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住宅设计规范范文

住宅设计规范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住宅设计规范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住宅设计规范

第1篇:住宅设计规范范文

规范面积防“偷减”

停用“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是本次修编的一大重点。新规范中停用了与标准层面积相关的各种计算和指标,不再以标准层为计算参数,改为统一以住宅整栋楼建筑面积为计算参数。这样一来,避免了面积按标准层计算出的结果与房管局数据相差大等问题。

新《规范》还规定,所有的阳台都计一半的建筑面积,明确了阳台的使用功能,并指出,开发商对阳台面积不得任意扩大化,杜绝了开发商所谓封闭阳台按全面积收费的约定俗成做法,杜绝偷容积率的行为。另外还新增了凸窗概念:“凸窗既作为窗,在设计和使用时就应有别于地板(楼板)的延伸,也就是说不能把地板延伸出去而仍称之为凸窗。凸窗的窗台应只是墙面的一部分且距地面应有一定高度。”

除了对计算容积率、偷面积等方面要有所了解之外,对一些小户型购房者来说,新规还修订了各个空间在面积、高度上的规定。比如一居室(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使用面积从不小于34平方米,调整为30平方米。零居室(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卫生间)使用面积从不低于30平方米,调整为22平方米。

采光通风应合理

对于日常家居生活的各个方面,新规也有了更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趋于更强的适用性和人性化,明确提出了电梯不应紧邻卧室、每套住宅应配信报箱等强制性要求。

根据《规范》要求,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卧室、起居室、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无外窗的暗卫生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或预留机械通风设置条件。如此一来,也是提醒购房者在挑选时不但要关注各个空间的面积大小,还包括采光、通风、日照以及保暖、隔音等方面是否规范及合理。

安全措施齐上阵

第2篇:住宅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一类高层;负荷分级;电源;供配电

本文作者通过近期设计的一个工程案例――清香岭居住宅小区,结合当前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图集,来阐述带商业服务网点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供配电设计要点,特别是负荷分级、电源的设置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设计人员应注意的建议。

清香岭居住宅小区分为A、B、C三个地块,B区为别墅和多层住宅,B区总建筑面积约为4万m2,C区为一类高层住宅单体建筑,地下两层,地上27层,C区总建筑面积约为2万m2,本文均不做阐述;A区总建筑面积约为10万m2,建筑主体高度为85.2米,结构高度为108米;地下一层为人防工程和车库,地下二层为人防工程(本工程因现场地形,局部出现地下二层);地上共有6个塔楼(顺序依次为F1栋、G栋、F2栋、F3栋、F4栋、F5栋),一层、二层裙房均为商业服务网点,三至二十七层均为住宅;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1.6万m2,人防工程共分为3个防护单元,人防类别为常6级乙类二等人员掩蔽所,人防总建筑面积为4543.2 m2。

1 负荷分级

1.1 地下车库负荷分级的确定

本工程地下车库停车数量为346辆,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3.0.1条和9.0.1.1条,地下车库的防火分类为Ⅰ类,本工程地下车库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排烟设备、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若设计有机械停车设备和升降梯的车库,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10.1.1条,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故在地下车库中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所用的消防设备用电负荷均为一级负荷。

地下车库中排污泵和生活水泵等非消防负荷等级均为一级负荷;地下车库人防区走道照明为一级负荷,普通照明为二级负荷;地下车库非人防区走道照明为一级负荷,其他普通照明为三级负荷。

1.2 地下人防工程负荷分级的确定

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7.2.4条 续表7.2.4(战时常用设备电力负荷分级)的要求:基本通信设备、音响警报接收设备、应急通信设备、柴油电站配套的附属设备、应急照明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重要的风机、水泵、三种通风方式装置系统、正常照明、洗消用的电加热淋浴器、区域电源的用电设备、电动防护密闭门、电动密闭门和电动密闭阀门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其它负荷为三级负荷。

1.3 一、二层商业负荷分级的确定

本工程一、二层各商业服务网点面积均小于200 m2,根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7.3.1条第3款的要求:“小型商店建筑的用电应为三级负荷”,故一、二层各商业服务网点按三级负荷供电。JGJ 48-88版规范要求“高层民用建筑附设商店的电气负荷等级应与其相应的最高负荷等级相同”,设计人员应注意新版规范对负荷分级的变化。

1.4 住宅负荷分级的确定

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3.2.1条,本工程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客梯、排污泵和生活水泵为一级负荷;住宅建筑内其他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

2 配变电所及柴油发电机容量及位置选择

2.1 配变电所位置的确定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6栋塔楼一字排开,端到端水平距离约为400米,塔楼建筑主体高度为85.2米,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4.3.3条的条文说明:“供电半径一般为200m~250m ”,方案确定为设置1个10kV开关室和3个配变电所;F1栋、G栋和F2栋住宅楼由#1配变电所供电,设置于三栋塔楼地下室中间位置;F3栋、F4栋和F5栋住宅楼设置#3配变电所,设置于F4栋塔楼地下室;地下室、一层、二层裙房由#2配变电所供电,设置于地下室中间位置,均满足供电半径要求。

关于配变电所所址的选择,《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4.2.1条第7款规定:“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如果贴邻,相邻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等防水处理”,配变电所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应注意上方是否为一层商业服务网点的卫生间。

同时还应注意,《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4.2.2条有规定:“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底层。”故在做纯住宅楼时应注意配变电所正上方是否为住户。

本工程局部出现地下二层,配变电所不宜设置在地下二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4.2.2条有规定:“配变电所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层,但不宜设置在最底层”。

配变电所设置在地下室时应有相应的防水、排水措施,《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4.3.4条有规定“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配电室的地面宜高出本层地面50mm或设置防水门槛”。

2.2 配变电所内变压器容量的确定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4.3.1 条规定:“住宅建筑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变压器的结线宜采用D,yn11,变压器的负载率不宜大于85%”,同时根据供电部门要求,功率因数补偿应达到0.9及以上。本工程通过负荷计算:#1配变电所设置两台SCB11型1000kVA的住宅用电干式变压器,#3配变电所设置两台SCB11型1000kVA的住宅用电干式变压器,#2配变电所设置一台SCB11型630kVA商业用电干式变压器和一台SCB11型630kVA公共用电干式变压器;各配变电所的两台变压器低压侧均采用母联柜连接,保证变压器不同时停电检修时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供电。各变压器负载率均在75%~85%之间,符合规范要求。

2.3 柴油发电机容量的确定

关于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的容量确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3.5.4条有规定,现摘录如下:

