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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应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数应不少于2人。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发现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三、发现消防设施运行故障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五、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同时报告部门主管。
六、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消防水泵房管理制度
一、消防水泵房应当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保持室内清洁;
二、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每月启动水泵不少于一次,保持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储水充足,稳压泵正常运行;
三、保持系统出水管网及管道阀门常开,水泵类别、水流方向、阀门开启状态、配电柜开关状态等标识清晰,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状态;
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内设备,严禁擅自关停设备和阀门;
五、设备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登记档案。
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时,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消防设施操作及维护管理事项:
1、本单位要组织专人学习,有关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操作规程:并要熟识本场所的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各消防疏散通道出口位置。
2、对各种消防设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各种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要做到各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严禁阻挡各消防设施的标志,营业时间严禁对各出口上锁。
4、实行严格管理,消防主要管理负责人要每日巡查本场所,作好交换班记录。
5、对各主要消防设施定期清毒,或保洁干燥工作。
6、对本场所的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定期组织服务人员实施、人员疏散演练及自救演练,并作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8、建立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消防知识考核,把消防责任落实到人。
消防值班制度
一、单位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制订每日24h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消防巡查的程序与要求。
二、各级值班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值班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开展防火巡查。
值班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逐级报告。
如发现火情时,应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必要时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向119指挥中心报告火警,同时报告单位部门主管。
四、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值班期间严禁脱岗、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禁睡觉。
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法规、法令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变配电室是酒店重要设施,为了确保供电,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不得擅自操作变配电设备。
三、配电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有电力局颁发的许可操作证进行操作。
四、高压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必须遵守运行规程的规定填写操作表,并在有人监护下进行操作,紧急情况下,有发令人在场作双重监护,可先操作后填操作表。
五、对配电室灭火系统,消防管理人员与维修人员要定期检查,观察压力和预防渗漏。
各值班人员应会使用灭火系统,平时注意保养。
六、加强值班,不得擅自脱岗。
每2小时抄表一次,做好日报抄送工作,同时做好值班记录。
七、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不得在变配电室放置食品和吃饭.吸烟等。
经常做好灭鼠工作。
八、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和检查不安全因素。
防火巡查制度
一、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
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
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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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条例》,遵守工作纪律,逐月将自己的出勤情况如实记入记事本,以便与本组考核情况核对。并作为年度考核及工作业绩的依据。
二、实行请假制度(考勤分别由各组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需说明请假原由和时间期限。副科以上领导(含组长)向书记请假,如书记不在则向乡长或人大主席请假,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请假一天,由组长审核,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先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乡长审批;再送办公室存档。准假后,方能离岗,离岗前必须把假条交到办公室,到岗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报告组长或相关领导。请假手续不完整者无效,无假条请假的视同旷工,无假条准假者一次罚准假者10元。
三、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轻病一般在乡政府休息;因病确须住院治疗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医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代假、告假、无故超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电话联系,回乡后必须跟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必须凭主办单位的文字或电话通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到办公室登记后方能离岗。学习、培岗必须将批准的书面说明送交办公室。
