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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变化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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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变化调查报告

第1篇:环境变化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 环境变化;环境意识;环保行为;中国公众

中图分类号 X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0)10-0055-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0.10.010

近年来,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2009年3月3日,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的《2009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提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能力呈增大趋势,但是环境支持系统在可持续发展各个支持系统中的能力相对较低[1],美国耶鲁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共同的《2006年环境绩效排名》报告指出,2006年中国的环境绩效指数排名在133个国家中居第94位,环境问题可能是中国崛起中最大的变数[2]。联合国《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指出:环境问题最好是在全体有关市民的参与下,促进和鼓励公众意识和参与[3],显示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水平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对公众环境意识的研究能较好的反映公众环境意识的水平。以1998年我国首次全国规模的环境意识调查报告《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报告》[4]、2001年“联合利华杯公众环境意识调查”[5]、2005年首个环保指数《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5年度报告》[6]、中国环境意识项目主办的《2007 年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报告》[7]为代表的全国性环境调查,反映了过去10年来对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调查研究进入了迅速发展阶段[8-9],调查的社会参与程度在不断提高,但是这些调查之间呈现出持续性与互补性不足的特征,并且缺少对环境变化现象与深层背景之间内在联系的研究,缺少对时间序列的动态分析以及趋势预测。为此,本文在已有调查报告中公布的数据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变化趋势,以提高已有资源的利用价值,为政府制定相关环境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本文以1998年《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报告》、2001年“联合利华杯公众环境意识调查”、《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5-2007)》、《2007年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报告》为基础进行分析,其样本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各个年份公众环境意识的总体水平(见表1)。

1.2 方法

以1998年《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报告》、《2007年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报告》为基础, 选取报告内容中较为关注的3个方面,分析过去10年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总体变化;以上述各个年份调查报告的数据为基础,通过建立公众环境意识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过去10年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变化特征及原因,并对未来环境意识的变化进行趋势分析。

2 公众环境意识变化分析

2.1 公众的环保意识

对于公众的环保意识,选取环保知识和环保态度两个方面进行衡量。对于环保知识,以1998年调查中13个环保知识题目的人均得分和2007年调查中对7个环境科学知识基本概念的认知度进行衡量。

1998年调查中环境知识方面的人均得分2.8分,换作百分制,则人均得分仅为21.54分,表明当时的公众环境知识水平尚处于相当低的层次。2007年调查中环境保护的认知方面,81.5%的公众听过至少1项有关环境保护的概念,但是当进一步询问时,仅有10%的公众能够正确阐明其确切含义,表明公众对于环境保护的认知程度总体呈现高知晓率和低正确率的特征,公众对于环境保护认知的实际知晓率偏低。

总体上看,相隔近10年,我国公众的环境知识水平有所提高,且呈现出随年龄上升而下降、随受教育程度上升而上升的趋势。同时,两个时期的调查数据均显示出城市公众的环境知识水平高于农村公众,且有城乡差距增大的趋势(见图1)。有统计资料表明,我国城乡居民每百户彩色电视机的拥有量差距从1998年的9.2台增大到2007年的43.3台,城乡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差距从1998年的339.98元增大到2007年的1022.88元[10],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城乡居民环境知识的获取产生影响。

对于环保态度方面,以1998年和2007年调查中公众对于环境问题责任主体的认识和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来衡量。两次调查表明,相隔近10年,公众依然认为政府和企业应对环境问题负有重要责任(见图2),反映了公众对政府监督职责和企业社会职责的要求。而对于环境问题产生的首要原因则归咎于公众的环保意识差,显然“谁破坏,谁负责”的环保责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各类社会问题中,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从1998年的第5位上升到2007年的第4位,重视程度略有提高,但是环境问题仍未成为公众最关注的焦点。值得注意的是,相隔近10年,公众认为我国环境问题严重的比例升高了20.7%(见图3),公众最关注的具体环境问题也有所变化(1998年:水污染、大气污染、植被破坏。2007年:生活垃圾污染、耕地减少、大气污染)。其中城乡居民对于具体环境问题的严重性评价存在一定差异,1998年城市居民最关注大气污染,农村居民最关注水污染,且城乡居民对于环境问题的严重性评价差别不大;2007年城乡居民都把生活垃圾污染放在了首要位置,城市居民对于环境问题的严重性评价高于农村居民。

统计资料表明,近10年我国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率逐年增加,其中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相对较高,2001-2008年均高于80%,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污染问题,这与公众的感受相吻合。对于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有统计显示,目前我国生活垃圾的年产生量约为3.7 亿t,其中城市生活垃圾的年产量约为1.7亿t,并正在以每年10%左右的速率增长[11-12],特大城市的垃圾增长率甚至高达20%[13],而我国每年的生活垃圾清运量最高仅为1.5亿t左右,且无害化处理率仅为60%左右,低于国际通用标准的无害化处理率,因此导致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垃圾问题日益严重,这与公众的感受相吻合。

2.2 公众的环保行为

在环保行为方面,以1998年调查中公众参与5项环保活动的程度(低度参与、高度参与、具体活动)和2007年调查中公众的环保经历(主要环保经历、主动性环保经历、具体活动)来衡量。

1998年公众低度、高度参与环保活动的比例分别为65.9%和8.3%,以具体活动为例,当工厂噪音影响个人生活时,选择进行交涉的比例为43.9%,为环境问题投诉、上访的比例为4%。

2007年接收有关环保的电视节目和纪录片(82.9%)、报刊(47.3%)等大众传媒信息成为公众最主要的环保经历,参加环保公益活动(占18.1%)、环保宣传(占4.2%)、成为民间环保组织成员(占2.1%)等主动性环保经历不足,12.9%的人没有任何环保经历。以具体活动为例,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能够予以制止或劝阻比例为37.1%,为环境问题投诉、上访的比例为1.6%。

相隔近10年,公众的环保参与水平有所提高,但是主动性环保参与水平有所降低,能获得显而易见的眼前利益是公众参与环保活动最直接的动力,也是造成环保行为滞后的重要原因。另外受教育程度越高,参与环保活动的积极性越高,受教育程度与公众参与环保活动的积极性之间呈现线形相关关系。

2.3 公众的环保满意度

在环保满意度方面,以1998年和2007年调查中公众对于本地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和环保工作的满意程度来衡量。

相隔近10年,公众依然认为本地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和公众对环境问题的重视不够,企业忽视环保也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而消费快速增长、人口增长过快、经济发展速度过快等客观因素被认为是次要原因(见表2),表明环境与经济的矛盾并不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大多数公众认为可以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相隔近10年,公众对于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和环保宣传教育的满意程度上升较快,对于企业环保自觉性的满意程度下降较快。数据显示,近10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逐年增加,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明显强化,而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整体水平仅为31分,总体水平较低,企业的环境责任在各类社会责任中的水平相对最低[14],这与公众的感受相吻合。

3 公众环境意识变化特征及原因

3.1 变化特征

以上述调查报告的数据为基础,参考2005年和2007年环保民生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建立公众环境意识评价指标体系。由于数据的局限性,选取其中代表性的题目组成三级指标,个别数据进行了加权处理,通过专家打分法修改部分权重(见表3),采用综合评估法计算平均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可见,过去10年,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总体水平呈现上升趋势,其中环保意识呈现N形上升趋势,环保满意度呈现U形上升趋势,环保行为则呈现倒U形下降趋势。以2006年为结点划分为两个阶段:1998-2006年,环保意识的提高是环境意识总体水平提高的主导因素,环保满意度则成为重要的制约因素,其中2001年公众对于空气、水环境问题的满意度较低是环保满意度偏低的主要原因。2006-2007年,环保意识和环保满意度的提高是环境意识总体水平提高的主导因素,环保行为则成为环境意识总体水平能否稳步提高的关键。

