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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和庞某于2006年相识后,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数年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婚后双方感情良好,但自从刘某2012年下岗后,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争吵。2012年,刘某怀疑庞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于是庞某写下一份承诺书,表示若以后离婚,愿意放弃一切夫妻共有财产和女儿的抚养权,全部共同财产归刘某所有。之后双方因感情无法再维系,协议离婚,协议上除了庞某在承诺书中承诺的条件,还增加了庞某须补偿刘某十万元的条款。后双方没有依据承诺书和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刘某因此诉至法院并提出上述诉讼请求。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长洲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对女儿的抚养权进行了确定,并合理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
评析:关于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承诺书及协议书是否有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参照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关于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离婚时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问题的规定。根据该条款,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但有一点必须注意,离婚协议是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即以当事人双方实际解除夫妻关系为生效条件。因本案的刘某和庞某并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该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原、被告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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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底,范某李女士要求离婚。他称自己和李女士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和,特别是近年来日益恶化,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庭审中,李女士表示同意离婚。但她提出,范某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应当给付她这个无过错方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此外,她对家庭尽了主要义务,范某应当给付她家务补偿款10万元。范某则否认自己出轨,不同意赔偿李女士。
范某的子女一直不满父亲的行为,为了帮助母亲获取有力的证据,他们在范某与单某同居处所门外彻夜蹲守。次日早上6时许,他们进入房间,看到了范某和单某同居的现场,并拍摄了相关录像作为父亲婚外情的证据当庭提交。
在质证时,范某辩称他到单某处是为了借唱片,但是他未能就彻夜未归的事实以及同居场所有其个人物品作出合理说明。
此外,女儿出具证言,称母亲在家庭责任承担方面付出的较多,父亲付出的较少。
通州法院核查了录像证据和其他相关证据后,认定范某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离婚,并判令范某给付李女士婚姻损害赔偿款5万元。此外,李女士对家庭的付出较多,范某对家庭的付出较少,法院判决范某再补偿李女士5万元。范某上诉后,被二审法院驳回。
[评析]我国法律规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在司法实践中,因此类案件多涉及个人隐私,致使当事人在举证上存在很大的难度,当事人往往因证据不足不能获得此项赔付。对婚外情取证中,一般被法院认可的证据有: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做出的书面材料,如书信或保证悔改”,“不再往来”的“保证书”、“道歉信”、“承诺书”;视频、网络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只要通过合法渠道(不能有严重侵犯隐私和人生伤害行为)获得,一般会被法院认可。本案中,女方子女采用亲自蹲守取证的办法也是可行的,只是,一定要注意有度,不可有殴打或侵犯当事人隐私的行为。
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地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二、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治疗时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保存。
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单位也可以出具书证。
六、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取证。
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通话录音也可为证。
八、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薛张吉同样已有家室,且仅有中学文化。但是,他自称“富二代”,父母资产数亿元。杨桃将情况告诉了父母。见一家人举棋不定,薛张吉又郑重承诺:如果两人走到一起,他一定买一套价值千万元的豪宅送给杨桃的父母。
杨桃马上向丈夫提出了离婚。果然,一番考察后,薛张吉带着杨桃的父母签订一份购买豪宅的协议。可是,当杨桃心甘情愿地投进薛张吉的怀抱时,天上掉下的那个巨大馅饼,又变成惊天陷阱,一步步将杨桃和父母拖进万劫不复的深渊……
“富二代”追求,承诺送豪宅,如何淡定
2011年5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杨桃来到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后,却心烦意乱、坐立不安。
这时候,她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6对9说:酷就酷呗,还玩倒立。0对8说:胖就胖呗,系什么腰带啊!7对2说:跪吧,再跪500年也不嫁给你!”
一时间,杨桃忘了烦恼,扑哧笑出了声。再一看,笑话后面还有一行祝福和署名:“祝你天天开心!薛张吉。”她一愣:“又是他,他对我怎会如此热情呢?”
而立之年的杨桃是上海人,父亲杨成林是长宁区一家商贸公司的中层干部,母亲王世蓉在徐家汇商场工作。2007年夏,杨桃取得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文凭后,进入森嘉电子公司研发部从事科研工作。2009年底,她与另一家电子公司的软件开发工程师徐浩结婚。2011年3月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说来,这应该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上海生活成本高,除了吃喝拉撒,小夫妻每月还需要还房贷、车贷,等坐完月子已是囊中羞涩。她嫌丈夫收入低,对自己的婚姻懊悔不迭,产后甚至患上抑郁症。
薛张吉是杨桃所在公司老板的专职司机,上海人,瘦高个,也是30岁,2010年初才进入公司。尽管同在一个单位上班,但由于工作岗位不同,两人直接接触的机会很少,彼此并不熟悉。
可是长期以来,薛张吉却对杨桃热情有加,经常找机会和她套近乎,还时常帮她叫午餐外卖。凭着女性的直觉,杨桃看出问题了:薛张吉图谋不轨。但是,这又怎么可能呢!在内心深处,研究生毕业的她根本瞧不起只有中学文化程度、只是小车司机的薛张吉。
一天下午,杨桃正准备下班回家,薛张吉突然走到她面前,笑眯眯地说:“杨桃,今天是我生日,我想请你吃顿便饭。”杨桃本准备说“不”,但一想到他发给自己的那些短信,又情不自禁地答应了。
走出写字楼,杨桃出于礼节,要找地方给薛张吉买生日礼物。薛张吉笑呵呵地说:“不用了!你能来就是最好的礼物!”说着,他带着她朝停在街道旁的一辆崭新路虎豪车走去。
杨桃诧异地问:“老板的车不是奥迪吗?什么时候换成路虎了?很贵吧?”薛张吉得意地说:“这车是我老爸的。我今天过生日,借来用用。”薛张吉轻描淡写:“不贵,才170万元。”
薛张吉开着豪车,将杨桃带到徐家汇闹市区一家西餐厅。进入装潢考究的西餐厅之后,在舒缓、悦耳的轻音乐中,两人开始一边吃烛光晚餐,一边闲聊。薛张吉向杨桃透露,他父亲是浦东新区一家外贸进出口公司的老板,资产上亿,父亲多次要求他进自己的公司工作,将来好接班,薛张吉却不愿意倚靠父辈,只想自食其力,因此,喜欢开车的他这才当了小车司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在公司一直很低调。
薛张吉原来是个富二代!杨桃立即对他刮目相看。这时候,薛张吉突然抓住她的手,深情款款地说:“杨桃,我早就爱上你了。上个月,我已经和老婆离婚了。你也离婚吧,我们永远在一起!”
