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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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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方案

第1篇:审计工作方案范文

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新兴中等城市的宏伟目标和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监督。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为基础,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要关注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关注各项财政支出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损失浪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问题和屡查屡犯行为,促进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制度运行机制,促进规范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二、审计范围

以市人大批准的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为主要依据,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所发现的重要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对审计发现的影响到我市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不受预算级次和年度的约束。

三、审计内容

(一)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预算批复和调整情况。依据市人大批复的年度财政预算,对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情况、年终调整情况进行审计。包括年初预算下达、调整、追加和超收财力的安排情况,以及上级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

2.支出结构情况。通过对年初预算、预算调整、追加预算支出情况的整体分析,检查各项重点支出是否体现了公共财政原则,是否实现了法定增长,超收财力是否重点向民生支出倾斜。对教育、农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入进行重点审计。

3.总预算会计和财政专户的拨款情况。检查国库与专户运行情况,资金拨付情况是否符合预算规定,当年及上年结余专户资金的拨付是否符合使用方向,有无违规调整。对专户资金日常结存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资金分布的合理性。提出加强专户资金管理的建议。

4.对非税收入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各项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库,有无应缴未缴截留坐支现象。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

对20*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和资金结存情况进行重点审计,重要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向健全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制度运行机制方面深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水平。

1.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情况审计。检查部门、单位收入预算中非税、基金等收入是否完整,有无少报、漏报问题;对照人员、车辆编制等基础数据,审查支出预算的真实性,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问题;对照财政部门批复预算数和部门、单位支出,检查是否存在超支挂帐,查找超支资金来源,有无不正常因素;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检查部门、单位招待费支出来源是否合规;追加支出项目申报是否真实,支出是否合规。

2.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审计。检查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对年初批复、年中追加预算和以非税收入超收返还追加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检查,有无巧立名目套取资金问题,分析项目支出中用于弥补经费开支的额度和比重;分析评价项目预算执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非税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审计。检查部门、单位执收的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等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有无擅自减免和应收不收,有无转移隐瞒或坐支收入问题;对照20*年度计划和实际执行情况,检查20*年度是否存在少报收入计划取得财政部门超收返还问题;检查财政部门在给予各单位超收返还时执行的标准是否一致,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检查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的合法性,有无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或将已停征的项目继续征收,进而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问题;收费票据使用是否合规、合法。

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审计。检查部门、单位是否认真执行我市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有无违规采购行为。

5.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检查部门、单位是否存在设置帐外帐、“小金库”问题;收费票据的管理有无内控制度,有无弄虚作假、隐瞒收入问题;有无通过下属单位往来帐转移资金问题;有无随意扩大支出范围、乱支乱用问题,重点检查国家规范工资津贴后有无擅自发放福利补贴问题;检查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问题。

(三)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

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市审计局企业股);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市审计局农业股);

3.基本建设项目税费缴纳情况审计(市审计局基建股);

4.教育系统“两免一补”资金审计(市审计局文行股);

5.捐资助学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市审计局文行股)。

(四)20*年审计成果利用

1.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审计;

3.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调查;

4.工业企业税费缴纳情况审计调查。

四、审计分工

(一)搞好调查,制订方案。依据本《方案》规定的审计重点,市审计局各股室要在深入细致开展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由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分别由市审计局各股室负责。根据审前调查结果,对审计任务需调整的,要报请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适当调整。

(二)加强配合,分工协作。根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适时召开阶段性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交流经验和做法。同时,市审计局各股室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处理好延伸审计业务和交叉事项。

(三)综合加工,提升成果。对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市审计局各有关股室要负责审计成果的提炼加工,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并且要对上一年度所反映问题的整改结果进行跟踪检查,一并形成综合材料,报预算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汇总情况,起草报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审计结果进行汇总,起草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计结果报告一经定稿,市审计局各业务股对纳入报告的事项要及时撰写说明材料,由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完成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整体说明材料。

