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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局__活动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心的领域,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局直各单位、各二级机构。
(一)违法违规设定收费、罚款项目的;
(二)继续执行省、县已公布取消、取缔和停止征收的收 费项目的;
(三)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以集资、保证 金、摊派等形式变相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 的;
(四)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文件规定,没有政策依据、被摊派人不该承担费用,采取强行摊派或者变换名堂、强词夺理、或者利用手中职权来进行摊派的;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3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__年6月3日至6月20日)。局直各单位、各国土资源所对各自执收的收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并将自查报告于6月10日前报局纪检室。
(二)监督检查(20__年6月20日至8月10日)。根据自查情况,局纪检监察室会同办公室、审计、人事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采取重点督导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案件查办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对明察暗访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三)整改建制(20__年8月11日至8月31日)。局直各单位、各国土资源所要结合__活动要求,坚持立行立改的原则,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本部门本系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执法具体行为规范,建立健全执法制约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起比较系统的执法规范体制,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的发生。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收费行为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一)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收费对象。要加强对执法执收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充分认识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自觉约束执法执收行为,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健全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长效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树立交通运输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总体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公路检查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增强执法能力;严肃查处公路“三乱”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全市公路安全畅通,巩固和扩大公路无“三乱”成果,为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三、治理内容
(一)执法单位或执法人员超越职权范围和管辖区域检查、收费、罚款或超标准收费、罚款的行为;
(二)执法人员随意设卡拦截车辆的行为;不按规定程序查处车辆的行为;
(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的行为;
(四)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收费)、不卸载的行为;
(五)为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月票”的行为;
(六)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的行为;
(七)违规收取检测费和车辆保管费的行为;
(八)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亲友参与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的行为;
(九)随意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的行为;
(十)其它公路“三乱“行为。
四、方法步骤
开展本次治理公路“三乱”专项治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部署阶段(3月11日-3月31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和治理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
(二)集中治理整顿阶段(4月1日-5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加强整改,建立治理公路“三乱”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多方征求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尤其治理对损害群众切身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惠农惠企政策措施落实、运输业户反映的意见建议等情况,限期进行整改。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4年6月1日-6月30日)。各单位要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情况总结,重点对工作组织情况、做法和特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进行归纳和提炼。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切实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干部职工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理念,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防线,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保持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
(二)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制。各执法单位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省、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单位执法实际,分解任务,细化目标,制定措施,确保治理工作要求传达到位、任务目标分解到位、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不断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认真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争使2012年违规收费举报、案件和金额进一步下降,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不断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部门
(一)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1、严格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保障责任,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省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配合)
2、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审计厅配合)
3、各级学校主管部门和有关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严格落实中职教育收费、资助和免收学费等政策规定,未经批准,中职教育不得收取除学费、住宿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省教育厅牵头,省物价局、省纠风办配合)
4、加强对涉及教育事业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推进审计结果公开。(省财政厅牵头,省审计厅、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物价局配合)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
2、按照教育部要求,2011年上半年制订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省教育厅)
3、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配合)
4、学校接受的正常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通过参加培训获得入学便利)。(省教育厅)
(三)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
1、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全省幼儿园收费管理规定。(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牵头,省教育厅、省纠风办配合)
2、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纠风办配合)
3、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管理。幼儿园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省物价局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纠风办配合)。
