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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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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1篇: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船舶工程;安全管理;工程案例;事故分析

中图分类号:TH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0-0038-02

前言

作为水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我们日常生产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各级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这给我们企业在如何有效开展安全工作的问题上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导,即利用科学的方法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一、事件分析介绍

首先对事故树的基本概念进行一点简要的介绍(图1):

①顶上事件、中间事件符号,需要进一步往下分析的事件

②基本事件符号,不能再往下分析的事件

③正常事件,正常情况下存在的事件

④省略事件,不能或不需要向下分析的事件

⑤逻辑或门,表示B1或B2任一事件单独发生(输入)时,A事件都可以发生(输出);

⑥逻辑与门,表示B1、B2两个事件同时发生(输入)时,A事件才能发生(输出);

割集:事故树中某些基本事件的集合,当这些基本事件都发生时,顶上事件必然发生。

如果在某个割集中任意除去一个基本事件就不再是割集了,这样的割集就称为最小割集。也就是导致顶上事件发生的最低限度的基本事件组合。

径集:事故树中某些基本事件的集合,当这些基本事件都不发生时,顶上事件必然不发生。

如果在某个径集中任意除去一个基本事件就不再是径集了,这样的径集就称为最小径集。也就是不能导致顶上事件发生的最低限度的基本事件组合。

下面可以通过某航运公司一个事故实例来阐述事故树分析法的具体步骤,并以此来作为开展安全工作的理论指导。

二、事故案例

案例:2005年10月16日15:00时左右,某拖轮绑拖一驳船作业。23:50时,拖轮将拖缆挂上驳船后放缆,17日00:20时正式启航。约航行了十分钟(17日00:30时),驳船驾长倪某某,听到船艉右后锚有撞击船体声,出外查看见锚绞起不够高,就叫水手发车,倪站在船艉右后锚外侧(船舷边距锚1米处)指挥开车绞锚,当锚已就位时未发出停车指令,直至连接锚环的卡环绞到导缆钳开口的横滚筒上(俗称绞过头)才指挥停车。车刚停下,船舶在受风浪外力的作用下,导致了锚缆随锚向船舷边滑出导缆钳,造成了锚缆钢丝先碰倪左腿膝盖以下三分之一处、后压右腿膝盖部位,送医院做右腿膝盖以上三分之一处和左腿膝盖以下三分之一处截肢手术。

三、案例分析评价

这里去除了操作者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因素,主要就设备、环境、作业信号等方面进行探讨,以事故树方法对本案例进行图形分析,并对该事故树的最小割集和最小径集进行分析,以此作出事故的评价(图2)。

3.1 此事故树的最小割集是

(1)X1X8X3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未标识安全区域;甲板照明不良;无限位保护装置;(2)X1X10X3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过分依赖经验;甲板照明不良;无限位保护装置;(3)X1X11X3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麻痹大意;甲板照明不良;o限位保护装置;(4)X1X8X6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未标识安全区域;未给信号;无限位保护装置;(5)X1X10X6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过分依赖经验;未给信号;无限位保护装置;(6)X1X11X6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麻痹大意;未给信号;无限位保护装置;(7)X1X9X6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酒后作业;未给信号;无限位保护装置;(8)X1X8X7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未标识安全区域;给错信号;无限位保护装置;(9)X1X10X7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过分依赖经验;给错信号;无限位保护装置;(10)X1X11X7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麻痹大意;给错信号;无限位保护装置;(11)X1X9X7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酒后作业;给错信号;无限位保护装置;(12)X1X9X3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酒后作业;甲板照明不良;无限位保护装置;(13)X1X8X5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未标识安全区域;操作者不懂信号;无限位保护装置;(14)X1X10X5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过分依赖经验;操作者不懂信号;无限位保护装置;(15)X1X11X5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麻痹大意;操作者不懂信号;无限位保护装置;(16)X1X9X5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酒后作业;操作者不懂信号;无限位保护装置;(17)X1X8X4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未标识安全区域;海上能见度差;无限位保护装置;(18)X1X10X4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过分依赖经验;海上能见度差;无限位保护装置;(19)X1X11X4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麻痹大意;海上能见度差;无限位保护装置;(20)X1X9X4X2事件的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酒后作业;海上能见度差;无限位保护装置;

3.2 此事故树的最小径集是

(1)X1事件名称是: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2)X8X10X11X9事件名称是:未标识安全区域;过分依赖经验;麻痹大意;酒后作业;(3)X3X6X7X5X名称是:甲板照明不良;未给信号;给错信号;操作者不懂信号;海上能见度差;(4)X2事件名称是:无限位保护装置;

3.3 评价

最小割集是引起顶上事件发生的基本事件的集合,是造成顶上事件的充分必要条件。通过分析,我们发现该事故树的最小割集达20组,其中任何一组都会导致顶上事件的发生。最小径集表示事故树的安全性,上述事故树的最小径集数目仅有4个,即预防事故的途径只有4种,远远小于其割集的数量,充分说明了该事故树的危险性。

我们可以看到每一个最小割集中均包含两项基本事件,即:锚具与导缆钳未配套、无限位保护装置。事故树的分析理论中有一个概念称为结构重要度,通过计算得出的结果是这两项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最高,可以说设备的缺陷决定了这次事故的发生。因此又必要继续讨论引起设备缺陷的原因就是是什么?人为因素是占了很大部分原因的。从船舶管理者来说,平时对设备维护的重视度值得怀疑,虽然有月度检查,但检查质量是低水平、低质量的。设备维护保养是十分关键的工作,不重视就会引起安全事故

最小径集是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主要依据,我们在上述4个最小径集中可以发现,最根本也是最有效的控制事故方法也就两种:第一种是使锚具c导缆钳能够相配套,第二种是安装限位保护装置。这两种方法并非要同时做到,而是两者择其一,就可以确保事故不发生。

我们可以再留意一下另外两个径集(2和3),其控制方法要同时做到的四项或五项基本事件,这无疑增加了事故防范的难度,并且3项中包含了“海上能见度差”这一基本事件,此项目是人为无法控制的,因此可以完全排除这一事故处理方法。2项中包含了两个基本事件属人的因素:过分依赖经验和麻痹大意。安全工作中对人的因素的控制是难度最大的,即使安全工作者都是最顶尖的心理学家,他们同样无法预测人在船舶上会遇到什么样的工作环境,而不同的工作环境下人的心理状况以及所表现出的行为是大厢径庭的。要使人的行为可控制,在现在看来几乎是不可能完全做好的,即使有再多的培训,但是人的特点决定了最缜密的思维者也会有疏忽大意的时候。

事故树分析法是一种比较直观的事故分析方法,其中还包含较多的定量计算,计算的前提是要开展大量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基本事件的发生概率来确定顶上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目前本文仅通过对事故树的定性分析来阐述其对安全工作的指导意义。