(五)跟综落实,抓好整改。市审计局各股室要督促检查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纳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的事项,由相关单位出具审计结果整改报告书面材料,于2008年8月30日前提交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要明确审计重点和工作目标,坚持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严格执行审计执行过错追究制度,切实保证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严谨细致,强化质量。认真执行各项审计准则和《审计机关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谨细致规范审计行为,切实严格履行各项程序,防范审计风险。

(三)文明审计,提升成果。在审计和审计调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所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健全管理体制、制度和制度执行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预算执行审计,规范预算管理,惩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作用。

(四)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汇总工作的时间安排。市审计局各业务股室要于2008年4月10日前,将通过复核的审计报告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办公室。4月20日前,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办公室将汇总的审计结果报告提交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第2篇:审计工作方案范文

(一)推行审计行政指导工作,是转变工作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促使审计干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依法行政的丰富内涵,由“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推动全市审计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推行审计行政指导工作,是提高管理层次、深化审计执法监督规范化的需要。推行审计行政指导,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实现规范化行政、服务化管理和人性化执法,不断丰富行政执法内涵,提高管理层次。

(三)推行审计行政指导工作,是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审计机关形象的需要。在法律原则和政策精神框架内,努力实现管理形式由“事后监管”向“全程指导”转变,管理模式由“刚性为主”向“刚柔并济”转变,全面塑造新形势下审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推行审计行政指导工作,是深化效能建设、打造更优发展环境需要。牢固树立审计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理念,不断提高管理和执法水平,提升工作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必须在法定职责、职能范围内实施审计行政指导,所实施的指导行为不应违背法律精神、法律原则和国家政策。

(二)合理性原则。所实施的审计行政指导应当是社会所需、审计相对人所求,以实现对职能范围内有效管理。

(三)自愿性原则。审计行政指导应在审计相对人自愿的基础上实施,审计相对人拒绝接受审计行政指导的,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强制措施以及其他不利于审计相对人的审计处理方式。

(四)公开性原则。公开审计行政指导的内容、形式、方法,切实保护审计相对人的知情权。

(五)不干预决策原则。坚持审计行政指导的外在指导性,在审计行政指导过程中,不干预审计相对人的各项决策。

三、方法步骤

审计行政指导试点工作围绕确定指导类型、分类开展指导和强化责任考核三个环节,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可行的审计行政指导工作机制。

(一)扩大指导类型。在2011年开展审计辅导、审计建议两种指导类型的基础上,2012年全面推开包括审计提示、审计协商、审计回访在内的共五种指导类型,2013年继续巩固所取得的成绩:一是审计辅导。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相对人的特点或申请,积极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为审计相对人进行相关的业务辅导。二是审计建议。审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运用宣传、辅导、建议、沟通、帮扶等手段,引导审计相对人完善内部工作制度。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行为。同时可作出审计整改意见。三是审计提示。审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对审计相对人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办理而未办理的,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预先提示其按期办理。四是审计协商。审计机关在执法工作中,对发现的审计相对人有不良行为倾向和情节轻微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违法的,进行劝诫和协商。五是审计回访。审计机关在审计执法过程后,对审计相对人就本机关实施的重大审计执法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影响进行走访、询问、建议,帮助审计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

针对审计部门特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审计相对人的盲点、执法难点、缺乏强制监管手段的弱点等情况,不断丰富审计行政指导的工作类型,彰显工作个性和部门特色。

(二)分类开展指导。根据职责职能对本部门所有的审计工作事项进行梳理,按照具体工作性质和行业管理特征,将本部门所有指导事项进行分类。每个指导事项都要明确运用的指导类型、实施指导的责任处室、实施指导的具体方式,并设计制定格式统一的文书样本,推动审计行政指导工作深入开展。2013年继续巩固2012年所取得的成绩,全面运行五种行政指导类型。

(三)强化责任考核。建立审计行政指导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强对审计行政指导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把审计行政指导工作监督考核结果与部门年度综合工作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发挥好奖惩激励作用,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政指导深化推行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指导深化推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处与办公室有关人员组织,负责深化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日常事务。