3.2 原因分析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被归纳为倒U形关系、同步关系、U形关系和 N形关系[15]。过去10年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发展过程呈现出类似“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特征,是由于环境意识的发展受到经济、政治、环境、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对比国内外,美国环境意识的发展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经历了快速觉醒-顶峰-下降-反冲-繁荣的阶段,其中环境意识的上升期基本上就是美国经济的繁荣时期[16]。在奥地利,公民有强烈环保意识的比例从1990-1997年下降了9%,这一方面是因为环境状况的改善使公众的环保满意度增强,另一方面是因为经济、失业、社会治安等问题的日益严峻降低了公众对环保问题的关注度。在我国公众最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中,1999-2005年公众对于环境保护关注度的比例呈现倒U形下降趋势,是因为下岗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等问题的日益严峻更为引人关注,尤其是下岗就业问题在上述7年中有6年位居首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2006-2008年,环境保护首次连续3年位列热点问题的前3名,环境保护的关注度有所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与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相吻合。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公众的环保行为总体水平偏低,是由于我国公众参与环保活动的起步较晚所造成的。美国在1969年的《国家环境政策法》中就最早确立了公众参与原则;在中国,首部环保领域中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从立法角度看,我国公众参与环保活动较美国晚了近40年。起步较晚导致了我国公众参与的能力和机会不足[17],环保行为总体水平偏低。同时由于行为本身具有鲜明的社会性特征,并随个体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过去10年我国公众的环保行为呈现倒U形下降趋势,这与消费和能源的发展趋势相吻合,“生态文明”的提出从国家层面上将环境保护从行为实践提高到理论和伦理的高度。

4 公众环境意识变化趋势分析

利用上述数据进行统计回归分析,得出最佳的拟合方程为y=2E-16e0.0198x。经方差分析、回归系数的t检验表明回归模型成立(R2 = 0.9791>0.8,显著性检验P=0.0017

5 结论与建议

5.1 结论

(1)过去10年,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总体水平呈现上升趋势,公众的环境知识水平、环保参与水平和公众对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的满意程度有所提高。

(2)环境意识各方面的发展过程呈现出类似“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特征,其中环保行为呈现倒U形下降趋势,是未来环境意识总体水平能否稳步提高的关键。

(3)未来公众环境意识总体水平将呈现加速上升的趋势, 2008-2017年进入快速上升阶段,2019年达到较高的稳定水平。

5.2 建议

(1)加强环境认知教育,明确环境变化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的严峻影响和挑战,中老年、农村和低教育群体是未来环境普及教育的重点。

(2)激发公众的环保责任意识,深入挖掘企业的环保积极性,使他们通过技术创新等有效途径提升企业形象,积极履行相应的环境责任。

(3)加大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重点集中在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提高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鼓励城市公众进行垃圾分类和绿色消费。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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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郑易生,王世汶.中国环境与发展评论第1卷[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Zheng Yisheng, Wang Shiwen. China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Review, Volume I [M]. Beijing: Social Sciences and Culture Press,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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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李玉文,徐中民,王勇,等.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研究进展[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5,5(15).[ Li Yuwen,Xu Zhongmin,Wang Yong, et al. Study on the 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J]. 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2005,5(15).]

第2篇:环境变化调查报告范文

论文摘 要:针对课程实践性强的特色和开放教育学生成人、在职的特点,介绍了实施《高层建筑施工》课程考试改革的基本情况,总结了改革的经验与不足。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对教学效果的检验,对学生掌握知识情况和素质能力的考核[1]。对以成人学生为主的开放教育来说,课程考试即是取得课程学分的依据,更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高层建筑施工课程是开放教育(本科)土木工程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课程。我们针对本课程实践性强的特色和开放教育学生成人、在职的特点,对高层建筑施工的考试方式进行了改革,并通过考试改革倒逼课程教学方式的变革。

1 启动《高层建筑施工》课程考试改革的背景

《高层建筑施工》是一门讲授建造高层建筑物的理论、方法和有关的施工规律的课程。该课程涉及施工技术专业知识面广、量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电大开放教育土木工程本科的学生主要为成人学生,而且绝大部分本身都从事本专业工作,他们学习目标明确,希望学到真正有用的知识。但课程教学的现状却是教师只在教室进行纯理论的教学,期末考试对一些知识点进行背诵,学生常常感到收获不大。我们设想对本课程的学习测评方式进行重新设计,既能对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进行全面的测评,同时通过考试改革倒逼课程教学方式的变革。

2 考试改革基本情况

2.1 课程测评方案

本课程过去的考核方式是:四次纸面平时作业(占20%)和期末笔试(占80%)。改革后的测评方案用过程考核代替过去的形成性考核和期末笔试,过程考核由三部分组成:平时成绩、两个调查报告、在线答疑。其中平时成绩:占20%,由任课老师根据学生平时的学习态度和出勤率来评定;两个调查报告各占30%;发帖、邮件和在线答疑,占20%。

调查报告以小组形式进行撰写,5~6人1组,进行实地调查并撰写高层建筑地下基础工程调查报告和高层建筑地上结构工程调查报告两个报告。

为了保证成绩的真实性,我们还设计了答辩环节,在理论教学和调查报告完成后,进行公开答辩。答辩以组为单位,每组由答辩老师随机抽1~2名学生,针对调查报告的内容进行答辩,并根据学生答辩的情况进行评分。答辩老师对学生答辩的评分不计入总成绩,但学生答辩的成绩不合格,则该学生的这门课程考核不合格,并且会影响本组其他成员的成绩。

2.2 实施情况

我们在我校开放教育学院和建筑工程学院进行了试点,参加学生有86人。试点的指导思想是用考试改革倒逼课程教学方式的变革。所以从一开始在设计课程测评方案的同时,对本课程的教学模式进行了相应的改革。理论教学以“够用为度、注重应用”的原则安排教学内容,实践教学要以书本理论知识为基础,紧密结合目前的生产实际。积极推行“ 实践、理论、再实践”的教学模式。

每个班级按6人左右分成1组,并确定了组长人选,以组为单位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分组在老师的指导下,根据自愿的原则,一般按入学时间、地域、单位等划分。老师从实践调查的布置、中途的检查、指导,最后的报告批阅,所有环节认真把关。

针对开放教育的特点,在教学中,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学生进行各种方式的导学和助学。积极调动学生的参与兴趣,尽量让学生在学习中充分互动,让学生切身感受到网络学习的优点,引导学生积极参与BBS、电子邮件、在线答疑等网络学习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本课程的在线答疑4次以上,辅导教师和学生在学校在线平台的BBS论坛上共发回贴近1000多条。从效果上看,学生的总评成绩比以往有很大提高,合格率由79%上升到98.8%,并且优良比例也大幅上升。

3 经验和不足

3.1 主要经验

我们认为通过课程的学习测评方式的改革,主要的成效是较成功地倒逼了课程教学方式的变革,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实践教学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针对本课程实践性很强的特点,测评方案的设计中突出了实践教学的考核,把分组进行实际调查放在重要位置,两个调查报告占考核成绩的60%。从实施的效果来看,实践教学做到了理论来指导实践,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检验理论,达到巩固理论知识的目的。各小组在进行工程实际的调查以及撰写调查报告过程中,基本做到了充分参与,认真结合实际,体会深刻、实际。如开放教育学院的第4组,调查了中新城上城工程,这是重庆市最大的综合性建筑,具有很好的实用性和较高的科技含量。

