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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项目化 模块化 创新研究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5.07.051
Project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Teaching
Evaluation System Development
PENG Zimao, LIU Mengliang
(Hu'nan Communication Polytechnic, Changsha, Hu'nan 410132)
Abstract As China's construction market,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construction and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ic system, as an engineering technology and a combination of the economy emerging disciplines, project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attracted wide attention of teachers and students. Combined with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urse of the teaching courses in innovative research projects, modular aspect.
Key words Project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module; innovation research
0 引言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造价专业、建筑经济管理专业以及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等专业的主要核心专业之一,它主要是以工程管理方向的技术与经济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输出方向来培育出对应的专业人才。那么,就当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学方式与教学内容而言,要达到专业综合的程度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该门课程的项目化模块化研究是必不可少的。基于这门课程的特点,实际教学过程中,传统方法难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实践水平的要求。那么,我们对该们课程项目化,模块化。总体设计思路为以工作任务为中心,工程招投标工作为项目主线,招投标任务为载体,通过几个过程相结合,来组织课程教学内容。
1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1)教学方式不够多样化。当前,绝大部分教师对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传授方式仍是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最多就是配上原本来自书本上的幻灯片以及提一些不需要学生理解,毫无意义的一些简单问题,课后的作业任务也只是对相应的概念进行死记硬背。所以,这样的教学方式过于单一,没有很好地结合实际案例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对该门课程作进一步探究的欲望。只有对教学方法手段做大胆的创新与改革,才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能动性和创新性。
(2)教师本身素质不够过硬。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具有高综合性、强政策性、高实践性等特点,同时,该课程与国家政策法规紧密相联,所以这就要求教师要吃透教材,联系当今实际,将实际市场中的案例与课本中的相关知识相结合做更深层次的剖析,这样才能领悟到课程的精髓,在教学过程中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然而,目前能够达到这一要求的教师却不多,他们对这门课程的理解可能只停留在理论阶段,要知道这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没有足够的实践结合很难达到教学要求与目的。
(3)对学生的实践参与不够重视。该门课程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没有足够的实践经历很难参透其实质。而当前教学方式忽视了这一环节的重要性,学生往往只是在课堂上对这门课程有比较浅显的感性认识,在对实践参与方面老师们强调得较少,也没有组织较多的实践机会供学生参与,这样,学生们所学习到的往往会和实际脱节。当遇到真正的复杂案例时,不能够将所学到的知识很灵活地运用到其中去。所以,对学生实践参与不重视会很难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4)考核形式不够合理。在以往的课程考试中,其形式过于死板。其题型非常常规化,如填空、选择、简单的问答、计算等形式,这些题型往往考查的是相关的概念,条款的理解与记忆。这样就很容易使学生去死记硬背,不能够真正理解其根源,也使得教师们不能够很全面了解学生的掌握情况以及更好地评估教学质量。因为这门课的特殊性,需要抓住其实质才能够在实际应用中融会贯通。
2 基于项目化、模块化的创新教学体系
2.1 基于项目化、模块化教学提出预设
对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进行创新教学改革,首先就需要对其有个大体的预设,在实施改革措施后会有一个怎样的基本效果。
首先,项目化、模块化改革有利于人才培养模式的实现。在中国长久以来的教育背景下,传统教学培养出来的人才往往会走上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的道路上。而对于这门课程而言,如此下去,人才培养模式是我们应当改进的。通过项目化改革后,能够将纯粹的理论知识与真实项目相结合,从项目中理解相关概念条款,这样比传统教学中最终使学生走向死记硬背的道路更加优化。通过将课程模块化后,知识间的联系更加紧凑,使学生在结合理论与实际时更加容易,从而解决实际案例更容易上手。这种教学方法更利于人才培养模式的实现。
其次,项目化、模块化改革有利于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通过相应的改革措施,这门课程的教学就形成了一定的体系。而这个体系带有很强的代入感。从一个层次到另一个层次都有明显的衔接,在实施起来,循序渐进就很容易真正实施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通过真实的工程项目来完成对这门课程的探索学习,就会更加明确人才培养的方向和途径。
最后,项目化、模块化改革有利于高职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传统教学中,过于单一的教学模式很难培养出我们所预期的人才出来,虽然这一模式延续了很长时间,但这基本上违背了高职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因为,通过某一模式培育出来的人才没有达到其基本预期可以说是很失败的。而创新改革后,可以实现可持续性这一特点。首先从模式上来说,项目化与模块化的基本骨架支撑着这门学科,通过长期发展只要围绕着这两大模块,就能够将实际与理论紧紧结合,所以它很难使教学和实践脱节。
2.2 项目化教学创新特点与优势
所谓的项目化、模块化教学法,简单的来说就是对某一课程的教学通过对一个具体的完整实际工程项目进行模块划分,使老师与同学参与这一项目的实施与完成,最终达到提高学生能力与达到教学要求与目标的目的。其创新特点是突破传统过于单一的教学方式,改以往手把手式教学方式为以学生为主导老师辅助的新型实践性教学方式。
一套完整的项目模块化教学方式大致包括5个阶段:确立与分项目任务配、确定项目计划(学生自主设计为主,老师指导为辅)、实施计划于自主实践、考核评阅、归档或应用。这个过程有利于学生的自主创新设计能力的提升,通过实践,能够让学生真正领悟其根源。项目模块化教学方式的关键在于学生参与实践的整个过程,而结果不是重点。因为只有过程做好了,结果必然向着我们所预期的方向发展。在整个过程中学员的实际参与体验与自主能力的培养是这个体系的精华所在,没有相应的参与就无法发挥这种模式的优势。项目化教学的中心是“项目”,整个模式是围绕这一点而进行的。项目是学生与老师沟通的桥梁,一方面学生积极参与项目的设计编制与实施;另一方面,老师对学生实施项目的整个过程进行指导,这样不仅对学生自主创新能力有所促进,还对学生将来在社会上的发展起着推进作用。
2.3 模块化的设置向导
课程模块化设置原则是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的基础上,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课程模块化设置的结构应当包括基础理论、职业技能、学科前沿信息这三大模块。理论是任何实践的基础。在理论讲解时需要结合实际案例,这样才不至于讲解得过于空泛。由于市场需求是在不断变化的,所以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是必要的,在平时的教学中要以不同的教学,训练、考核的方式与实际相对应的行业特征结合,使学生获得能够满足社会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通过将学科前沿的信息传递给学生,培养学生创新的意识和精神,在新形势下,学生了解最新的项目特点,以此达到多方面贯通的教学效果。
3项目化、模块化教学体系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的应用
3.1 实践性原则
