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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10月22日,市人事局通过“*人事人才网”及新闻媒体向社会招考公告。
2、组织报名。10月26日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报名动员会。凡符合招考计划条件,派往我市尚未就业的和具有两年以上本市基层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11月4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于11月4日至6日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有工作经历的毕业生持单位介绍信)、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市人事局现场报名,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市人事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先由用人部门初审,市人事局再进行审查。
3、统一考试。初定于11月14进行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共150分。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考计划数和笔试成绩1:3的比例排序(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人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毕业生和未就业的毕业生分别排队,按1:2、3:3、4:5、6:6向用人单位推荐进入考核人选。一方人选出现空缺,由另一方按笔试成绩排序补齐进入考核人数。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考核,合格分数线按招考计划总数1:5的人员总排名分数确定。
4、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可采取对档案材料进行综合测评、专业知识考试、实际操作、面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考核方案要在11月11日前交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在考核中一定要严格执行考核方案,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用人单位必须在11月27日前完成考核及公示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
5、人选公示。经考试、考核,按招考计划1:1确定人选后,在用人单位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三天。用人部门需将拟录用人选及公示情况向市人事局递交书面报告。
6、办理手续。公示没有异议的毕业生,人事局即可办理派遣手续。办理派遣手续,需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
二、特殊情况处理
1、列入招考计划的研究生,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我市服务或我市生源在外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参加公开招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
三、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应贯彻男女平等原则。
2、报名过程中,用人单位必须现场办公,并且不得阻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否则,市人事局将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直接报名。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省物价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考核内容分为业务考核、综合考核、其他事项考核三部分。
第五条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
(一)业务考核,即对各处室、单位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满分为60分。完成一项,计分一项。
(二)综合考核,满分为30分。包括:
1.效能、作风建设,满分8分;
2.公文处理、档案、保密、工作,满分5分;
3.政务公开、政策网上公示,满分4分;
4.处室、单位之间工作协作情况,满分5分;
5.价格宣传,满分8分。
(三)其他事项考核,满分为10分。包括:
1.市县请示事项的办理情况,满分3分;
2.对市县来人、来电的服务态度,满分3分;
3.每年深入基层联系县指导、帮助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满分4分。
第六条为鼓励各处室、单位创优、创新各项工作,对以下项目实行附加分考核。
(一)主办工作以省物价局名义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加6分;以处室、单位名义获得表彰的,加3分;
(二)主办工作以省物价局名义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司局、省直有关厅局表彰的,每次加3分;以处室、单位名义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司局、省直有关厅局和我局表彰的,加2分;
(三)工作情况、工作经验或调研报告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省领导批示给予肯定的,每次加2分。
上述加分项目,如因时间原因未能在当年考核中加分的,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考核时予以加分。对同一项工作,在本条第(三)项中重复反映的,取最高分,不累加计分。
第七条量化考核项目,按对应的分值逐项计分。定性考核项目,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考核,并在相应的考核项目分值基础上,分别按100%、80%、60%、0%进行折算。
第八条目标考核项目的审核工作由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中:
业务考核、价格宣传审核工作,由局综合法规处负责;
效能、作风建设审核工作,由局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
办文处理、档案、保密、和政务公开审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政策网上公示审核工作,由局办公室、价格监测中心负责;
附加分项目审核工作,由局人事处、综合法规处负责;
处室、单位之间工作协作情况,由各处室、单位互相评分;
第五条第三款的其他事项考核,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评定。
第九条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自我考核。各处室、单位在每年12月20日前,对照上述考核指标、分值,进行自评,形成考核报告、考核表(各20份)报送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审核评定。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第八条分工,将各处室、单位报送的自我考核材料,及时分发有关处室、单位。由各相关处室、单位对所涉及到的目标任务进行复核、评分,并将评分结果及时反馈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互评。在相关处室、单位审核评定的同时,由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第五条第二款有关规定,对处室、单位之间的工作协作情况,互相评分。
(四)市县评定。在各处室、单位自我考核同时,由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发函,对各处室、单位服务基层情况进行评分。
(五)汇总审定。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处室、单位业务考核、综合考核、其他事项考核的分数进行汇总,按高低分排序,提交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条按照本办法第八条分工,负责评定相关单项工作的处室、单位要及时制定各考核项目具体评分事项、评分标准,由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第十一条由于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目标任务不能完成的,承办该项工作的处室、单位应及时提出调整工作目标任务的报告,详细说明理由,经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二条凡处室、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方面出现问题,受到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其考核成绩按最末位处置。
