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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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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

第1篇: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会计核算,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账户设置、项目直接成本核算和项目间接费用核算三个方面,属于建设项目中的重点部分。会计核算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应该遵循预先设定的目标原则,由此才能保障核算方案设计的准确性,避免出现核算风险,同时为基本建设项目提供财务指标和决策,约束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投入[1]。会计核算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参与了财务管理的问题,与经济项目存在直接的关系,目前,水利项目中的会计核算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点,成为会计核算发展的关键,依照会计核算在项目中的表现,加强会计核算的建设力度。

二、基本建设项目中会计核算的问题

基本建设项目中会计核算缺乏成熟性的表现,制约了项目核算的准确性,再加上会计核算特性的影响,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造成影响。例举基本建设项目中会计核算的问题,如下:

1.核算观念落后

会计核算的观念直接影响了其在项目中的核算行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受到行政核算的干扰,引发连贯性的问题。不符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需要,无法实行有效的核算,更重要的是不适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所处的经济体制环境,降低会计核算的水平。

2.核算不能满足实际应用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会计核算应适应建设项目资金运动的特点,满足基本建设管理和核算的需要,以项目概(预)算中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费用明细项目等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使建设项目实际发生的支出与该项目的概(预)算在核算口径上保持一致,实际基本建设项目中忽略了会计核算的应用。例如:会计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脱节。会计部门对工程情况不了解,对项目资金来源及应支付款项情况不清,对建设项目资金构成情况、项目总投资情况和签订的相关合同不了解,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进而影响了会计核算在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统一性。

3.账户设置问题

会计核算账户主要是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工作者提供所需的信息,目前,基本建设项目会计账户并未提供所需的会计信息,导致会计核算偏离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主体,引发诸多矛盾问题[2]。例如:某水利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中,没有设置独立的账户,大多是在本单位经费账簿中统一核算,资金的拨付仅通过“拨入经费”和“暂付款”科目来反映,很难分清项目的资金来源状况,严重混淆了交易与清算账务,不能实行会计控制,导致内部核算失去效力,引发了较大的会计风险和账户问题,同时出现了错误的核算行为。

三、基本建设项目中会计核算的控制方法

结合会计核算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出现的问题,按照水利工程的需求,规范会计核算的应用,进而提出实用性的方法。

1.树立正确的核算意识

针对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会计核算问题,采取创新与管理的方式,改变会计核算中落后的意识[3]。例如:某水利单位领导不仅重视争取建设项目,更注重了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在项目前期就从财务的角度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工程开工以后严格执行合同及变更程序,避免人为因素造成虚增支出。按照“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等基本建设制度规定,专户存储建设资金,单独设置基建账,规范核算程序和核算办法,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加强建设单位内部各部门的协作。建设单位内部各部门应配合会计部门收集所有订立的合同资料,以便付款时予以监督,由此才能保障会计核算的信息准确。

2.规范会计核算的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会计核算,要以经济业务的凭证为依据,遵循会计规范的标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会计核算在基本建设项目中需要达到完整、连续、系统的规范标准,禁止出现虚假的会计信息,准确的反馈基本建设项目的经济信息,体现出会计核算系统性的标准。

3.引进用友GRP-R9软件

用友GRP-R9是一项财务软件,能够辅助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会计核算,构建符合基本建设项目实况的账户,集中管理项目会计核算的账务信息。用友GRP-R9软件可以在基本建设项目中设立账户,再设计核算选项,按照项目的分类执行会计核算,操作功能强大[4]。该软件可以自动生成账户信息,各个分项账户下的会计核算明细非常清楚,促使会计核算人员可以随时全面掌握项目核算的信息,推进会计核算账户的精细化发展。

四、结束语

第2篇: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关键词]基本建设单位;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收付

[中图分类号]F8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3)03-0159-02

作者简介:彭静(1983-),女,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学。

一、会计集中核算制与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关系

(一)二者之间的联系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财政部门成立核算中心,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通过会计委托记账,对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实行会计监督,是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制改革形式。国库集中收付制是指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基础上,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办法。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与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是两项不同的改革,它们之间有许多联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两者改革的主体都是财政部门,两项改革的目的基本一致,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强会计监督;其次,二者都要取消单位账户,建立单一账户体系,并且其改革环节体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第三,都不改变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二)二者之间的区别

1核算主体不同 。

国库集中收付制的核算主体是以财政资金为核心的财政部门,表现为以政府会计为主体。主体没变,没有代替单位会计。会计集中核算的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尽管单位没有会计,其核算由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资金的“三权”没有改变,主体依然是单位,只是财政部门记账。

2账户设置不同 。

国库集中收付是通过设立零余额账户实现财政资金从国库直接拨付到收款人或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账户,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不经过中间环节,不在任何账户上停留;会计集中核算是通过在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中心设立过渡性账户的方式,财政资金先拨付到过渡性账户上,待预算单位用款时,再从过渡性账户上拨付到收款人或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账户,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存在中间环节。

3财政资金停留的位置不同 。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情况下,预算单位未用款时,财政资金始终停留在国库单一账户,增强了财政调度资金的能力;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情况下,预算单位未用款时,财政资金停留在会计核算中心的过渡性账户上,在一定程度上肢解了财政资金。