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要想将此教学体系应用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教学过程中就必须尊重并遵循这一特点。然而体现这一特点就必须在教学过程与项目创立上调动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自主设计创新的能力。这一教学方案很大程度上能够提升学生自主参与的积极性,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做的项目是能够应用于实际生活中去的,而不是已经被市场所淘汰掉的项目。基于这一特点,学校与老师要做到的就是和相关企业达成合作共赢的理念,实现工学结合,营造良好的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在实际项目实践教学的过程中,要强调学生实际参与的重要性,结合实践、实习、实训三大环节,着实培养学生良好的自主学习创新能力。
3.2 目标性原则
任何一个项目都有一个它预期的结果,所以在具体实施项目化、模块化教学体系的过程中要有秉承目标性原则,否则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偏离目标导向的情况。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老师们应对具体文件项目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与相关施工招标文件做重点讲解与说明。在具体项目上,以项目立项、报建、招投标、合同审核与签订、合同变更、索赔管理等各个模块进行模块化教学,以实际案例代替空泛的理论讲解。
3.3 可行性原则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教学过程中项目实施者是学生。所以对学生参与的项目来说必须具有可行性。在开始阶段,可以以简单的招投标为指引,然后循序渐进,逐步加大难度。如在项目任务设定上老师可以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来拓展,提高工程招投标任务的可操作性。
4总结
以项目化、模块化的方式作为向导,将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做一个系统的创新,使之成为一个在高职教育中能够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教学模式。以工作过程、具体任务为主线的项目化内容重组;以具体模块内容划分的模块化形式实施,做到“教、学、做”于一体,基本实现“以学生为主体,老师辅导为辅”的实践教学,进一步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相信在今后的课程教学过程中此教学评价体系能够发挥其作用,当然这也需要实践的检验。期望在接下来的教学改革实践工作中能够积极探索,以培养更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
项目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课题批准号:BJA090060
参考文献
[1] 王婧.项目教学法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的应用[J].教学研究,2014(10).
关键词:合同管理;财务监控
现代企业以经济管理为中心,财务监控贯穿着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财务监控职能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层的高度重视。企业与外界签订的经济合同,最后结果都要涉及到财务部门,落实到资金的收付,合同管理与财务监控是相辅相成的,联系紧密。二者的共同目标都是规范成本开支范围,堵塞不合理的开支,保证企业有限资金的正确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企业在日常的经济管理中应该充分发挥财务监控的作用,加强合同管理,促进企业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一、财务监控是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
随着企业的深化发展,对外业务联系日益增多,而合同是在客户管理中最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是管理的法律依据。由于合同有效期长,起草、审批和执行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层层把关,如何对各类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降低成本,将成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为确保各类合同的规范、高效运作,带动和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对合同实行全过程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合同立项申报、合同签订申报、审查审批、签订、变更、解除、付款申请、履行结果填报等均应纳入合同管理体系中。
合同管理涉及企业管理的许多方面,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利用经济法则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但仅靠合同管理机构,难以完成管理职能,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需要合同管理机构和财务部门等其他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共同介入,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详细了解,将合同责任层层落实,使各部门尽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财务监控就是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通过财务监控发挥合同管理体系的作用
除一些特殊事项外,企业的经济业务都要订立书面经济合同,订立合同不仅可以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利,保证合同全面、及时、完整地履行,同时也反映了一个企业现代化管理的程度。通过财务监控,可以有力保证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实,合同付款时,财务部门要查验相关的合同原件和结算资料,与合同核对收款单位名称、账号等,要求与合同完全一致,并实现合同付款按合同标的、预付款比例、质保金等进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结算,通过财务部门付款环节的控制,合同管理体系的控制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为企业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奠定了基础。
通过财务部门介入合同管理,可以有效遏制超规模的投资和杜绝计划外的支出等问题的发生,我们经常说企业要压缩成本,压缩费用,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经济效益,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超规模的投资和计划外支出的现象,影响了企业的成本控制。通过加大财务监控与合同管理的结合力度,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对一些可控制的和容易出现问题的支出加大监控力度,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部门结算时不予付款,这样能有效遏制成本费用和计划外支出等问题。
三、强化财务监控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在企业日常经营中,有的企业合同管理意识淡薄,违反合同管理规定,在没有签订经济合同的情况下,就与对方企业发生经济往来,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无据可依,或者由于合同文本不规范,引起经济纠纷。通过财务监控和合同管理的协调控制,财务部门的结算管理成为合同履行中不可逾越的环节,可有效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这就要求企业的业务部门必须提升合同管理意识,逐字逐句对合同条款进行推敲,做到定义清楚,用语准确、严密,全面认识和理解合同条款,经济合同文本规范,避免经济纠纷等情况的发生。
通过财务监控和合同管理的结合,会促进各单位加大合同管理力度,所有合同的签订、审批、履行都能够按制度规范进行,同时为了及时结算,各公司会加快合同审查审批速度,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另外,通过合同部门和财务部门等其他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监控,合同的流转的各个节点都会留下痕迹,责任清晰易于追究,合同签订、履行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效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实现了法律风险的可控、在控,保障了企业的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实践证明,将合同管理和财务监控两个环节有机联系,协调控制企业经营风险是行之有效的,二者构筑了一层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很好地解决了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中存在的效率低、准确性差等诸多实际问题,实现了合同的高效运作管理,达到了有效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对于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晗.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J].广西轻工业,2010(2).
