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百日安全整治行动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监管,保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的目标, 以强化农药质量监督抽查、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提高广大农民安全合理用药意识为重点,以完善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为抓手,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目的,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和用药水平,指导农民安全合理科学用药,降低农药残留,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监管百日整治行动,实施“八项清查”行动,使全省农药质量有所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农民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和用药水平显著提高,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药害事故引发。具体目标是:
(一)清查农药生产企业。对涉嫌违规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整顿,对农药登记证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大案要案处理情况进行清查。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达到95%以上。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现象控制在5%以下。
(二)清查作物用药。对主要作物用药进行清查,向农民推荐小麦、玉米、蔬菜、果树等作物主用农药;对小宗特色作物无药可用进行调查,采取财政补贴登记试验,使我省特色作物有农药可用。
(三)清查农药经营单位。对全省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按照《农药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开办农药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进行清理,对不够条件的经营单位建议工商部门取缔农药经营资格。
(四)清查农药经营登记备案。确保全省农药经营门店经营农药实现全覆盖、无遗漏,并将备案产品张贴上墙公示。
(五)清查禁限用高毒农药。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全部实现定点经营和政府储备制度,做到实名制购买,实现可追溯管理;推进高毒农药废弃物的回收。
(六)清查农药广告和展销会。各地负责本级媒体的农药广告、展销会的审查和监督,整顿虚假、误导农民的农药广告。
(七)清查合作经济组织经营使用农药。规范农药购进、分销、使用程序,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农药使用登记制度。
(八)清查农业部门履职农药监管职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单位不得生产、经营农药,已涉及的通过改制、出售等形式与农业行政部门脱钩。明确农药监管机构、农药经营门市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人员。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9日~3月30日)
1.制定整治方案。各市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各种媒体,通过在《农业知识》杂志上开展大奖赛、设立百日整治专栏等形式,做到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章,期刊有专栏,大力宣传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以及整治取得的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农药质量安全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6月15日)
3.农药质量整治。一是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充分利用农药成分监测技术、农药执法信息平台,在农药销售、使用的高峰期,采取随机抽查与指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二是农药生产企业监督抽查。重点抽查农业部和山东省农业厅近年来在监督抽检中发现存在质量或标签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包括已吊销登记证或专供出口的产品)。三是对韭菜、生姜、芹菜等农药残留容易超标的农产品进行暗抽。由此追溯农药使用情况,发现有使用高毒农药等严重问题的由分管厅领导约谈农业局局长。四是加大农药执法力度。通过农药市场和生产企业抽查、群众举报、农业部通报等手段,发现制售假劣农药信息,强化检打联动,依法查处无登记证或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农药、非法添加(或搭售)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农药标签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对于添加高毒农药,滥用高毒农药,价值比较大的案件,必须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五是清理整顿涉嫌违规企业。根据在全国和全省植保信息会上搜集的线索,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嫌违规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黑窝点”非法生产农药行为。六是对抽检问题较多的农药生产企业实行负责人约谈制度。对产品质量抽检多次不合格,添加高毒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有效成分为零的纳入“红牌”管理,由山东省农业厅主管部门对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续展登记;对有严重问题的产品,约谈后仍不改正的,在全省禁止其经营登记备案,产品不得纳入政府招标行列,并建议农业部依法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4.农药经营整治。一是经营单位调查。全省开展农药经营单位情况调查,摸清全省农药经营单位底数,包括名称、地址、人员状况等,建立数据库,并在网上公开农药经营单位有关信息。各市要认真填写农药经营单位基本信息统计表,并按时上报。二是强化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扎实推进农业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创建项目,以项目为依托,建立全省高毒农药监管网络平台。进一步强化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实行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载、溯源管理,构建高毒农药从生产、经营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体系。三是进一步完善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着力抓好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的规范落实,重点规范登记程序,保证经销单位和农药产品100%备案,登记备案时实行产品质量承诺,在经营门市张贴产品登记备案表,及时公开信息。四是鼓励发展现代营销体系。在去年推广农药连锁经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在经营主体、进货渠道和经营产品上发挥规范引领作用,引导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五是加强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充分利用农业科技培训项目,定期对农药经营人员进行政策、技术、知识和诚信等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六是强化农药广告、展销会的监督管理。各市要对电视、电台、报刊的农药广告进行集中检查清理,发现有违规刊登农药广告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刊登媒体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加强对农药展销会的监管,通过对参展企业的摸底调查,发现涉嫌违规生产经营农药的线索,并进行重点监管和严肃查处。
5.农药使用整治。一是加强农药使用检查指导。研究制定并公布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用药推荐品种目录,指导农民科学选药用药,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培训农民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人员,使他们掌握正确识辨、合理选购、科学使用农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制定标准的用药记录本,重点监督检查专业化、规模化农产品基地、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标准园创建等施药现场和用药记录档案,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二是加强农药风险监测评价。建立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易违规使用、易产生药害、易残留超标农药的风险监测和再评估,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农药使用提出相应监管措施和指导意见。三是推进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补贴。继续扎实开展农业部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补贴项目,总结完善示范推广补贴模式。各市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在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上推行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新路子。四是加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要逐级建立农药药害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根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做好农药药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及逐级上报工作,妥善处理事故纠纷。五是制定规范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使用记录表格,对鲜食农产品基地的农药使用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5日~30日)
