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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Q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
随着国家加大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解决,城乡差别正在逐步缩小,农民的生活理念、生活质量和农村生活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度假、旅游、休闲到农村去的人群在日趋增多,现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一道靓丽如画的的风景,也是人们不可忽视的丰富自然资源。
但是伴随着农村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有些甚至成为制约农村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概括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因素大致分以下三类:
1.现代化农业生产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面源污染形势严峻
目前,对农药化肥的使用还没有具体的监管措施,农民群众大多选用廉价普通农药化肥,有机肥、生物菌肥等应用较少,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大多超标,作物吸收少,土壤分解慢,部分渗透到土壤和水体,对农田及周围环境造成交叉污染。大量使用的地膜、塑料袋,分解慢,回收难,已严重影响到农村的生态环境。
农作物桔杆利用率低,目前仅用于畜牧业饲草和生活薪炭,效益偏低,收集成本较高,被村民直接点燃或随意堆放。秸秆焚烧引起的环境空气污染。由此产生的空气污染不仅影响农村环境,对城市环境也造成了很大危害,甚至影响到交通安全。
2.农村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
农村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在与日俱增。
3.集约化养殖场布局不当、污染治理不够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
近几年,由于禽畜养殖业从分散的农户养殖转向集约化、工厂化养殖,禽畜粪便污染大幅度增加,成为一个重要的污染源。据调查,养殖一头牛产生并排放的废水超过22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而养殖一只猪产生的污水相当于7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加之其规模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布局上没有注意避开人口聚居区和生态功能区,造成畜禽粪便还田的比例低、环境危害直接。同时需要强调的是,集约化养殖场的污染危害并不低于工业企业:不仅会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并危及地下水源,还有恶臭。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对人群健康的威胁也更直接――人畜共患疾病的载体主要是家禽粪尿。
二、造成农村生态环境影响成因分析
导致当前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1.农村环保机制不完善,制度缺失危害甚于污染本身。农村环保管理体制机制不顺,职能部门执法缺位,难以形成执法合力,除乡镇以外的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环保投入和环保队伍。
2.生态环境意识淡薄,年长者甚于年轻一代。由于受人力、财力等条件限制,我国环保宣传教育多集中在城镇区域,农村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滞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低碳生活方式尚未形成,生态环境局部恶化的局面还没有得到彻底扭转。多数群众,特别是较为年长村民,认为垃圾只要扔到塌窑烂地坑或沟边洼地就行,甚至一些畜禽尸体随意丢弃,遇洪水、大风四处漂散,或漫天飞扬,给流行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温床。
3.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相对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而言,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针对农村环境问题,如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4.对农村环保的宣传教育不够。由于受人力、资金条件限制,环保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一些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不高,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对生产、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三、探索适合我国农村特点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是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应按照“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为抓手,并有相应的经济条件、制度条件和科学技术条件等与之配套,不断探索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切实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持续深化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保护第一、生态优先”的理念,切实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
2.以科技为支撑,推广成熟的农用技术。注重生态平衡和生态防治相结合,大力扶持,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讲求化肥施用“处方”,做到合理正确使用,帮助农民科学种田。利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科学施用农药。进一步扩大沼气池项目实施范围,通过示范户现身说法,深入宣传推广沼渣、沼液、沼气应用和“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引导,变废为宝,控制养殖污染。大力治理“白色污染”,建立不同规模和层次的回收点,支持引导农膜回收利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严格控制超薄农膜的使用。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气化技术和其他综合利用措施,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建立绿色食品检测准入体系,培育绿色市场,倡导绿色消费。
3.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态建设的监管机制。一是强化政府和职能部门对辖区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内容,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化。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各个环保责任主体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力,措施到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增强基层环保力量,设立基层环保机构,在行政村成立环卫队和环境信息员,逐步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环保工作网络。逐步建立与健全农村环境质量的初级动态监测体系,做到农村环保有人管,环境问题有人抓。
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和内蒙古高原交汇地带的甘肃省,是黄河上游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从甘肃全省情况来看,草原区的草场退化严重,荒漠化日趋加剧;河西地区,是全省乃至全国沙尘暴的发源地之一;陇南地区,地表的石质化严重,滑坡、山洪、泥石流常有发生。日趋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甘肃农村及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1 甘肃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农民参与现状
1.1 农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缺乏积极性
20世纪70年代,美国法学家萨克斯提出了环境公共财产理论。萨克斯认为,环境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财产,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应摒弃过去认为的环境要素为自有财产或无主财产的传统观念,将其纳入到所有权客体范围之内,以法律形式予以保护。但是,从实际调查情况看,在甘肃农村,65%的村民都认为,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应该由政府来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是一种公共资源,不是属于哪一个农民单个所有。在这一思想下,当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加剧时,很少有农民群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家园环境以免遭破坏。过度的利用自然资源,毫无节制地占有、使用和支配自然资源,必然导致环境恶化,引发资源枯竭。
1.2 农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流于形式
1968年美国学者加勒特·哈丁,首先提出“公有地悲剧”理论模型。环境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每个人都有使用权,但每个人也都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若每一个人都倾向于过度使用,必然造成资源的枯竭,公地悲剧由此产生。当政府片面追求地方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保护时,或者政府放任企业追求经济效益而对环境进行破坏时,很多农民不但意识不到自己所拥有的环境权,更加意识不到自己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地位,往往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环境心态。同时,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中看,许多农民往往只注重与自己有着紧密联系的环境利益,对于公共环境部分却采取“放任不管”的心态,即使农民感觉到政府及企业的经济行为触及到自己的环境利益时,考虑到个人成本与集体福利,他们也很少采用积极的措施去寻求保护。因此,公地悲剧的产生在于每个人都知道自然资源会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环境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
1.3 农民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在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提出:“人人有在尊严和幸福的优良环境里享受自由、平等和适当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这是对环境权的最早定义。环境权以环境为媒介,包括环境使用权、环境保护相邻权和环境人格权。它不仅仅在于维护人类生存,更在于实现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据调查显示,在甘肃农村,75%左右的农民没有接受过环保知识、政策和法规的学习,环保意识十分淡薄,对环境危害认识不清。甚至一些村干部也认为,要提高农村的经济收益,污染或破坏自然环境是避免不了的。由于农民对自身拥有的环境权利无知、文化水平不高及法制观念的不足,当环境破坏事件发生时,许多农民要么迷茫,要么冲动行事,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拖延”,使得农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愿望更加难以实现。
2 甘肃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农民参与障碍
2.1 环境知情权缺乏保障
环境知情权又称环境信息权,是民众依法享有获取、知悉环境信息的一种权利。它是社会成员参与环境决策,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及时、有效地获得真实的生态环境信息的前提下,社会公众才有可能及时参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以避免事后不能有效地防止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窘境的发生。
我国立法对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没有专门的规定,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环境保护法》也只是在第31条规定,发生环境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之后,污染者负有信息通报义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了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方法,对保护公众环境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但其主要适用于城市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对农村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却未予以规定。
