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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市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为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我委窗口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简化工作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全市服务窗口深入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立足我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树立“审批就是服务”的理念,以“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无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工作标准,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状态不佳、推诿搪塞、程序繁杂、时间冗长和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办理结果不公开不透明问题,促进程序简化、效能提升、服务规范、过程透明、流程再造、严谨公正、及时办结,形成“人人是窗口、处处树形象”的良好局面,把服务窗口建设成为信息化程度一流、软硬件一流、服务态度一流的先进典范和示范区。
二、创建目标
(一)进一步优化流程。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结合窗口工作实际,用新理念、新标准对所有承办事项审批流程进行重新评估、科学分析,大胆改革创新,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前置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行并联审批、超前介入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等服务方式方法,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
(三)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公开服务承诺,健全制度规范,切实解决服务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漠、办事拖沓、服务不到位问题,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固化成果。按照“信息化程度一流、软硬件建设一流、服务态度一流”的标准,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队伍,以全流程高满意度为目标,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切实提高服务质效,把成果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强化执行落实,用制度建设推动“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常态化。
三、创建措施
(一)服务受理零推诿。按照我委服务职能,积极受理服务对象申报事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怠慢、推诿扯皮。材料齐全的一次性受理,并在时限内办结;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不让服务对象空跑、多跑。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窗口设置岗位牌,工作人员佩戴身份牌,做到岗责分明、精准服务。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推行网上申报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等多种便捷服务方式,根据需要开辟“绿色通道”,高效便捷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工作人员做到着装规范、服务热情、语态端正、文明有礼。对服务对象做到真情接待、主动服务,不居高临下、不盛气凌人。配备桌椅笔纸等便民服务备品;在明显位置公开办事指南、法定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
(三)服务质量零差错。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准确无误开展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一站式”“一网式”服务。全面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依托发改委门户网站,及时审批服务信息。同时,建立完善业务办理纸质和电子档案的审核、存储和保管工作。
(四)服务结果零投诉。建立网上服务平台,开通群众反馈通道,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对服务对象的合理诉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以全流程高满意度为目标,切实提高服务质效。及时解答和办理相关业务,使用规范办公用语,做到语调平稳、语气文明。
四、创建步骤
(一)自检自查,兑现承诺。按照“四零”服务标准,严格开展自检自查,做到制度再完善,承诺再兑现,责任再落实,标准再达标,从制度、设施、服务上达到“四零”服务窗口标准。(完成时间:6月底前)
(二)细化标准,健全制度。立足窗口实际制定“四零”承诺服务标准,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简化流程、规范服务,做到流程再造、看有现场、学有榜样、服务有标准,把服务窗口打造成为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服务榜样和服务标杆。(完成时间:7月底前)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以“便民利企”“依法行政”为导向,紧紧围绕“全省一流、中西部一流、向全国一流跃进”的目标定位,以等城市最优做法为标杆,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举措改革,突出流程优化和“一网通办”,全面建设“审批最优、流程最简、机制最活、效率最高、干部最勤、服务最好”的住建政务服务标准,打造“群众满意住建服务”品牌。
二、实施范围
本次对标优化所涉部门包括住建领域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编辑、审核,并在政务服务网(县)或天府通办上对外了政务服务事项的局属单位和股室,所涉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等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
三、主要任务及步骤
(一)对标定标(2021年4月15日前)。对标等城市(不限于上述城市),从办理条件、提交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审批方式、网办深度、跑动次数等方面,逐事项逐指标和标杆城市对标,深化对比分析研究,摸清底数、找准差距、明确目标、制定措施,推动住建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各事项的具体方面指标,可根据最优做法对标不同城市。按一事一表方式,填报《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表》,如涉及需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的,一并填报《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问题和需求清单》,请各局属单位和股室于4月15日前报送,相关资料报送至政策法规股(并附word文档)。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质安站、建管股、城建股、交易所、设计股、住保股、局办(档案室)、村镇服务中心、地震监测中心等。
(二)综合评估(2021年5月5日前)。局属单位和股室,对提出的优化实施条件和重难点问题进行会商研究,进而明确现阶段优化提升目标。优化目标原则上保持与市上统一,对因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无法实现统一的,局属单位和股室要纳入持续对标提升计划。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质安站、建管股、城建股、交易所、设计股、住保股、局办(档案室)、村镇服务中心、地震监测中心等。
(三)优化实施(2021年5月15日前)。按照“明确一批、实施一批”原则,局属单位和股室对照评估审定的对标清单,推进相关改革措施落地落效,重新编制优化后的办事指南,并同步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逐事项完成优化调整,保持线上线下一致。局属单位和股室对政务服务事项优化调整到位情况要重视,确保对标优化措施目标及时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质安站、建管股、城建股、交易所、设计股、住保股、局办(档案室)、村镇服务中心、地震监测中心等。
(四)成果巩固(2021年5月底前)。各局属单位和股室要结合政务服务对标优化,积极推进“全县通办”“一张身份证办成事”,要形成和一批“全县通办”“告知承诺”“零材料提交”和“一证(照)通办”事项清单,于5月底前对外公开,并报政策法规股汇总后报县政务和大数据局备案。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质安站、建管股、城建股、交易所、设计股、住保股、局办(档案室)、村镇服务中心、地震监测中心等。
四、主要优化路径
(一)“减材料”。大幅精减办事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一律不需提交;对能够通过告知承诺、容缺审批、审批部门主动核查等方式解决的材料一律不提交;对兜底的模糊条款一律取消;上一环节已收取的申请材料,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文的,只需提供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即可,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对政府部门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实施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后,申请人可免于提交;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材料,通过转变管理方式予以精简,如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估评审材料,推动转变为审批部门内部审查评估;大力推广电子证照,丰富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场景,减少实体证照提供。
