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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理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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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理论文

第1篇:现场监理论文范文

1.缺少专业管理的人员。在当前,我国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已经超过四千万人,其中一大半是由农民工组成,他们从事基础的体力劳动,缺乏相关的专业技能,同时每年建筑专业的毕业生人数不足。因此,该行业普遍存在着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不高,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的现象。

2.缺乏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在当前,一些施工企业存在着忽视国家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现象,在土建项目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并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施工安全及技术交底存在着不重视及走过场的现象,同时施工现场存在着不符合施工规划,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不到位等现象,存在的安全隐患比较大。例如在搭设施工专用脚手架的过程中,并未按照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执行,施工人员凭借经验搭建脚手架,导致搭设效果缺乏规范性甚至存在着严重的错误,同时铺设的脚手板质量存在问题、牢固性较差、缺少排水技术处理等违规现象,这都是导致土建项目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3.土建施工现场缺少相关部门监管。由于建筑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需要投入的劳动力人口较多,劳动人口的专业素质较低,或多或少都会存在着一定的违规操作现象。施工人员不依照施工安全规定和章程随意操作,建筑材料及使用工具的存放无规律,相互之间缺少协同工作的意识及纪律性。因此相关部门想要实现对每个人的监管和控制存在相当大的难度的,主要的解决办法还是需要施工现场管理者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对工人的培训工作,从根源上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来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

二、对土建施工现场采取科学化管理包含的内容

1.创建完整的管理机构。想要对土建施工现场进行科学化的管理操作,必须依照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标准来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组织机构。通过制定一系列严格的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可行的施工方案,同时指定合适的负责人来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分工,通过科学化的协同配合,最大限度的满足一切施工现场的基本要求,发挥管理机构的领导作用。

2.指定科学化的施工规划。施工现场的规划方案在整个施工现场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好的施工规划方案可以将人力、物力等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和使用,可以达到发挥最大效果的目的。因此,在进行项目的施工前,应该由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责任单位以及监管部门等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而制定合适的规划方案,经过严格的理论验证后在实际的施工中对其应严格遵循。

3.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力度。由于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太多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其具备一定的特殊性,这些都严重的影响着施工及现场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这也是建筑行业被称为危险性最高的几个行业之一。因此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忽视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不仅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威胁,还严重的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性。所以,除了要严格的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之外,还要制定一套符合本行业具备科学性和可行性的管理方法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同时相关的执法部门应该承担自己的工作职责,严厉打击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加大处罚力度以起到震慑的作用,从而保证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土建项目施工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土建工程涵盖多方面的专业,相关的管理人员应该对施工的流程及设计规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管理层到基层施工小组将安全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加大考核力度。相关的管理部门应定期下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对施工情况进行严格的排查,将事故隐患早日消除,使施工人员以及设备的运行安全得到保障。

5.土建施工现场对建筑材料的正确管理。对土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内容之一是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进场数量。根据施工图纸将建筑材料存放固定的地点。在运送材料之间应检验其是否合格,否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采用合适的存放方式,避免出现建筑材料结块或者锈蚀问题的发生。现场进入的材料应进行严格的统计和登记入库工作,必须凭借出库单才可以领取建筑材料进行项目的施工,目的是防止建筑材料的丢失或者浪费。

三、总结

第2篇:现场监理论文范文

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的现场管理有利于整个工程项目成本投入的有效降低,对于企业开支的节省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施工现场管理,对工程项目建设中财力、物力及人力的结合情况进行妥善的处理,有利于其资源浪费的减少,有益于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保证施工企业效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任务

(1)根据生产计划进行规划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包括工期、产量、产值、成本、利润及安全等。(2)进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并尽可能的采用先进理念与新技术进行生产要素配置与技术革新的合理化建议。降低施工现场的浪费情况,提高经济效益。(3)优化劳动组织,做好班组建设与民主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能力与思想水平。(4)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改善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进行文明施工,并在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化管理,确保所有工作按标准进行。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

3.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是施工项目现场管理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一个企业安身立命之本是施工质量,同时也是企业立足市场的基石,保证了工程质量才可以给企业获得信誉、市场和效益。首先、应该不断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同时应强化质量意识,不断落实质量的责任,不断强化质量技术管理工作。对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提升员工的质量责任心。并且分班组以及分项目落实好质量责任制度,使质量目标同每一个员工经济利益挂钩,建立一个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其次、把好质量关,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对于工程的质量应严格检查,一旦发现的问题应该找到产生的根源,并且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具体落实的情况。

3.2施工现场进度管理

在进度管理方面,应严格执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奖罚力度,促使所有员工群策群力,克服困难,确保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应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对安全、质量、成本等各项指标进行预控,同时与设计部门、监管部门共同配合,协调一致,对工程进行有效管理。

3.3现场安全管理

实行安全管理的目标在于确保施工项目过程中不会有危险情况出现,不会出现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事故。“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工作遵循的原则,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来给工程质量服务,安全管理应该在施工的各个阶段都有所体现。需要注意关键点有:首先,设立安全保证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在于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基于施工项目的特点,制定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于阶段性的安全工作应该下大力气做好,对于不同阶段工程的特点加强防范。其次,在主体施工时期对于关键位置比如说脚手架的稳定、防止高空坠落、洞孔防护、基础施工时期的重点在于建设支护以及围挡。

