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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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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论文

第1篇:国际贸易法论文范文

论文内容摘要摘要: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对争端方进行司法审查,其对象主要是以各成员的抽象办法为主,如行政行为、贸易管理行为或办法,涉及的是违反之诉和非违反之诉的新问题。本文以此为基础,探索了国际贸易纠纷司法审查对象在适用中存在的新问题,以期促进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

在WTO调整各国贸易关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审查各国政府行为的情况,包括审查对外贸易、对外贸易管理政策的制定等。在国际贸易纠纷中,明确WTO体制下的司法审查对象,可以防止WTO各机构,确保争端解决机制严格地在WTO法规定的范围内运作。

WTO下国际贸易纠纷的司法审查包括国内和国际法意义上的司法审查,本文中提到的司法审查是WTO体制下的国际司法审查,即国际法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国际法意义上的司法审查,是WTO争端解决机构根据WTO《有关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DSU)进行的处理成员间贸易争端的国际司法程序活动。

国际贸易纠纷的司法审查

司法审查针对的是被审查行为的性质,如违宪审查、行政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等。通过审查该类行为,判定哪种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而所解决的是被诉主体及其行为的可诉性新问题。

在国际贸易纠纷中,争端的成员方一般将争议提交WTO寻求解决。WTO协议中对司法审查,并不明确所审查的行政行为或外贸管理行为的性质究竟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但也没有限定是具体行政行为。由于WTO成员的国内法院处理贸易行政案件时,更多的还是以国内法规为裁判依据,并不会直接适用WTO相关规则。即使是从国际规则方面考察政府政策或抽象规则,对国际规则的识别,除非是直接违反国内法律,否则也会作出有利于本国政府的解释。对于抽象的法律规定提起司法审查,就需要WTO体制规定国际层面的司法审查。

国际法层面上的司法审查结果,是WTO/DSB对其成员之间贸易争端的结果,表现为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WTO下针对国际贸易纠纷的司法审查是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审查成员的外贸管理权时审查其行为或办法是否违反WTO国际规则,进而判定该规定是否构成贸易自由障碍。这就要求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首先审查被诉成员的相关立法规定和办法是否违反GATT/WTO规则,涉及更多的是成员相关办法的违反和非违反性。

国际贸易纠纷的司法审查对象

(一)审查对象的范围

WTO规则约束的对象是政府,所调整的是政府间的宏观经贸政治关系,以政府间贸易政策和实践的协调为其价值取向和终极目标。DSB是WTO在实践中为解决贸易争议而设立的专门的争端解决机制,它明确规定了其司法审查对象是WTO争端解决机构所受理的违反之诉和非违反之诉,它所接受的案件是以违反之诉和非违反之诉为诉因的。将司法审查对象区分为审查违反之诉和非违反之诉的依据是DSU第3条第8款和第26条第1款。DSU第3条第8款规定摘要:“凡出现违反涵盖协定规定应承担的义务的情况下,该行为就被视为构成了利益受到抵消或损害的表面证据。这表明,正常情况下可推定为摘要:违反规则就对该涵盖协定的其他当事成员方产生了有害影响,在此情况下,要由被告方举证反驳诉讼”,即为违反之诉。第26条第1款则规定摘要:“GATT1994第23条第1款(b)项表述的不违反之诉”。

根据GATT1994第23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摘要:凡任何一个缔约方认为,它依本协定直接、间接预期的任何利益受到抵消或损伤,或者实现本协定的任何目的受到妨害,而这是由于摘要:(a)另一缔约方未履行其本协定的义务,或(b)另一缔约方采取的任何办法,不论其是否和本协定相冲突。

根据以上的规定,(a)项为违反之诉,是指方指控或认为被诉方国内法规或行政办法和其承担的WTO体系下某项协定义务不一致或者违反了协定义务。而(b)项为非违反之诉,是指方认为被诉方的国内法规的实施或者行政办法的结果导致其在WTO协定下直接或间接的利益损失或减损,或者认为损害了协定目标的实现。也就是说,即使对方办法不和“本协定相冲突”或“存在任何其他优势”,即使不违反GATT/WTO法律规定,亦可作为的理由或“诉因”。可见,DSU基本上沿用了GATT第23条的规定,把违反之诉和非违反之诉作为其司法审查对象的范围。

(二)违反之诉和非违反之诉的区别

通过分析DSU可知,适用违反之诉是基于保护各成员在适用协定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而在GATT/WTO多边贸易法律制度设置“非违反之诉”,最原始的指导思想是“利益平衡”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通过采用GATT未明确禁止的贸易办法(即所谓“灰色区域”贸易办法)而损害或破坏贸易谈判和减让表现产生的相互利益。

因此,违反之诉和非违反之诉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基于损害、依据WTO有关协议产生的正当利益而提起的,而它们的区别则表现在摘要:

产生的原因不同摘要:违反之诉是违反协定义务而造成伤害,其根据是禁止违反条约义务和具体承诺;而非违反之诉是必须实施了办法而导致损害,但并不一定违反协定义务,其根据是禁止剥夺合法预期利益。

举证责任不同摘要:举证责任在哪一方,对能否胜诉具有重大影响,成为诉讼程序中的决定性因素。在国际贸易纠纷规则中,明确规定了违法之诉和非违法之诉的举证责任。对于违反之诉而言,DSU规定了此类案件的举证责任在被告方。而对于非违反之诉,方应提出详尽理由以证实有损失或损害存在。

救济手段不同摘要:根据DSU的规定,在违反之诉案件中,若裁定有违反WTO义务的行为,违反方有义务停止违反WTO有关规定的办法,并采纳争端解决机构(“DSB”)的建议。在非违反之诉的裁定中,被诉方主要是补偿,即争端当事双方“做出相互满足的调整”。

(三)对违反之诉和非违反之诉的规定

1.对违反之诉的规定。绝大多数国际贸易纠纷涉及的是违反之诉。WTO项下,如《补贴和补贴办法协定》、《和贸易有关的投资办法协定》、《装运前检验协定》、《进口许可程序协定》等,明确规定在违反适用协定下承担的义务都被视为构成利益丧失或减损的案件中,可直接适用于GATT1994第23条(a)来解决争端。

2.对非违反之诉的规定。非违反之诉是建立在这样的一个事实基础上摘要:政府希望从贸易协定中获得的利益,可能为另一政府毫不相关的并可容许的行为所抵消,而有关行为是在制定协定时不可能合理预见的。各国进行对外贸易时会出现许多不可预料的情况,非违反之诉的设立可以更大地拓宽争端解决的领域,便利于各成员解决争端。在WTO的立法过程中,“非违反之诉”被适用到其立法领域,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及WTO对GATT1994的各项补充协定中,如反倾销反补贴、海关估价等,但对《和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则规定了其对GATT1994第23.1(b)和(c)的非违反丧失和减损的适用期限。在此重点介绍GATS规定及TRIPS协议的规定。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在“非违反之诉”方面大多仿效GATT的规定。具体而言,对“非违反之诉”的诉因规定在两个条款中摘要:在GATS第23条第3款里明文规定摘要:“凡任何成员方认为,按本协定第三部分规定,一成员方在具体承诺中计入给另一成员方的可合理预期的利益,在采取任何和本协定不相冲突的办法而受到抵消或损伤时,可求助于DSB。”而GATS第6条第4、5款则规定摘要:“为保证有关资格必备的条件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条件等办法不致构成不必要的服务贸易障碍”,“在一成员已作具体承诺时,该成员不得以不能合理预期的方式来适用许可证和资格必备条件、技术标准,使具体承诺受到抵消或损伤。”可知,GATS在争端解决方面直接引入GATT争端解决机制,包括非违反之诉在内。

《和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议)并未明确规定有非违反之诉,只是在TRIPS协议第64条第2款规定了对GATT1994第23条第1款(b)项和(c)项的适用期。即摘要:自《WTO协定》生效之日起5年内,GATT1994第23条第1款(b)项和(c)项(非违反之诉和情势之诉)的规定不得适用于TRIPS协议下的争端解决。何时适用并没有规定,也就不可能利用非违反之诉解决国际知识产权争议。

国际贸易纠纷司法审查对象在适用中存在的新问题

非违反之诉是WTO的一项非凡诉讼机制,由于GATT/WTO未作更明确规定,其作为WTO协议的一部分在国际贸易纠纷中成为一项极富争议的机制。

(一)对非违反之诉的规定趋于模糊

虽说WTO各协议大多规定有非违反之诉,但规定极其模糊。对于GATS和非违反之诉,由于GATT本身对非违反之诉的规定在措辞上比较模糊,这也就导致GATS在依靠GATT争端解决机制时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非违反之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如在服务贸易谈判中没有“关税制约”的概念,每一成员方在“逐步自由化”原则的指导下,递交一份包括市场准入承诺表和国民待遇的条件和限制在内的“非凡承诺时间表”。这样也就冲淡了各成员方可合理预期的利益,对于非违反之诉的使用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而对于TRIPS而言,由于对非违反之诉的适用设置了期限,在使用效力新问题上表现得更为模糊,实践中也就不可能适用非违反之诉解决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争议。

(二)对于“非违反之诉”机制的启动存在不同立场

争端解决实践中,争议成员根据自身的利益,对于非违反之诉机制选择了不同的立场摘要:“克制主义”和“激进主义”。“克制主义”认为非违反之诉应该有所限制,并要求最低限制地运用非违反之诉。这是为了避免非违反之诉机制的负面效应,从而维护WTO规则的导向性。而“激进主义”则认为针对一成员方所采取的办法是否违反WTO协议这一法律新问题时,该成员方无须花太多精力去判别应当提起何种诉讼,而是直接提起非违反之诉。基于“激进主义”,非违反之诉被认为是“独立性模式”,这样就很轻易导致非违反之诉机制的滥用。所以确立非违反之诉机制的目的在于填补WTO协议的漏洞并对关税减让的原始利益进行重新平衡。因此,将非违反之诉视为“克制主义”而予以启动,只将其作为对违反之诉的一种辅质的权利救济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控制那些GATT未明确禁止成员方使用的办法,防止由于这些办法的实施而事实上损害其他成员方从关税减让中获得的利益,从而进一步鼓励和促进各成员继续实行关税减让,达到货物贸易自由化。

