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决策指挥等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共设置应急指挥部、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观摩评估组、媒体组及专家组等8个组。在推演中,从事件发生、情境导入、分组实施、会商决策、指挥协调以及模拟新闻会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现场处置演练,并分别对各组在处置中的亮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和点评。通过共同讨论协商,进一步梳理应急工作任务和处置流程等相关问题,提高了应急管理队伍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四有两责”,抓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牢固确立“全程防范、全员应急、底线思维”的理念,将体系建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应急管理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急在平时,应在关键处,大幅提升“检测预警、快速反应、舆情应对、统筹协调”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稳步推进了体系建设、预案修订、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制度化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为实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呼和浩特”工作目标助力添彩。
根据《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和突发事件发生趋势分析工作的通知》(市应急办函〔〕21号)要求,现对我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各有关部门严格遵循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地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应急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部门配合,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预防等基础工作,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
二、应对工作评估总结
(一)加强应急组织领导。成立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长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局,办公室主任由我局局长担任。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也专门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应急管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处置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和救助体系,加大物资、资金保障力度,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事件危害。
(二)健全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原则、程序、方法及保障措施。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方面,陆续制定出台了《盐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盐城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盐城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力求从制度上落实监管责任,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应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方面,制定了《问题药品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不断完善预警发现处置机制,及时控制和有效处置在安全性方面存在问题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强化与公安、卫生等其他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包括药品监督、卫生防疫、临床治疗等专家组成的预后处置组,研究对使用过问题药品人群的补救方法措施;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建立统一的药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我们切实采取措施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强化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一是强化生产环节监管。对14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47次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共发现各类管理缺陷74项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开展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高风险医疗器械等监督检查,建立医疗器械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行为。二是强化经营环节监管。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复认证工作,已有3家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79家零售药店顺利通过了gsp复认证现场检查。并对认证满两年的18家批发企业、5家零售连锁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含可待因复方口服制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特殊药品监管力度。将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注册核查、体系考核相结合,努力提高医疗器械监管水平。三是强化使用环节监管。启动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推行城市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联合卫生部门对23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提高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水平。首次举办全市adr报告质量评比活动,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我市参与在线呈报单位数862家,居全省第一;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884份,居全省第三。四是严格监管基本药物定点配送企业。开展基本药物配送情况专题调研,实行基本药物定点配送企业报备制度,对全市6家定点配送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完成了省局下达的基本药物抽样检验任务,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食品安全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问题乳粉清查、“地沟油”专项治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检查等专项整顿,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以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药制剂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开展药品冷链管理专项检查,加强生物制品监管;开展药品生产、制剂配制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源头性药害事件。,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1016次,检查涉药单位7513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58起,其中查获的“9?16”特大假冒人血白蛋白案被列入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十大典型假药案之一。
(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分别成立食品和药品专家库,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开展咨询、技术指导并参与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组成由监管人员、专家等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通过应急演练和岗位练兵等形式,培养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回应能力。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培训宣传力度,全系统新毕业食品安全工程硕士研究生35名,积极开展“3?15”、“12?4”宣传咨询活动,配合市电视台举办“3?15”电视晚会;组织市区300个家庭参观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全国巡展,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基层药监人员自编自演法制小品节目,参加全市“五五”普法专场文艺演出,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工作建议
(一)夯实应急工作基础。强化应急管理组织建设,加大应急经费的投入,保证应急物资储备齐全。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应急演练等方式,建设一支“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高素质应急管理队伍。
(二)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不断健全预警发现处置机制,为防范和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药品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群众增强综合防控和自我防控意识。
四、趋势分析
(一)发生趋势。
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一是集体性食物中毒。二是污染源引起的原发性食物中毒。三是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食品污染引起暴发性食物中毒。
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一是医药产业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二是突发群体性药械危害、严重药械不良反应。三是部分药品生产经营者缺乏社会责任、无序竞争、偏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四是农村药品安全存在隐患。
(二)对策措施。
食品安全方面:一是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企业等单位持久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监督抽验。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三是建立有效保证食品安全的监督机制,加强企业的自身管理。四是对政府部门、企业和消费者进行广泛、持久的宣传教育。
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准确掌握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舞发〔2018〕9号)要求,县政府食安委将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开展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评议考核,准确掌握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客观分析研判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二、督察考核时间
