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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范围
全园镇在职在编的大学生“村官”(含4月份招录进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核时间
7月15日前完成考核考察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党工委。
三、考核程序
1.撰写述职材料(7月8日-7月10日)。考核对象需围绕“五比五争”创先争优活动要求,认真总结2014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自身建设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撰写2000字左右的书面述职材料,填写《大学生“村官”“五比五争”目标考核情况登记表》、《市大学生“村官”考核登记表》。
2.述职测评(7月11日-7月13日)。由村(社区)党总支负责人和分村(社区)干部召开所在村(社区)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组织大学生村干部进行述职测评。
3.确定等次(7月14日-7月15日)。党工委根据“五比五争”目标考核情况、平时表现和测评结果,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本人,提出要求和意见。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大学生“村官”能否继续留任和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不再留任的大学生“村官”,在《市大学生“村官”全面考核登记表》中填写原由,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确认后予以解聘。考核结果在本园(镇)处于后10%,且实绩较差、公论较差的,填写《建议参加组织部集中脱产培训人员登记表》,自费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脱产培训。
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大学生“村官”,报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将择优给予表彰奖励;非“头雁工程”的大学生“村官”将列为“头雁”工程后备人才库;已成为“头雁工程”的大学生“村官”将列入市、园(镇)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
国务院和省政府以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了国家级和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以来,改善了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了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对改善民生意义重大。为了进一步提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际效果,市委、市政府决定在部分县市区实施国家、省级营养改善计划的基础上,由市、县两级财政筹集资金逐步对全市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施免费午餐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是顺民心、解民忧,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实施此项工作。
二、范围标准和工作步骤
(一)范围标准。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覆盖全市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采取市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统筹管理、各学校负责具体实施,以学校食堂供餐的模式,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一顿免费午餐。标准按照6元/生.天执行(只含食材、调味成本)。
(二)工作步骤。
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由点到面、有序推进”的思路推进,从秋季开学起正式启动实施,到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是推进此项计划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市级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全力以赴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平稳有序顺利实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市政府成立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免费午餐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二)整合资金,改善条件。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计划所需资金,在国家、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根据核实后的实际用餐天数和用餐学生人数,按照1元/生.天的就餐资金补助各县市区,其余资金由县市区财政保障,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要结合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按照要求,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逐步改善学校食堂条件,使学校食堂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为加强全县“工程”的指导和协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于2011年12月12日成立__县“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针对这项工程,分高等教育函授和电大远程教育进行招生,我县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采取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的方法,由县农工部牵头会同县委党校组织全县17个乡镇(场)分管“工程”的领导干部统一到党校参加招生宣传动员大会,把招生任务分配到乡镇(场)并统一发文至村委会,党校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场)招生工作,按照程序逐级上报招生名单并由县农工部审核把关。高等函授教育直接把招生任务分配到各乡镇(场),由分管领导抓好落实。
2012年—2015年共分配我县远程教育计划数197人,实际招生数187人(见附表1),招生完成比例95%,其中2012年分配计划数55人,实际入学数60人;2013年分配计划数50人,实际入学数38人;2014年分配计划数46人,实际入学数42人;2015年分配计划数46人,实际入学数47人。在实际入学的187名学员中,除2012级有5名学员因在外地务工暂时休学,其余182名学员均按时参加了我校组织的教学和考试活动,无虚报、假报及中途退学瞒报、漏报,套取财政专项资金及违规收取学杂费等乱收费现象。
2012-2015年共分配我县高等教育函授计划数44人,实际招生数29人,完成招生比例75%。其中2012年分配计划数4人,实际入学数1人;2013年分配计划数6人,实际入学数6人;2014年分配计划数16人,实际入学数12人;2015年分配计划数18人,实际入学数10人。所有学员均到__农大成人高等教育函授进行定期学习。
自2012年承办这项惠民工程以来,远程教育教学及学籍管理工作主要由党校负责,党校有专门的函授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工作——每个学期初按照上级电大的教学计划来制定课程安排表,根据学员的实际需要安排面授、社会实践等活动,较好地完成了教学任务,同时定期组织学员参加上级电大组织的面授课和网上答疑。每个学期末及时组织学员参加期末考试。此外,党校每届“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均配备了班主任,负责搞好本届教学及班务管理工作,定期了解班上学员的日常学习情况,以便及时解决学员学习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我县不是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教学实践基地,所以没有该专项资金,不存在乱用情况。只有日常的培养经费,培养经费是按照上级电大和县财政的财务制度合理使用。
截至目前,2012年(远程教育)入学的60名学员有52名已顺利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其他8名学员,有5名学员因在外地务工无法回来参加授课和考试暂时休学并申请保留学籍延时毕业,1名学员因没及时照毕业照导致毕业证无法按时办理,另外2名学员因一门课程没有完成而导致延时毕业。在后期我校尽快督促和帮助这几名学员及时完成课程和照毕业照,争取让他们早日拿到毕业证。
对每一位在校就读的学员,我校都会为其建立学习档案,首先学员的报名表按照入学时间集中装订成册,学员花名册分发给每一位学员以便学员之间相互联系;然后学员每个学期的学习记录在学期结束后统一规整,在毕业前整理成册与其他资料统一归档。
2012年高等教育函授入学的1名学员,已顺利毕业,现又成为1名2015级专升本学员。
我校(远程教育)承办这项工作已经有将近4年的时间,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如制定课程的时间更加合理了、组织学员参加考试等活动也更加顺利了。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的一下几个方面:
1、和学员沟通还不够紧密,由于部分学员都在乡镇,交通上不是很方便,日常沟通还不够紧密;
2、个别学员在外务工,不能及时赶回来参加面授课程。但事后老师还是会尽量安排时间为其补课;
3、我校硬件设施还不够完善。由于计算机数量不是很多,每次安排计算机上网操作的时候只能分批进行,再加上教师的数量有限,安排课程上有时还得外请教师。
4、学员
自身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我校在开展面授课程的时候可能无法兼顾到每一位学员,有个别学员学习起来有点困难。5、__农大招收的学员,学校与农工部缺少沟通,对学员的情况不够了解。