第2篇: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桥式起重机; 安全评估;疲劳剩余寿命

1 概况

1992年,某炼钢厂炉前1台125t×22m桥式起重机桥架南主梁中部突然断裂,致使整机突然坍塌。此起重机为空腹桁架式起重机,是60年代国产产品。这种结构的主梁由工字形板梁和空腹桁架式辅助桁架组成,主梁和桁架之间用若干横向框架连接小车车轮支承在工字型主梁腹板上方的轨道上,故小车轮压主要由工字梁承受,辅助桁架除分担一部分垂直载荷外,还藉上下水平桁架一起加强主梁的水平刚性。上下水平桁架上铺设钢板兼作走台。大车运行机构和电气设备安装在主梁的内部。

此桥式起重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南主梁下盖板距东端梁外侧13.1m处发生疲劳断裂。而南主梁下盖板开裂的主要原因又是主梁下盖板与主梁下走台焊接缺陷引起的。金相组织的宏观和微观分析结果表明:南主梁下盖板断裂起源于焊接头部位,疲劳源与焊接缺陷有关,该部位正处于焊接起弧处,过度的起弧熔烧使下盖板母材形成初始缺陷,缺陷处的应力集中使产生裂纹并扩展,到一定程度后,导致主梁乃至桥架的突然断裂。

2 主梁受力及断裂原因分析

如图2所示的主梁截面,板梁在小车车轮压力P和小车惯性力Pg的作用下,将产生向右下方的位移。而辅助桁架通过各节点上的横向框架对板梁下挠产生抗力Xi。同样,下水平桁架对上水平桁架在Pg作用下的位移也产生抗力Yi,于是形成板梁与辅助桁架间、上水平桁架和下水平桁架间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辅助桁架下弦杆除受到由各个节点力Xi产生的抗力,还受到同时作为下水平桁架在节点力Yi作用下产生的抗力。此外,辅助桁架自重、上下水平桁架的一部分重量以及电气设备、大车运行机构和司机室的部分重量组成的固定载荷,以及主梁、电气设备、大车运行机构和司机室等由于大车起制动产生的惯性力的一部分,也通过辅助桁架和下水平桁架在下弦杆上产生拉力。

空腹桁架式主梁是工字形板梁和空腹辅助桁架组成的组合结构。工字梁为大面积材料实体连续结构,其负载产生的累积变形大,而辅助桁架为中空离散结构,产生永久变形小。因此在板梁产生永久下挠时,辅助桁架是被板梁通过各横向框架牵制迫使下挠,这样必然在桁架下弦杆产生附加拉力。

辅助桁架的下弦杆是该种类型起重机的薄弱环节,而该种结构的上下桁架弦杆与工字梁上下盖板和腹板以及辅助弦杆焊接缝短,不便采用自动焊,质量难以保证。每条焊缝都要起弧、灭弧,易伤害型钢母材。同时焊缝附近的残余应力与工作应力和附加拉应力迭加,往往达到甚至超过材料的屈服极限,严重降低结构的疲劳强度。该起重机长期处于繁重吊载且经常超载作业状态,复杂的工作环境以及其它现场随机因素,都可能使弦杆危险点产生疲劳裂纹并扩展。当辅助梁下弦杆断裂后如不及时整改加固,必然造成其他上下弦杆的断裂,导致上下水平桁架破坏,破坏主梁的整体性,致使全部载荷由工字板梁承受,但窄而高的工字形板梁的水平惯性矩较小,承受水平载荷的能力较差,结果导致工字板梁应力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再者,上下水平桁架失效后的工字板梁成为一开口断面的工字薄壁梁,此时水平桁架上的大车运行机构和电气设备的重量对工字梁产生的约束扭转应力使开口薄壁工字主梁的应力急剧增加,下盖板上的焊接缺陷由此成为导致主梁断裂的危险的裂纹源。

3 主梁有缺陷焊缝的断裂力学计算与缺陷安全评定

第3篇: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危险点;查找方法;控制方法

中图分类号:TM0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危险点”分析,从心理学讲,是一种逆向思维,从可能发生的后果去提醒人们注意,因为讲“危险”比讲“安全”更直观具体,更有针对性、剌激性,更易被职工接受,更易引起职工的注意,从而更能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危险点预控就是对电力生产中的每项工作,根据作业内容、工作方法、环境、人员状况、设备实际等去分析、查找可能导致人为失误事故的危险因素,再依据规程制度,制定防范措施的一种安全管理方法。实践证明:危险点分析、预控是预防电力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方法。

1 危险点的定义及危险点分析的目的

1.1 危险点的定义

危险点是指易引发人为失误事故的潜伏点。电力作业中的危险点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作业环境中的危险点,如施工殊的地理环境、道路、交通、天气等;二是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设备(线路)等物体,包括作业中使用的生产工器具;三是因作业人员在作业中违反安全规程或习惯性违章而构成的危险点。

1.2 危险点分析的目的

开展危险点分析,是从科学技术上把握 生产活动中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运行操作、检修作业中物与人、物与物、人与人之间的不安全因素。因此说,开展危险点分析活动,是系统安全的补充,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实际工作中,找准危险点是前提,控制危险点是关键,化解危险点是目的。通过危险点分析,可以指明防范的重点,达到安全的目的。这一活动紧紧抓住了“人”这个关键因素,是一种由过去的管结果转变成管因素、管过程的超前预防、超前控制的现代化安全管理手段。企业有效地开展危险点分析活动,把人为的、设备的、环境的、管理的等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其形成之前,充分地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2 危险点的查找方法

危险点查找一般采用三种方法:

(1)普查。这是危险点数据库形成的重要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年度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

(2)作业过程中补充危险点。这是危险点动态管理的有效方法,要求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和班后会中分析、总结,进行补充;

(3)日常巡视。这是设备固有危险点动态管理的有效方法,可以及时补充和消除危险点。

3 危险点的控制方法

危险点控制就是要运用现有技术和管理手段,达到最优的安全水平。可分为:

(1)宏观控制。以整个系统为对象,对危险点进行控制。采用的手段主要有:法制手段(政策、法令、规章)、经济和行政手段(奖、罚、惩、补)以及教育手段(安全教育培训);

(2)微观控制。以具体的危险点为控制对象,对危险点进行控制。所采用的主要手段是整改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预警提醒和监护。

宏观控制和微观控制互相结合、互相补充、互相制约,可以建立人为失误事故的多层次、立体的控制系统。

3.1 设备固有危险点的控制方法

对设备固有危险点的控制方法主要有:

(1)采取整改措施或在设计、选型、安装中改进,消除危险点;

(2)从设备防护和人体防护两方面考虑,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点;

(3)采用设置警告标志,固定隔离措施、设安全防护围栏或设定安全距离等方法,隔离危险点。

3.2 作业过程中危险点的控制方法

对作业过程中危险点的主要控制方法是开展程序化、规范化作业。这是实现人为失误事故控制的关键所在,其控制措施为:

(1)制订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定及危险点控制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充分运用现行的安全规章制度,如“两票三制”等,将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接地)、各种警告、预警提醒等,应用于标准化作业的每一环节,达到对危险点的控制。

②危险点控制措施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例如,为防止继保"三误"事故,应针对具体保护制订二次作业安措卡,明确与保护工作相关联的保护应做的安全措施。

③作业标准应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由于生产实际情况千变万化,通用的作业标准往往很难达到全面控制危险点的目的,所以应制订切合实际的作业标准。

(2)为使员工自觉遵守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定及危险点控制措施,必须经常不断地对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的力度。

第4篇: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股权质押;融资方式;风险

Abstract:The difficulty of mortgage and guaranty is always an important restriction factor for small enterprises' financing. Due to its function of turning the static shares into the dynamic available funds, the loan of share mortgage has become a new financing approach for businesses in the background of financial crisis. This paper takes the practices of the loan of share mortgage in Jining City as an example, analysing the feasibility and risks of the loan.We consider that the loan of share mortgage has provided the huge space for the enterprises to broaden the financing channels and for the banks to develop the credit operation. Furthermore, it's also an effective manner to break through the difficulty of mortgage and guaranty during the small enterprises' financing.

Key Words:share mortgage,financing manners;risks

中图分类号:F832.4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11-0041-04

一、引言

近年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调查显示,目前,我国GDP的50%、工业生产总值的60%、销售收入和出口额的60%、税收的40%和就业岗位的75%来自中小企业。然而,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却极不相称,融资难已成为其发展的首要瓶颈,而抵押担保效力不足又成为融资难的重要制约因素。

目前,中小企业传统的融资担保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担保公司担保或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另一种是资产抵押。在担保方面,由于经营风险加大,一些效益相对较好的大型企业不愿为中小企业担保,而中小企业之间互保、联保又难以真正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与此同时,专业担保机构发展缓慢,资金规模小,代偿能力弱,信誉度不高,业务扩张能力不足,担保能力有限;部分担保公司经营信息不透明,资本抽逃、混业经营较为普遍,甚至脱离本业,将业务重点集中在直接从事资金借贷方面,未能发挥应有的担保作用。在抵押方面,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规模较小,很多中小企业是租借土地、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土地和房产,或者生产经营设备远远低于贷款额度,有效的抵押资产不足;加上抵押手续繁琐、程序复杂,评估登记收费较高,普通中小企业无力承担,抵押之路异常难行。

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来说,以往债权融资的主要渠道是依靠土地、厂房等不动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而很多企业由于不动产已做了抵押,进行二次债权融资非常困难。同时,企业的股权等动产虽具有很高价值,却无法变成可用的资金,极大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动产质押融资成为众多中小企业的强烈需求。股权质押作为一种新兴的担保方式,以效率高、处置成本低等优势,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二、开展股权质押贷款业务已具备成熟的条件

股权即股东权,是依据《公司法》随公司成立而产生的一种股东权利,表现为公司的净资产加收益总额,既是可由股东依法拥有、处置、质押或转让的公司股权,也是一种借款的担保条件。股权质押作为权利质押中的一种形式,以可以依法转让的股份作为质物,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享有的所有权及可转让的股份作为质物为债权人提供担保。股权质押贷款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为“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股份制企业愈来愈多,股权质押贷款既可在一定程度上摆脱由于企业经济状况欠佳而借贷的窘境,又可促使资金在更加广阔的空间进行优化配置,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和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或者地区对于股权质押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法国的《商事公司法》,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法》,日本的《有限公司法》和《商法》均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的股权质押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目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开展股权质押贷款所涉及的股权登记、出质、冻结、转让等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而股权恰恰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确立的非货币出资“可评估、可转让”的基本要求。《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押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以此可以确认,《商业银行法》虽然没有具体规定股权质押贷款,但在四十二条对股权质押进行了认可。《贷款通则》第9条第5款规定:质押贷款,系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者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2008年10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实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对股权出质登记的范围、申请条件、办理原则和时限等内容都做出了规定,对金融机构、企业、工商三方参与股权出质贷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使股权质押贷款业务流程程序化、规范化。

综上所述,股权质押贷款在我国现有法制体系内是可行的,银行办理条件成熟。

三、济宁市推出股权质押贷款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抵押担保方式单一瓶颈制约,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积极实施产品创新,在全市推广了股权质押贷款,把企业静态股权变成动态的可用资金,在金融危机大背景下为企业开辟出新的融资通道。

(一)济宁市开展股权质押贷款业务的主要做法

1. 出台了特点鲜明、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2009年6月1日,人民银行联合济宁市工商局出台了《济宁市股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和推动股权质押融资行为。一是明确了股权和股权质押贷款概念,将其分别定义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和“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并规定股权须是出质人合法持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二是对股权质押活动应遵循的原则、申请质押股权的条件、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借款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股权出质登记及须提交的材料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质押适用股权、股权质押贷款用途和额度、股权登记处置手续等做出了排除性界定,使股权质押贷款含义更为具体、明确,可操作性更强。三是对贷款程序、贷款审查、资产评估、合同签订、工商登记、贷后管理、股权处置、信息共享等方面做了详实规定。

2. 选取试点行,加快推进股权质押贷款业务。为把这项具有创新意义的金融业务落到实处,让每家银行深刻认识到,股权质押是破解中小企业贷款抵押难题的有效方式,人民银行上下联动,采取多项措施,扫清股权质押贷款推广中的障碍。组织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意见》,为加大营销力度提供思想动力;联合市工商局筛选了100余户优质企业予以推介,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客户的调查、评估、评级和授信等工作;采取“以点带面、步步推广”的方式,选取济宁市工行、交行、商业银行三家银行作为股权质押贷款业务试点行,重点开办股权质押贷款,并不断总结股权质押贷款发放中的经验和风险点。

3. 制定操作细则,注重风险防范。各试点银行根据本行实际,制定了详实的《股权质押贷款操作细则》,具体操作流程见图1。严格规定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质押股权的基本条件,并规定暂不受理高度关联企业之间的股权质押贷款登记申请。对股权质押贷款除审查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股权凭证等资料,还重点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借款用途、还款来源和还款能力、股份出质人资信、身份情况以及经营状况等要项。贷款额度根据质押股权价值、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贷款行审批权限确定,最高质押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股权净值的70%。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确定,一般在一年以内,最长不能超过三年。股权质押贷款利率按照央行利率规定执行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在贷后管理上,规定股权出质期间,未经贷款行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被出质的股权。

(二)济宁市股权质押贷款业务取得良好成效

自股权质押贷款业务开展以来,受到企业热列欢迎。例如,梁山县龙跃钢球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流动资金紧张,在其他抵押品难以抵押的情况下,梁山工行用其1500万元股权作质押,向其发放股权质押贷款500万元;工行济宁分行对菱花集团公司股权进行评估后向其发放5年期1亿元项目贷款;交行济宁分行对永昌路桥集团公司股权进行评估后向其综合授信4500万元,成功化解了企业融资难题。截至2009年7月末,济宁市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企业近15家,股权出质数额20300万股,融资金额达26800万元。