4财政监督的范围和侧重点不同 。

会计集中核算制仅对财政资金支出的规范性进行集中核算、反映和监督,监督的侧重点实际上是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事后监督;而国库集中收付制则是对整个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和控制,监督的侧重点是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

5机构设置不同 。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通过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来统一组织核算和监督;而国库集中收付制则是通过在财政部门设立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即国库收付中心来担负财政国库资金收付和监督的重要职责。

二、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融合的现状

(一)核算中心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的发展

部分单位领导认为设立核算中心只是专职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单位拥有资金使用权、财务自,自己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甚至有些单位领导采取各种干预手段,影响着会计核算的独立性和正常运作。核算中心只是在为单位记账,只对原始票据的合法有效性负责,至于相应交易的合规合法性则无法保证。

(二)监督主体职能弱化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作为“局外人”,对一些单位的经济活动不甚明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监督”相分离,既不参与单位的经济活动,又不全程履行监督职能。只是将单据结算、资金划转、记账等工作进行了集中核算,而对单位的货币资金、各种实物资产却由于其局限性无法纳入其中管理,势必造成账目与实物管理相脱节。核算中心只流于报账形式,对不符合规定票据无处罚权,只能按相关政策予以拒付,使核算中心处理账务困难,容易留下账务漏洞,无法真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支出标准制定相对滞后,执行中问题较为突出

各建设单位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不同,会计科目名称、代码的使用不统一,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相关性、可靠性和会计报表汇总与分析。现行的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只规定了建设单位管理费列支的范围,但对建设单位管理费、业务招待费提取的具体标准不明确,使集中核算实际操作难度大,财务人员难以把握列支的幅度。并且费用缺乏相关支出标准和依据,致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尺度难以把握,成为制约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健康发展的难点。

(四)国有资产管理困难

由于基本建设涉及面广,内外关系复杂,基本建设过程具有长期性、流动性和连续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国有基建单位财务的特殊性。实行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根据支出票据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而资产仍由各单位保管、使用,资产的增减完全由单位报账员结账,核算中心未参与管理很容易造成账实不符,资产流失。

(五)资金运作出现问题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于单位账务的集中管理和银行账户的统一开设,财政资金分散支付的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必然形成国库资金的大量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也容易形成财政资金的截留和挪用。从各核算单位财务情况汇总中得到的信息表明,预算单位沉淀了大量的财政性资金,同时财政总预算会计却遇到了国库资金不足,难以调度的困难。

三、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促进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融合的基本措施

(一)强化预算管理

细化预算编制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前提和基础,部门预算是基础,政府采购、工资统发是国库集中收付的两种形式。当前要在加快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体系科学化基础上,全面推进部门预算。一是正确合理设置会计科目是组织国有基建单位集中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分类、分档制定预算定额标准,制定统一、可行的经费开支标准,实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相分离。建议不同类型建设工程项目依其性质、投资额、管理方式确定建设单位管理费、业务接待费的提取标准、使用范围,每年由基建主管部门(基建处)按建设工程项目以预算形式下达,使核算中心对基建成本控制有章可循;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会计科目的设置要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建设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建议纳入中心核算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要统一口径,会计核算中心设置一级会计科目、科目编号要严格与财政部颁布的《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相一致,以保持会计核算口径的一致,为汇总编制会计报表提供可靠的依据,全面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和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三是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改革人大预算批复时间,增强预算编制可操作性。

(二)促进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支付的统一

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改革的重要举措。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存放在国库,减少了库外资金的无效运转,通过会计集中核算,两者相结合,解决了国库、专业银行的频繁资金划转、结算和对账问题,还将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

(三)建立会计业务决策者与执行者相分离的管理体制,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分离的预算管理体制。预算编制部门只负责编制预算和追加,不管执行,集中精力早编、细编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作为预算执行部门要按照预算计划负责具体执行,两者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把会计的监督职能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

(四)完善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

随着改革的深入,现行规章制度难以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财政部门应加快完善有关基建财务制度,如《基建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办事程序》《基建单位日常经费开支标准管理办法》《基建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项制度,使核算中心的财务管理能按照制度执行。规范有关基建单位特殊的会计凭证:《拆迁户补偿明细单》《征地明细单》《工程价款结算单》等。这是目前国有基建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亟需解决的问题,需进一步完善现行预算、金库、会计、核算等一系列法规制度。

第3篇: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水利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对象是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的重点是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概(预)算的执行情况。水利部水建199815号文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通知中,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项目进行了调整,新增了一些费用项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这些新增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应予补充完善,制定具体的处理办法,如新增加的项目建设管理费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等。若在“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科目中同建设单位经常费合并核算,则不能正确完整地反映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实际工作中,有的在“待摊投资”科目下增设二级科目“项目建设管理费”单独进行核算,但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时,又涉及合并到“待摊投资”的哪一个项目中的问题。另外,前期工作统筹费、定额编制管理费等都涉及到这样的问题。因此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的制度改变后,对应的会计制度也要有相应明确改变后的会计核算问题。因此,建议在会计制度中应明确:①“待摊投资”的二级科目按概(预算)项目设置,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时将相近的费用合并填入财政部的格式决算报表中,在编表说明中作详细说明;②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已明确的“待摊投资”二级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没有的待摊投资项目全部记入“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在反映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应详细分开,或设置其他待摊投资辅助核算;③《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的待摊投资项目完全按照概(预)算项目及时修改,做到完全对应一致。通过上述三种方式才能既做到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又能符合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的要求。

