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煤矿应急演练总结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2013年,吉林八宝煤矿、四川杉木树煤矿相继发生救援人员在事故抢险和排除矿井隐患中牺牲的事故,暴露出煤矿企业和矿山救护队对预案演练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应急演练工作不扎实的突出问题。
为推动煤矿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深入开展,2013年10月29日,本着“面向基层、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神华集团牵头,宁夏煤矿安监局、宁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神华集团安监局、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宁煤集团”)等单位参与,在神华宁煤集团大峰煤矿红梁井举行了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综合应急演练。
现场再现
演练模拟了大峰煤矿红梁井某工作面采空区顶板大面积垮落,采空区高浓度瓦斯涌出;又因电气失爆产生明火,引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工作面顶板冒落,井下通风系统部分受到破坏,风流部分短路,9人被困的情景。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在应急演练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有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开展了井下紧急撤人、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井下侦查与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和伤员紧急转移等科目的演练。和以往的应急演练相比,本次演练还有一些特别之处。
突出实战性
此次演练严格按照各参演单位应急预案,在确保矿区其他矿井生产秩序正常、矿区主要交通干道畅通的前提下,科学设计演练事故情景、真实搭建瓦斯爆炸事故场景,确保了煤矿瓦斯事故处置过程的真实再现。演练历时3个半小时,从事故预警与报告、指挥与协调、事故监测与评估、交通管制、疏散安置、现场处置、医疗救护和社会沟通等多方位进行演练,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基本做到了井下真撤人、真停电、指挥部真行动,矿山救护队真拉动、真救援,最大限度地真实检验了煤矿企业调度人员应急响应能力、井下职工自救互救能力、指挥部应急决策和指挥能力,以及地方政府应急保障能力。
应用新型装备
此次演练,使用了工业视频系统和移动摄像系统,做到了井口演练现场、演练指挥部、神华宁煤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互联互通。演练动用了KTE-5救援可视化系统、KJ-139人员定位系统、KJ90NB安全监测系统、KT31无线通信系统、DH-2000数字程控调度系统、工业视频系统、移动摄像系统及卫星通信指挥车、应急侦检照明车、应急电源车、多功能救援装备保障车等大型装备,既为应急救援决策和行动提供了有力保障,又检验了新型装备的使用技能。特别是神华宁煤集团矿山救护总队使用的KTE-5救援可视化系统,实现了向现场演练指挥部、神华宁煤集团救援指挥部同步实时传输井下救援情况,为指挥部科学决策打下了良好基础。矿山救护队在井下救援中,使用了铝合金轻型支架、液压剪切钳、手动泵,蛇形探测仪、雷达搜寻仪、心肺复苏仪等先进救援设备,及时处理冒顶区域,打通救援通道,搜寻伤亡人员,缩短了现场救援时间,提高了救援效率。
注重演练评估
此次演练还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和评估表,对演练的准备和组织实施进行全面评估。演练结束后,立即召开了参演单位自评会和评估专家会,重点讨论研究了演练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对演练存在的应急预案要素缺失、应急演练文件不规范、应急通信保障不到位、医疗救护响应不及时、应急指挥部权限不明晰、应急指挥部技术组分工不明确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形成了评估报告,为进一步提高演练质量,完善企业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响应和应急指挥水平指明了方向。
注重宣传
此次演练将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演练前,及时将演练信息向矿区职工及周边居民进行宣传;演练中专门设置了员工家属围攻井口情景,淋漓尽致地表现遇难员工家属难以控制的情绪,达到了用矿难警示群众、教育职工的效果。演练还邀请了神华集团神东煤炭集团、神新能源公司、乌海能源公司、大雁集团和宁夏部分煤矿企业负责人观摩学习;演练及预演期间,神华宁煤集团组宣部和新闻中心对演练整个过程进行了视频录制,并制作成安全教育片,下发至相关企业学习,扩大了演练的宣传效果。
问题凸显
此次演练是面向基层开展实战演练的一次有益尝试。从演练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来看,在应急管理和应急演练工作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指挥部演练偏少
多数煤矿企业演练侧重于事故预警和响应、井下避灾、事故救援行动等方面的演练,忽视了应急抢险指挥部决策与指挥、救援方案研究与制定、信息与媒体应对等方面的演练。
演练文件编制不规范
多数演练注重演练实施方案、演练脚本的编制,忽视了宣传方案和保障方案的编制,甚至忽视了演练安全保障和意外情况中止等程序编制工作。
演练评估手段不足
由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等演练评估方面的标准制度尚未出台,演练评估工作在基层不够深入,演练评估的标准和方法不能满足演练的实际需要。
亟需实战演练研究
近年来,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部分企业连续多年零伤亡,企业负责人、员工和应急救援队伍对应急救援工作相对陌生。作为提升企业应急救援能力的重要手段,实战演练目前开展的不多,形式大于内容,亟需研究解决。
所获启示
为规范演练组织实施,强化演练评估,提高应急演练质量,推动应急演练面向基层、贴近实战,结合此次演练组织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需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转变演练方式
生产经营单位要探索研究新型实战演练方式方法,开展“指挥部演练”“双盲演练”等示范性应急演练,探索研究新型实战演练方式方法,解决演练“重演轻练”的问题,提高演练的质量和效果。
加强应急演练规划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要开展贴近实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应急演练活动,推动应急演练工作立足企业、面向基层、注重实效;企业要定期开展高危行业、重大危险源、汛期安全生产、新装置新员工等方面的演练活动,全方位、多层次提升应急演练的数量和质量。
规范应急演练准备实施工作
企业开展应急演练,要紧扣应急预案、紧扣应急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合理设计演练事故情景,明确演练的具体目标和重点内容,规范应急演练的文件编制、强化应急演练的总结评估。
一、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
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今年严格按照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修订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的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应急工作人员,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三、继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
以县直部门、乡镇(场、区)应急救援中心为单位,建立行业、辖区应急资源数据库,加强与交警、消防、交通、水利、地震、气象、卫生、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沟通与联系,不断完善辖区应急资源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指挥调度便捷、实时高效联动的运行机制。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各乡镇(场、区)安监站要建立与当地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技术含量。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认真做好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工作,及时接收预警信息,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得到及时、准确上报和妥善处置。