3.4现场机械设备管理

在项目现场施工中,需要的机械和设备品种数量多,管理起来比较困难。只有真正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不断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利用率,才能获得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首先,要进一步加强施工设备的优化配置。施工项目在筹备阶段,管理者应该根据施工组织计划,按照项目的大小,建立科学合理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划,合理确定施工期所需的设备种类、规格和数量。对租赁的设备,应严格按照租赁合同,切实加强管理,避免租金的不必要浪费。其次,要加强设备管理制度的建设。使用机械设备前,施工技术人员应该深入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特点,合理组织利用,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设备操作和养护人员,应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科学养护、精心维护。设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要负责设备的正常操作运行工作,及时全面的收集燃料消耗和维修数据,做好统计工作,合理利用统计结果,以便及时检查设备运行的效果,调整使用方案,降低使用成本。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有效措施

4.1加强对施工前准备的管理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施工文件、施工条件和施工现场及设备的准备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未来施工的进度、质量、成本等影响很大,所以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准备,首先要将施工规范熟练掌握,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全面的收集施工时所要运用的各种数据,做好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等工作,同时绘制关键的工序流程图,保证施工的工序和步骤;②建立健全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考核制度,加大对施工人员的激励和约束;③认真编写预算,以此作为成本分析和控制支出的手段。

4.2科学编制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整个建筑施工全局技术性文件,其内容主要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结构、施工复杂程度、工期要求和建设地区的自然经济条件等进行编制,优秀的施工组织设计能指导项目部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用较低投入换取最大化的效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好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不同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费用也不同,有时甚至差距很大,在开工前,应组织相关人员,包括技术、质量、施工、机械、材料、劳力等,齐商共讨,科学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出台后,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及时调整,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实际紧密结合。

4.3加大对施工现场材料的管理

对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管理主要涉及到三方面工作:即采购、供给以及发放。①采购阶段:要事先做好调查工作,对市场中不同生产厂家的材料予以对比和分析,拓宽进货渠道。要尽可能简化材料进货环节,从而不断降低材料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②材料供给:要结合建筑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材料供需关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予以配制,这样才可以使施工材料有序进入施工场地,确保施工的正常运行。③材料发放:结合施工具体情况来发放材料,同时对材料的发放情况予以登记、跟踪使用情况,从而减少材料与资金浪费。

5.结束语

第3篇:现场监理论文范文

对于交通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管理,这一责任要确实的落实到质检科的员工身上,对工程施工的不同工作时刻的进行检查和监督。对施工单位及各组织在职责分工比较明确,将自己的工作认真的落实到实处,还要将其他单位的工作进行相应的协调并相互的监督,为了使工程施工的质量及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一道坚硬的屏障,对于交通土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组织和员工,将会进行全面的质量、安全教育,对员工的施工工作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对各施工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及挂牌施工,这样可以有效的保证交通土建工程的施工在每个环节中都会符合施工的标准和施工上的技术要求。同时,工程施工单位的领导要和施工的员工经常的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及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及要求,尽量的满足及帮助他们解决这些困难,使他们从心理上比较容易接受领导们的管理,接受施工工作中的不同要求。施工单位还可以采取不同的施工技术的比赛,通过竞争及合作的方式提高员工的施工技术,相应的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主动性。对表现比较突出的施工单位及组织,要给与相应的物质精神的奖励及鼓励,使人们为交通工程的施工提供比较周到的服务。

2.交通土建工程路基路面施工

交通土建工程包括交通路桥施工工程道路建设、房屋建设等。其中交通土建工程包括交通路桥施工工程和交通路桥质量测试和交通路桥监理方面。交通土建工程中路基路面施工包括了一般的路基路面施工、特殊路基路面施工、路基路面围护工程施工及沥青路基路面的施工。

2.1路基路面的施工主要过程第一,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这一环节主要是进行技术方面的准备及组织准备的基础准备工作;第二,修建小型的人工构筑物,这一环节主要是修建挡土墙和小桥涵等。第三,路基路面土方石修建工程,这一环节主要包括了开挖路及填路基和平整压实机建排水沟和加固的工程工作。这一环节是整个路基路面施工工程的重心。第四,路基路面施工工作的验收和检查,是整个路基路面施工工程的最后一步,主要是用于技术的把关,保证了道路的质量及安全。

2.2路基路面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路基路面施工的准备工作,主要有技术的准备,物质的准备及组织的准备。在对整个修建工程开始施工之前,要对道路进行前期的施工测量工作。首先要对道路的中线进行标定及恢复工作,要严格的按照测设后的标准路线平面图和曲线、直线几转点一览表及之前测试的护桩记录等来核对道路中线的问题。其次还要进行横断面的测量及检查,进行水准点的加设及复查。在施工的过程中测量工作主要是检查道路修建过程中的填、挖等状况是否符合初始的设计要求,检查工作是所有工作的中心及必要的条件。

3.在施工的管理过程中所要注意的问题

要严格的按照质量的控制程序进行执行。工序的质量是交通土建施工管理的基层,也是工程施工是否顺利进行的重中之重。为了可以使施工管理的效果及施工质量提高,一方面:在质量控制程序上严格的把关,按照施工合同上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严格的对施工程序进行控制,不管是施工前或是施工后要有专门的质检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另外一个方面,在施工技术没有达到质量的标准及要求后,还要对施工的计划方案进行质量目标的明确,对交通土建工程施工的不同环节采取明确的施工方案和质量监管的措施。其次,在交通土建工程施工的管理计划时,要按照实际的情况对施工管理计划进行灵活的制定及变更。