针对自查工作中出现的几个问题,我校(远程教育)专门召开函授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加以整改落实:
1、加强沟通。在后期工作中,我校会更加注重和学员之间的沟通交流,督促班主任和所在班级的学员进行沟通交流,必要的时候选派教师下到乡镇去指导学员。
2、加强设施建设。为保证学的上课效果,我校会定期检查多媒体及机房的设备,对出现问题的设备及时维修会更换。对于计算机数量不足这一问题,我校也会在后期加以改进,如提供教师的办公电脑或者笔记本给学员完成网上作业等。
3、提高面授质量。在以后的教学中,我校会更加注重学员的教学质量,对于不能及时参加面授的学员,在课后会及时通过网络发放上课的一些资料(课件、语音、视频等)给学员;另一方面,从实际出发,开展一些简单易懂但实用性强的课程,平衡好学员的学习能力差距。
(一)学员意见
在平时上课和考试期间,我校(远程教育)会不定期收集学员对我校招生和教学管理工作意见建议,学员普遍认为招生审核流程很正规,不存在弄虚作假。教学管理方面有部分学员认为学校安排的网上作业和上网机考过多,由于学员多数来自农村,基本是农民,素质参差不齐,有时很难按时完成。
(二)对工程的建议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立和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科学评价机制和招生考试制度;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努力丰富课程质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优质创新发展。
二、报考要求
1.报考条件
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均可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2.报考规程
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办理确认手续。各初中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并报教育局基教科进行资格审核后确认。
本市户籍的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原在外地借读的考生,到市招生办报名。外来人员子女如在本市继续升学,经市教育局基教科同意,可在本市就读学校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升入普通高中的外省(市)户口学生在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按国家和省的高考有关政策执行。
中考考生的体检、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和学业科目考试必须在同一报名学校或报名点。全市继续实行网上统一报名。
三、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中考志愿继续采取考前网上统一填报,各校于5月下旬组织考生在系统平台上统一填报,并于6月3日前完成志愿填报工作。
各校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时间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及时、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维护考生对全市招生计划的知情权,严禁限制、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或未经考生、家长同意擅自改动考生志愿。
2.志愿录取批次
(1)提前批次:师范定向生、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和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录取
第一小批:师范定向生录取(依次选择填报志愿)
省免费幼师男生、师范艺体类定向生、师范普通类定向生
第二小批: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录取(设一个志愿)
第三小批: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录取(设二个平行志愿)
(2)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第一小批: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录取
第二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含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及与基地课程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
第三小批:普通高中录取〔热点高中推荐生提前录取、四星级高中录取、三星级高中录取〕
(3)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录取
第一小批:师范普通类统招生录取(设二个传统志愿)
第二小批:五年制高职录取(设二个传统志愿)
第三小批:高技、现代职教体系“3+3”试点项目、中职对口单招专业录取(设二个传统志愿)
(4)第三批次:中职学校注册录取(设一个注册学校志愿)
省中学“中新合作班”根据招生计划,取分线在本校择校生取分线下最多降10分(含10分,不突破计划,不突破10分)。省中学在其他普通高中之前先行录取。汇龙中学、大江中学、东南中学、江海中学、吕四中学五所学校统招生、择校生同批次填报,共设八个平行志愿。
今年普通高中的志愿类型分为统招生和择校生。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一定要慎重,如果考生按志愿顺序被填报在前面的某普通高中录取后,后面的其他任何学校将不再重复录取;普通高中实行一次性录取,不再进行补录;考生要防止因估计过高、所填志愿数目过少而失去录取普通高中的机会。
考生要根据各类招生学校的录取批次和相关要求,认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了解清楚各类学校及不同计划、专业形式的收费标准,了解招生学校对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职业类学校有关专业对性别、体检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志愿填报的合理有效。
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必须了解清楚《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14〕1号文件)中有关“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不得转学”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见《2014年中招指南》中《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摘要)。
四、毕业升学考试
全市继续实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两考合一”和“一考多分流”政策,未参加中考者一律不得毕业和升学。凡未参加中考的均视为辍学,并纳入该校年辍学率统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具体操作办法按《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继续推进考试内容与方式改革,优化考试结构内容,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从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学业科目考试等方面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六项指标: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②交流与合作,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其中综合素质①、②项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其它四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评价细则详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通教基〔2013〕43号),评定结果由市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归口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组织上报工作于5月16日前完成。
2.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
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由市统一命题,我市统一组织,学校统一实施。地理、生物测试成绩呈现方式为A、B、C、D四个等级,并作为学生升学的依据(两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2014届初中学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5月26日下午进行的2015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两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最高等级确定。
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等均由各校按课程标准基本要求,分学期统一组织测试与测评,测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的相应评价项目。
理化生实验仍按课程标准基本要求,由市统一组织测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的相应评价项目。在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核中取得C等级及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普通高中。
3.学业科目考试
科目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体育与健康。其中英语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体育与健康考试采用学生初一、初二、初三阶段的学期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物理与化学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文化科目考试形式均为闭卷测试。