六、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升事故灾难应对能力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06)的要求,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升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根据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加强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国第三个“5.12”防灾减灾日活动,现就加强全市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防灾应急疏散演练是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应急意识的重要途径,是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减轻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的有效手段。近年来,防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在我市中小学校等部门单位全面推开,收到了良好效果。但从全市其他行业和部门单位开展防灾应急疏散演练情况看,还存在演练开展认识不到位、不平衡、组织不规范等问题,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亟需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防灾应急疏散演练作为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重要力量。
二、切实做好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各项工作
(一)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演练活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宣传教育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采取专家讲座、专题展览、网站专栏、报刊文章、海报标语、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地震、火灾、水灾等应急避险知识和成功案例,增加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和互动性,提高社会公众学习掌握防灾应急避险知识的自觉性,使防灾应急疏散知识达到人人重视、人人熟知、人人响应的效果。
(二)健全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各部门单位可参照《应急疏散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部门单位、本行业实际,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就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应急准备、预警手段、紧急疏散、善后处置和信息报告等方面做出规范,力求预案内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操作。预案编制要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学校、社区、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做好人员安全疏散;煤矿、非煤矿山、化工企业等要合理安排好重要部位的人员疏散程序,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精心组织实施。对每次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单位都要结合应急疏散预案,成立演练指挥机构,制定演练方案,细化演练程序,力求避险方法科学合理、疏散路线清晰明确、处置措施具体得当。要加强对参演人员的培训,明确疏散程序、疏散信号、疏散路线、疏散顺序、疏散场地和时间要求等,充分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演练活动安全、有序、有效。要及时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总结分析,对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四)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演练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积极参与防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的良好氛围,推动演练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医院、进企业、进大型活动场所等。
三、切实加强对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应急疏散演练第一责任人的应急疏散演练工作领导机构,强化对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按照《省安委办、减灾办关于开展全省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黔安办〔2019〕54 号)文件和铜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安〔2019〕6 号)、《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要求;长坝镇安全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各行业应急演练。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文件精神,长坝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秦再全为组长,涉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安全办制定长坝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方案。在2019年12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秦镇长强调要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一是各涉安单位、行业主管单位要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二是各行业(领域)要认真对照各部门行业职责的落实工作;三是做好大排查大整治的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到位,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按照安全检查“四不两直”要求,深入企业一线切实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五是深化事故隐患常态化治理和常态化考核,做好“五落实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六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方案。
