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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采集渠道单一、针对性不强
当前,税收信息采集的渠道、内容都比较单一,采集到的信息大部分源自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对接点即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环节,由纳税人自行提供。这些信息的基本内容为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注册类型、经营范围、联系方式、纳税人申报缴纳和发票领购、缴销等信息,能真正反映税源发展变化情况的动态的、关键的涉税信息如纳税人的产品购销存情况、产品价格、市场营销,资金往来、现金流量明细、关联企业明细等便于微观税收分析的信息缺少。
2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目前,由于受基础数据信息的来源和信息不对称、缺乏严格的数据质量监测和信息化校验机制等因素影响,税收信息存在失真现象,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因信息不对称而形成的错误信息。地税部门寻求的是在依法治税前提下实现税收收入最大化,而纳税人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时寻求税收成本最小化,有的就千方百计地隐匿真实信息,提供虚假信息,通过各种手段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造成税收管理信息失真。二是因缺乏信息维护机制而形成的错误信息。由于缺乏严格的信息质量监测和信息化校验机制,且目前的税收管理人员很多忙于事务性工作或等待领导统一“派工”,缺乏主观能动性,通常是临时需要什么信息就采集什么信息,没有足够的精力及时维护管理信息,目前的税收管理信息大都是纳税人新办时采集的信息,与纳税人当前的实际信息往往相差甚大,税收信息失真。
3信息应用深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涉税信息日渐增多,但目前我们对收集到的信息的应用大多还只停留在对一些基础信息的查询、统计等一般应用层次上,对征管质量的衡量上也大多停留在申报率、入库率、欠税率等几个指标上,很少有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税负、财务等的量化分析和合理性分析。如何把这些数据通过加工、计算、分析、处理后全方位多层次利用,如何利用采集的信息进一步进行同行业、历史同期及与第三方信息进行异常、预警分析比对等深层次应用,我们还做得远远不够。
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1搭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①制订和完善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制度与规定,为税收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提供制度保障。首先是完善立法,通过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条款,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与税务机关在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未执行或违反信息共享的相关法律责任。其次是结合实际制订地方性法规和规定,对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相关事宜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包括信息共享的组织机构、具体共享事项、共享形式、操作程序、共享费用的落实及监督考核规定等。再次是各部门制订和建立信息共享工作落实机制,提高部门的认识和重视,明确信息采集、加工、传递、反馈等环节的工作职责,把部门信息共享工作纳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的长效运行。
②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反馈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工作开展情况。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各部门召开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工作例会,汇报交流各部门信息共享工作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税务机关获取部门信息后的税收化进程反馈,研究、探讨进一步推动信息共享与应用的工作措施和改进方法,并提出下阶段信息共享的具体目标和工作要求。
③建立健全定期考核奖惩机制,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强化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工作开展的绩效评比。根据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监督考核规定,将考核工作按信息采集与传递的完成时间及质量要求进行具体化、指标化,并归口落实到每个部门。将信息共享与应用工作的开展进程与部门先进评比相挂钩,从而调动各部门参与信息共享与应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强化培训与宣传力度
①强化职能部门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熟悉和提高经办人员的税收业务水平与工作责任心。由于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分工不同,其业务运作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封闭性,税务机关与部门之间又缺乏业务交流,双方互不熟悉相关业务。因此部门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往往是依税务机关的申请而被动采集的,不能积极从自身的业务流程出发,主动寻找税源监控的重要环节和切入点,信息采集工作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通过定期组织协作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交流,熟悉和掌握税收征管及各部门业务流程,提高部门工作人员对协税护税工作的敏感度与认知度,信息采集化被动为主动,从而使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工作方向更明确,内容更充实,质量更提高。
②强化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的社会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税收社会化管理的影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各职能部门的协税窗口及咨询热线等渠道和途径,向社会宣传、解释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与支持,提高纳税人对部门协税护税工作的了解与认同,使纳税人充分意识到其纳税行为正处于全社会的网络监控之下,从而制约其申报行为,积极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登记各类应税信息,进一步提高纳税遵从度。
3深化利用共享信息资源
①建立健全税务各职能部门在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应用方面的工作机制。首先是按各级政府信息共享与应用组织机构的设置,建立和指定相对应的税务机关牵头管理部门,统筹安排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应用工作。其次是通过分析、比较部门信息资源的性质与功能,结合税务机关内设科室的工作职责,按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将部门信息资源的加工、应用和反馈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再次是从加工、应用的及时性和成效性方面按岗位分别设立奖惩考核指标,建立内部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工作开展的有序性、有效性。
②强化信息数据的案头审核分析、比对,努力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依托,利用模块管理功能,通过导入或人工录入等方式将协作部门信息转化为税收征管信息。通过系统的横向、纵向比对,发现系统内原有错误和不完整的基础信息数据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正和补录;发现纳税人有申报不实的信息,则通过提醒进行提示补报,情节严重的则转交税务稽查办理;发现因原有信息缺失而导致管理上的工作漏洞的则及时通过相关程序予以纠正。此外,税务机关还应将信息资源的应用状况和实现的税收化成果及时向各协作部门进行反馈、交流,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优化信息数据的要求,使地税机关获得的部门信息更完整、更精确。
关键词:信息文化税收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
一、信息文化的内涵
信息文化是信息社会的主流文化,是人们借助于信息、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从事信息活动所形成的、信息社会所特有的文化形态,是信息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样式。信息作为一个科学概念,最早出现在通信领域,但随着信息概念向各门具体科学渗透,被纳入了哲学的视野。在研究信息的过程中日益倾向于探究信息的本质,逐渐赋予其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同时也赋予了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信息是在信号的刺激下产生的,就其形成的过程而言,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不能据此否定信息的主观性,无论是生成的信息,还是生产的信息,最终都以主观的形式而存在,而且随着人们意志的改变而改变。如果没有大脑的出现,就根本不可能生成和生产信息,这个世界也永远是充满各种信号的呆板的世界。
信息的本质是主观虚拟存在,而事物的本质则是客观实际存在。首先,信息决定于事物,离开了事物,信息就失去了赖以产生的客观基础。其次.信息不同于事物,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而事物是实际存在的、客观的。第三,信息具有一定的超越事物之外的独立性。因为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所以信息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自由地进行信息运算,并据此改造事物。第四,信息对事物的反映有时是扭曲的。信息之间的联系基本上与事物之间的联系相符合,有时超越事物之间的联系,并生产出新的信息。