同时,环境信息关乎人类的生存,在环境保护实践中认识环境和解决环境问题所必需的一种共享资源。除非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特定主体利益,原则上有公布义务的主体应及时公布环境信息,使公众知晓生存的环境状况。然而,我国在此方面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把应该归入公开范围的信息却归入了保密范围,导致环境知情权流于形式,为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2.2 环境参与权立法滞后
从我国现行的宪法来看,虽然有环境权的相关规定,但多为隐含性的规定,只能通过法条推测出环境权。由于宪法未明确规定环境权,使环境权仍然停留在应然权利的层面,当农民的环境权受到侵害时,难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以此同时,宪法中对环境权的规定多表现为国家的管理职能,并没有把环境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予以规定。
与国外的环境立法相比,我国的环境立法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首先,我国关于公民参与环保的立法多是零散的、模糊的。现有的关于公众参与环保的规定并没有集中起来做专门的统一的规定,而是多散落在环境基本法和单行法中,难以形成合力。这些法令很少将公众参与环保作为公民一项权利进行规定,这就导致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中,由于农民没有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即便农民参与环保的机制健全,也无法顺利的参与环境保护。其次,对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在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中不乏公众参与环保的相关规定,但大多都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环保法律法规中都规定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应该有建设项目所在地居民的意见”,但是通过怎样的途径、方式获取当地居民的意见没有明确说明。在农村环境保护实践中,往往因为方式、途径等不适当,导致农民难以参与环境评价。最后,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范围较窄。在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明确规定,只有“直接涉及公众环境利益”或者“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才能参与评价,这就直接缩小了公民参与环保的范围。在农村环境保护实践中,有些建设项目对农民环境利益的侵害是间接的,有些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虽不严重,但这些都会对环境和农民的环境利益造成损害,将这些排除在农民参与评价之外,极大地打击了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2.3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不完善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而产生的一项司法救济措施,是保障公民环境参与权的最后一道屏障。然而,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固体和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法律都没有关于环境权及其相关权利的专门性规定,这一立法空白直接导致了环境公益诉讼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当环境受到污染或环境公共利益遭到损害时,农民无法以环境权进行维权行动。同时,当污染环境的行为发生时,只能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因此,当农村生态环境遭到污染时,农民却没有资格为此提起诉讼。即便法院受理了农民的诉讼,如何分担维权成本又制约了农民个体生态维权。同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还存在刚性不足问题。尽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含有一些公众参与权利遭受侵害的救济办法,就其性质而言,它属于部门规章,不能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这就导致了农民参与进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时无法成为司法救济的对象。
此外,检测和鉴定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与损害往往需要专业技术和装备,普通农民通常不具有这样的能力,更难以承受高额的取证费用。这就使举证难的问题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凸显,也降低环境公益诉讼实效性。
3 甘肃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农村参与路径提升
美国经济学家埃利诺·奥斯特罗姆在《集体行动如何可能?》一文中提出,在公共物品困境中,所有人都可以从公共物品的提供中获得利益—比如防治污染。但是,大家都发现单独提供太昂贵了,并且都希望由别人来提供公共物品而自己能够坐享其成。如果每个人都采取这种均衡策略,那么,就不可能存在公共物品或者人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将不能得到充分满足。但是,如果每个人都参与提供公共物品,那么所有人都将从中受益。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实践中看,无论是“利维坦”式政府控制,还是“私有制”的市场机制,都无法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仍然需要构建多元合作模式的环境治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供给,以满足社会治理的制度需求。
3.1 建立健全农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3.1.1 强化公民环境参与权的立法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日益增强。在立法上完善环境公民参与制度,已经成为世界环境保护发展的必然趋势,许多国家都将公民环境权确立为法定权利。不仅节约了环境管理成本,也为建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在宪法中规定公民的环境权已经成为迫切需要。我国应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权,为农民参与环境保护权益提供法理依据。
3.1.2 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以公益性为特征,旨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新型环境诉讼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公众维护其自身环境权益实现的最终途径。它不仅可以弥补环境保护中存在的行政管理漏洞,还保障了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和公民诉讼权的实现。与传统的诉讼制度不同,环境公益诉讼具有公益性和私益性特征,在法律体系中应保证其独立地位。
3.2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为农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提供行政保障
党的十报告指出:“要完善包括政务公开在内的多项公开制度,加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农民环境参与权的实现程度。为此,要不断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首先,要拓宽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除了行政机关及其相关部门外,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下理性的经济人,为了追逐高额的经济利润往往会损害生态环境,因此,应建立工业企业强制信息公开制度,尤其是重污染企业的环境信息。其次,明确环境信息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其他环境信息一律公开。对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交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认定,不能有涉事部门或企业自行认定。最后,完善环境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建立环境责任追究制,对不依法公开信息导致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行为实行终身追究责任的制度。同时,还将生态效益、资源消耗等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并加大在考核体系中所占的权重,从而倒逼行政机关积极主动的履行环境信息公开的义务。
3.3 建立农村环保自治组织
公共委托理论认为,环境作为公共财产,为了实现对它的合理使用和保护,全体社会成员应当以信托人的身份,将其委托给国家管理。作为受托人的国家,应该秉承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对环境进行妥善治理。为了对国家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实现国家与社会成员之间的信息对称,社会大众必须参与环境治理,以规范和监督国家行为。从现实来看,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农民群体离散性很大,当面对地方政府、大小企业的逐利行为时,农民群体很难有能力与之博弈。因此,农民需要集合力量建立形式多样的合法组织,表达自己的环境诉求,合理、有效地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维权,建立与政府、企业沟通对话的渠道,加强对政府、企业逐利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为此,农村环保自治组织便应运而生。
农村环保自治组织能够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保护的各种规章制度, 结合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和保护,改变农村生活方式的落后、农民素质的低下、人性的冷漠化、对公共空间意识的丧失的状况,建立起个人环境伦理,形成人人爱护环境、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公德。同时,农村环保自治组织可以综合调动各种社会资源投入环保治理,将本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农民共同构建于环保建设整体网络,并处于该网络的密切监督之下。农村环保自治组织让农民以合法的途径参与环境保护,既有利于环保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与落实,也有利于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明确他们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体性地位。
3.4 培育农民生态环保意识
农民环境意识的培养是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的基础。要使农民积极地、有效地参与环境保护,必须加大力度培育农民环境意识。环境教育是将系统、科学的环境知识予以大众化的过程,是提高农民对生态环境认识水平、自觉维护农村生态环境的最有效、最根本的途径。为此,农村的环境教育需要从多方面入手。
结合甘肃各地风俗习惯,利用传单、板报、文艺表演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普及环保知识,适时地鼓励和促进他们参与到实际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去。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宣传工具的作用,以“地球日”、“地球一小时”等重要纪念日和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为主题,加大环境教育宣传力度,营造环境保护的强大社会氛围。最后,农村各类型学校要将环境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一部分,搞好农村青少年的环境教育工作,将其列入学校所有年级的教学计划,使环境教育系统化、科学化。
在全县上下认真贯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XX年全县环保工作会议。在此,我首先代表局党组向亲临指导的县四家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支持并奋战在环保一线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的乡镇领导、环保信息监督员、环保专干以表示衷心感谢!
刚才,邹县长全面总结了近两年环境保护工作和目前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并就我县今后一段时期的环保工作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按照会议安排,作为环保职能部门,下面我就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讲几点具体的业务性工作,与大家共讨。
一、优化服务,依法行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保支撑。
