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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引起学校和社会对 大学生权益保护的思考和重视的同时更希望大学生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权益保 护观念从而维护自身权益.
【关键词】大学生 劳动权益 保护 劳动者主体资格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是社会劳动力的新生力量,是未来社会劳动 关系的重要主体。因此,他们的素质状况决定了他们未来的的职场发展走向,也 决定了社会的精神面貌和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的 推动使得各高等院校不断扩招, 大学生的人数占社会总人口的比例不断上升。然 而当前社会所能够提供的各种岗位并不能满足当前大需求, 从而导致了供大于求 的局面,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面对这样的困境,无论大学在校生还是即将 毕业的大学生都在迫切的找工作,忽视从事工作的相关要求,从而导致了社会中 大学生权益被侵犯的现象屡屡发生,但是却得不到合理的解释。因此保护大学生 劳动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 当代大学生兼职及就业的现状
近年来大学生劳动权益受侵害的案件逐年增加,范围越来越广,类型越来越 多。体可以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益受损 1、中介机构侵害大学生利益 当前, 有很多中介机构专门为大学生介绍兼职。然而目前的中介市场混乱不 已, 其中更有不少不良中介利用大学生的单纯进行欺诈。用学生急于寻找兼职的 心理,收取几百元不等押金或中介费, 最后却以未签订合同为由不予退还。 2.校园小广告的诱惑 大学校园里招聘广告随处可见,特别是寒暑假将至,各种招贤广告满天飞。 雇主往往就是利用大学生这种心理特点,以优厚的报酬作为诱饵吸引大学生,使 其跌落预设的陷阱。 3.隐藏的协议 大学生兼职期间也时常会出现兼职期间报酬减少, 时间加长等现象.绝大多 数雇主通常都采取口头协议的形式, 一旦出现问题, 口头协议便没有了法律效力。 一些正规一点的聘方或许会和大学生签订一些协议,但是协议中明显的突出了 “不平等”,如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者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毁约 要交违约金等等,对应聘者则只字不提。 (二)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权益受损 1、签订的协议很难体现大学生的意志 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 由于签约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协议的内容往 往对大学生的意志体现较少。在实践中, 很多用人单位将合同内容制成格式化、 定性化的条款,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大学生很少或者根本没有修改权,只有签和 不签的选择。大学生急于找到工作机往往会没有选择余地,大多在不完全了解或
者完全了解情况下的签下约定,开始工作后才发现一些承诺难以兑现,面临承担 违约责任的不利境地。
二、 大学生劳动权利受侵害案例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大学生权利受侵害案例比比皆是,下面列举几个进行分析. “今年暑期不回家了,留在呼和浩特市打工。”内蒙古机电学院的赵哲告诉 记者:“我们班准备打工的同学不少,因为许多同学家境不宽裕,都想在假期打 工为家里减轻点负担,同时,也为将来就业积累经验。”赵哲曾在去年暑期到乌 海市某高低压设备公司做过 1 个月的销售工作, 当时公司口头承诺每月保底工资 500 元,提成按业务量计算。但是,打工结束后,公司以资金运转不畅为由只付 给他保底工资。“由于开学后没有时间更没有精力向公司要业务提成,所以打工 1 个月,只拿了个保底工资。 “廖尚军诉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第四分公司、 成都交通学校、 何林劳动争议案”“江苏省首例在校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效力纠 、 纷案”“北京首例判决认定大学生亦可就业案”和“洋快餐涉嫌违法用工案” 、 。 这四起典型案件有的是因为 “工伤”待遇争议,有的是因为工资拖欠,还有的是因 为低薪用工所引起的。 这些案件均是大学生劳动权益受损害的典型. 从法律角度来看,1995 年原 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 12 条规定: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 不视为就业, 第 “ 未建立劳动关系, 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勤工助学大学生不具备合格劳 动者的资格,不能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无法得到《劳动法》的保护, 处 于比较尴尬的地位。根据 2007
年 6 月 29 日通过。并于 2008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 《劳动合同法》第 68、69 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 小时计酬为主,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 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 立口头协议。 ”该条规定仅适用于劳动者,而不适用于学生等其他人员。也就是 说,新的《劳动合同法》依然没有将大学生列入其调整范围。因此大学生受侵害 案件层出不穷. 其次自身原因: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不浓,维权、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是被侵 权的主要因素。 一旦权益受损大部分选择忍气吞声,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据统计、 我国大学生维权的比例不到十分之一。 有些企业正是利用了大学生的这种心里才 敢对大学生胆大妄为而不心虚。大学生入世不深、社会经验不足、考虑不周等也 是他们被侵权的原因。 三、 维护大学生劳动权益的方法
我们维权途径之一:协商。对于用人单位一般的违规行为或争议不大的问 题, 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 达成新的协议, 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 消除争议。 维权途径之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地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 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30 日内提 出。 维权途径之三:仲裁。仲裁是处理争议的必经程序。大学生申请仲裁,应自争议 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向劳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
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 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 维权途径之四:诉讼。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 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 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维权途径之五:监察举报投诉。 《劳动法》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 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劳动法律 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还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 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据此,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 时,应及时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维权途径之六:。大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的方式,向各 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部门反映。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公司工会对各位领导、专家来我公司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市位于长江入海口北岸,东临黄海,南倚长江,与上海隔江相望,三面环绕**市,下辖19个镇、一个开发区,全境面积1351平方公里,人口125.64万。
**市供电公司现有职工482人、农村供电所人员769人。固定资产原值6.53亿元;拥有35千伏及以上变电所29座,主变49台,总容量140.75万千伏安;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56条,总长度512.7千米。**年完成供电量23.54亿千瓦时,售电量21.37亿千瓦时,供售电量居**六县(市)之首。
下面我将我们创建“省级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示范工会”所做的一些主要工作向各位领导和专家作一简要汇报:
在上级工会的关心、指导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工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职责,不断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寓于配合之中,参与寓于解决问题之中,教育寓于宣传之中,组织寓于活动之中,深入开展以班组为重心、职工为主体、竞赛为载体、安全为目标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努力营造全员参与、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共筑安全生产稳固防线的浓烈氛围。公司呈现出系统稳定、工作有序、职工平安的良好局面。截至**年8月底,公司实现了连续安全生产3404天的历史最好成绩。