智能信息是“情报学”与“信息学”发展融合的产物。在知识环境下,智能信息学注重对知识传播、获取、管理和情报交流的研究,以及“探索信息激活的规律”。目前,人类对信息的需求已从最初的单一需求转向了适用于各领域的决策信息需求,因此,智能信息已超越以往文献情报学及科技情报学的研究范围。传统的科技情报理论、文献情报理论正在与现代的竞争情报理论、工商情报理论、技术情报理论、安全情报理论等现代情报理论相结合,从而形成智能信息理论。
信息技术的使用也给信息社会带来了许多伦理问题,这些伦理问题包括信息的获取、保存和扩散;信息的质量控制,可靠性、自由流动和安全性;普遍存取的扩大;内容的共享与交换;创建新数字空间的技术支持;公众意识;对多样性、拥有权和隐私权的尊重;对信息通信技术的伦理性使用;以及新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信息技术的集成等。
二、信息文化对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影响
1、信息文化改变了税收管理体制、组织形态和结构,未来税收工作的主体将围绕网络建构。在信息社会中,社会系统的各个环节都需要信息和反馈作为运行与控制的依据,各种制度的运行也都建立在相应的信息传播技术基础上。税务征管也将围绕网络建立起新的虚拟社会结构及虚拟组织而展开税收管理工作。面对社会组织分散化和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化的趋势,信息文化将建立起社会运转的新规范,将引导税收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决定税收管理的新机制。
2、信息技术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深刻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在信息社会中,人们的活动日益依赖各种信息中介.并由此改变人们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和教育方式。同时,人们的信息意识、信息素养、信息心理和信息生产、传播、选择和应用等方式也受到信息文化的影响。一是信息时空观的形成。信息社会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传递时间不断缩短,空间距离相对缩小使人类社会的空间特征有更加时间化的趋向,即空间可以被时间置换。二是信息世界观的确立。传统的物质意识二分世界观将被信息世界观所取代,信息与物质、能量被视作是共同构成世界的要素,对于人们所生存的世界,信息更具有了无可取代的地他,其地位超过了信息和能量。三是信息价值观的确立。信息的特征决定着信息价值在增值中的作用。信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各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信息拥有者在竞争中占据着有利地位,权力“从资本占有者手里转移到职业官吏和技术治国论者,及信息提供者手里”,信息的价值观得以确立。“信息经济”、“知识经济”都足信息价值的体现。
3、信息垃圾与信息污染挤占了信息空间,造成信息选择困难。大量的信息由于未经筛选而产生,其可靠性难免良莠不齐,甚至大量的虚假信息、失效信息、垃圾信息污染了信息环境。挤占了信息空间,而且无序的信息也使人难辨真伪。信息量的巨大不仅未能消除人们认识中的不定性。反而使人们无所适从,妨碍了信息的有效利用。
4、信息超载与信息贫困的日趋对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存在着信息垄断的可能性,信息不对称性同时体现在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的不均衡方面。一方面,我们面对无时无刻不在产生、交换和使用的大量信息流。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却义难以获得实施征管工作必须的社会和纳税人的有效信息,出现有效信息贫困现象。信息超载和信息贫困同样给我们处理和有效利用信息带来危害。
5、信息依赖与信息焦虑日益加剧。信息时代,人们往往不加批判的接受信息的改造,日渐丧失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产生信息依赖。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高科技特征,使得信息专家和信息部门逐渐成为各方面的权威。整个社会笼罩在一派“信息至上”的氛围中,过量的信息使人精神紧张、敏感,指纹考勤、排队机、管理卡、门禁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在口常_L作中的过分崇尚,信息化手段成为管理的亡具,税务_F部对信息化的恐惧感和厌恶感与日俱增。“信息能力”成为评价一切事物的标准,信息意味着权力。掌握信息的人就具有了对他人的支配能力,不掌握信息的人则受到歧视,会产生信息焦虑。
6、信息生产和利用中的“马太效用”加剧。信息的生产和传播具有自组织性,会产生自动的聚集效应,即在信息生产和利用过程,一口一优势出现,就会不断地加剧,自行强化运作、滚动。信息活动的“马太效应”主要体现在社会信息的牛产、布局和利用过程中。同样。机械、片面、僵硬化的信息格局一旦肜成,就会产生负面效应,从而抑制信息化对税收工作的积极作用。
三、税收信息化建设的五大机制
1、从信息共享到知识共享,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乍产机制。信息文化环境下,以数据等形式记录的信息可以共享,而存在于人头脑中的知识、经验、智慧等(意会的知识)难以共享。但是,意会的知识通过知识的信息化,知识共享问题就可以被还原为信息共享问题。实施知识共享的可行性方案:第一,建立国家信息资源建没基金,对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的成员给予费用上的补偿,用于共享信息的采集、合作编目、管理、提供服务等;第二,建立信息共同体,选择最易实施的合作编目作为信息共享的突破口,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存储、利用体系;第三,应当区别不同规模和地位的机构在共享中的责任,按照博弈论的原理,共享的发动者应当是那些规模大、受益大的机构;第四,信息共享要考虑信息提供者在信息共建与共享中所付出的代价。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第五,实现信息的交流与整合。各部门要建立好自己的数据基础,积极开展数据收集和应用工作,形成互通互联的数据基础。同时,在互通互联的过程中,上级单位对各部门完善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达到信息沟通和整合的目的。
2、提高信息素养与信息意识,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传播机制。”信息素养”一词最早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索科夫斯基于1974年提出。概括来讲,信息素养指影响社会成员信息行为的三个主要因素:作为信息行为激励因素的信息意识。由生存、工作、学习等目的产生的信息需要,以及实现信息需求所必备的信息能力。社会成员由信息意识这一内驱力驱使,产生信息需求,并在一定的信息能力的支持下,满足其信息需求。信息意识,则是人们对于作为外部世界的信息关系和作为信息与信息之间的关系的理解,是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开发和利用信息的观念和自觉能力。信息意识,一是指对信息具有特殊的、敏锐的感受力,是人对信息的一种内在的心理倾向。
能够从大量的、司空见惯的、甚至微不足道的事物和社会现象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并能迅速地捕捉住。二是对信息具有持久的注意力,能把人的心理活动指向长久地集中于自身发现、了解、搜集、组织、运用的信息上,对信息的态度成为一种习惯性的倾向。三是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和洞察力,能够准确判断信息的价值,并进行筛选。信息意识包括信息主体意识、信息获取意识、信息传播意识、信息保密意识、信息守法意识、信息更新意识等。
3、从工程思维到人本思维,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利用机制。税收信息化系统和设备是按照物理空间进行运算和工作的,而人类活动是在社会空间进行的。人需将物理空间的信息进行比对和分析,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用人文的思想去影响和利用信息化手段。反省目前的管理模式及其消极后果,应强调在借鉴和引进外国经验的同时应保持足够的自主性,保持足够的反思能力和反省态度,从工程思维到人本思维,惟其如此,才能使得借鉴和引进成为建设性的而不是相反。这对于克服并摆脱管理上的弊端从而真正走出其中的误区,无疑具有特别重要而紧迫的意义。
4、在活跃、严谨的状态下,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选择机制与评价机制。
选择机制,即税收信息化建设需要在科学和艺术之间求得平衡。科学的一面包括软件开发规范、准则、实践、过程、方法;而艺术的一面则囊括丁人员的激励、协调,组织的设计等因素。因此,我的规则、方法设计应当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人的创造性。首先。过程控制。好的过程对于成功来说。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采用数控指标考核,对税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是必要的,但同时却限制了实际税收征管工作,造成了人为调节比例,造成虚假指标的现象,我们应重点关注检查点,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取得平衡。同时,应认识到过程不能够解决一切。其次,规划为重。水无常形。利用信息化手段也是一样,确保它随着时势而变。由于信息化发展很快,有时候对一些旧系统的整合、改造其难度比重新建设一套新的系统还要困难。因此,在启动大型、长期的电子政务项目的时候,必须提前做好规划工作,在一个完善的设计前提下统一运作。
评价机制,即选择利用信息时必须对其进行评价以决定取舍。科学的方法是对信息的评价制定客观的评价标准。重点考虑信息的内容质量、信息的范围、易用性、信息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等。信息的选择除了人工选择之外,还可以通过建立过滤机制进行自动选择。信息过滤包括智能过滤、合作过滤、深度过滤、分级过滤与推荐系统。
5、以信息伦理规范为重点,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社会控制机制。规范信息伦理的原则:第一,信息过程的统一性。所有的过程、运作、变化、行为和事件都可以作为信息过程。这里所指的过程是活动的意识流。而不是程序意:义上的过程;第二,信息过程的反射性。任何信息过程都有必要的产生物。因此就要对它的信息后果负责;第三。信息过程的必然性。一个信息过程的缺失本身也是一个信息过程,这是对信息动态性的延伸。也是对静态编码信息普遍原则的一种扩展,对于思考行为与冗长伦理的区别至关重要;第四。存在的统一性。一个实体就是一个坚固的信息包,自身不包含任何冲突,可以被称为信息过程。一个冲突就是一个信息熵的存在,是一个所有信息都已经被完全消除的标志,信息伦理将每一个逻辑存在都作为一个信息实体处理;第五。的统一性。一个就是能够产生信息现象。从而影响信息圈的一个实体,最低层面的就是一个执行信息实体。并不是所有的信息实体都是(如抽象信息实体等),许多有时也不会对信息圈造成显著影响,有的也可能不是可靠的;第六,非存在的统一性。非存在就是缺乏或拒绝任何信息,或称为信息熵。在信息伦理中,信息熵是一个语意而不是句法上的概念。作为信息能力的x,l-立面,信息熵标志着导致信息圈中内容、差异、模式和形式缺乏的信息的减少;第七,环境的统一性。信息圈是由全部信息实体组成的环境。这些信息实体包括所有的和过程、它们的特性和相互之间的联系。