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深化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相关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联动协作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行政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行政指导的牵头、组织、协调及信息报道等工作,七个业务处室(中心)和经审处、监察室等相关处室负责行政指导业务及具体执行,梳理细化本部门行政指导工作事项。

五、时间安排

审计行政指导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规范行政指导基本程序和执法文书(4—6月)。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确定本部门审计行政指导类型,并制定每个指导类型的工作制度,设计每种类型的格式文书,并落实到具体的业务处室。

第3篇:审计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作用,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高和营商环境优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紧紧围绕“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完善全方位审计信息公开解读机制,努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和审计信息公开实效。

二、组织领导

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审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计划科学,措施具体,责任明确。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监督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

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审计宣传推动审计信息公开,构建全方位信息公开格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为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为审计工作大局服务。全年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内容,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更新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及解读等信息公开。

(二)推动审计整改,促进政策落实。

认真总结近年来审计结果公告的经验做法,牵头做好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工作,提升审计结果公告影响力,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一是聚焦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形成舆论热议审计结果公告的浓厚氛围。同时,公告相关审计结果并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形成“审计查出问题、舆论推动整改、督查跟踪问效,推动深化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把好时间节点,继续做好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实时公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以新常态下审计工作践行的“依法审计、鼓励创新、推动制度完善”新理念,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典型情况公开力度,有力推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三)强化政策解读,构建解读机制。

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审计结果公告为核心、涵盖重大审计政策、具有审计工作特点的全方位政策解读机制,加强对重要信息,尤其是重大政策、重要审计结果公告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促进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客观分析、理性评价审计工作重大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定期召开局务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建立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长效协调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第4篇:审计工作方案范文

一、评审对象和组织方式

评审对象:

本次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对象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我省2010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项目的组织和评审依照重大专项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完成。

组织方式:

(1)对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两个层次的申报项目以及部分定向组织的重点项目,拟采取专家逐项论证评审(或在网上统一评审的基础上,专家逐项论证评审)的方法。

(2)其他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采取网上统一评审的方法。其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由厅统一组织评审,其他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委托各地市科技局组织评审。

二、组织分工

厅发展计划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领域项目的评审组织工作,包括项目的评审分组、确定评审专家入选条件、评审指标和权重确定,以及评审监督指导等工作。

监察室:负责按专家入选要求确定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评审工作的纪律监督,受理有关纪律投诉。

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协助计划处组织本次评审工作,承担具体的评审事务工作。具体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社会发展、产学研合作、成果推广、国际合作项目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组织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照各业务处室要求建立网上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和权重。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网上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业务处室要求建立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各地市科技局:按照科技厅的委托,对本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组织评审。

省科技信息中心: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对各参与人员提供网络技术指导。

二、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评审工作将在4月份全部完成。

1、4月2日召开各业务处室协调会,介绍2010年度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并征求各单位意见。会后各单位抓紧有关准备工作。

2、4月3日各处室将对本工作方案的修改意见反馈计划处;各处室完成评审项目的分组类别和各组评审专家的入选条件,提交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3、4月7日,评审中介机构完成评审专家侯选库建立工作,并提交厅监察室。

4、4月8日各业务处室在网上完成具体项目评审分组;提交《2010年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意见表》和各指标权重;完成对每个评审组评审专家的评审指导意见。

监察室完成评审专家的抽取排序。科技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按抽取结果通知有关专家。

5、4月10日科技信息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做好网上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4月11日开始网上评审, 4月25日前完成。

7、专家逐项论证的组织性项目评审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

8、省部产学研项目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与相关单位确定具体时间和操作要求,6月30日前完成组织评审工作。

9、各地市科技局组织的项目评审在4月30日前完成,科技评估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评审框架及指标体系

(1) 评审框架

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评审框架,如下图:

成果推广、国际合作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评审框架参考以上内容并结合项目的特点确定。

(2) 指标体系和权重

各领域具体评价指标和权重由各业务处室自行确定,参考指标体系及权重见附件。

3、评审专家的遴选和通知

(1) 专家的遴选采用从专家库随机选取和专业处室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用以下程序:

评估中心按照专业处室提出的项目分组和专家入选要求,在厅监察室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为每个评审组初选25名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并征求专业处室意。

各专业处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候选专家候选子库进行调整,并可为每个评审小组指定1名专家入选。

评估机构将评审专家候选子库提供给厅监察室进行随机排序。

评估中心按照排序为优先顺序邀请5名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专家不经排序即可入选)。

4、 项目分组

建议每个评审小组评审项目最多不超过40项。一个专家评审组中可以包含多个相近专题。

5、相关联络人:

发展计划处: 陈楚祥 83163838

条件财务处: 余 亮 83163891

政策法规处: 陈 晓 83163915

高新技术处: 陈 辉 83163877

农村科技处: 斯 恒 83163909

社发基础处: 张 玮 83163885

科技成果处: 陈丽英 83163928

对外合作处: 董 茗 83163865

省部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叶超贤 83163382

重大专项办公室:袁海涛 83163625 (1)

评估中心联络人:王亚萍 83557388

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络人:陈振权 83163895

第5篇:审计工作方案范文

一、审批原则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统筹规划,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中确定的一户一宅和用地规模进行审批。在审批过程中既要解决农民住房现在存在的紧迫需求,又必须规范农村宅基地建设行为,这两个方面要同时兼顾。

二、审批目标

通过有计划的安排农村宅基地审批,有序合理的解决农民对宅基地的需求,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同时有效的遏制宅基地乱搭乱建的现象。根据各乡镇目前情况,2014年全年拟审批农村宅基地约300户,需建设用地面积99000平方米,将依据各乡镇申请比例大小,合理分配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今后年度依据建设实际合理确定审批规模。

三、审批范围

这次启动的具体范围为新区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行政村,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区城乡统筹规划,并已完成编制经审查批准公布了村庄建设规划的村社。(见附表)

四、审批条件

1、农村宅基地审批范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统筹规划所确定保留的行政村,并已做出完善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一户一宅,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复员军人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宅基地:

(一)不符合以上规定所规定条件的;

(二)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

(三)符合以上规定,但原有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宅基地面积0.8倍以上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四)出卖、转让、出租原有住房或改变原住房用途,再申请宅基地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宜批准的情形。

2、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1)前期准备。由规划国土局负责总体牵头,各乡镇具体负责,公安局、综合执法局配合摸清可审批宅基地行政村的户籍、宅基地现状使用情况,由建设局负责督促各乡镇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2)村民申请。村民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经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民委员会填写公示内容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在所在村组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村民小组或村委会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统一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薄。

(3)受理审核。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村(社)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薄原件),确认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农户,由乡镇国土所组织人员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村规划进行选址并现场踏勘核实,落实清用地权属,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退还各村社,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报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4)审核审批。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对乡(镇)上报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核同意后,按批次上报管委会审批。经新区管委会审批同意后,由乡(镇)国土所组织人员依据新村规划按上报时确定的选址范围进行现场定界放线,批准的农户按照城乡建设管理局提供的标准图集进行建设。由新区建设局会同镇政府对村民住宅建设实施建设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对选址落实情况、建设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5)组织验收。新批宅基地竣工后由国土所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农户按照地籍管理程序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五、责任单位

1、公安局负责尽快界定各审批村村民户籍。

2、各乡镇负责尽快摸清各审批村村民的超占、多占宅基地的情况,并对已审批的农村宅基地严格控制范围和用地面积,严禁超占、多占。

3、新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村民住宅的建设管理并协助、督促各乡镇尽快完成村新村建设规划,并制定农村宅基地建设标准图集。对建设区内各行政村,尽快编制住房申请配套方案,以便解决村民的住房需求。

第6篇:审计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防火灾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建立防灭火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政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政务大厅各窗口工作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晓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火日常工作。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二)、广泛宣传

利用会议、标语、led滚动播放、帮扶村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级相关文件的规定,要严格落实防灭火措施,主要为两大类:一是政务中心的用电安全;二是联系乡镇、村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一)政务中心用电安全。政务大厅电脑、电炉等较多,电线较乱,日常工作中应当做好用电防护,安排中心保洁人员每天下班前都要对政务大厅所有用电设备进行检查,中心主任每周一、五对政务中心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消防器材使用方法进行培训,争取每个干部职工都能安全使用,设置消防安全通道,在紧急情况下做好疏散工作。