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国有建设单位留成收入如何取得,对建设单位留成收入的使用也做了原则上的规定,即:30%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70%用于组织和管理建设项目方面的开支,非经营性项目留成收入的余额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没有明确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建议有关会计制度中应明确按下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①30%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的部分,从“留成收入”科目分别转入“应付福利费”和“应付工资”科目中,开支时,再从“应付福利费”和“应付工资”科目中列支,这样福利和奖励的部分总量从账面上得到了控制;②用于组织建设管理方面开支直接在“留成收入”科目中核算,用于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就能完整地反映;③项目竣工再将各科目结余数转入事业单位“其他收入”。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很多是公益性的,且多需地方配套资金。在地方财政困难的地方,很多都以农民投劳或投物的方式、地方政策性冲抵的方式等抵地方配套资金。农民的投劳或投物是有价值的,但没有制度规定对农民投劳或投物及地方政策性冲抵如何折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也没有规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有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干脆就不对这部分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这样就不能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和建设成本,因此在有关制度上应加以明确。建议按下列办法处理:①计价时可以按概算上对应项目的价值计价,也可以按资产评估价值计价,按概算上对应的价值计价数量的确定一定要按工程价款结算量确定,程序要一致;②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需要提供项目配套资金的投资主体共同与项目建设单位的上一级主管单位报批确定;③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上一级主管批准的数额,同时增加工程投资和配套资金的来源。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方面的问题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对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审批等问题现有的制度难以操作,需要加以完善。

竣工财务决算需要审计,有关的制度都作了规定,但竣工财务决算是内部审计机构审计,还是由审计机关审计或者由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等未予明确;如果由审计机关审计,应由哪一级审计机关审计;所有审计的权威性是否都一样;如由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是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委托,还是由主管部门委托,还是由财政部门委托。相关制度上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没有一个完整的规定。因此,建议竣工财务决算不能由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因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相对较差,竣工财务决算应由主要投资主体的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主要投资主体的审计机关可以直接审计,社会审计组织应由上一级主管单位委托才能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关于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权限,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已作了相关的规定,但由主管部门审批的竣工财务决算因主管部门有很多级次,竣工财务决算应由哪一级的主管部门审批,相关制度未作规定;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期限,有关制度上已作了规定,但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期限相关制度未作规定。建议水利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由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机关的同级财政(财务)部门审批,审批期限为3个月。

三、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在开户方面的问题

国家为了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对中央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在银行开户的管理一直是严格的,不主张多开户。然而,按现行有关制度,对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地方配套资金等不同性质的建设资金管理都要求单独开设账户,单独管理,因此,对有多种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是可以开设多个账户的,临时账户还不包括在内,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不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有关制度中规定“一个会计主体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临时账户根据实际情况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设”。

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面的问题

水利部作为本次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实行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形式,在实际执行中尚存在下列问题,需要在完善有关制度或细则时充分考虑水利工程特点,以利工程顺利实施。

财政直接支付环节太多、授权支付因银行与国库结算的原因下午不办理财政授权支付结算业务,影响了工程结算资金及时到达承包商账户,对工程建设带来不利影响。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战线长,建设地点分散,按照财政部《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水利基本建设单位只能在预算单位所在地专业银行开设零余额和小额现金账户,开户行和工程结算地点相距太远,给每月的结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第4篇: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一、总说明《范围,主要内容》

1.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

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应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本制度,对其直属建设单位所作的补充规定,也应报财政部备案。

3.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本制度规定的总账科目,建设单位在不违反概(预)算和财务制度等规定,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增加、减少和合并。

对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在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建设单位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建设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能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4.建设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会计报表由建设单位自行规定。

基层建设单位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自行规定。

财务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建设单位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单位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5.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和主管部门。其他需要报送的单位,由各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规定。

同时有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预算拨款的建设单位,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他部门。

国内合资建设的基建项目,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他部门。各部门、各地区在汇编会计报表时,应分别汇总各自投资部分,所投资金完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和各项投资支出以及各种结余资金,均按投资比例计算确定。

中央主管部门对地方项目的补投资,划转预算的,由地方项目统一编报会计报表;不划转预算的,仍应由中央主管部门编报会计报表。

6.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第101号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及按照合同规定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第102号科目设备投资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第103号科目待摊投资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第104号科目其他投资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第111号科目交付使用资产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已经完成购置、建造过程,并已交付或结转给生产、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实际成本。

第121号科目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1.本科目是实行投资借款建设单位的专用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应向生产单位收回的用基建投资借款购建并交付使用的资产价值。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的基建会计工作已不适合新的基建管理体制

计划经济下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是建设单位按计划供料,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的管理体制,会计工作主要是沿袭几十年的记账、报账工作,基本建设单位财务部门与材料部门以及计划部门等进行有效的配合,起到了有效的财务检查和会计监督的作用。

(二)基建时缺少专业素质较高财会人员的参与

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在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中,主要是以工程技术人员为主,基建财会人员往往只局限算账、报账,由于财会人员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概算构成以及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储备并不是很了解,因此在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和概算分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盲点(三)关于基建会计的一些制度和规定尚不明确

