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社区矫正汇报材料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用心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一样状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状况未及时来,能够根据具体状况个别思考,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状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忙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带给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贴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带给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带给指导和帮忙。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2008年9月3日,梁平县礼让镇派出所“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现场。
“人就交给你了。”所长话语里饱含期待。
“我会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朱正萍看着五名社区矫正人员说。
这天,梁平县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科,结束了公安局负责社区矫正的历史。
朱正萍作为科长,成为梁平县第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者。
在这六年多时间里,她带领同事帮助一批又一批社区矫正人员跨越了“四重门”,成功回归社会。
跨越矫正之门
2012年8月的一天,梁平县司法局矫正科。
一个戴墨镜、鸭舌帽的女人站在门口。
在她遮盖的脸后面,朱正萍读出一丝不安。
“是王丽(化名)吧?”朱正萍猜到是社区矫正人员。
“是的。”王丽低声应道。
…………
王丽原本在外地当保姆。
她因一时贪念,偷了雇主家的财物,被抓获后判了缓刑,她被移送梁平县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
因此,王丽前来报到。
社区矫正人员包括被判管制、缓刑、假释等罪犯。他们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
王丽不曾想到,自己会跟“犯罪”两字沾边。
来司法局路上,她彷徨不已;敲门那一刻,如临断头台。
悔恨和耻辱撕扯着她的心。
这种痛苦的缓和,始于朱正萍的一句话。
“人难免犯错,只要从此改过,你还是好妻子、好妈妈。”朱正萍说。
王丽终于摘下帽子和墨镜,抬起头来,眼泪滑落。
她原以为,矫正科跟监狱一样,她将面对严苛的询问。
却不料,朱正萍用亲和力一下子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矫正期间,王丽每月得参加义务劳动。
第一次做大扫除,王丽担心被人发现“社区矫正”的“标签”。
“朱科长,你也和我们一起参加劳动啊?”王丽发现了朱正萍,非常惊讶。
“大家一起出力,更快更好地完成任务!”朱正萍说。
“王丽们”都明白了朱正萍的心意:期盼大家尽快回到正常生活中。
大伙儿都很卖力地做清洁,仿佛从地上拾起的是尊严。
王丽再次去矫正科时,内心不再纠结。
她觉得,推开矫正科的门,迎来的是光明。
走进亲情之门
矫正科的“门”,只是矫正人员改过自新的第一步。
有些犯过罪的人,重返家庭时心存障碍,甚至会与家人发生矛盾。
这时,光靠亲和力还不够,朱正萍还得充当“调解员”。
2013年末,吴某因职务犯罪入狱。
因表现良好,吴某从收监执行转为社区矫正。矫正期6个月。
在妻子陪伴下,吴某来矫正科报到。
可能是刚出狱的缘故,吴某言语很极端。
“谁让你们把我从监狱弄出来?!”吴某抱怨。
妻子陪着笑,照顾丈夫的情绪。
看得出来,吴某出狱后,与家人的感情很不融洽。
“要不是假释,说不定我已减刑出狱了!还用得着接受什么矫正!”吴某继续抱怨。
朱正萍问他:“那你觉得监狱里好,还是家里好?”
王某说:“出来还不是受限制!”
“监狱里能想吃啥就吃啥吗,每天能洗热水澡吗?”
“你被收监,你妻子支撑一个家容易吗?”
“父亲坐牢了,女儿什么感受,你想过吗?”
朱正萍接连发问,令王某幡然悔悟。
不久,王某按时来矫正科汇报。
他在汇报材料上写道:“朱科长的教导,让我走出了心里阴影,走进了亲情之门。”
步入社会之门
2013年某日,朱正萍打开电脑,登陆阿里巴巴网站。
她点开“创业项目”页面,在众多条目里搜寻着。
忽然,朱正萍眼睛一亮:“这个项目合适!”
她随即拨通电话:“小李,我找到一个创业项目!”
小李是朱正萍负责的社区矫正人员。
两年前的一天,小李的妻子突发疾病住院。
小李在骑摩托车赶往医院途中,意外撞死一位路人,因交通肇事罪入狱。
服刑期间,妻子病故。
2013年2月,小李开始接受社区矫正,向朱正萍报到。
“你今后有什么打算?”朱正萍问。
“不知道干什么。”
“以前做过什么工作?”