(二)“减环节”。对进驻大厅事项要进一步充分授权或通过“一网通办”高效运转。探索推行“审核合一”“独任审核”等审核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审批层级,提高运转效率;对可并行、可提前介入服务环节,要进一步优化减并环节,大力推行联合踏勘、联合验收、联合审图;推行“一事联办”集约服务,推进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的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系统重构政务服务部门内部业务流程以及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事流程,推进关联政务服务业务流程优化再造。
(三)“减时限”。根据审批事项的法定要求、管理现状和风险系数等的不同情况,分类研究时限压减办法,强化分类细化管理;在不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对部分审批时限较长的事项,积极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对建设工程类事项,强化提前服务,缩减办理时限;对补证、换证、注销等业务相对简单的办理事项,力争做到当场办结。
(四)“减跑动”。大力推动网上办,强化数据共享和部门业务协同,提升网上办事深度,减少企业和群众到后台股室及实体大厅现场办事;大力推进“全县通办”“就近办”,实现更多事项在全县范围内办理;强化“一事联办”,减少多头申报、反复跑动;深化事中事前指导服务,推进“不见面”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局属单位和股室要充分认识实施“住建领域‘四减’提速工程”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提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局属单位和股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落实,认真摸清底数、找准差距,坚持对标一流,深入剖析问题、提出措施,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制定对标优化方案,明确改革措施、目标进度、责任分工及可预期达到的改革成效。
一、问题导向、效益优先,项目制团队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在全面梳理、总结公司2017年项目制团队建设管理取得的宝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项目制团队建设实际运营出现的新问题、新任务,注重优化管理流程和激励导向,完善评审与过程管控细则管理制度,出台修订版的山钢金控《项目制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体现公司项目制团队建设的合规性、科学性和适用性,为……项目团队建设的管理创效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支撑。下一步随着公司项目制团队管理的持续完善和提升,并逐步走向制度化和常态化运营,项目制团队将彻底实现公司各项重难点工作的破冰创效,引领公司各项工作以超常规的良好状态持续推进,为……全年目标的实现贡献出智慧和力量。
二、深化认识、突出重点,政策研究及宣传工作多渠道全方位
根据前期金融政策趋紧的经济环境,进一步深化认识,开拓思路,整理出国家的近半年各项经济政策,从宏观和微观等多层次对政策进行剖析,完成《2017-2018近半年金融政策监管回顾》、《中国“智造”升级遇阻,中美贸易去向何方》两篇具有指导价值的政策研究报告,在公司范围内传阅学习,强化全员对涉及金融政策法规的难点解读及金融行业形势的市场研判,切实履行起金融创新研究室的政策研究职能,打造研究型团队。目前基于中美贸易关系摩擦升级,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定位,对对此次贸易战进行专题分析的第二篇研究报告《中美贸易战火重燃,中国“智造”任重道远》也已在成稿阶段。
同时注重提炼项目制团队建设中的诸多工作亮点,以《攻坚克难的利器...》、《化激励为动力... 激活一池春水》为题在…….内外多级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提升公司形象的同时,为公司项目制团队摇旗助威。其次每周五按时《金融信息周报》,并及时将公司的时事新闻动态编入周报,同步于……微信公众号编辑发表,使广大受众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动态。
三、高度重视、营造氛围,管理创新成果申报优质高效
按照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了…….现代化管理创新成果的纸质材料和申报系统电子版材料的申报工作,…….共上报了《项目制团队管理创效平台的...》、《基于...的一体化融资管理平台研究与应用》两项成果;同时完成了省冶金总公司创新成果纸质材料的盖章、装订、审核、签字等申报工作,…….共上报了《项目制团队管理创效平台的建立与应用》、《基于智能风控体系的一体化融资管理平台研究与应用》、《基于打造全员利益共同体的多层契约化管理体系构建》三项成果。
四、纲举目张、谋定后动,其他工作同开拓共奋进
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对公司及员工的价值创造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拟定《……..2018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并实际实施运行。
组织各部门、公司对2018年重点工作配档表内容进行确认,完成了重点工作配档认领、主责人员、分管领导、主责及协同单位,确立了工作目标和针对性措施,已经报公司审批并发文,公司级62项重点工作目前均处于实质性运行阶段,部分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总体安排和工作部署,确保“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目标的实现,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总体安排和工作部署,转变观念,尽职履责,强化服务,充分发挥登记注册、广告监管、市场监管等职能,为建设城市、美化城市、管理城市搞好服务,为推进全市城镇建设“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湖滨城市目标的实现做贡献。
二、目标要求
通过尽职履责,服务城镇建设活动的开展,1、使系统人员讲政治、顾大局,按照爱商、助商、安商、留商的原则,积极为拆违拆迁经经营者牵线牵线搭桥,主动帮助他们按照政府规划解决经营场所等问题;2、为城镇建设的规划、设计、建设等企业创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为重点项目、重点市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3、促进广告牌匾等广告市场、市区专业市场的秩序明显好转。
三、主要工作
1、认真履行登记注册职能,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凡经营者因拆违拆迁需变更登记的,做到随到随办,不以任何理由拖延,并免收变更登记费用;凡拆违拆迁经营者涉及年检验照的,从今年起一律免收年检验照费;继续落实我局创优环境服务发展的36条意见,扎实落实“一审一核、限时办结、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项措施;对市、县重点企业创新推出“两提前、四帮助”服务措施:即“提前预查企业名称、提前预审登记资料”和“帮助整理申报材料、帮助确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帮助设计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帮助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引导、支持外阜和我市企业、资金、人才向城镇建设领域流动,为夯实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智力、资金、技术支持服务。
2、认真履行广告监管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的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墙体广告、店堂广告、印刷品等广告,净化、美化、亮化城镇广告市场。
3、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侵害拆违拆迁经营者合法权益行为,建立和完善红盾护商机制。加强对城镇建设原材料市场的监管,严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产品流入市场,为提高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标准提供保障。
4、积极服务城镇建设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区域,对列入省、市、县重点的,分层次建立专门的服务班子,提前介入,实施联系人制度,提供法律咨询和业务服务,积极推进项目、工程、区域建设。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市区市场建设,在新的市场建成后,强力推进市场的规范管理,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等多种手段,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协助相关部门把商户请进市场,帮助他们在市场内依法经营,促进市场在城乡建设中的拉动作用,推进“商贸兴市”战略实施。
6、积极倡导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开展“热爱*、建设*、美化*、共享建设成果”活动,发挥其作为我国经济成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使其在城镇建设中发挥主动性,增强积极性,增强荣誉感。
7、积极搞好与职能相关的各项服务,力争做到“五个不让”,即:“不让政策在工商部门截留,不让差错在工商部门发生,不让时间在工商部门耽误,不让权力在工商部门私化,不让服务对象在工商部门受冷落”。
8、加强工商队伍建设,推进廉洁、文明、公正执法,严厉查处干扰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影响部门形象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为推进城镇建设提供队伍保障。
四、主要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服务*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场科、商广科、公交科、消保科、企管科、企业注册分局、个私协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系统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督导检查、考核评比。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行政审批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
一是重点领域提速提效。