活动主题
强意识、查隐患、重整治、保安全。
活动目标
通过“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全面提升全街人民的安全意识,巩固和深化“平安”建设成果,重点加强社会防控,进一步规范消防、食品、建筑、交通等安全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街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四个”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
活动时间
从年7月15日至年10月25日
组织机构。
成立“百日安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顾问: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中心),由谢志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安全”整治活动的协调与调度,并统筹、汇总相关活动资料。
成员单位: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综治办、办、司法所、城建办、城管办、市场办、经贸办、民政办、派出所、工商所、城管中队、交警五中队、各社区(筹委会)。
活动内容
(一)消防安全
1.整治重点:区长交办的、友谊棚户区,消防大队督办的13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街道自查的5处安全隐患以及货运、物流市场等重点单位。
2.整治内容:(1)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地下停车场)、物流货运市场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区域。(2)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样的建设工程,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3)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乱拉乱接以及“三合一”现象等。(4)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违章设置员工宿舍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3.整治措施:(1)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相关台帐。(2)每周五坚持进行“零点”行动。(3)安监中心协调区安监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对现代商贸城高层建筑和货运物流市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安监中心、派出所、市场办、各社区(筹委会)
(二)食品安全
1.整治重点:(1)各大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2)大中型餐饮服务行业及各类加工经营场所。(3)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
2.整治内容:(1)无证经营和证件过期。(2)卫生状况差,卫生条件不达标。(3)假冒伪劣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
3.整治措施:(1)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办证、亮证,整改关停一批无证门店。(2)整治中小餐饮服务行业,使其卫生条件达标。(3)查处大市场和商贸城违法经营户,打击掺杂使假、假冒伪劣产品,收缴“三无产品”,保护流通领域源头。(4)对大市场辣椒加工销售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安监中心、工商所、经贸办、民政办、各社区(筹委会)
(三)建筑安全
1.整治重点:(1)13家在建工地。(2)重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海关地下停车场施工现场进行整治。(3)各种违章建筑等。
2.整治内容:(1)无施工许可证的各种违章建筑。(2)安全意思不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场所。(3)施工现场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护坡、围墙、挡土墙开裂、垮塌的排查等。
3.整治措施:(1)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秩序,增强安全施工意识。(2)协同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海关地下停车场在建工地进行联合执法,督促其立即整改。
责任单位:安监中心、城建办、城管办、各社区(筹委会)
(四)交通安全
1.整治重点:各主次干道和货运、物流市场,确保主干道畅通,不发生长时间的交通拥堵。
2.整治内容:(1)非法运营工具、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2)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3)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
3.整治措施:(1)有关责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疏导,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2)安监中心协同交警五中队、综治办、市场办等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整治。
责任单位:安监中心、综治办、交警五中队、市场办、各社区(筹委会)
(五)危化行业
1.整治重点:13家烟花爆竹店,52家油漆店,3家石油汽站及辖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危化行业。
2.整治内容:(1)无证经营。(2)非法生产、加工、储存、保用和处置废弃等行为。(3)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条件不达标的。
3.整治措施:(1)各有关责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2)安监中心协同区安监局、派出所进行一次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安监中心、派出所、各社区(筹委会)
(六)治安防控
1.整治重点:辖区流动人口及刑满释放人员及矛盾相对突出的地域。
2整治措施:(1)建立人员相关信息档案。(2)各有关责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治理,确保不发生大的刑事案件和。(3)综治办协同派出所、各社区(筹委会)等责任单位,在辖区内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并组织一次安全防控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办、司法所、各社区(筹委会)
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年7月15日-年7月31)
1.认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社区(筹委会)、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百日安全”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同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在全街内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百日安全”整治攻坚战。
2.深入排查摸底,澄清相关底数。各社区(筹委会)要组织相关力量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那些非法违法应停业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同时制定相应预案,防止排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年8月1日-年10月19日)
各社区(筹委会)、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重点整治。
1.对违法生产经营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关门停业整顿。
2.对延期整改、预期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3.安全监督管理中心要联合派出所、城东供电所、友谊社区(筹委会)对友谊棚户区线路老化及线路不合理等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
4.协同区安监局、区交通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对物流市场进行2次联合执法行动。原定8月1日的物流市场整治行动,根据相关要求,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力争在7月20日进行。
(三)总结通报、巩固成果阶段(年10月20日-年10月25日)
各部门、各社区筹委会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百日安全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街道安全中心上报相关情况,街道安监中心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百日安全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察并予以通报。同时,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落实,巩固活动成果。
