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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时间长。水运工程建设合同无论是其形成还是履行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连续、不间断的进行,往往需要至少二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还有一些时间较长的甚至会长达五年左右。(2)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无论从客观方面还是主观方面水运工程建设合同都会对工程经济效益带来较大的影响。因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其规模都较大,合同涉及到的价款较高,这就必然导致合同管理会对经济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当前水运工程建设的好坏直接与合同管理息息相关。施工单位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而发包方通过合同管理来协调项目各方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的实施。(3)实行动态管理。合同无论是在形成过程中还是履行过程中,都是一个相互协调和磨合的过程,而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会涉及到较多的影响因素,而且还会存在着合同变更的情况,这就需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的情况进行不断调整,所以需要合同管理也要实行动态管理。(4)影响因素多,风险大。现代水运工程项目具有复杂性,这也导致合同关系也变得复杂,而且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受到外界环境影响越来越大,如材料价格上涨、政策变化及现场施工环境变化等影响因素还无法提前预料到,极易给履行合同的双方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给合同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合同管理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二、加强水运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及作为有利的证据。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有关合同各方面的沟通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
(二)建立合同台帐管理对于水运工程发包方来说,应该建立健全承包方的合同台账、变更索赔台帐、计量支付台帐、材料扣款台帐、预付款台帐及各类保证扣款和返还的台帐等,及时更新和反馈。
(三)设计变更的签订设计变更的签订和索赔必须及时并且适时适当地按照程序进行。有些往往在现场发现图纸有问题或是实际情况有变化就要求施工单位变更或是会议上口头通知,要求项目部应现场做好施工记录及会议纪要,请发包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并及时发出变更核定单,适时的跟踪签字,并保存好签字手续;变更核定单一定要规范,变更内容要清楚适当,同时签字盖章要规范。变更单确认后要及时确认变更费用,费用的计算要有依据。一旦水运工程发生变更时,则需要监理工程师及时处理和变更合同,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则会导致合同价款也随之发生变化,这就需要对变更价款进行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则需要对施工单位和施工工期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有效把握,按合同价来对变更价款进行计算,对于无合同价时则可以按类似工程子目的合同价来进行计算,当既无合同价也无类似工程子目的合同价时,则可以由承包人提出后并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才能执行。在施工过程中,会发生承包人单方面进行变更的情况,这种变更即使与设计要求相符合,但如果没有得到监理方、发包方和设计方的同意,则也无法对合同价款进行追加。
1.1计量依据:
a.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说明;b.施工设计图纸;c.工程变更令及工程变更清单;d.合同条件;e.技术规范;f.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g.索赔时间与金额审批;h.隐蔽工程资料。
1.2计量原则:
a.按照合同内规定要求的内容、方法、范围、计量单位进行计量;b.所有施工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进行计量;c.按实际完成量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进行计量,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与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方可计量,否则不予计量;d.计量主要依据文件及附件的签字资料、手续齐全。
1.3计量方式:
a.进行实地测量、实地勘测,并按施工设计图纸计算。例如,土方工程,一般对工程计量中的关键和难点对横断面宽度,挖土方的边长等需要实地进行勘察与测量,场地清理也要按照实际测量的数据进行计算。b.在实际工程施工中,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只能作为计价的依据基础,计量人员要进行实地测量。
1.4工程计量台账: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实际情况,会出现或多或少变更施工工程,为保证工程顺利竣工,由施工方向现场监理申报,经甲方,设计,监理,施工方共同确认,签署设计变更文件,确认变更单价,一般采用合同内工程项目单价,应与合同内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号一致。为掌握工程进度,建立分项工程计量方,保证工程量的准确性,不重复计量,不漏记工程量。
1.5工程量的计算:
1.5.1土方路基是公路工程的主要工程量
有时,地面形状会很复杂,挖填土方都不是简单的几何形状,计算方式可能只是近似集合体,计算的精确度只能取决于中桩间距,在保持精度的情况下尽量简化计算方式。横断面面积的计算方法。路基的挖填土方断面面积是指原有的地面线与路基的设计线所包围的那部分面积,高于地面的为填方,低于地面的为挖方,二者需分别计算。通常采用的是坐标法和积矩法。
1.5.2计算土石方数量。
土石方路基的计算工作量一般较大,而且挖填路基的不规则形导致要精确计算土石方的体积非常难,在一个工程中通常采用近似的方法计算,假定两个相邻断面间为一棱柱体,它的体积为:V=(A1+A2)L/2其中:V-体积,土方数量化-m3;A1、A2-分别是相邻两个断面的面积-m2;L-相邻两个断面之间的距离-m。这种方法称为平均断面法,用这种方法计算土石方的体积简便、实用,也是公路上经常采用的方法。但也有一定的误差性,只有在A1、A2相差不大时才计算比较准确,相差较大时,则按照棱台计算机公式更为接近些,它的公式为:V=1/3(A1+A2)L[1+√m(/1+√m)]式中:m=A1/A2,其中A1<A2。计算土方路基土石方数量的时候,应该扣除隧道及大、中桥占公路长度的体积;用在桥头起引道作用的土石方,可以将其视为需要全部或部分列入桥梁工程项目中,但要注意避免遗漏和重复。小桥涵所占的体积一般不予以扣除。
1.6修补工程量清单。
工程计量中土方工程是其关键和难点,影响因素众多,项目进场后必须熟悉图纸,依据技术规范的计量规则,增补计量清单
2合同管理
2.1开工预付款。
由业主提供给施工方用于工程开工的无息贷款费用,一般国际上规定的范围是0-20%,监理工程师确认与承包人完成合同签署后并提供履约保函,向业主签发合同规定的付款证明书,业主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支付工程开工预付款的70%,在设备进场后,再支付30%。在预付款累计金额未达到签订合同价的30%之前不能扣回,达到30%的合同价后,工程进度按笔录里分期从每个月中的进度款支付中扣回,所有金额在进度款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后扣完。
2.2设备材料预付款。
由业主在开工前提供给承包人的一笔无利息贷款,用于支付工程进场前的部分永久性设备材料,扣回的做法是在每期上报的材料预付款减去上期材料预付款金额,在支付预付款的同时一定要核查材料是否进场及进场数量,检查材料进场前是否具有出厂合格证及其检测为报告,是否满足设计及规定要求,国家规定设备材料预付款在用于永久工程之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将预付款扣回。