六、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外出办公事或下乡之前必须报告办公室和组长,如因公事不能赶到签到者,必须在签到时间截止之前报告组长,由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否则作旷工论处,若事后说明理由视无效。
七、副科以上领导(包括组长)如因办公事无法签到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到县外出差者,必须先向书记请示,经批准后,再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作旷工。
八、乡里统一安排加班而又没有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九、在单位内而未按时签到者视未到,属旷工。
十、原则上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须有1/2的乡干部在乡住宿。双休日实行各组轮流值班,值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组值班顺序为:计生组—综合后勤组—营林森工组—政法稽查组。
十一、实行早晚签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职工(检查站、工区、养路队除外)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只签一次到视为旷工半天,每旷半天罚款10元,每旷一天罚款20元。任何人不准代签,否则代签人每次10元罚款。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在乡(含村)住宿时间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补助60元。因公到临武境外出差,开会视作在乡住宿。因公到县城出差、开会而未到乡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补助不予发放。因其它原因未到乡政府住满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资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十二个月计),年终不评先,扣发年终奖20元;全年病假累计20天以上(按十个月计),扣发年终奖的10元(因工致病、伤除外)。
十五、检查站、工区工作人员由政法稽查组进行考勤。
十六、办公室考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一经发现并查实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十七、各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批假手续和汇报程序。
2、晚班教师接到孩子时,应清点人数并对幼儿进行简单检查,如发现明显的外部伤痕应立即询问接送教师并转告家长。
3、晚班教师认真组织晚接幼儿活动,确保幼儿安全、快乐。热情、耐心地对待每一位来接孩子的家长,询问幼儿与接送人关系,并引导家长在晚班记录表上签名。
4、如接送中出现异常情况,请详细记录在晚班情况中,并转告相应班级教师或班主任。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文秘站网-]、镇机关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或大办公室、中心主任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点至晚上21:00点和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早上8:00点至晚上21:00点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其余时间由位同志轮流负责(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时间12:00--15:00,有情况发生立即通知值班组负责及时处理)。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镇政府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区府及各部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5、值班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该值班组全体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一年内有三次无故缺席值班或迟到早退六次,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六、其他:
1、镇机关的驾驶员必须参与值班,驾驶员每个月一轮换,值班驾驶员如有事,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一条:值周班集值勤管理、劳动服务、文明示范于一体。以“认真干、虚心学、严格查、热情帮、客观评”为主体的操作要求。
管理:参与班级的管理工作;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
劳动:值周班劳动属公益性校内劳动。
服务:值周班本着为全校师生服务的原则开展值周工作。
评价:对被检查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综合评价。
学习:在参与值周班工作中虚心学习,增强为他人服务的意识。
示范:值周班作为一个窗口,应向全校及外单位展示自己的精神风貌、行为、礼仪。
第二条:管理。
每周由德育室指导团学联纪检部对值周班进行上岗培训,值周班班长(暨学生校长助理)及团支部书记全面负责管理,各岗位组长协助值周班长进行岗位管理。班主任老师为值周班的辅导员,团学联的指导老师为值周班的总辅导员。
第三条:岗位。
由纪检部制定各岗位及岗位的人数编制,由值周班班长、团支部书记共同商议,组织安排落实。
第四条:着装。
值周班同学应统一着装校服,并佩带上海市奉贤中学值周班的岗位标志。
第五条:纪律。
加强组织性及时间观念,按时上岗值勤;不迟到、早退,在教室内检查评比时,应尊重别人,尽量做到轻声,不影响正常的教育秩序。
第六条:劳动。
每位值勤的同学应在团学联老师、班主任老师、班长和团支部书记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校区公益性劳动,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自己岗位的工作。如果时间允许,应积极配合其它岗位完成规定任务。
第七条:安全。
在参与值周班劳动及管理工作时应注意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如发生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德育室指导老师、班主任老师、班长或团支部书记反映。
第八条:评价。
全体值勤的同学应努力提高自己的责任感,严格、认真的执行评分标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3.负责办公室值班的安排;
4.收集各种反馈信息,并及时上报;
5.整理勤工助学各类资料;
6.协助开辟勤工助学岗位;
7.根据原则安排勤工助学人员上岗;
8.管理勤工助学数据库档案;
9.每月3日(法定假日另行处理)前收齐考勤表,并交于财务部;
10.完成每月评优工作的汇总。
11.负责联络各岗位及用人单位。
工作流程:
==》勤工助学岗位变动信息
信息登记--->考察可行性分类存档----->信息处理----->招聘----->按原则安排上岗----->单位接受学生----->收考核表并交于财务部----à学生工作得报酬----->意见反馈----->接受反馈及意见、整理存档----->处理意见)
==》客户需求信息
信息登记-à信息处理-à分类存档-à交由有关部门处理-à交财务部考核表做工资-à发放工资-à接受反馈意见-à处理意见