“我以前是司机,但因为交通肇事罪,驾照被吊销了。”
看得出来,一系列变故让小李万念俱灰。
朱正萍鼓励道:“不要灰心,我帮你找找看有没有合适的工作。”
一直以来,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都有一定困难。
一方面,由于“犯过罪”,令一些人对社区矫正人员敬而远之;另一方面,社区矫正人员自信心不足,也成为融入社会的障碍。
因此,帮助矫正人员更好地在社会立足,是朱正萍关心的事。
“感谢朱科长!”听朱正萍讲完创业项目内容,小李非常高兴。
在朱正萍指点下,小李的生意很快张罗了起来。
又过了半年,已结束社区矫正的小李打来电话。
“朱科长,我要结婚了,想请你当证婚人。”
小李创业初步成功,又找了个对象,打算结婚了。
“你还记得我呀?”朱正萍打趣道。
“记得!一辈子都记得!要不是你,我就没有今天!”小李激动地说。
打开心灵之门
社区矫正人员或多或少会因犯罪留下心理阴影。
对于朱正萍来说,帮助矫正人员打开心结,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也是难点。
一日,梁平县人民法院向县司法司移交社区矫正人员郭芳(化名)。
不料,郭芳来报到时,躺在办公楼里打滚。
“法院判得不公平!”郭芳躺在地上哭喊。
朱正萍第一次遇见这样“撒泼”的人,马上给法院打电话了解情况。
据法院方面说,郭芳的确很老实,她的邻居很强势,两家向来不和。
一次,因地界不清引发冲突。
打斗中,郭芳用钢钎刺伤邻居,她本人也挨了打。
经法院审判,郭芳受轻微伤,邻居受轻伤;郭芳构成犯罪,赔偿5000元医药费。
缺乏法律常识的郭芳,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双方都受了伤,自己却要赔钱,还要接受社区矫正。
郭芳“咽不下这口气”,在司法局哭天抢地。
朱正萍说:“既然不服法院判决,你可以申诉。”
“我不懂,我也听不进去!”
“如果你不接受社区矫正,那法院只能判收监执行了。”
“大不了同归于尽!”
朱正萍在矫正科“阅人无数”,她清楚:女人一旦较真,很容易走极端。
为防止郭芳“想不开”,朱正萍随即联系了郭芳所在乡的干部。
“……请你们做好两户的调解工作,保持关注,避免矛盾激化。”朱正萍嘱托乡干部。
有乡干部调解,郭芳与邻居的矛盾逐渐缓和。
按照区委办、区府办[20__]*号、*号文件下发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精神,____镇委、镇政府对本镇社区矫正工作十分重视,于20__年6月28日,在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上对该项工作在我镇的铺陈作了研究和部署:首先对全镇拟纳矫对象按照要求进行摸排;其次,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关于成立____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____镇社区矫正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协同配合、稳定有序推进本镇社矫工作的开展。在领导的充分重视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村级社矫组织的通力配合下,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完成现定目标任务,按程序纳矫在册对象*名,实时帮教、耐心矫正,无一人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或受治安处罚,总体情况良好。其中2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已按期予以正常解矫。整个05年的工作规范、有序、稳妥,切实体现了“社矫为本、以人为本”的工作要求和精神。(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明确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开展。为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符合区社矫办的相关要求,根据区委办[20__]17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____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金国平镇长为组长,李尧平书记为副组长,镇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财政统计办、综合治理办、司法所、妇联、镇团委、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内,负责日常全面工作的开展。6月28日召开了本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会议,明确本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各职能成员单位的职责及本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总体安排,按照镇矫正办的统一部署:一是明确工作思路。对我镇社区矫正工作作了多次的专题研究,制定并转发镇委红头文件,提出工作安排日程表,为整项工作合理开展,稳妥推进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二是摸清底数,了解现实状态,为开展社区矫正相应工作奠定扎实基础。[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镇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对本镇拟纳矫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摸排,按照法律文书等确定执行根据的文书齐全以及受矫期限大于三个月的要求,确定符合诸项条件的10人纳为拟入矫对象,并分别对10人的资料进行备档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文书的移交。三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除按照区里要求,于5月19日派人前往区委党校参加区社区矫正的培训外,还于05年7月6日,对镇属各行政村(社区)开展了集中的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对村治保主任和志愿者全面介绍社区矫正相关事项,让村级社矫工作者对我镇即将铺陈的该项工作能有一个总体性的把握,明确相关工作目的、任务、要求以及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二)抓好抓实拟增社矫对象的矫前教育工作。为了能正确掌握每名纳矫对象的动态心理反映以及社会表现,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矫正措施,我镇对每名拟纳矫对象均开展了必要的矫前教育。在矫前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的意识,积极配合镇社矫办开展工作;预留相关联系方式,便于镇社矫办能及时通知其宣告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了解相关罪错,关键的是加深其社会服刑意识,能在社矫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服法。截至目前,我镇社矫办共对纳矫对象开展矫前教育6批18人次,分别是05年7月29日一批10人次;9月3日一批3人次;9月27日一批1人次;06年1月4日一批1人次;2月5日一批1人次;2月18日一批2人次。此外自06年后,还按照区矫正办新的要求,对新增矫正对象详细做了首次谈话记录。从工作实际开展以及所取的效果来看,矫前教育对社矫对象纳 矫后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有着积极的影响。
(三)改善办公条件,加强社矫硬件建设,为社矫活动的开展提供物质性的保障。为确保社矫工作规范开展,镇政府斥资5万元,添置档案柜两只,配置电脑,添置办公桌,并重新调整办公室布局,特意腾置出办公用房两间,作为社矫办公室以及谈话室。同时根据区矫正办的要求,将相关制度上墙,明确社矫工作职责、社矫制度、社矫纪律等。
(四)循章按序,做好常规衔接和宣告工作,确保社矫工作开展的严肃性。本镇于8月5日,在区矫正办的业务指导下,完成了首批共计10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社矫宣告仪式。在衔接仪式上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促使纳矫对象能正视社矫工作,主动配合社矫活动地开展,增强其自身身份意识。此外,本镇还根据区矫正办关于对3人以下的社矫对象适用简易宣告仪式的精神,分别于05年9月6日,永乐村戴某等3人;10月31日,葛巷村张某1人;1月10日,葛巷村张某1人,2月8日,高桥村管某1人以及2月23日朱庙平某等2人,共5批8人次进行简易宣告,对相关制度进行宣讲、明确,与监护人及志愿者签定协议书,明确监护及监督帮教责任,建立监督考察小组9个,并制定体现个性的社区矫正方案,并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了专档,专人管理。
(五)建立健全村级社矫小组建设,加强与派出所以及村(社区)的沟通,形成联动网络。本镇社矫办在做好日常考核外,大量相应工作依托村级社矫小组的开展。目前,我镇已在所辖的10个村和一个社区均建立的社矫小组,并委托村(社区)治保主任负责村级社矫工作的开展。在社矫对象相对较多的永福村(共有3名)、永乐村(共有3名)、葛巷村(共有3名)、高桥村(共有3名)等4个村,由村支书、村民主任担任社矫志愿者,加强了村级社矫在村务工作的受重视程度,带动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共同监督社矫对象,及时敦促其严格遵守社矫相关制度。如:葛巷村村民副主任在获悉该村一应纳矫对象,长期未来报到,接受矫正,主动前去其家中交代相关事情,并去其所在厂,责令其回____受矫。在纳矫后,该村社矫组织严密关注其动态,并定期提醒,时刻敦促。现该社矫对象已能按时按期报到,积极配合社矫组织开展工作。其次,为了及时掌握各社矫对象现实表现,我镇社矫办还充分利用综治中心每月举行的治保主任联席会议之机,由各村治保主任总结当月本村社矫对象的受矫情况,梳理社矫难、疑点,分析相应对策,开展针对性的社矫工作。如:宋家山村社区矫对象许某,其能按规定进行报到,参加公益劳动,也能按期按要求递交思想汇报,司法所在日常考核中认定其表现良好,并准备按照相应规定将其处遇升级。但该村社矫组长反映许某未经允许私自建造违章建筑以及未经允许在禁倒地私自倒放塘渣,村里及村镇建设办已多次发出告知,但其仍有私自建造以及私倒现象的发生。根据反馈信息后,镇社矫办及时请示领导,所长和李书记亲自多次做思想工作,镇社矫办也晓之大义,并决定暂缓其处遇升级,每周约访一次,敦促其停止倾倒行为以及自拆违建。再次,加强与公安派出所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与镇派出所定期进行沟通,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正常”,实时控制社矫对象活动,协调相关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