2.3保留金。
保留金是业主为使施工方履行合同内义务对承包单位应得款项的扣留,是承包单位的义务担保。监理在承包单位申请第一期进度款周期开始,按照合同专用天条款规定的百分比进行扣留。直至扣留的的保证金额达到项目专用条款规定的数额为止。当某一工程在实质上已完成交工并验收合格,业主开具全部竣工证明后,按合同规定的退还比例进行签发证书,如果是部分交工证明,则需按部分工程的百分比退还。另一半需业主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才可退还。所以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量,这样保留金就可以如期返还。
2.4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有变更存在,产生变更的因素也有很多,在不同情况下,支付方法也不同,实际工作中(施工单位、监理、业主)对变更的费用争议也很大,通常对单价的争议很难达到一致,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可暂付。2.5暂定金。是指在合同范围内,并在已经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暂定金额”,主要用于在签订协议书的时候没有明确或预见不了的变更施工需要的设备材料等金额。一般由监理工程师按业主的的批准指令方可使用部分或全部,否则不予动用。
3结束语
海阳AP1000核电工程属于全球首堆,是我国政府决定引进美国先进核电技术,并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平台,其革新性的非能动安全设计理念、模块化的建造工艺打破了传统核电土建和安装间的明确界限,且当前尚无成熟、可靠的建造经验可以借鉴,这给海阳核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了先天性的挑战。另外,在海阳AP1000项目可研阶段,设计方尚未完成初步设计,仅能提供一份非常粗糙的工程量清单,清单中所列材料规格型号多采用美国标准,在国内没有同类的材料可以参照,报价阶段的信息极其匾乏,各方造价人员采用了多种方法,与其他项目类比,按工程量套定额再调价等估算,最终确定了项目概算,并以此概算作为EPC合同签订的基础。核岛工程施工合同延续了上游核岛工程EPC合同中所载明的建安工程承包价格,采取了“概算切分”模式确定了合同价格。核岛工程施工合同采取了里程牌支付模式的固定总价合同,但仍然存有部分“价格可调”的开口项目,如工程量变化、国内外材料价差补偿、材料量差补偿等。
2施工合同管理措施与实践
虽然海阳核岛工程承包合同在设计、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AP1000核电自身特点,但在实际履约过程中仍存在着设计变更频繁、进口设备不确定因素多、设备交货延误、工程接口复杂、美标材料采购困难等现实问题,为有效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和工程推进,项目合同管理团队采取了如下措施:
2.1做好合同分解,明确工作责任
项目合同部引入WBS工作理念,依据合同约定和管理程序要求,牵头组织各部门针对施工合同的每个条款进行了责任分解,建立责任矩阵(RBS),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依据(合同约定)和工作责任。同时,还要求各部门在矩阵中及时记录好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商务争议或索赔事项,并及时反馈给合同部门。这样不仅有利于承包商索赔的管控,还有利于促使EPC总承包商人员更好地遵守合同,避免或减少了潜在性或无意识性的违约行为的发生。另外,项目合同部针对核岛工程参建单位多,接口工序复杂,具有多合同、多接口的显著特点,特别是在核岛施工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间的接口和责任范围中存在着合同约定不明确、不清楚的情况,组织内部和外部资源,依据合同约定和设计文件,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便利性,对不同承包商间的工作接口进行了梳理、调整,形成了详细的DOR工作分交清单,明确了工作范围,减少了合同争议的发生。
2.2制定控制目标,监督合同实施
合同控制目标主要是指合同约定的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和成本目标,是合同管理的最终目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仅要对合同约定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更加详细的可操作性的目标计划,如施工计划、安全管理计划和费用控制计划等,并加强日常实施的监督,收集实际目标数据,编制各类报表、报告,如质量控制分析报告、进度计划分析报告、合同干扰事件报告等,并对比分析实际信息与预定目标的差异及目标偏离程度,然后诊断目标偏离并采取纠正措施,如优化施工方案工序、加大人员设备动员、组织实施赶工计划等,确保合同管理各项目标顺利实现。合同目标顺利实现的一个重要手段便是合同实施监督。SPMO合同管理团队通过协调、监督自身的合同义务履约情况,如设计文件是否如期交付,设备采购是否能够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承包商申请文件是否及时批复,工程款项是否如期支付等,以满足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先决条件。同时,项目合同管理团队还会同其他部门监督、督促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约,包括检查并防止承包商工程范围的缺陷,施工工序,质量和安全管理,承包商的人、材、机的可用状态以及工程变更及处理等。
2.3规范管理程序,做好合同台账
海阳项目合同部门根据美国Shaw公司的合同管理体系,并结合其他大型项目建设经验,编制了整套建安合同管理程序,涵盖了合同管理与执行、合同文件管理、支付、变更、现场指令、费用扣除、索赔和分包管理等各个方面。在程序中规定了详细的标准化的信息化管理流程、文件记录统计报表、合同事件报告单、索赔报告格式、合同及变更令评审单、变更请求审核流转单、合同关闭检查清单和报告等,形成了与国际接轨的合同管理体系。文档管理是工程项目的一项重大基础性工作,也是合同日常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处理的依据。海阳项目合同管理团队重视合同文档的积累、整理、分类等日常性工作,建立了清晰和完整的文档管理系统和记录台账。通过文档管理系统可以实时跟踪和查找周报、月报、纪要、往来函件、授权文件、现场工作令、变更请求及变更令、进度报表、保险和保函、支付证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文件、合同索赔报告及批复以及合同关闭文件等,满足了数据资料的标准化、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等要求,为合同管理工程师及时高效处理合同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2.4引进管理工具,加强费用控制
核电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工程量大等特点,决定了核电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性和复杂性,先进的管理工具可以有效整合各种资源,降低合同风险。海阳项目率先使用合同管理和费用控制的专业性软件,即ContractManager、Shawtrac和Prism专业化软件,构建项目单元和分块管理信息体系,实现了施工工程量的跟踪、计算和费用全过程管理、赢得值分析,实时反映了项目实际进展状况、费用收支管理和预测,另外,也提供了日常审批流程化管理、工作报表生成、自动警示提醒等功能。先进软件的使用,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更是详细地记录了每笔费用的关联信息及其可追溯性,另外,还为核岛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2.5建立沟通机制,解决索赔争议