在交通土建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的问题和情况,新的问题及情况会与之前制定的施工管理计划有一定的出入,这时就要工程施工现场第一线的工作人员,按照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时的对施工计划向上级部门提出施工计划的调整报告。工程施工方的总工程师要根据施工第一线的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及时的与设计方进行联系,争取对施工计划适当变更。对于做过更改的工程施工计划,项目的工程的总工程师,应该对工程图纸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在技术上的要求与标准进行交底,并把修好的施工计划和图纸及时的分发到不同的施工队伍,对他们的施工技术与施工程序做出严格的检查及监督。

第4篇:现场监理论文范文

1.1法律意识淡薄

在建筑施工现场,很多企业的设计方案和工艺措施的执行都未按遵从法律规定,安全教育执行不到位,多数为形式主义。而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也未依照国家指标搭设,且周围杂物较多,所用材料不规范,这些都未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是重大事故的诱因。

1.2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

建筑施工的一个特点就是劳动密集性,但是多数从事人员的文化水平不高,这就导致施工管理较难。而且,在施工现场上,施工工具随意堆放、施工材料规整差、施工步骤不合理等现象多发,从事人员之间没有协作精神,现场没有严格的纪律管制。

1.3建筑施工单位不重视

建筑施工单位的领导安全意识薄弱,对经济效益的重视程度高于人员的安全,这就导致安全生产的责任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甚至于一些单位未签订安全保证责任书。部分单位为了节省开支,不设置安全员或者监督人员较少,且专业能力不达标,导致施工过程中无人监管或者监管不到位。

1.4安全监管投入不到位

建筑企业为了降低项目成本,缩减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费用和保障设施,安全管理所需的资金配备较少,导致事故频发,影响恶劣。甚至于有些施工企业完全忽略安全管理,不仅不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还存在违法行为。有些企业为了提高自身利益,在采购环节大打折扣,降低建筑质量,而监理单位也未履行自身职责,造成安全隐患。

2建筑工程现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对策

2.1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和企业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安全施工直接关系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意识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避免出现安全隐患。首先,责任到个人,制定奖罚制度。其次,通过对设备故障率、事故起数以及人的精力等方面的评判找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完善责任管理制度,不仅可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还能够提高施工的安全性,每个员工都明确自身在安全施工中的责任,一旦事故发生则追究责任。

2.2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

建筑材料的控制与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利益,还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施工安全。在采购材料时要做好调查工作,对比市场上的材料,开阔进货渠道,采购部门还要简化采购环节,避免中间环节出现材料偷工减料等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确保材料合格。材料发放要进行跟踪,避免施工现场中有材料随便堆放现象。

2.3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对监管人员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确保其能力合格;制定监管制度,责任到人,每天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细节进行检查,避免微小隐患,发现隐患后要立即根据有关标准和施工现场情况进行整改。

2.4加强施工现场技术管理

结合建筑工程的施工图纸,对工程施工的工序进行合理优化,落实施工方案,有效的管理施工组织。对已经完成的工序进行测量和排查,确保每个工序都符合标准和施工要求。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熟练各种新材料和新技术,确保各个施工工序的规范性。

2.5做好施工前的管理工作

在施工之前要对施工建设工作做好准备,通过图纸和技术人员对施工的难点、重点以及易出现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讨论和分析。负责施工现场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对施工中的各管理项目熟悉,确保在管理和施工中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在工程开建前,将组织工作做好,对多使用的机械、采用的技术和所用的工程材料要全面了解,做好质量工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科学计划、落实方案、符合规范。

2.6建立信息化的安全动态管理模式

息化安全动态管理模式依靠的是计算机技术,建立动态管理平台,实际上是采用信息技术,将施工安全进行分解从而分配给不同层级的相关人员,也就是精细化和责任化一体的计算机系统。这个管理系统可以根据工程的进度查看最新的安全规范,对施工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计划并指导到实际的工程施工中,从而减少因沟通或者技术等因素而产生的安全隐患;动态查看工程进度,安全管理的计划和引用情况清晰化,可以将整个施工阶段的安全重点准确的传达给施工和监管人员,从而避免了粗放式管理中出现的隐患。

3结语

第5篇:现场监理论文范文

一、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系统

定义:保护接地是指将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与大地连接,接地电阻值一般应小于4Ω。保护接零: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根据保护零线(PE线)是否与工作零线(N线)分开,保护接零供电系统又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本文重点论述一般施工现场均采用的三相五线制系统,即TN-S系统。

要点:1.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

2.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得同时采用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两种方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门,人体可能接触到的金属支撑、底座、架体,电气保护管及其配件等均应与保护零线做牢固电气连接。

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定义:“三级配电”是指配电箱应分级设置,即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用来接设备,形成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主要针对漏电保护器而言,除在末级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内再设置一级漏电保护器,形成两级保护。

要点:1.两级漏电保护器的参数相匹配,可按如下方法选择:分配电箱可选100~200mA,但不得超过30mA*s的限值;开关箱处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用于潮湿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空气开关不能用作隔离开关,必须选用肉眼可以辨别分断点的开关。