(二)联系乡镇、村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每月4次到帮扶村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以及防火知识宣讲,督查值班值守点、值班台账、应急处置办法、机构组建情况、责任到位情况,同时为应急队员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强调安全用火、禁止野外用火,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若有紧急情况,由局班子安排干部职工下沉乡、村,开展相关工作,由联系乡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实施扑救处理。

四、火警信息的传述

凡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领导或者办公室。

五、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针对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第7篇:审计工作方案范文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发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激励对象和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进行激励。

二、激励条件和标准

(一)家庭

“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指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准确分类投放垃圾每年累计不少于120天(以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督导记录或智能投放设备的投放记录作为依据)。

2.参与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督导、入户走访或宣传等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6次。

(二)个人

“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指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教师以及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督导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全年督导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以街道办事处审核作为依据);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现场督导,表现突出。

2.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全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以志愿者管理系统记录或街道办事处审核作为依据);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3.教师。所在学校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

4.其他人员。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住宅区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住宅区,具体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标准》(附件1)。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激励对象。

(四)单位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具体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标准》(附件2)。

2.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和高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具体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学校标准》(附件3)。

3.社会组织。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宣传教育以及公益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或者获得市级及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奖项。

4.农贸(批)市场和超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

三、激励措施

(一)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

1.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

2.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

(二)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

1.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

2.相关信息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目录。

(三)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

1.通报表扬并按照10万元/1000户的标准补助,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补助资金减少5%,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补助资金增加5%,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补助资金仅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设施采购、宣传培训以及劳务补贴等方面。

2.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优先申报深圳市级绿色物业管理评价标识,通过市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后获得绿色物业管理评价补助资金。

(四)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

1.通报表扬。

2.“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经办人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不占用各区积极个人名额),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

3.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学校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绿色学校”。

四、激励名额

每年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给予激励,

限额分别为5000个、1000个、500个,单位不限定名额。

各区家庭限额如下:福田区625个、罗湖区415个、南山区570个、盐田区95个、宝安区1265个、龙岗区915个、龙华区645个、坪山区170个、光明区240个、大鹏新区60个。

各区个人限额如下:福田区125个、罗湖区80个、南山区115个、盐田区20个、宝安区250个、龙岗区185个、龙华区130个、坪山区35个、光明区50个、大鹏新区10个。

各区住宅区限额如下:福田区100个、罗湖区70个、南山区80个、盐田区25个、宝安区110个、龙岗区60个、龙华区40个、坪山区5个、光明区5个、大鹏新区5个。

五、工作保障

(一)职责分工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和全市激励资金的总体绩效评价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开展辖区年度激励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和初审工作。

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经费纳入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市财政部门可根据激励资金绩效评价及上年度激励对象抽样复查的结果,适当调整各区经费补贴。

(二)激励程序

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辖区激励工作实施细则。

具备条件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应主动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对象推荐上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街道办事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根据辖区名额择优确定候选激励对象;候选激励对象名单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经公示的激励对象如无异议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并实施激励。

(三)经费落实

各区财政每年按以下额度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共6250万元):福田区1152.5万元、罗湖区806万元、南山区940.5万元、盐田区286万元、宝安区1393万元、龙岗区816.5万元、龙华区557万元、坪山区102.5万元、光明区118万元、大鹏新区78万元。

市财政每年安排最高限额3125万元,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上述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

各区根据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和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大激励补助范围。因扩大激励补助范围而增加的资金,由各区财政全额承担。

(四)监督管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对上年度激励对象进行抽样复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被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向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反映;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有关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当及时纠正。

被授予激励的对象若被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追回补助资金,并向社会予以公开,同时纳入深圳信用体系。

(五)宣传报道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媒体对激励对象进行宣传报道和社会监督,鼓励相关部门安排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和积极个人代表出席市区各级文体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第8篇:审计工作方案范文

