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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美国、欧盟、日本等经济体的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使得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以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为主要手段的贸易摩擦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中“没有硝烟的战争”,并呈现以下特点:
(一)贸易摩擦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
从产品看,经济摩擦已从个别产品的倾销与反倾销摩擦阶段,开始逐步向多产业贸易摩擦和结构性贸易摩擦方向发展;从领域看,从货物贸易向与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等方向发展;从国别看,已从欧美贸易摩擦向美日贸易摩擦发展到今天的全球范围内,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摩擦发展。
(二)贸易摩擦的案件数量不断扩大
全球贸易摩擦近10年内数量大幅度上升。据统计,从1995年至2002年6月,全球共发起反倾销调查1979起,反补贴调查147起,保障措施案件(至2001年底)114起。1995年至今,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共立案275起。其中涉及全球范围的贸易摩擦有日美“汽车战”、欧美的“香蕉战”以及2002年3月份美国实施部分钢铁产品保障措施引发的全球钢铁贸易战等.仅2002年1—6月,WTO的14个成员对43个成员做出了111起反倾销终裁,终裁的数量与2001年同期的82起相比大幅度增加,增幅达26.12%。
(三)贸易摩擦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不断扩大
例如,欧美之间爆发的“香蕉战”。美国认为欧盟新的香蕉进口配额制影响了美国公司对欧洲的香蕉出口,因而执意要对欧盟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实施报复性的制裁。于是美国宣布对价值5.2亿美元的欧盟出口产品征收100%的进口特别关税。这些产品包括床单、咖啡加工器、羊绒衫、路易维登牌手袋、沐浴用品、吊灯、奶酪、火腿和饼干等。由香蕉引发的贸易战影响到了轻工、纺织、食品等众多行业。
(四)WTO及各国贸易救济机制的作用不断扩大
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高关税以及配额许可证等传统管理贸易的手段逐步弱化,由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手段构成的各国贸易救济机制正逐渐在解决国际贸易摩擦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各成员维护产业经济安全,保护本国企业合法权益的合法和有效武器。特别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为发展中国家维护本国利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例如,WTO成立后第一起争端案件就是委内瑞拉状告美国汽油标准案,并取得了胜利。
正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管理学院院长莱斯特·瑟罗在他写的《世纪之争》中这样描述,未来的历史学家将会把21世纪看做是巨头之间竞争的世纪,参赛的巨头都在相同的项目上竞争。好的局面是胜负分明,坏的情况可能是两败俱伤,不再会是大家同乐。贸易摩擦正是如此。
二、入世一年来我国对外贸易中的贸易摩擦情况
我国是世界上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受害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平均每6--7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件中,就有一起针对中国产品。据统计,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及盐类进行反倾销调查以来,截至2002年10月底,已有33个国家和地区发起了544起涉及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其中反倾销调查502起,保障措施调查42起,涉及4000多种商品,影响了我国约160亿美元的出口贸易。仅2001年,就有17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67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比2000年增加55%。其中反倾销55起,保障措施12起,同比分别增长41%和200%,涉案金额合计近11.4亿美元,创历年最高。入世一年来,贸易摩擦仍是制约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因素之一。
主要表现在:
(一)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数量和金额居高不下
2002年,我国对外贸易出现了令人欣喜的快速增长。但与此同时,钢铁、汽车挡风玻璃、打火机以及部分农产品等所遭遇的反倾销、保障措施案例也接踵而至,截止到2002年12月,共有18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60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合计涉案金额近10亿美元。其中反倾销42起,保障措施18起(包括3起特别保障措施)。
2002年对我立案最多的国家是美国和印度。美国对我国立案调查14起,其中反倾销12起,特别保障措施2起,是立案最多的国家;印度位居第二,对我国立案调查13起,其中11起反倾销,2起保障措施(包括1起特别保障措施)。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出口影响越来越大
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已造成严重影响。包括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量,陶瓷产品含铅量,皮革PCP残留量,烟草中有机氯含量,汽油含铅量,机电产品、玩具的安全性,汽车排放标准,保护臭氧层的受控物质,包装物的可回收性指标,纺织品染料指标等。由于我国出口商品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受环保因素影响较大,国外对华实施的这些技术性贸易壁垒,使我国出口的农产品、食品、纺织品、建筑材料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据有关部门统计,2000年我国因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因素影响当年出口直接和间接损失达17.6亿美元;50%的企业因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而迫使成本增加;25%的企业因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增加风险。据测算,2001年我国因不符合国际环保标准而受阻的出口商品价值就已超过100亿美元。
2002年欧盟禁止我国动物源性产品进口一案就涉及我国94家企业,贸易金额达6.23亿美元。一些出口市场和产品结构比较单一的企业,还将因此次事件溯临破产境地。据统计,这些企业中涉及的劳动力近5万人。此外,欧盟的禁令还殃及十几万农户因上述出口企业无法全部履行合同而遭受经济损失,重点出口地区还将面临群众经济收入来源减少,社会安定受到威胁的局面。
(三)针对中国的特殊保障条款纷纷出台
由于我国入世议定书中有允许成员对中国出口产品采取特殊保障措施的承诺,入世后,世贸组织成员纷纷加强了对华特别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的立法工作。这些立法对中国十分不利,主要是大幅度降低了立案标准,同时可以仅针对中国,从而避免保障措施针对全球所带来的压力。据统计,已有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国制定了对华保障措施法规。目前,针对中国入世议定书发起的特别保障措施案已成为入世后中国贸易摩擦的新问题,例如2002年8月起印度和美国就相继对我发起缝纫机针、座椅升降装置、轴承制动器等3起特别保障措施案。
(四)我国对外实施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成效显著
入世后,我国新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标志着中国政府正在运用WTO规则和符合国际惯例的手段调控宏观经济。特别是在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手段等方面,为维护产业经济安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2年1—12月,我国反倾销新立案10起,比上年全年的案件多4起。10起案件按各产品年销售收入计算,达592亿元人民币。钢铁保障措施的实施,对我国钢铁行业免受进口产品冲击,完成结构调整发挥了十分显著的作用。
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积极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运用国际惯例,参照各国的成功经验,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先后启动了汽车、钢铁、化肥等易受冲击行业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立了国家经贸委、行业协会、省市经贸委、企业四位一体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为监测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适时发起反倾销调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今后面临的挑战
(一)中国对外贸易摩擦将在今后较长时期内存在。当前世界经济迅速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各国经济交往愈加频繁,贸易额不断扩大,贸易摩擦产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特别是中国的经济发展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一枝独秀,对外贸易总量已占世界第六位,伴随着中国贸易地位的上升,自然而然地导致了贸易摩擦的增加。
