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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债券市场二级市场信用级
从经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以及部分发生过金融危机国家的教训来看,完善的债券市场对于维护一国金融稳定乃至整个的经济平稳发展方面,发挥着不替代的作用。我国债券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我国整个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债券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未来的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中美两国债券市场的不同,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1美国债券市场简介
目前,美国有着全球最大的债券市场,截止到2005年年末,美国债券市场余额已达25.33万亿美元,相当于美国股票市值21.2万亿美元的1.2倍。
美国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主要包括美国政府债券、地方性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和企业债券。美国政府债券是由美国政府发放的债券,主要包括美国短期国库券、中期国库券和长期国债。这种债券风险最低,同时投资所得免交州及地方税。地方性政府债券是指由州、地方政府或其机构发行,用于为学校、道路、环境和住房等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公共投资筹集资金,分为一般债务债券和收入债券。一般债务债券是由政府的一般征税权力为担保的,需以政府的税收来偿还,这种债券只有有权征税的政府才能发行。收入债券由政府事业的收入作为担保,由这些事业所获得的收入来偿付债券本息,例如供水收入债券以城市供水系统的收入来偿付。政府机构债券是指美国其他政府机构(通常是联邦政府级机构)发行的债券。这些机构债券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与公共政策有关的项目,如农业、小企业和对首次购房者的贷款等。企业债券是指大型公司以自身信用为基础发行的债券,这种债券相对于前面三种债券风险较大,收益率也较高。企业债券市美国债券市场中发行性量最大,约占市场60%以上的份额。
2中美债券市场的比较
2.1债券市场规模比较
美国债券市场可流通债券规模总量较大,债券品种发展较为成熟。截止到2005年底,美国债券市场可流通余额已超过25万亿美元(不含1年以内的短期票据),约为美国2005年GDP的2倍。近年来,美国债券市场总体规模增长速度比较平稳,年均增长率9.1%。市场可流通的债券品种丰富,包含国债、市政债券、抵押支持债券和资产支持债券、公司债券、联邦机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
我国债券市场和美国相比差距较大,但发展迅速。截止2005年底,我国债券市场可流通债券余额达到7万亿元,约占当年GDP30%,年均增长率达42.31%。债券品种主要为国债、中央银行债、政策性银行债、企业债、商业银行债、非银行金融机构债等。
2.2债券种类比较
在美国债券市场中,以企业为发行主体的债券产品已经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截止2005年底,包括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内的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占了债券市场整体规模的60%以上。其中,抵押支持债券和资产支持债券占企业债券总额超过50%。美国政府债券余额41658亿美元,占比16.45%。联邦机构债券余额26039亿美元,占债券市场10.28%的份额。市政债券余额22270亿美元,占比8.79%。
我国债券市场中,政府类债券所占比重较大。截止2005年底,我国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中,国债和央行票据占了债券市场的67.48%,政策性金融债占比25.15%,商业银行债、企业债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等企业类债券只占到7%左右。
2.3国债的持有结构比较
从美国国债市场投资人的构成来分析,截止2005年底,外国及国际机构持有美国国债的比例最大,持有量2.2万亿美元,占美国国债可流通余额的52.15%;美国货币当局和各类养老金分别位居二、三位,各持有国债0.74、0.28万亿美元,占到可流通余额的17.6%和6.7%。
我国国债市场,由于外资机构参与程度较低,投资人构成结构主要呈现出本土化和机构化的特点。截止2005年末,商业银行类机构国债持有量最大,持有16522.63亿元,占国债可流通余额的61.92%;其次为特殊结算成员(包括人民银行、财政部、政策性银行、交易所、中央国债公司和中证登公司等机构)持有国债6399.83亿元,占23.99%;保险类机构排名第三,持有国债1693.94亿元,占6.35%。
2.4二级市场流动性比较
美国债券二级市场是以场外交易为主的交易市场,自由的交易模式和双边报价商制度给市场带来了活跃的氛围和良好的流动性。同时,电子化交易系统的普遍应用也进一步提高了二级市场的交易效率。目前,债券市场的日均交易量(现券)约9000亿美元,是纽约股票交易所的日均股票交易量的13倍之多。从各类型债券的交易规模看,由于国债二级市场是美国货币当局实施货币政策的主要场所,是美联储的公开市场业务的主要操作手段,因此交易最活跃的是以国债为主的政府债券,其日均交易量在5545亿美元;其次是以政府支持机构发行为主的抵押支持证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日均交易量在2518亿美元左右;联邦机构债券、公司债券和市政债券的交易不活跃,分别只有788亿美元、210亿美元和169亿美元。从各类债券的年换手率(现券年交易量/债券年末存量)来看,2005年国债的换手率达到了33.01倍;其次为机构MBS和联邦机构债券,其换手率分别为7.93和7.51倍;市场债券和公司债券的流动性最差,换手率分别为1.88和1.04倍;市场整体换手率(不含短期货币市场工具)为10.47倍。
目前,我国债券交易主要以银行间债券市场市场为主。从日常交易量来看,央票交易最为活跃,日均交易量122.65亿元;其次为政策性银行债和记账式国债,日均交易量65.40亿元和43.49亿元;企业类债券交易清淡,其中短期融资券和商业银行债日均交易量19.93亿元和9.71亿元,其余的如企业债、证券公司债、非银行金融机构债等则日均交易量不满1亿元。从换手率指标来看,目前我国债券市场流动性最好的债券品种为短期融资券、央票和商业银行债,其换手率均在1倍以上,分别为2.02、1.51和1.38倍;其次为政策性银行债,其换手率为0.93倍;国债的换手率水平较低,仅有0.41倍。我国债券市场整体换手率水平为0.91倍,是美国债券市场的十分之一。
2.5信息披露和债权保护机制的比较
