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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
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199 年 月 日起至199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登记号
乙方(签字)
登记号
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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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续订合同期限
1.自199 年 月 日至19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2.自199 年 月 日至19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3.自199 年 月 日至19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4.自199 年 月 日至199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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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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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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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有特殊要求,经公司同意后在合同上注明。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请记住我站域名/],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________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________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附:续订合同期限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2.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3.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4.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备注:
如果双方有特殊要求,经公司同意后在合同上注明。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对象): (会员代码: )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服务合同。
一、服务内容
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
服务方式:每周 天( );每天 小时(从 点 分至 点 分)服务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星级要求:见习(无星)初级(一星)中级(二星)高级(三星)管家(四星)涉外(五星)
服务费用:收费标准: 元;计费方式:按时按日按月;定金: 元
二、服务条款
乙方或甲方服务员如需临时调整固定服务时间,双方可自行协商;协商不通的,可由甲方协调;服务时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不满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半小时以上不满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依次类推;
每次服务结束后或每月月底,乙方需在《服务时间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因乙方原因需甲方服务员暂停服务1~2个工作日(一个月内),乙方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或服务员,此天服务费可不付;如未通知到甲方或服务员,导致服务员按原定安排到乙方家中却无法工作的,此天服务费按原定标准照付;如一个月内暂停服务超出2个工作日,乙方如需保留原服务员的,则须支付服务员所有暂停时期内50%的服务费作为保留费用;如无需保留原服务员,则甲方不收取任何保留费用。
三、付款条款
《服务合同》签署后,乙方须向甲方预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定金,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如需调整服务内容,定金按调整后的服务费为准;定金将在合同到期时被用作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
每次收款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7天内)收取,收款总额按实际发生上月自然月服务费用计算(按照佣工时间确认表上计算实际费用)。同时上1个月的预计服务费自动转为本月的预计服务费,不用另交预计服务费。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服务费按每天0。5%的滞纳金计算(因甲方原因除外)。超出14天仍未付清实际发生服务费视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预计服务费为实际服务费并取消会员资格。乙方应于每月1日至5日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服务费按本合同的有关服务费用规定及《服务时间确认表》确定;实际服务时间未满1个月的,按天计算;乙方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付服务费,甲方将视其为违约,将按每天0。5%的滞纳金收取违约金;超出14天仍未付清服务费的,甲方将用乙方的定金支付服务费和违约金,并终止服务合同,招回服务员;乙方应将每月的服务费直接交付给甲方,不得直接交给服务员或让服务员代为转给甲方,否则将以未交服务费处理;
服务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三种:
甲方专职财务人员上门收取;
乙方至甲方交付;
乙方从银行转帐至甲方提供的帐户;
甲方收款后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正规票据。
四、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十小时;如需加班,乙方需事先争的服务员的同意,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非国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按标准日工资的1。5倍计算,而国定节假日(春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元旦节一天)的加班费按标准日工资的3倍计算。
五、服务合同如需修改,以双方修订后的《服务合同》为准。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邮: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 月,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天,即从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年 ____月____ 日止。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聘请乙方主要从事幼儿学前教育、护理、家教等工作。
2.甲方实行每月工休 天,可和雇主自行调整累计休息。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资待遇
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第五条 服务培训费用
跟踪服务、培训、教材费用 ____元/年,费用从乙方试用期工资中扣除 。
第六条 从业要求
1.乙方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正规医院体验证明、深户担保人一名。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接受甲方同等条件工作调配。
3.乙方试用期半个月的工资保留在甲方作为违约合同的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2.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真实或对雇主提供劣质服务,并造成很坏影响的;
3.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严重失职,私通雇主欺骗甲方、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客户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第九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乙方保证金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家政人员担保书)作为合同副本。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聘请乙方主要从事幼儿学前教育、护理、家教等工作。
2.甲方实行每月工休_________天,可和雇主自行调整累计休息。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资待遇
1.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第五条 服务培训费用
1.跟踪服务,培训,教材费用_________元/年,费用从乙方试用期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 从业要求
1.乙方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正规医院体验证明,担保人一名。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接受甲方同等条件工作调配。
3.乙方试用期半个月的工资保留在甲方作为违约合同的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2.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真实或对雇主提供劣质服务,并造成很坏影响的;
3.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严重失职,私通雇主欺骗甲方,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客户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第九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乙方保证金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担保书作为合同副本。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关键词】 承包人、发包人、合同价款。
一、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基于签订的静态的承包范围、设计标准、施工条件等为前提的,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也是以此为基础的。因此,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这种静态前提被打破,则必须在新的承包范围、新设计标准或新的施工条件等前提下建立新的平衡,追求新的公平和合理。
二、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一是法规变化类、二是工程变更类、三是物价变化类、四是工程索赔类、五是其他类。
三、2013年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关于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是这样规定的: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 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还应注意: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以上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四、工程变更类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