加入世贸组织,并不能减少贸易摩擦,甚至在某些领域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外部环境。由于我国现有的产业结构以及我国加入WTO后15年内仍会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以及特殊保障措施等因素,因此国外针对我出口产品的反倾销、保障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今后将会有增无减。
随着我国企业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法律意识的加强,对外反倾销的数量也将随着贸易增长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而增多,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主动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也将呈持续增长的趋势。
关键词:中美贸易贸易摩擦对策分析
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层出不穷,对两国经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中美贸易摩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中美之间存在的巨大贸易差额问题是导致中美贸易摩擦的直接原因
根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07年,美中货物贸易3867.5亿美元,较2006年增长12.8%。其中美对华出口652.4亿美元,增长18.2%;进口3215.1亿美元,增长11.7%。与此同时,2007年美对华贸易逆差达2562.7亿美元,增长10.2%,占同期美货物逆差总额的31.4%,逆差金额和占比均创历史新高。国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认为,两国间经常项目收支的逆差,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1.5%,会发生激烈摩擦;超过2%,就会引发报复行动;如国对国的贸易顺差超过该国贸易额的25%-30%,那就是政治问题。美对华贸易的巨大逆差给美国贸易保护主义者提供了借口,美国贸易保护势力不断借题发挥。
(二)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与市场拓展之间的矛盾
一个国家的兴衰与拥有市场份额的多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代,各国经济发展对市场,特别是对国外市场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市场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稀缺资源。可以预见,在今后的一段较长时期内,寻求和占领新的市场仍将是各种经济力量争夺的焦点。就中美贸易关系来讲,美国要求在资本、能源、通信、航空等领域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而中国为保护某些国内的幼稚产业,还不能完全开放本国市场。所以在市场问题上中美之间的矛盾同样不可避免。
(三)美国国内的贸易保护主义泛滥
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具有明显的两面性特征,即在出口贸易上推行自由化原则,在进口贸易上则坚持保护主义,要求实行所谓的“公平贸易”。在美国,钢铁、纺织业、汽车等制造业都属于“夕阳产业”。由于劳动力成本高,这些行业在世界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按照古典贸易理论,美国应从有比较优势的国家比如中国进口,以节约资源,提高福利水平。但美国纺织品、钢铁和汽车生产商认为中国廉价产品的大量涌入对美国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就业带来巨大的冲击,纷纷转向政府寻求保护,促使贸易保护主义蔓延,从而导致中美贸易摩擦频繁。
(四)中国的崛起和美国对中国的遏制战略
正如克里斯托弗·莱恩指出,强国争夺是国际政治中的正常现象,随着中国经济增长,中国强国地位的上升,中美冲突不可避免,不加管制的自由贸易只会加速中国成为强国的速度。因此,美国与中国的贸易应从战略而不是从市场考虑来推动,华盛顿不能阻止中国上升到强国地位,但多少总能控制中国成为强国的速度。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全球资源的重新配置虽然有利于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但对试图维持单极世界的美国却带来了不小的压力。美国向来有运用军事手段和经济手段实行复合遏制的历史。
(五)中国自身存在的问题
1.出口商品结构过于集中。多年来我国出口属于数量扩张的粗放型增长,贸易利益远小于贸易增长,而且这种粗放型增长方式容易授人以柄,成为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理由。2.出口市场过于集中。中国在经济上对美国的依存度较高,而美国对中国的经济依存度较低。中国部分产业与产品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很大,这更加大了贸易风险。3.企业低价竞销现象严重。企业为了抢占出口市场而不择手段竞相降价,造成出口几乎无利可图,同时遭受外国反倾销。4.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中国在音像、出版、软件等领域存在较严重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盗版产品问题,在药品、化学品、信息技术、专利产品等领域的商标和技术侵权的现象严重。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美国的利益,成为导致贸易摩擦的原因之一。
中美两国经济在相互依存关系中的不对等性,决定了中美贸易摩擦必然会成为一种常态,在短期内不会消失。我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引发中美贸易摩擦因素,维护两国贸易的健康发展,努力把中美贸易摩擦发生的频率和危害性降到最低。
(一)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加入WTO的意义之一,在于有利于通过多边贸易体制中的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国际贸易争端。我们应熟悉和适应WTO及其他国际贸易规则,在实战中积极利用世贸组织多边机制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和应对各种可能的指控,并在贸易摩擦中处于有利位置。在处理与美国的贸易摩擦时,我们要充分利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的经济权益。
(二)加强两国政府间的协商。
加强中美两国政府定期和不定期会谈,及时交流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信息和看法,积极主动的解决贸易争端。例如,中美两国于2006年9月启动了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机制,迄今为止共举行了四次就事关中美经济关系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达成了许多共识,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果,有力的推动了中美经贸合作和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的发展。
(三)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目前中国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在美国,造成美国企业抵制。出口市场结构的不合理,使得单一的产品集中到某一个国家,即使产品没有低价倾销,也会对该国市场形成压力。市场的过分集中容易引发贸易摩擦。因此,要进一步实施国际市场多元化战略,调整出口的地区结构,在巩固传统的亚洲和北美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欧洲市场,并逐步向拉美、中东和非洲市场进军,达到分散贸易摩擦风险的目的。
(四)鼓励国内企业到国外投资。
这一战略的实施不仅可以提升我国的产业结构,而且可以很好地缓解贸易摩擦。为了减少我国近年来由于出口量持续增长而引发的贸易摩擦,我们可通过海外投资扩大出口,这是出口企业必须重视的发展战略。这是增强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减少中美间贸易摩擦的有效举措。
(五)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企业竞争力。
无论是为了获得稳定的市场份额,还是提高经济效益,企业都应从提高产品档次,形成产品的个性化竞争优势入手,打造产品国际品牌。从企业长期发展的趋势看,塑造品牌形象,提升中国产品在世界消费市场的信誉,走品牌竞争的策略才是出路。为此,政府一方面要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鼓励企业创新,并尽可能给企业更多途径降低维权的成本;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创造条件到国外申请专利,这样不仅可以在国外市场获得创新所带来的利润,降低出口中知识产权问题带来的风险,还可以应对来自其他国家同类产品的竞争。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改变出口结构经济发展的实质在于产业结构从低级到高级的演化过程及其与经济发展的联系,在一定意义上,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过程。当前经济全球化时代更要求一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要融入到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框架内,这样才能做到有效地缓解贸易摩擦。
结语:由于诸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中美两国间的贸易摩擦很可能是一个长期问题。与此同时两国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共同利益,只要双方抱着积极务实的态度处理问题,加强沟通与协调,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中美贸易一定有更大地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关键词:执法力度权利人市场行为保护意识
一、中美知识产权制度比较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它赋予创造者于一定期间内对其智力成果享有