去年以来,全县环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逐步深化了排污费征缴改革,初步实现了“阳光收费,规范执法”的预期目标;年度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积极进展,较好地完成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反弹和园区项目清理等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开展了造纸企业、涉锑企业环境污染整治、资江流域水污染源调查等工作。但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取得的成绩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医疗固废处置、城镇生活垃圾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今年,我县环境保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努力实现新的突破。
第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源头控制上有新突破。一要把好项目建设关。坚持“便企亲商”的原则,积极为政府和项目单位当好参谋,努力提供环保咨询服务,从源头上避免重污染、低产出、高能耗和重复建设项目落户我县。坚持环境第一审批权,所有项目的立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坚决否决。抓好新上项目环评工作,项目实施必须坚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二要把好生产关。要抓质量认证和标准化生产,在培育和壮大工业企业中,政府与部门、基层与企业应从长远发展看问题、做决策,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求得一时的经济发展,环保部门在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上,严把环评关。去年3月底,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要求,果断拆毁、关停了小淹顺安、长塘界牌等5家排放不达标、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厂;7月初,对渣滓溪锑矿、同心矿业等7家涉锑企业实施了关停整顿;9月底,完成了对资江流域水污染源的调查工作;10月中旬,在全县开展了放射源、危险废物等专项环保工作的清查工作,等等,为纵深环保执法,污染企业治理取得了实质性工作。今年,我局制定了“七线”管理的工作制度,其中重点对项目审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管理等四线工作实行奖惩制度,提高工作效率,重点加强对非法违法排污企业、重点污染企业等管理,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限期达标治理工作力度,抓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严格监控固废物流向,防止引发“二次污染”。对已经达标排放的,要防止反弹;对工艺落后,能耗高的重污染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污染严重、限期不能治理的,要果断进行关停,真正从源头上抓好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第二,加大城镇环境整治力度,在提高城镇环境质量上有新突破。城镇环境质量好坏不仅关系到城镇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到投资环境和综合竞争实力。因此,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把改善环境作为城镇建设的大事来抓,环保部门和各乡镇要认真制订并实施城镇环境保护规划,促进城镇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结构的调整。我县城镇局部地区各类污染仍较突出,污染治理的任务十分繁重,如商住混杂楼油烟、噪声扰民、生活垃圾堆放和沿资江流域集镇水质污染等问题是社会群众反响较大的热点问题,也是我县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去年,县委、县政府以及东坪镇政府投入上百万元进行了柳溪河、资江沿岸等河段的清淤、打捞和绿化工作,加强了城镇街道垃圾桶、警示牌的摆放、设立;投入上千万元规划建成城区引水工程;小淹镇也加强了城镇中心区的饮水工程建设。下一阶段,我局将配合建设、城建等部门抓紧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无害化垃圾处理场项目,积极指导并配合各乡镇完成垃圾中转站统一配置和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建设任务,确定建筑垃圾处置点。进一步加大城镇污染源的治理和监察力度,积极做好城区污染物总量及功能区达标工作,逐步削减和停用分散小锅炉,确保城区空气质量达标排放;加强城镇区歌厅、舞厅等三产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协调解决好油烟扰民、噪声扰民等问题。在这里我要提到一件事,县四家领导多次指示环保部门,在公路沿线、江段、河段乱倒垃圾的问题要进行处理、要进行通报、要进行查处,不要因为小问题而极大地影响了安化人民形象。我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在这里强调,今后对乱倒、乱堆垃圾的现象请各乡镇要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全力做好“面子”上的环保工作。
第三,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在生态环境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上有新突破。认真落实《安化县人民政府XX年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围绕建设“神韵安化”的主题,要把项目建设、生态建设与农村环境保护自我投入结合起来,兼顾生态与经济效益,尽快建立起政府支持、项目投入、生态建设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目前,我县农村环境点源污染与棉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我们要贯彻落实[XX]6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着力解决好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明确全县14处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并建立水源保护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环保、卫生防预等部门负责饮用水水质环境监测、卫生监测、评估和各乡镇属地加强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各乡镇要按照建设新农村实质要求,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积极推广“猪-沼-果”、“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三是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采取规模重组、集地开发、技术指导、环保设施加强等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防止“十五小”、“新五小”等污染严重和生产项目、工艺、设施落后的企业在我县农村地区死灰复燃。四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利、旅游等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
第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在环保执法上有新突破。环保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要将行使环境管理权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廉洁自律。环保部门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把群众所盼、所虑、所急的环境问题解决好,努力树立环保队伍的新形象。要把环保执法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切实增强执法效果。要加强执法培训,特别是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管理规定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法规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能依法行使职责。要依法严肃查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环境规划、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和企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促进环境的有效治理。在这里,我代表全局干职工,向政府分管领导、各位乡镇领导、各位环保信息监督员再次表示衷心感谢,环保局近年来在队伍建设、环保执法等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与大家的鼎力支持、关心和配合是分不开的。下一阶段,我局将着重从水环境污染的整治、非法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污染源头控制、排污收费监管、调处污染纠纷、环保宣传发动、环保法制工作、农村环境治理等环保工作入手,加强部门执法力度,树立环保服务思想,为各乡镇经济发展作出环保部门最大的努力。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面有序地推动污染源普查工作深入开展。
为切实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掌握我县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全面查清我地区工业、生活等各类污染源处理设施的数量和分布,按照全国、省、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我县污染源清查工作在XX年4月份全面启动。
1、全县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成立普查领导小组。为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次普查工作,成立了以邹雄彬副县长为组长的安化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县环保局长、县统计局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环保、统计、发改、财政、建设、卫生、工商、经贸、农业、畜牧等10个单位和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环保局。同时,县环保局专门抽调了5名技术骨干组建了普查工作办公室,并就各自的主要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组织选聘人员培训。普查工作技术性强,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上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配备的数量,从全县各乡镇选聘名普查员和名普查指导员。先后三次选派人参加省、市的技术和软件培训,并完成了对全县名参加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经过举办培训班,考试结果都达到优良成绩。筹措普查工作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普查经费分级负担的要求,县(市)的普查工作经费主要由同级财政解决。为了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编报了普查工作预算,先期启动经费基本落实。除市普查办给县普查办拨付了1万元工作经费外,县普查办正在向县财政编报普查工作预算经费。营造普查工作氛围。为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先后召开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大会,举办了全县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分管县长等领导多次宣讲污染源普查指导思想、重大意义,并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社报刊作好普查相关会议和普查培训的宣传报道工作,在《湖南环境信息》、安化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使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深入人心。
2、污染源全面普查阶段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普查阶段是普查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这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按照普查要求,全面开展污染源入户调查,完成普查数据审核和录入、上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全面普查阶段的时间从XX年3月10日开始至5月31日止,将历时81天。这一阶段,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全面发放普查表,指导普查对象准确填报。XX年3月10日之前,按照入户清查确定普查对象名单,将普查表分类发放到每个普查对象,做到不错、不漏。在发放普查表时,若发现遗漏或分类错误的排污单位,要及时更正普查对象名录,并补发或换发相应的普查表。县普查办要加强现场指导、协助普查对象正确填报普查表,力争XX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普查对象对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加强普查表的审核把关。XX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普查对象的普查数据审核工作。要按照《数据审核技术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对象内部审核、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普查机构会审、抽查审核等五级审核,确保数据质量。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审核一定要入门入户,对照普查表实地查看企业普查数据出处的原始资料和生产工艺及处理设备,确保填报的数据可靠、有出处。依法履行程序,落实普查责任。普查对象单位的负责人对填报数据负责,填报人、审核人及负责人对本单位填报的普查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后,要逐一签章,普查对象与普查员、普查员与普查机构之间普查表的交接要做好交接记录,逐一签名认可。按时完成数据录入及上报。县普查办要在XX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数据录入并将原始数据同时报送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和市污染源普查办。数据录入时,一定要进行计算机审核操作。
