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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策划;财务管理;企业利益最大化
策划是指人们为了达成某种特定的目标,借助一定的科学方法所进行的创造性构思及运作方案设计。凡有决策和计划的领域都有策划。南宋辛弃疾在《议练民兵守淮疏》中说:“事不前定不可以应猝,兵不预谋不可以制胜,”他把策划定义为做事之前的深思熟虑。
企业的税收策划是以企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为减轻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而做出的一种战略性的策划活动,它是现代企业财务战略的重要构成部分。税收策划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于企业的设立到经营理财的全过程。税收策划是提升企业整体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动力。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税收策划就不能有效安排税收事宜,也谈不上有效的财务管理,更无法达到理想的企业财务目标,对于追求价值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如何在税法许可的情况下实现税负最低、最适宜,也就成为企业税收策划的重心所在。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者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法规允许并鼓励的范围内,通过对融资、投资、经营活动等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最优化选择的一系列行为。税收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的行为,是国家法律所鼓励的,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筹划的实质就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现节税的目的。为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税收策划必须贯穿于企业运作的各个阶段。
1税收策划贯穿于企业机构的设置过程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纳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的税负。
某汽车运输公司拥有汽车运输、汽车维修和站务几个业务部分。在企业组织机构重新设置过程中,一种方法是将汽车修理业务独立设置为子公司。由于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对集团公司中的汽车修理视为对外业务修理,在业务承接过程中要独立核算修理业务收入而向税务机关缴纳流转环节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而如果将其修理业务部分设置为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对集团公司的汽车修理视为对本企业的维护业务,不缴纳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可见,由于企业机构设置的差异将导致企业承受的税负有着明显的区别。
2税收策划贯穿于企业的经营行为
某汽车运输公司下属公交汽车客运公司和长途汽车客运公司两个子公司,依据税收政策,公交客运公司享受减免所得税的优惠,而长途汽车客运公司则要依据经营业绩缴纳所得税。随着业务的发展,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出现季节性的运输车辆短缺,而公交客运则有闲置的运输车辆,一种方法是长途公司直接向公交公司租借运输车辆并支付租金,另一种办法是由公交公司向长途公司租借线路经营权,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和站务设施费,经营利润留归公交公司。经过综合测算二种方法的预期收益率,选择公交公司收益较大的一种方法,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这样就整个公司来说减少了所得税支出。3税收策划贯穿于会计核算过程
某出租车公司的经营方式是实行车辆抵偿承包责任制,其经营模式是出租车价款由驾驶员实际承担,但出租车辆的经营权则属于出租公司,针对这种经营模式,在会计核算的方式上,一种是将驾驶员向公司交的管理费、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客票附加费和养路费保险费等费用纳入收入核算,参照交通运输企业缴纳3%的营业税,由于营业税税基较大,因而出租车企业的负担也是比较重的。另一种核算方式是将驾驶员向出租公司缴纳的管理费作为劳务收入缴纳5%的营业税,而将驾驶员向政府缴纳的各种费用按代收代缴核算,虽然营业税率提高了,但税基变小了,因而总的税负反而减轻了,这样也可以为进一步减轻出租车行业整体费用负担留下一定的空间。
以上的税收策划虽然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任何一项税收策划方案都具有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策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获取部分减轻税负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及因选择该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的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策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和损失大于收益时,该方案是失败的。一项成功的税收策划必然是多种方案的优化选择,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税负最轻的方案就是最优的,一味追求税收负担的降低往往会导致纳税人总体利益的下降。因此,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策划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和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
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纳税人往往面临着税负不同的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纳税人往往可以避重就轻,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案,企业税收策划就是合理地、最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税收策划的大门虽然对一切纳税人开启,但节税的机遇却并不等同,经济因素、税收因素、管理因素、策划技能等都从不同方面制约策划的利益,作为税收策划的主体,除了掌握各种经营管理的必备知识外,还必须充分了解税收制度可掌握科学有效的税收策划方法,以取得尽可能的节税利益。
税收筹划与逃税有着本质的不同,逃税是指纳税人通过采取虚报、谎报、隐瞒、伪造等各种非法欺诈手段,达到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目的的违法行为,逃税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因而不受法律法规保护。
一、我国城市交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1.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的城市规划主要是土地利用规划,城市交通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相互结合、相互反馈做得不够。交通研究的着眼点主要放在道路网络上,对影响交通发展的政策因素考虑不足,造成在规划实施中对于政策的变化无所适应,规划缺乏应有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2.城市交通政策和法规制定相对滞后,缺乏预见性和超前性
由于在城市交通行业管理体制上的分割,使得交通政策和法规缺乏应有的协调,难以对交通发展中的问题作出快速反应,错过了解决交通问题的大好时机。这种状态还造成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和法规往往从某一部门主管的渠道制定,对于关系到交通综合发展的政策和法规无人系统地进行研究。
3.道路容量不足
虽然道路建设不断增加,但交通拥挤没有明显缓解,道路容量仍然不足,主要原因是车辆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道路建设增长的速度,并且大多数新增道路均在市区边缘和新区,市中心区的交通仍然处于紧张状况。
4.交通方式结构不合理
我国城市的公交出行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而自行车等个体交通方式的出行比重较大。例如南京市公交出行比重1986年为19.2%、1997年降为8.2%,自行车出行比重1986年为44.1%、1997年升为57.9%,摩托车出行比重1986年为0.3%、1997年升为2.2%。根据1999年对武进市区居民通勤方式的抽样调查,乘单位班车上下班的居民占17%,乘公交车的占13%,乘小汽车的占2%,骑摩托车的占21%,骑自行车的占36%,步行的占11%。步行和公交的比例太低,摩托车和自行车的比例太高,交通方式结构不太合理。
二、武进市城市道路交通问题和特征分析
武进市城市交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我国城市交通存在的问题相类似,由于武进市是新建城市,又紧邻常州市区,因此,武进市道路交通还有如下特征:
(1)武进市区是正在建设中的新城区,公建、居住、公用等设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不少居民工作单位在武进市区,但居住地却仍在常州市区,早晨从常州市区至武进市区上班,下午则从武进市区到常州市区居住,是典型的潮汐交通。
(2)武进市区公交才刚刚起步,与常州市区公交的衔接还很不完善,居民的公交出行比重低,目前主要依靠单位班车,运营成本较高。由于用地布局较分散,设施配套不全,致使步行出行不方便,居民的步行出行比重非常低。
(3)与常州市区交通的衔接还需进一步改进,武进市区对外交通大多要穿过常州市区,常州市区的对外交通也有一部分要经过武进市区,对常州市区、武进市区的干扰都较大,对外交通系统还不够完善、便捷。
(4)主干路系统已基本形成,但与之配套的次干路、支路系统尚不完善,路网的比例结构不尽合理。停车场数量少、面积不足。
三、武进市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1.城市化的挑战
“交通问题成为城市化发展的先决条件,交通对城市化的观念变化起到了催化作用”。武进市所处的苏锡常地区是我国经济较为发达且高度城市化地区之一,武进市域城市化水平近十年来以每年增加1.4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武进市区城市人口增长速度更为迅速,据预测,武进市区城市人口将由1998年的13万人增至2020年的28万人。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武进市区将面临更为复杂的交通问题,迫切需要建立高效、新型的城市交通系统。
2.机动化的挑战
1998年武进全市拥有各类机动车19.8万辆,近十年来,机动车年平均增长速度约为18%。随着《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逐步实施,出行者将面临一个不断发展壮大的国内汽车市场;同时加入WTO后,又将面对世界上一个个成熟的现代跨国汽车产业集团。在武进市,汽车进入家庭的速度将加快,机动化水平将迅速发展,这将必然对城市交通产生深刻的影响。
3.市场化的挑战
我国目前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这种转变对城市交通供求关系、政府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思路和对策都具有深刻的影响。市场经济模式下,出行者对交通工具、线路的选择除考虑时间性、舒适性、方便性和灵活性外,还会将交通运营的成本作为选择的重要依据。政府部门必须利用市场经济机制,通过价格杠杆对城市交通资源进行有效、合理的配置。
四、武进市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的指导思想
1.必须满足实现城市现代化目标的要求
一个交通拥挤不堪、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不断的城市显然不是现代化城市,因此,道路交通是城市现代化的基础,道路交通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实现城市现代化总目标来进行。
2.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人是城市的主人,城市的发展建设必须以人为本,道路交通的发展建设也不能例外。在交通政策的制定、交通工具的选择、交通线路的布设、交通设施的建设、交通管理的措施等方面都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3.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就是要求在推进交通系统建设与发展的同时,重视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在加强交通路网扩张的同时,注意对交通系统的监督;交通系统供给在满足近期需求的同时,又能符合城市社会经济生态复合系统长期持续发展的整体需要。
4.必须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的方针
为实现城市规划目标,武进市必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坚持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同时必须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强城市交通的系统化、科学化管理,提高交通系统运输效率;加强城市交通需求管理,减少低效率、不合理的出行需求。