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是美国债券市场多年来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美国市场中,发行人除了披露财务、业务信息外,还要披露历史信用记录,包括银行贷款偿还情况、贷款集中度、历史信用违约记录以及高管人员的信用记录等,信息披露的范围较国内目前的做法更加广泛,更充分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同时,债权托管人制度也是维护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该举措主要是通过托管人代表债权人利益与发行人签订债券契约,并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债券契约的核心内容,明确发行人和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债权托管人将代表债权人的利益监督债券契约条款的执行,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合理的保护,当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债权托管人将代表债权人向发行人主张利益。如果发行人资金周转困难、偿债能力下降,债权托管人将及时申请冻结发行人部分资产或债券抵押品来保证债权人的投资得到保护。此外,债权托管人还可以召开“债权人大会”,召集债权人商讨债权保护事宜。
相比之下,我国的评级机构尚不具备足够的市场影响力,评级结果单一。同时,整个债券市场尚未形成良好的商业文化和信用文化,这也致使评级机构缺乏良好发展的外部环境。再加上现阶段我国评级机构的保守是由筹资者来直接支付的,这样,这些中介机构提供信息时往往受到筹资者的干扰,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更有甚者,与筹资者达成共谋来欺诈投资者。债券一旦发行后,筹资者拿到了资金,出资聘请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息披露的积极性大打折扣,甚至出现了筹资者为避免信息披露而放弃上市流通的情况,这严重损害了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此外,由于投资者分散在不同地方,且在不断变化,无法行使统一的话语权,难以追究上述不当行为,投资人权利保护机制依然缺位。
3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几点建议
3.1稳步扩大我国债券市规模,丰富我国债券品种
从以上两国债券市场的比较分析中看出,我国债券市场规模与国外成熟债券市场相比仍然存在巨大的扩容空间。美国金融市场中,证券化产品占比超过80%,而在我国这一比例不超过10%。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美国债券余额相当于GDP余额的2倍,而我国这一比例仅接近30%。因此,逐步扩大我国债券市场规模是发展、完善我国债券市场的基本前提。从我国目前情况和未来发展看,债券市场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发展程度还相对落后,还远还不能满足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展我国债券市场,就要进一步扩大债券发行规模并拓广债券发行主体,努力使各类合格企业均平等地获得发债机会;增加债券品种,鼓励债券创新,满足不同类型投资需求;积极发展债券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完善投资者结构。
3.2加大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力度
在经济和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企业债券是市场的主体。但企业债券目前在我国债券市场占比还很小。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20世纪90年生的企业债券违约事件造成的市场谨慎,特别是债券审批部门为完全控制债券兑付风险而对企业债券实行的严格审批制度;二是以个人为主的投资者群体与债券风险等级不匹配;三是缺乏健全的企业债券评级和信息披露制度;四是风险承担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
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首先是修改和完善我国关于企业债券的管理规定,扩宽企业债券的发展空间;第二是大力培育包括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养老基金和投资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保险、基金等集合型投资工具间接投资于企业债券;第三是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债券市场监管体系,以保证市场的稳定发展。
3.3完善做市商制度,提高市场整体流动性
对于以场外交易为主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发挥着提供市场流动性的作用,其做市的效果直接影响债券市场流动。目前我国做市商主要问题表现在报价券种较少,报价缺乏连续性等方面。为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首先应建立承销商、公开市场交易商与做市商的联动机制。其次要建立做市商之间的大额交易子市场,细分市场层次,减少做市商之间的相互冲击。第三,完善报价价差规定,增加做市商的数量。第四,扩大做市商报价信息范围。
3.4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制度,为我国债券市场的长远发展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
随着我国债券市场国际化和发行主体多元化,建立和完善资信评级制已经成为保障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完善我国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应首先发展合格、守规的国内评级机构,同时业可以考虑引入国际评级机构以进一步促进国内机构的发展。其次,建立有效的评级机构选择方法,例如可以考虑有债券的主债权人或受托人来选择评级机构,而不是由发行人选择。还有,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平台,保证有效信息的及时。
关键词:企业债券;债券融资;滞后
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或企业发行的有价证券,是公司为筹措长期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发行时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在我国,自1987年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以后,企业债券开始成批量的发行,同时发行量逐年上升,并于1992年达到高峰,1993年开始,企业债券发展进入暂时的低潮。
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