据工商部门统计,济宁市内现有2.38万户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注册资本约802.78亿元。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如果其中的股权能够进入出质状态,股权质押贷款业务具有巨大的运作空间和发展潜力。

四、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分析

股权质押贷款作为融资担保方式上的一种创新,促进了银企双赢,带动了银企双方的积极性。对企业来说,股权质押贷款开辟了企业新的低成本的融资渠道,突破了以往不动产抵押贷款获取资金的传统方式,使企业可将核心资本―股权作为质押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对盘活企业现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价值,解决其无“资”可抵问题作用明显。对银行来说,使部分缺乏不动产抵押担保品的优秀企业被纳入银行信贷营销范围,有利于其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同时,由于有工商部门的介入,企业股权在质押期间被工商部门锁定,无法进行转让,风险有效降低,给银行的信贷资金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增强了银行信贷投放信心和积极性。但是,股权质押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同时隐含着巨大的风险。

(一)股权价值评估方面的风险

一是缺乏统一的股权评估标准。目前我国虽然制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但是没有独立、系统的股权评估标准,造成股权价值难以准确评估,贷款银行以此为据确定贷款金额,存在一定的风险。二是股权价值具有易变特性。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相对于实物质押,企业股权价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股权的价格很有可能因企业经营不善或资金链断裂而下跌,贷款银行难以把握。从济宁市开办情况看,银行对优质企业的股权更感兴趣,手中握有煤炭、电力企业股权的企业更易获得股权质押贷款。例如,济宁市商业银行对汶上县政府融资平台发放6000万元股权质押贷款,就是以该县政府持有的汶上义桥煤矿的股权作质押。

(二)股权出质期间权益保全方面的风险

由于非上市企业不实行重大事项公示制,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及重大交易情况不用面向全社会公布,致使银企信息不对称,加大了质权人(银行)风险防范难度。同时股权价值的易变特性使股权减值或贬值时,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极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权。虽然《担保法》规定变价收入不足抵偿债务时,债务人需要就不足部分继续进行清偿。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债务人时常因缺少能力而使进一步清偿成为泡影。即使贷款人继续追讨,不仅手续和程序极为繁琐,而且最终未必能够完全获得清偿。

(三)质押物处置方面的风险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投资,其质权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应予以处分。由于我国的股权转让二级市场还不成熟,商业银行在处置质押股权时会受到限制进而有可能达不到最佳的偿付效果。另外,银行所持股权的受偿权后位于企业债权。这就意味着同样是贷款,在公司清盘时以动产、不动产作为抵质押的贷款会优先受偿,而以股权质押的贷款受偿权则靠后,其保障度降低。

因此,开展股权质押贷款一是离不开各方面的密切配合。开展股权质押贷款的主体是银行,但针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级政府牵头组织好银企对接并给予政策支持,银行规范操作程序和加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工商部门做好规范股权出质登记和维护交易安全,担保机构积极参与,产权交易机构提供股权信息监测和股权转让平台,以及引进PE、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都会推动银行股权出质融资业务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对质押物的价值监控。基于股权价值波动性强的特点,股权质押贷款应以短期贷款为主。对中长期股权质押贷款,每年应对质押物价值重新评估。银行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每月应对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及贷款卡信息进行监测。监控的重点在于质押股权所在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或有负债情况,及时发现影响质押股权价值实现的潜在风险。对股权价值跌价巨大或出现直接影响银行债权实现的重大事项,应及时采取有效保全措施。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股权转让二级市场的发展。随着我国股份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越来越多地开始采用股权融资。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扶持企业股权转让二级市场的政策,构建和完善市场体系,增加企业股权的流动性和变现渠道。允许各地设立和完善权威、公平、公正、有公信力的中介评估机构和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明确企业的股权转让流动程序,在公司审批和登记管理部门的统一监管下推动企业股权的正常转让与流动。

五、小结

从济宁市股权质押贷款的实践可以看出,股权质押贷款符合国家鼓励企业快速发展的政策导向,给银行带来巨大的资金运作和效益空间,对盘活整个国民经济的存量资产起到积极的作用,为企业增添了新的“融资水源”,是破解中小企业抵押担保难的有效方法。济宁市操作股权质押贷款的做法也启示我们,可以通过模仿发达地区的金融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为我所用。当然,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担保对于银行来说并不是价值保险箱,股权质押在某种意义上加剧了现金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其所伴生的风险不容忽视。如何防范股权质押的风险,确保交易的安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参考文献:

[1]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金融研究处课题组.浙江全省推开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的启示[J].西南金融,2008,(11).

[2]宋林辉.浅析股权质押贷款[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1,(7).

第5篇: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水利工程规模较大、工程周期比较长,施工难度高,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近年来,我国的水利工程发展迅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施工技术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在施工过程中依旧存在着很多安全问题,必须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才能保证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性。下文将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

水利工程施工不同于一般的民用项目施工,并且有着显著的不同。一般而言,水利工程项目的建筑环境比较偏僻,缺少完善的交通设施,而且有着较为复杂的地质环境,所以对地基处理标准有着严格的要求,应采用特殊性的地基处置对策,存在较大的施工难度。

水利项目工程通常建设在河流、湖泊与沿海区域,因此建设不但应考量主体建筑工程建设,还应依照自然环境与项目施工标准从事辅助设施与配套项目建设,例如截流施工、导流处理、水下施工等。同时水利项目的涉及面比较广,对其进行集中管理难度比较大。另外,水利项目需要完成防潮、泄水等处理任务,且工作环境不佳,因此,针对水工建筑可靠、抗冻、抵御腐蚀的水平具备较高的标准要求,应利用专项施工处理方式与对策,方能保障项目整体质量水平。

水利项目施工建设同自然环境条件以及现代社会密切相关,体现出了明显的季节性以及较高的施工强度,较多项目不但要应用枯水期进行施工,还要应对建设过程中的渡讯或是防洪等有关事项,为此应进行周密的计划安排,通过有效的组织建设,良好的温度管控对策,保证项目整体质量。

二、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原因

1.水利工程施工人员素质不高

水利工程施工人员的素质不一,其中有很多农民工,由于其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导致其缺少具备的工程安全专业知识,并且安全意识淡薄。尤其是在遇到紧急情况下,由于不能及时进行救助和防范,导致安全事故的出现。此外,一些施工作业人员不具备特种行业的职业资格,在具体的施工作业过程中,也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频发。