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

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定义:所谓“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就是指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单独使用各自专用的一个开关电器、一个漏电保护器,严禁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要点:1.箱内开关应贴上标有用电设备编号及名称的标签。

2.箱内接线端子应牢固压接,严禁虚接。

四、电器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同一级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照明线路宜接在动力开关上侧。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的外壳均作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电阻值都不得大于10Ω。

五、安全电压

定义:安全电压是不致危及人身安全的电压。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即为防止因触电造成人身直接伤害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等级,一般分为42V、36V、24V、12V、6V。安全电压应根据使用环境、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选用。

要点:1.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作业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建议在施工现场的职工临时宿舍内尤其是金属板材的临建宿舍内的照明电源电压采用36V。

4.照明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式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六、外电防护

定义:所谓外电防护,主要是指针对不为该施工现场专用的已经存在的配电线路、设施所进行的防护措施。当因场地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要点:1.对于外电架空线路,当在其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且随外电线路电压等级的增加,安全距离相应增大。

2.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的正下方施工、建造临建、堆放材料及构件等。

3.对于现场内的变压器等设施应用木、竹板及杆件等进行遮拦,并悬挂警示牌等,保证防护设施坚固、稳定。

4.塔吊等起重机械吊运物料、构件等不得在外电线路、设施正上方行走,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七、日常维护与检查

对现场的用电设备、供电设施、线路等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要点:1.持证上岗,用电设备、闸箱等的接线、日常维护检查均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作好巡视、维修记录,严禁无证上岗。

2.定期对用电设备、供电线路、设施等的绝缘进行检测,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修或更换。

3.定期对供电系统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4.大风、雨雪,前后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投入使用。

八、临电系统的验收与档案管理

要点:

1.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后方可施工。

2.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要经过编制人、项目经理、审批人及专职电工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要履行签字手续。

3.建立完善的用电档案,并设专人管理,主要包括: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绝缘电阻遥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等。

第6篇:现场监理论文范文

2.理赔风险。是指理赔环节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诈骗赔款、人情赔款、扩大赔款等几种情况。产生的原因:从外部原因看,主要是骗赔。当前骗赔的形式越来越复杂,手段越来越高明,尤其是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诈骗、销脏的一条龙服务,对保险公司管理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从内部原因看,主要的风险是保险公司管理制度松弛,内控制度不严,给不法分子有空可钻。

3.财务风险。保险公司经营的特点决定了保险赔偿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和赔款金额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平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保证随时能够兑现赔款;否则,一旦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在短时间内支付巨额赔款,很可能使保险公司财务发生困难而带来财务风险。此外,一些保险公司的财务会计没有充分运用会计谨慎原则实施稳健的财务政策,对本该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等实行少提或不提,导致保险公司自身积累不足,使得偿付能力极其有限,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这是财务风险的又一表现。

4.资金运用风险。一是投资组合不当,资金流动性差。主要表现在长短期投资比例不当,短期投资等容易变现的项目过少,资金流动性差。二是投资于房地产、期货、股票等高风险项目。三是资金运用比例过高。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但资金运用比例过高,资金运用带来的风险也就越大。

以上经营风险的存在,最终反映为保险业偿付能力的不足。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是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从而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增强保险企业自身实力的需要。

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从财务角度方面看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运作。

1.建立合理的偿付能力考核指标,提高监管的可操作性。

2.建立保险企业风险评级制度。

3.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处理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

切实增强保险业偿付能力的途径:

1.减轻保险业的总体税赋水平。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市场竞争又异常激烈,为切实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建议国家适当调整保险业税收政策,并按扣除应收保费支出后的保费收入征税。

2.增加保险公司的资本金。资本金是否充足,是衡量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当前保险公司资本金状况不容乐观,有的资本金严重失真,资本金不足,与其业务规模和所承担的巨额风险责任不相适应,存在潜在的经营风险。

3.优先开放再保险市场,加快我国再保险市场建设。

第7篇:现场监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 建筑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your work experience discussed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of the main countermeasures, the construction site for the prevention of accidents have certain theory value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words: architecture construction,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具有产品固定,人员流动; 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繁重; 建筑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进度的变化而改变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建筑施工现场成为一个施工事故多发的场所。控制一切不利危险源,落实安全管理决策和目标,消除一切施工事故,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中。对于建筑施工现场而言,安全生产管理就是施工项目工程师及管理人员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设计施工文件及有关合同等,通过采用计划、组织、技术等行为,运用施工过程中的人员、机械、材料与环境因素的运动规律,使施工过程中的作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消除事故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从而有利于控制施工事故发生的一切管理活动。

2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及人民生活的提高,城乡建设规模急剧增大,建筑业已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但是,由于建筑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差,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不高,再加上一线作业人员素质较差等,导致现在还有不少的施工现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许多危险因素仍然存在:

1)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现有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已不能相适应,暴露出了较多的弊病和缺陷。尽管《建筑法》已经实施,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于建筑安全工作的需要,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落实其安全责任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也不够具体,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 目前一些施工企业虽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但仍有部分企业没有过硬的劳务施工队伍,一旦工程中标后,全部或部分分包给有关的专业队伍,造成相当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丧失了主宰控制权和建筑企业的指导管理,从而造成部分施工现场失控的被动局面。在这种情况下,要按有关规定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显然是十分困难的。