7月督察、12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2019年食品安全目标考核标准(试行)》、《***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自评。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按照《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进行自我评价,并向县政府食安办报送自评报告。
(二)现场考核。县政府食安办牵头,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进行现场考核。
(三)综合评议。县政府食安办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计分,得出考核评议最终结果,形成考核报告,报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县政府食安委对本次考核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二)确保考核质量。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严格按照本通知所附考核标准和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如实整理上报相关材料、数据,积极迎接考核工作。
(三)严肃考核纪律。建立考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平衡照顾和形式主义,确保考核工作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取得实效。
联系人:*** 电 话:*******
附 件:
1、***2019年食品安全目标考核标准(试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试行)(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19年3月26日
附件一:
***2019年食品安全目标考核标准(试行)
乡镇政府(100分)
考核项目
细则分值
评分标准
材料
得分
备注
工作部署
30
1、制定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力度,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整治措施,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开展突出问题整治(20分)。
2、与行政村和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10分)
有文件、综合考核部署、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工作部署
10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增强分析处置能力。2.加强对农村聚餐的监管。3.加强对养老院、福利院食堂的食品安全教育.
报送信息材料
能力建设
30
1、乡镇食安委、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责任到人,安排专人具体承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15分)。
2、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建立档案并定期培训,全面构建覆盖农村、城镇社区的基层一线食品安全协管员网络(15分)
有牌子、有文件。
有文件。
能力建设
20
1、制定完善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5)。
2、组织应急演练(以学校为重点)(15分)。
有方案,活动,照片,总结
能力建设
10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查看2018、2019两年度财政预算
加分及
否决项
加分项
由县食安委、食安办掌握日常工作评估
否决项
对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乡镇,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
***2019年食品安全目标考核标准(试行)
食安委职能部门(100分)
考核项目
细则分值
评分标准
材料
得分
备注
工作部署
20
1、制定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要点,召开专门会议(10分)。
2、与下级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10分)。
有文件、台账。
能力建设
20
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对本监管环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能有效控制,及时处置,查明原因,按时上报,反馈信息,防止将食品安全信息人为放大(应急处置方案10分、措施10分)。
有方案、措施。
能力建设
60
按照县政府食安委要求,认真履行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健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根据各单位职责不同,按附件二执行)
有工作方案,工作总结。
加分及
否决项
加分项
由县食安委、食安办掌握日常工作评估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认真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工作,制订相应应急预案,并切实做好预案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四)科学处置,及时果断。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科学、果断地进行处置,抢救伤员,消除事故隐患,并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
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致病(死)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社会影响严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我省以外的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省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我市以外其他区(州)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下同),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比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我市辖区内2个以上区,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的比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2)造成伤害人数20—29人,且发生在学校或者发生在本区举行的全区、全省、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3)区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本预案适用于因药品质量或者不良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健康的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1.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一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出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50人以上,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害)发生,或者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2)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2.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二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药品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的;
(2)出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30人以上,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害)发生,或者出现死亡病例或伴有药物滥用行为的;
(3)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3.比较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三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出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20人以上,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害)发生的;
(2)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比较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4.一般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四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出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10人以上,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害)发生的;
(2)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立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专业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专业应急委员会,下同),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委宣传部,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区经贸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农业局、区畜牧水产中心、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商管中心、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区专业应急委员会成员。
区专业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处理工作组。
(一)区专业应急委员会职责
1.制订和完善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定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规则;
2.负责对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调度、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
3.检查督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地的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领导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4.负责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批准其办公室及工作组提交的工作报告;
5.完成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员会)或者其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区专业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提供应急处理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并确保交通工具及时到位、正常运行。
区建设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建筑工地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参与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区经贸委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质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区专业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受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委托,会同区监察、*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开展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问题药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培训和演练。