4、幼儿园(所)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物价局配合)
(四)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1、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发行等环节的监管,继续开展对盗版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行为,切实提高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印质量。(省新闻出版局牵头,省教育厅配合)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选用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不得强迫学校订购教辅材料。(省教育厅牵头,省新闻出版局、省纠风办配合)
3、严格规范教辅材料价格。(省物价局牵头,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省纠风办配合)
4、按照国家有关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严禁搭售、摊派、强行征订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省新闻出版局牵头,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物价局配合)
(五)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
1、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政策规定,切实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禁止和纠正假清理、走过场的问题。(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物价局配合)
2、严格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纠正国家机构、有关组织利用财政性经费和非闲置性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财政厅配合)
3、教师在民办和公办学校之间流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手续,纠正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双重身份问题。(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财政厅配合)
4、对至今清理规范工作尚未完成的学校,或仍未达到民办学校标准要求的学校,从2011年春季开学开始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配合)
5、制定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加大对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推进力度。(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配合)
(六)严格执行并逐步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1、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配合)
2、各地要加大政府投入,完善高中经费保障机制,抓紧制订并落实生均拨款标准,积极化解学校债务。(省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配合)
(七)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
1、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形式,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对考生资格、录取信息、学费标准等及时进行公示。(省教育厅)
2、在听证会基础上,制定《湖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湖北省普通高校中外合作艺术类办学收费标准》,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省物价局牵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配合)
3、严格规范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招生和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收费行为,严禁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配合)
4、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加强高校研究生收费管理,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配合)
5、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按管理权限经批准的中外合作项目,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高校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越权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中外合作项目,切实纠正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配合)
6、要加强高校示范性软件学院项目和收费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规审批和乱收费行为。(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配合)
7、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要严格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并对各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省物价局牵头,省纠风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配合)
8、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严禁高校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物价局配合)
(八)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结合实际,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努力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
1、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权限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问题。(省物价局牵头,省纠风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配合)
2、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省物价局牵头,省纠风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配合)
3、按照国家文件精神,抓紧制订完善湖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明确管理要求,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侵害学生利益。(省物价局牵头,省纠风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配合)
(九)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加强法纪教育,提高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法纪意识和政策执行力。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培训计划,对学校校长、教师、财会人员有计划地安排培训,使教育系统干部和教职工学法、懂法、守法、守纪,受到法纪教育,不断地提高法纪意识和政策执行力,真正做到依法治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省教育厅牵头,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推动作用。
当前,随着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治理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治理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切实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强化职责,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增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管理、协调、指导和督促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教育收费政策,促进本地区教育建康发展,深入推进本地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二)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群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各地要结合治理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层次不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全面系统的宣传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大力宣传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客观反映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努力营造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完善学校招生、收费信息公开制度。将教育收费范围、项目、标准,程序、政策依据和举报电话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社会关注的学校招生、收费信息开展咨询服务,并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各部门协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全面接受监督。