关键词:信息文化 税收信息化建设 信息技术
一、信息文化的内涵
信息文化是信息社会的主流文化,是人们借助于信息、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从事信息活动所形成的、信息社会所特有的文化形态,是信息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样式。信息作为一个科学概念,最早出现在通信领域,但随着信息概念向各门具体科学渗透,被纳入了哲学的视野。在研究信息的过程中日益倾向于探究信息的本质,逐渐赋予其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同时也赋予了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信息是在信号的刺激下产生的,就其形成的过程而言,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不能据此否定信息的主观性,无论是生成的信息,还是生产的信息,最终都以主观的形式而存在,而且随着人们意志的改变而改变。如果没有大脑的出现,就根本不可能生成和生产信息,这个世界也永远是充满各种信号的呆板的世界。
信息的本质是主观虚拟存在,而事物的本质则是客观实际存在。首先,信息决定于事物,离开了事物,信息就失去了赖以产生的客观基础。其次.信息不同于事物,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而事物是实际存在的、客观的。第三,信息具有一定的超越事物之外的独立性。因为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所以信息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自由地进行信息运算,并据此改造事物。第四,信息对事物的反映有时是扭曲的。信息之间的联系基本上与事物之间的联系相符合,有时超越事物之间的联系,并生产出新的信息。
智能信息是“情报学”与“信息学”发展融合的产物。在知识环境下,智能信息学注重对知识传播、获取、管理和情报交流的研究,以及“探索信息激活的规律”。目前,人类对信息的需求已从最初的单一需求转向了适用于各领域的决策信息需求,因此,智能信息已超越以往文献情报学及科技情报学的研究范围。传统的科技情报理论、文献情报理论正在与现代的竞争情报理论、工商情报理论、技术情报理论、安全情报理论等现代情报理论相结合,从而形成智能信息理论。
信息技术的使用也给信息社会带来了许多伦理问题,这些伦理问题包括信息的获取、保存和扩散;信息的质量控制,可靠性、自由流动和安全性;普遍存取的扩大;内容的共享与交换;创建新数字空间的技术支持;公众意识;对多样性、拥有权和隐私权的尊重;对信息通信技术的伦理性使用;以及新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信息技术的集成等。
二、信息文化对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影响
1、信息文化改变了税收管理体制、组织形态和结构,未来税收工作的主体将围绕网络建构。在信息社会中,社会系统的各个环节都需要信息和反馈作为运行与控制的依据,各种制度的运行也都建立在相应的信息传播技术基础上。税务征管也将围绕网络建立起新的虚拟社会结构及虚拟组织而展开税收管理工作。面对社会组织分散化和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化的趋势,信息文化将建立起社会运转的新规范,将引导税收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决定税收管理的新机制。
2、信息技术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深刻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在信息社会中,人们的活动日益依赖各种信息中介.并由此改变人们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和教育方式。同时,人们的信息意识、信息素养、信息心理和信息生产、传播、选择和应用等方式也受到信息文化的影响。一是信息时空观的形成。信息社会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传递时间不断缩短,空间距离相对缩小使人类社会的空间特征有更加时间化的趋向,即空间可以被时间置换。二是信息世界观的确立。传统的物质意识二分世界观将被信息世界观所取代,信息与物质、能量被视作是共同构成世界的要素,对于人们所生存的世界,信息更具有了无可取代的地他,其地位超过了信息和能量。三是信息价值观的确立。信息的特征决定着信息价值在增值中的作用。信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各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信息拥有者在竞争中占据着有利地位,权力“从资本占有者手里转移到职业官吏和技术治国论者,及信息提供者手里”,信息的价值观得以确立。“信息经济”、“知识经济”都足信息价值的体现。
3、信息垃圾与信息污染挤占了信息空间,造成信息选择困难。大量的信息由于未经筛选而产生,其可靠性难免良莠不齐,甚至大量的虚假信息、失效信息、垃圾信息污染了信息环境。挤占了信息空间,而且无序的信息也使人难辨真伪。信息量的巨大不仅未能消除人们认识中的不定性。反而使人们无所适从,妨碍了信息的有效利用。
4、信息超载与信息贫困的日趋对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存在着信息垄断的可能性,信息不对称性同时体现在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的不均衡方面。一方
面,我们面对无时无刻不在产生、交换和使用的大量信息流。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却义难以获得实施征管工作必须的社会和纳税人的有效信息,出现有效信息贫困现象。信息超载和信息贫困同样给我们处理和有效利用信息带来危害。
5、信息依赖与信息焦虑日益加剧。信息时代,人们往往不加批判的接受信息的改造,日渐丧失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产生信息依赖。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高科技特征,使得信息专家和信息部门逐渐成为各方面的权威。整个社会笼罩在一派“信息至上”的氛围中,过量的信息使人精神紧张、敏感,指纹考勤、排队机、管理卡、门禁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在口常_l作中的过分崇尚,信息化手段成为管理的亡具,税务_f部对信息化的恐惧感和厌恶感与日俱增。“信息能力”成为评价一切事物的标准,信息意味着权力。掌握信息的人就具有了对他人的支配能力,不掌握信息的人则受到歧视,会产生信息焦虑。
6、信息生产和利用中的“马太效用”加剧。信息的生产和传播具有自组织性,会产生自动的聚集效应,即在信息生产和利用过程,一口一优势出现,就会不断地加剧,自行强化运作、滚动。信息活动的“马太效应”主要体现在社会信息的牛产、布局和利用过程中。同样。机械、片面、僵硬化的信息格局一旦肜成,就会产生负面效应,从而抑制信息化对税收工作的积极作用。
三、税收信息化建设的五大机制
1、从信息共享到知识共享,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乍产机制。信息文化环境下,以数据等形式记录的信息可以共享,而存在于人头脑中的知识、经验、智慧等(意会的知识)难以共享。但是,意会的知识通过知识的信息化,知识共享问题就可以被还原为信息共享问题。实施知识共享的可行性方案:第一,建立国家信息资源建没基金,对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的成员给予费用上的补偿,用于共享信息的采集、合作编目、管理、提供服务等;第二,建立信息共同体,选择最易实施的合作编目作为信息共享的突破口,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存储、利用体系;第三,应当区别不同规模和地位的机构在共享中的责任,按照博弈论的原理,共享的发动者应当是那些规模大、受益大的机构;第四,信息共享要考虑信息提供者在信息共建与共享中所付出的代价。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第五,实现信息的交流与整合。各部门要建立好自己的数据基础,积极开展数据收集和应用工作,形成互通互联的数据基础。同时,在互通互联的过程中,上级单位对各部门完善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达到信息沟通和整合的目的。
2、提高信息素养与信息意识,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传播机制。”信息素养”一词最早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索科夫斯基于1974年提出。概括来讲,信息素养指影响社会成员信息行为的三个主要因素:作为信息行为激励因素的信息意识。由生存、工作、学习等目的产生的信息需要,以及实现信息需求所必备的信息能力。社会成员由信息意识这一内驱力驱使,产生信息需求,并在一定的信息能力的支持下,满足其信息需求。信息意识,则是人们对于作为外部世界的信息关系和作为信息与信息之间的关系的理解,是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开发和利用信息的观念和自觉能力。信息意识,一是指对信息具有特殊的、敏锐的感受力,是人对信息的一种内在的心理倾向。
能够从大量的、司空见惯的、甚至微不足道的事物和社会现象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并能迅速地捕捉住。二是对信息具有持久的注意力,能把人的心理活动指向长久地集中于自身发现、了解、搜集、组织、运用的信息上,对信息的态度成为一种习惯性的倾向。三是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和洞察力,能够准确判断信息的价值,并进行筛选。信息意识包括信息主体意识、信息获取意识、信息传播意识、信息保密意识、信息守法意识、信息更新意识等。
3、从工程思维到人本思维,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利用机制。税收信息化系统和设备是按照物理空间进行运算和工作的,而人类活动是在社会空间进行的。人需将物理空间的信息进行比对和分析,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用人文的思想去影响和利用信息化手段。反省目前的管理模式及其消极后果,应强调在借鉴和引进外国经验的同时应保持足够的自主性,保持足够的反思能力和反省态度,从工程思维到人本思维,惟其如此,才能使得借鉴和引进成为建设性的而不是相反。这对于克服并摆脱管理上的弊端从而真正走出其中的误区,无疑具有特别重要而紧迫的意义。
4、在活跃、严谨的状态下,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选择机制与评价机制。
选择机制,即税收信息化建设需要在科学和艺术之间求得平衡。科学的一面包括软件开发规范、准则、实践、过程、方法;而艺术的一面则囊括丁人员的激励、协调,组织的设计等因素。因此,我的规则、方法设计应当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人的创造性。首先。过程控制。好的过程对于成功来说。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采用数控指标考核,对税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是必要的