5.城市道路交通与城市用地布局应协调发展
城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城市交通网络如同她的骨骼和血脉,而城市用地则是她的肌肉和肤体。一个优秀的城市规划必须充分体现城市交通与用地布局的整体协调发展,只有这样,城市才能健康成长。
五、武进市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的对策措施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机动化挑战,解决武进市城市交通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满足城市新世纪发展和居民高水平出行需求的需要,实现长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武进市城市交通发展的相应对策措施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城市交通需求管理
城市交通需求管理的根本理念是:引导人们采取科学的交通行为,理智地使用(不滥用)道路交通设施的有限资源(把限制汽车增长及出行的措施看作“交通需求”的主要措施,是对“交通需求管理”基本概念的一种误解)。
(1)道路网容量
在长期实践中,无论从总体交通管理角度、城市交通规划角度还是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的角度,人们越来越感到仅仅依靠传统的交通工程所提供的道路路段、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已远远不能适应实际需要。对路网容量可以从土地资源、时间资源的角度来考虑,如大家所知,车辆在行驶中要占有一定的道路净空长度,在一次出行时间内以动态的方式只占有一次,每辆车出行使用的车道长度又可提供给其它车辆重复使用。因此,城市道路网的时空总资源可定义为Cv=L·T,式中L为城市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有效总长度,T为城市车道有效营运时间。与此同时,车辆的时空资源消耗Ci=hi·ti,式中hi为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平均车头间距,ti为车辆的实际行驶时间。
由此可定义路网容量为:
C=maxCv/Ci
据此,考虑高峰时间和全天的实际出车率,即可测算出规划的道路网可容纳的车辆数、路网的饱和度等,以此确定交通需求管理的目标和路网规划的合理性。
根据计算,武进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道路网,在交通服务水平为良好(路网饱和度为0.8)条件下,路网可容纳的机动车数为15万辆标准小汽车、非机动车数为20万辆自行车,基本可适应武进市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路网规划基本合理。15万辆标准小汽车、20万辆自行车可作为城市交通需求管理的目标数。
(2)交通需求控制
我国城市机动化刚刚起步,建立一种合理控制交通需求的发展战略,这对于城市今后的繁荣和发展,防止交通拥挤、环境污染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选择。
a.机动化速度应与道路交通设施增长速度基本同步。在加快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步伐的同时,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措施,使机动化进程保持一个适当的速度,与道路交通设施的发展相协调。
b.利用现代科技进步来转移交通需求。如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数据传输技术等,实现网上购物、网上办公、弹性工作制、高速快捷的数据传送等,即可降低和转移交通需求。
c.城市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借助系统的信息和智能,司机对交通状况了如指掌,管理人员对车辆的行驶情况也一清二楚,及时给出行者提供交通状况信息和最佳出行方案,使出行者避免陷入阻塞行列,也因而避免交通的更严重阻塞,以达到科学交通行为的目的。
2.制定合理的城市交通发展模式
面对城市机动化进程和发展小汽车这一新问题,应有新的思维和新的方法,要力求全面,防止片面。只讲发展和只讲限制,都是不全面的。要全面系统地研究,要与我国国情相结合,努力克服机动化和小汽车发展过程中将遇到的困难,使其得到应有的、合理的、健康的发展,使得机动化和小汽车的发展与城市的发展相协调一致。
在制定城市交通发展模式的过程中,应有:①发展的观念。只有通过发展,逐步实现城市和国家的现代化,问题方能解决。机动化和小汽车要发展,城市也要发展,要通过城市的发展,适应城市机动化进程和小汽车的合理发展。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和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资金给予必要的保证。②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近期的发展建设不要为远期的发展制造障碍,不能只顾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远期的发展留有余地。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念。通过市场机制,调控汽车工业的发展,调控机动化进程和小汽车进入家庭的步伐,促进城市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同时政府也应当实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1)客运交通
武进市城市客运交通的发展战略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小汽车交通,合理引导自行车交通发展,控制发展摩托车交通,严格禁止燃油助力车,创造条件鼓励步行。
a.公共交通
由于公共交通等集约化运输对环境影响最小并能做到资源最佳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发展公共交通是我国城市交通的基本国策,应从政策、资金和技术措施等方面积极扶持公交的发展,大力提高公交的服务水平,做到高效、便捷、准点、舒适。城市规模越大,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则公交的比重越大。要做到公交的行政管理与运营分离,由多家独立经营的国有或私有公司来承担公交的运营服务,政府主要是制定政策和计划,协调管理,根据其服务质量和客运量进行适当补贴。
根据武进市区紧邻常州市区的特点,武进市区的公共交通除考虑自身的需求外,还应特别考虑与常州市区的衔接问题。常武地区由北部紧邻长江的新港区至南部的武进市区约有26公里长,至规划期末人口约160万人,因此,远期或远景整个常武地区应考虑发展大运量快速轨道公共交通。
采取与城市公交入股、控股或委托经营等方式,逐步取消单位班车。
武进市区公共交通承担的出行量所占比重,2010年达到20%以上,2020年为25~30%。公交线路网密度规划期末应达到2.5Km/km2以上,万人拥有公共汽车的数量,2010年达到9辆(标台)左右、2020年达到12辆(标台)左右。
b.摩托车和燃油助力车
摩托车载客能力小,安全性差,废气和噪音污染严重;不易管理,对城市交通干扰大,因此,在城市内应有计划地控制其发展。对于燃油助力车,应严禁在市区内销售和行驶。
在武进市区内,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摩托车承担的出行量比重,2010年控制在12%以内,2020年控制在6%以内。
c.自行车
自行车机动灵活,可直接到达目的地,无污染,最适合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因此,自行车现在是而且将来也还是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保持合适的自行车出行比重,既是现实需要又对城市整体发展有利。但是,自行车载客能力太小,与公交等交通方式相比,占用的道路面积太多,不能完全适应未来的交通要求,对于自行车交通应进行正确引导,采取政策措施将一部分自行车出行量合理转移至公共交通,逐步降低自行车出行的比重。
在市区内,自行车承担的出行量比重,2010年控制在35%以内,2020年控制在30%以内。
d.小汽车
小汽车的发展在我国已引起广泛关注,其发展也是必然趋势。当然我们讲发展小汽车,并不是说我们马上就能达到美国的水平,每家每户基本上都有小汽车,这里面有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问题,也有城市的承受能力问题。因此,除继续改善道路交通条件,调整城市布局结构外,对小汽车应采取适度发展的政策。
根据国务院《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预测,考虑到武进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道路的路网容量,在市区内,小汽车承担的出行量比重,2010年为12%左右,2020年为18%左右。
e.步行
步行是最好的出行方式,不仅节省出行者的时间和费用,并可锻炼身体,同时对城市交通的影响也最小。因此,应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使居民尽可能地就近生活、就近工作,完善步行设施和步行环境,逐步提高步行出行的比重。
在市区内,步行承担的出行量比重,2010年达到20%以上,2020年应达到25%以上。
(2)货运交通
规划期内,城市货运交通全部实现汽车化,严禁其它货运工具在市区内销售和行驶。货运汽车应向大型化和小型化以及集装箱化方向发展,货运交通应避开交通高峰时间,大力开展夜间运输,避免货运汽车白天经过市中心区和交通拥挤路段、夜间经过居住区。
3.城市规划的对策措施
(1)建立完善的市域城镇体系
由于城市机动化和小汽车的发展,可以缩短城镇之间的交通时间,有利于城镇体系的发育完善,因此,应利用机动化和小汽车的发展,以“时间”换“空间”,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分工明确、交通便捷、发育完善的武进市市域城镇体系,以减轻中心城镇的交通压力。
(2)通过城市规划来控制交通需求的总量
交通的需求产生于城市规划的土地利用规划,而城市的土地利用与开发又以便利的交通条件为前提。机动化和小汽车的发展意昧着交通量的迅速上升,我们一方面要提供更完善的道路网络和交通服务设施以适应这种变化,另一方面则应从根本上控制交通需求总量的增加。一个好的城市规划,应该使其用地布局和整个交通系统规划设计相结合,通过合理的布局,使得整个城市的交通需求总量最小,减少无效和不必要的交通需求。一些本来较长的机动车行程也许可以用短的步行行程来代替,可以使人们在交通上用最短的时间、花最少的钱就能解决问题。这应该说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最经济的办法,虽然一个好的城市规划不能消除所有无效和不必要的交通需求,不可能将所有的活动都控制在步行距离之内,但是一个不好的城市规划所带来的交通问题将是严重的,甚至是无法解决的。
(3)建立快速便捷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
城市应有迅速便捷、网络性强的城市干路系统和支路系统,在重要的大城市还应有四通八达的快速干路系统。城市快速干路和主干路与对外交通系统应有便捷的联系,组成完善的交通系统,使得进出城交通顺畅,且不干扰城市内部交通,以保证城市的活力。快速干路与对外公路交叉、快速干路与快速干路交叉、快速干路与主干路交叉、重要的主干路与主干路交叉时应预留立交用地。支路系统主要通行自行车,自行车有优先权;在干路系统上,汽车应有优先权。汽车与自行车应尽可能地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分离。
武进市城市快速路间距可为4000~8000米、红线宽40~60米,主干路间距800~1200米、红线宽36~60米,次干路间距400~600米、红线宽24~36米,支路间距200~300米、红线宽15~20米。干路网密度应达到3.5~4.5Km/km2,城市道路网密度应达到6~8Km/km2。
(4)建议调整道路交通规划的规划指标
由于城市交通机动化和发展小汽车等因素,现行的有关道路交通规划的规划指标标准偏低,根据国外城市的经验和国内部分城市道路交通定量评价分析的结果,建议武进市城市干路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4%左右,人均干路面积为15m2左右。城市公共停车场(库)的面积指标建议按人均1.0~2.0m2的标准规划,根据总体规划进行布置,同时公共建筑、住宅等必须按有关标准配设相应的停车场(库)。
4.城市交通建设投资的对策措施
投资是交通发展的根本,城市交通要发展就需要投资,资金短缺是城市交通目前发展中遇到的最大困难之一,必须建立稳定的城市交通建设投资渠道,从政策上将城市交通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长期的、稳定的支持,才能保证城市交通的健康发展。
(1)建立城市交通建设投资基金
一是在车辆税费改革中,将车辆的购置税、燃油税等拿出一定的比例作为城市交通建设基金;二是将城市建设维护税费拿出一定的比例作为城市交通建设基金;三是将城市土地的出让金、交通建设的附加税费等拿出一定的比例作为城市交通建设基金。
(2)鼓励城市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开辟多种渠道筹集交通建设资金
根据近年来在城市交通建设资金筹集中积累的经验,尽快制定城市交通建设利用外资、发行债券、集资、BOT或利用其它方式筹集资金的管理条例。
(3)鼓励银行、私人财团和其它金融机构参与城市交通设施的投资
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银行、私人财团和其它金融机构投资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保护投资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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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富民:小汽车的发展对道路交通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影响及对策措施,《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浙江大学出版社,1996年。
6.钱林波等:南京主城居民出行特征演变与分析,《江苏城市规划》,1999年第2期。
