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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30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增强治超工作的紧迫感
*年6月以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产生超限超载的各种因素尚未彻底消除,个别地方工作出现松懈,超限超载有所反弹,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和提高行政能力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和畏难思想,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大治理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各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完善治超工作机制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定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和检查督促,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把工作落到实处;交通、公安、发展改革、经贸、物价、工商、质监、安全监管、法制和宣传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联动机制,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公安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对已公布更正表的“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恢复和更正工作;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汽车非法改装企业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取缔非法车辆改装企业,并公开曝光;各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公路沿线的厂矿企业和各类货场进行清理整顿,对放行超限超载车辆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三、标本兼治,进一步推进治超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八部委《关于印发*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89号)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治超工作方案。省治超办要在总结过去一年治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部署落实今年全省的治超工作。
(一)继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坚持联合治超,保证足够的路面执法力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严管重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等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坚决遏制超限超载反弹。对于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要坚决依法查处。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必须坚持由交通、公安部门派出专门人员组成专业队伍实行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依法行政,对乱收费、乱罚款等公路“三乱”行为和违法乱纪人员,要严肃处理,并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要认真落实措施确保交通畅通和物资的正常运输,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的“三不”政策,确保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畅通;要切实减轻大型货车的车辆通行费负担,促进运输市场的良性竞争。
(三)落实经费,加大对治超检测点、卸货场的建设力度。除省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外,由各地级以上市连续3年,每年从汽车养路费地方切块资金中安排不低于实际切块包干资金总额的2%作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专项用于执法经费补助、卸货场地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治超经费的支出。各级交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落实和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落实专项经费或挪用资金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站领导坚持原则,思路清晰,真抓实干,不徇私情,清正廉洁,具有创新思维和工作能力;站内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热爱岗位、熟悉业务,无和违法乱纪现象。
二、客运市场监管。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在辖区内每月组织2次以上专项行动,按月上报查处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成果。对辖区进城的非法营运车辆实行包保责任,实现零目标。落实农村客运车辆技术维护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驾驶员持证上岗。开展对辖区内农村客运车辆安全设施、驾驶员安全教育检查,防止超载。加强客运站日常管理,规范运管员驻站工作。
三、加强源头治超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重点打击大吨位、擅自改装等违章行为。
四、村村通班车管理。加强村村通班车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定期到路面进行巡查,每月向所客运股上报辖区村村通班车班车发班时间、班次、路线、冷热程度等。
五、大力发展货运企业。各交管站要主动与辖区内货运企业联系,到企业进行调研,每半年召开一次经营业户座谈会,了解业户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各交管站对辖区内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2次,对查处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遏制产生新的安全隐患。督促辖区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完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无重大特大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做好行业稳定工作。
七、加强维修市场管理。不定期开展维修市场监督检查或暗访工作,及时向所维修股上报相关结果,把好车辆技术关。
八、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实施查处分离、罚缴分离、错案追究制。执法人员熟知交通法规,并能在执法过程中正确运用。询问笔录规范、准确、详实、及时,积极协助处罚办完成案件处理。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车辆稽查台帐。
一、2007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主要有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一)召开全市交通法制工作会议,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3月19日上午,召开了全市交通法制暨稽查工作会议。各县(市)交通局分管局长、法规科长、交通稽查大队(站)长、局属单位及公路局分管领导、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交通法制暨稽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0*年交通法制和稽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部署了2008年交通法制和稽查工作任务。会议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工会席秀芝主任与各单位领导签订了2008年《德州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
(二)印发年度交通法制工作要点。根据省厅和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印发了《二OO*年交通法制工作要点》(德交政法〔2008〕2号)。就“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做好交通普法工作”;“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交通执法行为”;“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进行了具体部署。
(三)贯彻全市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德州市交通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依法行政实施年活动方案意见》,明确了我局落实依法行政实施年活动的工作措施,部署了各项任务。完成了我局《行政职权明细表》、我局《领导班子职权分工框图》,上报市政府法制办,登入政府信息网。组织交通行政服务大厅部分业务转移到市政府政务大厅办理,进一步实现了政府工作的高效、为民、便民、利民。
