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法律英语范文

法律英语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法律英语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法律英语

第1篇:法律英语范文

    关键词:尤金·奈达 功能对等 法律英语

    一、引言

    刘宓庆认为,法律文书即狭义上的公文文体;贾文波将法律文书归类为经贸文体;而吕俊等人则认为法律文书属于专门用途文体。尽管看法不一,但都强调了法律语言的特殊性,即:用词准确规范,句子长且复杂,语篇结构严谨。奈达提出“功能对等”翻译原则。他强调在语言的诸多功能中信息功能最为重要,认为翻译应追求一种“共同语言”,使得译文读者能够以原文读者理解和欣赏原文的方式理解和欣赏译文文本。因此法律文本的译者不仅要熟悉原语和目的语的法律术语和文体特点,还要对这两种语言的词汇、句法以及语篇有深刻的认识,从而达到翻译的“功能对等”。

    二、法律英语的功能对等汉译

    (一)语言特征下的功能对等汉译

    1.法律词汇

    法律英语用词正式庄重。它有许多专业词汇,使用古体词和外来词,一些普通词有其特殊的法律意义。译者应遵循语言“规范化”,即使用官方认可的规范化语言,也应在两种语言中建立完全对等的语义关系,以找到等价术语。译者还需注重语言的“一致性”,即一个术语在同一个语篇中只用一个表达。

    2.法律词组

    法律文本经常使用近义词,近义词组rectify,amend or modify体现了法律语言“准确性”特征,译为校正、修改和修正。法律英语也常使用大量的同义词来表达同一概念的现象。这些同义词组只表达一个含义,如fair and equitable(合理的)。译者应遵循“精炼性”,做到精练准确。

    3.动词名词化

    动词名词化在法律英语中较普遍。汉语是动词占优势的语言,所以英译汉时应将名词翻译为动词,以符合汉语表达方式。如:the obligations under articles 3 and 4 do not apply to procedures provided in multilateral agreements concluded under the auspices of wipo relating to the acquisition or maintenan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划线部分应译为动词:获得和维护。

    4.情态动词

    法律英语中使用大量情态动词,如shall和may。shall的使用表现出立法成员的强烈意志,具有强制性,通常译为应该、必须,但在翻译时注重其“规约性”,把这种强制的语气表达出即可。

    5.模糊语言

    法律文书有时须使用意义模糊灵活的词语去准确表达法律概念或事实。如:necessary,as early as possible等,可译为:所需和尽早,这些词是对无法量定的情况进行限制概括,体现了法律的“科学性”。

    (二)句式特征下的功能对等汉译

    法律英语句式复杂冗长。刘宓庆将长句翻译分六步:紧缩主干、辨析词义、区分主从、捋清层次、调整搭配及润饰词语。通过庖丁解牛,分析句子逻辑关系和语义关系,理解句子的各成分之间的关系,并用符合中文的表达方式进行翻译,译者方可达到翻译的“功能对等”。如:

    china shall establish or designate an official journal dedicated to the publication of all laws,regulations and other measures pertaining to or affecting trade in goods,services,trips or the control of foreign exchange and,after publication of its laws,regulations or other measures in such journal,shall provide a reasonable period for comment to the appropriate authorities before such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except for those laws,regulations and other measures involving national security,specific measures setting foreign exchange rates or monetary policy and other measures the publication of which would impede law enforcement.

    通过对该句逻辑和语意进行分析,找出其主干:china establish or designate journal and provide a period.其中“dedicated...”用来修饰“official journal”;而“after...”“before...”是第二个谓语动词的状语,“except for...”是补充,补充的内容包含三方面,并有各自的修饰限定语。

    在表达阶段按照中文的表达方式,进行句式的调整搭配,并润饰词语。该句译为:中国应设立或指定一官方刊物,用于公布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trips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并且在其法律、法规或其他措施在该刊物上公布之后,应在此类措施实施之前提供一段可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的合理时间,但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确定外汇汇率或货币政策的特定措施,以及一旦公布则会妨碍法律实施的其他措施除外。

    (三)语篇特征下的功能对等汉译

    法律英语最突出的特点是“规范化”,其多采用分条列款的方式。译者可使用同一模式,确保在全面真实地传递原文的语篇意义的同时,又易于被目标语读者所接受,最后达到意义传达和功能对等。

    参考文献:

    [1]nida eugene a.language,culture and translating[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3.

    [2]刘宓庆.文体与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8.

第2篇:法律英语范文

 

关键词:法律英语文本;法律文本语境;语义;法律转向

语言的使用离不开环境。离开了环境的语言就好像无本之木。语境对于语言的产生和发展十分重要。反过来,对于理解语言,探究语义,语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坐标尺。人们总是通过语境学习掌握语言,并在一定语境中使用语言。中国入世以来,越来越多的法律英语文本进入了国人的视野。但是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法律英语文本的翻译和理解困难重重。究其根本,是没有注意法律英语文本语境下语义的法律转向。

语言学中,人们按照语言或他们使用的语言分为不同的团体。语言社团是其中的成员都认为讲同一个语言的团体。(胡壮麟等,2005)法律英语是特定范围内使用的,有着区别于其它社团语言的一种英语,是英语的一种社会变体。它是民族共同语在长期的法律科学和法律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服务于一切法律活动,而且具有法律专业特色的一种社会方言。(程汝康,熊德米,2004)其特点为准确,规范,得体。精练,流畅。Crystal和Dave(1969)对法律文本的结构和组织进行了分析总结,他们认为:1,法律语言是工具性语言;2,法律文件具有不同于其它类文本的特征;3,法律英语具有明确的特点;4,法律语言使用了日常英语不采用的语义原则。(杜金榜,2006)法律语言的这些特点说明了研究法律英语语义不同于研究一般的日常用语,在法律语境中使用的语言由于语境的影响,语义就不再完全等同于日常会话的语义。