我国基建会计核算执行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但是,一些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中有些项目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并不一致,关于基建会计的一些制度和规定有待进一步明确(四)基建会计核算尚不规范

第5篇: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关键词】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引言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基本建设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物质和技术保证,对加速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发展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是指利用价值形式对建设单位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作及其所体现的各方面财务关系,行使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职能,合理地筹集、分配和使用建设资金,以提高建设单位投资效益为中心的一项综合性管理。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投资规模的扩大,要求企业财务管理逐步将基本建设财务工作转化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真正纳入企业财务管理范围,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

目前,很多企业已十分重视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工作,设立专业职能部门,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在某些方面还处于被动地位,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

二、浅析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存在的有关问题

1、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滞后,建设单位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我国现行依据的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是1996年1月1日起执行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是财政部2002年修订并施行的。近几年来的改革开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投资规模的扩大以及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伴随许多新生事物、新兴因素相继出现,原有的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在某些方面已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加之少数建设单位领导对财务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不重视财务管理,造成财务工作监督不利;另外,财务人员对基本建设业务程序、工程概预算知识也缺少必要的了解和培训,造成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使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变成了事实上被动的计账工具,根本没有起到控制、考核作用。

2、在我国大型企业管理层次多,很多企业设立独立的基本建设专职部门,从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标、合同、施工、概(决)算,实施全过程管理,资金纳入集团公司预算,主管领导一只笔审批,总公司财务只负责拨款、计账。在这种模式下,投资、建设、管理混为一体,很难形成有效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既不利于资金的安全使用,工程质量也难以保证。

3、超概预算现象严重

⑴经验不足,计划缺项。基本建设中补充计划、补充合同、追加预算已成普遍现象。

⑵审核不严。首先,建设项目没有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开展设计工作,使编制的概算一开始就超计划;其次,有的建设项目开始为能申报上,或为减轻税费负担,人为压缩概算,项目批下来,又把摊子铺开,使建设项目概算超计划、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

⑶时间跨度长,使设计时的成本与现行实际投资成本相差较大。

⑷责任心不强,不重视项目前期基础工作,盲目决策。由于某些管理方面的原因,概预算审查不严,工程的概预算审查不严或审而不调,使实际施工远远超出原定的概预算。

⑸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及临时性设计修改。

⑹拆迁周期长、工程未能及时竣工等各种因素,造成临迁补助费增加、占用资金不能及时回笼、银行贷款不能及时偿还等,都必然造成投资增加,收益率下降。

4、建设项目中含多个单位工程,而财务部门没有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把在建工程按项目单位工程列置,而是项目支出混在一起,单位工程投入资金无法区分,造成单位工程成本不实。

5、固定资产从工程竣工后就直接投入使用,等基本建设单位财务决算审批后再以核准数入账,管理上存在真空阶段。

6、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再清算。有些建设单位预留质量保证金不足,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很难向施工单位索赔并扣回款项,起不到约束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的作用。

三、浅谈改进和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拙见

1、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首先,领导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会计制度及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初步了解。其次,在国家相关制度、管理规定、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会计工作程序、制度及财务管理条例,领导带头员工共同尊守;对员工进行必要的上岗培训;定期报表、汇报工作对投资计划进行有效监、控。

2、进行企业内部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精减机构减少管理、审批层次,成立专业管理机构,主管领导负责制。实行计划、设计、财务、工程管理等各专业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专业分工监、管合作,统一指挥,形成安全、有效的投资、使用、收益全过程的监、管机制。

3、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制度、管理规定,科学合理建账

培训财务人员,贯彻执行国家会计制度,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设置账簿进行监、控。

4、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与入账

工程竣工,使用单位接收投入使用的同时,采取暂估入账的方法入固定资产账,等待最终决算确定正式入账。

5、严格审计,杜绝超预算付款

严格检查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工程决算,按合同预留足够工程质量保证金,约束施工单位做好质保工作。

第6篇: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关键词:公路建设会计核算方法

公路建设具有投资大,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等特点。而对公路建设的会计核算也要围绕这一特点而进行。而且要按照会计核算规则,合理地反映公路建设的全过程。

1按照公路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涉及面广的特点找准会计核算的基点

首先,要做好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在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中,应坚持设计有概算,施工有预算,竣工有决算的管理原则,而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参与到整个建设过程中去,要按照《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要从工程前期的财务评价,资金筹集、工程计量、合同签订、变更审核、项目施工评优等都要纳入财务管理范畴。

其次,做好资金核算,在公路建设过程中,资金量大,运用周期长是公路建设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公路项目财务管理的核心,如何搞好资金核算,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就成为会计核算的重点。公路工程建设中自有资金仅仅是一小部分,绝大部分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信贷资金。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宏观政策调控、通货膨胀,利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资金管理要贯穿整个公路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要把降低融资成本做为最主要的管理内容来抓,以达到高效率地使用资金和降低公路建设成本的目的。

第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在公路建设项目核算中,要根据已批准的工程概算内容设置账务和进行会计核算。要建立健全整个工程期内的财务管理制度,克服临时思想和短期行为。特别要加强实物管理,对材料设备采购、存货等公路建设所需各项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第四、发挥财务管理的决策与监督职能,对公路建设项目做好财务分析与评价。