2.水利设施设备不完善

水利施工机械质量不达标,如起重设备的钢索、缆绳不符合国家制定的行业要求、信号装置不灵敏等,这些也会导致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有些升降机组装完成后边,并没有进行经过调试和验收,而是直接投入使用,进行载重的时候可能出现重物下落或发生其它事故,对施工人员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此外,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加上防护工作不到位等等,如没有按规定设置指示标志,在施工现场的洞口、坑槽附近没有安置警告牌、防护栏等,这些都会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3.违章操作,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我国很多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设备操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操作,或者违章作业造成地,这不仅威胁了自身的安全,也严重影响到施工现场其他人员的安全。此外,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在很多内容的规范与管理上仍然无章可循,这样既不利于执法人员查处,也无法呈现法律的强制性与约束性

4.安全技术措施存在问题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存在针对性差的问题,缺乏工程具体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和施工不利因素的针对性,在技术管理上未能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来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三、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

现阶段,我国水利工程施工中由于某些原因,存在着安全事故,影响工程的顺利开展,因此需要针对问题,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具体措施如下所示:

1.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有效预防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要从观念上强化安全意识。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无论是项目经理,还是施工人员,都要始终坚持“安全至上”的原则,在工地内部制定内容全面、符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贯彻落实。同时,工程施工的管理人员要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并逐级监督,将安全与绩效挂钩。与此同时,要严格审查特种行业施工人员上岗资格,确保特殊工种的岗位安全。

2.加强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由于水利工程的施工周期比较长、难度较大、施工环境复杂,安全管理是一个持续性的工作。在安全事故预防过程中,各个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明确管理的内容,例如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设备的管理、施工环境的管理等,各个部门要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汇报交流,将各自负责的安全管理内容进行总结,对为工程安全做出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对忽视安全问题或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生产事故的员工进行处罚。同时,可以联合水利工程质检机构进行监督,强化行业监管,这也是政府与社会共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3.采用新技术,加强技术创新

近年来,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发展迅速,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有利于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因此要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当然,任何工程安全管理控制并不是一下就能完成的,应该长期坚持下去,遵循和安全为先、合理预防的原则。主管单位应创建形成完善的安全管理监督系统,施工单位不但应形成内部安保体系,还应建立相对应的内部监督系统,构成一整套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并全面维护的预防管理体系。水利项目施工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在一些时候建设强度较大,因此季节因素导致的突发性施工安全事故较多,为有效预防该类事故的发生,缩减造成的损失影响,应对项目有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细致的研究,并制定有效的防范管理对策。重点由防护处理、技术以及管控等层面应用综合对策,制定有效的应急管理预案,例如现场进行快速的指挥、组织各项救援管理、及时的抢救各类重要物资的输送,保障通讯联系的及时性,做好后续处理,并及时进行信息。为实现良好的应急救援既定目标,还应依照预定的救援预案做定期的演练,如果条件允许还可进行现场的演练,这样不仅能降低安全施工的发生几率,还能有效做好事故的应对工作,有利于将损失将至到最低,最终实现安全、可靠、稳定、和谐的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需要针对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如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水利施工的安全管理及采用新技术等等,从而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1] 张楠,裴宗爱,李先管.浅谈提高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对策[J].治淮,2013(01).

[2] 周高桥,仇小红.水利工程建筑项目日常管理探析[J].科技资讯,2013(21).

第6篇: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桥梁施工 安全管理 施工事故

中图分类号:U4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4(a)-0201-01

桥梁工程是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自然条件下运作的,施工桥梁受施工材料、施工条件、时间、温度、湿度等多种外界因素影响。施工中桥梁易出现体系转换、桥梁结构稳定性、应力张拉等问题,工程施工的安全施工时有发生,施工风险不容忽视。

1 桥梁施工的风险分析

1.1 风险分析整体框架

风险是指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和与期望结果的差异性。不同领域的风险表述也各不相同,但风险的存在是客观必然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具有不确定性。桥梁在施工的各个环节中都存在诸多安全因素,一旦爆发安全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桥梁的施工风险分析是指对桥梁在施工阶段的不确定性因素识别,对风险事故发生概率与损失大小进行估计,并进一步制定风险决策与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桥梁施工的风险分析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评估、人因可靠性分析、风险的决策与应对措施等几个方面。桥梁施工的风险分析首先要对桥梁项目进行风险识别。通过识别风险,为降低风险产生的可能提供有效依据。风险识别时,首先要寻找桥梁项目在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这些风险的不利后果,计算这些风险的出现概率,并对风险进行相应的分类。风险的识别阶段是桥梁施工的管理者有效地识别风险的一个定性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找出是施工风险的成因,识别出关键的风险,从而了解风险的性质。风险识别包括收集数据资料、分析因素不确定性、风险事件的排序、编制风险识别的书面报告等内容。

1.2 桥梁的施工风险特点

桥梁在施工阶段的风险贯彻于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阶段。该阶段中风险一旦发生,管理者将丧失对整个项目的整体控制能力,项目极有可能出现工期延迟、项目成本攀升、施工计划变更、整体效益受损等问题。桥梁在施工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如下几个侧面:(1)桥梁结构复杂程度:复杂的桥梁结构,分析内力繁琐且易出错,加大风险的评估难度。(2)桥梁结构本身特性:桥梁悬于空中,跨度越大,其截面越易被破坏,风险也就越大。(3)施工人员技术层次:技术的成熟度越高,桥梁项目的施工风险就越低。(4)施工环境:桥梁施工周边的气候条件、河流分布、地理地貌等因素影响着施工风险。

1.3 桥梁施工阶段的风险事故

桥梁施工中的风险(见表1)主要来源于泥石流、海啸、滑坡、暴风雪等自然风险,以及设计错误、施工操作不当、施工管理问题等人为风险。按照风险事故的表现分类,可将风险事故分为桥梁结构质量问题导致的缺陷、桥梁施工过程的临时性项目导致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其他事故等。

2 桥梁的施工安全管理

2.1 安全管理概述

所谓安全管理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实现安全的生产而组织和使用人力、财力、物力等各种物质资源的过程。安全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一项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系统管理,强调法制化建设与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桥梁施工的安全管理是为了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降低施工的事故率,实现本质的安全。

2.2 桥梁的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对于桥梁施工的安全管理,业主与承包商具有决定性作用,政府主要是监管、引导、规范的作用。业主在施工中应自觉规范投资行为,理性谨慎决策,可通过如下措施来完善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合理选择安全的工程项目承包商;要求设计中考虑施工安全;资助现场的安全奖励方案;聘请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合同来约束项目各参与方的安全责任。目前我国业主方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仍不够全面,政府等监管方对业主的安全监管可通过业主责任保证担保制度来落实。安全思想要贯彻于整个工程项目,选择安全合适的承包商就是控制成本的关键。建立政府业主的信用、信誉公开化制度,可增加公众对政府业主的监督力度,工程承包商在选择业主时,如其信用不太好,也可进行合理地双向选择。

3 结语

桥梁施工的风险分析有利于提高施工方的风险管理水平,也利于保险公司对施工阶段的桥梁进行合理投保。风险分析作为一项较新的课题,涵盖范围广,未来还有诸多问题需做进一步的探索与研究。该文分析了桥梁施工建设中风险的特点,总结了风险事故类型,进而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提出了桥梁施工中的风险事故应对措施,为桥梁施工实际提供必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 罗吉・弗兰根,乔治・诺曼.工程建设风险管理[M].李世蓉,徐波,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28-38,67-73.

