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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年终考核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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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年终考核方案

第1篇:机关年终考核方案范文

居委会,镇直机关单位,镇直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居委会目标考核

镇下达各居委会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二)镇直机关单位目标考核

镇下达镇直各单位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三)镇直机关工作人员目标考核

根据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织

全镇目标考核评比工作在镇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镇目标办牵头组织,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一)居委会目标考核

由镇党政办牵头,园区管委会、农经站、劳保所等单位参与。

(二)镇直机关单位目标考核

由镇党政办牵头,组织办等部门参与。

(三)镇直机关工作人员目标考核

由组织办牵头,纪委、党政办等部门参与。

四、考核评分

(一)居委会

采取百分制,结合一票否决指标。

1、量化指标得分

(1)、招商引资指标得分不封顶。

(2)、其余各量化指标得分为:基本分值×目标完成率,最高分值为基本分,最低分值为零分。

2、招商引资等工作考核细则由牵头考核部门制定另发,并报送镇目标办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镇直机关单位

各项目标按完成率或实际得分折算后计分,其中招商引资得分不封顶,其余指标最高分为基本分。条管单位不列入目标考核,但列入行风评议。园区、大楼、重岗所属部门目标考核参照镇直机关单位标准由各片区自行组织考核。

(三)镇直机关工作人员

对分管领导的考核,根据其分管部门和所包片居委会考核得分折算后计分;对部门负责人和蹲点干部的考核,根据其所在部门和所蹲点居委会考核得分折算后计分;对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与所属部门考核挂钩,与考勤、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等工作完成情况相结合。

(四)加减分办法

1、鼓励各责任单位、个人争先创优。居委会、镇直机关单位和个人综合工作本年度获得国家有关部委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主管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得县委、县政府或市主管部门表彰的加1分。加分以获奖证书、文件为依据。在考核结束后获得上述表彰的下一年度考评时予以加分。

2、提供市县委工作会议观摩点的居委会在年度目标综合考评总分中加2分。居委会本年度工作经验或者创新举措获得县委、县政府以上总结、肯定、推广并承办现场会的在总分中加2分。

3、机关单位在全县各系统年终考评列全县前三名的,在总分中加1分;获得先进单位称号的,加0.5分。

五、考核方式

实行动态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1、自查:对照目标自行检查并填报结果,写出分析报告,于规定时间报党政办。

2、归口考评:各归口考评单位对各责任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后,于规定时间报党政办。

3、核查:目标办统一扎口,组织专门力量对有关责任单位的部分目标重点核查。

4、总评:由目标办综合汇总全镇目标考评结果,提出排名、评优和奖惩方案,经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5、一票否决

1)承担县考核指标的镇直机关单位在年终评比列倒数第一且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在综合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

未承担县考核指标的镇直机关单位在本系统县年终综合评比列倒数第一的,在综合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

第2篇:机关年终考核方案范文

一、主要成效及特点

从*年至*年三年间,全市共完成40,592人次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其中评出优秀等次国家公务员6,476人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5.95%,称职等次33,362人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2.19%,基本称职等次144人次,占0.35%,不称职等次94人次,占0.23%,未确定等次516人次,占1.27%,辞退9人,占0.02%。几年来,由于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吉林市国家公务员年度量化考核暂行办法》,人事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公务员考核效益的体系初步形成。市直机关各部门不断改进考核方法,效益考核的指标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建立和完善了公务员考核的共性标准体系。把德、能、勤、绩、廉进行量化,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共性内容和标准,对考核人员进行量化赋分,建立和完善了公务员考核个性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了各级各类公务员职务岗位职责,分层次、分类别、分职位进行岗位职责分析,准确判断考核对象能力;建立和完善了公务员考核技术指标体系。借鉴现代人才评价技术,心理学,行为科学理论,对公务员内在品德、职业能力、价值观、组织技能等评价的指标体系,对各种渠道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以评价,预测考察对象工作潜能和对拟任职务适应程度,最大限度的减少了考察中不确定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如市公安局将年度考核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对全年任务完成情况逐项打分,然后按照警种和职位根据得分多少进行排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令人十分信服。

