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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大企业的发展是衡量一国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标志。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要落实到企业特别是大企业的经济行为上,以大企业的发展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要承担者。不仅一国国民财富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依赖于企业活力的增强,而且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也主要是彼此之间企业的竞争,特别是大企业之间的竞争。大型跨国公司、企业集团等日益成为世界舞台上的主角。拥有一批大型的、先进的、在国内具有支柱地位、在世界市场上占有稳定份额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性大企业是一国经济实力的体现。而现代市场经济不仅需要微观主体——企业的参与,而且需要政府作用和功能的有效发挥。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的协调和服务者,致力于解决微观经济活动主体——企业和市场机制所不能合理解决的问题。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各产业的合理发展,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和协调发展就是一项重要的职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最终要落实到企业主体的行为上,通过企业行为传导其政策措施,来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我们应将以上两项经济任务结合起来,推动大企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良性互动,增强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一、大企业自身优势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实践都表明,在以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为主要内涵的经济发展阶段,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特殊的重要作用。大企业具有融资、技术开发和资本经营等综合,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有其他企业和政府所不具有的优势。不仅是一国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体现者,而且可能并且应该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
首先,大企业具有规模经济优势,资金、技术实力雄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能够承担起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资金数额大、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长的项目的建设。这为众多的中小企业所无法企及。
其次,大企业是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促进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和高级化,而产业结构升级的支撑在于技术进步。大企业又是产业内技术进步的策源地,拥有大量技术人员,科研开发能力强,是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科研成果转化的主体。大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活动不断创造出新的产业群,把产业结构日益推向更高层次。
第三,大型企业集团内形成的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共生关系可以将大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通过产业链传递到中小企业,从而带动大批企业乃至国民经济素质的提高。因此,大企业具有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作用。
第四,大企业能有效地执行政府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目前的大型企业一般以企业集团为其组织形式,集团内以大企业为骨干,集合众多的中小企业。众多中小企业的经济行为依托于大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方向。大企业在政府产业政策和众多微观经济主体之间起着政策传导作用,能够协助产业政策的调整,提高结构调整的有效性,保证政策效果。
最后,大企业在其经济行为中不断进行的兼并收购活动是结构调整的巨大推动力。频繁的并购活动可以及时有效地调整和校正产业结构的扭曲现象,保证其按正常的轨道发展,而且其兼并收购活动造成的资产转移本身就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当前我国产业发展中发挥大企业主导作用的必要性
产业间形成合理的具有动态发展能力的结构是国民经济持续、协调、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产业结构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业结构滞后。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居民的消费结构已经开始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从满足需要向选择性消费转变,但产品的供给结构却不能与之适应。同时,产业结构也滞后于生产需求的发展,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品仍然大量依赖进口。根据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显示,我国达到买方市场状态的工业品已占93%以上,绝大部分产品都处于供大于求或供求平衡的状态。整个经济呈现出过剩经济的特征。但这种生产能力过剩与装备、工艺水平低,达不到规模经济并存,与人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受到抑制并存。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供给能力的相对过剩是在人民的消费和生产需求得不到更高层次的满足的情况下出现的。产业结构相对于需求结构来说显得过于滞后和低级,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障碍。
(二)产业的内在素质差。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技术结构水平低,装备落后。从总量上看我国一次性能源、水泥、钢铁、粮食、棉花、油料、肉类产品等生产量都居世界前列,但国内生产总值只有近一万亿美元,我们用同样的能源、原材料生产出的价值量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4甚至是1/6。产业技术落后,使对产业质量、性能以及生产过程影响较大的技术设备进口不断增加。据调查,在我国15个行业中,关键技术的掌握与应用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水平比国际先进水平落后5—10年,个别行业则落后20—30年。产业技术水平的低下造成了产品和服务的档次水平低以及对资源环境的巨大压力,不断透支着经济持续发展的资源,使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只能依靠劳动密集型产品获取很小的份额,而对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又表现出巨大的需求。但是随着加入世贸组织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崛起,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的优势也将逐渐被侵蚀。
(三)各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不仅包括三大产业间的关系,而且包括各产业内部的结构构成状况。从农业的情况来看,我们一直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但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我国现有农业生产方式,粮食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各自所占的比例远未达到现代化大农业的要求。贸工农一体化程度不高,大量的农民依然进行着维持基本生活的粮食生产,农产品深加工程度不够。从工业来看,如前所述,结构严重失衡,低水平过剩与高技术层次产品的短缺并存。进出口结构的不合理源于工业内部结构的不合理,反过来又加剧了这种不合理状况。第三产业内部发展也不平稳。第三产业中的传统产业居于主要地位,新兴产业和要素市场发展滞后,特别是教育、金融创新和交通运输制约更为突出。