排他性的使用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或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其对象是人的心智,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在改革开放前的几十年里,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1978年以后,特别是中国自1986年开始复关谈判以后,中国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的第143个成员时,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基本上已经全面与世界接轨。
1790年美国制定了第一个专利法,美国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制度对于保护一定程度上的垄断和对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都是有好处的,而且重视知识、重视人才,是美国一直以来遵循的原则,当美国开发西部时,以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更是大量收罗专业人才。专业知识人员的集中,成果的法律保护就自然地成为了历史的客观必然。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逐渐形成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将知识产权制度与市场经济秩序、贸易综合考虑。
由于中美两国在历史文化、经济结构、法律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国家实力等方面的不同,知识产权制度也必然存在着重大的差异。然而美国常常以人权问题干涉中国的内政,以知识产权问题威胁或遏制中国的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以所谓的观念自由来企图“西化”中国。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方面,中美在贸易上经常发生争端。
二、中美贸易摩擦中知识产权纠纷的现状及症结
商务部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每年约有70%左右的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技术型贸易壁垒的限制,在这些技术壁垒中,多与知识产权有关。
1.升级的贸易摩擦中知识产权问题成为焦点
自1989年以来,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争端就始终是热点问题。在这段时间里,中美巨额贸易逆差、人民币汇率、纺织品设限等热点问题已被炒得沸沸扬扬,但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波特曼认为,中美贸易摩擦首要解决的应该是知识产权问题。实际上,中美两国近年来就保护知识产权问题进行过激烈的交锋,双方为解决这一问题作了巨大的努力,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随着国际贸易形势的变化和美国贸易政策的调整,知识产权问题目前再次成为中美双方贸易关系中需要通过磋商来加以解决的又一重大问题。
在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分工中,真正有意义的是知识产权。发达国家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垄断和控制,可以轻易地源源不断地从中获取利益。同时,美国以其自己的思维方式推行的“非专属管辖”主张,即不考虑行为发生地、被指控方的国籍或与国家执行司法权有关的情况,仅以有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作为采取行动的依据,这就给其无限的进行干预的权力。在这样的背景下,中美两个贸易大国在今后的经贸交流中,知识产权纠纷的升级是可以预见的。
2.引发知识产权纠纷的症结所在
知识产权保护是中美贸易中存在纠纷最多的问题之一,也是美国政府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虽已取得相当大的成就。然而,不可否认仍然存在一些弊病: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够
首先,知识产权所有人对自己的成果缺少保护意识,具体表现在取得知识产权的意识淡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不太熟悉,知识产权的维权意识不够。知识产权权利人匮乏对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某种程度上纵容了盗版行为的猖獗。
其次,企业的保护意识不够。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对广大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制教育远远不够,相当多的人对知识产权不了解或了解甚少。因此,在我国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产品时,社会上有人对此反应冷淡,照样买便宜的盗版CD,照样复制和使用盗版软件,打击侵权行为若不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其打击行动往往收效不大。因此,对公众进行知识产权教育,尤其是专利意识教育,显得格外重要。(2)执行力度不够
缺乏有效的执行力度已经成为中美知识产权纠纷角力的焦点之一。美国国会和美国公众认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已经严重影响到美国知识产品的出口,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已迫在眉睫,美国商业软件联盟预计中国的软件盗版率高达90%。当然这个数字对我们来说有失偏颇,但毋庸置疑的是,中国在执法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另一方面,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知识产权的立法条目存有漏洞,有些方面根本没有涉及到。因而使执法者无据可依,在量刑上很大程度地带有个人主观性,标准不一,造成执法上的混乱现象。这种情况,也为侵权者钻法律空子,找关系、托人情开了绿灯。立法是执法的基础,但是,由于中国的法律体系本身还不够完备,立法与司法之间还没有同步,加上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不可能在朝夕之间得到强化,因此,实际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停留在较低的水平。
(3)权利人市场行为不合理
权利人的市场行为无疑也是产生纠纷的一个重要诱因。知识产权可以促进竞争,但同时也易于被滥用。此外,知识产权的专有权还可能与市场支配力结合在一起,被用以限制竞争。这时,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行为如果不受到制约,受损害的除了其他经营者,还有广大消费者。这种行为还会减低垄断者创新的积极性,与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初衷相悖。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行为进行制约就成为必要。
三、中国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对策思路
1.要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和专利保护的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保护知识产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制止侵权行为的先决条件。对公众特别是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教育,尤其是专利意识教育,显得格外重要。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应该增强三种意识:知识产权的市场意识、知识产权的产业化意识、知识产权的维权意识。
另外要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能力。增强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全面做好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建章立制迫在眉睫,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战略高度,制定相应的宏观指导政策,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一是立法,二是执法。在完善知识产权立法方面:加紧相关配套法律的修改,完善。其他相关的配套法规的修改、制定,也要相应进行,并争取尽快出台;在加强执法力度方面:知识产权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应再强化,不断提高法官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的公正执法。同时,各执法部门还注意加强相互间的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转轨过程中因专利保护不充分、不及时而造成的高新技术的流失。
3.规范权力人市场行为
中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TRIPS协议存在的一个明显差距,就是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范不够完善。今后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应注意扩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要修订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提高权利限制制度的可操作性,加强防止权利滥用的措施,同时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在其中适当加入反知识产权垄断的内容。
知识产权立法的本意是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从而激励竞争。而反过来,如果权利人滥用这种权利,就会造成技术垄断。国际上,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发达国家,都在反垄断法、专利法等立法中采取了对付滥用知识产权的措施。这些措施对于保护公平竞争和促进科技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因此我们要修订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提高权利限制制度的可操作性,加强防止权利滥用的措施,扩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在其中适当加入反知识产权垄断的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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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美农产品贸易额不断增大,农产品贸易争端也不断增加。本文主要从中美农产品发展的现状着手,通过对现状的分析从而具体阐述了引起中美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原因。不管是对于企业微观层面来讲,还是对于国家政策方针的制定或许有所值得借鉴的地方。