,但同时却限制了实际税收征管工作,造成了人为调节比例,造成虚假指标的现象,我们应重点关注检查点,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取得平衡。同时,应认识到过程不能够解决一切。其次,规划为重。水无常形。利用信息化手段也是一样,确保它随着时势而变。由于信息化发展很快,有时候对一些旧系统的整合、改造其难度比重新建设一套新的系统还要困难。因此,在启动大型、长期的电子政务项目的时候,必须提前做好规划工作,在一个完善的设计前提下统一运作。
评价机制,即选择利用信息时必须对其进行评价以决定取舍。科学的方法是对信息的评价制定客观的评价标准。重点考虑信息的内容质量、信息的范围、易用性、信息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等。信息的选择除了人工选择之外,还可以通过建立过滤机制进行自动选择。信息过滤包括智能过滤、合作过滤、深度过滤、分级过滤与推荐系统。
5、以信息伦理规范为重点,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社会控制机制。规范信息伦理的原则:第一,信息过程的统一性。所有的过程、运作、变化、行为和事件都可以作为信息过程。这里所指的过程是活动的意识流。而不是程序意:义上的过程;第二,信息过程的反射性。任何信息过程都有必要的产生物。因此就要对它的信息后果负责;第三。信息过程的必然性。一个信息过程的缺失本身也是一个信息过程,这是对信息动态性的延伸。也是对静态编码信息普遍原则的一种扩展,对于思考行为与冗长伦理的区别至关重要;第四。存在的统一性。一个实体就是一个坚固的信息包,自身不包含任何冲突,可以被称为信息过程。一个冲突就是一个信息熵的存在,是一个所有信息都已经被完全消除的标志,信息伦理将每一个逻辑存在都作为一个信息实体处理;第五。的统一性。一个就是能够产生信息现象。从而影响信息圈的一个实体,最低层面的就是一个执行信息实体。并不是所有的信息实体都是(如抽象信息实体等),许多有时也不会对信息圈造成显著影响,有的也可能不是可靠的;第六,非存在的统一性。非存在就是缺乏或拒绝任何信息,或称为信息熵。在信息伦理中,信息熵是一个语意而不是句法上的概念。作为信息能力的x,l-立面,信息熵标志着导致信息圈中内容、差异、模式和形式缺乏的信息的减少;第七,环境的统一性。信息圈是由全部信息实体组成的环境。这些信息实体包括所有的和过程、它们的特性和相互之间的联系。
规范信息伦理的方法。信息伦理是信息社会中的一种新环境伦理。它认为信息富有与信息贫穷之间、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的数字分离是可以沟通的。我们所要做的是防止对信息质量、内容和价值的任何形式的破坏,即减少信息失真。信息通信技术的伦理性使用和信息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一个安全和公用的信息圈。以培育交流与合作。沟通数字分离意味着要发展一个信息生态系统。应通过扩展、改进、丰富和开放信息圈来保证信息的质量、数量、多样性、安全性、隐私性和存取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税收信息化从初始萌芽到现在的日趋成熟,从手工操作到现在的互联网应用,从传统的数据存贮方式SAN和NAS到现在的云计算,这些发展,满足了国家、企业与社会公众对税收信息发展的需求,同时使我国的税务工作开展进程变得高效快捷。云计算在我国飞速发展,以及其在税收信息化发展中的广泛运用,发现并解决了税收信息化存在的问题,为税收信息化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但云计算下的税收信息化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一些学者对云计算下税收信息化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本文将在“互联网+税务”的背景下,探讨云计算下税收信息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云计算下税收信息化的优势
(一)云计算为税收信息化提供了强大的数据存储功能。中国是一个庞大的国家,拥有13亿人口,截止2014年,在工商局注册的中小企业达4200万家。各纳税主体都要进行纳税申报,把个人或企业的相关数据递交给税务局。税务局要把所有信息进行整合分析处理。税收信息集合了全国各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等的税务申报数据,数据众多且繁杂。以前的数据存贮系统SAN与NAS以及不能满足我国税收数据的发展。云计算拥有庞大的数据存储空间的特点,有效的解决了我国税收系统数据存储问题。
(二)云计算为税收信息化提供了的数据处理功能。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数据信息。税收是我国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集合了全国纳税人的信息,能够反映国民经济状况以及资源的配置问题,为国家政策的执行与反馈提供相应的数据信息。云计算有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能够快速,有效,准确的计算出相应的数据,反映经济情况的变化。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分析出来的数据,合理调整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三)云计算提高了税收信息化数据安全性能。税收数据能够反映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且税收数据具有保密性。云计算能够保障税收数据的存储安全问题。云计算能够对数据进行安全的备份,当数据遗失时,可以从云计算后台处理器将数据找回,保障了数据的完整性。云计算能够设置一些简单的数据加密程序,从而进一步保障了数据的安全存储。
(四)云计算具有便利的资源共享程序。云计算通过终端服务器,能够使数据的共存及共享变得更加快捷及安全。云计算可以进行一些简单的用户权限设置,用户只要能够进行一些简单的操作,便能够进入云计算下税收数据系统,从而浏览以及使用相关的税收数据。这既满足了数据共享的要求,同时也保障了共享时数据的安全问题。
三、云计算下税收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数据共享传送间存在安全问题。云计算是通过互联网的链接,进行数据的传送,云计算的安全依赖于所处的网络技术的安全。但是我国现在存在很多因素威胁着网络技术安全比如木马病毒,以及黑客。很多黑客对云计算的攻击主要集中于数据传送过程。因为云计算下数据传送过程缺乏实时监控以及安全保障系统。所以税收信息在云计算下数据传送的时候,极易在中途被不法分子所截取。
(二)我国缺乏统一的税务数据共享平台。我国国家税务局众多,分了区、县、市等,各税务局之间缺乏交流,信息分散,每个税务局对云计算进行税收信息化采用程度不同以及云计算在使用过程中的处理标准也有所不同。处于城市化水平越高的税务局,其对税收信息化的利用率以及成熟率较城市化水平低的税务局高。同时纳税人文化程度也会影响大家对税务信息化接受程度。这对于我国建立一个税务共享平台是一个极大的挑战。而这一状况也阻碍了我国税务数据的共享。
(三)缺乏统筹云计算与税务知识的专业人才。缺乏综合性人才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现状。云计算是近几年新发展起来的新技术,很多人对此还并不了解,所以对云计算精通的人才还比较少、同时税收信息化也是近几年快速发展,税收信息化建设人员配置还存在很大的缺口。我国缺乏对云计算精通同时对税务体系了解的专业型人才。我国税收信息化的现状还处于一些简单基础操作以及数据录入。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广泛的运用云计算以及大数据进行数据存储、处理、分析等,急需要能够两者统筹的建设性人才。
(四)云计算下税务数据对政策的制定的指导作用较差。税务数据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可以反映出我国的资源配置问题以及经济发展过程逐渐突出的问题。通过云计算对我国税务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得出重要信息。但是我国对税务数据的分析利用率较低。我国税务工作人员还处于一些基本的税务工作处理,没有及时接受先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对数据的敏感度较低,缺乏用数据反映问题,在反馈中得到政策实施状况的思维。
四、云计算下税收信息化发展过程中的建议
(一)加强云计算下税收信息共享监控程序。我国现在网络技术安全性能还处于发展与建设当中,云计算安全依赖于网络技术的安全。首先,提高网络安全技术水平,防止不法分子恶意袭击,让互联网拥有一个健康的环境;其次,在使用云计算共享税务信息的过程中,通过设置加密技术以及用户使用权限,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信息传输的安全;最后,税务局要定期对税收数据库进行检查更新,并定期对终端数据处理器进行病毒查杀,保证网络安全。
(二)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信息处理平台。我国税务局众多且分散,可以由我国税务总局统领,定期召开税务工作交流会,以上领下,传达新的税收信息处理标准。同时着急人才简历统一的税务工作处理平台,并全国推广使用,并逐步追踪各税务局使用情况,根据反馈结果完善税务平台。使各地方积极接受云计算税收信息话发展要求,推动税收信息化发展。
(三)培养云计算下高级税务工作人才。高薪酬聘请统筹云计算与税务知识的高级人才,为我国云计算下税收信息化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并带领实施,促进我国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其次,大力鼓励税务工作人员学习云计算,了解云计算的基础操作,数据分享等系统。定期邀请专家对税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最后,鼓励云计算人才学习税务知识,了解税收信息化,为我国税收信息化发展做出贡献。
(四)加强利用云计算下税收数据对经济的指导与反馈。增强税务工作人员对数据的敏感度,了解税务数据的重要性。云计算能够从海量的数据中提取关键的信息,进行税收数据分析以及处理计算,为税务人员的税收报表分析提供正确有效的数据。税务工作人员应从先关数据结合经济现象,分析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正确的政策以保证经济健康发展。
关键词:美国;税收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01
一、美国税收信息化发展
从硬件上看,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国内收入局就使用计算机处理税收业务。目前收入局系统现在硬件设备有150多台大型机,1620余台中型机,10万多台个人计算机,以及3万多台笔记本电脑。63个地方税务局和近700个基层税务单位应用计算机系统。可见,美国从中央覆盖到地方的网络及强大的硬件系统为美国税收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基础。
从软件系统来看,美国收入局制定了耗资100亿美元的信息化建设15年规划,建立一个面向纳税人高效服务,税收征管高效公平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其中10个核心信息管理子系统如下:纳税人服务系统、电子申报系统(近期建成)、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图像识别处理系统、小企业稽查管理系统、大企业审计管理系统、综合电子服务系统(战略)、综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税收统计信息系统、综合财务管理系统。
