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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管体制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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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管体制论文

第1篇:证券监管体制论文范文

2001年12月2日,财富500强排名第七位的美国能源业巨头企业安然公司(Enron)突然依法提出破产保护。安然神话破灭,动摇了美国证券市场诚信度,使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财务报表可靠性、证券分析师推荐有效性以及评级机构结论可信度产生了置疑。国会12个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司法部、劳工部的养老金与福利署为此先后成立专门调查工作组。对安然事件责任的追究,更为重要的是要审视其揭示的证券市场运行中存在的漏洞以便提出改革措施。因此,尽管参与处理安然事件各方利益不尽相同,但就通过改革完善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和信用制度却是基本共识。目前美国监管体制的改革虽然尚在展开,但重建证券市场信用体制的思路及有关设想对新兴市场国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安然事件的处理机制及美国资本市场的监管体系

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不仅与上市公司现有业绩相关,更与投资者对市场发展的未来预期以及由此确立的投资信心相关。为确保这一信心的稳定,通过强化监管保证证券市场诚信力至关重要。投资者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证券市场能够促进资本形成和有效配置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是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心理支撑。夯实这两个信心基柱是各国证券市场监管共同追求的目标。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主体,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决定着证券市场能否有效健康、可持续性地发展,因此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确立信心的基本动力。

支撑这两个基柱的关键是信息披露问题,即披露的信息必须确保证券价格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每个上市公司经营的基本面情况和整个证券市场的风险状况。只有在此基础上,投资者才能对未来进行合理预期,进而作出符合自身风险容忍度的投资选择、购买自己偏好的企业的证券;企业进而从投资者手中得到相应的资源配置,这样,企业的融资成本与其风险和经营业绩的前景相符合,达到了证券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目的。也是在此基础上,监管机构和政府得以及时地发现问题,有效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并能防范市场系统风险。所以说证券市场实际上是信息市场,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信息披露的全面性是建立公众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基础。在监管体制建设中,保证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和全面性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证券监管机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是否完善,更有赖于公司治理结构改进是否强化利益相关者的监督,会计师和律师等中介机构是否能保持中立和诚信地履行职责,投资银行或券商是否尽职尽责,以及证券市场监管立法是否完备,能够保证公正有效行使司法监督,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是否有效及时,政府和企业关系是否清晰化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安然事件之后的美国改革正是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展开的。

目前处理安然事件并推动改革的部门有关国联邦直接负责金融监管机构的关联储、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证券交易委员会,以及由这4部门的首脑组成的、直属总统办公室的金融市场工作小组。基于1987年股市崩溃教训而设立的金融市场工作小组,其目的就是要加强金融交易监管机构的信息沟通和协同监管,防范整个金融系统危机发生。小组当前任务就是应总统要求对安然破产涉及的政策缺陷进行研究并提出改革思路。目前,白宫、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国会形成了三个改革思路。

第一,白宫的改革思路。

白宫改革思路集中反映在总统“十点改革”方案中①,方案着眼点就是要通过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向投资者提供更准确更及时的信息披露,促使公司执行人员对自身行为承担更密切的责任以及加强审计体系的独立性。总统建议的大部分内容都是由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哈维—皮特(HARVEYLPITY)先前已经提出并由SEC大力推动的。计划明显强化SEC的权力,特别是对审计人员的监管力度。此外,SEC还力图通过引导证券执法人员没收公司虚报利润时所获得的公司分红和股票收入强化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从运作程序看,除第五点外,其他措施并不需经过国会立法程序,SEC就可依照现有法律框架进行实施。虽然“十点计划”并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大体表明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国会改革的基本趋向。本来,证券交易委员会现任主席哈维—皮特是作为布什放松政府管制的得力人选入主SEC,从去年夏季布什就期望皮特放松证券市场的监管。但是安然事件爆发后的政治压力,使布什和皮特已经成为这10年里最强调政府监管的政府官员,并主持这10年来最庞大的强化证券市场监管的系统工程。

第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改革设想。

证券交易委员会是美国政府机构里专业精神最强、决策受政治因素干扰最少的机构。通常情况下,白宫对证券交易委员会运行没有直接影响力。但这一次两者之间达成默契,总统10点建议已成为证券交易委员会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作为证券市场直接监管部门,对推动这次改革负有重要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思路强调对现有的公司信息披露进行制度性改革,但没有把重点放在加强稽查和司法惩处力度和效率,在短时间内严惩违反现有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上,人们认为证券交易委员会目前的稽查工作和司法力度已运用得相当充分,所以仅限于要求国会增加经费以便雇佣人员强化稽查力度。SEC主席皮特在参议院3月21日听证会上提出了三项改革措施的基本思路。

——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改革。

改革目标主要是致力于改善上市企业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重和及时性。在及时性方面,要求上市公司年报的提交时间从90天缩短到60天,季报由45天缩短为30天。在提高质量方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中有关“公司管理层的内部讨论和分析”部分是这次改革的关键部分。规定要求上市公司详细揭示那些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如表外财务安排,上市公司要对历史业绩和发展前景提供重要线索,以使投资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能够更全面评价公司财务的真实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及发展前景。这一改革措施就是要使投资者能以“管理层的视角”来观察其投资的公司并识别公司收益和现金流面临的风险。同时,证券交易委员会准备提出4个提案。

其一,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应简明扼要,以便投资者发掘出所需要的细节信息。安然公司2000年年报就是利用文字游戏把重要交易信息放在一个不起眼的脚注中以把财务状况健康程度等重要信息掩埋起来分散投资者注意力,即使细心的投资者看到也难以读懂全部内容并了解交易的背景。

其二,通过强化总裁(CEO)个人责任追究来改善信息披露的质量。现行规定虽然要求CEO要在该公司所有在证券交易委员会备案的信息披露材料上签字,并对注册申请书中的虚假陈述和漏遗负有个人责任。但CEO通常可以诉诸“克职尽责”来为个人责任进行辩护,并以他不相信或者没有充分理由可以让他相信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中有实质性的虚假陈述或遗漏来推脱责任。

其三,要求增加一项及时公告上市公司管理层各项交易,包括管理层与公司关联交易的义务。管理层的问责和管理层个人交易的透明化十分重要。从安然事件中可以看到,据指责,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利用交易方只要是本公司就可推迟13个月披露股票交易信息的规定,一方面以虚假信息诱导公司员工和其他投资者继续购入公司股票,另一方面他们则可将自己持有的价值11亿美元的股票借机抛售而转嫁损失。此规定导致公私利益冲突和内部人交易的问题。

其四,要求上市公司在季报和年报之间增加应披露事项和范围。新规定要求公司必须于一个重大行为发生后第5日或15日内公告披露信息,其中包括职工福利计划、企业核心官员离职、违约及其它能引起直接负债或造成负债快速增加的事件、某些企业道德准则和管理层、董事会成员的行为规范的放弃。所谓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放弃含义,就是董事会消极履行监督职责,对一些涉及个人利益与公司集体利益冲突的问题采取不积极阻止的做法。根据新规定,由此引发的问题董事会也要负相应的责任。

——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措施。

新的公司治理准则核心手段是增进公司管理层个人的责任和诚信,就是要通过管理层个人责任约束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皮特指出,由于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各个方面不能积极或监督不力,或者有意规避规定而造成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问题。从安然事件就可看到,据指责,公司董事会允许AndrewS.Fastow(安然公司的CFO)成为LJM2Co—Investment和LJMCayman等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使得这些企业可以与安然公司进行大量关联交易,随后董事会又未能对这些交易行为给予认真关注,从而使Fastow从中赚取了3000万的收益,这些交易行为最终使得安然公司在2001年11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重大调整。同时,安然的审计和协调委员会以及财务委员会,尽管其负有对安然公司财务报告最终监督职责,以及对Fastow的LJM交易的定期检查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深入调查,因为这些部门片面听信安达信的审计和监督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该独立于被其监管的公司以保持其中立性,但安然审计委员会委员中有些人或在安然赞助的机构工作,或直接担任安然公司一个部门的咨询人员,这种业务联系使得审计委员难以保持其独立性。

为了保证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有效推进,2002年2月,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纳斯达克(Nasdaq)配合其改革措施,即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上市前达到其所规定的公司治理结构标准。其中涉及到公司独立审计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成员的持股情况,股东的选举权安排,以及其他一些能影响到股东持股利益的事项。证券交易委员会现要求NYSE和Nasdaq重新审视他们对公司上市标准中的重要事项的规定,其中涉及到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问题,以及上市公司的行为规范。