涉及WTO协议的争议,最终都会归结到对某个成员方的贸易政策和办法。而WTO下国际贸易纠纷的司法审查要求建立一个可以适用于各成员方的独立的行政救济机构;建立一套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救济程序,从而为有关的当事人提供可能救济的机会;对当事人的或申请给予同情的考虑并提供充分磋商的机会,同时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并告诉其有上诉的权利。因此,明确WTO下国际贸易纠纷的司法审查对象是违反之诉和非违反之诉,充分利用WTO项下的相关协定,非凡是DSU来解决贸易往来中出现的争端,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进行和纠纷解决。

参考文献摘要:

1.孙南申.论世贸组织体系下的司法审查对象[J.社会科学,2006(5)

第2篇:国际贸易法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对外投资

根据WTO分类,服务贸易包括过境交付、消费者移动、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四种方式,即服务贸易竞争力应指一国服务业出口和对外投资能力。因此,通过运用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计算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等来评价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至少忽略占很大比例的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因此,较全面评价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还应考虑服务业对外投资及由此引发的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本文旨在通过比较中美跨境和商业存在模式(某国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对外国公民的服务销售模式)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以期为中国鼓励服务业对外投资而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出建议。

中美总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 为全面比较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笔者对两国跨境模式(BOP模式)和商业存在(附属机构模式-Foreign Affiliates Trade)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见表1)。 表1显示,1996年,美国FAT模式服务贸易总额首超BOP模式,2005年是后者的1.3倍;2002年,顺差额首超BOP模式,2005年是后者的2倍多。中国BOP模式服务贸易总额远低于美国,且处于逆差地位,即中国跨境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远弱于美国。 因中国整体对外直接投资严重滞后,所以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及FAT模式服务出口也很滞后、竞争力极其薄弱;FAT模式服务进口方面,即在中国境内的非金融类服务业外国附属机构境内销售收入,2005年总计739.74亿美元, 2006总计913.2亿美元,远远低于美国水平。总体而言,中国在FAT模式服务贸易方面处于明显竞争劣势。 中美双边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及服务业FDI比较分析 为深入分析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笔者分析中美双边服务贸易(见表2)。表2显示,无论是BOP还是附属机构模式的双边服务贸易,中国竞争力均远远落后于美国,特别是附属机构贸易模式,中国更显薄弱,2005年逆差额2倍多于BOP模式。 无论是总体还是双边服务贸易额,美国两种模式均处于竞争优势,且FAT模式强于BOP模式;中国两者均处于劣势,且FAT更劣于BOP模式。鉴于FAT模式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和趋势,所以需对FTA模式的来源——服务业FDI进行比较(见表3、4、5)。

表3、4、5显示,无论是服务业FDI总额,还是双边服务业FDI额,美国都远高于中国,使得美国FAT模式服务贸易发达于中国。美国服务业FDI处于净流出地位,而中国处于净流入地位,故美国FAT模式服务业处于竞争优势,而中国处于竞争劣势。 美国鼓励服务业FDI的政策 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表明,某国服务业FDI对其服务贸易竞争力,特别是对占主导地位的FAT模式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因此,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薄弱的中国应借鉴美国经验,通过促进服务业FDI来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一)重视国内服务产业发展,并重点进行产业培育 美国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之所以发展迅速,与其国内发达的服务业分不开。服务业已是美国经济中最庞大、发展最快的部门。美国支持 服务业发展的措施很多,较有特点的是: 主要通过宣传、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和管理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健康、迅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为使国内服务产业发展服从服务贸易全球战略发展的需要,适度放松反垄断限制。注重国防工业,特别是军民共用技术对国内相关服务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确定重点服务产业并保持其竞争优势。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特别是自实施“国家出口战略”和“服务先行策略”以来,其服务贸易和投资的产业发展重点愈益清晰,即将促进重点放在具有强大竞争优势的旅游、商务与专业技术服务(包括环保、能源等)、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教育服务、影视娱乐、电信服务等领域,并由商务部分别与能源部、环境保护署、卫生部、教育部等相关机构及行业协会组成专门小组,采取针对性促进措施。

(二)加大人力资本和研发投入,创造并保持服务业竞争优势 随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人力资本/技术密集型已成为服务产业的主要属性,人力资本/技术对保持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高水平的教育投入和人才的引进,为美国带来丰裕的人力资本,美国已拥有世界上人数最多、最具优势的科技人才队伍,促使为美国服务贸易提供竞争优势的产业基础持续得到发展,发达的服务业又反过来促进和扩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形成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使得美国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保持优势地位。 为争夺国际市场,使美国跨国公司在与国外公司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美国政府充当为其跨国公司在研发方面保驾护航的角色,如制订出一定的科研计划,采取各种措施推动跨国公司科研与开发的发展;通过延长跨国公司研究与实验机构的课税减免,来鼓励跨国公司进行科学研究,推动新型科技产品的开发,以便使美国的跨国公司能够在技术上领先别国,从而为跨国公司提供创造和发挥比较优势的机会和手段,增强美国跨国公司国际竞争力。

(三)提供资金扶持与援助,为跨国公司提供“基础支持” 利用各种渠道和机构对私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资金扶持和援助是美国政府的一贯政策。 金融支持。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对外货款业务中,有两项贷款是专门支持跨国公司向外直接投资的:开发资源贷款和私人对外直接投资贷款,即对跨国公司给予贷款,帮助扩展业务,提高在国外的竞争力。1971年成立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主要有两项业务: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投资保险和对私人投资者提供融资活动。 因中小企业开展海外投资面临更多风险,所以应更重视对其开展海外投资的鼓励和保护。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就日益重视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如建立小企业发展中心,对高科技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及实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等。 税收支持。税收政策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而提供税收优惠则成为政府鼓励私人资本进行跨国投资和经营的重要手段,也是美国政府鼓励和支持公司向国外扩大投资的重要工具,如除与许多国家在双边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外,还通过分类的综合限额税收抵免、延迟纳税制度、在税收协定中不列入税收饶让条款、经营性亏损结转制度、在进口关税减免制度、国外投资收入优惠税率等方式鼓励和促进企业开展海外直接投资。 设立扶持企业海外投资的政府性基金。如“TDA基金”作为政府资助私人海外直接投资的方式之一,其主要职能是通过资助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定向考察、特许培训、商业研讨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技术辅助等,增强美国公司的对外竞争力,帮助美国公司获得海外商机。其中,资助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费用约占美国贸易发展署整个预算的77%。

(四)建立海外投资保障制度,保障跨国公司对外投资 美国于1948年首创官方海外投资保证制度;1969年,美国再次修订《对外援助法》,规定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1971年1月,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正式开业,从此确立沿袭至今的由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管理海外投资保证业务的体制,即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对美国的私人对外直接投资承担特别风险和综合风险保险,如禁兑风险、征用风险、政治暴力风险,大大减少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促进跨国投资事业的发展。

(五)为海外投资者提供系统、完善、可靠的信息服务,以降低投资风险 美国政府主要通过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内特别机关驻外使领馆所设的经济与商业情报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等机构形成的信息网络为企业提供从项目考察设计、论证到组织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咨询 服务等来实现对投资者的情报服务。

(六)与企业密切合作,注重务实性、技术性促进措施 美国商务部等主要贸易促进机构除注重通过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和促进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健康、迅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外,特别注重与企业间密切合作,更多地应用深受服务出口和投资企业欢迎的务实性、技术性促进措施:如大量通过派出政府与企业联合商务团组,包括利用类似于召开美中商贸联委会等双边贸易协商方式开展游说与促进工作,以及举办各种商务对接、商务会议、展览等商务促进活动,帮助企业寻找商机;针对服务出口和投资不同于商品的不同特点,举办大量技术性、务实性很强的专业培训活动,帮助分析出口和投资目的地国家的市场和投资做法、消费趋势及习惯等,以帮助中小服务企业提高服务出口和投资技能等。

(七)改进跨部门合作及与各州的合作,提高促进与服务效率 1994年后,美国贸易促进协调委员会专门组成由各部门专家组成的服务业出口工作小组,主要集中进行跨部门合作与协调:数据采集与分析;共同确定为推动促进工作所必须的各服务行业的专业技术与专家人选;研究建立与民间企业最为有效的联系与沟通办法;共同制定在传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出口促进活动计划与方案。由于服务贸易涉及面很广,有许多州的法律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规定与双边谈判或多边谈判存在矛盾,因此,“国家出口战略”还要求联邦政府与各州及地方政府官员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结论 通过比较分析得出,中国无论是在BOP模式还是FAT模式服务贸易上均处于劣势地位,且后者的劣势更为明显;而美国服务业对外投资发达对其服务贸易,特别是FAT模式服务贸易国际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中国应把握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特别是服务产业国际转移和FAT模式服务贸易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通过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产业、丰裕人力资本和科学技术等高级生产要素、确定重点服务产业并实施战略性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企业海外投资综合服务网络、建构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充分合作、协调互促的服务产业出口和海外投资促进体系等,以推动中国服务产业海外投资,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1.郭根龙,服务贸易自由化和竞争力[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中国商务部服贸司.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M].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

3.中国商务部服贸司.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M].中国商务出版社,2008

4.李敏,美国、法国、日本鼓励对外投资税收政策比较[J].涉外税务,2006(8)

第3篇:国际贸易法论文范文

关键词:重商主义绝对优势比较优势自由贸易要素享赋论

在早期的贸易中由于贵金属的发现,人们对利润与资本积累的观念的变化,以及民族国家的兴起等原因,促使了重商主义的发展。重商主义的基本经济理论是:货币是国家财富的唯一形态,对外贸易是增加货币的源泉,政府活动的目的应是如何发展对外贸易以增加财富。重商主义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和发展。但它只是简单地描述社会的表面现象,对社会经济现象的探索只局限于流通领域,而未深入到生产领域,因而其经济理论是幼稚的、不科学的。

18世纪后重金主义学派的理论政策已不能适应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需要,迫切需要新的理论来指导对外贸易。于是亚当斯密在其经典巨著《国富论》提出了以绝对优势为基础的贸易理论,强调贸易双方各以自己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行贸易,双方都能获利。该理论从生产的绝对成本的差别为出发点,认为各国应按照各自在绝对成本方面上的优势进行分工,生产并出口绝对成本低的商品,进口绝对成本高的商品,即“以己之所长,换己之所需”。但这个理论存在一定缺陷: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任何绝对优势,那他就不会与别国进行任何贸易,但这个结论与事实违背。