(三)加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的带动作用。
各地要以深化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为载体,不断健全完善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促进规范教育收费的管理创新。已授予“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的地方要带头执行教育收费规定,认真总结经验,加以推广,真正发挥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措施,深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落实定期检查督促和创建情况通报制度,促进创建活动进一步取得成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警示作用。
一、整治目标
按照“一年重点整治,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巩固提高,四年规范管理,五年大见成效”的要求,通过整治,实现我局所辖国省道和重要旅游路上的收费站、超限运输检测站基本无脏乱现象,沿线道班整洁,无占道加水、洗车、修车,无非法非公路标志标牌,公路标志标牌规范,路面平整整洁,公路设施完好;同时,协助地方政府解决好“马路市场”及公路留用地范围内的垃圾填埋场问题。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线路
1.国道320线、324线及盘江桥;
2.省道210线、212线、309线、312线、313线及赵家渡大桥。
(二)责任单位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本方案及地方政府的安排,明确各基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局属其他各企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贵州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纲要(2006-2010)》和《2006年贵州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三)主要任务
1.收费站、超限运输检测站和沿线道班环境整洁,厕所干净卫生,有专人负责;
2.及时依法查处和清除占用公路、公路用地乱堆乱放的行为及违章建筑。协助地方政府积极解决城镇过境线的“马路市场”。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集贸市场的迁移,保障城镇过境线公路的安全畅通;
3.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国道、重要旅游路线、城镇附近沿线视线范围内的垃圾填埋场、砂石料场的规划及迁移工作;
4.清理非公路标志标牌,规范公路标志标牌,使之醒目、清晰、完整;
5.依法对占用公路的路边加水点、洗车点、修车点进行清理、规范;
6.继续实施“安保工程”,及时修复被损坏的公路安保设施,加强危险路段、边坡、危桥整治,确保行车安全;
7.在养护及新改建工程实施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施工路段安全畅通;
8.在路政管理及超限运输治理执法中,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9.对公路沿线加油站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由局宣教科按省局和地方政府“整脏治乱”文件精神,及时在我局内部刊物《兴义公路》上做好宣传,并及时将相关资料送局办公室上传到网站上。
(二)专项整治
1.从200年6月上旬到8月底,开展专项整治;
2.9月初到年底,配合“9•20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的开展,为“十一”黄金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巩固整治成果。
(三)动态监督
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电话:对行动迟缓,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及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专项督查
结合半年、年终查路,对发现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四、组织领导
为落实责任,强化组织保障,特成立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罗廷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及联络员:成员:五、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参照本实施方案,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在6月中旬前作出具体部署,并报局“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主动、及时向当地的“整脏治乱”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3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责任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城市管理最终要达到市容环境“优美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目标。近几年来,*在这一方面,力度应该说是很大的,重点从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等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以开展“五脏五乱”整治活动为载体,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水平,可是,我们还是走不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城市环境整治怪圈,全市各区(市、县)“脏、乱、差”问题时有发生。今天,在清镇市召开城管现场会,并不是说清镇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在全市最好,比市容市貌,清镇只能排在中间;比基础设施,比经费投入,比工作力量,清镇无法与两城区相比,就在基础条件较差的情况下,要实现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可以说清镇在管理上动了大量的脑筋,在创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上寻求突破,大胆探索,提出了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出台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方案,制定了科学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搭建了一个“信息集成,统一指挥”的计算机管理工作平台,实现了城市管理的高效率和全覆盖,开了*市乃至贵州省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先河,这次现场会,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管理理念和管理机制创新的问题。
二、清镇的做法有什么启示
今天,听了清镇在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一系列做法后,我深有感触。我认为,至少给了我四个方面启示。
一是在工作创新上,清镇能够在总结以往创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大胆提出并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应当说,这是在全省城市管理上的一大创新、一大突破。虽然全国不少省区也在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但大家都是围绕精细化在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现成的一套可供借鉴的经验。清镇能够借鉴外地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推行精细化管理,这在全省来说是第一家首先提出,其创新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二是在工作标准上,清镇明确提出了“力争在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园林绿化、建筑工地、街巷院落小区等管理上取得重大突破,实现城市环境''''优美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按照无缝拼接的要求,在10个方面,明确细化了10项具体的精细化管理内容、43项工作标准和109项任务指标,并将细化的目标明确到人,做到管理目标量化,管理标准细化,职责分工明晰化,为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标准体系目标明确,内容翔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我们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明确了努力方向。
三是在管理方式上,成立了城市精细化管理信息指挥中心,搭建了管理平台,并开通了市民免费投诉电话,架构了“城管110”,指挥中心初步实现了城市管理内容和标准的数据管理、城市管理事件的迅速处置、责任单位及人员的科学考核,做到了城市管理对象数字化、管理评价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应当说,此举是全市乃至全省在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进程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一大亮点,尤为值得我们学习。
四是在机制建设上,清镇积极探索,立足于工作创新,为使明确的各项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得到有效落实,再造新的管理流程,建立了从管理、监督、考核到评价的四大机制,围绕四大机制,制定了“五级督查”、“三令督办”、“连带承责”等26个工作制度,为实现长效管理提供了机制保障。有效解决了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城管及保洁管护人员工作到位,监督督查工作到位等问题。可以说,这套从管理到考核的体系是城市管理工作中,机制和体制建设上的一大创举。