关键词:中美农产品贸易;贸易争端;非关税壁垒
美国在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中占着十分重要的地位。2007年我国自美进口农产品增长较快,成为美国第四大出口市场(仅次于加拿大、日本和欧盟)。进口金额达88.46亿美元,增幅达到23.7﹪。同时我国农产品对美国出口额呈稳步上升趋势。2007年我国成为美国农产品进口第五大来源国(仅次于加拿大、欧盟、墨西哥和日本)。
1中美农产品贸易争端的现实状况
随着中美农产品贸易的不断加强,在农产品贸易中引发的争端也日益增多。这些争端严重影响了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正常发展。
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不仅是由于极高的关税征收所导致,更多的是来自那些隐形的非关税壁垒。首先是对农产品的高额贸易补贴,2002年美国《农业法》修改,使得政府补贴巨幅增加至1900亿美元,范围包括棉花,大豆,小麦等大宗商品外的其他如花生,羊毛,蜂蜜等。
其次是强制性技术标准,这里面主要又包括转基因作物问题、绿色壁垒与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环境壁垒。2002年我国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利用了世贸组织允许的技术壁垒,限制了美国转基因作物的出口,引起了美国的不满。同时由于中国水果的品质差,安全性低,常常受到美国的绿色壁垒阻碍,使得中国水果竞争力不断减弱。对于环境壁垒,例如美国对许多食品的包装要求可降解包装,尽量减少对于环境的损害,这也使得贸易的成本增加,实现了美国的贸易保护。
最后就是关于倾销与反倾销问题。我国频频遭受农产品的反倾销案件困扰,涉及反倾销的商品有蜂蜜,大蒜,小龙虾,浓缩果汁等,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使得中国本来具有比较优势的许多商品失去了竞争能力。
面对各种各样的贸易争端,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出口成本上升,国际竞争力下降,我国农产品走向美国市场受到了阻碍,不断引发的贸易争端也使得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贸易交往受到损害,最终不能最大化的获得国际贸易的利益。
2中美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原因分析
贸易自由化是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但是由于国家利益的冲突,贸易产生摩擦在所难免。其争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2.1中美经济实力差异
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对于贸易发展的影响不言而喻。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经济实力强,其政府就能通过补贴,生产标准,竞争条例上的政策提升其农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WTO规则和许多贸易协定都是建立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之上的,特别是关于技术性壁垒的设置,由于发达国家技术优势明显,使得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由于达不到其技术标准而经常发生摩擦。
2.2国家利益的左右
一方面,农产品的特殊性必须要求国家加以保护,维护政治的稳定。另一方面农产品的竞争在于一国扩大了某些农产品市场,另一些国家就会失去一些市场。每个国家都想保护自己的国内市场,开发国外市场,就会提供各种各样的鼓励出口的措施,如补贴,并且推行限制进口的措施,如高关税,技术壁垒等。贸易争端的出现实际就是国家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
2.3农产品贸易协定WTO协议约束有限
由于不同的国家对于WTO协议和其他贸易协议的条款理解有着差异,任何国家都认为自己的理解是正确的,这样以来必定造成各国的纠纷。另一方面贸易制度存在巨大的缺陷,由于发达国家科技水平高,制定的标准相应高,这些都说明国际贸易的体系尚不完善。WTO以及各种谈判的协议对于贸易保护主义的约束力是有限的。
2.4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和质量问题
由于国家不合理出口补贴的政策,使得很多企业为了那道出口补贴,甚至亏本出口造成不规范的价格,致使美国对中国产品提出倾销,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落后,致使出口的农产品质量不过关,远远达不到美国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从而多次出现中国出口的农产品被禁止进口通关,而且还屡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2.5我国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我国企业的自我保护,预警机制都不完善,也没有强有力的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措施。出口企业缺乏敏锐通畅的信息机制,传导分析信息系统,致使竞争手段单一,国际营销能力不足。出口企业之间的混乱竞争,也导致了本国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的恶性竞争,而且国家,商会等组织机构,对于企业的约束管理能力不强,使得企业之间的凝聚力不够,这也从一个方面增加了农产品贸易的摩擦可能性。
3小结
中美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摩擦争端接连不断,但是从整体上看,中美农产品贸易互补的特点,而且国际分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中美农产品贸易的前景仍然是十分看好的。当然中美之间的摩擦可能会继续成为阻碍两国农产品贸易的主要问题,中国应该从政府,企业,商业协会等多方位考虑解决措施,形成完善的解决机制。为中美农产品贸易扫清障碍,获得双赢机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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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灏,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教育部学位中心专家库专家,武汉市科技局专家库专家,武汉纺织大学财经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欧盟培训中心培训师(培训对象包括西门子、ABB、可耐福、华工科技等世界及中国知名公司),澳大利亚Holmesglen及USQ认证教师,2009年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赴美国访问学者。现为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精品课程负责人、贸易类学科发展方向负责人,获武汉纺织大学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和武汉纺织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
二、研究领域
长期从事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同时也为相关企业提供该领域的培训和咨询。在贸易摩擦、贸易救济和贸易可持续发展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探索,特别对国际贸易中反倾销的研究处于前沿。
三、科研成果
主持教育部课题、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项目、武汉市统计局项目等纵横向课题15项,课题主要涉及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贸易摩擦和贸易竞争方面的研究,比如:“影响反倾销的宏观因素实证分析及贸易救济体系的构建”(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项目编号:09YJC790210)、“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的武汉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研究”(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编号:whsk10040)、“基于二元Logistic回归的反倾销裁决预警模型研究”(湖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编号:Q20081707)、“中国化工产品出口反倾销统计预警系统实证研究”(湖北省统计局全省统计科研项目,项目编号:HB092-29)等等。
在《国际贸易问题》、《改革》、《财贸经济》、《经济与管理研究》、《国际经贸探索》、《商业经济与管理》、《经济问题探索》、《北京工商大学学报》(双月刊)、《管理现代化》、《当代财经》、《现代经济探讨》等CSSCI期刊以及其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10余篇次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检索,论文被大量引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认及反倾销应诉能力》一文于2008年获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论文奖(人民政府奖)三等奖、《中美反倾销程序比较研究》一文于2007年获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论文奖(人民政府奖)优秀奖;《WTO时代中国遭受反倾销的国别和商品结构分析》一文于2008年获湖北省第九届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中国纺织品出口反倾销预警体系研究》一文于2010年获湖北省第十届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中国对外反倾销的商品和国别结构特点及其思考》一文于2006年获商务部“贸易救济研究奖”二等奖、《中国纺织品出口反倾销预警体系研究》一文于2008年获商务部“贸易救济研究奖”三等奖;《中国遭受反倾销的贸易救济体系:一个二维体系的构建》一文被选为“2011年中国经济安全论坛”(教育部社科中心主办)宣讲论文。
