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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针对文件中反映的2个问题,立即召开职工大会进行逐案分析,按照2种类别制定处理预案,对于群众反映的真实、迫切的问题,迅速查找根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涉及的问题明确专人包保;对于不合理的诉求,跟紧靠上,耐心解释,力求让群众吃透政策,打消疑虑,真正实现让村民满意、领导放心、社会和谐的良好效果。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在环境卫生方面:我院安排两人做院内环境卫生工作,各科室人员负责各自区域,坚持一周两次大扫除,随时接受院内职工和社会人群监督,院班子对院内环境开展常态化不定期检查,确保院内环境整洁干净。
2、在政策好,具体做法跟不上政策方面:我院加大国家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院内职工业务能力培训,让职工吃透国家政策,在工作中按章办事,并通过开设监督电话和意见箱等方式接受院内外各界人士监督,将投诉内容在院内职工大会上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至此报告起草时,文件中反映的2个问题已圆满办结,但我院将以此为警钟,在后期工作中以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为抓手,以达到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全面排查消除矛盾隐患为手段,以优质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全面营造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局面。
1、新生儿访视率低,产后访视率低。
整改:加大产后访视宣传,多方面打听孕妇情况,产妇出院7天内入户访视并讲明访视的内容及目的。
2、老年人联系电话错误。
整改:做到及时更新联系电话。
3、高血压、糖尿病个别档案随访次数不够。
整改:摸清未随访原因根据情况随访提高管理率,如行动不便的患者入户随访,不配合随访的做工作进行随访。
4、随访表填写有错误、不规范。
整改:认真填写,发现错误及时改正。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121372556”为你整理了这篇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2020年12月23-25日,省爱卫办组织专家组对开封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技术评估,经梳理专家组从八个方面反馈了25项问题,28条整改建议。省级技术评估既是对我市巩卫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帮我们把脉问诊和寻根问源,专家组所提建议中肯,发现问题正是我市日常工作中的薄弱部位和薄弱环节,制约着我市巩卫工作和标准的再提升。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关于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将技术评估反馈问题逐项分解,落实责任,同时下发六份整改任务交办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和标准,分解到六区和全市20余个部门、单位,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认真整改,限时完成任务。每周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调度会上通报各区、各部门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并依据整改情况进行排名和奖罚,经过近一个月的整改,专家组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完成情况
(一)个别单位资料归档、逻辑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如同一张图片分别纳入2019年和2020年爱卫月宣传资料归档,健康教育讲座签到名单人数明显多于照片上的人员等。卫生单位创建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完成情况:
1.由市爱卫办牵头,对各区、各单位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进行培训,要求平时注意照片、文件等档案材料留存,专人负责整理归档,同时要求进一步丰富爱国卫生宣传的元素,广泛组织开展“全球洗手日”、“世界厕所日”等宣传活动。
2. 对于健康教育档案资料不健全问题,由市卫健委牵头,逐一落实,一是加强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培训,按照细则重新梳理健康教育档案资料,将缺失的健康教育档案材料补充完整。二是加强对各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督导,落实责任,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的,必须及时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每次的督导结果进行全区通报。被督导单位收到问题反馈后,积极配合督导组进行整改,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三是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职工体检,将每年职工体检报告汇编入册,将职工体检报告作为职工身体健康的标尺,根据身体状况调整工作岗位。根据职工体检情况和需求,积极开展健康讲座,提升职工健康素养。四是积极协调区教体局,对社区体育指导员加强技能培训,由区教体局研究发放培训合格证。
3.全面加强卫生创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爱卫机构建设,夯实组织机构,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整体规划,全面推进,今后开封市将以县城和乡村为重点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要求各县区制定规划和方案,有序推进省级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不断提高乡村创建比例,尉氏县、通许县、杞县要全面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争取三年内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和国家卫生乡镇占比达30%。
(二)个别单位未设置健康教育专栏,部分小区健康教育专栏数量少。健康教育促进跟进措施有待强化。部分无烟单位未悬挂“无烟单位”标牌,部分单位工间操活动未开展。
完成情况:
1.市卫健委牵头,全面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一是积极对接开封市日报社、城管局,利用路名牌、日报栏、公交站牌、广场大型液晶显示屏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二是在社区、车站、广场等人员流动多的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各类健康教育知识。市汽车站针对健康教育宣传栏未摆放在醒目位置进行整改,及时制作2020年第四期、2021年第一期宣传版面后,安排专人将健康宣传栏摆放在候车厅旅客集中醒目位置,并利用候车厅电子显示屏对健康知识进行滚动播放。三是由市住建局牵头,各区落实,对全市居民小区增设、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2500余块。
2.市卫健委牵头,全面落实禁烟行动,一是要求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店、网吧进行控烟工作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完善控烟制度,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鼓励辖区各单位积极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学校,按照要求张贴禁烟标识,确保控烟工作高效开展。已经申报无烟单位成功的,将无烟单位标牌悬挂单位门口进行展示,将无烟单位命名文件放入档案资料。二是积极开展控烟宣传,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到控烟工作当中,利用5.31世界无烟日进行大型宣传,号召全社会关注控烟工作。三是积极协调市教体局,全面落实单位工间操制度。
(三)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存在的遗留问题未彻底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急待提升。加油站、汽车站、火车站、集贸市场内的公厕尚未达到二类标准。城市道路两侧、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的垃圾桶,部分未实现垃圾袋装化收集。如:街、劳动路农贸市场、东京壹号西北角待建工地等。城市道路绿化有缺株、死株现象。如:东京大道东环路等。待拆迁的城中村发现有饲养家禽现象。如:龙亭区北郊乡涧水河路边等。
