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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印发的《2021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方案》指出:为有力推进散煤清洁代替,实现我市平原地区散煤清零目标,近年来,我市无极县北苏镇立足改善民生和大气环境质量,坚持科学统筹安排,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不立不破”,科学推进北苏镇“双代”改造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下面,将我们的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召开动员会,安全排查,摸清底数
北苏镇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纽带与桥梁作用,保证政府与村民之间的无障碍沟通。10月中旬召开双代工作安全培训会议,对煤改电,气改电安全工作进行了动员,详细向各村双代干部进行政策的解读以及介绍双代工作的安全意义,组织现场办公人员进行煤改电政策、入户安全宣传与排查的培训学习,由赵部长、各村书记、双代专干入户进行摸排宣传,统计各村数据。组织各村老党员按照分工分片,逐户入户发放“致居民的一封信”和煤改电,气改电等宣传材料,结合入户调查,对出租屋、空房、长期不在本社区居住的人员做好登记。
为深入贯彻落实《》,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切实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依据《X市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基本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难点,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扬尘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有效推进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实施“一厂一策”管理,加大全镇污染减排力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全覆盖、可核查的原则,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积极响应区域应急联动。强化压力传导,实行量化问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x.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目标,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安全生产、污染治理等方面,持续深入推进企业升级改造。
一是培育示范企业,引领行业升级,运行规范、执行治污措施到位、污染防控效果好的企业,起到标杆示范作用,引领整个行业的转型升级。
二是落实退出机制,实施整合关停。对不能按照《技术导则》要求进行整改提升或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发现违法生产的一律顶格处罚,限期进行整合或转产,否则拆除或封存设备。三是加强巡查监管,巩固整改成果。对已按《技术导则》整改提升并达标的企业,充分利用好视频监控平台,重点检查企业违规生产、执行污染防控措施不到位、执行《技术导则》不规范的行为,从严从重加大处罚。(镇经贸办、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生态环境科)
x.提升VOCs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辖区内X县鸿福板材厂、X县鑫财海木业有限公司、X县恒旺木业有限公司x家木板加工企业,XX信德铝材有限公司x家铝材喷涂企业,聘请专家编制“一厂一策”方案。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机械设备制造、汽修、等行业,全面推进企业实施源头替代。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提高废气收集率。每月底以前开展一次执法专项检查。(镇生态环境科)
x.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对x家已取缔的“散乱污”的企业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创新监管方式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镇生态环境科)
x.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深入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对X县盛源肉类加工厂x家已颁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严格依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落实“摸、排、分、清”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x-x年应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实行登记管理,最终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x年x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成人造板制造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镇生态环境科)
x.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按照“淘汰落后、优化整合、治理提标”的原则,对x家砖瓦企业x家玻璃瓶制造企业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深入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的无组织排放。(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
实行土石方作业施工工地差别化管理,全镇行政区域内涉及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扬尘管控“x个百分百”和加细加严措施。强化动态管控,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上级主管单位按时限完成绿色工地评审工作,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台账,发放秋冬季绿色施工证,凡未取得绿色施工证的工地秋冬季期间土石方工程一律不得施工。通过治理符合条件的动态纳入,不符合要求的动态剔除,及时报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镇村镇办、镇农技科、镇水利科、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生态环境科)
x.实施季节性绿色管控措施。针对X县禹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x家水泥制品预制件、X省X县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x家烧结砖厂高排放企业,科学组织实施差别化绿色管控措施,避免“一刀切”。评选水泥、砖瓦行业绿色标杆企业,严格评审确定享受豁免政策企业,制定抽查、巡查工作方案,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对于享受豁免政策期间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污染事故等不符合豁免要求的,取消其豁免资格。经贸、生态环境、电力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对全镇绿色管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日监控措施,研判企业是否执行停限产措施。(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县供电公司X所)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x.加快推进清洁取暖。
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积极推广气代煤、电代煤和生物质取暖应用。x年x月底前完成气代煤x户。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生物质节能炉具的使用,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村推广清洁煤x吨。(镇村镇办、经贸办)
x.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时序进度。强化源头管控,严控新增用煤,对新增耗煤项目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替代;重点压减散煤和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用煤。(镇经贸办)