一、语境

(一)语境的界定

任何符号系统的存在都是隐性的,它仅仅作为一种描写的可能而存在:唯有描写行为和认识行为才能使其具有显性。因此,符号系统与描写互为先设。(格雷马斯,2004),语言和意义互为先设,同样,语境的存在也是隐性的,也即语境和语义互为先设。讨论语义在法律文本语境下的法律转向前,第一步必须明确当下的语境是什么。

韩礼德在20世纪80年代(Halliday,1964)探讨了最初的语境模型。分别从“范围”(field),“方式”(mode)和“基调”(tenor)这三个变量分析了这一语境模型。(胡壮麟等,2005)按照他的观点,语言系统被分为语义层、词汇语法层和语音层三个层次。相邻层次间的体现关系(realization)是自然的(natural),语境层与语义层间的关系犹如罗网,一方面,语境通过语义的表达具体化。实体化(instantiation),另一方面,语义在语境中明确化,特定化,二者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构建起一个表意的空间,实现语言的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

1965年后,美国社会学家费斯曼也提出了他对语域的不同看法:认为语域是受共同行为规则制约的社会情景。包括时间,地点和身份。另一位社会学家海姆斯指出人能够说出适应语境的话语,即人具有交际能力,并把语境定义为话语的形式和内容,背景。参与者,目的,音调,交际工具,风格和相互作用的规范。(Halliday & Hason,2001)

由于研究角度不同,对语境的定义也不尽相同。对法律文本的语境而言,实际就是指影响法律文本生成以及人们解读法律文本时各种因素的总和。

(二)语境的分类

Malinowski(1923)最早对语境做了“文化语境”和“情景语境”的二维划分。后来,以Firth为代表,语境又分为语言因素的上下文和非语言因素构成的情景语境两部分。(曾方本,2004)May(2001)提出了动态语境的概念,指出语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场景,以便交流过程中的参与者互动。并使交流中的语言得以识别。王建华按照普遍性、层次性和简明性三个语境分类原则。把语境分为了言外语境——包括认知背景和社会文化。言伴语境一包括伴随语境和现场语境,和言内语境——包括语篇语境和句际语境。(张德禄,刘汝山,2003)心理语言学家也从认知科学的角度提出了认知语境,即客观世界在人大脑中概括化、抽象化、系统化的结果。(周国辉,2005)从上面的各种分类中。可以看到虽然研究者不同维度对语境做了层次分明的解读。但不外乎都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宏观层面主要是历史的、文化的语境。在法律文本中,则体现为一国的法律渊源,法律文化。法律发达史。法律英语文本的宏观层面的语境。就是特定的英美法国家的法律渊源,法律文化,法律发达史。微观层面是指使用语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特定的对象,主题以及临时性的个体,以及个体的心理状态。这一层面的语境在法律文本中表现为:某一法律文本生成或使用的时间,地点,场合(公司函件或法庭公文),和法律文本的主题(民事案件的答辩状或刑事案件的公诉书),以及临时性的法律文本的主体(一份遗嘱或一份婚前财产公证书)。

二、语义

(一)语言的多义性

语言中的字词是有限的,而世界是无限的。我们无法也不可能构建一个和这个无限世界——对应的符号系统,相反,通过词语的组合、重构,有限的字词已能完全表达言语者想要表达的这个世界及其发展变化。字词的组合、重构使语言在根源上产生了新的意义,使用中的语言的意义也随言语者的意愿发生变化,以达到言语者交际的目的。

语言的多义性说明在不同语境和不同文本下,同样的字词可能具有不同的意义。Grice进一步指出明不(what is said)和暗含(what is implied)也存在差别。后格莱斯时代的学者虽对他的这一理念提出了质疑(Jaszezolt,2004),但语言的多义性给我们提供一种解释的可能,虽然它也常常误导我们做出错误的理解,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探讨法律英语文本语境下语义的法律转向的原因之一。

语言的多义性在文学文本表现明显。比如:dog一词,在下列各句中意思差别明显:

You dirty dog!你这个无耻的小人!

It is raining cats and dogs,天下着倾盆大雨。

在法律文本中,语言也具有多义性。比如:

第3篇:法律英语范文

【关键词】法律英语;句法特点;常用技巧

一、句法特点

为了更好地对长句进行翻译,首先要搞清楚法律文本中长句的特点。其一是句子冗长,词汇专业,意思较隐晦难懂;其二是句子中的修饰语层层叠加,位置多变,即翻译中带“的”字结构的句子特别多;其三是无明确主语的句子较多,句式以陈述句为主,少疑问句、祈使句或感叹句。从以上三个特点可以看出,法律英语通常喜欢用复杂的句子:语法结构较复杂、从句和修饰语较多、包含的多个内容层次,来准确界定各种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排除被曲解的可能性。可是它的复杂导致这些长句往往是含有许多分句或定语、状语等附加成分的复合句,以至于法律英文给人的感觉是含糊不清、不知所云。

二、翻译技巧

针对法律英语中长句的句法特点,可以对其进行分析,总结技巧以便在翻译时避免出现歧义或错译。

(一)无明确主语的句子

法律英语中常会出现没有明确主语的句子,对于这样的句子,一般将其翻译为被动句,但是又和一般的被动句有所不同,它不仅仅是强调被动动作,突出动作的承受者,更是对相关事项的客观描述和规定等。因此利用被动语态,能使文字叙述更加客观公正,措辞更加严谨庄重。

(二)“的”字结构句子

由于法律英语中的修饰语很多,位置又变化不定,翻译出来,带“的”字结构的句子就很常见,而这种结构又呈现whoever式、anyone who式和no one who式等多种形式。

例3 Anyone who has reached the level of a graduate from the faculty of medicine of a university or a polytechnic school and, under the guidance of a licensed doctor, worked on probation for at least one year in the medical treatment, disease-prevention or health care institution may take the examinations for the qualification of an assistant doctor.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把握专业术语,用词准确