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部门、各社区(筹委会)要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普及各种安全常识。在全街范围内深入开展以“讲一个安全故事、提一条安全建议、查一起安全隐患、写一条安全格言、当一天安全检查员”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社区(筹委会)、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周密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要以此次“百日安全”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基础。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基层基础建设年”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三项制度”,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在国庆*周年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我县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由县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按要求组织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三、整治时间
20**年7月1日—10月10日。
四、整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化工行业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化工企业: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规范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四是要加强对租赁、承包生产的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租赁、承包方不及时进行安全投入或故意减少安全投入。五是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杜绝证照不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工生产。六是要及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七是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核查本企业曾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整改情况。八是要严格履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许可程序要求,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和试车方案组织试生产。九是要根据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逐步实现化工装置联锁开车、过程安全联锁、紧急联锁停车等,提高本质安全程度。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一是严禁超许可范围、超许可期限的非法经营行为,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二是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销售单位必须实行严格的销售登记制度。三是要整治加油(气)站防火距离不足和检维修管理问题。四是要强化充装单位的装载和防护工作。
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一是要严格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学习并掌握相应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知识,遵章守纪,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必须取得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合格证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按规定安装齐全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和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及防护用品。
(二)烟花爆竹
1.整治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不完善问题
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仓库设施的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及其防护屏障、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企业储存能力是否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储存库区是否按规定落实了“人防、犬防、技防”等防范措施;零售点的安全条件、储存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整治企业的违规行为
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转让、租赁、承包、分包烟花爆竹仓库以及经营行为;危险品储存仓库的标志标识、危险等级、定员定量是否与经审批的图纸相一致;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储存(如将单位个人产品装药量40g以上产品储存入C级仓库、烟花爆竹的储存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违规购入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的现象;购入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志是否规范、完整,并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国家标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了安全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存在销售非法的烟花爆竹,以及违规销售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3.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问题
企业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了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了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排查档案,对排查出的问题是否按时进行了有效的整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并切实可行。
(三)道路交通
1.交通管理。集中整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情况;公路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2.公路运营。一是要加强桥梁隧道管理。建立桥梁责任制体系,明确桥梁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完善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
三、四类桥梁要确定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并把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情况要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对出现的危险桥梁要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和看护,实行全天候动态管理,采取周密的保护措施。二是要加强养护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规范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路段通行能力。三是认真分析公路的技术状况对行车带来的影响,积极实施安保工程,努力提高公路设施的安全水平。
3.道路运输。一是旅客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强化客运(旅游)包车管理,加强农村客运班车源头监管,鼓励引导营运车辆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系统。二是二级以上客运站全部实行运管机构驻站管理,安检人员及安检设备配备到位,“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落实到位。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三是运输车辆按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强制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技术档案健全,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和类型划分符合营运要求。四是建立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和“黑名单”制度,采取措施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依据有关规定对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以及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理。五是加强个体车站和个体运输车辆管理。各乡镇政府及运管部门要明确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四)消防
1.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一是场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二是场所内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三是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四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规定。五是是否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了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建立了专(兼)职消防、保安队伍;是否在疏散通道的显著位置的消费场所设立了消防提示标牌和专栏。
2.排查整治建筑火灾隐患
(1)建筑情况: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具备防火性能;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2)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间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宾馆、饭店等大型公共场所是否配置供自救使用的避难救生器具;灭火器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3)消防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双人值班、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4)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好用。