第7篇: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范文

一、案情简介

某海关在对一起进口设备案稽查过程中发现,该设备进口商分四次向韩国某株式会社支付了340万美元的入门费和256670.4美元的提成费,该部分费用并未向海关申报。在该公司签订的设备进口合同中规定:“与本合同同时转让的技术及其使用费等内容,双方同意在本合同附件(技术转让合同)中详细约定。附件(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之技术使用费是本合同项下总合同金额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是本合同履行的必要及前提条件。”在合同附件及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指受让人为获得使用专利、商标、专有技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和其他权利的许可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入门费和提成费。”其中“入门费为340万美元”,“提成费为受让人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额的4%,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这些“入门费”、“提成费”或“专利许可费”以“非贸付汇”方式支付,经商务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渠道汇出,并没有凭我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支付,是否应对其征收关税需要海关认真核实。

二、案情分析

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该计入进口完税价格,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目前我国海关欠缺详细操作性的规定。

(一)特许权使用费的含义

特许权使用费在国际上目前未有权威定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的《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第12条的解释,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使用或有权使用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包括电影影片、无线电或电视广播使用的录制品的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设计或模型、图纸、秘密配方或秘密程序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或者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或有关工业、商业、科学经验的情报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WTO《海关估价协议》对第8条的解释性说明中规定,特许权费和许可费可特别包括对专利、商标和版权所支付的费用。我国2006年3月修订的《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简称《审价办法》)第41条将特许权使用费的含义解释为,进口货物的买方为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权利人有效授权人关于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或者销售权的许可或者转让而支付的费用。但是在估定完税价格时,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不得计入该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综上,特许权使用费是东京回合《海关估价协议》谈判中较晚才触及的问题,相关规定比较笼统。

(二)特许权使用费计入完税价格的条件

WTO《海关估价协议》第8条第一款列出了应加入到完税价格中的调整项目,规定作为被估价货物销售的条件,买方直接或间接地被要求支付的与被估价货物有关的特许权费(royalities)和许可费(license fees),只要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则海关在确定进口商品的应税价格时应加入这类费用。《海关估价协议》明确了只要是买方为取得进口商品而必须支付的,无论是直接支付还是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都应被加入到出口价格中,但对于“与被估价货物有关的”以及“作为被估价货物销售的条件”都未作出解释。

我国的《审价办法》基本抄录了《海关估价协议》正文中的有关规定: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特许权使用费需计入完税价格,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其一,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其二,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而对于什么是“构成货物销售的一项条件”,《审价办法》第14条作出了原则性的解释,即买方不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则不能购得进口货物,或者买方不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则该货物不能以合同议定的条件成交的,应当视为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构成进口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按照海关估价专家的理解,不管买方是否购买了与进口货物有关的权利,只要买方在购买该进口货物时有选择是否购买该权利的权利,通常认为,为该项权利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不构成进口货物销售的一项条件。而对于“与被估货物有关”,《审价办法》只列举了进口商品本身是已包含有某项专利、商标或版权的商品的情形。《审价办法》第13条规定,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特许权使用费被认定为与该货物有关:其一,用于支付专利权或者专有技术使用权,且进口货物属于含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用专利方法或者专有技术生产;或为实施专利或者专有技术而专门设计或者制造。其二,用于支付商标权,且进口货物属于附有商标;或进口后附上商标即可直接销售;或进口时已含有商标权,经过轻度加工后附上商标即可销售。其三,用于支付著作权,且进口货物属于含有软件、文字、乐曲、图片、图像或者其他类似内容的进口货物,包括磁带、磁盘、光盘或者其他类似介质形式;或含有其他享有著作权内容的进口货物。其四,用于支付分销权、销售权或者其他类似权利,且进口货物属于进口后可以直接销售;或经过轻度加工即可销售。所谓“轻度加工”,指稀释、混合、分类、简单装配、再包装或者其他类似加工。本案中,技术转让合同明确注明: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是本合同履行的必要及前提条件,显然买方无权选择是否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已经构成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同时技术转让合同还约定,技术使用费是合同项下总合同金额的有机组成部分,说明进口设备本身已含有某项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涉及的“入门费、提成费”与进口设备有关。该“入门费、提成费”既构成货物销售的一项条件,又与被估货物有关,符合特许权使用费计税构成要件,同时又未在申报价格中体现,因此应计入完税价格。

当然,如何理解和界定特许权使用费与进口货物有关且支付费用作为卖方销售的一个条件往往比上述案例复杂。如某制药企业进口货物涉及的特许权使用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造、使用、销售药品的配方和技术所对外支付的费用,即专有技术费用;二是成品药的商标权费用。该公司既进口成品药,也进口原药。对于以成品状态进口的药品,其在进口时的申报价格中已含有专有技术费用,无需重复计税,而商标权使用费如果未包含在申报价格中,应计入完税价格。对于原药的进口,原药的生产加工主要是在国内完成,不能认为专有技术与该原药有关,而是与在境内生产出来的成品药有关,专有技术费用无需计入进口原药的完税价格。而对于商标权费用部分,以原材料状态进口的原药,其国内的生产已经超出轻度加工的范围,因此其商标权使用费亦无需计税。但是如果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是为了取得某项专利权,而只有取得该项专利权,商品才能够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而进口,那么这项支付将被认为与进口商品直接相关。同时由于如果不支付此项费用,进口商无法购买到该项商品,即特许权费的支付构成出口销售的条件,则该项专利权使用费应计入应税价格。

此外,有些国家海关认为,特许权费的支付不针对所进口商品不是一项绝对的标准,美国海关会因交易中明显存在支持“相关性”的因素而改变。比如进口零部件组装整机处理系统,进口商向出口商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以取得生产整机处理系统所必需的技术秘密。合同规定,进口商为生产整机处理系统必须从卖方处进口零部件,则美国海关认为特许权费与进口的零部件有关。美国等发达国家海关在实践中大量以“个案处理” 做出行政裁定,增加了进口商避税交易的难度。比较之下,发展中国家在面对涉及特许权的国际贸易日益频繁的情况下,处理复杂商业交易的能力或经验普遍不足。