(六)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理念。一是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制度,镇社矫办针对社矫对象认真落实各项基本制度,并将相关记录在案。二是有针对性的开展矫正教育措施。截止目前,共组织集中教育8人次,主题内容清晰,教育意义深刻,分别开展了《社区矫正资料汇编》、《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适时开展节前安全教育;组织个别教育104人次,听取其思想汇报,详细记录相关谈话记录,作到有针对性以及体现阶段性原则;在公益劳动方面,鉴于本镇实际,采取定点自助的方式组织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实现行为矫正,并委托村级社矫组织负责考核;三是切实做好帮困解难工作,以解社矫对象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安心受矫。诸如对无一技之长且年事已高并因交通肇事而已经先期赔付大量款额的矫正对象,以安抚帮教为主,多方寻求关系,为其解决工作问题,缓解其家庭负担;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矫正对象,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为其寻求帮助;对住房上有困难的矫正对象,与村委、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切实解决其居所问题等等。四是规范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区矫正办的方针、政策,根据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表现情况,予以相应的考核,及时将相关处遇升级,改变考核方法,目前纳矫的18名社区矫正对象已有9人处遇升为一级宽管,另有4人处遇升为二级宽管。五是认真做好解矫准备工作,指导矫正对象完成个人总结,及时对其进行期满合议,并报上级机关审批。经过相关考核,镇社矫办根据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以及现实社会反映,对符合要求的对象及时组成合议机关,对其期满合议,现已有2人经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批准,予以期满解矫。六是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在严肃制度的同时,想社矫对象之所想,坚持人性矫正,保证相关制度能更好的落实。诸如,鉴于本镇在册社矫对象中有相当一部分有固定工作,且不易请假,为避免矫正对象产生逆反心理,各项制度得以落实,经镇社矫领导小组同意,将该批对象的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允许采用先请假再补课的形式接受相关教育,时间安排在其下班后。截止目前,该8人均能主动按时按要求报到,未有脱管现象的发生;在顽化对象的改造上,除了建立传统的“四位一体”的监督考察小组外,还充分动用社会其他力量参与帮教,比如发动表现较好的社矫对象帮带,在一定程度上能实现矫正目的与期望的双赢,并且能够避免不良倾向的相互传染;此外,还根据派出所的分片原则,将辖区内行政村分片,由能自觉遵守矫正,且在对象中有一定号召力的社矫对象当“片长”,负责督促自己片内矫正对象的日常报到、学习教育、思想汇报、公 益劳动等相关制度的执行。
(七)注重信息报送,及时汇报相关工作,倾听上级领导指正,逐步完善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我镇社矫办能注重信息的报送,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在得到区矫正办反馈后,能及时改正工作上的不足,完善工作,深化矫正工作的开展。
二、20__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20__年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法治城区”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加强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尤其是对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开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规范要求和省、市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的学习,深化对社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将思想统一到村、镇两级社矫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把握社矫工作的原则性与独创性的统一,坚持“制度化”和“人性化”并重,积极稳妥、不断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本镇社矫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对治保主任与志愿者等义务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尤其是在社矫对象相对居多的村(社区),要将培训办到村里,采用灵活机动的培训方式,加强相关人的工作责任感,确保社矫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三是充分利用一切会议举办契机,开展“以会待训”工作。诸如在联席会议上分析难、疑点,解决社矫出现的新问题。
(二)完善村级社矫小组的各项制度和台帐,夯实基层基础。及时与区矫正办沟通,对村级社矫小组工作制度等进行商定,并按要求予以上墙,做到村村对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善村级社矫基础台帐备录工作。要求各村社矫小组将本村社矫对象的日常活动情况、表现详细记录,做到工作台帐规范、细致,全面正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三)继续抓好社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余矫办[20__]10号文件精神,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记录,规范存档,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此外,适时根据区矫正办的要求,做好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档案工作,逐步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沟通,完善协作机制,逐步理顺衔接工作。继续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在材料移交,初次谈话中,明确相关事项,合力促进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健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网络。根据实际,确保衔接一名社矫正对象,相应成立一个社矫监督考察小组。在社矫对象相对较多的村,要注意培养新的志愿者,注意志愿者的素质要求和工作量的平衡问题,合理培植监督考察小组成员,提高实际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在监护人没有形成主动反馈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加强走访,经常性地对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作用,加强监护人对矫正对象的帮教。
(六)继续抓好各种的形式的教育活动。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结合实际,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在册社矫对象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矫对象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术人有专工”,以便能开展对口性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七)尽快确定公益劳动基地,集中组织开展行为矫正。在继续抓好我镇目前公益劳动开展的同时,尽快与相关职能科室的联系,确定公益劳动基地,集中组织开展行为矫正工作。并积极探讨在企业中,建立归正、矫正人员过渡性就业基地。
(八)深化奖惩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考核工作。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增强教育矫正效果,尤其是对表现良好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公益劳动以及相关学习教育方面在不违反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有所倾斜,起到激励效果,努力构建“在希望中矫正、在矫正中进取”的社区矫正氛围。认真做好涉及奖惩的调查、取证、原始资料积累以及报批等各项基础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依法规范、及时准确地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考核工作。
(九)依法做好社区矫正终止相关工作。今年我镇在册矫正对象中将有7人期满。故此,须严格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指导期满对象撰写社区矫正个人总结,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的期满合议,进行期满鉴定,办理材料报批手续。矫正对象矫正期满,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按时解除,终止解矫,发给期满宣告书,配合派出所向矫正对象发放由公安机关签发的相关文书及证明材料。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浦口区司法局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使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浦口区司法局组织了一次摸底排查,对一年来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工作落实程度等进行了一系列的排查,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