四、主要论著
1、中美反倾销程序比较研究,《国际经贸探索》,2005年第1期。
2、中国反倾销统计及分析,《商业经济与管理》,2006年第7期。
3、WTO时代中国遭受反倾销的国别和商品结构分析,《财贸经济》,2007年第2期。
4、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认及反倾销应诉能力,《改革》,2007年第4期。
5、印度对华反倾销的特点及原因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2007年第5期。
6、基于竞争情报的中国纺织品反倾销诱因及预警研究,《图书情报工作》,2010第6期。
7、中国的经济贸易、报复能力及国际地位与对华反倾销——基于总量和中国视角的对华反倾销调查实证研究,《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双月刊),2011年第3期。
8、对华农产品反倾销影响因素——基于条件Logistic回归的实证研究,《经济问题探索》,2011年第5期。
9、基于反倾销的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及对策研究,《管理现代化》,2011年第6期。
10、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及其对反倾销裁决的影响——基于美国对华反倾销裁决的实证分析,《国际贸易问题》,2011年第9期。
11、反倾销中涉案企业的胜诉预期研究,《财贸经济》,2011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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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我国对我国具有优势的知识产权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国内保护《TRIPS 协议》对发达国家所关注的知识产权给予了较高的保护, 但对发展中国家具有优势的知识产权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国内保护《TRIPS 协议》对发达国家所关注的知识产权给予了较高的保护, 但对发展中国家具有优势的知识产权
【关键词】 具有优势的知识产权 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
【本页关键词】教育论文 职称论文 职称期刊
【正文】
对我国具有优势的知识产权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国内保护《TRIPS 协议》对发达国家所关注的知识产权给予了较高的保护, 但对发展中国家具有优势的知识产权,如地理标志、传统知识、技术秘密、遗传资源等却没有给予应有的保护, 我国如果希望在国际竞争中保持本国具有知识产权优势产品的竞争力, 不为他人轻易获取、模仿, 只有依靠本国完善的国内立法。只有通过对我国具有优势的知识产权建立严格的国内保护制度, 才能使得我国的知识产权在相对滞后的状态下获得相对优势, 保护国内市场, 支持相关产品的国外竞争;同时也可获得他国的尊重, 使得外国对我国设置知识产权法律障碍时有所顾及。首先, 完善我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改变目前地理标志保护双轨制下立法冲突、管理冲突的状态, 应当以专门立法模式保护地理标志,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法》, 对地理标志实施全方位的保护。, 国外许多具有地理标志优势的发展中国家都有各自的地理标志保护专门立法。如果我国产品以自然品质特点与完善的立法保护相集合, 发挥品质优势、环保优势、与易于识别的标志优势, 则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突破他国贸易壁垒, 参与竞争的能力将得到很大的提高。第二, 对传统知识通过技术秘密法、商业秘密法严格保护。目前发展中国家拥有宝贵的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被发达国家不断窃取、盗用或以低廉价格利用着。而我国对传统知识的保护方面的多处于立法空白状态, 使得我国含有传统知识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如同没有保护的婴儿, 随时面临被剥夺、盗窃、复制、侵犯, 使得多少年传承下来的知识瞬间失去。因此, 希望使得我国外贸增长具有持续性, 传统知识的保护刻不容缓。第三, 建立严格、完善、可操作的遗传资源保护制度。我国的生物遗传资源曾令人骄傲。我国拥有高等植物30000 余种, 居世界前列。但我国目前遗传资源在管理、获得、管理方面都存在着空白, 而一些发达国家扮演着“生物海盗”的角色。为保持我国在遗传资源上的知识产权优势, 应立即产生有关专门立法, 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政府批准, 不得向国外提供遗传资源或进口遗传资源, 并规定专门的管理机构、进出口程序与渠道。对国内私人应对外国知识产权司法或准司法程序的支持机制缺失及弥补如果希望依靠国内私人的力量来跨越外国以国家力量, 行政的量设置的知识产权法律障碍是不现实的。但目前我国企业面临外国设置的知识产权法律障碍时, 都是凭借的私人的力量去面对, 结果是极少数能够成功跨越, 大多数是黯然离开。实际上应对贸易摩擦是一项非常复杂而又十分紧迫的系统工程, 需要我们的政府、进出口企业和各种中介组织紧密配合, 共同努力。其中政府的引导、服务、协调、补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制定、实施其知识产权战略时, 政府对与知识产权发展有关的产业公权介入,资金支持、服务咨询的特点十分明显。发达国家尚且如此, 我国政府、中介组织更是应当加大投入。我国应对外国反倾销贸易诉讼中的“四体联动”机制值得借鉴, 在“四体联动”工作机制中,企业, 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 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联合行动, 应对外国的反倾销诉讼。实践证明“四体联动”机制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是行之有效的, 但是上述机制仅适用与反倾销诉讼。对于国内私人应对外国知识产权司法或准司法程序的支持机制缺失的问题, 我国不能等到大量案件扑面而来时, 才考虑对策。应当尽早建立由较高机构负责并资助, 行业中介、服务咨询机构广泛参与的支持机制; 且该机制应制度化, 具有长期性与可靠性。综上所述, 我国只有本着对内自我完善, 对外积极反击的方针修缮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 才能做到私人、社会、国家协力合作的机制, 才能有力地支持我国的相关产业突破国外法律障碍, 使我国与知识产权有关产品通行于国际市场, 取得知识产权利益分配的最大化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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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特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政府和企业如何应对这种境况的策略。
1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特征
目前,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对本国企业的经济利益进行维护,各国都通过各种方法对本国产业进行保护,不断扩大的贸易救济措施的运用便是其突出表现。众所周知,在旧贸易保护主义的中心是高关税,而各种贸易救济政策和措施是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方式,从而对外国商品的进口设置了技术、环保政策和措施等比传统关税壁垒隐蔽得多的多重壁垒。以下为贸易救济政策和措施新发展特点。
1.1层出不穷的各种贸易救济新措施和新标准
对于贸易救济政策在贸易保护中的作用,美国、日本、欧盟等许多发达国家对其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并不断采取严格的技术标准、绿色环保标志、卫生检疫新规定、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汇率变动等各种形式的不易监督和预测,同时又具有强隐蔽性的非关税保护措施来阻碍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对其国家的出口。目前,在世界经济的组成部分中,“中国制造”已经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也就是说,中国是超过1/2的世界日用品消费品的来源地。然而,中国的产品属于劳动密集型,通常技术含量也较低,并存在着不可否认的质量问题,使得中国出口到发达国家的许多产品屡遭诉讼和调查,为了能够满足发达国家太严苛标准,中国还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1.2不断扩大的贸易保护救济措施的范围与深度
目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等已经替代传统的货物贸易成为贸易救济措施的主要部分。以美国为例,美国的201条款(保障措施)以及美国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等对贸易救济措施的使用范围与深度进行了扩展,然而,也对贸易自由化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作用。
2对新一轮贸易摩擦我国政府及企业的应对之策
2.1不断进行内需的扩展,从而使我国贸易对国外市场的依存度不断降低
我国的贸易规模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增长速度飞快,同时,对于国外市场的依存度也在不断上升。然而,目前日益萎缩的国外市场加大了我国长时间形成的对国际市场过度依赖的经济发展模式的生存难度,因而,为了能够使我国国内消费率有效提高,内外需比例切实得到调整,对出口的依赖程度逐步降低,我国应该抓住时机扩大内需,从而慢慢的以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的统筹协调代替由开放带动改革和发展为主的形式。
2.2充分利用多边场合,加强国际间的沟通和协调,联合防范贸易保护主义
作为全球金融风险长期积累及经济结构失衡造成的后果,对金融危机问题的解决也不可能一缴而就。为了维护国际贸易的稳定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不断得到增强,并加强磋商。中国作为出口大国和本轮贸易保护主义浪潮的主要受害者,我国必须力争西方国家对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尽快承认,以多边场合,使我国与国际间的沟通与协调不断得到加强。