在前期规范完善各审批要素的基础上,以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企业开办和重要权证办理等领域为重点,切实优化流程,精减材料,提速增效。①投资项目建设审批:进一步优化组合,缩短审批时间,打破原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对每一阶段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实施并联审批。比如,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将原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整合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实行一张表单申请,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与施工许可实行一套材料合并办理,申请材料压缩62%。调整审批时序,震评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环评、文评、能评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即可,用地预审意见可作为土地使用证明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水、电、气、暖、通信等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减少等待时间,加速审批。转变管理方式,房地产开发立项由核准改为备案,企业在未取得土地的前提下,可提前办理后续的环评、能评等手续。②企业开办审批: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全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累计签发电子证照1100张,依托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将开办企业涉及的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全环节实施“一链办理”,同步推送,企业注册实现最快30分钟、最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办结。
二是办事成本全面压减。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通过精简申请材料、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重塑审批流程等手段,逐项逐项压减清理,仅审批服务局承接事项就精简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民办培训学校变更名称等41个事项的申报材料70余份,减少办事环节92个,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12000余次,少填表格8000余份。引入诚信机制,对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53个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目前已办理500余件。
三是对接企业靠前服务。开通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直通车”,配齐配强专门人员,到工地,到厂矿,现场调研,坐下来与企业共同研究如何完善手续,针对问题,找准症结,一企一策,有针对性“专属定制”解决办法。目前已经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39个。推行农机办理牌证上门服务,机主只需一个电话,诸城审批服务局就安排专人现场踏勘,无需再把农机开到城里,深受农机主欢迎,目前已为群众上门办理农机牌照70余台套。
四是一窗受理成效明显。依据关联度、相近性、办件量,将审批局承接的177个事项和入驻政务大厅的439个事项资源有机整合,划分为项目建设、社会事务、商事登记、应急服务等7个服务区。每个服务区明确一个牵头主办科室,打破部门界限,广泛开展数据共享、材料互认、并联推进、容缺受理,构建横跨部门、纵贯层级的服务模式。通过实施一口对外,原来涉及两个甚至多个部门的许多复杂审批事项,现在只进一个服务区即可办成。整理615个“一窗受理”事项,编辑出版“一窗受理”标准化手册,专门开发一窗受理云平台受理业务等措施,实现了“集中受理、联审联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让企业和群众来大厅办事实现了“排一次号、提交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收费、一个窗口出件”。
五是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为破解因某些证明材料不易取得等因素导致申请人来回跑腿和办事梗阻的痛点、难点问题,出台《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针对一些法定的审批条件和不易取得的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改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商务成本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针对一些高频事项推行“容缺受理”。在申请人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部分资料不规范的情况下,可以先予以受理,再由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补充齐全。这些创新举措的推行,实现了企业办证材料更加简化、手续更加简便、耗时更少、费用更低,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六是深入推行“一链办理”。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信息化上下功夫,重新绘制审批事项流程图,承诺时限全部压减到法定时限40%以内。开展“一件事”主题式服务,对一件事涉及多个许可事项的,实行关联许可事项“一链办理”。例如,合并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两事项,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时间由原来最少3个工作日到现在只需1小时;企业注册实现最快30分钟、最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办结。
七是完善帮办代办网络。自2015年起,即实施重点投资项目审批全程帮办代办。出台《诸城市推行重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不断扩大代办范围,加强纵向联系,政务大厅设置专门窗口,建设起一支由4名专职工作人员、8名专职代办员和52名镇街级代办员组成的人员队伍,构建起以代办窗口为龙头、17处镇街园区为骨干和235个社区代办点为触角的立体化代办服务网络。对年度重点项目,均建立工作台账,主动靠前,提前介入,动态关注进展,及时召开联席会,各部门联动。今年以来,共为51个重点项目提供代办服务,组织“模拟审批”23次,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299个工作日以上,审批提速约35.2%。
八是深化“互联网+”应用。编写事项服务指南162个,一次性告知单157个,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要求,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按照“一看就明白,一填就正确,一审就符合,一次能办好”的要求,制定了申请事项详细的受理审批“零基础”标准化模板160余套,在省政务服务网和科室公开邮箱中全部公示,方便办事群众下载使用,做到“窗口一站式、告知一口清、示范一文本”。制作生成了175项承接事项手机二维码,办事群众只需手机轻松一扫,即可便捷获取政务信息。开设自助办税区、办事辅导区,方便企业和群众网上申报、自助申请、自助查询和自助打印,惠及办事群众40余万人。今年以来,群众通过外网申报15.6万件,外网申报率99.8%,快递送达4000余件,签发电子证照1600余张。
二、下步工作方向:
(1)完善“一窗受理”服务机制,着力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优化窗口布局,完善“一窗受理”运行机制,开展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统一受理、一次收件,进行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加强“一窗受理”平台建设,推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共通,完善网上申请、统一受理、原件预审、分类审批、办结核验、统一评价等功能。加强对前台受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的同时,通过局集中培训、科室自主培训、个人灵活自学等方式不断增强业务技能,使其尽快承担起承担前台无差别综合受理职责。
(2)继续深入推进流程再造,让群众更便捷地办好一件事。进一步对办事流程进行全面梳理、重新设计、重构重塑、优化升级,进一步延伸“一链办理”,开展“一件事”主题式服务,以办好“一件事”为目标,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的要求,让群众实现“只跑一趟腿,办成一件事”。选择一批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办理量大的审批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网上申请、线上办理、实名认证、在线咨询、居家打证或免费邮寄”的全方位服务,让办事群众在家即可办好一件事,实现从“只跑一次”到“一次不跑”的跨越。
(3)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深入贯彻落实《潍坊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整合建设项目各窗口布局,进一步精简整合审批材料,实现“一个窗口”提供服务、“一张表单”申请。优化审批环节,推进多评合一、区域化评估评价。推进并联审批,实现设计方案联审、“多图联审”、“多测合一”、“联合验收”。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环节不超过35个工作日,全流程不超过70个工作日
(4)深化制度创新,扩大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覆盖面。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实施范围,进一步梳理一批办理频次高、能够较好提升办事群众体验感和获得感的事项清单,实现涉企审批事项百分之百容缺受理。进一步完善审批与监管联动机制。通过与监管部门进行双向互动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互通联动,弥补监管真空。
(5)创新服务机制,着力提高办事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进一步发挥“吐槽找茬”窗口作用,开展好差评服务,通过发现问题不断倒逼各窗口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贯彻“窗口受理无否决权”、延时预约、上门办理、24小时不打烊等特色服务机制,实现更多便民事项全天候自助办理,努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第一流的服务。