杨桃毫无思想准备,慌乱地逃离了现场。
然后,一回到家里,她又隐隐不是滋味:婆婆唠唠叨叨,老公呆头呆脑,家里寒酸得不像个样子……
6月中旬的一个周末,薛张吉再次将杨桃约出来,并紧紧拉住她的手,承诺说:“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准备买一套像样的房子送给你父母,花一千万都行,就算是我的求婚聘礼吧!”杨桃的心一颤,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薛张吉趁热打铁:“不信?只要你肯嫁给我,我一定送一套豪宅给你父母作聘礼!我们家有的是钱。”
杨桃对自己的婚姻原本就不满意,现在面对“天降豪宅”的巨大诱惑,她如何能够淡定?这时,薛张吉乘机将她拉进一家豪华宾馆。从此,杨桃成了薛张吉的情人,如胶似漆……
天上掉馅饼!父母欣然签下买房合同
为了薛张吉赠送的豪宅,杨桃不顾未满周岁的儿子,马上想到了离婚。
6月底,杨桃又将这个想法告诉了父母。父母闻讯,同样目瞪口呆:“这姓薛的该不是在骗你吧?”杨桃自信满满:“不会的。他一个高中毕业生,我是研究生毕业,他能骗得了我?”见女儿这么说,父母随即笑逐颜开。
7月初,杨桃正式向丈夫提出了离婚。考虑到孩子尚小,丈夫不答应。
离婚的事搁浅在了那里,杨桃这边的行动却是紧锣密鼓。
很快,她从网上找到了一条购房信息:在位于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仁恒滨江园里,有一套价值1800万元的豪宅要出售。该小区是上海财富精英聚居地,距离黄浦江及上海著名的地标建筑物——东方明珠、金茂大厦都不到一公里。随后,她约薛张吉去看房。薛张吉一听,愣了半天说:“你这么快就找好房子了?”但是,毕竟是有承诺的,他只好点点头。
次日,薛张吉带着杨桃及杨桃父母一起去看房。这是杨成林、王世蓉夫妇第一次见到“准女婿”,尽管很瘦,但考虑到人家是“富二代”,且即将奉送豪宅,便觉得越看越顺眼。
看房的时候,杨桃和父母都很满意,薛张吉却皱着眉头说:“这房子的户型没设计好,厅还不够大。”杨桃只好对房主说:“作为买房人,我们要考虑周全一点。”
7月上旬,杨桃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获悉徐家汇某高档小区有一套豪宅准备出售,便兴致勃勃地带着父母、薛张吉去看房。这套房子装修仅一年,客厅非常宽敞、明亮,因房主要到非洲去做生意,这才被迫出售。杨桃和父母一眼就看中了房子,一齐将目光投向薛张吉。薛张吉却说:“这房子的东南有一座立交桥,风水不好,噪音也大……”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经房屋中介公司穿针引线,杨桃、杨成林、王世蓉、薛张吉4人先后看了20多套豪宅,每一次,杨桃一家人都觉得不错,薛张吉却总是找出各种理由说不行。
8月上旬的一个星期天,4人又去看了一套豪宅,结果,薛张吉还是说“不理想”。回家之后,王世蓉忍无可忍,抱怨说:“我们一家人腿都跑肿了,薛张吉总是鸡蛋里面挑骨头,他根本就没有买房的诚心。”杨成林也有了警觉:“是呀,他在骗我们一家人吧?”尽管杨桃心里也产生了怀疑,但她还是说:“不会的。我看他不像骗子。”
再次与薛张吉幽会之际,杨桃委婉地说出了父母的疑虑。薛张吉想了想,说:“房子是送给你父母的,今后还是他们去住,我是为你父母负责。既然他们急着要买房,那就买吧。”杨桃听了,长松一口气。
2011年8月15日,在上海易居臣信房地产经纪公司中介员的带领下,杨家3口和薛张吉一起来到长宁区黄金城道619弄18号1202室看房。这里属于古北新区,是上海第一个大型高标准国际社区,里面的业主以台商居多。
那天,杨桃和父母看房后,觉得各方面都不错。这一次,薛张吉果然没有再“挑刺”。经讨价还价,房主姚秀娟同意将这套面积为165平方米的豪宅,以910万元的价格卖给杨家人。
在房产中介员的见证下,杨成林、王世蓉以买房人的身份,与房主姚秀娟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该合同规定,签订合同之日,买方向卖方支付2万元定金,一个星期内首付273万元房款,余款则在2个月内分期付完。如果买方逾期未交清房款,耽误了卖方房子的出售,则按照总房价的20%赔偿违约金,即赔付180万元。
杨成林、王世蓉夫妇欣喜地签完字,薛张吉当面拿出2万元现金,交到房主姚秀娟手里。同时,他又叮嘱:“以后你有什么事情,直接找我好了。”
那一刻,杨桃和父母热泪盈眶……
馅饼原来是陷阱,女硕士赔了巨款赔家庭
可是,转眼一个星期就过去了,杨桃和父母却惊愕地发现:薛张吉却没有支付那273万元的首付款。卖主姚秀娟打电话将薛张吉和杨桃一家约到房地产中介公司去面谈。薛张吉解释,他父亲公司近日突然出了一点状况,资金很紧张,并保证10月份一起支付房款。为此,他还写下了欠条和还款承诺书。姚秀娟只能面对这个现实。
2011年9月,薛张吉对正在闹离婚的杨桃说,他准备买一辆轿车自己开,想向她暂借30万元。杨桃惊讶地说:“你老爸不是很有钱吗?你怎么不去找他要钱?”薛张吉装出一副不屑的样子:“这点小钱,还去麻烦他?”