(2)理论教学侧重点发生改变,教学方式多样化

由于考核方式的变化,教师辅导的重点从理论知识的大量灌输转变到强调知识的实用性和实践性,理论教学遵循“ 够用为度、注重应用 ”的原则,按模块化进行组织面授辅导。理论教学真正为学生的工程实践服务。

同时,通过考核方式的引导,促使学生在进行理论学习时减少了对集中辅导的依赖,更好地利用丰富的网上教学资源和现代化的网络交互式的学习环境进行学习,形成了一个自主学习、网络答疑、集中辅导、实践调查、网络答疑、再自主学习的多元化学习环境下的良性学习循环。

3.2 存在的不足

从整个课程考试改革的试点过程来看,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

(1)小组调研的有效监控还需进一步思考。分组调研是本课程考试改革的中心环节,虽然从指导分组、中途检查、期末的随机抽取答辩等环节已经进行了监控,但从实际实施来看,小组中还是常出现部分同学工作做得较多,部分同学参与较少的情况,而成绩的评定不好表现,从学习中的收获也相差很大。

(2)学生网上学习的效果还应进一步提高。因为发帖、邮件和在线答疑情况,占总成绩的20%。学生参与网上学习的积极性较高,在BBS中的发帖数和参与在线答疑的人数有很大提高,但有部分同学是为发帖而发帖,提出的问题流于形式性,网上学习的效果不明显。

4 结语

课程考试方式改革是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必然要求[2]。通过以上考试改革措施,改变了过去死记硬背的考试方式,将课程考核与教学过程考核有机结合起来[3],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不仅可以应用在本课程,也可以推广到其他实践性较强的工科课程。

参考文献

[1] 孙锦茹.考试改革与学习方式转型[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4):109~110.

第3篇:环境变化调查报告范文

风险投资尽职调查报告:

一、团队情况尽职调查

在vc投资中团队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团队成员的方方面面,包括团队成员的经历、学历、背景以及各位创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组织结构图;

2、董事会、管理团队、技术团队简介;

3、管理/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4、企业劳动力统计。

二、业务情况尽职调查

业务的尽职调查是个广泛的主题,主要包括业务能否规模化、能否持久、企业内部治理,管理流程、业务量化的指标。

1、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2、对管理层及关键人员的激励机制;

3、是否与掌握关键技术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4、是否与相关员工签订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合同;

5、员工报酬结构。

三、市场情况尽职调查

创业者商业计划书中的那些关于市场的分析和预测,仅仅是参考。vc会独立地对市场进行尽职调查,vc的市场分析工作是由专业人士来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产品生命周期(成长期、稳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发展趋势;

2、目标产品市场规模与增长潜力分析(自然更换、系统升级、扩大应用等);

3、核心竞争力构成(技术、品牌、市场份额、销售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等);

4、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和行业平均销售利润率;

5、主要客户构成及其在销售额中的比例。

四、技术情况尽职调查

1、核心技术名称、所有权人、来源方式、其他说明;

2、公司参与制订产品或技术的行业标准和质量检测标准情况;

3、公司已往的研究与开发成果,行业内技术权威对企业的技术情况的评价;

4、公司在技术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明细;

5、计划再投入的开发资金量及用途。

五、财务情况尽职调查

财务的尽职调查,可能要算是尽职调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为两大块:过去的财务数据和未来的财务预测。

1、企业财务报表(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往年经审计年报,最近一期月报);

2、分产品/地区销售、成本、利润情况;

3、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说明和资质;

4、对造成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因素的说明。

六、法务情况尽职调查

提供公司总部、子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员工合约、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商标备案、诉讼记录等等。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3、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合同;

4、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5、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关于________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目录

序言

一、主体资格

二、历史沿革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独立性

五、业务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七、主要资产

八、科研

九、重大债权债务

十、公司章程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税务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十六、其他

序言

致:________公司

根据<关于____公司改制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问聘请协议>,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改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指派____律师、____律师作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具体经办律师。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______ 年____月____日,本所律师向________公司发送了<____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________公司改制上市尽职调查清单>,收集并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和文件;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本所律师前往公司的生产车间、仓库进行了实地考察、查验;就相关问题与贵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进行交流;并前往工商、税务、劳动、环保等zhèng fǔ 部门了解和查询情况;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贵公司签订了<________公司保证书>,就公司及相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做的陈述,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头或书面声明、阐述、保证、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经确知违反上述保证所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后果。本报告正是基于上述假设而出具的。

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本报告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我们将对某些事项进行持续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在本尽职调查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某些内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三、对于本尽职调查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zhèng fǔ 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四、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供公司拟进行改制及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报告外传及用于佐证、说明与改制上市事宜无关的其他事务及行为。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指由______律师事务所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的关于____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________律师事务所法律具体承办尽职调查的律师。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等;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尽职调查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________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主体资格

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目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万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住所为______,经营范围为 ______。公司持有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______质量和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__的<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国家税务局颁发的国税______字号<税务登记证>和______地方税务局颁发的地税字号<税务登记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______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二、历史沿革

(一)首次设立

1、________公司成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时的名称为______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______,住所为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

2、股权结构为:

3、验资或评估:

(二)第一次变更

(三)第二次变更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目前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如果是自然人,则说明其简历(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地址等);如果是法人,则说明其营业执照记载事项、主营业务、主要公司管理人员、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四、独立性

(一)公司的资产完整

(二)公司的人员独立

(三)公司的财务独立

(四)公司的机构独立

(五)公司的业务独立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五、业务

(一)主营业务情况;

(二)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证书。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七、主要资产

(一)土地

1、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2、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二)房产

1、房产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2、房产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三)机动车辆

1、号牌号码:______,品牌型号: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车主:______,车辆类型:______;

2、号牌号码:______,品牌型号: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车主:______,车辆类型:______。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1、设备名称:______,发票号:______,报关单:______,购买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价值:______,账面价值:______;

2、设备名称:______,发票号:______,报关单:______,购买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价值:______,账面价值:______。

(五)知识产权

1、商标:

(1)名称:______,注册号码:______,使用商品类别: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2)名称:______,注册号码:______,使用商品类别: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3)权属状况:____________。

2、专利:

3、专有技术:

4、版权:

经过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八、科研

(一)科研人员队伍(项目带头人简历、队伍结构等)。

(二)承担的科研项目。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九、重大债权债务

(一)购销合同(时间、金额、商品名称、违约责任)。

(二)借款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担保情况)。

(三)担保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公司章程

(一)设立时的章程(时间、主要内容)。

(二)第二次修改(修改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一)公司目前的组织架构如下图

(二)股东会会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历次股东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三)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董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四)监事会会议

1、监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监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设立时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经理: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次变化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次变化情况

(四)公司目前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2、监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3、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三、税务

(税务登记证、税种税率表、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享受的减免税情况及依据文件、近三年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一)公司员工名册、劳务合同样本、工资表和社会保障费用明细表(养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医疗、卫生保健、教育、工会费等)

(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事故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公司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三)关联企业诉讼、仲裁的材料:(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六、其他

(一)公司所获荣誉及证书。

(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三)财务会计报告数据。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额、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非经常性损益)

(四)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上述机构中承办贵公司项目的从业人员名单及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以上中介机构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谨致

商祺!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尽职调查中获得的所有资料文本及其信息目录

备注:

1、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主要是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拟上市公司是否具备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所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当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第二章“发行条件”中的各项规定,逐项进行分析。