后经李嘉图提出比较优势理论进行完善,进一步强调两国贸易时,即使一国产品不具有绝对优势,只要有相对优势,双方也都能获利。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是在亚当斯密绝对成本理论的基础发展起来的。根据斯密的观点,国际分〔应按地域、自然条件及绝对的成本差异进行,即一个国家输出的商品一定是生产上具有绝对优势、生产成本绝对低于他国的商品。李嘉图进一步发展了这一观点,他认为每个国家不一定生产各种商品,而应集中力量生产优势最大或劣势最小的商品,然后进行国际贸易。在资本和劳动力不变的情况下,生产总量将增加。由此形成的国际分〔对贸易各国均有利。李嘉图认为,在资本与劳动力在国际间不能自由流动的情况下,按照比较成本理论的原则进行国际分,可使劳动配置更加合理,可增加产品总量,对贸易各国均有利。比较成本理论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的作用。它促进了当时资本积累和生产力的发展。但其前提必须是完全的自由贸易。

实际上自由贸易理论提出以后,世界卜并没有实现完全的自由贸易,与之形成鲜明对本的是各国(地区)间保护贸易处处存在。究其原因在于自由贸易理论赖以成立的理论前提与现实世界存在较大差距。自由贸易理论的核心是白由贸易可使参与贸易的双方均获得贸易利益,它通过对贸易原因的近于完美的实证分析和逻辑推论而得出。这是自由贸易理论获得广泛认同的主要原因。其理论前提是:一国的生产要素总量、生产技术水平、国民收人分配形态、居民消费偏好是既定的、不变的,生产要素在国际间不能自由流动,并且参与贸易的国家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市场完全自由竞争,价格具有充分的弹性。这显然与现实世界的真实情况有很大差距。另外,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国际贸易自由贸易利益的实现也成问题:在现实经济中,在自由贸易理论所论述的市场自由竞争的条件下,两国各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能够进入对方国家市场,分工是能够实现的。而在所有产品的生产上都处于劣势的国家,其有比较优势而没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要在市场自由竞争的条件下进人对方国家市场是很难的。毕竟,劣势产品占领强势产品的市场是不符合成本和价格竞争法则的。相反,在所有产品的生产上都处于优势的国家,则可以完全占领劣势国家的市场。除此之外,还暗含其它前提:(1)因分〔造成的各国产业调整无须成本。

这显然也不现实:若按自由贸易理论所述,两国根据各自的绝对或比较优势所在进行分工和专业化生产,那么,原来投资于绝对劣势和比较劣势产业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就必须转移到新选择的产业上来,有些具有专用性的资产如生产设备则将被淘汰。而无论是转移或被淘汰,作为国家范围的产业调整,成本都是巨大的。(2)规模报酬不变。假定各国劳动生产率或技术水平是不存在差异的,其另一重要假设是规模报酬不变,即厂商的生产函数不随其规模的扩大而改变,因而扩大规模不会影响商品的价格,进而影响贸易的基础。这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二十世纪30年代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创立了要素察赋论,进一步充实了自由贸易理论。要素察赋论的三个主要结论:每个区域或国家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体系中应该生产和输出丰裕要素密集的商品,输入稀缺要素密集的商品;区域贸易或国际贸易的直接原因是价格差别,即各个地区间或国家间商品价格不同;商品贸易趋向于消除工资、地租、利润等生产要素收入的国际差异,导致国际间商品价格和要素价格趋于均等化。根据此理论每个国家或区域利用它的相对丰富的生产诸要素(土地、资本、劳动力等)从事商品生产,就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用它的相对稀少的生产诸要素从事商品生产,就处于比较不利地位。因此,每个国家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体系中生产和输出前面那些种类的商品,输人后面那些种类的商品。

第4篇:国际贸易法论文范文

【作者】张二震,1953年生,南京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系主任,经济学教授。

得自国际贸易的利益大致可分为两类:国际贸易的静态利益和国际贸易的动态利益。所谓静态利益,是指开展贸易后,贸易双方所获得的直接的经济利益,它表现为资源总量不增加、生产技术条件没有改进的前提下,通过贸易分工而实现的实际福利的增长。所谓动态利益,是指开展贸易后,对贸易双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间接的积极影响。静态利益偏重于一国通过贸易所获得的消费方面的好处(当然,这种好处与分工后生产力的提高有关),而动态利益则注重于开展贸易后对生产的刺激作用以及对社会生活的其他诸方面的积极影响。如果说,静态利益是直接的贸易利益,那么,动态利益就是贸易带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利益。本文拟就国际贸易的发展利益以及贸易促进经济发展的现实机制和条件等问题,作一深入分析。

一、国际贸易发展利益理论的演变

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为自古典学派以来的历代经济学家所重视。他们常常是自由贸易的热烈拥护者,极力宣扬扩大国际贸易的优越性。在他们的著作中,不仅令人信服地论证了贸易的静态利益,而且还包含有丰富的关于国际贸易动态利益(亦即发展利益)的思想。最早涉及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相互关系的问题的,应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他提出的动态生产率理论和“剩余产品出口”(VentforSurplus)模型,对以后的理论发展有重要影响。斯密认为,分工的发展是促进生产率长期增长的主要因素,而分工的程度则受到市场范围的强烈制约。对外贸易是市场范围扩展的显著标志,因而对外贸易的扩大必然能够促进分工的深化和生产率的提高,加速经济增长。斯密的这些论述包含了国际贸易具有带动经济增长作用的最初思想。斯密的“剩余产品出口”理论更是着眼于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他首先假定一国在开展国际贸易之前,存在着闲置的土地和劳动力,这些多余的资源可以用来生产剩余产品以供出口,这样贸易就为本国的剩余产品提供了“出路”。他写道,对外贸易可以“给国内消费不了的那一部分劳动成果开拓一个比较广阔的市场。这就可以鼓励它们去改进劳动生产力,竭力增加它们的年产物,从而增加社会的真实财富与收入”。[(1)]这种剩余产品的生产不需要从其他部门转移资源,也不必减少其他国内经济活动,因而出口所带来的收益及换回的本国需求的产品,也没有机会成本,因而必然促进该国的经济增长。需要说明的是,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是以国内充分就业和一般均衡为前提的,因此,出口部门的扩张是通过从进口替代部门转移资源来实现的,涉及进口替代部门缩减,就这一点而言,并不必然得出经济总量同时增长的结论。因此,“剩余产品出口”理论可与比较成本说互补。

李嘉图创立的比较成本理论,论证了贸易静态利益的基础。实际上,在他的著作中,也包含着国际贸易带动经济增长的思想。他认为,对外贸易是实现英国工业化和资本积累的一个重要手段。他指出,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是资本积累。随着人口的增加,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会因土地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而逐渐昂贵,工资(劳动力的价格)也将随之上涨。在商品价格不变的条件下,工资上涨将使利润下降,从而妨碍资本积累。通过对外贸易,如果能够从外国获得较便宜的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原料,就会阻止在本国发生作用的土地收益递减倾向,促使经济增长。总之,李嘉图认为,通过进口廉价初级产品,阻止土地收益递减、工资上涨和利润下降倾向,就可保证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2)]

较为系统地论述贸易的发展利益的古典经济学家,是英国的约翰·穆勒。他关于贸易对经济发展贡献的论述给后来的经济学家很大的启发。他第一次明确区分了贸易利益和发展利益。他认为,国际贸易具有两种利益,一种是直接利益,另一种是间接利益。直接利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国际分工,使生产资源向效率较高的部门转移,从而提高产量和实际收入;二是通过贸易可以得到本国不能生产的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等该国经济活动持续进行所必需或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料。间接利益则表现在,通过贸易分工推动国内生产过程的创新的改良,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产品进口造成新的需求,刺激储蓄的增加,加速资本积累,等等。穆勒这样写道:“市场的扩张使生产加工过程趋于改善,一个为比本国更大的市场进行生产的国家能够引入更为广泛的劳动分工,能够提高机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也更可能进行生产过程的创新和改良”。“开放了贸易,通过使人们熟悉新鲜事物,有时可以使一个原先因缺乏精力和雄心壮志而造成资源开发不良的国家经历一次工业革命,驱使那些原来满足于微不足道的舒适和惰散的人更为勤奋的劳动,以满足他们新的偏好,以致鼓励了储蓄,提高了资本的积累。”穆勒还指出,贸易通过下列途径推动不发达国家的发展:“外国工艺技术的引进,提高了资本的收益率;外国资本的引进使生产的增长不仅仅依赖于本国居民的节约和精打细算,并且为本国居民提供了激励性的示范,向人们传输了新的观念。”[(3)]约翰·穆勒的这些精辟论述对后来发展经济学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启发人们从新的角度来认识贸易利益问题。

受古典经济学家上述观点和理论的启发,后来的经济学家进一步探讨了贸易对经济发展的带动问题。与亚当·斯密“剩余产品出口”模型相似的有所谓“大宗产品”(Staple)出口带动增长理论和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所谓大宗产品,主要指原材料或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这些产品的开发和新发现,常常导致国内大量剩余。这些剩余由大批量的出口吸收,便可减少国内资源的闲置和失业,增加国民收入和消费,提高储蓄和投资,从而带动整个经济的增长。这一模式是加拿大经济学家因尼斯在30年代根据加拿大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的史实中总结出来的,因此一般认为并不具有普遍性。但是这一思想还是有启发价值的。著名发展经济学家罗斯托认为,在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上,都有一个带动整个经济起飞或高速增长的领先部门。当初级产品生产和出口达到相当的规模和水平时,就有可能成为这样的领先部门。