在人员的培养上,美国也非常注重,通过加强信息技术人员招聘、培养、使用、福利待遇培养了大量信息技术人员。根据最近统计,收入局全部人员100229名,信息技术人员有7772名,信息技术人员占全体人数的比例已经由1998年的6.7%上升到2002年的7.75%。如果包括地区和基层税务机关,每天有70000名员工直接使用计算机系统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从管理上看,同时美国国内收入局在马丁斯伯格和底特律设立总部计算机中心,在费城。亚特兰大等十个城市设10个大区服务中心。美国加强信息技术部门建设,美国国内收入局总部的局领导班子中,有一名副局长专职主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并兼任首席信息官(CIO)。收入局设有两个专门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门,一个负责业务需求,另一个负责技术开发管理,都接受主管副局长兼首席信息官直接领导,相互协调、配合,统领全国税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系统整合是信息技术实施的前提。工作实践中,随着业务工作的改变,信息技术也必须相应地改变。收入局首先完成了组织结构重组,伴随着业务系统的重新整合工作,继而提出了信息化建设规划。新设立的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在主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副局长的领导下,实施组织机构进一步重组工作,整合核心税收业务,提出业务系统整合方案,全面实现面向纳税人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重组工作。
二、税收信息收化发展启示
美国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同其本身的经济和信息系统的完善是密不可分的。中国毕竟在国情和税制税法上与美国不同,对于美国做法不能照搬,但我们可以研究其发展借鉴经验,同时在不断创新发展,完善我国税收信息化,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与纳税服务。
1.国家、财政部、收入局等高度重视,是信息化建设成功的关键
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同多家科技公司合作不断更新软件硬件系统,收入局为税收信息化设立专属机构都是信息化的保障。
2.强调税务系统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培养
注重工作人员税收专业知识和信息化知识的综合素质,美国还进一步加强了信息技术人员招聘、培养、使用、福利待遇。
3.重视开发应用信息管理系统
美国在国家计算机中心和分布在全国的10个数据处理中心组成了税务管理系统,负责纳税申报、年终所得税的汇总清算、纳税资料的处理等。对于纳税工作效率有很大提高。
4.对部门机构进行管理改革以配合税收信息化
专门设立信息技术部门,同时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内部部门业务整合核心税收业务,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门配合,共同研究制定信息化发展方案。
5.美国收入局与外部各大科技公司合作
充分发挥公司在业务和技术系统集成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借助“外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
6.加强信息资料的联网共享
不仅注重纳税人信息收集准确性和安全性,美国国内收入局还和有关政府部门实施信息共享。我国税源数据信息少,共享程度低,基本上只是来自纳税人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不利于发现纳税人偷逃税问题。利用外部涉税信息与税务部门掌握的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进而发现偷逃税线索,是今后税收信息化建设重点。
7.强化纳税服务
服务手段从手工向信息电子化发展,美国国内收入局网站可以为纳税人提供网络申报缴纳、网上税法宣网络纳税辅导等服务,方便了纳税人,大大提高了纳税服务。中国纳税服务目前主要是人工为主,电子远程申报业务覆盖面不广,网络资源有待进一步开发和应用。特别是在利用外部网站为纳税人服务方面,还刚刚起步,网站涉及内容少,信息更新慢,网上办事和政务工作的功能有待抓紧开发应用。
8.美国对信息安全非常重视
除了用技术手段严密防范非法入侵外,还有非常严格的管理措施。比如税务局可以接收纳税人的电子邮件,但承诺不会给纳税人发送电子邮件进行信息交流,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美国国内收入局的官员不能查询及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更不能泄露纳税人的保密信息,否则会被。我国在信息管理上也应不仅重技术保护,还应改进管理。
9.美国后期注重软件和管理平台的整合
对于前期美国同十几家软件公司签订协议开发软件,导致软件层次不齐,没有统一的平台,不利于数据共享及管理。后期美国开始开发统一软件,注重整合与统一。中国在发展中也存在类似问题,今后技术开发重心也将是软件的整合及管理平台的统一。
三、总结
上文通过对中国税收信息化的现状及制约因素的总结,分析美国税收信息化经验,我们可以认识到中国同美国具有不同税制及国情,对于经验我们不能生搬硬套,必须结合中国现状加以利用。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美国在推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也有许多不足,比如早期过于依赖外部司的技术力量导致管理不善和成本剧增等。我们在发展过程中也必须避免这些错误。
参考文献:
关键词:信息化时代 税收监管 体制改革
现代信息化的发展依托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化体制的建设和完善,传统的经济体制从过去的单一、粗放型发展为现在的高度集中与网络密集化运作模式。经济活动的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一些新型的借助网络信息化而兴起的商业实体越来越多,其经营模式与传统体制正发生着质的变化,而税收作为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新经济体制的产生和繁荣必然的会对传统的税收监管制度产生冲击。可以说,信息化的经济体制对税收监管是一把双刃剑,怎样堵住信息化带来的税收监管缺口,缓解两者之间产生的新矛盾,而又能借助现代信息化发展带来的管理上的便利性,促进税收监管的信息化建设是现代税收监管体制思索的新课题,只有在两者之间做的有机的结合,才能保障我国经济体制发展的长治久安。
一、 信息化时代为税收监管带来的新挑战
(一)纳税主体的变化
税收监管的有序执行,必须首先确认监管的对象,即纳税主体。纳税主体的区分有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两种方式。然而在信息时代,各种新型的经营主体借助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如阿里巴巴、淘宝、易趣等)便可以开展商业活动,这就使得这类的经营活动的负责方不需要通过工商部门进行相关的注册登记,在税务上很难有相应的监管政策对其进行专门的管制。新型支付方式的产生,如网上刷卡消费、网银支付、支付宝交易、网上金融、网上中介等越来越多,这就与传统意义上的纳税主体的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规范方式产生了冲突,形成一个难以实时监控的灰色区域。不仅企业、个人的国籍和归属地难以确定,就连企业与企业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都越来越模糊,这就使纳税主体国际化、边缘化、复杂化和模糊化,越来越多的商业交易行为很难明确判定究竟属于哪一个或哪几个企业的活动。所以纳税人难以确定,这是网络经济带给税收政策的困惑之一。
(二)税收稽查难度增大
现代信息化网络经济活动也对税收稽查带来各种困扰,经济体负责人信息的无法确定性对税收监管的对象难以确认,加上各种跨国贸易、国内贸易、其他形式的B2B、B2C、C2C在支付方式上有各自的保密和独立操作系统。税务部分应该采取怎样的征管方式不得明确。尽管现在网络商业运营机构有自己设立的身份核实系统,但是其目的都是为了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并没有税收监管部分的实际介入。电子商务大多是采用无纸化的交易系统,很多个人和机构都没有自己的独立的会计系统,电子票据存在着极大的不真实性与随意性,票据上的虚拟化不仅使得税收征管与稽查无处下手,更使得税务管理人员无法对其进行稽查和举证,难以追究和区分违法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三)税收监管部分的信息安全受到威胁
现在税务机关的数据库系统和征管活动的日常信息管理大多是借助计算机软件来实现运营管理。这种对计算软件和办公网络的依赖性,也反过来使其安全受到威胁。网络本身便是一个开放式的互联环境。各类非法组织以及个人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通常对税务管理数据库实施黑客攻击,以非法篡改、盗取、删除具有高度机密的税务经济信息,其造成的经济破坏性和社会影响性不可估量。再者恶意木马病毒的传播和攻击可能会对税务管理系统和相关开发性的税务网站造成全面瘫痪等,这些可能出现的网络安全问题对税务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如果税务部门不重视自身的网络安全建设,不提高自身的网络安全水平,就无法应对这些挑战,可能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
二、 信息化时代加强税务监管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税务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利用信息化时代技术优势来服务于现代税收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适应信息化时代特点的现代管理方式和管理体制。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监管各种开放式的网络活动实体,并与之进行深度合作,实现网络交易的全面实名制和登记制度,在网络交易支付端增设税务监管接入端口,与网站备案系统相结合。对各种交易活动进行监控和管理。从源头上清除束缚税源管理信息化进程的负面影响,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改革的人和物的因素。以体制保发展,以机制促提高,通过自上而下的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思路的树立,将税收信息化建设纳入科学、有效、有序、合理的发展道路,这既是税收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切合基层税务工作的客观需要。
(二)加强立法,完善信息化商业活动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
国家对各类借助信息化平台开展的商业活动完善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细分纳税主体的责任方法,整顿网络经营环境,完善网络“110”与工商管理核查体制,限制网络经营主体以个人的登记、注册方式。
完善科学的税收监管网络管理软件,用统一的软件管理系统把各经营主体与个人的开发、应用的软件全部贯穿起来, 使之成为一个能有效覆盖管理服务、稽查执行、申报征收、违章监控等全部税收征管业务的强大而完整的系统。
参考文献:
[1]张炜.关于税收信息化几个基本问题的认识[J].财政研究.2004(12)