2、崔笋,张安鲁.浅议合同管理和财务监控的关系[J].科技信息,2009(35).
文章标题:关于加强上交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管理的通知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中央、省制定出台过一系列文件规定。最近,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再次联发了《关于加强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管理的补充通知》(xxxx号),强调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xxx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加强对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管理和监督,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以下要求:一、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要从严要求本单位、本部门的全体人员,带头并督促下属认真遵守有关规定。二、机关全体干部、局直各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按规定上交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必须统一交驻xxx纪检组监察室进行登记造册,由驻xxx纪检组监察室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各处室、各单位不得自行保管,接此通知后,统一交到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三、上交到驻xxx纪检组监察室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每年年底进行变价处理,变价款和礼金按《关于加强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管理的补充通知》(云纪发〔2008〕4号)的有关规定,由驻xxx纪检组监察室上交省财政厅专户,并把相关单据报送省纪委党风室备案。四、驻XXX纪检组监察室加强对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纪者严肃查处。XXXX年X月X日
《关于加强上交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管理的通知》来源于,欢迎阅读关于加强上交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管理的通知。
周育彬 史书铨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 100088
摘要:针对当前传统的管理信息系统整合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提出了基于4A 平台的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架构。框架通过统一身份认技术对管理信息系统
进行整合并实现单点登录,能够进一步消除领域信息化过程中的数据孤岛现象,提升系统间的数据共享能力和协同处理效率。
关键词: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录;系统整合
1 概述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世界正临着信息全球化的新一轮变
革[1]。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构想的大背景下,中国信息化建设的信息
孤岛现象仍然突出[2][3]。在传统的信息系统集成应用研发过程中,也暴露出
诸多问题[4],经过总结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1)业务系统管理功能相对独
立,用户需在各系统进行用户信息的多点管理 [5]。2)针对业务办理的不同
请求,用户需要多次访问管理子系统 [6]。3)用户的权限配置和系统资源分配
复杂,缺乏统一的访问控制和分配模块 [7]。
在综合考虑当前管理信息系统整合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构建了基于4A
平台的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框架。
2 逻辑架构
基于4A 平台的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框架主要包括三部分: 一,4A 门户
平台,是被整合的所有管理信息子系统的用户访问入口。二,统一认证中
心,负责完成业务系统用户的访问权限认证。三,接口管理,完成各管理
信息子系统到统一门户的接口调用,以获取各系统所需的用户基本信息。
基于统一身份认证的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框架图如下所示:
图1 基于4A 平台的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框架逻辑架构图
2.1 统一门户
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业务数据多基于各机构的行为需求进行流转,机构
信息管理是统一用户管理的基础,因此统一门户中的用户管理是一个以机
构信息树为核心的用户管理体系。统一门户中的信息管理,主要包括机构
信息管理、单位信息管理、用户基本信息管理、角色信息管理、功能菜单
管理、应用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
统一门户是各业务管理子系统的统一访问入口,是用户进行单点登录
的集成平台。除了实现业务系统基本信息的维护,统一门户还具有工作台
管理的功能,能够实现平台通知公告的实时、业务流程待办事项的配
置、常用链接的维护和文件下载等系统功能。
2.2 统一认证中心
统一认证中心负责用户的权限认证,其整体上可划分身份认证中心和
目录服务管理两部分。一,身份认证中心通过CAS 技术[8]实现用户到各管
理子系统的单点登录。二,目录服务管理主要使用LDAP 数据库[9]对登录
名称、输入密码、身份证号码、用户电子钥匙码等用户基本信息进行统一
管理。当在统一门户对用户信息进行新增和修改管理的同时,应保证与
LDAP 数据库保持实时同步。
统一认证中心的核心功能即在身份认证中心通过远程访问LDAP 数据
库对用户登录信息进行在线认证,针对登录方式的不同,认证方式主要有
如下两种:用户名/密码认证,电子钥匙认证。
2.3 接口管理
根据基于4A 平台的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框架的设计要求,系统用户的基
本信息、业务子系统、单位机构、角色、菜单等信息在统一门户中进行集
中维护,而业务管理信息子系统只需要关注业务层面,实现对生产信息、
工作流信息等业务数据进行存储。基于4A 平台的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框架实
现了业务数据和权限控制的分离,而业务系统则需要通过接口管理中的接
口方法调用,来实现对统一门户数据库相关信息的获取。
从接口调用的整个过程看,接口管理主要有接口管理交互中心、服务
接口方法集和门户数据库三个主要部分。接口管理交互中心是各种业务操
作获取门户数据库相关数据的交换网关,负责访问接受和结果反馈。服务
接口方法集则包含封装过的所有回调方法,是接口管理交互中心到集成门
户的纽带。接口管理模块采用WEBSERVICE、SOAP、HTTP、WSDL、AXIS