——关于公司会计制度改革措施。

SEC认为会计制度改革是当前的主要任务。会计制度是改善公司财务数据信息披露准确和全面性的基础。其改革措施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审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师行业,二是制定会计标准的程序。

其一,推动成立公共责任委员会对会计行业进行业外监督。SEC建议成立新的民间会计管理组织公共责任委员会(thePublicAccountabilityBoard简称PAB),其职责是从业外定期审查会计企业的会计和审计工作的质量以及处罚那些不称职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业组织和个人。目前,美国会计行业自律组织是公共监管委员会(thePublicOverseeBoard简称POB),其主要职责是监管全关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自律活动。其中包括同业互相审查制度,通过由专家组成的委员会来评估成员企业对自己的审计失败行为所做解释的合理性,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改善会计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目前,提出成立PAB的原因是公众认为POB的监管活动直接受制于它所要监管的行业,POB成员都得听命于AICPA而难以保持独立地位。另外,皮特认为,POB经费来源于监管对象而使组织的独立性大打折扣。由此,皮特设想,新的行业管理组织绝大多数成员要由非会计行业成员组成,并且为了保证组织的独立性,其活动经费应来自于接受财务审计的公司客户。上述措施能否有效解决会计行业业已存在的问题,目前仍有一定争论。沃伦—巴菲特认为,问题不在会计审计方面,而在公司董事会中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就是发现不称职的审计师,一般情况下,审计师非常清楚其客户的情况。问题是如何使那些审计师在应该说“不”时必须说“不”,巴菲特认为仅此目前的审计委员会足以胜任。SEC前任主席阿瑟·莱维特(ArthurLevitt)则提议,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每5—7年更换一次,不是仅在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内更换合伙人来保证审计师的恪尽职守。

其二,提高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能力。1990年代以来,荚众多会计事务所为增加收入和咨询服务丰厚报酬的驱使,在向客户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开展管理咨询服务,鉴于两者兼顾造成目前审计工作独立性受到影响的弊端,SEC力图提出新的改革措施,不过,究竟是对咨询服务进行一定的限制,还是把两者完全分开,现在仍然是一个争议的问题。

三,改进会计标准的设定。当前SEC将实施有效措施确保会计标准能以更有利于市场和投资者方式予以执行。SEC虽然拥有为上市公司制定会计标准的法定权力,但SEC一般倾向推动由代表投资者、工商人士和会计人员组成监察实体的财务会计标准理事会(FASB)中介组织来制定,并由其推荐标准报经SEC评估认可。FASB标准确立了能被用于财务报表编制工作的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及信息披露等原则。鉴于安然事件,SEC拟议中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支持中介组织进行标准设定同时,SEC要运用现有权力加强标准制定过程的监督,以确保FASB按照投资者最大利益行使其职能,具体措施包括:(1)拓宽资金来源,(2)富有建设性地参与FASB成员的选择和FASB办事处的设立工作;(3)对已采纳的标准行使复查权力;(4)确保FASB颁布以原则为基础,而非以规则为基础的新的会计标准。

二是强调会计标准要以会计原则为基础,而非以规则为基础。安然事件表明,以规则为基础的标准为安然财务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提供了钻制度空子的机会。2001年11月安然公告中相当篇幅把有关1997年度发生的5100万美元的审计调整一事视为不符合重要性原则而不予披露。如果这些调整入账,会使得1997年度的报告收益由10500万美元缩减至5400万美元。这些调整将使得收益下降将近50%,但是审计机构的安达信认为这些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并不重要而予以删除。安达信的首席执行官JosephBerardino在国会的证词中说,作为不符合重要性原则来处理是因为安达信将净收入视为“会计人员所谓的‘正常性收入’”。这是一个扭曲规则的明显案例。

三是SEC现在呼吁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FASB)加快会计标准的修订、以适应近20年来金融衍生工具、金融交易和实体的发展需要。

目前,SEC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以贯彻皮特提出的改革方案。首先,SEC提供了正确使用和限制使用模拟公司财务数据的指导意见。并在此后SEC进一步的警告性建议,第一次表述了对上市公司披露主要会计准则的义务的要求和指导意见,并宣布2002年其工作人员将监督所有《财富》公布的500强公司提交的年报。这一措施将加强SEC对公共公司的财务和非财务披露的复查程序以便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管。2002年初,SEC初次宣布要建立全新的民间监管实体对会计行业进行业外监督的理念。随后,SEC圈定了2001财政年度有关表外财务安排的年终报告中需要经理人员内部讨论和分析的问题。根据这一要求,证券行业及其自律机构在SEC的指导下,宣布了推荐规则来增加分析师(投资)推荐的透明度。随之SEC宣布其计划公布在公司披露方面亟待提高的各个方面问题。同时,SEC要求纽约证交所和Nasdaq关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问题。由于对安达信的司法指控,SEC进一步了旨在保证面向投资者和美国资本市场的连续有序的信息流的命令和临时规则,并着手对资本市场评级机构的活动和影响进行正式的准司法调查。2002年3月,SEC对上市公司IGIInc的前首席执行官提起法律诉讼,旨在追回其因为虚报的财务业绩而获得的分红、期权和薪资。这是?被崂锍瘫降墓ぷ鳌?月11号,SEC投票批准了提出的关于加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周期和增加披露内容的两个相关议案。

第三,国会的改革设想。

就改革措施国会已提出35个议案,总的来看,主要措施包括有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401(k)离退休计划。

第2篇:证券监管体制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走过了近20年,但我国证券市场仍是一个新兴市场,并处于转轨阶段,市场的发展主要由政府主导和推动,市场的监管也主要依靠行政权力.与此相对应,在实际运作中,自律管理机制和法律监管制度没有真正到位,造成我国证券监管制度诸多漏洞。因此,在实践中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证券监管概况

由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市场发育程度的不同,各个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监管模式有所差异,出现了一般所说的政府主导型、市场自律型、综合型三种不同模式。我国属于政府主导型,即由政府成立专门监管机构进行集中统一的监管,行业自律在监管活动过程中发挥作用。我国和美国均属于政府主导型。市场的发展主要靠政府主导和推动,市场的监管也主要依靠行政权力。

完善证券监管制度的必要性。随着国民经济的稳步增长,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资金供给量与需求量的增加,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背景下,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与发展必然会迎来光辉灿烂的前景。为了在证券市场落实科学发展观,尤其是恢复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强化证券市场的诚信度,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高效发展,完善我国证券监管制度成为必然。

二、新证券监管体系的漏洞主要表现在

(一)公司上市门槛降低

新证券法删除了“开业3年以上且最近3年连续盈利”硬性规定;删除了“千人千股”的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从五千万元降至人民币三千万元;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从巧%降至10%以上;增加了“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删除了“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第50条);发行新股的条件也有所降低(13条)。

这样,证券法对公司上市门槛的降低,必然降低以前门槛过高带来的包装上市引起的上市公司作假的可能,在入门口就分散了证监会的监管任务,但可能会增加证券市场的风险。

(二)独立董事制度升格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虽然以前也有相关规定,如《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都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制度,但都保持在行政法规的层面_匕公司法对独立董事制度的确认使这一制度上升为法律的层面,顺应了上市公司治理的国际潮流。

这些职权包括认可重大关联交易并可以在作出判断前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的财务顾问报告;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等。独立董事还可以就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这都无疑对上市公司监管增加了难度。

(三)信息披露

证券法规定,对违反信息披露的责任形式分为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过错责任(第69条),对发行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以及承销证券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空之人等几类主体的责任分类规定,大大提高了归责的可操作性和涵盖性。增设了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虚假陈述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第193条)对上市公司临时披露事项进行修改并增加(第67条),增设年度报告披露条款(第66条),新证券法还要求公开披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增设高管人员的信息披露义务(第68条)。

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在上市公司方面对监管风险的转移和弱化还有很多规定。总之,两法正是通过对上市公司的内部制度规定从而对监管风险转移。

三、强化和落实证券交易监管制度的法律建议

(一)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良性的立法、司法环境结合目前市场需求不断完备证券监管的法律制度,尽快细化证券法的相关规则具体化操作,出台相关的《证券交易法》、《证券信誉评级法》等法制,形成完善的证券法规体系。同时,相进的竞争法、公司法、税法等经济法规也应出台或改善其不合理的部分。此外,现有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衔接应当强化,避免配合不力,以免影响法律手段在实际运用中难以奏效。