(1)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主要是确定或预测进行公路建设项目而被选择的不同行动方案所需要的工程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贷款项目在建设期的利息支出等,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编制项目所需资金的使用计划。

(2)项目的获利能力分析,公路建设项目的财务投资分析将以项目现金流量分析为基础,全面衡量与评价项目的投资收益,并进一步作出最优方案的选择。

(3)公路建设项目财务报表分析,对公路建设项目来说,其未来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以及偿还债务的能力可通过财务报表的分析结果来反映。因此,财务报表分析是对公路建设项目财务收益进行综合反映的一种分析方法。公路建设项目财务报表分析还具有另一个重要作用,这就是当地建设单位采用招标形式选择施工单位时,对投标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有助于建设单位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投标单位目前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以及未来该投标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获利能力可能的变动情况,有利于建设单位选择最优的施工单位中标,以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2做好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要做到财务决算与工程决算有效、自然地衔接,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中包含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其中工程决算又是财务决算的基础,只有工程决算编制完整才能为财务决算打下良好的基础。财务人员要参与工程决算编制的全过程,因为工程决算与财务决算的内容是基本一致的。在工程决算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t)工程决算经过招投标,大的项目是不容易被遗漏的,容易被遗漏的是未经招投标的小项目,线外工程,收尾工程等这些项目一定要纳入工程决算中去,如有遗漏,工程项目将无法与财务项目相对应。

(2)工程决算中的主要内容是工程量的确定,主要包括收尾工程,土地占用面积的确定,概算与实际投资完成情况等。

(3)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涉及工程,财务、征地拆迁,工程监理等方方面面,会计人员要熟悉公路方面的基本知识,包括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建设方面的技术知识,熟悉有关公路建设的基本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包括项目工程前期工作的管理规定,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等。

(4)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编制财务决算,在工程决算编制的时间要求上,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因为公路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的特点,因此,会计制度规定要按会计年度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在工程完工建成后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年度财务决算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期间各个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建设成果。而工程竣工决算是在年度财务决算基础上编制的以货币或实物数量为计量单位,全面反映公路建设项目从筹建开始到竣工为止的全部建设情况,包括自开工以来历年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债权、债务清理情况,项目投产使用情况等等。这就要求财务决算与工程决算在编制时间上既要有年度上的区别又要在整体上趋同,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反映公路建设的财务状况及其财务成果。

3依据科目设置建立相关辅助台账,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当中控制

在公路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中,运用台帐的灵活性解决会计核算中无法解决的问题,解决财务核算的滞原性,运用台帐管理起到审核、核对作用,起到对项目前期、中期的控制作用,同时也可以满足日后查询的需要。

3.1固定资产台帐

在公路建设项目中购建的办公用品如电脑、复印机等,交通工具包括车辆以及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购置的大型机器设备以及工程完工后使用的养护设备和沥青拌合设备、摊铺设备等都应列入固定资产核算,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要求在公路建设过程中,不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并且在试运行期间不得计提折旧,为便于对购建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工程竣工的移交,应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台帐,其内容应包括:购建时间、购进时的固定资产原值,相应税费,使用年限等。

3.2合同辅助台帐

合同管理是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由于公路核算中涉及的合同金额占总概算量的85%。因此,在日常财务核算中要按照合同内容设置合同计量期数,支付凭证号、合同原金额、变更金额,合同实际支付金额,开工预付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项目设置台帐,对合同进行日常管理。

3.3贷款及利息台帐

由于公路工程项目投资巨大,除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自有的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均来自银行贷款为保证低成本筹集资金,高效地使资金,这就要求银行信贷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分批次地投入,以减少利息支出。因此就有必要建立银行贷款及利息台帐。通过使用电子表格设置贷款的时间、凭证号、贷款金额、期限、应付利息、实付利息等明细项目、对合理使用,筹措资金及制定还款计划有很大帮助,同时也便于对贷款取得及利息的支付等综合情况的核对和查找。

第7篇: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关键词】煤炭企业 基本建设项目 财务管理 影响因素

一、引言

传统煤炭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对于企业成本只计算经济成本,主要内容是产品成本核算,其归集了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再按成本计算对象分配费用,最后得出各个品种的产品成本。

二、煤炭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各类成本

基本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是指企业基本建设过程中实际的费用支出,包括原材料、电力、职工薪酬、其他支出等。

安全成本。安全成本就是与安全有关的费用总和,即安全成本是为保证安全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和因安全问题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据统计,国有重点煤矿与安全有关的费用占当前煤炭成本的比例已达30%以上,并且还在逐步提高。具体包括安全工程费、安全预防费、安全损失费等。

环境成本。环境成本是指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采取或被要求采取的措施的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包括煤炭环境成本、煤炭资源成本、矿区环境保护和预防成本、矿区环境恢复与治理成本(预备)。

三、煤炭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不规范的会计核算

基本项目会计核算主要存在建账不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不准确,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完整等问题。

会计核算不规范是企业成本核算中最大也是最常见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科目设置不符合规定。有的单位总帐不设“现金”、“银行存款”、“利润分配”科目,而以“货币资金”代替“现金”和“银行存款”,以“未分配利润”代替“利润分配”科目,但却有“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结帐不符合要求。结帐不符合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每一帐页登记完毕结转次页不规范,有的会计任何标记不做,在次页第一行直接记入新的经济业务;有的会计只打上“过次页”、“承前页”的字样,不做任何数字结转;有的会计既打了字样,也做了数字结转,但有些帐簿的结转数字不对。