1.企业债券融资金额远远小于股票融资额。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是企业直接融资的两种方式,由于企业债券融资同股票融资相比,在财务上具有许多优势,所以,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债券融资往往更受企业的青睐,企业的债券融资额通常是股权融资额的3~10倍。而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2000年债券融资额是83.0亿元,股票融资额是2103.1亿元;2001年债券融资额是170亿元,股票融资额是1252.34亿元。由此可见,我国企业债券融资的发展远远不及股票融资的发展。
2.企业债券在整个债券市场中的比重远远低于其他债券。一般来说,债券市场包括国债、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近几年来,企业债券在整个债券市场中所占的比例很小,而且有逐年递减的趋势。2001年我国发行国债4600亿元,而企业债券仅170亿元,不到国债融资总额的5%。而最近几年我国发行的金融债券规模在不断增加,所以相对而言,企业债券的规模还在不断下降。从我国债券市场的规模和结构来看,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明显落后于国债市场。2001年国债余额是15618.00亿元,金融债券余额是8534.48亿元,而企业债券余额只有1008.63亿元,它的余额比重仅为4.01%。
3.企业债券发行额占GDP的比重很低。企业债券发行额占GDP的比重从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国家企业债券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企业债市场规模与GDP的比例在发达市场一般在20~30%之间,而在我国这一比例还不到1%。2002年末中国GDP总值为10万亿元,同期股票总市值为38300亿元(股市大幅下跌之后的数字),占GDP的比重为38.3%,而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企业债的未到期余额为3500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5%,这其中企业债券只占极小的比重。由此可见,企业债券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有待加强。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原因
首先,对企业债券的利率、发行程序、发行主体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影响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1)利率方面的限制。企业发行债券应根据企业债券的市场供求关系、企业的资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偿债能力来确定利率水平。而利率管制使得不同企业发行的同期限债券利率是没有区别的,于是就不存在对风险的市场定价机制,结果是信用级别与投资风险不同的企业债券,其投资收益率却相同,企业债券的投资价值不能得到有效的实现,从而企业债券的需求方和供给方之间很难实现真正的交易。这是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首要原因,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2)发行程序方面的限制,最明显的是发债的审批制。发债企业的地域、行业乃至所有制等均需经过严格的审批,准入限制较多,审批环节繁琐,使一些企业被挡在发债的大门之外。发行审批制度没有市场化,是目前制约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供需双方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另外还有关于发债权利的限制,是否发行企业债券以及发行多少,这本是企业权利权益和市场选择相结合的结果,而由最高行政机关决定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却带有典型的计划经济色彩。(3)发行主体方面的限制。《条例》对发行人的规定只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划分为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大量的股份公司和民营企业被排除在外,在目前对外开放的大的背景下,这一规定有很大的局限性,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符。
其次,二级市场规模小,流动性差制约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企业债券流通还是仅仅局限于交易所市场,柜台市场交易还是零,并且缺乏全国性的交易网络,而且我国企业债券上市流通量也很小,据统计,在二级市场上,沪深两市2001年共有15只企业债券,总市值为298.52亿元,日均成交量仅为738.75股,日均成交金额为84278元。可以说目前的企业债券二级市场尚未培育建立起来,交易所市场就是企业债券流通市场的全部。但交易所市场也存在市场规模小、品种单一、交易不活跃等问题,这就使得大部分投资者购买企业债券的风险加大,导致投资者信心不足。同时,难以上市流通加剧了发债企业及中介机构的发行风险,抑制了发行规模的扩大,也就是说二级流通市场的局限性影响了一级市场的发行,从而使企业债券市场陷入到一种恶性的循环之中,制约了企业债券市场的总体发展。
最后,发债企业诚信基础缺乏,无投资者保护机制才是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根源。从表面上看发债的审批制就像一个瓶颈限制着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但当我们深入分析后就不难发现,诚信基础缺乏才是目前制约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之一。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是专业化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发行债券如约还本付息能力和可信任程度的综合评价),信用评价机构所评出的信用级别的参考价值较差,这就使一些经营管理不善的企业也可以发债,而它们发债、借钱仅仅是为了填补资金漏洞、维持生存,在借债时根本不考虑资金使用成本及偿还问题,这就会导致逆向选择,使得投资者丧失信心。另外缺乏投资者保护机制、没有有效的偿债保障制度也使得很大一部分的投资者望而却步,抵押和担保作为最有效的偿债保障手段在实际运用都流于表面形式,形同虚设,例如没有担保资格的机关事业单位做担保人、抵押本不属于自己的资产或资产多次抵押等不规范行为不在少数。
三、促进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对策