(二)公务员考核效益办法开始实施。从*年市直公务员队伍建设意见出台以来,在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全部实行了量化考核,由市人事局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按照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考核要素能量化的全面进行细化分解,不宜量化的,以定性分析为体系,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层次。实行间接量化,进行分级比较考核,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改进了传统的考核方法,为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提供了比较科学准确的依据。市卫生局为了搞好年度量化考核,加大了平时考核力度,采取了日记实,月总结,季评价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局领导坚持每季度调阅工作纪实手册,并认真填写季度评价,为年度量化考核奠定了基础。市审计局为了使量化考核更具有针对性,将综合处室和业务处室分开进行考核,对业务处室按业务量进行打分,对综合处室按服务质量量化打分,确保了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三)公务员考核效益的机制初步建立。由于建立了以工作目标责任制为主要载体,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量化指标体系,公务员考核效益的机制也得到了创新。一是建立了优秀公务员的奖励公示制度,通过量化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国家公务员必须在本单位公示三至五天时间,不经过公示的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二是基本称职、不称职公务员诫勉谈话和离岗培训制度。对年终考核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公务员由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离岗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公务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称职等次;三是政务公开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制度,对政务公开评为优秀等次单位,年终考核优秀指标提高2-3个百分点,凡是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优秀比例降低2至3个百分点;四是考核的通报制度,每年都要对考核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好的给予表扬,差的进行批评,使考核工作始终健康发展。

(四)公务员考核效益的结果得到了合理的运用。为了使考核效益既起到现实的激励约束作用,又能起到内在的长期教育作用,积极拓宽考核效益结果使用范围,加大考核结果使用力度,做到激励与惩罚并用,对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公务员给予了嘉奖鼓励,并发300元奖金,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国家公务员给予记三等功一次,并提前晋升级别工资,对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以上等次的国家公务员进行诫勉谈话,离岗集中培训7天时间,发挥考核的警示作用,从惩处中吸取教训,接受教育,尽快进入合格行列。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尽管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在考核效益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考核效益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市直机关个别部门对公务员的考核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在组织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缺乏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精神,而是等精神,靠文件。上级如何部署就如何干的现象时有发生,组织考核中缺乏积极主动,周密安排,而是靠发个文件,收个表格,装进档案就算完成任务,结果导致“考核工作年年搞,评完就完成任务,问题不见少”的局面,造成了公务员队伍缺乏活力,作用发挥不突出,政绩不显著。还有的单位年终考核不成立考核组织,不研究制定考核方案,不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考核工作,不及时向考核对象反馈意见,使考核工作中出现了优秀比例名额按比例分配,优秀等次人员评比“轮流做庄”,称职等次人员“平台”过大等现象,不能有效地避免和解决考核中遇到的凭“印象”、“关系”、“人缘”评价公务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忙人更忙,闲人更闲,一样挣钱”,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风气,严重挫伤了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和考核应有的效力和作用。

(二)执行考核效益的程序还不够严格。有的部门不能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考核工作,随意性较大,有的不按规定组织述职,评选优秀公务员不是以政绩论英雄,而是领导说了算;有的组织群众测评不认真,敷衍塞责,走过场,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还有的对测评中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公务员,不按规定进行处理,而是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致使考核工作缺乏权威性。

(三)考核效益的方式方法单一。调查中许多同志反映,现在的考核方法不灵活,缺乏科学性,问卷调查的208人中,认为考核工作一般的有130人,凭测评票决定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不符合实际,特别是彼此互相不了解,加之工作性质、岗位、工作量、难易程度等不相同情况下,给被测评者打分,往往是感彩较浓,印象感情分较多,尤其是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很多部门的公务员不进行述职,互相之间不了解,测评时往往是原则性强,有些公道正派的同志得票较少,而那些不说不讲,老实巴交的人得票较多;受工作岗位的影响,审审批批岗位的公务员得票多一些,而无职无权的综合处室测评得票可能少一些,平时不太注意人际关系的公务员榜上无名,失去考核效益的真实性。

(四)考核效益结果运用的力度不够大。近几年,尽管市人事局和市直部门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做了些努力,但是总体看力度还不够大,对于优秀公务员300元奖金的兑现有的单位发,有的不发,有的单位推公以来一次优秀公务员奖金没有发过,有的单位发100,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晋升一级级别工资奖励,只是提前,受奖者没有感到奖励的激励。对于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国家公务员,没有按规定做相关处理,而是怕得罪人,单位面子过不去,搞下不为例等缘由不了了之。调查的6个单位中,除公安局56名同志被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按规定进行了岗位培训外,其它5个部门几年来的考核均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国家公务员。