3.排查整治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
一是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二是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三是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四是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4.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
全面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三种或三种以上用途的在用地上建筑物)建筑物(企业)。重点对象是出租房,家庭作坊,有员工集体住宿的歌厅、洗浴、美容美发、商场门市等经营场所。
5.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出租房、城中村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发现火灾隐患,要坚决责令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跟踪督办,并做到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严格审查,没有消防安全保障的,不得举办。
(五)建筑施工
一是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未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该进行专家论证而不经过论证的,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二是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起重机械、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三是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四是未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未进行现场演练的。五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六是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七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八是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六)特种设备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开展特种设备抽查和执法检查。一是检查特种设备产品安全质量驻厂监督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产品安全质量能否得到保证。二是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现场检查为主要形式,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行为,杜绝“三违”(违规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超压力、超温度、超能力)现象。三是检查气体充装站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3.加大车用气瓶、冶金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力度。
(七)农业机械
一是严禁无牌证拖拉机等农用机械行驶、作业。二是对不按要求参加年检的拖拉机等农用机械进行整治,排查事故隐患。三是强化对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把驾驶员考试发证关。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注重培训效果,切实提高机手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四是整治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安全设施不全、带病行驶作业等安全隐患,制止驾驶员违法违章作业。
(八)学校
1.消防: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交通: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和幼儿;高校自有班车、中小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设施设备: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建筑物:全部拆除D级危房,及时加固检修B、C级危房,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塌方、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5.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食堂管理、食品留样、入库索证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
(九)水利
一是加强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建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制定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和度汛预案,落实防汛救援队伍和各项防汛物资,严防挎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
二是治理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隐患。加强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落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各项措施,执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严格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三是治理在建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隐患。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积极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治理和纠正“三违”现象。
(十)城市基础设施
一是城市燃气、供排水、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帐、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二是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能否及时发现,且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三是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是否严格执行了强制性标准、规范。四是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除以上十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外,县气象局要加强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风暴潮、冰雹、雷击等自然灾害,给人们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针对各自的特点,确定自己的检查范围和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五、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改(7月1日至8月31日)
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以往事故的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要求严格实行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防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将自查自改情况按照隶属和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办。
(二)自查自改督导检查(9月1日至9月10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组成由分管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督导组,对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自查自改工作到位情况、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和整治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已发生事故的处理情况;五是查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
六、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并督导检查辖区内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二)县公安局(含消防、交警、治安)、安监局、交通局、建设局、水务局、质监局、农业局、教育局、供销社、文化局、工促局、气象局等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并督导检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重点企事业单位的督查工作。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行业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供电公司、县属重点企业负责组织并督导检查本系统企业内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新晨