杨桃手中的钱不够,只好去找父母。自从签订买房合同之后,杨成林、王世蓉就把“富二代”薛张吉看成了“准女婿”,因此,夫妻俩毫不犹豫地拿出30万积蓄,交到女儿手里。杨桃很快就将这笔钱给了薛张吉。出于对未来“老公”的信任,她连个借条也没索要。没过几天,薛张吉就购买了一辆最新款的丰田轿车。
10月初,薛张吉又以投资黄金期货为由,再次向杨桃借款100万元。杨成林、王世蓉有些犹豫,但考虑到人家连910万元的豪宅都舍得赠送,自己家连100万元都不愿意借给他,显然不公平、不够意思,因此,夫妻俩不惜以自家房子做抵押,借了100万元的高利贷,然后让女儿转交给薛张吉。这一次,薛张吉又没有写借条。
到2011年10月底,薛张吉除在签合同之日拿出那2万元定金之外,再没有向房主支付过一分钱房款。房主姚秀娟只得终止了与杨成林、王世蓉的买卖合同,并于2012年3月,以750万元的价格,将该豪宅再次出售。
杨家人迟迟拿不到房子,觉得有些蹊跷。他们估计是薛张吉父亲公司的资金出现了问题。再说,这是人家赠送给他们的房子,因此不好意思去催问。而作为卖方的姚秀娟一直把薛张吉视为杨家的人、准女婿,有事直接和他交涉。所以,签完合同后,房主姚秀娟也没有过多地跟杨家人联系。
正在杨家人既着急又无奈的时候,2012年5月,杨成林、王世蓉突然接到长宁区法院的传票。杨桃一家这才获悉,姚秀娟已经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按照合同索赔购房违约金180万元。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朝思暮想的千万豪宅没有盼到,一家人反而吃了官司!
进而调查了解,杨桃和父母这才如梦方醒。
原来,薛张吉根本就不是什么“富二代”,其父母其实都是上海纺织系统的普通职工,他每月的工资也只有3000多元,哪里买得起近千万的豪宅?
自从进入森嘉电子公司当司机的第一天,薛张吉就看上了年轻貌美的女白领杨桃。为了哄杨桃开心,薛张吉从网上下载了很多小笑话,用手机短信发给她,让她增进了对他的好感。
薛张吉心里很清楚,仅凭这一点,是难以获得美人芳心的,还必须增加“爱情砝码”,让她瞧得起他、真心爱上他。思来想去,他为自己虚构了一个“富二代”的虚假身份,并承诺赠送豪宅给杨桃父母。为了佐证自己是“富二代”,他特地花高价到汽车租赁公司租来一辆崭新的“路虎”豪车,说是他父亲的,并开着豪车去接杨桃跟自己过生日,接着又承诺送豪宅给她的父母。
让薛张吉始料不及的是,赠送豪宅的承诺,原本仅仅是幌子,谁知道杨桃一家人却当真了。为了继续占有杨桃,薛张吉就硬着头皮将戏演了下去,甚至骗了杨家两笔钱!纸里终究包不住火,然而,薛张吉为达到目的,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8月18日,长宁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杨家人买房违约案。开庭之时,坐在被告席上的,除了杨成林、王世蓉夫妻外,还有作为第三被告的薛张吉。
2012年10月初,经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杨成林、王世蓉夫妇和薛张吉于10月31日之前,分别向原告姚秀娟支付违约金16.5万元!
生育全过程管理与服务工作既是控制非法出生、稳定低生育水平重要手段,也是及时发现和防止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促进性别比平衡的关键环节。近年来,虽然有加强和改进,但仍存在措施不严密、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我市新生人口性别比平衡。为进一步加强生育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完善管理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发现和防止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及时发放《生育证》
1、一胎生育证的办理。各镇(街道)生办要主动建立婚姻登记信息渠道和档案,在收到每月一次的婚姻登记情况通报后,及时与新婚对象取得联系,在一个月内查清新婚对象双方的婚姻状况并列入管理。符合一胎生育条件的,主动督促其领取《一胎生育证》,并列入每季一次的生育全过程管理与服务,开展孕情监测。对主动提出申领《一胎生育证》要求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办理《一胎生育证》的所需材料是:双方结婚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女方近期一寸照及再婚方的离婚证,婚姻生育史疑问的对象还需提交市生站出具的未(已)产证明。各镇(街)生办不得擅自增加除以上规定以外的其它材料。材料齐全且无生育史疑问的应当场作出是否发放《一胎生育证》的决定,不能发放的,作出书面答复(加盖公章);对申请对象婚姻生育史有疑问或有举报的,须及时调查清楚,并由该夫妇写出是否已育的承诺书,受理申请(接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与作出决定的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工作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期限。对历年来尚未发放《一胎生育证》且婚姻状况不清的新婚对象,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婚姻状况调查工作,并作出是否发放《一胎生育证》的明确决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
2、二胎生育证的办理。二胎生育证办理按义文件规定执行。各镇(街道)生办每月一次对婚姻登记信息认真分析,发现再婚对象的,在30日内查清再婚对象双方的婚姻状况并列入管理。再婚对象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主动督促其办理再生育申请,并列入每季一次的生育全过程管理与服务,开展孕情监测。各镇(街)生办每季一次开展有间隔期再生育对象的清理,在生育间隔期满前10个月即主动督促其办理再生育申请,并列入每季一次的生育全过程管理与服务,开展孕情监测。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镇(街)生办应在收到申请20日内将初审结果上报市生局。市生局批准后,镇(街)生办将《再生育证》发至申请当事人的时间不得超过10天。严禁工作人员拖延办理时间。
二、严格查环查孕查病服务
1、明确对象及次数。所有未满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都应参加一年两次的查环查孕查病服务,其中:安排生育的对象每3个月一次,已结扎对象一年一次查病服务。每次的参加对象、时间、监测人都要作详细记录。
2、上报重点对象。各镇(街)生办每季一次将未参加查环查孕对象名单特别是未参加孕情检查和怀疑非法终止妊娠(死胎)对象名单报市生局,并签上经办人员名字以便备查。
3、落实专人负责。各镇(街)生办对孕情监测服务要周密组织,落实专人负责,生干部、联村干部和村(居)干部要亲自到场,并建立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严防代查、漏查情况发生。孕情监测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保证监测质量。
4、及时开展调查。对故意回避办理《生育证》或不按规定参加孕情监测的对象,要及时开展调查。发现终止妊娠的安排生育对象,及时立案,依法查处。各镇(街)生办接到新生儿死亡报告或举报的,须在当日或次日派2名工作人员赴现场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是否属实的书面结论,同时签上经办人员名字,加盖生办公章。
三、加强基础工作
1、加强未婚青年教育。各镇(街)要建立并实行未婚青年见面教育制度,使每个未婚青年每年受到1-2次见面教育,并做好记录。生工作人员要利用见面教育了解未婚青年的婚、孕、育动态,宣传划生育法律法规,引导未婚青年自觉实行划生育。各镇(街)还要利用召开宣传会、开展知识竞答、印发宣传品等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2、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要建立镇、村干部生育全过程管理责任制,落实孕前、孕期、产前、产后各环节的责任,使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环节管理和服务得到落实、擅自终止妊娠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
3、强化避孕服务。要积极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措施,减少意外妊娠。全面普及划生育术后的随访。对经常性意外怀孕的独子(女)对象要加强跟踪服务,改进避孕措施,减少划外怀孕,促进育龄妇女身心健康。