第十三条对目标考核位居前三名的处室、单位,由局通报表彰。
第十四条目标考核情况是处室、单位和其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处室、单位班子成员职务晋升和轮岗交流的重要参考指标。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精神,我局从月日到月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局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这次考核是统计局成立以来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我局现有人员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名、科级名、科员名、干部名、工勤人员名,共有人参加了年度考核工作。
通过考核共评出优秀公务员三名:王智成、马若飞、刘文惠。马克林等名同志(见附表)荣获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称号,属省、部级表彰奖励人员,不占本单位优秀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人数比例,直接上报为优秀公务员。其他同志均评定为称职(合格)。
二、主要做法:为了准确评价我局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所属人员的执法素质,局党组对这次考核工作十分重视。一是领导挂帅,突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局党组就年度考核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在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精神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了我局年度考核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向荣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严肃、真实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这次会议为我局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二是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局长刘向荣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马克林、局长助理王智成、办公室主任马若飞为成员,并下设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马若飞、张馨、王宁华。统一组织协调局年度考核工作。制定了《吴忠市统计局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安排意见》。三是组织学习,提高考核人员的施考能力。月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理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中有关指示精神和规定要求;对民主测评表的填写规定进行了统一。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组织程序、报表填写等具体细节问题,提高考核组人员的组考能力。四、个人总结。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要根据本职位的职责任务要求和年初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改造思想和指导工作的情况;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秉公办事,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作风情况;遵守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大局情况;团结协作,勤奋敬业,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任务情况。要求述职报告要突出本职工作,详略得当,简明扼要,既要讲成绩,也要讲不足,措施要写实,字数控制在字左右。局各科室的总结报告交局办公室。五、民主测评、述职。局长、副局长、局长助理、局各科室负责同志以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述职,述职完成后,对上述人员进行测评。六、确定考核等次。要以平时考核和半年考核情况为基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确定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优秀等次人员按照市人事局规定的程序和比例产生。要按照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确定的程序产生初步人选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一周。七、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为参加考核人员的%以内确定。年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人员,不占本单位优秀人数比例,可直接按照规定上报。八、表彰和奖励。局党组将召开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确定为优秀等次和奖励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和奖品。
整个考核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顺利完成了这次考核工作任务。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以下简称房屋征收与拆迁),在项目实施前,都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条市、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的维稳办对各自区域内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的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具体负责各自区域内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仪征市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化学工业园区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参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四条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是:
(一)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实施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与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兼顾到各方面群体的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是否能为多数被征收拆迁人认可。
(三)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项目实施的时机是否成熟,补偿安置资金和安置房源是否已经落实到位。
(四)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项目实施后是否会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
第五条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
(一)制定评估方案。评估前,由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项目的拆迁人等组成项目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根据评估的要求和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特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保证工作有效开展。
(二)广泛听取意见。评估工作启动后,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将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让被征收拆迁人充分了解。采取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问卷调查等方法,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房屋征收拆迁有关单位和被征收拆迁人的意见、建议。实施项目应当履行听证的,需组织由被征收拆迁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评估工作小组综合各方面因素形成项目风险评估初步报告。