项目部是项目现场沟通网络中的核心组织,起到承上启下、协调沟通的中枢作用。本着“和谐共赢、团队共建”的原则,项目部不仅在内部形成了一个建设步调一致的团队,并与建安承包商之间形成了以项目会议制度、报告报表制度、标准信息交换制度为主要特点的有效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了项目团队目标的思想一致性,实现了项目部和承包商间的责任明确、范围清晰,提高了项目合同管理风险的掌控能力。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变更索赔问题,项目合同部一方面以施工进度计划为主线,以“干扰事件”为点,以安全质量良好管理为前提,以满足工程施工进度为目的,将“主线”上的“点”视为一个工作单元,筛选、分析各类项目文件,编制事件报告单,以分析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或遇到的“干扰事件”,并根据该“点”的重要性,定义“干扰事件”风险等级,提出解决方案,以便及时有效地规避风险,做到工程实施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干扰事件及其处理过程形成良好记录和闭环管理。另一方面,通过预测和分析导致承包商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掌握工程动态,警惕可能发生的索赔事项,做好应对索赔的准备。依据施工合同中的风险承担责任和具体的索赔条件和审核程序,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同时对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依据合同进行反索赔。
2.6进行常态培训,做好合同监督
培训是实现合同管理持续改进提高的重要手段。项目合同管理团队结合工程特点,在进行OJT(在职培训)和影子培训的同时,先后进行了AP1000项目工程合同交底、合同保险与索赔、合同风险控制、合同谈判、工程合同法规、工程招投标知识、合同概预算和清单规范等专业性培训,宣贯、解释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提高全员合同管理、履约和监督的工作意识,实行三全管理(全面、全过程、全员),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合同监督与协调是工程项目依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主要包括合同指导、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程协调等内容。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合同指导,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他们树立全局观念,及时对合同履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在合同范围内代表业主协调各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
3结论
与传统土建工程相比,钢结构工程的制作阶段具有工厂化制造、按体系发货、按体系交验的突出特点,与加工承揽合同极为相似,但钢结构构件是定制设计加工,除特定的钢结构工程外无法用于其他工程;钢结构安装阶段具有按体系进行安装、按体系交验的特点,故而钢结构工程天生节点明晰、连续、紧凑。钢结构工程合同约定和其后的履约节点管理密切相关,稍有不慎,即有可能丧失合同的加工节点控制优势,转为处于安装节点工期的劣势,出现合同约定不垫资而事实上垫资完成项目的情况。甚至不仅不盈利,反而因工期、构件返工等问题被扣款。还有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或者长期拖欠工程款,个别发包方索性不进行工程验收而直接使用未竣工工程。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建筑法规,即使双方有约定在先,承包方也很难直接申请法院对未验收工程进行拍卖以收回工程款。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工程评估及诉讼周期往往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诉讼结果暂且不说,仅诉讼成本加上应收款的利息,给钢结构企业带来的损失就是巨大的,其中又有业主的刁难、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使得诉讼结果往往不尽人意。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因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而决定停工时,又往往由于自身项目管理的节点失控,一味委曲求全而承诺招标方的苛刻合同条件,事到临头才发现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对自己不利,不敢轻易停工,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在分包钢结构安装工程时,也常会有分包方唆使安装队在工地闹事,迫使钢结构公司在未到节点支付时支付分包款。
上述问题常常会导致钢结构企业长期负债经营、应收款难以追回、提前不合理支付工程款等,在南方一些钢结构行业发达的地区,已经发生了由于上述问题致使钢结构企业倒闭的情况。
钢结构企业工程人员缺少合同管理知识,在工程管理上又可以直接表现为:
1、对投标报价不分析,仅仅按图纸进行预算和投标,当工程决算时追加的费用不被发包方认可,导致直接损失。
2、在合同签订时不认真进行风险预测和对策研究,只相信拉关系和所谓“君子协议”,当风险发生时无法解决。
3、在工程施工前只有技术交底,没有节点控制交底。导致项目管理人员只知道按图施工,不知道按项目节点控制施工,在工程变更和业主不按时付款时,仍然盲目苦干,对工程问题不能及时补救而造成直接损失。
4、不懂得充分利用合同进行索赔和反索赔,致使己方一再处于劣势。
5、在项目结束时对合同签订和实施不进行总结,只追求形式上的年签订合同数量和合同标的额,导致企业一再负债经营,最终被呆帐拖死。
为此,很多钢结构企业都聘请了律师,但是律师传统的合同管理方式,并不适应现代钢结构企业的实际情况:首先,诉讼律师的定势思维,往往表现为动辄以诉讼威胁发包方,并不能迅速解决现实问题,反而使承包方和发包方矛盾激化,难以继续合作。实际上钢结构工程时间短、定制设计的特点,决定了它的风险只能靠工程节点控制化解,不可轻易诉讼,否则直接受损失方还是钢结构企业。其次,钢结构企业的合同管理,应该是法律部、商务部、工程项目管理部、财务部等共同协调完成的综合治理结果,传统上的法律顾问与各部门一般沟通很少,在没有统观全局的状态下,顾问仅对合同做是否形式上合法的审查并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第三,各部门之间对合同履行进程的配合,要求部门人员不但具有本部门专业知识,还需要掌握合同管理和工程管理知识,传统上的法律顾问不能完成对上述部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同样,土建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模式也不适合于钢结构工程。首先,从工期上比较:土建工程一般工期较长,一旦发生问题,承包方可以有相对充裕的时间与业主在工程节点上进行谈判,各部门只要各司其职一般不会出现大的纰漏。而钢结构项目速度快的特点,要求承包方必须将工程节点事先明确,一旦节点出现问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在工程中各部门之间也需要密切沟通、迅速发应,如果有个别部门对工程问题视而不见或者在其他部门要求协调时坐视不管,往往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其次,从损失控制上比较:土建工程双方争执不下时,承包方可以把水泥、沙石、钢筋等拉走用于其他项目,因此前期直接损失较少。钢结构工程由于是定制设计,制造完成的钢构件除在本工程中使用外,一般无法在其他钢结构工程中再次利用,钢结构成品即使从工地拉走了也只能报废。所以应尽量避免与发包方关系破裂,这就需要合同风险管理者具有很高的前瞻意识和风险控制技巧。
由此可知,要达到钢结构企业合同管理的最佳效果,只有引进同时具备钢结构经验和法律专业的律师,指导监督商务、工程、财务等各部门进行商务谈判、签约、履约、按时收款,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使得合同的三大目标——工期、价格、质量向着最有利于承包方的目标实现,将合同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早在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前,现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律师即担任当时全国最早的钢结构企业——杭萧钢构的法律顾问,自1995年至今,杭萧钢构在成为钢构行业的知名企业过程中,中喆律师事务所律师与杭萧钢构一直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在钢结构企业合同管理实践中,中喆律师逐渐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合同系统管理方法。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成立以后,钢结构企业顾问律师们逐步将杭萧钢构、山东杭萧经过多年实践检验的的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加以总结,并随国家法规和钢结构行业的实际情况加以调整,现已经将该套法律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杭萧钢构及其下属的各子公司,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钢结构合同管理法律解决方案主要内容为:
1、招投标管理投标方向的选择:商务部在律师的指导下,在最有利于己方的市场进行投标,避免由于市场饱和造成的投标恶性压价情况的发生。
招标方资信情况调查:包括工商调查及担保方面的调查,以保证招标方在今后工程中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投标风险预测: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介绍,律师与技术、财务部门一道,通过工程预算进一步核实工程规模、工程量、设计资料情况、合同条件、工程环境等有可能发生的合同风险,并对此作出风险预测和规避风险办法。
对标书的审核:根据招投标法及有关建筑法律,指出标书中对我方有利和不利的内容,并提出相关建议。
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件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的风险控制根据建设部标准合同及有关最新法律规定,律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作出一套切实保护企业钢结构工程利益的合同文本,包括钢结构制作合同文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文本、高层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文本、外协加工定做钢构件合同文本等。
在建设部建设工程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在专用条款上设计最大程度保护本企业利益的合同条款,并尽可能对标准合同文本不足的地方与业主签订补充合同。
在业主要求与其签订业主拟定的合同文本情况下,对业主提供的文本进行审查,找出其中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与商务部一道与业主方进行谈判,对原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在合同签订前,与工程部、商务部、综合计部、财务部、总经理实行集体负责制,分别对合同提出具体意见,就不同认识进行磋商和必要调整,并签字确认。
3、履约风险控制律师对合同工程节点和付款节点进行归纳,找出合同条款中存在履约风险的地方,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在工程施工前技术交底的同时,工程部安排律师对项目经理、商务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进行合同履行风险交底,并出具书面的节点、风险及防范内容。
项目经理按照主要工程节点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安排有关人员对工程节点资料进行收集,并将复印件及时提供给律师。在发包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的工程节点文件时及时告知律师有关情况,以便律师提供相应工作预案。
财务部有关工程项目收款负责人,在发包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时,向项目经理和律师作出汇报并提供欠款情况简表,以作为工程部和律师发出催款和停工函的依据。
在发包方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拒绝进行决算、拖延验收时间时,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公司名义发出工程联系单、工作函、公司函、律师函,督促对方按合同约定履约。
协同工程部一道,决定对工程停工及复工,并及时发出书面停工、复工函。
根据合同约定,对发包方、监理方提出的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反索赔,对于业主违约在先或者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问题主张自己的权利。
协同商务部、工程部与欠款单位进行谈判,及时令发包方作出抵押、提供担保等。
必要时候对违约方进行诉讼。
4、诉讼风险控制及时协调清理企业件所欠的三角债,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纠纷。
尽最大可能将工程问题解决在非诉阶段。
按照法律程序申请财产保全、对己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解冻。
在时效内提出管辖异议,以达到在诉讼时间上迫使对方让步的目的。
在诉讼过程中搜集有利于己方的工程证据和对方违约的证据,以利在调解中取得优势。
准备意见,代表企业进行诉讼。
5、企业人员合同素质培训为顾问单位的商务、工程、财务等部门的人员进行合同法方面的培训。并结合钢结构工程的实际情况,就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提供指导性意见。
部分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合同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具体表现为在合同签订层面看起来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在具体履行的时候又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就如前文所说的“签订合同只是走过场”,合同具体履行到哪一环节并没有人跟进;在合同变更的事项出现时,具体经办人不能和相关执行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处理,更不用说及时地签订变更协议,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处于被动地位。
二、完善建筑工程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1.完善建筑业市场的宏观调控
一方面,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范的市场监管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顺利实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在建设工程领域国家应当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除了要完善建筑工程领域的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那些扰乱建筑工程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加大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处理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可以仿照打击欠贷不还“老赖”的做法,公布“黑名单”,对于那些违法企业可以采取降低施工资质、一定时间内不准进入建筑工程领域等措施来处罚。同时,减少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对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严重的影响。一些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阻碍了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不匹配,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创新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引导建筑市场健康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尤其是入世之后,国内建筑企业也参与到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因此国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的无缝衔接。