4.时间安排
初中学业科目考试日期定于6月16日、17日、18日三天。考试用时: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5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时间为4月26日、27日;初中体育考试于5月中旬前组织完成。
5.计分办法
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均为150分,其中英语闭卷笔试部分为12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部分为30分。物理与化学总分为15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90分,化学部分为6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总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部分为50分,历史部分为50分。体育与健康总分为60分。以上科目分值总计为760分。
6.命题原则及考试范围
中考学业科目考试命题坚持“遵循课标、紧扣教材、重视能力、贴近生活、控制难度”的原则,体现基础性、指导性、科学性、时代性和方向性。各科目具体命题依据及考试范围详见附件。
7.考试要求
中考学业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市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工作的通知》(通教办函〔2014〕38号)文件执行;初中体育考试按市教育局印发的《2014年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通教招〔2014〕2号)执行。
考生在体育考试之前必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标准按原国家教委1994年颁发的《中等学校体检标准》执行。学生体格检查的信息按市招办制定的标准统一采集,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
8.评卷工作
市中考评卷继续实行网上统一阅卷,分学科在各县(市、区)设点组织评卷,每个县(市、区)承担1—2门学科的评卷任务,阅卷教师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所有考生试卷实行双评,市招办统一合成数据和公布成绩。
五、招生录取
1.招生录取机制
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市中招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文件规定,今年市中招录取工作继续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统一实施网上录取。
2.录取投档原则
录取严格按考生填报志愿进行投档,志愿分为平行志愿和传统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具体办法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等志愿,被检索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学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学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学校。
传统志愿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遵循分数”。传统志愿填报设置了第一学校志愿、第二学校志愿等学校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先将考生按学校志愿分开,再将填报同一学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排队投档。如果某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考生的分数达到或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投档分数线,也只有在这所学校第一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投档。
3.招生录取要求
全市中等学校招生一律在中考后进行。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审批程序,严禁学校无计划招生、无档案招生、不按招生政策规定招生和不按考生志愿录取。
所有普通高中、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对本校的招生录取,须统一提出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要求。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和自主招收特长生,须首先按招生学校对综合素质的等级要求确定候选推荐生名单,然后按规范程序进行推荐和招生。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师范定向生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A级,其余指标不低于B级。学业测试等级要求是生物、地理不低于B级。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B级,其余指标不低于C级。学业测试等级要求是生物、地理不低于C级。
特色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与学校特色相对应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为A,其余项目的等级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要求。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至少有三项不低于C级。普高和职校招生在以上条件基础上可另行提出相应的录取等级要求。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部分职业类学校招生投档录取须划定最低控制线。其中:省免费男幼师投档最低控制线为570分(总分的75%);师范艺体类定向生投档最低控制线为532分(总分的70%);师范小学教育、英语教育定向生投档最低控制线为646分(总分的85%);师范学前教育定向生投档最低控制线为608分(总分的80%);师范艺体类统招生投档最低控制线为532分(中考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师范普通类统招生投档最低控制线为532分(总分的70%);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投档最低控制线为570分(总分的75%);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94分(占总分65%);报考卫校高职护理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32分(占总分70%);中职护理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94分(占总分65%),其它医学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56分(占总分60%)。
4.师范生录取
高等师范学校师范类招生分为师范定向生和师范统招生两类,高师和如皋高师继续招收师范定向生,仍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五年制师范定向生培养工作的意见》(通教发〔2014〕2号)执行。师范定向生录取按照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据传统志愿原则,按1:1.2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其它师范类招生均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分小批次依据传统志愿投档原则,按1:1.2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师范艺体类招生列入提前批次录取,所有艺体类考生须经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后才可以报考,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五年制师范艺体类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通教高〔2014〕1号)执行。
5.普通高中录取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分县(市、区)具体负责实施。市招办根据规定的时间、流程、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录取条件统一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实行录取。
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今年各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安排不得超过本校统招生计划的10%。
市招办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规定的批次和招生计划录取。各普通高中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规定,不得以各种名目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不得跨县(市、区)和省辖市招生,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学生入学。
录取中,凡遇同分考生,则根据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有同分则按语文和数学两门成绩排序;再同分则比较语文单科成绩。凡根据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许擅自流动,要严格执行省高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学校要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普通高中录取条件中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今年省中学招生要继续确定70%的招生计划,根据初中毕业生源数,按比例将推荐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推荐生政策宣传和遴选推荐工作。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关于公布2014年市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办法的通知》(启教基〔2014〕37号文件)。