财务报告数据不真实。会计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先是根据总帐或明细帐分析、计算填列,但是当某个项目按上下关系计算得出的数字与帐面数字不符时,不是认真查找原因,而是对个别关键项目采用倒挤的方法,从而造成了“产品销售收入”帐、表数字不符;有个别单位的表上数字,会计人员本人都说不清是如何得出的,报表得出的经营成果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银行户头管理不合理

按照国家财政部的要求,在同一个建设项目中,不管其建设资金来源的性质,都必须在同一账户中核算和管理。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建设单位不设专门的户头存储建设资金,而是把建设资金混在其他资金账户中一同核算;有的企业则是由于项目资金来源性质、渠道不同,造成多头开户,使得同一个建设项目在几个银行开设账户核算建设资金,违背了有关方面的规定。

按照基本项目建设中施工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费必须实行“总额控制,据实列支”的规定,有些施工单位的此项费用超出预算较多,挤占了建设成本,有的单位按计提金额列支,有的单位却是从别的账户列转支出,违反了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规定。

四、煤炭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成本控制

做好煤炭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成本核算问题,最终的目的和职能是为了更好的控制工程的成本,节约资金,物尽其用。

(一)成本指标分解到位,是成本控制的关键

行成本倒算,细化指标管理,根据全年的利润计划,倒推全年的目标成本,然后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把成本目标分解到每个成本项目,最后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形成压力层层传递,目标成本控制指标与工资资金挂钩,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完不成考核指标的逐级扣罚当月的工资及奖金。同时抓住每一环节,实行全过程成本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成本的分析、监控和总结,建立与成本同步运行的成本监控和信息反馈系统,实施对生产经营过程各环节的日常成本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对成本异常情况,随时分析出现异常的原因,以针对性的措施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二)抓住关键环节,切实降低成本

煤炭企业成本的高低受企业的生产技术、生产组织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决策企业成本控制水平之前,必须对这些因素作出科学的分析。具体包括自然因素、技术因素、管理因素、社会环境因素。坚持眼睛向内,挖掘潜力,依靠自身力量降低成本。单位内部大力开展降能节耗的宣传,积极引导职工勤俭节约,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严格把关,堵塞漏洞,节约每一项开支。讲求实效,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其他支出项目的发生;控制领导干部出差次数以及报销标准;加强购置办公用品的管理,对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减少铺张浪费。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益,缩短资金周转速度,减少资金成本支出,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有效。

近几年来,由于煤炭企业经营环境不好,资金周转困难,企业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资金成本越来越大,资金管理已经是企业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资金管理首先要实行资金计划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根据资金的收回量,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制定现金预算收支计划,统筹安排各项资金;其次要用足用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实行资金统筹使用;第三是认真搞好应收帐款的清理工作,努力搞好货款回收,减少外部的资金占用。

(三)认真落实考核兑现

加强考核力度,落实经营责任。成本管理的效果好坏,关键在于考核与落实,考核工作不到位,经营责任不能得到落实,那么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都将流于形式。只有狠抓落实,才能变压力为动力,调动职工抓管理、降成本、增效益的积极性,在干部职工中树立起成本管理的观念,提高对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将成本控制工作作为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使职工真正能把成本控制与自己的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真正形成全员成本管理的良好气氛。

第8篇: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关键词]高校会计制度;会计信息;会计要素;基本建设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对规范高校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会计报表的编制、报送等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高等教育事业办学体制的改革、合作办学的深入和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展。高校会计制度逐渐暴露出许多自身的缺陷。

一、高校财务报表问题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高等教育资源不足与旺盛的高等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为解决高校基本建设资金的不足,高校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形成了投入资金多元化的格局,银行信贷资金成为绝大多数高校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过去高校经费主要靠财政拨款以及学校自身的教育事业收入。基本建设资金几乎全是各级财政资金拨付,财务会计报表也主要是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偏重于反映各项资金的来源和具体支出情况,符合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要求。但从我国高校目前的现状看。关注高校的财务状况以及资金情况的不仅仅是上级主管部门。已不再仅仅是学校内部财务管理的要求,学校的债权人(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学校合作办学的投资方、学校的捐赠方等利益相关者也希望了解高校的财务状况,高校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越来越受到外界的关注。面对新的形势,如何使我国高校会计提供更多客观、真实、可比的会计信息以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是目前我国高校会计制度首先应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高校会计要素的核算问题

按照现行高校会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事业收支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高等学校的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类。事实上,高校会计制度在会计要素的核算上存在诸多问题。

(一)资产的核算方面

固定资产以原值入账,在使用、损耗过程中不计提折旧,导致固定资产价值严重虚高,这与会计谨慎性原则相悖。对于高校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而言,由于无形资产的确定范围、内容以及计价在实务中很难界定,许多高校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栏目都是空白。然而,高校是我国专利权、版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主要盛产地之一。现有的高校会计报表中资产类项目难以真实反映学校所拥有的经济资源的全貌。