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而言,应当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一步。但它仅限于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示范文本。除了业主与承包商还应当包括其他的参与主体,如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承包商与供应商。针对不同缔约方,应当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完整的合同体系。合同承包方式也应当走国际化路线。国际上已经产生了如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PC)、项目管理(PM)、阶段分包方式(CM)、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OT)等多种承发包模式,而我国目前建设领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类似尝试,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多个场馆即采用了的BOT模式。①2014年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其中一个就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②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这有助于解决我国大型建筑工程融资难问题。国际建筑市场的风云变幻迫切需要我国建筑行业创新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吸收引进国外先进的承包、发包、融资方式。
2.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团队
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专业团队应当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律顾问或专门的法务部门、项目经理。这类人由于经常接触合同,他们的合同管理业务水平的高低也决定了合同签订、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在我国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义是法人的负责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作为建筑工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首先应当加强合同法、建筑法等建筑工程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养法治思维,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其次应当注重合同管理团队的培养。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或组建法务部门统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而不是在发生纠纷时,才想到由合同管理部门充当“消防员”的角色。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只有全面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包括谈判协商到最终履行,并及时了解企业合同执行的相关情况,才能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全面客观地了解前因后果,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最后应加大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储备和培训,进行智力投资。可以通过选送一批有潜力的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理论学习和研讨等多种途径储备合同管理人才。基于建筑工程企业施工分散的特点,目前大多企业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建设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其经营、管理和领导能力的强弱,对项目运营状况有直接影响。因此企业要慎重选拔和任用项目经理,加强对项目经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充电”,使其能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把好合同关,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3.建立合同管理预警机制
(1)合同管理是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基础保证。
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建筑工程合同明确的规定了建筑工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重要依据。现阶段,我国的建筑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是十分完善,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违背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果这些违规行为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就会十分困难。所以,必须对建筑工程合同实施有效的风险防范控制。
(2)合同管理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建筑行业呈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建筑工程合同的出现也推动了建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在实际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中,常常会由于没有清晰的施工内容规定而出现很多职能无法行使的情况,建筑工程合同的出现正是对这一缺陷的良好弥补,其明确的合同法规可以更好保证建筑施工行为标准化。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也是一种法治经济,强化合同管理不仅是法治经济的管理要求,也是时展的必然趋势,更能推动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2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在建筑工程施工建设中,如果不重视合同管理,一旦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就无法明确施工各方的责任,对工程建设有很大的阻碍作用。所以,必须加强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
2.1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行业中,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是每一个企业应该提起重视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应该明确建筑施工单位的各项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推卸责任的现象出现。建筑工程的监管部门也要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严格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另外,还要定期组织施工单位积极交流沟通,总结施工经验,借鉴好的施工技术,保持建筑工程的整体施工水平,而且对各个施工单位的关系也要做好有效的组织和协调,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中涉及的施工责任分解、报送施工进度等工作内容,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对于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失误也要做好提前的预测评估,建立关于工作风险的综合性管理制度,从多个方面全面控制工程风险。