第3篇:证券监管体制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 证券发行 审核制度 注册制 核准制

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和调整股权结构为目的做成证券并交付相对人的单独法律行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深化证券发行体制改革越来越成为完善资本市场的重要任务之一,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改革则是证券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比较分析美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与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差异,对如何立足当前并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一、中美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比较

世界各国(地区)由于在证券监管理念和监管体制等方面的差异,导致所实施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各不相同,但从一般意义上讲,各国(地区)均通过法律形式加以规范,任何证券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均应事先向本国(地区)的证券监管部门申报注册报表,严禁未经注册或未获注册豁免的证券流通。从当前世界各国(地区)通行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来看,基本可划分为形式审查主义的注册(申报)制和实质审查主义的核准(审批)制。

(一)美国证券发行审核的注册制

1.美国证券发行审核注册制的内涵及法理基础

注册制又称申报制、登记制,美国证券发行审核实行注册制的规定及相关内容主要集中于1933年的《证券法》。依据该法律,发行人在公开发行前,依法遵循完全公开原则,全面准确地将投资者作出决策所需要的公司财务、业务等重要信息资料予以充分完全的披露,并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对其所申报信息资料作形式审查而实质性审查,即仅审查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而不对证券自身的价值做出任何判断;发行人公开和申报有关信息材料后,证券监管机构未提出补充或修订意见或未阻止注册生效者,即视为已依法注册,发行人即可发行证券。美国证券发行审核实行注册制的法理基础是:信息披露制度是美国证券市场的核心和基石,也是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只要发行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可靠且符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监管机构就履行了审核职责;对于发行人的证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等实质性问题,应由投资者依据公开的信息自行判断、自负风险,这样就可以在尽量减少政府对证券市场干预的前提下,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美国证券发行审核注册制的程序和特征分析

依据美国1993年《证券法》第5节有关规定,证券发行审核注册制的程序分为三个阶段:(1)注册登记之前阶段。根据法律规定,注册申报书送达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之前,发行者、承销商和自营商不得有任何推销证券的行为。(2)等待阶段。根据法律规定,注册生效前有为期20天的注册等待期,在此期限内,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对注册申报书进行审查,如发现重大缺陷,通知发行人补充修订;如发现重大虚假、遗漏或误导等情况,该委员会不再予以审核,发出“拒绝命令”,申报就此终结。(3)生效阶段。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注册申报书审查后,如未发现问题,即给予注册。注册生效后,发行人即可从事证券发行。由此可以看出,美国证券发行注册制的主要特征(1)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能主要通过强化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来实现。(2)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主要依据行业报告、信用评级报告、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公开的信息来源进行复核,旨在协助发行人向公众投资者充分公正地披露信息。(3)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主要采取书面复核的方式,坚持不与发行人公司管理层面对面沟通,不进行现场核查,不评价发行人或推荐某一证券等,旨在确保复核的公开、公正、公平。(4)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文件复核时不对证券的投资价值作出实质性评判,以免误导公众投资者。(5)美国证券监管强调事后查处。事前通过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对申报文件仅作形式审查,但对造假欺诈者严格的事后处罚更具强制约束和威慑作用,有效保护了公众投资者的利益。美国证券发行审核注册制的优缺点分析

美国证券发行审核注册制的优点主要表现在:(1)简化审核程序,降低监管成本。(2)提高市场效率,减少政府风险。(3)体现公正公平,促进良性竞争。(4)倡导理性投资,提高市场水平。美国证券发行审核注册制的缺陷主要表现在:(1)依靠公开信息源和书面复核方式,难以完全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可能导致虚假陈述和欺诈行为。(2)信息披露的前提是投资者能自由获取发行人公开的信息并据此自行决定投资行为,但在实践中发行人有时不能全面获取发行人的公开信息从而导致投资失误。(3)注册制强调降低门槛强化惩处,可能放任一些质量较差的企业进入市场,加大了证券市场的投机性。

(二)中国证券发行审核的核准制

1.中国证券发行审核核准制的内涵及法理基础

第4篇:证券监管体制论文范文

【关键词】 上市公司; 经理人员; 薪酬; 公司法

【摘要】 理人员薪酬问题上的角色。由于现代公司法对于公司机关权力的安排,股东对于公司经理人员薪酬的质疑其实是在拷问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决策。司法机构应股东的请求介入此问题事实上是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审查。然而,法院并非作出会计博士论文此方面判断的最佳角色,由股东来判断经理人员的薪酬是否合理是更为妥当的。因此,司法机构虽然无法完全推托自己作为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角色,但是其不情愿、迟疑和保守的态度是毋庸疑问和可以理解的。第五章主要讨论上市公司经理人员薪酬结构变动带来的会计处理问题。

2会计流程再造的集成网络财务系统研究

【关键词】 会计信息系统; 流程再造; 流程评价; 作业成本法; 事件驱动; rea会计

【摘要】 人们的生活方式,带来革命性的新变化。面对挑战,会计界也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推动会计的变革,但是“与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并迅速发展的经营管理革命相比,在财务与会计领域所发生的革新落后了一代(thomas walther,1997)”。制约着会计变革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传统会计流程。在传统会计流程下,即便企业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也只是传统流程的自动化,会计实时控制观在企业无法得以落实,会计提供的信息也仍然无法满足企业管理需要。 因此,如何借鉴企业业务流程重组的管

3产业效应视角下中国企业兼并问题实证研究

【关键词】 企业兼并; 实证研究; 产业效应; 经济效益; 转轨经济

【摘要】 采取实证研究范式,借助产业经济学、统计学、财务会计和数据包络算法等相关工具,基于过去十年企业兼并的数据和资料,通过大量的数据运算,针对我国企业兼并产业效应的时机、动机、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主要创新性包括:(1)企业兼并时机的研究。在宏观层面,我国企业兼并活动与宏观经济和经济自由度具有正相关性,而与股票指数的相关性较弱;在产业层面,资本密集型和tobins’q较高的产业发生企业兼并的频率较高,而产业成长性和产业收益率对兼并频率没有影响。(2)企业兼并动机的

4以激励机制强化公司治理之研究

【关键词】 公司治理; 理论; 激励机制; 员工分红入股; 股票选择权

【摘要】 方面,或许可增加建立「外部稽核制度,不但厘清会计师之查核责任,亦加强舞弊作假之吓阻及防范,在诱导方面,应以恰当的激励机制,引导经营者做决策时,不只着重短期策略,对中、长期之未来利基亦应考虑入经营决策中。现在各公司皆以公司之每股盈余做为奖金、升迁、调薪、分红或认股权之绩效评估中心,以至经营者专注当期公司的每股盈余,在执行决策时,偏向于当期或短期有利的策略,常造成危害中、长期或永续经营的影响,甚至扭曲或造假会计报表。本论文认为应重新建立照顾到短、中、长期经营的绩效制度,并与短

5知识资本化理论研究

【关键词】 知识资本; 知识资本化; 知识资本价值; 知识资本产权; 股票期权

【摘要】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知识价值与知识资本化理论研究”(01bjy030)的研究成果之一。知识资本,即知识转化为资本,是知识经济的重要特征。知识资本化,体现了知识资本对产权与合理报酬的基本要求;实现了对知识资本主体的吸引与激励;降低了企业所有者的成本,并解决了内部人控制问题;遏制了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本文在阅读和分析国内外的大量文献以及实际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知识资本形成的前提基础和环境条件以及知识转化为资本的实现手段,并从知识资本化的角度重新界定了知识资本的含义,

6中国国有企业制度性寻租行为研究

【关键词】 制度; 寻租; 制度性寻租行为; 整体性制度安排

【摘要】 论界已经提出了众多方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由于寻租所导致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市场秩序的混乱、社会诚信的丧失甚至对政府的执政能力产生影响等一系列现象,屡见不鲜。本文通过分析寻租与制度的内在共生性,提出国有企业的寻租行为的实质是制度性寻租行为。因此,对国有企业寻租问题的研究,必须从制度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并进一步指出产权制度、融资制度、会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构成了国有企业寻租行为的制度根源,必须通过整体性制度安排,才能实现对寻租问题的有效治理。

7中国会计制度经济学研究

【关键词】 经济体制; 会计制度; 产权制度; 会计准则; 公司治理; 会计目标

【摘要】 本文是从经济学角度研究中国会计制度问题。论文坚持基本经济理论的指导地位,以马克思和西方经济学家对有关具体经济制度的论述为直接理论基础,对中国会计制度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首先立足于经济与会计的发展关系,分别阐述了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与会计学的关系。然后着重阐述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会计制度演进、现代产权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经过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到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我国会计制度也相应地从计划经济型会计制度经过有计划商品经