第4篇:环境变化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 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法理考察;司法实践

[中图分类号] D917.3[文献标识码] A

一、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的法理考察

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制度),又称为判决前调查制度或人格调查制度,是指在法院判决前,由专门机构对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家庭环境、犯罪背景等进行专门调查分析,并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后,将调查评估报告提交法院,供法院在量刑时参考的制度。社会调查制度因其有利于达成量刑的科学化、合理化和准确化,促进刑罚效益的最优实现,而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中被赋予特殊的关注,目前已成为各国少年刑事法中的通行制度。

社会调查制度以刑罚个别化原则为理论基础,该理论由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为代表的刑事实证学派提出。现代刑罚个别化原则的要义在于:刑罚轻重不仅取决于犯罪人所犯罪行的大小,而且应充分考虑其人身危险性。但一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不像犯罪罪行那样易于把握,为避免量刑的偏颇,必须以一定的方式、手段准确地加以测定,而通过审判前社会调查所获得的犯罪人的人格特征正是其人身危险性的表征。因此,社会调查制度是获知犯罪人人身危险性,进而实现刑罚个别化的重要途径。

随着刑罚个别化观念的深入人心,社会调查制度日益受到各国重视。美国、德国、日本、比利时等国均已实行这一制度,尤其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往往以对犯罪人进行社会调查作为审判的基础。未成年人身体处于迅速发展阶段,与此对应的是心理发展往往相对滞后,不能与生理发展完全同步。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得未成年人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相当脆弱,一旦在家庭破裂,教育不当,受到不良朋友或黄赌毒等外界因素影响下,容易做出游离于社会规范的出格行为,甚至违法犯罪。如果不考虑未成年人的人格因素,而机械地依据犯罪事实施以刑罚,将可能使某些因偶发因素而犯罪的青少年被司法的草率断送一生。因此,司法机关对待未成年犯罪人应尽可能通过社会调查方式,以广泛的视角审视区别不同的犯罪人格,在刑罚个别化原则的指引下,准确定罪量刑,从而实现刑罚的个别预防功能。

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关于社会调查制度的规定,但这一做法却与现行刑事法所蕴含的某些法律精神相契合。我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有法学家认为,该条文虽被称为罪行相适应原则,但已与刑事古典学派所主张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有着重大区别,其中已涵盖了刑罚个别化的内容。根据这一规定,刑罚的轻重不仅应当与所犯罪行,即已然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相适应;而且应当与承担的刑事责任,即未然的犯罪的可能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1]因此,作为人身危险性表征的犯罪人个人情况及其人格特征,当然的包含于“犯罪分子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之中。只是由于我国法律并未将相关调查程序作为刑罚适用的前置程序,造成法院量刑时往往囿于考察犯罪人罪行的轻重,而忽视对其个人情况及人格特征的了解与考量。1985年通过(我国于1991年加入)的《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简称《北京规则》)则为我国构建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提供了国际法层面的依据。《北京规则》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所有案件除涉及轻微违法行为的案件外,在主管当局作出判决前的最后处理之前,应对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环境,或犯罪的案件进行适当的调查,以使主管当局对案件作出明智的判决。”而2001年4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该规定为我国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设立社会调查制度提供了直接的司法依据。

二、设立社会调查制度的意义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指引下,针对未成年犯罪人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小,具有极强的可塑性特征,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有效模式,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在此背景下,社会调查制度的设立至少在以下方面显现出其积极意义:

(一)宣示司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主体性特征的关注以及教育、保护的刑事政策导向

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广泛的社会调查,既表明司法部门在处置未成年人犯罪时,从以犯罪行为为本位转化为以犯罪行为与主体特征并重,进而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成长环境与条件、犯罪诱因等因素着手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矫正和治疗的积极态度,同时也进一步向社会阐明司法机关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置、以诚恳的态度教育、以务实的措施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力求维护和体现司法公正的决心。

(二)有利于实现刑事司法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目的

社会调查由熟悉社会工作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社会组织成员担当,相对独立于各方当事人,其本身具有的工作经历和在刑事诉讼中独特的地位,造就其与众不同的亲合力,容易与未成年被告人沟通,获得他们的信任,进而在接触中潜移默化地对未成年人予以引导、教育、感化,达到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目的。

(三)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理念,是法治文明进步的标志

不同的犯罪人,由于其主观恶性不同,成长经历不同,其人身危险性也不相同,这直接影响到对其适用何种量度的刑罚才足以实现个别预防的效能。法治发达国家的司法经验表明,将对犯罪人个体情况的调查作为法官裁量刑罚的参考,为有区别地采取灵活的刑罚措施,实现刑罚目的奠定了基础。因此,这一制度不仅符合法治发展的非犯罪化、轻型化和非监禁化的趋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从更大范围、更长远角度解决未成年人犯罪上升的态势。

(四)体现了司法民主的精神,有利于维护司法的公正

调查员以诉讼参与者的身份介入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是人民参与司法的具体体现,是司法民主的实现方式之一。这一制度不仅可以弥补人民法院因客观条件的制约所导致的审判视野的局限、社会监督不足等缺陷,更可在法院与未成年被告人及社会之间建立某种渠道,实现监督和反馈司法公正的效果,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五)体现了在追求司法公正的同时,兼顾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精神

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渐增多,人民法院本已较为紧张的司法资源更显捉襟见肘。法官有限的精力不仅要投入日渐繁重的案件审判,还要介入繁冗的社会调查当中,往往导致顾此失彼,难以实现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目的。社会调查制度引入专业人员调查,使法官得以从社会调查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于案件审判,实现了法官的中立公正,提高了司法效率。

三、社会调查制度的构想与江苏的实践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规定》为社会调查制度的设立提供了司法依据,但其仅是原则规定,在诉讼法层面并没有配套以具体的程序制度来贯彻和保障。所以实践中在社会调查开展与否,社会调查承担的主体、调查的内容、运作程序等具体操作问题上均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需要建立配套制度加以规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吸收已有成熟经验,结合部分基层法院的试点实践,会同有关部门于2006年10月1日出台了《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社会调查的主体、职责、调查的内容、方法、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经过一段时期的试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社会调查的主体

社会调查主体的确定是制度设计的核心问题。根据社会调查的性质,调查主体的确定应具备三项条件:一是必须中立。二是必须专业。三是必须敬业。

《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暗含了四类调查主体,即公诉人、辩护人、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的人员或其他社会工作者(如团委、工会、妇联、机关工委、基层司法助理员、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以及少年法庭的法官。以往江苏各地做法不一,四类主体均有尝试,有的基层法院还成立专门的社会调查员办公室,聘请固定的社会调查员专司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背景调查。公允地评价,上述调查主体确为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客观分析,各自又均有弊端:由于各自身份及思维习惯的不同,律师的调查可能更关注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材料收集,而忽略对其不利的因素;公诉人的调查则可能偏重于收集不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材料,而忽略对其有利的因素;法官调查的视角比较中立、全面,但法官精力有限,且自查自判又有违法官中立超脱的地位,给人以“先入为主”之嫌;委托社会团体组织调查,可能会因承担调查任务的人员主业工作繁忙,经常换人等客观因素而无法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时效;聘请专职社会调查员效果虽好,但需一定经费和办公场所作保障,使得大多数基层法院力有不逮。因此,我们在积极实施社会调查工作的同时,一直在探索寻找更为合适的调查主体。