(三)分析研判预测风险。由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牵头,组织维稳、、综治、监察、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成立属地房屋征收与拆迁风险评估报告研判小组,对提供的项目风险评估初步报告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作出评估预测和分析研究,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
(四)作出评估报告。根据房屋征收与拆迁风险评估报告研判小组的分析研判结论,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形成项目风险评估报告。
第六条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征收与拆迁的目的和范围、拟实施时间和期限、项目范围内住户和单位状况及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状况,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对项目符合各项规定的认可材料或批准文件等。
(二)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和征求群众意见情况。包括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现场公示后群众的反映;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建议;依法应当履行听证程序项目的听证情况;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的情况。
(三)对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评估预测和分析研究。主要包括:
1、补偿标准、安置房地点、腾仓过渡期限等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法合规。
2、补偿安置资金和安置房源是否已经落实。
3、因搬迁给特困企业和住房困难家庭带来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置。
4、房屋拆除施工安全是否考虑周到。
5、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它因素及其化解措施和预案是否制定。
(四)明确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风险防范和维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五)对项目做出可以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评估结论。
第七条项目属地的维稳办要全程跟踪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过程,对评估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作出明确的备案意见。
第八条对已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的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项目属地的维稳办应会同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乡镇(街道)等责任部门和单位全程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将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第九条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积极主动落实房屋征收与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各项要求,年终将该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具体考核按《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办发〔〕6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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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裕安区2020年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评工作,现将我局自评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为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我局紧扣民生和社会关注,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采购”、“财政预决算”、“交通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明确每个领域信息公开目录的核心要素,并规范公开时限,公开时限包括实时公开、按日公开、按月公开、按季公开、按年公开,例如“重大项目建设”栏目,共有五项二级栏目,我们就实时公示“项目与责任分工”、“质量管理”、“合同履约”这三个二级栏目;按月公示“项目进度”;按季公示“验收结果”;对“交通监管”、“招标采购”两个栏目,只要是相关单位、股室有报送信息,我们就实时公示;“财政预决算”栏目是按年进行公示。
二、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向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下发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要求、政务信息任务分解表等,制定了《关于印发裕安区交通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分解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量化分解落实了各单位、股室的责任,并纳入了目标管理范围,列为年度考核内容,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对政务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的单位和股室予以表彰,并推广先进经验。对政务公开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股室,将予以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分管负责人和信息报送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年年有重点、年年有考核、人人有责任。
三、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延伸服务内涵
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的网络平台,解疑释惑、及时回应网民留言,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正面引导,用真实的声音赢得舆论先机,提升交通职能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截至12月底,共回复网民留言240余条,网民留言的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四、工作不足。
1、网站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网上办事的力度还不够,网上的数字化公共服务应用效果欠佳,网站的服务通过网络完结办理的实现率还没有实现。
2、政务公开依然还不够深入,信息更新仍然存在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务信息的实用性,要“说真话”、“交实底”,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确保政务信息要让广大群众看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以建设“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机关为目标,建立以行政效能为核心、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制度,利用“公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增加民主评议方式,对我单位公务人员工作情况实施过程管理和科学评价,充分调动公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绩效考核对象