“3.5.4 应急发电机的负荷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当应急发电机仅为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供电时,应以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的计算容量,作为选用应急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2 当应急发电机为消防用电设备及一级负荷供电时,应将两者计算负荷之和作为选用应急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3 当自备发电机作为第二电源,且尚有第三电源为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供电时,以及当向消防负荷、非消防一级负荷及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供电时,应以三者的计算负荷之和作为选用自备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本工程将消防用电设备及一级负荷之和作为应急柴油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同时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11.0.12条规定“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机械应急启泵功能,并应保证在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当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柴油发电机的母线电压将会下降,影响发电系统的稳定;设计中为消防水泵提供备用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容量选择应考虑当最大一台消防水泵全压直接启动时的电压降,需满足规范要求值(发电机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

2.4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位置的确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6.1.1条第6款有规定:“发电机间、控制室及配电室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5.4.13条第2款摘录如下:

“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本工程柴油发电机房设置于车库内,上方为草坪。GB 50016-2014版防火规范出来以前,设计人员往往考虑少占用或尽量不占用车位,柴油发电机房经常布置于一层商业的下方(此位置多剪力墙,不能设置停车位),现在此条列为强制性条文,设计人员应注意规范的变化。

3 人防电站的确定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7.2.13条第1款条文说明:“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防空地下室应设置内部电站,除供本工程供电还需兼作区域电站向邻近防空地下室一级、二级负荷供电,柴油发电机组总功率大于120kW时应设置固定电站,柴油发电机组的台数不应少于2台。对于大型人防工程也可按防护单元组合,设置若干个移动电站,分别给防护单元供电。”

本工程人防总建筑面积为4543.2 m2,同时根据其他各专业提供的电气条件,一级和二级负荷总功率小于120kW,故该人防工程未在内部设置固定电站,在人防工程中间位置设置人防配电室,战时电源由防空地下室地面附近的拖车电站、汽车电站引来。

4 低压侧供配电系统及线缆选择

4.1 低压侧供配电系统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6.2.4条规定:“ 每栋住宅建筑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配电”。在低压配电柜系统图中,按非消防照明、非消防动力、消防照明、消防动力、人防等分类设置配电柜。住宅采用树干式配电,每三层设置一个电能表箱,同一层四个家居配电箱均接于同一相;动力负荷均采用放射式供电;单相用电设备均匀地分配在三相回路中。

关于应急照明电源箱的设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13. 9.12条有规定,本工程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应急照明由主电源和应急电源提供双电源,均采用专用回路,由配变电所低压柜引来;各塔楼采用树干式供电,楼梯间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多个楼层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地下层各防火分区采用放射式供电,按防火分区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提供该分区内的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电源。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13. 9.8条的规定:“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分支线路,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分支干线不宜跨越防火分区”。在地下室各防火分区设置消防总箱单独配电,由低压柜放射式供电至各分区消防总箱。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7.2.14条第1款规定:“ 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每个防护单元应设置人防电源配电柜(箱),自成配电系统”;故在各个人防防护单元设置人防总箱,由电力系统电源柜和外部电源柜引来,各人防总箱均设置进线总开关和内、外电源转换开关。

4.2 线缆的选择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6.4.3条和6.4.4条,消防设施供电干线均采用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线缆,明敷的非消防供电干线采用无卤低烟阻燃线缆。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10.1.10条第3款“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我们在设计带商业服务网点的高层住宅建筑时,非消防配电线路和消防配电线路均共电缆井敷设,应注意电缆井内的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11.2.2条有规定。

4.3 线缆敷设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11.2.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B1级以上的钢性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10.1.10 条规定:消防配电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5 接地系统

本工程低压配电接地系统采用TN-S系统,各电气系统的接地采用共用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

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10.2.1条和10.3.4条,在配变电所做总等电位联结,装有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做局部等电位联结,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每隔3层与相近楼板钢筋做等电位联结。

6 结语

以上是笔者设计带商业服务网点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供配电的一些思路和做法,如有不足之处,请设计同行批评指正。

【1】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3】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JGJ 242-201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4】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GB 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S】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

【5】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GB 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S】 北京: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2005

第3篇:住宅设计规范范文

1 配电系统问题

《住宅设计规范》(以下简称《住规》)第6.5.2条第1点规定住宅供电应采用TT、TN-C-S、TN-S三种接地方式。在设计时由城市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住宅楼一般采用TT系统:住宅小区的每幢住宅楼采用由小区变配电站配电时采用TN-C-S系统;对附设有配电所的高层电梯住宅采用TN-S系统。

2 每户电源进线问题

大多数住宅每户一般都为单相电源进线。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电源应采用三相电源进线,出线回路亦设一路三相断路器作空调主机电源。《住规》第6.5.2条第5点还规定每套住宅进线断路器应采用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所以对于单相电源进线采用双极开关;对于三相电源进线采用四极开关。在配线过程中各出线断路器的相线与零线要分别从电源取电,禁止各出线间跳线连接。

3 每户配电箱出线回路的设计问题

一般出线回路按照明、普通插座、空调插座、厨房插座、电热水器插座等回路设计。另一种方式,除了厨房和电热水器插座回路外,其余插座完全可以按房间分片区设置回路,且线路敷设方便,交叉少。

4 每户的电源进线不应小于10mm2

住宅一方面向大户型大面积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向小户型发展的情况。对于类似小户型应允许将每户电源进线减至6mm2,但为了避免施工方偷工减料的情况,以及作为配电预留,还是有必要统一,用不小于10mm2的电源进线。

5 电能表的选型及表箱的设置

住宅照明计量表箱的设置方式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第8.2.2.2条中做了详细规定,对单相电源进线的用户采用单相电表,对三相电源进线的用户采用三相电表。另外,在城市电网直供用户可享受波峰波谷电价的地区应采用分时段计量电表。本地区应用较常见的是6只、9只、12只电能表,结构尺寸也基本固定为980×720×160、1310×720×160和1310×850×160。

6 漏电断路器极数及漏电动作电流的选择

《住规》第6.5.2条第7点要求每栋楼进线断路器设漏电保护,常遇到的问题是断路器的极数与漏电动作电流的选择。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5.6条规定“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气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在住宅设计中多为单相负荷或单相负荷与三相负荷同时存在,N线不可能保持地电位,所以应选用三相四极漏电断路器(末端插座回路选用两极漏电断路器或可断开N线的1P+N型漏电断路器)。设漏电保护的目的根据条文说明是为防电气为灾,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4.21条“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5A”以此为依据进行设计。防电气火灾的安全意识的提高首先就是选择漏电断路器作为进线断路器进行漏电保护。