(二)调查主体的地位及职责范围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规定》来看,调查人员是接受法院委托,从事特定任务的主体。其由于受法院委托从事专项调查而介入诉讼,故有别于证人;而其从事事项与审判相关联,关涉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刑罚处置,故需要其参与庭审,接受质询。据此,我们将其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对待,赋予其类似于鉴定人的诉讼地位,并在法庭调查结束后设置独立的听审程序,由调查员出庭宣读调查评价报告,并接受控辩审各方的询问。此外从效果出发,还安排调查员参与合议庭组织的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教育。

关于调查主体的职责范围,即接受人民法院委托,通过开展独立的调查,就其获取的未成年被告人家庭背景、个性特点、以往表现等关涉量刑的事实提出书面意见,作为法院量刑时的参考,并协助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具体包括:社会调查、制作书面报告、出庭宣读报告并接受质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进行监督教育挽救等延伸工作。

(三)社会调查的内容、对象和方式

与审理成年人犯罪案件相比,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更注重于对被告人个体情况的调查。即以未成年被告人为中心,对其身心状况及周围人员、环境等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调查评估,力求深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真实的内心世界,全面、具体、客观反映其真实面貌。我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在《实施办法》中将以下六项内容列为基本调查项目:“家庭背景”项目、“个性特点”项目、“案件情况”项目、“自我认识”项目、“帮教条件”项目、“综合评价意见”项目。

基于社会调查的内容有别于查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的刑事侦查活动,其调查对象不能仅局限于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同伙、受害人及证人,而应将范围扩展到与其生活、学习、工作相关的人员,包括家长、老师、同学、同事、领导、邻居等。因此我们对调查对象尽可能广泛地加以罗列,具体包括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就读学校(工作单位)、同学(同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社区组织、社区居民、被告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派出所等。由于调查内容多,涉及人员广,社会调查通常由调查人员直接到未成年被告人生活、学习、工作的场所以及其他关系地,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采取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各种方法可以交叉配合使用。调查的内容应当形成书面笔录,并加以整理分析,以使内容完整、准确、详实。

(四)社会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社会调查内容的综合反映形式,是全部调查活动和调查结论的载体。它反映未成年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揭示犯罪的原因和条件,发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感化点”,为人民法院准确适用刑罚提供依据。因此,对调查报告应有较为严格的要求。首先,调查报告应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调查报告应固定为统一规范的格式,这不仅因为报告在性质上是一种法律文件,应以规范的形式彰显其法律效力,而且规范的报告形式利于调查人准确制作,避免疏漏,同时便于法院正确参考适用。调查报告的规范化包括形式与内容两方面,形式上可采用表格式或分段叙述式,内容上应将调查项目编列为数个较为统一的栏目,并保证其详略得当,遣词准确,分析合理,避免空泛或不恰当的描述。实践中,我们设计了统一格式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表》,并针对六项基本调查内容设计了21个项目116个选项供调查人员选用,避免了制度施行初期因调查人员经验不足或能力的差异而可能造成的报告内容混乱与疏漏。其次,调查报告应客观、真实。调查报告将在法庭宣读出示,其客观真实性受到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公诉人、辩护人、法官等多方质询,如果其中存在不实之处,不仅影响到法庭对未成年被告人刑罚裁量的公正性、准确性,而且会打击未成年被告人对司法制度和社会的信任,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因此,要求调查人员以公允的态度,通过细致周到的工作,确保报告的客观真实。第三,调查报告的制作应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侧重。不同类型的案件,其犯罪诱因必然有所差异,与之相对应的法庭教育的切入点也就不同,所开展的社会调查及报告制作同样应具有针对性。以盗窃案件与案件为例,前者应侧重于未成年人消费、金钱观念的变化、交友情况等进行调查,后者则应侧重于未成年人行心理、家庭、学校性教育方面的调查。

(五)社会调查的工作程序及监督制约机制

1.启动程序。人民法院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应向承担社会调查的机构发出委托调查函,并提供书副本,调查机构应及时指定所属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根据目前江苏省社区矫正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我们在《实施办法》中对受调查的未成年被告人范围作了限定:“未成年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省各市辖区内,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具有管制、缓刑条件的”。

2.调查程序。调查人员应于收到委托调查函后的一定期限内通过走访未成年被告人的关系人,收集调查资料并制作完成调查报告提交法庭。《实施办法》针对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案件,分别规定了五个和七个工作日的调查时限。为了强化社区矫正机构的内部把关机制,《实施办法》规定调查人员完成报告后,应先提交所属县(市、区)级社区矫正机构,由其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再移交人民法院。此外,我们考虑到目前调查人员进入羁押场所对诉讼中的在押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调查尚无法律依据,所以规定当调查人员不便到看守所调查时,调查报告中与案件有关的情况由法官及时提供。

3.审查程序。人民法院对调查报告进行质询的,调查人员应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出庭宣读调查报告,并接受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质询,最终由人民法院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参考调查报告决定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实施办法》中关于此节的具体流程、环节,前文中已作介绍,不再赘述。

我们注意到,学者们在充分肯定社会调查制度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屡屡表达出对确保调查公正性,防范虚假报告的关注。为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社会调查不公正,我们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监督制约措施:(1)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制度,明确检察机关应当对调查工作实施全程法律监督;(2)两人调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必须指派二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以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3)两级把关制度,调查报告需经乡镇(街道)及县(市、区)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核后方能提交人民法院;(4)回避制度,调查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之间存在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时,应自行回避;当其在庭审中被申请回避时,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决定是否采纳其调查报告;(5)法庭审查和复核制度,调查报告一般需经庭审质证后才能作为量刑的参考;各方对调查报告发生较大争议时,法庭有权作出复核的决定;(6)保密制度,调查人员不得泄露在开展调查、参与诉讼中获取的案情及未成年人隐私等信息。

四、完善社会调查制度的思考

社会调查制度作为我国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领域中的一项有益探索,已为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证明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它拓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视野,探索出一条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新途径,体现了现代司法的人性化理念。但由于该项制度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现行法律体系尚未为其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准备,诸多问题还需通过立法加以明确。

(一)明确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

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关系到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身份、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涉及其履行职务时的职权保障,决定其制作的调查报告的属性,影响其调查职能的充分发挥。因此,应尽快从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赋予调查人员等同于鉴定人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以使调查人员能以正当的名份参加庭审,独立自主地提出调查报告并接受各方质证。结合调查人员参与法庭教育的职能,还应为其在法庭上设立专门席位,以显现其特殊的地位,保障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确立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

调查报告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审判中的积极价值得到了司法实践的充分验证,并获得学术界普遍认同,我们没有理由再让其因性质归属的争论而备受争议。立法上应在明确调查主体法律地位的基础上,尽快将调查报告纳入证据范畴,以彻底化解认识上的分歧,同时保证所有调查报告都能经历庭审质证过程的检验而确保客观公正。

(三)提前启动社会调查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给予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普通程序为一个半月、简易程序为二十日,因此各地规定社会调查的时限普遍不超过十天,而社会调查必须通过走访众多单位和人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分析,才能出具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如此短的时限难以保证调查质量。因此,有必要将社会调查的启动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这样不仅能为调查的质量提供时间上的保障,而且能为侦查机关是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强制措施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

(四)扩大社会调查的案件范围

目前因客观条件所限,社会调查尚未普及到所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往往仅限于犯罪事实较轻,具备管制、缓刑条件的案件。这不仅大大限制了社会调查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对于那些不具备管制、缓刑条件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告人无疑也是不公正的。因此,在条件成熟后应将社会调查的案件范围扩大到所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使这一制度的有益价值惠及所有未成年被告人,实现司法的公平。