4、提高服务水平。各镇(街)生办要积极创造条件,提高生殖健康和优生服务水平,使生育全过程管理寓服务之中。工作人员要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讲文明、重礼仪,为育龄对象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第二条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以下简称租赁补贴),是指县人民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承租住房。
第四条租赁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部门预算。
第五条租赁补贴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县房产管理局按规定使用,县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第六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赁补贴,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名义提出申请;户主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作为申请人。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申请租赁补贴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县县城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在850元以下;
(四)家庭主要成员之间须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五)县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租赁补贴:
(一)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优惠的;
(二)已由社会福利院收养的;
(三)因离婚失去自有或共有住房(含租赁公有住房)的;
(四)租房或投亲空挂方式入户的;
(五)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申请廉租保障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按保障的面积标准与家庭现住房面积差发放:租赁补贴=(保障面积-自有面积)×补贴标准
1、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6元。
2、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4元。
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足50元的,补足50元;1人无房户每月补贴120元。
第九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提供以下资料,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婚姻状况证明;
2、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
3、房产证、公有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4、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包括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养老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以及其它灵活就业等收入情况说明)。最低收入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5、孤、老、病、残的,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6、书面诚信申报承诺书;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居委会应当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核查申请人的情况,提出初审意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并在社区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居委会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县民政部门。
(三)县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报材料转交县房产管理局。
(四)县房产管理局应在收到民政部门送交的材料之日起15日内,会同县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对申请家庭的户口、人口、住房、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凡复审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予以登记,纳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
第十条租赁补贴拨付、发放程序:
(一)租赁补贴资金按季发放。县房产管理局每个季度根据实际发放需求填写《县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申请表》,同时附该季度享受租赁补贴的《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花名册》,送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后将租赁补贴专项资金拨付到县房产管理局专用资金帐户。
(二)县房产管理局按要求将租赁补贴金额存入以申请人身份开设的个人银行帐户。
(三)低收入住房困难租赁补贴家庭,到市场寻求符合自身条件的住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各居委会应当每半年将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审核后再报县房产管理局,县房产管理局将会同财政、民政、公安等部门核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租赁补贴额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二条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二)家庭被取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资格连续满一年的;
(三)因家庭收入、居住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四)其它违反相关规定,不符合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
第十三条取消保障资格决定的,县房产管理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县房产管理局应按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送县财政局备案。
第十五条县房产管理局应对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发放户走访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便准确掌握领取租赁补贴家庭相关情况的变化,并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县房产管理局按季统计汇总租赁补贴发放的人员与资金情况,报县财政局。并于每年向县财政局提交年度汇总报表,作为编制下一年度全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预算的依据。
第十七条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有关工作人员、、的,应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女儿“来历不明”,恩爱夫妻反目
今年39岁的孙芳是江苏省江阴市人,21岁那年,孙芳与初中同学樊明结婚,不久,夫妻俩随同乡去了深圳,一年后,他们的女儿露露出生了。在女儿三岁的时候,孙芳和樊明一起回到老家江阴,在镇上开了一间家电修理店维持生活。日子虽然清贫,可一家三口和和美美,很是让旁人羡慕。
天有不测风云。2003年9月,露露要上小学,学校指定了医院体检,视女儿为掌上明珠的樊明陪女儿进行体检。当他看到体检表上女儿的血型居然是罕见的Rh阴性血时,惊呆了,自己和妻子都是B型血,女儿为何会是这种血型呢?!