2.2规范拟定合同文本
在企业进行建筑工程的合同拟定工作时,为了避免出现缺项、漏项的情况,应该参照标准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进行拟定,这样可以有效地保证合同纠纷发生后的企业效益。要注意的是,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合同的生效时间及签订时间,把握好对合同的时间控制;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的各项成本投资,包括施工材料的经济成本、违反合同规定的赔偿金额、工程建设总体造价等都要做出清楚的规定;对于建筑工程涉及的各种招标合同书等各种合同文件要做好罗列并妥善保管,对于建筑工程合同范本中的其他规定内容也要根据实际的工程情况列入。
2.3建立规范的奖惩制度
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建立规范的奖惩制度能有效提升整个工程的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建筑工程在建设实施过程中,要对工程质量以及施工技术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发现违反合同规定的施工行为要按照奖惩制度作出处罚,这也是对合同严肃性的说明。同时,对于推进合同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的施工行为也要按照奖惩制度实施奖励,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的施工效率。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产生风险的原因
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重要的内容,而且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的整个过程都要实施管理。在合同管理中,造成管理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重视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
在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中,很多企业不重视风险防范,缺少足够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没有及时制定出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造成了合同风险产生。在建筑工程的实际建设中,常常会出现履行合同时权利和责任不均衡的现象,对于承建方来说,需要承担很多的经济风险。而且,一些企业的合同管理者没有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不能实施有效的风险防范,结果造成了合同管理的经济风险。同时,企业在进行合同的拟定时,没有详细分析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建筑工程双方在履行合同规定时,没有明确按照合同要求实施,产生了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
(2)合同管理者缺乏专业工作素质。
在合同管理中,风险产生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就是合同管理者专业工作素质缺乏。很多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者都没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不能准确地对市场环境变化做出良好的预测,这就导致了签订合同时的风险产生。另外,对于合同中的各方面条款,工作人员做不到深入研究,无法发现不合理的规定,这就造成了合同管理的风险。
(3)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有重要的意义,关系着项目成本的制定管理、项目工程款的结算管理、合同的评审管理等多项管理内容。良好的项目工程成本制定管理可以有效避免由于成本核算出现失误导致的风险,实施项目工程款的结算管理可以防止由于结算工作不准确而产生的履行合同风险,对合同的评审管理可以有效判断合同无法签订的风险。因此,必须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各方面合同管理内容。
4建筑工程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建议
4.1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者的专业素质
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是以人为主要对象的,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也是如此。所以,对于合同管理的工作者来说,必须提升专业的管理素质,才能达到降低合同风险的目的。对此,建筑工程企业对合同管理人才进行招聘时,人力资源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人才招聘计划,提高招聘标准,通过了工作素质考核才能被录用,严格禁止依靠人员关系进入企业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对于合同管理工作者,还要组织定期的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考核,以此提高其合同管理能力。
4.2及时管理建筑工程合同
在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中,常常会由于环境因素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内容产生一些变更,势必对工程计划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合同变更,就会很容易发生合同纠纷。所以,对于合同变更:①要做的就是记录好变更内容,在建筑工程双方都达成变更内容共识后,才能进行合同变更,同时全面收集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等资料,以便留作日后审查项目工程的依据。②对于现场签证问题,一定做好严格的控制防范。当合同内容发生变更,要及时检查施工图纸的变更情况,根据工程的实际施工状况详细记录已经使用的施工材料,防止发生合同纠纷。③对于停工问题的处理一定要严肃慎重。因为工程停工对于工程双方来说都是不小的经济损失,所以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停工索赔,避免出现互相推诿。
4.3合理进行风险的转移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建立良好的索赔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可以对合同双方实施一定的行为约束,促使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履行应尽的义务,是一种转移风险的重要策略。索赔制度实施的重要前提就是合同的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对合同另一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其发挥实际效用的关键是科学索赔办法的掌握,这就要求使用者全面了解索赔业务开展需要的工作流程以及使用到的策略,严格遵守合同规定进行索赔。
5结语
(一)分析建筑工程造价和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就是建筑工程从施工开始到施工结束,这整个过程当中所花费的建设成本。工程造价管理就是:利用各种合理并有效的管理方式,比如:基于法律的管理方式、基于技术的管理方式和基于经济的管理方式等等,来解决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当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二)浅谈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合同确立了业主方和施工企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在工程造价合同的权利范围之内,业主方、施工企业都必须要按照这个合同上所规定的内容来实施各自相应的权利和责任。然而,他们是否能够按约履行这些权利和责任,对工程造价控制来说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总的来说,在工程造价控制当中,工程造价合同的管理是尤为重要的。