(五)建立严格的制裁措施

根据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实践中对于调查人员在调查工作中的失职、违规行为尚无相应的制裁措施。应当看到社会调查主要在社区环境进行,调查人员往往是基层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群众交往密切,而调查对象又或多或少与被调查人存在某种关系,在没有严格约束的情况下,难以保证调查报告客观公正。应尽快在相关规定中设立严格的制裁措施,对于调查人员在调查中有不认真尽责、徇私枉法或者收受贿赂等情况,作出不实调查报告的,根据情形给予相应的惩罚。此外,对于故意向调查人员提供歪曲事实的人也应进行相应制裁。

第5篇:环境变化调查报告范文

印刷企业的决策者可以在印前、印刷和印后加工三大类调查范围内评价制造商的服务工作。这三大类又分为CtP制版机、印刷系统 (数码印刷)、单张纸印刷机(胶印)、卷筒纸印刷机 (胶印)、胶订机、配页机、折页机和切纸机。调查借助网上问卷形式进行。在回答时,要求受访者按照分数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评价。

对每个制造商评价的基础源自调查的3个不同询问范围(定期的维护工作、不定期的修理工作和优质的服务工作)和3个机器寿命等级(保修期、少于6年或超过6年)。例如,对每个调查范围提出了以下问题:

■ 协商和遵守维修保养期限

■ 完成工作的质量 (工作报告、记录)

■ 完成工作的反馈

■ 对性价比的满意度

■ 服务团队的可到达性

■ 企业急需部件的快速修复

■ 其他部件的快速修复

■ 无特殊订单的改进

■ 优惠待遇

如果按照企业类型划分参与调查的决策者,商业印刷厂的高层决策者以35.5%占受访者的大部分,17.5%的受访者出自数码印刷厂,印前企业的受访者占15.6%。(如图1)

在这些受访者中,61%是业务经理,34%是技术负责人,5%是其他管理人员。

如果按照企业大小区分受访者,那么1~49人的企业占48%,是第一大类受访者;其次是50~99人的企业,其比例占23%;100人以上的企业占22%,是第三大类受访者;500人以上的企业占7%。(如图2)

印刷业的现状如何?

观察印刷业的现状对评价服务工作的意义非常重要。为此Apenberg&Partner咨询公司在调查报告中提出:据德国经济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德国印刷工业在广告市场衰退的背景下,其销售额减少1.5%,降至204亿元。由于宏观经济不景气,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3%)比2011年减少0.7%,与其他加工行业相比,印刷业的销售额大幅下降。如果以50人以上的企业销售额来观察,这是很明显的。2012年,在这个企业等级内印刷工业销售额下降2.6%,而整个加工行业的销售额增长0.6%。调查报告表明,2012年印刷工业的经济发展强调,行业继续处于全面结构转型中。其原因是通信行为改变、替代效应、数字媒体和产能过剩。(相关数据见表1)

2013年由于持续徘徊的经济发展和欧元区经济危机带来的风险,使印刷业的销售额减少0.7%。Apenberg&Partner咨询公司在调查报告中称,在这种背景下,预计来年印刷市场将继续出现兼并潮。2010年德国印刷业尚有10043家,但到2015年将有约1400家印刷企业退出市场。

调查报告还指出,印刷业激烈竞争压力的另一个信号是不断增加的能源成本。据联邦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自2005年以来,工业设备的能源价格每年增加7.5%。印刷业持续不断的结构改革和困难的市场环境的附加信号是投资行为的改变。2005年,在Ifo研究所指数投资调查中显示,尚有52%的受访者把更换采购作为投资动机,到2012年该比例减少到14%。与此相反,在结构改革与合理化方面的投资份额,由2005年总的24%增长到2012年的39%。(如图3)

为了确保印刷业经济的长期成功,因此企业面临的任务是,使其战略适应媒体变化的要求。

调查结果

在客户满意度调查的范围内,共208位受访者几乎同样对许多制造商进行评价。总的说来,与机器种类无关,Krause公司成为了此次客户调查的最佳制造商。

在所有的机器类别中,CtP制版机类以平均2.42的服务分获得最佳评价,其次是折页机类(2.65分)和裁切设备类(2.67分)。在CtP制版机类,制造商可以使其客户信服。另外,Krause公司以1.99分获得此次调查的最佳评分结果(按照德国的评价标准,1分为最优)。

据调查报告还显示,自2011年的上一次调查以来,Krause公司在总排名中晋升6个名次,其次是Canon(佳能)公司,该公司2013年首次参加由受访者评价。海德堡印刷机公司再次以总分“好”(2.12分)排名第三。

客户对印刷机制造商服务工作的评价比2011年的评价差一些。印刷机制造商的服务质量下降表现在,企业以总分“好”的成绩所占的比例,自2011年上次调查以来,下降了25个百分点,降至43%。而被评为“满意”(次于“好”)的制造商比例由32%上升到57%。

从对所有制造商的平均观察中表明,获得“满意”分为3.06分(2011年为2.88分)的“优质服务”对于在服务方面需要的改进是最大的。此外,在评价“定期维修保养工作”中,由2011年的“好”(2.32分)下降至现在的“满意”(2.74分),在评价“计划外的修理”方面,由2011年的“好”(2.34分)下降至现今的“好”(2.48分)。再有,印刷机制造商的客户把对服务工作的性价比划为平均级。这样不仅对“定期维修保养工作”类只评为“满意”(2.97分),而且对“计划外的修理”只评为“满意”,打了(3.06分)。

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第6篇:环境变化调查报告范文

【题目一】

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调查研究

1、十报告精神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

2、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1号文件的调查

3、新形势下坚持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调查研究

4、理想信仰问题调查研究

5、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调查研究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调查报告

1、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研究

2、当代大学生道德情操研究

3、当代大学生价值取向和心理素质的调查分析

4、当代大学生与父母沟通状况的调查

5、贫困大学生问题调查

6、当代大学生消费现状调查

7、大学生就业压力与社会适应问题调查研究

经济建设研究

1、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查研究

2、十二五时期经济运行新特征的调查研究报告

3、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

4、民间金融问题调查研究

5、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

6、中国品牌战略研究

7、房地产发展现状与趋势研究

8、新能源产业发展调查研究

政治建设与社会建设研究

1、生态问题调查研究

2、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

4、网络群体事件发展动因及演化机制调查研究

5、网络虚拟社会的现状调查研究

6、新兴媒体舆论引导问题研究

7、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调查研究

8、地方民生工程现状的调查研究

文化建设研究

1、关于农村文化建设的调查研究

2、文化民生工程实施路径调查研究

3、旅游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的调查研究

4、动漫产业升级的调查研究

5、红色旅游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调查研究报告

6、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调查研究

7、民俗文化调查研究

8、文化品牌与文化精品调查研究

9、关于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的调查

10、关于农村小学资源整合问题

11、关于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调查

12、关于调整农业经济结构问题调查

13、农民工创业问题的调查

【题目二】

1、科学发展观与我的故乡建设。

2、对你居住地人们对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和熟悉情况的调查。

3、当地实施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

4、对你居住地农村或企业实践科学发展观存在的题目的调查。

5、对你居住地企业职工收进情况进行调查。

6、对你居住地企业以人为本理念贯彻情况的调查。

7、当地如何发展本身上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区域经济的调和发展。

8、当地如何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存在的题目有哪些?

9、调查分析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题目。

10、当地农民收进与农业生产结构调剂的相干性分析。

11、农村社会保障现状调研。

1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调研。

13、新情势下当地低收进群众生活保障题目的调研。

14、当地政府在正确处理先富起来和共同富裕的关系中采取了哪些基本措施?