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因初级农产品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区畜牧水产中心负责组织因畜牧水产品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区质监分局负责组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区工商分局负责组织食品流通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食品消费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负责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尽快查明致病(死)原因。
区商管中心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区教育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对因环境污染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事发地环境污染处置工作。
区*分局负责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及在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和必要的交通管制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资金保障及管理。
区发改委(粮办)负责组织在粮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区城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违法占道经营的食品、饮食点(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区水务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污染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区民政局依照有关政策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有关伤亡人员的救助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失职、渎职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按属地负责的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为区专业应急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办公,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人任主任,区卫生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区专业应急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2.组织修订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规范;
3.负责组织建立和管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参与、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4.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综合和有关情况的上报工作。在调查处理组或者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及时反馈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信息的基础上,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总结等文字材料,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负责组织开展本预案的培训、演练等工作;
6.完成区专业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各应急处理工作组职责
根据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及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医疗救护、新闻报道、安全保卫、调查处理、物资供应、环境处理和善后处理等7个工作组。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其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设置急救场所,尽快查明致病(死)原因,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协助新闻报道组向社会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及救护处理信息。
新闻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其分管新闻工作的副部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把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安排新闻媒体就涉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流向、危害等情况及时向公众披露,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安全保卫组:由区*分局牵头,其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人员的立案侦察工作。
调查处理组:由区专业应急委员会根据事况,确定牵头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处理意见;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协助新闻报道组食品、药品消费警示。对食品质量案件,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确定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药品质量案件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依法查处。
物资供应组:由区经贸委牵头,其分管副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所需物资的组织、储备工作,并确保及时、有效供应。
环境处理组:由区环保局牵头,其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控制污染的扩散,降低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进行监控。
善后处理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其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依照有关政策做好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救助工作。
四、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信息监测
区有关部门应建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预警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探索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并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区有关部门应及时分析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各部门应按照职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检测检验信息。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并及时传递、适时食品、药品安全综合信息。
(二)预警
区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对可能引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应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发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后,应及时组织整改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预警。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预警的机关等。
(三)报告
1.报告范围及联系电话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均在应当报告之列。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系电话:84852485、84856385、13986279172,各部门应设立24小时联系电话并对外公布。
2.报告方式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在积极实施和参与救助的同时,要立即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紧急救援,并迅速将事故的性质以及造成的影响等情况向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分别向区专业应急委员会指挥长、副指挥长。
3.责任报告单位
区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报告单位。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有报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部门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4.报告种类及时限
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知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后l小时内向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一、二、三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组织实施分别由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般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四级)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组织实施由区人民政府决定。
(二)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经初步调查核实之后,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应立即组织专家组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可能危害的程度进行评估,必要时报市专业应急委员会进行确认。确认后应由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预案建议并组织实施。并请市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支持。
(三)应急响应措施
1、区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2、现场应急指挥根据处理需要,调集各类人员、物质、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提出紧急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3、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子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4、有关部门应现场控制可疑食品、药品及其他相关物品、文件。
5、区卫生局组织医疗单位积极救治中毒病人、减少伤亡,及时统计收治病人数量、伤亡情况和病情变化,并尽快查明致病(死)原因,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
6、各相关监管部门对一般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具备下列条件的,按照启动分级响应的权限,由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1.确认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置,重新恢复正常状态;