以为搞错了,樊明带着女儿去了别的医院,孩子的血型还是Rh阴性血。樊明阴沉着脸回到家,将体检表扔到孙芳的面前,“孙芳,这如何解释?!”樊明的话让孙芳十分生气,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她要求去有关机构做亲子鉴定,樊明二话没说就同意了。鉴定结果表明,孩子与樊明没有血缘关系!
自己六年来当成宝贝一样呵护的女儿却并非亲生,一定是妻子暗中背叛了自己!樊明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他狠狠地给了妻子一个耳光坚决要求离婚。“樊明,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真的没有!”孙芳竭力争辩,可却拿不出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来。
“爸爸,如果妈妈做错了什么,请你原谅她j求求你了,爸爸!”露露跪在樊明面前,哭泣着拉住他的手一再哀求。露露痛哭流涕的样子让樊明的心有所触动,可是想想街坊邻居的议论和嘲笑,他沉重地叹息了一声,拨开露露的手站起来离开了家。
尽管一百个不愿意,孙芳还是无可奈何地与樊明办理了离婚手续,独自抚养女儿,“自己从没和任何男人有过密来往,那么这个孩子从何而来?!”羞愤的孙芳百思不得其解,她仔细地盯着孩子的脸看,想要从中发现什么。渐渐地,孩子的容貌让一个人的面孔出现在了孙芳的脑海里,这个人就是当初在深圳时她和樊明的同事郑建军,孙芳手里有一张十几年前那个五一节和樊明、郑建军一起去深圳小梅莎海滩玩时的合影,孙芳找出来和孩子一对照,发现孩子居然和郑建军长得一模一样!
“自己从没有和郑建军单独有来往,为何孩子与他长得一模一样?!”这个巨大的疑团让孙芳寝食难安。一是独自难以抚养孩子,二是想要解开谜团,孙芳踏上了寻找郑建军的旅程。她记得郑建军说过她的老家在福建省泉州郊区,于是,孙芳揣上为数不多的积蓄带着孩子找了去。
经过一个多月的打听,孙芳打听到郑建军的家人,当他们得知孙芳的来意后却拒绝告诉她郑建军的联系方式。后来,孙芳从郑家的邻居那里得知郑建军在昆明安了家,于是她便又带着孩子几番辗转到了昆明。没有确切地址,要在一个近千万人口的城市找到郑建军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孙芳只好在城西郊的普吉租了一间房子,并在一家私营工厂找到一份计件工的工作,再利用空余时间寻找郑建军。一年多的时间里,孙芳不知吃了多少苦受尽多少罪,可是却连郑建军的影子都没有见到。
家庭的变顾,还有因为生活极不稳定,露露的学习受到了严重影响,性格也发生了很大变化。2005年7月,为了女儿的成长,孙芳带着她回到了老家,想找到前夫樊明,想求得他的原谅让她们母女回家。
让她意想不到的是,离婚后,过度悲伤让樊明一病不起,竟然得了肝癌晚期,当她见到樊明时,瘦得皮包骨头的樊明已进入了生命的倒计时。“樊明!”孙芳紧紧地拉着樊明的手,眼泪大颗大颗地涌出来。
“爸爸,让我和妈妈留下来照顾你吧”露露流着泪跪在樊明面前请求。对生命和亲情的留恋让樊明点了点头,让母女俩留了下来。一个多月后,樊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临终前,他在孙芳耳边断断续续地说要她一定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便含着这个致命疑团离开了人世。
找到女儿生父却被冷漠面对
樊明的去世让孙芳悲痛欲绝,而樊明亲友的怨恨更是让她心里像有无数把刀子在戳。“无论如何也要找到郑建军,弄清事情的原委,给九泉之下的樊明一个交代!”孙芳暗暗发誓。
将女儿交给父母照管后,2006年月1月,孙芳再次踏上了前往昆明的列车。她在家政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以保障生活,然后想尽一切办法寻找郑建军。
2008年7月,露露放暑假,孙芳将她接到了昆明。因为下班时没带雨伞淋了雨,孙芳生病了,露露担起了照顾妈妈的任务。孙芳住了几天院后花光了所有的钱,懂事的露露露去垃圾桶里捡还有用的东西,拿到废品收购站变卖成钱做生活费。
有一天,躺在床上的孙芳发现露露后面跟进来一个男人,她再仔细一瞧,发现那人居然是她费尽周折要找的郑建军。“是你!”按捺住激动的情绪,孙芳将露露支开,然后拿眼睛盯着郑建军问他:“郑建军,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在找你?你当年是不是在我身上做了什么?!”郑建军不敢与她对视,低着头沉默着。“郑建军,你说话啊!”孙芳有些生气地催促。郑建军站了起来,孙芳以为他要走,没想到他却扑通一声跪在了她的面前,说出了当年发生的一切。
原来,十几年前,郑建军到深圳打工时,私企老板提供的住处是一间30平米的平房,里面住了6对夫妇和3个单身汉。紧挨着郑建军的是一对来自河南结婚仅仅3个月的小夫妻,无数个夜晚,郑建军总会被一种他从未听到过的声音吵醒,当他意识到隔着蚊帐的那一对小夫妻在做什么时,顿时耳热心跳,他把头埋到被子里,可好奇却又让他竖起耳朵。
这样的事一再发生,血气方刚的郑建军觉得自己身体里有种东西在狼奔豕突,让他无法掌控。那对来自江苏的小夫妻中的丈夫樊明喜欢跑出去玩麻将,而妻子孙芳则喜欢躲在蚊帐里织毛衣。郑建军发现,好多次,樊明打完麻将回来后会缠着孙芳做那种事,而睡得正香的孙芳总是含糊不清地嘟囔一句后任其所为。