完成情况:
1.市城管局牵头,2021年将推进城市厕所革命,目前对全市加油站、汽车站、火车站、集贸市场内的公厕进行全面排查,达不到国家二类标准的进行登记造册,年底前全部进行提升改造。
2.市环卫局牵头,对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垃圾桶未实现袋装化收集问题进行排查,全区域统计垃圾桶数量,龙亭区450对,鼓楼区660对,顺河区720对,禹王台区520对,示范区450对,共计2800对。共更换560对垃圾桶,购置垃圾袋35000余只,同时积极向政府申请垃圾套袋经费,确保全面实现垃圾袋装化收集运输。
3.市城管局牵头,下发《关于绿地内黄土裸露专项治理的通知》,对所辖公园、绿地、绿化带全面排查、登记,建立绿地内黄土裸露治理台账,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天气条件对黄土裸露的位置采取绿化、硬化、覆盖等手段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基本完成新曹路、魏都路、西环路、复兴大道、西大街等管辖范围内行道树、环城公园七期绿地内缺株断垄补植工作,已补植法桐、白蜡等乔木385株,海棠、木槿灌木200余株,红叶石楠苗、金森女贞苗、小龙柏苗等绿篱植物64000余株,甘蓝、角堇等地被植物26955株。对暂时不能补植的位置已进行了全面覆盖。
4.关于待拆迁的城中村发现有饲养家禽现象的问题,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具体排查落实,对城中村饲养家禽情况进行打击制止,发现饲养户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居民进行劝解,经居民同意以后将家禽处理干净。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和消毒操作技能有待提高。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不到位,“七小”行业室内外存在有卫生死角。血站、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功能不全,医疗废物收集包装不规范。金明实验小学卫生保健室堆放消毒药剂,不是处在正常工作状态并存在安全隐患。
完成情况:
1.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牵头,对所管辖“五小门店”进行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真正达到公共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好行业管理,做到环境卫生整洁、禁烟、浓厚巩卫氛围、防疫消毒措施完备等方面的工作,对照标准,消除卫生死角,全面排查,严格禁烟,提高所管辖的小门店卫生管理水平。
2.对于血站、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功能不全,医疗废物收集包装不规范问题,市卫健委牵头第一时间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开封市中心血站在现有的基础上对医疗废弃物暂存处进行改造,保留原室外消毒间,另外在室内加装隔断建成独立消毒间,进一步完善布局。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暂存处利用空间面积已整改,医疗废物鹅颈式封扎口封扎完整无外露。下一步,市卫健委将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排查,整改,确保医疗废物处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
3.针对金明实验小学没有正常使用保健室的问题,市教体局要求各校认真开展整改落实,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金明实验小学对保健室进行了全面排查,更换过期防疫物资,配齐配足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和相关药品等物资。
(五)部分餐饮单位消毒设施不足或无蒸汽、红外线消毒等消毒设施。超市散装食品产品基本信息不全,无法实现产品追溯。
完成情况:
1.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下发《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汴市监办[2021]6号)文件,对全市5600多家小餐饮店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户,重点对辖区内的中小餐饮的餐饮具消毒、超市散装食品和餐饮店凉菜间问题进行督导排查。发现问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指导各食品流通商户负责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签订《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对于消毒设施不全或无消毒设施设备的,要求必须购置消毒柜或委托第三方对餐具进行统一消毒。
2.对于超市散装食品产品基本信息不全,无法实现产品追溯问题。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汴商务文〔2021〕14号),全面动员、精心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要求各区商务局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各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及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超市散装食品销售过程管控,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散装食品是否实行专区销售,完善基本信息公示。
(六)“三防”设施标准不高。个别餐饮、单位的三防设施不到位,部分毒饵站建设标准不高,有鼠药外溢现象,孳生地清理不彻底。
完成情况:
1.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全市的所有小餐饮店“三防设施”进行地毯式排查并重新登记造册,积极督促小餐饮门店落实“三防”设施,在餐饮店后厨的下水道、排气扇外口安装防鼠网,在仓库门配备挡鼠板,木质门用铁皮包裹,与外界相通的门安装防蝇帘或风幕机、安装纱门纱窗,使用填充剂填充墙体细缝,投放灭蟑胶饵。同时,以后厨操作间、凉菜间、食品仓库为重点环节,开展“翻箱倒柜式”“搬家式”卫生整治,彻底清理鼠粪、蟑螂卵鞘等“四害”痕迹,确保后厨不得有蝇。
2.市爱卫办牵头,发动各区全面开展孳生地清理活动,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8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委托国家卫生计生委项目监管中心,抽查考核了我省长春市、二道区和农安县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对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吉卫基层发〔2018〕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开展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改目标
对照2017年度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同时,及时查找问题、梳理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工作步骤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2018年12月24日)。市卫生计生局将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召开存在问题的专题工作会,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自查工作阶段(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4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对照国家考核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内容要体现具体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目前整改情况以及整改工作的成效),于2019年1月4日前上报至市卫生计生局基层卫生科。
(三)整改工作核查阶段。(2019年1月7日至1月11日)。市卫生计生局将组织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整改落实情况核查工作,与2018年度和龙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要将整改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切实加强整改力度。