2.有关部门已实施并继续采取保护公众免受事故带来影响的有效措施;
3.已责成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事故恢复计划,并正处于恢复之中。
(五)总结与奖惩
1.应急状态结束后,根据事故等级,由区专业应急委员会依法组成调查组,依照法定程序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对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认定和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2.参与应急处理工作的单位要在应急响应终结后及时进行总结(包括对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查处),并书面报告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政府。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迟报、漏报、瞒报事故情况,延误处置的;
(2)在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中,不听从指挥,相互推诿,或者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3)其他危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
六、应急保障
(一)医疗救护保障
区卫生局应当确定若干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建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救治物资,保证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医务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二)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通知所属检测机构采集样本,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定性及时、准确地提供科学依据。
(三)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所需物资、交通工具、设备设施、通信指挥工具等的储备,加强培训和演练,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
(四)宣传教育与应急培训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设施和网络建设,完善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工作,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装备进一步改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设和检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
——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0%;市区和城镇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的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食品召回覆盖面达到85%;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95%。
——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市药品检验所对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达到95%。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90%,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处理率达100%。药品不良反应监测(ADR)报告达到200份/百万人口;市、县(区)两级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100%;重大药害事件处理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方面
1、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加强对重点地区“菜篮子”基地环境监测监控,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点。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可追溯制度,完善市场例行监测制度,在县城区以上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监测监控点。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完善我市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加快无公害食品(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完善对经营者主动退市的管理机制,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及食用植物油等高风险食品开展食品召回工作。
2、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整合现有检测资源,加强市、县(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与保障网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为县级配备快速检测车,为乡镇配备快速检测箱。推广餐饮业常见危害因素的检测技术,完善餐饮业10种常见化学性和生物污染因素的快速检测技术。逐步实施全市性的“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统一抽验,提高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和食品的市场竞争力。
3、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形成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立高性能、易管理、安全性强的食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以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为基础,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中心,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分类、筛选、综合分析和监测;对食品安全状况做出评价和预警,定期编写、全市或某一行业的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完善我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有关制度,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4、加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信息传递快速通畅、处置措施有力有效的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建立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应急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检测技术支撑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质保障体系,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加强应急现场处置能力建设,培训应急处置专业人员,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加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建立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制度和体系,研究食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严重性,以及危害发生的概率,并据此划分食品的风险等级,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把食品安全评估评价工作与风险预警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科学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为政府制订食品安全监管控制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6、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食品安全诚信档案,推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建立食品企业红黑榜制度。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力争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开展诚信教育,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食品行业安全自律制度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
7、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完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管,探索农村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有效监管模式,有效遏制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食品经营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强化食品安全责任。重点打击制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标侵权、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查有毒有害食品,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
8、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和社会监督网,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对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馆和“农家乐”的监管机制。建立农村家庭宴席卫生指导制度。完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施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传统集会、庙会及商品展销交易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防止和及时处置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目标任务,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以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9、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相关认证工作。完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饲料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积极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认证工作。推动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生产过程开展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规范认证后企业的自律行为,保证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信誉。
10、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食品安全进社区”、“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绿色消费”理念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每年5月份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能力。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培训体系,对政府管理人员、执法者、企业管理与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消费者进行多形式、多途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药品安全方面