(二)负债核算方面

由于高校事业收支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对实际上已经发生的、能够可靠计量的负债部分未按谨慎性原则及时登记入账或者加以披露,比如高校基本建设过程中拖欠的施工单位工程款,为满足教学科研的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采购款。在高校普遍贷款的今天,高校会计制度对长短期贷款、低息的外国政府援助贷款等的分类与核算不够明确,不便于进行自身管理。(三)收入核算方面

高校事业收支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学校的事业收入在春季或秋季学生入学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收入。尽管高校与商业银行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学校也加大了对贫困学生的困难资助、勤工助学的资助力度,但高校的学生欠费现象一直存在,而高校的会计核算对欠缴的学生学费部分未确定为债权加以确认,这既不能真实反映学校实际的学费收入,也不利于加强对欠费的收取。

(四)支出核算方面

高校的支出科目设置是按照性质和用途统一设置的。按照《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我国高校的学费收费政策为:“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目前,我国高校的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科学制定支出科目、准确归集各项教学成本、合理确定教学成本,同样是我国高校会计制度面临的难题。

三、高校基建收支的会计核算问题

第9篇: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关键词: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高校会计制度修订和完善

一、高校会计制度变革的动因

2006年2月10日财政部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国务院同意,从2007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指在我国现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基础上,合理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构建适合我国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该体系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组成:收入分类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支出功能分类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支出经济分类反映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到位后,将建立起我国有效的财政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对任何一项财政收支进行“多维”定位,反映每笔资金的多个特征。这对于加强对政府预算收支的监督,提高预算透明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意义十分重大。这样一个有效的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其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预算会计系统,因此,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必将对预算会计的核算内容、科目的设置等产生深远影响,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亟待变革。作为预算会计体系中行政事业会计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也必然面临重新修订。否则,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缺乏微观反映的基础。所以,财政部在《方案》中也特别指出“要对现行制度进行清理,及时修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及税收、国库、财政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作为这一改革的配套改革措施之一。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拓展到大众化教育阶段,高等教育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会计业务和核算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高校后勤社会化、二级民办学院(独立学院)创办与运行、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超大规模新校区建设、巨额银行贷款融资办学、教育成本补偿机制的建立等新生事物层出不穷,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发展的需要,改革势在必行。

一是会计核算基础存在缺陷。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由于高校的主要经济活动是事业性收支,所以收付实现制实质上成为高校最基本最主要的核算基础。其主要缺陷有以下三个方面:(1)高校财务支出不能反映事业活动中的应付未付债务,如借入资金的利息等,这部分“隐性债务”,在实际支付时才反映为支出。此外,高校的应收款项中除基建借款外,有相当大的部分为垫付款未核销数,实际上已形成了事业支出。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虚增了高校可支配财务资金,必然导致高校的财务状况失实,掩盖了高校潜在的财务危机,有可能对学校的决策产生错误导向,不利于防范和化解高校财务风险。(2)年终事业结余信息反映不实。如对于预算已经安排,但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付所形成的结余,实际上属于实施项目必需的资金,在收付实现制下,年终转入“事业结余”账户,造成结余不实。又如学校收取的学费或培养费,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收入,但许多培养工作是跨年度的,相关支出也许在下年度才发生,年度间缺乏收入和支出的配比,掩盖了高校各个时期业务的真实情况,也造成结余不实。(3)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进行成本和费用核算,不能准确提供生均教育成本信息,也不能客观地反映高校运行成本和运行绩效。

二是现行高校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尽合理,不利于高校会计核算的规范及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导致高校会计不能如实反映高校的资产状况。如不设“累计折旧”科目,用“固定资产”科目始终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值,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信息严重失真;不设“在建工程”科目,大量的在建项目和部分因种种原因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工程,不能列入学校的固定资产;“借入款项”科目核算高校各种借款,不分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不利于高校管理者了解学校负债结构,合理安排偿债资金,也不利于金融机构评价高校的财务状况等等。

三是学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独立于学校财务会计核算之外,学校报出的报表,不包含基本建设数据。这样的报表,不能反映学校资产、负债和收支全貌。近年来,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校的基建投资迅猛增长。很多基建项目靠学校贷款自筹资金,贷款本金及利息由学校财务偿还。由于基建会计独立核算,由学校偿还本息的贷款没有体现在学校的财务报表上,同时贷款利息由学校支付,不列入基建财务费用,或即使部分列入也缺乏科学依据,造成学校负债状况不实,基建项目成本核算不准确。

四是高校目前的会计报表体系从总体来说只是起了统计财务数据的作用。其不足主要表现在:(1)会计报表反映内容及报表体系不完整,报表项目设置不够科学,会计信息失真。当前,高校的会计报表体系主要侧重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对于庞大的固定资产及其使用情况、举借债务的使用及还本付息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的效果等缺乏相关的报告体系进行信息披露。如江苏省2005年度高校报送的财务决算报表,有8张主表、11张附表和2张补充报表,8张主表中有7张表反映收入和支出情况,重复的内容较多,反映的收支均为本年度实际收到和支出的款项。而高校每年的应收学费总额、学生欠费情况等,多年来会计报表上一直没有反映,而这部分信息对分析高校财务状况尤为重要。(2)没有建立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制度。由于历史上我国高校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拨款,因此高校会计报表只向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报送,满足政府的信息需求,随着高校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越来越多国家以外的主体与高校发生财务关系,他们也需要了解高校的运营情况。如银行需要通过财务报表来评价高校的偿债能力;捐赠人需要了解其捐赠财物的用途和产生的效益;学生希望获得学校培养每个学生的教育成本信息;政府需要评价高校管理者履行经管责任的成绩,决定资源在各个高校之间的分配;广大的社会公众则要求监督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由此可见,高校财务信息的需求者已趋于多元化,但是他们却不能从公开的渠道获得所需要的信息。