刘易斯在1954年提出的二元经济模型,与发展中国家有特别密切的关系。他把经济分为两大部门,一个是现代的、资本主义的工业部门,另一个是传统的尚未进入资本主义阶段的农业部门。现代的工业部门采用现代技术,面向市场,易于接受变革。传统的农业部门技术落后,生产仅能糊口,没有什么产品流向市场,收入只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现代工业部门运用再生产资本,雇佣工资劳动力,进行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生产活动;传统农业部门由于受制度和组织形式及资源条件的约束,劳动的边际产品低,并且常常低于其平均水平,劳动力供给因而具有“无限”的特点。现代工业部门的企业家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有吸收劳动力以扩张工业生产的积极性。该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较高,面对农业部门的低工资水平,工业部门只要提供略高于农业部门维持最低生活的工资,便可得到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供给,同时还可进一步增加利润。借助资本的积累,工业部门得以不断扩张,吸收源源不断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只要现代工业部门的边际产出超过传统部门,整个经济就可以从劳动力转移中得到好处。尤其是在剩余劳动力尚未吸收完,资本主义部门工资不上升的情况下,利润和积累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将不断上升,经济增长将加速。如果资本主义部门即现代工业部门生产的是出口产品,传统部门生产的是进口产品,对外贸易的扩展无疑将有助于扩大现代工业部门产品的市场和需求,并降低劳动力的工资(因为食品的价格将因进口而降低),从而进一步增加资本主义部门的利润和积累,促进经济增长。

基于以上观点,再联系到19世纪后半期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许多国家利用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增长的事实,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EngineforGrowth)的观点便应运而生。贸易是经济增长发动机的理论命题是D.H.罗卜特逊在30年代首次提出来的,50年代R.纳克斯对这一学说又进行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发展。纳克斯在分析19世纪国际贸易的性质时指出,19世纪的贸易不仅是简单地把一定数量的资源加以最适当配置的手段,它实际上是通过对外贸易把中心国家的经济成长传递到其他国家,即中心国家经济迅速增长引起的对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的大量需求引发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因此,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这一理论认为,较高的出口增长率是通过以下几条途径来带动经济增长的:

(1)较高的出口水平意味着这个国家有了提高其进口水平的手段。进口中包括资本货物的进口,而资本货物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是特别重要的。资本货物的进口使这个国家取得国际分工的利益,大大节约了生产要素的投入量,有助于提高工业的效益,它是经济成长的主要因素。

(2)出口的增长也趋向于使有关国家的投资领域发生变化,使它们把资金投向国民经济中最有效率的领域,亦即它们各自享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在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进行专业化生产,就会提高劳动生产率。

(3)出口也使得一国得到规模经济的利益。国内市场加上国外市场比起单独的狭小的国内市场就能容纳得下大规模的生产。

(4)世界市场上的竞争会给一国的出口工业造成压力,以降低成本,改良出口产品的质量,并淘汰那些效率低下的出口工业。

(5)一个日益发展的出口部门还会鼓励国内外的投资,并刺激加工工业或附属工业以及交通运输、动力等部门的发展,并促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引进。[(4)]

澳大利亚国际经济学家马克斯·科登提出了贸易对经济增长率影响的理论。他的理论的主要特点是,将对外贸易与宏观经济变量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并且特别强调外贸易对生产要素供给量的影响和对劳动生产率的作用。科登认为一国进行对外贸易,对宏观经济将产生以下5个方面的影响:

第一,收入效应,即通过贸易,提高了收入水平,贸易的静态利益转化为国民收入总量的增加。

第二,资本积累效应,当派生于贸易利益的一部分收入增加额被用于投资时,该国的资本积累就会增加。

第三,替代效应。如果投资品是进口含量较大的产品,则由于贸易的开展,会使投资品对消费品的相对价格下降,这将导致投资对消费的比率提高。因为投资成本的下降,人们更多地将收入用于投资了。投资率的提高无疑会带动经济增长率的上升。

第四,收入分配效应。贸易的发生将会使收入转向出口生产大量使用的生产要素,这些生产要素的报酬大大提高。如果各个生产部门或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储蓄倾向是不同的话,则这种收入分配的变化又会影响储蓄率的高低。例如,当收入更多地分配于储蓄倾向较高的部门或要素所有者,则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储蓄率就会提高,因而提高了资本积累率。

第五,要素加权效应。假定生产要素的劳动生产率增长不一致,那么产出的增长率就可视为各种生产要素增长率的加权平均数。当出口扩大,并且出口生产使用的是那种增长更快的生产要素时,出口生产的增长率往往会提高得更快。科登认为,所有上述效应都是累积性的,这意味着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将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得到强化。[(5)]

80年代中期以来,以罗默、卢卡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增长理论,把创新作为推动生产率增长的核心因素。

这一理论通过对增长因素的计量分析,指出,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大部分应归功于生产率的提高。基于这一事实,新增长理论构造了一系列模型,将创新活动内生化视为有目的的研究和开发投资的结果——这一投资活动的显著特征是不仅能带来更高的利润率,而且有溢出效应和外部收益。在这里,创新是推动生产率增长的核心因素。新增长理论所揭示出的增长机制表明,如果对外贸易能够刺激一国的创新活动,便能促进该国的经济增长。显然,创新活动与对外贸易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这种联系是通过更为广阔的市场、更为频繁的信息交流和更加激烈的竞争对创新活动的刺激而实现的。可见,从新增长理论中能够引伸出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增长的新的依据。[(6)]

以上我们极其简略地考察了关于国际贸易发展利益理论的演变。可以说,随着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各国经济国际化的深化,人们对国际贸易作用的认识也在不断扩展,对国际贸易带动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动态利益的认识,也更加深化了。开展国际贸易的目的,不仅仅局限于“互通有无”,亦不仅仅着眼于通过交换获取静态贸易利益,提高消费水平和增进国民福利、而更多的,是通过贸易的发展促进信息、物质、思想的交流,激发本国的创新机制,从而带动经济发展。当然,国际贸易能否对一国经济发展起现实的推动作用,这要取决于一系列内外部条件。稍后我们将作更深入的分析。

二、国际贸易促进经济发展的现实机制

国际贸易具有促进一国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提高收入水平的重要作用,我们称之为贸易的发展利益或动态利益,已为理论研究和经济生活实际所证明。但贸易促进经济发展的现实机制是什么?贸易通过什么途径和方式带动经济发展?上面介绍的关于国际贸易发展利益的各种观点中虽都有所涉及,但都不够全面,不够系统。下面试作些归纳性分析。

概括说来,国际贸易促进一国经济发展,是通过下述这些机制的作用而实现的。

1.开展国际贸易,必然使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从而刺激企业素质的提高,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一国对外开放,参与国际贸易,实际上就是把本国的企业纳入与外国企业的竞争之中。一方面,持续的进口产品的激烈竞争将促使本国的企业提高效率。竞争必然加速低效率的企业退出市场的过程,同时促使高效率的企业达到合理的规模,从而优化本国的市场结构,改善本国企业的实绩。即使本国企业在本国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仍然不得不面对国际竞争的压力,为了自身的生存而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另一方面,出口企业不能不同外国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展开竞争。为了扩大在国外的市场份额,出口企业就必须坚持不懈地努力生产出成本低、质量好的商品去参与竞争,并不断按国际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按国际标准生产,按国际营销惯例办事。这无疑会刺激企业素质的提高。企业经济效率的不断提高和国际竞争力的不断增强,无疑是一国经济发展最本质的基础。

2.开展国际贸易,必然带来市场的扩大。国内外市场的不断开拓,无疑会有力地带动经济增长。

先看出口。出口企业往往是面对世界市场来组织生产,市场容量大,容易获得规模经济效应。所谓规模经济,是指随着产品数量的增加,单位产品的成本会降低,从而提高经济效益。事实上,许多工业部门要求有适度的初始规模,具有规模经济的性质,如汽车、电冰箱、电子计算机等等,采用大规模生产的方式可以使成本降低很多。如果一国的企业在为国内消费者提供这一类商品的同时,还能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同类产品,那就不仅企业能提高赢利水平,而且国内公众也只需支付较低的价格。不仅如此,在出口贸易的带动下,一个工业部门的发展又可以带动一系列工业部门的发展,以致各种各样的从属的工业部门都建立起来。因为在经济运行中,各产业之间呈现出各种联系。所谓“联系”,是指一个部门在投入和产出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有两个方面:一是后向联系,即某个部门同向它提供投入的部门之间的联系;二是前向联系,即某个部门同吸收它的产出的部门之间的联系。如果出口产业是“联系效应”大的主导产业,就可取得很大的“乘数效果”,带动其他一系列部门的发展,从而循环反复地连续推动国民收入和就业量的增加,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再看进口。从国外引进国内没有生产的产品,往往能起到开拓国内市场,引导新产业成长的作用。由于国内仍未生产,一时无法确定新产品会有多大的市场,即在一定的价格条件下社会需求量究竟是多少。当国内进口需求很大,以致即使高关税壁垒也难以阻挡进口时,国内企业就得到了明确的生产信号,进口替代的工业由此发展起来。实践证明,进口替代是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走向工业化的第一步。这个过程就是进口商品刺激国内需求,进而导致进口替代工业部门的产生。如果条件具备,进口替代部门还能转变为出口部门。进口国外的新产品还可促进一国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

3.开展国际贸易,必然会激发企业的创新机制,推动技术进步,从而促进经济增长。从进口看,技术和设备的进口将直接促进国内生产的发展和生产率的提高,其作用类似于创新对增长的刺激,而且还节省了创新的成本。从出口看,出口的扩大使得创新活动所能获得的收益上升,从而反过来刺激本国企业的产品和技术的创新,带动经济增长。

4.开展国际贸易能加速资金积累,促进经济增长。一般说,国际贸易从三个方面促进一国的资金积累。一是出口部门往往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能提高积累率,从而加速发展。二是外贸的发展为引进外资提供必要的条件。一个国家的偿债能力,最终是由该国的出口能力决定的。出口越多,在国际市场上筹措资金的余地就越大。另一方面,进口往往同国家之间的借贷关系联系在一起,这又可利用外国的资金来引进技术和设备等等。三是对进口竞争部门提供刺激。在封闭经济条件下,企业往往满足于现有的市场,积累扩大再生产的动力不足。进口市场竞争的出现,使企业产生了提高积累率的巨大压力。无论什么情况,积累总是扩大再生产、促进技术进步的一个重要因素。