11、提升药品生产质量监管水平。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实施水平,强化药品GMP跟踪检查,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性、针对性;强化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全面实施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制度、质量授权人制度,强化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促进企业自律;通过建立药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实现药监部门对药品生产的实时监控,实现对全市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特殊药品数量及流向的实时监控。加强中药源头监管,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保证中药材质量。
12、加强药品流通市场监管。进一步贯彻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医药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加大对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的指导力度。严格药品说明书、标签的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包装管理。健全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监测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提高市、县两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重点实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表的标准化,加大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质量。完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及跟踪检查制度,强化GSP跟踪检查的针对性,实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促进现代物流发展。建立和完善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及特殊药品监管网络,对特殊药品实现每一针、每一片流向的监管。建立品、流弊和滥用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和预警制度,完善品、依赖性和药物滥用潜力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13、加强药品检验体系建设。加强药品检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大楼建设。提升药品检验能力,完成计量认证复查和部分食品检验的扩项工作,使我市药品检验设施与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进一步推广快检技术,充分发挥药品快检车的作用。
14、规范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规范,逐步对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规范进行检查,促进生产企业达到规范要求。建立市、县(区)两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报告体系,强化企业的报告责任和义务。搭建上市后医疗器械风险效益评价的技术平台,建立预警、召回等制度。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在用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提高在用医疗器械监管效率。
15、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行为。重点查处涉及面广、影响大、公众反应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产、供、用单位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抽验,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和对药品、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继续开展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检查和药品广告品种专项整治。积极发挥“药品快检车”的作用,建立起以“掌握信息、快速筛查、靶向抽验、目标检验”为目的的药品抽验模式,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效率,稳步提升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合格率。
16、继续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广告。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广电、新闻出版和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综合治理机制,重点整治未经审批擅自的品种、擅自篡改批准内容的品种和使用过期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品种。针对性地开展广告品种抽验,重点查处在大众媒体上的处方药、非药品宣传药品疗效的广告。
17、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药品安全信用管理,积极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在建立健全药品批发企业信用档案资料的基础上,全面启动药品零售企业信用档案资料的建立,认真贯彻实施好《市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建设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活动。
18、深入推进农村药品监管网和供应网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药品配送网络和零售供应网点,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合法药品经营企业集中配送进乡入村,鼓励批发企业向农村配送药品,鼓励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建立符合要求的农村药店。强化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向农民普及基本用药常识,建立起“运行良好、监管有效”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从源头、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来保障农村用药安全,实现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供应网覆盖率达到80%。
19、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建设市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加强应急指挥中心信息通讯、机动能力装备与建设,配备应急检验检测设备,提高应急信息报告、指挥、处置能力。加强市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理培训演练基地建设,开展应急知识的技能培训,组织定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0、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推进信息化步伐,建立和完善市、县、乡(镇)三级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及安全平台。积极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创新监管手段。以药品批发企业和市区、县城药品零售企业为核心,建立电子信息网络平台,逐步推广到县城区和乡镇药店,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监管手段便捷,监管效益提升。
2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改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办公和装备条件,建设办公业务用房,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经过五年建设,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机构的办公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基本满足执法需要。
四、保障措施
22、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分析评估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沟通协作,形成完整的监管链。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自律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责任制度和自律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诚信度,积极履行和承担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3、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方式,规范审批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重大决策听证、论证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强化基层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小学安全生产活动月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xxxx、xx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隐患排查、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压降一般事故,为促进全市学校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局长夏灵峰任组长,学校挂钩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各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靖江市教育系统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校管中心。负责组织部署及指导20xx年靖江市中小学校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安全法制宣传、安全教育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校安全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内容要有校园安全警示教育的图片、有向师生发放校园安全注意事项等资料。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职业健康危害防治等活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门口悬挂以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宣传横幅标语,并放置安全生产月倒计时牌;在宣传橱窗内布置以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专栏,充分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继续开展夏百赛安康杯竞赛道路交通安全年食品、交通、消防安全先进学校创建等活动。