三、支持理解,相互配合,努力克服和解决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应当说,近年来我局工作措施是有力的,成效也是明显的,通过关停“五小”企业,加强造纸行业整顿,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限期达标治理,使企业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通过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改观,县域空气质量平均保持在二级标准内,饮用水源水质确保水环境安全;通过加强严格环评审批,配合乡镇、企业搞好项目选址和规划,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不断加强,工业污染达标排放逐步好转。但在工作中也看到了我县的生态环境脆弱,环境质量逐步下降等问题,环境保护任务依然很重,需要我们下大力气去解决。从目前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重视:一是环境保护现状令人担忧。据环保部门统计,全县“三废”排放总量逐年上升,其中XX年废水排放总量216.5万吨、废气排放总量168811万标立方米、废物排放总量81655吨。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地域性生态恶化、城区和乡镇污水、垃圾污染、矿藏资源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农村面源污染等等,都将不同程度的制约县域经济发展。二是环境工作齐抓共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部门、乡镇在履行环保职责上还不够协调统一,由于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在处理环保与发展的具体问题上往往出现偏差,环保部门在实施监管过程中仍然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对国家明确制定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我县工作将面临诸多困难:
1、普查清查工作范围广,覆盖面大,时间要求紧;
2、污染源普查工作技术性强、要求高,我县现有的条件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上级级给予更多的技术支持。
3、污染源普查涉及大量社会调查工作,社会动员面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困难将比我们预想的要多得多,特别是随着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不断推进,由于目前普查运转资金不到位,对全县普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会带来不便。
关键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庇古税
中图分类号:X5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5-0112-02
农业面源污染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农田中的泥沙、营养盐、农药及其他污染物,在降水或灌溉过程中,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壤中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进入水体和土壤等环境中而形成的污染。由于其呈现非点性而呈现面性的形式,因此被称作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来自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的化肥、农药、农膜等工业产品及农作物秸秆、畜禽尿粪、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农业或农村废弃物。
近年来,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物质的大量使用,对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解决我国粮食安全问题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与此同时,也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
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化肥施用量达5 404.4万吨[1],2008年底全国耕地面积121 715.9万公顷,平均每公顷化肥施用量达444公斤/公顷[2],远远超过国际上为防止水体污染而设置的225公斤/公顷的安全上限。农药、薄膜使用量和肉猪出栏量十来年也呈不断上升趋势。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因此,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学术界面临的一项重大研究课题。
一、农业面源污染的现状分析
目前,农药、化肥及农膜在农业生产上的过度使用,农作物秸秆、畜禽尿粪、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农业或农村废弃物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点,造成水质变坏、土壤污染、大气浑浊恶臭,直接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业产品的品质,对国人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一)农药施用量居高不下
我国是世界上第一农药生产和使用大国,单位面积化学农药的平均用量比世界平均用量高2.5~5倍,每年遭受残留农药污染的作物面积达12亿亩[3]。农药残留超标已成为我国食品平安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据统计,我国2003年农药使用平均水平为75 kg/hm2,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的使用比约为5:2.5:2.5(发达国家使用比通常为4:2:4),而且农药总量中化学农药占总量的93.3%,生物农药仅占6.7%,高毒、高残留农药占比超过30%。而且,我国农药使用量高,应用率低,比发达国家低10%—20%。除30%—40%农药被作物吸收外,大部分以大气沉降和被雨水冲刷的形式进入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造成农药残留污染。其中,蔬菜、水果由于施药频繁、严重超量、污染状况较严重,对果蔬出口造成严重影响。
(二)化肥的施用量持续高涨
据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说,我国去年化肥的使用量是5 460万吨,而且是折纯的量。化肥的大量施用主要表现在过量施用氮肥和磷肥、钾肥施用不足与区域地区间分配不平衡,从而导致土壤板结、耕作质量差、肥料利用率低、土壤和肥料养分易流失、造成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湖泊富营养化。据统计,近年我国平均化肥施用平均水平(折纯量)达375 kg/hm2,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是美国的4倍,大大超出了发达国家设置的225 kg/hm2的安全上限,一些蔬菜基地化肥使用量高达1 000 kg/hm2。2000—2009年我国农用化肥使用量如表1所示。
(三)农膜的大量使用
对农民来说,他们熟识的地膜可能是把“双刃剑”。地膜覆盖能提高地温,保持土壤水分,增强农作物的抗旱、抗寒能力,提高农作物的产量。然而,废弃的地膜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理,就会成为对农村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白色垃圾”,地膜是化学品,是有毒的。留在地里时间长了,可能会腐蚀土壤,使土地僵化。近20年来,我国农用塑料使用量迅猛增加,特别是地膜的用量和覆盖面积均已居世界首位。据统计,2005年农膜用量超过120万吨,其中地膜超过70万吨,覆盖面积967.4万hm2 ,是1982年的80多倍。其中山东、新疆等省区用量最多,广东省的农膜使用量近年来也较大。
(四)农作物秸秆的焚烧
我国是农业大国,据统计,每年产生的农作物秸秆高达6亿多吨。近年来,我国农村的能源结构、种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造成了农作物秸秆的大量剩余,一些农民为了节约成本、省事,就把农作物秸秆就地焚烧。各地大面积露天直接焚烧秸秆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日趋严重。根据全国秸秆焚烧遥感监测结果初步统计,2007年麦收期间(5—6月),我国主要农业大省河南、江苏、安徽、山东、河北等省焚烧秸秆火点数分别为1 018、591、576、360、298处;2010年分别为791、869、1 673、680、184处。情况十分棘手。秸秆焚烧不但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损伤了地力,而且排放大量的污染物,致使局部大气环境质量恶化,造成环境污染。
二、农业面源污染的经济学透视
农村环境在经济学特性上属于准公共产品。农村环境这种准公共物品的属性使得该资源的使用权是所有人共同拥有,任何人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这就会导致每个人都会产生快速消耗这种资源的动机,从而带来公众对资源的过度索取,产生“公地悲剧”[4]。
(一)农业面源污染的负外部性
经济外部性是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分为正外部性 (positive externality) 和负外部性 (negative externality)。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经济外部性理论认为,对于产生正外部性的经济主体,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若不补偿或补偿不合理,则会影响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于产生负外部性的经济主体,应该进行征税,如不征税或征税过低,将会造成相关产业的泛滥。农业面源污染像其他环境问题一样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
(二)单纯靠市场调节,不能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当存在负外部性时,往往会导致资源配置失当,相关产业将会过低发展。假定某个人采取某项经济活动,其私人利益为,该项活动产生的社会利益为。由于存在负外部性,故私人利益大于社会利益:。如果这个人采取的该活动所遭受的私人成本大于社会利益而小于私人利益,既,则这个人肯定会采取该活动,尽管从社会角度看,该活动是不利的。如果这个人采取该活动,则他所得利益部分为,社会上其他人由此而受到的损失为。因此,当存在负外部性时,私人活动的水平常常要高于社会所要求的最优水平。市场机制本身不是万能的,市场调节会有“失灵”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有力的干预。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对策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提高农产品质量,提升农村环境品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现代农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借鉴发达国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管理的方法,结合我国的实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农业环境立法,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法律保障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制定和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政策和制度起步较晚。国家关于污染控制的法律体系大多数针对点源污染,极少涉及面源污染。因此,为了尽快全面推行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工作,建议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完整、具体、适宜各地区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法规体系,如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期、使用量,严禁在蔬菜、水果出售前使用农药等。使各级政府和基层农民有法可依,从政策和法律层面保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大资金投入,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资金支持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的主要是社会效益,成果将惠及全体人民,因此,必须加大资金投入。首先,要加大政府对农业面源污染的资金投入,建议政府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范围,并按经济增量的一定比例划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基金,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违者必究,并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成果纳入考核机制,确实做到专款专用。其次,要拓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资金渠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惠及子孙后代的大事,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对加剧农业面源污染的行为征收庇古税、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庇古税就是通过对产生负外部性的生产者征收税收,从而使得外部性内在化的修正性税。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通过税收、排污费等经济杠杆控制农业区农业面源污染源的排放。例如,对过度使用农药、化肥的农场主(农户)征税,使其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当;对为获取高额利润而生产禁止的剧毒农药的厂商进行罚款,产量达到一定数量的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为节省成本而使用便宜剧毒农药的农户进行罚款。