一、征管信息系统运行的有条件性和应急管理
CTAIS2.0江苏优化版综合征管系统是支撑我省国税部门税收征管工作运转的基础性业务处理平台,也是各类外挂系统(网上申报系统、电话申报系统、网上认证系统、一窗式票表比对系统、税银库联网系统等)进行信息交换的重要依托。我们认为,征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依赖于外部运行环境、内部运维管理和硬件设备自身的稳定性三大类因素,这三大因素的有条件性就构成了征管系统正常运行的主要风险及其类型。
1、制约征管系统正常运行的外部因素
(1)电力供应和网络连接。由于运营商的原因或雷击等自然灾害造成断网、停电、电信故障,导致系统无法启动运行。
(2)恶意攻击导致系统运行故障。如黑客非法访问和入侵系统,窃取口令、拒绝服务攻击、越权访问,假冒、篡改或删除系统信息等。
(3)网络病毒造成系统运行故障。
2、制约征管系统正常运行的内部因素
(1)系统运维的滞后。相关政策法规调整后,相应系统“补丁”下发及江苏并版的滞后影响系统对部分征管业务的及时处理。
(2)网络技术更新、业务流程的变更等。在进行升级和数据转换时,可能会出现系统运转缓慢甚至死机现象。
(3)内部人员的错误操作。这些错误包括缺乏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意识,违反规定在工作机上浏览公共网站,未能按要求及时升级安全软件和及时查、杀毒,部分系统用户的密码设置过于简单、保密性差甚至公开化,使系统面临被“合法”入侵的风险。
3、制约征管系统正常运行的硬件设备自身因素
这主要是指计算机、网络等硬件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物理故障或由于网络技术自身缺陷造成的软件故障,以及计算机硬件设施提供的处理能力不足(如同一时间内集中的数据查询等大规模的数据请求超过系统的承载能力)导致征管系统出现瘫痪、死机、信息交换迟缓甚至中断等现象。
应该说,上述影响征管系统正常运行的因素是客观存在的,这就意味着我们赖以开展工作的征管信息系统出现突发障碍的可能性也是客观存在的,虽然其发生的概率不高,但决不应该被我们所忽视。
征管系统的故障,往往具有突然性、紧迫性、广泛性、连续性和持久性等特点,通过技术维护消除系统障碍必然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一时间段内,我们的征管工作的有序性会受到冲击,其范围可能是部分地区也可能是全省,其内容可能是部分业务也可能是全部业务,其持续时间可能较短也可能较长。因此,有必要建立应急机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使征管机构在面对系统故障时有高效的组织架构;通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使征管工作在面对系统故障时有可遵循的规范;通过必要的模拟演练,使征管人员在面对系统故障时有充分的心理和技术准备。
建立和运用这个机制的过程可称为税收征管应急管理(简称应急管理),定义为:面向征管信息系统可能或已经出现的突发故障,对税收执法或纳税服务的全过程进行的预先或适时的控制,是税收征收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对信息系统突发故障的一种响应,是现阶段税收管理在这种突发故障背景下的理论延展。这一概念的内涵在于:应急管理重点是考察信息系统突发障碍对于征收管理的影响,并进行响应。开展应急管理,既是保障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也是提高服务能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税收征管和信息化建设不应或缺的内容。
二、应急管理的原则
应急管理所要规范的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税收征管活动,其根本目标是确保税务机关在暂时失去征管信息系统支撑的情况下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并向社会提有效率的纳税服务。据此,它应遵循以下原则:
1、分级分类管理
从纵向看,根据信息系统故障影响的地域范围不同,可将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即全省范围为一级,省辖市范围为二级,县(区)范围为三级;从横向看,根据信息系统故障影响的业务事项范围的不同,可将应急响应分为三类,即影响所有业务操作的为一类,影响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为二类,只影响内部管理事项的为三类。以省辖市级为例,当全市范围内出现信息系统因故障不能支撑其接受纳税人电子申报时,即可由其本级决定启动“二级二类”应急响应,并实施相应预案。
根据国税机关税收业务的特点及征管信息系统的实际,按照故障的可控性、对征管业务的影响程度、持续时间和影响的地域范围等因素,将可能出现的信息系统故障及其影响作科学的分级和分类,有利于各级国税机关“各就各位”开展应急管理,制定不同的预案,提高应急工作的针对性和效率,形成全省完备的应急体系。
2、规范执法
在应急状态下,征管工作暂时失去了信息系统的制约,但税收法制的要求不应降低,制定应急预案应坚持法制原则,实施具体的应急措施应确保规范操作。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面对纳税人的行政执法行为要规范,各类数据的采集要有依据,程序要合法;二是要满足执法监督的需要,对应急状态下由手工处理的征管业务,应制定各种相关的台账和表格,要求逐笔登记,便于系统恢复后的数据补录。
3、服务优先
确保各级国税机关的各项纳税服务措施不因征管信息系统的故障而中断,确保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如税务登记、资格认定、税款申报、代开发票、购领发票等不因此而受到影响,是应急管理的主要目标。因此,预案的设置要体现服务优先的原则,一是要将处理涉及纳税人的涉税事项作为预案的主要内容,使应急状态给纳税人造成的影响减至最小;二是要在各基层单位预留必要的表、证、单、票等,确保应急状态下的人工操作可以随时响应;三是要以方便纳税人为主做好应急状态下的办税场所的分布和设置,制定维护办税场所公共秩序的措施,坚决预防可能出现的等待、拥挤带来不良事件。
4、协同高效
以流程为导向的CTAIS2.0江苏优化版将征管活动的各个环节连接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当信息系统出现故障时,这种纽带作用将暂时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建立各工作部门、各工作环节及各工作人员之间必要的联系,继续保持征管工作的有序进行,是应急机管理所要实现的又一个目标。这就要求在应急状态下,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指挥中心;其次,各部门及人员要有新的、不同于常态的职能定位;最后,还要制订详细的业务办理流程。
三、应急管理的主要内容
从全省范围来看,虽然也有部分地区开始涉及这项工作,但仍比较零散,更没有形成全省统一的标准和体系。因此,在全省范围内着手开展应急管理,既是应对潜在风险的现实工作的需要,也是完善我省国税系统征管制度体系的需要。当前,主要应围绕“一案二制”来开展这项工作,即制订应急预案、建立管理体制、形成工作机制。
1、制订科学的应急预案
这里的应急预案,是指各级国税机关针对可能发生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突发故障,为迅速、有效、有序地继续履行法定职责、实施税收执法和提供纳税服务而预先制定的方案。它是用以明确在信息系统突发故障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相应的资源和策略等的行动指南。
(1)预案体系的构成。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首先,省局、市局和县(区)局应分别制订各自的预案,以应对不同地域范围内的应急需要;其次,省局、市局和县(区)局应根据信息系统可能的故障对涉税事项影响的不同内容和紧迫性(如是否处于税款申报期)制订不同类型的预案,以适合不同的需要;最后,下级预案要以上级明确的要求和标准为依据,上级预案要以下级预案的内容为基础,从而最终形成适应不同层级、针对不同问题、涵盖所有业务、相互补充、有机协调的应急预案体系。
(2)预案的编制过程。如图所示,我们将预案的编制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预案的准备
这是编制预案的前期工作阶段:①成立预案编制小组;②收集资料,对影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价;③对本级组织的应急能力与资源进行评估;④制定预案编制计划。
第二阶段:预案的编制
主要工作有:①按计划编制预案;②预案的评审及修改;③本级领导批准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第三阶段:预案的演练(实施)与修订
预案编写完后的主要工作有:①宣传;②培训和演练(实施);③修订和完善。
需要强调的是,管理学界认为,应急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理论体系,开展这项工作必须要掌握一些关键技术。因而,科学地编制预案,就不能仅仅立足于经验、调研资料和主观想象。应急管理的技术主要有鲁棒计划建模与求解、约束满意决策、对应急系统初始状态的处理、决策支持系统设计等,这里简要介绍鲁棒计划的建模与求解。
鲁棒性(robustness,健壮性)指控制系统在一定(结构,大小)的参数摄动下,维持某些性能的特性,它是在异常和危险情况下系统生存的关键。由于税收管理也可被视为一个控制系统,因而尽管鲁棒性一词来源于工程技术领域,但将其扩展到税收管理领域仍有益处。鲁棒计划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前所制订的各项计划和决策都应充分考虑环境的不确定性,制订具有健壮性的计划与决策,包括制订应急预案;二是突发事件发生之后,采取的措施应能适应一定参数的变动范围,采取的措施应尽可能在较大的参数波动范围内有效。鲁棒计划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目标或约束函数,使最终得到的方案在参数扰动情况下满足稳定性的要求。这里涉及到很多半结构、非结构性、非线性等问题,需要设计相应的算法进行模型求解。
(3)预案的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实际上是标准化的反应程序,以使应急工作能迅速、有序地按照计划和最有效的步骤进行,它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要素:①监测:通过危险辨识,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掌握信息系统运行状态,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进行预测;②响应:发生事故后,明确响应的原则、主体和程序,明确指挥协调、紧急处置的程序、部门和内容;③处置:一旦发生事故,具有应急处理的方法,能快速响应,履行法定职责,提供纳税服务;④保障:是指为保障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各种保证措施,包括足够的办税人力、符合规范要求的办税文书及单证、必要的办税场所、秩序维护办法、通讯与信息、社会沟通、技术支撑以及其他保障。⑤善后:是指应急状态结束后,为使征管工作恢复常态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包括文书归档,向信息系统补录数据等。
2、建立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根据税收征管的属地原则和征管信息系统的“省级数据集中”这一特点,应急管理以“省局主导、各级共管、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的体制为宜。