等数据传输共享技术, 整体讲,业务操作为模块输入参数,经数据处理和
格式转化,获取统一门户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并返回给各业务子系统。接
口管理为各业务子系统与统一门户的数据交互提供了访问通道,使业务管
理信息系统只要维护和管理其自身业务流转而聚集的生产数据。
从被整合的业务系统角度看,想得到当前的用户、机构、角色等登录
信息,需要对原有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引入监听类,并对工程配
置文件进行修改。监听类负责接收从统一认证中心返回的当前登录用户的
身份识别码,通过WEBSERVICE 技术调用相关服务接口函数,最后经过
对WSDL 结果文件进行格式解析,获取该用户对应的个人资料、机构、角
色、应用系统名称等基本数据,并写入SESSION 供各管理子系统内部使用。
用户退出时,各子系统的回话也要相应一并去除。
3 结论
在对传统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应用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
基于统一身份认证的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框架。框架以统一身份认证为核心,
对传统的用户信息和业务信息进行分离,能够有效地消除传统集成模式导
致的信息孤岛,提升对各管理信息系统资源的统一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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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小平.用全球化视野看“一带一路” 的信息化建设[J].国际公
关,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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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化, 2015(8):70-70.
[5]孙浩志,黄宁玉.基于CAS 的统一用户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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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婧媛.统一用户信息管理服务框架的设计与实现[D].北京邮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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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莫建杨.基于Web Service 的电子政务一体化门户的设计与实现[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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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ang Y, Hao J, Bing H. Single Sign-On Research and Expansion Based
On CAS[J]. Open Cybernetics & Systemics Journal, 2015, 8(1).
关键词 中成药 合理使用 管理效果评价
中图分类号:R286/R9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14)14-0015-03
中成药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以中药饮片为原料,按规定的处方和标准制成具有一定规格的剂型,可直接用于防治疾病的制剂[1]。但随着中成药使用率的逐年攀升,许多不合理现象也开始凸现,甚至产生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 ADR)。中成药所致的ADR报告例数排在第3位,可见中成药引发的ADR已不容忽视[2]。近年来,我中心对中成药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针对存在问题,从临床医生、药剂人员、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患者5个层面,制定出系统的管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资料归纳总结如下。
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从本中心的信息系统中随机提取2012年1-6月每月5个工作日的门诊中成药处方,对用药合理性进行分析,统计不合理用药处方的比例,根据调查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干预。干预6个月后再次提取本中心2013年1-6月每月5个工作日的门诊中成药处方,进行中成药合理使用指标的前后对照研究。
研究方法
处方入选标准
处方上有1种或以上中成药,即纳入为中成药处方。
中成药使用合理性观察指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结合药品说明书、文献资料等,拟定用药合理性指标。①用药与诊断是否相符;②是否重复开具具有同类功效中成药;③用量用法是否规范;④药物配伍是否合理;⑤疗程是否合理。从5项观察指标进行判断,如有1项及以上不合理,即判断为不合理用药。
中成药合理应用系统管理方案
①临床医生方面 根据临床常见疾病,将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常用中成药,按照西医疾病系统分类为纲,以中医辨证分型为目,编写《社区常用中成药使用手册》,重点讲解疾病各主要证型的临床症状、体征,以及常用中成药的组成、药性、适应证、禁忌等。②药剂人员方面 对处方进行认真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加强与临床医生的沟通,积极提供药品相关信息。③医院管理方面 加强质控小组的检查力度,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④信息系统方面 将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常用中成药,根据功效分类、药理作用、ADR以及药物间的配伍禁忌等,制作成简单易行的合理用药提示软件,包括设置处方必填项目,同一功效分类药物出现叠加使用时予以重复用药限制,常见药物配伍禁忌提示,设置单次处方最高剂量,毒性药物使用提示等。⑤患者方面 通过举办讲座等各种有效手段,向患者普及中成药使用常识,促进中成药的合理使用。
统计方法
用数据库结构化查询语言(structural query language, SQL)对处方数据进行查询,应用SPSS 软件进行资料处理与统计分析,并根据资料类型、数据分布特征选择相应的统计描述与推断方法,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P
结果
中成药使用医师执业类别情况
本次调查抽取2012年1-6月和2013年1-6月处方共112 972张,其中中成药处方70 331张,占处方总数的62.25%,中医执业医师开具的中成药处方仅占18.00%(12 660/112 972),西医执业医师开具的中成药处方占82.00%(57 671/112 972)。