(二)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夏季是各类火灾事故的易发期、频发期,各校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校内的消防设施、电器线路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避免因电路老化、短路、超负荷、以及集聚用电等问题造成学校火灾及触电事故。继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杜绝三无食品等进入校园。在高考、中考前,全市所有高考、中考考点学校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是对门卫安全保卫、校园消防安全、食堂食品安全、接送考生的车辆安全等方面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学校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各校要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突出交通、消防、用电、燃气、食品卫生、接送学生车辆、学校门卫管理等重点,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校园安全事故反思会、主题班队会和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深入剖析各类事故案例,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预防知识及防震、防火、防踩踏、防雷电、防溺水、防食物中毒、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常识,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四)开展学校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各校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学生学习消防、防溺水知识,进行逃生演练以及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等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学生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结合各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校要充分发动主流媒体参与校园安全宣传报道,发挥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学校安全的社会氛围。要丰富路径,拓宽师生参与渠道,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学校要注重总结经验,加强信息交流,要及时将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相关活动的信息报送校管中心,便于在全市各校进行宣传和推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纸质稿形式于5月27日前上报教育局校管中心;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活动的图片和总结以纸质稿形式于6月30日前报教育局校管中心。
小学安全生产活动月方案范本
为了贯彻落实我街道教育局关于认真抓好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努力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方针,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突出正面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文化素质,努力保障校园安全。
二、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成立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活动内容
分别以安全教育宣传周、应急预案演练周为6月每周活动主题。具体活动内容为:
1、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6月4日,学习文件,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安排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2、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进行全方位宣传。(1)各班利用班会课、法制课时间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安全常识》等安全知识。(2)对学生进行自救自护培训。(3)邀请法制副校长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4)利用黑板报、主题班队会、集会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一系列安全卫生评比活动。在全校各年级中开展安全卫生先级班级评比活动,在学生中评选安全卫生小标兵。
4、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安全事故灾难的防范和处置能力。组织全校师生及职工参加以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应急能力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主要任务。全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单位宣传工作整体部署,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做到有部署、有活动、有检查,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落实。
(三)周密策划,精心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活动的策划组织上下功夫。要根据全校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宣传活动,力求做到主题鲜明、效果明显,在全校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注重实效。在总结过去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要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力戒形式主义,务求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以月促年的工作思路,推动安全宣教工作日常化。
(五)认真总结,推动发展。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认真做好有关文字、照片、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做好总结。
小学安全生产活动月方案大全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了雁江四小安全活动月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组织全校的安全月活动。组长:胡志安副组长:陈作元 成员:王华、李艺、曹金国、林玲及各年级组长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次安全活动月的开展,具体负责本部门、本组图片文字等资料搜集、信息报送和活动的具体实施等。
二、加强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学校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按照《雁江区教育局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围绕抓应急、建机制、夯基础,治隐患、保平安、促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工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安全环境。
三、增强活动实效性
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定于xx年6月1日-6月30日。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咨询日于xx年6月12日进行,重点防溺水的有关知识,宣传安全生产月的意义,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6月12日至18日为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周。学校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演练,使师生掌握应急的基本技能和应急知识。
1、针对自然灾害频繁的实际,学校认真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主要是组织学生收看(听)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悬挂张贴标语口号、办一期黑板报,各班组织开展安全主题班会,观看影像节目,宣传相关安全知识,扎实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防范自然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2、认真做好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学校根据实际,进一步制定、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重点是防地震、洪水、泥石流、滑坡、雷电、酷暑极端天气等专项预案,开展应对自然灾害的避让、逃生、自救、互救应急演练,加强分管领导、重要岗位等相关人员的自然灾害应急培训工作,并做好必要的应急物质等准备。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是全国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学校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加强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学习、宣传各种安全工作的各种法规及各种安全知识,通过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水平和遵章守法意识;扎扎实实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开展了交通安全、卫生防疫(防传染病)、食品安全、楼道安全、防溺水、用电安全、外出活动安全、防范治安人身伤害和暑期安全等方面的的知识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一、结合机构改革,健全应急机制
今年恰逢工商、食药改革年,新成立的区市场监管局在职权划分、科室、人员还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为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机制顺畅,对原两局的应急工作小组进行了整合,同时按照原工商、食药监两条业务线开展相关工作。新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业务科室按照相关工作职责予以落实,使相关人员做到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保障了在机构改革的过度阶段,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予以处理,防止事态蔓延。
二、应对突发事件,健全规章制度
全局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今年工作实际,明确了突发事件处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应对措施和保障机制。特别是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大规模从事传销、严重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明确了详细具体、操作可行的应对措施。
三、实行应急值班,畅通信息网络
在全重要会议召开、重大节日前后、“820”洪灾等特殊时期,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行分组值班制度,机关和辖区所做到值班人员按时值班,保证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理。应急值班期间由局领导和办公室进行督查,要求干部不迟到、早退,不空岗,同时要求各科室、所、队负责人手机24小时开通,有效地保证了信息网络畅通。
四、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
今年,我局着手修订《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建立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队伍。同时,积极组织人员观摩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组织食安办成员单位进行了应急培训,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建立舆情队伍,开展舆情检测
今年建立了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和舆情管理员队伍,在今年的杭州广琪事件和“820”洪灾中,舆情管理员充分发挥了作用,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得到了及时监测、分析和应对。
六、强化应急意识,开展专项工作