局机关全体在职在编公务人员(不包括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绩效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绩效考核分平时考核(季度)和年终考核,平时考核主要考核工作方面,年终考核则是对一年中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综合表现的考核。
1.平时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1)工作效率,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进度、完成数量等(30%);(2)工作质量,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的情况包括,品质意识,责任感,工作瑕疵、差错情况等(30%);(3)考勤,被考核人员的考勤情况(10%);(4)工作技能,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技能掌握情况(10%);(5)遵守规章和配合度,被考核人员是否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服从情况(10%);(6)总体印象,考评人对被考核人各项工作和日常表现的总体印象(10%)。(具体考核标准见附表-1)[占年度考核成绩60%]
2.年终考核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年终考核采用百分制。绩效考核以工作人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具体表现在政治态度、思想意识等方面(15%);(2)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具体表现在工作思路、知识掌握及工作处理等方面(15%);(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具体表现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等方面(10%);(4)绩,就是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具体表现在工作完成情况、成绩成效等方面(50%);(5)廉,指廉洁自律表现,侧重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方面考核(10%)。(具体考核标准见附表-2)[占年度考核成绩40%]
四、考核等次
考核的标准以公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经过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最终确认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1.优秀: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勤奋热情,有改革创新精神,责任心强,勤勉尽责,清正廉洁。
2.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热情服务,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考核办法
公务人员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在单位公务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专人具体负责。
(一)平时考核
本单位公务人员要在平时工作中,及时、如实做好记录,科(室)负责人应不定期对其检查审核,每个季度结束后,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应组织对每位公务人员的季度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1.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主要考核公务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技能、考勤、遵守规章制度等情况。
2.考核办法
平时考核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每月小结、季度考核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1)公务人员本人在每周结束后将本周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实填写到上公务人员绩效考核系统中,并及时对每月进行小结。
(2)每个季度的考核情况在次季度第一个周二的学习例会上进行公开打分,首先,单位公务人员要针对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中存在不足以及工作创新、奖惩、出勤等情况向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做简要书面汇报,然后民主打分,由专人加权平均汇总。
最终分数的确定: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技能三方面由各科室长或分管领导参考民主打分情况确定;考勤方面由平时请销假、签到情况等确定;遵守规章和配合度、总体印象完全依照民主打分情况确定。
由分管领导和科室长确认该季度个人成绩及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输入绩效考核系统,并记录备案,供年度考核使用。
(3)分管领导在每季度末根据公务人员每季度工作汇报,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对公务人员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评语中要指出公务员的工作成绩和不足,并提出下步工作的指导意见。
(4)考核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及时监督检查单位公务人员的平时的工作纪实情况和分管领导的评价情况,监督打分、汇总等考核程序的进行,并将分管领导的评价意见和平时主要表现情况记录备案。
3.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季度考核有一次被确定为“不称职”档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有两次确定为“不称职”档次的,当年年度考核应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一年内连续四个季度平时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年度考核时可给予适当加分;平时考核成绩以60%的比重计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nextpage](二)年度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并结合年终岗位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照比例计算所得。
1.考核内容和等次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2.考核办法
年度考核分两个步骤,首先进行年终的岗位工作业绩考核和德才素质民主评议,各占年度考核权重的20%。然后根据比重计算年度得分,最终得出该年度成绩,按照成绩高低和优秀比列,确认我单位应上报优秀等次和我单位优秀人员。
3.考核程序
年终考核,每年一次,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在当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要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进行, 年终两项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的40%。其基本程序是: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要实事求是地对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创新、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并向单位全体人员做简要报告。
(2)年度岗位工作业绩考核。主要对公务人员的年度岗位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主要有单位分管领导、科室长、本科室同事考评,权重按照区考核办法具体规定执行(网上进行)。
(3) 综合素质民主评议。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参考个人平时考核备案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议,主要采用完全民主评议方式对单位公务人员的德、能、勤、廉四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为了提高测评的准确性,本着谁了解谁测评的原则,对每一位公务人员,由单位分管领导、其他领导、科室长、其他公务人员对其进行民主评议(比重参照人劳局标准)(网上进行)。