从宏观经济方面来看,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有利于资本市场全面均衡发展,有利于宏观经济的稳定与增长;从微观方面来说,企业债券市场将有长期融资需求的企业与准备进行长期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的投资者联系起来,在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的同时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融资机会。因此,无论是从宏观经济的发展来看,还是从企业自身的发展来看,发展企业债券市场都是很有意义的,这就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放宽对利率、发行程序、发行主体等方面制度性的限制,促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1)就利率方面来讲,要使利率市场化。《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已经明显不甚合理。我国自1996年5月以来已连续8次降息,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已经很低,按照“不超过40%”的规定来确定企业债券利率,使得发行利率偏低而且利率差异区间缩窄,所以,这个限制应当被放宽。另外,发行定价逐步市场化,利率水平应与债券信用评级、市场环境、风险等因素挂钩,改变目前发行利率固化的缺陷。(2)就发行程序方面来讲,政府应淡化对企业债券市场直接控制,企业债券的发行需由过去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淡化或逐步取消计划规模管理,只要企业需要、市场认可、能发出去、能及时兑付,就应该允许企业发债。另外,应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目前参与企业债券市场的中介机构包括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3)就发行主体来说,应放宽对发债主体的限制,允许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市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获得了高速增长。有很多民营企业绩效优良、产权清晰、资产负债率低,具有独立承担融资的权利与义务的能力;并且,很多民营企业为了谋求更大的发展,又有着巨大的融资需求,所以应该放宽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在市场融资。这样,既满足了民营经济的融资需求,又通过企业债券市场的运作,增加信用产品的社会需求与供给,有利于资本市场全面均衡发展。
2.积极培育柜台市场,提高企业债券的流动性。在发达国家,公司债券市场与一般债券市场一样以柜台交易市场为主。美国几十万个公司债券发行人中,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也只有1600只。公司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机构投资者而不是个人投资者,他们在柜台市场而不是在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债券。因此,要继续培育债券柜台市场,大力推动债券经纪业务、逐步引入适合于企业债券交易的做市商制度,实行大宗交易实施细则,简化手续,扩大场内交易容量。
3.制定对信用评级机构管理的法规,促进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加强与国际评级机构的合作、强制实行债券评级。强制实行债券评级制度一般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定公共部门债券评级必须在一定的信用等级以上;二是规定某类机构投资者只能购买一定信用等级以上的债券。信用评级制度有助于保证公司债券市场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债券发行所筹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4.完善偿债保障机制。制定严格刚性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发债企业公布定期报告和可能对债券价格和本息兑付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及时披露市场风险,提高市场透明度。另外,要改进《破产法》对偿债方面的规定,国外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经验表明,一旦能够清楚地界定投资者迫使债券发行人偿还债务的法律能力和实际执行所必需的法律程序,投资者将能够理性地判断投资债券所面对的风险。《破产法》定义了债权人的权利和执行权利的法律程序,从而成为公司债券市场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有效地保护投资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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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袁东.中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分析.国研网,2002,(7).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育迟缓的原因
在西方,企业债券市场一直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之按我国目前企业债券发行的规定来说,“门槛”并不高。如: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发债企业具有偿债能力;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等。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仍然很低,1999年底,我国通过债券融资总额也仅为3000亿元左右,对企业融资所起的作用很有限。这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
l、对企业债券的认识上存在偏差。我国政府和企业尚未能把企业债券当作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当作项目资金不足的补充。政府在利率、利息税等方面的限制使企业债券收益低,回收周期长,与国债、股票相比在各方面都有劣势。在企业改革及金融体制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银企之间虚拟的债权债务关系使得银行不能摆脱对企业的软约束。而企业债券面对的是社会投资者,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将面临破产清偿的诉讼,企业债券的约束力要远大于银行债权的约束力;按《公司法》的要求,发行股票也只承担有限责任。所以,我国企业更愿意选择贷款和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