系统管理前后不合理中成药处方比例
系统管理前不合理中成药处方比例占26.95%(8 582/31 836),管理后不合理中成药处方比例为12.55%(4 832/38 49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中成药不合理处方分类统计
系统管理后,用药与诊断不符、开具同类功效中成药、用量用法不规范、疗程不合理现象较管理前有明显改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讨论
中成药是祖国医药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疗效显著、应用广泛、ADR小而著称[3]。随着《上海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实施,药物遴选坚持了中、西医并重原则[4],但如何掌握社区目前中成药使用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问题,从各个层面做出有针对性的管理干预,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通过本研究可见,中医执业医师开具的中成药处方仅占18.00%,而西医执业医师开具的中成药处方高达82.00%。这些医生没有经过中医理论的系统培训,不懂辩证施治,只是简单的将某种药物的作用与西医的某些疾病划等号[5]。
调查显示,社区中成药不合理使用的现象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①用药与诊断不符,包括诊断不全、用药不对症;②开具多种同类功效中成药;③用量用法不规范;④疗程不合理,配伍不合理。
针对存在问题,予以系统管理后,不合理中成药处方比例由管理前的26.95%下降至12.55%,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用药与诊断不符、开具同类功效中成药、用量用法不规范、疗程不合理等方面均较管理前有了明显改善,这与信息系统监管力度的提高有很大关系。适合社区实际情况的合理用药提示软件的上线简单易行,有效地遏制了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发生,特别是按照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功效分类,将常用中成药做了设置。当同一功效药物叠加使用时,计算机系统就会予以限制,大大降低了重复用药的比例。软件中,单次处方最高剂量的设置对用量用法不规范的改善也起到了不错的效果。在系统管理过程中,由于社区开具中成药处方的主体是全科医生,因此对其加强中医知识的基本培训时间较长,而且需要反复巩固,典型不合理处方的点评和案例的分析讨论,能起到加深印象的作用。但是对于配伍不合理,管理前后效果不明显,统计学没有显著差异,这可能是由于中成药成分复杂,本身就是复方制剂,并且还存在中成药与西药联合使用的问题,因此全科医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掌握相关知识有一定难度,需要在后续不断加强相关知识培训。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以及全科医生走进社区初级保健系统,中医的科学性和简、便、验、廉的优势再次受到重视[6],但是如果使用不合理,不仅会给患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会影响疾病的预后,严重者可致残、致死。因此,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中成药,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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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层次分析法(AHP) 管理信息系统(MIS) 综合评价
一、层次分析法简介与应用
从事各种职业的人经常面对决策:一个厂长要决定购买哪种设备,上马什么产品;企业经理要从若干应聘者中选拔员工;各地区各部门的官员则要对人口、交通、经济、环境等领域的发展规划做出决策。人们在处理上面这些决策问题的时候,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有重要的,有不重要的,但是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它们通常都涉及到经济、社会、人文等方面的因素,在做比较、判断、评价、决策时,这些因素的重要性、影响力或者优先程度往往难以量化,这就给用一般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带来本质上的困难。
T.L,Saaty等人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一种能有效处理这样一类问题的实用方法,称为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记AHP),这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化的、层次化的分析方法。
当今任何部门每天都会接触到大量信息,信息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工作效率,甚至生存发展。财务、库存、销售、行政,……,各种各样的管理信息系统(MIS)开发完成或准备推广时,通常要做全面的检查、测试和分析,AHP是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有效方法。
二、应用层次分析法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综合评价的具体步骤
1.确立层次结构模型。对管理信息系统深入分析,将有关的各个因素自上而下地分解成若干层次,同一层的诸因素从属于上一层的因素或对上层因素有影响,同时支配下一层因素或受到下层因素的作用,而同一层因素之间应尽量相互独立。最上层为目标层A;接下来为指标层B,考虑系统建设B1,系统性能B2,系统应用B3;下一层为子指标层C,系统建设B1含科学性C11(规划目标的科学性,经济、技术、管理上的可行性)、实现程度C12(是否达到系统分阶段提出的目标)、先进性C13(融合先进的管理科学知识,有较强的适用性)、经济性C14(投资功能比)、资源利用率C15(对软硬件和信息资源的利用程度)、规范性C16(遵循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易于使用、维护和扩充),系统性能B2含可靠性C21(主要指软硬件系统的可靠性)、系统效率C22(系统响应时间、周转时间、吞吐量等)、可维护性C23(确定、修正系统的错误所需代价)、可扩充性C24(系统结构、硬件设备、软件功能的可扩充程度)、可移植性C25(将系统移植到另一种软硬件环境的代价)、安全性C26(当自然或人为故障造成系统破坏时的有效对策),系统应用B3含经济效益C31(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提高竞争力、改善服务质量等)、社会效益C32(提高科技水平、合理利用资源、增进社会福利、保护生态环境等)、用户满意度C33(人机界面友好、操作方便、容错性强、有帮助功能等)、功能应用程度C34(是否达到预期的技术指标);方案层D,为我们要评价的系统D1、D2、D3等。
2.构造成对比较矩阵。从层次结构模型的第二层开始,对从属于上一层的每个因素的同一层诸因素,用成对比较法1~9比较尺度构造成对比较矩阵,直到最下层。