(6)主动靠前服务,强化代办帮办服务。进一步发挥代办帮办窗口作用,进一步完善代办帮办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实行代办员包靠制,创新实施覆盖全事项、全领域、全流程的“三全”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延伸服务半径,无偿为申请人提供审批咨询、指导和帮办代办等服务。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激励措施,突出工作实效,建立一支一流的代办帮办队伍。
一、贯通落实宏观政策与“放管服”改革举措
1.贯彻落实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港口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2021年3月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乱收费问题整改到位。(县市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人行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商业银行优化再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探索建立水电气、纳税、社保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充分运用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应用场景,加强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贷发放方面的应用,支持普惠金融更好发展。〔县发改局(金融办)、人行支行、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市管局、县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破除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加强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在户籍、医疗、社保、住房、配偶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优化审批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取消疫情防控中恢复或新增的审批事项,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创造力
6.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做好划转承接事项的流程再造,全面实施“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加大事项划转和人员配备力度,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依据中省市编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县级现有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调整,落实中、省、市关于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相关规定,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认真做好中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管局牵头,相关行业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8.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县住建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严格控制强制性认证目录,推动将强制性认证目录中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产品种类扩大至30%,进一步整合划分过细的认证单元。增加指定的认证机构数量,对不涉及产品安全的变更无需申报,压缩认证时间和成本。(县市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市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依据中省市公布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编制公布本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规范实施备案程序,严防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县市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根据国务院修订的《企业注销指引》,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扩大简易注销范围,让市场主体进得来、退得出。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人社局、人行支行、县税务局、县市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公正监管,管出公平和质量
16.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按照中省市安排,严格规范行使裁量权。(县司法局牵头,县市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与跨部门协同监管等监管方式融合。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与被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审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合抽查范围,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县市管局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推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工作。(县发改局、县市管局、人行支行牵头,县政府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省上系统对接联通,推动形成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规范城市管理部门执法行为,制定公布城管执法标准和要求,加大对随意执法等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查处力度。(县住建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对相关企业、环节实行100%巡查抽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建立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管局、县经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监管新标准和新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开放兼容监管等。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市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优化互联网医疗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积极开展互联网问诊、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探索实现线上咨询与线下诊疗衔接,推动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建设。(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实惠
24.以建设数字政府为引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采取电子认证、“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同时,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绝不能出现歧视现象。(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县税务局牵头)
26.优化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供电分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持续优化公证服务,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逐步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县司法局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8.优化医疗服务,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推进居民健康档案、身份识别、基本诊疗信息在医疗机构间的共享互认,优化就诊流程、提高诊疗效率,落实安全责任、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按照中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协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省共享互认,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强县、镇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镇(办)、村(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多个关联事项探索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成为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充分发挥12345热线优化营商环境“总客服”作用,畅通企业群众咨询、求助、建议、投诉、举报渠道,实现企业群众诉求“一号响应”。(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便利企业和群众融资。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21年底前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县自然资源局、人行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32.进一步简化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流程,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全面实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畅通困难群众求助热线,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救助。(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局、县残联等相关单位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3.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设限。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外资,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商工作。优化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在线审批、限时办结”,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经贸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统筹协调,增强改革工作合力