7 进线电源中性线规格问题

对于一栋住宅楼而言,其进户电源一般设计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设计人员进行配电设计时,对三相的负荷进行平衡后,从经济角度考虑,其中性线截面往往按规定的下限选取。认为三相负荷平衡时中性线上电流接近零,但在实际工程中笔者曾发现住宅三相电源的中性线电流接近甚至大于相线电流。笔者分析认为其原因在于:一方面住户在用电时,实际三相负荷是不平衡的,因此,设计人员在进行配电系统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住宅用电设备的多样性和住户用电的不平衡性,慎重选择中性线的截面,以确保用电安全。

8 工程安装施工方面

应配备专业人员,做到知识化、专业化,应从过去的目测检查深化到科学检查,在保留过去对操作工艺检查的同时,还应要求施工人员对图纸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图纸的设计数据有无错误和隐患,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产品质量,并制定设备进场的保管条例,杜绝电气事故的发生。管内穿线符合要求,不同电压的导线不能穿在同一穿线管内,不同一个回路导线(除规范有规定者外)不应穿在同一个穿线管内;导线穿线时要注意穿线管的空闲面积,一般导线截面积(边外皮计算在内)不应超过穿线管孔内面积的40%。

9 相关规范的相关条文

在住宅电气设计过程中往往会用到其它规范的有关条文,其中较重要的条文应注意。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4篇:住宅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建筑物防雷设计 计算结果差异性

1 材料与方法

1.1 建筑物基本情况

该住宅楼位于盐城市区,地形平坦,交通便利,建筑物长:54.4米、宽:16.7米、高89.0米,共28层,距其约28米处有更矮的建筑物。建筑物的尺寸即:L=54.4m,W=16.7m,H=89.0m。

1.2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计算

参照规范:GB/T 21714.2/IEC 62305-2 雷电防护 第二部分:风险管理。

火灾风险:低 rf=0.001 灭火设施:灭火器、消防栓 rP=0.5 特殊危险:中等惊慌 hz=5 内部系统:P+S 雷击密度:Ng=3.89[次/(km2.a)];位置因子:Cd=0.5;环境因子:Ce=0.1 Lc=1000m 土壤电阻率:ρ=27.66Ω・m。

该住宅楼及入户线路的截收面积计算:

Ad=LW+6H(L+W)+9π(H)2=262723.34m2

A1(P)=[LC-3(Ha+Hb)]=3855.34m2

Ai(P)=25LC=131491.88m2

A1(S)=[LC-3(Ha+Hb)]=3855.34m2

Ai(S)=25LC=131491.88m2

该住宅楼及入户线路年预计雷电闪击次数计算:

ND=NgAdCd10-6=0.5110次/年

NL(p)=NgAlCdCt10-6=0.0007次/年

NI(p)=NgAiCeCt10-6=0.0512次/年

NL(s)=NgAlCd10-6=0.0037次/年

NI(s)=NgAiCe10-6=0.2558次/年

该住宅楼雷电灾害风险分量计算:

根据RA=ND×PA×ra×Lt

RB=ND×PB×h×rP×rf×Lf

RU=(NL+ND/a)×PU×ra×Lt

RV=(NL+ND/a)×Pv×h×rP×rf×Lf

R1=RA+RB+RU+RV

得出R1=17.9974×10-5

对于该住宅楼风险R1=17.9974×10-5比可接收风险值RT=10-5 的值高,所以需要对建筑物进行防雷保护。

为达到技术与经济的最佳方案先采用三类防护措施:

则PB=0.1 PSPD=0.03 PA=0。

根据三类防护措施所得的风险值:

R1=1.2809×10-5

如上所述,采取三类防护措施后,该住宅楼风险R1仍比可接收RT=10-5的值高。

为了更有效的保护该住宅楼,采用二类防护措施:

PB=0.05 PSPD=0.02 PA=0。

根据二类防护措施所得的风险值:

R1=0.6410×10-5

如上所述,采取二类防护措施后,该住宅楼风险降至可承受风险值之下,即:R1<10-5。

综上所述,根据GB/T 21714.2/IEC 62305-2雷电防护 第二部分:风险管理得出该住宅楼应按照第二类防雷要求设计。

1.3 建筑物防雷分类计算

参照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校正系数k:根据该住宅楼的实际情况,k取1;

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

盐城市区近40年(1971年-2010年)的年平均雷暴日(Td)为28.7天,则

Ng=0.1Td=2.87次/(km2.a);

由于该住宅楼H=89.0m,小于100m,则每边扩大宽度

D==99.39m

在其2D范围内有比它更矮的建筑物,则等效面积:

Ae=[LW+(L+W)+πH(200-H)/4]・10-6

=0.01573km2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kNgAe=0.05次/a

可知,该住宅楼年预计雷击次数0.05次/a≤N≤0.25次/a

综上所述,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得出该住宅楼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2 浅析计算结果的差异性

由于采取的规范不同,所以计算的方式也不同,但对于建筑物防雷而言,某些因子是必然要采用的。例如:年预计雷击次数、截收面积等。

(1)年预计雷击次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过程中,年预计雷击次数Ng是采集该项目地理位置参数,根据其中心经纬度,通过雷电监测系统,统计分析该住宅楼3.5km范围内5年(2006~2010)地闪资料得出的(见图1)。

闪电定位仪:是一种监测雷电发生的气象探测仪器,是指利用闪电辐射的声、光、电磁场特性来遥测闪电放电参数的一种自动化探测设备,并把经过预处理的闪电数据实时地通过通讯系统送到中心数据处理站实时进行交汇处理,可全天候、长期、连续运行并记录雷电发生的时间、位置、强度和极性等指标。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年预计雷击次数Ng是根据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年平均雷暴日后计算得出。

雷暴日:在指定区域内一年四季所有发生雷电放电的天数,用Td表示,一天内只要听到一次或一次以上的雷声就算是一个雷电日。通常情况下,距离观测点15km以内的雷电可以听到其雷声,超出此范围的雷电不能够被听到,也就是说,该指定区域的范围是以观测点为圆心,以15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这里的雷声既包括云地闪发出的,也包括云内闪和云际闪发出的,所以雷暴日并不能准确表征地面落雷的频繁程度。而上述的雷电监测数据是利用闪电定位仪对闪电放电参数得出的,其不仅可以接收地闪,还能接受到云闪,我们可以通过程序选择利用它所接受的地闪,从而更加准确地计算出某一地区某一时段雷击大地次数,所以对建筑物防雷而言,雷电监测数据Ng更准确且更具实际意义。

(2)截收面积: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中,对于平坦大地上的孤立建筑物,截收面积Ad是从建筑物上各点,特别是上部各点(见GB/T 21714.2/IEC 62305-2雷电防护 第二部分:风险管理 图A.1)以斜率为1/3的直线全方位地面投射,在地面上由所有投射点构成的面积。可以通过作图法或计算法求出Ad。