8经济转轨中中国国有企业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实质、实现与治理

【关键词】 内部人控制问题; 剩余所取权; 合谋; 内部人控制问题治理

【摘要】 在1978 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我国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我们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完成对国有企业的改造。由于体制的不完善,随着政府对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逐渐下放,我国国有企业经理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侵犯国有资产权益的案例也越来越多。这个问题在1994 年经青木昌彦以内部人控制的命题提出后受到了很多学者的关注。而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也呈现出新的现象。这些现象比较明显地体现为: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通

9海峡两岸证券市场效率研究的一个视角

第5篇:证券监管体制论文范文

[摘要] 我国股市日趋成熟,关注内在价值的投资理念正逐渐被市场选择。价值投资是否适合中国股市?文章介绍了我国资本市场环境下的股市投资理论及现状,从股权问题、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国际游资等方面分析了中国股市推行价值投资的障碍、价值投资是否适合中国股市,最后提出我国股市推行价值投资的保障性措施:股权分置改革进一步升华、提升上市公司的价值、证券监管的进一步完善、严格控制国际游资等。

[关键词] 价值投资;中国股市;投机;可靠性 可行性

Discusses the value investment shallowly in the Chinese Stock market's feasibility 

[Abstract] The stock market of our country is becoming riper, the theory of investment which pays close attention to inherent value is being chosen by the market gradually. Is the investment of value suitable for the Chinese stock market? The article has introduced stock market investment theory and current situation under the market environment of capital of our country, from the stock right question, listed company, capital market, international idle fund,etc. respect analyze Chinese stock market pursue value obstacle, value of investment make the investment and is suitable for the Chinese stock market, propose finally the stock market of our country pursues the investment guarantee measure of value: The stock right divides into the reform of putting and further sublimates, promotes the value, further completion of portfolio supervision of the listed company, controls the international idle fund etc. strictly.

[Keyword]  Investment of value;Chinese stock market;Congenial;Dependability

目  录 

第1章  我国股市价值投资理论及现状. 1

1.1 价值投资理论. 1

1.2 我国股市投资理念的现状. 1

第2章  中国股市推行价值投资的障碍. 2

2.1 股权结构体系的历史问题. 2

2.2 公司普遍质量低下并且吝于发放红利. 2

2.3 资本市场不完善. 3

2.4 证券监管体系不完善. 3

2.5 国际游资大量投机. 3

第3章  价值投资是否适合中国股市. 4

3.1 股市投资理念演变. 4

3.2 上市公司本身投资价值. 4

3.3 股权改革. 5

3.4 业绩回升,分红改善. 5

3.5 证券市场监管的加强. 5

第4章  我国股市推行价值投资的保障性措施. 7

4.1 完善资本市场. 7

4.2 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8

4.3 证券监管的进一步完善. 9

4.4严格控制国际游资. 10

结论. 12

致  谢. 13

参考文献. 14

注释. 15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16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17

中期检查表. 19

答辩记录表. 20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表. 21 

价值投资是金融市场上的一种重要投资理念和方法,在近年来的中国股票市场崭露头角,引起越来越多理论研究者和投资者的重视。价值投资是否适合中国股市,曾引起业界针锋相对的激辩,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观点。但事实上,在海外市场,价值投资理论历经全球经济数次兴衰后仍屹立不倒,诸多优秀的投资人凭借价值投资理论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些都充分证明了价值投资理论无可比拟的优势。就价值投资理论的本质而言,并不存在是否适合某个市场的问题,它的效果完全取决于投资人的使用方式。第1章  我国股市价值投资理论及现状

1.1 价值投资理论

价值投资从宏观经济因素、行业景气度、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要素的分析为基础,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价值、盈利能力价值和成长性价值等作为关注重点,以判定股票的内在投资价值为目的的投资策略。价值投资克服了技术分析的不可靠性和基本分析的主观片面性,有利于提高投资者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降低投资风险和正确评估证券的投资价值。投机是“为了再出售(或再购买)而不是为了使用而暂时买进(或暂时售出)商品,以期从价格变化中获利”的经济行为,因为从价格变化中获利必须把握好买卖时机,因此称之为 “投机”。显然,投机实质上是一种投入资金获取非生产性财富的经济行为。

 

1.2 我国股市投资理念的现状

纵观我国股市发展,支配大部分投资者投资的是K线、均线等简单的技术分析。面对当今复杂的资本市场,这种主观经验式的投资已经远远落后。然而,面对投资者根深蒂固的经验式投资分析思想,价值投资一直缓慢甚至停滞发展。

目前股票市场参与者在进行交易时,往往不会考虑长期价值投资,市场上短线投资行为较普遍,主要体现在股票换手率较高,与西方国家相比,“2004—2007年我国股票换手率普遍高出5—10倍”[1]。投机行为盛行往往是股市出现动荡的直接原因之一,上证指数在2007年创下了历史最高的6124.04点,随即开始下行,一度跌至最低点1664.93点。至2008年12月,上证指数较长时期在2000点左右徘徊。股市参与者对股市的预期和上市公司是否盈利不存在直接关系,而是主要看参与者在消息市中的信息捕捉能力。真正意义上投资没有多少,这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是不符合的。

 

第2章  中国股市推行价值投资的障碍

   当前有一种说法,中国股市的特殊性和目前的状况决定其缺少必要的投资价值,相对应的是中国股市也不存在真正值得长线投资的上市公司,投机是中国股市的主旋律,由此得出价值投资根本不适用于中国股市。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推行价值投资存在以下问题,使得价值投资理念无法被广泛推广。

2.1 股权结构体系的历史问题

   我国股市的一大特色是股权割裂的多元结构体系。股权结构割裂为流通和非流通两部分以及A、B股之间的差异,造成市场上对同一公司存在不同的价格信号和不同的评价机制,由此造成市场功能的错位和对公司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而特殊的股权结构更是导致了定量分析的困难,使得价值投资者无法准确计算出公司的投资价值,这严重影响投资理念的运行。

2.2 公司普遍质量低下并且吝于发放红利

   我国上市公司以国有企业为主。这些企业能否上市并不取决于其经营状况和实际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是地区、部门利益平衡的结果。因此很多企业公司应当是国有企业较好的企业,但实际上很企业的“业绩”是包装出来的。上市后,这些企业由于外在约束不能达到改制的目的。因为上市的结果除了圈一以外,并无其他意义。更糟糕的是,一些企业本来还不错,但上市后圈到大量的钱后出现投资膨胀冲动,将资金盲目投入房地产、保健品等行业,美其名曰“转型”或“多元化”,结果上市后反而导致大量亏损。

上市公司不分配红利,投资者没有现金流回报,这就使得贴现现金流模型这一价值投资的重要理论模型失去了应用的基础。提取已2009年年报的675家公司过去3年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和净资产,并分别计算出两者过去3年的平均值。剔除过去3年期末平均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公司,剩余的公司有567家。将这些公司3年期末平均未分配利润除以3年平均净资产,得出的比值便是衡量公司分红能力强弱的指标。经过筛选,326家分红能力较强的公司浮出水面。剔除过去3年曾有过分红历史的公司,以及新近上市的公司,经过“选拔”,共有25家有分红能力但过去3年均未有分红行为的公司,这就是所筛选出的“铁公鸡”。

从整体来看,“25家“铁公鸡”的未分红年数都比较高,平均值达到5.8年。近3年平均未分配利润除以近3年平均净资产这一比值超过30%的公司有10家”[2],表

明这些“铁公鸡”公司整体上分红能力都较强,这就说明这些公司要么不愿意分红,要么未分红利润存在水分无法分红。

2.3 资本市场不完善

   我国股市缺乏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层次市场体系,目前只有主板市场。资本市场投资品种十分有限,目前只有股票、基金、国债、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五个品种,结构性缺陷明显。我国股市没有做空机制,而我国投资者对金融产品又有很大的需求,这就使得投机更有市场,而价值投资却不被重视。