x.严防散煤复烧。巩固燃煤小锅炉淘汰成果,对已取缔的x台燃煤小锅炉实施台账管理,不定期巡查。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加快农业大棚、畜禽舍燃煤设施淘汰。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的村居散煤复烧。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住户家不得存有散煤,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区域,开展打击劣质煤销售专项行动,对散煤经销点煤炭质量进行全面抽检,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县市场监管局X所、镇村镇办、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
x.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以施工工地、大型工企业等为重点,x年x月底前,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并上传至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人对所管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建立生态环境、村镇办、自然资源、经贸办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镇生态环境科、镇村镇办、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经贸办、镇水利科)
x.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x年x月底前,对x家加油站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货运车辆停车场、施工工地等为重点,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对有关涉案人员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开展企业自备柴油专项执法检查,严禁储存和使用非标油,依法依规关停并妥善拆除不符合要求的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镇经贸办、县市场监管局X所、镇生态环境科)
(三)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x.开展矿产资源综合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对非法盗采矿产现象进行严厉打击,从严从重处罚。严管土地复垦、农田水利、道路建设项目,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各项目严格履行合同要求,确需外运的,定点、定时、定量外运,禁止国V以下车辆参与运输,各项目严格参照《X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实施。成立联合工作组,对用地性质、原材料来源、企业注册、环评手续、安全生产、消防、依法纳税、用电、运输车辆管控等开展联合检查,对手续不全、不达标生产的予以关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从重处罚。(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镇应急办、X县公安局X派出所、镇水利科、X供电公司X所)
x.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管控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排放,按照已出台治污技术导则要求,对扬尘面源污染进行规范治理,严格落实“x个百分百”及加细加严措施,对执行不到位、落实缺项的,立即停工整改,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最新导则要求,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再次发现问题的,除停工整改外,按日连续顶格处罚,对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实施约谈,将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镇生态环境科、镇村镇办、镇经贸办、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水利科)
加强镇驻地各类沙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达到“四净五无”,即路面干净,边沟干净,树池干净,路边至墙根干净;无乱堆乱摆,无乱停乱放,无污泥脏水,无杂草杂物,无白色漂浮物。驻地主次道路每天湿式机扫作业频次不少于x次,路面保洁后及时洒水,确保道路湿度、无扬尘。(镇村镇办、保洁公司)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措施。加强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的绿化、硬化。加大人工清扫保洁力度,增加保洁频次,弥补机扫不足;雨夹雪天气,机扫车巡回作业,人工配合清理落叶。在具备洒水条件的情况下,道路每天巡回洒水降尘不少于x次;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道路、背街里巷提高清扫频次;主次干路采取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度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构建环卫保洁指标量化考核机制。(镇村镇办、保洁公司)
x.严控餐饮场所油烟污染。严格禁止各餐饮单位使用非清洁能源,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地段执法巡查频次,餐饮经营业主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使用及清洗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建立执法巡查及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台账,实现餐饮油烟治理有效提升。(镇执法大队)
x.严控露天焚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切实履行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动态巡查、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及垃圾监管。开展秋收阶段禁烧专项巡查,增加错时巡查力度,严控露天焚烧、烧荒等行为。(镇农技科、镇村镇办、镇生态环境科)
x.禁燃烟花爆竹。严格执行《X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按照“网格化、无缝隙”要求,加大烟花爆竹禁放监管查处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提前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对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跟进宣传告知劝阻,对违规燃放的个人,给予罚款。对辖区内的宾馆、酒店、加强禁燃管控,凡是在各自从业地点接待婚丧嫁娶、开业庆典时有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处以罚款。(县公安局X派出所)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x.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x%的要求,未达标的实施整治。x年x月底前,主要VOCs排放行业中的重点源,以及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等工业炉窑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鼓励对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镇生态环境科)
x.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及智慧环保监管平台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文件、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方面,大力推进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充分运用执法APP、自动监控、电力数据等高效监侦手段,结合网格员线下巡查,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镇生态环境科)
三、保障措施。