(三)特许权使用费计入完税价格的路径

特许权使用费的表现形态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专利权使用费、商标权使用费、著作权使用费、专有技术使用费、分销或转售权费和其他类似费用。特许权费支付或计算的形式也不单一:以载体计算并与载体价格合并为货款且同时支付、以载体计算并与载体价格单列支付、以成品销售额计算一次或分期支付或产品销售后另外支付等。企业在财务处理上,特许权使用费可能记入“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无形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在进出口过程中往往采用分解价格分签合同的方式进口,而且涉及的企业多以跨国公司居多,增加海关的监管难度。实践中海关可以将特许权费按多种路径计入被估商品的成交价格。除作为特许权费外,还可以将对于特许权的支付看作“实付或应付价格”的一部分或“转售后的收益”而计入应税价格。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特许权费的支付是以进口商对商品的转售为生效条件,该项费用可能被作为转售收益;但如果某项支付不是基于对进口商品的转售,而是基于对含有进口成分的制成品的销售,即付款的相当部分不是来自进口成分,那么该项对于特许权的支付往往不能作为进口商品的转售收益而被认为应税。

三、在通关各环节完善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海关估价的思考

(一)在正式申报前,赋予报关人尽到“合理注意”的义务,并为其创设相应的知法申报的环境。实践中报关的情形远远多于自理报关,报关企业虽然有“合理审查”的义务,但报关企业对收发货人的特许权费状况很难做到充分了解,所以应特别强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等纳税义务人的“合理注意”义务。比如要求进口商必须查询海关估价的法律法规、海关公布的案例以助其准确申报,或者向接受申报的海关专家寻求帮助。同时,要明确相应的责任制度,规定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可能承担的责任,但要注意防止“合理注意”成为贸易壁垒。当然,对于海关来说,应及时、充分地公布有典型意义的行政决定、举办关企沟通会等帮助进口商在知法的情况下完成申报。对于大型的跨国公司,可以派驻海关联络员来兼顾把关和服务。

第8篇: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范文

一、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冶金、化工、机械等行业需氧量大幅增加,氧气管道输送工程建设也逐步增多。氧气管道运输大多为纯氧,对管路系统的安全要求非常高。氧气的氧化性极强,金属在氧气中被助燃后,会发生瞬间燃爆的人员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分析和研究氧气管道安全事故机理,加强氧气管路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护过程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提高管氧输送水平,已越来越成为研究人员探索的方向和研究的课题。

二、氧气管道燃爆机理分析

氧气具有活泼的化学特性,除与金、银及少数惰性气体不产生化合反应外,与包括金属在内的多数物质都能够发生氧化反应,而且氧气的浓度、压力越大,反应越剧烈,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具有一定压力的压缩氧气在输送过程中,流动的氧气极易与管路中的油脂、铁屑或有机物发生碰撞、产生摩擦,静电负荷过大都会导致燃爆。因此氧气管道设计对流速控制不严、管道材质选择不当、施工时管道清洁度不达标、操作不当等都是引发氧气管道燃爆的主要因素。

三、氧气管道安全事故分析

氧气管路线路长、分布广,事故产生因素复杂。对典型事故进行分析,是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恶性事故发生的关键。

1.绝热压缩

氧气管道阀门两端的压力很大,当突然急剧打开,低压端气体被急剧压缩局部产生很高的温度,会发生氧气与外界无交换的“绝热压缩”现象;开启阀门时,阀芯、阀座及其转动部件所产生的摩擦,在纯氧、高压环境下极易燃烧和爆炸。2008年发生在张家港某钢铁公司的管道燃爆事故,就是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在管道氧气球阀前后压差高达1.9MPa的情况下,快速开启阀门导致的恶果;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时,发现管道内留存着的施工焊渣、焊接头等杂质,也是造成这一恶性事故的主要原因。

2.油脂处理不当

油脂自身易燃,在纯氧环境下更具可燃性。氧气管道、管件、阀门等配件,其制作过程、安装施工过程难免沾染油脂、剂、溶剂等化学油脂,处理不当时,则在高纯高压氧气环境中迅速燃烧。2002年、2004年先后发生在独山子的氧管燃爆,均因违反氧管脱脂操作规程所致。

3.摩擦起火

金属在纯氧中的燃点会大大降低,氧气输送管路中任何一个安装后未进行清管吹扫所遗留的焊接毛刺、氧化皮、铁锈等与管壁相互摩擦和撞击,都可能成为氧管燃爆安全隐患。鞍钢氧气厂曾经发生的因开启阀门,沟槽中铁屑微粒与氧管管壁发生激烈碰撞和摩擦导致的重大燃烧事故就是一个鲜明的案例。

此外,设计时管道材料、阀门、管件选用不当、施工安装不规范、氧气过滤器更换或定期清洗不及时、静电火花等也是氧气管道频繁发生燃爆的主要原因。

四、氧气管道安全控制技术

氧气管道安全控制,应从设计控制、施工管理、材料检验和安全操作、使用维护等多方面入手。

1.设计控制要点

氧管布置。1)氧管宜采用架空敷设,氧管支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走向不宜穿过生活区、高温区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区域,当必须穿越时,则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2)应按照GB16912严格计算并设置架空氧管与其他管道或建筑物的最小距离,特别是当氧管与其他化工气体如乙炔或氢气管道共同架设时,应将氧管设置于乙炔或氢气管道的下方或两侧;而与输送腐蚀性介质管路或输油管路共同架设时,为防止泄漏则将氧管布置于上方或两侧;3)氧管无法实现架空须埋地敷设时,管顶与地面距离应大于0.7米,且对埋设地面按照GB16912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埋地氧管不宜配置阀门等管件,埋地氧管除不应与热力管道、输送易燃易爆品管道同沟敷设,还应与其他管道或建筑物保持最小距离,不得与电缆同沟。

管材选取。应根据使用压力、工作场合对钢板卷焊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不锈钢焊接钢管、铜及铜合金挤制管以及铜及铜合金拉制管进行选用,工作压力小于0.1MPa时,宜选用碳钢钢板卷焊管;而当工作压力大于3MPa时,则应采用铜合金管。

管件选取。氧管设计弯头、变径管、三通等管件宜少不宜多;选取冲压成型管道弯头和安全性较好的四氟乙烯铜垫片;采用氧气输送专用安全阀门和氧气过滤器。

2.施工检验控制要点

标准依据。氧气管道的施工、验收应符合GB 50235、GB 50236、SJT 31450等标准规范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氧气管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脱脂。氧管、阀门以及各种管件安装前必须进行脱脂检查,脱脂后用干空气或惰性气体吹扫;采用碱洗脱脂、酸洗除锈的化学清洗等方法对管道进行清洗。

焊接。焊接前应对管道内壁进行检查,不得有油脂、铁屑等异物;焊接采用氩弧焊,确保无焊瘤等缺陷,并杜绝焊接过程中焊渣的进入;应采用机械方法对管道进行截取和坡口加工,禁止气焊切割。

检验。氧管施工完成后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确保无渗漏、无变形;对氧管线路仪器仪表、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并保证在有效检定期内。

操作维护。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阀门开启应缓慢并一次到位,严禁快速开启阀门;禁止用氧气进行管道试漏和清洁;氧管及各阀门、管件应定期校验、刷漆维护;应对氧气过滤器进行定期清扫,清除铁锈与异物,杜绝燃爆事故。

五、结论

综上所述,氧气管道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对管氧输送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深刻的分析和研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才能切实提高设计、施工、操作和维护等各个环节的管氧安全水平,确保送氧安全。

参考文献

[1]崔海莉等. 氧气管道安全运行措施的分析[J]. 管道技术与设 备,2010 (4):15-17.