(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时间节点内完成自查和自查报告上报工作,并将整改过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同上报至基层卫生科。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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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城管执法局创文督查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文明创建整改工作情况督查通报》的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公共厕所保洁,对公厕周边卫生、公厕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隔板(隔墙)、卫生洁具及其他室内设施的进行清洁、消杀。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开展常态化的监督和检查,以宣传教育为主,对一些不文明行为的责任人进行规范劝导,促使其改变陋习,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组织保洁人员对垃圾进行处理,同时加强对周边居民的教育劝导,规范引导居民把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桶。另外,要求环卫综合服务承包公司加强周边垃圾清运及保洁力度,增加清运班次及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加大周边的巡查及督导。
针对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商铺占道经营等情况,我局通过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的路段进行清理整治,建立常态化的巡查管控机制及时劝导制止商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确保交通畅通市容秩序良好。
关于滨江公园内存在老旧过时公益广告、好日子广场和东风广场缺失公益广告宣传等现象,我局已安排专人结合公园广场景观特色,精心选材定制广告宣传牌,以艺术化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性化倡导崇德向善,引导市民群众在艺术享受中感知文明、践行文明,达到润物无声的目的。
时间稍纵即逝,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想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获得了成绩,也存在着问题,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自查报告吧。大家知道自查报告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卫生院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院自查报告1
我院根据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方案精神,根据要求对医院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自查和专项整改活动。通过整改活动开展以来,现将我院自查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门诊科室存在的问题
根据门急、诊科室的管理要求,我院门急诊科没有单独设立,没有固定的业务技能强的门、急诊工作人员。门急诊医生持证上岗率不高,存在无证行医、非法行医情况。
部分医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不能够对一些常见急救设备进行熟练地掌握和应用,对一些基本急救技术掌握不够熟练。各科室之间配合不够紧密,科室人员之间协作不够。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门诊处方书写不规范,要素不全,剂量用法不详,抗生素应用不规范,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门诊留观病历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够按照《门诊病例卫生评定标准》严格规范书写留观病例。住院病例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医务人员病例书写不规范、不及时。病例书写不切合病人病情实际,存在医疗安全隐患。各种记录不规范,书写要求远未达到医疗文书书写质量规范要求。各种门诊日志记录登记不全、不连续、不全面。
部分医疗制度及核心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根据《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落实各科室相关制度,尤其是乡镇医院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制度已不符合现阶段医院管理的需要。
2.护理部存在的问题
各项护理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原来的制度已经不等够适应现在管理的要求,现需结合我院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关标准制度。
护理管理组织体系不建全。未能够按照《护士条例》制度规定,实施相关护理管理工作,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护理管理部门不能够按照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和任务建立起完善的护理管理体系,各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情况。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不建全,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护士管理制度。对各级各类护士的资质、技术能力、技术标准无明确要求,未能建立健全护士级别、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医院护理人员配备标准,病房护士与床位达不到要求标准。
护理工作考核标准建立不全、不完善。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考核不及时,流于形式。不严格按照《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护理文书,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书写质量不高。各种登记不全,如消毒记录、留观记录,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无菌技术观念不强,操作仍需进一步提高。未能有效建立各项护理技能操作规范标准,部分护理人员技能操作不规范,一次性物品的销毁不彻底、不规范。门诊、住院部等科室卫生较差,存在交叉感染隐患,被套、床单陈旧,玻璃不净,清洁不及时。
3.药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不建全。毒、麻、剧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帐务记录不规范,管理有隐患。药品管理工作不到位,过期失效虫蛀药品仍存在。药品进销记录登记不及时,一次性医疗用品购销记录登记不规范。
医务人员业务技能素质不能适应医院的发展的要求。医院因工作实际从事药品调剂的人员是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经药检局培训合格后上岗从事药剂调配。对相关药品调剂药品知识了解不够,处方调配时把关不严,时有不合格处方调剂发生。部分调剂人员责任心不强,时有调剂错药品情况发生。
(二).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门诊工作人员
服务态度不好,患者时有反应,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差,医疗服务当中存在冷、碰、硬、顶等问题,服务态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改进。
2.护理工作人员
服务质量不高,未能体现人性化服务。提供的基础护理和等级护理措施不到位,对住院病人的护理停留在原始阶段。部分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差,患者反映强烈。部分护士岗位职责责任心不够,“三查七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医疗隐患。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患者的观察不到位,护士不能够主动报告一些护理不良事件。
3.药房工作人员