(四)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状况严重。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中部和东部工业结构的相似率为93.5%,西部与中部工业结构的相似率为97.3%,分别比1981年增加了13.8%和6.9%。对全国30个省(市、区)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汇总统计后发现,各地所选的支柱产业大多集中在汽车、电子、石化、机械等工业上,而且产业内重点发展的行业和产品也极为相似。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行地区均衡化的发展战略,各地区在产业发展布局上,追求本地完整的产业结构体系。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由于市场约束机制、风险机制不健全,投资主体权责利不对称,以致重复建设、盲目建设一再出现,加剧了地区结构的趋同。同时,各地方政府由于原有财政体制和国有经济的原因,也成为经济利益主体,同时也作为“政治人”追求政绩,这种双重身份导致其行为的非理性,一味追求产值和速度,加剧了产业结构的趋同现象,地区产业结构的严重趋同破坏了地区间、企业间合理的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协作,无法实现集约经营和规模经济,使社会资源配置处于低效或无效状态,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布局和经济持续发展。
(五)产业政策与其他政策缺乏配套。我国以往的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是拉平补齐的适应性调整,这种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不仅具有滞后性、低水平的特征,而且在其实施过程中与其他措施不能很好地配套,从而消解了一部分政策效果。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与劳动就业、城市化的关系问题。在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中,城市化的步伐相对滞后,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无法转移。同时,产业结构升级调整,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使原有企业不断积累相对富余的职工,这使就业压力不断增加。而就业问题的压力又使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目标与其发生冲突,从而阻滞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结构的刚性固化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劳动力的相对过剩,增加了社会负担,又减少了用于改进产业结构的资源。因此,政策不配套,使产业结构的政策效果偏离了目标。
另外,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现在,发达国家几乎所有重要产业都是大企业唱主角,不少经济学家说我们正处在以大企业为轴心的经济时代。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一些关键产业的集中度都非常高,例如美国在1979年汽车、平板玻璃、汽轮机与汽轮发动机、家用冰箱与冷柜、电视显像管几个行业最大五家企业的集中率分别为99%、92%、90%、85%和83%。但是,我国企业普遍竞争力不强,特别是缺少足以在国际上立足的大公司、企业集团。进入世界500强的大企业数与我国国民经济的规模不相适应。而且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应有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体现。
首先,产业结构调整大多是以政府为主体来进行的,政府不仅制定产业政策,而且亲自参与到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政府对产业发展的大量干预不仅使信息在部门和层级之间的传递发生扭曲,而且存在地方政府和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实际效果明显低于对政策效果的预期。
其次,大企业在技术创新能力上与国际先进水平仍然差距明显,难以较好地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以R&D投入一项来看,世界500强的R&D投入占其销售收入的比大都在5%—10%,有的甚至更高。而我国2000年2655家企业集团中,R&D投入只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9%,超过5%的很少。大企业技术竞争力的落后阻碍了其带动产业结构升级的能力。
再次,很多大企业所进行的兼并收购等资本经营活动单纯为“做大”而进行,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很多资本经营活动脱离其基本的生产经营活动,短期内把企业做成了“胖子”,却不能增强其内在素质,对产业内行业的发展和产业间关系的调整作用甚微。
三、积极发展大企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对策
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两个重要特征一个是大企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另一个是政府对经济运行所实行的宏观政策,而前者是后者产生效果的基础。因此,我们有必要把以上两项经济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以大企业的发展来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一)明确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主体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利益为导向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应承担起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任。大企业、企业集团的产权多元化有助于企业家的职业化,使多元投资主体有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选择优秀的经营者。而市场优胜劣汰的压力会使企业家真正做到行为长期化,狠抓技术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带动技术体系升级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企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不仅能够带动产业升级,而且能对产业结构的布局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要改变以往产业结构调整以政府为主体的不规范现象,使产业结构的调整真正依赖于微观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来进行。
(二)通过大企业技术创新,带动产业结构升级。技术是产业关联的本源要因,技术体系的变动推动产业结构的变动,技术体系的升级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R&D是技术创新的源泉,而R&D投入低、技术人员少—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市场占有率低—低利润—R&D投入水平低、高素质人员缺乏,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产业结构的升级没有依靠。因此,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是培育和发展大企业、企业集团的关键。而大企业由于其本身的实力雄厚,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相对于小企业来说都占有优势。因此,在技术创新上也占有相对的优势,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在一个产业中居于主导地位,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形成竞争协作的关系,大企业的技术进步势必形成技术扩散,从而带动整个产业的技术进步。
(三)以大企业的发展,推动地区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发展有很多途径,主要是自身积累和外部扩张的方式,其中又以以资产为纽带的兼并重组为主要方式。企业之间的资产重组要以完善的资本市场为依托,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为目的,通过市场机制进行。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组建企业集团的过程也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企业的资产重组是产权转移的过程,而产权转移又涉及生产诸要素的流动和优化组合,通过优势企业对被并购企业生产诸要素的重组,逐步实现生产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组合。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组成以大企业为核心的企业集团,可以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来调整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结构,将生产资源进行再优化配置。同时,按市场经济原则组建企业集团,加强企业多种形式的联合、兼并、控股等活动,通过企业组建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甚至跨国的大型公司和企业集团,能够打破地区、部门分割,修正地方政府对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使各地区和部门原来分散的矛盾和利益变为集中和统一的利益,促使地区和部门对企业的管理真正向间接管理转化。为解决地区产业结构趋同问题提供途径。
一、集团财务管理的一般模式
企业集团组织形式的建立,改变了传统单一企业组织的内部结构关系。由于企业集团是通过资本纽带形成的,这使得财务管理在整个企业集团管理中的地位更显突出。从单一经营到企业集团的规模经营,其财务管理职能也将发生巨大转变。企业集团必须在集团内部建立相适应的财务管理体制模式。一般而言,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有三种模式:
1.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
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将子公司的业务看作是母公司(集团公司)业务的扩大,母公司对于整个集团采取严格控制和统一管理。其特点是大部分财务管理决策权集中于母公司,子公司只享有很少部分的决策权,其人财物及产供销统一由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资本筹集、投资、收益分配、资产重组、财务人员人任免等重大事项都由母公司统一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子公司只相当于母公司的一个直属分厂或公司,投资功能完全集中于母公司。
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它能统一指挥和安排财务政策,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有利于母公司发挥财务调控功能,完全统一集团财务目标;能发挥母公司财务专家的作用,降低资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有利于统一调剂集团资金,降低资金成本。但它也存在明显的缺陷:财务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于母公司容易挫伤子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抑制子公司的灵活性和创造性;高度集权使决策压力集中于母公司,一旦决策失误,企业集团将产生巨大损失。
2.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
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是指子公司拥有充分的财务管理决策权,而母公司对子公司以间接管理方式为主的财务体制。子公司在资本融入及投出和运用、财务收支、财务人员选聘和解聘、职工工资福利及奖金等方面均有充分的决策权,并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情况作出重大的财务决策。
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子公司决策快捷,易于捕捉商机,增加创利机会;减轻了母公司的决策压力,减少了母公司直接干预的负面效应。其缺陷表现为:难以统一指挥和协调集团整体,子公司各自为战,容易因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甚至损害公司整体利益;不便于发挥母公司财务调控功能,以及时发现子公司的风险和重大问题。
3.集权和分权结合型财务管理模式
极端的集权,子公司没有主动灵活性,集团财务及经营机制必然僵化;相反,过度的分权,也会导致子公司一味追求个体经济利益,而忽视集团整体利益。集权和分权结合型财务管理模式强调恰当的集权与分权,这样既能发挥集团母公司财务调控职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风险。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过分分权或集权的缺陷,融合了集权与分权的优势。
二、确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的影响因素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关键在于财务决策权的集中与分散。然而,集权与分权是相对的,需根据集团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而定。企业集团确立财务管理模式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发展战略。为了贯彻实施集团的战略目标,母公司(集团公司)通常要对那些与集团核心能力、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高度的统一管理与控制;对于那些与核心能力、核心业务关系一般甚至没有影响的成员企业,往往实行分权管理。企业集团是以运输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其核心产品应该是客货运输。因此,凡是与客货运输具有紧密联系的资产和业务对企业集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们往往成为集团公司集权控制的对象。一般来看,集团总部对核心企业和控股层企业的控制要明显严于参股层、协作层企业。
2.股权结构。一般情况下,控股公司财务决策权的集中度与其对子公司的控制程度成正向关系。如果子公司是独资经营,那么控股公司在财务集权管理与分权管理的选择上就有很大的回旋余地,而由于集权更有利于控股公司的全盘财务调度,故通常选择相对集中的财务管理;相反,如果控股公司的子公司是合资经营,根据合资人的利益与要求,其财务管理权限会相对分散。
3.企业文化。控股公司财务管理的集权与分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公司传统的影响。我国企业因其传统上的行政管理色彩造就了特殊的企业文化,在实践中还积累了一些富有特色的财务管理方法和经验,这些都将影响未来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的确立。
4.竞争环境。市场竞争的加剧,子公司对当地市场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做出迅速反应已成为企业集团成功的关键原因之一。这要求子公司拥有更多的经营自,包括更多的财务管理决策权。而随着经济的国际化发展,集中财务管理决策的利益也很明显。因此,企业集团还要根据市场竞争情况,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管理理念和股权结构等情况,合理划分母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权限。
三、动态集分权结合财务管理模式
合理而有效的财务管理模式对企业集团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并没有一个固定模式。集团公司的财权配置方式是动态的,而不是僵化不变的。随着母公司、子公司的发展,以及各种环境的改变,应及时调整财权配置政策与方式,使之保持最佳状态,发挥其最大效能。
1.财务管理权限在集团内部不同成员企业的动态配置
企业集团的构成包括了核心层、控股层、参股层以及协作层等不同疏密关系程度的企业。而这些成员企业无论是产品构成、人员素质、地理位置、行业分布以及在集团中的重要性,还是面临的市场环境都不尽相同。对于不同的成员企业,集团公司可以采用不同的财权分配政策。即使同是全资子公司,也可能由于其具体情况不同,采用不同的财权配置。
2.财务管理权限在集团不同发展阶段的动态配置
知识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全面增长,是当代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结构所面临的一次崭新的革命。进入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产业、通信产业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知识型产业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撑力量,世界经济增长在表现出日趋全球化的同时,又表现出知识化、技术化、网络化和虚拟化等重要趋势。究其原因,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宏观化、社会化、全球化和政府功能化乃是当代知识经济崛起的重要条件,也是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关键因素。以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活动为主要特征的知识经济扩张模式越来越受到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政府功能也正在得到强化,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的组织、规划、政策引导功能已迅速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客观存在,表明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创造和市场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政府管理需求迅速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正在成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功能强化必须成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乃是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作用的核心。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不仅有弥补“市场失灵”的特别功能,而且对高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功能缺陷的校正也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从长远分析,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提高是改善和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重要条件,也是促进它发展成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不可低估的重要力量。本文具体研究了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特点,并对发达国家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具体做法进行比较全面的分析。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基本含义和特点