15、家电下乡情况调研。

16、当地在构建社会主义***社会中有哪些重大举措?

17、调查分析某个村镇(社区)构建***村镇(社区)的经验与存在的题目。

18、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有哪些特点变化。

19、当地农村留守儿童题目调研。

20、调查所在地区社会治安状态存在的突出题目及其成因?

21、当前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新特点新变化的调查。(对文化产品的消费能力、鉴赏水平、趋势等)

22、改革开放后,特别是最近几年来当地人民生活水平进步和消费构成变化的进程和现状。

23、当地如何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解决三农题目。

24、当地如何发展第三产业,进步其在社会经济中的比重。

25、对你居住地企业节能减排情况的调查。

26、调查当地耕地保护情况(基本农田的保护情况)。

27、对当地农村的医疗合作制度调查。(参与方式、建立情况、运行情况)

28、对所在地环境保护情况的调查。

29、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调查。(金融服务机构服务类型、服务职能等)

30、农村产业化经营状态调查。(当地的主导产业、农产品基地、管理制度、龙头企业、利益机制等)

31、你所在的村镇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及带动效果调查。

32、记载本地致富带头人的发展历程。

3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农村道路、通讯、水电气、水利及基本农田改造、环境设施等现状与建设投资总量及结构,当地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等)

34、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及队伍情况调查。(机构的数目、经费来源、科技人才数目、结构、工资水同等)

35、当地农民被征地的补偿标准调查。

36、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题目调查。

37、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充裕劳动力或下岗失业职员就业状态调查。(从事的产业、行业、职业和岗位、收进等情况)

38、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状态解决思路调查。

39、80后员工的职业特点及有效管理

40、80后农民工职业需求与工作满意度的调查

41、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发展状态调查。(中介机构、社会劳动就业保障局等)

42、当地对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的措施及实施情况调查。

43、你所在乡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情况调查。(校舍、师资、经费保障、学杂费等)

44、当地适龄儿童进学率、失学率、停学率情况调查。

第7篇:环境变化调查报告范文

报告起草人之一、中国银联风险分析师王宇介绍说,本次关于移动互联网支付安全的调查,是在公安部经侦局和网安局的指导下,历时3个月完成的,调查结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逾五成欺诈通过社交账号

调查发现,去年约13%的被调查者遭遇过网络欺诈并发生损失,较2014年上升6%,其中男性较女性的比例高3%。手机端欺诈有五成以上是通过社交账号实施,同时,消费者还面临手机被植入木马或收到伪基站信息等其他多种犯罪活动威胁。

从调查数据来看,曾遭受网络欺诈的被调查者中,54%的欺诈金额低于500元,20%的欺诈金额高于2000元,较去年增加2%。从年龄来看,发生损失的50岁以上被调查者,逾1/4的超过2000元,较其他年龄段的被调查者的损失金额高,而20岁以下近70%的损失低于500元。

“从调查情况看,移动支付安全形势在去年呈现出一些新特征,基于手机智能终端的支付环境安全,值得共同关注。”中国银联风险控制部总经理袁晓寒介绍说,2015年通过社交账号诈骗、信用卡提额、消费退款、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等欺诈手法较为突出,移动端环境面临来自互联网、短信、伪基站等多种渠道的欺诈信息威胁,移动支付安全面临复杂环境挑战,移动支付安全应成为支付产品客户体验中首要考虑的因素。

逾八成受访者使用手机付款

报告显示,82%的受访者曾使用手机完成付款(在商户现场支付或远程支付)。以手机支付在个人网上消费总额中的占比来衡量,51%的受访者手机支付交易占比超过一半。从支付偏好看,20岁以下的年轻人热衷于手机钱包类客户端支付。同时,通过手机支付购买实物商品的受访者比例高达33%,但较2014年小幅下降。充值缴费等虚拟商品消费的这一比例同比增长6%。

袁晓寒建议,用户在使用移动支付时,要在手机上安装官方正版的安全软件,提前预检病毒。若发现手机中毒,请不要重启手机,应到手机专业售后维修部门,让专业人员重装系统,根除手机病毒。此外,用户可以选择有配套资金保险的支付渠道或考虑购买资金保障险等相关类型保险,发生损失后可以通过保险渠道挽回。

短信动态验证码保安全

第8篇:环境变化调查报告范文

一年前,英国《自然》杂志上刊登了一份有关智商问题的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是由新乌尔斯大学心理学博士R・林恩撰写的。谁曾料到,这份报告一经问世,竟使整个西方世界目瞪口呆。

这份调查报告究竟说了些什么呢?

据载,林恩在报告中指出:他采用公认比较可靠的韦克斯勒法,把1100名日本人(实际上包括中国人和爱尔基摩人)和2200名美国人按年龄分组进行智商测验。结果表明,四分之三日本人的智商高于美国人和欧洲人的平均值,前者的平均智商达到111,后者只有100,并且,10%的日本人智商超过130,属于“天才之列”,而欧美国家只有2%的人达到这一水平。更引人注目的另一个结果是:近七十年来,英、法、比利时、联邦德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居民的智商平均值与美国人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而日本人的平均智商却增加了7分。

事实上,指出东方人,尤其是日本人和中国人智力高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六十年代,美国社会学家N・韦尔根据美国人口普查的统计资料确立了一个指数,用以表示在需要高等教育水平的职业中,美国各少数人种的实际从业人员比例。结果表明:东方人尤其是日本人和中国人占着明显的优势。

日本人智商增加如此之多,其原因是什么呢?

林恩博士认为,“智商增加如此之多,未必能用人口遗传变异来解释,大概可用环境的改善来说明。”可是,比较各年龄组获得的结果表明,6岁儿童的智商也明显增加。看来,智商增加不仅仅是学校教育的结果,而且是学龄前儿童生活条件尤其是卫生条件和营养条件的改善造成的,这些改善的效益也反映在日本新生婴儿体重的增加及成人身高的逐渐增长上。

几十年来,欧美人和日本人一样,都是社会经济改善、教育、营养和卫生条件良好的受益者,可是为什么只有日本人才达到如此高的智商水平呢?

《自然》杂志社论撰稿人安德森认为,一个世纪以来,日本社会的变化,无疑促进了智商的显著提高。战后,大批农民流入城市,原来彼此隔绝的农村氏族互相往来,经济迅速发展,各种社会经济条件得到改善,西方文化如潮水般涌入……凡此种种,可以说,智商的增加,这是各种因素(遗传的、营养的、教育的和社会的)综合影响的结果。

这种解释能否使人信服呢?让我们简略地回顾一下日本半个多世纪以来所走过的历程吧:

日本滞留在封建社会的时间比西方长得多,经过差不多三个世纪幕府时代的军事统治之后,直到1868年才重建帝制。长期以来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民被束缚在自己的土地上,实行氏族内部通婚或相邻氏族通婚。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人口逐渐向都市集中,到本世纪中叶,这一进程大大加快。从1930年至1960年,将近40%的居民进入都市。当东京、名古屋、大阪等大工业中心崛起之时,在一些边远地区,大批农民背井离乡,涌向城镇。若干世纪以来一直彼此隔绝的农村氏族互相接近了,传统的通婚方式被打破了。众所周知,非亲通婚比血亲通婚有利,后者对后代思维能力和智商有妨碍。另外,营养也起作用,在日本,不仅重视一般的营养学,对营养与大脑智力的关系也颇有研究,不仅新生婴儿体重增加,而且成人身高也在增长。当然,教育对提高智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也是不言而喻的。

由此看来,安德森的评论的确是发人深思的,难怪引起了西方国家那么多人士的注意。许多人继而想到:要提高一个人或一个民族的智商,需要采取有效措施。

在西方国家,智商测验之类的活动和报告屡见不鲜,为什么林恩的调查报告却象一颗炸弹一样突然震惊了西方世界?