(三)县安委办负责全县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验收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定详细的集中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在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和部门督查,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确保三个百分之百(十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检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检查验收达到百分之百)。
(二)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保证整治期间人、财、物落实到位,把握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三个关键环节,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百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活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切实做到百分之百地检查、百分之百地整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在建国*周年庆典期间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川府发〔2012〕35号),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维护我镇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学习警示活动。组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观看典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讨论,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散发安全生产手册、开展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案说法。
3、组织开展以“遵章守纪、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反三违”安全教育活动。结合实际,以企业为单位,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一次“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籍、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警示语、看一场安全生产警示片、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等的主题活动。
4、严格执法,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2)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排查和整改情况。(3)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许可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建立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4)针对近年以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情况。(5)“春节”及“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落实情况。(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施设备落实及演练情况。(7)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每日巡检制度、巡检记录登记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三、活动时间及实施步骤
全镇危险化学品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从即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至2013年1月20日)。结合前期“打非治违”工作,制定危险化学品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方案,有针对性,体现本地特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检查内容,广泛发动,周密部署。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3年1月21日—2013年3月15日)。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整治,认真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原则进行治理。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治理的,落实监控责任,提出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步骤和具体时限。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整改文书并采取整治措施。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3月16日—2013年3月31日)。对部署开展活动的工作情况,先进典型经验、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四、组织机构及活动要求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全县危险化学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以文红明镇长为组长、樊龙副镇长为副组长,安办人员为成员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指导和检查。
(二)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此次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该项工作。
以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长关于“6.15”事故的批示精神,针对安全生产季节性、区域性特点,在全市民政系统集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持续加大责任落细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巡视暗查暗访、警示约谈督办、执法震慑力度、制度创新力度,做到责任落实“零容忍”、隐患治理“零遗漏”、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操作“零失误”、设施设备“零故障”,为实现“零死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检查范围
全市公(民)办养老机构、救助管理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殡仪馆服务机构、公墓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三、重点任务
(一)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方面
检查民政服务机构是否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主要包括设备设施、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配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落到实处;检查民政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安全理念是否入脑入心、是否存在心存侥幸不顾安全的想法做法、是否存在事不关己漠视安全的思想、是否存在素质偏低不懂安全的现象、是否存在经验主义不要安全的现象。
(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相关科室、单位要主动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消防通道堵塞、装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安全设施损坏、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三)其它方面安全整治
暑期、汛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季节,民政系统各单位要落实各项防汛措施,防止发生滑坡、泥石流、雷击等事故。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燃气使用和特种设备开展督导检查,坚决杜绝机构使用过期、报废钢瓶、室内使用罐装液化气烹饪、私自改装燃气管道、特种设备不定期年检和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等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7月3日)
各单位要把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安排,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做到动员部署到一线员工、责任落实到一线员工、监督检查到一线员工,切实解决逐级弱化、层层衰减的问题。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9月10日)
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整治内容和标准,按照“4个百分百”(民政服务机构要开展“百分百”的隐患自查,查出的隐患要“百分百”建立整改台账;各单位要“百分百”开展自查自纠,“百分百”建立隐患台账)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留死角和空白。各相关科室、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对民政服务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实行联合惩戒,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从严从重惩处,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三)复查复核阶段(9月11日-9月30日)