34.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分阶段细化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举措。对于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提升“放管服”改革的整体成效。(县政府办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鼓励支持各镇、各相关部门大胆创新,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充分调动和发挥推进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更优。(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今年,我局在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这一中心,结合省、市局年初工商工作会议精神,全局上下团结一心,稳中求进,进中求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能,为我县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各项工作按序时较好地完成。现就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卓有成效
1.加强联系沟通,以有效作为赢得地位。主动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主动向企业及其他监管服务对象宣传解释,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监管服务对象对工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
2.着力提速增效,提高服务发展能力。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活动,大力推行“一审一核”,实行优质化服务,做到窗口服务“八公开”。对县政府确定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开通登记审批“绿色通道”,变被动受理为主动介入,实行导向服务、帮困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五项服务举措,着实践行服务亲情化、业务快捷化、窗口规范化,树立工商部门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市场的良好形象。我局登记窗口服务人员已连续多年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目前,全县经济持续发展,到今年5月底,全县共有个体工商户7387户,企业2439家。
3.落实发展政策,丰富服务发展内涵。今年来,我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积极制定36条优惠帮助政策,目前已交县政府研究论证中。我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利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为广大企业融资,截至目前,我局已办理动产抵押51件、股权出资3户,为企业融资105万元。
4.实施商标战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发挥商标指导职能,积极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以机械制造、农产品等产业为主攻方向,深入企业调研,制定了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培育发展计划,采取跟踪督导、上门服务等方式,指导企业填报申报材料,积极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今年以来,培育扶持华星集团“铁扇”申报驰名商标,“双丰”、“TL”、“蜂联”、“东大”申报省著名商标,具体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监管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1.加强法制建设,推进和谐执法进程。牢固树立公正理念、法治理念、和谐理念,坚持法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相统一,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指导帮扶相统一,在基层工商所推行“说理式”案件,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2.创新工作举措,强化监管执法效能。以食品安全及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商标广告执法、打击传销为重点,突出执法监管工作的社会效益,创新管理措施,强化管理成效,全力维护公平交易、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发放过程中实行现场勘、探严格整改等措施,以规范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行为、保证上市食品质量为重点,积极推行“票政通”系统,实现了“监管关口前移,监管重心下移”,提高了食品市场监管水平,食品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截止目前,我局抽检了3个类别,20组商品,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向政府争取资金,加大商品抽检力度,下半年,商品抽检率将会得到大大提高。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实施,高度重视和加强商标专用权的维护工作,尤其是对“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标志专用权进行了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以农资打假为核心的“红盾护农”行动,全面推行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管理等制度,指导农资企业开展连锁经营,走出农资市场监管新路子。系统地做好打击传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公安部门和各社区进行打击传销专项排查工作,目前未发现任何传销活动。
3.加大了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半年来,全局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经营行为,涉案范围包括无照经营、非法经营等方面。尤其是我们查处取缔东湖小学和花桥中学附近黑网吧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较好地树立了执法权威。
4.深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了“12315”投诉中心服务机制,加强了消协“一会两站”建设,消费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并发挥了监督作用。推动了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向更深层次发展。今年“3·15”活动期间,出动300余人次,向广大消费者发放消保宣传材料近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并组织现场销毁活动。
三、队伍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1.进一步理顺工作运行体制。积极稳妥地对内设机构、岗位职责、人员分工的科学调配,将人员力量向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执法岗位倾斜,2009年新录用5名公务员均被充实到各基层工商所,有力地缓解了办管脱钩后,基层工商所执法力量匮乏的问题。开展了“科(室)、所负责人例会制”等规章制度,有效加强了科所联动、政治业务学习和重点工作的部署。
2.进一步提升“效能监察”力度。为纠正职守意识不强、服务观念淡薄等不良现象,县局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系统各机构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通报形式行文印发,便于大家认真对照完善和整改,取得积极效果,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
3.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坚持以能力提升、能手培育、能效升级为主线,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建设水平。今年以来,县局积极开展了案件互查、业务知识等培训和岗位练兵,积极搭建网上学习、办班培训等新型练兵平台。截止目前,共组织业务培训班2期,案件互审、点评2期。
4.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将工商文化引入、渗透到行政规划、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监督的各个层面。把弘扬工商文化融入到加强工商执行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中,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员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引导、凝聚、教育作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一岗双责”落实到每个领导、每个工作人员,落实到执法监管和内部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四、下半年工作设想