三、主要对策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为尽快克服考核效益方面存在的缺点毛病及不足,提高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效益,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不断提高市直机关市直部门领导对考核效益工作的认识,确实把考核效益工作当作大事来抓。考核效益搞的好不好分,关键在领导,各级部门领导要真正把效益工作当作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激励公务员奋发向上的长远大计一项事业抓实抓好,不能当临时任务,当负担,应付了事,要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要实行部门领导考核效益工作责任制,负责抓公务员考核效益工作,年终考核工作结束后,对于没按规定进行考核效益的工作部门领导,除了通报批评外,建议组织部不得参加其它优秀工作的评比。

(二)进一步完善考核效益体系,进一步量化考核内容,从源头上确保考核效益的提高。要以《公务员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考核效益体系,在原有考核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平时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互结合又互有侧重的三期考核体系,在考核内容上要结合职位、岗位、职责的特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将原有的述职考核扩大为履职考核、绩效考核和诚信考核,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务员考核中的不确定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第3篇:机关年终考核方案范文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1、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外系统引进录用的在职人员由录用单位进行考核。

3、本系统内部流动的人员,到现工作单位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其工作表现的书面材料和年度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

4、患重大疾病长病假人员、按规定办理内部退岗休养人员,无特殊情况可视作考核合格。

5、对辞职、解聘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若其新录用单位需要相关材料,原单位应予提供。

6、对应该参加年度考核,但本人拒绝参加的,要进行教育。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其年终奖金发放不超过单位同类人员平均水平的50%。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术水平,教育管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情况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教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年度考核优秀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编人数的10%。(15人)

(二)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标准: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显著,有团结协作精神,清正廉洁。

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遵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较好,清正廉洁。

基本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1.当年主要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有关科室或年级的主要负责人;

2.工作失职,使学校部门工作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科室或年级主要负责人。

3.师德较差,经常违反《教职工管理条例》的教职工。

4.在年度会考中,学科综合名次列年级最后一名的任课老师。

5.平行班学科教学成绩人均分相差5分以上的任课教师。

6.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检查不合格的。

7.听课笔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8.事假超过15天;升旗、开会等无故缺席3次以上;无故旷课达1节,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的。

9.工作不满负荷且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不能评为“优秀”外,且视具体情况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工作不服从调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不完成指令性任务造成负面影响的。

2、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属一票否决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人员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5、因班风差导致班级学生成绩明显下降或班级流生、违法犯罪数明显增加的班级班主任;

6、违背学校有关政策或严重违背校纪校规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在编人员。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200年1月6日-----1月15日)

①成立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

②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批。

2、宣传发动阶段(200年1月15日)

召开教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公布批准的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评比的内容、标准、等级划分方法等。个人准备年度总结、获奖资料等。

3、考核评比阶段(200年1月16日-----1月19日)

以年级为单位分组,全体教职工分为11个组,(相关人员情况见附后表二)。全体教职工分组交流个人年度总结,交流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每组在组长(见附后表一)的组织下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出符合规定的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选,(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40)÷某类参加测评对象的总有效票数。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阶段(200年1月22日-----26日)

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落实,最终确定被考核人员等次和优秀人选。

4、总结上报阶段(200年1月29日------31日)

将产生的优秀人员实行有三天公示,考核人员如有异议的,可在此段时间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申诉。后填表、完善考核材料,上报教育局。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4篇:机关年终考核方案范文

一是加强依法审计,规范审计管理。认真梳理了《审计行政执法依据》,编印了《**州审计机关行政职权目录》,建立了《审计执法责任制》,重申了《审计业务程序暂行规定》。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规范审计项目质量关,****年对县(市)审计局报送的2**多份审计决定和州本级**个审计项目进行检查和复核,****年加强了执法检查力度,对州地税局、州新华书店等已经审计的项目实施复核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整改意见,并得到很好的落实。通过一系列的检查和监督,提高了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审计风险意识,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狠抓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局班子不是急于求成,而是反复将需要拟定的制度反馈给机关干部,对于提出的意见,局党组逐条进行审议,合理的给予采纳,不合理的给予说明并作好解释工作。目前,已建立了包括行政管理类、干部管理类、审计业务管理类、纪检工作类、党务管理类共**项制度,并编制出版了《审计工作制度汇编》,做到人手一册,机关的各项工作均靠制度来管理。