由GB/T 21714.2/IEC 62305-2雷电防护 第二部分:风险管理图A.1可知,在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计算时,建筑物截收面积的计算中其每边扩大宽度约3H。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当建筑物的高H小于100m时,其每边的扩大宽度按公式D=计算确定(见GB50057-2010图A.0.3)。

如上所述,两规范截收面积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k──校正系数,在一般情况下取1,在下列情况下取相应数值:位于旷野孤立的建筑物取2;金属屋面的砖木结构建筑物取1.7;位于河边、湖边、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电阻率较小处、地下水露头处、土山顶部、山谷风口等处的建筑物,以及特别潮湿的建筑物取1.5。不难发现校正系数k反映的是建筑物所处的位置和环境,而这些在《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规范》表A.2、A.5表述更为详细。

除以上因子外,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针对特定的项目还考虑了其它种种因子,在此就不一一例举了。

综上所述,运用不同的规范进行防雷类别计算,对于某些建筑物计算结果存在差异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因为《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是一种基本规范,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规范》(GB/T 21714.2/IEC 62305)对项目更具有针对性,考虑甚至更为全面。

3 结语

本文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规范》(GB/T 21714.2/IEC 62305)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计算得出,盐城市某住宅楼防雷类别的计算结果不一致,通过简单的分析可知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结论因更符合项目特点、更经济有效、更科学实用。所以说,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项目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第5篇:住宅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普通住宅;电气设计;问题;对策

随着住宅电气设计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使用环境,但是住宅电气设计中的一些细节问题仍然存在,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不便。电气设计的合理是实现住宅电气有序、安全使用、合理布置的方式。合理的住宅电气设计是确保投资以及减少后期维修、确保经济性的重要手段,一下先从住宅电气的设计问题先进行分析。

1 普通住宅电气设计主要问题

(1)《住宅设计规范》第6.5.2 条第1点规定住宅供电应采用TT、TN-C-S、TN-S 三种接地方式。设计普通住宅楼在城市公用低压线路供电中,通常采用TT系统:住宅小区使用小区变配电站配电,采用的是TN-C-S 系统;高层住宅配有配电所,采用TN-S系统。

(2)当前住宅设计大都是型号PZ30的模数化配电箱。其实PZ30是使用在工业场所中的,不应该使用在住宅设计中,作为同时开发的两个系列的PZ30和PZ20,开发时根据不同场设计。PZ20使用在家庭或是类似场所,一般非熟练人员可以设计。而 PZ30是用于工业场所,熟练的人员进行的操作设计。在英国,PZ20应符合BS5486-13,PZ30应符合BS5486-12。在BS5486-13非熟练人员用的模数化终端组合电器标准中,强调单相电路和结构上要设有各种保护和防护,如主开关为隔离开关,主开关应设有端子外罩,以便开关在断开位置时,安装载有电压的端子。电器间的联接线上,应设有障板,用来防止无意识的直接接触,同时外壳中还设有挡板,用以挡住接近时可能出现的直接接触和对电器元件的电弧起防护作用。工业用的PZ30结构相对简单。另外,PZ20和PZ30对于污染物的要求等级不一样,PZ20必须必须满足2级,安装类别(过电压级别)为Ⅲ类,PZ30必须满足3级,安装类别为Ⅱ类。通过以上的分析说明,在设计的电气设计中是可以使用PZ20系列来代替PZ30,发挥更好、更高效的作用,为电气的使用带来便捷的、安全的使用。

(3)一些老式或是旧的住宅,改造配电设计时是采用直敷布线,导线垂直敷设当低于一点八米时,要对穿管进行保护,有很多电气配电导线敷设都没有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低于一点八米也没有采取措施保护,给用电安全留下隐患。

(4)暗敷一般按照最近的路线敷设,但是线管之间交叉现象不好处理,加上住宅的面层比较薄,更加增添难度。而且在住宅使用木质底板,通常会将敷设在地坪内的管线打断,会对电气的安全使用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发展,暗敷线路是沿着板孔、墙缝垂直或平行于地面敷设,将管线隐藏在墙缝中,接线盒的分线处于墙体拐弯处可以设置照明线路,并不是用顶棚灯的接线盒。

(5)住宅电气设置插座都是在灯处,也是为了避免出现浪费,随着我国推行绿色照明工程,家庭最好使用紧凑型荧光灯,而不是白炽灯,卡口灯座更换光源很容易使人触电,由于紧凑型荧光灯的灯头是螺口,不能使用卡口灯座,所以设计要使用螺口灯座,确保居民更换光源时安全、方便。

2 特殊场所的电气安全措施

(1)浴室是电气事故发生的重要场所,人体在潮湿的状态下电阻会非常小,因此,接触到很小的电压就会造成严重的电气安全事故。作为电气特殊场所,浴室电气的安全设置非常重要。但是我国对于浴室电气设置相关的规范标准还没有全面的、具体的规定,尽量避免在浴室内设置插座等电气设备。

(2)配电箱与浴室不应共用一个墙体。原因就是浴室的水分会进入配电内,造成电气事故,根据《电气安装技术》规定“区域0、1和2除了为区域1和2中的固定安装电器敷设深入墙内不超过5cm的导线外,不得在墙灰底部和墙灰中以及护墙板的后面敷设导线”。既然不能敷导线,那么也不应该设置配电箱。如果配电箱和浴室在同一个墙体,必然会有其他线路通过这个墙体。在0、1及2区是不允许不是本区配电线路通过,更不能安装接线盒;线路的通过有严格的标准和规定,这也是保障用电安全额规范。

(3)对于开关设备的装设或是辅助设备,插座布置在浴室内,插座要同时具备防水以及电气线路的双重绝缘,导线敷设要使用塑料管,如果使用钢管敷设,也需要塑料管保护。有关对于电气线路安装规范中提到。电线的敷设要在非金属的管道中。

(4)电源插座设置在阳台。有些居民会将洗衣机放置在阳台上,特别是南方居民,冬季的温度相对较高,下水管不会结冰,雨水和污水是一起排放,因此,设置插座同时要满足靠近排水管,还要避开窗户,放置雨水渗透进来造成危害。

3 规范的遵守问题

(1)住宅电气设计都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其中重要的条文有《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9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9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进行住宅电气设计是根据建筑大样图进行说的,大样图的设计是一个涵盖比较广的电气工程的整体图,对但对于装修设计或是户型、其他家具布置可能对于电气设计造成的影响并不会显示出来,像是电源的合理布置、弱点插座,在设计时尽可能不被遮挡,方便居民用电,体现电气设计的完善。