一、健全劳护网络,构建安全防护屏障
近年来,我们根据盛市、县总工会和系统工会关于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工会联系群众和组织群众的工作优势,建立健全了以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为主体的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机构和网络成员。同时,建立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工会干部安全工作到位标准,明确工会主席是职工劳动保护第一责任人。工会在参与公司安委会活动、安全生产目标制订、危险源辩识评价风险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安全督查与分析、事故调查等活动的同时,结合企业实际,主动、适时地与行政领导交流、沟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公司行政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高度重视职工的劳动安全健康,自觉地把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列入公司平安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围绕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目标计划的实施、“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方法”的推行、职代会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小组的工作等等,都得到了公司行政的大力支持,使得工会、职代会在安全生产中的民主监督检查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在班组成员安全互保、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公司领导不定期检查等长效机制推动下,形成了全员参与、全方位监督、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组织保障督查体系。公司工会始于**年的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生产现尝班组安全互保无违章竞赛活动和2003年开始推行的岗位安全检查表活动一直延续至今。通过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安全合理化建议”“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等系列活动,对生产安全采取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有效调动了广大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积极性,习惯性违章大大减少,公司安全生产的基础更加稳固,铸就了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可靠屏障。
二、采取有效形式强化职工防护意识
工会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以“安全月”活动和“安康杯”竞赛“十个一”活动为载体,以深入基层、面向班组、落实到人、便于操作、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为出发点,从活动方案的制订到实施全面参与,注重常态管理与专题竞赛相结合,教育培训与组织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工会网站、宣传栏等阵地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在形式与内容上力求做到职工喜闻乐见。先后组织了工会干部、劳动保护网络成员、女职工健康知识培训;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漫画展览,交通安全图片警示展览,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百问百查”知识竞赛,“说案例、讲安全”演讲比赛,“安全警句”、安全生产专项合理化建议有奖征集,职工代表现场安全督察,岗位隐患治理,“安全在我心中”文艺节目的创作和演出,安全管理论文研讨,特种作业人员凭证上岗,新进职工安全技能岗前培训,组织生产和管理人员“安规”考试等活动,促进了职工的个体自保意识和群体互保意识的日益增强。
工会结合公司实际,积极配合行政,每年都给“安康杯”竞赛和“安全月活动”注入新的内容。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回忆一次危险经历、提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看一场安全生产录像或电影、写一条安全警句、排查一条安全隐患、对同事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提醒、列举一项身边的习惯性违章现象、学会一项应急救援技能”等系列活动,收效明显。我们还利用公司“交通安全5000天无考核事故”的契机,在全体专、兼职驾驶员中开展“构建和谐,安全永驻心中”交通安全系列活动,强化了大家的安全意识。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发了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对职工们相互关心、相互教育、相互监护良好习惯的养成和职工自觉为公司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履行义务的良性循环氛围的形成,都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逐步实现了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从被动灌输向自我教育的转化,促使“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化,使“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我公司多样、有效的职工安全教育引起上级工会的高度重视,**年6月,**市总工会在我公司召开了全市劳动保护暨“安康杯”竞赛现场推进会,我们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重点骨干企业中得到全面推广。
三、坚持过程参与劳动防护落到实处
工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工会主席和劳动保护专职按期参加安委会、月度安全分析会和不定期地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主动与公司行政领导沟通劳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每年《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保护集体合同》签订前,工会都会在广泛征求、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与行政方对合同条款进行逐条协商;合同签订后,工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并定期向职代会报告执行情况。公司职工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比较满意。
工会始终把职工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环境的安全看作是对职工合法权益的最根本的维护。一方面积极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职工代表定期不定期地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敦促整改;另一方面,积极推广运用“一法三卡”,强化设备检修和工程施工中的劳动保护工作,使职工作业过程的安全情况实现了可控、在控。
每年,工会都要会同行政,针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高危岗位或工种,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不同层面的技术培训和技能竞赛,积极引导和组织广大职工学技能、练本领,有效的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在**年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百问百查”知识竞赛中,我公司4名参赛选手获**供电系统“百问百查”知识竞赛笔试和现场竞答两项团体第一。之后,以我公司为主组队,代表**供电公司参加省公司组织的竞赛,又夺得了团体第三的好成绩。
公司行政和工会认真执行《**供电公司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细则》,相继颁发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的若干规定》、《供电所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等文件,使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合理,保障了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近年来,我公司党政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工会主动作为,通过为职工办实事,拓展了劳动安全防护工作的外延:1、在公司行政的支持下,建立了职工自愿参加的大病康复互助基金会。运作三年来,累计为患大病职工提供了13万余元补助款;2、成立职工健康服务部,通过提供健康咨询和平价药房服务,使职工从中得到实惠;3、工会每年为职工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增强了职工一旦遭遇人身意外伤害时抵御风险的能力;4、组织劳模、先进和生产一线职工外出疗休养,工会把组织职工疗休养同褒奖先进模范结合起来,在疗休养人员的安排上首先考虑每年受公司及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工作(生产)者。并向一线生产骨干和工作多年的老同志倾斜,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5、在组织好职工每年一度的健康体检的同时,对女职工进行妇女疾病普查和专项检查,把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落到实处;6、针对职工中“亚健康”较为普遍的现象,开展职工体能测试锻炼达标和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为生产部门配置篮球、桌球、乒乓球等锻炼器材,新建了羽毛球馆,为职工健身提供了条件;7、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药费实行补贴,把企业对职工的关爱延伸到家庭;8、组织特殊季节和重大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慰问活动,坚持“冬送温暖,夏送清凉”。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热心帮助家庭困难的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年以来慰问一线职工和为困难职工送温暖335人次,发放慰问金15.62万余元。