三、下一步该做些什么
一是要进行管理理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只有通过创新才能解决好城市管理工作中不断涌现出来的困难和问题,才能够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当然,能够创新固然最好,如果一时想不出新的办法,那学习别人创新的先进的有效的城市管理经验,结合自身城市的特点,有效实施管理,也是不断提高我们工作水平的途径。
二是要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投入。只有在管理上加强了,设施上跟上了,我们的城市才会越来越舒适、越来越亮丽。刚才星恒部长也和我们商量,明年市里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有亮点的区(市、县),可给与一定的补贴。
三是要着力提升市民素质。市民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只有全体市民都积极参与、支持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我们的城市管理才会实现高质量和高效率。
四、全力以赴抓好“整脏治乱”迎检工作
今年下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星恒部长亲自主抓,市文明办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区(县、市)切实按照《20*年下半年*市深入推进“整脏治乱”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整脏治乱工作,使我市市容市貌得到整体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城市软环境进一步改善,增强了我市城市综合竞争实力,成绩十分显著。但我们也应看到,我们的工作中仍然存在管理松懈,未能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工作主动性不强等问题。下个月省里就要开始检查,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次“整脏治乱”的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增强紧迫感,全力以赴,切实按照《20*年下半年*市深入推进“整脏治乱”工作方案》要求,对照自身,有针对性地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要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日常的管理中积累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五、下一次城管例会要干什么
第十六次城管例会除了部署两会、两节及其他的工作安排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检查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贯彻落实今天会议提出的要求的情况,听取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工作情况的汇报,请市城管局牵头细心组织。
1、召开会议,总结2012年度工作,部署2013年工作安排,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进一步制订完善示范街创建工作、市容秩序整治等方案。
2、做好“两节”假期期间城区市容秩序维护和管控;继续推进省园林城市初审迎检工作,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组检查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植树节相关活动;
3、开展市容秩序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乱停乱放、乱绑乱挂、小广告、违章占道行为。专项治理重点:①车站周边市容秩序治理,②南门口水果临时批发市场秩序治理,③城区下渡街、坚强超市周边等路段车辆停放秩序管理,④彭迳三岔路通阻塞治理,⑤违规占道经营、广告牌匾和小广告治理。
4、对2012年度城区已审批水果摊、店招广告、等审批项目情况,进行大规模梳理、排查,切实做到无缝隙衔接,无遗漏管理。与此同时,出台相应规范店招广告管理标准,因地制宜划定符合县情的临时水果摊设置点,规范城区临时摊点经营。
5、是拟定城区街面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内容。首先,重点整治店外店经营,摩托出租占道经营,全面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规范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按规定的区域车头朝外停放整齐。其次,整治集贸市场周边秩序,改善城区市场入口处脏、乱、堵、等现象,尤其是彭迳市场,中队拟安排专人守候,错时值班,规范入口两侧的摊点摆放,划定区域面积经营,严格审批科学管理的模式,管控城区市场入口处周边市容环境,保持场地整洁,保证市容秩序基本整洁有序。再次,提高示范街管理标准,进一步加强一类路段管理力度和整治密度,确保核心部位优美、规范、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环境。最后,加强老城区三岔路口周边和惠诚路等区域的管控力度,确保市容秩序基本整洁有序。
二、行政执法
6、开展流动摊贩疏导并拟定相关工作方案。
7、实施车辆乱停放集中整治。
8、制定下发2013年城管大队绩效考核办法,出台相应考核考评奖惩措施,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重实效、看实绩切实建立和完善中队长效管理机制。组织2013年度第一季度执法效果及队伍建设考核工作。
9、制定城管大队2013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政策、法规学习培训。
三、综合管理
10、做好县“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分解和答复工作。
11、做好迎接省园林城市初审检查组综合协调、执法保障、宣传引导和资料准备等相关工作。
12、制定城管大队2013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13、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内部流程试运行,完成行政审批有关资料收集。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千村示范创建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镇以十八道沟村为创建主体,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从提升村落“颜值”着手,开展十八道沟村示范村创建“百日攻坚”环境整治活动,全面打响千村示范百日攻坚第一战。
坚持强化组织,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对十八道沟村示范村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镇十八道沟村示范村创建“百日攻坚”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创建内容和完成时限,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入村10余次开展走访调查,确定环境整治问题10余件,制定问题整改清单,为活动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坚持示范带动,精准推进。按照“分类施治、经济适用、村民参与”的原则。镇党委政府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号召全村15名党员率先带头,聚焦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等关键领域,全面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和乱堆乱放,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生态为本,聚力攻坚。**镇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全体镇干部、村党员、村民代表、护林员等共100余人参与活动,平均分成5个片区,镇领导带队,按照“整村推进,集中整治”的思路,聚焦大力“清脏治乱”,以路域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为目标,各片区创新“自选动作”,在充分遵循村庄分类布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分类型、分区域对村内道路和村民院落进行集中清理,持续美化村庄风貌。
此次活动共调用铲车2辆、拖拉机5辆、三轮车20台次,清理杂物垃圾5吨。下一步,长白县**镇将聚焦千村示范创建百日攻坚“九有六无”目标,在保持村庄“颜值高”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产业、丰富文化、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村庄“内涵美”。
一、基本的情况
针对当前县城各街道各路段路灯损毁和私拉乱接严重的现象,我局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迅速行动,首先对县城所有亮化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然后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在电网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每天抽派出8人,出动升降车一台,全力以赴做好路灯设施维护和整治乱拉管线工作。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通过十来天的紧张工作,基本完成了南湖、平城中路损毁路灯维修改造和被盗电缆的敷设;对平城北路的路灯进行了修复并升级改造,恢复了道路的照明;对广场及街道、市场周边占道的临时摊档和夜宵摆卖点私拉乱接供电线路行为进行了整治,同时还对城区、广场、公园内等照明灯进行了换新改造。目前,县城亮化整治工作大部分已经完成。
二、工作成效
通过亮化整治工作,县城供线路变得整洁、有序、美观;路灯亮化工作始终处于能控、可控、在控状态,原来夜晚一片漆黑的路段灯火通明,减少了交通事故和偷盗事件的发生;在保证“亮起来”的基础上,加强了灯光管理,提高了亮灯质量,确保了亮灯效果,打造了县城城区灯光夜景工程,亮化灯相互辉映,相得益彰,形成了靓丽的风景线。
三、存在问题
1.亮化工程人为损毁严重,工程量大且复杂,修复还需时日。
2.市民缺乏安全用电、科学用电的意识。
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的上涨,原有维护管理经费已不能满足要求。
4.路灯具器老化残旧严重,潜在不安全因素。
5.缺乏强有力的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在各街口路灯控制箱上安装路灯监控装置。
2.加强安全用电、科学用电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力度。