x.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督促、监督有关部门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健全责任体系,《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工作线”责任分工》等文件要求,通过不间断加严排查整治,狠抓问题整改。同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各相关主要负责人,每天坚持夜查工作。(镇党委、政府、镇生态环境科)
1、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危及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并加强与周边相邻单位和当地政府的信息沟通,当矿山或尾矿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居民和相关单位进行预警。
2、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范汛期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成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汛期防灾领导小组。编制汛期防灾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加强汛期调度和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方案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3、建立汛期巡视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在汛期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对矿井、尾矿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裂隙和可能影响矿山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矿区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水量变化情况。
4、建立紧急情况下人员撤离制度。非煤矿企业和尾矿库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矿、滑坡、尾矿库垮坝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离人员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启动的标准、范围、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及撤人的程序等,发现灾害严重可能引发事故时,应当立即撤人,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凡没有落实防范暴雨洪水等引发事故灾难的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汛期应当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作业。
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在汛期前应当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二、加强汛期防灾基础工作
6、非煤地下矿山、凹陷露天矿山及尾矿库企业应当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查明当地水库、水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树木和障碍物情况。掌握当地历年极端天气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存在隐患的要采取积极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7、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在汛期来临前,应当组织力量对防排水设施、蓄水设施检修、清挖、泄流,保证在汛期有可靠的蓄水能力和水路畅通。位于地表河流、洪水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矿井,矿坑、尾矿库、工业场地等应当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分洪设施,有效防止地表洪水倒灌。
8、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定期对供电、防排水、防雷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在汛期前应当进行防排水试验,保证汛期各种防汛设施可靠运转、发挥作用。
9、非煤地下矿山应当按设计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矿(岩)柱,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设防水矿柱。已经破坏的防隔水矿柱应当注浆加固并建立隔水闸墙等设施,保障隔水安全。
10、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准确、及时地将矿井的采、掘工程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上,定期收集相邻矿山和关闭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矿区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面积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威胁情况。
11、非煤地下矿山对地面采空区裂缝应当及时充填加固;对采矿后形成的塌陷坑及时进行彻底治理;关闭废弃的矿井井筒应当充实填死。
12、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通风系统。保障通讯系统畅通、通风系统可靠,提高矿井防、抗灾能力。
13、企业应依法做好停用尾矿库的闭库工作,并落实人员和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和汛期安全渡汛工作。
三、认真开展汛期防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4、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认真组织开展汛期防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的重点是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山洪附近的矿山、尾矿库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可能与矿区联通的采矿塌陷坑是否填平压实;井口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提高井口标高的措施;违法违规开采安全防水隔离保护矿柱的矿井是否采取了加固和阻隔工程措施;关闭废弃矿井是否充满填实;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洪灾及可能导致溃坝、溃堤、淤积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是否落实了防范治理措施;尾矿库坝体是否稳固;露天矿边坡是否稳定;预防暴雨洪水预警机制和制度是否建立等。
15、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分类定级,制定专门治理计划,落实责任、方案、资金、人员、物资、期限和预案,并在当地汛期来临之前完成整改并组织验收,确保整治到位。
四、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应急救援体系
16、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将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落实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建立抢险救灾队伍,或与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签订协议,每年汛期前应当进行救灾演练。加强对职工防范暴雨洪水自然灾害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互救、自救能力。尾矿库垮坝等涉及企业外部人员财产安全的应急救援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对接。
17、非煤矿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发生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险情后,应当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18、各非煤矿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按规定储备必备的抢险物资和装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发挥作用。