3) 由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不少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恶意压低投标价格,最终导致安全生产管理的经费减少,从而导致中标后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工具、材料等在一定程度上能省则省,致使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偏低,安全设备陈旧、老化,操作人员的自身防护用品缺乏。再者,为了减少施工成本,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着质量管理兼管安全的现象,从而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有些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片面追求生产规模,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将安全生产过于形式化,有时甚至回避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5) 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力度不够,专职监管人员少,有些安全监督人员只着重于外在的一些安全表象,监督覆盖面小。而且政府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基本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和措施,现有的安全检查监督力度明显不足。正因为如此,目前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严峻,建筑施工现场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施工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

3. 1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分级负责管理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通过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管理办法,并与奖励制度挂钩,更好地鼓励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在不同层面上抓好安全生产、重视安全管理。同时,在工程施工前,项目部的技术人员向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工程安全的详细说明,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本工程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等。安全技术交底需达到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准确性的要求。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和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应对管理人员、企业员工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和安全文化等。

对不同岗位、不同专业工种的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培训,对新员工实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还要按照《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结合施工生产实际,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奖励制度、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实施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奖罚分明。

3. 2 加强危险源的辨识

危险源辨识是施工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目的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项目类型、特征、规模,充分考虑可能导致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及财产损失等的风险,进行搜集、整理和识别危险源,通过一定的评价方法,找出其中导致事故发生可能性较大的重大危险源。通过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风险响应及风险控制,制定出危险源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消除不安全因素,从而避免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项目安全施工。

3. 3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在工程开工前,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工期、施工方法、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资料,在熟悉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前提下,编制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大中型工程项目、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编制专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详细说明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和措施。对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基坑支护和降水、起重吊装、脚手架、模板等危险较大的作业,还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尽可能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考虑周全,制定出的对策措施方案力求全面、具体、可靠,达到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地避免事故的发生,目前的安全科学技术还没有发展到能有效预测和预防所有事故的程度,鉴于此,施工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还应包括面对突发事件或紧急状态的各种应急设施、人员逃生和救援预案。重视和认真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加强对突发事故的处理,努力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可以有效的降低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同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以及各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文明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应规范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制度、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 4 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在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活动时,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施和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根据施工企业生产的特点、有关规范标准及实施办法,定期进行。

由于施工现场涉及的工种较多,各工种有时需要交叉作业,而且施工的环境也在不停的变化,所以为了有效的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应当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机械设备、查安全防护、查隐患、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等,通过安全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落实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保证安全施工。

第8篇:现场监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保险监管;偿付能力;比较研究

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金融深度化”和“金融自由化”的不断发展,各国在实践中不断强化和优化对本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以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有效、公平和盈利。作为提供契约型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重要金融媒介,同时又是以风险作为经营对象、以风险管理作为盈利来源的保险机构,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受到各国金融管理当局的严格监管。

金融管制的最优社会福利理论认为,市场经济下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来源于金融业的自然垄断、外部效应和不对称信息。从这三个方向出发对我国保险业进行简单分析,很容易感到我国加强科学有效的保险监管的迫切性和重要性:(1)完全市场经济国家中可能导致社会福利损失的一个原因是完全竞争的市场由于规模经济的作用而逐渐走向自然垄断,这通常是通过联合、兼并等手段扩大经济规模,降低成本,获得明显的竞争优势,从而提高产量并操纵市场价格,使小型的竞争对手退出市场。对我国刚刚开始“发育”的保险市场来说,自然垄断是由计划体制下的“人民保险”转制而来的历史状况,保险产品的品种、产量和价格还是由主管部门说了算,有很高的人为的进入壁垒,保险企业是国有经济的“一奶同胞”,这样形成了事实上的自然垄断。(2)保险业具有高负债经营的特点,其所具有的外部效应是十分明显的,即保险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过程中,社会效益小于私人效益,社会风险大于私人风险,也就是说一家保险机构如果倒闭,将只会承担自身资产范围内的责任,而不会承担其所引发的市场振荡、连锁倒闭等社会问题的任何责任,这么巨大的外部不经济使政府监管部门的介入成为必需。我国保险业还存在着法律法规的滞后、各种市场主体尚未确立等现实问题,将使外部不经济更为凸现。(3)保险产品是一种背后是复杂的数学模型的风险契约,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天然存在着技术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再加上市场欺诈等风险,不对称信息所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危害也是非常明显的。由此,我们所讨论的保险监管是为尽可能保证社会福利的最优,政府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安排和市场介入。换句话说,就是一个国家的金融管理部门或其保险监管的执行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保险市场和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保证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保险人经营的安全和盈利,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其中,保障出险后保险合同的如期履行是最为核心的问题,因此保险监管部门一般都将监管重点集中在对保险人偿付能力的监督方面。

一、保险偿付能力监管

保险人的保险偿付能力一般是指保险人对所承保的风险在发生超出正常出险概率的赔偿和给付数额时的经济补偿能力。由于保险人是通过分析以往长期同类风险的大量、完善和健全的损失或赔付数额资料的前提下,依据一定的数理模型,并假设过去同类责任赔款和给付的经验与未来状况大致相同,从而计算出损失概率以确定该保单的纯保费。由于风险发生的随机性、随着时间推移的事故不确定性以及风险计算的技术误差,实际发生的损失额与预计的损失概率之间通常有偏差,当前者大于后者,通常称为出现负偏差时,该保险人就面临着偿付能力问题。

