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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着重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由点到面、由浅入深、长效发展,带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
支队在市城管局的带领下,不断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加大宣传,积极开展市容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抓好市区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市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创文工作任务。现将支队2018年上半年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2018年,支队大力提升市区城市街景,积极做好复兴大道形象提升工程,开展华夏大道、夷山大街北段、明伦街、火车站、大梁路等路段的市容环境街景整治工作,大力拆除影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破旧铁架子等,同时利用楼体景观整改体量过大或造型欠佳的门头牌匾,重点从以下几个方法践行服务型行政执法:
一、做好沟通教育工作,争取商户理解支持,文明执法、和谐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坚持落实“721”工作法,通过逐户登门对整治路段的商户发放“致广大商户的一封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面对面与商户沟通交流,摆事实、讲道理、讲依据、讲法律,鼓励商户自行拆除违规门头牌匾、自己动手修补问题门头牌匾,同时执法人员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争取与广大商户达成共识,争取得到商户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二、做好前期现场摸底勘查,加强物资人员保障,科学统筹。每次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开始前,执法人员都会对整治路段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等市容环境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一户一档、装订成册,按照“一街一风景”、“一楼一景观”、“一处一风格”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整治过程中根据整治进度,一天一晨会,一天一总结,合理安排人员和车辆,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在天气炎热时,为保证执法安全,支队及时调整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执法,发放风油精、矿泉水、毛巾等防暑降温用品,以防中暑,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主动帮助整改违规门头牌匾,变违规为合规,热情服务。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商户的权益,践行服务型执法,执法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将违规门头牌匾超规格的部分进行拆除,再根据字体、标识、闪光灯等因素进行重新设计、安装,减少商户损失,整改后的门头牌匾既能自成一体,又与相邻门头牌匾相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虽然门头牌匾被整改后比原来小很多,但是执法人员的温情执法、热情服务得到商户的高度赞扬。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unit”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水利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来,在市水利局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本着建设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紧紧围绕依法治水、依法行政这个中心,按照“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健全法制”的工作思路,坚持不懈地开展了水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巩固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水事秩序和水利执法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等各项工作已基本上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水利局明确局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列入班子会常规事项,研究部署法治水利建设工作,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执法领导小组,探索建立综合执法、规范运作、多方联动的水行政执法综合体系,基本达到水利执法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二、加强法律宣传
近年来,特别是新《水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把学习好水法律法规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学习,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和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使执法工作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落实了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一是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执法培训,调整充实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法律、责任心强的同志到水利执法队伍中去。多次请区政府法制办及区法院的领导授课,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执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强化了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我局每年借“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及“全民普法日”的有力时机,利用报纸、进社区宣传等不同形式,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悬挂横幅28条,通过宣传增强了全社会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的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我县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逐步减少,人民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的意识已基本形成。
三、认真履行职责
(一)执行制度规定。依据《浙江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编制完善各类清单,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二)规范执法程序。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制作文书,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并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三)公开执法信息。近年来,柯城区水利局坚持做好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务院有关规定,按照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主动将执法结果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
(四)开展依法行政。
1、认真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初,我局依据省水利厅印发的“互联网+监管”工作规则(试行)通知(浙水办监督【2020】5号)文件要求,制定了2020年“互联网+监管”工作职责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按照省厅最新要求开展变更为1项。依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的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抽查对象库及具体抽查事项计划任务。主动对接市局执法大队开展梳理“互联网+监管”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认领监管实施清单,并补录了行政检查事项。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深化。