一、人与车
交通的目的是实现人和货物的移动,而不是车辆的移动。评价一个交通体系的优劣,主要看公众的交通利益是否得到保障。道路空间应为整个社会所共享,而不能仅为少数富裕群体使用。因此,交通规划师必须树立公众利益优先的思想,并将社会公平原则体现在构筑交通空间的过程中。
从古到今,随着交通工具的变化,道路的服务对象,在设计者的思想中经历了从为人(统治者)到为车,再到为人的变化过程。“人本位”的思想是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了半个世纪小汽车时代的辛酸苦辣之后,认识到以车辆移动为目标的“车本位”带来的种种危害之后不约而同提出来的。许多国际建筑师会议都一直强调城市规划是为人,而不是为车。“我们需要行走,不仅为了生存,而且是为了快乐”。人的活动应优先考虑,要创造一个步行的天堂,不能让汽车到处横行。
反省我们一直以来的做法,从规划建设到运行管理,“车本位”的思想一直占了上风,“人本位”的思想则很难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制定中的“车本位”思想。从交通发展战略来看,非常流行的做法是“1小时交通圈”或“30分钟交通圈”等来概括城市交通发展目标,衡量的标准是小汽车出行所需的时间;在规划的观念上,认为自行车的大量使用是交通结构不合理的罪魁祸首,自行车和步行则是道路交叉口通行不畅的首要原因。
2.规划内容上的“车本位”思想。交通调查的内容除居民出行调查外,主要是机动车出行调查、道路断面和交叉口机动车流量调查、车速调查和停车调查等;交通预测的内容和成果主要是机动车的吸发量、OD分布、流量分配;交通评价的依据主要是路段和交叉口的饱和度及道路的服务水平;交通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以满足机动车出行为目的的道路网规划;道路断面设计也主要以机动车交通为中心。
3.设施建设中的“车本位”思想。交通设施的建设,强调的是快速路、主干路、高架路或立交桥等满足机动车运行的设施,而为步行、自行车提供空间的支路网建设则严重滞后;同时,人行道被路边停车、马路摊贩蚕食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地方机动车道一再拓宽,而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则能省则省。
4.运营管理上的“车本位”思想。长期以来,交通畅通一直是以机动车的运行速度为衡量标准,公交、行人和自行车的速度则无人问津;自行车所能行驶的路线日益减少。有的直接从干道上消失;交叉口信号灯留给行人和自行车的时间非常短暂,行人和自行车的安全得不到保证;道路“路权”上实行的是小汽车优先,公共交通、行人和自行车处于从属地位。
此类例子还有很多。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观念上的车本位思想,这种观念实质上起到了鼓励个人机动化交通的作用,反映出小汽车优先的政策倾向。因此,面对未来城市交通发展的巨大压力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必须树立“人本位”的思想。
“人本位”的思想观念,就是在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中,要注重交通运行效率、社会公平和环境保护;加强对居民出行需求选择的研究,根据居民出行意愿和意愿的满足情况,提供多种交通方式的选择;城市交通规划要注重公共交通规划、自行车规划和步行系统的规划,并将这些内容贯彻到规划的各个层面;城市道路系统规划要增加支路网规划的内容,提出对支路网建设的要求;城市道路的线型和断面以及交叉口的设计也要考虑步行和自行车的交通要求;在设施建设中要合理分配资金流向,加强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设施的资金投入;在运行管理中要重视维护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交通方式的“路权”,保障行人安全等。
二、车与路
交通拥堵的发生,其主要原因在于路与车的矛盾,从表面上看,一是汽车保有量增长过快,二是道路增长相对过慢。以北京市为例,90年代汽车年平均增长率约为15%,而同期道路年增长率仅为3.5%.随着轿车加速进入百姓家庭,车多路少的矛盾将更加严重。
解决矛盾的途径一是“限车”,二是“增路”。拓宽旧路和修建新路,可使大城市交通矛盾得到部分缓解,但只要有了路,就会唤来更多的车,车多增路、路多增车这个循环不会无穷尽地进行下去,因为路的终极是土地的极限。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不可能也没必要将大量的土地用来修建道路或停车场。因此,增加道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的交通问题,解决矛盾的唯一途径只能是尽量限制车辆的使用。
车与路的矛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我国大城市还将长期存在,既然不能“路服从车”,“车服从路”就成为缓解矛盾的必然之举。国外大城市中限制小汽车的办法,有的采用法律规定,有的则采用经济手段。如有的城市在某些地区上下班时间不允许一个人使用一辆车,只允许合乘车通过。在美国,这种合乘车的人数曾经达到上下班人数的17%.有的城市规定单号牌照的轿车只能在单日行驶,双号牌照的轿车只能在双日行驶。有的城市采用提高市区内停车费用的办法。有的城市还征收拥挤税和拥挤费,日本在高峰时间进入市中心的车辆必须购买特别通行证,伦敦进入市中心收费区域的车辆每天必须付拥堵费5英镑。
国外汽车的税费分三个环节设置,即销售、持有、使用。购买环节的税费,对汽车需求及汽车工业的影响最为直接,其设置和调整是以限制或鼓励汽车工业为目的。目前发达国家基本上将汽车与其他商品同等对待,征收相同的税种和税率。如日本的汽车税在40年代曾高达120%,目前已降到5%以下。持有环节的税费,是按月或按年征收的,一是为满足对汽车日常管理的费用,二是按汽车的档次征收级差汽车税,已达到鼓励使用省油、符合环保要求车辆的要求。在使用环节,通过征收燃油税,体现多用车多交税。欧洲附加于汽油价格中的税约占汽油价格的50%以上。
三个环节的设置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国家在不同时期的经济和产业政策需要及时调整。目前世界各国的基本政策取向是:鼓励汽车购买,限制汽车使用。由于汽车用油量与道路使用的频率成正比,燃油税又是修建道路的主要资金来源,对用车人来说,这种政策可以迫使他选择更经济的交通方式,主动节约能源;对政府来说,则可以得到扶持汽车产业,加强道路建设的双赢结果。
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的汽车税费,其征收重点在购买环节,政策取向实际上是抑制购买,鼓励使用,汽车收费与道路使用的频率和强度等都不挂钩。养路费每年定额征收,没有体现“多用路、多付费”的原则。此外,尽管60%以上的汽车是行驶在城市道路上,但养路费却划归公路部门所有,负责城市道路建设的城建部门无法从中分羹。城市道路只能从一笔数额不大且要用于消防、中小学校舍维修等20多项用途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中抽取一些用作建设资金。
因此,我国的税费改革势在必行。有识之士早就建议:改征汽油税或燃油税,且适当向城建部门倾斜。通过“费改税”这条纽带,缓解车与路的矛盾,促进汽车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协调发展。
三、供与求
交通需求是指出于各种目的的人和物在社会公共空间中以各种方式进行移动的要求,它具有需求时间和空间的不均匀性、需求目的的差异性、实现需求方式的可变性等特征。
交通供给是指为了满足各种交通需求所提供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它具有供给的资源约束性、供给的目的性、供给者的多样化等特征。
从交通供给与需求的特点可以看到:需求是可以调节的,而供给是有限制的。但供给必须满足社会各项活动所必需的基本需求,保持交通运输系统在可接受的负荷状态下运行,否则城市就无法生存和发展;同样,由于供给的短缺,必须对需求进行调控,即发达国家城市常用的交通需求管理(TDM)。
交通供给与需求是一对错综复杂的矛盾,由于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观念差异,处理这一矛盾的手段和实施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异。我们在交通供需关系的处理上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1.过分强调供应不足。一种非常流行的观点是:“我国大城市道路设施的增长速度远远跟不上机动车的增长”。但实际上道路与机动车之间在数量上并不存在比例关系,车辆增长与交通量的增长也并非线性关系。从经济和资源上讲,我国大城市道路建设要满足需求是不可能的。因此道路建设的目标应定位在防止交通拥挤的过度恶化和为大多数地区提供必要的可达性。
2.供给方向上的偏差。目前的交通供给过分集中在快速路、主干路、高架路、立交桥、地铁、轻轨等高投资的交通设施上,忽略了城市支路网的建设和常规公共汽(电)车的发展,对于停车、加油、步行、换乘等交通设施以及交通管理和服务的供给则一笔带过。这种方向上的偏差直接造成了城市交通系统运行的低效率。
3.对部分需求的忽视。交通方式没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各有其优缺点,各有其适用的范围和程度。应该看到自行车在我国城市中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优势和适用性,国外的研究表明,摩托车是一种有生命力的交通工具。但是目前我们在对待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方式的态度上,往往采取歧视性的限制政策。另外,对于步行交通的忽视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4.价格政策不合理。价格是调节供需关系的重要手段。对于高效率的交通方式(如公共交通),价格过高会导致使用者减少,城市总体运输效率下降,成本升高;对于低效率的交通方式(如私人小汽车、出租车),价格过低会导致使用者增加,也会使总体效率下降,成本升高。而目前我们制定的很多价格政策则是背道而驰,导致城市运输成本的升高和总体运行效率的下降。如公交票价的上调会导致更加高昂的宏观经济代价,出租车票价不高则会导致政府投资效益的不合理转化等。如上海1995年底的公交票价上调导致公交客流大幅度下降,虽然公交公司的营业收入提高,政府补贴减少。但大量乘客转向自行车和助动车,造成全社会出行成本上升,交通拥挤加剧,道路需求增加和环境恶化。又如北京6万辆出租车每年向政府交纳的税费约2~3亿元,但出租车占市区道路上机动车交通量的30%~50%,而这些道路的建设和养护费用每年高达几十亿元。显然,大量的政府投资转化为出租车公司的收入以及出租车乘客的收益。出租车价格政策导致北京出租车乘客与公共汽车乘客的比例为1:4.5,使交通结构严重失衡,道路的运输效率大幅度降低。此类错误定价的例子尚有许多。
上述事例告诉我们:交通供需关系的正确处理,必须建立在综合而均衡的交通发展战略基础上,建立在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分析和效用评价的基础上。供需关系必须有利于国民经济、产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交通运输总成本下降和效率的提高。因此,把握正确的供求关系尤为重要。正确的供求关系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供给与需求相对平衡的观念。在扩大交通有效供给的同时,建立以经济手段为主,多种手段并用的需求管理体系,使交通需求与供给能力相适应。应从城市土地利用着手改善可达性,减少交通需求;尽量使交通需求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更加均匀;鼓励和保护高效率的交通方式,尤其是公共交通,从而达到供需关系的相对平衡。
2.保持供给方向的平衡。保持基础设施与服务供给的平衡;保持个人机动化交通与低成本交通设施供给的平衡;保持高等级道路与一般道路供给的平衡。交通服务的供给应涵盖交通的管理、法规、价格、运营、环境和安全等方面的政策。
3.交通需求管理应当体现社会公平。在符合使用者收费的原则下,各种交通方式都应有其存在的空间,使用者应有充分的选择自由;要关怀低收入阶层、处境不利者和易受伤害者的交通需求,向他们提供使用交通设施和服务的机会,以及必要的财政补贴,但在方法上必须符合市场规律。
4.正确应用价格机制,实现交通资源的有偿使用与合理分配。逐步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和服务使用收费制度,让个人机动化交通使用者承担全部成本,消除政府隐性补贴;税费的支付尽可能与使用行为直接挂钩,引导使用者作出对社会有利的选择。
四、通和达
“畅通”和“易达”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即要缓解交通拥挤,减少出行时耗,又要确保人和货物能够方便地到达目的地。通过建设高等级的道路和发展大容量的轨道交通实现“畅通”;通过加强支路建设,发展覆盖整个城区的地面公交网络和规划合理的停车设施,实现城市交通的“易达”。
从机动性转向可达性,是城市交通领域根本性的观念转变。可达性(ccessibility)作为城市交通系统的评价指标,它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从城市交通网络整体来理解可达性指标,整体可达性反映了这个城市居民出行的方便程度,是反映城市道路网质和量的合理性、管理水平等多方面特性的控制指标;二是从城市的某一点、某一区域来理解可达性指标,包括从城市其它各点、各区域到特定点、特定区域的方便程度,这对商业等公共设施比较重要,而从某一点、尤以区域到城市其他地方的方便程度,对城市居民而言更具意义。
在对可达性的理解上,仍然存在观念上的误区。认为“通”就是“达”,只要城市道路能够服务到的地方,就认为满足可达性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将可达性理解为机动车能否达到的层次上。如为了加强城市与地区的联系,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通常修建一些放射性的快速路和城市干道,作为改善可达性的主要措施,而公共交通是否延伸到该地区,该地区的居民到达公交服务设施的方便程度如何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这实际上是追求机动车的可达性,而忽视了人们采用其它交通方式的可达性。
二是公共交通能覆盖到的地方可达性当然就高,但被忽略的仍然是居民公交出行的方便程度。如上海万体馆地区,有高架路、多条城市干道、公交线路和地铁一号线、明珠线在此交汇,该地区还是上海旅游集散中心所在地,但由于交通组织混乱,换乘困难,大大降低了该地区的可达性。再如上海某地铁站附近居民小区由于管理上的问题,将小区的出入口设在背离地铁车站的另一侧道路上,居民到地铁车站极不方便。