五、加强汛期防灾监督管理工作
19、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相关部门建立暴雨洪水预报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和通报制度,并及时将预警信息和可能引发洪水的情况通知到有关矿山和尾矿库企业。
20、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汛期可能导致引发事故灾难的矿山和尾矿库的重大隐患建立档案,督促企业和协调有关部门治理,落实除险加固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矿山和尾矿库汛期防灾的监管检查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成立汛期防灾组织,落实所需物资和救援人员,跟踪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对企业上报的重大隐患,应当协调相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治工作;对未落实汛期防灾措施、存在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隐患的矿山,要责令其停产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2、对未开展汛期防灾隐患排查治理的矿山和尾矿库企业,要依法查处,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暂扣相关证照,责令其停产整改;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将汛期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研究部署汛期防灾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4、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矿山和尾矿库发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险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报告当地政府、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协调各部门和企业全力抢险救灾,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对超低排放的政策标准及主流技术进行了介绍。结合目前已实现超低排放的电站锅炉采用的技术方案,对我国电站锅炉超低排放技术路线进行了划分、介绍与分析,指出了超低排放技术路线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电站锅炉;超低排放;技术路线;环保
1背景
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并且通过直接燃烧的方式加以利用是造成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引入先进的污染物治理技术控制燃煤机组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并执行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在2014年9月印发的《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要求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或接近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NOX、SO2、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0mg/Nm3、35mg/Nm3、10mg/Nm3[1]。在2015年12月印发的《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里,要求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在2017年,2018年和2020年前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3]。本文从NOX、SO2和烟尘的超低排放技术出发,结合目前已实现超低排放的电站锅炉采用的技术方案,对我国超低排放技术路线及发展趋势进行了介绍与分析。
2烟气污染物治理技术
2.1NOX脱除技术
目前,用于控制NOX排放的主要途径有低氮燃烧技术(LNB)和烟气脱硝技术。因低氮燃烧技术能够有效降低炉膛出口烟气的NOX浓度,节省SCR脱硝技术的投资、运行费用,因此普遍采用LNB结合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技术的方式来控制NOX的排放。就目前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电厂而言,脱硝改造方案基本类似,多为系统优化、低氮燃烧改造及增加SCR催化剂。
2.2SO2脱除技术
为了实现SO2的超低排放,国内各大环保企业在原有脱硫技术基础之上相继提出了各自的高效脱硫技术,主要包括沸腾式泡沫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YD-BFI)、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SPC-3D)、高效脱硫除尘托盘塔技术等。截至目前,各项技术均已取得一定数量的工程应用业绩。对于燃用高硫煤(St,ar>3%)的锅炉,远达环保的单塔双循环技术也已取得了应用业绩。综上,我国现有脱硫技术已然能够满足SO2的超低排放需求,各新建或改造项目可通过技术经济对比,选取合适的脱硫技术方案。
2.3烟尘脱除技术
烟尘的脱除主要有干式除尘、湿法脱硫协同除尘和湿式电除尘(WESP)。目前,电厂大多采用多个除尘技术协同除尘。在湿法脱硫系统中,脱硫塔在实现高效脱硫的同时,凭借浆液对烟尘的惯性碰撞、拦截、扩散等作用实现对烟尘的捕集。在前述高效脱硫技术中,沸腾式泡沫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YD-BFI)等正是国内环保企业出于提升脱硫塔协同除尘能力的考虑研发出来的自主技术。使用YD-BFI脱硫除尘技术的南京金陵电厂为国内首台在不采用湿式电除尘技术的情况下实现烟尘超低排放的百万机组。WESP用于国外燃煤电厂烟尘的治理由来已久,排放浓度普遍控制在5mg/Nm3以内。为了满足国内燃煤机组烟尘的超低排放需求,远达环保、西安热工研究院等企业也都相继研发或引进了各自的湿式电除尘技术,并均已取得工程应用业绩。
3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结合国内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改造后的污染物排放水平。不难看出,能够实现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的技术方案或技术组合形式众多,可选择性较大。鉴于烟尘的超低排放较难实现,目前,电力行业普遍将烟尘的脱除方式视为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的主要划分依据。
3.1湿式电除尘技术路线:
低氮燃烧+SCR+高效干式除尘+高效脱硫+WESP。本技术路线中,烟尘的脱除主要依靠低温电除尘、电袋除尘等高效干式除尘技术和WESP。由于在脱硫后端设置有湿式电除尘,因此本技术路线对脱硫塔的协同除尘性能要求较低。主要运行业绩包括:浙能嘉华电厂2×1000MW机组,神华国华惠州电厂300MW机组等。
3.2污染物协同脱除技术路线
低氮燃烧+SCR+高效干式除尘+高效脱硫协同除尘。本技术路线的关键在于高效干式除尘技术的应用及其与湿法脱硫技术对烟尘的协同脱除,难点在于在不采用湿式电除尘的前提条件下,凭借湿法脱硫装置的协同除尘能力实现烟尘的超低排放。因此,高效脱硫协同除尘一体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是本路线成功的关键所在。主要运行业绩包括:华能金陵电厂2×1030MW机组,华能长兴电厂2×660MW机组,国家电投平顶山分公司1030MW机组等。超低排放改造初期,由于技术相对单一,主要采用的是湿式电除尘技术路线。但由于新增湿式电除尘系统会造成投资、运行成本的大幅增加,因此随着国内高效脱硫协同除尘一体化技术的日趋成熟,自2014年底起,污染物协同脱除技术路线逐渐成为超低排放改造的主流技术路线。截至目前,超低排放技术已相对成熟,宏观层面已从是否能够实现超低排放转向如何高效经济的实现超低排放。
4结语
分别介绍了现有NOX、SO2和烟尘的超低排放技术。结合目前已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粉锅炉采用的技术方案,对我国电站锅炉超低排放技术路线进行了划分、介绍与分析,给出了超低排放技术路线的发展趋势。
作者:甘露 王济平 单位: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库.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EB/OL].
[2]国家环保部数据库.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EB/OL].