三是公平公正评价,建立激励机制。为了奖优罚劣,避免在工作中干好干坏一扬、干多干少一样的局面,建立了《**州审计局处室及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并且专门针对审计业务人员推出了《审计业务考核办法》,细化了对审计人员的考核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百分制,其中业务工作占**%权重,思想政治建设占**%权重,民主评议测评占**%权重。在年终考核工作中,对思想政治建设考核指标和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实行一体化考核,提高了考核工作效能。除考核外,机关内开展了优秀审计项目和审计方案评选活动,通过公开评分标准、项目实施人员介绍审计项目、群众参与测评、评选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公平公正地产生年度优秀审计项目和方案,从而促进了审计项目质量的提高。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局领导班子针对审计干部中存在的思想观念不适应、知识、技能、手段不适应等问题,加强了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先后聘请州检察院检察长金光镇、州地税局所得税处处长许文善、州委党校法学教研部老师贾云生作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报告、渎职犯罪的种类及标准、企业所得税条例讲解等专题讲座。同时,组织审计骨干参加高层次的培训班,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使他们的业务能力在学习和实践中得到提高。

第5篇:机关年终考核方案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贯彻党风谦政建设责任制与局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局党委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下发了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文件,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抓自身与抓班子、带队伍相结合,承担起职责范围内教育管理的责任、监督检查的责任、坚持反腐倡廉的责任。按照政策和规定选人用人的责任。各主管领导都结合所管线,制定了责任分解的文件。专项工作牵头并主动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做到了目标细化、任务到人、责任到位。

二、注重考核督查

一方面注重优化考核方案。按照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制定责任制考核方案,充实完善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既有“一票否决”事项,也有工作完成绩效考核具体内容,有效地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全面性。另一方面是注重开展督查。规定每一季度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走访调研,并且由主管领导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存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狠抓廉洁自律

按季由纪委牵头抽查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登记薄,加强监督检查,今年健全了十六项机关管理制度,对公务消费进行调整,对招待费用进行限制,加强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产生良好效果。干部职工今年未出现违法违纪的事例。

四、严格责任追究

认真贯彻执行《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条例》,结合本局实际,明确责任追究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有效地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今年全年未出现违规现象。

第6篇:机关年终考核方案范文

按照市脱贫攻坚专项述责述廉会议要求,针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镇认真研究剖析,对照问题清单进行再次梳理,逐项整改、逐一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不精准问题

开展“动态调整回头看”大排查,由各村作为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走访小组,列出整改清单,做好整改台账,再次逐村逐户走访。在走访过程中,一方面动态了解掌握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收入水平等情况,并做好入户记录;另一方面对存在疑点的贫困户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核实信息,“应清未清”的必清,“应纳未纳”的必纳、“应补未补”的必补,切实把疑点排查工作做实、做细。经过大走访活动,我镇自我排查疑点问题28条,镇分片召开扶贫会议对疑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经过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程序,对死亡、户口迁出等12户22人作人口减少处理,对不再符合享受政策标准的5户7人进行清退,家庭成员补录2人,将患病致贫的1户4人新纳入贫困户行列。

二、扶贫档案错误较多的问题

根据市扶贫办反馈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扶贫档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目录清单对扶贫项目档案整改完毕,已送审市扶贫办并通过检查。在2014-2016年档案整改中我镇发现不规范问题60余条,其中有52条已建立整改台账,全部整改到位。

三、结对帮扶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将结对帮扶作为机关干部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把帮扶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实行扶贫帮扶工作考核制度,落实结对帮扶干部责任。镇纪委、督查办等部门联合开展扶贫工作入户调查4次,以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等3个“落实”为主要内容,全面详细了解镇村干部入户帮扶情况。7月份以来,共开展明查暗访3次、走访贫困群众58户,征集意见建议8条,已反馈给镇扶贫办研究落实。

四、项目资金分配率不高的问题

根据市扶贫办提出的2017年镇级光伏扶贫项目收益未分配问题,我镇在动态调整结束后,按照最新底数对项目收益分配方案进行了调整,按照差异化到户扶持政策确定分配金额,因户因人精准帮扶,现已完成2017年镇级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第一次分配。创建扶贫项目“日报告,周总结”制度。对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日报告,周总结,从项目的方案规划、立项审批、招投标,再到运营维护等多个阶段,全程实施严格的项目监控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督查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工作效能督查,落实工作考评制度,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机关干部和村两委班子年终考评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逐步构建了“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督促、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发挥扶贫理事会的积极作用,全程参与脱贫攻坚。在全镇全部村庄挑选熟悉村情、勤快务实的党员29名担任扶贫联络员,登门入户讲政策、听需求、办实事,当好贫困户的勤务员、政策的宣传员。一个多月以来,29名联络员共走访贫困户89户200多次,增进了贫困群众对党的扶贫惠民政策的了解和掌握。