一、序言

近几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内高校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办学经费不断增多,高校财务呈现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的显著特点。随着国家财政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纳税人意识的增强,社会大众对于经费使用关注度也在越来越高,高校,财务人员所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在不断地提高。

高校作为非盈利组织,与偏重考核和激励的企业相比,长期以来高校财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一直未得到重视。实践中,绩效考核是全面评估员工的一种制度,是现代组织不可缺少的管理工具,它通过系统的方法和方案进行周期性地考核和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如何制定一套有效的工作量激励方案,对于高校财务核算工作效率的提高和员工素质提升都至关重要。

本文实行工作量激励的主要对象从事高校财务中的核算人员,即在高校财务工作中从事基础的财务核算工作人员,也称前台工作人员。以核算人员为研究对象,一方面是因为核算人员的工作具有同质、可量化的特点,具有可比性;另一方面是因为核算人员财务核算人员承担着财务最基础工作,对整个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核算人员考核试行绩效考核,并将绩效工作量激励方案逐步推广到高校财务人员,具有重大意义。

二、目前核算工作特点以及其他高校实施工作量激励情况

(一)高校财务核算工作的特点

1.工作强度大

众所周知,高校人事制度实行的是事业编制制度。受限于高校人事制度问题,高校财务核算人员的增长远跟不上经费的增长速度,财务核算人员工作强度日渐加大,虽然不少高校通过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改进报账服务方式的手段来提高财务核算工作效率,但“师生报账难”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2.财务核算人员积极性亟待提高

在财务人员的薪酬构成上,高校基本上是采用基于职务和职称的薪酬模式,这种模式较为单一、偏向平均主义,不能客观地体现个体的能力、工作量、劳动强度和贡献大小。

同时,受限于高校人事制度,财务核算人员用人制度不统一,有所谓编制内编制外的差别,有固定、流动甚至是临聘以及劳务派遣等多种类别的用人制度,但是在核算岗位上,同工不同酬问题突出,薪酬存在极大差别,导致财务核算人员积极性不一。

3.财务核算队伍流动性高

在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由于前台核算工作单一、工作时效强、考勤严格等原因,加上前台核算人员中多数是实施人事的合同工,同其他财务管理岗位人员相比,前台年轻员工待遇普遍偏低,发展前景不明朗,人才流失问题严重。此外,由于核算人员是财务人员梯队培养的基础,每年除了离职的员工外,核算人员表现较为优异的还可能被其他科室抽调走,核算队伍较难保持稳定,流动性问题突出。以A大学为例,以核算人员为例,40人的核算队伍中,2012年有8-9个职工离职或者调离岗位。

因此,要解决财务人员工作强度大、老师报账难问题,除了需要进一步通过信息技术上寻求突破外,还应从调动高校财务核算人员积极性的角度出发,通过制定有效的高校财务核算人员绩效激励方案,调动高校财务核算人员的积极性,挖掘财务核算人员的潜力空间,提高高校财务核算工作效率。

(二)部分国内高校实施情况

据笔者调研了解,浙江大学是比较早实施核算中心人员业绩考核的部属高校,在学校经济政策支持下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量激励方案且实施效果良好。南京农业大学在完成达标工作量的前提下,鼓励多劳多得,重点是以解决排队难为切入点,提高个人工作量,实施后非报账高峰期师生排队报账现象没有再出现,同时核算人员队伍稳定且工作效率提高显著。还有一些高校也在进行类似的调研和准备。

A大学在充分调研、综合考虑学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核算人员绩效工作量激励方案,选择了分录数和附件数这两个最基础的会计要素作为考核指标,较为全面反映核算人员的工作量;细化了岗位区分以及工作任务特点,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制定考核标准,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和适应性。下面以A大学为例,介绍高校财务核算人员的绩效工作量激励方案。

三、以A大学为例,制定高校财务核算人员工作量激励方案

(一)考核的目标

在已有的信息技术条件下,结合各岗位特点,最大化激励财务核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效果。