工程变更具体按照下列规定调整: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以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暂估价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暂估价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暂估价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这几项
调整办法参照法律、法规变化和工程变更调整办法执行。
计日工项目结束后,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核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应根据核实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人双方按工程变更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签证计日工汇总表,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五、物价变化类引起的价款调整包括:物价变化和暂估价。
物价变化引起的价款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单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调整。
ΔP―需要调整的价格差额;
PO ―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
A― 定值权重;
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
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1、F02、F03、…、F0n― 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暂估价包括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设备引起的价款调整:⑴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价格,并应以此作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⑵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⑶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按照以下几点原则以结算方式确定专业工程价款,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暂估价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暂估价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暂估价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暂估价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⑷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发包人,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还应符合以下要求: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但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工作、评标结果应报送发包人批准。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②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③应以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六、工程索赔类引起的价款调整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误期索赔、索赔。
不可抗力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所在单位负责;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由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调整包括:1、招标人应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2、发包人要求合同工期提前竣工的,双方制定措施,并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误期赔偿的合同价款调整包括:合同工期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所失,并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
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承包人要求赔偿时,可以选择下列一项或几项方式获得赔偿:1、延长工期;2、要求发包人支付实际发生的额外费用;3、要求发包人支付合理的预期利润;4、要求发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要求赔偿时,可以选择下列一项或几项方式获得赔偿:1、延长质量缺陷修复期限;2、要求承包人支付实际发生的额外费用。3、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类引起的价款调整包括:现场签证和暂列金额。现场签证应按照记录资料、分类整理并计算调整金额。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以上六项调整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八、结束语:合同价款调整的及时、准确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对于总结分析建设过程的经验教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及积累技术经济资料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固定总价合同、施工总价合同、施工单价合同、价差调整、量差调整、调整范围、调整方法工程量计算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某**项目从筹建到机械竣工历经五年时间,特别是在2008年这一年,全球钢材价格涨幅让人难以预测,更让承发包双方难以承受,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施工期间,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复核,发包人确认需要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差额的依据。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某**公司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对EPC总承包合同、施工固定总价合同及施工固定单价合同,进行工程量差、价差调整。
(一)、价差调整范围及方法。
1、材料价格调整范围为EPC总承包合同、施工固定总价合同及施工固定单价合同中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规定,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合同没有约定的,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可按照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或按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由于2008年是该项目的建设高峰期,施工单位大部分材料都在这一年采购,材料价格的涨幅已远超过合同规定的幅度。为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公司决定对施工单位所采购的材料进行价差调整,以补偿承包单位部分损失。可调整的材料范围为:(一)建筑工程中承包单位采购的的钢材(含彩钢板)及商品混凝土;(二)安装工程中承包单位采购的管材、管件、非标设备用钢材。
2、价差调整方法为:材料价差等于施工当期材料市场价减去基数(基数取投标价、投标当期市场价两者的高值)。施工当期材料市场价格计取顺序为:《**工程造价》信息价;施工当期业主限价和采购价;《全国统一安装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主材价格信息》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计概预算技术中心站《工程经济信息》价;商品混凝土按当地文件规定价格执行。材料数量的取定:(1)固定总价合同(EPC)的材料数量为投标文件中材料数量和材料进场报验单中材料数量两者相比取小者;(2)施工总价合同、施工单价合同的材料数量根据竣工图据实统计。
(二)、量差调整范围及方法。
工程量差调整范围为施工固定总价合同、施工单价合同涉及的工程量的变化。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单当工程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以上时,该项目单价可进行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化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价格和承包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已标价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由于编制招标文件时,设计深度有限,导致招标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相差太大,实际造价与投标报价相差悬殊,超过了施工单位承受范围,所以对工程量变化进行量差调整,可调整的工程量范围为:(一)建筑工程:基础(含设备基础)、主体工程、地坪;投标时以建构筑物面积或体积报价的,工程量据实调整,单价执行投标报价;(二)安装工程:设备、工艺管道、电气、仪表的安装工程;设备、管道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含梯子、平台、栏杆、钢格板)。建筑工程的水、暖、电、消防不进行工程量差调整(厂房的水、暖、电、消防除外)。
(1)工程量量差以最新版本的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工程洽商、工程相关会议纪要、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已确认的工程量、承包方提交送审的材料限价单及甲转乙材料价格确认单、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乙供材料进场材料报验单、业主监理承包方三方现场实测量部分工程量、影像图片、现场签证的工程量减去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进行。(2)工程量增加部分费用计算按实际发生的量差套用投标报价选用定额子目,取费执行中表费率,人工和机械分别执行相应的调整文件,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当期信息价;(3)工程量减少部分费用按中标价进行核减。(4)原投标文件中没有的部分,工程量按竣工图或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据实计算,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定额、计价标准、计价方法、有关规定等计取费用,取费标准执行中标费率,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当期信息价。
通过量差、价差的调整,发承包双方合理的分担了合同风险,使项目的竣工决算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关键字:固定总价合同;特点;风险;防范
Abstract: Fixed price contract is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is a common form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In recent years, due to material price fluctuation is very big, the fixed price contract with hitherto unknown challenge. In order to enable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on the nature of the fixed price contract risk awareness, in signing the contract as far as possible when sufficiently estimate risk range and reasonable sharing, avoid disputes from happening again, combined with the author's practice, characteristics, fixed price contract, the risk types of disputes are analyzed and put forward preventive measures, for the contractors reference.