3.计算权向量并做好一致性检验。对于每一个成对比较矩阵计算最大特征根及对应特征向量,利用一致性指标、随机一致性指标和一致性比率做一致性检验。若检验通过,特征向量即为权向量;若未通过,需要重新构造成对比较矩阵。由专家和用户对几个MIS系统进行综合评价,得到权向量及一致性检验结果:含指标层B对目标层A的权向量ω(2),一致性指标CI(2),子指标层C对B1、B2、B3的权向量ω(31)、ω(32)、ω(33),一致性指标分别为CI(31)、CI(32)、CI(33);将方案层D对子指标层C的权向量ω(3)(k=1,2,……,16)和一致性指标CI(4)k(k=1,2,……,16)列表,其中C对A的权向量ω(3)=W(3)ω(2),而W(3)是以(31),(32),(33)为列向量的16×3矩阵,(31)=(ω(31),0,0,0,0,0,0,0,0,0,0,)T,(32)=(0,0,0,0,ω(32),0,0,0,0,0,0)T,(33)=(0,0,0,0,0,0,0,0,0,0,0,0,ω(33))T。
4.计算组合权向量并做组合一致性检验。以表中的16个权向量ωk(4)为列向量构成3×16矩阵W(4),则方案层D对目标层A的组合权向量为ω(4)=W(4)ω(3),利用我们得到的最下层对最上层的组合权向量ω(4)=W(4)W(3)ω(2),并酌情做组合一致性检验。若检验通过,则可按组合权向量表示的结果进行决策,即考虑ω(4)中哪个系统所占权重最大,为我们所选;否则需要重新考虑模型或重新构造那些一致性比率CR较大的成对比较矩阵。
三、应用AHP方法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综合评价的优点和应注意的问题
从我们应用AHP方法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中,不难看出AHP方法系统性强,把研究对象作为一个系统,按照分解、比较判断、综合的思维方式进行决策;实用性强,把定性和定量方法结合起来,决策者与决策分析者相互沟通,决策者甚至可以直接应用它,增加了决策的有效性;简洁性好,人们很容易了解AHP方法的基本原理,掌握它的基本步骤,计算非常简便,并且结果简单明确,容易为决策者了解和掌握。但也不难看出这种方法从建立层次结构模型到给出成对比较矩阵,人的主观因素的作用都很大,这就使得决策结果可能难以为众人接受。当然,采取专家群体判断的办法是克服这个缺点的一种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王莲芬 许树柏:层次分析法引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2]刘元亮等:科学认识论与方法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1987
【关键词】 奥美拉唑;多潘立酮;支气管哮喘;胃食管反流
DOI:10.14163/ki.11-5547/r.2016.28.083
GERD为消化内科常见多发疾病, 有研究[1]提出GERD患者发生支气管哮喘症状显著高于非GERD患者, 另一方面GERD病的发生会恶化支气管哮喘病情, 目前对两者之间具体机制并不清楚。GERD是指人体食管下括约肌功能出现异常和(或)食管下括约肌功能相关周围组织结构出现异常导致食管下括约肌压力明显下降, 诱发反流症状, 患者常见临床症状为上腹痛、呕吐、烧心以及哮喘反复发作等。当前对GERD病和支气管哮喘之间治疗方案选择还无统一定论, 本次研究目的在于了解支气管哮喘合并GERD患者接受奥美拉唑联合多潘立酮抗返流治疗对其临床症状改善效果, 为此对本院近年来收治此类患者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纳入本院2012年2月~2015年5月收治确诊为合并GERD的支气管哮喘患者80例作为本次研究对象, 所有患者临床表现均与《内科学》中关于支气管哮喘合并GERD相关诊断内容符合:有相关反流症状;经胃镜或24 h食管pH值检测, 确诊为GERD。均不同程度出现以下临床症状:反酸、烧心、反流及厌食等。检查后患者均无以下情况:消化道出血;活动性溃疡;恶性肿瘤;血液系统疾病;心肝肾等重要器官严重疾病等。随机将患者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 每组40例。观察组男22例, 女18例;年龄24~64岁, 平均年龄(45.3±12.1)岁;病程6个月~7年, 平均病程(4.4±1.9)年;对照组男23例, 女17例;年龄23~67岁, 平均年龄(44.8±11.8)岁;病程7个月~6年, 平均病程(4.3±1.8)年。两组性别、年龄、病程等一般资料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治疗方法 所有患者均接受常规对症支气管哮喘干预措施, 包括:平喘、抗感染等。对照组给予奥美拉唑, 给药方式为口服, 本药物产自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国药准字H10940188, 每次服用剂量为20 mg, 2次/d;观察组患者在对照组治疗基础上联合多潘立酮, 商品名为吗丁啉, 本药物产自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10910003, 每次服用剂量10 mg, 3次/d。两组患者疗程均为1个月。嘱咐患者接受治疗过程中定期接受胃镜检查, 不宜饮浓茶、咖啡和白酒等, 食物不宜进食辛辣、酸甜等有刺激性食材[1]。
1. 3 观察指标及疗效判定标准 ①对患者哮喘症状治疗效果判断依据如下[2]:患者完成治疗后, 相关临床症状基本消失, 持续1周以上时间无发作, 判定为显效;疗程结束后患者相关临床症状有所改善, 相对于治疗前哮喘发作次数显著下降且得到有效控制, 判定为有效;疗程结束后患者哮喘相关症状无改善甚至恶化, 判定为无效。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②观察GERD症状改善情况:对患者治疗前后GERD相关症状改善情况进行记录对比, 症状包括反酸、嗳气、烧心以及咽痛等。③观察比较两组患者肺功能检测指标包括: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最大呼气流量(PEF)、峰流速(PEF)变异率。④观察两组不良反应情况。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 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对比 观察组患者治疗总有效率为97.5%, 显著高于对照组的80.0%,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 2 两组患者GERD症状改善对比 记录两组患者各项GERD相关症状, 均有所改善, 观察组患者改善程度优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 3 两组患者肺功能情况对比 治疗后2组患者肺功能均有改善, 观察组患者改善程度优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 4 两组不良反应情况 两组患者治疗过程中定期接受血常规、肝肾功能常规检查以及二便常规检查, 结果均显示无异常, 顺利完成疗程。
3 讨论
GERD患者其胃食管腔和胃液之间存在过度接触, 食管黏膜因此受到损伤, 导致哮喘病情加重, 大部分患者是因反流物误吸, 进入支气管并刺激造成支气管痉挛;部分患者是因为食管黏膜存在的迷走神经受到刺激进而诱发支气管痉挛[3]。对合并GERD的支气管哮喘患者以往在治疗时主要措施为平喘、解痉等, 忽略了其GERF的影响, 而本次研究中结果提示两者同时采取干预手段治疗不但能够更好控制患者哮喘症状, 且有利于改善患者肺功能以及GERD相关症状。
奥美拉唑为质子泵抑制剂, 本身为弱碱性性质, 在胃壁细胞质子泵直接发挥作用并使其发生转化, 变为活性形式的亚磺酰胺, 和二硫键发生不可逆转的结合, 最终使得H+, K+-ATP酶活性丧失, 发挥阻断胃酸分泌的效果[4]。通过减少胃酸分泌提升胃部的pH值, 从而缓解诸如烧心、嗳气以及灼热等相关临床症状[5]。