市民政局成立复查验收组对本单位整治落实质量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民政服务机构,要责令其停产“返工”“补课”。复查验收要聘请相关专家参加,对整治质量和效果负责。市民政局将组成工作组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及国庆节前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个必须”要求,组织实施好此次大检查活动。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反对形式主义和,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提升监管效能。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采取“监管干部+专家”的督查模式,实施精准排查、精准治理、精准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尚未整改的机构,按规定及时提请市安委会予以挂牌跟踪督办,同时督促其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机构,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机构,要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无果的,要坚决落实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
一、总体目标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坚持“生命重于泰山”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工作重要抓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深入剖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发力,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针对性措施,集中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园林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突出园林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汛期安全等重点领域,强化执法检查,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彻底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
二、攻坚时间
2020年7月15日10月25日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工作
(一)第一阶段:全面发动阶段(7月15日-7月24日)
1、抓好贯彻落实。一办五中心及各股室负责人
按照分级负责、监管的原则,按照中心制定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细化措施,安排部署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在认真整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的同时,对照本次活动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一办五中心及各股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进入汛期后园林行业安全生产特点,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安全宣传,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增强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企业经营单位的担当意识,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基础。
3、总结吸取教训。一办五中心及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警觉,举一反三,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频发事故教训。要针对长期以来园林行业生产形势稳定的特点,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研究出台一些有效措施,坚决守牢底线。
(二)第二阶段:彻查整改阶段(8月25日-9月16日)
1、开展园林危化物品综合治理。8月25日至9月16日为园林危化物品隐患排查阶段,五中心负责人各要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所属范围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都要做到数量清、责任明。要深入查找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使用、处置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8月25至9月16日为深化提升、巩固成果阶段,五中心负责人对清查出来的危险化学品要从购置、使用、存储、废料处理等各个环节加强研究,对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一整套应对解决方案。严格落实危化品登记制度,确保危化品使用管理无死角无漏洞。
2、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中心负责人要做好夏季防汛工作,全面开展园林道路、工程建设和办公楼安全检查,登记备案检查情况,并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巡查排除,对可能发生山体地质灾害的隐患和工程等要提前排查,设置警示标牌,派专人看守,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安全。
3、清理整治涉园林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五中心负责人要对涉园林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涉园林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改。
4、加强园林区经营加工生产安全检查。五中心负责人要明确分工,及时督导检查,确保行动扎实有效。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苗圃和良种基地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5、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中心所属机关消防安全工作,督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抓好问题整改。五中心负责人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强化重点区域的巡护,排除火灾隐患,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好防火安全,提高市民的防火意识。
6、强化公园、广场安全管理工作。公园、广场要加安全巡查,要对公园内的湖面、各种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区域防护设备进行维修加固,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保障辖区内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16日-10月25日)
五中心要认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开展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确保园林业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行动开展不力或发生较大园林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五、有关要求
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前五个月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讲三个问题。
一、前五个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前五个月全省交通行业安全形势比较稳定,除道路运输发生几起小的事故外,厅直单位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说明大家所做的工作是有效的,有成绩,应该肯定。总的讲,主要完成了七项工作:
一是圆满完成了春运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春运和节日期间,各单位能够按照省厅的部署和安排,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了春运安全生产。运输局采取分片包保的做法,组成工作组,督查全省各地春运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大对客运站的监督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春运安全生产。高管局、高建局、公路局、规费局、海事局等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了交通安全与稳定。
二是明确了20*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目标。结合省政府第一次安委会要求,下发了《20*年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省交通厅20*年建设“平安交通”活动工作要点》。两个《要点》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和“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及具体要求。
三是把“隐患治理年”工作任务落实到工作职责之中。结合全年安全生产任务和“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把“隐患治理年”有关要求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层层签定。同时,在工作部署上,贯彻省安监局的要求,及时进行工作调整,确保隐患治理各项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四是“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部署了“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下发了《关于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两会”期间交通安全的紧急通知》,明确了“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确保了“两会”期间全省交通行业的安全与稳定。
五是开展了全省交通系统反恐安全工作。结合全国反恐工作形势,召开了全省交通系统反恐工作紧急会议,部署了全省交通行业反恐工作任务。同时对落实反恐工作进行了跟踪督查,有效地强化了全省交通行业的反恐安全工作。