Keywords: fixed price contract; characteristics; risk; prevention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近几年来,由于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固定总价合同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由此带来的工程造价争议随之大幅上升。为了使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风险有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签订这类承包合同时尽可能将风险范围估计充分并合理分担,避免纠纷再次发生,本文作者结合实践,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争议类型作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供承发包双方参考。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招标实践中,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往往比较短,承包商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确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结合图纸作估算,漏算、错算几乎难以避免,只不过漏算、错算的数额有大有小罢了。
对于业主而言,通过招标、议标选择的承包商,其中标价的利润空间已经大大压缩,业主高价获取工程的的风险几乎不存在。但是,材料市场不会永远只涨不跌,因此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同样具有一定的风险,只是基于业主在工程合同中的优势地位,往往可以逼迫承包商减少合同价款,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价格风险相比承包商要小得多。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局限性
尽管对业主而言,固定总价合同有那么多的优势,但固定总价合同并不适用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根据固定总价的上述特点,笔者认为,固定总价合同仅适合以下类型工程:
1、合同履行周期短的小型工程。由于固定总价是价款不变的合同,因此承发包双方都要承担材料价格起伏的风险。虽然承包商承受的材料涨价的风险更大,但有涨总会有落。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正是材料大幅度涨价的时候,而在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又大幅回落,那么吃亏的将是作为发包人的业主。因此作者认为固定总价合同只适用履行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材料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小型工程。
2、适合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因固定总价是量、价均不调整的合同,对于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工程量误差率较小,报价的准确性更高。而结构复杂的工程,承包商漏算、错算工程量的概率较大,虽然业主可以施工图纸已经明确、双方已经通过询标、答疑解决了设计细节问题,工程量疏漏的损失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为由拒绝承包商的调价要求,但如果承包商确实因此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如上述案例那样因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过短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造成工程量差异太大,损失严重,承包商依然会要求业主分担,甚至通过停工、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这些问题。这样一来,对工期十分敏感的业主将不得不花大量精力、时间处理这些争议。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结构简单的住宅、厂房、商场等类型工程可以使用总价固定合同,而结构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则更适合单价固定合同形式。
三、固定总价合同常见的争议类型
笔者所在的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在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法律服务已形成从理论到实践均有一定造诣专业队伍。从近几年来承接的业务来看,纠纷类型主要有:
1、价格争议:在价格争议中,又可以分为:
(1)材料涨价引起的价格争议。如2003年全国大多数城市建材大幅度涨价,有些地方的涨幅达30%~50%,这对低价中标而又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包商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承包商认为材料涨价幅度已经超过正常的商业风险范围,属于当事人签约时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势变化,要求业主对此进行补偿,追加合同价款。而业主则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材料涨价属于承包商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范围、追加价款没有合同依据为由,拒绝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2)变更引起的价格争议。设计变更和业主增减工程量是固定总价合同约定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主要原因。因此如果双方对设计变更、调增调减工程量引起的价款变动没有明确、具体的约定,一方主张变更工程的单价应按市场价或造价部门市场信息价计价,一方坚持按照承包商投标时的单价进行计价,双方即会产生争议。
特邀主持:2006年,药品的第18次降价又将拉开帷幕:药价持续走低已是必然趋势。药品的价格是全民关注的焦点,也是市场竞争最直接有效的杠杆;风雨如晦,与此同时,种种因素使药品的营销成本走高。适者生存,残酷现实面前,矛盾的主体承担者医药企业该如何作为?作为“连坐者”,流通和终端又有何感受?
特邀了制造、流通、终端三方人士,各抒己见,争鸣交流,如何作为才能化解矛盾,渡过艰难时段?