二、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和县下发的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文件要求,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期间,全面排查、辨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环境影响等风险、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1家,排查事故隐患60处,现场整改45处,限期整改15处,复查销号15处。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镇安监站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镇派出所、道安办、交管站、安监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特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辖区道路通常,出入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镇安监站、村管所对全镇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五)旅游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对整治外来旅游团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停业整顿期间、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旅行社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证的旅游车辆、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的;旅行社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旅行社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的;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星级宾馆、A 级景区等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未达到相关标准
此外,我镇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电力、渡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强化应急演练,增强应急队伍战斗力
按照“仗怎么打、队伍就怎么练”的要求开展专项应急救援大演练,检验人员队伍的战斗力。在安全生产方面2019年12月组织开展了一次校园消防应急演练,在自然灾害方面于2020年3月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逃生演练。大大提高了企业主体企业的安全意识,人民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应对意识,提高了长坝镇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镇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关键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开采技术;安全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X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65(2016)08-160-2
1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矿山开采技术混乱
矿山开采技术混乱是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很多非煤矿山在进行开采时缺乏详细开采设计和方案,有些具备开采设计方案的再开采时也完全不照方案要求进行。集中表现在超量开采和越界开采上,有的非煤矿山在取得开采权后并未自行进行开采,而是将开采权非法转交其他承包人进行开采,对承包人开采资质审核极其不严格,导致无证开采和滥采现象泛滥,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带来很大困难[1]。
1.2矿山布局不够合理
非煤矿山在布局上也存在不合理问题。非煤矿山在布局时并未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导致很多大矿小开,无疑对资源是极大浪费。近年来经国家专项整治,许多不符合开采资质的非煤矿山被关停,但现阶段仍存在为数不少的布局不合理的小型非煤矿山,这些小矿山大多存在开采技术不规范,严重浪费资源。针对小矿繁多问题,国家采取“合小为大”政策,实际整合中也是困难重重。
1.3开采管理难度大
当前对非煤矿山开采管理存在较多阻碍因素。有很大部分非煤矿山业主对国家政策认识十分不到位,他们大多认识不到国家对矿山资源的所有权问题,而采取十分狭隘的观念,直接导致管理难度加大。另外有些业主会主动进行非煤矿山开采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但因办理时间长、程序较复杂,很多业主会采取边办理边开采方式,使矿山生产长时间处于合法与不合法尴尬境地。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2.1强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是一项所有工程最基本的问题,只有做好安全工作,才能进一步的进行工程项目实施,对非煤矿山的相关管理人员来说,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刻不容缓。安全生产以责任制为核心,这就要求在生产工程中,工作人员要把安全意识深入内心,严格遵守相关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出现问题能够及时找到相关负责人解决问题;相关部门也要常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和设备正确使用的培训工作,对设备定期维护和更新等措施,来预防安全问题发生。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非煤矿山生产是项涉及到众多生产人员的大型系统工程,相关管理人员要协调好机构以及环境等和工作人员的优化配置,因此建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培养专业性和有足够经验的监管人员是必要的。监管过程中不仅要明确岗位责任制,还要定期对监管人员进行考核,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发挥自身应用作用。在非煤矿山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使其符合新时期发展需求,为飞煤矿山生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建立持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的教育培训体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问题主要是针对参加生产过程中的工作人员来说的,相关部门要据实际情况,总结正确生产经验的同时,规范生产人员的安全行为,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定期考核;指定健全的奖惩制度,提高生产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强化安全文化建设。除此也要定期指定不同生产人员分享自己的安全经验,全员参与,互相交流,提升安全生产在工作人员心中的分量。
2.2坚持开拓创新,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机制建设
建立完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群防群治机制:非煤款山的发展以科学发展为基础,在生产过程中抓管煤矿生产的党政部门要建立相应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全面的宣传与教育,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群防群治,并结合生产过程中个环节的特点进行改善。各级领导、组织也要以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以安全为核心,营造良好的生产氛围。建立完善风险预控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管理:非煤矿山生产本身的风险性极大,且随着时代变迁,传统的风险预防管理机制已逐渐面向淘汰,风险的类型也在发生的变化,我们只有积极的探索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及途径,抓住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才能更加全面的去推进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质量。建立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不断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特定性,但一旦发生却是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以及人员安全上的问题。需要建立一套能够应急救援的机制,预防在发生事故时,可以全面快速的做出应急救援的措施方案以及全面控制局面,减少资源的浪费。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生产操作人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为非煤矿生产安全方面做到预防控制。
3结语