1、闭卷考试,考察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浦口区司法局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基础,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经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社区矫正工作者。浦口区司法局从考察试题入手,在试题的选取上,汲取以往的经验,考察形式多样,包括选择、判断、简答、论述,不只是从基础理论上考察了社区矫正工作者,而且进一步打开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思路,让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展开论述,对以后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展望,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见,不断来完善我们的工作。
2、电话抽查,检测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程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督促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认真严格管理社区矫正人员,保障社区矫正人员按照要求严格完成社区服务和集中教育,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出现脱漏管现象的发生。区司法局每月坚持按照1:10的比例电话抽查社区矫正人员,抽查内容涉及到社区矫正人员最近的活动情况,参加社区服务的方式,司法所如何组织他们进行集中教育,矫正小组成员名单等情况,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回答,由点及面的来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完成情况。
3、平台抽查,确保不出现脱漏管现象
区司法局坚持每月对各家司法所进行平台录入情况抽查,依据《浦口区矫正个案流程跟踪考核表》,逐个查看平台录入情况,对严管类人员、手机定位人员重点查看,出现疑点,立即打电话向司法所核实。在抽查过程中不断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不断的总结来完善我们日常的监管工作。对于有脱漏管苗头的矫正人员,督促司法所及时核实,给予矫正人员相应的处罚,从根源上防范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4、平日随机抽查卷宗,确保日常监管到位
区司法局为了确保各司法所日常监管到位,每个月不定期的指定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带矫正人员档案材料到司法局来查看其平时工作情况。往往在前一天晚上下班之前,打电话通知司法所,让其第二天早上上班的时候带1——2份矫正人员日常监管档案材料到司法局,接受司法局的日常监管。这样既保证司法所人员在材料上不做假,同时也能对他们的工作起到督促作用,让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使所有社区矫正人员时刻处于管控中。
区司法局每个月对检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每个季度在全区所长会议上,对本季度各家司法所存在的情况进行统一汇总与分析,对各家司法所提出要求和建议。根据本季度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1、请市局领导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区司法局把本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反馈给矫正干事及社工。同时对一些典型的问题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市局领导汇报,请他们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方法和建议,同时还请他们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社区矫正工作的方式、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其他区县司法局好的意见和工作方法等等。
2、请检察院的同志进行“渎职罪”和“罪”的讲解
针对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一些犯罪,浦口区司法局专门请来了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的讲解,让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清醒的认识到自己所处职位的重要性,以及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通过此次讲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者,对自己的工作有了全面、正确的认识,对自己的工作做到重新审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能够不停的反省和审查,使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3、请高校法律专家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针对社区矫正工作者法律知识普遍偏低的情况下,区司法局专门请来了高校法律专家,针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法》中专门针对社区矫正的法律条文以及《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讲解。通过条文与事例相结合的方法,深入浅出的进行讲解,解决了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大大提升了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区司法局定期组织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研究与讨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者工作在社区矫正第一线,因此,解决他们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则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绝大多数问题。通过交流,主要发现以下几点问题比较突出,同时在研讨中给予了充分的解决:
1、社区矫正人员八小时学习
《办法》中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司法所工作人员有限,每个月组织集中教育学习难度较大,通常以个别谈话代替集中教育,这样对教育学习很难做到“保质保量”。
针对这一问题,全区九家司法所集思广益,大家纷纷发表意见,把自己认为比较好的方法提出来,最后在大家的反复讨论下,提出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即给社区矫正人员发放学习笔记。然后由司法所从《办法》中规定的“法律常识、公共道德、时事政策”等类别中,专门确立一个主题,由社区矫正人员自行学习,并撰写学习心得。同时
定期召开一次集中教育,点评学习笔记,并布置下棋的学习任务。每半年由司法局统一召开一次学习评比,确保了学习的质量。2、部分委托调查流程不规范,审前调查结果不被采纳。
社区矫正的全面试行,导致审前调查量显著增大,其中疑难案件也日趋增多。包括很多流动人口,社会危害性比较大的,不太适合非监禁刑的人员。这其中一部分,法院或者监所并不采纳司法所的调查意见,直接判处非监禁刑。
针对此类情况,经过大家的讨论,最后,司法局统一扎口,要求做到:一是注重流程的规范性,做好自我保护。在调查过程中如实、客观的反应情况,调查结果要有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二是对材料的接收与寄送做好登记工作,要求每个节点都有签字记录,证明整个过程是合法有效的;三是成立疑难案件小组,由矫正局局长、工作人员以及司法所相关人员担当成员,对一些疑难案件由集体评议后作出决定,让整个案件完全按照法律程序来走,让当事人口服心服,最终确保法院、监所最大程度上采信我们的结果。
3、部分法院、监所没有经过申请调查程序,直接把不适合在本地区执行社区矫正的人员材料邮寄到司法局。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全省社区矫正工作2009年1月起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县社区矫正工作于2009年1月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6月份正式启动。目前,全县设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21个(其中县级1个、乡镇20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所。至2009年11月,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50人。其中缓刑26人;假释16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管制4人。男性45人,女性5人。城镇7人,农村43人。18岁以下的3人,18岁至45岁的38人,46岁至60岁的9人。现已经解矫2人。分布在16个乡镇,其中勐朗镇15人,其余15个乡镇7人、3人、2人、1人不等。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全力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县政法委、县政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召开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批准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股;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各乡镇也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理清可行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提纲》,以此来开展前期调查摸底等工作。