由于保险人的偿付能力是保证其履行社会稳定职能的核心能力,一个国家的经济越发达,其保险业承担的社会稳定作用就越大,对保险业偿付能力的要求就越高,而一旦这个能力与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不相适应,轻则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重则会危害整个保险业的经营秩序,因而必须由国家进行监督管理。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机构的保险监管主要是通过立法或其它手段对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加以监督管理,如包括开业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在内的偿付能力控制、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控制、确保保险企业流动性的保证金控制、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稽核控制、违规惩戒控制等。强化对保险偿付能力的监管,一方面可以确保被保险人的利益,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证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的完善和财务稳定,也是整个保险市场安全运行的客观要求。

二、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国际比较

发达国家对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系统的研究和实践是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1993年,越来越多的国家注目于保险业蓬勃发展所导致的税赋流失、资本的过快流动、危机防范技术的滞后等有害于经济健康发展的危险信号,此时,OECD保险委员会成立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专家小组,主要通过调查和分析成员国的保险机构维持偿付能力的技术,从而来检查该国保险监管系统的安全性。专家小组通过国际性监管规范的推行、监管机构的建立、预警技术的使用和出现问题时提供恢复的方法,为各国保险监管的工作提供参考性意见。但是,成员国在各自保险业历史发展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基本适合本国经济特点的保险监管系统。

1.美国的“各州立法管理,联邦协调监督”的监管体制

美国保险监管是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确保保险人的偿付能力和保险费率的公平合理为目的的。由于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历史形成了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个人或合伙制公司等多种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而联邦政府和各州对保险监管均有分别的立法和实施,1945年国会通过的“麦卡伦。弗格森法案”将保险业的基本管辖权赋予了各州政府,联邦政府则负责全美保险业的劳资关系和联邦课税管理,以及各州保险监管立法的协调,也就是说,联邦保险局和各州保险局是平行关系,各司其责。一般联邦保险局只负责洪水保险、农作物保险、犯罪保险等特定业务的监管,而遍布全美的55个州保险局则对几乎所有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监管。为对各州保险监管的行动进行协调并加快统一化的进程,美国成立了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成员由各州保险局局长组成,主要职责为讨论保险立法和有关问题,并提供样板法律、条例、保险合同等,供各州保险立法或修正所参考,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努力,全美尽管有55部保险监管法律,但其内容已无多大的区别。

NAIC倡导的对保险机构监管的一种早期预警信息系统(IRIS),有效地监督了保险机构的财务安全,对全美保险业的繁荣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IRIS是对所监管的保险机构的资本金、盈余与前年的比率,以及总保费的佣金占有率等财务比率依据各州统一的年度报告加以计算,筛选出“紧急监视公司”和“目标监督公司”两种保险机构,NAIC将此类公司名单通知所在州的保险监督官,责令该公司对其有关脱离正常范围的财务比率追查原因,并限期改正,从而预先防范该公司出现偿付能力问题。

美国是世界第一保险大国,其保险监管的法律法规也最为完善,监管措施也最为严格,机构的设立和业务的开展均需经过州政府的批准,除了资本、资信等要求比一般金融公司高之外,审批条件已经十分规范,而且对外资保险机构普遍给予国民待遇。以纽约州为例,为实现保险偿付能力的监管,州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最低资本金为200万美元,而且一部分必须托管;规定的年度定期累积责任准备金的指导思想比较保守,因此提存数额较高;美国保险监管还规定了寿险和非寿险的分业经营原则,保险和证券业、银行业基本隔离的原则,但在母子公司之间可以兼营;保险机构股权投资的总额一般限制在法定资产的40%以内,其它投资范围依次为联邦政府债券、州或市政府债券、抵押贷款、企业债券、优先股和普通股。随着金融全球一体化的进程,美国已经逐渐放宽保险监管的严厉程度,如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的扩大、1999年末国会通过的可允许各种金融媒介相互进入各自的经营领域的法案等,以维持美国保险业的全球竞争力。

2.英国的“单头直接”的监管体制

由于历史的积累,英国被公认为全球最发达、最富有竞争力的国际保险和再保险中心之一,1990年全英国的保费收入超过1000亿美元,占世界总保费的7.5%.英国颁布的《保险公司法》规定,政府内阁的贸工大臣享有对保险业实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的权力,而其保险监管的实施机构为贸工部下设的保险局,主要针对保险市场上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管实施,同时通过立法对劳合社保险市场实行行业自律的管理。

英国以《保险公司法》和《金融服务法》为核心的保险监管法规体系规定了保险局主要监管工作内容为:审批保险业务申请,调查违规经营,保险业高层经营人员的审查,报表审核或现场稽核,必要时依法进行干预经营、撤销营业许可等。英国还规定了提取风险准备金和法定保证金的制度,保证基金为法定偿付能力额度的1/3,另外其对保险经纪活动和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均以行业组织的形式进行限制和约束,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持对被保险人的偿付能力。