(三)探究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
1、在签订工程造价合同之时的管理。这个阶段的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包括很多方面,比如:对工程承包形式的确定、工程款支付、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计价方式、计价依据、工期和质量违约、明确工程资金的具体支付流程和施工设备及材料采买的方式等等。在对这些方面进行管理的时候,要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并且还要在施工质量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严格的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以避免工程建设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
2、对签订工程造价合同的双方进行管理。对合同双方进行管理,就是看他们是否按照合同上面的内容去履行各自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它的管理内容包括: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签证)的管理、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和对工程项目的结算进行管理等等。
二、浅析建筑工程造价风险控制
(一)分析建筑工程造价中的风险
建筑工程的施工具有复杂性。因此,在对建筑工程进行工程造价的时候,会因为很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于是,现对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原因进行分析,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点:
1、没有确定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体。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体没有确定,也会给工程造价带来一定的风险。其中,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体包括:业主和施工企业等。在这些利益共同体当中,有的会为了自身的利益,找各种理由和另一个方产生经济纠纷,再加上一部分企业没有签订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这就使得在产生纠纷的时候,企业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从而增加了工程造价。
2、不完善的工程造价资料。完善的工程造价资料可以有效的防止工程造价的增加,但是大部分的企业在进行工程造价的时候,他们所使用到的资料都并不完善,这就形成了工程造价的风险,从而增加了工程造价。其中,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不完善资料有:工程定额表的不完善、施工设备资料的不完善、施工人员资料的不完善和工程造价规章制度的不完善等等。
(二)如何进行工程造价风险控制
1、确保合同能够及时、有效的签订。为了能够有效的防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因工程造价增加而出现经济损失的状况,企业就必须要在施工的前期阶段,及时、有效的与工程招标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与此同时,合同签订双方还应该在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当中,依照合同上的规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和权利。因为唯有这样,才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去避免工程造价的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2、对施工的设备和所用到的材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在建筑工程造价的整个过程当中,施工所用到的设备和材料如果管理不当,也会给工程造价带来一定的风险。于是,施工企业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就应该对这些设备和材料进行有效的管理,以确保它们不会成为工程造价风险形成的因素。而如何对施工所用到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呢?可以从以下几点去进行:
2.1在对施工材料进行采买的时候,要严格的比较各个商家之间的材料价格,然后在确保材料质量的情况下,挑选一家价格比较低廉的商家进行材料的选购。2.2挑选施工材料的时候,要对施工材料的合格证和出厂证明进行审核,以确保施工材料的可用性。
2.3为施工的设备配置专业的维修人员,以确保设备在出故障的时候,可以得到及时的维修。
2.4在设备操作人员的选择上,要尽量挑选一些技术比较高,并且有多年施工经验的工人,以减少他们在对设备进行操作的时候出错的概率。
3、对建筑工程的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当中,有时候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如果这个时候,企业不能对工程的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那么就会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从而降低了建筑工程的投资效益。于是,在工程变更的时候,企业就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控制。
三、结束语
(一)建设施工之前
我们必须要考虑清楚是进行总包还是分包,这取决于施工项目的复杂程度。一个施工项目包括和涉及的内容很多,比如玻璃安装、电梯安装、幕墙地板和一些需要有专业技术的工程,如安装电子监控等,这就是说,针对不同类型具体情况,我们可以采用总包加平行分包相结合的方法,对于专业性强的工程,可以专门寻找这方面的专业公司进行承担。这样一来,这个工程的施工变得有秩序,而且整体的运行效率也会有所提高。专业化和分工化,有利于保证施工的质量,就算出了问题,到时处理的时候也很方便。至于管理,可以由业务主直接管理,也可以委托总包商进行管理,到时完工后,业务主亲自检测验收。
(二)深化设计图纸
充分理解设计内容,对各专业的内容进行梳理,主要理清三方面内容,一是专业承包工程的内容和划分,二是关键设备及成套设备的类型和数量,三是专业系统工程的划分。
(三)确定对于设备、材料、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
可分为三类:
1、甲供设备:业主直接采购,主要是影响工艺生产的关键成套设备及高附加值设备。
2、甲指乙供设备:业主指定几家品牌,施工单位负责购买采购。业主参与品牌考察及价格谈判。
3、乙供设备: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只需向业主报备即可。
(四)合同构架完成后就是进行分包
但我们看到,项目内容大小不一,工作量也不尽相同,这就使一些分包商的分包数量不一样,合同额的控制程度也不一样。到底是分包数量多还失少,与分包项目额成正比还是反比,这都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解决。有时候,业主的分包数量小,工程价值不大,那么就对分包商也没什么吸引力,还有就是分包商的实力不是很雄厚,成为纯粹的劳资劳务,参与程度不高,那么这很有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所以,工程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各个因素,不单单是项目量的大小,还有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协商关系,意见是否同意等,资金周转是否畅通等。这里边的学问可谓是无所不包,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慢慢磨练和摸索。
二、建立合同架构后的主要管理工作