总结以上分析,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影响安全的因素较多,首先人员众多,且分散,作业程序也较分散,再加上生产环境足够复杂及恶劣,都会影响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着重结合实际工程情况,预防安全问题的发生,组织应急救援的预防策略,日常工作中要做到严格的控制和监管,对各个岗位的人员要多做定期培训与考核,及时补充安全意识的培训,着力构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30日)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对照《关于转发〈广东省*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安监[*]51号)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需要,动员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做好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执法监察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10月30日)
这次专项行动采取日常执法监察和集中执法监察相结合,全面执法监察和专项执法监察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具体分如下几次专项行动:
第一次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打“三非”反“三违”专项执法监察行动(5月1日至5月30日)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摸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法律)现象,保持高压态势,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存在“三非”和“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次执法监察专项行动: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监察行动(6月1日至6月30日)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是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情况;
四是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劳保用品的配备、发放使用情况;
五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及整改落实情况;
六是事故报告、处理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七是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八是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九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第三次执法监察专项行动:非煤矿山(尾矿库)专项执法监察行动(9月1日至30日);
1、非煤矿山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是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进行生产;
三是爆破作业是否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要求进行;
四是地下矿采矿作业掘进、回采、运输、提升、通风防尘、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爆破、职业危害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状况;
五是露天矿是否按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2、尾矿库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是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情况;
二是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坝浸润线埋深、坝体外坡坡比、排渗设施等是否满足设计与《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三是防洪渡汛主要措施、应急预案、物资器材准备等情况;
四是库区内存在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矿库安全的隐患整改情况;
五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等情况;
六是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防垮坝、防浸顶、防自然灾害等事故情况,重大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演练情况。
第四次执法监察行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专项执法监察行动(10月1日至30日)。
1、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是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方面是否做到合法生产、经营、储存;
二是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定期做好安全评价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三是应急救援预案有无演练、有无演练记录(登记、照片、录像)、消防设备是否完备、有效;
四是安监部门所发的整改指令有无得到落实;
五是重大隐患是否得到整改。
2、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是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仓库有无违规或超量存放;
三是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落实;
四是零售点有无存在安全距离不足或连片经营、超量储存等问题。
三、总结提高
各县(市、区)对各阶段执法监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应进行认真总结,研究提出今后强化执法监察工作的措施,各阶段执法监察专项行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并上报市局,市局将对各地开展执法监察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煤矿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在6月8日,煤矿召开了安全施工协调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安排;6月13日举行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为保证16项活动的效果,煤矿矿成立了以经理、副经理、驻矿安监处长为组长的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专门负责协调工作,6月15日,煤矿再次召开安全施工协调会专题会,要求增强活动氛围,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全矿各施工单位根据活动安排,相继成立了活动领导组,细化工作安排将活动氛围营造、活动计划安排等工作落实到人头,完整的工作体系,周密的安排部署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把活动的开展与职工队伍素质的培养有机结合,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声势大,参与人数众多。煤矿站在提高职工素质的高度,先后组织矿建、土建施工单位开展了“安全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活动,同时施工单位利用班前会,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百题知识”问答,全矿数百人参与了活动,全面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每旬用两天时间,向职工广泛宣传国务院《通知》(国发〔〕23号)、甘肃省政府《实施意见》和两个《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60、6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安全宣传咨询日当天,发放印宣传材料100余份。