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室主任职责
主持开展中心内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各部门(基地)间的协调,以及配合组织部丰富内部生活文化的延续;
协助中心主管老师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三、制定及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制度、管理条例,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期末总结;
四、监督各部门(基地)的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反映全体员工的思想动态等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负责勤工助学内部的月底评优及年底评估,做到公正严明,奖罚分明,确保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工作台的正规化;
六、协助组织部召开每周例会、安排勤工助学办公室值班人员的值班;
七、带头学习勤工助学内部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的管理条例,严格要求自己、以己律人;
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室管理规范
??????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室是处理勤工助学日常事务的场所,为了促进勤工助学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现制定如下工作规范,望各部门(基地)负责人和勤工助学干事认真遵守:
一、办公室使用规范:
1.要使用办公室的各部门(基地),其负责人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预约,如需临时使用
可在办公室无计划时使用,并在计划使用前撤离;
2.未经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使用办公室;
3.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办公室内财务的安全完整,未经办公室人员许可,不得对办公室
内文档、财务作出操作处理(部门负责人只许对本部门文件进行查阅)。
二、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室值班制度
值班时间:每天晚:7:00-9:00
一、按时值班,严格服从勤工助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值班,做到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值班前的准备工作,例如打扫卫生,整理文件等;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日记,转接班时必须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交接一切未处理的工作;
四、礼貌待客,热情周到。做到认真、公正、严格地执行任务,做好记录工作。如有重大事件发生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汇报,请示后处理;
五、请假时必须提前半天以上向办公室主任递交请假条,批准后由办公室主任协调换班;
六、值班人员应遵守文明公约、使用文明语言,不得在办公室吃东西、吸烟、打牌、喧闹等一切影响工作的事;
七、办公室不得随意借出。办公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办公室所属物品属于公有,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
八、办公室电话是方便各部工作之用,不得用来处理任何不相关的私事;
九、值班人员到岗后,首先查看记录本,有事做事,无事做日记,不得做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学外,一旦有事,立即停止);
十、对有重要事件部长级以上的勤工助学干事进出办公室要登记,并把相关事件记录下来;
1、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级文件精神、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社会等方面的知识。
2、学习方式采取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辅导由办公室或科室组织,办公室组织的集中辅导两个月1次以上,科室组织的集中学习交流一个月1次以上。有计划地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鼓励个人通过自学考试、参加培训等形式,提高学历,提升素质。
3、办公室组织的学习活动,由秘书科牵头负责,办公室全体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程序;科室安排的集中学习,由科室自行组织,须有相关记录;个人学习须做好学习笔记,每年撰写学习心得3篇,心得交秘书科整理归档。
4、办公室每年推荐3-5本必读书,适时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增强学习效果,提高素质修养。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提高工作水平。
5、经组织同意的学历学习、外出业务培训等,取得相关结业证书后,学杂费由单位承担。
二、会议制度
1、县政府办公室实行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工作交流会议等制度。
2、全体会议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领导班子集体主持召开,主要研究贯彻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决定,部署办公室的重要工作。根据需要,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主要进行民主推荐干部。
3、主任办公会由主任、副主任和秘书科长参加,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到其他科长,主任主持召开,主要研究贯彻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人事任免、干部奖惩、重大财务、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和事项等。
4、工作交流会由主任、副主任、相关科室科长参加,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主要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回顾交流工作,研究部署任务。
5、办公室内部会议在会前应充分准备,做到议题明确,重点突出,保证会议效果。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科指定专人记录,整理归档。工作交流会由相关科室指定专人记录。
6、办公室召开会议时,需要回避的人员要主动回避,因公未能出席的,会后指定人员传达会议内容。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7、县政府办公室总支会议、支部会议按《》规定执行。
三、值班制度
1、值班室负责日常值班工作,要及时编制值班安排表,实行主任、副主任带班制度,切实加强日常值班的管理工作。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造成脱岗、空岗。要遵守保密工作纪律,不得随意公开和扩散值班时掌握的信息。
3、值班人员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未处理完事宜应与下一班做好交接。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记录工作。
4、值班人员要做好当值期间的文电接收工作。做好值班电话的接听和应答工作。