7位来自业界的人士见仁见智。
制药企业:4大困局
祝匡善
8年17次降价,制药企业已步入了微利时代,企业陷入4种困境中:价格困境,成本困境,研发困境,市场困境。我们处在“痛苦”的市场中。
过去8年连续17次降价的结果是医药企业整体药品价格从高位逐年大幅度拉落至偏低位,厂商整体上步入了微利时代,陷入4种困境之中:
1.价格困境
连续的药品降价极大地损伤了医药企业的正常生存与发展,直接剥夺的是它们的利润,而医药营销领域的刚性费用却不会因为药品降价而减少特殊的市场环境,使得营销成本不是由医药企业说了算的。赢利能力的降低,又使得整个行业只能趋向简单再生产模式,药品的研发创新只能成为美好愿望。
2.成本困境
近两年来,医药行业的整体成本不断在被抬高:原辅材料、能源、运输流通等都在涨价,GMP改造造成固定成本大幅增加等。作为企业,应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从减少损耗、提高工艺水平等技术改造措施来压缩生产成本,但这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更不是应付市场危机的手段。
3.研发困境
中国医药产业的现状是,新产品的研发创新缺少历史积累,缺乏人才,无论企业还是专业研发机构都缺乏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更多地是“短、平、快”的仿制与移植。此外,研发资金严重不足,所以出现了仿制药多创新药少的局面,也造成了产能过剩和品种竞争的重复,无论是低水平的还是高水平的,从而形成恶性竞争。
4.市场困境
药品的市场营销不同于日用快速消费品,大部分要通过医院才能完成。而医疗卫生体制又建立在“以药养医”基础上,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环节的问题,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就不可能建立。因而,医药企业就陷入了这种困境:第一,价格越高的品种,医院越欢迎,而政府又要打压价格;第二,无论是医院的利润还是医生的收入都需要医药企业的灰色供养,后者背负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第三,真正疗效好、价格低、消费者能够承受的药品品种,即便中标也难以实现大批量销售,甚至低价品种出现了“中标即死”的怪现象。
以升卸降 化危为机
萧 霖
“只有积极自救者上帝才会帮助他。”有足够的策略让我们化解危机:更换包装提升零售价就是一种隐蔽办法之一,以前一瓶50粒,卖10元,现在能不能推出小瓶装,20粒,6.5元,更低的单瓶价,更好的销售。即便价格再下调20%,利润空间依然比原来要大。
药品价格的不断调整和降低导致的结果有三:
首先,压缩了药品的利润空间,引发了传统药品流通渠道的矛盾,处于营销链上最后一个环节的零售单体药店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之一。据统计,零售单体药店占总体药店数量的80%,由于药品价差空间大大拉低,微薄的利润让这些零售单体药店几乎无利可图。就个体来说,这与厂商有何关系?作为链条的一环,这个关系的反作用力就大了,这个庞大群体的无利可图就导致了药品特别是一些成本较高的晶牌药品的流通阻力加大。
其次,不断降低的药品价格使得平价药店成为最大受益者,形成零售市场的“积聚”现象,导致大多数OTC药品特别是晶牌OTC药品的销售都向平价药店集中,都在平价药店中完成,从而使得平价药店成为资源的寡头,使医药企业在终端话语权上变得被动,只能被平价药店牵着鼻子走。
最后,企业利润下降,以致在市场宣传和营销工作开展上心有余而力不足。
辩证地看,再激烈的矛盾也有解决的途径,在这种大环境趋势下带来的必然矛盾面前,短期内,可用以下3种策略化解降价对企业市场营销的影响:
1.提升供应价,挤压降价空间。目前医药行业的生产原料都在上涨,这是一个实际情况,企业可以将这些实际情况反映给有关主管部门,让他们了解医药企业真正的利润空间。同时,企业应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升自身的供应价格。医药企业定价时应放弃过去以成本定价的方式,而应以零售价为基准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时,以下办法可以参考:独家品牌药最高零售价下浮20%~25%为供应价,非独家品牌药最高零售价下浮30%为供应价。
2.以更换包装的形式来提升零售价。比如原来每瓶装50粒,售价10元,更换成每瓶装20粒的小瓶,售价为6.5元。这样一来,药品的实际价格就提升了,空间又出来了。就算小瓶价格再下调20%,企业的利润空间依然比原来大。当然,用这种隐蔽的方式提升价格,要注意方法方式,千万不能弄巧成拙。
3.一些大中型的医药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规模优势和企业的知名度,另推出一些利润较高的副品牌产品。对于这些副品牌产品,品牌药企业不需要做广告,采取与一些杂牌药类似的操作手法,让这些产品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创造价值。
成本:竞争力的“发源地”
祝善匡