多潘立酮为外周多巴胺受体阻滞剂, 在患者胃肠壁直接发挥作用, 改善食道下部括约肌张力, 从而控制胃-食道反流症状;另一方面强化患者胃蠕动功能加快排空, 引导胃部、十二指肠之间运动功能的协调, 缓解患者恶心呕吐症状, 避免胆汁反流, 但不对胃液分泌有严重影响。
在本次研究中可知, 奥美拉唑和多潘立酮联合使用有互相促进互补的效果, 药效发挥所需时间短, 能够更明显改善患者相关临床症状, 对于身体机能较弱的儿童或者老人安全性较高。接受奥美拉唑联合多潘立酮治疗的观察组患者治疗总有效率为97.5%, 显著高于对照组的80.0%,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 对合并GERD的支气管哮喘患者, 应用奥美拉唑联合多潘立酮治疗能够有效改善其哮喘相关症状, 缓解GERD症状, 提高患者肺功能, 具有安全高效的优点, 值得临床普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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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是法律对合同的价值评判。合同是当事人合意的体现,除因标的目的自始客观不能、无从确定、违反法律强行规定,违反公序良俗及其他法律特别规定外,均为有效。前位买卖合同只要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合同法》52条的禁止性规定,其效力自不待言。在后位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一物数卖之举虽有悖于诚信守约的善良风俗,但只要出卖人与后位买受人未有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该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当然无效。不能以是否做到实际履行为标准否认后位买卖合同的效力。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亦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的观点也广为学界和实务界认可。基于先后买卖契约而生之多重债权,依传统之债法观念,不因先后而异其效力。[2]就此意义而言,出卖人—房数卖的行为不能当然否认前后买卖合同的效力。《解释》第8条也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先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前位买卖合同及要求出卖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而不能当然否定后位买卖合同的效力。由此可推断《解释》认可后位买卖合同效力的意旨。
在出卖人已将房屋所有权移转至前买受人后,又将房屋出卖第三人的,出卖人的行为是一种出卖他人之物的无权处分行为,对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学界通说及《合同法》第51条均认为应采效力待定说,合同并不当然无效。置换一个角度考虑,出卖人出卖他人之物的行为在后买受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是一种欺诈行为,依《合同法》第31条规定,后买受人享有撤销该合同的权利。《解释》第9条也规定:在出卖人已将房屋卖于他人并已履行的,后买受人可以请求撤销买卖合同,并主张惩罚性赔偿金。
二、商品房多重买卖中的物权变动及利益衡平
房屋买卖以转移房屋所有权为合同目的,同一合同标的难以在多个债权人之间合理分配,是多重买卖合同的特色所在,亦是诸多买受人权利冲突的集中体现。准确界定商品房多重买卖中的物权变动,是保护各方权益的前提条件。
(一)房屋所有权已先行转移于前买受人时的物权变动
出卖人若已将房屋所有权移转于前位买受人并办理所有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卖于他人,先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当无疑义。不动产以登记为权利公示公信方法,后买受人可从权属登记中发现出卖人非真权利人,从而放弃交易。若其仍愿意与出卖人继续交易,则应视为接受了权利不能实现的风险,自然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为惩戒出卖人的恶意欺诈,依《解释》第9条三项规定,后买受人就出卖人的一物数卖行为可主张不超过已购房款一倍以内的惩罚性赔偿金。
(二)出卖人径行将房屋移转于后位买受人时的物权变动及法律评价
1.物权行为理论之辩析
欲清楚解析物权变动的内涵,必先厘清物权行为的概念。物权行为是指要发生物权变动,须独立于债权契约之外,以直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设立新的法律行为。债权行为仅是物权行为的原因行为,两者截然分开,各自独立,物权行为并不因原因行为无效而无效,即使原因行为无效,仍可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效果,此即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3]浏览域外法典,关于物权变动大致有四种立法模式。其一,债权意思主义模式,以法国为例,不承认独立于债权行为的物权行为概念,买卖合同成立时物之所有权即行移转。其二,登记对抗主义,如日本立法模式,买卖合同一经成立,物之所有权即行移转,但非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其三,登记要件主义,又为区分原则。典型代表为瑞士,即认可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别,但又不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单纯的合同行为不会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还应履行登记等公示行为,方有物权变动之效。其四,物权意思主义,以德国为例,我国台湾民法亦采此说。该学说由德国历史法学派创始人萨维尼所创,主张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即使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所有权依然发生转移。依该说,在商品房多重买卖中即便出卖人损害先买受人利益再次出卖房屋,但若出卖人与后买受人履行了物权变动手续,后买受人仍可当然取得物之所有权。
2.我国物权变动之立法选择
我国民法学界及实务界对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亦是众说纷云。主流观点是不接受法国的债权意思主义模式和德国的物权行为独立性、无因性理论,而应沿用我国惯以用之的公示要件主义瑞士模式,同时坚持区分原则,注意合同效力和所有权转移的分离和差异。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堪称严谨慎密的逻辑演练体系,固然具有维护绝对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对后位买卖人提供了最完备的权利保障,但因其过于技术性、抽象性,且恶意买卖人亦可一视同仁地获得物之所有权,实与诚实信用的善良风俗背道而驰,公众的道德观、价值观难以认同。物权无因性理论一定程度上是为法律生活形式之安定而牺牲了法律生活实质之社会正当性,无异于削足适履。[4]事实上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及善意取得制度同样可起到维护交易安全之职,盲目崇尚物权独立性、无因性原则实无必要。我国《物权法》草案,在区分原因行为与物权行为的同时,也否认了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5]《解释》第8、9条的规定非常明确地表明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出卖人再处分具有限制或拘束的思想。可以说,司法解释在此根本没有涉及物权交易行为的独立,更不用说无因性原则在法律设置和法律交易上的正当性。因此,该规定应是对物权交易抽象原则即无因原则的间接否定。[6]3.《解释》中的物权变动原则及对出卖人、先买受人、后买卖人之利益调整