自1991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实施以来,责任认定书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法律文书,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争议,20__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虽没有提到交通事故责任责任认定书,但从本质上并无取消责任认定这一环节,而是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说成交通事故认定书,其认定主体、程序、内容、原则、作用等并无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而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交通事故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对责任认定作了两点规定,但规定过于笼统,过于抽象,对责任认定的标准、救济、监督、责任推定与“疑罪从无”原则如何衔接等问题都没作出任何规定,也没相关解释,致使责任认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和困惑,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责任认定标准混乱。无论是1991年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是新出台的《安全法》,都仅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但在实践中,如何理解和确定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地域、上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同一单位的不同民警,对同一案件都可能有不同的认识和见解,对同样情形甚至同一起交通事故,不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能做出不同的认定结果,甚至是截然不同的认定结果。这是因为不同的人会从不同的角度得出不同的结论,并且都有一定的道理,常常是谁也说服不了谁,最终往往是根据领导的看法定,法治也就走向了人治。这样就导致了目前事故责任认定随意性大,定责失衡等有碍执法公正的问题,这也是社会普遍反映强烈的问题。
2.责任认定监督失控。从理论上说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监督方式有两种:一是外部监督。外部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来自人民警察以外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的监督和制约。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监督的主要表现方式为不予采信,但不能从根本上对责任认定作出重新认定。在交通事故刑事和民事诉讼案件中,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何种程度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最重要的依据,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财产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都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如果说民事案件法院可以以公平原则进行判决而对责任不予采信,那么在刑事诉讼中,交通肇事罪的定罪和处罚均以行为人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为前提条件,抛开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个最重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则无法对行为人进行定罪处罚,人民检察院无法对行为人进行批捕、。所以,在责任认定中,外部监督就显得力不从心。二是内部监督。主要表现在人民警察队伍内部,包括人民警察的上下级机关之间、同一人民警察机关的领导和干警之间,以及各业务部门之间建立的监督检查制度。如《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消或者变更”。但在实践中,这种监督主要表现在接警出警、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有否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法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有无、等违法违纪行为,至于责任认定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则无法得到有效监督。
3.责任认定救济缺失。根据现行事故处理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事实进行的综合鉴定行为,主要起一个事实认 定、事故成因分析的作用,出具的认定书本质上是一种鉴定结论。因此,对这种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能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起重新鉴定。当事人如不服,只能以的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在就交通事故提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过程中,要求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载明的当事人责任,仅具有证据的效力,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刑事、行政审判活动都没有当然的拘束力。从法律上讲,让责任认定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这无疑是正确的。可问题的关键在于,事故责任认定本质上是一种鉴定结论,但实际上我国目前并没有独立、系统的进行事故责任鉴定的机关,完全是由公安机关决定,其处于绝对垄断的地位。在法院审判活动中,人民法院认为事故责任不妥的,其不能主动改变事故责任,也无法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再认定,更不能在没有责任认定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处理。因此,事故责任认定本质上虽然是鉴定结论,但从认定体制上看又不符合鉴定行为的法律特征,缺乏法律制度的有效制约,实际造成了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基本由事故处理机关最终决定的局面,人民法院对交通肇事案件的审理成了走过场的程序性活动。如陈兴良教授在《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性质及责任认定》一文中就浙江嘉兴余定海交通肇事逃逸一案中指出:“在本案中,尽管辩护律师提供了司法鉴定意见,但两级法院还是直接采信交通管理部门的显然有瑕疵的责任认定意见,以此作为定案的根据。法院就认为,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是交通肇事案件审理中的一种具有权威性的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形式上仿佛具备了一审终审的效力”。
4.责任推定适用错位。根据《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查清事故事实后,依据各方当事人有无交通违法行为及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将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般称之为认定责任。二是由于事故后发生了当事人逃逸、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等特定的情形,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清,当事人有否违法行为及违法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否因果关系均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而依据《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之规定,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一般称之为推定责任。根据《刑法》或《解释》中对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条件的规定来看,只是指出以当事人在事故中负主责或全责为前提,但并没明确推定责任能否作为认定交通肇事罪的依据。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普遍的做法就是事故责任不论是认定的还是推定的,只要当事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都作为定罪的依据。笔者认为,把推定责任用在交通肇事罪中,以此作为罪与非罪的标准之一,显然不妥。因为:(1)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在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中,客观方面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交通违法行为与严重的事故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因果关系不能查明,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解释》的规定,我国交通肇事罪的构成不但要确定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还要确定因果关系的大小。而推定责任,就是因为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履行保护现场等义务并由此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清,当事人有无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事故后果之间有否因果关系以及所起的作用大小均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所作出的责任认定,并不是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中因果关系的客观表现,自然也就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2)不符合罪刑法定的原则。罪行法定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刑事原则。我国现行的刑法中并未将事故发生后逃逸、毁灭证据等行为规定为犯罪。交通肇事罪中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应该是指事故发生时的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违反交通信号等。虽然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的逃逸等行为对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有一定影响,但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前提是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当推定事故责任时,导致事故发生的违法行为及其作用并未查清,如果将这样的推定责任作为定罪依据,实际上就是根据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的表现来对其定罪,因此,是不符合犯罪构成的一般理论。(3)推定责任在刑事诉讼中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理论,客观性是证据的本质属性之一。所谓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是客观上确实存在的事实,是与客观实际的真实情况相符合的事实。而推定责任是事故事实无法查清、违法行为有无及违法行为在事故中的因果关系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所作出的一种推定,其本身不一定反映事故事实的真实情况,很可能使主要责任变成了次要责任,无责任变成了全部责任,很难与客观的事实相符,不符合证据的客观性要求。因此将一种从法律推定出来的事实作为定罪的重要依据来使用,其结果不是冤枉了无辜,就是放纵了真正的罪犯。(4)混淆了民法和刑法上不同的归责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是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之一,可以根据推定出来的过错作为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因此,推定的事故责任可以作为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但是刑事责任的承担必须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能存在推定、类推等情况。疑罪从无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推定事故责任实质就是对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仍存在着疑问的情况下所作出的一种责任认定,将此带有疑问的责任作为定罪依据是和罪疑从无的原则相矛盾的。(5)将逃逸而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清时的推定责任作为定罪依据,实际上违背了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因为,定罪时虽以推定责任作为依据,但适用推定责任的主要依据是逃逸行为,这样实际上逃逸行为在定罪时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又将逃逸行为作为量刑情节来适用,从而导致逃逸这一事实既在定罪时予以法律评价,在量刑时又予以使用,这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所规定的在定罪量刑时,禁止对同一犯罪构成事实予以二次或二次以上的法律评价,定罪情节不得在量刑时再次使用的要求相背离。