2、企业债券管理的市场化程度低。我国现行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是在1993年8月颁布实施的,其核心主要是发行计划规模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即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未经国务院同意,任何地方、部门不得擅自突破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并不得擅自调整年度规模内的各项指标。这种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当前的经济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行债券筹资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确定所需要的资金量,然后选择所偏爱的方式筹资。而我国的计划额度管理发行体制,即企业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申请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经计委核准发行后,再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债券发行的选择申请材料。这种“配额制”使很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没有机会发行债券。同时,企业债券的定价采用行政定价方式,缺乏灵活性。由于企业债券所参照的储蓄存款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这使企业债券有了较大的政策风险。我国企业债券的品种也十分有限,目前发行的多是期限在3年以下、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而且利率单一。
3、企业债券偿付风险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一些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财务管理不善、资金运作效率不高、效益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发行债券,以至干到期不能偿还。有资料显示,我国企业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约占需兑付余额的11%。一些企业只能用“挖肉补疮”的办法从其它渠道拆借资金偿还到期债券,这不但加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也给企业债券市场未来的发展埋下了隐患。2000年,新《企业债券上市规则》虽提高了企业债券的上市标准,实行上市推荐人制度,强化了债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上市债券的质量,但这也只能把住上市关,未能把住发行关。
4、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制度不记全。信用评级是投资者非常关注的信息,它反映了社会对企业的信任程度,西方国家都有很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我国的信用评级制度尚不完善,全国没有统一的评估体系和评估标准,评级机构对投资者也只有道义上的责任。企业债券在发行中采用自愿评级的办法,实践中真正去评级的企业也多是想尽各种办法评出高等级,而且评级机构的跟踪调查也很少,不能反映企业实际经营中的变化。这样既使债券的信誉受到影响,也不利于投资者进行选择以及政府部门的有效管理。
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几点建议
1、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企业债券的直要意义。企业债券并非只是项目资金缺口的补充措施,直接融资也并不单纯是指争取上市额度发行股票,企业要把债券真正作为除信贷、股票、外资之外的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虽然利用股票融资在企业效益不佳时也不存在还本付息的压力,但这种低风险也意味着在企业盈利时新增资产也永远属于股东,而企业债券在偿还本息之后新增资产即归企业所有。如果有更多的绩优企业发行债券,改变企业债券的形象,帮助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从而也就能引导居民的金融资产由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
2、政府改变发行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激发企业发行债券的潜在需求。完善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批制度,逐步向核准制过渡。政府应该取消企业债券发行的“配额”控制,严格审核企业的债券发行申请,监督发行企业是否公布真实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保证公平竞争秩序等。核准制能够保证企业债券质量与信誉的提高,避免无举债能力的企业发行债券,也能让投资者在掌握了更多发债企业信息的情况下作出理性的投资行为,规避不正常的风险。
企业债券市场要寻求发展,就要对现行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改变现行的信贷资金供给体制,给市场化的融资渠道以发展空间。首先要有计划地扩大发行规模,实行灵活的发行方式,如实行由发行审核委员会统一审批发行,然后由承销商在营业部内柜台发售,也可采用商业银行柜台分销的办法以便于各层次投资者的买卖。此外要鼓励开发债券新品种,视企业经济效益和信用等级的不同,采取多种利率类型,以及多样化的还本付息方式,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选择机会。在企业债券定价方面,在改革现行利率体制、人民币基准利率形成之前,可参照国际证券市场惯例,在同期国债收益率的基础上,增加几个基本点,基本点的大小取决于发行债券企业的信用等级。同时,要考虑债券承销与发行价格挂钩,形成竞争性的企业债券发行市场。
3、有效控制风险。在市场准入方面,要核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历年对银行信贷的偿还情况,将企业债券的发行与企业历史经营业绩真正联系起来。对违规发债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为规范企业发债的资格,保证投资者能得到真实的信息,必须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完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制度,整顿债券评级机构,严格在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9家机构进行评级的规定:强化抵押与债券担保人制度,尽可能降低企业债券的兑付风险,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企业未按发行公告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应采取制约手段。有些举债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风险大的项目。要解决企业违约使用资金的问题,只有提升企业违约成本,采取负激励手段,才能使企业。投资者的利益达到一致。