即使是长句子,也是由一个个词语构成的,法律文件的权威就是通过词汇体现出来的,所以译文要准确无误地表达出原文的意思。而要准确地表达原文,就要选择合适精确的英语词汇。选择词汇时不仅要考虑专业术语的使用,还要考虑其中近义词和同义词的区别。下面就以formulate和enact为例进行分析。

例4 为了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译文1 This law formulated with a view to developing the foreign trade, maintaining the foreign trade order and promoting a healthy development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译文2 This law is formed and enacted in order to develop the foreign trade, maintain the foreign trade order and promote a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从词汇来看,将“制定”译为“formulated”不是很准确。根据《牛津现代高级英文词典》,formulate意为express clearly and exactly,即明确表达。比如formulate ones thought’s/ a doctrine明确表达思想或宗旨。而法律英语中的“制定法律”,应用enact。按上述词典定义,enact意为make decree,ordain,即制定法律、颁令、规定。比如,enact a law制定法律。

三、结语

综上,长句是法律英语中是普遍存在的,也是翻译人员在翻译过程中无法避免的,翻译长句更是一项复杂而艰苦的工作。因此,只有当译者理解了法律英语的长句结构产生的原因、句法特点和适当的翻译技巧,才能在实际的翻译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游刃有余,不至于在复杂的长句结构中迷失方向,才能切实提高法律英语的翻译质量。

作者简介:代荣(1994.08―),女,回族,天津人,电话:18780090913,就读于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

参考文献:

第4篇:法律英语范文

 

一、多用陈述句和完整句。表意较准确、严密、完整由于法律文书要确认法律关系,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客观真实地叙述案件.不容许丝毫的引申、推理或抒发个人主观意志.因此,法律荚语中多使用陈述句的表达方式.以准确、明白地说明法律规范,为司法人员正确处理案件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试举例如下:

 

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的船舱和集装箱,承运人或者装箱单位必须在装贷前申请检验。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

 

 

.)Ⅲ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陈述句的使用使要表达的内容一目了然。

 

完整句是指主语、谓语都具备的完全主谓旬,在法律荚语句子中。由于法律文书结构的完整性和表意的严密性,一般采用完整句.以免因省略或句子缺省而造成误解和歧义。下面试举例分柝贵公司9月lO日的来函已收悉。

 

.该句涉及商务信函往来.交流双方应确保信息准确,沟通顺畅。“收悉”的主语应该是“我们”。因此,为保持句子的完整性。

 

英文译文必须补上主语。冒e”,以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

 

’s court,and the people’

 

.then he/.此例中,虽然最后一句“不得申请复议”的逻辑主语是前文已经出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在英语译文中仍不能缺省,不能采取在普通英语中对相同部分采用承前省略结构的处理方式。应增加代词“he,she,it”,咀保持句子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从而有效地、完整地将法律文书所要表述的内容体现出来,避免引起误解和歧义。

 

·1140一!婴!至10旦型二、大量使用被动句.表意较客观在英语中,尤其在法律荚语中.一般而言.在无必要说出动作发出者,或者无法说出动作发出者时,都用被动语态来表示。

 

换言之,在法律英语中大量使用被动句,是由法律法规的客观性所决定的.是为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例如:

 

本台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合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其和国法律管辖。

 

,its’ validity,interpretation,’s Republic of Chin&)”’

 

任何案件.不论是否需要提起公诉.均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Any cBse呐’s procuratorote.)…这一案件己经公开审理过了。

 

…根据t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民事诉讼通常是指困违反合同、民事犯罪或侵权所提起的诉讼。

 

.or for 8 wrong or tort.从以上例句可以看到:在法律英语中不仅可以将汉语中带有“被、受、由”等表被动意义的词的句子表述为被动句,而且还可以大量地将汉语中的主动句、无主句以及判断句等用被动句来表示.从而构成了法律荚语句型结构的又一大特色。这可能与汉语文化中主动句结构更易被理解及接受的原因有关.因此。在将法律英语翻译成中文时,应根据汉语的理解习惯,可适当将英语被动句翻译成汉语的主动句.三、高频率使用条款句和平行并列结构.适当使用短句、省略句.表意简洁醒目为便于执法人员和公民记忆、查找。法律文书应简洁、醒目。

 

在整体结构上,古今中外的立法语言都采用了分条列款的形式。

 

法律英语亦不例外,其使用条款旬和平行结构非常普遍。如:

 

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证件、报表,应当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①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

 

台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

 

此条款句使用了平行并列结构的形式,句子严谨有力、富于节奏。看上去一目了然.前后衔接。相互照应.表达的内容脉络分明、层次清晰。而普通英语要求句子结构富于变化.通常不采用此等显得平淡、沉闷、臃肿的平行并列结构,但在法律英语中这样的用法却十分常见。在翻译过程中,我们可以比照这个结构相应地翻译如下:

 

。certificates and statel舱:

 

;:

 

.‘另外,适当使用短句和省略句也是使立法语言简洁有力的方法。一般来说。具有命令、禁止意味的祈使句及表意单纯的陈述句,因其语言表达的是普遍、抽象的法律关系.代表着国家意志,是全社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常用短句表达。如:

 

绝对不许违反这一基本原则。

 

.公共场所不准吸烟。

 

.省略句在法律英语翻译中的运用,是指在不损害原文信息.保持原文的思想内容和语体风格的基础上,省略个别词汇和词组的翻译方法。如:

 

维护国家主权和是包括台湾间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Safeguarding China’

 

.the Taiwan compatriots included.达成和解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compulsion shall not be permitted.以上两例中.例(4)在翻译“维护”时省略了上文已经提到的动词“维护(Safeguarding)”.例(5)省去了动词“达成”。既可使行文简洁,也使文体更为正式。

 

四、惯于使用插入语.语序变化大、调换多我们知道,在时间状语的处理上.普通英语要么将时间状语放在句首用逗号和主句隔开,要么放在句末。而法律英语则惯于使用插入法.将状语、同位语或定语插入到主语和谓语之间或句子其它位置,这是法律英语句法的另一大特色。例如:

 

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普通英语的表达习惯,学过普通英语的人很可能把该句译为:“.”这种翻译把状语置于句束。

 

而学过法律英语的人一般这样译:“Applicants。

 

..”此种翻译处理方法,把状语“自收到批准证书起30日内”插入到主语和谓语之问。起到了凸显句子重要信息的作用,为法律英语翻译大量使用。

 

再看一例:

 

除非经全体董事一致批准.董事会不得在董事会议上就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作出任何决议。

 

语言研究.)I。:

 

在该句中,以“除非”引导的状语。根据句子的平衡需要,我们可以把它置于句首,也可以放在主句的后面。但对于此句中的状语“在董事会议上(at any meeting)”,在翻译中的位置处理需更为细致。一般情况下,表示“地点”的状语应该放在谓语的后面。如:外资企业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其产品。

 

—.)但是。就例(2)来说.如果把直接放在谓语动词adopt后,就会出现的表达,读起来十分费劲,也不通顺。其次,由于本句的宾语“任何决议(any resolutions)”

 

与其定语。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十分密切。我们尽量不把置于其问。再者,如果按照一般的英语表达规律,把状语at any meeting放在in the notice of meeting的后面.表达为,不但念起来拗口。还有可能引起歧义。因为按照英语。就近修饰”的语法规则来看的话,也可以修饰specified。因此,为避免这种出现语病的情况,我们应将状语at any meeting放在谓语动词的前面。

第5篇:法律英语范文

关键词:旅游英语 跨文化 交际 法律 环境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9.138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旅游行业也在随之不断发展,在旅游活动中要想避免触犯法律、消除文化差异,就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同时,英语作为一种传达价值观、行动的重要媒介,在旅游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 旅游英语的文化差异

语言活动能够帮助人们传达观点、进行交流,但是不同地区的文化、习惯和风俗有一定的差异,为了使不同地区、不同语言的人能够更好地进行交流,必须要有一种媒介,使人们能够达成一致。这种媒介就是旅游英语,如果没有一定的语言水平,不能很好地进行沟通和交流,就会引起文化冲突,严重的甚至会引起纠纷,比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美国向日本发出电报,但这封电报中有一个词叫Mokusatsu,这个词具有双重含义,第一个含义是不予理睬,第二个含义是考虑,因为语言文化的差异,日本人把它翻译成了“考虑下”,美国以为日本不予理睬,不愿意投降,因此向日本开战,并且在日本投下了几颗原子弹。

从上面可以看出,英语翻译会受到地域文化的限制,但是如果直接进行英语沟通,那么就能够减少文化冲突发生的机率。为了促进国际交往和跨文化交际,必须要努力的克服文化错误,增强自身的跨文化交流意识。

2 旅游英语与跨文化交际中的法律环境透视

2.1 尊重他国的文化差异

人类社会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文化、风俗、习惯,这就是地区文化差异,但是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异却是人们产生旅游意愿的主要动机,因为大部分旅游者外出旅游就是为了欣赏异地、异国的风景,体会其他国家的风俗人情。但是当他国的文化与自身的文化背景不一致的时候,不能抱着排斥的心理,更不能触犯他国的禁忌。比如在迪拜等国旅游的时候,不能够在公开场合穿短裙、短裤,或者紧身透明的衣物,如果违反了这个规定,就是违反了迪拜当地的法律,甚至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美国虽然是一个比较开放的国家,但是美国仍然有很多的禁忌,比如,“Negro”这个词按照字面意思翻译,就是黑人或者有色人种的意思,但是在美国当地,不能够直接称呼黑人为“Negro”,如果在公开场合说出了这个词,就代表有歧视黑人、藐视人权的意思,而且是违反美国法律的。

2.2 尊重隐私和人权

一些西方国家很注重隐私权,而且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而且英语中的一些表达方式和中文完全不同,比如在美国,有人说,“I'm going out.”这句话的意思是我要出去,按照中国人的思维习惯可能会问,你要去哪里,但是在西方人看来这是不礼貌甚至不合理的,如果对方回答说,我有个约会,就不能够再问对方,是什么样的约会,去哪儿?而且西方国家的人对一些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的语言特别敏感,如果碰到他们的禁忌,就会触犯他国的法律。比如,在说到“人类”一词的时候,要用mankind,而不能够用womankind,因为womankind似乎带有乱搞男女关系、的意思。同时,这也是不合理的。美国保护妇女的意识很重,一旦出现这样的词,就有可能会违反美国的人权,被认为是歧视妇女。

2.3 尊重他国的仪式

在印度、缅甸、尼泊尔等国旅游的时候,需要注意,黄牛是这些国家的“神”,不能够随意的鞭打和伤害,更不能吃牛的肉,但如果外国人在印度等国家对牛做了不敬的事,就是违反法律的,甚至要受到严惩。此外,在印度还会举行很多的关于牛的仪式,旅游者可能会对当地的风俗有所不解,表现出好奇、取乐的态度时,就会激怒当地的人。如果在路上遇到牛,行人和车辆都必须要进行回避。

2.4 谨慎对待不同的价值观

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完全不同,西方人尊重的是青年人,中国人却提倡尊重老年人。中国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但西方人因为信奉基督教,所以认为自己生下来就有罪。另外,中国人的面子观念很重,而西方国家却一向都遵循的是“罪感文化”。应该谨慎对待不同的价值观和文化背景。在英国或者美国,不能在街上随便拦TAXI,也就是搭便车,这也是触犯法律的,因为在美国,很多的抢劫、杀人案都是发生在半路拦车的过程中,此外,旅行时如果遇到主动愿意送上一程的,也不要轻易相信。