谁的成本越低,谁的竞争力越强。成本博弈是价格博奔背后看不见的另一激烈战场。
药品降价趋势已定,今后制药企业之间将进入产品成本的博弈,谁的成本低,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就越强,在目前情况下,价格依然是制药企业赢得市场、扩大份额的重要砝码。降低生产成本对企业管理提出了挑战,业内在降低成本的竞争中已有成功的案例,如四川科伦的输液和蜀中制药的制剂成本在行业内是最先进的。
面对这样的困局,从大环境上说,相信政府在医疗领域里会有一个大的突破,使得被扭曲的市场环境能够正常起来。从企业自身角度而言,除了多年来一直老生常谈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成本控制等方面外,还要寻求营销创新。在营销创新领域,企业应关注政府的宏观改革以及推出的相应措施,重点可以关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政府已经开始关注并在政策导向上有所动作,比如社区居民看病双向问诊制。这一政策一经落实,将会给医药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营销运作空间。二是政府大力推动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两网”建设和“新农合”建设,在这一领域里,有远见的企业可以大有作为,这是本阶段降价困境最有效的突破口。
产品卓越,市场卓越,执行卓越――突围的3个必由之路
关平
产品卓越对处方药的营销至关重要,市场卓越是对OTC产品的极大挑战,执行卓越无论是对处方药还是对OTC产品都是营销管理的一种极高境界。
品牌威力:利君沙力挫琥乙红霉素
在这种局面下,首要之事是加强品牌的打造,只有品牌做上去了,才能抵御价格降低的冲击。
举个例子,就像老鼠与米老鼠,虽然都是老鼠,却有本质上的区别。老鼠有亿万只,可大家都只认米老鼠。这就是品牌与非品牌的概念。放到制药工业中来说,比如琥乙红霉素与利君沙,化学成分一样,但销售上却判若云泥:利君沙卖了多少?琥乙红霉素卖了多少?利君沙就是“米老鼠”,普通的琥乙红霉素就是“老鼠”。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产品做成“米老鼠”。
一句话,品牌能带给企业巨大的利润,所以我们必须走晶牌之路。对于直接面对消费者的OTC类药品,品牌影响力更是至关重要,它是消费者选择、购买的关键影响因素。
怎样做品牌?制药工业一直有一个说法:产品卓越,市场卓越,执行卓越。产品卓越对处方药的营销至关重要,市场卓越是对OTC产品的极大挑战,执行卓越无论是对处方药还是对OTC产品都是营销管理的一种极高境界。
万艾可――产品卓越的“”者
如果我们有万艾可这样的产品,几乎不用打广告、搞促销,就会卖得很好,因为它相对卓越。但是目前中国企业有哪一家敢一年投入10亿元来做研发?!产品卓越是我们追求的方向。
斯达舒、达克宁――市场卓越“排除异己”
那么没有最好的产品怎么办?没有卓越的产品是不是就没法活了?当然不是。我举个例子,斯达舒、达克宁等药,大家都知道它们的名字,但谁知道它们的成分呢?医药行业有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相同化学成分却有不同的名字。前面所指的这些药,全国有一两百家在生产,可老百姓只买其中一个,什么道理呢?市场卓越。这就是中国制药工业的主流:主要的成功都是建立在市场卓越的基础上――它们找准市场定位,通过市场营销手段来完成产品的差异化,进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斯达舒从适应症和消费者感受的角度来定位,一下子抓住了所有胃病患者的三大症状。而且它说得多了,别人就不能再用它的诉求点,否则反而是在为它打广告。营销本身需要不断创新,它最大的挑战就是:我们要创造出区别于他人而又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
就像感冒药中的白加黑,一听到这个名字,大家马上会想到“白天吃白片不瞌睡,晚上吃黑片睡得香”。这就是一个成功的差异化,它将产品和品牌进行了比较完美的结合。
那么是不是有了好的想法、好的战略就可以了呢?你可以这么想,也可以模仿别人,但是你要明白,过去别人做成了的,你现在不一定就能做得成;人家在别的公司做成了,在你这儿也不一定能做成。因为企业外部的环境和内部的条件都在不断变化,而出路就在于不断创新。在创新上,我认为“邦迪”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案例。它先入为主,首先推出了非常方便的创可贴,现在它几乎成了人们生活和旅游的必备品。而其后治跌打损伤的鼻祖云南白药也推出了创可贴,但邦迪在创可贴的市场份额占了76%,云南白药只占了百分之十几,邦迪的品牌几乎成了创可贴的代名词。因此,创新是一个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执行卓越――还想在这个圈里混的一般企业的通用“拐杖”