[3]袁力,张殿平,余伟权.新型M-PM低氮燃烧器在700MW机组的改造效果[J].中国电力,2015(4):77-81.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进入安全事故的易发和多发期,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周密部署,扎实工作,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扭转全县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办发电〔2007〕73号)要求,按照《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规定,现将做好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
目前我县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任务重,意义深远,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效益,安全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鼓足干劲,增强信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严格监管,扎扎实实把元旦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逐渐扭转我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狠抓安全生产检查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安排部署,认真督促落实。企业业主的责任主体地位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安排好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通过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分解细化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的量化考核。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努力构建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做到心中有数,措施有力,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文广、报社等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自防自救技能,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要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培训,强化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大力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三、深入实际,扎实开展好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安监部门要加强管理,认真吸取群力煤矿“11.8”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对所有煤矿“一通三防”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排查,严防超通风能力生产,完善通风系统。要提高瓦斯管理等级,对高瓦斯矿井强制要求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范措施。加大对煤矿防治水的监管、监督力度,督促煤矿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清,防排水系统不完善,存在老窑积水等重大隐患而盲目生产的煤矿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强化顶板管理工作,要认真吸取我县煤矿顶板事故多发的教训,落实顶板管理规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全面落实煤矿采、掘、机、运、通等各方面规定。要按照地区和县的要求,落实煤矿现场管理规定,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要加强验收检查工作,严把煤矿复查验收准入关,坚持验收标准,严格验收纪律,完善验收程序。
2、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站点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运输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加大对驾驶员的考核培训教育及管理力度,防止责任事故发生。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加大对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及超员超载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保畅服务工作。农机部门要规范管理,严禁农用车和货运三轮车客货混装和载人赶场等行为发生。
3、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点等易发生火灾场所的检查和监管,防止节日期间歌舞厅、网吧和举办大型活动地点火灾事故,要特别重视农村50户以上大村寨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及时整治,确保不发生火灾。
4、安监部门要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进行清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责令停产停销,加大对土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的检查和取缔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纳雍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纳府办通〔2007〕13号)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严防因非法经营和不合格产品造成的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安全。
5、国土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煤窑的排查力度,要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反弹立即会同乡镇政府炸封关闭,严防过节期间盗采行为的出现。同时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处理工作,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各乡镇要对已关闭的矿井、报废矿井要加强巡查和监控,防止死灰复燃和非法生产;要以铁的措施,铁的手段,铁的纪律继续抓好非法采煤窝点的炸封取缔工作,做到标本兼治;要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生产生活用煤困难。
6、乡企部门要加大对非煤矿山的规范管理和深入整治,工作措施要有力,人员摆布要到位;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大督查巡查力度,防止非法生产行为;要特别重视水东乡等地开采钼矿、铅锌矿、重晶石等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7、其他各部门按照层级管理规定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和风景名胜区专项安全检查,加强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特种设备专项安全检查;教育部门负责学校专项安全检查;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建设工程(含中小水电工程)专项安全检查;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森林防火专项安全检查;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点专项检查,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卫生系统及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做好各种疫情和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工商、卫生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检查,防止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设施、设备,氢气球施放专项安全检查;电力部门负责电力安全专项检查;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专项安全检查。
(二)检查要求
1、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限期整改决定,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超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范围,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应当及时移送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并记录在案备查。
2、检查、督查人员要向受检单位及时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受检单位要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检查单位备案。
3、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落实,重大隐患实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4、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企业负责人,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不认真进行治理或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没有跟踪落实,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气象预报,1月份长江中游地区气温比常年同期偏低,部分地区可能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当前,春节将至,为认真吸取去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教训,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吸取20*年初的教训,把做好灾害应对准备,努力防范和减少因灾损失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工作,加强值守应急,全面落实防灾抗灾、减灾救灾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一旦发生冰雪灾害,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清除冰雪,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正常。