3.日本的“集中单一,外严内松”的监管体制

根据日本《保险业法》的规定,大藏省下属银行局保险部是日本保险业的直接监管部门,大藏大臣是最高监督官,大藏省内还设有保险审议会等官方咨询机构。与欧美保险市场上各国、各种形式的保险机构自由竞争的情况不同,日本是一个集中型的保险市场,只有几个有深厚官方背景的保险公司形成寡头,政府又极力保护本国企业优先权,严格限制国外保险公司的展业经营。1996年以来,日本颁布了《新保险业法》,建立了具有本国特色的监管体制。

首先,保险部的监管工作重点由市场准入的严格审批转向对保险人偿付能力的管理,注重了对投保人利益的保护;其次,对保险机构及其分支全方位进行公开标准和规范的监管,并且推动市场的分化和适度竞争;第三,国内保险业从产寿险的分业经营逐渐允许通过一定方式相互渗透,同时允许相互保险公司向股份制保险公司统一转制;最后,日本还健全了保险机构从市场退出的机制,允许保险公司破产,政府投入资金仅限于保护投保人的利益。另外,从体现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财务指标规定方面,监管当局也大幅度进行了调整,如提高设立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从3000万日元提高到10亿日元;设立了投保人保护基金,产险公司基金规模为3000亿日元,寿险公司基金规模为2000亿日元。

4.韩国的“双头监管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监管体制

韩国的保险监管机构由财经院和保险监督院共同担任。财经院的职责为负责建立实施保险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行业发展政策,审批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而保险监督院是于1988年成立的,负责检查各家保险公司的经营,调查处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纠纷,以及管理保险保证基金等;另外韩国还有保险理事会、保险发展学院、寿险协会、非寿险协会等半官方行业组织,为保险监管提供自律和决策实施的支持。

韩国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制度:保险产品报告制度(规定了产品报告审批的规范和程序),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了安全性、效益性和社会福利性三项原则),保障存款制度(注册资本的30%必须以现金形式存入保险监督院),准备金制度(规定保险公司必须提取保费准备金、未到期保费准备金、分红准备金等,每年留存保费总额不能超过净利润的5倍),保险保证基金制度(各家保险公司每年须缴纳其保费收入的0.1%给保险监督院,作为保证金使用)。

三、对我国保险监管的政策性建议

1.建立我国规范的保险保证金制度

保险保证金制度是事后监管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保险行业自身对个别机构发生偿付能力危机时进行救助的源泉。我国虽然在《保险法》中规定了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但没有明确规定如何使用保证基金和如何进行危机救助,而且保证金仅仅有这一来源还嫌不够广泛。应有一个专门的行业中立机构来负责运行这个金,来源应扩大为法定缴纳保证金、各级政府或企业的捐赠、基金经营收入、行业积累等,保险立法应详细制定事后监管的责任分担和操作程序等,尽可能使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有一个完整的监管保障,从而在全方位保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

2.完善市场主体,发展保险中介

由于保险业广泛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被保险人的信息劣势使市场状况与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初衷相背离,所以无论从理论上抑或发达国家多年的实践,均证明了完整的市场体系离不开各类市场主体的完善,因此保险中介必须得到大力发展。保险中介主要有人和经纪人两种,两者均是保险合同双方的媒体,前者站在保险人的角度,作为保险产品的推销商和售后服务提供者;后者是站在投保人的利益角度,作为保险产品的选择分析者和消费指导咨询者。只有两者共同存在,并在科学的监管下正常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保险市场才能有序而健康发展。我国的现状为,只有零星的属于保险公司的人个体,非但缺少市场独立性,而且没有形成规模的公司群体,而经纪人制度的出台仍在期待之中,尽管经纪人资格考试已经试行了一届。

3.打破寡头垄断,保险公司实施小型化、股份化、多种成分化,鼓励市场竞争

与银行业的监管问题一样,营造合理适度竞争,客观上需要大量中小型的、非完全国有的保险企业成为市场主力,市场准入稍稍放松,严格科学监管,形成依据监管和稽核结果的优胜劣汰机制,在行业或监管当局有能力确保投保人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市场退出通道的畅通。

4.利用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制度,强化监管机构的预防监测能力

以NAIC的IRIS(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和RBC(基于风险的资本管理方法)为代表的保险机构偿付能力风险预警机制已经在世界各国广泛运用,并各自进行本国化的改良,目前我国的保险监管还流于主观性和经验性。

5.统一并科学化体现偿付能力安全性的各项

财务指标包括责任准备金、理赔支付余额、经营安全性评价标准等在内的体现偿付能力的各项财务指标应由监管当局组织专业的科学测算,在行业的支持下制定合理的指标体系,既作为预警制度的阈值标准,也成为公认的评价尺度。

6.促成地位独立、自律性强的行业组织的建立

第9篇:现场监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施工质量质量管理目标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项目业主对工程质量有较高的要求,那么就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和花费较多的项目实施时间,即强调质量目标,就不得不需要降低投资目标和进度目标;如果项目业主主要抢时间、争进度的完成工程目标,把工期目标定得很高,那么投资就要相应的提高,或者质量要求适当下降,即强调进度目标,就需要或者降低投资目标,或者降低质量目标;如果要降低投资、节约费用,那么势必要考虑降低信息工程项目的功能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会造成工程难以在正常工期内完成,即强调投资目标,势必会导致质量目标或进度目标的降低。