早在1992年,深圳宝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已发行了中国第一个可转换债券。可是、直至2001年,中国证券市场上的可转换债券仍然是屈指可数。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投资者对它还不太了解,投资热情不高。而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证监会对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规定非常严格,有资格发行的企业非常少。按现行的可转换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以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只有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也可以说,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只是处于成熟期的企业。但是从可转换债券的本质特征来分析,可转换债券主要适合于成长期的企业。
近几年来,中国的高科技企业尤其是民营高科技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而新兴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并没有相应地发展。这使得许多高科技企业不得不放慢脚步,有的甚至处于停滞或倒退状态。正是考虑到这种情况,国家有关领导观部门已将在国内开通二板市场提上了议事日程。笔者认为这是可转换债券在中国迅速发展的一个契机。在高科技企业迅速发展、二板市场推出在即的情况下,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应该逐步转向以高科技企业,尤其是处于成长期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为主要的发行主体。
二、为什么在当前环境不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以农科技企业为中心
这可以从分析可转换债券的本质特征入手。所谓可转换债券就是发行后一定时间可转换成同一发行者发行的普通股票的公司债券。从定义可以看出,转债非常适合于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藉以进行融资。这主要源于其特殊的性质:可转换性。对于我国绝大部分处于成长阶段的高科技企业来说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必须不断进行研究开发,并将新的研究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这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但是,它们的资金需求却很难从现有的融资渠道中得到满足。
企业目前最为常见的筹集资金方式是发行债券。银行贷款、增发新股及配股,前两种都属于纯债务性融资,后面两种属于纯权益性融资。从统债务性融资来说,发行债券或银行贷款都对企业规模、业绩及其他财务指标有相当高的要求。这些要求对于成长期的民营高科技企业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即使得到一部分银行贷款,也不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从纯权益性融资来说,在企业发展的萌芽期和成长期,因为发展前景尚不明朗,股权投资风险比较大,一般投资者也不敢轻易介入,所以高科技企业在发展前期很难进行大规模股权筹资。即使是在二板市场融资,一段时期内只能安排一定数量的企业上市,其融资能力也有限,难以满足高科技企业发展的需求。总之,目前常见的筹资方式与我国绝大部分新兴高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而可转换债券的可转换性能较好地协调这种矛盾。一方面,它最终可以转换成权益性投资,所以融资规模不会受到企业现有规模的很大影响,因为投资者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成长性,而高科技企业的成长性是比较突出的。另一方面,它具有债券的低风险性。它仅是给了参与债务性融资的投资者一种可转换的选择权,不是一定要求转换。如果到了转换班,投资者认为不值得投资该公司,他可以放弃转换权,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早期介入的风险。对于已上市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筹资也比配股或增发新股更有利。所以允许二板市场的上市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能更好地缓解资金需求压力。
综上所述,可转换债券的本质特征(可转换性),决定了它非常适合处于成长期的企业作为融资工具。也就是说,可转换债券在本质上是适合目前中国的高科技企业的。对于高科技企业,尤其是民营高科技企业来说,利用可转换债券进行融资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是具有比较明显优势的。
三、可转换债券的优势分析
1.维护现有股东权益,集中企业控制权。
现在非常流行的高科技企业融资方式是引入风险投资。诚然,风险投资可以在吸取资金的同时引入一套相对成熟的管理体制,帮助企业较快走上正轨。但是,它们的资金投入要占有企业一定的股权,因为企业自身规模较小,投入资金产生的股权稀释作用是非常大的,这是许多民营高科技企业业主不愿意这样的。可转换债券则能相对较好地延缓和减轻这种股权稀释的影响。相对于发行新股和配股而言,可转换债券也具有同样的优势。
可转换债券通常要在发行一定时期以后,其转换权才能生效。许多投资者又都会选择在靠近失效期的时间来行使转换权。这样就给了企业一个准备期。待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国有资本较多时,同样数量的股权投资产生的稀释影响要小得多。这就能更好地维护现有股东权益,有利于现有股东控制企业的管理权。这也是业主希望达到的。
2.较低的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蕴含着债券转化为股票的选择权,也就是说它赋予投资者获得股权收益的权利。一般来说,股权持有收益率要高于债券收益取正因为可转换债券蕴含着这种潜在的高收益率。使得企业利用可转换债券进行融资时,初期的融资成本要较纯债务性融资的融资成本为低。所以,利用可转换债券进行融资可以让企业在其急需大量资金时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获得相对较大规模的资金,这对成长中的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四、可转换债券发行主体转变的可行性
如果只有前面的主观愿望,而客观条件不具备,那是不行的。这里所说的客观条件是可转换债券必须要以企业已经或即将要发行普通股票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二板市场的开通在即,前面的所有论述都只能说是纸上谈兵,不切实际。现在二板市场的开通已成定局,只是时间的早晚而且。二权市场为高科技企业股票的发行上市敞开了一扇大门。同时也意味着高科技企业的可转换债券可以在二板市场上发行上市。其意义在于增加了可转换债券的流通性。也为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提供了一条顺畅的进入一退出通道,减少了投资于可转换债券的风险。为投资者进行投资组合策略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
【关键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国际化理念;最大收益者