二、加强监测,及时做好恶劣天气的预警和信息工作。气象部门要周密部署,及时做好恶劣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加强天气变化趋势的分析,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通信等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预警信息,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防范,确保交通运输通畅和电力供应。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建立落实联动机制,加强协调调度,及早做好扫雪除冰设备、融雪剂、救援设备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一旦因冰雪造成交通阻塞中断,立即组织清除,确保道路通畅。经委要做好煤电油气运的衔接调度,确保正常运行。电力部门要加大巡线检查力度,一旦发生冰凌,立即清除,确保供电正常。
【国家政策】5月12日,国家能源局制定印发《能源监管行动计划(2014-2018年)》。《计划》提出了未来5年能源监管的指导思想、监管理念,设定了能源监管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建立透明高效的能源监管体系,保障国家能源政策规划有效执行,积极推进能源市场建设,逐步规范能源市场秩序,促进能源垄断环节公平公开,实现能源投资环境日趋良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能源行业清洁高效可持续发展。
【国家政策】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硬化节能减排降碳指标、量化任务、强化措施,对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行动方案》从8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节能减排降碳的30项具体措施。一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二是加快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三是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四是强化技术支撑。五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六是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强化电力需求管理。七是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八是落实目标责任。
【国家政策】5月18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发电运行调节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发电计划安排应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逐步缩小计划比例,为市场交易创造条件。统筹电力电量平衡,促进节能减排。在制定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方案时,应积极促进售电侧改革,根据市场需要预留直接交易空间(包括电量及对应的容量),支持用户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并将交易电量纳入电力电量平衡。《意见》还要求强化发电运行调节管理,稳定机组出力;加强燃料供应监管,保障火电正常生产;优化安排发电组合,提高发电负荷率。
【关键词】公共机构;目标管理;节能工作
目标管理是一种过程管理,是一种民主参与的、自我控制的管理制度。在目标明确的条件下,人们能够对自己负责,把个人需求与组织目标结合起来,上下之间是支持、尊重、平等、依赖的关系,在承诺目标和被授权之后是自主、自觉和自治的状态。用目标管理的原则工具去研究公共机构推进节能节约工作是较好的范式。下面就此进行具体的论述:
一、构建公共组织推进节能的价值体系
构建公共组织推进节能,需要以制定目标为起点,通过专门设计,从组织目标到具体推进目标,将公共组织的整体目标逐级分解,形成协调统一、相互配合的价值体系,做到权、责、利三者高度整合。比如河南郑州近年来对市区建筑能耗普查后要求节能目标为“公共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油指标要在同期基础上降低6%”,为此,按照目标管理的原则采取试点引路、分批分期改造的推进方案,对大型公共建筑外墙、采暖系统、屋面、外窗、电气、中央空调进行整改,让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将节能目标落到实处。
二、科学合理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目标
科学合理的目标是目标管理的前提和基础,脱离了实际的工作目标,轻则影响工作进程和成效,重则使目标管理失去实际意义。管理者应该对公共组织应该和能够完成的目标心中有数。比如青海西宁市为强化公共机构文印耗材管理工作,在对一些单位进行实际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采用双面用纸、减少打印和复印次数、提倡纸张的回收再利用等建议,从而降低纸张消耗。该目标的制定因为建立在难易适中的原则基础上,方向明确,因此很容易推行下去。
三、实施过程管理及时督促检查
目标管理的关键是过程管理。公共机构的管理者在目标管理过程中必须及时跟进目标,发现问题及时协商处理,确保目标推进方向正确、进展顺利。比如河北保定市在深入总结和吸纳其他省市节能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启动了能耗监测平台,对能耗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对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从而及时发现能耗症结,对问题进行研究和改造。相关领导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节能工作检查,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下级及时向上级汇报进度,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帮助下级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出现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事件时,认真讨论,必要时修改原定的目标。
四、严格实施考核评估,达到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
目标的达成、节能项目的完成必须严格按照公共机构目标管理方案或节能项目管理目标,逐项进行考核并做出结论,考核评估必须执行到位,奖励成效显著、目标完成度高、成绩突出的组织,惩罚成本高、成效低、没有完成任务的组织。达到预定的目标后,下级公共组织首先进行自我评估,提交书面自评报告,上级公共组织和下级单位一起讨论下一阶段目标。比如重庆市在2014年初提出将进一步加强区县万元GDP能耗考核,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加大工业、建筑及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力度,推动万家企业建立节能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同时,研究出台高能耗行业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力度。
五、优化产业结构、强化目标管理、形成节能减排工作新格局
国务院在《“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指出,我国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日趋强化。该方案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提出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等能源节约目标。
而我国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推进难度大、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监管不力等问题。要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这就需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警机制,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示范。公共组织机构应当坚持完善政策、加强监管、强化责任、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管理引导,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形成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工作格局,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六、结语
以上是对于公共机构运用目标管理的原则方法推进节能工作的一些认识,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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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节能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落实“两个办法”,狠抓“四个一批”,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约束性指标。
二、主要目标
年,全市确保完成万元GDP能耗同比降低目标。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万吨标煤以内,其中渤海新区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万吨标煤以内,其余县(市、区)超额完成年度节能指标,确保完成全市“十一五”降低的节能任务。
三、工作重点
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决战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以及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市、区)按照全市节能工作的总体部署,完成市政府下达节能目标的决心不动摇,推进节能工作的力度不减弱,打好节能降耗攻坚战。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1.落实目标任务。按照确保实现“十一五”目标的要求,层层分解下达年节能目标,把节能目标任务落实到县(市、区)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明确指标、措施、时限、责任人和奖惩办法,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目标责任体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百家节能重点企业按照属地原则与当地政府、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