大力整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资源,以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为支撑,以浙里办APP为发为点,不断提高我区水利事项行政审批便捷度和满意度。目前,已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可以掌上办、100%实现网上办、100%实现跑零次、100%实现即办,承诺时限压缩率达到100%。今年网上共计审批173件,平均办结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
3、结合市区专项联动,推进水行政执法开展。2020年,结合“无违建河道”创建、河湖清“四乱”任务,我局开展检查大小河道9条,小二型以上水库47座,累计巡查排查河道长度约324.8公里,巡查检查104次,出动人员344人次。通过自查、巡查、举报等途径,及时劝退非法抽取地下水企业4家,消除破坏防洪堤和占用河道堆弃垃圾隐患6起,全年未发现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未发生因违法或不当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今年,水政执法大队两名工作人员都是刚转岗的,办案经验和能力都很不足。
2、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因编制改革受限,柯城水政执法大队还要兼顾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业务工作,人员精力有限,无法确保水政执法巡查、督查等日常工作。另外,全局目前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仅剩2人,而且都在负责其他科室的工作,在进行行政执法时将会出现“参加执法的人无证,有证的人无法到场执法”的现象。
五、明年工作措施
1、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水政执法宣传力度。教育群众,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2、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有计划的开展执法检查,并加强部门、乡镇(街道)协同作战。
3、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来约束和保证执法者和当事人守法,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树立勇于执法、敢于碰硬的精神,全面提升水政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4、加强与司法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增强水政执法能力。通过司法部门的强制执行,加大执行力度,以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
一、认真开展梳理执法依据工作
为了将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引向深入,市工商局根据近年来年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修订、废止情况,对市局系统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目前,已对117件法律、280件法规、74件规章、37件联合规章、21件地方性法规、16件地方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工商部门应当实施的执法行为443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387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强制29项、行政征收5项。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为确保今年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法制科按照按照《省工商局关于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市局起草的《举报传销行为奖励办法》《关于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在后按规定程序报送市法制局备案,确保市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其中,《举报传销行为奖励办法》以市政府名义予以。
三、扎实开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市局按照年初对执法责任制目标考评工作的安排,组织系统各单位法制科长对从系统各单位抽取的40份规范性文件、57件行政许可卷宗、59件行政处罚案卷、17件行政强制措施案卷、8件广告许可卷宗、16件行政确认卷宗,共157件执法卷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查,书面反馈评查意见20份。系统各单位也积极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共自查规范性文件458份,执法卷7432件,并对自查出的和市局评卷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四、实行执法责任追究月报告和行政执法责任信息通报制度
严格按照省局《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月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月报告制度,市局、县(市)局和分局两级法制机构设专人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落实层级上报工作。过错追究月报告制度的实行,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工作的开展,截止目前,系统各单位没有出现执法过错被追究的情况。
五、完善制度,丰富内容,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1-11月份,根据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我局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中心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思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共出动执法人员191人次,检查商业场所38家,检查商品18485种。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案件13起,结案11起,罚款1千元;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起,结案3起;受理职务报酬案件7起,结案7起,总结案率为84%。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开展专利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推进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营造良好的法制和市场环境。
XX年1至2月,我局派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35人次对济康大药店、市七一购物中心、好家乡超市七一店、红山新世纪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企业、药品超市进行了“两节”期间专项检查,在10503种商品中对近百种标注有专利标记的商品进行登记,对其中7种涉嫌冒充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产品进行抽样取证,并要求企业限期提供证明专利标记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月15日,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组织下,我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一道对市天山商场进行了专项检查。
4月19日至4月24日,在我局的督导下,沙区知识产权领导协调小组十二个成员单位与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的执法人员针对辖区内的世纪金花商城、康泰东方药品超市、七一超市、友好百盛、金都保健品市场和商贸城文体用品大厦进行了有关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联合执法检查。在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中,共对1000多种药品、500多种医疗器械、上千种保健品和100多种品牌服装、500余种日用百货和300个品牌的文体用品进行抽样检查,逐一登记了三百余种含有专利标记的商品。
4月26日,我局会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整规办、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农机局等部门,在**市北郊华南农机市场针对标有专利标记的农机商品开展了 “4•26”专利联合执法活动。
8-9月份,我局对主流新闻媒介刊登涉及专利标记的广告进行集中检查,立案查处2家广告业主,整改1家,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还向新闻媒介赠送了专利法宣传材料10余份,并通过主流媒体扩大对专利权保护的宣传。