六、扶贫工作力量分散的问题

第7篇:机关年终考核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以繁荣圩镇经济为目的,全面整治和建设好圩镇,不断增强小城镇的集聚、辐射功能,推动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若干意见》文件的精神,到2012年圩镇人口达到三千人以上,每年增长130-150人,镇区道路、供水、电力、市政公共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完善乡机关办公条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成立小城镇建设管理队伍,小城镇载体功能不断增强,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镇区内道路硬化达到90%以上,自来水管达到100%,主要街道全部绿化,“五整治、三建设”全面达标,圩镇面貌大为改观。

三、工作内容

根据“五整治、三建设”的总体思路,按照集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开展好“一个规划,两个建设,三个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

(一)规划、编制、实施好长塘面移民居住小区的建设,力争到年内新建十套以上住宅。

(二)两个建设

1、基础设施建设

(1)北门至南门的排污排水沟、街道硬化工程;

(2)振菖路两边的排水排污沟工程;

(3)新市场内的排水排污沟工程;

(4)东门街(原粮站脚下)道路整改硬化,排水排污工程;

(5)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一个。

(6)在集贸市场附近建一个公厕。

2、景观园林绿化建设

(1)完善圩镇各街道、中心花池等绿化;

(2)完善振菖路边旁绿化(乡政府门口至林业工作站);

(3)完善中心桥三角区休闲、健身场所的建设;

(4)继续抓好居民区、单位庭院的绿化。

(三)三个整治

1、全面整治圩镇环境卫生,稳定现有环卫队伍,不断提高服务功能;

2、对占道经营进行全面整治,从而规范经营秩序。整合新街两个现有的贸易场所,进行重新规划设计,现有贸易亭的土地,通过法定程序挂牌、拍卖、引进外贸进行改建,计划底层作贸易市场,二楼以上建成商品房出售,总体设计为六层,力争到2012年将搬至新贸易亭开展经营活动;

3、整治临街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全面清理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违规违章建筑。

通过以上的整治与建设,使整个圩镇环境大为改观,达到“卫生整洁、绿树成荫、环境优美、经营有序、管理民主“的工作目标。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活动阶段(2012年3月1日-3月30日)

1、召开一次由圩镇住户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各单位负责人、县、乡人大代表、老同志、老干部等参加的动员会,广泛征求意见,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2、确定整治范围,整治工作组将组织人员逐条街道、逐栋楼房建筑,逐户商铺店面开展拉网式巡查。对照“五整治”标准,确定整治清理对象,列出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

3、下发整改通知书,以乡政府的名义,对相关单位、居民户、个体工商户或其他责任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告知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及其他处罚措施等。

(二)集中整治建设阶段(2012年4月1日-10月30日)

1、开展专项整治,用一个月的时间重要抓好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2、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分轻重缓急,首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关系群众密切的民心工程。

五、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了切实抓好我乡小城镇建设,现成立菖蒲乡2012年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上呈下达,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事宜、负责收集、汇总、审核、上报、下发有关材料、日常工作检查、考评及其结果登记、公布工作。

六、资金筹措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思路,依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盘活现有两个贸易场所的土地,依法实行公开挂牌拍卖。以上所得收入,用于项目建设。

1、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2、开展向各方热心人士募捐活动。

3、全面清理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的违规违章建筑。

第8篇:机关年终考核方案范文

一、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政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真实准确原则。政务公开要以真实为前提,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三)注重实效原则。政务公开要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四)方便群众原则。政务公开要便于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知情;

(五)有利监督原则。坚持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相结合,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增强监督的超前性和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合法、具体、规范、真实的要求,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各股室、中心应根据其职责范围,将直接关系到群众民利、切实利益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事项,通过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财政工作概况;内设机构职能及职责、办公电话;领导简历、分工;领导活动及讲话。

责任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二)财税法规、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标准、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责任股室:人事教育股、会计股、投资管理股、综合股、行政收费中心

(三)财政统计信息。

责任股室:国库股、预算股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重大财政改革情况;财政应急保障情况。

责任股室:预算股、各相关责任股室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责任股室:综合股、行政收费中心

(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责任股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三、政务公开形式及程序

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政务工作主要通过宣传栏、公告共识、网络及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及时宣传财政政策、法规,增强政策透明度。

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股室(中心)要积极主动将工作中形成的政务信息进行汇总,由办公室初审,报相关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虚报局长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四、保证措施