(四)对自觉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行为给予补贴,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的经济手段
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对于自觉采取措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行为,政府应给予补贴,使其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大体相当。如对自觉生产低毒、高效农药、生物农药的企业,政府应在信贷、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弥补企业因生产低毒、高效农药而增加的成本;对自觉使用低毒、高效农药的农户给予补贴,降低其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对于使用有机肥的农户同样给予补贴,提高人们自觉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 中国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9—2010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改革开放三十年农业统计资料汇编(1999—2007年)[G].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关键词:吉林;城镇化;绿色发展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努力实现城镇化发展中的“绿色发展”――以吉林省为例
收录日期:2014年8月26日
一、吉林省城镇化发展中实现“绿色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
城市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冲突最激烈的地方,吉林省城镇化进程中,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面临的最大障碍和最严峻的挑战。
(一)吉林省努力实现“绿色发展”。根据地理空间分布,吉林省有针对性地重点实施了三大工程――在东部实施长白山林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逐步对国有林区实行全面停止采伐,保护自然原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在中部实施粮食主产区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重视土壤污染问题,着力解决化肥、农药、工业污染等问题,保护珍贵的黑土地;在西部实施生态区建设工程,逐步恢复湿地面积,推进退耕还草还林。绿色产业和生态经济在吉林快速发展。白山市提出了生态立市战略,以生态产业群替代传统污染企业。该市依托长白山资源优势发展矿泉水产业,“打水牌、兴水业、吃水饭、建水都”。2013年,恒大集团与白山市签署合作协议,将投资100亿元开发矿泉水项目。2013年吉林省还实施了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污染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五位一体”的项目推进模式。
(二)吉林省城镇化发展中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城镇化的“绿色发展”是强调在加速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质量的同时,城镇的生态环境得到治理和改善,尤其在城镇化发展中减少负面环境效应的影响,转变城镇化发展模式,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1、城镇化的负面环境效应不可避免。2011年吉林省城镇化率达到53.4%,在全国排名第12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2年,增加到53.7%,属于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增强,城镇化对生态环境作用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加大,城镇化本身也会产生生态胁迫、环境污染等负面效应。城镇化最突出的特征是人口、产业、物业向城市集中,导致城市人口密度增大、土地利用性质改变、建筑物增加等,过高的城市人口密度、无序的城市扩张、产业发展过度消耗资源和能源,城市交通扩张引起的水土流失、大气污染、噪音污染、自然景观破坏等,加大了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例如,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多,对水的需求量增大,废污水相应增多,从而对水的时空分布、水循环及水环境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影响。而且,恶化的生态环境也会降低城市居住环境、投资环境、经济发展速度等,遏制城镇化进程。
2、粗放式的城镇化发展模式给“绿色发展”带来挑战。由于城镇发展模式粗放,资源利用效率并没有因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而明显提高,城镇资源、能源消耗量大,利用效率却很低;相应地,废弃物排放量和对环境的损害也大,致使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吉林省城镇化主要还是依靠高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来推动的,与发达地区比较,能源消耗量较大。2002年吉林省能源消费总量为4,209万吨标准煤,2012年增加到9,028.3万吨标准煤,而且2003年以来,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一直在70%以上,节能降耗工作任重道远。粗放型的城镇发展模式,使城镇资源利用效率低,浪费严重,进一步加剧了吉林省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的严重程度,严重阻碍了城镇综合质量的提高和功能的正常发挥,降低了城镇的承载能力,制约和影响了城镇化的绿色健康发展。
二、吉林省城镇化发展中实现“绿色发展”的制约因素
城市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来自于人口集聚带来的生活污染以及大规模工业活动产生的工业污染。“十五大民生工程”中提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都是针对“绿色发展”的具体实践。
(一)城市水质污染严重,水环境污染压力加大。城市是人口、经济和用水最集中的区域,也是水资源供需矛盾最突出、水环境污染压力最大的区域。近年来,由于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水资源短缺伴随水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制约着城市经济的发展,2012年吉林省废水排放量为11.95亿吨,比2011年增加0.33亿吨。全省氨氮排放量5.63万吨,其中,工业源0.44万吨,城镇生活源3.29万吨,农业源1.77万吨,城镇生活源所占比重较大。一些地区因水污染加剧了水资源危机,一些地区因水污染使农田生态环境恶化,一些地区因饮用劣质水导致地方病增加,而使得居民健康受损。由于水污染,导致取水成本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增加,造成许多地域的水失去应有的功能。许多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点状或面状污染,且有逐年加重的趋势,辽源市就是其中之一。
(二)城镇人口密集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较差。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人口集聚和工业集中现象以及城镇地区机动化的出行方式,使城镇人口密集区大气环境质量恶化明显。城镇化过程所需的能源动力主要以煤为主,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燃煤是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主要来源。2013年1月,吉林省部分城市(长春、吉林、辽源、通化、松原和延吉市)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平均值均未达到国家年均浓度值二级标准,长春市优良级天数一个月中只有9天。2011年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和松原市的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生活垃圾处置率低。吉林省工业固体废物以粉煤灰为主,约占总量的1/3,然后是尾矿、炉渣、冶炼废渣。2012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732.02万吨,比2010年增加90.39万吨。在城镇化进程中,人口不断增长,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传统的垃圾无害化填埋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而且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占用土地资源、污染地下水等环境隐患。部分垃圾填埋场防渗措施不到位,加之渗滤液产生量大,处理成本高、技术难度大,处理后的浓缩液继续回灌垃圾填埋场,造成污染物集聚,容易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垃圾填埋后产生的有害气体如不妥善控制,存在爆炸的危险。2012年吉林省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70%,低于全国77.94%的平均水平。
三、吉林省实现城镇化发展中“绿色发展”路径选择
(一)实现城镇水环境、大气环境健康化。吉林省的城镇化发展首选必须考虑自然生态,要考虑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土地环境等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的长期影响。对于城市来说,水资源对城市发展的约束作用日益重要,许多小城镇的消亡往往与水资源缺乏有关,从他处大量地进行水资源调剂的代价越来越昂贵。因此,水资源的约束应该是吉林省城镇化“绿色发展”的硬约束,保护和有效利用水资源是发展中必须关注的问题。针对城镇水环境健康化的问题,一是制定城镇水系统规划,对原有的水系实施保护,城镇规划区内由于用水需求存在差异,必须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合理安排,以及确定水源地、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设施发展目标及建设布局;二是要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再生水源主要依靠城镇污水处理厂,其利用范围覆盖了城镇用水和农业用水,重点是水质安全和输配安全,必须在城镇水系统管理中通过规划、建设和管理等综合措施统筹解决。
一、精彩试题例析
1.(2013年高考四川文综卷第5~6题)图1是北半球亚热带某地降水量逐月累计曲线图。读图1,回答(1)~(2)题。
[图1]
(1)该地水循环最活跃的季节是:
A.春季 B.夏季 C.秋季 D.冬季
(2)利用该地的典型农产品,可发展的工业是:
A.棉花纺织 B.甘蔗制糖
C.葡萄酿酒 D.大豆加工
【答案】(1)D (2)C
【赏析】常见的降水时间分布图,变式的呈现方式,构图精巧,深层次考查读图分析能力。
第一,情境呈现方式新颖,推陈出新的典范。题目在建构与情境设计上,采用原创性图表为信息载体,以一幅简洁的“降水量逐月累计曲线图”,考查气候类型的判断、水循环、气候类型对农作物分布的影响、工业区位因素等,一改过去直接给出各月降水量判断气候类型的命题视角。做题时必须先分析图示曲线的含义:降水量逐月累计,否则无从下手。可见本组题看似简单、平淡,实则推陈出新,切入视角独到,形散神不散,结构紧凑,思维时空跨度大,材料显性信息与隐性信息相结合,使学生的解题过程充满探究。
第二,突出能力立意和地图能力的考查。通常情况下,通过观察降水量随月份分布图来判断降水的季节分配特点,进而判断气候类型。而本组题更高一筹,必须先通过“降水量逐月累计曲线图”判读出该地降水量随月份分布特点,进而判断季节分布特点。由图名、曲线弯曲特点,可推断计算出各月的大约降水量:如1月降水量为110毫米,2月降水量则为220-110=110毫米;7月降水量为410-400=10毫米,8月降水量420-410=10毫米;12月降水量750-620=130毫米等。再根据题目信息“北半球亚热带”,不难判断该地降水集中于冬季,为北半球亚热带地中海气候。气候类型的判断是中学地理教学的重点内容,是学生最基本的学科素养和能力,也是地理命题最常见的情景呈现方式之一。但平时的教学多是由直观的降水月份分布资料(柱状图、折线图、点阵图、文字材料等)分析判断气候类型,重视强化训练,弱化变式拓展,造成学生思维僵化、解题模式化。本题组通过简洁的图文信息,突出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调动和运用”、“描述和阐释”、“论证和探讨”四项基本能力。