二、完善措施
1.统一责任认定标准。道路交通系统是一个动态的复合系统,在其内部,只要道路交通参与者、车辆、道路以及交通环境任何要素发生变化,均会导致系统本身发生变化,进而使得相同结果的交通事故有其不同的诱发原因,这也使得全方位罗列事故原因,包罗万象地法定事故责任是不可能的。但是根据道路交通活动的特性,在一定范围内是能够实现责任法定的。如:20__年5月1日,北京市试行责任认定AB制。即对在交通事故中,车辆驾驶员、非机动车、行人较常见 的违章行为罗列出来,并根据其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归纳为A、B两大类。当事人各方违章行为系同一类型,则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如不同类的,则违反A类的负主责,违反B类的负次责。又如:20__年6月份,大连市交警部门用电脑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所以笔者认为:作为国家法定的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的公安部应充分结合信赖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优者危险负担等原则,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以“判例法”为主导的责任认定新机制,实现责任认定法定。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做法,定期搜集通报若干典型案例,对行人、非机动车横穿道路;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违停等若干常见情形下发生的事故,明确当事人承担责任的一般判定原则。在没有具体判例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来分析当事人的责任。这有利于实际操作和统一标准,排除事故处理民警的主观因素而更客观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使同种情形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最大限度地趋于同一。
2.加强责任认定监督。责任认定作为一种意见证据,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就案件某方面的特殊事实进行的专业判断,其不可避免的会附着鉴定人的主观因素或受社会其他因素的干扰。所以强化责任认定的监督机制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为此,《公安部》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但笔者认为:这种监督制度并不合法。责任认定作为一种鉴定性质的证据,只要鉴定人具有法定的资格,且认定书也符合证据的法定表现形式,则该认定书就应具有证据的法律特性。上一级公安机关无权对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的证据作出撤销的决定,而只能对该案的认定作出自己的意见或看法。而且,工作规范中对该条所带来的相关后续工作则没作任何规定,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如:甲驾车与乙所驾的车发生事故。经大队认定:甲乙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且双方也同意责任认定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调解并到保险公司领到理赔金。后支队如果认为该案责任认定不当并作出撤销决定。由此先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又该如何处置?其已到手的理赔金又该如何处置?这些后续工作在规范中均无作出明确的规定。所以笔者建议:在加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事故处理人员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公正实施审查和监督的同时;应通过扎实推行“六公开六见面”、“鉴定结论告知”、“事故公开认定”等一系列制度,增加事故责任认定的透明度,加大社会和公民的外部监督力度;通过实行对口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来提高内部监督力度;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认定人的法律责任制度、实行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强化鉴定人亲自出庭作证、接受质证的义务、推行鉴定人岗位责任制度和错案追究制,提高鉴定人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以提高责任认定的公正性。
一、重视基本概念和规律的教学
从建国以来的第一个教学大纲(1952年的教学大纲)起,我们就一直强调基本概念和规律的教学。三十多年来,也有过一些摇摆。1957年之前,觉得基础知识讲多了,太深了,要精简,曾先后发出过多次精简指示。1958年以后,又觉得基础知识讲少了、太浅了,要补充,当时一些地方编的达到大一和大二水平的课本,就是这个思潮的产物。1964年以后,又提出要作更大的精简,砍去三分之一,为些曾编写了所谓“中改本”,还没来得及使用就发生了。在中,否认基础知识的重要性,用“三机一泵”来代替了物理知识,所产生的恶果大家都是记忆犹新的。这些经历教育了我们,使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逐惭深化了。
1、我们必须从国家“四化”建设的需要出发,根据(为了满足这个需要而确定的)普通教育的任务以及物理学科的特点,来认真研究和确定中学物理学科的特点,来认真研究和确定中学物理教学的目的要求,并以此为根据来考虑教学内容。这个出发点非常重要,必须十分明确。如果在这上面不够明确坚定,则就很容易把方向搞偏了。一般来说,最容易出现的偏向往往是只考虑物理学科的特点,而忽视社会的需要,只考虑少数学生升学的要求,而忽视大多数学生就业的需要。国外前些年曾出现进一个“课程设计的结构”理论,有人看到了觉得新鲜,想搬过来改造我们的中学物理内容体系。其实这个理论中虽然有些好的见解,但总的来说是只强调学科特点,忽视社会需要的。我们只能吸取其中合理有用的部分,不能照搬。国内近年的物理教学,特别是高中物理教学,围绕着高考的“指挥棒”转,这中间虽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这种作法,总是不符合大纲中规定的“在中学阶段学好物理,将为参加工农业生产和进入高一级学校打下必要的基础”这一全面要求的。
2、要根据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来考虑教学内容的深广度。怎样恰如其分地估计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是一个相当困难的问题。我们的经验是,在强调可接受性的时候,往往把学生估计过低,在强调发挥学生的潜力时,又往往把他们估计过高。要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对我们的学生有更多的了解并进行理论的探讨。国外近来比较推崇皮亚杰的“儿童智力发展的阶段”理论,并且具体地把这个理论用到各学科的教学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果。我们在这方面开展的研究工作不多,实际问题往往还是靠经验摸索着去解决。我希望有经验的教师和各级教研人员能大力开展对学生智力发展情况的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希望我们的教育学家,心理学家能在这上面给我们的教育专家、心理学家能在这上面给我们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3、在根据上述两条考虑来选择确定中学物理的内容时,首先要抓住最基本的、作为物理知识的主干的知识,要抓住在现代科学技术中应用最广泛、最活跃的知识。把这些东西搞扎实了,要进一步提高和运用,才有牢靠的基础。这里最要紧的是精选,不能贪多求全、面面俱到。在中学程度可以学懂的物理知识很多很多,在有限的课时内不可能都讲到。另外,更为重要的是,只要打好了一定的基础并培养了一定的能力,那末一些在工作中需要但原来并没有在学校学过的东西,是完全可以自己学会的。关于这一点,我想大家都是有所体会的。至于怎样才能抓好这个最重要、最基本、应用最广泛的基础知识,这除了我们搞中学物理教学的人要认真研究外,很希望国内老一辈的和活跃在科研前沿的物理学家们多多关心和指导我们的工作。
4、对于精选出来的中学物理教学内容,还有一个根据它们在物理知识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在现代生产技术和生活中的应用情况来区分主次的问题。1963年的大纲里就提出了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这以后我们又进一步有意识地把教学内容分成重点知识、一般知识、次要知识三类,分别提出了不同的教学要求。这样既可以使学生的知识面有一定宽度,又可以使他们较为深入地理解最重要、最基本的知识,并有助于避免他们的负担过重。在实际工作中,对这一条的运用也有一些偏差,这就是重点知识越“重”,某些一般知识和次要知识越来越“轻”,有点比例失调。突出重点本是好事,但突了又突,突过了头,而且一头突到无边无际的难题中去,好事就给办坏了。
5、精选出来的中不物理教学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必须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需要的发展而变化。从发展的趋势来看,经典物理的内容要进一步精选,现代物理的内容要有所加强;在经典物理范围内,有些知识(例如几何光学)的得要性将逐步提高。但是,这个变化也不能太快、太急,要经过慎重的讨论研究,搞得稳妥一些。变得太快太大,一下子搞得面目全非,往往要失败。国外某些新课程虽曾风靡一时,但过不不了多少年就偃旗息鼓,这是一个例子。
关于选好和教好物理基本概念和规律的问题,我们虽然有一些认识,但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认识到或者认识不深刻。在选择基础知识方面,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如何根据学生的不同水平和不同需要解决的是如何根据学生的不同水平和不同需要来选择不同的教学内容并确定其深广度,从而改革长期以来存在的教学内容“一刀切”的现象。在教好基础知识方面,我们曾经提出以基本概念为中心展开物理知识的教学,学生应该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来理解概念,而不能只是靠听老师的中心展开物理知识的教学,学生应该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来理解概念,而不能只是靠听老师的讲解来知道这个概念。这些都是很重要的问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开展讨论研究,以以进一步提高和丰富我们的认识。
二、加强演示和学生实验
解放前,除少数学校外,我国中学物理教学很少作演示和学生实验。解放以来,从1952年的第一个教学大纲起,就一直强调演示和学生实验,历次修改大纲,对演示和学生实验的要求都逐步有所提高。前,这方面的形势是很好的。仪器的生产逐步发展,配备比较正常,学校教学中的演示和学生实验日益增加,日益提高。可惜一场动乱,把这些来之不易的成果摧残殆尽。粉碎“”以后,又得从零开始。在这个“之”字形的道路上前进中,我们也取得了一些基本认识。下面仅谈谈关于学生实验的基本认识。
1、对于学生实验的目的,我们在五十年代强调的是培养学生使用基本仪器的技能。到1978年搞大纲时,认识提高了一步,感到使用基本仪器的技能不宜过分强调,主要强调一般的实验修养。因为,使用基本仪器的技能达到一定程度主可以了,不必要求学生很熟练。他们将来从事工作,如果要经常使用某些仪器,是完全可以在工作中熟练起来的。而一般的实验修养,如1978年大纲中提到的“会正确使用仪器进行观察、测量和读数,会分析实验数据并得出正确的结论,了解误差的概念并学会初步的误差计算,会写简要的实验报告”等,则是对所有学生无论将来从事什么工作都是很重要的。这一认识的发展,对选用什么实验和如何指导学生实验都有很大影响。
2、对学生实验的要求有了提高。五十年代我们是把实验步骤一一写出。学生照着一步步去做,使用的还是多年流传下来的老办法。这种办法的缺点是学生要求太低,他们可不以不动脑筋地“照方抓药”,实验做完了,为什么要这样做往往并不清楚,因此收效不大。1978年以后,我们除了在初中开始阶段还写出实验步骤外,以后就过渡到不写步骤,而是对每个实验讲清其目的要求、原理、基本作法和注意事项,让学生自己去考虑完成实验的步骤。并自己设计记录数据的表格,使学生在实验中手脑并用。这样做实验,既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提高他们的实验修养,还有助于发展他们的科学思维能力。
3、实验的性质和方式逐步多样化。原来我们的实验是以验证性的为主的,后来逐步增强了探索性的实验。测定重要物理常数的实验也在逐步加强,使用比较精密的现代化的设备的实验也已出现。在实验方式上,原来基本上都是一课时完成的正规实验,后来逐步增加了两课时的、要求较高的实验,边讲边作的小实验,课外自愿做的简易小实验。另外,不少学校还实行了实验室开放的制度,学生随时可以去作实验,甚至作自己设计的一些简单的实验。这样,我们在实验的性质和方式上越来越灵活,多样化,实验的内容日益丰富,实验在教学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学生在掌握知识、发展能力上从实验得到的好处日益增加。