9月1日~5日,第15届**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乌洽会)召开。为整顿和规范会展经济秩序,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力度,我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一道会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检验检疫局、海关、测绘局、边贸协会等8个部门联合在乌洽会上开展了执法行动。此次乌洽会参展商品或技术中标有专利号或专利标记的商品有62种,涉及机械设备、汽车配件、装潢材料、家用工具、保健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各类产品。
二、通过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树正面典型。
4月26日,在纪念第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中,我局为**市天山百货大楼授全疆第一家 “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牌匾。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新疆友好集团、天山百货大楼的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媒体记者50余人参加了授牌活动。此次授牌活动,在全疆流通领域尚属首例,为我市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树立了正面典型,为全疆的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表率。
三、强化整体素质,提升综合实力,切实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法律业务知识和专利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保障执法人员进一步积累专业知识和实际办案经验,以过硬的扎实的业务功底充实自己,XX年,我局制定了《XX年执法学习计划》,坚持每两周一次地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共组织业务学习20余次,通过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树立了我局执法队伍依法办案,秉公执法,文明办案的整体社会形象。
四、探索跨地区横向协作执法网络工作,加强与外省、市及外地、州局协作执法。
2月,我局在处理“姚记扑克”冒充专利案件中发现,该产品的生产厂商为上海宇琛扑克实业有限公司,为从源头上遏止假冒、冒充专利产品在我市的销售,我局及时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出了协查函,请该局协助查处生产厂商的冒充专利行为,3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给我局复函,已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处理。
10月,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米泉齐路达工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树脂复合材料井盖”产品的宣传单上宣称其产品获得国家专利,并印刷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名称:地下管道检查井盖、专利号:ZL02216643.2),经检索查明,该专利权于XX年5月31日未缴年费终止。经了解行政区划,根据《行政处罚法》及《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向昌吉州知识产权局移送了该案。
五、建立统一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 共2页,当前第1页1
为推动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我局制订了《专利案件处理流程表》、《执法人员出外勤记录》、《群众来电来访登记表》等一系列执法文书,与主管行政领导签订了《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责任书》,并将专利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使我局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标准、有目标,严格依程序进行。在今年迁至西北路新办公地点办公,专利违法案件调查室,处理纠纷案件口头审理室得到初步解决的情况下,及时将专利行政执法的依据、规程、举报电话等事项进行公开上墙。另外还利用各种培训讲座,广泛向社会各方面介绍我局行政执法职能,积极为市民提供服务,主动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的主题,展开行政执法为民服务的工作。我局还根据上级要求,贯彻落实并履行《行政许可法》和《**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认真进行行政许可事项的报备清理工作,经过清理确认我局无行政许可事项。对XX年行政执法考核后自查中发现的不足全面深入进行完善,如,案卷归档程序进一步规范,调查证据照片进一步翔实等。
六、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领域的各类违法活动不断增多,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威胁经济安全。6月,我局和**市公安局牵头,建立了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出版物市场稽查队、**市
工商局、**市质监局等12家行政执法单位组成的跨部门、跨行业的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单位相互通报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案件动态及案件查处情况,提供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会诊研讨重大、疑难、新类型、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共同研究交流联合打击各类突出经济违法活动案件的经验和做法,解决案件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努力增强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密切合作,在加强保密的前提下,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联网共享;通过相互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共同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会商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而有效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
七、在我市沙依巴克区成立全疆首个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9月21日,在我局和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办公室的共同努力下,“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正式成立。首批加入联盟的新疆友好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成员单位代表共同签署了《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承诺书》。“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成立,为**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开拓了一条新路,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它将成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交流。
11月,应我局的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以下简称高院民三庭)委派该庭高华东法官来我局调研工作,这是自治区司法部门与我局的首次工作交流。我局领导介绍了**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发展实施专利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高法官高度评价了我局在**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愿意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协作,将高院民三庭工作中一些好的工作经验与我们共享,把自治区、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得更加有声有色。这次交流,为今后工作中协调配合,取长补短,促进我市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机结合奠定了坚实基础。