近些年,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对于企业电子商务创造价值的过程产生了高度的关注。探求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创造价值的过程开始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中心问题。对这一机制的探究对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交易中结算货币的选择
国际经济往来需要货币作为媒介,这种媒介一方面为国际经济提供流动性,另一方面要保持价值的稳定。从流动性来说,充当国际货币的数量必须与国际经济的规模相一致,从而保障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正常开展;从价值稳定来说,则要求货币发行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这两者往往是矛盾的,即有名“特里芬难题”。从金本位制度开始,国际货币制度中充当流动性的货币往往是因为没有解决这个难题而出现问题,比如,金本位制中,黄金作为流动性,因为供应不充足而崩溃;布雷顿森林体系,则因为美元贬值而崩溃。解决特里芬难题,一个重要的思路,就是增加本位货币,跨境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从这个角度说,也是对国际货币体系稳定运行的贡献。
二、人民币结算的尝试
从2009年7月份启动到2010年3月底,上海的结算金额累计已经超过了70亿元人民币,其中今年以来的结算金额就达到了50亿人民币,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发展势头迅猛。而截至5月中旬,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交易额接近500亿元。
截止到2009年九月底,国务院批准的内地试点区域包含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五个城市,而海外试点区域则包含港、澳地区,以及东盟十国。目前就境内而言,只有成为试点企业的公司才能与上述境外区域的贸易伙伴采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截止到九月底,全国已有365家企业具有试点企业资质。而对于境外区域的企业则没有门槛限制,只要他们与境内的试点企业有业务往来,均可以采用人民币做结算货币。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4月2日的《2009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指出,中国将继续支持市场发展创新,进一步优化投资者结构,促进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投资者队伍的形成,同时适当扩大境外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参与程度,全面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报告指出,将研究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研究推动将试点项目由货物贸易扩大至服务贸易。探索境外人民币资金的流动和交易机制,积极拓展海外人民币投资渠道,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继续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
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影响
1.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影响首先体现在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不仅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而且有助于促进国际贸易增长,更有甚者在于进一步地开拓相关的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路径。一般来说,一国货币的国际化要经历从结算货币到投资货币、再到储备货币三个步骤。如今,通过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可以减少周边国家对美元结算的依赖性,从而为将来人民币在区域内扮演投资和储备货币职能打下基础。对正在崛起的中国而言,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是必然的趋势。在贸易中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是人民币从本币走向区域化货币,进而走向国际储备货币的重要步骤,这样可以扩大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使用范围和地位。因此,跨境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开展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人民币真正变成国际货币不是几年就能完成的,可能要十年、二十年,但任何货币的国际化都必须从作为贸易结算货币开始。只有当我们的货币成为企业普遍接受的结算货币,国外的企业或者政府机构才有可能拿人民币作为一个投资货币,发展离岸市场、债券市场或其他市场。同时在这些都有相当基础之后,别国才有能把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而在汇率风险可控的基础下,有利于贸易双方控制成本及锁定利润,为跨境贸易实现双赢,促进贸易的平稳发展。
宏观经济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受益良多,我们也不应忽视不利之处。宏观经济的影响因素随着更加不确定,风险因素更不确定,如果处理不当,宏观经济将受到冲击。
2.对出口企业的影响
跨境贸易结算不仅对宏观经济影响深远,对微观经济个体的企业的影响更是巨大的。微观经济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会表现为什么样子?首先应该是避免了外汇汇率波动,尤其是结算货币汇率下跌的风险,从而避免了因为汇率下跌而不盈利,进而放弃国际市场的情况出现;然后还表现为结算的便利,减少结汇售汇成本等等,然后在列举哪些企业会受益。
人民币结算不仅降低了汇率波动给进出口企业带来的风险,也减少了企业的结售汇成本。在外汇不能流通的情况下,通过银行结汇,企业要给银行支付不少的手续费,而如果用人民币直接进行结算,就可以节约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左右的汇费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以人民币与美元的汇兑为例,银行兑换货币多数并未收取手续费,却施行“低买高卖”:即客户要低价卖给银行(以2010年5月7日的中国银行当日牌价,100美元可卖681.2元人民币),却要高价找银行购买美元(需要683.94元人民币才能兑换100美元)。一买一卖,100美元就得被银行赚走2.74元人民币差价,即100万美元的业务相差2.74万元人民币。以厦华在台采购4.3亿美元为例,若台湾的采购对象主要以新台币进行日常运营的,就需要上千万元人民币的汇兑成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庆此前对媒体表示,如果对台出口用人民币结算,外贸企业可以减少购汇、结汇以及开办信用证的成本。因为用美元结算,银行开信用证需要支付1.5个百分点,结汇又需要支出1个百分点。据估算,出口企业改用人民币结算可以节约的成本为交易额的3%-5%。对于众多处于微利状态的出口企业来说,以前被银行拿走的这几个百分点的利润相当可观。据厦门市长刘赐贵在台湾披露的数据。