4、我们从五十年代起就吸收部分学生到少年宫和其他科技馆进行校外实验活动,这种做法目前正在恢复。校外实验活动是校内教育的重要补充,对发展学生兴趣、培养学生能力作用很大。此外,我们在五十年代曾规定结合物理教学进行一些参观活动,这一活动由于单科搞参观有许多实际困难而未能开展起来,但对工农业生产单位的参观,使学生了解生产实际,懂得物理知识在实际问题上如何真刀真枪地发挥作用,是很有意义的。现在我们中学都要开设劳动技术教育课,在这门课程中学生将亲自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并进行一些参观,物理教师和生产技术课的教师密切合作,可以在这方面进行许多有益的工作。
这些年来,大家对恢复和加强演示和学生实验上都很重视,作了许多努力,许多省市举办了实验的展览会、交流会,许多老师任劳任怨,尽可能多作演示和学生实验,还自制了不少教具。我们恢复的速度相当快,形势是很好的。当前在仪器生产上我觉得有过于追求“高级”,“精密”的倾向,这样一来,仪器往往搞得很贵,学校买不起。我觉得,除了引入少量的有普遍意义或重要意义的现代化仪器外,一般来说,我们在仪器的生产上还是应注意现象的明显,原理的清晰,不要过多地去追求精确度,中学实验中即使有较大的误差也不那么要紧,不要把仪器搞得那么贵。顺便说一下,我到日本和美国中学去看过,他们使用的仪器,也大多是一般的,并没有多少“高级”、“精密”的设备。
三、强调理论联系实际
这是我们从老解放区的教育工作中继承下来的一个很好的传统。在统治区,中不物理教学是很教条、脱离实际的,三十多年来,我们坚持了这一条原则,但由于对老解放区的经验学习研究不够,加上种种干扰,这一条坚持得不够好,有较大的摇摆。在强调打好基础时,往往忽视联系实际,把联系实际的内容看成额外负担,轻易删掉。在强调联系实际时,又往往忽视基础知识,热衷于去讲那些具体的技术问题。好好总结这些经验教训,可以使我们在贯彻这一原则中明确坚定些。我看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1、理论联系实际可以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所学的知识,更巩固地掌握知识,懂得所学知识的用处,这些都是对的,都是联系实际的重要作用。但是,联系实际的最重要的作用不在这里,而在于使学生学会如何运用所学知识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对于物理知识,如果只是“懂”了,甚至“巩固掌握”了,但不会运用它,那么,费那么大的精力去学习它又有什么意思呢?“精通的目的全在应用”,同志的这句话说得很对、对我们很有启发的。因此,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是很重要的。要培养这个能力,除了联系实际外别无他法。理论联系实际最根本最重要的作用就在这里。
2、为了培养学生的这个能力,教学工作中一般应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讲过理论知识后,讲授所学知识的应用的典型事例。在这里,不要去讲那些技术细节,而要突出物理知识是怎样被用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在教学方法上,不要去追求老师自己讲得清楚明白,而是要启发和引导学生来一起分析讨论,最后共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注意总结在分析问题中正确的和不正确的思维方式。这一步,可以说是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半独立地学习如何运用知识,有点象大人扶着儿童学走路一样。
3、紧接着的第二步就是在练习题里让学生去独立解决一些简单的联系实际的问题。我觉得,当前我们课本和实际教学中,从这个角度来选编的有实际意义的需要学生用所学知识来分析考虑一番的练习题是很不够的。市场上有许许多多习题集,但其中充斥着人为的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根本遇不到或者根本不会去加以考虑的所谓综合题。这样的题,我想不是少作一些好。联系实际的题,可以涉及学生常见的事物,也可以涉及学生没学过的不知道的新问题。我们不能把物理教学搞得那么死,不要什么问题都要书上写了、老师讲过,才能要求学生去解决。此外,不可以进一步考虑让学生自己提出一些实际问题,自己去想办法解决。总之,。这一步是让学生练习独立运用所学知识,当然必要时老师也要作些指引,还可以组织学生进行一些讨论。
4、联系实际的范围不要只限于联系工农业生产实际。生产实际当然是先要联系最重要的方面,但除此以外,在日常生活中,科学实验中、社会生活中也有许多有关物理的问题,也是可以而且应该联系的。联系的面宽广了,学生的视野就开拓些,思想也活泼些,对物理知识的广泛应用以及如何应用就知道得更多些。
这些年来比较强调基础知识,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忽视联系实际的苗头。有的同导写文章指出这个问题,这是很对的。但也有少数文章一讲到联系实际,又提出中学生不会修收音机、不会修拖拉机之类的问题,也就是又回到1958年和1966年那个提法上去了。我想,对中学物理教学的联系实际,不能老是这样提出问题,更不能老是摇摆不定。我们应该遵循一条正确的原则前进。当然,摇摆一下也许晃可避免的,但这个摇摆至少应该是“减幅振荡”,不能老在那里搞“等幅振荡”。国外在自然科学教学长期忽视联系实际之后,近年来又强烈提出着重应用的主张。对这个动向我们要注意,一些好的想法和作法我们可以借鉴,但对各种议论一不定要有分析。我们在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上有丰富的经验教训,只要认真总结,加强研究,是可以作得更好的。
四、重视培养学生的能力
这一条可以说是我们在三十多年的工作中逐步摸索出来的。1952年的大纲提出了培养实验技能,1956年的大纲提出了培养解题能力和实验技能,1963年的大纲又增加了培养思维能力,1978年的大纲对培养能力的提法就比较完整,同时把培养能力提高到与打好基础同等重要的地位。可以看出,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在逐步发展、逐步深化的。可惜的是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研究竟然中断了十余年之久,而正好在这十多年中,国外随着六十年代革新课程的出现,大力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因此,与国外比较,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研究,无论广度和深度上,都落后了。我们要急起直追。这些年大家很重视这个问题,我们这次会议也以这个问题作为中心议题,这是很可喜的现象。
要培养学生的能力,首先必须使学生在学习中主动起来,积极起来,手脑并用。如果学生消极被动,或者被迫去死记硬背和完成作业,那么能力是培养不起来的。因此,课本必须写得有启发性,能引导学生去正确地分析考虑问题,教学必须采用启发式,教师当然还是要讲解知识,但更重要的是启发和指导学生去动手动脑,自己探索知识。为此,教师在备课时不但要备课本,还要备学生。我们应该强调更多地更深入地了解学生。对不生的了解不能只凭印象。教了几年书以后,对学生总会有些印象,大致能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会出现些什么问题。但这还不够,这只是一些感性的东西。我们还应该有目的地进行科学的调查研究,对学生在理解物理知识出现的种种问题加以统计分析,找出其中的规律性,取得理性认识。在这方面有大量的工作可以做。国外近年来也在搞这方面的调查研究,他们有些发现是很有趣的。例如已经是大学生了,对速度、加速度这些概念还有人并没有真正理解,不少中学生甚至大学生对力的概念有着各种错误的理解。要培养学生的能力,首先要深刻了解他们,然后才能有的放矢地去启发引导他们。如果不在了解学生上狠下工夫,培养能力就落不到实处。
【关键词】水八角;掌裂叶秋海棠;抗炎;镇痛
Thestudiesonanti-inflammatoryandanalgesiaactionsofbegoniapedatifidalévl
YANZhu-yun,PENGCheng,WANDe-guang,etal.ChengduUniversityofTCM,Chengdu610075,China
【Abstract】ObjectiveTostudyanti-inflammatoryandanalgesiaeffectofBegoniapedatifidaLévl.MethodsToinvestigateanti-inflammatorybyeggwhite,dimethylbezeneandFreund’sadjuvantinmice.alsoinvestigateanalgesiaeffectbyhot-platetest(55℃)andantimonypotassiumtartrate-inducedwrithingtestinmice.ResultsItwasfoundthattheswellingdegreeofratsfeetinducedbyeggwhite,themiceearsoedemacausedbydimethylbezene.Italsoreducedthenumberofwrithing,aswellasdecreasedthepainscoreofmiceintheformalintest.ConclusionRhizomeofBegoniapedatifidaLévlhasanti-inflammatoryandanalgesiaeffect.
【Keywords】begoniapedatifida;anti-inflammatory;analgesiaeffect
水八角始载于《分类草药性》,来源于秋海棠科植物掌裂叶秋海棠BegoniapedatifidaLévl.的根茎。其味酸涩,性寒。具有清热凉血、消肿止痛、止血的功效。常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血栓性脉管炎、水肿、尿血、痢疾、支气管炎、咽喉肿痛、跌扑损伤、毒蛇咬伤等的治疗[1,2]。以“大半边莲”之名收入了《广西中药材标准》(1990年版)[3]。但其药理作用未见报道,为进一步研究开发民间民族药,本文对其进行了抗炎、镇痛的药理研究,现报告如下。
1实验材料和仪器
1.1动物SD8号大鼠:由我校动物实验研究中心提供(约200~250g)。昆明种7号小鼠:由我校动物实验研究中心提供(约20g)。
1.2药品阿司匹林(石家庄神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000208),强的松(浙江医药有限公司,批号:000316),哌替啶(青海制药厂生产,批号:980517),弗氏完全佐剂(由我校动物实验中心提供)。
供试药的制备:实验药材采自四川省洪雅县,经笔者鉴定为秋海棠科植物掌裂叶秋海棠BegoniapedatifidaLévl.的根茎。称取水八角200g,加水1000ml泡1h,加2000ml水煎煮1h,过滤后再加水2000ml煎煮1h,过滤,再加水1600ml煎煮1h,过滤,合并滤液,浓缩至2000ml。
1.3仪器天平,大鼠足容积测定器,热板测痛仪。
2方法与结果
2.1对急性炎症的影响[4]
2.1.1大鼠蛋清性足肿胀法取雄性大鼠30只,随机分成3组,用苦味酸标记,分别灌胃给药水八角煎液、阿司匹林水溶液,给药30min后,每鼠右后足掌远端注射0.1ml蛋清(10%)致炎,不同时间测得每鼠右后足踝肿足容积,得其肿胀程度,结果见表1。
表1水八角对大鼠蛋清性足肿胀的影响(x±s)
注:与空白组比较*P<0.05
结果表明,水八角煎液对鼠蛋清性足肿胀在2h、4h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2.1.2小鼠耳肿胀法取雄性小鼠36只,按体重均衡随机分为3组,用苦味酸标记,分别灌胃给药水八角煎液、地塞米松水溶液,于末次给药后1h,将各鼠左耳廓两面涂以二甲苯30μl/只,致炎0.5h后沿耳基线剪下左右两耳,用9mm打孔器分别在同一部位打下圆形耳片,精密称重,按下式计算炎症肿胀率,结果见表2。
公式
表2水八角对二甲苯致炎小鼠耳廓肿胀的影响
注:同生理盐水组比较**P<0.01
结果表明,水八角水煎液对二甲苯产生的急性炎症均有一定抑制作用。
2.2对慢性炎症的影响(对佐剂所致大鼠足肿胀的影响[4])取雄性大鼠30只,随机分成3组,用苦味酸标记,分别灌胃给药水八角煎液、阿司匹林水溶液,首次给药1h后每只大鼠足掌远端进针踝关节附近,注射弗氏完全佐剂0.1ml,每只鼠每天测量1次,灌胃1次,连续22天,测量右后足肿胀容积共22次,结果见表3。
结果表明,水八角煎液对弗氏完全佐剂对大鼠的慢性炎症无明显抑制作用,强的松水溶液对慢性炎症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2.3镇痛作用
2.3.1对小鼠热板致痛作用的影响[5]选取基础痛阈值为5~30s的雌雄小鼠30只,随机分成3组,灌胃水八角煎液和腹腔注射度冷丁悬浊液,给药后15、30、45、60、90min,测定小鼠在(55±0.5)℃痛阈值,痛阈值超过60s者按60s计,结果见表4。
表3水八角和强的松对佐剂所致大鼠足肿胀影响(x±s)
注:与空白组比较,*P<0.05
表4水八角对热板致小鼠疼痛反应的影响(x±s)
注:与空白组比较,*P<0.05
结果表明,水八角煎液组在1.5h,2h时与空白组比较有明显差异(P<0.05),说明水八角能有效地提高小鼠的镇痛阈,作用时间长。
2.3.2对醋酸引起小鼠扭体反应的影响[5]取小鼠30只,雌雄各半,随机分成3组,用苦味酸标记,按表5中所示剂量灌胃水八角煎液和度冷丁水溶液,30min后分别腹腔注射0.6%的醋酸溶液0.2ml/只致痛,观察注射醋酸后20min内各鼠出现扭体反应的次数,结果见表5。
表5水八角对醋酸引起扭体反应的影响(x±s)
注:与空白组比较,*P<0.05
结果表明,水八角煎液给药前能减少对醋酸引起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
3讨论
水八角在民间常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血栓性脉管炎,水肿,尿血,痢疾,支气管炎、咽喉肿痛、跌仆损伤、毒蛇咬伤等。本实验证明水八角具有一定抗急性炎症和镇痛的作用,但对急慢性炎症都没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表明民间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的用药经验可能与其抗炎和镇痛的作用相关。其有关有效部位和成分的研究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注:本课题为四川省教育厅重点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参考文献】
1严铸云,万德光,曾万章.水八角的生药学研究.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2000,23(1):45.
2《四川中药志》协作编写组.四川中药志.第一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199,230.
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广西中药材标准.南宁: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13.