2.4 证券监管体系不完善

证券监管起步不久,受制于证券市场发展大环境的影响,还存在诸多问题。我国证券监管体制自身的不足缺陷是导致监管效率低下、违法证券行为层出不穷的内因有以下方面:一是监管理念与市场要求存在偏差。对比现行国际监管理念,我国证券市场与之距离甚远,我国的监管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手段直接,忽视市场公平、高效、透明的客观要求,这与市场经济体制是相互违背的。二是监管体制尚未健全,行业自律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现行监管体制主张集中统一监管由政府监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而市场变化的复杂性和先天性的监管机构的监管缺陷不能保证证券市场健康运行。从权限授予来看,证监会是“运动员”与“裁判员”兼于一身,权限的过度集中与垄断从而可能导致腐败。社会性的监督组织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其中问题尤为突出的当属证券咨询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总之,我国证券资监管水平低下,行业自律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5 国际游资大量投机

2008年股市的股灾,一个主要原因是游资的推波助澜,他们是投机者,任何行为都是为了利益,近几年美国经济的衰退,造成了大量的游资向发展中国家流动,特别是中国市场,这些游资投资中国市场的原因可大致为:人民币升值,可套取较大的汇率差、中国持续多年的熊市,上市公司价值严重被低估、中国资本市场的不健全,中国经济的高成长性等等,这就造就了国际资金的大量涌入。国际游资以大量套利为目的,大量游资涌入股市,使得股价被炒离谱,一段时间后大量做空从中套取大量利差,使得中国股市上下波动大、频繁,严重危害到价值投资者的利益。

#p3第3章  价值投资是否适合中国股市

3.1 股市投资理念演变

   1992年至1998年,可以说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庄股时代。机构投资者同上市公司联手导致信息的非对称性,散户在“羊群效应”影响下的频繁进出,导致小盘股效应成为庄股时代最典型的特征,而那些基本面优良,但因流通盘偏大,两三家机构合谋也不容易操纵的股票,则一直被市场所冷落。从1998年开始,我国证券市场上出现了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公司等各种类型机构,投资环境由原来传统的“做庄”和依靠资金规模操纵股价的行为越来越难以达到盈利的目的。这使得传统的“做庄”和依靠资金规模操纵股价的行为越来越少。

    庄股时代的结束,各种投资理念发生了剧烈冲撞,而重视上市公司基本面,以价值发现、价值提升的价值投资理念逐渐成为市场的形成。影响市场的不再是那些拥有大资金的所谓“做庄”,而是具有诚信品牌和专业的研究机构。在价值投资的引导下,中国的证券市场也必将走向规范,与国际接轨。面对上述市场变化,对于成熟市场和大资金管理者来讲,放弃“做庄”,选择低市盈率蓝筹股作为投资对象,是大势所趋。庄股时代宣告结束,虽然新的价值投资理念还没有完全主导市场,但市场已逐步向以研究公司基本面和价值投资过渡,价值投资必将给中国的证券市场带来一场全新的投资理念革命。

3.2 上市公司本身投资价值

   价值投资理念把市盈率的高低作为衡量股市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而我国股市市盈率偏高是目前的普遍观点,但我国证券市场对市盈率的比较存在概念混淆,对不同指数的市盈率、不同市场的市盈率进行横向比较时,必须注意它的可比性,不能仅仅从我国市盈率高于美国就得出股市存在泡沫,不具备投资价值,而应该从其根源和具体的环境来分析。市场市盈率的高低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一是经济体系中其他金融品种的收益。如果其他因素不变,市盈率与其他金融投资品种的收益率存在负相关关系。一般认为合理的市盈率水平应是银行一年期利率的倒数,美国以往一年期存款利率长期在4%以上,倒数是25倍,道-琼斯股价工业平均指数市盈率是20倍左右。日本一年期存款利率不到1%,其倒数高达上百倍,所以日经指数市盈率高达50倍以上,我国近几年一年期存款利率大概是3.5%左右,倒数是32倍。二是市盈率与股本规模相关。市盈率与总股本和流通股本均相关,总股本和流通股本越小,市盈率就会越高,反之,市盈率就会越低。三是市盈率与股本结构挂钩。如果上市公司的股份是全流通的,市盈率就会低一些,如果股份不是全流通的,就会高一些。四是市盈率应和成长性挂钩。市盈率是静态指标,同样是20倍市盈率,上市公司平均每年利润增长7%的市场就要远比上市公司平均每年利润增长2%的市场有投资价值。考虑上述因素,再来看我国的市盈率水平,“中国股市市盈率的底部为23倍,相对顶部为63倍,而目前沪深两市综合指数市盈率在35倍左右”[3],所以目前中国股市已经处于合理区间,具备较高投资价值。

3.3 股权改革

   目前对我国股市影响重大的国有股减持虽然几经挫折,但目标非常明确,国有股一定是要减持的,只不过是通过何种途径的问题。市场在资金方面并不存在障碍,非流通股的流通给市场带来的压力也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非流通股总量在3800亿股左右,按净资产左右的价格减持,只需要1万亿左右的资金规模。只要通过股票质押贷款等方式,从银行10万亿元储蓄存款中分流10%左右,就能满足需要”[4]。然后将部分减持获得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的形式回流到股市,化解流通带来的市场压力。只要政府采取的减持和流通方式得当,那么国有股和法人股完全可以在国有资产不流失、投资者不受损失、股价指数保持稳定而平稳的情况下进行减持和流通,从而在非流通股问题的解决上形成一个多赢格局。同样, A、B股市场的发展方向也是实现合并,法人股不流通的问题在市场的发展中也将逐渐得到解决。最终市场实现的是同股同价。

3.4 业绩回升,分红改善

   首先,上市公司的业绩开始有所回升。据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截至2010年3月30日,“沪深两市披露年报的823家股票上市公司,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平均每股收益0.143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172%,同比分别增长9.49%和7.71%。上市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7495.5,亿元,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已扭转上一年度整体业绩大滑坡的局面,驶入盈利增长的上升通道。其次,2009年超过半数的上市公司提出了利润分配方案,高派现、高送转现象普遍,并且以现金分红为主,派现比例大幅度提高。据统计, 在推出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上市公司中,派发现金红利的为83家,在已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中占比为58.04%;送股的共13家,占比为9.09%;转增的共26家,占比为18.08%占所有披露年报公司数的54%”[5]。我国的上市公司已经开始倡导“回报股东、鼓励长期投资”的经营理念。

3.5 证券市场监管的加强

   中国证监会成立至今,一直在探索实践,经过18年多努力,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正在不断深化。法律法规从无到有,从建立到实施,特别是从券商峰会及其制定的“个要求”、“三大铁律”和将要出台的相关规范文件,可以看出今后一个时期监管部门在监管理念方面的价值取向,一方面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会更加严格;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将会努力为证券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在一个法规健全,监管有力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也不再能通过包装上市,包装利润来欺骗投资者,上市公司只有以股利和红利形式回报投资者。第4章  我国股市推行价值投资的保障性措施

4.1 完善资本市场

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和规范债券市场。政府以前侧重市场制度和机制的建设。在创业板的成功上市,股指期货、融资融券呼之欲出之际,制度和机制建设可以说已取得长足进步,政府应该把关注点聚集到如何发挥资本市场基础性功能的问题上。

 

4.1.1 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继续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证券市场法律体系;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优胜劣汰提高主板市场质量;完善主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严惩违规违法行为。与此同时,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以满足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要吸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发展非主板市场方面的经验教训,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推动创业板的规范发展。

4.1.2 积极发展债券市场

   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公司债、政府债和股票等资本市场三大证券中,公司债在美国占60%,欧洲占80%,中国目前只占2%”[6]。发展公司债市场对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企业财务约束、为投资者提供低风险产品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中国将加快建立适应债券产品特点的发行、交易和监管制度,逐步将目前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以扩大公司债市场规模。

4.1.3 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相比,具有专家理财、市场影响力较大、行为比较规范、注重诚信等特点,在构建投资组合和运用避险工具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要在加快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改善资本市场投资环境,突破机构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体制障碍,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积极推动保险资金、企业年金、信托资金及其它机构投资资金更多地流入资本市场。

4.1.4 完善证券市场交易、登记和结算体系

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证券交易、登记及结算体系从无到有,逐步完善,保障了市场的安全、高效和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是,在我国证券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殊环境下,证券交易、登记及结算体系也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最为突出的是由于我国的交易、登记及结算体制不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导致我国交易、登记及结算体系存在着不可忽视的信用风险隐患。近几年个别证券公司的风险集中爆发,并向交易、登记及结算系统转移,就暴露了我国证券交易、登记及结算法律制度的缺陷。在此情况下,证券交易、登记及结算信用风险控制法律体系的规范,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重视。要建立统一互联的交易、登记及结算系统,根据市场需要,推出新的交易平台和交易方式,完善证券交易服务体系,提高交易效率,防范系统性风险。