1.1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当代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表明;一方面,市场机制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动力所在。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世界各国经济增长、国际竞争力提高、综合国力增强和国家整体形象设计等方面能发挥并且正在发挥出巨大的能动作用和主体作用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要普遍和纵深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除了必须塑造企业行为主体外,还必须有政府相应功能的支撑与服务。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所以能对当代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产生变革性作用的必要条件。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所以能长期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国际竞争中始终处于牢固的垄断地位,与这些国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说,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模式中对政府功能的作用尚有不少异议的话,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领域,它们几乎都作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一个重要职能来实施。这表明,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方面,发达国家的政府职能与传统产业管理职能发生了巨大的分离,正在发生重要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对经济增长、充分就业、抑制通货膨胀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都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并且这种作用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这是发达国家政府长期以来不懈地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启示。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为例,其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已占整个制造业增加值的25%,比10年前增加了一倍。1996年7月,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的《为了国家的利益发展技术》报告中强调,技术进步是决定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技术和知识的增加占生产率增长总要素的80%左右。由高技术产品的开发而形成的带有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的出口额已占商品出口额的40%。1996年5月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上确定,由欧盟部长理事会支持召开的“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中产业的竞争力——政府的作用”研讨会,探讨了高新技术产业化新经济发展模式中政府功能及其政策问题。显然,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竞争力,是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所在。
发达国家新经济实践表明,强化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经济功能转型和创新的重要方向。一般而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功能的实现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政府本身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直接参与行为,如把财政资源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去。二是政府通过建立一系列优惠政策体系去推动、引导、促进、调整和规范全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新活动的持续、有序化发展。三是通过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公共基础设施来提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供给能力,提高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功能的形成和作用也相对复杂。这表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并不像传统产业那样简单明了。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反映政府政策、法规、规划与计划等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竞争实力。它是指一定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经济功能在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中所表现出来的综合竞争力。
国际经济竞争的加剧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知识经济的迅速崛起,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问题提出的重要背景。
从理论渊源上分析,古典经济学的比较优势理论和相对比较优势理论是竞争力存在和作用的基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综合国力竞争优势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主要实施方式,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就成为决定一国社会整体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
从政府经济学的观点分析,政府经济功能的发挥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方式,是加快一国工业化和现代化速度不可替代的力量。而政府功能的产生和发挥,除了政府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外,还必须辅之以产业政策。即从强化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的角度,增强政府经济功能对国民经济作用的效果,尽量减少“政府功能失灵”。
从发展经济学的观点分析,发展中国家必须把消除“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工业化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不仅使政府经济功能的强化成为必然,而且使政府经济功能的重点有了战略性调整的必要。为此,必须把政府经济功能集中在工业化发展的国际竞争力上,进而形成一套能促进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政府政策体系。
从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的观点分析,一国国际竞争力取决于以下五种不同因素的组合:变革素、变革过程、环境、企业自信心、工业序位结构等。由此形成两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竞争力,一方面是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是环境优化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环境优化竞争力成为制约企业竞争力、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而环境优化竞争力又与政府经济功能作用形成和效果密切相关。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分析,要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效果,必须以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为关键。
从理论上分析,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或地区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之间的乘积。即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
1.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特点分析。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强化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主要内容。