一、健全合同管理机制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精神,通过“以评价促落实、以检查促管理、以培训促提升、以计划促履行”的管理手段,完善和优化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推进合同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备案制度、合同争议报告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制度落实、机构落实和人员落实,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序的制约状态。同时,要组织办公室、财务、物资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组织机构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清晰地划分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合同检查考核管理细则》,通过建立合同管理月评价、月通报、月考核机制的管理机制,从合同上线率、审核率、执行率、规范率、准确率、调考合格率等方面制定考核评价标准,促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健全常态管理机制。建立合同管理月报机制,按月梳理、分析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做好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采取部门自查、集中督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起草、审核、签署、履行及归档中存在的管理问题,促使合同管理做到规范、合规。
二、完善合同过程管控
在日常合同管理中,要将严把合同审查关作为合同常态管理的主要内容,强化合同谈判、起草、审核、会签、委托授权、用印等全过程管理,全面实现“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规范合同流转程序。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严肃合同授权管理,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督与考核,提升合同管理效率与效益。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合同统一编号的原则,对所有的合同进行统一整理编号,并在ERP系统录入项目时,加入合同管理的概念,使每个项目名称后面均有合同编号,实现项目的线上查询,项目管理效率大大提升。推行国网统一合同文本。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六统一要求,起草合同以甲方为主,按《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选用相应合同文本,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实用性、实效性、完整性,实现统一合同文本使用率100%。加强统一合同文本在招标环节的应用,本着“内部管理制度外部化”的原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文本的使用规则,确保对外部供应商产生法律效力。同时,不断梳理与合同类型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对相关合同文本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更加有效的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合同审查会签制度。防范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制度保障,就是建立、落实严格的合同审查会签制度,做好合同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对合同进行技术、经济、法律审查,运用法律规定、技术经济手段,保证企业签订合同选择最佳方式、取得预期效益,实现合同目的。通过审查会签,可以发现合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加强对重大合同审查管理,严格实行重大合同联签、备案制度。重大合同,需按照重大合同会签程序审查、会签、批准。重大合同包括:资产抵押、转让、出售、收购、清算合同;担保合同;企业兼并、分立、破产、清算合同;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投资合同;具有全局影响的或数额巨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购电合同、并网调度合同及标的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合同等等。重点对条款完备、物资清单替代合同、乙方违约责任等情况重点审核。强化合同归档管理。合同是企业的有效凭证,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证据,全面规范合同归档工作将有效避免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强化合同文本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是规范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分批分类整理合同台账及纸质文本,并及时归档,确保合同文本及附件资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三、强化合同方资信审查
合同双方的资信情况是合同如期履行的关键,应按照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合同方资信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工程结算挂钩。加强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审查,是否具有相应的履约信用,过去三年守合同、重信用,无违约事实等进行审核,审核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同标的是否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若人代签合同,则需要审核是否有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明等。对于资信评价不合格的合同方,在规定期限内和规定范围内不予授标,这一举措必将对各类项目的施工质量起到关键作用。同时,资信评价结果,建立资信档案数据库,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
四、提高合同承办人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