一天晚上,喝了点酒的郑建军进屋后鬼使神差地钻进了孙芳的蚊帐,当他的手碰触到孙芳丰满的胴体时,奔涌的欲望让他不顾一切地压了上去。睡意蒙的孙芳并没有觉察异常,像往常那样嘟囔了一句后便没了声息。几分钟后,回到自己的蚊帐里,渐渐清醒过来的郑建军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震惊和后悔,三天以后,他悄悄离开了这里。
一个多小时前,郑建军无意中撞到一个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孩子在垃圾桶里拣东西,心里感到蹊跷,郑建军不由自主跟在孩子的后面,当他看到孙芳时,想起老家来电话说孙芳曾带着孩子上门找过他,郑建军意识到这孩子有可能是自己当年罪孽行为的结果。
“你这个披着人皮的狼!你毁了我的家庭我的幸福!我和你拼了!”郑建军的讲述让孙芳愤怒不已,她发了疯一样扑过去要和郑建军拼命,郑建军见状连忙逃了出去,追出门外的孙芳记下了他的车牌照,通过这一线索几天后找到了他的装潢公司。
“郑建军,男子汉做事敢作敢担,樊明因为这件事重病缠身丢
了命,难道你心里不感到愧疚吗?”孙芳气愤地质问郑建军。“对不起!不是我不想承担责任,而是……我妻子她……”郑建军支支吾吾地说。原来,当年郑建军悄悄离开深圳后到了昆明,在一家装修公司打工过程中因为诚实和能吃苦深得老板的厚爱,将他招赘为婿,辅助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
郑建军的妻子叫吴媚娜,十分喜欢他,结婚后为他生了儿子郑浩。因为郑建军长得帅,所以,吴媚娜对他看得十分紧,郑建军哪怕是和手下女员工多说几句话,都会招来吴媚娜的骂。要是让吴媚娜知道自己当年的荒唐以及有个私生女,她肯定会大闹然后提出离婚!
“孙芳,请你原谅我,我不能和露露相认,这样吧,你给我一个银行账号,我每个月往上面打一笔钱作为露露的生活费……”“郑建军,露露需要的不仅仅是钱,她还需要父爱!还有,我不想一辈子背着一口不光彩的黑锅生活,你得到我老家去为我恢复名誉!”孙芳狠狠地说道。郑建军嗫嚅着说他做不到,然后不等孙芳再开口就匆匆离开了,几天都不见踪影。
郑建军的躲避让孙芳十分恼火,一气之下她闯到了郑建军的家里。郑建军不在家,他的妻子吴媚娜听孙芳讲完一切后,气得脸都变了形。然而,她很快调整好情绪,告诉孙芳不要别有用心敲诈勒索。“你!”吴媚娜的态度让孙芳十分愤怒,她愤然离开。
孙芳决心用法律为自己讨一个公道,她要郑建军。然而,律师告诉她,罪的追诉时效是十年,而且要有充分的证据。除去露露,孙芳没有任何物证证明自己被郑建军,所以,律师建议孙芳以民事诉讼的方式郑建军,要他去做亲子鉴定,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当孙芳回到家时,发现露露昏迷不醒地倒在地上,“露露,你怎么了!?”孙芳惊叫着扑过去,用力摇晃女儿,可她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来不及多想,孙芳艰难地背起女儿就往外跑,在门口招了一辆出租车将女儿送到了医院。经过检查,医生告诉孙芳露露是急性阑尾炎发作,必须立即做手术否则将有生命危险,要她快去交手术费。自己身上仅有几十块钱,而手术费要4000多块,情急之中,孙芳扑通一下子跪在了医生面前,声泪俱下地请求医生赶快给露露做手术,她去想法筹手术费。救人要紧,再加上看孙芳不像赖账之人,医生答应了她请求。
望着露露被推进了手术室,孙芳转身就去找郑建军,告诉他露露得了急病需要手术费。“露露是他的女儿,他不会见死不救!”孙芳这样想。然而,当她心急火燎赶到郑建军公司时,却被告知郑建军去了上海。自己在昆明举目无亲,无奈的孙芳只好硬着头皮再一次去找吴媚娜,说露露得了急病急需手术费,向她要郑建军的电话,吴媚娜不但没有将郑建军的电话告诉她,而且还说如果她再来纠缠的话就对她不客气。孙芳的心彻底凉了,她伤心地离开。
走投无路,她只好给家里打了电话告急,家人急忙给她汇来了6000块钱应急。
露露出院后,孙芳本想一纸诉状将郑建军告上法庭,然而,她的经济现状不允许她在昆明再待下去,再加上露露要开学了,所以孙芳带着她回了江苏老家。回到家后,孙芳一边打零工一边照顾着女儿。
为拯救病危生命千山万水送还女儿
2009年4月的一个周末,孙芳正在镇上的一家刺绣厂做活,家里人跑来找她,说有一个男人从昆明来找她。“是郑建军!他来认露露了!”孙芳放下手里的活就往家跑。
郑建军是来认女儿了,不过,当孙芳听他说因为他的儿子郑浩得了白血病需要露露去做干细胞移植时,孙芳一口回绝了他,“郑建军,我以为你是来认露露当起一个做父亲的责任,没想到你却是抱着这样的目的而来!露露病成那样你们都不管,太没人性了!我不会让露露跟你走!”孙芳边说边将郑建军推出门外,任凭郑建军在外面哀求也不打开。郑建军找旅店住了下来,一天几次上门请求,可孙芳就是不松口,郑建军只好悻悻地离开。
一个星期后,孙芳下班回后来正在做饭,当听到敲门声她打开门,见门外站着吴媚娜,她刚要将门关上,吴媚娜一下跪了下去,哀求她:“大姐,以前是我错了,我在这里给你赔礼道歉了,请你原谅我,也请你帮帮我!”“你起来走吧,我不认识你!”当初吴媚娜对自己的污辱和自己求她为露露交医药费时她的冷漠记忆犹新,孙芳冷冷地让吴媚娜走,吴媚娜却一直跪在那里哀求。
就在这时,露露放学回来了,吴媚娜站起来紧紧地拉住露露,声泪俱下地说:“露露,你是个好闺女,不会不管弟弟的死活。露露,阿姨求你了,只要你答应阿姨,你提什么要求阿姨都答应你!”“吴媚娜,收起你这一套,我不想再见到你!”孙芳一把将露露拉过来,用力将吴媚娜推了出去关上了门。
当孙芳再次打开家门时,看到吴媚娜并没有走,而是直直地跪在那里。“大姐,救救郑浩,求求你了!”吴媚娜一遍又一遍地哀求着,泪如雨下,那可怜的样子让孙芳动了恻隐之心。可是,想到自己去求吴媚娜时她的无情与冷漠,孙芳最终还是将她赶走了。