第9篇:环境变化调查报告范文

一、学习适应性的概念、检测工具及其功能

1.适应和学习适应性。“适应”在心理学上一般指个体调整自己的机体和心理状态,使之与环境条件的要求相符合,这是个体与各种环境因素连续不断、相互作用的过程。因此,就“适应”而言,包含了三个基本组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成部分:①个体,这是“适应”的主体;②环境(情境),它与个体的相互作用,不仅对个体提出了自然和社会的要求,而且也是个体实现自身需要的来源,其中人际关系是个体“适应”过程中环境(情境)的重要部分;③改变,这是“适应”的中心环节。现代意义上的“改变”不仅包括个体改变自己以适应环境,而且也包括个体改变环境使之满足自己的需要,其目的是为了达到个体和环境的和谐。“适应性”则指个体在这种使自己的机体和心理状态适应环境要求时表现出来的特征。因此,“学习适应”是指学生个体主动调整自身以与学习环境要求相符合,包含学生、学习环境与改变三个部分。“学习适应性”则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调整自身、适应学习环境的能力倾向。

2.学习适应性的功能。

(1)促进学业进步。学习适应性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具有不容忽视和低估的影响,良好的学习适应性是学生取得学业进步的重要保证。戴育红的研究证实,学习适应性和智力都对小学生的学习成绩有着程度大致相同的显著影响;刘衍玲的研究则从作用机制上揭示了学习适应性对中等生的学习成绩具有直接影响,但对优等生和差生的影响较为间接。因此,加强对学生的学习适应性指导,是转变学业不良学生并提高教学质量的可行途径。

(2)维护心理健康。学习适应性是学生心理素质的重要成分,学习适应状况的改善将增进学生的人格和心理健康程度。宋广文研究指出,学习适应性强的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也较高,培养学生的学习适应性理应成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我国有关“学习适应性”研究的现状

总结、概括我国有关“学习适应性”的文献资料,笔者发现主要有以下五类研究:

1.调查报告,这是最常见、最基础的,重点是如实地反映某一群体的“学习适应性”状况。调查报告一般就是选取研究对象,利用学习适应性标准化量表进行测试,写出这些对象的特点,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如:戴育红所写的《小学生学习适应性的研究》;王泽欢、钟文龙所写的《佛山高一学生学习适应性的调查与诊断》;白晋荣、刘桂文、郭雪梅共同写的《中学生学习适应性的研究》均为此类型,它们都选用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周步成教授修订的“学习适应性量表”(AAT),分别在不同的学校选取了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普测,然后写出调查报告。

一般这类研究样本较大,可以在调查报告中看到某一类群体的学习适应性的总体状况,各个适应性等级的比例等都会反映,给人以宏观上的学习适应性印象,但它们都是最基本的事实报告。至于如何利用调查结果对不良问题进行调适与改进在这类报告中却没有,而且每个调查采用的调查工具、所反映的角度、问题及测量程序都存在差异。

2.比较研究,这是第一类研究的深化。根据样本的相关或独立性,又可分为相关研究与差异性研究,前者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主要研究某同类样本的学习适应性各不同因素间的相互作用及相互影响,常常对同一样本进行学习适应性测试的同时配以别的不同测试(如:心理健康测试、亲子关系测试、学习动机测试或者行为问题的测试),以深入而有侧重点地探讨研究对象的总体学习适应性与其他各内容(如:学习环境、学习态度、学习技术身心健康)之间的关系,寻找与总体适应性最密切的因素。后一种“差异性比较研究”,主要是通过同时选取不同的样本进行学习适应性测试,然后比较这不同样本间的学习适应性各因素的水平差异,在此基础上做出概括化的总体估计。

这类研究是基于调查基础上的有关适应性项目的比较,根据比较结果说明影响适应性的因素。它比调查报告要具体,把研究对象放在相应背景下进行探讨,但所选样本的不同很可能会影响结论的适用性或泛化。

3.模式构建,这是一类“实践一理论一实践”的研究,主要是对“学习适应性”理论本身的探讨,研究“学习适应性”的内涵与各组成部分的内在关系,重视其普遍性规律及研究方法的广泛适用性,是理论研究的核心内容。研究者在许多调查或比较的相关结论中,寻找学习适应性的共同机制,概括提炼出一些因素,构建普遍化模型;再进一步编制出可用于实践性研究的工具——量表或问卷等。虽然不同的研究者在不同的研究思考中会有不同的模型设想,但总体上都为以后的调查研究或比较研究,对更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提供理论指导和可行性根据。

比如,学习适应性测验(AAT),这源于日本教育研究所学习适应性测验研究部编制的《学习适应性测验》,其中国版是由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周步成教授修订而成的,在国内的中小学学习适应性研究中,此测验被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广泛使用。这一测验的基本理论认为,“学习适应性系指克服种种困难取得较好学习效果的一种倾向,也可以说是一种学习适应能力。根据这一理论,研究者编制了“学习适应性测验”(AAT),根据年级的差异,在测验项目上作了细致的编排,随年级的升高而增多,属标准常模测验。此测验适用广泛而灵活,但有着传统标准化量表的缺点:其效度、信度及常 模都受测试样本的限制。随着时间的推移,需要进行相应的常模修订,否则将影响其评价鉴别功能。

4.验证性研究,是在接受广泛应用一种新的学习适应性理论模型及其工具前,通过实验或调查应用,对“学习适应性”的有关理论模型及其量表进行检验的研究。一般都是通过对被验证对象的信度、效度等分析、检验来评价其价值所在;一旦通过了此类研究,认为是可以接受的,那么某一种理论模型及其测验或问卷性工具才可能被应用。当然,在验证性研究的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具体的环境范围对对象的某些非本质性内容进行相应调整、修改(如:改变量表测题的语言、删除有些项目等)。

5.应用性研究,这类研究是基于以上几类的研究,应用性研究是指在实践中进行学习适应性的指导,诸如:上学习适应性辅导课、组织学习适应性团体咨询,等等。它们基本走上了有组织的应用研究的轨道,但在学科渗透以及具体学生的干预上尚属萌芽阶段。

综合以上五类关于“学习适应性”的研究可以看到:总体上这五类研究都偏重于对群体或“总体”的研究,有的反映“群体”的学习适应性现状,有的从“群体”上比较学习适应性的因素关系,有的努力构建及其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验证有普遍适用性的理论。即使是应用研究也只是侧重于宏观上的指导,讨论的范围更多地集中于心理学、教育学等有限的领域中。至于如何针对有着具体适应问题的学生进行辅导,使之向适应性学生转变;如何利用调查结果及协调相关的影响因素,来发展学生的适应性行为等都没有详尽的介绍。虽然有许多数据结果,但真正从学校教育的个体性发展目标来看,具体化的操作指导极其有限。因此,就国内目前的学习适应性研究来看,在进一步深化宏观研究的同时,微观意义上的研究也应大大加强,这样才可以让理论研究服务于实践,让大量的调查结果及研究结论在对学生进行辅导的时候体现价值。

参考文献:

[1]戴育红.小学生学习适应性的研究[J].教育导刊,1997,(1):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