(1)省、市、县局是管理主体。首先,省、市、县局分别是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工作的主体,各自制订相关的制度、预案、决定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并对应急工作的后果负责。在这里,省局应承担主导作用,制定全省统一的标准、要求,切实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其次,下级局的应急管理必须以上级局的标准和要求为依据,上级局要将下级局的应急管理视为本级的有机组成部分;最后,应急状态的进入由本级决定,但应及时报告上级局,上级局应从技术、物资和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
(2)征管部门综合协调。各级征管部门在应急管理中要承担综合协调任务,一是要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二是在应急状态下要协助领导落实预案,适时掌握和控制预案执行效果,确保征管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应急状态结束后,负责督促文档的归集和系统数据的补充录入。
(3)各个部门分工协作。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各部门都应树立责任意识,税政部门要明确应急状态下的税收业务工作标准;计统部门要提供应急状态下需要手工填写的表、证、单、书;宣传部门要做好与社会舆论的沟通;其他还有做好应急状态下的人力调配,将应急管理列为日常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等等。
3、形成严密的工作机制
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就是要规范在信息系统突发故障的发生、发展、结束等整个过程中,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各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方式。形成应急工作机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建立制度体系。这些制度的内容要涵盖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应急状态启动和结束的审批程序、信息系统突发故障的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应急业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等应急管理的全过程。
(2)加大考核力度。应将应急管理列入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加以考核。对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的好的地区要给予表彰,并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不按要求开展应急管理,特别是在应急状态下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摘 要]信息化条件下,我国经济结构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对税务管理水平和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首先简要分析税收管理创新的理念,然后针对当前的税收情况分析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新形势下税收管理创新的策略。
[关键词]信息化;税收管理;创新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0.084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0-0-02
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形势下,电子商务发展越来越快,信息化时代给税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发达国家,税务管理已经开始将税收的信息化重点转移到数据的具体运用上,这对我国适应新形式,完善税务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信息化时代,加强税收管理创新工作是业界人士应深入思考的问题之一。
1 信息化条件下加强税收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的到来,改变了传统的经济生活方式。新形式下,只有掌握了知识经济的主动权,才能有能力掌握经济发展的新动向。目前,各国都致力于制定新的国家发展战略,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要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在我国,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税收在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我国要步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就要加强税收管理上的创新。即要从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及管理方式上进行创新,充分依托计算机技术,以过程控制为手段,以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执法水平为目标。
税收管理创新是一项科学、严谨、复杂而又具体的系统工程,税收管理理念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思想基础。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和推行税收的经济观、服务观、信息观是当前时代的需要,也是国家财力资源的重要保障。税收管理创新是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财力基础和激励创新的重要政策手段,信息化时代下进行税收管理创新对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 信息化条件下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信息资源利用效益低
CTAIS(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是精细税收管理的有效工具,税务管理开始采用信息化后,利用它存储了大量基础资料和数据资料,通过这一技术可以实现信息共享,能有效提高税务部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但我们也应看到,面对大量数据,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整理和加工,虽然信息很多,但能用上的却很少。此外,单项应用系统之间信息互不相通,数据多重采集、平台不统一等问题严重困扰着信息资源利用效益。
2.2 税收管理方式落后,服务意识不强
目前,我国仍沿用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已不能满足现代税务管理的需要。传统税收管理模式中的主要的税收方式是“人管人”,按照属地划分上下级关系。这种方式往往忽视了纳税人企业具体情况,即没有从实际出发,较为死板。此外,在整个税收管理系统中,纳税服务作为重要的环节还存在严重缺失。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不强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税务机关没有树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尤其是对纳税服务的理解不够深入细致,不能真正从纳税人的需求来提供服务。
2.3 综合数据应用平台建设不完善
虽然信息化税务管理已经普及开来,但我国税务管理综合数据应用平台建设仍不完善,存在较大问题。在使用税务管理数据平台的过程中,很多数据相互独立,不能共享信息,难以实现综合利用。此外,各地区的数据格式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数据跨地区使用难以实现。在信息数据平台建设中,缺少统一的规范和具体标准约束平台建设。目前,已经建立起的数据平台也仅仅具有低级数据查询、报表等功能。
3 信息化条件下税收管理创新策略
3.1 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税互动机构
要在信息化条件下有序开展税务管理工作,就要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信息管税互动机构。在新形式下进行税收管理的过程中,要坚持树立信息化管理理念,使税务机关及时整合并加工用户信息,最大程度上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流程。此外,税务管理还应根据需要完善信息管理互动环节,实时更新纳税人信息,保证税收的真实性。在建设互动机构的过程中,要制定统一标准,由政府牵头,保证信息共享。
3.2 规范税收管理手段
目前,我国税收管理中面临诸多问题,最主要的原因之一便是税收管理手段不规范。因此,规范税收管理手段尤为重要,只有加大管理力度,才能有效M行税收管理创新。国家要规范税务管理,就要出台统一的政策法规,从制度上使税务管理规范化。首先,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要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以保证评估结果的不准确性,保证评估的公平性。其次,提高税务管理工作者的服务意识,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制定符合实际的考核标准,对税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加强其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使其掌握新技术,从而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3.3 对税务管理进行分类
新形式下,税务管理要坚持与时俱进,实施专业分类,使税务工作更加简洁高效。在实际税务管理中,税务人员要结合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应的标准划分类别。在税务分类中,税务人员要具备专业性眼光,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进行正确分类。在这个过程中,要根据分类情况,为每项类别安排一名专业税务管理人员,使其重点关注相关类别纳税人的管理。分类管理的方法主要有:依据行业规模;依据行业性质。税务管理中采取分类管理,可以打破地区局限性,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或行业性质,为其设置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从而提高管理的针对性,提升管理成效。
3.4 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发票管理