由局机关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局机关工作人员多次走访我县勐朗镇等乡镇,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工作思路,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一是为了规范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报请县委同意并以县委办公室文件形式进行下发,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范围及任务;明确了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明确了档案管理、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等管理制度。二是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社区矫正志愿者名册。三是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来上墙。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四)加强集中教育,注重教育实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各基层司法所制定方案并实施了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和其他教育学习活动,有效地帮助矫正对象克服自卑、消极、敏感心理,改变不良行为,充实其精神生活并提醒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上级的要求,为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勐朗司法所于9月24日对辖区内的13名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了《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和《普洱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矫正对象要认真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平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服从监督,遵守矫正规定,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勐朗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到会帮教;县矫正领导小组负责人到会并作了社区矫正对象要做到明确三个认识、实现二个转变、达到一个目标的讲话。其他司法所也开展了此项工作,全县近50名矫正对象受到了教育。
(五)严格日常管理,做好走访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按我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的《*县社区矫正工作2009年工作要点》、《关于使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的规定》、《关于做好统计报表的要求》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30名以村(居)委会主任或支书为主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如县司法局和勐朗镇组成社区矫正工作组,于9月23日深入勐朗镇温泉社区、罗八村、勐滨村、富本村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同时向矫正对象发放了节日物品,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日常管理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注重档案的建立,做到了一人一档,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及时收入个人档案中。
(六)加强宣传培训,努力营造氛围。我县在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对基层司法所全体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的培训。同时,各乡镇也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购买并发放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共50本,确保各司法所人员人手1本。同时,充分利用我县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社区矫正工作报道,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乡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009年7月10日,在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属各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县综治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县创建平安先进县动员大会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了社区矫正知识。会上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祁海同志提出了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8月25日、26日在*县举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上,给来参加培训的全县158个村(居)调委会的230名主任、副主任和全县20个乡(镇)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综治专干、司法所长,共计289人印发了社区矫正培训材料300份。同时发放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20本。
(七)考察汲取经验,促进工作发展。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领基层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志愿者,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思茅区学习参观,进行座谈,听取经验,翻阅档案,观摩上墙的制度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初步形成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初步形
成了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一支社区矫正队伍,为和谐边疆*作出了贡献。同时,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受重刑观念的影响,过分依赖监禁刑,忽视非监禁刑,部分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还很不够,对矫正概念、内容、意义知之很少。所以,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把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是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是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但实际操作中衔接、配合的不够。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公、检、法也需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制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
三是必须建设好社区矫正队伍和基础设施。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托基层司法所来进行,但基层司法所建设总体上还很薄弱,许多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办公条件较差。
四是需要经费保障到位。社区矫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现基层司法所经费不足,影响工作的开展。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需增加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对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经费保障款项、使用条件、使用时间、申请及使用的主体和程序等需要明文规定。
五是需要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应当与监狱罪犯有所不同,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治上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
六是必须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要注意和重视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使他们在生活、医疗、保险、就业等方面享受应有的待遇。
四、2010年度社区矫正工作重点
2010年将着重抓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进一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在进一步加强县、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的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按国家、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以及我县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
(三)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开展一至二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一、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总体情况