第三,设问巧妙,“人”“地”融合。该题组围绕“降水量逐月累计曲线图”进行梯级式考查,由“地”及“人”逐层深入,探究意味浓厚。先是该地降水量季节分配的判断,接着拓展到水循环的知识,随后由气候类型,推断适宜的农作物(地中海气候区夏季光热充足,昼夜温差大,适宜葡萄、柑橘、无花果等水果种植),进而推断可发展的工业部门。切入角度巧妙,使问题既有效规避常规训练的思路,又能让优秀考生通过现场学习捕捉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与方法,达到考查考生地理学习能力和地理学科素养之目的。
3.(2013年高考天津文综卷第10~11题)2009年4月14日晚,渤海沿岸发生了一次较强风暴潮。这次风暴潮是由低压系统、向岸风共同引起的,海水涌向陆地,给沿岸地区造成较大损失。读图2,回答(6)~(7)题。
(6)据图4所示气压分布状况判断,当时风暴潮影响最严重的地区是:
A.甲 B.乙 C.丙 D.丁
(7)在渤海沿岸,能有效抵御风暴潮的措施是:
A.完善预警系统 B.围海造田
C.修筑沿海堤坝 D.建防护林
【答案】(5)B (6)C
【赏析】选修和必修内容的巧妙融合,素材贴近生活、贴近时代。切入视角新颖,学科能力要求高。
第一,选修和必修内容巧妙融合,天衣无缝。2013年没有单独设置选修模块选做题的省区仍然有北京、天津、安徽、广东、广西、四川、重庆7个省市区。这7个省市区的试题,是把选修内容放到必做题中来考。在必做题中怎样融合选修内容,才不至于使选修内容显得突兀?该题组则通过“海平面等压线分布图”,将天气系统、风向的判断与风暴潮的形成及防范措施有机融合,凸显命题者的独具匠心和高超的命题技术。该题组是必修与选修内容有机融合的典范,对今后这7省市区选修模块教学具有很好的导向作用。
第二,情境设置具有鲜活性。利用“2009年4月14日晚,渤海沿岸发生的一次较强风暴潮”创设情境,贴近生活、贴近时代,充分体现了学习有用地理的新课程理念,有利于引导中学地理教学关注社会发展、关注现实生活,有利于提高现代公民必备的地理素养。
第三,切入视角新颖,灵活考查风暴潮形成。题目给出“海平面等压线分布图”,而不是风向图,让考生根据海平面等压线分布,判断天气系统、风向,再结合材料信息(“这次风暴潮是由低压系统、向岸风共同引起的”)确定风暴潮影响最严重的地区。而不是直接给出风向判断风暴潮的模式,切入视角新颖、独到。同时,还突出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6)题,首先是材料信息的提取:“这次风暴潮是由低压系统、向岸风共同引起”,所以受风暴潮影响最严重的地区首先应是低压、向岸风地区,再从图中等压线判断出只有乙地为向岸风(迎风区)。(7)题,先提取信息:这次风暴潮的主要危害是“海水涌向陆地”,再调动和运用所学知识,判断“有效”抵御风暴潮的措施为工程措施,预报系统、沿海防护林不能有效抵御风暴潮。
4.(2013年高考安徽文综卷第35题)图3为陕西省主要苹果基地分布图。阅读图文资料,完成下列各题。
陕西高原南部过去以种粮为主,产量低。20世纪90年代成功引种优质苹果。目前该地区苹果产量、浓缩果汁出口量位居全国前列。然而在果业发展中,大量施用化肥、农药影响果品品质、果渣露天堆放污染环境,农村薪柴缺乏等问题突出。
(8)指出该地区过去种粮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
(9)简述该地区种植苹果的优势自然条件及其效益。
(10)针对果业发展中的问题,试从循环经济的角度设计解决方案。(提示:可用示意图表达)
【答案】(8)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地退化,土地生产力下降,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
(9)条件:塬面宽阔,上层深厚,质地疏松;海拔较高,大陆性季风气候显著,日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降水适中。效益:有利于恢复植被,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果品加工业的发展,增加农业附加值;有利于增加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10)方案一(文字表述方式):果树下种草,草和果渣等作饲料发展畜牧业,解决果渣污染问题;果渣、粪便等入沼气池,沼气作为生活能源,解决燃料短缺问题;沼渣、沼液肥果园,解决过量施用化肥问题。
方案二(示意图表达,图4):
[图4]
(方案设计可用示意图、文字等方式表达,只要能针对实际问题,体现循环经济思想,具有可行性均可。)
【赏析】经典问题,新颖视角。主题探究,步步深入。设问灵活开放,题目要求彰显人文关怀。
第一,经典问题、新颖视角。“三农问题”是我国一直以来关注的焦点话题,也是高考命题关注的长效热点问题之一。陕西苹果问题,在各地模拟试题和以往高考试题中多有涉及,今年试题则以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切入,新颖独到。题目关注了农业产业结构问题、农民收入问题和农村环境问题。农业产业结构问题,又指向在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地区如何建设“美丽乡村”、“美丽家园”等现实问题,紧紧把握时代脉搏,贴近生活,给人厚重、灵动、高远之感。
第二,主题探究,步步深入。一个区域内各地理要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构成一个整体,即综合性。各区域因所处空间位置和发展阶段不同,其地理特征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与时间差异,即区域性。区域性与综合性是地理学科的本质特征。以区域为载体的人地相关分析是地理学科基本的研究方法与思维方式。题目设置陕西高原区域载体,围绕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这一主题,设计链式问题,先是“过去种粮引发的生态问题”,接着分析“引种优质苹果的优势自然条件及效益”,最后是“解决果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方案”。这种梯级式考查,将理解自然地理原理与判读典型区域特征紧密结合,逐层深入,体现了地理学科区域性和综合性特点,强化了地理学科基本研究方法与思维方式的考查。
第三,设问灵活开放,彰显人文关怀。设问开放灵活、答案留有空间,试题围绕“问题、条件、效益、措施”等核心问题,执因索果或由果溯因,对思维的发散性、灵活性要求较高。答案多元又有所遵循(整体性原理、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鼓励考生以自身视角观察、分析问题,表达自己的见解,渗透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引领。从答案看,开放性、探究性又设置在一个合理水平之内,既便于阅卷中的公平、公正,又达到体现新课程理念之目的。同时,(10)题“可用示意图表达”,表明你只要知道答案即可,不去强求表达形式,很好体现了对考生的人文关怀。
二、对今后教学的启示
1.转变方式,注重探究
仔细品读各套试题不难看出,无论哪套试题,其答案可能是课内的,可题目往往是课外的;答案可能会说到,而考题就很难被说到。新高考反映新要求,新思路呼唤新方法。因此,今后的教学要进一步转变教学方式,变“传知识”为“传方法”,教给学生解决问题的思路,探索规律;变“小课堂”为“大课堂”,开阔学生的视野;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学”;进一步转变学习方式,向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转变,积极开展地理实践探究活动,让学生体验研究过程,掌握研究方法,学会以不变应万变。
2.夯实双基,牢抓主干
高考试题的情境和设问,植根于学科核心主干知识。不同的核心主干知识,宜采用不同的学习方法。自然地理侧重于原理、规律的运用和基本过程的理解,要在“懂”字上下工夫,并通过典型题例和变式图,或结合区域实际,强化对概念的理解和原理的运用。人文地理侧重观点、方法的运用,要在“精”字上下工夫,结合现实案例进行决策分析,突出区位分析方法及人地协调观的培养。区域地理要学会从区域位置入手,综合各地理要素分析条件、归纳特征、解决问题。既要从整体上归纳概括出区域突出特征,又要在区域大背景下认识其中某一个要素的发展变化。
3.培养素养,提升能力
基础不牢是学生丢分的主要原因,而能力不强、思维不活跃则是得不了高分的关键。高考地理试题“考查学生是否具有地理思维、地理思想,特别注重考查学习方法以及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因此地理学科能力的核心是地理思维能力。复习备考中首先要让学生学会地理思维方法,如综合分析法,综合分析某一区域应从位置、气候、地形、河流、资源、交通、农业、工业等8个方面入手。其次,强化学生读图、析图能力培养。图名的阅读、图例的识别以及各种信息的挖掘都是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技能。要学会图文互换、绘制简单地理图表,养成以地理图表进行思维的习惯。第三培养学生知识迁移能力。引导学生在日常学习中注意进行学科内知识综合,使知识在迁移过程中自然延伸。第四训练表达能力:准确使用地理术语并从试题所给的材料入手,联系材料表达观点,紧扣题意,注意条理性和逻辑性。
4.联系现实,关注热点
高考“创新设问情境”的特点越来越明显,而情景材料主要来自于生产生活、社会热点。学习中适时适度的关注热点、联系现实不仅是考试的需要,也是新课程推进的必然要求。教学中应引导学生关注与地理知识密切相关的现实生活问题,关心国家大事,尤其是可持续发展,人口、资源与环境等全球共同关注的长效热点、焦点问题,并尝试用所学地理知识与技能分析热点、焦点及生活现象背后隐含的道理。
关键词:铜川 水源 保护 对策
一、铜川概况
铜川市位于陕西省中部,总面积3882平方公里。铜川境内的河流分为石川河和洛河两大水系。石川河水系主要由漆、沮两水组成,市内流域面积2240.8平方公里。石川河水系中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67条,主要河流有漆水河、沮河、赵氏河、浊峪河、清峪河、赵老峪河等。洛河为铜川东北部的界河,境内流程35公里,流域面积1648.8平方公里。洛河水系中流域面积在10万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78条,主要河流有白水河、清河、五里镇河、雷源河等。
漆水河流域共有三个源头。一个是源自宜君哭泉的淌泥河;一个是源自金锁关镇的柳林沟。两个源头在金锁关镇三岔路口桥下汇合,至柳湾水厂河段收集,从源头到水厂流程约40余㎞,经过一个镇(金锁)、11个村、“两坊工业区”,沿途各类企业百余个,约万余人口。第三个源头是纸坊马勺沟,源至蒲家山经5㎞到纸坊村口汇入一级保护区——柳湾水库。
沮河是我市饮用水源的主源,主要源头有五条:第一条是跨地区从旬邑穿山引流至玉门川河的干流;第二条是从三郑沟里流出在陈家山矿取水井处与玉门河汇合流入干道;第三条是杏树坪村河为源头15㎞流入刘家河汇合;第四条是崔家沟韭菜沟的水经10㎞流入瑶曲镇与贾曲河、闫曲河汇合后流入沮河;第五条是赵氏河,源自旬邑的兔娃梁28㎞流入柳林村口汇入沮河。
沮河源自马栏河经石门全程约100㎞,流域经过三个镇、三个大型企业、三个中型企业、一百多个小型其它各类企业、五十余个村庄,约十万人的生产生活地,汇入桃曲坡水库。
二、饮用水源地概况
1、饮用水源地基本情况
我市城镇饮用水源地共有3处,其中集中式城市饮用水源地2处,即漆水河柳湾水源地和沮河桃曲坡水库水源地;集中式城镇饮用水源地1处,即宜君县西河水库。
(1)柳湾水源地。位于漆水河上游,距北市区10公里,为河流型水源地,是北市区主要供水水源之一,年取水量500多万立方米,供水人口20万。该水源地经省政府2007年9月批准,一、二级保护区面积共21平方公里。
(2)桃曲坡水库水源地。位于沮河中游,距耀州区中心14公里,为水库型水源地,年取水量900多万立方米,供水人口28.4万,该水源地经省政府1999年6月批准,一、二级保护区面积共43.6平方公里。
(3)西河水库水源地。位于宜君县县城以西3.5公里处,属湖库型水源地,年取水量38万立方米,供水人口1.2万。该保护区经省政府2007年9月批准,一、二级保护区面积共15平方公里。
2、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
(1)工业生产对水源地的影响在桃曲坡水源地上游,分布有多个煤矿,虽多数矿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收水管网不完善,另有时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生产、生活产生的废水直排污染水源。
(2)交通运输对水源地的影响柳湾水源地所在的漆水河与210国道、铜黄高速公路并行,过往车辆造成道路扬尘和浸漏的油滴,经雨水冲刷进河道污染水质;桃曲坡水源地所在流域内过往车辆主要为运煤车辆,其抛撒煤粉和扬尘对水源地污染也不可忽视;西河水源地位于公路边,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3)居民生活对水源地的影响柳湾水源地和沮河上游沿210国道两边和漆水河两岸居住的村民,生活污水均属无组织排放,垃圾随意堆放,遇到降水冲入河道造成污染。
4、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情况
(1)法律法规体系建设。2001年出台了《铜川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并以市政府第36号令。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先后印发了《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柳湾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和《铜川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职责。2003年成立了铜川市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站,编制5人,重点负责沮河上游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2)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关闭取缔了柳湾水源地上游210国道两侧违规洗、修车点28家,非法煤场7家;建设了金锁卫生院医疗废水和铜黄高速铜川北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实施了柳湾水源地防护及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一级保护区内河道两侧防护网6246米,沿210国道砌筑挡污墙1860米、安装截污管道1105米、垃圾屋18座、污水收集管网3600多米、建成40立方和30立方道路污水应急收集池各1座,设立了水源保护区标志石碑16块、宣传牌14个。投资1400多万元建设了2公里长的庙湾挡污堤防工程。实施了西河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整治工作,关闭了保护区内所有违法排污口,拆除了违法建筑物,建设了一级保护区的物理隔离网.