(2)决定和影响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
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因素。这是影响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因素。一方面,只有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国家政府才有对其实施产业管理的必要和可能;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的扩大,使其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提高,从而奠定了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必要性、主动性、积极性。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因素。它主要包括:政府高新技术产业财政投入力度指标、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力度、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扶持力度、高新技术产业政府管理机构设置和功能作用、高新技术产业市场行为主体利益矛盾的政府规范力度等。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因素。其衡量指标主要包括: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增长幅度指标;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支柱产业地位的形成和扩散程度指标;三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指标;四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发展指标;五是高新技术产业对国家财政收入贡献率指标;六是高新技术企业就业贡献率指标;七是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指标;八是高新技术产业在推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带动作用指标等。
(3)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虽然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一定经济体制的影响,但经济体制变量对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影响只能限制在一定限度内。其主要原因如下:
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已由过去的单纯企业化、个体化和小额化向目前的政府化、社会化和巨额化方向发展,尤其是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投入规模与实力已成为决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国际竞争的核心因素。这是在不同经济体制下政府投入功能都能得到充实的体现。
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是技术重大创新和技术、知识在资源配置与利用中的功能成为主要决定力量。由于技术、知识与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相关性极小,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一般与经济体制因素关系并不特别密切。
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及其知识经济发展中,经济体制变量对其影响主要通过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手段等体现出来,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也成为经济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经济体制对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政府行为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如何重新认识政府在国家经济职能中的作用,如何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政府功能的“最大化”和“最满意化”。
(4)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提高一国产业素质的重要条件。首先,政府通过相对超前和富有战略性的优惠政策体系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扶持,客观上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增长速度和规模;其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主要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高度考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因此,对推动和加快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高级化调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再次,政府通过必要的、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投入等手段,能促进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进程,进而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最后,政府通过制定一定的产业保护和产业开放政策等手段,可提高产业发展素质。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和主要条件
2.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体系: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改善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供给;建立和健全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市场结构与市场体系;建立和强化具有自主开发能力和知识产权形式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企业家才能供给和研究与开发人才供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2.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既是一个多重目标体系,更是一个客观过程。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建设必须具有条件体系的支撑与服务。具体地,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有:
(1)国家规划和战略支撑条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和战略成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需求条件,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充分条件。
(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和实力条件。这主要要求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高新技术产业对财政贡献率提高等条件。
(3)有效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的条件。在市场结构改善、提供市场信息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发挥政府经济功能的主体作用。从发展趋势看,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的可能方面。
(4)需求引导和刺激条件。引导和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和创造相关需求既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支撑条件,又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形成和强化的基础和核心。
(5)高新技术企业有序竞争条件。调和企业行为主体和居民户行为主体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利害冲突和利益矛盾,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法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宏观调控能力。
(6)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条件。强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建设,实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充分条件。
这是从根本上确保一国国家经济安全的终极手段。