第9篇: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熔盐炉;熔盐加热系统; 熔盐泄露; 安全措施

分类号:TF806

一.管道化溶出熔盐加热系统概述

中美铝业氧化铝厂的熔盐加热系统是以热载体――熔盐为介质,经过熔盐泵将液相热载体从溶盐罐送至熔盐炉的管中,与炉内煤气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以辐射和对流两种换热形式进行换热,使熔盐的温度升至320℃―380℃,然后经管道输送至溶出工序用来加热原矿浆,把料浆加热到270℃左右 ,以保证料浆在停留段快速反应。换热后的熔盐温度降至280℃―320℃经管道返回熔盐罐中而闭路循环使用。

热载体采用三元系熔盐其组成为硝酸钾;亚硝酸钠;硝酸钾

主要物理参数为:熔点142℃ 沸点680℃ 比热1.42KJ/(kg.℃)

熔盐的密度:

温度x(℃) 密度ρ(x) (kg/m3)

200 1934

300 1856

400 1783

硝酸钾(KNO3) 53%

亚硝酸钠(NaNO2) 40%

硝酸钾(NaNO3) 7%

熔盐的成分比例:

二.案例分析

在正常生产时,由于熔盐加热段溶出套管内管发生穿孔刺料,致使部分高压.高温.高碱的矿浆回流至盐罐,与高温熔盐接触发生剧烈爆炸,大量高温熔盐矿浆及水蒸汽从熔盐罐的人孔喷出,对周围设备造成严重污染。

事后将内管取出发现,在内管局部出现20mm―40mm的蚀坑,经分析基本确定和原矿浆的细度和使用高硫矿石有直接关系。

三.事故发生后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存在问题:

1.内管刺料后溶出机组停车过程的注意事项,熔盐炉盐阀流程应该怎样改流程,使熔盐的损失降到最低。

2.内管刺料后致使高压矿浆喷出,将外套管击穿破裂,使大量高压 高温 高碱浓度的矿浆和部分熔盐喷出,另外有一部分矿浆经熔盐回流管进入熔盐储罐,与高温熔盐接触发生剧烈爆炸,大量高温熔盐.矿浆 水蒸气从熔盐储罐人孔喷出,造成周围设备电器线路的污染甚至火灾。

3.熔盐和矿浆混合在熔盐管道内,随着停车机组温度的降低会冷凝固化,采取什么措施处理管道堵塞。

4.熔盐受污染后还要再加入粉状的混合无机盐以满足供热需求,加盐过程的操作注意事项。

5.放盐口流出的受污染熔盐应怎样处理。

处理措施:

1..主控工监控溶出机组运行情况,当发现隔膜泵出口压力下降,盐罐和卸压槽上方大量冒蒸汽,盐泵电流降低,熔盐炉联锁跳停时,确定为熔盐段内管刺料,立即将情况报车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报告上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1如经过准确判断熔盐管道内管刺料,应快速停熔盐泵关闭所有回盐流程(在关盐阀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劳保防护措施一定要到位防止灼伤),防止受污染的熔盐回流至盐罐造成污染扩大化,使熔盐储罐压力进一步升高。

2.熔盐炉岗位关闭01~06盐阀,防止熔盐管道中的物料进盐罐污染熔盐,停盐泵,打开07、08盐阀使盘管熔盐回到盐罐。同时打开熔盐管道及盐罐电伴热。

2.1 溶出机组应直接由矿浆流程改为机组打水流程,将机组内的矿浆置换成水防止矿浆堵塞机组管道。并打开机组系统泄压阀使机组快速降压降温。

2.2主控工立即通知泵房岗位改管网水流程,机组转水降温,现场岗位完全打开K系统放料阀、西平台排气阀泄压。

2.3当终端阀压力(P2)下降至3.0Mpa时,将L系统气动阀打开泄压,隔膜泵打水1小时左右,停泵泄压。

2.4开启熔盐炉打内循环,提盐温,防止凝固,并蒸发熔盐中的水分。再打开盐阀将管道中的熔盐回至盐罐,减少熔盐损失。

3.调集岗位操作人员劳保防护用品穿戴整齐,关停受污染的设备,用篷布铁皮等方式把电器设备线路进行覆盖,并及时联系电工关停污染区域用电,钳工负责将盐泵电机用篷布盖好,防止盐罐物料溅出造成电机损坏。

3.1现场岗位人员排查熔盐管道,确认具置。

4.安排检修人员将熔盐段管道割开通蒸汽检查是否畅通。

4.1在熔盐进盐管和回盐管上开口放盐,开口大小控制在长宽20公分左右以利于恢复。开口位置要选在低位和弯管处,在开口的过程中检修人员要注意安全以防高温熔盐和矿浆的混合物刺出伤人。

4.2在熔盐进盐管和回盐管上开口放盐后用蒸汽通入熔盐管道,根据熔盐流程从前到后把蒸汽一一通入放盐口,等下一个放盐口冒出蒸汽后证明这两个放盐口之间的管道是畅通的。如果不出蒸汽就证明中间有堵塞,就要加大蒸汽量熔化堵塞熔盐直到冒出蒸汽。这样以此类推逐一排查待完全确定熔盐管道全部畅通后再恢复放盐口。9、通知泵房岗位机组继续打水降温,E1降至50℃,停水泄压,安排检修。

5.根据熔盐储罐的液位成份估算出加新熔盐的具体吨数,因为这时熔盐罐内还有少部分液态熔盐,所以在加新熔盐时要根据熔盐储罐的温度来安排加新熔盐的进度,并通过安装在盐罐内的蒸汽盘管和电伴热来加热保温熔盐,要时刻关注盐罐温度使其保持在熔盐熔点以上。与此同时需要对熔盐炉内管进行预热,以防止熔盐在流经冷盘管时发生冷凝固化。

5.1测量盐罐液位达到能开启熔盐泵的条件时开启熔盐泵点火熔盐炉打内循环提盐温,这时可以持续加入新的粉状混合无机盐并定时测量熔盐储罐的液位,直到满足生产需要为止。

5.2放盐口流出的熔盐根据污染程度回收至盐罐溶化后经过沉淀,用特制的盐泵流量每小时30m3抽盐罐底部的沉淀污染熔盐,观察抽出熔盐的颜色成乳白色证明污染的熔盐清理完毕。

四.结论

本文主要以高压溶出熔盐段内管刺料事故后分别从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事故现场遇到的实际困难,员工的安全操作,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生产恢复的实施步骤进行分析。目的是遇到此类事故能够安全处理减少企业的损失。

参考文献:

[1]中国长城铝业.管道化初步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