近两年来,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职工的劳动保护意识有了明显增强,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的平安、和谐发展。公司先后获得“国网公司一流县供电企业”、“**省文明单位”、“**省文明行业”、“**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拾模范职工之家”、连续五年获得“**十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等荣誉称号,为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电力保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我公司工会在劳动保护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们相信,有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专家的悉心指导,有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我们一定会加倍努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在劳动保护工作实践中勤于探索,善于思考,精于总结,力求在工作内容、活动方式和实施方法等方面有所创新,为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论文摘要:安全生产管理是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和消除事故以及减轻工人繁重体力劳动,保证生产安全而采取的各种组织管理工作的总称。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执行安全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对各级政府以及社会人员提高认识和工作的自觉性,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各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安全生产管理有助于提高认识和工作自觉性
1.安全管理体系构建
在国务院领导下,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各部委和全国总工会领导组成,共同担负起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关系全局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把各部委的力量全部调动和组织起来,用之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各省、市自治区也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我国实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工会组织)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1)国家监察
由劳动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实施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国家监察是一种执法监察,主要是监察国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防和纠正违反法规、政策的偏差,它不亏预企事业内部执行法规、政策的方法、措施和步骤等具体事务。它不能替代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
(2)行政管理
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管理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行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和监督检查、考核。
(3)群众(工会组织)监督
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工会的职责。工会对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现象有抵制、纠正以至控告的权力,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这种监督是与国家安全监察和行政管理相辅相成的,应密切配合,相互合作,互通情况,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4)群众性安全科技团体组织
目前,要改变不安全因素多的状况,一要靠强化安全管理,二要靠技术进步。为了充分发挥群众性安全技术力量,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成立群众性的安全科学技术组织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交流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如何改进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和活跃群众性安全科技活动,促进安全科技研究开发工作是一条好途径。
2.全员安全意识培养
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方法,也是使其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手段。必须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安全重于泰山,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是搞好安全管理重要内容。
加强劳动保护,保证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保护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及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开展安全教育;保证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多快好省的完成各项任务。
二、安全生产管理有助于明确工作思想和目标
1.明确指导思想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时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的其他目标。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不是在发生事故后去组织抢救、处理和分析,而是在事先有效地控制会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预防事故发生。
2.明确工作目标
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生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三、安全生产管理有助于构建安全标准体系
1.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安全体系
安全生产是一项群众性工作,必须从上而下地建立安全专职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
首先,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主管生产的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和交待安全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工作进度和安全质量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生产。
其次,各部门应设立不脱产的安全员,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和专职安全人员的指导下,负责监督部部门的安全生产,督促各岗位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组织安全检查。
2.建立整体联动的安全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构建,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系统,明确了各部门各人员的责任,提高了人们对安全工作的了解,从而有利于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团结一致的完成安全管理工作。改变了过去单一行动、责任不明的状态,建立起了一套整体联动的安全管理体系。
四、总结
在生产活动中客观存在着各种不安全因素。下矿井,就有水、火、瓦斯或冒顶的威胁;化工生产,就有中毒、爆炸或火灾的可能;机械加工,也有绞辗、刺伤或触电的危险。例如,电子工业的生产,要用到各种气体(如三风五气)、化学材料(包括三酸两碱和剧毒、放射品)和各种机电设备(包括高电压、高频率、强电场、强磁场、强光源、强辐射等装置)等,存在多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是客观的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如不重视或稍有疏忽,就会引起工伤事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政治影响。因此“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的生产口号是有道理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劳动人民的人生和财产安全起到了保障作用,对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的重要性更是不可忽视。
参考文献:
[1]安全生产管理严细实概论[m].白山出版社, 2007.
一、强化组织,夯实“安康杯”竞赛活动基本构架
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保证“安康杯”竞赛成效的前提。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常州供电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竞赛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和安监部,各下属单位也分别建立了“安康杯”竞赛的工作小组。
每年,竞赛领导小组将全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康杯”竞赛目标有机结合,专门行文制订周密的系列活动方案,列出每项活动实施的责任部门、具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间,并做到了“五化”,即竞赛管理目标化、竞赛项目系列化、竞赛内容多样化、竞赛检查制度化、竞赛考核规范化。
二、强化执行,严格“安康杯”竞赛活动安全督察
不打折扣的督查,是确保“安康杯”竞赛活动成效的关键。常州供电不断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强化安全检查手段。一是坚持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内容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了《作业现场安全督察办法》、《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到岗到位管理制度》等管理办法,明确目标,强化安全责任。二是坚持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督查制度。建立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每月两次到现场安全巡查制度,使安全工作得到有效防控。三是坚持专项检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进行专项事故隐患的排查。四是坚持民主巡查制度。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每季组织劳保监督检查员和职工代表深入到生产现场,有针对性地对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互保、现场安全措施、安全教育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进行整改,杜绝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结合,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工作内涵
有效的结合,是确保“安康杯”竞赛活动成效的基石。在“安康杯”竞赛过程中,常州供电主动探索,融合主题,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安康杯”竞赛活动与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结合,纳入了日常安全管理,进行动态管理,结合安全网络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扎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二是把“安康杯”竞赛活动与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结合。在全公司普及了各级各类工作中的危险源、点的分析和预控,对复杂、重点工作实施重点监控,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同时,将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纳入到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中,作为一个重点检查内容,每日进行跟踪检查。三是把“安康杯”竞赛活动与标准化工作相结合,规范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更加科学、全面,努力培育大安全的观念,推动安全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进一步发展。
四、强化实践,务实“安康杯”竞赛活动具体内容
精心的实践,是确保“安康杯”竞赛活动成效的重点。常州供电以广大职工为主体,从教育培训入手,把“安康杯”竞赛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结合,把“双十”活动贯穿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中去,润物无声维护哲员工的安全健康。
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发动公司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根据当前企业发展进程中的安全生产建言献策,建立了评审、答复、办理闭环跟踪机制。其中一条建议被评为江苏省职工十佳合理化建议;每年每季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实物、案例、图片、录像等形式警示广大职工;每年组织消防运动会,强化全体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的能力;每年组织发送安全短信活动,在安全月期间,利用短信平台和网络移动平台,给全体员工发送安全警句、安全格言和安全标语口号,促使员工在生产中能常敲安全警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每年还开展一次主题安全活动,围绕安全生产开展 “百问百查”、“反违章、除隐患,百日安全活动”等主题活动,利用内部网络、简报、宣传手册、班组园地等多种载体,通过专题演讲、主题班会、抽考评比、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营造了浓郁的安康竞赛活动氛围。
常州供电还根据每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富有特色的专项活动。开展了公司安康论文征集活动,其中《浅谈安全文化建设对安全行为的作用》获江苏省安康论文比赛一等奖;组织安康论坛活动,邀请部分一线员工立足岗位,从不同视角讲述了安全建设、安全文化、职工教育等安全经验和建议;组织“安全在我心中”安全小品演出,小品《情怀》获得江苏省职工全家安全总动员节目二等奖、国家电网公司一等奖;积极组织劳动保护技术创新活动,依托劳模创新工作室,成功了研制全地域带电作业平台,有效保护带电作业人员的安全,该成果评为江苏省十大劳动保护成果;组织“安全好习惯”养成活动,评选出58条“安全好习惯”,按专业编印成五册小丛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推广;组织安全漫画征集,将漫画印制到扑克上,让广大职工寓教于乐……
五、强化创新,丰富“安康杯”竞赛活动载体
专注的创新,是确保“安康杯”竞赛活动成效的拓展。创新是发展的主旋律,参与“安康杯”竞赛活动也不例外,自09年以来,常州供电按照“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段”安全管理和监督的要求,拓宽安康竞赛的思路,延伸家属参与安全活动的方式方法,根据家属参与安全活动的传统经验和做法,践行“家属安全协管会”活动,进一步丰富和拓展职工家属关心企业安全生产、关爱亲人生命健康的平台和渠道,充分利用家属做职工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真正将安全工作向“八小时”以外延伸。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 法律意识
1 影响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因素
1.1 性别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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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中男性15人,女性15人。在调查“您了解我国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吗”这一问题,在被调查的30人中有8名男性选择 “了解一些”,而选择这项的女性共有6人。选择“一点都不了解”的男性有7人,选择该项的女性有9人。选择“很了解”的为0人。可以看出,男性的法律意识水平要高于女性,这可能是因为中国是一个男权主导的社会,很多成年男性比女性在工作上的地位高,成就大,而女性的社会地位较低,所以在法律认知上与男性有所差距。
1.2 年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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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中18岁以下的人数是3人,占总体10%;19-23岁年龄段的人数是13,占总体43%;24-33岁年龄段的人数是14,占总体47%;调查显示,不同年龄段的农民工法律意识水平差异很大,24岁及以上农民工法律意识水平明显高于18岁以下农民工法律意识水平。24-33岁年龄段公众的环境法律意识水平比19-23岁的公民环境法律意识水平要高。
1.3 民族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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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中汉族15人,占总体调查人数50%;回族11人,占总体调查人数37%;蒙古族3人,占总体调查人数10%;满族1人,占总体调查人数3%。通过数据可以看出,回族和汉族的环境法律意识水平要比其他少数民族的环境法律意识水平高。
1.4 文化程度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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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中,小学学历的有1人,占总体3%;初中学历的有8人,占总体27%;高中(含中专、中技)学历的有14人,占总体47%;大专学历的有3人,占总体10%;其他学历的有3人,占总体10%。调查结果显示:受教育程度越高,法律意识水平越高,与受教育程度影响模式相符。所以,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将成为其提高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条件。