2.5 了解旅游国家的憎厌

在西方国家旅游的时候,不要对西方人随意说出“thirteen”这个词,甚至在任何场合都不应该说出“thirteen”,这个词是阿拉伯数字13的意思。西方人对13这个数字有极强的憎厌感,每到13号的时候,西方人还会感觉不安或是不适应,因为在西方文化里,13是个凶险而不吉利的数字,圣经中的耶稣被第十三个弟子所出卖,导致耶稣被钉在了十字架上。到西方旅游,要注意这个重要的问题,如果过分表达这个数字,还会触犯法律。

2.6 了解社交

此外,在其他国家旅游的时候,也要了解这个国家的迷信与禁忌,比如It is unlucky to have a black cat cross the road in front of you.这句话的意思是黑色的猫在你面前走过,将会给你带来厄运。因为黑猫在西方国家是巫婆与恶势力的象征,而 black这个词在美国也是禁忌语,如果这些禁忌语说得过多,还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3 总结与体会

各国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价值观都有所不同,要警惕无知的偏见,避免产生歧视的心理,尊重他国的文化,努力使自身的英语水平接近本族语言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与其他国家的人们进行交流、沟通,并且不会产生文化冲突,触犯法律。

参考文献:

[1]屠玉蓉.旅游英语翻译中的修辞和中西方文化差异[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102-103.

[2]朱凌云,高秀玲.高职旅游英语教学中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6):74-75.

[3]朱锡平,文连阳,王洁.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与我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J].财经政法资讯,2009,(4):7-12.

[4]刘佳佳.12个国家的旅游禁忌[J].南国博览,2012,(3):62.

[5] Kathy Passero 陈宗伦.环球旅游礼节与禁忌[J].海外英语,2004,(2):28-29.

第6篇:法律英语范文

关键词:法律英语,难点,长句,背景知识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与对外经济合作的加强,我国的涉外法律关系与事件越来越多。这就要求人们,特别是法律工作者不但要有足够的法律知识,还要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尤其要熟知法律英语。

学法律的人,大多学过英语。但精通法律英语的人却很少。其实,不仅仅是我们中国人觉得法律英语难学,在一些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的人眼里,法律英语也同样被视作“外语”。法律英语之所以难学,原因可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 法律英语的词汇难以掌握。法律英语中有很多用来表达特定的法律概念的专业术语。例如:plaintiff(原告),defendant (被告),bigamy (重罪),demurrer (抗辩)等。有的词汇虽然本身并不生僻,但是含义与普通英语大相径庭。例如,offer(提供),acceptance(接受),hear(听),而在法律英语中这些词却有这些意思:offer(要约),acceptance(承诺),hear(审理)。此外,法律英语还使用其他文本中少用或不用的中古英语及外来词汇。例如,aforesaid,hereby, notwithstanding, henceforth, Cessio [拉] 让与,让渡;Majores [拉]成年人,多数人;quasi [拉] 好象,标准;bona fide [拉] 真诚地(的),真实地(的)等等。这些无疑增加了法律英语的学习难度。第二, 法律英语中经常使用长句。有时一个句子就是一个段落,而且有复杂的修饰成分。第三,法律英语除了词法和句法独特之外,还与西方国家的法律文化紧密结合。如果对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法律规范、法律习惯等不了解,那就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

针对上述法律英语学习中的难点结合本人的学习及体会,总结出提高法律英语水平的途径。大致概括为如下几点:

第一、 要准备一本英语法律辞典。

学习法律英语,千万不能想当然,遇有可疑之处一定要查字典。我们也不能拿普通英语字典来将就,一定要用权威的法律辞典,用原版的法律辞典效果更佳。目前全球公认的最权威的法律辞典应当是《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在国外,它的地位与作用相当于我们的《辞海》,其实早已不仅是一种语言学习的工具书,而已成为一种实用的辞书。另外比较好的法律辞典还有《牛津法律辞典》——“Dictionary of Law, Oxford”。我们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 如 dictionary.law.com; dictionary.findlaw.com. 当然,刚开始用原版的法律辞典可能有些不习惯,但从长远来看,是非常有好处的。

第二、学会分析和使用长句。

前面已经提到法律英语中多使用长句结构,遇到长句我们也不用惊慌,先从语法分析入手,找出句子的中心内容,将其进行结构分析,再探析句子中包含的几层含义以及各层含义的分句间的相互关系。例如:Article 113: If either partyfails to perform its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 or does not perform itsobligations as contracted and thus causes losses to the other party, the amountof compensation for the loss shall be equivalent to the loss actually caused bythe breach of contract and shall include the profit obtainable after the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but shall not exceed the sum of the loss thatmight be caused by a breach of contract and has been anticipated or ought to beanticipated by the breaching party in the making of the contract. 在这则由近百个单词表述的法律条款中,只是由一个条件句,逻辑连接词and和or 构成的并列形式以及一些修饰限定成分构成。根据英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英译本的情况,我们可以把法律英语的句法结构特点大体归纳为:多以条件句为主构成的长句表达结构,逻辑连接词and和or在句中发挥重要的逻辑衔接作用,其它的修饰限定成分(qualifications)起到进一步明确具体细节内容的作用。

第三、学好法律基础知识,多掌握背景知识。

学习法律英语时一本好的法律辞典固然必不可少,但是,很多单词在不同的情况下意思差别很大,甚至在同一部门法中也有不同的含义,所以我们还应培养根据上下文(context)来理解法律单词的能力。比如:“dominion”在民法中之完全所有权,在国际公法中则表示主权;“estoppel”在合同法中指不得反悔,在刑事诉讼法中则表示禁止翻供。又如“impeach”这个词,在宪法中它的含义是“弹劾”之意,在证据法中它指对证据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提出反驳,而在国际私法中它又指当事人对申请在国内执行的外国判决和仲裁提出异议。因此,我们应依据法律辞典,联系上下文,再结合一些背景知识对单词做出准确的理解。