(二)拟定工作量激励方案应遵循的原则

1.科学性。高校财务核算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的设计既要考虑到考核的目的,也要符合客观现象本身的特点、性质及其运动规律,指标的设计不重复,不遗漏,指标之间具有独立性,通过全方位考核,使考核的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2.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采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以直观简明的重要数据及内在联系来构建财务核算人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导向性。财务核算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的使用往往带有导向性功能,鼓励多劳多得。因此,考核体系应充分发挥导向作用,注重被评价人员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通用性。考核指标设计中要考虑指标之间的通用性和可比性,要尽可能设计出一套满足考核不同核算岗位人员的指标体系,使指标具有充分扩展、分解组合的功能以保证指标考核的权公正性。

5.有效工作量考核原则。在衡量绩效中,采取有效工作量考核方法。即针对短期内承担专项业务的,采用专项业务占用时长剔除后计算有效工作时间,按有效时间还原其本人全时正常工作量的原则计算当月有效工作量。

6.可行性原则。在设立财务核算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时,要保证指标体系所使用的全部数据可由现行的财务资料和会计核算数据来提供,既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又增强可操作性。

(三)工作量激励方案制定的难点

在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高校核算人员绩效工作量激励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是切入点的考虑,究竟是从简单的做起,还是设计一个完整成熟的方案。A大学的工作量激励方案侧重于从简单做起,在充分考虑可行性的条件下,以财务核算人员工作量为试点,成功推动了学校财务核算人员工作量激励方案的制定和进行。

其次是指标选择,任何考核指标都可能引起趋利、诱导作用。单一指标和多指标应该如何取舍,比重如何确定,这关乎到整个考核方案的公平性、公正性。

最后是激励力度,如果考核体系设立了大量的考核指标,但激励效果不缺显著,这就只会使考核变成束缚的框框,成为空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激励力度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突出奖励效果。奖励标准要慎重测算,太低了失去激励效益,太高了容易激发同其他非核算岗位的矛盾。A大学的工作量激励方案在初定后,经过大量的数据测算,不断调整奖励标准,取得了较好的激励效果。

(四)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构成

对高校财务核算人员的考核包括财务绩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两个方面,财务绩效定量考核从工作量的角度考核核算人员的绩效情况;定性考核从核算质量的角度考核核算人员工作质量的情况。

1.财务核算人员考核主要指标构成

(1)会计凭证附件数

会计凭证附件是指会计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

(2)会计凭证分录数

会计凭证分录是指会计人员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2.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

(1)审核岗位的绩效考核

审核人员绩效分为审核附件和审核分录带来的绩效两部分。计算公式如下:

审核人员当月审核附件数和录入分数数同时超过达标工作量时,可获得超额审核附件和分录带来的绩效;如果审核人员当月只完成了审核附件达标工作量或者分录达标工作量,只有两者总绩效大于零时,才能获得达标部分的绩效,以示绩效考核体系对超量工作达标的奖励。

(2)复核岗位绩效考核

复核人员绩效分为复核附件和复核分录带来的绩效两部分。计算公式如下:

在核定奖励标准时,参照其他高校的设定思路以及实际工作情况,相对于审核人员,将复核岗预期奖励目标为审核平均达标工作量的1.3-1.5倍。如果复核人员当月复核附件数和分录数同时超过达标工作量时,可以获得超额复核附件和分录带来的绩效;如果复核人员当月只完成了复核附件达标工作量或者分录达标工作量,只有两者总绩效大于零时,才能获得达标部分的绩效,以示绩效考核体系对超量工作达标的奖励。

(3)银行出纳岗位绩效

银行出纳岗位绩效只考虑复核分录数带来的绩效,且根据不同银行账户分录复核的难度,给予不同的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

由于负责国库结算的出纳人员工作内容较为复杂且耗时较多。因此,给予负责国库结算的出纳绩效系数高于基本户的比例。当银行出纳复核分录数超过达标工作量时,即可获得相应的绩效。