三、把活动效果与职工接受程度相结合,开展职工喜欢,群众认可的活动
煤矿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拒绝求数量、求花样、求人数的作法,通过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活动,以达到活动有实效,活动范围广的效果。在矿区内悬挂安全标语22条,安全宣传排版30余张,写安全信件13封,组织我公司和施工单位女职工井口送温暖,送安全鞋垫50余双,组织开展了安全漫画进施工现场巡回展览,还在职工中开展了“我为安全献一计”合理化建议活动,全矿近百人从安全管理创新、安全教育、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为我矿安全施工献计献策。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得到了施工单位的认可,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把活动开展与展示矿区形象、凝聚人心相结合,务实抓好每一项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煤矿要求每一项活动要达到求真务实的效果。在举办安全宣传教育牌板展览中,煤矿结合矿建、土建单位的实际情况,图文并茂,把安全漫画带进了施工工地巡回展览,一张张生动的图片生动的反应了违章造成的后果,时刻提醒着工人要按章作业。工人在上班前、下班后经过漫画前禁不住停下脚步观看,都称这次安全漫画展览活动太及时了,就像一场及时雨滋润了缺少安全知识的人们。
为了将本次安全月活动落实到实处,使活动的开展富有成效,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到基层、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活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指导、督促,并认真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保证了活动的正常开展。在安全月活动中,煤矿坚持定期日常检查、周安全检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进行安全检查14次,共查出隐患82条,大部分进行整改,整改率达96%。一是由工程技术部牵头,各部室配合,以质量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开展了查隐患、抓苗头、反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对掘进施工质量、“一通三防”、瓦斯检测监控、机电运输、文明生产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6次,查出安全隐患37条,查处“三违”11人次,“三违”、质量问题罚款47200元。对查出的隐患或问题,现场落实了整改单位、整改时间和责任人,按照“四定”原则落实施工单位限时整改,经复查,37条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二是组织开展了雨季“三防”和机电运输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对矿井水情、水害进行了全方位排查分析,对矿井排水、供电、防雷电等进行了系统检查,对矿井机电、运输各环节进行了彻底排查,对雨季“三防”重点工程进行重点督查,对“三防”物资的准备、排泄洪沟、防雷电设施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隐患5条,完成整改4条,保证了“三防”工作的落实,为矿井安全渡汛提供了保障。三是结合矿实际6月21日,由工程技术部牵头,各单位配合,组织开展了矿井突然停电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活动,锻炼了职工队伍,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应急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定期检查和各级人员的不定期巡查,使煤矿安全月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有力地推动了安全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现场环境。
五、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短期效应与安全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安全长周期
“安全生产月”活动因时间的特点,只具有短期效应,煤矿在活动开展中,完善管理制度,拉长活动时间,使天天成为“咨询日”,月月成为“安全月”。一是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开展了防治水、周边小窑、防汛等三项专项内容检查;二是加强和规范班前会,要求施工单位班前会上认真传达公司文件精神,以安排任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按照班前排查,布置任务、强调安全、技术培训、安全宣传等内容进行,要求时间在30分以上。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使矿井安全管理的系数大大增加,职工安全意识大大增强。三是制定了《项目工期考核办法》(东煤司发〔2011〕62号)和《火工品监督管理制度》(东煤司发〔2011〕63号),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建设。四是坚持每周三召开安全施工协调会和土建例会,及时处理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为各单位安全施工提供了有力支持。
六、存在的问题
尽管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卓有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内容和形式较为单调。
七、今后的努力方向
我们将认真总结这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教训,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努力搞好来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1、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
2、在准备策划上,再认真;
3、在增强效果上,再下功夫;
4、在整改安全隐患上,再努力;
5、在营造氛围上,再加油。
6、认真总结,以月促年
关键词:煤矿;安全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X7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就煤矿企业来讲,抓安全管理是永恒的主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措施,履行好职能部门的职责,采用科学、先进的方法结合宝贵的生产管理经验;坚持“装备、管理”并重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进行管理,安全生产就会取得好的效果。
一、如今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安全投入小。井下设备老化,装备不足,每年按6.0元/吨煤提取,返用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偏小。投入不足,未达到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的标准要求。
2、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不规范,不及时;有的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当;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理;有的是未把自己的安全放在首位,盲目作业;有的是安全知识贫乏,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差,而培训、学习时间有限造成的。从分析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措施和规章制度操作,甚至违章作业所致。管理人员跟班、值班人员又失位,不负责任,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而使事故发生。
3、“三违”人员受处罚力度不够大。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抓隐患处理,反“三违”。每查到“三违”人员视其具体情况、情节轻重给予每人每次50元—100元的经济处罚或停工学习三天的处罚显得偏松。
4、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采、掘、机、运、通、地质、测量和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偏少。使用和维护先进装备、设施的人才不足,使其效能发挥被打折扣。