5.开展国际贸易,有利于促进一国经济结构的变动。现代经济发展包括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经济总量的增长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而且结构优化还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主题,是推动现代经济持续增长的最重要推动力。所谓产业结构的优化或合理化,是指一二三产业之间比例协调发展以及各产业内部的结构符合社会市场需求结构,以及各产业逐步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转移。扩大对外贸易,无疑可对产业结构的调整起积极作用。一方面,由于任何一国都不可能实现绝对平衡的增长,即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刚好符合,因此需要利用世界市场。当国内资源过剩而需求不足时,就面对国外市场组织生产;而在国内需求很大,但缺乏必要的资源和条件时,就适当进口。另一方面,扩大对外经贸关系,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引进竞争机制,就必然要发展本国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比较优势的产业,淘汰和放弃某些不合理的产业,以优化资源配置。进出口竞争的刺激和进出口结构的不断调整,又会促进本国企业的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资源配置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6.开展国际贸易,必然带来人员的交流、文化的传播和思想的交换,从而对一国的政治、文化和社会进步产生积极影响,从而反过来促进经济发展。国际贸易对一国生产和消费所产生的示范作用和某种教育效果,在某种意义上说比物质交换带来的利益还要大,它促进人们思想的进步、思维方式的改变和观念的更新。尤其是现代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孕育出来的精神文明成果,诸如效率观念、效益观念、服务观念、冒险精神、开拓进取精神等等,对于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尤为重要。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抵制资本主义固有的腐朽思想侵蚀的同时,大胆吸收一切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精神文明成果,使人民逐渐摆脱封建的、小生产的以及“左”的思想的束缚,抛弃了封闭落后、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的精神包袱,大踏步走向国际贸易、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的舞台,在实现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以崭新的面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三、国际贸易促进经济发展的条件

国际贸易促进一国经济发展的条件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内的条件,也有国际环境条件;既有微观条件,也要有宏观条件。由于各国现实的经济条件呈现出多样化,国际贸易促进经济增长的类型也呈现出多样性,没有统一的模式。

首先,国际贸易能否对一国的经济发展起带动作用,要看该国的经济主体能否采取合理的行动,能否对国际贸易作出合理的行为反应,要看该国是否具备必要的市场经济发展的条件。从微观主体来看,如果企业缺乏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力,那么即使面对巨大的进口竞争压力,它们也会无动于衷,不会去迎接竞争而努力提高自身的效率。即使有进口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它们也可能不去充分利用这些技术和设备以增加产量和降低成本。当然,企业更不会积极谋求扩大出口而积极从事创新活动,不会谋求最大限度的规模经济,由出口而获得的收入和剩余也将得不到最有效的利用,更谈不上实现出口增加、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从市场发育状况看,如果缺乏完备的市场体系和市场结构,生产要素在本国不能充分自由地流动,那么由进出口所引起的经济资源的重新配置和优化配置就无从谈起。就拿出口来说,它对经济发展推动作用大小与否,取决于出口部门与国内经济其他部门在生产、技术和市场交换等各方面的联系程度,这就要求有一个较为成熟的市场体系作为联系的“渠道”,这样,出口的增长才能通过市场这一中介向各个部门传递经济和技术的“信息”,通过出口的扩大而牵动资源的重组和优化配置,带动经济增长。如果市场发育程度较低,经济结构不合理,要素市场之间、商品市场之间、商品市场与要素市场之间的联系程度较低,即使出口形成了潜在的动力,但由于出口的增长向各经济部门传递动力的各种必要的经济和技术渠道不畅或中断,或者其他经济部门无力或无法作出积极的反应,那出口增长就无法带动经济增长,而且出口本身也会衰竭下来。另一方面,出口产品生产函数的性质对出口作用的大小也有很大关系。这是因为,使用不同投入系数、使用不同生产要素的出口产品往往具有不同的联系效果。出口产品的技术性质及其技术水平与其他部门技术水平的差异程度也被视为一个重要的变量。如果出口生产的技术水平与其他部门相差不多,或出口的扩张仅仅是外延规模的扩大,没有伴随着技术进步和创新,则其他部门从出口的发展中受益的可能就很小。

其次,国际贸易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对贸易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也是一个制约因素。开展国际贸易,会引起本国生产要素收益发生变化。从短期看,贸易会引起出口行业的产品价格上升,因而出口行业的所有生产要素都会获益;同时,进口竞争行业的产品价格下降,因而这个行业的所有生产要素都会受损。从长期看,贸易会引起生产要素在出口部门和进口竞争部门之间的重新配置,引起生产要素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从而影响到生产要素的价格和收益。所谓“斯托尔珀——萨缪尔森定理”概括了这种情形,即:开展贸易后,会使出口行业(价格上升行业)中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的报酬提高,而使进口竞争行业(价格下跌行业)中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的报酬降低。如果贸易引起分配格局的变化变得十分不合理或不公正,就会涉及社会的安定,影响经济的平衡增长。这样,政府就必须采取适当的收入分配调节政策和措施,比如利用税收、补贴等等办法,使任何个人或阶层都不因对外开放而蒙受收入水平绝对下降的痛苦。进一步分析,如果出口收入的国内分配有利于对国产品具有较高消费倾向的集团,其结果就会有效地提高对国产品的需求,从而带动本国的生产和就业。当出口收入的增加集中到储蓄倾向较高的居民手中,则出口的扩大又会给其他部门的增长提供资金,提高投资水平。反之,如果有较高进口倾向的集团或对进口品消费倾向较高的居民更多地得到了出口收入,则出口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力量就受到了削弱。当然,收入分配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大都是间接的,但贸易引起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则是可以肯定的。

再次,国际贸易能否持续地带动一国经济发展,还要看能否在总体上保持贸易收支的平衡。在开放的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对外贸易的基本功能是维持国民经济的总量均衡,而这一点会集中反映到进出口贸易的收支平衡上来。一方面,国民经济中的总供给与总需求,从根本上决定着一国对外贸易是出超还是入超;另一方面,贸易收支的平衡状况又制约对外贸易是否有效的帮助一国经济达到总量均衡。实践表明,贸易收支平衡是外贸增长过程中的一个中心环节,对一国的经济运行和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以研究经济增长问题而著称的西方经济学家哈罗德,把对外贸易收支平衡的变动同经济增长联系在一起,曾经提出过这样的命题:一国经济增长率高于其他国家,可能形成入超倾向。这里暗含着这样的意思:如果该国不能实现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贸易收支平衡,那迟早要影响经济的长远发展。五六十年代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就曾经因贸易收支逆差过大,外汇储备不足,不能支持高速增长的进口而实施紧缩,放慢经济增长的步伐。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在高速经济增长时期出现一段时期的贸易收支逆差,是难免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益的。[(7)]同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科技发展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且短期内难以大幅度地缩小这种差距。即使发展中国家出口部门的增长速度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在一定时期内也不足以消除贸易入超的倾向。再者,发展中国家大量引进外资也会在一定时期内强化贸易入超倾向,因为外资的流入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的增加通常会以进口的方式带进一部分投资品,使引进外资的发展中国家的进口规模扩大,而且投资引进进口需求往往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连续性的。尽管这种进口从短期看不需要支付外汇,但从长远看还是要靠出口来支付,还是会成为产生贸易入超的一个因素。一些外商独资、合资企业开办初期需大量进口关键设备、原材料等,会直接影响到短期的贸易收支平衡。

发展中国家在较长时期出现一定规模的入超,既是实行开放发展模式所必然带来的现象,又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益的。从市场经济运行的角度看,发展中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主要矛盾是供给不足,保持一定的贸易入超,实际上就是利用外部资源在国内搞建设。当然,若出现严重的国际收支平衡,则会对国民经济的运行产生巨大的冲击,妨碍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入超规模不能过大。还应特别指出的是,要密切注视并具体分析产生贸易入超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进口过多的高档消费品等等而导致的贸易入超,对国民经济增长就有弊而无利。这种情况是极可能产生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对外贸易的“示范效应”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有刺激本国人民为实现经济增长、提高消费水平而奋发努力的正面效应,另一方面,它也有刺激“消费早熟”的负面效应。在经济开放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消费者面对发达国家消费模式的强烈引诱,常常试图在低水平生产的基础上实现高消费,导致进口过大,从而对贸易收支形成强大的压力。如果贸易收支不平衡进入了非常严重的状况,那政府就应当进行干预。

最后,国际贸易能否发挥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还要看一国能否选择正确的外贸政策和外贸发展战略,并能适时地根据变化了的国内外情况调整这种政策和战略。

注释:

(1)[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9页。

(2)参见[英]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五、六、七章,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

(3)上述引文转引自许心礼等:《西方国际贸易新理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4页。

(4)转引自姚曾荫主编:《国际贸易概论》,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6页。

(5)参见许心礼等:《西方国际贸易新理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0~11页。

第5篇:国际贸易法论文范文

关键词:零售业经济衰退对策

21世纪初,亚洲,尤其是经济飞速发展的中国已成为全球零售巨头利润的主要来源。在零售业严冬的当下,国际零售巨头们在中国如何动作,给中国零售业可能带来哪些机遇与挑战,而中国零售业将如何应对等等问题已是当前人们比较关注的课题。

一、国际零售服务贸易与我国零售业的发展现状

1、国际零售业服务贸易的总体现状

全球化步伐正在加快,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经济的全球化使各国市场呈现多样化、国际化,消费者不仅只满足于本国的商品及服务供给,而且对具有异国文化的商业服务也产生广泛需求,这为各国零售业的国际化提供了市场条件。

二是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发达国家零售业由于西方国家经济增长缓慢、消费不振、市场增长空间有限,制约了国内零售商业的扩张。另外,零售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实现了组织化和规模化,而市场饱和以及过度竞争导致国内经营成本上升,商业利润不断下降。于是各国大型零售商纷纷冲破本国市场局限,进军海外市场,在国外开店,在全球采购商品,并将全球化发展定为其发展目标。

三是国际零售服务贸易的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在国际服务贸易格局中,发达国家在进出口方面都占绝对的优势。跨国销售额,包括沃尔玛、家乐福、阿赫德、麦德龙等在内的世界超级零售企业,每年都以百亿美元计算。从进入国家和地区的数量来看,世界约20多家零售业巨头开展跨国经营,其店铺分布于欧、亚、中南美和北美等40余个国家和地区。

2、我国零售业的发展现状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零售市场体系已初步建立,并正在向现代零售市场体系的方向发展和完善,零售市场经营主体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居民购买力的持续提高,市场供应商品的极大丰富,以及市场经营主体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零售市场总体规模迅速扩大。2006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2.6%,2007年上半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5.4%,增幅为1997年以来的新高。居民消费多元化和层级性的发展,促使我国零售业业态快速发展。目前,我国零售市场上的零售业态,几乎包含了世界上所有的零售业态,以连锁经营形式发展的现代零售业态己成为我国零售业发展的主流。