2.严格考核奖惩。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节能重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按照《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政字〔〕号文件要求,对年终考核节能工作前三名的县(市、区)以及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节能重点企业和列入市节能技改、淘汰落后计划项目当年竣工,且实现节能量超过吨标煤以上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和经济补偿。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实行区域(企业)限批、责令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超过能源消费增量控制部分,以元/吨标煤向市政府缴纳补偿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监察局、财政局、工信局、技术监督局、住建局、科技局)
3.强化督导协调。继续实行年初部署、月度调度、年中检查、年底前预考核制度。每月初对市百家重点节能企业进行调度,季度初对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进行通报,7月份对各县(市、区)上半年节能目标完成、项目进展、淘汰落后、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月份进行预考核。根据不同阶段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及时组织部门或行业专家进行指导、会诊,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协调,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监察局、住建局、技监局、科技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二)调整结构,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
1.严格市场准入。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结合实际,上半年出台《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认真贯彻执行《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对采取的禁(限)批措施,严控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全市总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或年耗能吨标准煤、年耗电万千瓦时及以上的新建项目,万平米以上公共建筑项目,万平米非商品住宅居住建筑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建立健全项目评估专家库,提高节能评估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区)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项目建设节能措施执法监察,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严控“两高”项目的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能耗不合理增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住建局、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2.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会展服务、教育培训等生产业;着力拓展文化、旅游、休闲、物业、家政等新型服务业,加快南大港旅游区建设和高教园区建设;围绕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冶金等主导产业,积极谋划建设渤海新区国际综合物流园区;以高端、高压、高附加值为目标,推动管道装备制造业由单一的管道、管件向石油化工设备、石油钻采设备和压力容器设备转变;谋划建设一批新型机械制造项目,推动机械制造业由零件向部件、部件向整机转变。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占GDP比重达到以上;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速低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所占比重降至(可比价)以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统计局、商务局、科技局、旅游局)
3.发展清洁生产。鼓励和支持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等中介机构服务体系,开展清洁生产的试点示范工作。加大企业示范力度,在石油化工、建材、冶金等重点行业中建立不同规模的示范试点,以样板带动企业积极性。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
4.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发展风能、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利用地处沿海的优势,加快海兴风电场二期和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吴桥生物质发电、临港化工园区资通纸业秸秆锅炉的建设步伐;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及地源热泵技术。不断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住建局、农牧局)
(三)加大投入,狠抓一批节能重点项目
1.加快实施十大节能工程。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按照十大节能工程要求,筛选制定了年全市节能技改工作计划,有关部门按照计划要求加大项技改项目的督导力度,落实项目责任人,确保项目按时竣工,尽快形成节能量。进一步创造条件,抓好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废混燃炉、集团氯碱公司隔膜碱改离子膜碱、石化综合节能改造等项目的开工建设;全力保障生产要素供应,抓好装备材料有限公司无功补偿、 厂东换热站、 供热中心等续建项目的竣工投产;加大协调力度,加快石化加热炉先进控制与优化、纸业燃煤锅炉改造、公司燃气裂解加热炉替代燃煤锅炉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各县(市、区)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制定年度节能技改工作计划,把项目落实到节能重点企业,力争全市节能技改形成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石化局、发改委)
2.抓住重点,以点带面。重点抓好化工有限公司节能综合利用发电、宏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不锈钢节能新工艺及窑炉技术改造等个重点项目建设,把加快项目建设作为完成目标任务的有力支撑,力促重点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见效。加大对上级资金支持项目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竣工,资金使用规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石化局、发改委、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3.用足用好政策,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抓住国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的有利时机,按照国家、省政策支持重点,谋划后续项目并做实前期工作。建立节能项目库,聘请专家论证评估,尽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银行信贷支持,最大限度地缓解项目资金紧张状况。全年争取国家、省支持资金比上年增加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住建局)
(四)加快调整,淘汰一批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
按照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下达的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设备计划,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淘汰落后实施方案,明确保障措施及责任人,确保按规定、按时限淘汰到位。抓好吴桥宏光纸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蒸球制浆生产线、三井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年产万吨落后酒精生产线等条落后生产线淘汰工作。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加快市油墨公司等家企业的台低效燃煤锅炉、石化公司等家企业的台落后电机、变压器以及集团浆粕公司等家企业的台低效落后设备的淘汰步伐。确保实现减少能源消耗量万吨标煤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石化局)
(五)加强管理,抓好一批重点节能企业的能效对标
为推进全市重点企业能效对标活动,在市百家企业中选择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分公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市能效对标示范企业,实施重点跟踪指导,及时总结对标经验,在全市推广。组织百家节能重点企业,学习典型企业经验,采取内部对标、竞争性对标和同业对标等方式进行对标,促进管理模式优化、工艺技术装备提升,大幅度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工序能耗。月日前提出全市能效对标工作方案,力争节能重点企业全年实现节能量达到万吨标准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六)依靠科技,推广一批重点节能技术