1.5 收入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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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中收入1001-1500元的5人,占总体调查人数17%;收入1501-2500元的9人,占总体调查人数30%;收入2501-5000元的14人,占总体调查人数48%;收入5001以上的1人,占总体调查人数3%。在调查“您了解我国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吗”这一问题,5名收入1001-1500元选择“了解一些”的有1人,9名收入1501-2500元选择这项的有3人,14名收入2501-5000元选择这项的有9人,1名收入5001以上选择这两项的有1人。选择“一点都不了解”的,5名收入1001-1500元选择“了解一些”的有4人,9名收入1501-2500元选择这项的有6人,14名收入2501-5000元选择这项的有5人,1名收入5001以上选择这两项的有0人。通过数据可以看出,收入在2501-5000元的公众其环境法律意识要高于收入2500元以下的公众。收入差别影响农民工法律意识。
1.6 职业背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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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中,从事房地建筑工的人员为5人,占调查总数的17%;制造业、加工业工人为4人,占13%;厨师3人,占10%;服务员为1人,占3%;终点工或保姆为14人,占47%;其他为3人,占10%。在调查“您了解我国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吗”这一问题,5位从事房地建筑工选择“了解一些”的有2人,占40%;4位制造业、加工业工人选择这项的有3人,占75%;3位厨师选择这项的有1人,占33%;1位服务员选择这项的有0人;14位终点工或保姆选择这项的有6人,占43%;3位其他选择这两项的有2人,占67%。通过分析数据可以看出,不同的职业类型的人们的环境法律意识水平也有所差别:制造业、加工业工人法律意识水平最高,这由于他们进入工厂相对正规,大多数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他们法律意识比较高。而钟点工、保姆、服务员和厨师大多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些群体法律意识较低。
1.7 外出务工时间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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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中外出务工时间1年的人数是5人,占总体17%;2-5年的人数是20,占总体67%;5年以上的人数是5,占总体17%;在调查“您了解我国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吗”这一问题,外出务工时间1年的选择“一点都不了解”的有5人,而外出务工时间2-5年选择这项的有9人,5年以上选择这项的有2人。选择“了解一些”的,1年的有0人,2-5年有11人,5年以上有3人。调查显示,外出务工时间的长短对农民工法律意识水平影响很大,外出务工时间2-5年法律意识水平最高,外出务工时间5年以上要比1年法律意识水平高。
2 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法律意识是现代法理学和法律社会学领域的重要课题。《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关于法律意识是这样记载的:“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它关注的乃是现实社会主体关于法和法律的知识、情感、意志、态度、意识形态等各种法律心理活动、认知活动、情感体验和其成果的性质、状况及其社会意义和法律价值功能。
2.1 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
2.1.1 法律知识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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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环境知识来源的选择率,由高到低依次为电视66.7%、互联网63.3%、听别人说23.3%、报刊杂志和学校教育为3.3%。这一结果显示,电视和网络是新生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首选渠道,遗憾的是,学校教育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2.1.2 您知道我国都制定了哪些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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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也表明, 新生代农民工对我国法律、法规还不够了解。了解婚姻法和劳动合同法高于宪法和刑法。调查显示,只有不到1/ 2的被调查者回答知道劳动合同法,而超过1/ 3的人回答知道婚姻法,所有调查者中只有1人了解刑法,1/ 5的人回答知道宪法。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对我国法律、法规的了解仍需提高。
2.2 宁夏新生代农民工与法律意识相关的行为取向
2.2.1 你是如何找到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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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新生代农民工是如何找到工作的,被调查者首选亲戚朋友介绍,其次是人才市场,最后自己找的。可见,相当多数的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以群体或社会关系为主要找工作的方式。这表明,作为一个西部欠发达地区,宁夏新生代农民工的乡土意识比较浓厚。
2.2.2 您是否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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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中,设定了以下问题来了解宁夏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您是否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调查结果表明,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有56.7%公众选择“没有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这说明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情愿为获得工作,放弃自己的法律权益,反映了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单薄和劳动合同法在显示中没有完全的实施。
2.2.3 您在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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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中,“您在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结果宁夏农民工有46.7%选择雇主几乎没有给过加班工资,有43.3%宁夏农民工选择雇主偶尔给过加班工资,只有10%宁夏农民工选择雇主经常给加班工资。可见,近一半的宁夏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加班工资。这表明,作为一个西部欠发达地区,宁夏农民工的劳动保护还需要加强。
2.2.4 您是否认为老板给不给钱,或者什么时候给钱,是老板的事,自己拿他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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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查中,当问到老板不给钱,或者什么时候给钱,是老板的事,自己拿他也没有办法,50%的农民工赞同。公众对损害自己权益行为的态度可以看出,公众法律意识的程度很低,不能依法积极和有效地抵制破坏自己权益的行为,是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
2.2.5 如果您的雇主有意拖欠您和您工友半年的工资,您的首选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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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生代农民工对“找熟人协调”的选择率高达46.7%,而对于向法院的选择率则低至6.7%,甚至远远低于对“找老板协调”的选择率。这一现象反映出公众在法律保护问题上对社会关系的依赖和对法律的强烈排斥。
2.2.6 您认为要解决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问题,最主要应该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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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观世界各国政府在实施法律中都起着主导作用。但是在多数国家中,公众的参与和媒体宣传压力对政府制定政策和法规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那么,宁夏新生代农民工对自己在法律保护中的作用是怎样认识的呢?通过调查可以发现宁夏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要解决法律意识问题主要依靠媒体宣传和政府。这反映出,宁夏新生代农民工形成了对媒体宣传和政府的高度依赖性,对自己在法律保护中的作用认识不足。
参考文献:
[1]李步云,刘士平.论法与法律意识.法学研究2003,4.
[2]赵惊涛.论生态法律意识.社会科学战线,2003,6.
[3]刘雪屏.试论法律意识的影响因素和价值.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3.