5、从业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煤矿从业人员大都是家庭贫困,文化素质偏低的弱势群体。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业务素质提高困难,自我规范能力不强,加上人员流动性较大。故对煤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素质的提高有难度,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过程。也是一个长期、艰苦的任务。
二、浅析搞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1、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对超前的安全规章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煤矿企业来说更应如此,现阶段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已经相当完善,但面对与一些基建矿井、发展中小矿井来说,企业内部的一些文化体系建设、规章制度的建设还不是很完善,适应不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需求。
所谓制度,也可以看做是一种“意识”,即制度超前也就是我们的“意识”要超前。在此不仅需要高层领导的统筹兼顾意识、中层干部的分片掌管意识、基层班组的现场应变意识都要超前。具体实施途径不论是从优秀企业中借鉴、特殊培训中汲取,或是在现场经验中总结,但最终目的是要达到各系统、各专业、各岗位的安全意识均需超前。只有制度超前,才能使安全生产有力可行、有规可依;才能在煤矿生产万变中及时做到应变;才能避免“亡羊补牢”的被动局面。
2、注重现场,将每一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全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严格管理。我们既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上取得成功经验,更要看到我们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着差距,为此要抓好:(1)企业要进一步针对煤矿的实际制定和完善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并且按照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真正按照规程操作。(2)每一个生产企业都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现阶段,我国大中型煤矿企业不乏有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但在具体生产实践中部分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有时候面对制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制度成了摆设,这好比“纸上谈兵”,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煤矿安全生产不仅是领导的事,管理人员的事,更是我们广大职工的事,它最终代表的我们煤矿工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提高认识,面对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我们除了按章执行、按步操作之外,还应该从严、从细的要求自己,坚决承担起安全规章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者。其次,对于煤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来说,在制度面前做到人人平等,要坚信制度是给大家定的,不是给某人定的。身为安全规章制度的监督者,我们以身作则,做到“铁制度,应执行;真较真,不糊弄”。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我矿加大对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我矿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我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针对重点,解决难点,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当前,我矿安全生产上事故发生的重点是顶板管理和火灾管理等两个方面,但工作上的难点还包括水患的治理。因此如何防范以上三个方面的伤亡事故,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顶板管理上,一是必须督促区队配备专业的找顶人员,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分片分段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做到敲帮问顶,永久支护及时跟上,锚杆支护成排成行,架棚巷道充填必须严实接顶,杜绝工作面现场空顶作业,冒险作业,在处理危岩时现场矿下文班长以上人员必须现场指挥,制定科学的方案措施方可进行,切实防止顶板事故;三是煤矿井下带班矿领导及科室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工作和各工作面的支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及时解决顶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四是我矿全面推行“以钢代木”的支护材料,确保支护到位。
在火灾管理上,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召开百日安全活动动员大会,部署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并将重点工作制成督办表下发落实。重点开展了顶板管理、防火灾、文明驾驶、夏季三防等活动,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由分管部门督办均得到了有效整改。矿内相继组织了不安全行为人员座谈会、无不安全行为抽奖和本安知识竞赛、安全文化建设座谈会等;组织各单位举办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签字仪式;并观看了以《安全发展,成就辉煌》为主题的宣传片。 在综合楼及井口前悬挂了宣传标语,为切实开展好火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将国家主题宣传片和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上传矿服务器,要求各单位利用班后会时间组织学习,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目标、方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培训和演练,针对火灾等各类自然灾害,实施救援实战演练,增强应对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技术创新和小改小革,着力解决火灾等安全生产技术难题,科学分析安全工作出现的新问题,研究新情况,制定新对策,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技术革新。
在水患治理上,我矿始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水患治理方案,特别是有水患威胁的区域,生产科专业人员及时对采空区,含水层的水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制定科学的探放水措施、方案。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按方案进行,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在洪期要加强井上下值班管理,防止洪水对矿井的威胁。
结束语
综上所述,编制并实施出一套适合我国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我们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也是搞好职工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和顺应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 刘威.浅谈煤矿安全管理发展现状[J].现代经济信息,2010(10).
[2] 林杨.煤矿安全管理存在的难点问题及对策探讨[J].安全与健康,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