4.2 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上市公司是我国经济运行中最具发展优势的群体,是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但由于受体制、机制、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相当一批上市公司在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出现了盈利能力不强,对投资者回报不高,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就是要立足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诚信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4.2.1 完善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要认真行使法定职权,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科学民主决策,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要对全体股东负责,严格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把好决策关,加强对公司经理层的激励、监督和约束。要设立以独立董事为主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公司全体董事必须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监事会要认真发挥好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经理层要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定,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建立健全公司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同时要通过外部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公司的自我评估报告进行核实评价,并披露相关信息。通过自查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堵塞漏洞,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4.2.2 注重公司财务管理

   上市公司必须做到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与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全面分开。控股股东要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不得侵犯上市公司享有的由全体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控制权,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插手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要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认真的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经由股东大会决定的投资项目,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确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开披露。采取现金清偿、红利抵债、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方式,加快偿还速度,务必偿还完毕。

4.3 证券监管的进一步完善

改革是一个渐进的、系统的工程,需要全面考虑,放眼未来,对证券监管体制行有效的改造。加强证券监管体制自身建设,逐步健全完善。证券市场是变化无穷的,仅有掌握客观规律制定完善制度方能保障市场健康运行。

4.3.1 树立科学监管理念

在中国证券市场日益国际化的趋势下,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健全监管体制的理论基础。因此,监管理念主要包括:第一,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确保公平、高效、透明;第三,降低系统风险;第四,树立国际化意识。这些理念的发挥作用还依赖于认真贯彻执行于实际工作之中。

4.3.2 提高监管水平

监管机构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职能就是保障市场的公平、公开以及公正地对待所有市场参与者,体现其监管理念和目标。相应地其权限应当依据其职能而定,即仅能作为“裁判员”。并非事无巨细一概全揽并把“运动员”兼于一身。同时,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手段的间接化、多样化、市场化,减少政府对市场的操纵。此外,应当提倡监管行为程序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公正的权衡各方利益,保护投资者信心。

4.3.3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管

    随着证券市场的成熟,政府主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日益成为大多数国家选择的主流。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避免各自的缺憾,对于完善监管体系是十分重要的。行业自律监管的培养和成熟有助于弥补我国政府主导型模式的缺陷,有利于发挥其灵活性、高效性和及时性等诸多优点。我国立法机构应及时出台行业自律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做到有法可依。

4.4严格控制国际游资

4.4.1 完善国际游资投机目标市场的监管

我国金融市场能够提供给投机性资本在短期获利的投机市场有外汇市场、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市场。外汇市场的投机获利机会在于,我国人民币汇率和利率缺乏变动弹性。在国内利率高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时,必然吸引投机性短期资本流入,外汇供给增加,人民币需求上升。如果人民币汇率能够在市场供求力量推动下上升,套利资本的获利空间会受到有效控制,使外汇供求达到均衡。人民币汇率的变动缺乏弹性是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决定的,即人民币汇率决定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在这种状况下,只能依靠利率的调节控制投机性资本流入,但只有最终由资金供求决定的利率水平才能有效地控制投机性资本的持续流入。所以应该逐步建立有效的货币市场,发挥中央银行公开业务的调控职能,在投机性短期资本流动引起外汇市场被动时,调节货币市场利率,达到影响利率水平、控制套利资本获利空间、避免短期内资金频繁进出的目的。同时对股票、债券市场要加强监管,避免形成吸引国际游资的经济金融环境。

4.4.2 加强资本项目管理

加强国际游资流动的渠道,提高国际游资进出我国金融市场的成本,达到控制游资规模的目的。国际收支中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是难以割裂、相互关联的。经常项目下的外汇管制取消后,资本项目下外汇管理的效应必然会削弱,因此为了保证人民币经常项目自由兑换的顺利进行,防止国际游资伺机大量流入,在短期内必须强化对资本项目的管理,增加套利者的交易成本。要严格区分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的资本流入,加强结售汇管理,防止国际游资以各种形式混入经常项目流入流出。同时完善对资本项目管理的法规,严格审批资本项目下资金的源入,加大对非法入境的国际游资的惩罚力度,提高其套利、套汇的风险成本。

4.4.3 加强游资侵入证券市场限制

在人民币部分可自由兑换下,不论境外资本投资对象是人民币证券还是外汇证券,也不论它们是直接投资,还是在岸、离岸海外投资基金进入,都必须通过证券公司,为此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加强对游资的管理:第一,对非居民投资我国证券市场施加外汇管制,规定其持有我国境内企业股票的限额,并限制其投资境内未公开上市的股票。第二,规定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对境外投资者的开放程度,切忌盲目过早地对外开放。第三,规定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证券市场必须委托得到授权的证券经纪公司进行。第四,限制甚至禁止外国证券公司经营境内证券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第五,规定境外投资者只能通过在岸或离岸海外投资基金,间接进入我国证券市场,并对外面独资或与我国合资建立证券公司和投资基金加以限制。 

结论

我们可以得知价值投资在我国的股票市场具有适用性,即便是在当今经济环境下,价值投资都表现出强劲的势头。对于周期性行业的股票,其盈利水平受经济周期的严重影响,难以对其进行准确估值,市盈率模型的投资效果较差,而市净率模型更适合周期性行业的股票。广大股民应区分不同行业运用不同的价值投资策略进行投资才能取得超额收益,也只有正确运用价值投资理念,自觉地减少投机,中国股市才能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但是,要想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实现价值投资的广泛应用,还要经过我们这一代及以后的几代人的共同努力的。 

致  谢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三年前,我幸运得成为武夷学院金融保险的一名学子,接受了金融专业的高层次教育。我万分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与专业水平。老师给予我知识、智慧与力量,严谨的学风与高尚的师德使我受益非浅,谆谆教诲使我终生难忘。

在这里,我首先要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李新光老师。这篇论文是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文章从选题、构思到结构的确定,再到最后的定稿,每一个环节都倾注着导师的心血。老师渊博的学识,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宽阔的胸襟和高尚的品格为我树立了做人的典范,是我未来人生道路的指明灯。

我还要感谢三年来每一位教育过,帮助过我的老师。他们中有为我上课,传授我知识的老师,也有照顾我生活,教我如何做人的辅导员丁鹏。特别要感谢邹裔忠老师、李乐老师、张永起老师、李新光老师、王妮老师、杨春生老师、彭华老师、辅导员丁鹏等等,这我给您说一声:“老师辛苦了”。在这三年的学习生活中,我为能遇到这么多优秀的师长而庆幸。

我还要感谢我的父母,他们为我的学习和生活付出了很多,给了我莫大的鼓励和支持。还有三年来和我共同学习,朝夕相处的同学,他们都给我了我莫大的帮助,伴我度过了三年美好的时光。谢谢大家!

离别的时刻就要来临,不禁还是有些伤感。武夷永远是我魂牵梦绕的地方。从这里,我带走了知识;在这里,我留下了青春。

祝愿我的母校青春永葆!

祝愿她拥有更加绚丽多彩的明天!

祝愿老师拥有更加绚丽多彩的明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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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裘超强.中国股市价值投资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

[3] 张阁.中国股票市场价值投资策略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6年

[4] 栗克彩.我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价值投资行为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06年

[5] 蔡海洪、吴世农.价值股与成长股不同市场表现的实证研究[J].财经科学,2003年03期

[6] 陈晓红、佘坚、邹湘娟.中小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价方法比较研究[J].科研管理,2006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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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王飞、熊鹏.资本结构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投资与证券,2005年02期csscipaper.com/

[11] 白亮争.沪深股市价值投资绩效实证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

[12] 李勇.中国证券市场价值投资的实证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07年

注释

第6篇:证券监管体制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公司债券债券市场监管机制

1引言

以前,我国监管部门对公司债券市场实行的严格管制涉及公司债券发行主体和发行规模限制、利率管制、投资规模管制等,多头监管、交叉监管等现象的存在,完善的政府监管体制并未建成。

政府对债券市场的监管手段是一门科学和艺术的结合,如何合理监管又科学地培育市场良性发展是当前研究的课题。为了促进公司债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不仅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各个参与主体的行为,而且需要由政府部门对各个主体行为进行监管,对那些不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的行为予以制止,对那些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对那些故意或恶意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打击,以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