5、值班人员要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要及时向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报告,并按照领导的指示迅速办理;遇有特别紧急情况,应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报告。需报市政府办公室的重大事件,经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上报,同时根据情况编辑《值班快报》。
四、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要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外出公务或临时性外出应向科室负责人说明事由及去向。
2、工作人员病假、事假等休假时间均按有关规定执行。科室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在1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分管主任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的由分管主任批准,2天以上的由主任批准;主任、副主任请假按县委、县政府规定执行。
3、科室工作人员出差由科室负责人安排,科室负责人出差需向分管主任请示,副主任出差应向主任和跟线的县领导报告,主任出差应向县分管领导报告。
五、人事制度
1、中层干部任用。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竞争择优。
相关流程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一般履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讨论决定、任职等步骤。正式任命时,办公室负责人作任前谈话。
2、工作人员调配。
招录公务员。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编制情况,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招录计划,报县人社部门统一安排。
选调工作人员。根据岗位需求,一般采取定向考察或公开选调等方式进行,具体由秘书科牵头负责。选调人员一般执行六个月试用期。期满后,经考察合格并报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3、其他人员管理。
办公室及基层单位现有企业性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从严控制新进企业性质人员,今后确因工作需要新进的,实行劳务派遣制。
办公室借用下属单位企业性质人员,借用期间的待遇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六、财物管理制度
1、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凡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用公务卡支付;在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支出在500元(含)以下的小额费用,可用现金支付。
2、原始票据应为正规的完税发票或财政监制票据。单项金额在100元以下的,可出具自制票据报支;吊唁、慰问、扶贫等支出由会计室提供统一格式凭证报支。
3、日常费用“一月一清”。票据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各科室科长、分管行政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分别签字后方可报销。其中,车辆费用票据由行政科分管副科长签字审核。代办县领导的费用报支后直接打入县领导本人公务卡。
4、公务出差食宿费用、补助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执行。
5、大额办公用品和县领导、办公室领导小额办公耗材由行政科负责添置、处理;科室小额办公耗材由各科室科长出具物品领用单到三元商店、政务公司领取,费用以科室统一结算。
七、车辆管理制度
1、县外用车、外单位借用车由分管行政后勤工作的副主任调配,县内用车由行政科分管副科长调配。
2、车辆保证正常公务活动使用,严禁公车私用、私驾。除公务活动外,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入库封存或在经批准认可的地点停放。
3、健全车辆出行记录台账,按月交由会计室作为报销依据。跟线服务车辆出县的须提前登记备案,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支。按月公示车辆行驶公里数、油耗、维修费用等情况。
4、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做到热情周到服务、安全规范行车。对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驾驶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5、严格控制车辆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实际发生费用由借用单位承担,出县的另外酌情收取折旧费500-1000元/天,出省的须报请主任同意。
八、接待就餐制度
1、县外来客需要接待的,由县接待办负责安排;县内来客需要接待的,由分管主任或相关科室接待。
2、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工作餐,40-60元/客,禁止饮酒,尽量在机关食堂安排。要压缩陪客人数,杜绝客少主人多现象。
3、工作日中午加班,在一楼大厅正常刷卡就餐;其他时间加班在机关食堂就餐,40元/人。
第一条:行政中心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由相城公安分局、相城区行管局共同负责,除四套班子大楼外的行政中心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第二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建立治安保卫门岗值班制度。
第三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
(一)制定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
(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第四条: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二)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四)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五)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六)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第五条: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第六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门岗值班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检查、登记进入本单位外来人员的证件;
(三)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巡逻和检查并进行记录;
(四)督促本单位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
(五)督促加强内部治安防范技防设施建设和维护。
第八条:各单位应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照有关标准对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