服务态度需进一步改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态度不好,未能建立起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服务模式。对患者服务言语生冷,态度差,患者反应强烈。服务态度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精神面貌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医务工作者得过且过、进取心、责任感、主动性不强,需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改善医患关系,使群众对医疗机构的作风满意度明显提高。
部分医务人员精神面貌差,工作期间不穿工作服、不佩戴工作证、脱岗、聊天、精神萎靡不振不能够以昂扬的工作状态投入到医疗工作当中去。
(四).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医疗系统存在卫生单位不卫生的情况,通过我院检查各科室地面、玻璃普遍存在卫生脏、乱、差情况,桌面物品乱堆、乱放,影响医疗卫生单位形象。
二.整改措施及期限:
1.为确保卫生整改工作顺利进行,达到整改方案的要求,为此成立卫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整改工作,以提供坚强的领导保障机制。组长侯红星,全面负责卫生院及各村卫生所卫生整改。组员冯志远、陈梅、田良基负责各相关科室卫生工作整改。
整改时限:即时(现已整改落实)。
2.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建章建制,狠抓落实,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1)建立医疗卫生工作整改制度的长效机制。由医疗卫生整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定期组织人员对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监察制度,医院每周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科室医疗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检查存在的问题登记在医疗卫生督察表,即时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进行整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情况检查。
整改期限:定期组织检查,即时。针对存在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即时或短期(现已整改落实)。
(2)建立健全相关医疗工作管理制度。根据《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各科室相关制度,尤其是乡镇医院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制定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按照规定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有效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
整改期限:定期组织检查,近期(现已整改落实)。
(3)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督导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质量分析评议会议制度,将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分解到科室和各人,形成医疗安全人人身上有责任、有指标。在本院建立定期专题研究医疗卫生和医疗质量会议制度,深入讨论、分析医疗卫生医疗卫生工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个人考核相挂钩,医院将职工档案工资20%纳入绩效考核,形成绩效奖惩促进机制。
整改期限:定期组织检查,近期(现已整改落实)。
(4)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医疗工作的提高是与全员医务工作者的努力实力不开的,所以加强医务工作者各方面的综合素质的培训和提高是前提,为此,我院将加强职工综合业务素质提高为突破口。
卫生院自查报告2
xx年我院卫生工作紧紧围绕年初与卫生局签订卫生工作责任目标书的要求依次开展各项工作,现结合我院上半年的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上半年卫生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xx年我院上半年卫生工作目标自查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基本药物及医改工作
1、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截至xx年6月30日,高池乡卫生院已经全部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约,配备补充药品的比例全部符合规定。辖区内各村卫生室10个卫生站实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相应制度,我院按期对其督导及检查。并对《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进行了学习。
2、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情况: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起,全部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且零差率销售,采购流程合理,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村卫生室按照乡镇一体化管理方式,于每月20日前上报计划与卫生院一起实施基本药物网上采购且零差率销售,并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结算。
3、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情况
中标药品供应和配送基本能及时到达。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某些供应商无法配送一些常用药品,网上招标采购至今,某些常用药品一直处于缺货状态。
4、基本药物药款结算情况
我院按月按时将药款汇入卫生局支付中心,基本药物结算和支付规范及时,无挪用和违规使用药款的现象。
二、中医工作
1、开展创建着力打造中医特色:开展创建全国中医工作先进县后,我院着力打造中医药文化特色,并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其中设置一个中医诊疗室、一个中医治疗室、一个牵引室、一个针灸理疗室。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品柜、调剂台、药戥、标准筛及煎药机等,我院现配备中药饮片有306种、中成药65种;且能够为患者提供煎药服务。为了更好地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更广泛地开展中医药业务,我院配置了一批与开展中医业务相适应的基本设施和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TDP神灯、电针治疗仪、蜡疗仪、颈腰椎牵引床,购置了针灸器具、火罐、刮痧油、刮痧板、纯艾条、中频治疗仪、艾灸盒等设备。
2、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广泛开展中医业务:我院中医医师根据“简、便、验、廉”的原则,运用包括针刺、艾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蜡疗、放血疗法、牵引等11种中医适宜技术开展多种常见病的诊治。其中中医门急诊人次占总门急诊人次的34%;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35%,中医药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33%,中医处方书写合格率在95%以上;中医门诊病历未实行。
3、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中医知识:健康教育是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健康教育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落实健康教育工作,我院积极制作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包括以中医药内容为主的文字资料,设置宣传栏进行普及教育。制定中医知识普及教育计划,开展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引导农村居民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4、加强业务培训和进修学习:为适应我乡中医药工作发展需要,我院派1名中医专业人员在定西市中医院进修针灸理疗。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及医院业务需要,我院组织高年资医师对新进人员和各村卫生室的中医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学习,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健康管理工作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档案:到xx年6月初,我辖区总人口6823人,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823人份,占辖区总人口的100%,电子档案3521人份,占总人口的51%。各村建档数均完成任务指标,按考核要求统一了健康档案格式,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对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重性精神病等重点人群进行了随访和档案更新管理。