然而,接下去的日子里,孙芳的内心却无法安宁。孙芳发现,女儿露露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最初,孙芳以为女儿是因为即将高考所致。当她发现女儿悄悄地在看郑建军的照片时,她明白了女儿的心事。血缘真是无法阻隔的,孙芳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就在孙芳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家里来了两个年轻的不速之客,他们向孙芳出示了证件,原来,他们是爱心志愿者,是为郑浩的病而来。他们给孙芳和露露播放了周浩的录影带,镜头里,周浩流着泪乞求“阿姨,姐姐,我不想死!救救我!”孙芳的眼湿湿的,而露露的眼泪则哗哗地往外涌。志愿者见状不失时机地劝说孙芳,志愿者诚恳的开导一点一点消融着孙芳心里的怨恨,让她的心变得柔软起来。那天晚上,孙芳久久无法入眠,脑子里全是周浩对生命充满渴望的样子。天亮的时候,孙芳终于作出了决定。
2009年5月10日这一天,孙芳和露露在志愿者的陪同下,从江苏千里迢迢来到昆明。当他们出现在郑建军和吴媚娜的面前时,他们流下了惊喜的泪水,嘴里一再重复着:“谢谢!谢谢!”。
经过配对检测,露露的各项指标和郑浩相符,医生立即进行移植手术,手术很成功,郑浩得救了。
这是一个怎样的富翁?
目光锁定在了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强头村一幢独立的三层别墅上,仅靠目测,该别墅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别墅的正对面是一排车库,其中不乏宝马、奥迪这样的名车。透过围墙的栅栏,一楼的院子内,两名保姆正在带孩子和洗衣服。然而就在这样的大白天,别墅的大门紧闭,门口站着一个自称是“保安”的中年男子。
一份据说是“陈峰部分家产”清单上列出,陈家在绍兴市区有一套近300平方米的公寓,在上海有2套公寓、1幢别墅,在江苏昆山有双拼别墅一幢。除了宝马X5、奥迪A6,陈家还拥有现代、本田越野车,以及面包车和一些工地用的普桑数辆。在临安兴盛置业公司、杭州周通贸易有限公司,陈家都占有很大的股份,而这两家公司注册资本都在几千万元。另外,在杭州、上海、太原、贵阳、昆山等地,他们都有工程以及房地产项目。
陈峰的父亲陈幼兴现年60岁,没念过书。早年,他因在上海承包工程发家,2003年检查出患有小肠恶性肿瘤,2004年手术治疗。同年,陈峰从南京理工大学毕业,继承了父亲的事业,并将生意做大。
陈幼兴患病后,开始长期服用“格列卫”,效果不错。使用“格列卫”每个月需要2万多元,一年算下来得二三十万元。2007年,陈幼兴腹腔发现复发病灶,经上海肿瘤医院注册医生推荐申请项目。
在中华慈善总会,记者得知,申请格列卫捐赠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对症用药,即符合国家药监局规定的格列卫的注册适应症;二、贫困群众,具体分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低保户可以直接接受援助;另一部分是不享受低保的相对困难群众,将采取自己负担一部分、慈善机构援助一部分。
随后,符合条件的患者向项目办提出申请,依照项目办的要求填写经济调查表,并提供能够证明经济状况的法律要件。于是,在记者拿到的一份中华慈善总会“格列卫病人援助项目患者经济评估申请表”的材料中,记者看到,陈幼兴在2008年1月29日签署过一份《承诺书》,其中申明了其身份是“没有参加任何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以及任何商业保险的困难群体患者”。材料上声称,陈幼兴家庭年收入5万元,自1964年7月到1978年6月一直在家务农,1978年至今为绍兴市兴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一名普通职工,每月工资1000元。其家庭不动财产为房屋1套,无其他资金来源,有单位办公室主任签字证明并盖有公章。
而在其中另一份“患者家庭成员经济情况登记表”上,其子陈峰,身为房地产公司老总,上一年年收入一栏赫然写着“28000元”。
身家过亿的“特困户”陈幼兴自2008年3月4日开始,享受起了中华慈善总会的药物援助。
而今,东窗事发,陈家的态度又是怎样?陈幼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在村里经济条件只能算中等,他承认申领了援助药物,但这是儿媳妇董某帮忙办理的。陈幼兴的老婆徐某也将责任完全推在了儿媳身上,“申请、拿药什么都是她办的,你去问她”。除此之外,陈家拒绝透露其他情况。
儿媳:坚决反对毁了我的婚姻
这陈家人口中的儿媳董某,如今又身在何处?据悉,小董已回到邻村的娘家居住。几经周折,小董最终答应了记者的采访。但她坚持电话采访,且不能用手机,理由是怕被“监听”。
对于此事,记者在小董那儿得到了一个与陈家人完全不同的版本。
2007年10月的一天,这是小董与陈峰相识的日子。当时的小董无疑是幸福的,觉得找到了这辈子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于是,在仅仅交往四个月之后,两人于2008年1月举行了婚礼。
“我俩属于闪婚。”小董做梦都没有想到,这段婚姻仅维持了20多天就出现了裂痕,“2008年1月底,陈峰说想送我出国留学,需要一份我的学历证明。”