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一步贯彻市局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年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理清、转变、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职能,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工作职能和市场经营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全力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1、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式,促进经济科学发展。总体工作要再上一个新的台阶,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创新工作要育新举措、新突破,以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监管职能进一步到位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2、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学习教育,继续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各项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思想教育,培养勤政、廉政的良好品质。
3、继续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继续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从源头上抑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大力整治无照经营,取缔非法经营;切实做好流通领域商品的“打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保护弛名商标专用权;加强广告管理,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建设,做到有问必答,有假必打,有案必查。继续加大力度,对集贸市场进行整治,巩固成果。
4、围绕中心,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进行跟踪回访,为企业排忧解难;二是积极引导个私经济快速发展;三是实施名牌战略,指导、帮助企业正确运用商标,争创著名、弛名商标;四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一、理清思路,明确职责,推动管理工作长效开展
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领导班子于去年八月份组建完成,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切实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群防群治。加强宣传教育,建立与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防控技术措施,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努力为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氛围。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管理制度,完善违法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严格执行行业准入、退出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活动。三是坚持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坚持责任追究。未按规定落实监督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实现文化市场风正气清
牢固树立“大市场”、“大管理”、“大执法”的观念,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加强对区内1800余家文化经营场所的市场监管,深入推进文化执法工作开展。
(一)对网吧的监管。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一部分“网吧”经营户不自觉地加入到“无证经营”的行列。无证“黑网吧”时闭时开,逃避管理,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屡禁不止,非网络游戏、不健康游戏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针对区内实际情况,执法局按照创城标准对区内254家网吧集中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了网吧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对网吧经营户的培训工作,对达到要求的颁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2011年全年共查处违规经营行为152起,扣押经营器材260余件,共计立案298起,并依条例给予了处罚。同时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了数十次校园周边地区文化市场拉网式集中执法行动,净化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通过持续保持网吧高压监管态势,使得经营户自觉依照条例进行经营,为社会提供健康良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
(二)对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场所的监管。经过摸底发现,区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场所的无证经营行为是合法经营的数倍。无证经营呈现出由地下转为公开,由小散经营向规模经营发展,由个体向家族化、团伙化演变的趋势,表现出更强的反复性和隐蔽性。执法局先后对辖区内28家文化娱乐场所、10家电玩城组织了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处的隐患登记备案。积极与公安部门衔接,密切配合,对区内无照经营的黑电玩,特别是居民反映强烈的带赌博性质的电玩城进行了清理查处,累计立案131起,有效净化了文化市场。共发放《娱乐场所管理相关法规告示》120余份,积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3家违规经营的娱乐场所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2个月的行政处罚,对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进行处罚取缔,并扣押了相关经营器材。通过扎实开展娱乐场所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效规范了娱乐场所经营秩序。
(三)对出版市场、印刷复制企业和经营户的监管。针对部分印刷单位手续不全、违法盗印现象时有发生,干扰印刷市场正常发展的问题,一方面,按照“压缩总量、优化结构、加强监管、严格规范”的要求,坚持打击与防范、扶优与治劣相结合的原则,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印刷厂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印刷行为;另一方面,积极帮助印刷企业建立健全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五项制度,不断规范印刷行为,使其逐步实现行业自律管理,促进我区印刷业依法、健康、有序地发展。2011年,对121家印刷厂、134家复印打字社、212家图书经营户、31家电子出版物经营户和各物流中心开展了不间断、大强度、高频率地专项治理行动,全年共计出动稽查人员1876人次,检查图书报刊经营场所485家次、印刷复制企业29家次,取缔无证无照出版物经营门店22家,共收缴非法图书报刊43000余册,立案调查105起,对违规经营户依条例进行了处罚。查处物流中心大案要案2起,在天源物流、大唐物流依法扣押2万余本图书、1万余张光盘,并将相关责任人移交到公安部门。
(四)对音像市场的监管。目前区内共有40家手续齐全的音像制品经营场所,执法局多次开展音像门店专项稽查行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04人次,取缔摊点13个,收缴盗版音像制品等违法物品2800余件。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到,流动地摊成为困扰文化市场的一大顽症。据上一年执法局工作统计,流动地摊所出售的各种书刊、音像制品几乎全是盗版和非法文化制品,是贩黄的一个主要渠道。不法经营者流动于街头巷尾或出没于早、夜市,多数是无证经营,单枪匹马,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形成了一支无人管理的“老大难”队伍,是严重困扰文化市场管理的一大顽症。根据市文化执法局的统一部署,对于流动地摊采取不间断、高压式、高频率检查方法,严查市区早夜市兜售盗版光盘行为。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先后7次对市区夜市进行集中治理整顿,对市区苗庄夜市、兰田步行街夜市、前十夜市、解放路西段夜市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对非法音像制品经营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共收缴盗版影音制品万余盘,早夜市贩卖盗版光盘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整治行动得到了市、区领导的一致肯定。
(五)对报刊报亭销售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取缔各类非法报刊,关系到维护报刊出版发行正常秩序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结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力量,高密度地反复清查报刊市场,严厉查处各类非法报刊,并深入追查其编辑、出版、印刷、销售等各个环节,深查深挖从事非法报刊经营的不法团伙和网络,严厉打击制售非法报刊行为,坚决取缔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各类非法报刊编辑部、记者站,进一步规范报刊市场秩序。对自发形成的非法销售图书的摊点和集市,如烈士陵园图书集市进行了清查和取缔。
(六)对演出市场的监管。随着文化生活的丰富,现在举办各种类型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较前一时期有明显增加。要全面加强营业性演出管理,严格规范营业性演出申报程序,明确申报条件,认真审查营业性演出申报材料。对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演出的明珠之夜费翔演唱会依条例进行封场,待演出团体补齐材料,审查合格后才予以批准许可。现在区内承接营业性演出的演艺公司已经能自觉向我局递交申报材料。2011年先后对王力宏携群星演唱会、明珠之夜费翔演唱会、“黑豹”摇滚夜演唱会、苏宁家电开业演出、金鹰家电圣诞活动演出进行了现场监场,确保演出内容积极健康。同时还加大了对市区、农村非法街头演出的监管力度,杜绝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表演的行为现象。