2.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功能的一种超越。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既是一个社会日益增长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供给能力的持续增长过程的方式,也是经济管理体制、新兴产业管理方式和体制的不断调整、转换和创新过程。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一种新型生产力的载体,由于产业生命周期的作用,由于产业增长的国际因素影响,由于政府功能、作用的局限性,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必然过程。
(1)提高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创新的主要内容。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形成和作用模式进行重大的转换和创新。
(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把刺激和放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作为关键。这既有助于缩短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起步阶段周期,又能极大地加快重要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和战略产业化发展进程。为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必须强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引导和改善,进而使一定时期的产业供给结构和产业结构得以顺利调整。即在产业不同的生命周期通过某种、某些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创造和刺激,去调整高新技术产品市场价格,促进厂商调整生产方向,促进生产要素的重组,实现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通过创造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去引导社会总需求的变动方向,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促进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的功能,使高新技术产业化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
(4)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指导方针是,既要能消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障碍,又要能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进而提高社会整体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
(5)建立和健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促进政府产业政策的完善,并强化其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功能。这可通过形成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为重点的产业政策,实现对国民经济的超前调节,提高国民经济主要支柱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国家或一地区能在某一或某些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形成国际竞争优势。这是发展中国家构造国际竞争的后发优势的关键。实践表明,这既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关键,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核心。
(6)形成有效的政府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市场管理的新模式,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可持续发展。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竞争环境的建设;二是市场竞争主体的塑造;三是政府与企业产权关系;四是政府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宏观管理模式;五是对高新技术市场垄断的管制和规范能力等。
(7)要创造全面提高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动力机制。必须强调,长期以来,在政府经济政策目标中,需求政策占据了绝对地位,而供给政策则被大大弱化了。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由于其资源构成和各种资源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地位和权重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科技创新人才资源、创业人才资源和新型企业家人才资源等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决定因素。而这些新型要素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供不应求的。而且,在发达国家,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对超前,因此,普遍存在着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不足问题,并且这些新型要素供不应求程度会更明显。因此,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就成为发达国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升的关键。
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基本思路主要有:一是借助优惠政策条件体系来有效降低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风险;二是通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基础设施供给规模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的多元化机制。这都要求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要以控减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为基点。众所周知,高风险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显著特征之一。因此,高风险是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风险控制就成为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目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风险控制方式主要有:一是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税收减免政策支持;二是政府财政直接投入战略性关键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提高一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安全性;三是政府提供科技创业孵化条件体系,降低科技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和风险;四是提供政府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供给能力,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型人才资源的供给水平;五是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分散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风险。
必须指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风险控制能力与一国政府财政收支能力直接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产业在其国民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密切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状况相关,也与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关。因此,在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来提高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能力。这既能增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政策导向功能,也能大大降低企业市场行为主体风险度,有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主体多元化机制的形成。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的不到位,由于受其国民经济发展阶段所限,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上与发达国家的存在着很大差距。这丝毫不比其与发达国家在技术创新供给能力上的差距小。同时,由于发展中国家政府在提供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条件方面的认识不到位,它在这方面的供给职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因此,为了缩短与发达国家在新经济发展中的巨大差距,发展中国家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条件和行为建设的重要性,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最佳的发展环境。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飞阶段或成熟阶段,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的手段也要进行全面调整和创新,不能再单纯依赖于优惠政策条件,而要通过建立制度创新的比较优势,来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控制效率。