九、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今年,因当事人不服我局处理决定,起诉至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有2起,现均已被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有效。
一、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组织全县文化经营单位业主及负责人召开文化经营单位信息采集工作会,现场讲解了数据填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对上年新审批办理的6家文化经营单位相关经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对原有的31家文化经营单位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整理,严格把关,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录入报送我县37家文化经营单位的数据信息。
二、抓好日常检查工作
执法大队在日常检查中,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度。发现情况及时请示汇报,做到周周有行动,日日有记录,在执法过程中始终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今年以来,执法大队先后开展日常检查40余次,检查经营场所120余家,利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及时录入检查笔录120余份,上报执法信息3条。确保了文化市场安全有序,服务了全县政治、经济大局。
三、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开展了“两节”期间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执法大队共出动100余人次,重点对网吧、歌舞娱乐、影剧院等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3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防止和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开展了“两会”期间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在全国“两会”期间,执法大队采取不定时、随机检查方法,重点对网吧和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未进行实名登记、超时营业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同时加强对出版物经营单位以及游商地摊的管理,共收缴盗版图书120余册,光盘80余张,有力的保障了全国“两会”胜利召开。
四、完善文化经营单位制度落实
为确保全县文化市场经营规范、有序,执法大队组织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召开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会,并与安全生产重点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督促各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相关证照、禁入标识、举报电话等张贴上墙。
到 2015 年 11 月 3 日,全区已立案 195 宗,收到罚款的案件(结案)193 宗,其中处罚金额 3000 元以上的案件 13宗,共收到罚款 196350.25 元,处罚违法租赁当事人 172人,有效地打击了辖区违法租赁行为,处罚教育一批租赁当事人,净化了辖区租赁市场。行政处罚工作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其它投诉。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由于面临全区网格化管理改革的推进,各基层所的原有执法人员(辅助执法人员)很多的岗位和任务都有变动,对执法队伍的稳定造成了不小的影响,有的所甚至面临人员减少、人员交接工作难以跟进的局面,有个别所所办案质量和资料录入质量不高。
(二)因《房屋租赁条例》取消的消息,对整个队伍的思想稳定有一定的影响,个别所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处罚案件数量和调解纠纷数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提升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种苗违法行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营造诚实守信、依法从业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区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林业局结合各级“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林木种苗联合执法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为确保本次活动开展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并5月18日在全局范围内相继召开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启动大会、领导小组联系会议,***局长在会上就如何开展好此次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
二、宣传贯彻《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营造依法治种工作氛围
加强宣传,切实做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加强自身队伍法律知识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发放《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读本,做到全局职工人手一册;二是利用端阳花市、赶集日、果蔬批发市场、苗木集散地、气象平台、网络、微信宣传平台,通过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据统计,全区共组织了2次集中宣传活动,编印《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宣传册达2000本,宣传单5000张,各类苗木种植读本1000余册,悬挂横条幅10多幅,发送气象平台信息2条,受众人群30多万人次。
三、加强种苗行政执法、质量检查工作,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管理
自2018年5月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以来,共查处2起种苗违法案件(销售无质量检验证书林木种苗案、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案),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有力地维护林木种苗市场秩序。
雨季造林期间我局组织种苗、森防、绿化等部门对全区6个乡镇的5家林业工程造林中标企业使用的苗木不定期开展圃地和造林地抽查工作,严格执行“一签三证” 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活动开展以来,对全区所有苗木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清理并注销了40家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家停止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苗木生产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对抽取的8家苗木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未发现行政审批不合理,企业未按照许可规定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
五、经验做法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1、活动开展前期要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召开好活动动员大会、成员单位联系会议,下发活动方案到乡镇街道,做到部门协调互动,广泛宣传好活动内容;
2、活动开展过程中,主要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为突破口,同时接受举报监督的形式,进入苗圃实地针对种苗、森防、野保、林政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查处问题;
3、活动开展后期,做好经验总结,宣传报道,档案收集,做到举一反三,指导今后的林木种苗执法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
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存在更多的是不足:
1、种苗执法力量薄弱,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完善和提高;
2、缺乏执法实践,林木种苗执法纸上谈兵,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执法程序不清,无法独立完成调查取证,法律文书的制作;