为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自主招生的特色学校、传统项目学校可继续使用不超过5%的统招计划安排招收本地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鲜明特长和较大发展潜力的特长生。省级课程基地或省级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可在本地招收与基地课程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招收特长生比例不超过该校统招生计划的5%,并实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学校必须制定招生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公布,并在其监督下自行组织测试。特长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均须参加学业考试并填报对应学校的志愿,特长生每生限报一所相应的特色高中,录取按市教育局制定的特长生录取办法,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工作均在5月底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市特色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实施办法》(启教基〔2014〕36号文件)。
符合上级规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经市教育局同意,可在市范围内组织招生,并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公布的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办学经费成本核算,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招生学校应根据招生日程安排提前组织面试和测试,并与家长、考生签订报考协议。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中招志愿填报时要填报相关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并在普通高中录取时第一小批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6.职业类学校录取
职业类学校志愿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分小批次依据传统志愿投档原则,按1:1.2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学校实行注册招生。
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招生列入提前批次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为进一步扩大考生和院校招生自限,中职类学校全部实行自主注册招生,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审批手续。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其中对高技、现代职教体系“3+3”试点项目、中职对口单招专业录取也可填报志愿并纳入统一投档录取。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可申报一所中职注册学校,由学校在中考结束后自主录取。本市中职学校招生办法详见《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本市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启教发〔2014〕23号文件)。
7.录取审批
根据省中等学校录取管理规定,市所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的录取均要由各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录取信息将作为省、市、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部门办理学籍注册以及升学报考资格的主要依据。
所有招生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各录取学校印制、盖章,并根据不同类型录取的学校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或市招办录取专用章。五年制高职(含高师)《录取通知书》须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专用章;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招办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市统一录取的中职《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招办录取专用章;市录取的中职《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招办录取专用章。中招录取费按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8.录取时间
今年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10日前完成;其它批次于7月10日开始办理注册录取审批,并于9月底前完成。
六、照顾政策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公通字〔2005〕78号和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苏民优〔2007〕38号文件规定,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
1.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3.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6.本市三峡移民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见义勇为被追认为烈士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1条执行;见义勇为死亡或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的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3条执行。
本市军人子女的录取,按照相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执行。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至少公示五天时间)无异议后,在6月3日前报市招办,市招办会同相关部门验审,验审通过后方可按规定享受照顾加分政策。
七、收费政策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加大扶贫助学力度,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的管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学费,按省、市规定的减免政策执行。
八、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招考工作平稳运行
中招工作关系到每个学生,涉及到千家万户;中考改革也是一项涉及社会稳定与教育自身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必须在全市统一要求、统一领导下有序平稳运行。招生考试部门要完善监管机制,明确责任,从严治考,依法治招,确保招考各个环节组织有序,操作规范,保障到位。对违反规定和违规操作而影响改革进程、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平公正的学校及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高认识,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
中考改革是市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各校应从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现实需要出发,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根本要求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主动引导,使全市中小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和特色发展的思路更清,使全社会关心教育和支持改革的热情更高,使广大中小学生的发展活力得到更加有力的激发。
3.统一要求,确保改革精神落到实处
为确保中考改革的有序推进,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的总体部署,统一实施步调。必须按为所有初中毕业生提供学额的原则制定招生计划、按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大体相当的原则确定各类高中教育的招生比例。必须严格按市定标准设定推荐生比例,严格按学业考试、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立录取控制线和录取批次。
4.积极准备,确保备考工作规范有序
各校要严格课程管理,合理安排毕业班教学进度和复习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反对搞加班加点、“题海战术”。要重视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时间。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作弊现象。要重视对考生的心理辅导,指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消除考前的焦虑心理。