(七)集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整治挂历、台历市场,对凯歌文化城、水田老庄里92家经营户无证经营挂历台历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纠正和处罚。二是整治年画市场,对小商品市场三楼46家无证经营的经营户进行查处,并依处罚条例内容对其耐心说服。三是整治民营医院,开展了对辖区内8家民营医院非法出版宣传杂志的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开展打击私装卫星电视接收器专项整治。对私装“大锅盖”的各社区单位、各住户了通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五是整治文物和艺术品市场。加强对区古玩市场的管理巡查,切实加大文物美术品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协同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倒卖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市场健康稳定。
三、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开展“扫黄打非”工作,队伍建设是关键。我们始终把执法队伍建设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专业精、作风硬的执法队伍。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多次召开会议,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有关网络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了文化市场执法行为。二是规范办案程序。利用网上办公平台,规范案卷整理。按照法制部门要求,统一办案流程。正是因为有了规范的办案流程,在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抽查中,我局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在机制上不断完善,在措施上相应跟进,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全面提升,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为全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文化服务。
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体制尚未完全理顺,人员、地点分散,执法职能尚未完全合并;二是人员严重不足,大量的工作尚待开展,执法装备还达不到要求;三是创新意识和执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特定工作对象的监管尚缺乏长效机制。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创新,真抓实干,切实解决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科学谋划,开拓进取,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2012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内部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紧急处置预案》和《执法机构行政管理规范》等文件,不断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市场监管,确保通过验收。去年,通过全体人员艰苦细致的工作,确保了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文化市场全部取得满分,并赢得加分,为荣获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全国地级市第一名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们将根据去年创城工作的思路和经验,继续做好区内文化市场管理和净化达标工作,确保文化市场环节全部达到全国文明城市验收工作标准。
(三)强化重点整治,规范经营秩序。建立全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数据库,科学高效地管理文化市场。下移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暗访和调研,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处置违法经营;同时对文化市场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使其做到守法经营。抓好重点整治,查处大案要案,一是查处非法演出,打击假唱、假演奏;二是查处非法无证经营行为;三是加强对动漫市场、手机音乐版权等新生文化产品衍生物的规范整治;四是打击娱乐场所的非法经营。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商洛市棚户区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丹凤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房屋密度大、建筑质量差、使用年限久、安全隐患多、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条件脏乱差的集中成片居住区域(包括国有土地上棚户区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县城总体规划、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大重点区域规划、商於古道文化景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对棚户区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第四条县委、县政府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审定全县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规定、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改造项目规划,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棚改办)负责研究、拟定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改造项目方案审核、计划下达、贷款申报和进度督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牵头棚户区改造项目考核奖惩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政府负责全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棚改办负责全县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
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供水、供热、供电、供气、通讯等经营企业,应当配合、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六条棚户区改造按照“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安置、改善民生,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依法征收、营造和谐”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四大重点区域规划、商於古道文化景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县棚改办应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四大重点区域规划和商於古道文化景区规划,编制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经批准的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九条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项目用地基本具备建设条件的,应当与棚户区改造同步进行。
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配套设施应与安置项目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县住建局审查批准。
主要地段、文物景点周边等重要地段的改造规划,应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后报县政府批准。涉及文物保护的应按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对确需调整规划指标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参照《商洛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科学设定户型面积。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县棚改办根据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全县棚户区改造年度实施计划。
对存在社会公共安全隐患或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确需改造的棚户区项目,可以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国有企业实施或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应按有关规定报县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申报确定程序为: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县棚改办提交书面改造申请和改造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改造模式、投资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方案、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建设方案与实施计划、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成本测算等附件。
(二)县棚改办审查全县棚改项目申报材料。
(三)县棚改办汇总全县棚改项目并报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由县棚改办向市棚改办申报,争取列入计划。