[4]母文华.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及成因分析.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
1.本论文由2012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编号NGY2012128。
中图分类号:U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4-0162-02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型仍以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和触电等“五大伤害”为主,其中触电死亡占全部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6.5%。触电事故之所以频发、多发,其主要原因就是施工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往往认为施工现场用电都是临时性的,只要能够满足施工机具和照明的用电需要就可以了,而对有关安全用电就不十分重视了,并且对施工用电有关规范标准的学习理解也不透彻。而客观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多变,也给施工用电安全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现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的安全通病问题,结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提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正确做法和防护方法,希望对消除事故隐患提供帮助,以推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用电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毕业论文
目前仍有一些施工项目部没有配备专职电气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而让土建专业方面的技术管理人员代为管理电气专业方面工作。有的甚至还让略懂一些用电知识的人员去从事电气特种作业操作。有些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不按规范要求设置用电线路和保护装置,不正确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甚至带电作业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有的临时施工用电工程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只凭电工个人经验自行布设,没有全面的统筹临时用电计划,随意性非常强,没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有的施工单位编制的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用电负荷计算,无线路图,甚至有的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严重脱节,根本起不到指导现场施工用电的作用。如常此以往,最终将酿成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毕业论文
正确做法: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并且要有人在旁边监护其操作。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电工操作属于特种作业,由于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存在着重大影响,因此需要经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方准许其独立作业。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毕业论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现场勘测,确定主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等。
毕业论文
2、毕业论文进行用电负荷计算,合理选择变压器容量、型号等。
3、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备;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等。 毕业论文
5、设计防雷接地系统装置。业论文
6、确定防护措施。
毕业论文
7、毕业论文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经本单位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等资料。
二、三级配电系统存在的问题
毕业论文
存在的问题:配电系统未按“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箱)”形成三级配电。存在一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共用一个开关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之间距离超标,用电设备与其控制的开关箱距离过远等问题。
正确做法:施工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即在总配电箱(柜)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箱(用电设备箱),最后从开关箱接线到用电设备。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施工现场应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每个开关箱里必须设置有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三、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用电系统设置少于二级的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动作失灵,漏电保护器安装于靠近电源一侧。
正确做法: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指用电系统至少应设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和开关箱漏电保护的二级保护系统,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二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形成分级分段保护;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器设备的操作,即用电线路先经过电源隔离开关,再到漏电保护器,不得反装;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以下要求: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使用于潮湿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漏电保护器应动作灵敏,不得出现不动作或者误动作的现象。
四、保护接零 毕业论文
存在的问题:保护零线引出不符合规范要求,重复接地点不足。未采用规范规定色标的电线作保护零线,且线径过小。保护零线未随所有用电线路自始至终,未与用电设备外壳相连接,起不到保护作用。
正确做法: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柜)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单独敷设不作他用;在TN-S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TN-S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总配电箱(柜)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电阻应不大于10Ω;保护零线应采用黄绿双色绝缘导线,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黄绿双色绝缘导线作负荷线;三相四线制架空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为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截面为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应从线路始端开始设置,随线路至末端,与电气设备(包括电箱)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相连。
五、电箱设置
存在的问题:电箱内无隔离开关或设置不规范。使用木制电箱,电箱无标记。电线从电箱箱体侧面、上顶面、后面或箱门进出。电器安装于没有采取阻燃绝缘措施的木板上。电箱安装位置不合理。
正确做法: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者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进行编号,并标明其名称、用途,配电箱内多路配电线路应作出标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均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即为电线进入电箱后的第一个电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不能用空气开关或者漏电保护器作隔离开关。电线应从电箱箱体的下底面进出,电箱进出线口处应作绝缘护套管保护。电箱内电器安装板应用金属板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若用金属板,则金属板应与金属箱体作电气绝缘接地连接。电箱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的电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电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影响操作、维修的物料,电箱安装位置应为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等场所。
六、线路敷设存在问题
存在的问题:临时用电架空线路架设在脚手架上或穿越脚手架引入在建工程内;采用竹竿或者钢管作为电线杆;架空线路和灯具架设高度过低;电线、电缆沿地面或建筑物周围明设;电线和电缆外皮老化、破损,绝缘性差;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导线代替五芯电缆,两种线路绝缘程度、机械强度、抗腐蚀能力以及载流量不匹配,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正确做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应架空或穿管埋地敷设。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架空线路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室外架空电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为4m,与机动车道最小距离为6m,与建筑物(含外脚手架)最小距离为1m。室内配线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电缆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m。电杆不得采用竹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木杆梢径不应小于140mm。电缆线路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在建工程内,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上楼层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电缆垂直敷设也可穿套管沿外墙敷设,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埋地敷设埋深不得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易受损伤场所及引出地面至2.0m高处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接零保护系统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电线及电缆应保持外皮完好,绝缘良好。