六是开展了全省交通行业隐患排查工作。结合“隐患治理年”和省安监局工作要求,下发了《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年交通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了明确和部署。
七是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全年安全生产任务和交通安全管理队伍现状,省厅于1月举办了全省交通故事风险与应急管理培训班,讲授了《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事故风险与控制等方面的内容。省高建局、省运管局等单位也结合工作实际举办各种培训班。通过这些培训,增强了各类管理人员事故风险与控制理论知识,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
二、近期的几项主要工作
近一个时期既是全年各项工作的关键阶段,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非常时期。所以,抓好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一)要进一步抓好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前五个月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近期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公路工程施工、公路安保工程、客货场站、道路运输、危货运输等各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为下半年隐患排查工作打好基础。
一是要着力开展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交通部关于深化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巩固去年全省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按照“两项达标”、“四项严禁”和“五项制度”的要求,在实行量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治理工作。
二是开展好20*年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交通部关于整治方案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公路管理局和省地方海事局要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协调,共同研究、探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针对整治工作中进展不平衡、资金困难大的实际,努力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完成整治任务。
三是开展好全省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省运输局要结合奥运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大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整治力度,特别是重点结合近几年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治理过程中的一些具体做法和经验,研究制定整治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监督指导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认真抓好整治工作。
(二)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政府和交通部也都下发了通知,省厅也下发了《*省交通厅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单位要按照省厅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将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要切实把握督查工作重点。要按照省厅通知要求,重点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情况;安全生产“四不放过”执行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安全隐患治理情况;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情况;“三关一监督”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和桥梁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情况;渡口渡船和“两防”专项整治情况;施工安全专项督查等多项内容。
2、要强化隐患排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要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搞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治理。要在“四查”(查制度落实、查隐患整改、查人员培训、查应急救援)的基础上,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既要突出重点,也要兼顾一般,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要细化排查方案和实施计划,突出行业特点,推动安全生产百日督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3、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厅安全处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协调、指导和督查上,进一步加大监督指导力度,调动和发挥好各单位积极性和能动性。按照突出重点、普遍清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要求,督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五个到位”。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查改并进的原则,对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无法整改的,要采取坚决措施,做到整改的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实事求是、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一是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于重点场所、重要位置,必须全面细致地逐条逐项进行检查,不能有半点疏忽和麻痹大意。同时,要兼顾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不能有所偏失,更不能随意取舍。二是坚持共性问题查找与典型问题剖析相结合。注意区分存在问题的不同性质,对共性问题要及时综合和反馈;同时要进行个性问题特别是典型案例剖析,以达到推动整体工作的效果;三是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督查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及时发现和整治隐患,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同时又要着眼长远,指导和推动各地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推进法制建设,加强基础工作。
(三)继续抓好交通系统反恐安全工作。按照厅反恐工作的统一部署及要求,做好奥运会前反恐安全工作,特别是公路客运站、收费站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反恐防范工作。这项工作大家不能麻痹大意。要做好“四个强化”:即在工作认识上要强化反恐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在工作部署上要强化与日常安全工作的溶入性;在工作落实上要强化监督检查的经常性;在机制建设上要强化工作指导的长效性。同时,要完善反恐应急组织措施,尤其是要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下功夫,制定一整套反恐工作的组织措施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惩劣奖优,形成良好的长效机制。
(四)要大力开展好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20*年是奥运年,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显得尤为重要。今年安全月的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所以,我们要把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当作一项政治工作对待。安全月的工作方案厅里已经下发,对安全月活动也进行了部署,大家回去后要周密部署,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安全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几点要求
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较重,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特别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安全月活动”,各单位要着力做好:
第一,认真做好近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尤其是单位的领导,要以严谨务实的精神、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刻都不能放松。特别是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严谨务实的精神、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每项工作。