因为法律英语主要反映的是英语国家的法律文化,所以在作为大陆法系的中国,学习法律英语时应对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基本法律框架、法律制度、法律概念及其差异有大致了解。中国法律理论与普通法有很大不同,加之中国的法律又不健全,因此,多数英文的法律名词和术语,都很难在中文当中找到与此相对应的确切的词汇。如“unjustenrichment”可直译为“不当得利”,但其法律含义却比《民法通则》中的“不当得利”宽泛得多,不但包含了《民法通则》中的92条“不当得利”、93条“无因管理”的情况,而且还有违反信托义务(fiduciaryduty)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取得的利益。另外,agreement和contract,可以翻译为“协议”和“合同”,在中国法律中,似乎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根据普通法规定,有要约和承诺,便是一个agreement,而agreement只有在采取书面形式(deed)或有对价(consideration)支持的情况下,才能成为contract,具有法律效力。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一定要按照法律的原意,理解法律英语,不可望文生义,生搬硬套。在翻译法律英语时,不能使用形似神离的中国法律术语简单地加以翻译。

第四、学习法律英语要持之以恒。

语言的水平与重复的数量成正比。想想一个中文字或词,我们每天要听、说、读、想多少遍,而一个英文单词,我们曾使用过多少次。这中间的差距,就是母语与外语的区别。同理,除两千左右基本词汇之外,每一种专业英语,都有自己特定的词汇群落。将这些特定的词汇,重复的遍数越多,就越熟悉,使用起来也越得心应手。因此,要学好法律英语,就一门心思地学,听、说、读、写、译多加练习,相信一定能够有所成就。

参考文献:

[1] 何家弘.法律英语[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2] Sarcevic, S. 1997. New Approach toLegal Trans1ation [M]. (P. 151) The Hague: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3] 何主宇.最新法律专业英语[M].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第7篇:法律英语范文

关键词:尤金·奈达 功能对等 法律英语

一、引言

刘宓庆认为,法律文书即狭义上的公文文体;贾文波将法律文书归类为经贸文体;而吕俊等人则认为法律文书属于专门用途文体。尽管看法不一,但都强调了法律语言的特殊性,即:用词准确规范,句子长且复杂,语篇结构严谨。奈达提出“功能对等”翻译原则。他强调在语言的诸多功能中信息功能最为重要,认为翻译应追求一种“共同语言”,使得译文读者能够以原文读者理解和欣赏原文的方式理解和欣赏译文文本。因此法律文本的译者不仅要熟悉原语和目的语的法律术语和文体特点,还要对这两种语言的词汇、句法以及语篇有深刻的认识,从而达到翻译的“功能对等”。

二、法律英语的功能对等汉译

(一)语言特征下的功能对等汉译

1.法律词汇

法律英语用词正式庄重。它有许多专业词汇,使用古体词和外来词,一些普通词有其特殊的法律意义。译者应遵循语言“规范化”,即使用官方认可的规范化语言,也应在两种语言中建立完全对等的语义关系,以找到等价术语。译者还需注重语言的“一致性”,即一个术语在同一个语篇中只用一个表达。

2.法律词组

法律文本经常使用近义词,近义词组rectify,amend or modify体现了法律语言“准确性”特征,译为校正、修改和修正。法律英语也常使用大量的同义词来表达同一概念的现象。这些同义词组只表达一个含义,如fair and equitable(合理的)。译者应遵循“精炼性”,做到精练准确。

3.动词名词化

动词名词化在法律英语中较普遍。汉语是动词占优势的语言,所以英译汉时应将名词翻译为动词,以符合汉语表达方式。如:The obligations under Articles 3 and 4 do not apply to procedures provided in multilateral agreements concluded under the auspices of WIPO relating to the acquisition or maintenan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划线部分应译为动词:获得和维护。

4.情态动词

法律英语中使用大量情态动词,如shall和may。shall的使用表现出立法成员的强烈意志,具有强制性,通常译为应该、必须,但在翻译时注重其“规约性”,把这种强制的语气表达出即可。

5.模糊语言

法律文书有时须使用意义模糊灵活的词语去准确表达法律概念或事实。如:necessary,as early as possible等,可译为:所需和尽早,这些词是对无法量定的情况进行限制概括,体现了法律的“科学性”。

(二)句式特征下的功能对等汉译

法律英语句式复杂冗长。刘宓庆将长句翻译分六步:紧缩主干、辨析词义、区分主从、捋清层次、调整搭配及润饰词语。通过庖丁解牛,分析句子逻辑关系和语义关系,理解句子的各成分之间的关系,并用符合中文的表达方式进行翻译,译者方可达到翻译的“功能对等”。如:

China shall establish or designate an official journal dedicated to the publication of all laws,regulations and other measures pertaining to or affecting trade in goods,services,TRIPS or the control of foreign exchange and,after publication of its laws,regulations or other measures in such journal,shall provide a reasonable period for comment to the appropriate authorities before such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except for those laws,regulations and other measures involving national security,specific measures setting foreign exchange rates or monetary policy and other measures the publication of which would impede law enforcement.

通过对该句逻辑和语意进行分析,找出其主干:China establish or designate journal and provide a period.其中“dedicated...”用来修饰“official journal”;而“after...”“before...”是第二个谓语动词的状语,“except for...”是补充,补充的内容包含三方面,并有各自的修饰限定语。

在表达阶段按照中文的表达方式,进行句式的调整搭配,并润饰词语。该句译为:中国应设立或指定一官方刊物,用于公布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TRIPS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并且在其法律、法规或其他措施在该刊物上公布之后,应在此类措施实施之前提供一段可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的合理时间,但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确定外汇汇率或货币政策的特定措施,以及一旦公布则会妨碍法律实施的其他措施除外。

(三)语篇特征下的功能对等汉译

法律英语最突出的特点是“规范化”,其多采用分条列款的方式。译者可使用同一模式,确保在全面真实地传递原文的语篇意义的同时,又易于被目标语读者所接受,最后达到意义传达和功能对等。

参考文献

[1]Nida Eugene A.language,culture and translating[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3.