2.3提高国内企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主动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1)为了规范化、制度化企业实施贸易救济措施,从而使我国企业申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提高,避免有些企业搭便车的行为,我国必须尽快建立一套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的协调机制,使我国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的法律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2)对于外国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国内各个企业要及时洞察,同时对世界贸易组织及国内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所赋予的企业的权利进行充分利用,以保证所采取的相关贸易救济措施的及时性。
论文摘要:论述了如何科学理性地看待我国现阶段贸易摩擦形势严峻的问题。首先从我国贸易摩擦的现状人手,客观地讲述了我国现阶段所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然后以综述当前相关理论研究作为铺垫,用中国、美国、欧盟和日本之间的贸易争端数据来说明中国面临的贸易摩擦问题是历史的必然,无需惊恐而是应该沉着冷静应对,积极挖掘有利因素。最后,提出了摩擦曲线和摩擦曲线组的概念以及相关的政策和建议。
作为正在崛起的贸易大国,我国正面临着国际经济与贸易摩擦的高发期。虽然在后WTO时代,贸易摩擦的频繁发生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但是,贸易摩擦是我国和平崛起道路上的伴生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该科学理性地看待这一问题,沉着应对,以科学和符合国际规范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经贸权益,弱化贸易摩擦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种种消极影响,并更多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一、简析中国对外贸易摩擦状况
(一)从全球贸易摩擦角度分析
金融危机爆发后,在各国都致力于保护本国经济的情况下,中国遭受贸易摩擦的情况与往年相比有所增加。根据世贸组织秘书处最新的统计,2009年截至11月30日,共有19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发起102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总额约有116.8亿美元,涉案金额1亿美元以上的贸易救济调查有17起。这是中国从2002年以来,首次遭受贸易救济调查超过100起,而且在8月涉案金额就已经超过了100亿美元。从1995年以来,中国一直都是遭受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其中已连续3年(2007-2009年)成为全球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对中国实施的保障措施和特保措施数量也是出现增长的状态。由此可见,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国将成为全球国际贸易摩擦研究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国家。
(二)中国贸易摩擦的时间纵向发展
因为中国一直是遭到反倾销调查最频繁的国家,同时反倾销调查也是我国遭受贸易摩擦最主要的方式,所以就以反倾销为例来分析我国贸易摩擦的历史发展状况。
2008年,国外对我国启动了73起反倾销调查,2009年1月到9月,反倾销调查已多达64起,见图1。
总体发展趋势由图1可以看出,对我国反倾销的立案数量呈稳步上升趋势。随着中国越来越多地参加世界贸易分工,将面临更多的贸易冲突和矛盾,可以说,中国进人了一个“国际经济贸易摩擦的时代”。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将过多的笔墨放在强调中国贸易摩擦的严峻形势上,而主要是将重点放在如何去理解和运用这种历史的必然性;如何看到贸易摩擦所带来的积极的一面;如何推动中国外贸的加速改革,同时融入中国的特色来制定更加符合中国国情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笔者主要将重点放在了如何理解贸易摩擦的周期性上,以解释中国贸易摩擦现状的合理性和历史必然性。
二、中国贸易摩擦现状的理论依据与例证分析
众多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一国的发展对他国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可以用于理解为什么中国的发展伴随着贸易摩擦形势日益严重的历史必然性。以下对当前相关研究作了简要综述,同时以理论为依据,分析了中国、美国、欧盟和日本的相对优势变化。
(一)理论依据
1.比较优势理论
国际贸易理论是理论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成为当今进行自由贸易的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发展的要素察赋理论更进一步支持了每个国家都应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的观点。以此观点为依据,中国在进出口贸易的过程中,将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重点,以出口导向型战略为指导,进行充分的自由贸易。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实践证明,虽然中国的外汇储备在不断扩大,贸易顺差也在不断增加,但是伴随着同步增加的还有中国和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特别是与美国、欧盟等大国和地区之间的争端。因为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大量的涌向他国,使其他国家相关产业受到一定的冲击,从而引发他国内的失业、产业结构不平衡等社会经济问题。为了转嫁社会矛盾,他国会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贸易提出抗议和制裁,同时还会从其他产业的贸易层面制造争端。总之,由比较优势理论支撑的自由贸易的发展会伴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从而形成贸易摩擦的局面。
2.国家生命周期论
国家生命周期理论是胡鞍钢教授借鉴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提出的,他认为中国经历并将经历的不同四大发展时期:从1400-1800年,经济强国和世界经济的中心期。1820-195。年,现代化落伍者与经济大国的衰落期。1951-2020年,经济追赶期。2020-2050年,经济强国期。特别强调的是1980-2020年为中国迅速发展的时期,由于一个国家的兴起,意味着该国的国际社会地位的上升,将要分享原有国际体系中强势国的主导权,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冲突,其中贸易摩擦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的。
3.霸权周期论
这一理论有助于充分理解中美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的原因所在。任何霸权国家都不可避免地会走向霸权的衰退和瓦解,但是古往今来,却没有一个国家愿意主动放弃它在霸权体系中所占据的优势和特权。卡赞斯坦(Katzenstein)的研究表明,在国际政治经济霸权的周期变化中,往往会带来频繁的经济摩擦。之所以中美贸易是中国对外贸易摩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为美国作为霸权国家期间构筑起自由贸易体制并竭力维持,导致贸易争端不断。但要说明的是,运用该理论并不是说中国追寻世界的霸权,而是中国的发展不断冲击着美国霸权的地位,频繁的中美贸易摩擦也是中国和平崛起的历史产物。
4.从国家福利看
众多学者从理论分析及实证检验得出了一个普遍认同的基本观点:较发达国家与较落后国家进行贸易,较落后国家的实力增强将有助于本国福利水平的提高,但是当其增强集中到某一方面,或到达一定水平后,其继续的发展会减少较发达国家的福利水平。较发达国家为了保持本国的福利水平会采取一定的贸易保护措施,由此贸易摩擦将会增加。随着中国不断地改革开放,不断地学习吸引国外的先进技术和雄厚资金,贸易顺差的不断扩大,国际地位越来越高等种种因素综合起来,不难看出,中国与他国频繁的贸易是肯定会有摩擦的。
5.国际摩擦“倒U”曲线
中国人民大学周立教授提出了国际摩擦“倒U"曲线的概念困。即崛起之前,国际交往较少,利益冲突不多。崛起时期,由于要打破以往的国家政治经济格局,国际摩擦大幅度上升。待崛起成为既成事实,被世界广泛认可后,摩擦就会减少,见图2。
由国家生命周期理论可知中国正处于快速发展崛起的时期,国际摩擦包括经济摩擦和政治摩擦以及文化上的冲击都应处于并且将长期处于倒U曲线的上升或波峰阶段。
综上所述,说明面临严峻的贸易摩擦,并不是中国发展过程中独有的特点,而是每个国家由落后到先进、由发展向发达国家转换过程中都会经历的困难阶段。因此,我们应该更加冷静、客观、积极地去接受这一历史发展的结果,借鉴他国发展经验,为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议和对策。
(二)借鉴美国、日本、欧盟与中国之间的贸易争端历程诊释理论的现实意义
1.各国经济发展特点及比较
因为本文的重点不在于讨论各国经济实力的对比,所以就简单应用各国GDP的增速来大体上对四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发展趋势对比做一个表述,以便为后文各国争端历程的演变作铺垫。搜寻了一些权威的官方网站,摘录出了中国、欧盟、日本和美国四个国家或区域的实际GDP(RealGDP)从1995-.2008年的年平均增长率,见图3。在进行具体的分析之前,有几点要说明:(1)之所以选择从1995开始,是考虑到WTO的建立,正式的国际争端记录更加准确可靠,便于分析;(2)由于数据资料的可提供性有限,没有完全绘制出美国的GDP增长曲线,但对整个分析没有太大的影响(见第三点);(3)在这四个国家或地区中,将重点放在分析日本和欧盟的经济变化态势上。因为整个的国际大背景很明确,美国从二战至今,无论从经济上看还是从政治上看,一直是世界的超级大国。因此不管美国哪一年经济形势是好或是差,为了维护自身的霸权地位,必定与各个兴起的国家产生众多的经济摩擦争端。中国在人世之后,作为“过渡之中的市场经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开放与社会体制的问题,必然会给中国带来众多的贸易摩擦和争端。简而言之,美国与各国的贸易争端严峻的形势和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的增多这两个现象是历史的必然,在以下分析中不用着重强调;(4)对图3的分析应该以相对变化趋势为基础,而不能以绝对值的对比为基础。因为国家的具体国情和发展阶段不同,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增长速度必然慢于一些兴起的发展中国家的增长速度,所以绝对值的比较是没有实质的意义的。