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零售企业重组、并购等改革步伐加快。大型零售企业规模持续快速扩大,渐成零售市场主体。2006年,中国零售企业百强商品销售总额为874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1.4%。

我国现行的国内零售市场开放政策,总体上非常接近加入WTO所作的承诺,在开放地域上已经超出了中国的承诺,突出表现为以沃尔玛、家乐福的大卖场为代表的大型零售商场快速增长。到2008年底,沃尔玛在我国开设了104家分店,家乐福开店达120家。目前,中国已成为家乐福在法国之外最重要的海外市场。

二、当前我国零售服务的SWOT分析

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更多的国外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中国零售领域是必然趋势。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形势下,中国零售业既面临内部的优势和劣势,也面临着外部的机遇和挑战。

1、内部优势

(1)改革开放和引进外资以来,我国零售业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零售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新的经营理念、营销方式、管理手段和技术在零售业率先使用,引发了国内以流通社会化、现代化,与国际市场接轨为主要内容的流通革命;结构调整成效显著。

(2)与外商零售业相比较,中国零售业的最大优势就是熟悉本国国情的本土化优势。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民族文化优势;门店地理位置优势;与供应商长期关系优势;区域销售规模优势。从总体实力上看,目前没有哪家国内零售企业能与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零售巨头抗衡,但其在区域上的优势只是相对的。

2、内部劣势

(1)企业规模零、散、小,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尽管我国流通企业已经具备较大规模,但放在全球背景下看,仍属中小企业。零售企业的核心是员工的服务,但我国的许多零售企业只注重员工形象,而忽视员工的素质。

(2)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经营方式单一。我国零售企业在管理上大多数是粗放式管理,离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和特色化还有很大的差距,表现出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特色。在经营方式上,零售企业大多采用招商、联营、代销甚至出租柜台,这种经营方式常常导致企业的管理与经营脱离,企业不仅无法提供有特色的优质服务,也无法形成企业的经营战略。

3、外部面临的机遇

(1)国内零售市场容量扩大。2008年1—8月份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84万亿元,同比增长21.9%,这显示出我国消费保持强劲增长态势。我国零售市场业已经成为亚太地区乃至全球最具增长潜力的市场之一。

(2)政策扶持。中国政府已经将过去的管理职能转变为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大型流通企业。力争培育出拥有自主品牌、自主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能力强,可以和外国零售企业相抗衡,初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

(3)享受加入WTO带来的权利,可以进入更大的国际市场舞台。

4、外部面临的挑战

我国零售企业外部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跨国零售商的冲击,因为我国零售业与其差距是显而易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模上的差距。进入中国的外资零售企业普遍规模大,如沃尔玛公司2007年在华销售额高达213亿元,家乐福为296亿元。我国本土零售企业普遍存在着规模相对较小、网点分布不合理、定位趋同化的缺陷,在总体经营规模上与跨国集团有较大差距。

(2)业态形式上的差距。目前,外资零售业在中国市场所涉及的业态包括百货店、超市、大型综合超市等现代零售业业态。虽然目前外资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只占国内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左右,但在竞争激烈的高端大卖场,外资所占的份额已经达到80%以上,拥有绝对优势。

(3)品牌资产方面的差距。跨国零售企业的品牌优势是一种极具冲击力的无形资产。通常,外国零售企业的无型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5%,尤其是沃尔玛和家乐福这两大零售巨头的商誉已接近100亿美元,而国内影响力较大的华联超市,其无形资产却只有0.75亿元人民币。

(4)人才聚集能力的差距。我国零售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多数属于经验型人才,而在外国零售企业中,各主要部门都部署了一批具有先进经营理念的高级管理人才和国际型人才。另外,在人才的争夺中,外国零售企业凭借其各方面优越的条件赢得了求职者的青睐,更加剧了我国零售企业高级人才的短缺状态。

三、全球经济衰退中发展我国零售服务贸易的对策

在零售服务贸易全面开放又面临全球经济持续衰退之际,零售服务贸易的竞争主要表现为外资零售企业和中资零售企业在本国市场的竞争。同时,我国的零售服务贸易要主动的应对危机和寻求发展,通过竞争,加快民族零售企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1、面对危机,国际零售巨头在中国进行了一系列动作

(1)加速向二级城市拓展业务。现在中国88%的国内生产总值出自二级城市,2002—2006年,这些二级城市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了11倍,零售额上升了79%。

(2)大规模降价促销,不但会对中小超市形成强烈冲击,还会引发行业洗牌。如春节期间,沃尔玛在64个城市117家商场进行了大规模降价促销活动,部分商品降价幅度达54%。

(3)加速在中国的本土化。以门店为中心的地方采购、配送中心逐步完善,显示出对中国文化及政策准确理解和适应性。

(4)加速收购兼并,利用相关企业的现有营销渠道扩大规模效益。如2006年,沃尔玛收购了好又多超市的部分股权,按照计划,沃尔玛最终将全盘收购好又多,如果收购成功,沃尔玛在华将全面超越家乐福。

2、零售服务贸易的应对措施

通过以上可以看到,我国支撑消费强劲增长的诸多因素仍然存在,因此,作为消费产业链中拥有稀缺性渠道价值的零售企业,应具备更强的抗周期性。在高通涨的刺激下,我国零售业持续偏旺,社会消费保持强劲增长态势。中央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方案对市场的拉动作用正逐步显现,这表明现阶段我国零售行业仍处于以居民收入持续高增长及高储蓄率为核心推动力的消费升级时期。

(1)政府加大对零售业的宏观调控力度,从政策上予以扶持。一是制定零售业发展的整体战略规划,努力清除内外贸之间、地区经济之间以及流通供应链之间的行业隔墙,为流通产业的跨地区、跨行业和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是加快相关立法工作,在法律和行政方面为零售业发展提供保证。对外资进入中国零售市场实行法制化管理,如制定反零售企业垄断法、大店法,制约大店的快速发展和单个零售企业规模的无限扩大,阻止外资零售企业的不正当兼并和收购,为国内中小零售企业的发展争取生存空间。

三是充分运用银行、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和多种金融服务手段,引导和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突破企业财务资源的瓶颈。

(2)充分利用当前经济危机带来的机遇,大力整合和壮大民族零售企业。一是进行资本重组,实现规模经营。通过强强联合培育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发展我国自己的商业航母;有条件的零售企业可以大胆出击,通过合作、合资等方式与跨国公司对接,形成有雄厚资本实力的跨国企业集团进行跨国经营。

二是通过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来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以特色和差异化应对跨国零售巨鳄的竞争。塑造品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3)外资零售业在中国发展的战略重点大多放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中国零售企业则已经把连锁门店开到了县城以及富裕的村镇,具有先发优势。随着我国政府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民收入的增加以及中央提出的家电下乡、扶持农村连锁超市等利好政策,相信农村市场将大有作为。

(4)具备条件的企业应主动地、有选择地走向国际市场。我国零售业通过十多年的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已涌现出了一批如华联、大商等基本掌握现代零售企业管理方法、具有跨地区经营实力和市场应变能力的大中型零售企业。另外,国际经济环境宽松,特别是非洲和南美洲的消费需求对中国商品与文化的偏好增强,以及中国政府对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等有利条件,可以通过学习国外零售企业特别是发达国家零售企业的跨国经营经验,尝试走向国际市场。

【参考文献】

[1]张宇:论零售业产业优化[J].当代经济研究,2007(8).

第6篇:国际贸易法论文范文

此次教学实验的对象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贸易经济专业2013级学生,学生共计51人。学生具备如下特点:一是英语水平较好。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的学生14名,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的学生14名,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学生8名,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14名,这四类学生总计50名,占总学生数的98%,其中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以上的学生比重达到了70.6%。二是已经学习过微观经济学,且正在学习宏观经济学,具备一定的经济学基础。而且经济学基础比较扎实,比如微观经济学期末总评成绩在80分以上的同学共26人,达到51%。根据本文第一部分提到的案例法应用设计原则,教师的案例课堂组织模式如下:案例教学的模式主要是由学生针对教师提出的题目来分组查找资料,形成案例报告。具体说来,案例教学分如下几个步骤进行:一是教师说明;二是学生分组;三是学生汇报及教师点评。案例汇报选题的原则有三个:一是与课程讲授的理论知识相关;二是当前国际贸易领域比较关注的问题;三是教师对相关内容比较熟悉,能够提供较有价值的点评。根据这三个原则,教师选择的四个案例题目分别为:①重商主义与国际贸易谈判;②要素禀赋理论与中国国际贸易结构;③外部规模经济理论与中国的产业园区;④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保护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下岗”问题。在交代案例题目中,教师明确指出每则案例所对应的理论知识点,并对如何查找并引用文献进行了一定的指导。同时要求学生发挥团队合作精神,要求小组中所有同学都参与,对小组汇报做出贡献。

二、问卷调查及教学效果分析

在已经完成三次案例汇报之后,教师向学生发放了调查问卷,此次调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调查学生对案例汇报的态度及感受;二是对案例汇报如何影响双语教学效果进行实证分析。调查问卷的对象是所有参与听课的在册学生,共51人。运用问卷星进行问卷的设计与发放,所有题目为必答题,问卷发出51份,回收51份,有效问卷数51份,回收率和有效率均达到100%。

1.学生对案例教学法的态度与感受。

首先,绝大部分同学都认为案例教学法对提高其学习效果有所帮助,13.73%的同学认为“帮助很大”,72.55%的同学认为“有所帮助”,两者相加总比重为86.28%;而回答“不知道”和“帮助很小”的同学比重只有7.84%和5.88%。与尚未做过案例汇报的同学相比,已经做过案例分析的同学更倾向于认为“有帮助”。仔细分析发现,在已经做过案例汇报的共计39名同学当中,认为“帮助很大”和“有所帮助”的分别为6名和30名,两项加起来占总体比重为92.3%,而在尚未参加案例汇报的同学中,这一比重为66.7%。可见,有过案例汇报体验的同学更能够体会到这种方法对教学效果的促进作用。在被问到“案例教学法为什么对国际贸易课程的学习起到了帮助作用”时,回答从被选率最高到最低的是“增加了我的主动学习投入”(72.73%),“案例中对理论知识的应用,加深了我对理论知识的理解”(65.91%),“督促了我对课堂内容的预习或复习”(50%),“增强了我的学习兴趣”(31.82%)和“增加了我与同学及老师的互动机会”(29.55%)(见第3题)。在认为案例教学法对教学效果不明显当中,认为“案例题目与课内知识相关度不强”以及“学生兴趣不足,积极性不高”的均占57.14%;认为“团队合作意愿和效果不明显,大家基本各做各”的占42.86%,另外认为“题目太难”、“占用太多时间和精力”以及“教师和学生互动太少”的分别占42.86%,28.57%,14.29%。可见,虽然回答这两项的学生数量很小,但是仍然可看出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在选题及互动性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2.案例教学法对于知识转移效果的影响评估。