一、组织领导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市技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
*市技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
各招生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各学校招生工作机构要负责好招生宣传、组织新生报名、体检、录取及新生注册备案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春季招生任务。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
春季招生实行登记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由各学校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的基本条件制订,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核准后,制定和公布春季招生简章。市属技工学校的招生简章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省直厅、局技工学校的招生简章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不经审核备案的招生简章不得向社会公布。未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的新专业(工种)不得招生。
三、招生对象学制
技工学校主要招收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以及一切有愿望参加技能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的社会各类人员均可招收。
以中级职业资格为培养目标。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其中:烹饪、餐旅服务、商品经营、公关礼仪、计算机文字录入、服装设计与制作、美容美发、办公自动化、制革制鞋、出版印刷等一、三产业的专业(工种),学制为二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为两年。
以高级职业资格为培养目标,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四年;招收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并具备中级职业资格的,学制为二年;部分第三产业的专业(工种),经省劳动和保障厅批准,实行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四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中高级培养目标,凡缩短学制的都必须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招生。
四、招生宣传
各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培训成果展示、毕业就业推介、招生政策义务咨询、便民服务、印发宣传资料、进村和社区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进行技工学校招生宣传。
五、招生登记
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可凭户口本、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名。对于不同专业对学生身体素质的要求不同,要有侧重地进行目测和体检,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招生收费
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省、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各校要公示收费项目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强化县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切实把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落实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入学划片原则
1、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小学、初中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小学、初中划片方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要确保本行政区域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相对应的服务学校。其中路南、路北两区的初中划片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实行。划片方案应保持稳定,确需调整的要充分照顾学生就学方便,保持平稳过渡。
2、认定学生服务区片学校,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
3、各县区、各公办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子女入学无障碍工作的要求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农民工子女就读无障碍工作实施办法》,主动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调查摸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招生入学
1、片内生的认定及入学
片内生的认定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适龄儿童(学生)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合法固定住址一致,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如不一致,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合法固定住址作为确定片内生的依据。
②适龄儿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固定住所,以户口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
③新购住房迁入新居的,虽然人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以新居住地为准(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等材料)。
④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及投亲靠友的,凭拆迁部门证明,可在实际居住地划片入学(需提供动迁证明、户口簿及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
⑤其他户口情况特殊者,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由县级教育部门审查核实,核实后确定片内学校,认定为片内生。要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相应的片内学校。
2、农民工子女的入学
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固定住所证明;三是有公安部门办理的暂住证明。持上述证明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3、小学招生
小学招生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报名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安排,但招生时间不得早于6月上旬。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截止到2009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必须按划片方案入学。小学不应接收片外和不足龄学生入学。
4、初中招生
初中招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今年继续进行小学毕业质量检测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有条件的学校可将英语列入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2日,考试在县级教育部门指导下由毕业学校命题和组织。各县级教育部门采取抽查方式对各校命题进行监控,确保命题质量。要认真组织考试,规范监场、阅卷、登统等各项工作程序。考生成绩以等级制形式记入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不得组织县(市、区)区域内小学统考,并不得进行学生、教师的成绩排队。
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由各县级教育部门统一印制,学校组织专人填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并逐级签字盖章。表格上要粘贴考生近期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在录取前统一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保管,严禁个人提留,严禁造假表,严禁复制。录取后,作为学籍管理资料存档。
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经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划片方案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各初中校按县区统一安排组织学生报到,进行户口审查。凡户口不符合要求者,一律退回到原所属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调整。招生名单确定后,各初中校将录取花名册(一式两份)、电子学籍软盘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分别报各县(市)、区教育(中教)科(市直中学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路南、路北两区同时将电子学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各县区要组织专门力量,统一录入微机,由微机统编学号建立学籍,按微机录入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必须在开学前15天内发到学生或其家长手中。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