2010年,我区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几年来,社区矫正工作本着“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工作方针,按照“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社会管理”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有效途径,以抓基础,定制度,强管理,显实效为重点,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确保了社会的安全稳定。自全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0人,解除矫正74人,现在册矫正人数46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委托调查12人。我区现有一个基层司法所(老庄子司法所),负责空港城开发区和老庄子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的社区矫正工作由其本单位管理。为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实施,我们采取业务练兵、岗位学习为主,到丰润、路南等先进县区参观见学等形式强化业务学习,明确职责,从思想上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履行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2014年社区矫正实行新的档案管理办法后,我们严格执行审前调查评估、交付与接收、矫正实施、解除矫正、档案归档等整个工作流程,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案,针对不同对象个体特征,制定矫正方案,坚持周联系月汇报,让每个监管对象服从监外执行的纪律,积极主动地配合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督管理。抓好帮教措施的落实,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对象,关心其生产、生活,使之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能安心进行矫正,有效的防范了矫正对象再犯罪。
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少专门机构和人员。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基层社区矫正由司法所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管理。受管理体制的制约,我区仅有一个基层司法所,即老庄子司法所,负责空港城开发区和老庄子镇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的社区矫正工作由其本单位管理。社区矫正与监内执行有着同样的严肃性,只是在具体实施方式上存在不同。按照《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来执行管理。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办既不具备行政司法主体资格,又难以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规范管理,也极大地削弱了法律应有的威慑力。今年6月份市司法局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司法行政主体资格问题对我区提出了明确整改意见。
二是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公、检、法、司、民政、劳动社保、街道、村(居)等部门的共同配合,由于区司法局组建时间比较短,各部门相互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社区矫正组织的辅助力量有待加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应建立一支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相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社会矫正力量主要是社会志愿者,包括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人员、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成员、高等院校学生、矫正对象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等。但在实践中,除了村(居)委会成员和矫正对象近亲属外,其他矫正社会力量还有待于全面发展和加强。
四是工作任务日益加重。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进一步落实,越来越多的罪犯将转入基层社区接受矫正。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能够有效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在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中,无法按照要求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无法对其进行日常管理,极有可能造成这部分人员的失管、失控,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三、工作建议
1.增加专门机构,加强人力配备和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司法管理水平,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通〔2014〕71号),建议新建一个司法所,负责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在岗学与脱产学相结合、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等形式,下大苦功加强现职人员的业务学习,花大气力提高现职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尽快地进入角色、适应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壮大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会上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是其显著特征。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要积极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正面宣传,不断扩大社区矫正的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使全社会都能够正确认识、理解、支持和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大力营造社区矫正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吸收符合社区矫正志愿者条件的社会人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如选派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丰富的监狱、劳教所干警,精通法律的法学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聘请离退休干部、心理咨询师、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居委会成员、高校教师、学生和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及所在单位的人员等优秀人才加入社区矫正组织等,从而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工作队伍。
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活动
今年,××区提出开展“转型升级提升年”、“社会矛盾化解年”、“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活动,根据“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要求,##街道司法所在全街道范围组织辖区××个社区开展2次大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要求每月上报,社区能够调节的在社区调解,社区不能调节的由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调解,街道司法所不能调解的上报××区,申请上级司法部门协助调解。今年,街道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环节来抓,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充分化解人民矛盾,为辖区居民提供了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2009年全年,街道共调解矛盾纠纷起,调解率,成功率。在调解中心调节的纠纷共有
件,成功调解件,占全部纠纷的。
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根据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计划安排,今年××区所有乡街必须全面开展社区矫正个工作,由于我街道××拆迁,社区矫正工作迟迟未能正式开展,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司法所做了大量工作。
1、建立工作机构
按照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我们在交接前成立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的##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交接后一周内组建了一支由社区综治干部和妇女干部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在司法所人员和社区民警组织下开展工作。
2、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
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制定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街道社区矫正加(扣)分细则》《##街道社区矫正月度考核评议方案》《##街道“5+1”监管机制方案》等制度;