二.明确监理目标和岗位职责(图表形式)。

以施工合同承包总价为投资控制目标,创优良工程,严格执行合同,加强工程信息管理、工程投资分析工作和协调工作,实现工效最大。

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要督促、检查本合同工程开工前的准备情况,严格事前控制工作,组织施工设计文件复查,并负责主持研究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优化和改善方案,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参加工程质量检验、评价与验收,抽样检查关键工程的施工进度与质量,参加变更设计会审并签署意见,审查签署并汇编本合同工程季、年的验工计价总表等文件。投资控制工作总监重任在肩。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工程监理的投资控制首先应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工作。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将会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要求监理人员在施工方案的审核中,注重采用经济技术指标进行综合比较评价,以迈好投资控制第一步。

2. 信息管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

要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完善工程信息、文件的传递流程及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存储、检索、统计分析和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合同支付款项目标控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报表,监理人员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监理记录,并定期进行整理与反馈。要为投资控制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坚实基础。

3. 造价工程师岗位职责。

造价工程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具体负责工程造价控制:依据“施工规划”编制工程项目执行概算,编制工程项目的年、季、月的投资计划,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用款计划,编制本合同用款计划和费用图表,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处理合同变更,下达变更令,审核因合同项目变更引起的有关单价及费用的调整。参加监理工作协调及有关投资控制(合同变更、索赔、争议等)会议。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有关费用调整、统计和竣工决算报告。依据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费用分析,编制每月工程财务支付报表、合同完成后工程款项财务支付报表及年、季、月工程投资分析报告。造价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要善于使用工程进度款支付这一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同时做好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作。

4. 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三.建筑工程中投资控制的监理目标与方法。

做好投资控制的先决条件是熟悉合同,要强化合同管理,即投资控制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投资控制计划,通过一系列控制方法进行日常投资控制,及时进行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的对比,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最终达到投资控制的目标。

1. 投资计划的制定。

监理部首先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资金流计划。监理部审核并报发包人同意后,即以此资金流计划作为日后投资控制的基准。

2. 投资目标的分解。

投资计划确定之后,需进行合理的目标分解,以及时发现实际投资情况与计划投资情况的偏差,分析原因,采取相应对策。一般主要有:按时间分解、按工程部位分解等。

3. 日常投资控制重点。

(1). 高度重视工程量清单项目;

(2). 把好价格调整关;

对施工中发生的材料差价、设备差价、人工费、运费、台班费价差,在进行调差时进行严格控制,注意调差品种和取费范围,调整时间界限和合法依据,严格按调差及承发包合同报价规定办理。对手续不全者,及时提交不予验收拨款建议。

(3). 严控工程变更;

(4). 妥善处理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程量及费用;

要妥善处理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以及因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废弃工程量问题。对由于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程量及费用,在控制上较为困难,且常与合同的索赔条款联系在一起,因此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预先分析,并提出相关报告供发包人参考。

(5). 加强督促指导,鼓励施工单位采用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

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实行项目工程核算制,所有项目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管理网络都公布上墙,严格执行。

4. 投资完成情况的检查与计划的调整。

投资控制是随施工进展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因此监理部每月必须进行当月投资完成情况汇总,分析实际完成投资与月控制目标的差距产生原因,同时也应对当月投资完成情况按工程部位进行分解,并与各工程部位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对比。在透彻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在确保总体投资控制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对下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适时修正,使之更符合施工现场实际,并以投资控制动态报告形式及时上报发包人,主动做好应对工作。要规范工程变更操作,实行事前把关,主动监控。

四、措施。

为了取得目标控制的理想成果,监理工程师应采取多种措施实施控制。这些综合性措施可以归纳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1. 组织措施。

组织是目标控制的前提和保障。采取组织措施就是为保证组织系统的顺利运行,高效地实现组织功能。通过采取组织调整、组织激励、组织沟通等措施,以激发组织的活力,调动和发挥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实施目标控制提供有利的前提和良好的保障。

2. 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目标控制的必要措施,控制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技术来实施。工程项目的实施、目标控制的各个环节工作都是通过技术方案来落实。目标控制的效果取决于技术措施的质量和技术措施落实的情况。

3. 经济措施。

工程项目的参与者通常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经营目标,而经济措施实质上是调节各方经济关系的方案。经济措施在很大的程度上成为各方行动的“指挥棒”。无论对投资实施控制,还是对进度、质量实施控制,都离不开经济措施。但是经济措施的应用,必须受到合同的约束。

4. 合同措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商根据与业主签定的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和供销合同来进行项目建设,所以监理工程师也必须紧紧地依靠工程建设合同来进行目标控制。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确定对目标有利的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拟订合同条款,参加合同谈判,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做好防止和处理索赔工作等都是重要的目标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在工程项目目标控制中是必不可少的。

五.结束语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 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 林文斌 建筑工程监理的目标控制研究 [期刊论文]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1年8期

[2] 马彦 浅谈建筑工程监理的目标控制 [期刊论文] 《现代企业文化》 -2010年5期

[3] 梁安财 浅谈建筑工程监理的目标控制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年16期

[4] 帅华峰 基于目标控制的建筑工程监理研究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12期

[5] 佟国东 关于建筑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论述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年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