4 结语

住宅电气设计,按照设电气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工作,设计人员要加强和掌握设计规范,在实际操作中总结经验,不断的更新思想观念,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趋势,设计出精品电气工程。

参考文献:

第6篇:住宅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住宅;结构设计;常见问题;概念设计

住宅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住宅质量的好坏主要由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两个方面来衡量。相对而言,住宅设计是一项繁重而又责任重大的工作,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适用、经济和合理性。但在实际设计工作中,常常发生住宅结构设计概念和方法上的差错。我国自2000年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以来,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发现并纠正了不少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其他一些违规设计问题,对规范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文对住宅结构设计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住宅结构设计满足结构设计规范要求应注意的问题,并重点论述了住宅结构概念设计和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

1住宅结构设计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1.1材料选用不当。在地震区选用了蒸压多孔和空心砖,水泥多孔砖等材料。

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的规定,由粘土,页岩,煤矸石或粉煤灰为主要原材料的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类的灰砂实心砖和粉煤灰实心砖;以及由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制成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等均适用于非抗震设防区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的地区。但是,蒸压类的空心或多孔砖,以及KP1型和M型以外的多孔砖型,均不得用于地震区作为承重墙体。

1.2工程设计中纵横墙体不能分别在平面内对齐,贯通,但未采取有效措施。

当多层砌体房屋中的横墙或纵墙由于建筑功能需要而不能在平面布置时使纵,横墙分别沿轴线上对齐,贯通时,我们需要区别对待,分别采取有效措施。

(1)横墙不能对齐:所谓对齐贯通,不应单纯理解为必须轴线和轴线完全对齐。实际上墙体作为抗侧力构件承担水平地震作用时,首先通过水平楼屋盖的传递,才逐层到达基础的。因此,墙体的对齐贯通还有楼盖的结构形式有关。根据实验和震害调查,在现浇楼盖中,两段横向墙体相对错位在500mm左右时,可以认为是连续贯通的。在预制楼盖中,相对错位在300mm左右时,也可以认为是连续贯通的。综上所述,为了增强楼盖局部传递水平荷载的能力,应当在稍有错位的两墙段楼板内增设暗梁。

(2)纵墙不能对齐:纵向墙体的道数一般较少,通常为三至四道。但是,纵向墙体一般较长,因此要求每道纵墙都连续贯通有时比较困难。震害调查表明,纵墙的破坏并不完全是整个墙长上的剪切破坏。地震时纵墙的破坏先是从其薄弱部位开始的,即先在纵墙上门窗洞口过梁处开裂,然后在其中的部分墙段中出现对角斜裂缝,继而发生剪切破坏。设计时允许将纵墙均匀的分为若干墙段分段对齐。当然,应尽量使各段纵墙的长度大致接近,以避免侧向刚度上的过大的差异而导致受力不均,各个击破。

1.3构造柱的截面设计过大,数量设置过多。

构造柱的作用不是代替墙体抗剪,而是约束墙体。《抗震规范》GB50011规定了构造柱的最小截面,设计中不宜将构造柱的截面任意扩大,因为构造柱的截面增大后,势必增大它的刚度。如果构造柱在墙面中的刚度过大,它将影响作为砌体墙的特性,甚至成为以混凝土柱为主的墙段,而使墙段的抗剪作用由混凝土柱起主导作用,显然这不是我们所要求的。正确的构造柱设计应当使其刚度很小而约束较强,这样才能对墙段有所帮助,而不是使其刚度增加,造成地震剪力的加大。

构造柱设置过多也是设计上常见的问题,比如有些设计在所有墙的连接处均设构造柱等等。构造柱对墙段的约束作用,特别表现在房屋的四大角。角部的构造柱能够起到对两个方向墙段的约束作用,并有利于抗扭。所以房屋四大角必须设构造柱,对于其他部位的构造柱设置,要根据实际情况按规范要求布置。

1.4设计深度达不到规定要求。

一些设计人员制作图纸“偷工减料”,设计粗糙,过于简单,施工图中应有的系统图、大样图、相关剖视图漏缺;一些重要的、应该用图纸反映的内容只标注“见图集”、“由设备厂家确定”等,施工图设计表述不全,细部大样不详,不能反映工程的全貌;一些重要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工程类别、安全等级、耐火等级、防火消防处理等在设计总说明中没有标明或交待不全。

这些问题的产生,有的是由于设计人员没有对一般住宅尤其是多层住宅设计引起高度重视,盲目参照或套用其他的设计的结果;有的则是由于设计过程中对设计规范和设计方法缺乏理解;还有的是由于设计者的力学概念模糊,不能建立正确的计算模式,对结构电算结果也缺乏判断正确与否的经验。

2住宅结构设计的规范要求

为避免出现上述结构设计问题,在住宅结构设计时首先必须从结构计算和构造上满足规范的相关要求。

2.1结构计算应注意的问题

(1)避免荷载计算的错误。诸如漏算或少算荷载、活荷载折减不当、建筑物用料与实际计算不符。

(2)对电算结果的正确性作出有效评价。目前结构计算大多采用结构设计计算程序进行计算,如何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评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因此必须根据工程设计的经验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判断,根据其正确与否,决定能否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2.2构造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构件最大配筋率和最小配筋率的限值。尤其是在抗震设计中既要保证建筑结构在地震发生时具有一定的延性,又必须满足最小配筋的要求。

(2)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保证钢筋在各个部位所需满足的锚固、延伸和搭接长度,材料选用也必须满足强度要求。

(3)为了防止屋面温度应力引起的墙体开裂,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融热和相应的构造措施。

(4)按抗震构造要求设置的构造柱,应在整个建筑物高度内上下对准贯通,上至女儿墙压顶,下至深于500 mm基础圈梁,或伸入室外地面以下500 mm的构造柱与圈梁、楼板和墙体的拉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住宅结构设计的概念设计

必须及早介入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住宅设计无论是多层砖混或框架剪力墙结构,都不同于以往的静力设计,必须从抗震的角度,采用二阶段设计来实现三个水准的设防要求。为此,结构设计人员必须及早介入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否则将会导致建筑结构设计的不合理,给以后的结构设计带来难度。住宅结构的概念设计是指一些在计算中或在规范中难以作出具体规定的问题,必须由工程师运用“概念”进行分析,作出判断,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结构破坏机理的概念、力学概念以及由震害试验现象等总结提供的各种宏观和具体的经验等。这些概念及经验贯穿在方案确定及结构布置过程中,也体现在计算简图或计算结果的处理中。住宅结构的概念设计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幢建筑物的设计,如果没有事先经过全盘正确的概念设计,以后的计算模式再准确、计算再精确、配筋再合理,也不可能是一个经济、合理的优秀设计工程。因此在建筑物的方案设计阶段应正确把握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对不同形式的住宅建筑掌握各自概念设计中容易疏忽的要点。