1.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组织实施能量系统优化、锅炉(窑炉)改造、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专项工程;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新机制。选择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和纸业有限公司作为节能技术推广示范企业,选择技术过硬、信誉好的节能技术服务队伍,指导企业进行节能诊断、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等市场新机制,实施技术改造,并将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年,全市将重点推广燃煤锅炉(窑炉)改造,力争燃煤锅炉效率达到以上。积极推广国家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编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下达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完成省下达的万支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城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2.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要求,加快构建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产业支撑体系。积极推进东电厂、化工园区等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建设,总结推广示范单位经验,促进循环经济由示范向整体推进转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3.加强节能技术创新。针对产业特点,将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冶金等行业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纳入科技开发和产业发展计划。加大节能技术研发资金投入,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发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的技术工艺,研发制造节能型设备。编制并实施节能技术研发科技计划,全年支持节能技术研发和节能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项以上,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以上。在企业员工中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培养职工的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科协等单位负责)
(七)全面推进,加大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力度
1.推进建筑节能。继续全面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公共建筑节能的节能标准;贯彻执行省建设厅“正负零以上严禁使用粘土实心砖”的规定,推广应用新型建材;加快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新建建筑竣工验收阶段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要达到以上。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积极开展供热计量改革,出台按热计量收费办法,在试点小区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力争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物价局)
2.加强交通节能。加快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大城乡公路网建设改造力度;提高线路集约化经营及客车实载率,力争客车实载率达到;强制淘汰老旧车辆,建立老旧车辆登记台帐,对普通级、中级营运客车年以上,高级营运车年以上进行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强化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强制二级维护与定期检测,对经多次维修,百公里燃油消耗仍超原厂标准的老旧车强制报废,实现营运车辆百公里能耗同比下降。大力推广天然气出租汽车,市区出租车使用天然气的车辆达到以上。农村公路新改建工作中,利用旧路改造比例达到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抓好农业节能。积极推进农村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以及节水精播和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快淘汰和更新落后农业机械。全年新增农村沼气用户万户,沼气示范村个,谋划建设大中型沼气供气工程处,指导推广沼液叶面喷施万亩,沼液浸种万亩,沼液喂猪万头,推广秸秆压块炊事采暖炉具台、省柴节煤炉灶万户、节能炕万铺、太阳能热水器万平方米、太阳房万平方米,建设沼气池精品户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万亩。(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开展创建“绿色商场”、“绿色宾馆”活动,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根据商业和餐饮服务业不同行业能耗情况,制订大型商业设施能耗标准体系。对大型商店分批进行节能诊断,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发展节约型餐饮服务业,力促—家酒店争创国家级绿色饭店,鼓励发展经济型酒店;倡导餐饮企业提供大、中、小份量菜品服务。在商厦、同天购物中心、意明购物中心推行节能标签制度,引导消费能源资源节约型产品。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摄氏度。力争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万元营业额能耗同比下降,主要用能设备改造更新率达到,高效照明产品使用率达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结合机关文明建设,认真抓好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开展对全市公共机构年度节能工作考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体系,做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报告的编制工作,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照明,切实解决待机耗电,严格设定空调温度。力争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源消耗量低于吨标煤/年.人。(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委、工信局)
6.全面实施家庭、社区、媒体、学校和企业节能行动。
一是家庭、社区节能行动。继续开展“绿色节能家庭”活动。市科协、市妇联、市工会充分利用社区宣传平台,通过散发传单、举办节能讲座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表彰活动,使节能理念深入每个家庭和居民。积极开展科普日、科技周、绿色节能家庭评选等节能宣传活动,在全市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公众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方法以及适度消费的良好风气。(责任单位:市科协、妇联、工会、发改委)
二是媒体节能行动。各新闻媒体将节能宣传纳入年度重大主题宣传活动计划,组织好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通过专题、专栏、专访等方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节能降耗方针政策以及取得的成就、经验和做法,紧紧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采访和报道,提高节能宣传的深度、密度和强度。(责任单位:市报社、广电局)
三是学校节能行动。市教育局、共青团积极组织各大中小学,在采取节能降耗措施的同时,通过开班会、上节能课等形式进行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节能校园文化,进而带动社会节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四是企业节能行动。市工会、共青团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环节,找漏洞、找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活动,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活动,帮助职工掌握节能降耗技能,不断提高职工节能降耗能力。选拔和树立节能先进典型。积极开展评选节能班组、节能标兵活动;“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中,在节能降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要占到一定比重;在青工中开展节能技能竞赛,评选出全市节能标兵,引导青年勤学技术,苦练技能。(责任单位:市工会、团市委)
(八)依法监管,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开设节能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盯住、抓紧落后县(市、区)高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督促落实节能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对年节能监察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跟踪监察,落实整改意见。抓好对公共机构和宾馆、商厦、写字楼、超市等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搞好工业锅炉、新上项目、能效标识、淘汰落后设备的专项节能监察,使节能监督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质量监督局、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九)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节能意识和管理水平
1.办好《市节能减排简报》。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节能政策、措施,关注全市节能工作动态,宣传节能降耗取得的成绩,弘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为实现全市节能降耗目标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办好“节能监察网”,建设互联网上的节能宣传平台以及节能信息交换平台。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政策信息、节能技术信息、节能产品信息、节能知识等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