参考文献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关键词】高职;学生;顶岗实习
根据《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职院校应实行在学制规定的时限内必须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
1 顶岗实习的意义与目的
顶岗实习是校企合作的具体体现,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深化“工学结合”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经,还是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途径。
顶岗实习体现了“工学结合”、“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是对其他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是学生走上社会和上岗前全面提高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其目的在于通过真实的工作环境,让学生接受真正的职业训练,一方面帮助其更好地实现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促使其自觉认识社会,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职业的工作氛围,自觉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为就业做好心理准备,为实现毕业与就业的零距离过渡奠定良好的基础。
2 顶岗实习的总体要求
2.1 顶岗实习是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学生一律不得免修。
2.2 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各二级学院统一落实。学生可以自行联系顶岗实习单位,但需经二级学院审核批准。
2.3 组织学生进行顶岗实习,既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又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因此,所有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前,均须由实习单位(无论是学院统一安排的还是学生自行联系的)和学院双方签订《校企合作教育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顶岗实习安全、顺利地进行。
2.4 顶岗实习结束后,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并将所有规定的顶岗实习相关材料交到校内指导教师处。如果时间有变动,由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通知。
3 学生顶岗实习纪律和安全要求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准)员工,要特别注意遵纪守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3.1 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顶岗实习的实践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任务。
3.2 在实习期间,必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3.3 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做损人利己、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3.4 经常保持与学校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的联系,每半个月至少要与学校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密切注意学院和本二级学院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各种信息;联系方式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3.5 要严格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果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及格。
3.6 实习学生应牢记“安全第一”,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由学生自行负责;对工作不负责造成的损失,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3.7 认真做好实习工作记录,每周对实习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一次,填写学生顶岗实习周记(见附件)。
3.8 在实习期间,实习学生(除非常特殊情况者)必须服从分配,按照要求顶岗实习,完成顶岗实习任务。顶岗实习期间,不得私自更换实习单位,否则实习成绩以零分计。如果确因个人特殊情况或实习单位原因须变更实习单位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学生个人填写《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见附件)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核实并签署意见二级学院(副)院长审批报二级学院备案。
3.9 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学生本人和同单位实习学生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报告,指导教师要及时向学院和实习单位双方负责人报告。
4 学生提交的资料
4.1 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
由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作为其实践教学环节成绩,鉴定表须加盖公章,签章的单位与备案的实习单位须一致,无公章的不能评定成绩,单位不一致的也不能评定成绩。
4.2 毕业论文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需在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论文主题应紧扣自身专业,紧密结合实习岗位,字数5000-10000字,做到观点明确,逻辑清晰,叙述流畅,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具体要求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论文必须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请他人,否则该项成绩以不及格或零分计算,引用部分内容和数据须注明出处。
4.3 顶岗实结报告
学生根据顶岗实习情况结合专业知识,认真撰写不少于4000字的总结报告,具体要求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报告格式要求统一。
4.4 顶岗实习周记
每周填写一份,认真填写本周顶岗实习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收获与体会,如实反映与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的交流情况。
4.5 顶岗实习考勤表
4.6 毕业生质量评价调查表
由用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回学院。
4.7 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价调查表
毕业生应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填写调查表,以便学院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
4.8 其他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规定需要提交的资料
“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价调查表”和“毕业生质量评价调查表”不纳入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计算,但作为评定成绩的先决条件(即如果这两项没完成者不给予评定顶岗实习成绩)。
5 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5.1 成绩的组成
项目 比例
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 20%
顶岗实习周记 20%
毕业论文 40%
顶岗实结报告 20%
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中企业鉴定成绩具有一票否决效力,即如果该成绩为不及格,则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直接以不及格处理,不再进行成绩总评。
5.2 评分标准
5.2.1 《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的成绩评定评分标准
直接以用人单位的考核成绩作为最终成绩。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制,分别对应于百分制的95、80、70、60、45,以下同。
5.2.2 学生顶岗实习周记评分参考标准
优:及时认真总结、有深度,态度端正、填写完整规范符合要求、数量够,且按规定和指导教师联系沟通,无虚造;
良:认真总结、填写完整规范符合要求、态度端正,数量够,且按规定和指导教师联系沟通,无虚造;
中:总结比较认真、填写比较完整基本符合要求,数量够,且基本按规定和指导教师联系沟通,无虚造;
关键词:安全评价;建筑施工;层次分析;模糊综合评价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36-0123-02
安全评价技术是目前安全管理领域内出现的新的管理方法,这一方法的出现,使得安全管理工作变为一种自主控制性的工作,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对于事故发生的控制能力。而建筑行业相对来讲,又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业,因此安全管理工作构成了建筑行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何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性,是目前建筑领域要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综合评价研究,综合运用层次分析的方法和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并结合建筑施工现场,提出了适合施工现场应用的安全评价方法,该方法有效的促进了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
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的方案研究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它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施工作业的场所称为“建筑施工现场”或叫“施工现场”,也叫工地。
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采取和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是目前施工领域要讨论的主要问题,在对施工现场及施工集团工作进行广泛调查与参与的基础上发现,目前一些建工集团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仅限于对施工现场的一些检查,而对施工现场的整体性安全缺乏必要的认识,因此要有效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需要定期对施工工地进行安全评比,组织专家科学的制定方案与指标,并根据检查经验制定出一套合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的方法。
(一)模糊综合评价的原理