2004年初国九条颁布以后,我国证监会协调12个部委成立了六个专题小组来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其他五个小组如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专题工作小组、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专题工作小组、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专题工作小组、鼓励合规资金入市专题工作小组、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试点方面的专题工作小组的政策相继落实,唯有“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专题工作小组”的政策建议没有得到落实。主要问题是有关监管部门对公司债券市场的统一监管未达成共识。

直到2007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才肯定了公司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的思路,赋予证监会统一监管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和交易的职能,公司债券的发行、信息披露、上市交易、结算等监管制度,现已明确由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统一管理,有利于公司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应该说至此国九条提出的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思路都得到了落实,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已经形成。

2改进政府部门监管机制

对公司债券市场的政府行政监管分以下三点。

1.健全公司债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保证公司债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地运行。现有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仅对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和债权人利益保护等进行了规定,为了保证公司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仍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如制定《公司债券法》等。

2.加强对发行人和投资者进行监管。我国债券市场经历过发债公司缺乏诚信,债券到期不能及时兑付;投资者缺乏风险意思,没把公司债券当投资行为而当储蓄行为,当公司债券到期出现信用危机时,自己难以承担风险,而向政府施压,使得政府在发展公司债券问题上有所顾虑,影响了公司债券市场的正常发展。出现这种现象说明政府监管不到位或是监管错位,在防范和化解公司债券信用风险方面,缺乏足够有力的政策制度和应急措施,对发行人履行信用职责方面监管不力。所以,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债券发行人和投资人的监管力度和监管水平,保障公司债券市场可持续发展。2007年底我国证监会公开招考的六十名稽查人员,表明提高稽查办案的效率和水平越来越受到证监会的重视。

3.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参与公司债券运作的中介机构主要有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这些中介机构的工作性质都是为了给投资者提供公司债券全面信息,提高发行人的透明度,使投资者能够做出理性的判断,自主决策。因此,政府监管部门要求这些中介机构尽职尽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意识,所做出的决定和提供的结果,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加强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管

在2007年初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总理强调“要完善债券管理体制、市场化发行机制和发债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中央文件进一步指出,要“建立健全债券市场主体的信用责任机制和债

券信用评级制度,提高债券发行主体的市场透明度,发挥中介机构和投资机构的功能和作用”,要“改进债券发行方式,建立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发行机制”。归结起来,就是要有效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健全债券信用责任机制。

公司债券的具体监管工作可分别由不同的监管部门负责。例如,考虑到目前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将继续存在,各类金融机构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监管和操作可继续由对应的监管部门实施,但各个监管部门都应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管。

社会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五种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这些中介机构在公司债券市场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及促进市场规范发展的重要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信用评级的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利益相关者的尽责态度,包括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国际经验表明,财务报表虚假、信息披露不真实、信用评级失真等情况,与相关中介机构的诚信和尽责有很大关系。因此,在出现财务报表虚假、信息披露不实等问题时,监管当局都会依据相关法律,严肃追究有关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如安然公司的破产便直接导致了安达信这样一个有90多年历史的世界级会计师事务所退出审计市场。

目前,在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管理中,对中介机构提出了相应的业务规范。但由于债券发行采用严格的审批制度,实际上是监管当局承担了对发行人资质的判断,而对中介机构的业务行为尚未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和有效的约束机制,主承销商的尽职调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律师事务所的合规检查、评级机构的债券信用评级往往成为债券发行的一种程序需要,这些中介机构的作用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要建立公司债券的市场化运作框架,除了监管当局改革债券发行管理体制外,还要进一步强化相关中介机构的信用责任,严格要求这些中介机构为其业务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促进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行业自律,建立和完善职业、行业的准则和规范,同时建立健全对不尽职和违规中介机构的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构建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有效市场约束,形成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市场化机制。为此,应抓紧制定相关法规,通过立法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强化对相关利益主体的法律约束力,规范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

总之,只要牢牢把握住公司债券的机构投资者定位,依托场外市场;注重发挥中介机构作用,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制度,强化市场参与各方的信用责任及违约责任;在此基础上,切实转变监管理念,逐步放松管制,鼓励市场创新,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就一定会步入可持续发展的大好局面。

4结论

为企业、投资人、中介机构的利益在公司债券市场中的分配提供法律保障。逐渐让公司债券市场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得到规范发展,使公司债券融资方式在资本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以推动我国证券市场整体发展。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起步较晚,直到2007年才正式启动。很多理论问题处在探索阶段。本文就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监管机制问题进行了粗浅的分析。从改进政府部门监管到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监管,都会给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后若干年,我国政府在积极支持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和监督公司债券市场。

参考文献

【1】曹凤歧.中国资本市场创新.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

【2】安义宽.中国公司债券.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6月

【3】徐洪才.中国资本市场研究.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年6月

【4】肖林.中国债券市场发展战略.上海:百家出版社,2003年10月

【5】史文清.证券市场监管导论.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5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10月

第7篇:证券监管体制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新趋势;启示

金融监管是指是指为了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效运行和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金融管理局及其他监督部门依据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准则或职责要求,以一定的法规程序,对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活动的参与者,实行监督、检查、稽核和协调。调整金融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为金融监管法,当其参加整个国际社会金融活动时,国际组织与国际条约也直接或间接地成为该国金融法律监管的一部分。

一、金融危机后西方金融监管的新趋势

1.监管目标的新趋势——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由于各国的历史、经济、文化背景和发展水平不一样,一国在不同的发展时期经济和金融体系发展状况不一样,金融监管的具体目标会有所不同。2O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金融监管的目标更注重效率,主张放松对金融的监管。2O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金融监管的目标,有些学者认为是“安全和效率并重”,事实上安全和效率一般存在替代性效应,这样的表述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监管的重点。这一时期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以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这是因为美国暴发的次贷金融危机已经清楚地揭示出:就经济与金融的长期发展来说,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和效益与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问题。

2.监管主体的新趋势——主体的全面性。战后,由于中央银行越来越多承担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执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加强,以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兴金融市场的不断涌现,金融监管主体出现了分散化、多元化的趋势。其主要表现是:中央银行专门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督,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则由政府专门机构,如证券市场委员会、期货市场委员会等行使管理职能,对保险业的监管也由专门的政府机构进行。

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掀起了金融综合化的浪潮,金融监管的主体得到了一定的扩大,在新的金融危机下,美国新的改革方案中,财政部建议设立按揭贷款监督委员会、联邦保险监管机构、审慎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商业行为监管机构,这说明美国金融监管的范围是在不断地扩张,力图填补过去监管部门之间衔接的空白。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机构的建立需要专门的知识和资源,必须在确保此要求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一个相对全面的监管体系。其他的一些西方国家也不同的对本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希望能在新的金融危机中全身而退。

3.监管对象的新趋势——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在美国,非银行金融机构除了证券机构、保险机构和信托机构外,还有各类投资基金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消费信用机构、储蓄贷款协会、住房银行等,从1960年到1995年35年的时间里,非银行金融机构总资产比重由42.3%上升到62.2%,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比重由58.7%下降到37.8%。美国在加强对非金融机构的监管中拟采取一些列的政策:扩大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成立按揭发放委员会,扩大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权力,撤销存贷监管机构,由美联储监督支付与结算,合并期货与证券监管等等。

二、西方新趋势对我国的启示

1.加强金融立法.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依法监管是监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障。严格的金融立法是银监会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的法律保证,是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和必要依据,不能用行政的随意性代替法律,要使金融监管法律能面支持未来金融监管的需要。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两部基本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金融监管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包括“规定”、“办法”、“通知”等文件形式构成。这些法律法规之间有诸多重叠、不协调甚至直接抵触的地方,银行业务管理规章之间的内容重叠更为严重,还有部分法规和规章因未及时修订己明显过时的内容,有的内容甚至与现行的法律相矛盾。

另一方面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在努力构建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同时,世界各国已经从分业监管体制转向混业监管体制。在经济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传统的分业经营方式上在悄悄地向混业经营方式转变,外资金融构大量地涌入我国,又加快了金融经营方式转轨地速度,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立法就具有重要意义。

2.完善监管主体制度。监管当局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驾马车”组成,由于现代金融业的迅猛发展,各金融领域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根本不可能做到泾渭分明,一些业务难免会出现监管交叉和监管真空。现行“分业经营、分行监管”的监管体制虽然在一定时期发挥了很巨大的作用,在全球化的今天此种模式也存在相应的局限性,既不利于金融创新、不利于金融业的全面发展,也与国际上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趋势不相适应,如保险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时,保监会对流入证券市场的资金风险就无法监管。