(4)网报收单绩效考核

网报收单岗位绩效只考虑网报收单数所带来的绩效,在实行自助收单后,已参照审核人员业绩标准进行了估算,因此不再从时间上折算对审核工作量的影响。

(5)其他专项岗位的绩效考核

银行对账岗位绩效考核与手工对账分录数及银行账户管理数相关。但由于对账岗位系统取数困难,目前推荐采用了审核人员平均奖励乘以一定系数计算替代。

现金出纳岗是工作内容相对单一的岗位,自身对业务量无调整空间,随着无现金化的推行,现金岗工作量渐少,暂不工作量奖励的必要;但对其格外承担的工作,可考虑参照加班标准或是审核平均奖励水平的一定系数进行折算。

发票岗往往是一人专岗,票据开发票量无法控制的,并且工作量指标较难提取且较难同其他岗位相比,系统取数不可实现,建议对发票岗工作量考核采用当月审核人员平均奖励乘以一定的系数。

凭证装订岗,由于装订凭证量因无参照物,暂时按照所在校区平均审核奖励的一定比例折算。

专项岗位的,科长、副科长按照所在校区的审核、复核岗位的平均水平计算奖励。

四、成功实施的前提条件

(一)信息化建设达到一定程度

A大学财务核算人员绩效工作量激励方案是建立在学校财务信息化建设已经达到一定水平的基础上,即已经普及核算系统,所有涉及的指标可以从财务系统中提取,分录数和附件数等财务数据能够直接从核算系统获取,否则将无法进行考核。

(二)摒除实施过程中来自其他部门的压力

财务核算人员绩效工作量激励方案是针对财务核算人员制定的工作量激励方案,并未在财务内部其他部门实施。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财务内部其他部门的抵制和压力,这就需要主管财务的领导要有相当的魄力推行这项方案,否则考核将变成虚言。

五、还需完善的地方及改进的方向

(一)工作难度与奖励绩效不匹配

A大学在实际模拟测算中,目前估算的结果具体到个人时,出现个人承担的岗位难度与奖励收入不匹配的问题,造成工作难度和奖励绩效不匹配的情况,受限于财务系统取数指标的可实现性,工作的质量以及难易程度无法与具体的岗位进行匹配,。

若全面实现工作量考核,所有的工作业务岗位应打通安排,减少专人专岗,提高全员的工作能力,也方便人员安排和工作岗位流动。

(二)重量而不重质

第9篇:审计工作方案范文

今年我局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年初落实了全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要点和工作内容,使法制工作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及时、准确落到实处。同时按照《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我局明确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法规科作为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安排专职法制宣传联络员,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审计现场,宣讲法律法规,解决法律问题,加强对审计人员学法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全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干部共同参与的格局。

做好特约审计员工作和内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按照《市特约审计员工作管理办法》和我局制定的具体工作办法,今年做好第四届特约审计员的总结工作和新一届特约审计员的聘用工作,继续邀请特约审计员参与审计项目方案汇报会,项目的过程汇报会、随访被审计单位,进一步了解我局审计干部廉政勤政情况的有关情况,检查审计干部依法行政行为,促进依法审计水平的提高。根据《审计署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市内部审计协会有关的规定,我局在今年下半年举办了内审人员后续教育课程培训班,对内部审计规范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组织区部门和单位内审负责人定期参加区内审人员例会,交流内审工作经验,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内审人员的业务知识。

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为了更好地完成2012年全年的审计工作,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了市局组织的集中业务培训,学习了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讲解、经济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廉政教育等内容,重点学习了《市审计条例》。本局还修订了本区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4个审计工作方案并组织学习,邀请市审计局业务处室领导介绍市局优秀项目的审计经验。二是组织全局干部撰写审计论文。组织全局干部撰写2012年审计经验交流文章,积极上报我局绩效审计开展的典型经验,总结我区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典型经验,撰写《关于建立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研究》上报市审计局审计科研课题。三是围绕本区宪法宣传周开展《审计法》的宣传工作。我局通过加大对《市审计条例》的宣传力度,把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市审计条例》作为推进审计工作的重要机遇,加强审计监督,依法行政,为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