5、特教学校招生
特教学校招生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招生和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纳入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把任务落实到乡镇和学校,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好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对确实不适合随班就读而本区又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要指导、动员这些残疾儿童到相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普通中小学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在随班就读班级的课堂教学中,要处理好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的关系,应当以集体教学为主,并要对残疾学生加强个别辅导。
四、初色学校招生
*十中女篮、*八中男排、*十一中女排、*十六中男篮和田径运动队,在全市范围内应届小学毕业生中招收优秀运动员,招生办法与往年相同;*十中继续招收部分初中艺术特长生,其招生由*十中自行组织,具体事项见学校招生简章。特色学校所招学生按片内生对待。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河北*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面向市区招收6个英语班,在全市范围内招收1个俄语班和1个日语班。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7日,报名地点在河北*外国语学校(新校址),报名时需带户口本和学生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二张。英语班测试时间为6月13日,测试科目为英语一科。俄语、日语班的测试时间和办法见学校招生简章。英语班命题、招生由市教育局和外国语学校共同组织,具体事项见学校招生简章。
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继续实行六年一贯制,即学生取得初中学籍后,初中毕业不再参加中考,直接升入外国语学校高中部,自动取得本校高中学籍,按当年公助生对待。同意实行六年一贯制的,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考生登记表上签字,不同意的不得报考。初中部教学突出外语特色,注重初、高中教学的衔接。
五、适应中考招生改革,加强学籍管理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要逐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在现有基础上,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分配比例进一步提高。同时要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逐步将评价结果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为适应中考招生改革,必须加强学籍管理。
1、贯彻落实划片招生原则,遏制初中择校。市区今年七年级新生,符合下列条件届时可享受分配到初中学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指标:
①七年级按规定划片入学,初中阶段始终在该校就读的,享受该校指标。
②七年级按规定划片入学并就读,初中阶段确因户口、住址迁移,经县区教育局批准转入新的管境学校就读的,享受新转入学校指标。
③干部子女及其他随父母工作调动,户口、居住地由市区以外迁入,经县区教育局批准转入管境学校就读的,享受转入学校指标。
④七年级入学到市区内民办学校就读并初中阶段始终在该校就读的,享受该校指标。
⑤七年级入学到市区内民办学校就读,中途经区教育局批准转回管境学校就读的,在哪所学校就读时间长,享受哪所学校指标。
其他县(市)、区可按此精神,自行确定相关报考条件。
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在指标分配上待遇相同。
2、随着招生制度的改革,学籍档案将作为各类招生的重要依据,必须引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颁发的小学、初中学籍管理办法(冀教基[2005]5号),实行学籍电子注册制度,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标准编制14位数字的学籍号,使用全省统一表式的学籍卡(学校存档)和全市统一的*市小学、初中学生学籍档案(升学用)。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新生入学以前,继续组织各中小学有关领导和学籍管理人员进行新的学籍管理办法的培训。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填写要认真、及时、完整,资料要齐全、规范、准确。
3、为适应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市区初中学籍管理实行市、区双重管理。即各区在新学年开学初学籍实行电子注册后,在9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市区初中学生正常流动的审批,在原各区教育局审批的基础上,同时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今后中考报名以市教育局掌握的学籍为准。其他县(市)区也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为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提供保障。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借读等都要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六、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努力促进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1、按教育部规定,公办中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特殊情况需要借读的学生要办理正式的借读手续,在经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入学,并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班容量不得超过45人,初中班容量不得超过50人。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保划片后不超班额。目前因特殊原因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8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一、考试的科目
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包括统考类科目和考查类科目,考试方式分笔试类考试和操作类考试。
2009年1月的学业水平考试的笔试类统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操作类统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考试。
二、考试的时间
(一)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类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009年1月17日至18日,其中:1月17日考物理、化学、生物,1月18日考地理、历史,各科目的笔试时量均为90分钟。
(二)操作类考试时间为2008-200年第一学期的第17周至第18周,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时量为20分钟。
三、考试的命题、评卷
(一)命题指导思想
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指南,注重对学生能力的考察,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要适应课程管理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对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促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校招生的逐步协调。
(二)命题原则
1、基础性原则:命题要严格按照《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基本要求,不拔高,不拓宽。注重三维目标,渗透对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考查。试题要包括识记、理解、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个能力层次,根据各学科特点,合理确定不同能力层次试题的比例。各科试题要符合学科特点,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科学性原则:命题要符合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符合学生认知水平、认知规律和发展要求,有利于界定学生学习结果,有利于学业等级分类,有利于淡化分数竞争。试题要侧重对模块主体知识和核心内容的考查,在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同时,要增强试题的探究性、开放性、灵活性和综合性,促进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挥。试题的难易度适中,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的比例适当。