(1)对一般多层砌体住宅结构,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做到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纵横墙的布置宜均匀对称,沿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楼梯间不宜设置在房屋的尽端和转角处,不宜采用无锚固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挑檐。

(2)对钢筋砼多、高层结构住宅力求做到结构布置尽量采用规则结构。对复杂结构可以设置防,震缝把它分割成各自规则的结构单元。结构布置,以少设缝为宜,一旦设缝,则应使防震缝的设置与伸缩缝、沉降缝相统一框架与抗震墙等抗侧力结构应双向布置以便各自承担来自平行于该抗侧力,结构平面方向的地震力。框剪体系的各抗侧力结构要形成空间共同工作状态,除了控制抗震墙之间,楼、屋盖的长宽比及保证抗震墙本身的刚度外还,需采取措施,保证楼、屋盖的整体性及其与抗震墙的可靠连接。

4结语

总之,住宅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商品,其工程设计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投资效益、使用要求,而且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设计单位在进行住宅结构设计时必须在满足国家设计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加强住宅结构的概念设计和对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才能提高住宅结构设计水平,确保住宅设计质量不断提升,,以使住宅的结构设计工作做到更安全、更合理。

参考文献

[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第7篇:住宅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住宅建筑;安全防护;设计

前 言:笔者简述了住宅建筑安全防护设计的分类,并结合相关设计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和实际经验,对不同类别的防护设计措施进行简要分析,以供借鉴与参考。

1住宅建筑安全防护设计分类

住宅建筑的安全防护设计可以分为一般防护设计、防火防爆设计和防盗设计3种类别:1)一般防护设计:避免因设计考虑不周全而产生人身安全隐患、从人体科学出发、兼顾居民生活习惯,从而制定和采取的相关措施。2)防火防爆设计:避免因设计不合理产生火灾、爆炸隐患,或火灾、爆炸发生时尽量减小火势蔓延区域及如何将居民尽快疏散到安全地方的措施。3)防盗设计:防止盗窃发生、盗窃发生时能及时报警以阻止盗窃的进一步实施、留下盗窃证据等措施。

2住宅建筑安全防护设计详述

2.1一般防护设计

2.1.1外窗

外窗发生危险的主要因素有2种:1)框料的强度不够,遇到瞬间强大外力可能造成窗户破损、坠落,从而伤人;2)窗台的防护高度不够,在风大或者其他因素干扰下,有可能使人跌出窗外。关于框料的材质,设计中有明确要求,不同等级的建筑对抗风压强度、侧向压力等都有指标控制,无需赘述。

对于窗台高度的规定: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计算;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净高低于0.90m时,窗洞口处应有防护措施,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目前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尽管有些设计者认为采用安全玻璃固定窗的方式进行防护满足规范要求,但依然存在安全隐患,务必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另外还要加强对净高的控制。住户装修后地砖的高度,或者榻榻米装修的高度等方面都会影响到实际的窗台尺寸。部分展示样板房为了追求展示效果,在封闭阳台、房间临窗部位设计了榻榻米、固定靠椅等个性化的构件,给后期业主装修及空间利用作了展示引导,但此时的防护并未根据装修完成面进行抬高,也未张贴风险提示牌,如业主在后期按样板房进行装修,并造成安全事故,将会产生纠纷。因此,无论从设计角度还是后期销售上都要多方面去考虑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设计中能避免的坚决杜绝,后期住户装修产生的安全隐患需要物业公司对其进行提醒整改,同时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应该更加提高安全意识,避免悲剧的发生。

2.1.2阳台

封闭阳台的栏杆,不可采用普通窗台的高度。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封闭阳台栏板或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要求。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6层及6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 7层及7层以上不应低于1.l m。因此,封闭阳台的栏杆或栏板需要高于窗台护栏要求的0.9m。规范编制的初衷是,阳台往往三面临空,是全家向外眺望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对栏杆的防护要求应该高些。

2.1.3楼梯

楼梯的危险隐患主要存在2处地方,一处是防护栏杆高度,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应小于0.90m ,梯段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O.5O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O5m。另一处是梯井宽度、栏杆间距等缝隙尺寸,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O.ll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以往的设计中常常出现大梯井,也并未对大梯井采取防护设计,现在都在采取补救措施。

近年来,儿童自行玩耍出现安全事故的案例越来越多,楼梯间的窗户也成为其中一大隐患。很多儿童玩耍时会站在楼梯踏步的第一级台阶上倾斜身体至窗台,这种行为很有可能酿成悲剧,因此楼梯间处应尽量避免开启扇开在楼梯踏步一侧,同时尽可能做好防护设施。

2.2防火防爆设计

2.2.1楼梯间外窗与住宅套房外窗的间距要求

楼梯间作为人员疏散的途径,保证其免受住户火灾烟气的影响十分重要。为防止楼梯间受到住户火灾烟气的影响,GB 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规定: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Om。

2.2.2住宅建筑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防火要求

适当的窗槛墙或防火挑檐是防止火灾发生竖向蔓延的有效措施。于2015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GB 50016-2014《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做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小于1.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

2.2.3燃气

燃气发生泄漏从而引发爆炸,是危害住宅建筑安全的巨大隐患。因此,设有燃气炉及燃气热水器的厨房,必须保证直接的自然通风。这里容易忽略的一个情况是起居厅或者卧室与厨房共用阳台,这种情形下厨房的燃气很容易通过阳台进人起居厅或卧室,尤其当夜里外窗关闭时很容易发生中毒或爆炸,危害很大,必须在设计中避免。

2.2.4出入口

当住宅建筑地下室或首层有其他使用功能时,各个功能用房必须设置独立的疏散出口,不仅要满足在火灾等极端情况下逃生的要求,也避免人流交叉给住宅带来不安全因素。

2.3防盗设计

防盗设计的重点部位就是对外开口部位,小区围墙、单元门、户门、阳台门和各个窗户等部位。“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暂行规定”中规定:1)居民住宅的分户门应设置钢质或铁质等抗破坏性能高的安全门,并于门上安装双面“三保险”锁具;2)未设置院子的住宅底层的外墙窗、阳台,通往外廓公共走道的窗以及外墙窗窗口下缘距相连屋面高差小于2m时必须设置钢条直径不小于0.012m、钢条间距不大于O.llm的防护栅栏;3)住宅底层院子的围墙高度应不低于2m;阳台和雨篷的设计应采取防止攀登或邻户跨越的措施;4)与楼通高的竖向管道不宜露出户外;5)户外电闸箱设计要考虑加锁的可能;6)通向阳台的门、窗及楼道的分户门的周边墙体设计要考虑用户自行装设防护装置的可能;7)屋面和管道沟的检修口不得设置在室内或底层院内;8)在单幢高层住宅楼或楼群院落设计中要考虑至公寓式管理的需要,根据条件在住宅底层或院落内设置治安执勤、报警监控值班室。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前提下,楼群院落可考虑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墙。