重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方面: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积极治理、确保安全的要求,切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多次召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会议,组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针对风险食品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全区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10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6350家次,排查风险隐患3个,已开展隐患整治3个,当场整改223户次,口头告诫883户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334户。通过开展食用明胶、烤鱼片、饮用水、儿童鱼肝油、校园周边等专项清查工作及重点商品定性定量抽检,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监管,共开展专项清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1585人次,检查经营户2758户。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组织网络建设
1.市镇(街道)两级均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做到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2.做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扩面、提质工作。镇(街道)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延伸,放心店向学校、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100%。
3.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及相关监管部门、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对部门和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镇(街道)设有食品安全监督站,行政村、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员队伍,健全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综合基础工作
1.信息信用体系建设。开设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实现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应急体系建设。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避免Ⅲ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3.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4.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阵地,开设专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种植养殖环节
1.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每个镇(街道)都要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制定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我市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组织适宜农产品产地区域划定,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四)生产加工环节
1.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无证生产加工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
2.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
3.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
4.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
5.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五)流通监管环节
1.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2.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
3.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4.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配备快速检测车,2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及信息公布。
5.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6.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市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镇(街道)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8%。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六)消费监管环节
1.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
2.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3.加强源头管理。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
4.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
三、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2月至3月)。
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4月至12月)。
各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对食品安全开展全程监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月至2月)。
各镇(街道)和农经、卫生、服务业发展、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做好创建工作总结,并于2009年1月上旬将总结材料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做好示范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情况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创建工作期间,农经、卫生、服务业发展、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安办要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镇(街道)创建示范镇(街道)的工作指导。要注意研究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责任重于泰山
——**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工作纪实
(初 稿)
**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地处秦岭南麓,属长江流域汉江水系,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土石山区农业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革命老区县。全县辖23个镇、324个村(居)、13万户45万人,人口居商洛市第三,县域面积3535平方公里,居商洛市第一,全省第六。境内有野生中药材1000多种,中药材基地发展到35万亩,素有“西部药乡”之美誉;全县已探明矿藏49种,其中钒储量310万金属吨,为世界第二、亚洲第一大矿床,有“中国钒都”之称;国家级森林公园天竺山、明清古建筑群漫川古镇、省级风景名胜区月亮洞、明末山寨群天蓬山寨等景区对外具有一定影响。先后获得质量兴省先进县、“双高双普”县、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等称号。全县有农产品生产基地2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85个,农产品生产企业38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3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5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家,集贸市场19个,食品经营户2616户,餐饮服务单位565家,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327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当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创建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规范市场秩序,有效保障了公众饮食安全。全县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全县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齐心合力抓创建
食品安全涉及面广,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全社会都动员起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打好整体战。
2012年,县政府印发了《**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工作规划》、《**县“十二五”食品安全规划》,提出了创建规划、目标和任务。
2013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常委会、常务会议,把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作为2013年全县“五大创建”之一,写入《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全县重点工作项目来抓。
3月28日,县政府成立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将创建正式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列为重点督办事项。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成立了创建办,抽调5名工作人员专职办公。县政府拨付100万元作为创建工作启动经费。各镇、各监管部门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办公人员,创建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具体。
3月29日,**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动员会召开,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工作作了全面动员。会议要求各镇、各监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创新思路,齐心合力,落实好从田间到餐桌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措施,扎实开展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
7月3日,县政府召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推进会,对前阶段创建工作进行了总结,提出了创建工作存在问题,进一步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全县23个镇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2至3名工作人员,共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142名,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了办公经费。全县326个行政村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共聘任村级信息员324名,监督员326名。