(四)清理整顿交通执法服装,办理交通执法证件。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整顿交通系统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市交通系统整顿着装工作,千余名原着装人员脱下执法服装着便服,只保留了与管理相对人直接打交道的执法一线人员着装,在此基础上,组织下发了2008年度全市交通系统567人的交通执法服装。为179名机关及局属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了《执法证》延期,有效时间由2008年10月31日延期到2008年10月31日。为200余名新上岗人员办理了省厅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和执法服装胸牌。按照上级要求,将我局及局属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在政府网页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清理交通规范性文件。通过清理,发现有与新的法律、法规不相符,或者文件适用的情况发生了变化的1996-2003年8个年度中的14个文件。印发了《德州市交通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德交政法〔2008〕1号),对这些文件进行废止,并报市政府法制办。
(六)组织“四五”普法和学习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8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我们按照上级部署,组织了科以上干部验收考试,制作的《阳光洒满路》电视汇报片,除向市考核验收小组汇报外,还于7月29日在德州电视台播放,宣传了交通的工作,扩大了交通的社会影响。将《纲要》文件印发到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对行政执法人员由我局出题进行了考试。聘请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领导讲课进行培训,市政府法制办梁主任重点讲解了《纲要》出台的背景、重点把握的问题;中级人民法院杨庭长结合案例讲解了依法行政问题,进一步提高了交通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业务素质。
(七)办理一期听证和两期行政复议案。处理结果是,听证撤诉,两期行政复议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德政复决字〔2008〕053、054号)于10月21日回复,申请人河北深州市安华货物运输处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处理以上案件我们体会到三点:一是我们行政执法要切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我们听证和行政复议的不败诉之本;二是在进行行政处罚中,要认真进行保全证据,在进行答辩时用事实说话,事实胜于雄辩,这是我们胜诉的重要手段和保障;三是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争取使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服务管理,减少听证和行政复议,这是我们行政执法的天职和目标。
(八)参加我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和集中联合整治交通秩序工作,积极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2008年工作初步安排
(一)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依法行政实施年活动,重点抓好政务公开,继续贯彻落实《纲要》,完善和细化工作措施。
(二)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加强交通法制建设的规划和部署,在“五五”普法中,努力开创交通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三)根据新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计划2008年再进行2-3次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基本评价
全县农村公路硬化建设自年启动以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抢抓政策机遇,克服重重困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精心组织,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把农村公路硬化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强力推进,取得了显著的工作业绩。
(一)建设进度快。从完成建设的总里程来看,截止目前,4年来,全县累计完成农村公路改造、建设里程524.7公里,占纳入全省农村公路规划里程722公里的72.7%;从通村路覆盖面来看,按照申报规划时的195个行政村目前已经硬化的有157个村,占80.5%,通村路的硬化率大幅提升;从直接受益的群体来看,据不安全统计,全县农村人口近10万告别了泥巴路,走上了硬化路,占全县农村人口的60%以上,较好地改善了大部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工程质量好。一是群众基础牢。县、乡镇、村、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宣传引导到位,基层干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高,参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强,决心大;二是筹资力度大。4年来,全县农村公路硬化共耗资1.4亿元,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的同时,县财政配套补助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000多万元,各乡镇自筹资金达600多万元,积极倡导社会各界募集资金600多万元,农民自愿筹资投劳,保证了通村路硬化建设进程;三是质量把关严。制度健全,制定出台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了工程招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监督等工作制度,严把工程建设资质准入关、严把工程材料关、严把施工技术关、严把工程监理关、严把群众监督关,每道关口责任落实,环环相扣,同时,严格执行建设资金的拨付与建设质量挂钩的审批程序,确保了全县所有已完工的建设项目路段顺利通过省市交通部门的质量抽检验收。
(三)管护已起步。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县交通部门认真贯彻《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并结合我县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现状,起草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草案,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出台了《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乡镇也相应制定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相关规定,从管理养护机制上、责任上逐步完善。二是管护方式灵活多样。县交通部门于去年9月,在全县19个村对112.6公里农村公路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试点管护,目前的运行效果良好。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全县大部分村对通村路都进行了管护,在管护方式上采取了常年监护、季节性管护与临时性管护相结合,在管护的方法上采取了整体承包、分段承包、义务管护相结合。如荷花镇金桥村实行党员分段挂牌义务养护,效果较好。三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管护的意识增强。群众自愿筹资投劳参与养护、勇当义务监督员,有效遏止破坏公路设施的行为,部分企业也慷慨解囊、资助公路养护,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村公路的畅通。
调查组认为,我县农村公路硬化建设及管护在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少数村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路障未除、路肩未培、沟涵不畅;二是交通安全标识配套建设滞后,路面较窄,有的通村路坡陡弯急,有的长达数公里没有汇车道,安全隐患较大;三是车辆运输超载超过道路设计承载能力,缺乏有效的管控机制,损坏公路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水毁灾害损失较大,修复的难度大;五是资金缺口大,国家扶持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不足于建设需要,且补助标准按公路类别相对一致,但不同区位的建设难度系数不一样,在建设过程中,普遍反映沮河沿岸资金缺口小,而山区村资金缺口大,大部分山区村增加了新的村级债务;六是建设任务仍十分艰巨,目前尚待建设的近200公里农村公路都属于偏远山区,施工难度大,建设成本高,村级经济实力差,实施建设的压力大。
二、相关建议
(一)加快建设进程,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建设资金的扶持力度,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缓解建设资金压力,减轻农民负担,避免新增村级债务;
二是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建设质量监管体系,努力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
三是要科学规划,正确引导,量力而行,有序推进。
(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护长效机制
一是界定责任主体,按现有的行政区划明确路段的管理主体;
二是明确管护内容,以培路肩、通沟涵、清路障、立标牌、治超载为主要内容,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制度;
三是组建管护专班,组建乡村干道管护道班,村组道路要定人定责,严格考核,确保管护质量;
四是落实管护经费,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公路管护资金,认真贯彻执行《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县级配套管护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按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要加强对企业主,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的引导和教育,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筹资管护农村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