2、健康教育:卫生院成立了组织,制定了实施计划,按项目要求组织实施,按规范要求开展了讲座、咨询活动,定期更换宣传栏,照片、活动小结及签到等活动均有资料存档;卫生室也按规范要求认真开展健康教育项目工作,开展了健康教育效果评价;辖区内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每2个月至少更换1次,健康知识讲座卫生院每月至少举办1次,村卫生室每2个月至少各举办1次,健康咨询每月至少举办一次;上半年开展健康知识讲座6次,咨询宣传活动7吃,已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3500份。
3、免疫规划:我院“五苗”基础免疫苗合格接种率、及时率均达95%以上;建卡率达100%。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大于97%、加强接种率均达到98%以上,接种门诊均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上岗人员均有预防接种资格证,接种一类疫苗不收取任何费用,接种门诊于每10日-14日开展接种疫苗,并做到对受种者接种后留观30分钟的规定,定期开展查漏补种和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
4、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卫生院疫情管理制度完整,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对自查结果和传染病发现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院内通报制度,各科室均有登记。从抽查看,门诊日志报告率100%,及时率100%,网络报告及时率100%。对结核病项目病人规范转诊,按时进行随访,日常健康教育中进行了3.24、4.25等宣传日教育宣传。查看各村门诊登记均没有发现传染病。
5、孕产妇保健:我院规范进行孕产妇保健工作,产妇花名册登记齐全,孕产妇保健信息上报及时,辖区内孕产妇数12人。保健覆盖率100%,早孕建卡率80%,系统管理率85%,产后访视率100%。产后访视由卫生院及卫生室承担。
6、老年人保健:全乡老年人674人,保健系统管理574人,系统管理率90%;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进行一般性体检,开展危险因素调查,并提供保健服务、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7、慢性病管理:辖区内高血压管理138人。规范管理138人,规范管理率100%。糖尿病管理23人,规范管理23人,规范管理率100%。各村对慢病管理对象进行定期随访,提供危险因素预防等健康指导,卫生院按《规范》要求进行健康体检。
8、重性精神病管理:我辖区共管理重性精神病病人8人,管理率100%,对管理对象定期随访,卫生院按《规范》要求进行健康体检。
三化建设、一体化及行风效能建设等工作均按照上级的要求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卫生院自查报告3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及医疗服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用药安全,按照县局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院开展了规范服务行动,为贯彻落实这一活动,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护质量、确保就医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我院决定,在全院开展规范服务行动自查活动,现报告如下:
1、通过对卫生院医疗方面各临床科室和公共卫生方面的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以及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包括科室配置、医疗设备配备及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等在内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
2、通过对乡镇卫生院人、才、物的统一管理,使卫生院对本单位及下属辖区内村卫生室的技术人才调配、资格准入、经费投放、资产管理以及业务指导和工作统筹、公共卫生、医疗市场监管等,理顺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
3、完成了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将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分成了公共卫生和医疗两部分,明确了各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中心卫生院要在此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指导周边一般卫生院的业务工作的职能。建立了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人员工资的分配与其所提供的服务和劳动贡献挂钩,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内在活力,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在卫生院行政和业务两方面均实行了制度化管理。设定了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阶级性目标任务。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了包括各临床科室交接班、医疗文书规范书写、差错事故登记、消毒隔离等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防范医疗纠纷、杜绝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
根据《》的要求,我局针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按照《*市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工作分工,积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有关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少报漏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少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水利局上报市工信局拖欠款为*万元,经审计抽查拖欠款为*万元,少报质保金*万元。少报的拖欠款为该单位单位办公楼防雷设施维修工程质保金。*市水利局已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将少报的拖欠款上报市清欠办。
*市合浦水库工程管理局上报市工信局拖欠款为*万元,经审计抽查拖欠款为*万元,少报拖欠工程项目设计费或监理费共*万元。该单位核查后已经将少报的设计费和监理费上报市清欠办,全部欠款已于*年*月份全部清偿完毕。
(二)关于漏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等*个单位未向市工信局填报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万元,整改情况如下:
*.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拖欠照明项目材料款或设备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于*年*月偿还了所欠的两笔数额分别为*万元、*万元的拖欠款,并更正了由于账务上未对已偿还维修欠款进行冲销处理所产生的*万元欠款。
*中学拖欠质保证金*万元,是因项目升级改造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的拖欠款,已协商解决,并上报市清欠办和清偿了该项拖欠款。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拖欠材料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并于*年*月*日偿还了漏报的拖欠款。