3、导向性原则:命题应有利于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改变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会学习,引导他们形成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实现全面而有个性化的发展:命题应有利于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的转变,引导教师使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和方法组织教学:命题应有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教师和学校评价体系,促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
4、公平性原则:命题要体现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命题工作应充分考虑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在地域、经济、文化、城乡、民族等方面的背景差异,避免因偏题、怪题而造成学业水平考试的不公平待遇。
5、实践性原则: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计算机考试命题应注重对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整体素质的综合考察,应尽量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适应高中学生的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使学生能够创造性地运用知识独立解决问题,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整体发展。
(三)命题依据
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依据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原则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说明》(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印发),进行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类统考科目的命题。
由陕西省教育厅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以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原则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实验操作与评价》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分册内容为主要依据,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操作类统考科目的命题。
(四)命题及评卷的人员构成
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和阅卷人员,应由思想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具有中学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熟悉普通高中教学实际、本次无直系亲属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教研人员、实验管理人员和中学教师组成。各学科命题及阅卷人员中至少应有1名教科研或实验管理人员参加。
四、考试成绩的等第划分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含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的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类科目成绩使用等级制呈现,成绩按所有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在全体考生中所占的比例为A级占30%,B级占40%。C级和D级占30%(其中D级控制在3%以内)。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其中,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试的分析与评价
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负责协调各市、县考试管理部门抽调学业水平考试的各学科试卷和考试成绩,于2009年3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牵头,省教科所和省教育厅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对学科考试的试卷和成绩进行分析评价,并于2009年4月1 5日前形成分析评价报告。
六、其他
1、考查类科目的组织实施。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6个考查类科目,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考试形式并组织实施。
高校国防教育创新高校国防教育要发展,根本在于尊重教育规律,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推动发展。作为高校国防教育重要形式的学生军训应切实增强国防教育的实效性,不断提高军训质量,推动高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深入持久发展。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从三个方面试论高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创新问题。
一、当前高校军事技能训练存在的突出问题
1.管理层认知问题
一是部分教育行政领导层对高校国防教育认识不够,对高校国防教育重视不够,集中反映在对军训时间、经费、师资配备上不能落实有关规定;二是认为军训是一项不出效益的工作,甚至是倒贴钱,军训经费难以保证,落实军训工作满足于有则行;三是主次颠倒,偏重军训对学生行为习惯的规范管理,而将军训的国防教育职责放于次要位置;四是军训各级管理和施训人员对训练安全存有顾虑,怕担责任,故多选择训练难度较小,低强度的科目进行训练。
2.训练场地问题
军训技能训练需要有特定的军事氛围环境,但目前高校大多都在校园内进行军训,而校园环境氛围却不同,一方面高校不能满足军训对场地的要求,实践也表明了军事技能训练中的轻武器射击、战术、军事地形学、综合训练等内容在高校校园内很难进行;另一方面军训在校园内进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其他学科教学任务的正常开展。
3.训练内容问题
训练大纲要求的军事技能训练科目由于场地、教学设施、师资等不足而不能完全开展。高校学生军训开展20多年,军事技能训练仍以队列训练为主,由于学生多,教官少,训练场地受限、训练器械难以保障等等,使得战术、轻武器射击、综合训练等教育部训练大纲要求的训练内容根本开展不了,造成训练内容单一,训练形式缺乏新意,只能在低水平徘徊。
4.帮训教官问题
由于高校军训时间段都集中在新生入学的头几周,使教官数量很难保障,加之部队精简,战备训练任务也很繁重,部队中高素质具有大学生军训经验的教官已难于满足高峰时间段参训人数。为了完成帮训任务,不得已将一些刚参军刚半年缺乏军事技能训练教学经验和一定管理经验的新兵没派出训练大学生,所以军训质量和效果就大打折扣。
另外,军事技能训练有一个不容忽视的榜样示范作用,就是通过战士的言传身教,让学生感受军队铁的纪律和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如果我们的教官本身的军事和政治素质不高,训练质量势必要受到影响,那么,这种榜样作用就很难体现出来,在短短的几天训练中,教官管理方式较生硬,学生不接受教官的管教,以致发生口角冲突的情况在很多高校都屡有发生。
5.军训政治思想问题
对参训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军事技能训练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实际训练过程中普遍存在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跟不上的问题。各高校军训都是由几个部门共同协作完成的,由于人员都是临时集中,没有长远的管理机制制约,教官军事训练任务很繁重,又缺乏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加之学校无专职政工而使军训过程中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不能很好的跟进,影响军训效果。
二、军训工作改革创新的必要性
高校国防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军训是高校国防教育的重要载体,而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和我国建设需要,适应教育发展,充分发挥作用,在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的今后,高校军训科学发展,改革创新,适应形势变化,显得尤为突出和必要。
1.是高校军训要进一步持续深入发展的要求
军训要进一步持续深入发展,必须及时总结经验,调整训练方式方法,如调查显示,目前高校学生集中军训大部分都在校园内进行的,学校与军营是截然不同的环境,如果校内军训一味按照军营中的训练要求,在形式和内容上照搬训练大纲要求,而不因地制宜,结合校园教育氛围适必影响军训目的,也很难收到预期效果,甚至会出现负面效应,所以应进一步研究依据军训形式调整训练方式内容,使训练内容更科学适应教育发展规律。
2.是适应学生群体的变化的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也是对高校军训工作的要求,军训要改革发展就要研究施训对象的特点,适应学生群体的变化,军训是高校学生入学的第一课,如何上好第一课尤为重要。
目前大学军训普遍与初高中军训没有太大区别,使学生产生认识误区,不利于学生国防观念进一步提高,必须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教育方针,尊重教育规律准确把握高校新生特点和成长教育规律,寻求合适的开展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的切入点,以达到军训目的。
3.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