关键词:教育理论;统计学教育;教学方法
现代教学理念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本”,确立“学生主体观”,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以促进学生的终身发展。而建构主义理念正是倡导学生主动建构,自主学习。因此,以建构主义理论为依托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仅以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从学生“学”的特点出发,探讨统计学教师课堂“教”的特色方法。
一、建构主义理论学生“学”的特点
建构主义对学生学习活动的本质进行了科学的分析,认为学生学习有如下特点:
1、学生学习不是从零开始的,而是基于原有知识经验背景的建构。即学生在学习统计课程之前,头脑里并非一片空白。学生通过日常生活的各种渠道和自身的实践,对客观世界中各种自然现象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看法,建构了大量的朴素概念或前学科概念。这些前概念形形,共同构成了影响学生学习统计学概念的系统。学生的前概念是极为重要的,它是影响统计学学习的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前概念指导或决定着学生的感知过程,还会对学生解决问题的行为和学习过程产生影响。
2、学生学习知识是一个主体建构的过程,要突出学习者的主体作用。学习不仅仅是知识由外到内的转移和传递,而是学习者主动地建构自己的知识经验的过程,即通过新经验与原有知识经验的反复的、双向的相互作用,充实、丰富和改造学习者原有的知识经验。在这种建构过程中,学生一方面对当前信息的理解要以原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超越外部信息本身;另一方面,对原有知识经验的运用又不只是简单地提取和套用,个体同时需要依据新经验对原有经验本身也做出某种调整和改造,即同化和顺应两方面的统一。学生不是被动信息的吸收者,而是主动地建构信息,这种建构不可能由其他人代替。因此,教师不能直接将知识传递给学生,而是要组织、引导,使学生参与到整个学习过程中去。
3、学生学习既是个体建构过程,也是社会建构过程。虽然知识是在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建构起来的,但社会性的相互作用也很重要,甚至更重要。因为人的高级心理机能的发展是社会性相互作用内化的结果(正如统计的特点具有社会性)。此外,每个学习者都有自己的经验世界,不同的学习者对某种问题可以有不同的假设和推论,学习者可以通过相互沟通和交流,相互争辩和讨论,合作完成一定的任务,共同解决问题,从而形成更丰富、更灵活的理解。同时,学生可以与教师、统计专家等展开充分沟通。这种社会性相互作用可以为知识建构创设一个广泛的学习共同体,从而为知识建构提供丰富的资源和积极的支持。因此,课堂上师生交互和生生交互活动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学习共同体”的形成以及对课堂社会环境和情境的营建是学生获得学习成效的重要途径。
二、建构主义理论教师“教”的特点
建构主义理论认为教师在课堂中的作用,可以概括为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发现者和中介者。
1、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起主导作用和导向作用。教师应当发挥“导向”的作用和教学组织者的作用,努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帮助他们发现问题,进而去“解决问题”。
2、教师是课堂教学的发现者。教师要高度重视对学生错误的诊断与纠正,并用科学的原理和原则,给予正确的引导与指引。
3、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中介者。教师是学生与教育方针及知识的桥梁。教师既要把最新的知识和分析方法提供给学生,也要注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从辩证法的角度看,教学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教与学是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随着教学活动的变化,矛盾的主要方面,或在教师,或在学生。分开来看,“教”的主体是教师,客体是学生,教师发挥主导作用,学生发挥能动作用;“学”的主体是学生,客体是教师,学生进行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教师则对这些活动施加影响。合起来看,在教学活动这一不断发展、循环往复的全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主体客体地位是相互依存、相互规定,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因此,“基于教师在课堂中组织者、发现者和中介者”的角色作用,教师可以实行“提出问题──探索问题──解决问题”的模式组织课堂教学。
“基于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思想,在教学过程中,“学”与“导”的活动、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互动的、融合的,在和谐中不断向前发展。因此,按照“学与导和谐发展”的教学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按照“提出问题──探索问题──解决问题”的模式组织课堂教学时,可以采取“诱导试学——引导探学——开导活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
(1)设置情境,提出问题,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
教师引导学生学习首先要从现实的、有兴趣的、富有挑战性的真实问题情境开始。让学生一开始进入学习探索就真切地感受到统计就在自己身边,体验到学习统计的价值,从而激发起学习统计的兴趣,萌发积极主动探索统计理论和方法的求知欲望。教师要通过对课堂的组织,让学生对学习统计产生学习兴趣,“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兴趣盎然地进入了对统计学知识的探索,学生才能学有所长
(2)探索问题,增强学生主角意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
“基于教师在课堂中组织者、发现者和中介者”的角色作用,课堂教学方式应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教师讲、学生听,教师指挥、学生操作的教学现象。学生要在自己生活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对各种信息进行加工转换,对新经验和旧经验进行综合概括,解释有关现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引导,设计有思考价值、有意义的问题。学生可以进行小组合作研究探索,教师允许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分析,允许学生用自己喜欢的方法学习,通过各自想法的交流、碰撞,发现学生有价值的建设性建议及方法措施,及时制止学生运用统计方法计算分析问题时可能出现的偏差,使问题得到正确的解决。
(3)解决问题,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在以往统计学教学中,我们关注比较多的是学生能否记住计算公式、方法、意义、应用条件,能否利用这些知识完成所设问题的正确计算。而“基于教师在课堂中组织者、发现者和中介者”的角色作用,教师在课堂中,就应该更加关注学生能否将科学知识与自己的生活经验紧密联系起来,关注学生在灵活应用统计学知识、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并通过实践活动,使学生对学习统计产生兴趣,变抽象的科学法则、科学方法为得心应手的工具,从而使学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体验参与学习统计的快乐,享受成功解决实际问题的愉悦。
三、以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统计学教法探讨
1、设计课堂教学新模式
统计学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能够运用统计学基本理论和定量分析方法,对经济现象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和评价。统计学课程内容基本分为三个模块两个层次。第一模块:研究统计学的一般问题,属于基础理论。第二模块:推断统计的理论与方法,相关与回归分析,属于一般的统计方法及其在社会经济领域的运用。第三模块:时间序列分析与预测,统计指数与因素分析,统计综合评价,属于社会经济统计方法的特有问题,侧重于各种统计分析方法运用。两个层次即理论部分和计算分析部分,两部分知识比为30:70。反映了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的要求。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教师和学生的地位、作用和传统教学相比已发生很大变化。因而首先教师必须改变传统的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以现代教育思想和学习理论为指导,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技术优势,探索最优的课堂教学模式。课堂教学中应进一步发挥好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主动地参与到获取知识的过程中去,做到:(1)合理处理好教材,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充分展示学习内容的实用意义。(2)教学思路清晰,过程流畅、自然。(3)采用启发式、精讲多练式、答疑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构建情景逼近式的教学模式,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2、设计课内课外相融共生的大课堂
课堂教学不仅要教会想要传授给学生的知识,还要教会学生在书本之外查阅图书、报刊、杂志、网络等资料,以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吸取精华,为我所用,要教给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此外,还要通过课内设计的实训教学内容激发学生主动参与的热情,实训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统计调查方案的编制、调查问卷的设计、统计表统计图的制作、综合指标分析、统计案例分析等内容。统计实训的课内教学采用精讲、示范、多练、答疑的方式;课外教学采用学生自行分散复习和有组织分组制表、制图、社会调查、整理计算分析等方式。
3、实行点、线、面、体相结合的大统计
“点”是指让学生根据某一知识点完成作业、实习。“线”是指让学生针对某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面”是指让学生把若干知识点联系起来进行综合的分析和实训。“体”是指让学生能就学科体系及相关学科的内容进行深入、全面、综合的分析与应用。在讲授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基本技能培养、综合能力培养、设计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从高度整体把握统计的思路和统计分析、评价思想。
4、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建构主义理论强调学习者在建构性学习中的积极作用,是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善于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使学生主动积极的学习。教学中应根据统计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灵活运用适当的教学手段,设置悬念,使学生产生好奇心和强烈的求知欲。统计学教学过程中涉及到特有的概念及科学家,教学中可以适当拓展,开阔学生的视野,影响学生的心智,塑造学生的灵魂,在潜移默化中激发学生学习统计的兴趣;教师的教学语言要准确生动形象,善于设疑,启发学生思维,活跃课堂气氛,使学生充满求知思索的激情;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学习的动机,激发学生学习统计持久的浓厚的兴趣,激励学生不断提高对自己能力的欲求,不断增强自己的学习信心,不断地在自我实现中超越自我。
5、设置情境,在交互中实现教学目标
学校是社会的一个细胞,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课堂也不单纯是“老师教、学生学”的木讷课堂。课堂中的社会性环境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师生之间的交互,二是学生之间的交互。建构主义认为,每个学习者都有自己的经验世界,不同的学习者可以对某种问题形成不同的假设和推论。师生在课堂上可以通过合作解决问题、小组讨论、意见交流、辩论等形式,促进学习者之间的沟通和互动。统计教学要从过去主要关注“人机交互”到关注“人际交互”;从只关注学生与教师、教学信息的交互到关注学生之间的交互以及学生与校外专家、实践工作者的交互;从关注个别化学习到同时关注学习共同体的建立。教学中要充分利用社会性资源,调动学生的学习情趣,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在交互中实现最佳的教学效果。