[2]刘宓庆.文体与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8.

[3]吕俊,侯向群.英汉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第8篇:法律英语范文

    关键词:尤金·奈达 功能对等 法律英语

    一、引言

    刘宓庆认为,法律文书即狭义上的公文文体;贾文波将法律文书归类为经贸文体;而吕俊等人则认为法律文书属于专门用途文体。尽管看法不一,但都强调了法律语言的特殊性,即:用词准确规范,句子长且复杂,语篇结构严谨。奈达提出“功能对等”翻译原则。他强调在语言的诸多功能中信息功能最为重要,认为翻译应追求一种“共同语言”,使得译文读者能够以原文读者理解和欣赏原文的方式理解和欣赏译文文本。因此法律文本的译者不仅要熟悉原语和目的语的法律术语和文体特点,还要对这两种语言的词汇、句法以及语篇有深刻的认识,从而达到翻译的“功能对等”。

    二、法律英语的功能对等汉译

    (一)语言特征下的功能对等汉译

    1.法律词汇

    法律英语用词正式庄重。它有许多专业词汇,使用古体词和外来词,一些普通词有其特殊的法律意义。译者应遵循语言“规范化”,即使用官方认可的规范化语言,也应在两种语言中建立完全对等的语义关系,以找到等价术语。译者还需注重语言的“一致性”,即一个术语在同一个语篇中只用一个表达。

    2.法律词组

    法律文本经常使用近义词,近义词组rectify,amend or modify体现了法律语言“准确性”特征,译为校正、修改和修正。法律英语也常使用大量的同义词来表达同一概念的现象。这些同义词组只表达一个含义,如fair and equitable(合理的)。译者应遵循“精炼性”,做到精练准确。

    3.动词名词化

    动词名词化在法律英语中较普遍。汉语是动词占优势的语言,所以英译汉时应将名词翻译为动词,以符合汉语表达方式。如:The obligations under Articles 3 and 4 do not apply to procedures provided in multilateral agreements concluded under the auspices of WIPO relating to the acquisition or maintenan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划线部分应译为动词:获得和维护。

    4.情态动词

    法律英语中使用大量情态动词,如shall和may。shall的使用表现出立法成员的强烈意志,具有强制性,通常译为应该、必须,但在翻译时注重其“规约性”,把这种强制的语气表达出即可。

    5.模糊语言

    法律文书有时须使用意义模糊灵活的词语去准确表达法律概念或事实。如:necessary,as early as possible等,可译为:所需和尽早,这些词是对无法量定的情况进行限制概括,体现了法律的“科学性”。

    (二)句式特征下的功能对等汉译

    法律英语句式复杂冗长。刘宓庆将长句翻译分六步:紧缩主干、辨析词义、区分主从、捋清层次、调整搭配及润饰词语。通过庖丁解牛,分析句子逻辑关系和语义关系,理解句子的各成分之间的关系,并用符合中文的表达方式进行翻译,译者方可达到翻译的“功能对等”。如:

    China shall establish or designate an official journal dedicated to the publication of all laws,regulations and other measures pertaining to or affecting trade in goods,services,TRIPS or the control of foreign exchange and,after publication of its laws,regulations or other measures in such journal,shall provide a reasonable period for comment to the appropriate authorities before such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except for those laws,regulations and other measures involving national security,specific measures setting foreign exchange rates or monetary policy and other measures the publication of which would impede law enforcement.

    通过对该句逻辑和语意进行分析,找出其主干:China establish or designate journal and provide a period.其中“dedicated...”用来修饰“official journal”;而“after...”“before...”是第二个谓语动词的状语,“except for...”是补充,补充的内容包含三方面,并有各自的修饰限定语。

    在表达阶段按照中文的表达方式,进行句式的调整搭配,并润饰词语。该句译为:中国应设立或指定一官方刊物,用于公布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TRIPS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并且在其法律、法规或其他措施在该刊物上公布之后,应在此类措施实施之前提供一段可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的合理时间,但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确定外汇汇率或货币政策的特定措施,以及一旦公布则会妨碍法律实施的其他措施除外。

    (三)语篇特征下的功能对等汉译

    法律英语最突出的特点是“规范化”,其多采用分条列款的方式。译者可使用同一模式,确保在全面真实地传递原文的语篇意义的同时,又易于被目标语读者所接受,最后达到意义传达和功能对等。

    参考文献:

    [1]Nida Eugene A.language,culture and translating[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3.

    刘宓庆.文体与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8.

第9篇:法律英语范文

 

当今的中国国际化水平越来越高,与其他国家的交往渗透到各个领域,包括经济、教育、文化、体育、政治、医疗等,中外这些领域的合作越来越广泛,因此,精通法律英语的复合型人才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这类人才在中国又非常紧缺。阅读法律英语报刊是了解国际国内法律文化的重要窗口,同时也是学习和掌握现代法律英语的理想途径。因此,掌握法律英语阅读策略和学习技巧对于法律报刊的阅读非常重要。本文尝试运用图示理论对法律英语进行分析,探讨图示理论对语篇解读的作用,旨在促进学习者对此类语篇的理解能力。

 

一、图式的概念

 

图式理论(Schema Theory)是对心理过程进行理解、解释的一种理论模式,属于认知心理学。

 

十八世纪德国心理学家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最早提出了图示的概念——“人的大脑中存在纯概念的东西,图式是连接概念和感知对象的纽带(王晓红,2004)”[1]。而最先将此概念引入心理学研究的是英国心理学家巴特利特(Bartlett)。他将图式概念运用到记忆和知识结构的研究中,并重新定义为人们过去的经历在大脑中的动态组织。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在图式理论研究中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指出:图式的发展水平是人的认识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图式既是认识发展的产物,又是认识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石向实,1994)[2]。20世纪70年代后期完善图式理论并将其运用到外语教学中的是美国人工智能专家鲁梅哈特(D.E.Rumelhart)等人。他们对图式理论进行了更加深入地研究。他们的观点是:图式是认知的建筑块件,人类的认知依靠记忆中已经存在的图式。