2/(1>中国与美国。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其发展的速度是由慢逐步加快,在图3中形成一个波谷到波峰的形状,由2003年开始增速呈上升趋势。美国的数据不完整,在图3中没有完全表现其趋势,不过可以确定一点是美国的GDP增长速度至今是比较平稳地维持在2%~4%之间。
(2)日本。由图3中看出,日本的经济增长非常缓慢,甚至长期出现负增长。显而易见日本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经济出现了衰退现象。
究其原因有多重因素:(1)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总统里根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带领着发达国家开始了新一轮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向自由主义体制方向转变。这一轮改革促进了欧美国家的产业结构升级,投资环境优化等;(2)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内容的所谓“新经济”的成型,使得美国这样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通过技术创新方面的优势重新获得了国际市场当中的竞争力,而同时日本在传统制造业方面所获得的竞争优势被逐渐抵消;(3)欧美制造业向落后国家和地区的转移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内部进行的以“新自由主义”为方向的体制改革,则从降低政府规制等方面提升了包括传统制造业部门在内.的各种企业的活力,在传统制造业内部逐步抵消了日本在传统制造业方面曾经具有的竞争优势;<4)美国在日本等国的挑战面前逐步放弃曾经给予日本的不对称贸易政策,并要求日元逐步升值以减少日本对美国的巨额贸易顺差。日本一方面在传统制造业领域的竞争优势逐渐丧失;另一方面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又落在了美国的后面,所以最终引发了自20世纪90年代起延续至今的经济衰退。可以看到在2005-2008年,日本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好转,又有加速发展趋势,但是明显不及欧盟在这一历史阶段的发展态势。
<3)欧盟。由图3可以看到,欧盟在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的确具有优越的发展趋势,其GDP增速保持在3%左右。并且欧盟乘着国际经济的大好形势,由封闭逐渐走向开放,以贸易带动经济的发展。据统计,目前即使是包括反倾销税在内,欧盟按贸易额加权平均的关税也只有300,远低于大多数的发达国家,同时,欧元区的对外开放程度是要大于美国与日本的,见表1;其次,欧盟也日趋重视多边性的国际经济合作,也加强了与欧盟以外的国家与地区的联系,尤其还把发展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双边贸易网络作为其对外经济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欧盟的经济发展已经对世界经济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无论是从现存状态还是从发展趋势上,欧盟都是和美国对抗的一支重要的力量。
2.一国或地区经济发展与贸易摩擦状况的关系研究
为了研究两国之间的贸易摩擦状况,此处采用了贸易争端(Disputes)作为贸易摩擦的代表,原因是数据容易从WTO官方网站上获得,并且统计标准统一准确。数据采用的是从1995---2009年9月截止的发生在中国、美国、日本和欧盟之间的贸易争端数量,其中分为原告国(Compliant)和被告国(Re-spondent)。
研究目的:
(1)验证四国之一作为原告国与他国或地区产生的贸易争端数量随时间的变化是否存在一定的规律性。
(2)在上一部分分析的时间段(1995-2009年)各国或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是否能够证明贸易争端数量与经济发展的阶段是有相关联性的。
<3)最终目的是要证明:若前面两点都成立,则充分说明中国现在的贸易摩擦的严峻形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不可避免的。
首先,以美国作为原告国,与其他三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贸易争端发展趋势见图4。
由图4的不同国家的线条可以清晰看到,的确存在与美国的主要贸易争端国时间替代的态势。图4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从1995--1997年,贸易争端国主要是日本和欧盟;从1997-2005年,贸易争端国主要是欧盟,美国与日本之间的贸易争端已经逐渐的减少,有几年持续为零争端。从2005年起,中国接住了这一接力棒,成为了与美国主要的贸易争端国。
这种替换变化的态势也是和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的。这里要补充的是在20世纪90年代前期,日本利用了相对西方国家而言更为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更高的劳动强度或劳动参与度、技术改进方面的某些优势等不断地发展自己,同时美国出于冷战的需要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对日本采取不对称贸易政策。由于各种各样的政治经济原因,日本制造业蒸蒸日上,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强,对外贸易(尤其是对美国的贸易)顺差越来越大,以美元计算的货币储备额也越来越多。这就严重威胁了美国的经济利益和霸权地位,那时美、日贸易摩擦是非常频繁的。虽然在90年代日本经济逐渐在衰退,但其国际影响力并不会马上消失,所以产生了图4中的第一阶段的情况。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本的势力会逐渐的削弱,同时,欧盟的成立并且更加开放型的发展,其经济的势力逐渐又触及到了美国的敏感点,贸易争端逐渐又增多,到达了第二阶段。最后,中国经济的崛起,又使美国感到新的威胁的存在,第三个阶段随之产生。
第二,以欧盟作为原告国,与其他三个国家之间的贸易争端发展趋势见图5。
如同美国作为原告国的分析一样,当欧盟作为原告国时,将这一时期也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从1995--1999年为第一阶段,存在着日本与欧盟的贸易争端;从1999—2005年,只有美国与欧盟之间的争端;从2005--2009年,中国与欧盟国家也开始出现了贸易争端。其阶段划分也与经济发展趋势相一致,具体如同美国作为原告国,在这就不赘述。
但要提出一个特别之点,美国作为超级大国.与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贸易争端摩擦的频繁性应该作为一个背景来考虑,而不是作为一个分析要素纳人研究的因素中。从图5看,在这一阶段,虽然有日本和中国与欧盟的贸易争端的出现,但是美国与欧盟的贸易争端肯定是具有颠覆性和决定性的,也是最为频繁的。所以着重从图5中得出贸易摩擦历史发展的趋势与各国经济发展是具有一致性的结果。
第三,以日本和中国作为原告国,与其他三个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贸易争端发展趋势见图6和图7。
这里只简要强调贸易争端国之间的一种替代和周期性的现象。有趣的是在日本和中国分别与他国出现贸易争端的发展过程中,其贸易争端国家之间可能的替代时间和对象都一致的,即都是从2007年开始与欧盟的贸易争端开始显著地出现。周期性在图6中体现得非常的明显,主要贸易争端国由美国开始转向欧盟,这与欧盟的不断壮大和成熟、美国的“老年化”密切相关。
由这一小部分图表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从历史的角度看,国家一定是在不断地发展壮大的,其发展壮大的过程也就必然伴随着持续不断地摩擦,这里主要强调的是贸易摩擦。但同时特定两国之间的摩擦又是具有周期性的,随着国家发展的阶段不同,将与不同的新的国家产生新的摩擦曲线,也是图4~7中所描绘的曲线。纵观国家贸易摩擦的历程,就是贸易摩擦曲线组,此起彼伏。这一结论,可以与文章中所引用的理论相结合起来,对如国家的周期发展产生摩擦,国家维护霸权产生摩擦,维护更发达国家利益产生摩擦等等进行充分说明。
三、政策建议
本文从现状到理论再用数据说明现状,最终得出的结论就是中国的兴起必然伴随着摩擦的增加,特别是经济贸易层面的摩擦。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摩擦是不可能消除的,由于摩擦曲线组的存在可能性,即使中美贸易摩擦的减少或是消失,必定将会有新的贸易摩擦国的出现,进人下一个摩擦曲线。
内容摘要:金融危机以来,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外经贸大省广东面临的贸易摩擦日趋严重。深入研究广东对外贸易摩擦发生的原因并探寻应对策略,促进广东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为我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贸易发展提供借鉴,成为当前我国面临的重大课题。技术驱动贸易模式超越了劳动力要素驱动贸易模式的限制,具有垄断力强、附加值高的特点,创造了新型贸易的双赢。文章指出,广东化解国际贸易摩擦的有效方法就是要通过开展产业差异化自主创新、建立和完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机制及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等途径实现贸易模式从劳动力要素驱动向技术要素驱动转型。
关键词:广东 贸易模式 技术驱动 贸易摩擦
我国2009年下半年遭遇各类贸易救济调查60起,涉案金额82.76亿美元,超过2008年全年62亿美元的总额,而广东是全国遭遇贸易摩擦最多的地区,约占全国总数的1/3,传统大宗出口商品如鞋、玩具、铝制品、建筑陶瓷、纺织品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受到了来自不同国家发起的不同贸易壁垒的调查,而且数量呈上升趋势。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入研究广东对外贸易摩擦发生的原因并探寻应对策略,促进广东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为我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贸易发展提供借鉴,成为当前我国面临的重大课题。
技术驱动型贸易模式对化解广东对外贸易摩擦的效应分析
所谓技术要素驱动型贸易模式指的是一国或地区、企业利用动态的技术创新所形成的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的模式。这种模式具有垄断力强、附加值高的特点,能充分发挥各国的优势,形成互利共赢、化解国际贸易摩擦的效应。下文运用博弈的方法来进行分析。