为了评估案例教学法对知识转移效果的评估,调查问卷中针对已经做过的三个案例汇报题目分别出了3道专业知识选择题(共计9道),让所有同学对所有问题都加以回答。将同学们分为四组:小组1为参与案例1的同学;小组2为参与案例2的同学;小组3为参与案例3的同学;小组4是到目前为止仍未参与案例的同学。接着分别统计各小组对所有问题回答的正确率,然后观察每个题目的答题情况。我们的假说是“小组N的同学在回答与案例N相关的问题时,正确率高于其他小组”。并用实际数据来验证这一假说。统计结果如下:小组1在回答与案例1相关的3个问题时,平均的正确率为76.9%;而其他三组在回答案例1相关问题时,平均正确率分别为56.7%,43.75%和69.4%。而且在这三个问题当中,除了问题7,小组1的同学的回答正确率低于小组2和小组4之外,其他两个问题的正确率均高于其他所有小组。所以总体上来说,“小组1在回答案例1相关问题的正确率高于其他小组”是成立的。小组2在回答案例2的相关问题时,平均的正确率为53.3%,而其他三组在回答案例2相关问题时,平均正确率为56.41%,54.2%和72.22%。而且除了问题10,小组2的正确率高于其他所有小组外,另外两道题的正确率均低于其他小组。因此“小组2回答案例2相关问题的正确率高于其他组”的说法不成立。小组3在回答案例问题3的相关问题时,平均的正确率为68.4%,而其他三组在回答案例3相关问题时,平均正确率分别为64.1%,66.7%和52.7%,所以小组3在回答案例3相关问题时,平均正确率高于其他小组。综上所述,我们看到在三个组别中,“小组N在回答与案例N相关的问题时,正确率较高”的假说的验证情况分别是“成立”、“不成立”和“成立”,虽然有两组同学的结果都是“成立”,但是由于样本量较小,因此仍不能明确地认为案例教学法对知识转移效果的帮助和促进作用得到了证实。

三、结论

第7篇:国际贸易法论文范文

关键词:国际投资与贸易,环境法律问题,环保标准,绿色壁垒

1引言

环境、资源和人口问题是当代人类面临的三大社会问题。就投资与贸易领域的发展趋势而言,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环境指标都正在变成一个影响产品竞争力和进入市场的重要因素,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前身关贸总协定(GATT)也非常关注环境问题,将乌拉圭回合后的下一个回合确定为讨论环境与贸易关系的“绿色回合”。因此,有必要对环境与国际投资、贸易的关系及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2环境与国际经济贸易的关系

21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犹如一把“双刃剑”,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积极、有利的影响在于:(1)、通过技术贸易带动发展中国家的技术结构调整和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2)要求取消补贴,可以减少那些有害于环境的经济活动的数量。消极、不利的影响在于:(1)、通过促进经济发展而刺激土地、矿产、森林、水等资源以及能源的消耗,形成新的环境压力;(2)、在现行条件下,自由贸易制度同样存在忽视环境损失的“市场失灵”问题。

22环保标准对产品竞争力和国际资本流向的影响

各国生产力发展阶段,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及重要程度、环保资金和技术水平等的差异,决定了各国环保标准的参差不齐。而环保标准对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以及国际资本流动的方向都会产生影响。可以说,各国间环保标准的不一致,会使那些投资于环境管理严格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受到削弱,从而使工业迁移到那些环保标准较低的国家或地区,甚至出现“生态殖民”。而在发达国家,产品制造商往往要求所在国的政府对来自环保标准较低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征收“污染倾销税”、“绿色关税”等,以消除因环保标准的差异给产品竞争力带来的不同影响。

23环境标准与非关锐贸易壁垒在逐步降低、直到取消多边贸易中的关税壁垒的情况下,具有合法身份的环境保护逐渐成为一种服务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武器。从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的规定看,关税水平进一步降低,传统非关税壁垒的活动余地明显减少,“自愿出口限制”等灰色区域措施将被限制使用。因此,今后国际贸易中的保护主义将更多地使用环境保护名义,通过设定种种环境等方面的障碍即“绿色壁垒”,抵制外国商品的进口,形成国际贸易中的“绿色保护主义”。

3国际条约和公约有关环境与贸易的规定

31国际环境条约、公约中的贸易条款

为了控制跨国界的污染转移,保护候鸟、鱼、海洋动物以及濒危物种,控制危险产品和物质的危害,保护全球生态环境,许多国际环境条约、公约规定了贸易条款,把贸易措施作为保护环境的一个重要手段。

(1)、规定许可证基础上的进出口。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规定:如果确认为是濒临灭亡物种的贸易,应全面禁止;对于有可能面临灭亡威胁的物种,除非这些物种的贸易受到严格控制,应该在科学和管理当局批准承认的出口许可证的基础上准许出口,同时规定进口国只能在出口国政府颁发许可证的前提下才允许进口。

(2)、禁止或限制进出口。如《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控制危险物品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不仅要求缔约国限制或禁止与其它缔约国之间的贸易,还要求限制或禁止与其它非缔约国间的贸易。32关贸总协定(GATT)中的环境条款

GATT第20条允许国家采取“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以及在与国内生产和消费的措施相结合的情况下,采取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乌拉圭回合《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定:“任何国家可在其认为适当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环境,只要这些措施不致成为在具有同等条件的国家之间造成任何不合理的歧视,或成为对国际贸易产生隐蔽限制的一种手段。”但在实际上,该规定为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提供了“依据”。

4环境问题对我国外经贸发展的影响

41环保标准差异对我国引进外资的影响

在投资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标准已相当严格,在这些国家或地区被限制或淘汰的重污染产业正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而这种转嫁污染的行为又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状况更趋恶化,国家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受到不利影响。我国在利用外资过程中也存在上述现象,而目前在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审批的过程中缺乏对环境因素的适当考虑,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没有得到严格的实施。

42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

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以一系列的国际条约、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为根据,以保护人体健康、环境与资源为表面目的,涉及与保护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产品,因而具有合法性、隐蔽性、广泛性等特点。就实施效果而言,发达国家制定的较高环保标准和相应的限制措施绝大多数对来自环保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不利。

从目前国际贸易的实践看,常见的绿色非关税壁垒主要有下述几种形式:(1)单边主义,即一国对其内部及外部的商务活动单方面制定法律、标准,并加以实施。(2)境外裁决权,即某一项法案,它有权对发生在本国之外的活动加以裁决。这方面最著名的案例就是美国与墨西哥之间的金枪鱼-海豚事件。(3)国家环境管制法律法规,即根据GATT第20条的规定,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与健康”的环境措施。(4)多边环境措施,即有些国家利用国家间缔结的环境条约、公约的某些条款建立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我国外贸出口的主要市场是香港、日本、美国、欧盟、东南亚、韩国,以及我国的台湾省等发达或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或地区的产口进口标准,大都包含我国产品在短期内难以达到的严格的标准,如防污标准、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等。如果这些国家、地区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将贸易与环境紧密挂钩,将使我国在产品出口范围、出口速度上遭受打击。在产品结构方面,绿色产品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中的比重日益增大,而初级产品的比重将进一步下降,这对以初级产口出口为主的我国显然不利。面对这一国际性趋势,我国必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进一步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以优化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就对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而言,由于绿色壁垒的制定涉及从产品生产、销售到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制造商、出口商为了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必须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鉴定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从而使企业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影响到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5对策和建议

51完善环境法律和强化环境执法

应当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特别是制定和完善环保产业专项法规,促进环保产业和环保技术的发展,并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外商投资项目中的实施力度,防止发达国家通过污染转嫁对我国进行“生态侵略”。

52利用双边或多边贸易体系中的非歧视原则,抵制国际贸易中的“绿色保护主义”

如果发达国家或地区根据其环保标准对我国产品在当地的销售采取歧视性做法,我国一方面可以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认的相互给予非歧视待遇和国民待遇的规定和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公约中对发展中国家给予特殊照顾的规定,向有关国家提出抗辩,力争通过磋商、谈判解决此类贸易纠纷,同时也可以向有关国际组织提出申诉;另一方面可依据《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反报复措施,维护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

53尽早推广实施ISO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并从法律上完善有关制度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已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O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ISO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4加强国际立法合作

应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现在和将来环境与贸易所进行的讨论和谈判,表明我国在环境与贸易关系问题上的立场,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公正、合理的地位。

参考文献

①曲小如,环保时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国际贸易问题,1996(1)。

②王瑜,中国社会标志规划,环境,1996(3)。

③孙昌华,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法学评论,1996(4)。

④曲小如,论多边环境协定的贸易条款与关贸总协定条款的相容性,国际贸易问题,1996(7)。

⑤谈臻,国际经贸中的环境壁垒及其法律对策,国际贸易问题,1996(10)。

第8篇:国际贸易法论文范文

(一)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能力

职业教育的办学方针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案例教学是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培养职业技能的现代职业教学方法。在“国际贸易基础知识”教学中,通过具体的案例使师生在特定的教学情境下不断地互动,能够提高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形成一定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职业能力。国际贸易业务交易数额是巨大的,而且会受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环境与经济政策的影响,稍有差错就会给公司企业带来巨额的经济损失。这就需要提高学生从事国际贸易的业务能力,不仅要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尤其要熟悉交易流程和有关规则,具备较强的对外贸易实务操作能力。传统教学片面强调理论知识的传授,忽略了师生间知识的交流互动,造成理论与实践脱节,很难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在教学中,如果适当、灵活地采用案例教学法,在讲授“国际贸易基础知识”某个理论知识点后,再精心设计和选择相应的典型案例,运用多种形式启发学生独立思考,能够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通过对国际贸易案例的分析,了解对外贸易业务的真实流程和全貌,对所学国际贸易基础知识产生感性认识,然后将教材中有关知识运用到案例分析和具体实际操作中。这样,既能将理论灵活地运用于实践,又能通过对国际贸易案例的分析,借鉴当事人对外贸易业务的成功经验或失败的教训,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业务操作,从而减少就业后在对外贸易工作中出现的差错,避免公司企业经济风险的发生。