因此,强化政府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础条件。制度创新供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基本功能。与其它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品种相比,制度创新供给的主要承担者是政府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绩效的高低和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高低很大程度上主要取决于其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的制度创新条件。21世纪美国经济优越的竞争优势,与其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有巨大密切相关。一方面,而对新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背景,作为世界第一科技强国的美国也在及时调整其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如科技移民政策和降低国防R&D经费支出的政策等。国防R&D经费支出在美国科技投入中所占比例从20世纪90年代就呈现下降趋势,由1990年的63%下降到目前的50%左右;另一方面,为了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美国政府积极为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有利的制度创新条件。如2000年联邦政府放宽对人类胚胎细胞研究的限制。美国是一个宗教保守势力较强的国家,政府经费一直被禁止用于有关人类胚胎细胞的研究。2000年,克林顿在其总统任期最后一年中终于取消了这项禁令。由于联邦政府经费在医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占有最大份额,大大推动美国在胚胎细胞方面的研究进程。为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美国加强了相关法律环境的规范建设。2000年6月30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全球和国内商务之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电子签名在签订合同、使用和存储文件时的法律有效性,规范了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这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非常有利条件,如该法案承认了电子商务网站中大量存在的格式合同的有效性。为了规范信息产业的发展,2000年5月,美国和欧盟达成了“信息安全港”的协议,使隐私权问题正式进入美国科技制度创新范围。由于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使厂商获得了强大的消费者私人资料收集能力,直接威胁到消费者个人隐私和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厂商进行相应约束。虽然美国企业界一直不愿加强隐私权保护,但美国政府还是力排众议,对隐私权保护提供立法保障。这得到了HP等著名公司的积极支持。
(8)改善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全球化趋势是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这使政府协调行为成为影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各国政府加快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预期和责任都非常强烈;另一方面,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不能脱离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中,国家政府必须在新型国际分工中获得有利竞争地位,在技术、信息、管理、新产品和服务等配置竞争中处于主动。这要求政府必须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实施适当干预。这要求国家政府产业政策的设计和操作的开放化要以培植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竞争与合作机制优势为关键,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在此基础上提高科技创新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研究表明,发达国家产业全球化竞争能力是与其高新技术产业成长能力密切对应的。因此为了提高一国在产业全球化中的竞争能力,必须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为前提。为此,发达国家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功能不断强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定和实施国家级中、长期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效率。这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争先恐后地制定跨世纪科技发展战略和计划中有突出的表现;二是强化国家财政能力对研究与开发的扶持,引导社会科技投入规模和结构,提高社会科技投入供给水平;三是加大政府对知识和技术基础设施的供给能力;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和条件体系;四是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财政政策,创造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需求,带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高级化调整;五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迅速长大;六是拓宽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提高对全球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能力。
虽然我国各级政府有干预经济的传统,但这种传统模式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促进行为相差甚远。①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过多侧重于行政功能,与市场经济要求正好相反;②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最突出地表现在组建国有企业,进入国民经济诸多行业。而在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能直接参与的行业是非常有限的,这使得我国政府传统的经济干预功能难以实施;③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往往导致很多的投资失误,导致重复建设。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如果国家干预导致了投资失误,可能会从根本上扩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周期,加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进而加大我国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国际差距。这比传统经济下我国政府干预失灵的危险要远大得多;④我国政府传统的干功能没有与相应的制度创新有机结合。发达国家政府干预高新技术产业化,不仅有行政手段,还有与之相辅相成的法律手段。客观上,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化所需要的制度创新条件难以有效供给,此时借助行政手段的干预功能能弥补制度创新不足和滞后的缺陷。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进入到成长阶段后,单凭行政手段所能实现的制度创新功能就十分有限,同时过多的行政手段可能导致新的制度瓶颈。因此,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承担全部制度创新功能。从我国情况分析,政府在干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的功能还十分有限。实际上,现行公司法、投资法和税法对高新技术创业的限制还很多。
收稿日期:2002-03-2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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