建筑制作过程中存在模糊性,而建筑设计方案的评价更是存在着明显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本身设计到关于建筑安全、施工技术、工地现场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方案本身就是一个众多因素构成的复杂系统,方案优选过程就是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模糊评价法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科学实用的方法,克服了以往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主观定性分析的弊端。
为正确的建筑决策提供需要信息,应用模糊评价的过程中,应对评价项目及权重和评价尺度进行必要的分析。具体叙述模糊评价法主要表示如下:
X={x1,…,xm}表示评价指标的集合
Y={y1,…,yn}表示被评价对象的集合
Z={z1,…,zl}表示评价等级集合
X*Y上的模糊关系A表示X中的指标对于评价Y中的元素在X中的指标下与Z中的元素的贴近程度,因此模糊合成AR可表示X*Z上的一个模糊关系,表示X各指标的综合评价Y中对象时属于Z各等级程度。
(二)层次分析法思路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是将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决策方法。该方法是美国运筹学家匹茨堡大学教授萨蒂于20世纪70年代初,在为美国国防部研究“根据各个工业部门对国家福利的贡献大小而进行电力分配”课题时,应用网络系统理论和多目标综合评价方法,提出的一种层次权重决策分析方法。
(三)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综合评价的基础首先是要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可以影响中和评价,所以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综合评价的关键问题就是要建立合理的安全评价指标体系。通常建筑施工现场的条件相对复杂,各种施工影响因素之间相互作用,一次要建立一项适合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相对比较困难。
目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还存在诸如安全生产、卫生防疫、安全文化以及劳动保护等诸多问题。由于我国的施工现场有大量的外包工程存在,并且具体的施工单位以农民工等团体为主。生产与生活区域的划分不是很明显,因此更容易产生安全的生产事故。针对这些问题对于评价指标的建设主要应该包括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生活与卫生、宣传、外包管理等五个方面。
建筑施工现场有别于其他工作,根据工种的分工可以将容易出现的伤害分为机械伤害、电力伤害、物体掉落与主体掉落等四种安全事故。根据安全保护的条例对上述四种伤害类型进行特殊的保护是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其中安全的监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建筑施工场地相对开放,多种部门同时作业,因此施工现场比较混乱,如何有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的各种信息流动及人员流动,能够有效保证安全生产,减少并且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按照我国伤亡事故报告得出的结论。操作人员的失误与操作人员的违章操作是造成大部分施工事故的主要原因。由于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知识水平普遍不高,而工作与人员的密度又相对密集。因此该部分的安全隐患格外需要引起企业与政府的重视。通过对直接劳动人员的理论教育、安全宣传、安全施工的企业文化建设等诸多手段来提高从业人员的个人素质与安全责任心,能够有效降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此外,建筑施工属于流动性作业相对较强的行业。大部分从业人员的生活区与施工区处于重合部分,因此做好生活区的安全与卫生管理是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在工人生活区,有效加强安全管理,在生活卫生方面不断完善食堂卫生、生活卫生,做到有效管理,促进预防保健。
劳动保护是我国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因此如何进行有效的劳动保护一直都是我国建筑领域工作的重要方面,通过对施工人员、政府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施工企业等诸多方面的调查建立了施工现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经过专家的论证与筛选得到如下结果,具体见下图:
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模糊评价系统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模糊评价系统主要通过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展开:
(一)实时的安全综合评级
建筑施工的安全事故往往都是大型事故。此类事故除了要对事故做出及时的处理之外。还需要对事故出现的可能性进行及时的评价。建立以评价为手段,以预防为目的的评价系统。具体的措施是针对如上提到的诸多指标,定期的对施工现成的安全体系进行评价,评价采用三级标准。当N在0~1之间表示安全等级为安全,N在1~2之间时表示施工现成的安全等级为一般安全,当N在2~3之间时表示施工现场的安全等级为危险级。当出现一般安全时应该采用整顿的方式对安全隐患进行排除。当等级为危险级时应该马上停止施工。对企业的安全隐患进行清除之后在进行
复工。
(二)综合评价因素
所谓的综合评价因素为上诉所讨论的实时安全综合评级的各项指标之和,用U来表示,具体的公式表达为U={U1,U2,…,U20}。
(三)模糊关系矩阵
所谓的模糊关系矩阵是利用综合评价因素在矩阵的关系下建立的一个施工条件与安全施工之间的模糊矩阵,用R来表示,综合考虑每一个评价因素。构造函数用iv1(x),iv2(x),iv3(x)来表示,输出结果为1~100之间的整数。
(四)施工现场安全评级
施工现场安全评级是利用模糊关系矩阵得到的评价向量结合经验标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模糊评价的最终输出结果,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整顿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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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辉.人―机―环境系统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综合评价研究[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7,(29).
(1)女性就业的难度相对男性较高。很多单位在招工的时候都强调了只招男性,即使招了女性,很多也都是要求未婚的或者是暂时不能生育为前提条件。
(2)男性和女性在职业结构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除了一些比如女老师、女服务员等,在年龄上也要求必须是低于多少岁的才能录用。很多女性从事着低端的行业。另外,即使有幸从事了比较高端的职业,在相同的情况下,女性的晋升机会也不如男性。
(3)女性所享受的社会各个方面的保障和福利水平要比男性低,在这里面,除国家规定的假期之外的休假和生育保险的贯彻率是最低的。明显突出的是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对女性进行着严重的侵权和剥削,行为相当恶劣。
(4)在退休体制方面,男女也存在着不相同对待的情况。我国在很早之前,女性就退休比男性早,有提前退休和下岗的情况发生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女性。有的单位在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迫女性高级专业人士退休,要解决高级专业人士男女相同的年龄退休这个问题,仍然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
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的因素有以下几点:妇女的各项权益尤其是城镇妇女的劳动权益被侵害的现象,是最为严重的,就业的时候,妇女不能像男士一样公平就业,法律中的有关妇女保护的规定不能及时合法合理地落实到位,妇女在整个社会中属于比较弱势的群体等。原因在于:
(1)众所周知,我国是人口大国,自然最不缺乏的便是劳动力,劳动力的供应量很大,而需求量却大于供给量,这样便造成了很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本来女性在整个社会的就业中就比较困难,这样更增加了女性在就业中的难度。
(2)虽然我国已实施改革开放多年,但是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男外女内”的家庭模式,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其他方面都制约着妇女的解放。新时代的女性在巨大的社会压力及女人也要有自己的事业的舆论压力之下,还要兼顾事业,她们和男人们同样工作,养家糊口。又要承担着照顾家庭的双重责任,无比辛苦。
(3)在社会主义经济转变方式的这段时间,男人与女人之间存在的差异是妇女就业困难的原因之一。
(4)女性的生理特点不同于男性,在社会中的分工也特殊,这些导致了她们在就业中不得不分阶段,因此产生了就业的阶段性。国家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必须承担女性在怀孕生产时期的费用。用工单位又不愿意承担这一部分的费用,考虑到利益,往往不愿意用妇女。
(5)对于女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跟不上社会时代的发展,有关于保护妇女权益的很多项法律法规都不是当前社会所需要的。明显存在着很强的落后性和不可操作性。特别是在有关单位违法之后,对其的惩罚不够严厉,用人单位觉得即便是违法,也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使侵权行为大肆嚣张起来。加上妇女本身不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后,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生存,她们不得不一再地降低自己的底线,付出牺牲健康等代价来获得生存。
怎样保护妇女的权益?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程,任重道远。鉴于以上妇女劳动权益受损的原因,我总结了下面的几点:
(1)对于保护妇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我们往往存在着认识不够的问题,其实保护妇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无比重要和必要的。看一个社会进步与否,就得看保护妇女问题的制度是否完善。不能认为妇女保护是多余的负担,不然,保护妇女各项权益的任务就是一句空话,是一种形式主义。
(2)在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方面,我们要积极完善各项法律制度。第一要促进妇女的就业,使其具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大部分人赞同裁审分离、自由选择的观点,劳动争议适宜采用仲裁与诉讼并行的制度,由受侵害者选择使用什么样的方式及程序解决问题,从来能够快速地解决纠纷,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3)要认真贯彻执行已经制定好的关于保护妇女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等,发挥检查部门的职能。劳动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形成了劳动法的监督检查机制。工资、休假、劳动合同、劳动安全卫生、执行社会保险规定等各方面形成了监督检查的内容。
(4)积极发挥各保护组织的各项职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我国还存在着一些保护妇女权益的非政府组织,比如说工会、妇联等组织。在我国,工会对于该单位的妇女的工作及业务情况比较熟悉,自然在保护妇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具有比其他组织强的优势。因此,在保护妇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工会更加有义务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