实际上有许多药厂在产品卓越与市场卓越上都做不到,那么是不是活不下去了?也不是。它们依靠的是营销管理上的成功,也就是执行上的卓越。策略是成功的第一步,执行才是营销管理的核心竞争力。我们的一切管理,我们管理的一切,一切我们需要的策略和创新的实现,最终都取决于执行。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务实做事,比如加强对渠道的广覆盖,通过减少渠道“死角”提高销量,还可以巧妙做事,和一些大型的全国性的平价连锁机构开展战略性的合作,比如和它们共同经营一个药品品牌、OEM贴牌生产等,通过这些合作,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和终端建立更紧密的关系,自身资源也被充分利用。(注:本文由广州左亮营销咨询公司王志琪根据采访录音及资料整理)
成为“一条绳上的蚂蚱”――创建供应链利益共同体
柯华松
品牌药被终端拿来祭价,被非品牌药拦截,被终端摆放在最不显眼的角落――重要原因就在干品牌药在供应链利益分配上不均衡。建立供应链的利益共同体势在必行,更是药企促进销售持续增长的不二法则。
药品降价可分为政策性降价和竞争(促销)性降价。对于前者,企业只能采取规避、调整、适应、创新等手段应对;而竞争性降价是药企最应关注并能有所作为、同时也是最棘手和难以应对的矛盾体。
目前,生产成本与营销成本不断攀升已是不争的事实。在白热化的竞争下,提价常常只是药企的一个奢望!因此,药企唯有将传统营销学中“产品、渠道、品牌”做到极致,才能杀出红海,寻到蓝海。其中的核心是:创建供应链的利益共同体。
让供应链上的每个个体成为一条绳上的蚂蚱
所谓供应链利益共同体,就是供应链内的原材料商、制造商、供应商、分销商、消费者都应得到合理均衡的利益或服务,从而产生良性互动,势能推动,共同发展。
大多数OTC药企,在营销渠道上实行一级经销二级分销制,平价风暴使终端价格压低,上行挤压经销商和分销商的价格,后者又上行挤压厂家,最终厂家承担了价格降低之恶性循环的痛。一级经销商是产品的市场“蓄水池”,旱涝保收,二级分销商是产品到达终端的“水管”,管网纵横;终端(药店)是产品到达顾客手里的“水龙头”,拧开即有。厂家每日每月地向“蓄水池”蓄水,只要能维持合理的势能(水压),系统就能顺流顺畅,若不能维持合理的势能(供价售价价差),系统就会产生逆流。
药企营销,要管理好“蓄水池”、“水管”、“终端”,关键是控好水压方能产生合理流动的势能,也就是要调控好价格,建立价格维护体系,保证供应链系统内多方利益的分配及均衡,让利益驱动销售。为什么很多品牌药被终端拿来祭价,被非品牌药拦截,被终端摆放在最不显眼的角落?重要原因就在于品牌药在供应链利益分配上不均衡,或者自恃是品牌是名牌,不屑均衡,最终,市场会作出合理的“选择”。
和黄中药:价格维护行动中
2005年12月,白云山和黄中药在全国实施“价格维护,亮剑行动”,掀起品牌厂家品牌产品终端维护价格风暴,保护消费者、销售商、供应商的合理利益,市场接受,商家肯定,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白云山和黄与终端签订协议,对执行规定的售价者,进行奖励、返
利及其他方面的支持服务,如成为白云山和黄“家庭过期药品免费更换”授权定点药店等,以此引导终端,倡导合作才会双赢――在降价趋势下建立利益共同体才是长效之计。
也有部分终端担心,维价(涨价)会否影响销量?其实所谓维价(涨价)只是对过去扭曲的价格做一个矫正,是在国家政策及市场接受的许可值内进行。也许,价格只是在一元或几角之间变动,但其获取的利润率却有8%~10%,满足了行业对销售毛利率的期望,因此,不会影响销量。相反,供应链系统内多方的利益得到了保障,销量还会得到提升。
价格维护需要对终端进行奖励,也是在增加供应商营销成本,在供应链系统内,看似不均衡,但它激活了供应链其他成员,促使销量得到增长,规模得到扩大,由此带给供应商的利润远远超过由此而付出的成本,供应链内的“逆流”不复存在,每一环节的商家向上一环节的供应商压低价格挤压利润的现象也不复存在,厂家对商家的掌控权大了,双方在系统内和谐均衡发展,共同赢取市场。
也许有人会问,全国药店有20多万家,终端浩如烟海,如何亮剑?其实,不管是“二八原理”,还是领头羊现象,抑或是武术中的四两拨千斤之玄妙,关键就在于能掌握重点市场,掌握重点终端,特别是对区域有影响有品牌的终端、销量大的终端、玩平价玩噱头的终端,对它们进行重点关注,维护好合理的价格,就可以引领市场价格向着有利于我们的方向接轨。事实上,鉴于资金、成本、资源等因素,中小型药店不是市场价格混乱的始作俑者,它们的售价本身就接近厂家的限价水平,他们更愿意配合厂家的维价行动。
商业活动不同于战场,不是你死我活,商业活动中的供应链是利益共同体,他们是双赢,是多赢,如同一个自然生态系统,共生、共存,荣辱与共,休戚相关。在降价和营销成本走高的趋势下,在目前的大环境下,创建供应链的利益共同体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工程,但是,随着商业环境趋良,共赢多赢的思想必为人们所接受。谁先人一步,风险大些,但收益更大!这是促进销售持续增长的不二法则。
分工,专注,精益,利益驱动:产业链协作
牛正乾
企业参与价值链全程。那种大而全或小而全的时代已走到尽头!分解、缩短价值链势在必行:把自己“瘦身”成为在某个或若干环节上的佼佼者――这才是本行业制造。流通,终端的活路。
压力迫使分工,合作谋求共赢