(3)环境监管工作。市政府印发了《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一是督促沮河上游的西川煤矿等7家煤矿,共投资7000多万元建设了14台(套)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14台(套)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使水源地上游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实现了全覆盖,建立了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和运行记录,将处理设施运行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防止企业偷停环保设施;二是开展了水源保护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治理农村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加大废弃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成了1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工程。
(4)整治、评估工作。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每年开展一次水源地水质评估工作。桃曲坡水库水质全监测分析项目109项,为了解富营养化对水质的影响,我们增加了透明度、叶绿素两项监测指标,即目前共监测分析111项;柳湾水质监测指标为109项.
(5)应急工作。2006年6月市政府印发了《铜川市城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制作了应急处置流程图,针对柳湾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了应急演练。投资90多万元,建立了我市水源应急物资库,贮备了柴油发电机、帐篷、橡皮筏、吸油材料、应急灯、防毒面具等,极大地提升了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近年来,共成功处置了延西高速宜君段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糠醛泄露、硝酸泄露事件等10余起,有效保护了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近年监测结果表明,市级两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8%以上;西河水库水源地水质29项指标一年监测2次,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目前水源保护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我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点多、线长、面广,210国道、包茂高速、西延高速等,多条公路从保护区通过,治理任务重,保护难度大。尽管做了不少工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省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源地保护方案中一些措施还没有很好落实到位。如方案要求柳湾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不得有居民、农田等,不得建设与供水无关的其它任何设施等,而我市相关搬迁、取缔工作还没有实施。水源保护区受特殊地形限制,区内沿公路、河岸设置的垃圾台、厕所和居民生活污水在收集处理方面存在一定难度等。
2、受农村面源污染的影响,水源地个别指标如总磷、总氮还不能稳定达标。个别单位对保护饮用水源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些单位还没有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没有对这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乡镇没有配备专职的环保专干,没有指定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一旦遇到问题,很难协调。
3、缺乏权威性的制约措施。总是被动的唠叨督促工作,缺乏市县(区)镇上、中、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没有形成工作上的合力,不能及时协调和解决.
4.水源保护工作职能部门的能力建设相对滞后.一方面是人才短缺、技术力量薄弱;二是硬件设施落后,设备不全,现有装备器材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建议及对策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实利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2、强化监督、严格执法。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对水库库区及上游河道的监控,做到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在保护饮用水源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石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的措施。
4、抓好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环保工作者要树立敬业、乐业、勤业、精业的良好职业道德和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提升业务素质和水平。
(一)环境责任和问责机制研究
方世南认为,在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强化环境责任,发挥主导性作用,实施政府主导型的生态环境建设战略,政府环境责任意识缺失或不强,将直接影响到旨在实现社会与经济发展目标的政策的科学性和生态性,使得这些政策对生态环境问题产生外溢效应,即这些政策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许继芳认为,政府环境责任缺失集中体现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环境责任不对称和地方政府经济责任与环境责任不均衡两大方面,这种缺失既造成了公众环境利益的受损,又导致了政府合法性的下降,还引发了社会发展的环境不公平。巩固认为政府环境责任的基础应为公众环境利益。肖萍认为,由于环境保护责任的缺失以及问责机制的不健全,环境问责的有关规定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环境问责制不是一项单一的制度,它包括问责的依据和条件、问责的主体和对象、问责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就问责主体而言,环境问责制包括权力机关问责、司法机关问责、上级政府(行政机关)问责,环境审计属于行政机关问责。
(二)审计与问责的研究
马骏认为,以人大预算监督以及国家层面的审计监督为代表的平行问责,互相支持、互相促进,共同推动着我国财政问责的进程。冯均科认为,国家审计问责制度是特定国家以国家审计监督为基础建立的规则化问责体系,包括审计机关的直接问责与其他机构借助审计结论所进行的间接问责。王会金认为,责任监督是政府审计活动的固有功能。
(三)环境责任、问责与环境审计研究
Bennett和Newborough分析了英国城市实施地方21世纪议程以及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审计情况,构建了区域发展局进行的城市级别的能源审计,分析了政府审计部门如何对地方政府环境责任进行问责。Luiz和Alessandra介绍了环境管理中巴西的政府审计,分析了联邦环境许可证审批过程的业务审计问责机制,提出了政府审计在环境领域的职责,并与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的其他成员进行了比较。巩固认为,政府环境责任的基础应为公众环境利益,公众环境利益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利益,只能以法律所认可并予以保护的正当利益形式为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它具有主体共同性、客体整体性和救济彻底性等特征。肖萍论述了环境问责的条件、主体和问责体系,认为环境审计是上级政府(行政机关)问责的重要形式。潘佳认为,我国目前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问责是内部的,缺乏公众对权力的制约,应该建立由公众参与考评、环境信息领域的独立监察专员和公民或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构成的外部参评机制。牛鸿斌等认为,政府环境审计的本质是控制和创新领导干部政府环境行为的管理工具,通过影响领导干部的政府环境行为,实现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工作目标。
(四)环境审计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
Tomlinson等对环境审计的术语进行了研究。Glen从哲学的角度分析了社会和环境会计问题。Cláudia等为区分环境监管和环境审计的概念,收集整理了涉及环境监管、环境审计和环境会计的295篇文献,并进行分类统计,分析了环境监管和环境审计的关系。国内有关环境审计基础理论的研究也已深入各个方面,研究范围包括环境审计理论基础、动因、本质、职能、目标、假设、原则、准则、程序、方法、主体、对象等,总体而言,研究关注宏观环境问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应用研究方面涉及农业、工业、空气质量、水、建筑、气候、能源、可持续发展、环境影响评价等众多领域。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TheINTOSAIWorkingGrouponEnvironmentalAuditing,简称WGEA)是目前政府环境研究领域权威的国际机构,现已公布了24份研究报告,成果主要集中在实务指南,但其成果需要依据各国国情进行深化。综上所述,现有研究表明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产生了环境问责需求,审计是问责的一种形式,属于行政机关问责,这种问责是审计活动的固有功能。目前的研究说明了环境问责对环境审计的需求,但什么条件下产生环境审计,什么因素影响环境审计的发展,环境审计的产生条件以及环境问责与环境审计之间的关系则一直缺少理论层面的解释。
二、环境机会主义和污染容忍度下降产生问责需求
(一)环境领域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较高
机会主义行为是交易费用经济学的重要行为假设之一,是对新古典利己主义理性人假定的延伸,是理性人寻利动机的自然结果。杨小凯等认为,机会主义是人们追求自利行为交互作用中产生的一种对策行为,这种机会主义对策行为就是“损人利己”。不对称性信息为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温床”,而相应的收益则强化了个人的机会主义动机。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是经济主体的理性与约束它的规则发生冲突的结果,包括个人理性与社会规则之间的冲突、组织理性与社会规则之间的冲突以及组织理性与组织之间所达成契约条件的冲突。一般而言,机会主义行为最易发生于经济利益保护机制弱化的部位,机会主义行为的强度与经济主体的利益敏感度密切相关。由于公共产权的固有缺陷,缺乏产权主体、产权主体虚无或激励、监控不力等问题的存在,致使公共利益的保障机制不力,对侵蚀公共利益的行为反应迟钝[33]。因此,具有公共产权属性的领域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较高。由于空气、水等资源不是稀缺资源,不属于私有产权,对公共成员没有排他性,因此环境质量具有典型的公共产权属性。环境资源难以进入市场交易,不适用于价格机制,无法用市场价格确定公共产权的成本和收益,导致其价值因无形而被忽视。同时,由于公共产权的主体不明确,导致“理智的冷漠态度”和“搭便车”的心理,个体往往不会主动维护公共产权。环境的外部性使得环境领域的“损人利己”行为尤为突出,加之信息不对称的普遍存在,环境的公共产权属性明显,这些都导致环境领域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较高。
(二)污染容忍度下降使得问责需求强烈
经济社会的利己主义和环境领域的机会主义行为由来已久,可以说是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存在的,但是问责需求并未在环境领域出现机会主义行为时就产生,这表明环境机会主义只是问责需求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由于环境领域的公共产权属性和外部性特征,导致公民社会对环境质量“理智的冷漠态度”和“搭便车”的心理,在环境污染尚未严重到危害私人产权(包括身体健康)时,这种心理状态是普遍存在的,助长了环境领域机会主义行为的滋生。也就是说,在污染初期,公民社会对污染环境的机会主义行为是容忍的。环境容忍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可以从环境库兹涅兹曲线中得到解释。一般认为环境质量与人均收入水平呈倒U曲线型关系,这被称为环境库兹涅兹现象。这种现象表明,在经济发展初期,环境污染不是很严重时,民众更愿意接受经济增长带来的收入增长,对环境质量下降保持容忍的态度,直至经济增长到某个程度后,公民社会的收入水平和物质生活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对环境污染不再容忍,环境开始得到治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容忍度继续下降,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环境容忍度与经济发展也呈倒U曲线型关系。这种容忍度的下降,随着环境外部性内化为私有产权损失的加剧而更加强烈。影响环境机会主义行为容忍度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环境意识。环境意识的提出是希望通过环境意识教育的环节引导环境行为。国内外研究结果表明,环境意识与环境行为之间的关系远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紧密,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落差和不一致。也有研究表明,只有在低成本情景里,环境意识与环境行为之间才可能呈现出较高的相关度。尽管环境意识的提高未必导致环境行为的发生,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无论经济发展水平如何,环境意识的提高必然会使公民社会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容忍度降低。正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私有产权受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环境保护教育程度也在不断提高,环境污染的加剧也必然影响人群的健康和福利,致使社会公民对环境污染的容忍度降低,环境领域的问责需求逐步强化。