3小结

综上所述,安全防护设计对住宅建筑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在住宅建筑的设计中,起到了一定的指导性作用。所以只有不断完善住宅建筑的安全设计,才会保证整个建筑的质量。安全因素在这里是最基本的一个因素,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因素,为此,希望在以后的施工设计中,住宅质量能得到很大提升。

参考文献

第8篇:住宅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住宅电气;用电负荷;设备选择;线路敷设

1 住宅用电负荷的确定

电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家庭使用的电器也越来越多,如空调、热水器、微波炉、冰箱、电脑、大功率家庭影院等等,使得家庭用电负荷的总功率大幅上升,为了保证供电的安全可靠性,住宅负荷容量应按适当超前的原则留有富裕量。通常,我们根据住宅面积的大小,进行用电量估算:住宅面积≤90 m2 ,按6Kw/户设计;住宅面积90~120 m2,按8Kw/户设计;面积大于120m2,按75W/ m2 设计。因为住宅用电具有不同时性,同一条供电干线上连接的户数越多,同时使用率就越低,所以供电干线的用电负荷应根据该干线上连接的基本住宅户数取相对应的需要系数来确定。

现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 (2003年版)《住宅设计规范》对住宅的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但已明显滞后于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的速度。所以在住宅用电负荷的确定过程中,需要我们考虑到今后住宅电气的安全与使用是否能满足要求,并结合国家标准及电业部门的要求,合理的确定住宅用电负荷。

2 电器设备与导线的选择

2.1 漏电断路器的选择

当发生人身触电或者漏电时,为了能迅速切断电源,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住宅内插座回路(壁挂式空调电源插座回路除外)应该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为了防止火灾及作为防触电的后备保护,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或者层配电箱电源进线断路器,也应该具备漏电保护功能。因此,应合理选择漏电断路器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以使上下两级保护能协调配合。一般来说,住宅插座回路选用的断路器的动作电流为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而上一级总电源进线则采用动作电流为300mA 或500mA,动作时间小于0.4 s的断路器。

2.2 导线材质及截面的选择

住宅电气线路导线的截面应与住宅的断路器相匹配,并应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导线应采用铜芯线。根据GB50096-1999(2003年版)《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2.5mm2。进户线和套内分支回路最小截面的规定是考虑到用电负荷的增长趋势和提高电能质量的需要而确定的。如果导线规格与低压断路器的动作电流不匹配,断路器就失去了保护线路的作用。如果导线截面选择过小会使线路长期超负荷运行,使线路老化加速,甚至引起电气火灾。

2.3 灯具的选择

灯具应根据使用环境、房间用途、光强分布、限制眩光等因素进行选择。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应选用节能型、效率高、维护检修方便且经过国家安全质监部门认证合格的灯具产品。在正常环境中,宜选用节能型、高效率灯具;在潮湿、烟气较多的环境中,宜选用具有防水、防尘灯头的灯具;住宅内照明宜采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或者紧凑型荧光灯,当因装饰需要选用白炽灯时,宜采用双螺旋白炽灯;楼道照明应采用设带指示灯(或自发光装置)的双控延时开关控制的灯具。距地面高度2.4m 以下的灯具金属外壳应有PE 线保护。此外,灯具安装应牢固、适合维护,不应装在高温设备表面或有可燃性物质的地方。

3 科学用电与住宅支线回路的合理划分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居民用电的需求越来越高,以前简单的照明型回路设计已不适应现在的发展。从科学用电的角度来看,应该增加分支回路。这样每回路的负荷减小,实际等于增加线路截面,可以降低线路温升,减慢线路的绝缘老化,延长线路使用寿命。根据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住宅分户箱内应配置有过电流保护的照明供电回路、一般电源插座回路、空调插座回路、电炊具及电热水器等专用电源插座回路,其中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不宜同一回路。这样,一般家庭住宅至少应有5 个回路,也可增设1~2个备用回路。这样的好处是一旦某一线路发生短路或出现其他问题时,对住宅中其他线路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可以比较迅速的恢复其它回路的正常运作,既方便又安全。

4 线路的敷设及设备的安装

室内线路的敷设方式主要是用钢管或硬塑料管穿绝缘导线明敷或暗敷。除要求布线整齐合理、安装牢固外,还有如下安全性方面的要求:

(1)布线时应尽量避免导线有接头。若有中间接头须采用压接或焊接;穿在管内的导线,不允许有接头;接头应放在接线盒或灯头盒内;导线的连接或分支处不应受到机械力的作用;

(2)当导线穿过顶板、墙壁时,要加装保护套管;

(3)当导线相互交叉时,应在每根导线上套以绝缘管并固定;

(4)为保护用电安全,室内配电管线与其他管道、设备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有一定的要求;

(5)管的内径不得小于管内导线束直径的1.5倍。管内导线不得超过8根。

(6)电源插座安装高度低于1.8m应选用安全型插座;厨房、卫生间应选用防溅水型插座。

5 防雷与接地

按GB50057-94 (2000 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防雷措施一般可分为:防直击雷,防侧击雷及防雷电波侵入三个内容,通常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外部防雷系统。但外部防雷系统也有局限性,雷电电涌可通过室外架空线、电缆线路入侵建筑物内的设备,造成设备毁坏。同时建筑物内部开关操作时出现的过电压亦可造成设备的损伤,这些都是外部防雷系统无法保护的。防止用电设备过电压损伤的主要措施是装设电涌保护器SPD,当雷电电涌或开关操作过电压值大于SPD 的动作特性时,能在瞬间低电阻导通,通过接地装置将大量脉冲能量泄放至大地。另外还要强调进行等电位联结,也就是要把建筑物内、附近的所有金属可导电物连接起来使整座建筑物成为一个良好的等电位体,这样能有效地降低建筑物内部和附近不同金属物间的电位差,从而避免内部的设备被高电位反击和人被雷击的事故。国家标准GB50096-1999 (2003年版)《住宅设计规范》中明确规定,卫生间宜作等电位联结。就是将卫生间内的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通过等电位联结线与等电位连接端子板连接起来,使卫生间的金属物处于同一电位上,从而避免发生电击事故。由此可见,卫生间的局部等电位联结也是很重要的。

为确保电器设备和人身安全,在住宅电气设计中务必要做好用电系统的安全接地。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住宅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必须保护接地;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住宅供电系统中既可采用保护接地,也可采用保护接中性线。为确保接中性线保护系统的安全可靠,必须将中性线干线或支线的终端再次接地,这称为重复接地。此外,随着家用电器的增多及智能化的发展,应作好防静电接地和屏蔽接地工作。

6 结语

21 世纪,电能无疑是最佳能源。随着家庭里家用电器的日益增多,人们对住宅的现代化要求逐步提高,这就给住宅安全用电提出更高的要求。高质量的住宅应该全面的考虑居住者的需求,保证安全。在住宅的电气设计中,我们应该强调以人为

本,重视电气安全。并在保证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基础上引入高新技术,使人们的生活更美好。

参考文献:

[1]GB50096―1999(2003 年版),住宅设计规范[S].