合同构架建立后,就要进行投标和其他一些工作,比如,项目需要多少投资、多长进度;采用什么模式,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何时进行采购等一系列问题,另外一点就是质量把关检测,这一点在工程实施前合适时候都占有一定比重,所以要格外操心。文件数据的整理,能很好的系统化整个工程的项目数据,方便查找和解决漏洞,需要的方法就是分类整理,建立条理化的系统就够框架。以上这些,对于整个工程看似不怎么起眼,却是前期准备的关键细节,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只有做好这些,才能保证下一步的顺利进行。
三、结语
[关键词]建筑工程 项目合同管理 对策
中图分类号:D035.32 文献标识码:D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4009701
引言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合同,合同管理已成为建筑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当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体制己经建立,但是对合同管理的重视不够,导致合同管理粗放。特别是一些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由于这项工作的薄弱,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然影响其经济效益,有的甚至给企业造成相当大的损失,这是建筑企业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下面笔者探讨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不够重视
业主和承包商不能正视彼此的关系,造成对合同管理的错误认识,一个项目的最终目标是要把项目成功的做好业主和承包商应该是为了这个目标,通过合同的联系而走到一块的,虽然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他们都还有着各自的利益考虑但他们最终利益的实现都是以这个目标的实现为条件的。所以双方在制定和履行合同时,都应该是抱着合作而不是敌对的态度。可目前好多业主和承包商还做不到这一点。
2、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承发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法律依据。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确立了当事人双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双方的经济法律关系,也是双方实施工程管理,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有利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同时还可以有效地预防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当事人也可发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条款保护其合法权益。合同风险是合同实施中环境、组织、技术、管理、业主信誉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承包商经营失利而遭受的损失。合同条款中潜伏的风险往往是责任不清、权利不明所致。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都可以有效地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3、专业人才缺乏
对于我们这种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人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是极为淡漠的,在我国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在工程中相关的合同有几十份、几百份,甚至几千份,它们之间有复杂的关系合同的文件多,包括合同条件、协议书,投标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等;合同条款越来越复杂;然而一些建没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5、合同的履约情况差,索赔难度大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的效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索赔难以进行
二、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是确保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首要前提,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依据。制定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至工程交工验收全过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将工程建设整个过程纳入法制轨道进行规范和管理,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增强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建筑市场中的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和探索制度创新,制定新的更规范的法律法规矫正市场运行中的种种偏差,遏制消极因素,规范各方行为同时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创造更好的宏观环境。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这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使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动态,对发生的各种状况作出决策。二是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这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其他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阐明合同主要内容。此外,还应该将相关事件的责任分工到组,使他们明确自身工作范围和责任,尽心尽职地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其他方面,共同实施合同管理。三是建立补充合同制度。与工程重大变更相关的事件,如项目的任务范围、合同价款、标准范围,必须估算该重大变更对工程成本、进度的影响,及时通过双方谈判协调签订补充协议。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核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做法:(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不论是单位的领导层、承办层、履行层都要积极参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等,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3)选送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相应的工程管理对信息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
结语
总之,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并逐渐与国际建筑业接轨,企业必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的管理内容来抓,因此须加大对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以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这样才能捉高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对外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宋家琦.浅议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合同管理[J].山西科技.2005(4)