*.市中心血站拖欠货物采购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已于*年*月*日在《*日报》刊登公告,并将其列入*年偿还计划,但是自刊登公告至*月*日止,尚未有被欠款企业与该单位对接。
*市第一中学拖欠工程款和借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已在《*法制日报》刊登公告,联系各相关债权人;以前还款材料不全的施工方业已提交完整工程款付款手续,已向市教育局申请资金进行偿还。
*.市第二人民医院拖欠药品和卫生材料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已支付“海南省医药公司”等*家公司拖欠款共*万元,还有*个被欠款企业因对方单位撤销、账号不符等原因无法支付或转出退回,*个被欠款企业货款存在有发票问题、质量问题纠纷,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处理,目前无法转款的金额为*万。市第二人民医院于*年*月*日在《*日报》刊登公告,通知达美医疗器械经营部等*个被欠款企业于*年*月*日前持相关资料与其办理财务对账及清算手续,截至*月*日,有关被欠款企业还没有前来结算。
*.市妇幼保健院拖欠服务费和采购货物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已通过登报公示的办法通知相关被欠款企业及时与其进行对账,办理结算手续。目前已偿还*家被拖欠民营企业款项共计*万元,并将余下企业视为逾期不办理情况,不被列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范围。
*市皮肤病防治院拖欠药品和卫生材料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已积极联系相关被欠款企业进行对账,已支付了拖欠*康医源环保和*康呈鑫两家公司的药品和材料款,并将所欠款的十二家被欠款企业进行登报公示,但公示*日后这些被欠款企业尚未与其联系,已将这些公司不列入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范围。
*.市结核病防治院拖欠药品和卫生材料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积极联系被欠款企业,已偿还*太华医药有限公司款项,并于*年*月*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通知余下相关被欠款企业及时与其进行对账结算,并将*日后未与其联系的企业不列入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拖欠账款的范围。
二、关于填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不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将已偿还欠款作为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填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笔已偿还保证金*万元仍作为拖欠账款向市工信局填报问题。该单位已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在市审计局的取证单中予以说明。
(二)关于未结算的工程款作为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填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将未结算的*笔工程款和咨询服务费共*万元作为拖欠款填报。该单位与市清欠办沟通后,已将该*笔款项从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中删除。
*市水利工程管理处将未结算的*笔工程款和勘察费共*万元作为拖欠款填报。该单位已重新报送市审计局和市清欠办。
三、关于个别单位未及时理清具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规范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活动,有效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促进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评估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用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动物疫病,并经评估验收合格的区域。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范围,可以是以下区域: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或全部地理区域;
(二)毗邻省份连片的地理区域。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分为免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非免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是指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对某一特定区域动物疫病状况及防控能力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五条 农业部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工作,制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审细则。
农业部设立的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承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
第六条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评估应当符合有关国际组织确定的区域控制及风险评估的原则要求。
第二章 申请
第七条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成并符合《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向农业部申请评估。跨省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由区域涉及的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共同申请。
第八条 申请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应当提交申请书和自我评估报告。
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概况;
(二)兽医体系建设情况;
(三)动物疫情报告体系情况;
(四)动物疫病流行情况;
(五)控制、消灭策略和措施情况;
(六)免疫措施情况;
(七)规定动物疫病的监测情况;
(八)实验室建设情况;
(九)屏障及边界控制措施情况;
(十)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反应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自我评估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评估计划和评估专家组成情况;
(二)评估程序及主要内容,评估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三)评估结论。
第九条 农业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和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第三章 评估
第十条 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收到农业部通知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成立评估专家组并指定组长。评估专家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十一条 评估专家组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和评审细则等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应当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评估专家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评审。书面评审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书和自我评估报告格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缺项、漏项;