我国当今的教育改革,已进入更深层次,尤其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对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纲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提出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德智体养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立足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这就要求我们高校军训工作认真贯彻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不断改革与创新,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培养合格全面发展的人才,推动高校国防教育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4.信息时代网络的普及要求军训创新教育形式内容
网络教育是传统教育方式的变革,具有教学时空的延展性、教育对象的广泛性、教育内容的丰富多样性,教育方式的灵活交互性等特点。高校军训充分利用网络形式开展国防教育是新形势下教育改革的要求,也是教育规律,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于促进高校军训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意义
专业学位(或称职业学位)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培养具有职业背景、适应社会特定职业或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设置的。我国自19*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专业学位教育迅速发展,已基本形成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层次并存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培养了大量专业学位人才,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调整和优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取得较快发展。目前,全省已有26所高等学校开展了15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和输送了一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但也应当看到,我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社会对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培养单位和专业领域偏少,招生规模较小;培养模式有待改进,培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各地、各部门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意义,坚持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科教兴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坚持“加快发展、改革创新、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方针,着力构建特色鲜明、类型齐全、结构合理,有利于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加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健全专业学位类型,拓展培养领域,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扩大培养规模。“*”末,全省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比例力争达到1∶1;实施专业学位优秀品牌建设工程,突出培养特色,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100个左右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程度有所提高;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的培养体系和发展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专业学位学科建设。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对专业学位人才需求的研究和预测,准确把握专业学位学科的特点,加强对专业学位学科建设的探索和研究,充分发挥和挖掘现有学科优势和潜力,积极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学位学科;创造条件,增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种类和培养领域,搭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平台,实现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教育协调发展。
(二)深化招生改革,努力增加优质生源。培养单位要抓住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强化特色和品牌,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努力增加优质生源。要深化招生改革,科学确定招生规模和录取标准,改革考试科目,探索多元化测评,加大复试成绩在选拔中的比重。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既要努力扩大招生规模,又要严格标准和程序,把好入口关。
(三)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要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和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根本,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弹性学制。要根据社会需求和专业学位的职业背景,优化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加强课程案例建设和教学应用,着重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实际工作能力以及观察分析问题、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实施专业学位优秀品牌建设工程,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突出办学特色,通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品牌树立高校形象,提高学校知名度。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任课教师、指导教师的遴选、聘用、培训、评价和激励制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重视和加强校外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双导师制,积极吸收相关行业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人员参与培养活动。加强任课教师、指导教师培训,科学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区别,积极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强培养基地建设。广泛吸收和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培养,各级政府、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要密切协作,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实行资源共享,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
(六)建立健全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学生、学校、社会和政府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机制,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在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教学科研项目申报、教育捐赠资金使用、学生奖励等方面,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倾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招生规模大、培养质量高的培养单位,要在学科建设、优秀学位论文评审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大支持力度。
(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认真借鉴国际上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针对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实际,探索互聘教师、交换学生、共建实习基地等合作途径,加强教学和管理交流。支持高等院校和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八)建立和完善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门的质量标准、评价体系和评估制度,遵循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针对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科学评价专业学位教育质量,逐步建立内部评估、机构评估、社会评价相结合的专业学位教育评估体系。
四、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营造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将各级各类人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纳入当地人才建设和继续教育的总体规划。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财政、人事、经贸、科技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