民主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四个等次的分值分别是: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一般60分以上、不称职60以下。综合素质考核得分按权重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最后,再按综合素质所占比例进行折算,计入年度考核个人得分。
(4)计算个人年度考核得分。个人年度考核最后得分由平时工作考核得分(60%)、年终岗位工作业绩考核得分(20%)、综合素质评议得分(20%)和年度专项考评加减分组成。(见附表-3)
(5)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等次根据个人年度最后得分情况由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认。我单位上报人劳局的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优秀比列为10%,可结合受表彰情况适当增加比例),如遇成绩不能分出高低的情况时,由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召集,局全体人员参加,以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的方式,从候选人中民主选出,并将民主评选情况和结果备案
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必须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个人意见。
(6)公示。年度考核成绩及等次确定后,要在本单位公示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有争议的,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做出解释。
(7)备案。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公示未有异议的,应将我单位考核结果上报区人事局,并将单位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情况和资料汇总备案留存。
4.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个人年度考核等次确认后,上报区人劳局,作为职务晋升和工资调整的依据,单位要在年终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人员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以资鼓励;此外,单位内部另设3名优秀名额(不含优秀等次人员),评选方式同优秀等次的评选方式,对该3名优秀工作人员,单位也要对其进行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一条为了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 切实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本局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评比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评比工作由昆山市财政法制宣传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其下设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评比的内容: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行政执法依据贯彻情况;
(三)行政执法情况;
(四)行政执法公示情况;
(五)执法人员管理及执法监督情况;
(六)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核情况;
(七)其他需要进行考核评比的事项。
考核评比的详细内容见《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考核标准一览表》
第五条考核评比的办法:
考核评比采用百分制,实行年度考核,即每年12月底考核本年度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
每年度12月初,各执法机构应对本机构当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对照本办法进行自评打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执法机构自评基础上,轮流从各执法机构抽调若干人员,连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考评组,对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第六条考核评比的工作程序:
执法机构向考评组报告本机构年度行政执法自评情况;
考评组对照《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的内容和标准,对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逐项打分,并评定最后得分。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评组对各执法机构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以得分多少为序,提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的备选机构5至7个,报领导小组审定。
领导小组对被评为全局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的执法机构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对发生错案和考核不合格的执法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
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
项目
考核内容
分数
考核标准
一、
责任制落实情况
(10分)
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10
1、责任未落实到人到岗的扣5分;
2、只到岗不到人的扣3分。
二、
行政执法依据贯彻情况
(15分)
行政执法依据能够及时贯彻,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且便于操作。
5
1、对上级下发的执法依据未贯彻的,有一件扣1分;
2、对上级下发的执法依据,应制定配套措施而未制定的,有一件扣1分;
3、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一并提出审查,且最终被有权机关撤销的,有一件扣3分。
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核和事后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3
1、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未报法制机构的,扣1分;
2、规范性文件未进行法制审核就出台的,有一件扣1分;
3、规范性文件出台后未送法制机构备案的,有一件扣1分。
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3
新的财政法律、法规、规章施行一年后,相关执法机构未会同局法制机构向上级书面报告执行情况的,扣1分;
对执法依据整理汇编,对本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清理。
4
1、对本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清理的,扣1分;
2、应予废止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仍在使用的,有一件扣1分。
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
项目
考核内容
分数
考核标准
三、
行政执法情况
(50分)
执法主体资格有法定依据,并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10
1.不具有行政执法职权或越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一件扣2分;
2.执法主体不合法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一件扣2分;
3.委托行政执法未办理手续的,有一件扣2分;
4.委托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执法的,有一件扣2分;
5.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有一件扣2分。
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合法。
10
1、行政执法依据适用错误的有一件扣3分;
2、应适用的行政执法依据未适用的,有一件扣2分;
行政执法行为符合形式要求,内容适当。
15
1、具体行政行为不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有一件扣2分;