(四)县棚改办依据市棚改办给我县下达的实施计划,向各项目建设单位下达实施计划。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持项目实施计划批文及其他有关资料,向县发改、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评报告等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建立健全用地情况调查、房屋确权测量、征收安置补偿等档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并将各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将征收房屋的图文影像资料同时建档,一户一档。
第十七条已列入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
第四章土地利用
第十八条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先安排,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县国土局应在每年第三季度末汇总下一年度棚户区改造用地规模并编制计划,提前申报用地指标。
第十九条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市政公用设施通过划拨方式供地。其他用地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
第五章征收补偿
第二十条征收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按照《丹凤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按程序公示期满(不少于30日),并得到改造区域多数群众同意后,由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二十二条多数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县政府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二十三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及时公告,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将拟征收项目的名称、范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并告知被征收人有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权利,被征收人应在5日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可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在5日内协商选定评估机构不成的,按照《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机构选定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入户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必要时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取得相关资料,逐户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第二十六条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房屋产权不明确的,由县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县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棚户区改造房屋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主选择。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采取购买现房的方式进行安置。
第二十九条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先签约、先搬迁、先选房的原则进行实物安置,同期签约、同期搬迁的以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安置房选房顺序。
第三十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征收、招商、建设相分离的办法。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实施主体,招商、建设主体由县政府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第六章建设管理
第三十一条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作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第三十二条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理应严格按照县城管局审批的时间、路线组织清运,不得随意拉运倾倒,影响市容环境,妨碍交通秩序。
第三十三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商品房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
第三十四条安置房小区应保证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并做好小区内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确保功能完善,环境整洁。
第三十五条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综合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回迁安置户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开发部分,应执行预售许可证制度。
第三十六条安置房小区公共服务物业用房应按《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标准设置,并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三十七条安置住房设计方案经审定后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正式变更文件,由项目实施单位报县棚改办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变更内容较大的,应提请领导小组批准。
第七章资金筹措管理
第三十八条县住建(棚改)、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中、省专项补助资金支持。
第三十九条县财政应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每年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房建设以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第四十条县棚改办和棚户区改造贷款用款人应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争取更多信贷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
第四十一条县有关部门应积极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支持政策,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第四十二条县财政应将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数额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确保按期还本付息。
第四十三条县财政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加强对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开支,不得用于其它住房开发和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
第八章优惠政策
第四十四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四十五条县税务部门要落实好国务院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四)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五)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六条电力、通讯、网络、有线电视及供水、供气等企业要按照相关政策对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给予50%的减免。
第九章督查考核
第四十七条县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对各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月检查排名、季点评通报、年度考核奖惩。
第四十八条对未按进度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责任单位,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县政府将按照有关程序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第四十九条县审计局应当加强对棚户区改造资金的审计监督。县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行政问责力度。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棚户区改造应当依法征收、文明搬迁。实施单位在改造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弄虚作假,发生侵占、私分国有、集体资产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棚户区改造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改造,未按照方案进行改造,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方案的,县政府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十二条在实施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违反土地、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第五十三条棚户区改造管理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的,依法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