二、高校会计制度修订的建议

(一)以非营利组织会计为高校会计制度发展方向,以基金会计为高校会计模式非营利组织是与营利组织(企业)相对的一种组织,其主要特点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计算损益,所有者的目的小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我国长期以来没有非营利组织的概念,会计主体分为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对照非营利组织的特征,我国的有高校属于典型的非营利组织。因此,笔者认为应以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作为高校会计制度发展方向。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高校要“改革按学生人数拨款的办法,逐步实行基金制”。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也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的使用情况”,这为我国高校推行基金会计模式奠定了制度基础。此外,我国近年财政体制改革中实行的财政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制度,也需要相应的会计核算标准和财务报告制度。借鉴西方基金会计核算模式,将高校会计系统转变成以基金为基础进行组织和运作,把按照法律法规或其他限定用途的资金设立各种不同的基金,对每一基金分别进行核算、计量和报告。这种基金核算模式不仅能使各类基金的支出内容得到严格管理,有效计量,而且可全口径反映当年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从而保证各种不同来源的资金严格按照要求用于预算设定的用途,确保各项资金在总量上和收支配比上不突破预算的限制。因此,在高校会计制度改革中构建基金会计模式既是高校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

(二)修正会计核算基础,逐步转向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鉴于收付实现制存在的弊端,借鉴非营利组织会计经验,结合高校办学财源多元化的现实,笔者建议高校会计制度应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并逐步向权责发生制基础转变。对某些特定业务采用偏向于权责发生制基础,从过去以预算收入考核为主向以绩效考核为主转变,客观反映资产、负债的年度变化,有利于高校对资产的持续经营,加强负债管理。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下,对资产进行资本化处理(如折旧、摊销)后,净资产可以客观体现高校的财富,为分析当前的经营效果及持续能力提供综合的信息,也为高校建立教育成本核算机制提供了会计基础。同时也更接近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便于实现会计核算的统一和可比。可以说,经济业务越复杂,采用权责发生制越必要。

(三)科学界定和重释会计要素 科学定义高校会计要素是合理确认核算内容,正确进行信息处理的需要,也是适应当前我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必然之选。借鉴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我国企业会计要素的定义,对高校会计要素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正,如将“净资产”要素修订成“基金”要素,重构“基金”要素内涵并从实质上做出必要的概括。“基金”一词在会计上指不包括负债在内的限定用途的资金来源,其含义符合会计要素包含的内容:作为会计要素的基金同作为会计科目的基金上下呼应、关系清楚。从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需要,增设“结余”要素、规范“结余”要素的核算内容,并对影响结余的因素做出周密的考虑。同时,重新诠释高校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收入、支出要素,使各要素的核算内容真实反映高校财务状况和产权状况。

(四)增设或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具体包括:(1)增设教育成本核算科目,反映和监督在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过程中某一阶段的全部耗费。该账户为费用类账户,借方归集某一会计期间的费用,贷方反映成本核算对象转出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表示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尚未完成的成本核算对象已发生的实际成本。为配合教育成本的核算,可以考虑将现行的会计年度改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这样与教学年度相一致,可以更准确地核算分析、考察教育成本性态。(2)为反映固定资产净值,正确核算高校生均教育成本,并适应基建核算纳入高校会计体系的需要,应增设“累计折旧”、“在建工程”科目。(3)增设“应收学费(培养费)”科目,用来核算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各级各类学生收取的学费或培养费,并按学院、系部、班级组织明细核算,以提供学生欠费信息。(4)为了便于安排债务偿还及分析偿债能力,“借入款项”科目应按归还期限分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科目。(5)增设“基本建设拨款收入”科目,以核算和监督财政拨给学校的基本建设资金。增设“结转基建拨款”和“基本建设支出”科日。“结转基建拨款”下设“结转自筹基建款”和“结转财政基建款”两个明细科目用以反映和监督结转到户的用于基本建设资金。“基本建设支出”科目用以核算和监督学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用国家基建资金和单位自筹基建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为将基本建设资金纳入高校会计统一核算做准备。

(五)基本建设会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 此次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中建立的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统一核算提供了政策依据。新的支出功能分类不再按基本建设费、事业费等经费性质设置科目,而是根据政府管理和部门预算的要求,统一按支出功能分设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教育等17个大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按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分设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12大类。新科目中的“教育支出”,除了包括原“教育事业费”之外,还包括教育基本建设支出、教育行政费支出以及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新的支出功能分类中不设置基本建设支出科目,而是将原基本建设支出分解到各功能分类科目。如果在新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中仍然保留基本建设支出科目,必然造成其他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反映内容的不完整。如教育支出中缺少了教育基本建设,农业支出中缺少农业基本建设。高校基本建设支出作为经济分类中的“其他资本性支出”,与高校其他事务性支出分两套账进行核算既无必要也无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