(二)有利于理论和实际问题的有机结合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的案例有的直接取自于现实的生活情境和学生身边实际生活中的事情,或者以国际贸易中的真实事例为基础,根据教学需要加工而成。在教学中,通过对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探寻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内在规律,从中推导出一般的原理,可以加深学生对“国际贸易基础知识”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培养顺应经济发展趋势,适岗的中、初级外贸应用型人才是中职国际商务专业的主要方向,而“国际贸易基础知识”是一门涉外贸易的综合性应用学科。在整个教学活动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对当前国际时事经济政策予以关注,还要向学生介绍海内外的经济发展趋势、最新的国际国内贸易动态,及时地向学生讲授最新的国际经贸方面的知识和相关的贸易协定及法律法规。例如:在讲解倾销和反倾销时,笔者举了中国金刚石锯片胜诉美国反倾销案的例子,详细介绍了事情的起因、诉讼过程和结果。分析美国为什么对我国的金刚石锯片进行反倾销调查,我国金刚石锯片是否真的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对我国企业有什么启示,今后国家商务部需要调整对外贸易中的哪些政策和措施等。这样,呈现在学生面前的就是有背景、有完整体系的系统知识链,而不是枯燥的、孤立的理论知识和案例,从而使学生能够将理论和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针对“国际贸易基础知识”相关内容,积极鼓励学生对案例提出质疑,研究案例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这一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十分重要,如果没有高水平教师的正确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造成学生独立探讨案例和分析问题耗费时间过多,而且无法找到切入点,容易产生盲目性和逐渐失去主动性。因此,在采用案例教学法时,对教师的素质要求较高,其知识结构更趋综合化。在案例教学的全过程中,教师既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又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推动者。在教学设计时要广泛吸收相关学科之精华,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国际贸易基础知识”教学所需的相关信息,结合教材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案例,能够综合运用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引导学生去积极主动地思考、争辩,在多种方案中做出正确的决策和选择,从而顺利地解决案例中发生的问题。采用案例教学法能促使教师抽空到外贸公司企业中了解其经营情况,进行深入的观察、调查、研究,搜集材料,经过整理加工,选出适用于“国际贸易基础知识”教学需要的不同的外贸案例,不断地了解、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外贸法规的最新发展变化,及时地对已有的案例进行必要的修正和更新,从而促进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案例教学法的实施策略案例教学法

在“国际贸易基础知识”教学中的实施过程是由既独立又密切相连的五个实施步骤组成的,即精选案例—案例引入—案例讨论—评述案例—撰写案例报告。

(一)精选案例选择案例是“国际贸易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

案例教学法的关键之一。选用的案例要与教学内容密切结合,特别是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所学专业特点的案例,要与当前进出口业务实际密切联系,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不同章节的教材内容及教学目标,精心收集、编写、设计。选择的案例应具有启发性、趣味性、实用性、针对性、操作性和典型性,要与教材重点、难点相对应。案例同时要有一定程度的疑难性,这样有利于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深入地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信宜市素有“竹器之乡”的美誉,是中国最大的竹器工艺品出口生产基地。在讲授进出口流程与特点时,可以结合信宜市竹器工艺品出口贸易案例,假定自己是信宜市竹器厂的老总,现在要同外国公司洽谈一笔生意,让学生思考在此过程中要经历哪些环节和步骤,与国内贸易相比有哪些不同。这些案例来源于实际生活,其中充满矛盾和挑战,能够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二)案例引入在一节或一章学习开始时

运用生动有趣的案例能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学习动机,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常用的引入方式有:运用多媒体呈现案例、由教师或学生描述案例、给学生每人发放一份文字案例、设置真实的情景案例和由学生自己即兴表演案例。教师在讲授“国际贸易基础知识”的概念和基本原理时,可随机插入一两个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说明某一概念或观点,将案例与概念和原理融为一体。这样使“国际贸易基础知识”的概念和原理易懂、好记,学生得到的不是纯粹的理论知识,而是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能使学生真正理解其中的含义,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不仅启发了学生独立思考,还培养了学生运用有关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在讲授买卖合同装运条款中的有关分批装运的概念时,笔者先举以下例子:某公司向新加坡出口1000公吨大米,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在两个不同的装运地点和不同的装船日期把货物装在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并在提货单上分别注明: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这样能够加深学生对买卖合同装运条款中的有关分批装运的概念的理解。

(三)案例讨论在“国际贸易基础知识”教学中

可以选择一些典型案例,提出发人深省的问题,引导学生置身于案例的环境之中,让学生运用所学的原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案例讨论,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巩固所学的知识。讨论案例的关键是要把案例中的内容与课本相应的理论知识联系起来进行分析、讨论。教师要把握讨论的方向,避免偏离主题。在教学中,教师可以将全班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进行分析讨论,使每一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鼓励学生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并且形成小组的结论。然后,各小组长向全班作小结发言,阐述各自观点,教师最后归纳。为此,教师要创设有利于学生讨论的民主和谐的课堂教学环境,引导和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并设法使学生成为讨论的主角,使其围绕中心问题积极发言、交流、研讨,这样不仅使学生学习了知识,而且培养了其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了其勇气、胆量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评述案例由于学生所具备的知识的局限性

其分析案例可能不到位,需要由教师来补充和评述。通过评述案例,能够使学生对案例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扩展、升华、创新、提高,在讨论中引申出一定的结论,对案例本身所蕴含的原理或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为后续的课堂教学提供准备。在这个阶段,教师在评述总结时要讲明案例的切入点与关键点,指出讨论过程中的长处和存在的不足,揭示出案例中所包含的基本原理,强化案例讨论的内容,提示后续案例。此外,教师还应对学生在课堂讨论中的表现加以评价,并作为平时成绩记录在案,以激励和鼓舞学生更好地参与讨论。

(五)撰写案例报告这是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

第9篇:国际贸易法论文范文

机遇指的是“机会”、“契机”或者“时机”,对企业来说,机遇是指各种有利的条件和内部、外部环境等。机遇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尤其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于是,所有企业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也正在遭遇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因此,新的环境下,如何牢牢的把握机遇,不断提高自身的贸易经济管理水平,是所有企业需要重视的问题。

1机遇对企业贸易经济管理的影响分析

1.1机遇可以帮助企业脱离困境。

时代的发展与进步导致企业需要面临复杂的环境条件,并不得不受到逆境或者是顺境的影响。如果处于顺境之中,企业在面临机遇的时候,会产生良好的“马太效应”,形成机遇越多,发展越快,并在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的良性循环状态,从而实现企业的良好快速发展。但是,一旦处于逆境之中,整个情形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企业发展越困难,能够遇到的机遇就越少;而发展机遇越少,企业想要实现发展壮大的难度就越大。于是,企业便会处于完全相反的恶性循环状态。因此,对所有企业来说,都要注意在顺境时合理的抓住机遇,并在逆境中重视机遇。而即便是身处逆境之中的企业,也可以铜鼓够多种方法和形式,摆脱困境。其中,抓住机遇是最有效的途径。

1.2机遇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水平

身处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中,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市场竞争。而只有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竞争水平,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进步,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而提高竞争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便是对机遇的把握。通过积极的抓住每一个重要的机遇,并予以合理的利用,企业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例如,如果企业可以抓住技术革新的机遇,便可以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综合技术水,从而生产出更多质量较高,科技含量更高的优质产品,迅速的占领市场,提高市场份额。

1.3机遇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

机遇还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了解到,机遇可以帮助企业脱离困境,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水平。除此之外,抓住机遇。企业还可以获得较大的活力和动力,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以及投入与产出的转换速度。从而将产出与市场需求更好的结合在一起,更好的满足广大消费者是实际需要。于是,企业便可以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多方面的效益,实现快速发展与进步。

2抓住机遇,创新企业贸易经济管理

2.1转变贸易经济管理理念。

首先,企业要转变贸易经济管理理念。企业应该积极的对自身的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的调整,按照石油行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国家线观正次和法规的调整情况等,不断优化领域结构,并改善需求结构,做好对企业的结构性调整。同时,要顺应发展形势,不断向新兴领

域发展,加快石油产业的转型升级。例如,各石油企业可以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树立拓展外部市场的理念,依托现有市场,做好拓展工作。另外,企业还应该具有高瞻远瞩的意识,从长远利益角度制定贸易经济管理规划,从全局出发,做好风险管理和危机管理等。并要积极的学习新型的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摒弃落后的贸易经济管理理念,从而保证实现企业的集约化、长期化发展。

2.2改革贸易经济管理制度。

想要抓住机遇,创新企业贸易经济管理,需要大刀阔斧的对贸易经济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目前石油企业的竞争是多方面的,因此,企业只有提高整体生产水平,才能保证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而积极的创新贸易经济管理制度,可以促使企业更好的满足先进生产力的实际需要,在竞争中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2.3创新贸易经济管理方法。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需要抓住机遇,创新企业贸易经济管理方法。首先,企业要加强内部监督控制,以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其次,将企业打造成学习型组织,不断推动企业的发展。另外,提高企业的专业化社会协作能力,提高不同机构的工作效率,促进企业贸易经济管理的创新。在具体的创新过程中,还需要结合企业的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具体的管理创新。例如,壳牌石油公司即积极的创新贸易经济管理方法,让“宽容型管理”在企业扎根。并通过建立在宽容型管理六维度基础上的种种措施,充分挖掘了员工的价值,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公司自身的发展。其中,具体方法有:充分信任员工,倡导自主工作;连接情感纽带,关注长期利益;鼓励员工创新,允许创新失败;把握时代潮流,创新利用资源;鼓励自由交流,支持观点分享;分享工作愿景,形成强大合力。通过多种有效的措施,在实现员工个人价值和追求企业发展之间寻找到理想的契合点。所以说,对企业而言,要注意对贸易经济管理方法的创新,以不断推动员工的进步,凝聚企业的人气,挖掘企业的内生性资源,不断地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