3、司法所逐一对矫正对象进行分析,制定矫治个案。通过定期谈话、专家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
4、完善社区矫正硬件设施
办公用房紧张是##街道的一大问题,在市司法局及开发区综治办的组织协调下,街道领导非常重视街道司法工作,司法所长积极与领导沟通解决办公用房问题。班子成员会议商议解决社区矫正办公用房问题,最终在领导的协调下,腾出了社区矫正办公室、教育室、谈话室以及资料档案室,合计面积达到××余平方,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为司法所工作提供了硬件保障。
5、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矫正对象情况登记表;矫治方案;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
自交接以来,##街道共接收了××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在街道下辖的各社区,其中:缓刑××人,假释××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到目前为止,有v人正在接受矫正。犯罪类型分别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人,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罪3人,侵犯财产罪6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人,贪污贿赂罪2人。到日前为止,××名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街道司法所的重点工作,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街道充分利用横幅、法制讲座、简报、标语、社区橱窗、黑板报以及市民学校等形式,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五五”普法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全年,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次,印发宣传资料余份,制作法制宣传横幅条、标语宣传条,社区黑板报期。
为努力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今年,我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在辖区各社区广泛开展了《物权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禁毒法》、反警示教育等法律宣传活动。如举办法制图片巡展、趣味普法活动、法律咨询活动、组织观看法制电影电视录像、举办法制讲座等,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的兴趣。通过以上活动的落实,使我所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全年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次,受教育人数。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相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相对要宽松一些,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放松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归正人员的管理同样是司法所的主要工作之一。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我们采取分职业、分年龄、分社区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目前,我街道共有刑满释放人员
人,分布在辖区7个社区,各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司法所的协调下,本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序的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教育和就业安置工作,有效的预防了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个别社区调委会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后,矫正对象逐渐增多,街道工作人员不够。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法制宣传效果明显2009年,是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是最为关键的一年。半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要求,按照县委、政府年初的工作部署,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一是精心组织“三月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县政法委、宣传部、综治委、治县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及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西综治维稳电[2009]1号),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平安和谐稳定”这一主题,充分利用车辆、广播、电视、板报、图书、挂图、手册、挂历等宣传工具和资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抓住六月安全生产月和“6.26”国际禁毒日的有利时机,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始终。二是扎实开展“四下乡”和法律进乡村活动。1—4月份,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司法局、县委610办、县民族宗教局等16个部门组成的“四下乡”宣传队伍,深入到各乡镇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禁毒防爱、打工维权、防范打邪等知识。三是全面推进“千村普法百村培训”工程。积极采取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调解讲法、法律文书、法制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形式,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灌输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半年以来,共培训了110个重点村民小组,开展调解讲法566场次,使农村群众受到了全方位、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清理各类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做好“五五”普法迎检准备。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为迎接明年省、州检查验收,从6月中旬开始,依法治县办对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进行查缺补漏,为我县“五五”普法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一是加强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组织调解员参加县、乡、村组织的基层综治维稳和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调解员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二是积极请示汇报,争取综治维稳经费向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倾斜,解决人民调解员误工报酬,提高调解工作积极性。三是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集中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西司发[2009]11号),重点对土地征用和承包、矿产资源开发、山林土地争议、水源使用村务管理等方面的农村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做到新老问题“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落项、不漏人、不留死角盲点。1—6月,全县共受理各种类型矛盾纠纷238件,调解238件,化解成功233件,成功率达98%。其中:人民调解组织调处209件,成功化解207件;司法所调解32件,成功调处32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调解29件,调解成功26件。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正日趋完善。