第9篇:机关年终考核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总体要求和2013年全县农业工作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任务,正确评价工作业绩,不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2013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就2013年度局属事业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以下简称《责任制》)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职责挂钩、突出重点、量化考核、奖优罚劣的原则,形成争先创优的竞争机制。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局属八个事业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分。考核内容:包括个性工作、共性工作两大部分,总分100分。其中个性工作占60分,指各单位当年重点、特色工作等;共性工作占40分,主要包括中心工作、财务管理和增收节支、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农业宣传、和安全生产等工作。争先创优工作作为附加分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加扣分办法

(一)与“创先争优”挂钩:

1.在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以发文日期为准),各考核单位负责(包括牵头)承办的工作以“县(人民政府)”或“县农业局”名义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列入单位争先创优工作考核项目,受到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表彰的,每起加4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当的省有关部门)表彰的,每起加2分。如所获得的表彰荣誉由本单位与系统其他单位共同完成的,根据工作性质计分,牵头为主完成的,按0.7系数计分,配合完成的按0.3系数计分,工作性质一样的,按各加一半的原则计分。以考核单位名义获得的荣誉表彰,按上面对应的加分原则减半计分,限加2分。

2.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各考核单位所提炼的经验和做法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肯定,或在全省范围推广借鉴,召开现场会的,每起加4分;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每起加1分,以市政府名义或以省主管厅局召开的现场会,每起加2分,以市农业局名义召开的现场会,每起加1分。

3.年度工作在全省领先并有突破性、创新性举措的,或列入省级以上各类农业工作试点的,根据情况酌情加2-4分。

4.市局对县局考核文件记分办法中所列的重点工作和其他工作加分项,除局个性工作考核中已明确的加分项外,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基地每建成1个加1分,限加2分,其他可加分考核项,县局被市局考核予以加分的,视贡献大小给予相关单位适当加分。

5.因工作原因被县、市级、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每起分别扣2分、3分、4分。

(二)与“行风效能建设”挂钩:

除共性工作考核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件、项)扣1分,后果严重的,视情加倍或多倍扣分,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完不成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外临时下达的各项定性或定量目标任务的;

2、服务工作不规范、不到位、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被群众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3、单位干部职工有利用职务犯错(罪),被纪检部门告诫、处分的。

4、局党工委会议研究需扣减的其他事项。

四、考核工作机制

(一)建立局属事业单位岗位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

县局成立局属事业单位岗位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长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分管领导要对分管的工作负责,各被考核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和考核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局属事业单位岗位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统计考评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评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加强平时督查的基础上,再进行半年督查、年终考评,切实加强督查、考评工作。

1.日常考核。各局分管领导、机关科室要加强对所分管、联系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的考核,对照考核内容做到一事一考,即事即考,做好日常考核记录。

2.半年督查。各局分管领导、机关科室要加强对所分管、联系事业单位的工作督查,指导帮助抓好各项工作。各考核单位要根据局制定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抓好工作落实,并在6月30日前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作一次阶段性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

3.年终综合考评。在年底前,各考核单位要对今年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评,搞好全年工作总结,填报《考核自查表》,对加分项目由各考核单位提供确切依据(没有依据不给予加分),并与年终总结材料一起在12月31日前报送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再由局属事业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小组集体审议后,报局党工委审定。

所有涉及加扣分事项以及共性、个性工作考核完成情况由局相关科室提出考核意见,经局分管领导审核,由局主要领导签批,并以书面形式不定期在系统内予以通报表扬或批评,并作为年终考核加扣分依据。

五、奖惩措施

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是衡量各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重要依据,应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责、绩、利相挂钩。

1.作为年度评优重要依据。各单位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将作为局党工委年终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

2.单位人员考核奖系数和考核制度。参公单位人员考核奖系数按县有关政策执行;非参公单位人员考核奖系数由局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另行发文明确。各单位也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和年终奖金分配方案须报局人教科备案。

3.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本单位当年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取消先进单位评比资格,单位班子领导全年考核岗位奖系数(上浮部分)按70%计发,直接责任人扣除不少于一季度的全年岗位奖,并且单位班子领导再扣除全年季度奖的20%,中层干部扣除全年季度奖的15%,一般人员扣除全年季度奖的10%,直接责任人取消全年季度奖,同时直接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作出纪律处理,问题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属于合同聘用人员,将作辞退处理。对发生下列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1)单位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理的;

(2)发生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包括农产品质量、动植物防疫、农机安全等)责任事故的;

(3)分管工作受到上级部门行政问责的;

(4)单位职工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5)单位有小金库现象被查处的;

(6)出现行政许可错案或发生行政败诉案件的。

六、岗位奖基数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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