(二)申报材料内容是否符合《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书面评审不合格的,由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报请农业部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有关材料。逾期未报送的,按撤回申请处理。
第十四条 书面评审合格的,评估专家组应当制定现场评审方案,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审。
第十五条 现场评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专家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宣布现场评审方案和评估纪律等;
(二)听取申请单位关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及管理情况的介绍;
(三)实地核查有关资料、档案和建设情况。
第十六条 评估专家组组长可以根据评审需要,召集临时会议,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单位陈述有关情况。
申请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评估专家组所要求的有关资料,并配合专家组开展评估。
第十七条 评估专家组应当根据评审细则确定的评审指标逐项核查,对核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现场评审结果。
现场评审结果分为建议通过建议整改后通过 建议不予通过。
现场评审结果为建议通过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现场评审指标中的关键项全部为符合,重点项没有不符合
(二)符合项占总项数80%以上(含)。其中:重点项中基本符合项数不超过重点项总项数的15%;普通项中不符合项总项数不超过普通项总项数的10%。
现场评审结果为建议整改后通过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关键项中没有不符合
(二)符合项总项数达到60%以上(含)但不足80%;
(三)通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建议通过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评审结果为建议不予通过:
(一)关键项中有不符合
(二)符合项总项数不足60%;
(三)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有其他欺骗行为。
第十八条 需要整改的,由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估专家组建议,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 申请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后,将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评估专家组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形成评审结果。
申请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按撤回申请处理。
第二十条 评估专家组应当在现场评审或整改审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专题会议审核后报农业部。
第二十一条 评估专家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保密。评估专家组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接受被评估单位或与被评估单位有关的中介机构或人员的馈赠;
(二)私下与上述单位或人员进行不当接触;
(三)评估结果未公布前,泄露评估结果及相关信息;
(四)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行为。
第四章 公布
第二十二条 农业部自收到评估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否合格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 农业部将审核合格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列入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名录,并对外公布。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农业部根据需要向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通报评估情况,并根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意见,申请国际评估认可。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农业部对已公布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维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通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部暂停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资格:
(一)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内发生有限疫情,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建立感染控制区的;
(二)区域区划发生变化,且屏障体系不能满足区域管理要求的;
(三)兽医机构体系及财政保障能力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支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维持和运行的;
(四)监测证据不能证明规定动物疫病无疫状况的;
(五)其他不符合《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需要暂停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出现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动物疫病发生后24小时内开始建设感染控制区。
有限疫情控制后,感染控制区在规定动物疫病的2个潜伏期内未再发生规定动物疫病,且符合《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的,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申请,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对感染控制区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评估。评估合格的,农业部对外宣布建成感染控制区,并恢复感染控制区外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资格。
感染控制区建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发生规定动物疫病的,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申请,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农业部恢复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资格。
第二十八条 出现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业部要求限期整改,经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整改情况评估合格的,农业部恢复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资格。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部撤销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资格:
(一)发生规定动物疫病,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建成感染控制区的;
(二)出现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
(三)伪造、隐藏、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检查评估的;
(四)其他不符合《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需要撤销的情形。