3、没有种苗执法专项经费,没有执法车辆,缺少行政执法基本条件。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目前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现状,我区将继续大力抓好林木种苗执法工作:
1、争取各级领导对种苗行政执法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积极争取执法经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到执法有人,查案有力;
一、水资源管理
(一)用水总量
按时完成基层定报表季度填报和审核工作,督促取水户按时、保质填报季度取水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及时上报年度用水总量核算成果。根据取水许可审批、发证情况,及时更新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内取用水单位信息,做好名录库维护管理工作。截止2021年6月2日在用水总量统计名录库中将县38个取用水户取水许可证信息全部更新完成。
(二)取用水监管
严格按照取水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做好取水申请审查审批工作,认真做好取用水户档案管理,及时完善“一户一档”系统填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上传等工作内容。截至目前,批准在册的共27家“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已全部上传完成。加强日常取水监管,对取水对象户不定期开展检查,做好取用水过程监管,发现取水问题及时责令取用水户立即整改。
(三)计划用水管理
年初,按照上年年底取用水户上报的年度用水总结及用水计划及时核定取水量并下发取水计划通知,2021年1月份完成32家取用水单位的用水总结审查和用水计划审核,督促5个未进行年度水量分配的取水户及时完成水量分配。
(四)水资源费征收
截止2021年上半年,我局共依法征收县自来水公司、县杭城自来水有限公司、中节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水资源费1296702.46万元(含补缴)。
二、节约用水管理
(一)节水宣传
2021年3月22日第二“世界水日”和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到来之际,县水利局积极开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主题宣传活动。水政股组织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挂横幅、摆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节水知识,利用微信群、电子屏等新媒体提升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和广大民众节水、爱水、惜水、护水的理念。
(二)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有序开展,2021年4月22日,县政府办成立了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组,确立领导机构和人员。6月9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县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启动会,进一步落实了相关单位责任,提出了达标建设要求。目前,《县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正在编制中,计划于本年度底完成各项创建任务,2022年初将申请达标验收。
三、水行政执法
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大幅减少。2021年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非法采砂违法案件3起,行政罚没款2.9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起。继续做好日常巡查和案件查办,由我局抽调到县砂石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六名执法人员积极参与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任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维护河道砂石正常开采秩序。
自今年年初以来,我局在党委、管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区创文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全体执法队员的努力下,坚持创新思路、严格管理,以创建为契机,大力弘扬城管精神,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现将执法局在2019年上半年文明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乱堆乱放、乱披乱挂整治。乱堆乱放、乱劈乱挂一直以来都是城市治理的顽疾,执法通过口头劝阻、发放宣传手册、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对辖区沿街店面、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在整治过程中,执法队员共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150余份,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并在后期的巡查管理中,开展了30余次集中整治行动,加强日常管理,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乱堆放、乱披挂严格整治。
(二)“牛皮癣”清理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严格执行“牛皮癣”清理工作,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清除一处、坚决遏制“牛皮癣”泛滥的现象。执法队员每天都会在主街道进行“牛皮癣”的清除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张贴“牛皮癣”小广告的当事人进行教育处罚。上半年执法队员累计清除牛皮癣多达360余处,面积近3000平方米。
(三)餐饮油烟污染管理。坚持依法履职、通力配合,积极开展了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目前采取对重点区域及百姓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突破口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截止目前共计排查178家,检测79家,合格67家,累计发放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定期维护表178份。
(四)违规户外广告拆除。一直以来,形形的广告牌作为城市文明的一种标志,一方面对外展示着城市的形象,另一方面,一些过期、破损的户外广告牌不仅影响着城市的美观,也存在安全隐患。1--6月份,执法局共计拆除户外违规大型塔牌广告13处,立柱式广告33处,依法取缔落地灯箱广告23处。
(五)静态交通执法工作。机动车规范停车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本次文明创建工作的重点工作。由于城区内现有停车位严重不足,加剧了机动车违法停放的现象,对此执法大队联合停车办对执法队员队员共增划了1000多个停车位,大大增加了城区内机动车停放空间。同时,为防止一些机动车在马路牙过低的路段,将车辆随意驶入人行道停放,执法局持续开展静态交通综合整治,在整治工作中,加强了贴单管理的力度,日贴单量达到了20份,同时道路清障车辆对那些“僵尸车”、长时间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了拖离现场管理。并联合城东街道办事处组成文明劝导小组,宣传和引导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有效地遏制了非机动车量乱停乱放现象。
(六)建筑渣土治理。以“5+2”工作模式深入推进建筑渣土专项治理,节假日、双休日安排人员值班,保持不间断、无盲区巡查监管,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截至目前,共教育和处罚渣土车辆 369 辆。同步督促高新区渣土消纳场对工地出入口硬化、落实冲洗设备、裸土防尘网覆盖等,落实环保督查整改要求。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一些城市管理区域上仍存在盲区,出店、占道经营等问题仍旧十分突出,有回潮及反弹现象。
(二)流动摊贩、“牛皮癣”小广告流动性加大,存在屡禁不止现象,管理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道路交通静态管理执法力度。对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时进行教育处罚,维持良好的公共场所静态交通秩序。
(二)取缔工十一路、工十五路等重点路段违章占道设置各类经营摊点(即:占道修理、占道加工、占道装修、占道储物、店外占道经营摆放、占道洗车等)。
(三)继续开展户外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拆除大型立柱广告,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广告,对沿街门头牌匾实行一店一牌,严禁一店多牌,沿街门店设置或更换门头牌匾必须经过审批,做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严禁私自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