三、环境问责需求:环境审计的动因
问责需求产生后,最先考虑的是对产生污染行为当事人的直接问责,如对排污者进行处罚、要求其整改、勒令关停等。由于环境问题十分复杂,专业性强,由环境专业人员承担对污染当事人的污染行为界定比较合适,因而通常的直接问责制度设计是由相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如我国的《环境保护法》第14条就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美国的环境法律也规定由联邦政府的相关机构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直接管辖。但是,布坎南曾指出,如果将政府视为一个“经济人”,它也有自己独立的利益,这种利益就不见得总与社会的利益保持一致。也就是说,政府有可能会采取“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不惜损害社会经济发展”的机会主义行为。“诺思悖论”也表明,“在历史中经常会出现财政目标偏离社会目标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不惜采取损坏社会经济发展的措施”。这就需要对作为直接问责主体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再问责。例如我国在淮河流域投入大量水环境治理资金,但水污染状况并未得到明显改善,社会就会产生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问责需求。美国在1899年颁布了《河川港湾法》,1912年制定了《公众保健法》,1924年开始实施《油污染防止法》,但是环境污染并没有得到遏制,由此产生了对联邦政府相关机构的问责需求。间接问责制度设计是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管理责任的问责。如1969年美国颁布的《环境政策法》规定,在总统府设立环境质量委员会,该委员会最重要的职责就是适时收集关于当前和未来环境质量状况以及发展趋势的正确资讯,并对该资讯进行分析和解释,以确定这种状况与发展趋势是否会妨碍总统向国会提交环境质量报告中所规定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编辑关于此项情况与发展趋势的研究报告,并向总统提出建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5条也规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5年,我国颁布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明确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存在上述行为的企业中有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也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由于我国直接问责主体众多,如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所规定的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就涉及环境、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卫生、建设、渔业、公安、交通、铁道、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等,若再加上发展改革委员会(基建投资)、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技改投资)等综合投资部门,将有15个部门之多。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上有间接问责的制度安排,但是由于环境问题复杂,直接问责主体之间职能交叉,而目前作为间接问责主体的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又难以掌握全面信息来做出判断,如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涉及发改、农业、林业、水利、环境、土地等多个部门,中央一项资金拨付下来后,分渠道配发,每个部门只知道自己的配额,很难就总体责任进行监督,因而目前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的问责效果尚未显现,对于政府的直接问责是否有效,对环境治理是否进行投入,投入多少,效果如何等民众关心的问题,难以做出准确的回应。社会有问责需求,但现有的问责机制还不能进行有效的问责,在制度上,我们希望能有一个部门可以掌握有关环境责任履行的全面信息,包括环境信息、财务信息、管理信息等,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进行判断,同时拥有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定的处理处罚权力,具有权威性。审计机关正是这样的综合经济部门,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机关可以掌握多个部门的环境相关信息,可以做出综合诊断和评价,环境审计因此而产生。
四、环境审计内容演化:问责需求动因的证据
根据前面的分析,环境机会主义行为越多,污染就越严重,公民社会对污染的容忍度就越低,这方面的问责需求就越强烈,这个领域就应该是环境审计的重点。本文从我国环境治理投入、环境污染主要领域、与相关环境审计关系的角度来收集数据,以实证检验环境机会主义、问责需求和环境审计的相关性。
(一)环境保护的投资问责驱动环境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
根据2001—2010年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和中经统计数据网相关数据,本文利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将环境治理各年投资换算成2001年不变价格。我们从表1中的环境投资情况发现,2004年以前环境保护投入在1800亿元以内,2006年上升至2300亿元,环境投资的增长使得环境领域资金使用情况不容忽视。从环境污染情况来看,2005年11月发生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同年12月又发生珠江北江镉污染事件,这两起重大的水污染事件为我国的水环境保护敲响警钟。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共接报处置161起突发环境事件,比2005年增加85起,凸显了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程度。环境污染事件的频发说明环境机会主义行为增多,环境投入大幅增加反映了环境污染容忍度下降,政府进行环境治理的力度增加。由此,对环境保护部门进行问责,对其预算执行进行监督成为必然。中央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审计署的主要例行审计工作,从已经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来看,2005年公布的第3号《32个部门单位200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和2006年公布的第5号《42个部门单位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均未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列入公告对象。但自2007年公布第6号《49个部门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开始,环境保护部(原环境保护总局)已经成为例行的预算执行审计对象。这表明正是环境投资增长产生问责需求,进而驱动了审计署对环境保护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就审计披露的信息来看,也从2007年的仅披露问题发展到2013年披露环境保护部内部各部门预算执行的详细数据和差异,并披露差异产生的原因,可以看出报告更具有绩效审计的特征,这也是近年来社会在问责方面要求更加深入具体的体现。
(二)水环境污染及治理问责驱动水环境审计
2001—2010年10年间公布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水环境污染总量控制指标COD和氨氮的排放情况见下页表2。从表2中可见,2005年是全国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年度,2006年是全国COD排放量最大的年度,而且生活污染源总是高于工业污染源,水污染的主要来源是生活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的COD和氨氮排放在2006年达到最高点。2005—2006年之后,废水排放总量依然上涨,但COD和氨氮排放量均有所下降。水环境污染的趋势表明,2005年—2006年是我国水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时段。同时,自2003年开始,《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披露上一年度的全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2005年之后开始分类统计,2010年之后又不再公报。由于当年度公报的是上一年度的污染事件,因此我们可以从公报中得到2004—2009年污染事件的统计情况。从表3中6个年度的环境污染事件分布情况来看,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是我国主要的污染形式。2005年环境污染事件猛增,水污染事件是2004年的一倍。并且2005—2006年又是我国水环境污染最严重的时段。严重污染事件的频发使人们开始认识到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容忍度下降。为加强环境治理,2007—2008年,我国的环境投资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对环境污染责任人和监管责任的问责需求也十分迫切,正是这个问责需求导致大规模的水环境审计,如下页表4所示。从表4可以看出,从2004年开始,审计署开始实施大规模的水环境审计项目,2008—2009年是水环境审计项目最为集中的时期,这个时期对应的是2007—2008年环境投资快速增长后进行问责的时期。也就是说,2005—2006年水环境污染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增多;2007—2008年治理力度加大,但治理效果未能让民众满意,容忍度下降,问责需求迫切;2008—2009年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环境审计。从时间顺序上来看,上述各时间段存在驱动关系;从审计内容和发现问题来看,逐步从单纯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转向对水环境绩效的审计,这也是缘于公民社会对环境责任履行情况问责的需求,起初民众只是想知道钱有没有花到环境项目上,随着容忍度的下降,民众更关心花钱有没有发挥改善环境的作用,也就有了更高的问责需求,从而促使水环境审计向绩效审计发展。
(三)节能减排的问责需求驱动节能减排审计
能源消耗产生环境污染,节能减排是环境治理的途径。我国2001—2012年的能源消耗情况和增长率见后文表5。由后文表5可见,“十五”期间(2001—2005年),我国能源消耗量大幅度攀升,上升幅度达到56.91%,“十一五”期间能源消耗上升幅度虽有所减缓,但也达到25.61%。正是由于大幅度上升的能源需求及其造成的环境污染超出了公民社会的容忍度,节能减排的需求才更加强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国家出台了多项财政补贴政策,投入了大量资金。对于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公民社会有问责的需求,加之公民对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容忍度的降低,这种问责需求十分强烈。正是问责需求的驱动,审计署组织了大规模的节能减排审计。目前完成的节能减排审计结果公告显示,2008年进行的41户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是对2006—2007年节能减排投入的问责审计,之后的20个省有关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及10个省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审计也是对之前年度节能减排资金投入的问责。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计是节能减排的财政科目审计,是财政资金投入的问责。从时间顺序来看,正是节能减排资金投入的问责需求驱动了节能减排审计;从内容和披露问题上看,由于节能减排审计是从2008年开始,此时问责需求已经要求审计关注绩效问题,因此节能减排审计起初就是绩效审计,只是随着内容的不断深入,审计的范围更宽。
五、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