第二,要认真细化工作方案。各单位和部门要根据隐患治理年的总体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制定百日督查、反恐安全、安全月及各类专项整治等每一项具体工作方案。周密细致地把工作目标、任务、时间和步骤、范围和责任一一明确。上个月30日,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这次会议是在“4.28”胶济铁路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后召开的。“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事故主要原因是铁路内部管理混乱,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所以,我们要认真吸取“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明确我们做好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展开“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各项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和交通反恐等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围绕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市统一部署,落实“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的要求,全面检查排查经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百日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实现标本兼治。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专项行动时间
6月20日―9月30日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使这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市经济贸易局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检查排查小组(六个)。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成员:秘书科、企业科、经济运行科、市场运行调节科、贸易管理科、工业发展科、电力与资源综合科、监察室。
(二)职责分工
第一小组:负责我市各加油站点、加油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
责任科室:市场运行调节科。
第二小组:负责我市城际交接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对我市船舶修造企业进行大检查大排查;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我市建筑施工、燃气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
责任科室:经济运行科。
第三小组:负责对我市涉氨制冷企业用电安全进行大检查大排查;配合市安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
责任科室:电力与资源综合科。
第四小组:配合市质监局对经贸系统相关企业特种设备进行大检查大排查工作;配合市消防大队对局直属工贸企业、监管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工作;负责联久民爆分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
责任科室: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五小组:负责本局机关场所和本局受益出租场所的消防安全、汛期安全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检查大排查工作。
责任科室:秘书科。
第六小组:负责对本局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监督及责任追究,对监管对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处理。
责任科室:监察室。
四、检查排查内容
在落实2014年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隐患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检查排查治理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四)、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五)、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教育培训情况;
(六)、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以及对接国标、省标或行业标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检查小组要加强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吸取近段时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结合实际认真扎实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
(二)全面检排,落实责任。
要集中力量、合理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切记不能对安全检查排查工作走过场。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工作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交通系统和水上安全工作,年初制定了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确保了上半年的春运百日安全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二、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进一步搞好道路安全和水上安全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政府签订了生产自用船责任书,同时成立各级水上安全管理小组19个,专职管船员1人,兼职管船人员18人,落实渡口签单员4人。公路运输方面与局下属单位、西昌客运中心、三和公司、西昌东站签订公路运输安全责任书7份,建立安全领导小组7个。
三、努力抓好各项安全工作
1、积极搞好春节黄金周和春运工作
春运工作从1月30日开始到3月10日为期40天,我局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总体要求,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以实际行动保障了春节、春运期间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舒心、走得放心,实现了春运工作安全、有序、畅通、优质的总目标,确保了今年全市春节、春运安全,保护了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杜绝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春运期间全市共投入客车42720车次,日均投入班车467班,完成客运量560400人次,共投入加班包车836次(其中成都方向136次,攀枝花49次,灵山寺44次,泸沽湖方向9次,其它加班车598次),共运送旅客26115人次,公路客运量与去年同比上升15.32%。
2、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从12月22日至3月30日,我局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活动,广泛宣传动员,强化责任,狠抓隐患治理,突出重点监管,以强化宣传,严格执法,深入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圆满完成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目标。在活动中查出有隐患客运12车次,全部进行整改;车辆技术状况不良74车次,及时进行整改;私设小板凳12辆车,没收小板凳35根。严把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关,共检查行包213063件次,挡获三品油漆104公斤,收缴烟花32根,鞭炮4.3万余响,消除了隐患,保障了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积极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活动
为全面贯彻省运输厅川交函〔〕210号、凉山州安委会〔〕17号和市安委会〔〕3号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活动,我局在全市客运车站、办公场所、邛海码头,通过广播、led显示屏进行宣传,对重点检查对象道路运输进行重点检查,对全市辖区的21家危险品运输企业、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进行大检查,7家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做得好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对4家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的企业指出不足,后经整改、复查、合格验收,对西昌庚茂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技术档案管理不符合规范,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未按规定进行保养、档案不齐全,存在严重的管理不到位的因素,市运管所对其公司下发了停业整改令,4月30日已整改完毕。
4、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第九年,我局紧紧围绕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活动主题,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年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为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和实现安全生产形势不断稳定好转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精神和文化支持,在活动中积极参加安全月月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市民发放安全宣传资料360多份,现场解答市民安全提问10人次。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汇通公司、西昌客运中心站分别举行了应急演练活动,形象逼真、惊心动魄,取得圆满成功,得到了观摩领导和群众的高度肯定和表扬。活动中积极开展安康杯和四川省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安全文化建设。
5、积极开展水上安全整治活动
针对邛海非法营运,省航务局督办查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采取了措施,组织人员对邛海非法营运和自用船只进行摸底、调查、造册登记、照相、掌握第一手资料,现已造册登记632只,下步根据摸底情况,制定落实回购取缔方案。
6、积极开展交通建设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