2、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有错误的,有一件扣1分;
3、行政自由裁量超出法定幅度或范围,有一件扣3分。
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
10
1、行政执法行为不符合规定程序要求的,有一件扣2分
2、行政执法行为未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的,有一件扣2分。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事前审核和事后备案制度。
5
1、行政处罚决定未送法制机构审核就作出的,有一件扣1分;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事项需事前告知而未告知的,有一件扣1分。
3、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未送法制机构备案的,有一件扣1分。
四、
行政执法公示情况
(5分)
严格执行《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5
1、需进行公示的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扣2分;
2、行政执法时,未向行政执法相对人告知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时限的,有一件扣1分;
3、未按规定公示执法结果的,有一件扣1分。
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
项目
考核内容
分数
考核标准
五、
执法人员管理及执法监督情况
(10分)
执法人员持有合法有效的执法证,并持证执法。
5
1、执法人员未申请办理执法证的,有一人扣2分;
2、执法人员未持有效证件执法的,有一次扣2分;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
5
1、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虽发现未及时纠正的,有一件扣2分;
2、对执法错案及责任人隐瞒不报的,有一件扣2分。
六、
法律知识学习考核情况
(10分)
组织学习国家基本法律知识、财政法律知识和与本机构有关的法律知识;做到学习有记录,每人每年学时不低于40个小时。
5
1、未作学习记录的,扣1分;
2、未及时组织学习新颁布的基本法律、法规或财政法律、法规的,扣2分;
3、本机构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低于40个小时的,有一个扣1分。
组织本机构人员参加全局行政执法岗位法律知识考试。
5
未组织机构人员参加岗位法律知识考试的,扣5分;缺一人扣1分。
七、
其他加分减分规定
1、参加岗位法律知识考试,机构平均成绩列全局第一至第三名的,分别加5分、4分、3分。机构人员成绩不及格,有一人扣2分,补考仍不及格的,有一人扣5分。
2、与行政执法责职有关的工作获省级先进的,加5分;苏州先进的,加3分;获本局先进或领导小组认为行政执法工作出色的,加2分。
3、执法机构在每年的11月底前,报送年度执法工作总结和考核自查评分情况的加3分。
八、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全面掌握被考核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开展情况,促使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市卫生局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考核范围及对象
局属各单位的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卫生局机关、爱卫办、医管局科室中层干部。
年9月30日以前任现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按现任领导职务进行考核;年10月1日以后任职的,按原任职务参加原工作单位的考核。
年9月30日以前已办理退二线手续的,不再参加考核;年10月1日以后办理退二线手续的,参加考核并评定等次。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此次考核由市卫生局纪检组组织实施。参照上级考核方案,市卫生局考核重点为以下内容:
(一)局属单位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责任制和党务政务(院务)公开的情况。考核程序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行风;中层以上干部和职工代表对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责任制情况民主测评。考核前,被考核单位要将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行风报告及领导干部填写的《市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政情况表》,在本单位显要位置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
(二)市卫生局机关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重点考核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
四、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安排在今年底或明年初进行。
(一)局属副县级以上单位的具体考核时间,由市卫生局监察室、人事科商市委组织部与被考核单位确定。
(二)局属科级单位的具体考核时间,由市卫生局监察室、人事科与被考核单位确定。
五、结果运用
(一)测评表计分方法。优秀为100分,良好为80分,一般为60分,差不得分。最后得分为总分除去有效票。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等次;95-80分为良好等次;79-60分为一般等次;59分以下为差等次。
(二)局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综合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并经本单位党委(总支)推荐的领导干部个人(1-2名),市卫生局予以通报表扬;领导干部在考核中得分低于59分的,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三)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各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实事求是向考核组提供有关资料,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考核组及其成员要认真对待考核工作,客观公正,严格认真做好群众测评工作,使考核结果准确反映真实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商南县审计局三项举措狠抓信息宣传工作。一是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职工进行公文处理、公文写作、宣传报道方面的培训,邀请县委、县政府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就信息宣传工作进行专题讲座,不定期组织写作经验交流会,对近期信息工作进行总结、点评,开展工作交流,促进提高。二是制订相应地奖励措施,对在中省市媒体上发表的理论研究文章和县委、县政府信息快讯上选用的宣传报道信息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三是将信息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考评指标进行年度考核,与各股室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相挂钩。2010年,审计局干部职工在中省级信息媒体上共发表文章28篇,发表审计信息40期,广播电台广播稿25篇。(周璞)
宜川县实行审计项目分级质量控制
宜川县审计局严格实行审计项目分级质量控制和会议审定制度。具体做法为:项目审计结束后,首先由审计组长把关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措施是否有效执行、事实是否清楚;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等情况,进行审核。其次由审计局业务主管领导,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事实是否清楚、数据是否正确,审计证据、审计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意见等问题进行复核。再次由局法制科,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等进行审理稽核,将书面审计意见书及有关资料移送审计局负责人,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对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进行审定,在对审计报告修改,并由各环节责任人审核签字后,交局领导签发。确保将审计风险降到最低,提升审计项目质量。(肖艳袁金霞)
铜川市审计局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