6、构建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1临床对象选择
2011年2月~2011年5月在本院门诊建档建卡管理儿童的家长160例,随机分实验组和对照组各80例,平均年龄:实验组34(20~55)岁,对照组33(20~56)岁,两组性别、文化程度比较无统计学差异,所有对象的孩子均未出过水痘和接种过水痘疫苗,见表1。健康教育对降低儿童水痘发病率关联的研究徐嘉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医院防疫科,广东广州511434)作者简介:徐嘉宁(1980-),女,广东省广州市人,主管护师,大学本科,从事公共卫生护理工作。[摘要]目的:探讨对家长进行健康教育在预防儿童水痘发生中所起的关联作用及效果,寻求降低水痘发生率的。
2方法
2.1健康教育方法
根据实验组儿童家长年龄、文化程度等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因人因需施教,如派发宣传单及水痘疫苗小册纸、张贴宣传画,利用接种日进行儿童家长健康讲座,个别咨询,耐心解答家长提问等;教育内容包括:水痘的定义及对人体的危害、主要传播途径、感染性强、对儿童身体健康和学习的影响;有效预防水痘感染措施、水痘疫苗的作用及有关注意事项等。
2.2常规宣教方法接种中对对照组儿童家长口头讲授水痘疫苗使用注意事项。
2.3效果评价
2.3.1问卷根据文献资料自行设计“预防水痘相关知识调查”问卷,包括预防水痘相关知识8题,每题3个备选答案:是、否、不知道,供调查对象单项选择题,每答对1题得1分,答错或不知道为不知晓得0分,满分8分;统计知晓率(%)=正确回答总题数/(每人调查题数×被调查总人数)×100%,见表2。
2.3.2再次问卷实验组接受健康教育1月后,对再次来院接受免疫接种的两组儿童家长进行“预防水痘相关知识调查”,采用无记名方式集中或分散自填,当场回收问卷,两组共发放问卷160份,收回160份,有效回收问卷率100%。
2.4观察指标统计调查问卷正确答题数,通过查询“儿童计划免疫电脑系统”了解两组儿童在2011年2月~5月期间接种水痘疫苗的情况;2012年11月通过查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报卡”了解同期水痘发病儿童的相关资料(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家长姓名,地址),结合本门诊儿童计划免疫系统中的资料筛查本研究两组儿童的发病率。
2.5数据处理方法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采用卡方检验进行统计学处理,P<0.01为有统计学意义。
3结果
3.1两组对象“预防水痘相关知识调查”正确答题量比较(见表3)表3显示:实验组正确答题量明显高于对照组,两者差异有非常显著的统计学意义(P<0.01)。
3.2两组儿童水痘疫苗接种情况比较(见表4)表4显示:实验组的水痘疫苗接种率高于对照组,两者差异有非常显著的统计学意义(P<0.01)。
3.3两组儿童水痘发病率比较(见表5)表5显示:实验组儿童水痘发病率低于对照组,两者差异有非常显著的统计学意义(P<0.01)。4讨论水痘虽然不是烈性传染病,但传染性强,接种水痘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水痘的最有效途径,接种水痘疫苗后可减少感染水痘的机会和水痘发病率,接种后抗水痘免疫力至少可持续10年以上,保护率至少为90%[4]。有水痘疫苗接种史的儿童,即使在接触感染水痘后,发病也很轻,出疹少,很快痊愈,大多数儿童确实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5]。但是,由于水痘为自费疫苗,家长接受率低,接种率偏低,使水痘的免疫覆盖率不高,很多群体儿童达不到有效的免疫屏障。结果表明:健康教育能有效提高家长对水痘防治知识的认知,提高水痘疫苗接种率。未参加健康教育儿童家长对预防水痘知识的知晓率仅为47.34%,而实验组通过开展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了99.22%,受教育后儿童家长普遍认识到接种水痘疫苗是预防水痘发生的有效途径,37.5%儿童接种了水痘疫苗,而对照组水痘接种率仅为7.5%。通过接种水痘疫苗,提高水痘的免疫覆盖率,从而在儿童群体中建立有效屏障,切实有效控制和预防水痘的发病。根据王哲“水痘疫苗保护效果的病例对照研究”显示:水痘疫苗接种后1年、2年、3年、4年、5年、6年以上的水痘疫苗保护效力分别为1:00%、91%、87%、76%、76%、51%[6]。我们在18个月后统计2组儿童的发病率。实验组中儿童水痘发病率为:1.25%,对照组为:7.5%,显然对照组中水痘发病率明显增高。随着公共卫生服务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健康教育的作用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社会健康教育活动,使人们自觉地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有效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及提高生活质量。通过健康教育,能帮助人们自觉地选择有益于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通过对儿童家长开展健康教育,可提高其对水痘疫苗免疫的认知,改变家长的行为角色,主动接种疫苗,提高儿童接种率,从而有效降低疾病的发生。
【关键词】三对角线性方程组;分治策略;并行算法;算法可扩展性
一、概述
三对角线性方程组的求解是许多科学和工程计算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问题之一。在核物理、流体力学、油藏工程、石油地震数据处理及数值天气预报等许多领域的大规模科学工程和数值处理中都会遇到三对角系统的求解问题。很多三对角线性方程组的算法可以直接推广到求解块三对角及带状线性方程组。由于在理论和实际应用上的重要性,近20年来三对角方程组的并行算法研究十分活跃。
大规模科学计算需要高性能的并行计算机。随着软硬件技术的发展,高性能的并行计算机日新月异。现今,SMP可构成每秒几十亿次运算的系统,PVP和COW可构成每秒几百亿次运算的系统,而MPP和DSM可构成每秒万亿次运算或更高的系统。
高性能并行计算机只是给大型科学计算提供了计算工具。如何发挥并行计算机的潜在性能和对三对角系统进行有效求解,其关键在于抓住并行计算的特点进行并行算法的研究和程序的设计与实现。另外,对处理机个数较多的并行计算系统,在设计并行算法时必须解决算法的可扩展性,并对可扩展性进行研究和分析。
二、问题的提出
设三对角线性方程组为
AX=Y(1)
式中:A∈Rn×n非奇异,αij=0,。X=(x1,x2,…xn)TY=(y1,y2,…yn)T。
此系统在许多算法中被提出,因此研究其高性能并行算法是很有理论和实际意义的。
三、并行求解三对角系统的直接解法
关于三对角线性方程组的直接求解已经有大量并行算法,其中Wang的分裂法是最早针对实际硬件环境,基于分治策略提出的并行算法。它不仅通信结构简单,容易推广到一般带状线性方程组的并行求解,而且为相继出现的许多其它并行算法提供了可行的局部分解策略。
近20年来求解三对角方程组的并行算法都是基于分治策略,即通过将三对角方程组分解成P个小规模问题,求解这P个小规模问题,再将这些解结合起来得到原三对角方程组的解。一般求解三对角方程组的分治方法的计算过程可分为3个阶段:一是消去,每台处理机对子系统消元;二是求解缩减系统(需要通信);三是回代,将缩减系统的解回代到每个子系统,求出最终结果。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递推耦合算法(RecursiveDoubling)
由Stone于1975年提出,算法巧妙地把LU分解方法的时序性很强的递推计算转化为递推倍增并行计算。D.J.Evans对此方法做了大量研究。P.Dubois和G.Rodrigue的研究表明Stone算法是不稳定的。
(二)循环约化方法(CyclicReduction)
循环约化方法由Hockey和G.Golub在1965年提出,其基本思想是每次迭代将偶数编号方程中的奇变量消去,只剩下偶变量,问题转变成求解仅由偶变量组成的规模减半的新三对角方程组。求解该新方程组,得到所有的偶变量后,再回代求解所有的奇变量。即约化和回代过程。由于其基本的算术操作可以向量化,适合于向量机。此方法有大量学者进行研究,提出了许多改进的方法。例如,Heller针对最后几步的短向量操作提出了不完全循环约化方法;R.Reulter结合IBM3090VF向量机的特点提出了局部循环约化法;P.Amodio针对分布式系统的特点改进了循环约化方法;最近针对此方法又提出对三对角方程组进行更大约化步的交替迭代策略。
(三)基于矩阵乘分解算法
将系数矩阵A分解成A=FT,方程Ax=b化为Fy=b和Tx=y两个方程组的并行求解。这种算法又可以分为两类:
1.重叠分解。如Wang的分裂法及其改进算法就属于这一类。P.Amodio在1993年对这类算法进行了很好的总结,用本地LU、本地LUD和本地循环约化法求解,并在1995年提出基于矩阵乘分解的并行QR算法。H.Michielse和A.VanderVorst改变Wang算法的消元次序,提出了通信量减少的算法。李晓梅等将H.Michielse和A.VanderVorst算法中的通信模式从单向串行改为双向并行,提出DPP算法,是目前最好的三对角方程组分布式算法之一。2000年骆志刚等中依据DPP算法,利用计算与通信重叠技术,减少处理机空闲时间取得了更好的并行效果。此类算法要求解P-1阶缩减系统。
2.不重叠分解。例如Lawrie&Sameh算法、Johsoon算法、Baron算法、Chawla在1991年提出的WZ分解算法以及Mattor在1995年提出的算法都属于这一类。此类算法要求解2P-2阶缩减系统。
(四)基于矩阵和分解算法
将系数矩阵分解成A=Ao+A,这类算法的共同特点是利用Sherman&Morrison公式将和的逆化为子矩阵逆的和。按矩阵分解方法,这种算法又可分为两类:
1.重叠分解。这类算法首先由Mehrmann在1990年提出,通过选择好的分解在计算过程中保持原方程组系数矩阵的结构特性,具有好的数值稳定性,需要求解P-1阶缩减系统。
2.不重叠分解。Sun等在1992年提出的并行划分LU算法PPT算法和并行对角占优算法PDD算法均属于这一类。需要求解2P-2阶缩减系统。其中PDD算法的通讯时间不随处理机的变化而变化,具有很好的可扩展性。X.H.Sun和W.Zhang在2002年提出了两层混合并行方法PTH,其基本思想是在PDD中嵌入一个内层三对角解法以形成一个两层的并行,基本算法是PDD,三对角系统首先基于PDD分解。PTH算法也具有很好的可扩展性。
四、并行求解三对角系统的迭代解法
当稀疏线性方程组的系数矩阵不规则时,直接法在求解过程中会带来大量非零元素,增加了计算量、通信量和存储量,并且直接法不易并行,不能满足求解大规模问题的需要。因此通常使用迭代法来求解一般系数线性方程组和含零元素较多三对角线性方程组。迭代法包括古典迭代法和Krylov子空间迭代法。
古典迭代法包括Jacobi、Gauss-Seidel、SOR、SSOR等方法。通常采用红黑排序、多色排序和多分裂等技术进行并行计算。由于古典迭代法有收敛速度慢、并行效果不好等缺点,目前已较少用于直接求解大型稀疏线性方程组,而是作为预条件子和其它方法(如Krylov子空间方法)相结合使用。
Krylov子空间方法具有存储量小,计算量小且易于并行等优点,非常适合于并行求解大型稀疏线性方程组。结合预条件子的Krylov子空间迭代法是目前并行求解大型稀疏线性方程组的最主要方法。
给定初值X0,求解稀疏线性方程组AX=Y。设Km为维子空间,一般投影方法是从m维仿射子空间X0+Km中寻找近似解Xm使之满足Petrov-Galerkin条件
Y-AXm┻Lm
其中Lm为另一个维子空间。如果Km是Krylov子空间,则上述投影方法称为Krylov子空间方法。Krylov子空间Km(A,r0)定义为:
Km(A,r0)=span{r0,Ar0,A2r0,…,Am-1r0}
选取不同的Km和Lm就得到不同的Krylov子空间方法。主要算法包括四类:基于正交投影方法、基于正交化方法、基于双正交化方法、基于正规方程方法。
Krylov子空间迭代法的收敛速度依赖于系数矩阵特征值的分布,对于很多问题,直接使用迭代法的收敛速度特别慢,或者根本不收敛。因此使用预条件改变其收敛性,使中断问题可解,并加速收敛速度是需要的。目前人们研究的预条件技术可分为四类:采用基于矩阵分裂的古典迭代法作为预条件子、采用不完全LU分解作预条件子、基于系数矩阵近似逆的预条件子、结合实际问题用多重网格或区域分解作预条件子。对Krylov子空间和预条件Krylov子空间方法有详细的讨论。
预条件Krylov子空间方法的并行计算问题一直是研究热点,已提出了一系列好的并行算法。目前预条件Krylov子空间方法的计算量主要集中在矩阵向量乘上。虽然学者们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但是还没找到效果好,又易于并行的预条件子。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一般线性代数方程组的并行求解,其可扩展并行计算的研究已相对成熟,并已形成相应的并行软件库,如美国田纳西亚州立大学和橡树岭国家实验室研制的基于消息传递计算平台的可扩展线性代数程序库ScaLAPACK和得克萨斯大学开发的界面更加友好的并行线性代数库PLAPACK。我们借鉴其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对三对角线性方程组并行算法的研究是有帮助的。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