 

简而言之,图式是以等级层次形式存储于长时记忆的一组相互作用的认知结构,人们从语言材料中所获取的新信息与已有知识图式相互作用,以实现对重要信息的理解。

 

二、英语阅读教学现状

 

提起英语阅读,由于对背景知识比较缺乏、平时阅读习惯较差以及阅读技能掌握不全面等原因,学生们普遍表现出阅读模式单一、兴趣不高等特点。

 

目前,各大高校的英语阅读课程大都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师是教学的主体,一切以教师为中心。这种教学方式是填鸭式的教学方式,教学手段也非常单一。这种教学模式的弊端是:讲授过多的词汇、语法内容;教师对学生进行阅读检查时,提出问题过细;在阅读中教师介入多;阅读材料陈旧,课堂教学沉闷(李丽妍,2010)[3]。

 

传统的教学模式只顾教师的讲解,忽视学生对信息的反馈,学生对所阅读的材料是否真正掌握,对材料的理解是不是只停留在表面,这些都需要教师去关注。传统的教学模式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主动学习的能力及创新的能力。久而久之,学生对阅读越来越排斥,教学效果就会越来越差。因此,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

 

三、法律英语的图式分析

 

根据图式理论,阅读者的阅读能力主要由三种形式决定:

 

语言图式(linguistic schema):指词汇、语法和习惯用法等方面的语言知识。

 

内容图式(content schema):指文章的文化背景知识和文章的主题。

 

形式图式(formal schema):指学习者对阅读文本体裁的了解程度。

 

在阅读的过程中,学生头脑中的这三种图式与材料的内容互相作用,这将决定学生对阅读材料的理解程度。

 

(一)法律英语语言图式

 

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鲜明,无论是词语、词义,还是表达方式等方面,都与普通英语有所区别,在阅读过程中,学习者需要有大量的词汇储备。

 

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

 

1区别于文学作品中常见的华丽辞藻和丰富的修饰语,法律英语属于正式的书面语,用词准确又很拘谨,不像日常英语一样随意,否则容易引起法律纠纷。例如:在法律英语中表示“根据”,一般用in accordance with,而很少会用according to。

 

例:Cancellation charges will apply in accordance with Paragraph 4 above.(按照上面第四节条款内容应该支付注销费。)

 

2在英语的发展过程中,法律英语词汇逐渐从多义的普通英语词汇中分离出来,一些普通英语中的常用语在法律英语中具有另一种含义。例如:

 

(1)This is a sensitive issue(问题).

 

The man died without issue(直系继承人)

 

(2)At twenty, hes just beginning to find himself.

 

The jury found(裁定)him guilty of manslaughter(过失杀人罪).

 

3因为法典讲究传承和稳定,在法律文书的制定过程中,为避免因改变原词而产生歧义,一些古体词得以保留下来,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大量使用以here, there和where与介词合成的词。

 

例如:thereinafter(在下文中)

 

例:The books first reference was innocuous, but the six references thereinafter were libelous per se.(本书的第一条引文没有问题,但是后面的6条引文本身即具有诽谤性。)

 

4不熟悉法律业务的外行人很难理解法律术语和行话,但是,如果律师需要开展业务,或者起草相关的文件,这些术语就必须掌握了。例如起草合同文件时常用的法律术语:

 

at issue(争论点)

 

issue of fact(事实问题)

 

issue of law(法律问题)

 

cause of action(诉讼原因,案由)

 

due care(适当的小心)

 

5当不愿意肯定地表明个人观点或为体现对他人的礼貌和尊重时,有意地使用模糊语言。

 

(二)法律英语内容图式

 

本门课程从国内外权威的法律报刊、网站等选取近三年的法律新闻作为语料。共涉及十个关注度较高的主题,分别是:商业金融、刑事案件、就业、环境、保险、知识产权、互联网与科技、媒体与通信、房地产、安全。学生们如果没有进行法律课程的学习,不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就无法形成法律知识图式。

 

(三)法律英语形式图式

 

法律英语的体裁主要有:法律、法规、法律案例、法律理论文章以及法律实务文本等。笔者所教授的学生属于政法学院,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对这些体裁的识别相对容易些,可以借助头脑中已有的形式图式来理解新的法律信息文本。

 

四、图式理论对法律英语阅读教学的启示

 

学生头脑中的图式能够帮助他们调节注意力、理解分析阅读材料、搜索记忆、对重要的信息进行加工、概括、推论并重新组织等。在法律英语阅读教学中,只有最大程度上激活学生头脑中的图式,才能使阅读的效果最大化。

 

如果学生不具备相应的基本图式、或者阅读材料所提供的激活图式的线索不足,都无法激活相关图式。

 

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来帮助学生加深对法律英语阅读材料的理解:

 

1广泛利用资源向学生介绍法律文化背景知识,创建内容图式。

 

2帮助学生熟悉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以图表、文字等各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语言知识的头脑风暴。

 

3应用体裁教学法,引导学生归纳法律英语语篇的结构特点、分析文章的整体思路、段落间的逻辑关系,以提高学生的语言综合能力。

 

阅读的过程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模式:

 

1自下而上模式(Bottom-up models),也称数据驱动法(data driven),强调对阅读材料从词汇到语篇意义的理解。在这种模式中,信息被动输入,学生被动参与阅读。

 

2自上而下模式(Top-down models),即概念驱动法(concept driven)。在这种模式中,学生主动参与阅读,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等预测、筛选输入的信息,属于高层次的阅读过程。

 

3互动模式(Interactive models)。它结合了上述两种模式的特点,“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交互作用是阅读理解的过程,是视觉信息和已有知识相互作用的过程。我们可以三种模式相结合,从而培养学生的阅读策略和提高语言运用的效率,以达到激发学生的英语思维、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新信息与已知信息的融合、激活原有图式并建立新的图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