当时的小董觉得嫁了一个疼爱自己的老公,满怀欣喜地去了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可当小董拿着学历证明回家给陈峰时,陈峰的反应却给了小董当头一棒,彻底击碎了她的美梦。
“他当着我的面把这张证明交给了他表弟,让他表弟去刻一个假的。”在小董的逼问下,陈峰道出了整个“骗药”的计划,“原来他并不是真的要送我出国,只是想要那个章的样子。我们结婚才20多天,他怎么可以这样子骗我,而且还是去做这种事。”
回忆起这段不快的往事,小董在电话那头几经哽咽:“陈峰家很有钱,每年20多万元的药费根本不算什么。我胆子很小,总觉得做这事是不对的。那之后,我也一直劝他去自首,把这钱还给人家。我和陈峰、他们家的矛盾也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小董告诉记者,她始终对陈峰抱有一丝希望,希望能和这个男人过下去。有了女儿之后,则更是如此,希望陈峰有朝一日能改过。但每劝一次,她与陈峰之间的裂痕便更深一些。终于在2009年下半年,两人的矛盾从争吵升级到了大打出手。
这一打使得小董心灰意冷,决心离开陈峰,并在今年11月向当地的公安局报了案。“但公安局当时的说法是,私刻一枚公章不属于犯罪,如果说是诈骗,则应该有北京的警方立案调查。”小董很怀疑调查的公正性,因为她录完口供后,陈峰就跟某大队长在吃饭。
小董说,现在面对陈家人的指责,她很坦然,她什么都没做过。“在任何材料中都看不到我一个字,一个签名。现在应该是他们证明这事是的,而不是我自己去证明我没干过。”小董略显激动,“据我后来了解,陈家一直是在上海的一家药房拿药。只要去那里求证就能知道谁在说谎。”
采访中,小董有好多次欲言又止,她坦率地表示现在正在处理离婚官司,律师让她不要和媒体说太多,“我当初的坚决反对已经毁了我的婚姻”。
随后,按照小董提供的线索,记者联系到了中华慈善总会在上海的指定发药点。负责发药的毕老师告诉记者,他们已接到北京发来的邮件通知,从11月起就暂停给陈幼兴发放药物。
“每次都是陈幼兴亲自来取药的。我都要看到他本人才能发药。但拿药时签名可能不是他本人签的,有时他儿子也会陪他一起来。”毕老师说,发药的流程完全按照慈善总会的规定,他们这里没有差错。
慈善总会:陈幼兴只是罕见个例
中华慈善总会通过民政部网站就此事正式作出回应:证实陈幼兴通过私刻公章、伪造公文,骗领中华慈善总会格列卫慈善援助药品。
中华慈善总会格列卫援助项目办主任钱钟民说:“发现此问题最先是11月15日总会接到知情人的举报电话。16日浙江省慈善总会会同当地慈善总会派人调查核实此事,向总会反馈结果。基于情况基本属实,项目办于11月17日致函患者陈幼兴,告知停药决定,并于当天通知上海发药点及浙江省慈善会停止援助陈幼兴。11月20日在总会再次接到来自举报人的举报信。11月23日项目办致函陈幼兴,先告知我们的决定,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陈幼兴骗领赠药这么长时间,如果没人举报,中华慈善总会能够发现吗?
对此,钱主任解释说,对患者的审批,主要着眼于患者的诚信,以及各个环节的制约,涉及患者家庭、个人隐私等复杂情况,的确没有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逐一入户调查。而陈幼兴居住在绍兴,却在上海就医、领药,容易掩盖真实情况,无论是医生或发药人员都很难发现漏洞,项目办更难彻查。
至于为何没让绍兴市慈善总会或基层组织帮忙核实,他没有正面回答,只表示“任何严重的造假和欺骗行为终会败露,即使他侥幸于一时,但绝不可能永远得逞”。
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的朱平晟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单从事件本身的法律角度看,本次事件的父子二人存在多个行为违法,涉嫌诈骗罪。
“父子二人一系列行为显示:在主观上,两行为人具有骗领药物的故意;客观上,他们通过种种造假手段,虚构了符合贫困家庭标准的事实,从而在客观结果上实现了长期骗领药物的目的。这就完全符合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当然,现在只能就表面现象而论,更多的事实细节有待公安机关侦查后才能确认。”朱律师说。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为什么两行为人能够轻易得手,且骗领药物达一年以上而没有被发现?朱律师指出,这就对尚未出台的《慈善法》提出了一个拷问。《慈善法》要规范慈善机构的种种行为,同时也应当完善慈善救济的审查制度。在法律层面上,更为了解本地区居民情况的基层政府机关(如街道、乡镇等机关)应当肩负审查责任,严查造假行为,杜绝“富人领救济”的荒唐情况再现。
诚然,对于陈峰的行为,有人谴责为“为富不仁”,认为这是急功近利、金钱至上以及部分富人投机取巧的思维惯性导致的人文精神贫乏引发的事件。但冷静下来仔细思考后,骗药行为自然是要谴责的,那慈善总会是否也需要谴责呢?
“穷人”得不到救助和治疗,而富豪却能通过层层审查拿到国家援助药品,这的确令人反省。上报材料的真伪确实很难核实,全因项目受助人分布在各地。不过,既然中华慈善总会接获投诉后可以委托绍兴市慈善总会去核查,为何不可以将上报材料核查工作也委托给上报人所在地方的某个机构?从这个意义上说,富豪骗领免费药品不仅仅是其个人的道德沦丧,相关部门的作风以及公众对免费药品流向的不知情,助长了陈峰之流大肆作假的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