假设国际上有两个从事激光器生产的厂商a和b,它们分别位于中国的广东和美国的加州,并且世界市场上只有美国和中国对此类产品有需求,这暗示厂商a的部分产品将出口到美国,厂商b的部分产品将出口到中国。在厂商的经营过程中,a和b双方都有两种方案选择,一种是建立技术驱动贸易模式(创新),一种是守旧。
如果双方都守旧不建立技术驱动贸易模式的话,支付都为零,处于负和博弈双输状态,因为厂商都不继续进行创新的话,那么其产品可能很快被其它企业迅速低成本模仿,这时厂商的收益会随着模仿企业的增加逐渐耗散。按照熊彼特的观点:一项先进技术一旦扩散成为许多企业采用的通用技术,创新企业获得超额利润的过程也就完结,全部企业又重新回复到完全竞争的零利润状态。模仿企业由于只需支付较低的模仿成本,同时也不需要承担任何创新的费用和失败的风险,其收益甚至可能超过创新企业。
如果一方创新,一方守旧,那么,创新方的新技术发明应用使产品质量和性能提高,成本降低,于是厂商在非价格竞争和价格竞争方面较之守旧方都具有竞争优势。这样创新方市场份额将逐渐增加,随之,利润也将逐渐增加,最终创新方将守旧方完全驱逐出市场,这时,创新方之所得将是守旧方之所失,双方处于零和博弈状态,将引发国际贸易摩擦。本文用以下模型来说明:
假定在美国有一个消费者群体,用θ表示消费者的质量偏好参数,其中θ连续均匀地分布在区间[θ0,θ1]中,定义消费者的效用函数为:
U=
式中qi为产品质量,pi为出口价格(i=a,b)。假定两厂商能够以单位成本c生产质量为qa的产品,且厂商b花费成本ci=ei2进行技术创新使产品质量提高ei,厂商b的质量水平为qb=qa+ei,且设pb>pa。
当且θqa>pa时,即单位货币的质量b不低于单位货币的质量a。这时,所有的消费者都会购买产品b,这是因为(θqb-pb)-(θqa-pa)>0,从而,ub>ua。故消费者偏好于质量高的b厂商产品。这时厂商b因技术创新把没有进行技术创新的厂商a排挤出市场,厂商a为了挽回失去的市场,会实施低价销售,结果引发美国对广东a厂商的反倾销调查。
再考虑的情况:设当消费者的质量偏好为θ时,购买高质量的产品和低质量的产品无差异。从而有:θqb-pb=θqa-pa,即。
则消费者对于厂商a和厂商b的需求函数为:da=θ-θ0,db=θ1-θ。
厂商a、b的利润函数为:πa=(pa-c)da,πb=(pb-c-ei2)db。
用逆推法求解一阶条件,联立后得均衡价格为:
将均衡价格代入利润函数为:
因为θ0
显然,πb*>πa*。厂商b由于进行了技术创新,提高了产品的质量,争夺了厂商a的消费者,从而使市场占有量增加,利润增加,高额的利润推动厂商b不断地创新,于是产品的技术标准越来越高,而广东厂商a的产品即因守旧遭遇美国的技术贸易壁垒。
如果双方都建立技术驱动贸易模式的话,将形成互利双赢的均衡局面,从而自然而然地避免了反倾销、技术贸易壁垒和知识产权纠纷等各种形式的贸易摩擦。这是因为:
双方的创新对彼此都构成了技术壁垒。这种壁垒将形成不同的消费偏好和市场需求强度,厂商各自就拥有不同程度的市场垄断力。技术壁垒越强,市场垄断力就越强,厂商就越难挤占对方的出口市场份额。均衡时,市场份额的差异就越少,均衡价格的差异就愈大,这样就不会形成市场价格的激烈竞争,避免了反倾销的贸易摩擦。
双方创新导致技术水平接近,就会相互承认各自的产品标准。相互承认对避免国际贸易摩擦的作用是,出口国不会因产品不符合进口国的环保标准、技术标准等而遭到禁止和产品的退回,也没有必要支付为达到对方国家的规制标准而带来的额外成本,从而实现出口竞争力的提高和促进贸易自由化的结果。
双方创新都会形成自主的知识产权和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盗版、假冒产品、商标侵权、专利侵犯等现象就会越来越少,从而大大减少知识产权争端。
双方创新意味着需求结构越接近,有利于发展产业内贸易,产业内贸易指数越大, 彼此作出市场的让渡越多,则该产业内贸易平衡状况越好,技术创新产品的经济效益趋于最大化,因而双边贸易产生的摩擦张力就越小。
广东建立技术驱动贸易模式化解国际贸易摩擦的路径选择
(一)开展产业差异化自主创新,避免国外对粤进行反倾销
中国加入WTO后,反倾销在国外对广东贸易救济措施中使用频率最高,自入世到2008年底,共有18个国家(地区)对广东启动了158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又以遭受反倾销案为重,占比78.6%。广东仅仅是中国的一个省,7年间遭遇反倾销案件居然达到平均每月近1.5宗,这样的密度在世界上少有,涉案产品主要以农产品、钢铁产品、纺织品、鞋、家用电器和电子计算器等为主,这些产品历来为各国所关注,出口相似性指数和产品相似系数都很高,国际市场竞争甚为激烈,是反倾销的多发领域。而广东出口这些商品往往具有数量多、价格低的特征,在全球经济低迷、失业人数高起的当今世界,极易招致进口国的反倾销。
那么,如何避免国外进行反倾销呢?主要措施是实施产业转移和进行产业自主创新。一方面,将附加值较低、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其它发展中国家转移,避免在国际市场与其它国家展开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围绕国际市场发展的需求,重点开展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等关键领域的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开发出适销对路的多样化异质性产品,基本实现由“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
(二)建立和完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机制,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
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近几年来广东在高新技术、家电、纺织、农产品、玩具、食品和家具等行业中,约有2/3出口企业的产品频遭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所涉范围从产品性能、质量标准到产品生产、加工、包装、标签、运输等全过程,这导致广东出口贸易损失巨大。广东面临的技术贸易壁垒本质上是广东与发达国家之间技术差异的具体体现。而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是提高广东科技水平,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较好的路径。因为如果只引进而不能实现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后的再创新,广东出口行业的技术能达到技术先进国转让技术的水平,可以暂时跨越技术贸易壁垒,但是永远摆脱不了技术依赖,随着发达国家技术创新速度的加快,广东出口会不断地面临新的技术贸易壁垒;如果有很强的技术消化吸收能力和技术创新的愿望,企业将可能开发出处在国际最前沿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从而实现技术贸易壁垒的彻底跨越,这时广东出口行业的技术标准高于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对广东出口行业构成不了壁垒。
由上可见,加大技术引进,增强对外来技术的吸收消化能力,开展技术创新,是广东跨越技术壁垒的重要方法。为此,政府和企业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第一,增大人力资本的投入,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广东对外来技术的吸收能力和创新能力;第二,政府通过减免科研设备和技术进口关税等手段鼓励企业加大对研发的投资;第三,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广东与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相似性指数越高,引进的技术就越先进,消化创新能力就越强,广东的技术进步也就越快,越容易跨越国外的技术贸易壁垒。
(三)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避知识产权争端
广东出口产品之所以遭受到了越来越严重的知识产权壁垒,其根本原因就是广东尚未建立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体系,导致创新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因此,广东要建立技术驱动贸易模式,战胜知识产权壁垒,必须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第一,广东省政府要通过诱导性和鼓励性的财政、税收和信贷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对申报、发明专利的单位个人给予重点扶持,同时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和个人必须给予一定的惩罚;第二,广东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如果广东企业能够研发自己的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那么就不可能侵犯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这是解决广东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贸易纠纷的根本途径;第三,广东企业对自己的产品、技术和专利等要实施最优的知识产权保护。这样既可因高的进入壁垒使得企业在出口市场上取得优势地位,增强获利能力,也可以避免被外企钻空子索要专利费;第四,广东企业应承担起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的义务,严格遵循TRIPS协议中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最低要求。
综上所述,本文从贸易模式的角度研究了广东面临的国际贸易摩擦问题,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并提出相关建议:第一,广东长期形成的劳动力要素驱动贸易模式存在着内生的摩擦因素;第二,技术驱动贸易模式超越了劳动力要素驱动贸易模式的限制,具有垄断力强、附加值高的特点,能充分发挥各国的优势,创造新型贸易的双赢,有利于缓解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第三,广东化解国际贸易摩擦的有效方法就是要通过开展产业差异化自主创新、建立和完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机制及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等途径实现贸易模式从劳动力要素驱动向技术要素驱动转型;第四,实现互利共赢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目标。要达到该目标,建议我国在外贸发展中高度重视科学技术这一关键要素,实现“贸易―技术创新―互利共赢―新一轮贸易”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徐毅儿.我国半年贸易摩擦涉案金额超去年总和[EB/OL].news.省略,200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