[2]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第9篇:住宅设计规范范文

1、建筑设计

在住宅建筑设计中,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等规范的有关规定,采取以下设计技术措施,防治现浇砼楼板裂缝。

(1)必须严格执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关于砌体房屋伸缩缝最大间距的规定,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技术措施作保障时,伸缩缝间距不得超越伸缩缝最大间距的规定。住宅建筑平面较为复杂或因工程需要建筑物长度超过规范规定的伸缩缝间距时,宜选用相应的结构计算软件进行砼楼板的温度应力分析,确定温度应力集中的部位,从而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2)设计中要采取缩小现浇板长度的措施,减少混凝土收缩应力和温度收缩应力影响。要求按照住宅单元设计砼现浇板,即相邻住宅单元的砼现浇板是不连续板,单元之间隔墙的砼圈梁为板底圈梁,并对单元之间隔墙两侧的纵向砼圈梁采取局部后浇的措施,以避免砼现浇板由于设计长度过长而产生裂缝。

(3)现浇板厚度必须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关于现浇钢筋砼板最小厚度的要求;跨度较大现浇楼板厚度的确定,应考虑到板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挠度的计算值应符合规范要求;有经验者可适当增加板厚,以提高其刚度,增强砼现浇板的抗裂能力。住宅现浇砼楼板应按不出现裂缝设计。

(4)外墙设计必须符合节能要求,且墙体宽度≥300时,可按《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7.1.5条的要求,在外墙内侧设置砼圈梁,减少温度对砼圈梁及砼现浇板的影响,从而避免由于温度影响导致砼现浇板产生裂缝。

(5)砼现浇板宜采用直径小而间距密的配筋方式,尽量使用变形钢筋,提高钢筋的握裹力,增强砼现浇板的抗裂能力。楼板配筋时,应同时考虑荷载应力和温度应力的影响因素。靠近山墙部位的板块宜配置双层双向钢筋网片。墙阳角处应增设放射性钢筋。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现浇板区域内,应配置双层双向钢筋网片。屋面板筋宜采用双层双向钢筋。

(6)与楼梯间相对应的两个房间或一个房间的砼现浇板,沿房屋长度方向要有1/2的支座负筋全跨贯通,与此房间相对应的纵向砼圈梁,需增加2φ12纵向钢筋。

(7)楼层处砼楼梯梁的配筋要适当增强,要求梁上部配筋与下部配筋相同,并在两侧增加2φ12附加纵向钢筋。楼层处的砼楼梯平台板,沿房屋长度方向的支座负筋需全跨贯通。

(8)各类预留管线应尽量在圈梁及墙体内敷设。必须在楼板内敷设的管线,应尽量平行于楼板受力方向(或双向板的短边方向)布设。现浇板中预埋管线应避免集中布置,预埋管径较粗时(应≤1/4板厚),管线必须设置在板厚中心位置;管线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穿越,确需交叉时应采用布置线盒的方法处理,预埋管线处应采取增设钢筋网等加强措施。

(9)住宅的建筑平面设计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特殊条件下应采取在不规则处设置双层双向钢筋网片或暗梁的方法进行处理。

(10)屋面板应设置保温、隔热层,保温层厚度应根据材料的参数进行热工计算,然后确定其厚度。刚性屋面防水层应按规范要求及屋面节点设计详图设置分格缝,分格缝内应嵌填密封防水材料。

2、建筑施工

在住宅建筑施工中,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要采取以下措施,防治现浇砼楼板裂缝。

(1)由于目前住宅建筑施工进度过快,楼板砼疏于养护,致使在现浇板内形成较大收缩应力,是造成砼楼板裂缝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科学组织施工,是控制现浇砼楼板裂缝产生的主要措施。要求不论在任何情况下,现浇砼楼板在浇筑后五日(120小时)内,除进行正常的养护工作外,不允许进行上一楼层的砌筑工程,并不允许在楼板上堆放重物等施工活动。

(2)现浇砼楼板在施工前,应采集现场的砂、石子、水泥等材料进行配合比设计,做好调整试配工作。严格控制水灰比和坍落度。浇筑混凝土时,要保证振捣密实,且不得漏振。

(3)现浇板钢筋的保护层及板厚应严格控制,板的负弯矩钢筋应设置通长钢筋马凳支撑,马凳间距不得小于1m。浇筑砼时应设跳板以免踩乱钢筋。

(4)现浇砼楼板在浇筑完毕后,必须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7.4.7条的规定覆盖并浇水养护,确保养护标准,减少混凝土的收缩。

(5)主体工程竣工前,不得进行预留纵向砼圈梁后浇带的钢筋焊接。待主体工程竣工后,自下而上逐层进行纵向砼圈梁后浇带的施工。顶层纵向砼圈梁后浇带的施工,必须在砼浇筑完毕十日后进行。

(6)在砼强度未达到1.2Mpa前,不得有踩踏行为,严禁在楼板上倾倒施工材料的行为。

(7)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超过设计荷载,当施工荷载较大时,楼板下应根据计算加设支撑。

(8)现浇砼楼板的模板支撑位置,要经过计算来确定。底层模板支撑在回填土上时,要做到回填土夯打密实,避免由于回填土压缩变形或遇水沉降影响现浇砼楼板的质量。上下楼层的模板支撑要对应设置,并设置足够的垫板,避免上层施工荷载对下层楼板产生不利影响。现浇板底模拆除时的砼强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4.3条的规定。拆除现浇砼楼板的模板时,要充分考虑该楼层现浇砼板承受上层楼板及其它堆放物的影响。若该层楼板承受上层现浇砼楼板及其它堆放物的重量时,在该层楼板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 100% 时,严禁拆除模板支撑。

3、监督与监理

质量监督部门及工程监理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规范、规程的有关规定,增强质量意识,强化监督管理,监督和督促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保证现浇砼楼板裂缝能得到有效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