虽然2004年6月,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明确三家机构要在工作中相互协调配合,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但备忘录并不能解决三家地位平等机构之间可能产生的工作推委和相互扯皮的问题。随着国际混业趋势的发展,如何使国内金融业与国际趋势接轨,成为必需面对的问题。为了稳定和发展我国金融业,可以考虑借鉴英国和日本的做法,成立一家具有统一监管功能的国家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仍保持相对独立的分业监管职能,在行政上统一接受金管局领导。金管局的职责对外代表国家监管部门,与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处理信息共享和监管职责交叉事宜。对内组织三会协调处理混业经营引起的跨行业监管中的分工合作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第8篇:证券监管体制论文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12-0179-02

一、引言

在2000年以前,我国的会计政策的研究并不是很普及。近年来,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关于会计政策的学术论文逐渐增多,从此拉开了会计政策研究的序幕。研究也从一般性问题向具体问题趋势发展。随着会计政策研究的深入和推广,关于会计政策的理论讨论越来越广泛。设计内容包括会计政策选择概念的界定、影响选择的因素、选择的原因、原则、目标、立场、动机等。针对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研究也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渐浮出水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关于会计政策的研究也只是局限在某些方面,许多问题有待提高。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主要问题

1.会计人员业务能力较差。会计职业判断是一种能力,它是指会计人员在面临不确定的情况下,根据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惯例等会计标准并运用自身知识和经验,充分考虑企业现实与未来的理财环境和经营特点,对经济交易和事项进行分析、判断、选择和决策。但是在现阶段,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较差,不能很好地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

2.会计准则缺乏规范性。虽然新的会计准则优化了上市公司的政策选择,但仍然存在着问题。一是会计准则中规定的程序较为复杂,方法较为烦琐。二是会计准则具有不确定性和不确切性。会计准则的制定考虑了目前和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使其内容保持了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定,在以后的期间不得转回,切断了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途径,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但准则中并未规定存货、短期投资、应收账款等项目的减值准备不得冲回,企业仍可以变更存货计价方法、坏账准备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三是会计准则中对某些释义和定义都做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和具体解释,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性。但仍有一些较为抽象和难以理解的情况。因此以上这些情况都会影响着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

3.监督体制不完善。一方面,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并不是很规范,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和依靠性。有些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在执业时不求质量,只求数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虚假的报告。另一方面,会计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和协调。现阶段的会计规范体系还存在不协调现象,致使会计政策的选择受阻。

三、规范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对策

1.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社会经济的发展受到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而会计信息的质量则受到会计人员素质的影响。首先,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其次,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另外,还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2.完善会计准则。我国应该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细和具体的会计准则,尽量缩小会计政策空间。另外,我们还可以借鉴国际相关组织的做法,建立一个关于会计准则的解释机构,指导企业正确使用会计准则,并且解决企业间的有关纷争。

第9篇:证券监管体制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股利政策作为公司经营行为和经营业绩的反映和折射,会对公司的股票市价和公司的市场形象以及投融资产生深远的影响,直至影响到公司价值最大化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进行探讨有其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沪深股市1992-2006年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现状以及特点,探讨了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影响因素,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建议。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较晚,股利政策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现象,如上市公司吝惜分红、有严重的不分配倾向、股利分配中的短期行为严重、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对股票股利的偏好等。在当前新环境下,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我国上市公司如何在急需完善的证券市场中保持可持续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现状进行分析,探讨中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1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基本特征

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实际情况来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呈现出以下特征:

1.1派现为主,兼顾不分配比例较高。

派现是近几年来上市公司的主要分配方式,采取送股进行分配的公司越来越少,尤其是证监会出台的关于上市公司申请配股或增发必须满足近三年现金分红的规定也使得当年发放现金股利的公司数量陡增。与此同时,经过统计,2000年上市公司不分配的比例为29.59%,随后几年,不分配比例一直呈上升的趋势。

1.2股利分配缺乏稳定连续性。

股利政策不连续是指上市公司在其生产经营条件和经营成果没有大幅度变动的情况下,非理性地大幅度调整其股利政策,现金股利时高时低,送配股,转增股随意,股利政策波动大。在我国,由于没有把投资者的利益置于应有的位置,大多数上市公司没有明确的股利政策目标,因而在股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缺乏长远打算,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上市公司无论是股利支付率,还是股利分配形式均变动频繁,缺乏连续性,不仅没有一个长期的股利分配计划,而且随意地变更股利计划。

1.3派现公司比重上升同时非良性派现公司有所增加。

纵观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派现公司数量自以2000年起有明显上升,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平均派现比重达到43%。与此同时,超能力派现、微利派现、高派现与再融资并存等非良性派现的情况也有所增加。但非良性高派现行为在2003年有所收敛,原因是2003年财政部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现金股利应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对比较会计报表所属期间涉及现金股利分配的事项应追溯调整。

2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影响因素

从以上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特点来看,其股利分配行为不规范的原因有外部和内部双重因素,主要表现在:

2.1宏观经济与政策的变化影响着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纵观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以及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表现出来的特点,不难发现,一旦宏观经济形势运行良好,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鼓励银行贷款给企业,刺激投资,拉动内需,则上市公司经济效益较好,资金渠道畅通,现金股利发放比例大幅上涨;而一旦经济发展过热,国家则实行紧缩的金融政策,尤其是证券监督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则更是直接限制了其股利派现。

2.2股权结构不合理,股利政策内部人控制严重。

我国上市公司中股权集中度和非流通股持股比例越高的公司,采取派现政策的比例较高;股权集中度和非流通股持股比例越低的公司,不分配的越多。国有股等最大股东的股份无法通过市场变现,倾向于派发现金股利,而代表国有股股份的实际控制权却掌握在上市公司管理层手中,上市公司中不分配现象越来越多,肆意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2.3证券市场不成熟,监管滞后扭曲了股利分配政策。

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很不完善,股利支付率不高,股权结构扭曲成为其基本特征,使得我国股市在总体运行上表现出过度的投机性。股票价格大起大落,股利收益率低下,投机收益远远高于持股分红的收益。另外,我国证券监管手段落后,跟不上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常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规范,而股利政策应是上市公司自身市场行为的选择,完全的行政命令只会造成股利政策的扭曲变形。2.4财务管理目标难以指导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调查统计,有近80%的公司财务管理人员认同公司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但实际上有近60%%的公司采用利润最大化此项指标来指导公司的经营活动。这种财务管理目标认识上的混乱,直接导致了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不规范。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出现“政策市”的倾向。

3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建议

3.1完善公司治理,提高治理效率。

在公司治理方面,应努力实现董事会内部利益制衡机制;明确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保障股东权力的行使,完善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完善董事会制度,明确董事会内部机构权力配置,完善董事的任免和董事会组成规则,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强化董事责任,建立董事违反义务的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监事会职权,保障监事权力的独立行使和监督的有效性;建立完善的经理人激励制度和科学的薪酬体系;在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标准、专业性标准、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赋予独立董事广泛的监督权力等方面进行努力。

3.2改善融资环境,创新融资手段。

我国应改善上市公司融资环境,扩大融资渠道,积极培育债券市场、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资金支持,使各种融资手段的成本趋于平衡。具体建议:大力发展和完善债券市场,增加债券发行规模,适度扩大投资规模,改革和完善企业债券的监管体制,完善债券信用评级制度和担保体系,促进企业债券市场走向规范化和市场化;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利用外部资金;将金融租赁作为上市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3.3完善披露制度,加强监督力度。

监管部门对于不分配的公司应要求其在相关报告中披露不分配的具体理由;对于采用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的公司,应要求在报表中详细披露货币资金状况、资产质量、未来发展机会以及转作股本的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投资方向、投资收益等情况;对于申请配股的公司,应要求在配股方案中详细披露配股资金投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以前年度配股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减少配股资金投向的盲目性;强制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披露公司的股利政策。

3.4完善法律环境,规范股利分配。

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并对股利分配行为加以正确引导,制定保持股利政策稳定性的规范,建立公允的价格体系;改革会计处理方法,引导上市公司正确的股利分配观念;完善监管体系,防止投资者通过资产的转移以规避交易所得税;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约,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客观性、真实性,加强监管,严惩信息披露不实者和违规者,增加上市公司违规成本。

参考文献:

[1]刘桂春.股权分置改革前后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比较[J].财会月刊,2008(02).

[2]徐晓颖,金光华.中国上市公司2006年股利政策分析[J].上海企业,2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