第三十条 被撤销资格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重新达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的,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与资格撤销原因有关的整改说明、规定动物疫病状况、疫病防控措施等。经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评估通过的,农业部重新认定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境外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无疫等效评估,参照本办法执行。
1.药械市场监管的重点内容:一是加大对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以及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网上销售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对多次被行政处罚,多次变更许可证以及GSP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和2014年以来新开办的药械经营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三是进一步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含兴奋剂药品的专项检查,加强对特殊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加强对2007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的监督检查,其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从今年5月1日起,一律停止销售;四是继续加强麻黄碱管理,重点加强对麻黄碱复方制剂的流向追踪。贯彻实施即将颁布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加强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
2.日常监督检查的时间安排:对药品批发企业、生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对药包材生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每年检查一次以上,对重点监管对象随时检查。注重将监督检查工作与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相结合,与继续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相结合,与换发变更药械经营许可证工作相结合,与GSP认证及其跟踪检查相结合,形成完整的监管档案。
3.加强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监督其限期整改就位,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移送稽查部门依法查处。
二、继续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1.扩大配送范围,延伸配送点。加快推进农村及社区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着力发挥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在药品直供配送方面的优势作用,扶持信誉好、服务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竞争和招标等形式向农村和社区进行配送。积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向农村地区延伸。9月底前,确保全区100%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充分发挥药品“两网”建设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医疗卫生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力争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点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使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2.巩固完善监督网络,发挥专协结合、群防群治作用。根据需要,对我区现有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充实、调整,形成一个镇有协管员、村村有信息员的完整网络。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考核,建立完善的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其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发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查处涉药案件等多方面的作用。
3.规范医疗机构的药房管理,巩固创建成果。首先是对通过“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医疗机构实施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巩固创建成果。其次是继续推进社区医疗机构“合格药房”的创建活动,争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合格药房”验收。未达到“规范药房”、“合格药房”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我局会同区卫生行政部门严肃查处。
4.积极创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根据省、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通过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验收。我局承担日常工作,对创建工作适时进行指导和协调。
三、加强药械市场监管,促进药械流通业的健康发展
1.创新监管机制,全面推进药械经营企业实行远程监控。积极创造条件,着手构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计算机远程监管系统,实现对药品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销、存等情况的实时监控。在去年对城区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远程监控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远程监控的覆盖面,今年确保远程监控覆盖到全区药品批发企业、乡镇以上药品零售企业(村级除外)。同时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远程监控的试点工作。
2.严把药械市场准入关,促进现代物流的健康发展。严格药械市场的准入标准,认真执行省局《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等相关许可规定,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门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电子档案,结合许可证换发、变更和日常监管,实行行政审批行为公开,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网上监督。在收集企业基本数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区药械经营企业诚信和监督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依据“谁诚信,谁发展,谁失信,谁退出”的原测,促进药械市场的健康发展。
3.抓好GSP认证及其跟踪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认真做好药品GSP认证指导工作和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工作。对辖区内GSP认证满2年的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全面检查,凡检查不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查处。
4.加大广告监管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参与省局统一开展的“飓风”行动,集中打击以公共人物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对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逐级上报省局对其采取暂停销售的措施,对拒绝执行暂停销售的单位,依法从严查处。
四、强化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