目前,在发票管理方面,税务部分缺乏较为准确、简洁的认证方式。而发达国家都已建设了较为完整的信息数据管理库,并采用电子发票的管理形式。我国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本国情况,大力发展电子发票和监控税控收款等,以有效避免假发票的盛行。此外,采用电子信息,税务管理部门也能得到诸多满足需要的信息数据。
3.5 加强税收管理机制创新
首先,我国应根据需要建立税收征管协调联动机制,有效协调牵涉到的各个部门。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各个环节相互联动,共同协调配合做好税收管理工作。其次,建立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如工作过程中要加强综合征管部门与专业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使多部门协调配合,相互制约,共同开展好税源管理工作。再次,要建立纵向的各层级税务机关间的任务分配机制。上级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向下级下达分税税种及任务指标,畅通反馈渠道。同时基层税务机关也要针对具体任务,加强数据整理,有效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用先进的科学观念考虑各个税种的管理要求。
4 结 语
我国税务管理发展的趋势是信息管税,在信息化时代,加强税务管理工作,积极改革陈旧的税务管理理念,加大税务管理创新,是税务管理发展的必经之路。信息化条件下,只有完善税务管理机制,加强信息管税互动机构的建设,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在综合各项软件与硬件的情况下,税务管理的创新之路才能走的更加顺利。
主要参考文献
[1]曾飞,葛开珍.国外税收信息化管理的经验及借鉴[J].税务研究,2001(8).
摘要: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收筹划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应用,已能够最大化的减少企业的税务支出,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本文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税收筹划分析探讨。
关键词 :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筹划;分析
自2008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纳税人、税率、税基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其全面统一。税收环境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企业必须要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要求,调整之前的税收筹划思路。
一、企业设立阶段的税务筹划
具体包括有:(1)精心选择纳税人身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指于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之企业或者组织。按照规定,不同的组织形式,对是否构成纳税人有不同的结果。企业于设立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不同的组织形式税负是不同的。新税法第一条就明确了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缴纳完企业所得税之后,股东还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2)合理划定企业经营范围。我国新税法对于不同经营内容的纳税人制定了不一样的税收政策。不同的项目于流转税与所得税上都采用了差别比例税率,国家对重点扶持与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了形式多样的所得税优惠。所以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力争向政策倾斜项目靠拢。
二、加大对各类法规鼓励投资和经营项目的应用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具有多项产业性投资优惠措施。同时新企业所得税法也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吸纳特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对税收优惠门槛有明显的降低。在之前的税收政策中,要求对特定人员吸收到一定比例之后,才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不管是其投资优惠范围,还是其优惠对象,全部都有明显的扩大,企业也就可以积极争取获得国家鼓励的产业项目,以此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同时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主要企业对其规定的特定人员聘用,那么支付给这些人员的工资也就能够享受到加计扣除政策,没有之前税收政策中的特定人员比例限制,这也就有效的促进了企业可以尽可能的将下岗失业或者残疾人员安排到适合的岗位上去。
三、加强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关于对计税依据的确定具有一定复杂用,同时也具有较大的筹划空间,因此也是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所在。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其依据应该是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中的总收入-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允许弥补年前年度亏损-各项扣除,所得出的余额。所以关于企业所得税依据原则可以将其分成是三部分,分别是:收入筹划、亏损筹划以及扣除筹划。
其中收入筹划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将其收入的实现时间适当的推迟,以此获取其资金的时间价值。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其收入也就是企业的货币收入和非货币收入的总和,同时也能够将其分成若干个组成部分,其中分别为提供劳务收入、销售货物收入等一系列权益性投资收益,同时也包括一些其他的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收入。因此这些也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一定的发挥空间。例如采用收入确认时间推迟,必定会对其企业所得税缴纳时间进行相应的推迟,这样也就是企业在税务局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提高了这笔资金的时间价值。其二则是减少收入额。这也就需要对免税收入规定充分的利用。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其免税收入包括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国债利息收入、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场外非居民企业所获取的股息和红利等等。所以企业如果能够对这些政策充分的利用,也就获取了相应的免税资格,以此减少税收。
扣除筹划也具有较大的筹划时间,其一可以增加扣除,依照相关规定将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及基本养老保险费等相关资金均准许扣除,那么企业在为职工支付这些项目的时候,也就可以给予相应的扣除;其二对扣除时间合理的安排,扣除时间不同,其筹划效果必定也不同,通常是在企业亏损情况下扣除比较有利,如果是在企业盈利的时候扣除,也能够对其资金的时间价值有所提高。
亏损的筹划,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如果企业在纳税年度出现亏损,则也就允许将其向年度结转,采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对此弥补。但是其结转年限有一定的限制,时间最长不能够超过五年。所以需要对企业亏损额合理的确定,以此获取相应的税收收益。
四、合理安排纳税时间
基于特定企业的整个存续期间来说,其纳税总额是确定的。但是关于如何对其各个年度的纳税额安排,对于企业来讲其效果也具有一定的差异。通常来讲,将企业的所得税纳税时间适当的推迟,也就是给企业带来一定数量的无偿使用资金,这些资金所具有的时间价值也能够让企业充分利用,其中企业将所得税纳税时间推迟的方法包括有: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其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大幅度的缩短,盈利企业可以依照其相关规定按照最低年限计提折旧,并且其和条件相符的一些固定资产,应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费;如果是加工制造大型机器设备、飞机、轮船等产品的企业,则也就可以依照其实际完工进度或者是其工作量,对其收入确认,将其收入确认时间推迟;目前存在严重的通货膨胀问题,盈利企业在发出存货成本中也就可以对加权平均法或者是个别计价法对其实施计算,最好是不要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另外也要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股息红利等一系列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的规定有效的把握,适当的延迟其确认收入时间;关于国债利益收入等一些免税收和不征收收入项目,则也就要对其实施单纯核算,并注意提高其核算准确性。
五、结语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企业税收筹划,则主要是针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企业的相关税收筹划方法,以此起到降低企业税务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其中在以上分析中主要提出了三种税收筹划方法,分别是:加大对各类法规鼓励投资和经营项目的应用、加强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以及合理安排纳税时间,当然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的税收筹划项目不单纯的只是这几种方法,另外还有很多种,主要是在法律范围内所实施的一系列税收筹划,均可以有效的实施。另外对于企业来讲则也就需要建立一整套完整的、精简的、高校的税收筹划机制,并且构建一支高素质会计人员队伍,以此提高企业的税收筹划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刘祥颖.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J].会计之友,2009(1):258-259.
[2]孙明.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0(21):136-137.
[3]李蓉.企业所得税改革及其税收筹划的若干问题研究[J].管理观察,2009(23):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