(三)社区矫正稳步推进2009年是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启动年,为深入贯彻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启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成立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二是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2月27日,召开了由乡镇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综治专干、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和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共75人参加的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而艰巨的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系统的心里健康知识等综合素质。为此,认真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者和乡村干部学习宣传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2003]12号)、《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和州、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扩大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并组织县局社区矫正股及司法所长到马关县参观学习社区矫正先进经验。自启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县吸取了全州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创新地推行“接纳尊重、唤醒自尊、真诚信任、良性互动、维护自决、灌注希望”的矫治模式,效果显著。半年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共98人,累计期满解除矫正16人。6月在册矫正对象82人,其中:暂时无法联系28人,下落不明4人,档案健全50人。特殊病患者(艾滋病)1人。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四)安置帮教有效开展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杜绝和减少从新犯罪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自2006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帮教团到监狱、劳教所开展帮教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县各乡镇司法行政干部对刑释人员,采取跟踪帮教、定期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发展生产情况及思想动向,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营造平等、无歧视的生产生活环境。2005年以来,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对象212人,其中:刑释196人,解教16人。今年1—6月份,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8人,现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五)法律援助面宽质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07]21号)和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办发[2008]19号)文件精神,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学习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二是认真组织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参加全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和省厅组织的考察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在配齐配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同时,在村委会聘请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法律援助联系员,负责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以及法律援助对象贫困状况的调查、审核等工作。四是加强法律援助调查研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上半年,我县在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县情的法律援助措施,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标准从原来的200元/件提高到300元/件,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半年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51件。“12348”解答咨询121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98人次,解决民间纠纷16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
(六)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执业道德教育,努力促使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履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义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壮大自我发展能力。2009年上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县司法局和县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工作者执业行为的通知》,保障和促进了我县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杜绝违规违纪执业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年检注册,对年检注册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注册。正确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破“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等难题。半年来,法律工作者共经济、行政、民事诉讼案件82件,为人民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积极拓展公证业务,提高办证质量。半年来,共办理种各类公证22件,其中民事公证21件,经济1件。三是加强对律师的执业监管,全面提升律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在执业中的收案、收费、会见、辩护、等各个业务环节,积极引导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同时,主动加强与公、检、法的业务联系,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半年来,七花律师事务所共诉讼案件11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1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法律事务文书15份,接受法律咨询73人次。
(七)司法行政社会认知度提高半年来,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稿件分别被《法制网》、《云南日报》、《文山日报》、《××重要信息》等媒体和报刊采用38篇。其中人物通讯《用生命奏响平安和谐歌》荣获全国首届“法治与和谐”优秀法制作品三等奖;《法律援助农民工感受到的温暖之手》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三等奖。通过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扎实推进按照州局党委和县委的要求,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工作信息、调研报告,广泛征求科学发展司法征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有了根本转变,对科学发展的内涵、重大意义有了深刻认识和理解,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规划》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通过对全县普法依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各所站、村委开展普法治理工作的情况不容乐观,台帐、记录不规范,档案不齐全;(二)各乡镇均无法制宣传交通工具和专业宣传器材,导致农村或边远地区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薄弱环节,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到位;(三)人员缺编情况严重,目前,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仅有在编人员38人,按编办批准的55个编制尚缺员17人,1人所现有3个,给指导人民调解、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和压力;(四)公证业务难于拓展,近年来,办证业务出现萎缩现象;(五)执业律师少,仅2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长期病休,只有1位律师办案,律师工作难于正常开展。(六)没有注册的法律工作者仍有以亲属为由诉讼,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秩序。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社区明确2021年全年目标,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及具体措施。
二、加大普法及平安建设宣传力度
今年以来,结合本社区的实际制定了普法规划,进一步围绕普法教材、平安建设知识等开展活动,通过会议、黑板报、宣传栏、以案释法、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群众普遍率达95%以上。
三、进一步抓好做实了维稳综治及平安建设基础性工作
1、我们根据党委会议精神,及时调整了维稳综治办、平安建设等领导小组;
2、我们多次利用会议、发放资料等形式继续开展反警示教育,并把反警示教育纳入、小学法制课,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3、对全村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落实社区主要干部负责联系和走访有效建立起我社区帮教网络和帮教工作机制,做到基础牢,责任明,工作实;
4、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对流动人口进行摸底,并登记在册,以便及时掌握他们的动向。
四、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大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