为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县政府印发了《**县食品安全责任制》、《**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将创建工作纳入各监管部门、各镇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食安办印发了《**县食品安全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农业、质监、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县政府印发了《**县食品安全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县夜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县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组织开展了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消除了食品安全监管盲点和盲区,实现了食品安全无缝监管。建立了食品安全投诉及奖励制度,全县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及奖励制度健全、举报投诉渠道通畅、受理及时。去年以来,共受理食品安全投诉10起,回复率达到100%。
各镇、各部门把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和引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向公众公开承诺,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为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制定了评定、命名办法,全面开展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水产健康养殖场、食品安全放心企业、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和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评定命名工作。全县评定命名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5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9个,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放心企业1146家,食品安全放心村320个,放心镇23个。创建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并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强化监管促创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全局,影响民生。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县政府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食品市场日常监管。
种养殖环节,农业部门制定印发了《**县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试行)》,落实农产品生产“五项制度”和“四项档案”。加强动物饲养环节监管,查动物防疫条件,查用药情况,查饲料使用和防疫消毒情况。全县23个镇设立了农牧站,配备工作人员160人,建立健全了动物防疫队伍工作制度,按规定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农资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牧养殖小区、大场大户为重点,积极开展农资市场整顿、农资打假行动、农鼠药、兽药、饲料专项治理等。共建特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基地32.9万亩,对7个到期的“三品一标”农产品进行了复查换证,对3个合作社农产品进行了“三品一标”一体化认证申报的材料上报。“**核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获得了专项评审,完成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普查285个点的采样工作。取缔非法经营户1户,纠正处理违规经营户3户,没收过期、假劣药品1215支(包),排查动物养殖场(户)468家,农产品抽检样本合格率为99.1%,水产品检测率达到98%,检测合格率为100%。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监部门印发了《**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县食品生产企业行为规范》,对全县2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2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实行分类监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市场准入、缺陷产品召回、质量监督后处理等监管措施,与4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和食品添加剂使用责任书和承诺书,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可追溯率达到100%。
食品流通环节,工商部门开展了食品市场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先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食杂店、市场小摊点62户,疏导办照38户,实现镇以上经营户持照经营率达100%,县城以上农贸市场摊位挂牌经管率达100%,对无照无证食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所有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率达100%,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率达到100%。对获证食品流通企业年度审查率达到99%,利用“网格化”监管优势,对所有食品经营单位监督巡查覆盖率100%。
餐饮服务环节,药监部门制定了《**县夜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县餐饮服务企业行为规范》、《**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餐饮服务许可证事项受理、审查、核查、审批、发放等环节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督促餐饮单位按规定品种和范围对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率达到了100%,对购进食品原料进行验收率达到了100%,对购进和使用食品原料建立台账登记率达到100%,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率100%,餐具消毒合格率100%。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有序推进,已评定动态等级217户,挂牌217户。共检查学校302所,下发监督意见书80份。全县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制品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对无证餐饮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对超标准使用添加剂的查处率100%,查结食品违法案件21件。开展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监管,2013年农村家庭宴席备案4613次,培训家庭宴席厨师900余人。
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经贸部门建立健全了生猪屠宰管理制度,实现了生猪定点屠宰厂规范管理,检验检疫和屠宰程序符合规定,进厂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出厂肉品合格率达到100%。超市、农贸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厂,农村市场出售肉品检验疫率达100%。深入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取缔私屠滥宰户10户。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方面,卫生部门加强对供水单位、供水人员相关证件及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水厂内环境卫生和水质卫生进行日常巡查,按照相关规定对自来水厂、集中式供水和学校自建式供水的312个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抽样检验,采集水样检验合格率为95%,末梢水合格率为96%。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方面,健康体检率达到100%,持证率达到100%,“五病”调离率达到100%。各监管部门培训15000余人,每人每年接受培训达到40小时以上,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检验检测和风险隐患排查方面,县政府印发了《**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方案》,县食安委印发了《**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各监管部门按照要求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快速检测,各环节基本品种抽检覆盖率达60%以上,基本品种抽检样本合格率为100%。县食安委印发了《**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县2013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体系和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分析、预警、整治制度,对可能造成的食品安全危害及时预警信息。农业、水务、质监、工商、经贸、卫生和药监等部门对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时通报,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因素。
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建立了县、镇、村三级应急管理网络,制订了《**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印了《**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达到政府有专项预案、企业有专门预案。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时,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制定了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专家库,聘任食品安全专家29名。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瘦肉精”、罗丹明B、猪肉和食用油、肉及肉制品、农村食品、早餐夜市、乳粉质量、酱油和鸡肉及其制品、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等系列专项整治,查结食品案件69件。各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移交公安部门案件1件,案件移送率100%。
广泛宣传促创建
全县上下各级把宣传贯穿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工作始终,着力提高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 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县食安办印发了《**县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体方案》《**县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组织编印《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5000册,下发《食品安全读本》(农村版)1000册,在主要街道制作大型标语5面,街道灯杆标语90面,食品示范街牌3面,利用各类会议宣传1480场次,在街道设立宣传点宣传48场次,摆放展板8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60000余份。今年6月17日,开展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组织开展了万人签名等活动。各监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分别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机关、农村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1500场次。在县电视台开设局长访谈节目,播出16期。建立健全了县、镇、村食品安全信息报送、部门之间信息相互通报、信息公布和舆情监测体系,去年以来共印发各类食品安全信息120期,部门之间信息通报24次,印发简报80期,省市报道7篇。
风雨多经人未老,关山初度路犹长。食品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信心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