3.对县城亮化工程、电缆等供用电设施进行防盗加固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盗抢国家油气资源、破坏油气设施及扰乱油气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法建筑,强化油气治安管理和油气企业内部防范管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涉油涉气违法犯罪的直接诱因和油气安全隐患,建立气田和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地区
兰成**输油管道大足段(邮亭)及气井21个(涉及三驱、季家、龙岗、宝兴、弥陀等乡镇,统称河包气田),大足天然气公司输气管网沿线(涉及龙岗、棠香、龙水、中敖、三驱、邮亭、玉龙、石马、金山、万古、复隆、弥陀等乡镇)。
(二)整治的重点问题
1、非法占压输油气管道、危及管道安全运行问题;
2、私拉乱接、非法占用油气企业水、电、气资源问题;
3、严重扰乱气井正常生产、工作秩序问题;
4、非法收购、贩运、倒卖成品油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份)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协调办公室。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组织力量明察暗访,摸清气井区域及输油气管道沿线地区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非法占压输油气管道建筑、加油站和气站周边违章建筑及油气工程施工案件、纠纷的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突出重点,明确主攻方向。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下旬)
各有关街镇乡、部门要围绕工作目标,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在此期间,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区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初)
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有关街镇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工作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
兰成**输油管道和气井输气管道经过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责任单位。各重点责任单位要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责任,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专项行动负责人,并制订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检查、督导,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逐一清理存在的隐患,整治发现的问题,保障我县输油管道和主要供气井的安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因工作不力导致油气(井)和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问题突出而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搞地方保护主义,怂恿支持涉油涉气违法犯罪活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集中清理,重点治乱,根除涉油涉气违法犯罪活动
要大力整顿本地区的加油站点和油品零售网点,严厉查处收购、销售非法小炼油厂、土炼油炉炼制油品的行为,严查运油车辆,截断不法分子非法贩运原油和成品油渠道,对非法贩运原油和成品油的车辆,一经发现即予查扣,非法贩运原油、销售成品油所得坚决予以没收,并依法严加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
(三)广泛宣传,大造声势
专项行动中,各街镇乡要加强宣传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积极提供油气违法犯罪线索。要深入宣传《刑法》、《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理保护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有关街镇乡和部门要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制定、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建立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保护机制。石油、天然气部门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好定期检验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有关街镇乡人民政府要完善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责任制,建立专群结合的输油气管道巡护队伍。三是建立石油、天然气安全保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街镇乡要建立由行政领导负责,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影响油气生产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四是建立联动机制。要针对涉油涉气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由县公安部门牵头,协调开展专项行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整体作战。五是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油气区活动,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油气区环境。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由县公安局牵头,县计经委、县贸易局、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建委、县环保局、县市政局、天然气公司为成员单位,建立我县整治油气(井)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大足县整治油气(井)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督导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雷兵任主任,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勇任副主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实施综合整治
有关街镇乡和部门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公安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点打击打孔盗油盗气,破坏油气生产设施、电力设施等严重涉油气刑事案件。同时,要积极配合安监、国土房管、建设、市政等部门,坚持拆除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法违章建筑。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储油储气乡镇的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隐患。治安部门、内保部门、辖区派出所要加强油气企业周边公安基础工作和企业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业大力开展巡逻守护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2、县计经、国土房管、建委、环保局、市政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依法查处无证、侵权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油气区用电用地建筑秩序,加强对油气井、输油气管道企业的质量监督和违章建筑查处。
3、县安监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对我县石油管道、天然气管网占压事故隐患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认真梳理,逐一落实责任。要积极会同国土房管、建委、消防部门,依法查处占压输油气管道、在输油气管道附近挖砂取土、建筑等危及石油天然气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拆除非法占压管道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组织开展对我县石油、天然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监督企业制订输油气管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管道运行安全监测控制设施和设置警示标志,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此项工作由县计经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建委、县环保局、县市政局等部门配合。
4、县贸易局要整顿加油站点、油品零售网点,进一步规范油品运输、经销、储存等经营秩序,严厉查处打击收购、销售非法小炼油厂、土炼油炉炼制的油品。
5、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组织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堵漏洞,治乱点,除隐患。加强职工教育,加强保卫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严格情况报告制度
各有关街镇乡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随时报告。联系电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43781048、43781051,节假日电话43781010;联系人:王勇、胡鲁进、王立业。整顿工作结束后,请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街镇乡在12月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迎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