我国医药行业,仍然停留在波特教授提出价值链理论时的阶段,每家制药企业,无论大小几乎都是集研发、设计、生产、营销、运输以及对产品各类辅助作用于一体的多种活动的集合,所以很多医药企业的“营销创新”也就是将一系列环节都集中在自身内部进行为基础。同时,每一环节带来的所有压力几乎都投向生产企业自身,在整个行业药品降价成为行业主旋律,获利能力不断下降,营销成本直线上升时,它们自然就走上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其实,一个产业是否成熟的标志,在于是否形成了完备的产业链,产业链上各个环节是否结成了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分工越明确、职责越清晰,就越能做深做专,产业链条的整体协同优势也越能发挥到极致,产业的效率也就越高,产业的竞争优势也就越强。
一年一度的药品降价(调价)仍在发生,医药平价业态的流通企业仍在蓬勃发展,医药行业已经出现“价格破坏”的低价倾向,给现有(传统)的整个医药行业产业链带来巨大压力。“价格破坏”使整个医药行业的收益明显下降,这就迫使整个医药产业链的所有环节(包括制造、批发、零售等)均在经营方式、组织形式以及管理技术上进行变革,以促使“医药产业链全体效率提高”,这必然将淘汰一些效率低下的环节(包括一些企业或单体企业内部不具优势的环节)。
在现实环境下,在增值与成本的比较下,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企业要取得竞争优势,迫切需要将原有的开发、生产、营销、服务等环节,进行重新设计和组合,将资源集中于特定的点,仅保留关键的环节,其他环节或减少投入或干脆放弃,利用市场寻求合作伙伴,共同完成整个价值链的全过程,从而最大幅度地降低经营成本,实现更高的增值效益。
在追求价值增值和降低成本的权衡中,医药企业应当从价值链核心环节“点”上突破带动业务“面”的发展,从自己的比较优势出发(这种优势表现为在该环节上具有成熟、精湛的技术和较低的成本),选择某个或若干环节培育并增强竞争能力,强化自己的优势地位。
企业价值链的分解、缩短应该成为一种经营战略,以保证获得最大的投入产出比,从而经营的核心是,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收益。激烈的竞争必将迫使一些企业不得不放弃某些“增值”环节,未来,涵盖整个产业链的大而全的企业将大大减少甚至完全消失。
医药企业创新应基于产业链协同合作
基于这种专业分工、合作共赢的指导理念,有很多具体方法,已经有很多企业正实施,比如:
通过差异化形成规模化优势。有的医药企业正在放弃一些不具备优势的品种,仅仅挑选有潜力有利润的产品集中做大规模;有的专门为几家大的医药物流公司生产个别品种,把自己的产品直接给几家大的物流公司来做,减少中间环节,形成直供的价格优势,加大大型物流公司的采购量和采购次数,降低销售过程中的管理费,同时快速做大市场。
OEM方式。不少企业正在进行OEM(委托加工)代加工生产,消化闲置产能。药品委托生产在国外很普遍,可以合理使用社会资源,我国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也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在这个问题上,还应结合我国国情,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OEM表现的5种方式:
(1)横向联合OEM。企业可以主动寻求和国内一些大制药企业合作,成为他们的生产代加工车间,赚取生产利润。
(2)纵向联合OEM,解决流通企业对OEM的需求。医药流通企业委托药厂生产一直占委托加工的最大比重,随着医药行业的规范以及GMP后药厂设备闲置率上升,药品委托加工业务将会更热,流通公司向上延伸的热情还会持续高涨。
(3)为国外药企OEM。国内药企和国外制药巨头合作,为其OEM。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和相对廉价的生产成本,完全可以为外资药企在中国做药品的外包生产,GMP认证为外资药企在中国生产外包扫除了障碍。
(4)为医院制剂OEM。根据新颁布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的中药制剂可以委托符合规定的药品生产企业为其配制制剂,这样,药企可以利用这一良好契机在为医院的制剂进行OEM的同时,加强和医院的联系,使自身产品得到更好的推广。
(5)快速仿制到期的中药保护品种和专利到期品种,或者快速开发
保健食品,消化产能。
基于医药产业链协同合作的创新,目的在于能够有效地实现社会资源的整合,通过共享利益,实现“借力”发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应对目前的医药市场环境。
价格救市:孤掌难鸣
邝跃喜
作为链条的一环,降价与费用矛盾终端也在经历,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营销压力:运营成本提高,竞争空前加剧,竞争中营销手段的初级化与同质化,不但降低了顾客的忠诚度,更使得成本上升而效益下降,消费者对药店的营销方式逐渐麻木,期望值越来越高;而供应商资源的支持却不断分散甚至难以为继等。和“上家”一样,我们也不轻松。在现实面前,我们既不能等、靠、要,也不能生死由天,而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现在及以后要从如下方面采取措施:
1.努力争取政策,集中行业之力联合公关,争取到抗生素、处方药的销售权限。
2.围绕健康进行品种、业种扩展,加强对消费者的自我药疗、自我保健的教育,拓展药品零售企业的新营销空间。分不如抢,加大医院品种的经营力度,从而增加消费者对零售药店的选择机会,扩展药品零售的整体市场总量。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重点引进保健品、化妆品甚至包括食品与其他日用品等新品种,从而能够从超市、化妆品店争取到自己有专业优势的市场营销空间。
3.不同业态在竞争中相互区隔,形成并彰显适应目标人群与企业特点的不可复制的营销模式,通过区隔带来活力,降低成本,赢取经营效益。如以大卖场作为业态的老百姓大药房,其营销体现出大流量、低成本运营、消费心理与消费习惯培养、商圈的融合性与生活相关性、商品结构的最优化、品牌效应运用与促销使用结合的特点。
4.初级高成本买赠促销与单纯的价格战营销向整合营销转型,药品零售企业营销将走出门店,开展社区营销与影响较大的公关活动,部分实力增强的终端企业将着眼于晶牌与顾客忠诚度的培养,启动并重视整合营销,注重促销、社区活动、公关活动、传播等方面的整体效应,在体现价格吸引的同时,强调企业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将成为零售企业一个新的特点。
药品零售企业开始注重自己的社会公众形象的树立与传播,成体系地开展活动公关与媒体公关。如几个较大的大药房都在大范围开展废旧药物以旧换新的公益活动,天天好大药房参与CCTV年度人物社会公益奖的评选,老百姓大药房获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搜狐财经的企业社会公众形象奖等,说明药品零售企业开始了大力度的公关营销活动。
5.逐步实现连锁药店区域市场内的联动式营销,取代以前单店式营销,将逐渐真正体现连锁企业的连锁优势,提高营销效益。药品零售企业根据区域市场特点与自己资源调控能力,统筹性地实现各种营销活动,尤其是做好信息、市场调查、商品结构等各方面的分析与共享,将给药品零售营销带来更强的指导性与目的性,将更有利于资源的统筹调配与总体成本的节约,将给药品零售营销带来新的景象。
三管齐下,先活当下,再活长远
左 亮
如何先活着走出眼前困境?向斯达舒学习!活过当下,才有未来。消除近忧,必须远虑,远虑,虑什么?跨国公司可以看看葛兰素史克,国内药企可以看看广药集团、石药集团。
要想从当前的困境中真正走出,让药企从此远离价格滑落、费用上升的尖锐矛盾,必须标本兼治,既要从长计议,更要解燃眉之急,没有眼前的存活,何谈未来?而没有远虑者,则必近忧不断,乃至死亡:
1.加强对品牌忠诚度的建设。目前,品牌药的销售量约占70%以上,也就是说品牌药的消费在医药市场上仍然是主流。不容忽视的是,随着这几年医药零售市场的竞争,品牌药的销售有明显下降的趋势。其中的原因很多,品牌忠诚度的下降是主要因素之一。
品牌忠诚度为什么会下降?根据广州左亮营销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市场调查结果:一方面,是由于一些价格更低的杂牌的拦截,另一方面,来自于无利可图的渠道的抵触。可以说,消费者和渠道两方面的品牌忠诚度都在开始动摇。企业必须对此给予足够重视,未雨绸缪,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品牌忠诚度的建设,更要提升消费者对自己品牌的忠诚度,要知道维系一个老顾客的成本等于开发10个新顾客的成本。
具体措施建议,在消费者方面,可以通过举办一些公益性的活动、成立消费者健康俱乐部等形式来进行。在渠道方面,可以采取销售冠军奖励、联谊活动等形式来进行。葛兰素史克公司就曾经联合广州左亮营销咨询公司举办过一些针对哮喘病的全国性的公益活动、针对连锁药店的联谊活动来加强对品牌忠诚度的建设,最终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2.加大药品研发创新力度。根据国家政策,享有自主知识产品的专利药受到法律保护,可以自行定价。而目前我国医药市场上80%都是仿制药,产品同质化非常严重。由于大家的成本几乎是透明的,所以企业根本左右不了市场和政策,只能碰运气。但企业有自己真正的新药就不同了,首先,疗效确切的新药,消费者肯定不会喊贵,多贵都好,只要效果好,用了能康复,多花点钱也愿意,而且价格贵政府的政策也允许;其次,受保护的专利产品使竞争对手不能公开仿制,没有竞争对手,你的价格稳定,企业自然就赚钱。目前,广药集团、石药集团等大型医药企业都在产品研发创新上重金投入,很多企业也开始意识到研发对企业未来生存发展的重要性。
3.压缩渠道结构,进行渠道扁平化。过长的渠道费用较高,因为每多一层级,就要为这一级别的经销商留10%~15%甚至更多的利润空间,而实施渠道扁严化,采取直接向终端供应,可以将原来留给不同级别经销商的价差来抵消降价所减少的价差。这样一来,尽管零售价格下降了,但企业依然有利可图。所以在目前这种降价趋势下,药品生产企业应通过压缩渠道结构、进行渠道扁平化,化解降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