此外我国的一些进出口企业对于汇率和利率的风险掌控能力是有限的,采用人民币算就可以不用去分析国际市场上美元或欧元的汇率走势、利率走势等,企业可以将精力完全放在经营上,因此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管理现金的能力和使用效率。
3.对政府政策的影响
在新形势下,政府调控经济的政策显得越来越重要好。在跨境交易人民币结算的条件下,政府必须审时度势,加强对经济的调控,尤其必须做好以下两方面:外汇管理和货币政策的制定。
外汇管理以前,对外经济活动只能以境外可兑换货币计价结算,所以外汇管理只是管外汇。现在人民币开始逐步履行国际结算功能,要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自然也要纳入外汇管理和跨境资金流动监测范畴。人民币对外计价结算与其在境内履行相同功能显然要有不同的监管标准,如人民币对内计价结算只会区分对公对私业务,而不会区分经常项目还是资本项目交易性质。目前部分现行外汇管理原则不完全适用于人民币跨境计价结算,但彻底独立于现有外汇管理框架建立人民币跨境流动的管理制度和监测系统,可能因本外币分割造成对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的空隙。有迹象显示,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之下,“热钱”似乎又有卷土重来之势。在贸易顺差及FDI(外国直接投资)继续下降的情况下,外汇占款的增量却创出了今年新高。
在做好外汇管理的同时,货币政策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人民币实现跨境结算后,一方面,突发大规模的货币需求和回流,将可能使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陷入被动。另一方面,人民币输出可能会削弱国内货币政策的效力,突发且大规模的货币需求和回流也可能使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陷入被动,并影响汇率、物价和就业。与此同时,作为储备货币的币种将在提供流动性和保持币值稳定两方面处于两难境地。该问题也正是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元所无法回避的难题。而当前中国正面临着人民币流动性过剩和升值压力两大问题。
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应对策略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中国的贸易条件,但其中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我们必须积极思考,努力应对,减小其带来的危害。我们应从构建有效的海外人民币债权运作渠道,调整跨境资金监管方式,增强央行对本外币市场监管力度,设计科学合理的清算渠道和统计监测体系四个方面来积极应对。把加强对人民币的监管放到首要的高度,严防国际金融炒家的投机行为。
首先,海外人民币债权运作渠道的安排关系到能否有效管理境外人民币市场及交易的问题。首先政府要确定对海外人民币市场的态度。由于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后必然出现的人民币海外持有现象,如制度安排和监管设计上未对此有充分的考虑,极有可能出现一时被动和管理滞后的局面。因此建议在人民币走向区域化货币初期,应该适当抑制海外人民币市场的发展,以便为我国央行逐步熟练地掌控海外人民币市场和交易赢得时间。在起始阶段应当规定,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后形成的海外人民币债权债务的处理上遵循以下原则:海外人民币资金可以按照规定的渠道使用和投资国内市场,可用于向中国进口的支付、对中国境内直接投资、就地兑换成其他货币以及委托存款银行开展代客理财业务投资中国境内金融资本市场。
其次,在调整跨境资金监管方式方面,将长期以来以外汇和外汇收支作为监管内容的管理框架转变为以跨境资金流动为监管内容的管理框架,从制度安排及监管设计上将人民币的跨境流动以及境外资产负债纳入监管监测体系并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在银行监管层面上,应强化对法人的一体化管理,包括对中资银行境外分支机构经营状况的管理和强化合并报表后的综合风险管理。从对人民币跨境流动以及国内金融市场的管理角度来看,要求央行密切关注进出口贸易中人民币的使用情况,加强与相关国家央行的配合和联系。与此同时,要研究如何与此相适应,进一步开放国内金融资本市场,加强对进入国内市场的各类主体的监管,而非当前单纯地对外汇资金的监管。
又次,央行对本外币监管应根据海外人民币的规模情况分析研究调控的渠道和效率,适时调整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同时要进一步缩短央行在货币政策操作上通常可能存在的决策时滞和行动时滞,对市场动态做出快速的反应。
最后,科学和合理的清算渠道和统计监测体系至关重要。香港地区开放银行人民币存兑汇业务后,市场人民币兑换活动十分活跃,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要求,这部分资金规模应该进入我国的《国际投资头寸表》中。同样,人民币在香港、东盟十国和韩国等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后形成的海外债权也应及时地通过适当方式反映出来。因此设计科学合理的清算渠道是非常重要的。从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整个流程来看,没有货币兑换环节的国际结算业务更趋简单,但同币种结算中很容易混淆一些统计要素(目前许多统计要素是基于货币类别来设计的),尤其是当资金通过几道转汇环节以后。因此在试点阶段,有必要通过规定银行的清算渠道和特别的会计处理来辅助完成这些统计监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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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在本文完成之际,谨向我的导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写毕业论文的时间里,他始终给予我严格的指导和不倦的教诲。导师渊博的知识和严谨的治学风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导师对事业的执着和敬业精神更是深深地影响了我,这些都使我终身受益。从导师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在此期间,我还得到老师和同学的热情关心和大力指导,在此表示深深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